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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管理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7 16:47:0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旅行社管理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旅行社管理论文

第1篇

(一)产品没有复杂化。目前我国旅行社所提供的产品较为单一,没有达到市场所需要的那种程度。我国旅行社的规模特点普遍为规模不够大、拥有的实力较小,这使得旅行社发展新产品的难度加大,并且所用的费用也高。假如价格统一,但产品的种类不丰富,那么很多产品都会变得毫无纪念意义。可见很多旅行社都没有注重度假产品的研究和开发。由于部分产品技术非常简单,很容易导致粗制滥造,这使得很多小型的产业区开始仿造产品,并且我国现阶段很多旅行社在开发新产品方面还没有良好的开发意识。在我国,市场调查对产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可以用来调查人们所需要的产品是什么。只有知道人们所需要的产品,相应的产品才会被大多数人接受,而产品的设计才会有所价值。但是部分旅行社忽视了这一点,因此他们对市场不够了解,这便导致很多产品不被游客们接受。

(二)没有完善的产品制度。目前我国旅行社存在的普遍现象就是没有完整的产品制度,企业经营的制度不够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是我国旅行社行业中存在的一个较大问题。由于大多数企业用的还是以前的制度,因此造成了制度落后。基于较为单一的管理模式,这便使企业的制度建立变得复杂。

(三)没有借助互联网的作用。在我国,很多旅行社都没能很好地利用网络来宣传或者经营店铺,这是企业很大的一笔损失。很多旅行社虽然都在网上进行注册,但是在网络上做宣传的很少。各个旅行社工作单一,两个旅行社之间没能很好地合作。有些旅行社虽然表面上表现为合作,但是还是以各自的利益为主。代表性的企业还没有出现,全国连锁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

(四)人力资源部门制度不完善。人力资源部门制度不完善是我国旅行社行业存在的主要原因。由于某些企业家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不够,因此导致人力资源部门在管理人员方面不注重方法,对员工的监督制度不完善。这便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出现,表现为没有从长远角度发展的想法,不注重塑造自己品牌和自己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等。

(五)企业形象问题。旅行社能否良好地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讲,其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中员工的服务态度和良好的服务质量是企业形象的主要体现。在人员接待方面,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否做到以一个良好的形象去接待游客,这是企业形象问题的体现。当今我国旅行社存在的很大问题就是服务和公司人员对游客的态度问题。另一个存在的现象就是旅行社为了谋取利益而不顾乘客的生命安全,多次出现客车超载现象,同时利用游客很多广告信息,这会导致很多旅行社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

(六)人才流失问题。现在旅行社经营管理存在的较为重要的问题就是企业的人才流失。若企业要升级为国际旅行社,人才是非常重要的。假如精通旅行社管理和掌握旅行社商业机密的人员离开原本供职的地方,这将是旅行社很大的一笔损失。

二、旅行社经营的解决方案

(一)使用品牌方案。信息化是旅行社产品的最大特点,要想形成具有品牌特色的产品是非常困难的。实行品牌方案的主要作用是让旅行社产品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通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旅行社的信用度创立本身较有特色的品牌。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吸引很多消费者使用这个企业的产品,让消费者来到该旅行社就有宾至如归的感觉,进而对企业的服务加以赞赏。在企业打造自身品牌特色时,其企业的文化功底是其决定性的作用,尤其是在经营文化方面更要加强。在与其他企业进行文化竞争时,企业应注重下面的一些问题。首先,旅行社的标志应一样,在房间的装修上,应设立一个标准,争取做到一致,企业的品牌也应该做到一致。其次,要使员工的服务态度变好。在工作人员面前,应足够地体现顾客的地位,并且让游客进入宾馆可以体验到家的感觉。让自己的服务与其他企业不同,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客户安排相应年龄的工作人员。对于中学生,应该让那些初入职场的新人去带领,这样会将游客与导游的距离拉得更近,从而使游客产生亲切感,并且可以增加导游与游客的共同语言。最后,应提高导游的思想道德修养,强化导游自身的说话水平。

(二)旅游产品个性化。旅游产品的个性化体现在产品的质量和文化底蕴方面。产品的个性化可以吸引游客的眼球,勾起游客够买产品的欲望。产品的个性化会使得游客对产品喜爱有加,进而接受产品。这将会带动顾客效应。所以,旅游产品的个性化是非常重要的。

(三)产品价格的定位。产品价格是企业必须深思的问题。某些产品即便质量好、功能性强,但是由于价格太高,导致很多游客不愿意去购买。所以,应该根据当前顾客的需求,适当地定位产品的价格。有些旅行社针对小部分顾客把产品的价格适当降低,这是片面的。调查可知,并非所有游客都是出于价格的原因而去购买商品。有些游客会认为产品价格降低是因为产品卖不出去,这将导致很多顾客的流失。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其它的销售途径来提高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这样既不用降低产品的价格,也使得消费者对产品产生感性的认识。对于游客人数很少的情况,企业可以稍微把产品的价格降低,如此将有可能使得更多游客去购买产品,进而让企业的效益得以提高。

(四)广告宣传。目前在电视上进行广告宣传的旅行社很少,很多旅行社都是采用发放传单的方式。如果旅行社可以利用好电视平台进行宣传,这样就会使得旅行社逐渐为人所知,进而使得旅行社在消费者心目中有越来越深刻的印象。建议利用更多方式进行宣传。旅行社还可以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比如,国内比较知名的优酷、暴风等平台。可建立自己的网址,同时在当地的某些行政单位网址上进行宣传,还可以借助其他国家比较成熟的建议,建立旅行俱乐部,这将会受到很多网民的关注。

三、旅行社管理的解决方案

(一)旅行社领导管理方面,旅行社领导的道德修养和管理旅行社的能力是决定一个旅行社能否盈利的重要方面。但是,无论怎样完善管理方案,旅行社总会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或者达不到预期的目标。旅行社应该未雨绸缪,当这些问题还没有出现时就做一些相应的措施,运用高效的管理方案,使得企业不会受到威胁。这就要求领导者具备超强的企业管理能力和很高的自身素养。一是管理者应有较强的职业道德观。在其位,谋其政。要爱岗敬业,用合理的方法去管理旅行社,责任感要强。二是管理人员应在管理公司的同时不断地更新知识,不断地完善自己,一旦发现自己的不足便立即改正。管理人员应该不断地学习用于适合这个时展的知识,这是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的一步。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汲取其他企业良好的经验,才能让企业越来越有发展前途。还可以在自身学习时不断发现自身的优点所在,这将让管理的能力越变越强。若发现自己不适合管理别人,可尽快转向别的职位,毕竟这样才能使得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否则,既耽误了自己的前程,也使得企业陷入困境。

(二)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提高员工的素质是旅行社面临的一大问题。应该对低素质的员工进行教育,并且在考察其工作的同时不定期地对其进行培训。管理工作人员应关心企业的员工,对他们的业绩应该给予肯定,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户外活动,增进员工之间的感情。

第2篇

旅游行业监管的漏洞也使得我国旅行社经营管理陷入困境。当前,旅游行业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还存在着许多旅游行业监管方面的漏洞,导致挂靠、承包、非法设点、买团卖团、转让经营权、低价竞争等现象经常发生,还有的旅行社甚至按照公司的座位来转包。这都是由于旅行社监管的漏洞造成的,一旦侵犯到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帮助消费者维权。因此,探索解决我国旅行社经营管理困境的出路势在必行。

二、解决我国旅行社经营管理困境的出路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旅行社经营管理水平,在了解我国旅行社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解决我国旅行社经营管理困境的出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下文将逐一进行分析:

(一)提高旅游产品创新能力

提高旅游产品创新能力是我国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关键。在旅行社经营管理中,品牌竞争是旅行社差异化竞争的所在,旅行社经营管理者应意识到旅游产品品牌化的重要性,精准把握市场先机,提高旅游产品创新能力。在具体做法上,旅行社要结合游客的需求和实际资源状况,对旅游产品进行市场调研,认真研判未来的趋势,淘汰低端、效率低下的线路,力求开创更优质的旅游产品,使旅游线路多元化。

(二)加强旅游营销能力训练

加强旅游营销能力训练是我国旅行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在信息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旅行社要与时俱进地发展网络营销,加强旅游营销能力的训练,用更专业、更优质、更全面、更深度的网络营销,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开拓旅行社的目标受众群。与此同时,还应积极引进既具有网络营销知识又具有旅游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使之为旅行社的发展壮大提供智力支持,促进旅行社网络营销工作的开展。

(三)优化旅行社的内部管理

优化旅行社的内部管理对我国旅行社经营管理至关重要。在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内部,对加强旅行社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定旅行社内部管理的标准,使旅行社内部员工各司其职,有章可循,对旅行社来说意义深远。如旅行社可成立专门的旅游信息部门和客户信息服务中心,分属不同部门的员工按照不同的员工守则进行管理,各部门做到权责分明,优化旅行社的内部管理,这样,旅游者才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更加信赖旅行社的经营能力,从而也为旅行社的品牌经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四)完善旅游行业监管体系完善旅游行业监管体系在我国旅行社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对旅行社经营管理而言,要完善旅游行业监管体系,可以通过修订《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以及调整旅游行业政策规定,加大对旅游行业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规开设的旅行社,要引起重视,严加惩治,保证旅游行业的正常运营处于良性循环之中。除此之外,在对旅游行业的审批方面,还要实现审批制度的经常化和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使得符合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能够更加便捷、高效取得旅行社行业许可资质。

三、结束语

第3篇

(一)校内生产性旅行社实训基地运作模式类型

1.设立资质齐全的独立旅行社

由学校按《旅游法》规定独立投入30万注册资本组建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营业设施和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的旅行社。该旅行社由学校派人负责经营管理,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优点是可以建设自己的企业文化,自己设计旅游产品,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缺点是投入大,成本高,不能形成规模效应。

2.与旅行社合作组建旅行社分社

与当地实力强大的旅行社合作组建该旅行社分社,该分社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只能以设立社的名义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分社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可以独立招徕、组团、接待旅游者,但经营范围不能超过设立社的经营范围。

(二)选择适合的运作模式

经旅游企事业调研,根据旅游管理专业实际情况和学院的内外环境分析,学院决定与苏州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于2011年1月1日在学院内部正式设立了园区职业技术学院营业部。营业部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对营业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营业部的盈亏由校方独立承担,苏州文旅在技术、管理、服务上给予支持和协助。

二、校内生产性旅行社实训基地经营管理成效

(一)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能力的提升

校内生产性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为学校的专业教师和在校学生。该教师曾具有旅行社业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带领在校学生进行旅行社计调、外联、导游等工作。教师既能深入了解旅游行情,避免脱离了实际,亦能够积累实际工作经验,转为工作案例,将实际工作遇到的情况讲述给学生,让学生进行分析、讨论,完成一系列的情景教学、项目教学,从而能够提升教师的实践教学的能力,不再是纸上谈兵。

(二)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

以往旅游管理专业在进行实践活动,如远程导游实训时,是通过校外的旅行社进行组织、协调,代为处理交通、住宿、景点、导游服务等事务。现在组成校内旅行社后,这些事务可以由校内师生一一处理,不必再由校外的旅行社来办理。同时,校内的各系部的活动和教工旅游活动都由校内旅行社来组织接待。校内师生都可以利用这个平成各个真实的旅游活动,由学生为主导、专业教师在旁指导。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和实际作业情境中,不仅能将所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还能提高学生的沟通交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分析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实现校企深度融合

建立校内旅行社,一方面,校内师生可以参与苏州文旅以及苏州旅游局举办的业内培训及会议,可以获取行业内最新信息嵌入在教学课程中,与时俱进。同时也能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使学生对旅游业有更深入的了解,明确自己对该行业的认可程度,进一步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另一方面,学校可以邀请旅行社总经理或部门经理为学生开展企业文化、行业发展的讲座,或者直接由旅行社总部派资深员工给学生进行讲课。

(四)扩大了学院的知名度

建立校内旅行社,可以通过旅行社对外的宣传广告、学生导游的带团过程以及参加行业的各类会议等对外活动,使更多的人熟悉学院的旅游管理专业,从而扩大学院的知名度,增加学生的就业渠道。

三、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与实训时间有冲突

校内旅行社的建立,增加了很多学生实践的活动。例如,某些旅行社需要我校学生给中小学生春游时做引导员,而这些时间都是在周一至周五整天的活动,学校都有课程的安排,此时发生了教学与实训实践活动相冲突的情况,需要做出一定的协调工作。

(二)教师和学生参与度有限

目前,校内旅行社的师生参与度有限,主要集中在旅游管理专业的师生参与在内。教师主要参与的是指导学生的旅行社工作,使学生能加速适应工作环境,实际的导游工作参与较少。学生的参与活动主要有实训和顶岗实习。顶岗实习目前参与过的人数为8名,主要负责计调外联的工作;担任导游工作的学生为92人次,参与学期项目实训的学生为162人次,参与中小学生春秋游活动的学生为701人次。其中,中小学生春秋游活动由于课程上的时间冲突,有非旅游专业的学生参与。总体而言,师生的参与度还需要不断增加。

(三)旅行社实际业务量少

校内旅行社的业务现主要是以校内师生旅游以及学院各类培训为主,近三年内包含散客旅游、团队旅游等形式的业务数量近80个,其中出境旅游8个。总营业收入近240万,业务量较少。

(四)管理制度比较随意

校内旅行社会给学生带来一种非真实公司的错觉,学生总以为自己是在学校里,工作不够上心,显得比较懒散,时常出差错。到旅行社上班没有约束性,学生平时在指导教师上课或者会议等不在办公室的情况下总是做些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还有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入职、离职十分随意,学生认为学校旅行社的管理者就是自己的教师,不会为难他们。而教师在这方面的管理上,会因为身份的双重性,有一定的尴尬,给管理上造成一定的困难。

四、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经营管理改进设想

(一)将旅行社实践教学环节纳入教学计划

在教学计划中设立相应的实训周,时间上应该机动,主要满足实践实训的需要为主。如果在时间安排上有所冲突,需要在时间上做出相应的调整,或者将实训的内容直接融入课程中。学生在外实训时,教师也参与在内,观察学生的表现,在课堂上指出学生实训过程中的优缺点,以便于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提高。

(二)以旅行社为载体,吸收其他专业参与

校内旅行社工作岗位中有外联、门市、财务等岗位也适合其他专业的学生。例如,可以由营销专业的学生为校内旅行社的旅游产品制定一系列的营销方案;会计专业的学生做校内旅行社的财务报表,成本利润核算等。除此以外,还可以跨系的学生参与其中,如信息系的学生设计建立校内旅行社的专用网页,艺术系的学生进行网页设计等等,从而增加学生的参与度。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业务量

校内旅行社是苏州文旅下辖的一个部门,因此苏州文旅总部在报纸上刊登旅游产品广告时会有列出校内旅行社的联系方式,但是由于是大众化的广告,关注到旅行社的可能性比较低。校内旅行社是位置在学校内部的实训楼里,不如在街边的店铺位置明显,所以知道的人甚少,就连自己学校的学生都不一定知情,故业务量不高。因此,需要加强宣传力度。第一,应该让全校师生了解旅行社存在;第二,再辐射到周边的学校;第三,在高教区内的各类企业中发宣传单;第四,通过优质的服务感染顾客,获得客户的信任和忠诚度,让客户再介绍给他们的亲朋好友。

(四)规范内部管理流程

第4篇

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就是《旅行社经营管理》这门课程,这门课程主要是研究旅行社的经营与管理问题。但是学生通常所用的教材理论性太强,对于学生而言在理解上有一定难度。在日常教学中,教师采用的是最有效也最吸引学生的一种教学方法,即案例教学法,这种教学方法对学生理解、掌握相关知识非常有效。案例教学大都是通过对一个具体情景的描述,引导学生对这些特殊情景进行讨论并从中获取经验或教训的一种教学方法,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总的来说,案例教学法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案例教学具有启发性。案例教学有开发人们智能的功效,它以现实中实际发生的事件为教材,让学生作为当事人对此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法。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分析、判断,从而找到自己认为最佳的解决方案。在这一教学过程中,可以有效的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在讨论过程中,学生们可以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甚至还能够获取意想不到的启迪。第二,案例教学法是学生学习理论与获取经验的桥梁。案例教学法不仅可以让学生就业有理论,同时还有经验。实际上每一个案例讨论就是学生根据所学的理论知识来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一次“见习”,一方面可以有效的弥补课堂理论教学脱离实践的不足,另一方面还能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感性认识。第三,案例教学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一般情况下,学生可以在生动、形象的案例教学中轻松的掌握比较抽象的理论知识,这有益于他们以后再各自工作岗位上运用旅行社经营管理的相关知识。在旅行社经营管理教材中的重点和难点当属设计旅游线路,设计旅游线路需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分别是:市场原则、经济原则、安全第一原则、旅游点结构合理、布局得当原则、交通安排合理的原则、服务设施确有保障的原则、内容丰富多彩的原则等。学生在理解这些重、难点时普遍感到过于理论化,利用案例教学法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重难点问题。此外,案例教学法还能改变单纯的“填鸭”式教学方法,不仅能加深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还能提高学生对未来工作岗位的适应能力,从而让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协调发展。

二、课程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

首先,案例教学法开展手段单一。这就导致案例教学法在实施过程中很容易造成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教师在开展案例教学的过程中造成一定的困难。其次,缺乏足够的、高品质教学案例。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教师在讲授《旅行社经营管理》过程中,没有足够的且质量较高的教学案例供课堂教学使用,所使用的部分案例甚至都没有跟上时代的要求,不能很好的反映当前的实际情况,案例更新速度比较缓慢,甚至多年不变,那么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只能处理几年前的事情甚至只能获取几年前的知识。最后,开展案例教学在教师理论知识水平、实际操作经验以及课堂掌控能力要强较高。大多数旅游从业人员就像“大杂家”,需要了解和掌握天文地理和古今中外知识。旅途管理专业教师为了培养出这种旅游人才不仅自身要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甚至对教学案例有深刻独到的体会。在进行案例分析的过程中,能够引导学生巧妙的把系统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更有说服力,才能更好的启发学生、引导学生。但是,目前我国的旅游教育正处于刚起步阶段,旅游教育专业教师大多是地理、历史、经济等文科类专业毕业,虽然去国外旅游院校进修过,但是大多数教师对我国旅行社的现状并不是很了解。此外,旅行社业设计知识非常广,变化发展也非常快,可以说,不仅是院校,甚至整个社会都可以使旅行社的课堂。因此,教师在实施案例教学法时可能会不够生动、形象。

三、课堂案例教学法的改善措施

1.丰富案例教学实施手段。案例教学并不仅仅是老师讲案例,学生讨论分析案例这种单一模式。教师可以根据旅游专业的特点,合理运用多媒体技术,在西安旅行社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让学生进行讨论分析,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例如,教师在讲到旅游投诉管理这章时,一方面可以安排部分学生去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现场协助并处理投诉,另一方面还可让学生在相关社区摆台,开展义务旅游咨询活动。与此同时,还能聘请部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旅行社经理人担任客座教授,让他们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给学生们讲课,进一步培养学生相关技能。

2.建立课程案例库。案例更新是保持课堂活力的有效手段,教师必须不断地进行案例更新。高质量的典型是教师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关键,学生可以通过学习典型案例,轻松地掌握教学中的重难点,甚至能够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目的。因此,所采用的教学案例需要具有目的性、真实性、客观性、代表性和综合性等特点。教学过程中所使用的案例可以来源于实际生活,也可以引进现成的优秀的旅行社经营管理案例,还可由教师自身根据个人实践经验进行编写。所以,建设案例库在旅游院校教材建设、培养师资队伍、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结语

第5篇

国外对旅游供应商关系的研究起步较早,主要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对建立供应链可持续发展模型、供应商奖惩体系以及与供应商维持稳定合作关系的因素与方法等进行探讨。国内对于旅游供应链上企业关系的研究,早期主要是对旅游企业组织和合作联盟的探讨 及对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讨论 。对于旅游供应商管理的研究也较多,主要是以构建相应的模型来进行问题的探讨:张晓明等对于旅游服务供应链中各个企业之间的衔接和协调问题应用博弈模型、经典报童模型进行了具体研究 ;吴琳萍通过建立基于时间价格(成本)的期权合同模式构建了旅行社与供应商的合作机制,从而实现了旅行社与供应商之间的利益协调 ;吴春尚等用委托模型在分析旅游服务供应链上企业的协作问题基础上,提出了旅游服务供应链企业有效协作的条件 。

分析现有研究成果,旅游企业关系研究的重点在于旅游企业的横向和纵向联合。由于国内外旅游业发展模式的差异,国外以旅游企业实证分析为研究基础,重点在如何评价和选择供应商,以及如何维持与供应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方面。国内旅游供应链管理主要以理论研究为主,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探讨、供应链诚信问题、与供应商关系等研究上。随着研究的深入,运用各种方法解决旅游企业之间的衔接与协调问题、旅行社与供应商合作问题的研究也随之展开。与以往的研究不同,本文将立足于旅行社的产品开发,探讨供应链上各旅游企业的关系,划分支持旅游产品开发供应商的管理层次结构,提出旅行社供应商策略的管理。

一、旅游产品特点及旅行社在供应链上核心地位分析

与一般意义上的产品流通过程不同,旅游产品的流通是在旅游者的空间移动之中实现的,旅游者旅游消费的过程就是旅游企业生产旅游产品的过程。从供需两方面来看,旅游产品以旅游者的空间移动为核心,以服务为主要内容,具有无形性、不可储存性、消费与生产同步性、异质性与雷同性并存等特点,是一种以旅游设施为依托,以供应商的产品为原材料,经旅行社的设计、组合或营销等开发活动后被销售给旅游者的商品 。

旅行社的供应商是为旅行社生产旅游产品提供必要生产要素的企业,在旅游供应链上位于旅行社的上游,包括饭店、交通部门、景点、娱乐购物等满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有需求的企业。从旅游产品的定义可以看出,旅行社是联系众多供应商的纽带,起到组织者、生产者的作用,它受饭店、交通部门、景区、娱乐等各供应商的委托,以合同规定的价格向旅游者出售旅游产品。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除主要承担旅游产品的设计、旅游各项产品的组合与出售工作外,还承担了收集旅游者信息并反馈给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产品供应商的任务。现阶段,虽然我国旅游供应链的发展还不十分完善,对于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确立还有很多争议,但按照发达国家旅游供应链的发展方向看,旅行社作为核心企业的潜力非常大。在完整的旅游供应链中,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既直接和旅游者接触,又根据游客需求对食、住、行、游、购、娱等企业的产品进行集成。在这一过程中,旅行社具有其他单个旅游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它承担着供需双方信息汇集交流、服务等各方面调度、旅游行程安排、各环节关系协调以及资金往来结算等工作。旅行社作为游客与其他旅游企业连接的纽带,在旅游供应链上具有链接组织的特点,并承担了核心企业的大部分任务 。从旅游供应链的发展现状看,旅行社特别是大型旅行社在实际工作中的确发挥了核心企业的主要作用。

二、面向旅游产品开发的供应商管理特征分析

保证旅游产品的质量

传统的旅游产品从本质上讲是提供给旅游者的一种服务,是由包括旅行社在内的所有旅游企业提供的产品的组合。虽然最终是由旅行社将产品按顾客要求组装,但是旅行社对于旅游产品各要素质量的控制远超其本身力所能及的范围,产品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会影响整个旅游产品。要使旅游产品质量得以保证,仅靠旅行社一方努力不行。旅行社作为组织者,要承担起协调各供应商关系的任务,与供应商密切合作,共同开发旅游产品。以旅行社产品开发为核心的旅游供应商的合作,能够加强旅行社及其供应商的核心竞争能力,对旅游市场上游客的个性化需求快速反应,并提高旅游产品整体服务质量。

降低旅游产品成本

第6篇

江苏省中旅作为江苏省历史悠久、规模较大的旅行社之一,有着自己的品牌优势和产品优势,但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来临,其在品牌推广、产品销售、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也有不足。笔者根据这段宝贵的顶岗学习经历,结合对旅行社的基本了解及专业基础知识的认识,提出一些建议和看法,希望对旅行社的经营管理会有一点帮助。

一、江苏中旅旅行社邮轮部发展优势

江苏省中旅是一家资历悠久的老牌国企,为港中旅集团下属企业,长期以来该企业一直在旅游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和广泛的市场影响。在实习期间,我们充分感受到了企业“四创”精神在日常工作的体现,尤其是产品开发上的创新之处,更是令我们感触颇深。在旅行社竞争白热化的今天,特别是在网络旅行社给传统旅行社带来机遇和挑战的背景之下,省中旅在企业发展战略上科学定位,发挥老牌旅行社人脉广、市场熟、研发能力强、导游素质高的特点,立足产品开发和创新;突出企业在同业销售中的优势,在兼营零售的同时,更强调同行批发;在兼营国内旅游产品的同时,更突出出境旅游的优势与特色,通过调控大交通的方式,牢牢把控日韩、台湾、东南亚产品市场以及邮轮产品市场,并尝试开拓南亚、东非、南美、北美产品市场。通过产品研发掌控市场主动权,实现与其他旅行社的互利共赢,而非简单的低价恶性竞争。

二、旅行社邮轮部产品特色分析

在产品特色上,除继续发挥原有产品市场的优势外,注重根据市场变化推出迎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邮轮旅游产品是近几年来省中旅的主打新产品之一,市场反响火爆。从日韩、台湾近海邮轮,逐渐延伸出南极、北极科考邮轮产品、以及环球邮轮产品。邮轮产品的层次不断丰富,价格从4千到数万不等。在邮轮选择上,省中旅充分分析江浙旅游市场、特别是江苏旅游市场的特点,与意大利嘉年华邮轮公司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确保了邮轮产品的品质和质量。

海岛旅游产品也是本部门的主要产品,该产品主要以自助和半自助产品为主。所涉及的海岛有巴厘岛、普吉岛、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塞班岛、岘港、长滩等。在产品开发上,依据市场的变化和游客的需求,把斯里兰卡旅游线路由陆路交通为主,改为海上交通为主,体现出产品与时俱进的特点。海岛旅游的线路虽然较多,但由于产品多以自助为主,即“机+酒”模式,因此在与网络旅行社的竞争上优势并不明显,特别是马尔代夫产品近年来的市场占有额一直在下滑。线下旅行社如何在自助产品上体现优势呢?省中旅目前的考虑主要有两点:一是利用与航空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拿到比途牛等更加便宜的机票,降低产品成本;二是发挥导游团队的优势,开发人文气息更浓厚的邮轮旅游。如斯里兰卡线路虽是半自助产品,但在游览过程中涉及到大量佛教景观,需要配备导游讲解。

在产品营销渠道上,由于旅行社一直定位在同业销售上,因此对网站营销并没有倾注太多精力。相比之下,与省中旅实力相当、战略定位相似的国旅,在网站营销上走得更远一些。究竟应倾注多大的精力在电子商务上,这一点仍值得探讨。

三、对江苏中旅旅行社及部门的建议

(一)整合旅行社产品资源,实现专业化分工

通过了解,我们得知旅行社一楼大厅主要针对散客和票务进行接待。这样的设置固然有它的好处,可以包罗万象,招徕更多的旅游咨询者,但也有不足,很难体现旅行社在产品方面的专业化特征。建议可以将一楼大厅的岗位设置根据产品线进行分类。比如,主要的岗位接待采用超市产品分类的方法分为中国台湾线、中国港澳线、东南亚线、欧美线、中国国内线、特色探险线等。同时,建议一楼工作人员统一制服着装。这样,消费者进入旅行社就会根据自己的需求到相应前台进行咨询,有针对性,更能让消费者产生旅行社非常“专业”的认知。

(二)旅行社品牌推广要积极主动

旅行社早已进入微利时代,品牌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对旅行社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消费者对旅行社的品牌忠诚度总体不高,尤其是对于散客需要进行有效的引导。江苏省中旅总部大楼给我们的总体感觉是一个办公的地方,而不是接受旅游者咨询和参团的地方。所以,旅行社可以考虑在比较明显的位置摆出一些比较具有诱惑力的广告,比如在橱窗上进行重点线路产品的推荐,或是采用室外LED屏的广告推销方式,轮番播放产品线的信息或视频。

(三)部门工作环境有待改善

旅行社各个部门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信息,所以有序管理显得至关重要,否则容易让人产生杂乱无章的感觉。通过顶岗学习,我们了解到部门除了是办公的场所,很多时候也是临时接待旅游者和到访人员的场所。如果旅行社物品堆放杂乱,可能影响对旅行社的专业化感觉,同时也很难让来访者产生温馨的感觉。建议:将现有的物品有序摆放;适当增加绿植或其他装饰物;准备必要的茶水、糖果接待临时来访者;设专人负责接待。

(四)对现有人才培训的建议

建议旅行社将企业文化培训的内容设计的更丰富化,既能提高员工的业务操作技能,更能让员工产生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并且对吸引优秀人才也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构建学习型企业是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7篇

近年来,一种现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那就是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把手中的资金投入到正在我国蓬勃发展的旅游产业当中,一些早期进入旅游业的民营企业已经在这个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呈现出进一步扩张的趋势。

2002年12月9日,民营企业东星集团下属的武汉东星旅行社出资数百万元人民币,成功收购汉口国际旅行社95.7%的股份,成为该市首家由民营企业控股的国际旅行社。民营资本正在释放活力,突破出境旅游“”,再一次吸引了人们的眼球。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仅仅依靠或主要依靠国家(国有资本)这种单一的投资主体来发展旅游业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一个投资主体多元化,民营资本在投资开发中唱主角的时代正在到来。对于旅游界爆发的此次“地震”,业内反响激烈,同时也引发了对民营旅行社发展和我国的旅游产业政策的深思。本文试图以历史和宏观经济视野,就我国民营旅行社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问题和困惑作一番理论探讨和反思,抛砖引玉,以期更多专家学者关注民营旅行社的健康发展。

一、民营旅行社东星国旅借“壳”出境游

据悉,东星国旅是一家经营国内游和入境接待的民营国际旅行社,管理经验先进,经济实力雄厚。但该社尚未获得出境游经营权。因此,东星国旅有意收购一家在武汉市场上有出境经营权的旅行社,借壳一步跨进国有旅游企业的专有领地——出境游市场,以便做大做强。汉口国旅拥有近20年的国际社资格,并正式获国家旅游局批准,成为武汉市8家出境游资格组团社之一,还是湖北得到全球认可(CITS、CTS)旅游公司的两家之一,出入境旅游做得相当不错,即使在面临收购的今年也接送1万多游客。而东星国旅去年的客源仅为几百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蛇吞象”的现象呢?

汉口国旅是一个大型国有旅游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其门市部采取的是承包经营,这种体制的结果是让其门市部成了游离于母体之外的独立个体,最多时达到了12家。再加上老国企过时的经营规模及单调的分配制度,使得资金匮乏的汉口国旅感到无法应付残酷的市场竞争,企业发展后劲不足。正是汉口国旅分散的股权结构让东星动心,“这样收购就变得简单,不用受制于人”。

东星吞并汉口国旅后,收购传奇还在继续演绎。随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泰国联手将泰国游拉低至1880元,第二步是东星集团将在本月底完成对深圳一家出境游组团社的收购,控股100%,同时上海并购计划正在进行中。在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看来,旅行社虽然花大力气拉来客源,却要将利润拱手分给交通、住宿和景点,旅行社掌握的主动权太小,必须组建行业合作链,实现规模运作。

对于旅游界爆发的此次“地震”,业内反响激烈,同时也引发了对民营旅行社发展和我国的旅游产业政策的深思。应该说,民营企业的加入,打破了境外旅游由中国有旅行社垄断的局面,出境游的线路可望更丰富,市民的选择余地更大,价格随之走低也是必然,旅游行业和旅游消费者都将从中受益。然而实际情况是,民营旅行社不仅数量少、规模小,而且在其发展和扩张过程中仍然困难重重。

武汉市旅游局有关人士的看法正好说明了这一点。他认为,汉口国旅缺乏资金,发展后劲不足,而东星集团没市场准入证,有钱没地儿投,双方应该是天作之合。但是他也指出,作为母体的东星国旅,其经营范围比汉口国旅小,按规定,母体的经营范围子体都有,但母体却不能照单全收子体的经营范围,因此东星国旅即使收购了汉口国旅,也不能直接进军出境游市场。东星国旅和汉口国旅估计会采取“表面各自为政,实际上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模式。

这里面隐含的意思是,虽然东星国旅借汉口国旅的“壳资源”绕过了出境旅游的市场准入限制,但仍只是以资本渗透的形式进入国有旅游企业,并不能真正获得同国有旅游企业同样的市场准入权和自主经营权。

这不得不让我们想这样一些问题: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自然规律,国有旅行社为什么不能退出或改制?民营旅行社进入为什么必须借助“壳资源”而不能真正作为市场主体进入?我国在世贸中曾承诺对外资旅行社实行“国民待遇”,为什么在民营旅行社却得不到国民待遇?

二、中国民营旅行社发展进程与变迁模式

国家旅游局于1998年的《中国旅行社行业发展报告》中指出,旅游行业是我们改革开放的窗口,旅游行业又是新兴的行业,从道理上说,旅行社行业在制度上应该是走在前面的,但现在却是落后的,不光是落后于饭店行业,甚至落后我们相当一部分工业企业。当然这里本身有政策的原因。《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国际业务的旅行社必须是全民所有制,经营国内业务的旅行社至少要是集体所有制,就是说,旅行社这个行业在制度上不允许私营,这是一个因素;第二个因素就是旅行社行业原来带头的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旅行社,实际上都是大锅饭、铁饭碗的传统企业体制,这种体制的长期维持,使企业机关化,思想观念僵化,滞后于旅游生产力的发展,第三个因素是传统的外事接待体制的影响。因此,改革问题,尤其是旅行社企业制度的改革问题在行业里是目前最突出的一个问题。”这段论述清楚地表明旅游主管部门也清醒地意识到,目前落后的旅行社行业制度已影响到这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际竞争力。本文主要借助于政府管理体制、旅行社运作机制的历史考察来对中国民营旅行社的发展进程加以动态的研究。

我国旅游业在起步之初,由于受当时旅游事业是外事活动的观念影响,将旅游业纳入政府行政管理之下。在当时,仅有国、中、青等少数几家旅行社,全国的宾馆饭店也必须通过这几家旅行社的口子对外,因此在当时的业界和教科书中都将旅行社作为我国旅游业的龙头。1981年国务院提出了旅游行业要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体制。这一体制基本上是一个“偏紧”的操作系统。即使到了1984年在“五个一起上”政策的作用下,全民办旅游蔚然成风,宾馆饭店的投资开始出现多元化和民营化之时,国家仍是严格限制民间资本进入旅行社,民营行社的口子一直都未开,旅行社行业的市场化进程举步维艰。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充分肯定了私有经济,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的经济制度”。民营企业已经走出了以前带有歧视性政策的阴影,旅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主体进入旅行社行业,这为民营旅行社业市场发育起到了宏观推动作用。特别是1997年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出台后,不再对旅行社投资主体的性质进行限制,民营企业投资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此外,长期困扰旅游业发展的旅游投资不足问题也使得各级地方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认识到,仅仅依靠国家这种单一的投资主体已经无法适应旅游市场的需求,只有民营资本的参与,才能最终解决这一矛盾,并以其独特灵活的经营方式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有了这样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遗憾的是直到今天民营旅行社的发展仍受到诸多限制,仍没有摆脱“小、散、差”的整体局面。尽管有些民营旅行社尝试从“小企业、单项产品”的竞争转向“大集团、综合能力”的竞争,如武汉东星国旅,但是目前的制度环境并没有给这种市场竞争态势提供一个光明的变迁前景和有效的市场模式。

三、民营旅行社发展受阻的原因

旅行社是旅游产业链条中重要一环,其发展的障碍不仅来自旅游产业内,也来自旅游产业外。限于文章篇幅,本文只探讨阻碍旅游产业的产业内因素,并将其归纳为立法因素、观念因素及管理因素。

(一)立法因素

1.旅行社性质规定的缺位。《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盈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旅行社管理条例》并未规定旅游服务类的企业必须是国有企业,对旅行社的性质规定还处于缺位状态。投资主体的行业进入带有明显的政府行为背景,在一定意义上,政府官员的行政偏好取代了企业家的市场偏好。

2.“出境游”特许方可经营。《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国际业务的旅行社必须是全民所有制,经营国内业务的旅行社至少要是集体所有制,就是说,旅行社这个行业在制度上不允许私营,“出境游”属特许经营范畴。并实行“量入为出,入出挂钩”政策和“以团队方式开展出国游,暂不办理零星散客旅游”政策。以上这些都突出体现了特许经营的色彩,为国有旅行社垄断出境旅游市场留下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这也成为以后民营旅行社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埋下了隐患。

中国康辉旅行社副总经理郭东杰明确指出,正是政策上的一些限制,造成了目前全国组团社与社之间的鱼龙混杂,有时为了扩大自己的营销网络,一些不具有出境游经营资格的社也会成为一些大社的社,为他们提供一些散客来赚取一些中介费或费。国家旅游局在1997年将出境游的旅行社扩大到67家时,就明确表示取消代办点,但时至出境游社增加到528家的今日,从“广之旅”开始,社又名正言顺地出来了,而且不久前40余家具有出境游经营资格的组团社初步达成协议,允诺相互对方的旅游产品,由此形成了以国旅总社、中旅总社、中国康辉、广东广之旅旅行社等几家大型组团社为主干,多家中小型组团社为支脉,辐射全国各地的分销网络,这似乎又开始了依靠组团与社之间的密切关系来共同垄断国内出境游市场的局面。这无疑又一次将民营旅行社排除在出境游市场之外,后果就是难以在客观上形成大的民营旅行社团。民营旅行社的市场仍是一种平面的,不具有深层次感。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研究所王兴斌教授认为,这只是市场不规范下的一个过渡的办法,从发展过程来看,在具有出境游资格的社里选择社来扩大营销网络只是暂时的,也是不需要的。最终的作法是,在《旅游法》的规范下,放开对零售社的资格限制,让市场来调节批发社与零售社的发展规模和程度。

(二)观念因素

产业观决定产业发展模式。在我国旅行社行业中长期流行着一些偏见,如将小旅行社看做是搞乱市场的祸根;有背景和后台的旅行社被视为有实力的大旅行社;而民营旅行社等同于不正规经营的代表……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偏见导致了在制定一系列旅游政策时,对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采取苛刻和歧视的态度,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和民营旅行社成为这个行业的弱势群体和“沉默的大多数”,而国企大公司在管理层的政策扶持下(例如“放权让利”、授予特许经营权、设置外资进入的障碍等),从市场开发、产品设计、联合促销到人员培训,政府的直接操纵之手处处可见,市场的竞争压力和自身的改革动力都不大。可以说正是这些偏见和歧视延缓了旅行社行业的市场化进程。

一位体制内参与过制定政策的有识之士曾撰文论及管理层对以上这些问题的认识,“对旅行社业实施严格的所有制限制,作为审批的一条主要标准,延续了相当长的时期,这也是今天旅行社业保持比较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形态的重要原因”。

如果从资产量、营业收入、税收、对旅游业和旅游者的影响度等方面比较,旅行社业只有涉外饭店业的较小份额(以1999年的数据为例,两者的营业额相差2.6倍,固定资产规模相差30倍),所以政策的出发点不在经济层面;旅行社业的业务也不涉及到国计民生和公共安全,因此也不在政治层面。能够支持这种政策的论点大概是:一是旅行社业是旅游业的龙头,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了保持对旅行社业的行政管理权,必须保持旅行社业的比较单一的国有经济成分;二是旅行社业是创汇行业,在旅游业起步阶段,创汇是重要的战略任务,为了避免外汇流入个人手中,必须避免非国有经济成分介入此项业务;三是顾虑非国有经济成分经营形式过于灵活,从维持行业的秩序、保持国有经济的利益或旅游部门管理的企业的利益的角度,对非国有经济采取限制的政策。

另一方面,正是由于过去对国内旅游不重视,对三类社(国内旅行社)的行业管理相对松弛,才使得较早起步的一些民营旅行社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如上海春秋旅行社的创业和发展便是民营旅行社成功的范例。这也反证了政府行政干预对市场竞争机制形成的负作用。

(三)管理因素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指出,民营企业尽管已经在体制活力等方面显示出诸多优势,但是世界银行认为中国的民营企业制度还算不上是现代企业制度。原因是产权制度不够完善,人力资本尚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尊重。二是企业文化亟待创新。三是管理制度比较陈旧。四是融资方式有待突破。民营旅行社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一些民营旅行社尽管经商有道,但对开发旅游产品如何把握经济规律、市场规律和生态规律却非常陌生,开发路线的随意性很大,产品雷同、淡而无味。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副所长梁传运说,一些民营旅游企业的管理、服务不规范现象必须引起社会的重视,民营旅游企业尚缺乏创立品牌的意识和能力。日中友好协会全国参与系统株式会社董事长西美和彦认为,中国旅游业亟待建立新的旅游理念,他介绍说,日本的旅游形态已经进入了世界标准的“电子旅游时代”和以环境、绿色为主题的生态环境观光时代。

四、民营旅游企业路在何方

旅游本身属于一般性竞争领域,也正是民营经济擅长的领域,近几年旅游业良好的成长和高回报率吸引了大量完成原始积累的民营企业家纷纷介入。总的来讲,民营旅行社还是在成长过程中,但是民营资本有强烈进入旅游领域的愿望。一旦外部环境完善,民营旅行社将成为我国旅游行业的主力军。

(一)入世给民营旅行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依照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过去那种按照所有制制定政策、不同所有制企业享受不同待遇的做法将彻底成为过去,民营企业将在广阔的经济领域,同国有、外资企业站在同一平台上,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在公平竞争的法治舞台上进行表演。同时,长期垄断的电信、金融、保险等行业将逐步开放,昔日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准入难题将迎刃而解。WTO的透明性原则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确立服务意识;法律法规会更加透明,用“内部规定”管理经济的现象将不复存在,民营企业会少吃“不知法”的亏。入世后国内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将为民营企业的兼并收购、发展壮大提供机遇,有利于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民营企业制度。当然,外国旅行社业特别是跨国旅游公司进入也给民营旅行社带来巨大的挑战。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信息获取,技术与技术转让,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客观上存在很多困难,主观上又对入世准备不足,外企的竞争优势(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国际供销渠道)将使中国许多同类企业被淘汰出局。

(二)具体应对对策

完善和健全旅游政策、法规。旅行社行业的大发展必须依赖制度创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原有旅游法规的不适应性,使出台新的旅游法规显得更加紧迫。刘德谦教授分析说,许多现有的旅游法规需要进行修改,应逐步放开对经营业务的限制,做出全面开放市场的制度安排,多让市场来引导发展。旅行社行业对国内资本开放,也对海外资本开放;旅游产业投资和经营活动对各种经济成分开放;逐步由许可证管理转向行业宏观指导,企业数量不加限制;允许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域之间的自由流动,取消异地设立旅游企业分支机构的各种形式的限制,包括条文上、习惯上、程序上的障碍,实行公平、透明和竞争性的授权程序,减少排他性的特许权审批;普遍实行经营活动与管理活动的分离;取消对异地经营的限制;减少对市场活动的行政性干预,禁止各种形式的歧视、垄断、区域割据等阻碍市场自由、完全竞争的措施。全面开放市场是一项促进和推动旅游业生产力大解放的战略措施,也是旅行社行业走向繁荣的必由之路。

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从真正意义上充分发挥其引导和服务的职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创造有利于民营旅行社发展的环境。第一,对民营旅行社各项权益的保障要有更具体的政策措施;第二,对民营旅行社信贷上的支持要调整为公平的政策;第三,对民营资本进入旅行社,尤其是国际旅行社从事出境游业务,以及各种创汇业务,要予以支持;第四,提高办事效率,在第一时间解决好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第五,政府应对民营旅行社的旅游产品给予推介,旅游局应多到民营旅行社了解情况并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旅游业的发展有其规律性,旅游产品有其特殊性,民营投资者在市场竞争、日常经营以及项目开发方面会存在一定的误区。因此,政府除了要给予宽松的经营环境外,还要给予适当的和必要的引导。对有悖于旅游业发展规律的企业行为要坚决的予以制止。建议有关部门对民营旅行社实行分类指导,对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民营旅游企业,引导组建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形式,走“强强联合”、“强弱联合”、“优势互补”之路,实施低成本、高效益扩张,打造行业“航母”,逐步培育和组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推动这些企业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帮助他们进入国际旅游市场;选择一批素质高、前景好、潜力大的民营旅行社,通过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扶持其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提高素质,引导和扶持优势民营旅行社做大做强。

推动民营资本扩张,规模经营,以互助的形式开拓共赢局面。民营旅行社以中小型为主,实力弱,产品品种单一,容易受到市场风险的冲击,要发展,必须加强一个“合”字。形成以大企业相关产业链连接众多中小型企业的产业群,发展集团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在这种协作网络中,大企业处于中心位置,通过自身的辐射效应,使中小企业参与分工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效率和市场适应能力。据报道,2002年6月25日烟台市9家民营旅行社自发整合,成立了该市首家旅行社联合体。这家名为“烟之旅”的旅行社联合体共由9家中小规模的民营旅行社组成。联合体章程中规定,今后在旅游景点、酒店、交通、导游等方面,进行横向联合、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联合抵制黑社、黑店、黑司机,以集体力量提升竞争力。同时南京“原野”民营旅行社也收购了南京市一家航空服务公司和大连一家旅行社,建成了自己的“产品供应链”,以包机的方式迅速开辟国际旅游航线,两年内建成全省第一个民营旅游企业集团。

民营旅游企业的飞速发展使人振奋,使人惊喜,也使人看到了我国旅游业发展新的希望和新的动力。我们希望更多的民营企业能够关注旅游,投资旅游,也希望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给予更多的引导和支持,帮助更多的民营企业投身旅游业,发展旅游业。在这样一个崭新的世纪,我国的旅游业必将蓬勃发展,中国也必将成为世界旅游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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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我们在论文的写作当中引用的内容要按顺序编码标注,要用阿拉伯数字和方括号顺序编码,然后在参考文献表中按文中标注的文献顺势依次排列写作。下面是学术参考网的小编整理的关于旅游管理论文参考文献,给大家在写作当中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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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关键词:旅游;霸王条款;示范合同。

近年来,随着中国旅游业的不断成熟和市场规模的扩大,旅游服务活动中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其中,旅游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现象尤为引人注目。据调查,仅2011 年,四川旅游投诉问题竟高达70%是在霸王条款上面,表现为旅游服务企业在旅游合同中设置了种种不对称、不公平格式条款,达到减免旅游企业自身责任,增加消费者义务的目的。

例如:(1 )“出现单身男女需自补房价差”;(2 )“以出团确认的行程为准,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3 )“旅行社有权临时改变旅游行程”;(4 )“旅客所住宿的是三星级标准酒店”或“准三星级酒店”等等。

(一) 旅游合同中“霸王条款”产生的原因分析。

何以在急速发展、竞争激烈的旅游业中会出现如此多的霸王条款,甚至一时成为整个行业约定俗成的“行业惯例”,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四个方面。

1.由于旅游行业的特点,使得旅游消费者在对旅游信息的掌握方面,相对处于弱势的地位。旅游者对于所要旅游的目的地,通常都比较陌生,因而对于旅行社所安排的具体景点、团费、食宿、购物、交通等究竟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合理可行,缺乏足够的了解,对于旅游产品也就难以分辨其优劣。这种信息上的不对等,很容易使得旅行社有利可乘,使得旅游消费者不知不觉就踏进了霸王条款的陷阱。

2.绝大多数旅游合同是由旅行社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示范标准,这就使得旅游者根本没有机会对于旅游合同中的每一条详细磋商交涉。事实上,对于同一家旅游经营者所提供的旅游合同而言,旅游者只存在接受与不接受两种选择,非此即彼,并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选择余地。而很多时候,在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旅行社仍然敢于制定不平等条款甚至是霸王条款,是整个行业的风气使然,因此,对于众多的“行业惯例”,旅游者的选择面就更小了。

3.中国旅游消费者大多维权意识淡薄,受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常常是你怎么规定我就怎么去消费,不习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有些旅游者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都不知道,有些旅游者即使稍有不满也是能忍即忍,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懒得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维权,再加上中国现行的旅游投诉机制确实成本比较大,很多人都选择了隐忍,这也间接地对旅游合同中霸王条款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4.旅游合同中“霸王条款”问题的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旅行社经营过程的高风险、高不确定性。我们知道,霸王条款出现较多的行业,如电力、银行、铁路等,一般都是基于其垄断地位,但是旅游业中的旅游经营者却有成千上万家,而且它们的产品具有高度替代性,竞争十分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现行行业中的霸王条款问题,可见并不是某一个或某几个企业的意志所决定的,相反是由于整个行业经营过程中高风险、高不确定性的特点所带来的。

(二) 旅游合同中“霸王条款”问题的解决之道。

针对“霸王条款”的问题,中国立法曾经多层次多方位地对格式条款做了规制,这些大多体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二十四条)和《合同法》(如四十一条)中,但由于缺乏对旅游业的行业针对性,且原则性规定多,可操作性规定少,往往难以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笔者认为杜绝霸王条款等不平等条款在旅游合同中出现,要从旅游格式合同着手,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出完善的旅游示范合同,将旅行社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置于平等地位,达到社会示范和内容控制的作用。事实上,早些年,国家旅游局亦曾出台《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并使用至今,但由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强制统一使用规范的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加之旅游经营者所提供的产品品种繁多,往往可以根据特定的情况进行灵活组合和调整,一份《国内旅游组团合同》难以满足旅游业千差万别的需要,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普及。这就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制定出更加合理完善的旅游示范合同,这些合同的条款的编写应以明确双方风险为原则,同时也要适当考虑旅行社方面,减少旅行社经营的不确定性,规避旅游活动中的高风险性。

(三) 旅游示范合同制定过程中的几点注意事项。

如何制定和完善旅游示范合同,使之在实际操作中真正切实可行,应当注意几个方面:

1.编写针对尽可能多情况的合同条款。旅游业具有其特殊性,一份示范合同不可能满足旅游活动千差万别的需要,这就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力量,编写针对尽可能多情况的合同条款,供消费者同旅行社签订合同时作为参考,这些合同的条款的编写应以明确双方风险、公平公开、合理提示为原则。

2.充分利用标准合同中的备注条款,发挥旅游消费者的作用。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          致的,应采用非格式条款。”因此,在旅游合同中,由双方磋商协议而写入的非格式条款的效力是要高于旅行社事先拟定的格式条款的效力。考虑到满足旅游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和切实维护其权益,在旅游示范合同中可以留有专门的“特别约定”或“补充约定”一栏,用以填写旅游消费者和旅行社达成的个性化约定,充分发挥旅游消费者的作用。

3.平衡和征求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意见。在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上,应力求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重视保障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维护旅游营业人一方的利益,减少旅行社经营的不确定性,规避旅游活动中的高风险性。

可采用听证会的方式广泛征求广大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双方的意见。

4.吸收借鉴国外旅游示范合同的成功经验。中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多吸收借鉴国外旅游示范合同上的成功经验,如日本的“旅游业标准约款”就是日本旅游合同的范本。“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为中国旅游合同的规范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而在中国的旅游市场日益与国外接轨的前提下,这样的借鉴和移植更能体现出它的价值。

中国的旅游业发展迅猛但兴起较晚,因此在许多旅游政策法规上相对还比较落后,无法满足旅游业发展的需要,也就滋生了“霸王条款”等不平等条款问题,这就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自上而下地制定和完善统一规范的旅游示范合同,切实有效地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然,除此之外,还需要从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进一步进行统筹整顿和规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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