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儿童心理学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4 15:21:43

儿童心理学论文

儿童心理学论文第1篇

关键词:儿童钢琴教学负重心理

经过大量的社会调查发现,大多数学习钢琴的儿童是在缺少愉快的心理过程中度过的。由于儿童的心理承受能力较低,这种负重心理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重复,到达一定程度就会出现崩溃,以致终止学习。为什么听起来美妙无比的音乐,学起来却痛苦不堪呢?究其原因,除了教学体制、教学方法外,还有社会、家庭以及儿童自身的心理问题等等。

一、儿童学习钢琴的负重心理分析

学习钢琴虽然对培养儿童的想象力、创造力以及正确的审美观大有裨益,但是,我们又必须要用科学的态度来审视这一教育功能,找出其自身的规律,避免其盲目性。

第一,儿童自身的心理问题。准确分析儿童的心理活动,是掌握儿童学琴规律的最好方法。心理研究发现3-7岁的儿童,他们最根本的心理特征就是缺乏自我意识。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不易分清质与量、因与果、主体与客体、现象与本质等关系,他们绝大多数的主观意识及认识世界的方法是靠家长及教师传授的。所以这个时期的儿童对直接感性认识接受得较为积极,而对间接理性认识接受得较为被动。虽然钢琴发出的美妙声音感性因素居多,但是,在技巧训练的过程中的确是理性因素居多。所以儿童们在欣赏钢琴音乐时常常表现得较为主动,而学习钢琴理论与技能时却表现得较为被动。

第二,教学体制。目前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的钢琴教学体系,绝大多数采用的是音乐学院钢琴专业的教学体系,在教学的过程中往往过多地强调技能的训练,而长时间的艰苦训练会使人产生疲倦感,疲倦感的不断反复又会给人的心理造成沉重的压力。高等师范音乐专业的学生很多都是在这样一个艰苦的过程中度过的,这种教学体制的模式已在他们的头脑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所以,在他们的教学中,对学生实施的也会是同样的教学模式。

第三,教学方法。儿童天真活泼,同时也十分脏弱,心理承受能力较低。机械的反复、长时间的注意,都会使儿童难以承受。在学习钢琴的过程中,由于多数钢琴教师在教学中会重复自己在学校里的学习过程,即更多地强调与注重学生的共性发展,而忽视了个性的存在(忽视以人为本的教学原则)。例如:过分强调技术的训练,很少注重儿童的心理,在教学过程中,急于求成、拔苗助长。儿童由于教学方法上的不正确所带来的厌倦心理,也会转嫁到钢琴学习上。

第四,家庭和社会。当今社会,对孩子的教育投资越来越大,教育备受关注已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现象。多数家长在选择孩子接受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切实际的盲目心理与从众心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具有学习音乐的天赋。只有提供给学习钢琴的孩子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才能使我们的钢琴教育事业有一个健康的发展。

二、减轻儿童负重心理的基本途径

针对儿童学习钢琴的负重心理,我们在钢琴教学中应该注重保护儿童的学习积极性,减轻他们的学琴压力。下面,谈谈在钢琴教学中如何减轻儿童的心理负荷。

(一)动机、兴趣、情绪

动机、兴趣、情绪是减轻儿童负重心理的内部动因,在学琴过程中,需要越迫切,兴趣越浓厚,情绪越稳定,儿童的学习热情就越高涨,学琴的状态就越积极。

第一,良好的动机。动机是驱使人们活动的一种力量,钢琴学习也直接受到一定的动机支配。有些孩子来上第一节课时,常常会带着一种恐惧加被动的服从。通过询问,我们可以发现原因是家长在学钢琴前对孩子进行了一些不良动机的诱导。例如,“你平时太调皮了,学琴是为了让你收心;学琴可苦了,你要好好练。”这些有害的暗示会使孩子觉得钢琴学习是一种“可怕”的事,从而增加了他们的心理负荷,失去了学习的积极性。其实,从激发学习动机出发,应该让孩子觉得钢琴音乐很好听,弹钢琴并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父母能从孩子的琴声中得到快乐,小伙伴也会因为有一个会弹琴的朋友而自豪等等。良好的动机是减轻儿童学琴负重的原动力。

第二,浓厚的兴趣。心理学研究表明,个体一旦对某种活动产生了兴趣,就能提高这种活动的效率,对学琴也是如此。教育家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对钢琴有浓厚兴趣的孩子在学习中表现出来的积极性跟一般孩子是不一样的。儿童的兴趣特点是易于变化,优美的音乐,有趣的图片,动人的故事,好玩的游戏都能引起他们的兴趣。所以,在钢琴学习中,培养并保持孩子学琴的兴趣是减轻他们负重心理的有效途径。教师优美动听的范奏、生动形象的讲解、灵活多变的教法、和蔼可亲的态度,都能提高儿童学琴的兴趣。

第三,愉快的情绪。在钢琴学习中保持愉快的情绪是必须具备的心理状态。任何斥责、强迫都会影响孩子学琴的积极性。如果一个孩子在上课之前刚好被父母骂了一顿,那么他在上课过程中一定是情绪消沉,学习的热情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对儿童来说,他们的情绪很容易真实地暴露出来,所以,教师和家长要及时洞察孩子的情绪变化,调整相应的教学策略。鼓励是使儿童保持愉快情绪的最好办法,它可以使儿童在精神上获得很大的满足,增强自信,在获得愉快心理体验的同时对钢琴的学习将投以更大的热情。

(二)良好的学琴环境

儿童钢琴学习的心理当然也极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所以,我们在教学中要创造良好的学琴环境来减轻儿童的负重心理。

第一,家庭环境。对一个琴童来说,能为他(她)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是至关重要的。在生活中,父母自身对音乐的爱好,会吸引孩子。例如,早晨,轻松愉快的音乐、会使孩子精神振奋;晚上,悠扬动听的旋律,会使孩子带着微笑进入梦乡……让孩子多参加音乐会,多听钢琴演奏,会建立起对钢琴的亲切感。此外,家长对琴童的影响也不可低估,因为对大多数孩子来说,学钢琴绝非是一件容易的事,对自己能力的无法肯定,使他们感到不可抗拒的压力。孩子需要一种感情上的安全感和自我认同感,如果家长的态度是“叫你练琴就练琴,没什么条件好谈,”这对孩子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心理摧残。

第二,教学环境。钢琴教师不但有让儿童会弹琴、弹好琴的责任,还应该培养儿童爱弹琴、乐弹琴。在教学环境中,老师过于严肃的面孔,不耐烦的情绪,都会给孩子造成心理负荷。所以,教师要鼓励孩子,在轻松的气氛中进行教学,只有让儿童时时感受到一种心理上的愉悦和满足,才能使他们消除学琴时的紧张感和负重感。此外,由于钢琴学习的整个进程比较缓慢,在教学中往往会造成拔程度现象。其实,高度复杂的作业,必然会引起儿童紧张、恐惧加厌烦的情绪。因而,教师在安排教学内容时,除了要选择一些生动、有趣的作品外,也应掌握教材的难易,在儿童的能力范围内,选择适合于他们弹奏的作品。

马克吐温说过:“人的一生只有一个童年。”对于每一位琴童来说,无论他们将来从事专业工作还是增加音乐修养,学习钢琴都应该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如何减轻他们学琴过程中的负重心理,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只有发挥儿童自身的创造力、想象力,给他们展示自己的空间和自由,才能真正使“要我学琴”变为“我要学琴”。

参考文献

[1]丁祖荫著.儿童心理学Cul.济南:山东敏育出版杜,1986.

[2]沈竖,李山川著.儿童教育心理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8.

[3]应诗真著,钢琴教学法[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8.

儿童心理学论文第2篇

儿童心理学中所指的“儿童”这一概念是广义的,它是指孩子出生到成熟(18岁)之间的整个阶段。儿童音乐心理学研究18岁前各个年龄期的心理特征及其发展规律。诸如:儿童各年龄期的音乐感知(包括:音乐听觉的音高感、音长感、音强感、音色感等)和绝对音高感知的培养与发展;不同年龄儿童的音乐记忆和适应儿童的科学记忆方法;儿童由浅到深的音乐想象发展及培养;儿童最初的音乐思维方式及对儿童的音乐思维启发与诱导;儿童音乐表演时的情感表达;意志在儿童学习音乐时的作用与培养;儿童气质和性格对音乐学习、演唱演奏的影响及调整;儿童音乐能力的健全与发展;上述诸方面都是儿童音乐心理学研究的范围。随着儿童音乐心理学的发展,其研究内容还会不断增加和深入。

儿童音乐心理学的研究有很大的应用价值。首先,儿童的各种音乐活动都是受其不同年龄的心理因素所支配的。因此,对儿童音乐心理的研究,对提高与发展孩子们的音乐活动水平具有重大意义。研究这门学科可以对儿童音乐教育工作提供心理理论的指导,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音乐教育观念,了解不同年龄的儿童音乐心理特点和规律,科学地进行音乐教学。还可帮助教师总结儿童音乐教育经验,提高音乐教学自觉性与水平。

儿童音乐心理学具有上述科学性与应用性。但是,这门学科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广大中、小学和幼儿音乐教师站在儿童音乐教育的第一线,应义不容辞地承担建设这个学科的责任。怎样研究与应用儿童音乐心理学呢?首先,应学习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以此作为理论指导。同时,还应对儿童心理学有概括的认识,因为这门学科可使儿童音乐心理学趋向理论化与系统化。更重要的是进行实际的研究,对儿童学习音乐进行分期、分步骤的观察、分析,并得出结论,做出系统的记录,这就是观察法。与孩子们进行交谈,了解他们的兴趣喜好、情绪、能力与毅力等,做出记录,对各种问题,作出科学的答复,这就是谈话法。实验法是当今最普遍采用的科学的方法之一,也是我们应大力提倡的方法。其做法是规定一定的时间、地点、命题,必要时要设置对照实验,经过测量,取得数据,再用统计的方法做出定量和定性的分析与结论。以上介绍的方法不是孤立进行的,应有机地结合起来应用。需要注意的是,要充分注意到儿童的年龄特征,对每个发展,都要进行观察、思考与研究,以科学的态度进行深入的研究。

下面简单介绍不同年龄段儿童的一些音乐心理特征。

乳儿期(出生—1岁):这个时期乳儿的音乐听觉反应不太精细,也较缓慢。满两个月时就能区别一般的铃声或门声,有高低音的反应。三个月时有可能区分彼此相距八度音程的音调。五至七个月时能对大三度和小三度的音程有所辨别。在满周岁时孩子有的有较好的节奏感,能用准确的身躯动作表现出来。

婴儿期(1岁—3岁):即先学前期。四度、五度音程可以辨认,出现了最初的学习音乐活动,可以模仿成人歌唱或弹琴拉琴动作。这时音乐记忆迅速发展,可以记住两三个乐句。有对音乐兴趣的表现。在这个时期可以是儿童音乐教育的开始阶段。

幼儿期(3岁—7岁):即学前期。这时期儿童的感知能力发展较快,除各种音程外,还可听辨一些简单的和弦。可以记住八到十六小节的乐曲。可以完整地演唱、演奏一般的乐曲。对音乐的兴趣逐渐增大。

童年期(7岁—12岁):即小学阶段,又称学龄初期。已有观察音乐现象的能力,注意观看别人的音乐演奏、演唱。也能听辨较难辨别的和弦音。音乐记忆内容与篇幅增大,音乐想象开始自由地活动。在练习时能表现出一定的意志,并能产生美好的音乐前程的理想。

少年期(12岁—15岁):即学龄中期,相当于初中阶段。这时已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进步迅猛。记忆、思维、能力、意志、兴趣都趋向成熟。

儿童心理学论文第3篇

儿童声乐教学与成人声乐教学有很大的不同。贪玩、好奇、注意力不集中是儿童的天性,他们的控制能力相对成人来说要差很多,他们兴趣广泛,但往往集中在一个固定目标上的时间很短,很容易被外界的环境所干扰。小学阶段是增长知识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这一时期的儿童生理上主要呈现出神经系统迅速发展的特征,他们的听觉、视觉等都进一步得到完善,思维方式也从形象思维逐步地向抽象思维开始转换,想象力也日渐丰富。针对这一现象,对儿童的声乐教学就不能按照成人的标准要求。在声乐学习过程中,每一个年龄阶段都有不同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小学低年级是听觉最为敏感的时期,也是对音乐节奏的反应能力最强的时期,他们对音乐的态度处于写实阶段;小学中年级学生识谱能力逐渐提高,对旋律的表现能力更加丰富,他们对音乐的态度也开始进入真正的审美阶段;小学高年级的学生对音乐情感的掌握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对表演及和声的变化都有强烈的兴趣,他们已经清楚地掌握了语言规律,并开始探索字面背后的涵义。了解每一个年龄阶段儿童的心理特征,对每一个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掌握其学习声乐的规律,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兴趣是孩子学习声乐的基本动力,是孩子主动学习的精神力量。孩子们在刚刚接触声乐时,不会对其有太深的认识,就更加需要家人和老师对其有有效的引导,加强对音乐艺术的耳濡目染。孩子们对音乐的感受能力比较弱,在教导孩子的过程中,多采用一些抽象的形式帮助孩子了解歌曲与歌词之间的关系,帮助学生建立丰富的想象空间。选择和儿童年龄特征相符的歌曲,不能让其产生压力和畏惧,要遵循由简单到困难的原则,激发孩子求知和探索的欲望。尽可能地让孩子们把艺术的内在听进去,将内心的声音唱出来。让孩子们在感受声乐艺术美感并能大声唱出来的同时,爱上声乐演唱。在教学的过程中,单纯地教授乐理知识,孩子们可能会感觉枯燥,可以结合一些与声乐相关的其他艺术形式,比如诗歌、舞蹈等等,以讲故事的方式传授给孩子,不仅可以使课程更丰富多彩,也可以提升孩子们的综合审美能力。又如引导孩子们在认识节奏时,可以运用一些比较熟悉的歌曲来进行教学。随着节奏的带动,可以让孩子们更快学会一首歌的演唱,增加孩子们的成就感,由此可以更好激发孩子们的兴趣爱好。孩子们在学习声乐、感受节奏的同时,可以用双手、身体和脚来打拍子,在边玩边娱乐的过程当中爱上这门艺术,让孩子们的内心得到表达和释放,让孩子们在快乐的同时享受音乐,也可以让孩子们在今后学习声乐的道路上增加更多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2儿童声乐教学中的保障——儿童情感表达的培养

歌唱艺术是通过声音来表达情感的,发声的技巧方面只是歌唱的基础,歌唱最终的目的是要把歌曲所蕴含的意义和赋予的情感表现出来,使听众与歌唱者在声音和心灵情感上产生共鸣。它不仅是一种声波的运动,更是通过情感的注入从而引发内心的思考体验。著名音乐家门德尔松曾经说过:“只有歌曲才能告诉人们统一的东西,唤起同样的感情。”我国音乐家贺绿汀也曾经说过:“好的音乐之所以能感动人,也就因为它有真实的情感。”所以,儿童声乐演唱的情感表达培养也尤为重要和关键,对儿童的声乐教育,同样也应该是从情感表达培养开始的。在对儿童声乐教学情感表达的培养中,首先要让孩子们感受音乐的意境美。在引导学生学习新作品时,应运用多样的教学手段,使教学更具吸引力和直观性,向学生介绍作品的作曲家、创作背景、所表达的内涵,在演唱时需要用什么样的声音和情感去表达,让学生有所理解和领悟。利用孩子的好奇心和敏锐的观察力,让他们通过眼、耳、手、脑等身体上的各种器官来体验和感受音乐。其次,在教学中要让孩子们体会音乐中的韵律美,通过优美熟悉的旋律来感受和培养孩子们的情感。随着旋律线条的高低起伏,随之加入情感的平稳和奔放的变化,可以选用不同风格、不同民族的音乐,让学生体会不同的民族文化和各民族音乐的特色,比如维吾尔族民歌《新疆是个好地方》,是欢乐、充满活力的作品,是2/4拍的有舞蹈性的歌曲,可以使学生先了解新疆的风土人情,讲一些有关新疆的传说故事,看一些新疆美丽景色的图片,引导学生表达对这片美丽富饶土地的热爱之情,运用赞美、热爱的情感来演唱这首作品。在声乐演唱中,只有情感处于较为积极的状态,身体各方面才会配合运作,演唱者才能快乐舒畅地演绎作品,对于身心都处于发展阶段的儿童来说,积极的情感会激发他们对新鲜事物以及今后生活的热情和向往。此外,在声乐教学中,让孩子感受到希望和鼓励也尤为重要。教学中发现,孩子们在遇到比较难的曲目和概念时,常常因为无法顺利地掌握而失去信心;平时练习很好的学生,一要上台演出就因紧张而发挥不出原有的水平,从而回避问题。这是因为在教学过程中没有重视对儿童心理的分析培养,以致孩子们对声乐演唱逐渐失去兴趣。每一个孩子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关注,所以在声乐教学过程中,有希望的教学会使孩子们充满信心。在学生演唱完曲目时,教师带头给予鼓励,竖起大拇指,抚摸学生的头,结合每个孩子的喜好,发放一些小礼品,这样会增强孩子们学习声乐的信心并且会让孩子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感受到温暖。

3结语

儿童心理学论文第4篇

【关键词】儿童文学翻译;成人本位;儿童本位;主体间性

一、儿童文学及儿童观对儿童文学创作与翻译的影响

(一)儿童文学的概念及分类

作为文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儿童文学是为儿童的健康成长由成人为儿童创作的一种文学作品形式,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根据Ottinen(2000,61),瑞典教育家Gote Klingberg认为,儿童文学是专门为儿童创作的文学作品,他的概念里不包含儿童会涉及到的其他作品与图片等。而另一位瑞典儿童文学作家Lennart Hellsiing则从社会学及心理学的角度指出,儿童文学作品当包含儿童会听、读到的任何材料,包括报纸、连环画、电视、广播节目等(Ottinen 2000,62)。此外,国内外很多该领域的专家学者也对儿童文学给出了不同的概念。在本文中,鉴于我们论述的是文学作品的翻译,所以我们所指的儿童文学作品是指由成人作者专门为儿童阅读而创作的文学作品。本文探讨的,主要是针对8-11岁阶段儿童文学作品。

(二)儿童文学的特点与功能

作为文学的一个分支,在具备所有文学作品的共同特点的同时,因为其读者群体的特殊性,成功的儿童文学作品还具有其本身独特的特点与功能。其特点主要反映在语言简单易懂,内容新奇,引人入胜两个方面。而其功能,一是娱乐功能,具体而论可以分为简单的娱乐功能及儿童心智及创造力的的启发开化功能。另一方面则是对儿童的教育功能,具体而言又可分为语言教授功能,文化信息传播功能,价值观念培养功能等几个方面。

(三)儿童观的演化对儿童文学作品翻译的影响

儿童文学在文学大家庭中的地位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早期因为人类对儿童这一人类成长初期阶段认识的片面性,儿童一直被看做是成年人的缩小版或不完整体。直到十八世纪之后,儿童文学才作为文学领域的一个独立分支被学者予以研究。总体而言,以十八世纪前后的文艺复兴为界,西方的儿童观经历了从“成人本位”向“儿童本位”的过度的过程。受西方思潮影响,我国的儿童观也经历了前的“成人本位”、五四后新中国成立前的“儿童本位”及新中国成立后到结束前的“儿童教育”及此后“儿童本位”的回归几个阶段。

(四)“成人本位”与“儿童本文”儿童观指导下的儿童文学翻译特点

“成人本位”儿童观影响下,儿童文学是以成人的视角和价值判断为出发点进行的翻译。试看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以下翻译:

(1) And such a luxury to him was his petting of his sorrow, that he could not bear to have any worldly cheeriness or any grating delight intrude upon it; it was to sacred for such contact.(Mark Twain, 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

(1a) 这样抚慰自己心头的哀戚,对他不啻一种享受,因此他无法忍受任何世俗的喜悦或令人不快的乐趣搅扰这种境界。这种超凡脱俗的境界不容侵犯。(《汤姆索亚历险记》,朱建讯、郑康译)

(1b) 他这样玩弄着他的悲伤情绪,对他简直是一种了不起的快乐,所以有什么世俗的愉快或是什么令人厌烦的欢喜来打搅他这种境界,那就叫他无法忍受;因为他这种快乐是非常圣洁的,不应该遭到那样的沾染。(《汤姆索亚历险记》,张友松译)

相对于张友松的译文,朱、郑的翻译选词偏难、句型更为复杂,具有明显的成人化语言的特点,很容易让儿童读者失去阅读兴趣。

归纳而言,“成人本位”儿童观指导下的翻译具有:(1)语言复杂、文化信息偏难;(2)译文缺乏童趣两大特点。

五四后,在新文化运动过程中以周作人和胡适为代表的一批学人的倡导下,“儿童本位”儿童观逐渐开始占据主流位置。“儿童本位”理念影响下的儿童文学翻译则儿童视角出发进行翻译。但,该理念主导下的译作主要以满足儿童读者的阅读兴趣为主要出发点。另一个问题是,为了满足儿童的阅读兴趣,其译文语言往往选择非常简单的语言和信息、却忽视了儿童是一个正在向着成人化的过程成长的群体,译作对儿童读者的引导和教育功能在有意无意之间流失了。概况而言,“儿童本位”理念指导下的翻译具有:(1)过度强调童趣;(2)语言与文化信息传播的过度简化或流失。

二、主体间性理论

哲学认识论中存在两对基本关系:(1)主体与客体的关系;(2)主体与主体的关系。

“主体性”一词源自拉丁文中的“Subjectivus”一词(Judy Pearsal,2001:1849)。历史上,亚里士多德、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一批哲学家都曾探讨了认识主体的主体性问题。他们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认识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根据主体性理论,认识活动中只有唯一的主体“自我”(Self),认识活动中的认识对象及认识活动中的其他参与主体如“他者”(Other)都被看做客体,都是不变的、被动的、被研究的对象。根据该理论,如果以“他者”为主体,则“自我”又成了客体,也是被动的消极的。但实质上,“自我”与“他者”都是认识活动的参与主体,而非客体。主体性理论之所以会将主体客体化,是因为该理论陷入了“主―客”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困境。

主体性理论在指导自然科学领域的认识活动时是合理的科学的,因为自然科学作为认识对象是不具有主动性的。但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仍然以主体性理论的“主―客”思维模式来指导有多方主体参与的认识活动会不可避免地将其他参与主体客体化,从而造成认识活动的偏差而导致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

当历史的车轮滚到今天,哲学界对主体性的认识逐渐向着主体与主体间关系的层面发展。这便出现了主体间性理论的探讨。主体间性理论是关于主体之间在客观活动过程中关系的理论,它是在克服传统“主―客”思维模式下主体与主体之间相互客体化缺陷的的过程中而发展形成的。在客服“主―客”思维模式、探索主体间关系的过程中以德国现象学派哲学家胡塞尔(Husserl)第一次提出了“他者”的主体性。此后,伽达默尔的“视界的融合”,布贝尔的“Self-You”之间的对话,及至哈贝马斯提出的主体间以对话与理解为主题的“交际行为”(Communicative Action)理论为标志,主体间性理论最终成型并成熟(Liu,2006)。

主体间性理论在承认主体的主体性的同时,侧重于主体间的关系与融合,强调主体间的交流、对话与理解。它超越了主体性理论“主―客”思维模式将主体客体化的问题,为人类对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领域做出科学有效的认识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在认识论上,主体间性理论理论的提出,将主体与主体的关系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之中分离出来,对于认识客观活动中科学合理地处理主体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方向与理论框架。

三、主体间性理论与儿童文学翻译

(一)主体间性理论之于儿童文学翻译的现实指导意义

在儿童文学的翻译过程中,涉及到的参与主体是多方面的,具体包括:原语作者、译者、出版方、译入语儿童读者等。在这一多主体关系网中,事关译作成败的最直接的两个参与主体是做为译者的“成人”主体与作为读者的“儿童”主体。以往“成人本位”或“儿童本位”儿童观指导下的儿童文学翻译之所以出现问题,就是因为上述儿童观指导下的儿童文学翻译犯了主体性理论主客对立思维模式指导下以“成人”自我或“儿童”他者单一主体为核心将另一主体客体化、并依此为依据选择的片面的翻译策略而造成的译文功能的偏差或缺失。

根据主体间性理论,译者“成人”主体与读者“儿童”主体在儿童文学翻译这一活动中应当是平等交流、对话、相互理解、融合的间性关系;应当是成人译者回望自身童年美好过去与儿童读者向往人生旅程的光明未来与期望了解未知世界五彩斑斓的“视界的融合”、是成人从高处回望、儿童从低处仰望的一种相遇,而在这一相望与相遇、理解与融合的过程中成人译者在走过人生的美好与坎坷后,将对生命的重新感悟与理解通过译作传授给作为未来成人的儿童读者,在保留童年美好纯真的同时,能给成长中的儿童读者带去对生活与生命的全新理解与指引。只有这样,儿童读者才能在享受成功译作带来的童年生活的纯真美好的同时,能保持对未来成人状态的期望,在了解身边本族文化的同时候,能够相对轻松的了解异域文化的五彩斑斓。而成人译者与儿童读者这两个参与主体间成功地对话与融合,恰好构成了人类生命的一个完整的过程。宛如一条生命之河,踏着童年欢快的脚步,历经青壮年的历练与成长、走向老年的坦然与不惑,也正是这一文明的传承过程,人类的文明从启蒙走向全球化时代各国文明的成长与百花齐放,最终延伸向更加灿烂的后天与未来。

(二)主体间性理论指导下的儿童文学翻译策略

基于上述原则,主体间性理论框架下的儿童文学翻译,以下几条原则值得借鉴:

1.译者必须形成“成人-儿童”间平等对话的儿童观。成人译者与儿童读者作为最主要的两个参与主体,必须以平等对话的间性关系共同影响译作的翻译策略。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平等对话的成人儿童观是必不可少的大前提。只有在同时发挥两个参与主体主体性的同时,才能实现成人译者与儿童读者的对话、理解与融合。

才能能又能吸引儿童读者,保留他们纯真天性基础上的愉快阅读与心智成长。

2.保留译作的文化信息传播功能与兴趣、心智启发功能。在第一条原则的基础上,译者作为成人主体需发挥其主体性,即在了解儿童认知发展特点的基础上,选择恰当的翻译策略,实现译文的语言、文化、价值传承功。

3.采用儿童视角以实现童趣效果。只有在成人译者回望自己的童年过去,并积极主动了解当前目标读者群的语言、认知、心智现状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才能以儿童的视角选择语言与翻译策略,才能实现吸引儿童读者,才能发挥儿童读者的主观能动性与主体性。

4.译文语言可理解基础上的适当拔高。儿童读者的语言储备有限,因此译文要简单易懂,但同时也要认识到,儿童读者处于成长反战阶段,译文必须有在可理解的基础上又适当的提高,所谓“跳一跳够得着”。只有这样,儿童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才能有所提高,也只有这样儿童主体与成人主体才能在阅读过程中“相遇”并实现“视界的融合”。

四、总结

从“成人本位”及“儿童本位”理念下的儿童文学翻译最终向“主体间性”理论指导下的儿童文学翻译的过度,本质上是人类对儿童文学翻译这一活动中“成人”主体与“儿童”主体二者关系从“主―客”思维模式向主体间性关系过度的过程。随着人们对这一关系认识的更加深入与日渐科学化,在此理念指导下的儿童文学翻译也将更加合理,而译作的文明传承功能与儿童心智启发功能也能更有效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 蒋风,1998,儿童文学原理 [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07页

[2] 刘卫东,2006(5),交互主体性:后现代翻译研究的出路 [J]。中国科技翻译。

儿童心理学论文第5篇

[关键词]儿童美术心理;儿童美术教育;文化心理学

传统儿童发展心理学下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主要是关于儿童绘画发展阶段的研究,即将儿童绘画能力作为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标志,通过对儿童绘画的分析研究,为儿童心理发展阶段研究提供科学的实证材料。显而易见,发展心理学中的儿童绘画阶段研究,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因为仅仅依靠对儿童绘画阶段的分析判断,还不足以揭示儿童美术活动心理现象的根本规律。

立足于生命哲学起点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首先关注的是儿童生命存在的价值,而不是儿童为艺术生存的价值。从学科属性来看,儿童美术心理研究不是直属于艺术心理学的范畴,当然也就不能简单套用艺术心理学的研究策略和方法。儿童美术心理研究的对象应是处于特定文化环境下的儿童心理问题,美术教育作为一种文化环境要素,对儿童美术心理的发生、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不仅能促进儿童美术特殊能力的发展,同时也应促进儿童情感、人格的成熟。

一、儿童美术心理研究的嬗变与发展

传统的美术心理学从毕达哥拉斯的“数的原则”到亚里士多德对“秩序”“匀称”的判断,直至“黄金分割律”标准的应用,自然科学的价值判断在审美研究领域被推崇到了极致。这种建立在自然科学方法论基础上的美术心理学,在决定论和还原论的主导下,一直试图在复杂的美术活动中探寻永恒的心理客观规律,不论是在生物学、生物化学支持下的“实验心理学派”,还是其后受物理学影响的“格式塔心理学派”,都成为美术心理学的奠基理论,使美术心理学沿着科学化的方向走到了今天。

建立在儿童发展心理学基础上的儿童美术心理学研究,其重要的标志性研究是儿童绘画发展阶段理论,“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与罗恩菲德的绘画发展理论之间存在着惊人的对应性,这种明显的对应性证实了以儿童画作为思想标志探索儿童思维发展的可行性”。在皮亚杰的儿童心理发展阶段学说的影响下,1927年英国心理学家里德发表了他的“儿童绘画发展阶段说”,首次把儿童绘画发展分为“涂鸦期”“线描期”“叙述的象征期”“叙述的写实期”“视觉写实期”“压抑时期”“艺术复活期”7个阶段。同时,他与罗恩菲德同时提出了儿童绘画发展的“直线型”模式,认为儿童绘画能力的发展是一个随着儿童智能不断成熟而成长的“直线型”发展过程。

然而,到了1978年,在美国“u型行为发展会议”上,儿童发展心理学家们开始提出儿童心理的“u型”曲线发展模式,认为儿童绘画是一个有峰谷曲线变化的发展过程。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英国、美国有关学者在这一研究基础上更是提出了“多轴媒体表现说”,认为“不同儿童在同一阶段的绘画会呈现不同风格,而且文化环境因素往往决定绘画能力的发展,儿童在社会文化资源和日常生活中受到环境文化影响,所以,不同民族、地域文化会影响儿童绘画的知识认知和形式表现。”可见,当今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已从单学科走向多学科,从关注儿童个体发展走向宽阔的社会文化领域,儿童美术心理的发展不仅与美术教育具有直接的关系,而且与民族文化之间具有重要的关联。

二、传统儿童美术心理研究中的若干问题

儿童美术心理作为儿童个体生命现象,不仅反映出儿童生命存在的本真,同时也折射出儿童作为社会文化存在的特征,儿童美术心理活动自然离不开美术知识形态,而且必然地受到美术审美心理结构以及社会文化结构的影响,所以有关儿童美术心理的研究不仅会涉及儿童美术活动的生理与心理机制问题,也会涉及美术知识与审美情感问题,同时还会涉及儿童美术心理发展中环境文化影响的问题。

(一)关于儿童美术活动的生理与心理机制问题

如同人类存在语言模式的生物发展结构一样,人在发展过程中也可能存在着审美发展结构,人的审美经验甚至在儿童使用蜡笔、颜色之前就已经开始了。研究生命发生基础的生物学理论一直是研究儿童美术心理发生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儿童作为生命发生体,天生就携带着一种先天性的‘自然结构’和图式,这是儿童与生俱来的一些审美心理原感。”传统儿童发展心理学基础上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立足于儿童物质生命的本原,对儿童美术心理中的视知错觉和生理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而现代儿童发展心理学基础上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则立足于儿童的社会文化属性,对儿童美术心理中的文化符号认知理解和体验问题情有独钟。

“心理学是否是纯自然科学,是否应当列入生物科学的范畴,这应当是一个应该继续讨论的学术问题。心理学也可以应用比较法,通过和各级动物的比较,来进一步说明人的有关心理现象,但是,无论如何,绝不应该把人的心理机械化和生物化。”建立在儿童生理成熟机制上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把儿童美术活动能力首先归于其生理机制的成熟,特别是有关儿童美术技能研究的生理成熟论者往往把幼儿手腕、手掌大小、肌群及手臂肌肉发达程度作为儿童美术心理发展的主要原因,并且把美术活动有形的结果视作衡量儿童美术动作机制成熟的重要标准。其实,通过美术活动结果来判断儿童生理机制发展水平,往往会让研究者过分相信儿童美术动作技能的“记录”功能,但事实是,对于那些有动作技能不良记录的儿童,之所以没有表现出美术能力,往往不是因为他们的手臂、手眼协调机制没有达到成熟水平,而只是由于缺少有关经验而已。比如“发展知觉能力和肌肉运动能力可以为临摹几何图形提供必要基础。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符合逻辑的。与此相反,我们认为上述研究所得结论也未必完全正确,因为,他们(研究者)把临摹几何图形的能力看成只不过是知觉能力和运动能力的相加,这显然是不够的。”传统儿童发展心理学忽视儿童美术活动特有的整体性,仅仅把儿童绘画视为一种感知意义上的心理现象,而非多元因素作用下的学习过程。尽管以格式塔心理学为代表的传统儿童发展心理学认为知觉感官的功能同样具有抽象、推理等理解上的意义,但是儿童美术活动毕竟不是一种单纯的视知觉心理现象,仅凭这些“儿童知觉感官功能的抽象、推理”显然不能让儿童顺利完成复杂的美术活动任务。

传统儿童发展心理学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由于固守实验、实证的方法研究儿童美术活动中的生

理心理机制,所以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把儿童绘画作品作为“试纸”,试图依此判断儿童智力水平的现象。如20世纪60年代流行于美国的“画一个人”的测量工具,它旨在依据儿童画中出现的细节详尽程度来判断儿童对环境认知的水平,让心理学家由此断言:“那些虽然在纸上自由画出一些符号,但还没有能力画出‘封闭形状’,或是不能将自己在纸上所画的符号与他们周围环境之间联系起来的儿童,可以看作是三岁儿童的智力水平,在三岁年龄阶段,这样的绘画水平是正常的。”时至半个世纪后的今天,在我国还依然能够看到当年美国“画一个人”测量的影子,如当下我国长期热度不减的“少儿美术考级”,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儿童美术心理测试。

(二)儿童美术心理研究中的知识与情感问题

“人不仅在其本质上是乐于求知的,而且人的生命、全部现实生活也是由知识所建构的。”从儿童美术的发生看,游戏是儿童美术活动的重要原生形态,如果说艺术是游戏的一种形式,那么儿童的游戏就是一种艺术形式。知识既然是认识和经验的总和,那么儿童美术活动的知识就应包括对游戏中物质媒介操作的经验与相应的内心情感体验。儿童美术活动不是狭义的艺术专业化的生产或欣赏活动,而是伴随游戏过程的一种广义的学习活动,所以它一方面涉及非专门化的宽泛的造型艺术知识,另一方面涉及游戏活动规则以及由实践操作引发的认知理解行为,即当儿童把玩绘画工具,进行涂鸦游戏时,不但认识操控了工具,同时也体验了整个游戏所带来的精神愉悦。

由于传统儿童美术心理研究过分强调儿童美术活动的有形成果,强调儿童美术知识的所谓专业化,因此就难免使自身在儿童美术知识认知与情感表达之间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他们一方面认识到“现代绘画方法确实给儿童提供了表现其心理活动的机会”,使儿童能够不受传统技法知识的束缚来自由表达自己的内心情感,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又担心儿童这种自由表达“不仅鼓励了那些所谓的自发笔画和因一时冲动而闪现出的形象的大量出现以及由混乱不整的色彩所组成的粗糙的艺术品的大量涌现,而且干扰了受视觉控制的形式的准确性。粗糙的画笔以及滴色的油笔,仅使儿童们创造出某种片面地表现他的心理状态的画。”他们看到了传统写实主义艺术观念下技法训练的弊端,“传统方法就是让儿童用一支削尖了的铅笔一味地把模特描摹下来,”因此使儿童受到了束缚,但同时他们又主张“阻止儿童运用艺术品去再现他所观察到的现实”。由此可见,传统儿童发展心理学家在尊重儿童自由表达与维护经典美术知识的权威之间徘徊不定。

其实,如果我们摆脱经典艺术知识观对儿童美术心理研究的约束,从儿童美术活动的生命价值出发看待儿童美术活动中知识的个体经验特征,就可以避免上述矛盾,因为如果心理学也是科学,它就要研究被人们认为是主观的、个别的、偶然的现象,并且不能否认它们的合规律性。

(三)儿童美术心理研究中的民族文化影响问题

心理现象是由社会活动、自然环境及社会活动和自然条件所产生的概念等建构而成的。时至今日,虽然科学实证方法仍然是包括儿童美术心理学在内的心理学研究的重要途径,但是,“科学如果没有社会环境的需要和刺激,是不可能得到发展的”。受实验心理学科学实证观的影响,传统儿童发展心理学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一直忽视儿童所属民族文化对儿童美术活动产生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美国康达尔大学家庭研究与人类发展学教授w.l.布雷顿曾充分肯定儿童美术发展阶段理论的价值,认为“在美术的发展上,世界各地的儿童似乎都遵循着一条共同的规律,他们都是按照上述的美术阶段发展的。我们曾经收集了另外一些国家的儿童绘画,像巴基斯坦、巴西、埃及、印度、乌拉圭、日本以及许多欧洲国家等,从这些国家的儿童画中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况。由此可见,儿童早期的美术作品所采取的形式在世界各国都是相似的,其差异仅在于画面上所反映的内容有所不同,这些差异不是因为各国文化的不同所造成的,明确地说是因为儿童在绘画中所反映的各国不同的风土人情所造成的。”从以上论述我们不难发现,当“风土人情”没有作为文化要素进入儿童美术心理研究时,儿童早期绘画被认为都是相似的。

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的文化心理学则认为某一文化语境制约着语境环境内的人对刺激的反应,文化是人类创造的符号表象系统,“人的心理尤其是高级心理活动主要是符号活动,是创建或制造、运用、操作符号的过程。”照此观点,儿童美术心理活动同样应该是儿童在一种特定文化环境中的符号认知与操作过程。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发展心理学研究者张增慧、林仲贤合作开展了3-6岁壮族与蒙古族儿童颜色爱好的研究,结果表明:受所属民族文化的影响,不同民族儿童对颜色的爱好具有差异性。此研究结果为我们认识民族文化与儿童美术心理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支持。进入本世纪后,世界各国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进一步表明:“文化的因素将决定绘画能力的发展,儿童从社会文化资源、日常生活中学习绘画……即使共属同样的文化传统,地区环境的因素也会影响儿童的认知及绘画表现。”

三、不同价值观、知识观与文化观的美术教育对儿童美术心理发展的影响

“环境和教育在儿童心理发展上具有决定作用,遗传只提供儿童心理发展的可能性,而教育则规定儿童心理发展的现实性。”不同教育观念下的儿童美术教育直接影响着儿童美术心理的发展。我们认为,儿童美术心理研究与儿童美术教育研究的重要区别与联系在于:前者是针对儿童美术心理现象的事实问题进行归因分析;后者则是从社会要求出发,在明确儿童美术教育价值、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对儿童美术现象的分析研究来检验美术教育内容、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当然“这并不是说,心理学不是实验教育学的一个必要的参考因素,而只是说,实验教育学所参考的问题不同于心理学的问题。实验教育学的问题所涉及的不是儿童一般的和自发的特征和智力,而是有关的教学过程对于这些特征所产生的变化。”

(一)不同价值观的美术教育对儿童美术心理发展的影响

正确看待幼儿原始美感的发生以及遗传基因的文化属性是儿童美术心理研究的重要哲学起点。“卢梭要求把儿童当做儿童对待的观点是应该加以检讨的,因为儿童不仅是一个‘儿童’,而且还确实是一个‘人’,儿童的活动不仅是‘儿童的活动’,而且还是‘人的’活动。看不到‘儿童’与‘成人’之间的差别是错误的,但是,看不到‘儿童’与‘成人’之间作为‘人’而存在的共同性也是不对的”。正是受卢梭的影响,传统儿童美术教育家往往在“保持儿童艺术天性”和“适时美术教育干预”之间摇摆不定,就连著名的儿童教育家蒙台梭利博士也不例外。在她看来,“没有什么绘画的进阶练习能引人达到艺术创造,儿童的绘画是依自己的情感制作,就象促进自己的语言的成熟一样,儿童的努力是自发的,因此她坚信儿童绘画是不可教的,但是她又以激烈的语言谴责当前学校展出的那些具有‘自由画’儿童期特色的可怕的美术作品,她认为心理学家收集、观察,并加以分类的‘幼儿心理的文件’,其实不过是智能上不法的可怕表现而已,‘它们显示出儿童的眼睛未受过训练,手是迟钝的,心对于美

丑同样地无感觉,真假不分’。”蒙台梭利顺应儿童的自然成长,确认儿童的努力是自发的,但是又惧怕儿童因缺失训练而变得美丑不分,同时把这种现象归罪于心理学家,显然有失公允。

儿童美术教育的专业化往往把儿童美术学习看成是儿童接近艺术经典的必然途径,从而忽视了儿童美术心理的自发特征。“艺术教师很容易有尽可能早地教学生中心透视法这类诀窍的倾向,它使老师显得很内行,使想尽快达到成人标准的学生感到高兴,也会给家长留下深刻印象,但是,它很快就变成笨拙的洗脑。”显而易见,儿童美术教育家在目睹了实验心理学关于形状知觉、图形记忆与外在刺激条件的研究成果后,会更加坚定利用美术手段促进儿童上述方面发展的信心,于是也就出现了旨在训练儿童专门化形状知觉与形状记忆能力的教学内容,如儿童写实绘画训练,原本是借用了一种艺术式样的普通美术活动,由于教师偏颇的教学理念,即要刻意强化儿童对客观形状知觉记忆的刺激条件,结果出现了固定僵化的儿童美术教学内容与机械死板的训练模式,使儿童陷入被动的苦恼之中,尽管儿童所画的形象与客观实物越来越像,但其自主表达的能力却越来越差。因此,有美术教育家认为:“发展知觉能力和肌肉运动能力可为儿童绘画奠定重要基础,但是,美术活动中的技能操作不是知觉能力与运动能力的简单相加,如果排除了有关理解、想象和情感兴趣等其它心理因素,而一味希望通过专门化的感知训练来达到发展儿童美术心理的目的,可能会让儿童付出惨痛的代价。”

(二)不同知识观的美术教育对儿童美术心理发展的影响

“幼儿心灵的成长在最好的情况下也是一个脆弱的过程,很容易受到在错误的时间灌输的错误内容的干扰,在艺术及其他教育中,最出色的教师并不是将自己的所知倾囊相授,而是凭着一个优秀园丁的智慧、观察、判断,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帮助。”儿童美术教育的目的必须通过美术知识来实现,这其中包括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获得的美术知识。传统的发展心理学认为,“在专门组织的感觉训练的条件下,知觉的发展最为有效。”同时,“儿童为了正确感知图画,必须学会考虑绘画的特点,他应当掌握社会上已经形成的素描和色彩画的艺术标准。”如果从儿童的特殊才能或特殊儿童教育培养角度看,上述主张似乎并不错,但是对于普通儿童发展意义上的儿童美术教育来说,这种狭隘的美术知识观显然已经背离了儿童美术教育发展的健康轨道。

关于儿童美术的概念,在《牛津艺术指南》中,其条目的主要内容是:“如果给予儿童方法和机会,他们会用线条和色彩表达自己,或者会塑造他们能找到的造型物质,这种能发展成表现物体的素质将持续到青春期。显然,儿童的美术知识不应是专业化美术知识形态的代指,在鲁道夫·阿恩海姆看来,儿童美术“知识的根本是一个感性世界,是我们可以体验的,从一开始,儿童就试图用公开的形式表现出他的体验,这种形式的形成既受到他所接触到的并知道如何运用的媒介的制约,同时也只有用这种媒介才得以产生。”以上论述虽然没有为我们界定出明确的儿童美术知识概念,但是,正是这种模糊的表达显示出儿童美术知识的人文性特点,因为儿童美术知识不仅仅是显性的知识形态,作为人文知识,它理所当然地还具备隐喻性特征,即作为一种人的体验与表达,它不是“通过逻辑的、实证的渠道来进行的。”。只有基于这样的儿童美术知识观,儿童美术教育才能在促进儿童审美情感、发展儿童审美知觉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使儿童美术教育成为儿童美术心理发展的外在动力。

(三)不同文化观的美术教育对儿童美术心理发展的影响

儿童心理学论文第6篇

[关键词]儿童美术心理;儿童美术教育;文化心理学

传统儿童发展心理学下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主要是关于儿童绘画发展阶段的研究,即将儿童绘画能力作为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标志,通过对儿童绘画的分析研究,为儿童心理发展阶段研究提供科学的实证材料。显而易见,发展心理学中的儿童绘画阶段研究,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因为仅仅依靠对儿童绘画阶段的分析判断,还不足以揭示儿童美术活动心理现象的根本规律。

立足于生命哲学起点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首先关注的是儿童生命存在的价值,而不是儿童为艺术生存的价值。从学科属性来看,儿童美术心理研究不是直属于艺术心理学的范畴,当然也就不能简单套用艺术心理学的研究策略和方法。儿童美术心理研究的对象应是处于特定文化环境下的儿童心理问题,美术教育作为一种文化环境要素,对儿童美术心理的发生、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不仅能促进儿童美术特殊能力的发展,同时也应促进儿童情感、人格的成熟。

一、儿童美术心理研究的嬗变与发展

传统的美术心理学从毕达哥拉斯的“数的原则”到亚里士多德对“秩序”“匀称”的判断,直至“黄金分割律”标准的应用,自然科学的价值判断在审美研究领域被推崇到了极致。这种建立在自然科学方法论基础上的美术心理学,在决定论和还原论的主导下,一直试图在复杂的美术活动中探寻永恒的心理客观规律,不论是在生物学、生物化学支持下的“实验心理学派”,还是其后受物理学影响的“格式塔心理学派”,都成为美术心理学的奠基理论,使美术心理学沿着科学化的方向走到了今天。

建立在儿童发展心理学基础上的儿童美术心理学研究,其重要的标志性研究是儿童绘画发展阶段理论,“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与罗恩菲德的绘画发展理论之间存在着惊人的对应性,这种明显的对应性证实了以儿童画作为思想标志探索儿童思维发展的可行性”。在皮亚杰的儿童心理发展阶段学说的影响下,1927年英国心理学家里德发表了他的“儿童绘画发展阶段说”,首次把儿童绘画发展分为“涂鸦期”“线描期”“叙述的象征期”“叙述的写实期”“视觉写实期”“压抑时期”“艺术复活期”7个阶段。同时,他与罗恩菲德同时提出了儿童绘画发展的“直线型”模式,认为儿童绘画能力的发展是一个随着儿童智能不断成熟而成长的“直线型”发展过程。

然而,到了1978年,在美国“u型行为发展会议”上,儿童发展心理学家们开始提出儿童心理的“u型”曲线发展模式,认为儿童绘画是一个有峰谷曲线变化的发展过程。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英国、美国有关学者在这一研究基础上更是提出了“多轴媒体表现说”,认为“不同儿童在同一阶段的绘画会呈现不同风格,而且文化环境因素往往决定绘画能力的发展,儿童在社会文化资源和日常生活中受到环境文化影响,所以,不同民族、地域文化会影响儿童绘画的知识认知和形式表现。”可见,当今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已从单学科走向多学科,从关注儿童个体发展走向宽阔的社会文化领域,儿童美术心理的发展不仅与美术教育具有直接的关系,而且与民族文化之间具有重要的关联。

二、传统儿童美术心理研究中的若干问题

儿童美术心理作为儿童个体生命现象,不仅反映出儿童生命存在的本真,同时也折射出儿童作为社会文化存在的特征,儿童美术心理活动自然离不开美术知识形态,而且必然地受到美术审美心理结构以及社会文化结构的影响,所以有关儿童美术心理的研究不仅会涉及儿童美术活动的生理与心理机制问题,也会涉及美术知识与审美情感问题,同时还会涉及儿童美术心理发展中环境文化影响的问题。

(一)关于儿童美术活动的生理与心理机制问题

如同人类存在语言模式的生物发展结构一样,人在发展过程中也可能存在着审美发展结构,人的审美经验甚至在儿童使用蜡笔、颜色之前就已经开始了。研究生命发生基础的生物学理论一直是研究儿童美术心理发生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儿童作为生命发生体,天生就携带着一种先天性的‘自然结构’和图式,这是儿童与生俱来的一些审美心理原感。”传统儿童发展心理学基础上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立足于儿童物质生命的本原,对儿童美术心理中的视知错觉和生理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而现代儿童发展心理学基础上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则立足于儿童的社会文化属性,对儿童美术心理中的文化符号认知理解和体验问题情有独钟。

“心理学是否是纯自然科学,是否应当列入生物科学的范畴,这应当是一个应该继续讨论的学术问题。心理学也可以应用比较法,通过和各级动物的比较,来进一步说明人的有关心理现象,但是,无论如何,绝不应该把人的心理机械化和生物化。”建立在儿童生理成熟机制上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把儿童美术活动能力首先归于其生理机制的成熟,特别是有关儿童美术技能研究的生理成熟论者往往把幼儿手腕、手掌大小、肌群及手臂肌肉发达程度作为儿童美术心理发展的主要原因,并且把美术活动有形的结果视作衡量儿童美术动作机制成熟的重要标准。其实,通过美术活动结果来判断儿童生理机制发展水平,往往会让研究者过分相信儿童美术动作技能的“记录”功能,但事实是,对于那些有动作技能不良记录的儿童,之所以没有表现出美术能力,往往不是因为他们的手臂、手眼协调机制没有达到成熟水平,而只是由于缺少有关经验而已。比如“发展知觉能力和肌肉运动能力可以为临摹几何图形提供必要基础。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符合逻辑的。与此相反,我们认为上述研究所得结论也未必完全正确,因为,他们(研究者)把临摹几何图形的能力看成只不过是知觉能力和运动能力的相加,这显然是不够的。”传统儿童发展心理学忽视儿童美术活动特有的整体性,仅仅把儿童绘画视为一种感知意义上的心理现象,而非多元因素作用下的学习过程。尽管以格式塔心理学为代表的传统儿童发展心理学认为知觉感官的功能同样具有抽象、推理等理解上的意义,但是儿童美术活动毕竟不是一种单纯的视知觉心理现象,仅凭这些“儿童知觉感官功能的抽象、推理”显然不能让儿童顺利完成复杂的美术活动任务。

传统儿童发展心理学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由于固守实验、实证的方法研究儿童美术活动中的生

理心理机制,所以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把儿童绘画作品作为“试纸”,试图依此判断儿童智力水平的现象。如20世纪60年代流行于美国的“画一个人”的测量工具,它旨在依据儿童画中出现的细节详尽程度来判断儿童对环境认知的水平,让心理学家由此断言:“那些虽然在纸上自由画出一些符号,但还没有能力画出‘封闭形状’,或是不能将自己在纸上所画的符号与他们周围环境之间联系起来的儿童,可以看作是三岁儿童的智力水平,在三岁年龄阶段,这样的绘画水平是正常的。”时至半个世纪后的今天,在我国还依然能够看到当年美国“画一个人”测量的影子,如当下我国长期热度不减的“少儿美术考级”,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儿童美术心理测试。

(二)儿童美术心理研究中的知识与情感问题

“人不仅在其本质上是乐于求知的,而且人的生命、全部现实生活也是由知识所建构的。”从儿童美术的发生看,游戏是儿童美术活动的重要原生形态,如果说艺术是游戏的一种形式,那么儿童的游戏就是一种艺术形式。知识既然是认识和经验的总和,那么儿童美术活动的知识就应包括对游戏中物质媒介操作的经验与相应的内心情感体验。儿童美术活动不是狭义的艺术专业化的生产或欣赏活动,而是伴随游戏过程的一种广义的学习活动,所以它一方面涉及非专门化的宽泛的造型艺术知识,另一方面涉及游戏活动规则以及由实践操作引发的认知理解行为,即当儿童把玩绘画工具,进行涂鸦游戏时,不但认识操控了工具,同时也体验了整个游戏所带来的精神愉悦。

由于传统儿童美术心理研究过分强调儿童美术活动的有形成果,强调儿童美术知识的所谓专业化,因此就难免使自身在儿童美术知识认知与情感表达之间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他们一方面认识到“现代绘画方法确实给儿童提供了表现其心理活动的机会”,使儿童能够不受传统技法知识的束缚来自由表达自己的内心情感,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又担心儿童这种自由表达“不仅鼓励了那些所谓的自发笔画和因一时冲动而闪现出的形象的大量出现以及由混乱不整的色彩所组成的粗糙的艺术品的大量涌现,而且干扰了受视觉控制的形式的准确性。粗糙的画笔以及滴色的油笔,仅使儿童们创造出某种片面地表现他的心理状态的画。”他们看到了传统写实主义艺术观念下技法训练的弊端,“传统方法就是让儿童用一支削尖了的铅笔一味地把模特描摹下来,”因此使儿童受到了束缚,但同时他们又主张“阻止儿童运用艺术品去再现他所观察到的现实”。由此可见,传统儿童发展心理学家在尊重儿童自由表达与维护经典美术知识的权威之间徘徊不定。

其实,如果我们摆脱经典艺术知识观对儿童美术心理研究的约束,从儿童美术活动的生命价值出发看待儿童美术活动中知识的个体经验特征,就可以避免上述矛盾,因为如果心理学也是科学,它就要研究被人们认为是主观的、个别的、偶然的现象,并且不能否认它们的合规律性。

(三)儿童美术心理研究中的民族文化影响问题

心理现象是由社会活动、自然环境及社会活动和自然条件所产生的概念等建构而成的。时至今日,虽然科学实证方法仍然是包括儿童美术心理学在内的心理学研究的重要途径,但是,“科学如果没有社会环境的需要和刺激,是不可能得到发展的”。受实验心理学科学实证观的影响,传统儿童发展心理学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一直忽视儿童所属民族文化对儿童美术活动产生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美国康达尔大学家庭研究与人类发展学教授w.l.布雷顿曾充分肯定儿童美术发展阶段理论的价值,认为“在美术的发展上,世界各地的儿童似乎都遵循着一条共同的规律,他们都是按照上述的美术阶段发展的。我们曾经收集了另外一些国家的儿童绘画,像巴基斯坦、巴西、埃及、印度、乌拉圭、日本以及许多欧洲国家等,从这些国家的儿童画中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况。由此可见,儿童早期的美术作品所采取的形式在世界各国都是相似的,其差异仅在于画面上所反映的内容有所不同,这些差异不是因为各国文化的不同所造成的,明确地说是因为儿童在绘画中所反映的各国不同的风土人情所造成的。”从以上论述我们不难发现,当“风土人情”没有作为文化要素进入儿童美术心理研究时,儿童早期绘画被认为都是相似的。

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的文化心理学则认为某一文化语境制约着语境环境内的人对刺激的反应,文化是人类创造的符号表象系统,“人的心理尤其是高级心理活动主要是符号活动,是创建或制造、运用、操作符号的过程。”照此观点,儿童美术心理活动同样应该是儿童在一种特定文化环境中的符号认知与操作过程。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发展心理学研究者张增慧、林仲贤合作开展了3-6岁壮族与蒙古族儿童颜色爱好的研究,结果表明:受所属民族文化的影响,不同民族儿童对颜色的爱好具有差异性。此研究结果为我们认识民族文化与儿童美术心理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支持。进入本世纪后,世界各国的儿童美术心理研究进一步表明:“文化的因素将决定绘画能力的发展,儿童从社会文化资源、日常生活中学习绘画……即使共属同样的文化传统,地区环境的因素也会影响儿童的认知及绘画表现。”

三、不同价值观、知识观与文化观的美术教育对儿童美术心理发展的影响

“环境和教育在儿童心理发展上具有决定作用,遗传只提供儿童心理发展的可能性,而教育则规定儿童心理发展的现实性。”不同教育观念下的儿童美术教育直接影响着儿童美术心理的发展。我们认为,儿童美术心理研究与儿童美术教育研究的重要区别与联系在于:前者是针对儿童美术心理现象的事实问题进行归因分析;后者则是从社会要求出发,在明确儿童美术教育价值、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对儿童美术现象的分析研究来检验美术教育内容、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当然“这并不是说,心理学不是实验教育学的一个必要的参考因素,而只是说,实验教育学所参考的问题不同于心理学的问题。实验教育学的问题所涉及的不是儿童一般的和自发的特征和智力,而是有关的教学过程对于这些特征所产生的变化。”

(一)不同价值观的美术教育对儿童美术心理发展的影响

正确看待幼儿原始美感的发生以及遗传基因的文化属性是儿童美术心理研究的重要哲学起点。“卢梭要求把儿童当做儿童对待的观点是应该加以检讨的,因为儿童不仅是一个‘儿童’,而且还确实是一个‘人’,儿童的活动不仅是‘儿童的活动’,而且还是‘人的’活动。看不到‘儿童’与‘成人’之间的差别是错误的,但是,看不到‘儿童’与‘成人’之间作为‘人’而存在的共同性也是不对的”。正是受卢梭的影响,传统儿童美术教育家往往在“保持儿童艺术天性”和“适时美术教育干预”之间摇摆不定,就连著名的儿童教育家蒙台梭利博士也不例外。在她看来,“没有什么绘画的进阶练习能引人达到艺术创造,儿童的绘画是依自己的情感制作,就象促进自己的语言的成熟一样,儿童的努力是自发的,因此她坚信儿童绘画是不可教的,但是她又以激烈的语言谴责当前学校展出的那些具有‘自由画’儿童期特色的可怕的美术作品,她认为心理学家收集、观察,并加以分类的‘幼儿心理的文件’,其实不过是智能上不法的可怕表现而已,‘它们显示出儿童的眼睛未受过训练,手是迟钝的,心对于美

丑同样地无感觉,真假不分’。”蒙台梭利顺应儿童的自然成长,确认儿童的努力是自发的,但是又惧怕儿童因缺失训练而变得美丑不分,同时把这种现象归罪于心理学家,显然有失公允。

儿童美术教育的专业化往往把儿童美术学习看成是儿童接近艺术经典的必然途径,从而忽视了儿童美术心理的自发特征。“艺术教师很容易有尽可能早地教学生中心透视法这类诀窍的倾向,它使老师显得很内行,使想尽快达到成人标准的学生感到高兴,也会给家长留下深刻印象,但是,它很快就变成笨拙的洗脑。”显而易见,儿童美术教育家在目睹了实验心理学关于形状知觉、图形记忆与外在刺激条件的研究成果后,会更加坚定利用美术手段促进儿童上述方面发展的信心,于是也就出现了旨在训练儿童专门化形状知觉与形状记忆能力的教学内容,如儿童写实绘画训练,原本是借用了一种艺术式样的普通美术活动,由于教师偏颇的教学理念,即要刻意强化儿童对客观形状知觉记忆的刺激条件,结果出现了固定僵化的儿童美术教学内容与机械死板的训练模式,使儿童陷入被动的苦恼之中,尽管儿童所画的形象与客观实物越来越像,但其自主表达的能力却越来越差。因此,有美术教育家认为:“发展知觉能力和肌肉运动能力可为儿童绘画奠定重要基础,但是,美术活动中的技能操作不是知觉能力与运动能力的简单相加,如果排除了有关理解、想象和情感兴趣等其它心理因素,而一味希望通过专门化的感知训练来达到发展儿童美术心理的目的,可能会让儿童付出惨痛的代价。”

(二)不同知识观的美术教育对儿童美术心理发展的影响

“幼儿心灵的成长在最好的情况下也是一个脆弱的过程,很容易受到在错误的时间灌输的错误内容的干扰,在艺术及其他教育中,最出色的教师并不是将自己的所知倾囊相授,而是凭着一个优秀园丁的智慧、观察、判断,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帮助。”儿童美术教育的目的必须通过美术知识来实现,这其中包括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获得的美术知识。传统的发展心理学认为,“在专门组织的感觉训练的条件下,知觉的发展最为有效。”同时,“儿童为了正确感知图画,必须学会考虑绘画的特点,他应当掌握社会上已经形成的素描和色彩画的艺术标准。”如果从儿童的特殊才能或特殊儿童教育培养角度看,上述主张似乎并不错,但是对于普通儿童发展意义上的儿童美术教育来说,这种狭隘的美术知识观显然已经背离了儿童美术教育发展的健康轨道。

关于儿童美术的概念,在《牛津艺术指南》中,其条目的主要内容是:“如果给予儿童方法和机会,他们会用线条和色彩表达自己,或者会塑造他们能找到的造型物质,这种能发展成表现物体的素质将持续到青春期。显然,儿童的美术知识不应是专业化美术知识形态的代指,在鲁道夫·阿恩海姆看来,儿童美术“知识的根本是一个感性世界,是我们可以体验的,从一开始,儿童就试图用公开的形式表现出他的体验,这种形式的形成既受到他所接触到的并知道如何运用的媒介的制约,同时也只有用这种媒介才得以产生。”以上论述虽然没有为我们界定出明确的儿童美术知识概念,但是,正是这种模糊的表达显示出儿童美术知识的人文性特点,因为儿童美术知识不仅仅是显性的知识形态,作为人文知识,它理所当然地还具备隐喻性特征,即作为一种人的体验与表达,它不是“通过逻辑的、实证的渠道来进行的。”。只有基于这样的儿童美术知识观,儿童美术教育才能在促进儿童审美情感、发展儿童审美知觉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使儿童美术教育成为儿童美术心理发展的外在动力。

(三)不同文化观的美术教育对儿童美术心理发展的影响

儿童心理学论文第7篇

道格拉斯•凯尔纳和斯蒂文•贝斯特指出:“所有的‘后’(post)字都是一种序列符号,表明那些事物是处在现代之后并接现代之踵而来。”①既然“后现代”是“接现代之踵而来”,如果持着历史的目光,就应该深刻地理解或走进现代性,否则不可能准确地理解各种后现代思想和理论。所以,我认为,对于中国儿童文学理论研究而言,还不能急切地“走出现代性”。我这样说,是因为在我看来,一方面中国儿童文学在创作实践上没有完成应该完成的“现代性”任务,另一方面目前的儿童文学理论在“现代性”认识上还存在着诸多的语焉不详乃至错误阐释。反对“现代性”必须“在场”,必须首先身处“现代性”历史的现场。人们曾经对激进的后现论的代表人物博德里拉作过这样的批判:“博德里拉的这种‘超’把戏,只是一名唯心主义者匆匆路过一个他从未莅临、也不了解,甚至根本没有认真去对待的环境时,浮光掠影地瞥见的一点皮毛而已。”②中国儿童文学界屈指可数的几位操持后现论话语的研究者,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在“现代性”历史的现场这一问题。吴其南的《二十世纪中国儿童文学的文化阐释》和杜传坤的《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史论》是两个用后现论批判现代性的典型文本,前者的“结语”以“走出现代性”为题,后者的第一章“反思与重构:中国儿童文学史的研究与写作”中的一节的题目就是“发生论辩证:中国儿童文学起源的现代性批判”。对于儿童文学史研究的这两部著作来说,通过对史料的梳理、辨析,通过对当时的思想、文化、教育的中国“环境”的历史性把握,来阐释中国儿童文学的“现代”历史,乃是应该具有的“在场”行为,但是,在我看来,这两部算得上运用后现论的著作,在解构“现代性”时所提出的重大、重要的观点,都出现了不“在场”的状况。下面,我们稍稍作一下具体的说明和分析。吴其南认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经历了三次启蒙高潮。……前两次,从戊戌维新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国儿童文学尚处在草创阶段,启蒙作为一种文化思潮不可能在儿童文学中有多大的表现,……只有新时期、八十年代的新启蒙,才在儿童文学内部产生影响,出现真正的启蒙主义的儿童文学。”

③我的观点恰恰与吴其南相反,纵观中国儿童文学的百年历史,“真正的启蒙主义的儿童文学”恰恰发生于“草创阶段”,它以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为代表。我在《“儿童的发现”:周作人的“人的文学”的思想源头》一文中指出:“以往的现代文学研究在阐释周作人的《人的文学》一文时,往往细读不够,从而将‘人的文学’所指之‘人’作笼统的理解,即把周作人所要解决的‘人的问题’里的‘人’理解为整体的人类。可是,我在剖析《人的文学》的思想论述逻辑之后,却发现了一个颇有意味、耐人寻思的现象———‘人的问题’里的‘人’,主要的并非指整体的人类,而是指的‘儿童’和‘妇女’,并不包括‘男人’在内。在《人的文学》里,周作人的‘人’的概念,除了对整体的‘人’的论述,还具体地把‘人’区分为‘儿童’与‘父母’、‘妇女’与‘男人’两类对应的人。周作人就是在这对应的两类人的关系中,思考他的‘人的文学’的道德问题的。周作人要解放的主要是儿童和妇女,而不是男人。《人的文学》的这一核心的论述逻辑,也是思想逻辑,体现出周作人的现代思想的独特性以及‘国民性’批判的独特性。”“其实,在《人的文学》一文中,周作人所主张的‘人’的文学,首先和主要是为儿童和妇女争得做人的权利的文学,男人(‘神圣的’‘父与夫’)的权利,已经是‘神圣的’了,一时还用不着帮他们去争。由此可见,在提出并思考‘人的文学’这个问题上,作为思想家,周作人表现出了其反封建的现代思想的十分独特的一面。”①在《人的文学》发表两年后撰写的《儿童的文学》一文,其实是周作人在《人的文学》中表述的一个方面的启蒙思想,在儿童文学领域里的再一次具体呈现。此后,周作人在《儿童的书》、《关于儿童的书》、《〈长之文学论文集〉跋》等文章对抹杀儿童、教训儿童的成人本位思想的批判,都是深刻的思想启蒙,是吴其南所说的“专指意义上的启蒙,即人文主义与封建主义的冲突”。周作人的这些“思想革命”的文字,对规划中国儿童文学的发展方向至为重要。“吴其南认为‘只有新时期、八十年代’才‘出现真正的启蒙主义的儿童文学’,其阅读历史的目光显然是被蒙蔽着的。造成这种被遮蔽的原因之一,就是对整体的历史事实,比如对周作人的‘人的文学’的理念,对周作人儿童本位的儿童文学思想的全部面貌,没有进行凝视、谛视和审视,因而对于周作人作为思想家的资质不能作出辨识和体认。”②再来看看杜传坤的“中国儿童文学起源的现代性批判”。杜传坤在《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史论》这部著作中对“儿童本位”论这一“发现儿童”的现代性思想进行了批判,认为“五四儿童本位的文学话语是救赎,也是枷锁。”③杜传坤这样分析现代的“儿童的发现”———“儿童被认同才获得其社会身份,而其社会身份一旦确立,马上就被置于知识分子所构筑的庞大的社会权力网络之中———只有满足了国家与社会需要的‘儿童’才有可能获得认同,因此,成为‘儿童’就意味着获得监视。监视实践要求为儿童立法的那些人,比如儿童文学专家、教育专家、心理专家从事一门专业的监督任务,在这一监督中,一种社会无意识逐渐得以形成———儿童具有内在的不完美性、有欠缺,为了能够在未来的成人世界里生存,儿童必须习得成人为其规定的知识、道德与审美能力……”④我认为,这也是对中国儿童文学的现代性的不“在场”的阐释。要“在场”就得从笼统的宏观叙事,走向具体的微观分析。在中国,“儿童的发现”的代表人物是周作人,“儿童的发现”具体体现为他的“儿童本位”理论。当杜传坤指出“成为‘儿童’就意味着获得监视”时,最应该做的是在最能代表“现代”思想的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中发现“监视”儿童的证据,发现周作人认为“儿童具有内在的不完美性、有欠缺”的证据。我翻遍周作人的著作,非但找不到可以支撑杜传坤的批判的只言片语,反而随处遇到的是她的指控的观点。我们信手拈来两例。

“以前的人对于儿童多不能正当理解,不是将他当作缩小的成人,拿‘圣经贤传’尽量的灌下去,便将他看作不完全的小人,说小孩懂得甚么,一笔抹杀,不去理他。近来才知道儿童在生理心理上,虽然和大人有点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个人,有他自己的内外两面的生活。儿童期的二十岁年的生活,一面固然是成人生活的预备,但一面也自有独立的意义与价值,因为全生活只是一个生长,我们不能指定那一截的时期,是真正的生活。我以为顺应自然生活各期,———生长,成熟,老死,都是真正的生活。所以我们对于误认儿童为缩小的成人的教法,固然完全反对,就是那不承认儿童的独立生活的意见,我们也不以为然。那全然蔑视的不必说了,在诗歌里鼓吹合群,在故事里提倡爱国,专为将来设想,不顾现在儿童生活的需要的办法,也不免浪费了儿童的时间,缺损了儿童的生活。”①周作人的这样的言论不恰恰是对杜传坤所说的“只有满足了国家与社会需要的‘儿童’才有可能获得认同”这一观念的批判吗?“昨天我看满三岁的小侄儿小波波在丁香花下玩耍,他拿了一个煤球的铲子在挖泥土,模仿苦力的样子用右足踏铲,竭力地挖掘,只有条头糕一般粗的小胳膊上满是汗了,大人们来叫他去,他还是不歇,后来心思一转这才停止,却又起手学摇煤球的人把泥土一瓢一瓢地舀去倒在台阶上了。他这样的玩,不但是得了游戏的三昧,并且也到了艺术的化境。这种忘我地造作或享受之悦乐,几乎具有宗教的高上意义,与时时处处拘囚于小主观的风雅大相悬殊:我们走过了童年,赶不着艺术的人,不容易得到这个心境,但是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既不求法,亦不求知,那么努力学玩,正是我们唯一的道了。”②在这样的话语里,我们看到的完全是与“儿童具有内在的不完美性、有欠缺”这一观念相反的儿童观。如果按照杜传坤的观点,即将“监视”儿童视为“现代性”,那么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就是反现代性的;如果认为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是现代性的,那么杜传坤所判定的现代的“监视”儿童,就不是现代性的。我本人是将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视为中国儿童文学的现代性的最为杰出的代表。我在《论“儿童本位”论的合理性和实践效用》一文中指出:“绝对真理已经遭到怀疑。但是,真理依然存在,我是说历史的真理依然存在。

‘儿童本位’论就是历史的真理。‘儿童本位’论在实践中,依然拥有马克思所说的‘现实性和力量’。不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来看,对于以成人为本位的文化传统根深蒂固的中国,‘儿童本位’的儿童文学观,都是端正的、具有实践效用的儿童文学理论。它虽然深受西方现代思想,尤其是儿童文学思想的影响,但却是中国本土实践产生的本土化儿童文学理论。它不仅从前解决了,而且目前还在解决着儿童文学在中国语境中面临的诸多重大问题、根本问题。作为一种理论,只有当‘儿童本位’论在实践中已经失去了效用,才可能被‘超越’,反之,如果它在实践中能够继续发挥效用,就不该被超越,也不可能被超越。至少在今天的现实语境里,‘儿童本位’论依然是一种真理性理论,依然值得我们以此为工具去进行儿童文学以及儿童教育的实践。”③钱淑英在《2013年中国儿童文学研究:热烈中的沉潜》④一文中,指出了当前围绕着“儿童本位论”的学术分歧。从钱淑英的“与此相反,以吴其南为代表的研究者则站在后现代建构论的立场,对‘儿童本位论’进行了批评和反拨”这一表述里,似乎可以读出关于“儿童本位论”的认识、评价上的分歧,似乎是“现代”与“后现代”的分歧这一信息。可是,我却想说,在本质上,我与吴其南、杜传坤的分歧不是“现代”与“后现代”的分歧,而是是否置身于“现代性”历史的现场,准确、客观地把握了“儿童本位”这一现代思想的真实内涵的分歧。我对于哈贝马斯将“现代性”视为“一项未竟的事业”,抱有深切同感。现代性思想的相当大部分,依然适合中国的国情。在中国这个正在建构“现代”的具体的历史语境里,或者用哈贝马斯的话说,在中国儿童文学的“现代性”还是“一项未竟的事业”的时代里,我们只能、只有先成为现代性的实践者。不论在现在,还是在将来,这都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合法性。至少,我们也得在自己的内部,使“现代”已经成为一种个人传统之后,才可能对其进行超越,才有可能与“后现代”对话、融合。这体现出人的“局限”,但是也可以看做是一种规律。

二、必须“走进”的后现论

我虽然批评了杜传坤、吴其南的后现代话语中的某些观点,但是对两位学者积极汲取后现论资源的姿态却怀着尊重,并且认为,这样的研究能够把对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我从他们的研究中悟出的道理是,在儿童文学、儿童文化的发展方面,现代思想和理论依然富含着建设性的价值,可以在当下继续发挥功能,而后现论也可以照出现代性视野的“盲点”,提供新的建构方法,开辟广阔的理论空间。现代社会以及人类的思维方式和精神结构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出现的某些后现代思想理论就是对这一变化的一种十分重要的反应。后现论关注、阐释的问题,是人的自身的问题,对于知识分子,对于学术研究者,更是必须面对的问题。从某种意义、某些方面来看,后现论是揭示以现代性方式呈现的人的思维和认识的局限和盲点的理论。与这一理论“对话”,有助于我们看清既有理论(包括自身的理论)的局限性。因此,“走进”后现论是中国儿童文学学术研究不可绕过的一段进程。后现论中具有开拓性、创造性和批判性的那些部分,对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后现论中有我所需要的理论资源。不过,如同“现代性是一种双重现象”(吉登斯语)一样,后现代主义理论也存在着很多的悖论。我的基本立场,与写作《后现论———批判性的质疑》一书的道格拉斯•凯尔纳和斯蒂文•贝斯特的立场是一致的———“我们并不接受那种认为历史已经发生了彻底的断裂,需要用全新的理论模式和思维方式去解释的后现代假设。不过我们承认,广大的社会和文化领域内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它需要我们去重建社会理论和文化理论,同时这些变化每每也为‘后现代’一词在理论、艺术、社会及政治领域的运用提供了正当性。

同样,尽管我们同意后现代对现代性和现论的某些批判,但我们并不打算全盘抛弃过去的理论和方法,不打算全盘抛弃现代性。”①“自觉地进行学术反思,在我有着现实的迫切性。我的儿童文学本质理论研究和中国儿童文学史研究,在一些重要的学术问题上,面临着有些学者的质疑和批评,它们是我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我愿意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其中最为核心的是要回答本质论(不是本质主义)的合理性和可能性这一问题,而与这一问题相联系的是中国儿童文学的历史起源即儿童文学是不是“古已有之”这一问题。”②我所说的“有些学者的质疑和批评”指的就是来自吴其南、杜传坤等学者的后现论话语式的批判(尽管没有指名)。在中国儿童文学界操持“后现代”话语的研究者混淆了“本质论”与“本质主义”的区别。吴其南在批判现代性时说:“关键就在于人们持一种本质论的世界观,现实、历史后面有一个本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东西在那儿,人们的任务只是去探索它、发现它。”③杜传坤在《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史论》一书中认为:“联系当代儿童文学的现状,走出本质论的樊笼亦属必要。对当代儿童文学的发展而言,五四儿童本位的文学话语是救赎,也是枷锁……‘儿童性’与‘文学性’抑或‘儿童本位’似乎成了儿童文学理论批评与创作的一个难以逾越的迷障。如同启蒙的辩证法,启蒙以理性颠覆神话,最后却使自身成为一种超历史的神话,五四文学的启蒙由反对‘文以载道’最终走向‘载新道’。儿童本位的儿童观与儿童文学观,同样走入了这样一个本质论的封闭话语空间。”①我的立场很明确,“本质论”与“本质主义”并不是一回事,我赞成批判、告别“本质主义”,但是不赞成放弃“本质论”,为此,我特别撰写了《“反本质论”的学术后果———对中国儿童文学史重大问题的辨析》一文,以事实为据,指出了以吴其南为代表的“反本质论”研究的学术失范、学术失据的问题。我在文中说道:“犯这样的错误,与他们盲目地接受西方后现论中激进的‘解构’理论,进而采取盲目的反本质论的学术态度直接相关。从吴其南等学者的研究的负面学术效果来看,他们的‘反本质论’已经陷入了误区,目前还不是一个值得‘赞同的语汇’,‘反本质论’作为一项工具,使用起来效果不彰,与本质论研究相比,远远没有做到‘看起来更具吸引力’。”在论文的结尾,我作了这样的倡议:“我想郑重倡议,不管是‘反本质论’研究,还是‘本质论’研究,都要在自己的学术语言里,把‘世界’与‘真理’、‘事实’与‘观念’区分清楚,进而都不要放弃凝视、谛视、审视研究对象这三重学术目光。我深信,拥有这三重目光的学术研究,才会持续不断地给儿童文学的学科发展带来学术的增值。”②近年来,我本人也在努力理解后现论,希望借鉴后现论,解决自己的现代性话语所难以解决的重大学术问题。尽管我依然坚持儿童文学的本质论研究立场,但是,面对研究者们对本质主义和本质论的批判,我还是反思到自己的相关研究的确存在着思考的局限性。其中最重要的局限,是没能在人文学科范畴内,将世界与对世界的“描述”严格、清晰地区分开来。有意味的是,我的这一反思,同样是得益于后现论,其中主要是理查德•罗蒂的后现代哲学思想。在借鉴后现论的过程中,我反思自己以往的本质论研究的局限性,明确发展出了建构主义的本质论。我做的最大也是最有意义的一项运用后现论的学术工作,是运用建构主义的本质论方法,解决中国儿童文学是否“古已有之”这一文学史起源研究的重大学术问题。

一直以来,以王泉根、方卫平、吴其南、涂明求为代表的学者们认为中国儿童文学“古已有之”,而我则反对这种文学史观,认为儿童文学是“现代”文学,它没有“古代”,只有“现代”。但是,在论证各自的观点时,双方采用的都是将儿童文学看成是一个“实体”存在这种思维,而这种思维具有本质主义的色彩。所谓将儿童文学看成是一个“实体”存在,就是认为儿童文学可以像一块石头一样,不证自明———如果一个文本是儿童文学,那么就应该在所有人的眼里都是儿童文学。在我眼里是儿童文学的,在你眼里如果不是,那就是你错了。这样的思维方式使中国儿童文学是否“古已有之”的讨论,陷入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困局之中。然而,中国儿童文学的起源问题不说清楚,儿童文学这一学科就没有坚实的立足点。是借鉴自后现论的建构主义本质论帮助我打破了思考的僵局,我认识到儿童文学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体”,而是现代人建构的一个文学观念。依据建构主义的本质论观点,作为“实体”的儿童文学在中国是否“古已有之”这一问题已经不能成立,剩下的能够成立的问题只是———作为观念的儿童文学是在哪个时代被建构出来的。于是,我撰写了《“儿童文学”的知识考古———论中国儿童文学不是“古已有之”》一文,对“儿童文学”这一观念进行知识考古,得出了“儿童文学”这个观念不是在“古代”而是在“现代”被建构出来的这一结论。在《论周作人的“儿童文学”观念的发生———以美国影响为中心》①一文和《现代儿童文学文论解说》②一书中,我进一步考证了周作人的“儿童文学”概念的建构过程。

三、未来指向:融合“现代”与“后现代”

儿童心理学论文第8篇

《儿童文学视野下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作为江苏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课题研究成果,被收入了教育部高校社科文库。整部论著的理论框架以儿童文学视野为依托,紧密联系小学语文教学,探讨语文教学与儿童文学的密切关系、语文教学中的儿童观、语文教学组织者的儿童文学学养等问题,实现了儿童文学对语文教学研究的一次较为成功的介入。

儿童文学有自身的理论言说空间,并与教育学、儿童心理学、儿童文学美学形成交叉。从儿童文学的研究向小学语文教学的实践层探触、融合,对于儿童文学教育而言,是具有实效性的。孙建国作为一个语文教育与儿童文学的跨界研究者,以交叉的视域,有机融合了上述学科的理论,给我们带来不小的惊喜。

该论著探讨小学语文教学存在的现实问题时,追本溯源,从192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小学国语课程纲要》入手,步步展开,直到当代的新课程标准,脉络清晰,渊源尽现。尤其从语文课程的性质――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入手展开“弊病”的分析,是一种本源的探讨。语文教学不同历史时段呈现的现象,各种问题的症结,都源自于此,无论是片面追求工具性还是片面追求人文性,都将为实际语文教学带来偏颇;不能兼顾统一,弊病自然滋生。

心理学的介入给孙建国立论以科学根基。儿童文学是伴随“儿童”这个区别于“成人”的个体而从文学中独立出来的,心理学的理论有助于剖析差异背后的原因。曾经,发生认识论原理为儿童文学找到了接受之维三层次的根源,人类学的知识为儿童文学美学勾勒了儿童原始思维的面貌。论著中明确提出,“儿童的天性是快乐、自由、游戏”,语文教育要尊重儿童天性,要发掘儿童的“灵性”,守护儿童身上“本能的缪斯”;提到儿童阅读接受行为的特殊性――“偏重直观感受,易于情感投入,善于模糊解读,拙于鉴别评价”。当我们对“儿童”这样的个体施以教育影响、文学影响时,心理学理论的介入就显得甚为可贵。

探讨儿童文学的相关问题,必然绕不开“儿童观”的问题。在儿童文学作品进入语文教学环境、承载教育使命时,儿童观的问题会凸显出来。该论著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儿童观的生态意义”这一问题,直指语文教材编写中儿童观的缺失,冷静分析教材以成人的视角看待儿童,用名人、伟人的标准来要求儿童的“成人本位的儿童观”,甚至是“名人本位的儿童观”;并发人深省地提出,“一味地让学习来侵略一切,同样还是传统成人本位对儿童藐视的产物”。在论者的剖析下,我们看到,小学语文教材的编写的确是混淆了“完美”、“理想化的人”与“真实”、“大多数的人”;混淆了思想政治教育与文学熏陶的概念。在这种状态背后,我们看到了文学、儿童、儿童文学的集体缺席,看到了成人对儿童进行的文化控制与霸权。

儿童心理学论文第9篇

关键词:艺术教育;儿童音乐艺术

迄今为止,国内外诸多专家、学者对儿童艺术各领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在儿童动漫、儿童影视、儿童广告、儿童游戏、儿童音乐、儿童美术等方面都做出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使得儿童艺术越来越成为儿童精神生活重要的一部分。但是,从近些年看,针对儿童音乐艺术的研究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存在缩水现象。造成儿童艺术整体研究结构上的失衡。以下将简要评述儿童音乐艺术领域相关的研究成果。

一、从审美与快乐角度进行的研究

“审美与快乐”式幼儿音乐教育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重音乐与幼儿生活的联系,注重幼儿生活经验和审美经验的有机整合,提倡幼儿自主地感受、体验、探索和创造音乐,鼓励幼儿独有的个人感受和个性化的表现方式,并综合运用各种艺术形式帮助幼儿形成完整的审美心理结构等等。现代先进的教育理论为该课程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主要研究成果有许卓娅《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楼必生、屠美如《学前儿童艺术综合教育研究》、李亚丽《以审美教育为核心的音乐教学法的探索》、金亚文《音乐教学审美功效研究》、周洁嫦《音乐教学要善于创造美》、林白玲《从审美的角度调动学生音乐的兴趣》、程英《审美与快乐式幼儿音乐教育初探》、陈岚《谈音乐审美教学法》、郑丽《幼儿音乐游戏中的审美体验》。

二、从教学策略角度进行的研究

在儿童音乐领域,如何调动儿童的学习积极性,使其主动参与音乐教学活动,一直是儿童音乐领域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这方面所形成的研究成果可以说也是最多的。为了能更清楚地呈现,笔者对其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归纳:1.以国外著名教学法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覃晓宁《铃木音乐教学法给音乐教育的启示》、李琦《浅谈奥尔夫的元素性音乐教育》、刘文靖《奥尔夫教学法浅识》、娜仁其木格《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与中小学音乐教学》、梁燕《柯达伊的音乐教育思想对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影响》、徐颖《柯达伊音乐教育体系给我们的启示》、陆建珍《美国综合音乐感在教学中的运用》、崔伟《探究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音乐教育观》、谢春燕《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对幼儿的启发》。察觉民《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构成》。2.以针对目前儿童音乐教学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刘莉萍《音乐教育存在问题及创新途径研究》、张卫民《点击儿童艺术教育实践中的异化现象》、张占春《音乐课程改革中的“反音乐教育”现象》、赵大刚《谈幼儿音乐课程改革中的教学误区》、吴欣光《小学音乐教学误区》、侯杰《对综合艺术课程改革的几点反思》。3.以教材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赵继红《幼师音乐教材改革初探》、韩天寿、吴霞飞《从幼儿音乐教材视角谈学前教育管理缺失――对当前幼儿园音乐教材错误问题调查分析》、《小问题、大思考――对当前幼儿园音乐教材错误问题的调查分析》、王信东《云南省小学音乐美术乡土教材建设与研究》。4.以儿童舞蹈教学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夏珊珊《浅谈幼儿舞蹈能力的形成与培养》、吴婉媚《儿童舞蹈教育浅探》、陈波《浅谈幼儿舞蹈的童趣性》、王萍《浅谈幼儿舞蹈的学与教》、赵焕生《浅谈幼儿舞蹈的编排技法》、齐娟《幼儿舞蹈教学新探索》、商策《浅谈幼儿舞蹈的创编艺术》、杨秀敏《幼儿舞蹈教学的生命线》、樊星《论基本功训练与幼儿舞蹈教材开发》、文畅《兴趣培养―幼儿舞蹈教学的成功所在》、朱宝仙《少儿舞蹈活动的几点思考》。5.以儿童钢琴教学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张应辉《儿童钢琴现状思考》、康晓蕴《浅谈儿童钢琴教学》、姜晓琳《怎样培养儿童的钢琴兴趣》、张丹宁《儿童钢琴教学中创新能力培养的初步研究》、陈宇兰《谈儿童钢琴教学中情感因素的作用》、杨振《谈创新能力培养目标下的儿童钢琴教学》、罗魏《论儿童钢琴教学中创造性音乐思维的培养》、海宏《儿童钢琴教学中的几个心理问题》、李斯娜《学前儿童钢琴学习能力的培养研究》、薛瑾《儿童钢琴学习心理问题初探》。6.以儿童声乐教学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田丹《儿童声乐教学中良好心理状态的培养》、臧欢《儿童声乐快乐教学初探》、魏桂珍《谈儿童声乐教学》、唐建平《儿童声乐教学的作用与训练方法》、赫嵘《关于从事儿童声乐教学工作的初浅探析》、张郁《儿童歌唱教学与训练》、李福《论赏识教育在儿童声乐教学中的应用》、宁馨磊《声乐早期教育中的快乐教学》、秦玮蔚《儿童声乐教育中创造思维能力的培养》、李宝秀《浅谈儿童歌唱教学及兴趣的激发》、陶小卫《儿童学习声乐的教学体会》。

三、从儿童音乐心理角度进行的研究

儿童音乐心理研究是儿童音乐教育的基础课题。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的:1. 从幼儿自身审美心理建构的角度,来说明幼儿音乐审美心理功能的发展与培育。许卓娅《学前儿童音乐审美心理发展研究》、杜悦艳《论学前儿童音乐审美经验的建构》、薛瑾《钢琴教育与儿童音乐审美心理发展研究》、郭蓉《关于音乐审美心理过程几个问题的研究》、宁晓芬《从心理学角度探讨培养音乐内心听觉能力》、魏欣《论音乐审美教育的心理功能》、尹娟《浅议音乐教育中的审美化教学》、孔起英《论儿童审美与艺术行为的心理机制》、印小青《论儿童审美心理结构发展的三个标志及特点》、张富生《音乐美育中的心理因素分析》。2.从幼儿智力发展的角度,来研究音乐教育对于幼儿智力发展的作用。王子婴《幼儿音乐创造力教学设计的行动研究》、郑虹《儿童音乐创造力培养的理论研究与教学实验》、霍华德•加德纳《艺术•心理•创造力》、张琴《儿歌教学如何启迪幼儿智力》、何化均《音乐―开发幼儿智力的一把钥匙》、陈瑞委《音乐训练可以促进幼儿智力发展》、李芳《音乐教育对儿童智力发展的影响》、杨望舒《幼儿多元智能中的音乐领域》、肖庆玲《舞蹈教育与多元智能发展的关系》、武艳《多元智能理论对舞蹈教育的启示》。3.非智力因素对儿童音乐心理的作用与影响。张静《在音乐活动发展幼儿非智力因素》、张双琴《歌唱于幼儿非智力因素培养》、王诗春《浅谈钢琴学习对幼儿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孙伟《幼儿民间艺术教育与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李馨怡《幼儿钢琴教育对孩子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分析》,余红梅《挖掘音乐活动中的非智力因素,促进幼儿社会性发展》。4.从美育的角度探讨音乐教育对儿童审美心理发展的作用。修海林《美育与音乐教育的若干理论问题》、秦艳《幼儿音乐素质的结构与要素分析》、沈建洲《幼儿艺术教育的性质》,李小琰《童心•童话》,张殿柱《美育与儿童的全面发展》。

从上述研究成果看,我们可以看到从教学策略角度研究儿童音乐艺术教学的研究者是最多的。可以说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一般的选题范围。因为这一选题的研究者多是从事普通音乐教育的工作者,在自己的研究或工作范围内选题,自然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然而从研究内容上看,大家研究的内容多是对儿童音乐艺术教学实践的思考与反思。当然,这其中不乏研究角度新颖、论述精彩的论文,但数量少之又少,绝大部分感觉难有新意。因此,要想在这一领域进行突破,必须要求研究者避免材料的堆积,避免对问题表面的分析,应突破传统儿童音乐艺术实践的研究模式,过于阐述具体而细微的问题,而忽略将儿童音乐艺术领域中的理性思考纳入到实践问题分析的过程中去,利用理性层面的辩证性思维来看待儿童音乐艺术感性层面的问题,从而获得客观、深入的结果。其次,从审美角度进行的研究成果也是很多的。“审美”是这些年来音乐教育领域出现的热门词语,可以说针对音乐教育中审美层面的研究超过了任何一个时期,这是人们对音乐教育本质了解越来越清楚的表现。很多研究者纷纷从审美的角度展开对音乐教学的分析,其中又以对基础音乐审美教育的研究最多。在“审美”这个热点、焦点上选题,这本身就意味着更受人关注,因而成功的可能性也就更大。我们看到在2004年郭声健博士撰写的《音乐教育论》书中,就对审美教育做了深刻的分析,明确提出了审美教育是音乐教育的核心价值。此后,更多的著作与论文开始对音乐教育中的审美价值展开研究,获得了丰富的成果。但从目前的研究现状看,针对这方面的研究虽然数量很多,但往往多是泛泛而谈或者说是现象罗列。许多论文有人云亦云,跟着别人跑的感觉。因此,如要从审美角度进行思考,必须要求研究者能提出与别人不同的观点,或者在别人不同的层面上选题,或者要从新的角度选题。从学科边缘或交叉点上选题,已成为未来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的一个必然趋势。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试图从两门甚至更多的相关学科上进行较深较独到的研究,也形成了一批有一定水准的科研成果。比如郭蓉《关于音乐审美心理过程几个问题的研究》、宁晓芬《从心理学角度探讨培养音乐内心听觉能力》、许卓娅《学前儿童音乐审美心理发展研究》等论文中涉及的学科就包括了心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等知识内容。其实,在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里,完全可以将其他学科知识结合起来,这样会有效避免撞车,较易获得突破和取得成果。比如湖南师范大学吴跃跃教授国家教育部课题《音乐教育对少年犯的教化功能及实践研究》将音乐教育学、犯罪心理学结合起来。魏豪扬硕士论文《社会音乐教育之音乐艺术培训市场营销研究》是将音乐教育学、文化策划学、市场营销学结合起来,对社会音乐教育活动中包含的客观存在的市场经营管理实践和现象进行解释和阐述。这些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填补空白的价值。当然,这类选题要求研究者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能跨学科综合与分析。否者,就会感觉一知半解而生拉硬扯,牵强附会。最后,从冷门和盲点上选题,也是目前儿童音乐艺术研究的一个方向。冷门和盲点,或是因为远离当时的焦点、热点,或是一时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问题。或是尚未被绝大多数人意识到的问题。这样的研究成果在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有,但还不多。比如以上列举的论文张琴《儿歌教学如何启迪幼儿智力》、何化均《音乐―开发幼儿智力的一把钥匙》、陈瑞委《音乐训练可以促进幼儿智力发展》、肖庆玲《舞蹈教育与多元智能发展的关系》就是这样的体现。这样的选题由于有其本身的价值所在,一旦其价值被人发现,研究出成果,便会向热门和焦点转化。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相信这类选题还不少。

综上所述,从审美与快乐角度进行的研究和从教学策略角度进行的研究,占据着勿庸置疑的主导性地位。这样的研究成为热点,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从国外儿童音乐艺术研究的内容来看,艺术与多学科知识的结合,特别是将心理学的实证方法运用于儿童音乐艺术研究领域,已成为研究的常态。因此,开阔我们的研究视野,增加更多有价值的学术研究生长点,是我们儿童音乐艺术研究者急需要做的工作。毕竟,儿童艺术的发展,需要丰富的可能性;儿童音乐艺术的研究,亦当如此。

参考文献:

[1]周世斌.音乐教育与心理研究方法【M】.上海:上海音

乐出版社,2006

[2]郭声健.艺术教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3]楼必生、屠美如.学前幼儿艺术综合教育研究【M】.北

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