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管理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2 17: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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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管理论文

第1篇

关键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

1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1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够

不同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同,客观上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开展。从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位上看,有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管中发挥有限的作用,既是经济监督又是行政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为受多方面行为规范的制约,由此形成道德、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公共责任与控制有机结合的监督体系,各种责任交织一起,很难把握准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但社会大众及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位过高,而将审计结果的运用简单化、绝对化,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1.2审计时间不足。审计力量有限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间跨度大、工作量重、时限紧迫的综合性审计工作。由于很难预测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审计的时间,不能列入审计工作计划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较广,而审计时间要求往往比较紧,要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工作业绩,在有限的时间内就很难达到目的。还有一些审计工作是临时交办的,审计时间与会计决算期也不一致,基层审计人员任务繁重,加上目前高素质的审计人员较少,这使审计力量受到限制。

1.3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高要求、高难度与审计人员素质要求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审计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资料的占有和对宏观经济形势下领导干部行为的判断。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而我们相当审计人员的素质还达不到这个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化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巧,但需要审计的项目众多,往往在审计委托书下达后临时组建审计小组,很难保证审计人员的质量。

1.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是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的准确、恰当、公正、客观与否,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和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它包含了财务、法纪和绩效等各方面的内容,综合性很强。审计评价的内容、目的、要求不明确,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随意性和伸缩性,使审计评价难度增加。

1.5审计结果运用较差。重视不够

审计结果运用主要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工作范围,客观上造成了审计与结果运用的分离。审计机关要应付过多的审计项目,没有运用好审计结果,虽然工作上付出很多,但是收效甚微。经济责任审计在结果运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审计结果的利用率低,“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审计结果报告滞后于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和审计脱节;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对审计结果的态度,多年的审计实践已充分证明,若得不到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视,审计结果很难以得到有效运用;审计结果的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对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2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2.1提高认识,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要搞好经济责任审计,提高认识是关键,必须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氛围,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中央及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新的制度、规定和办法。对审计结果运用中各机关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运用反馈和检查制度、运用情况督查制度,以有效地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2.2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极强的审计工作。实践证明,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是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加强对审计人员自身执政能力的培养。各级单位部门要选派那些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还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与培训,使审计人员形成一种基本的职业意识,这种职业意识应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职业化规范的健全而逐步强化,将审计人员从行为的强化延伸到思想意识上的强化,保证审计的独立性。

2.3合理利用审计力量

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量较大、时间要求紧,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合理运用审计力量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是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本保证。其次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性,妥善处理工作任务较重与审计力量有限的矛盾,合理安排、统一组织。再次要对审计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的作用,提高审计质量。

2.4规范审计评价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可行的方法,但要考虑到目前审计机关的工作量,并围绕审计目标、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和不同单位或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实施。要做好审计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要的是在进行审计时,要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法规、经济政策、规章制度等,也要遵循从事经济活动处理经济信息的各种理论上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以及社会公认的一般惯例以及科学上、职业上的规则等。审计评价必须突出重点,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

2.5重视审计结果运用

第2篇

一、酒店资产的审计

1、验证酒店各项资产的购入、领用、摊销、盘点和报废等环节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合理和有效,有无贪污、索取回扣、挪用、以劣充优、损失、浪费等问题。如酒店存货的采购、登记、领用是否有严格的内控制度,包括采购价格、采购质量的审批和验收权限界定,存货领用的签字制约机制,存货报废是否符合酒店规定审批手续等。

2、审查各项资产的计价、核算是否正确、合规,资产是否完整,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有无随意改变计算方法,任意摊列成本费用等问题。如对固定资产计价是否合理,核算是否正确。从理论上讲,固定资产的价值应包括酒店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既有直接发生的,如固定资产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应分摊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合差额和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酒店是否根据固定资产不同的来源,所涉及不同的费用支出,采用不同的具体计价。

3、审查各项资产的帐证、帐帐、帐实、帐表是否相符,有无漏计多计资产等问题。

4、审查应收帐款是否清楚。酒店应根据由夜审转来的“应收帐”报表以及已离店而未付款的客人的各种原始帐单进行详细审查和计算,审核其报表上的总计数字是否与原始单总计相符,并根据营业部或预订部的有关资料,对签单客人的姓名、房号、公司名称以及客人签字进行审查。另外,酒店是否建立了坏帐审批制度,坏帐准备金的提取和坏帐损失的核销是否正确、合规。

5、审查酒店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业务中的各种股票、债券的购入、支出和收益的计价、核算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将短期有价证券和投资收益,包括其他投资收益不入帐,形成帐外资产等问题。

6、审查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多提少提,人为地调节利润。酒店在计提折旧时,应以月初可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帐面原价为依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是否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是否照提折旧,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是否在固定资产原价的3%—5%范围内,酒店是否根据财务制度中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并确定哪些固定资产该提折旧,哪些不该提,其计算及核算是否正确。

二、酒店负债的审计

1、验证酒店有关负债的内部控制是否行之有效,各项债务的发生和偿还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2、审查酒店各项债务的来源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将有关收入转移、隐匿于应付帐款问题,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基金的计提是否合规。

3、审查酒店预提费用的计提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利用预提费用人为地调节利润。

4、审查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折合差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将应当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的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酒店发生的工程借款利息以及用外币借款进行的工程发生的外币折合差额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应计入固定资产造价,酒店是否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办理竣工决算之后发生的,则计入当期损益,酒店是否将其计入固定资产。

5、审查酒店发行债券是否合理、合规,应付债券价值的计算是否正确,利息费用和应计利息的计算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将应计入开办费和固定资产价值的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等问题。酒店发行债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向有关部门上报有关正式文件,经批准后发行,应付债券计价是债券面额回应付利息之和的现值,记帐时将面额、溢价或折价和应付利息分项记录,本期合并列入资产负债表中。

三、酒店所有者权益的审计

1、审核酒店资本是否真实、合规、财产估价是否合规、合理,有无通过财产估价侵犯法人合法权益问题。酒店资本按投资形式不同可划分为货币投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除股份制酒店外,所有酒店的投入资本都必须按实际投入数额列帐,如果投入的资本与记帐本位币种不一致,应在帐上同时注明该种货币的投入资本金额和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金额,对于应按规定的汇率分别对投入资本帐户进行折合而产生的记帐本位币差额,应在“资本公积”帐户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酒店的注册资本应与实际资本相一致,在“实收资本”、帐户核算,注册资本一经确认,就不能随意改变。以房屋、设备等实物投资的,应以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机构给出的确认价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作为酒店记帐的依据。

2、审查酒店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多提少提。酒店组织形式不同,对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的要求也不同,股份制酒店按国家规定,酒店有利润,就必须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而且在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派股利。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提取,一般酒店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所得税后利润的10%提取。

3、审查酒店应缴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合规,有无漏缴或少缴问题。广州地区中外合资酒店的所得税税率一般为33%。酒店是否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减免的税款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4、审查酒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核算程序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将应在税后弥补的亏损在税前弥补。酒店可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从获利年度起弥补亏损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超过税收规定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未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

5、审查股利的分配和发放是否正确、合规,有无擅自发放和同股不同利。

四、酒店成本费用的审计

1、审查构成酒店成本的直接材料和计价是否正确、合规,有关支出凭证是否手续清楚,有无超过计划或定额,领用是否合理。根据酒店的经营特点,酒店的营业成本与制造业成本相比,有其鲜明特点。酒店费用开支有直接的认定对象,一般不存在费用分摊问题,酒店各部门的人工费用直接计入部门费用,不需要分摊计入营业成本。

2、审查待摊费用的摊销的计算是否正确、合规,有无任意多摊少摊。

3、审查开办费、无形资产摊销是否正确、合规,有无随意不均等摊销。

4、审查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将应计入固定资产的利息记入财务费用。酒店在筹建期间、清算期间所发生的筹资费用,如基建借款利息支出,不能计入财务费用,只能分别列入筹建期间的开办费或清算损益。酒店在借款时发生的加息应单列于财务费用项目,而罚息开支则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5、审查有无将不应列入成本费用的支出。如投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出的各项罚款、违约金、赞助捐赠支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支出挤列成本费用。

五、酒店损益的审计

1、验证有关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合理和有效,有无弄虚作假问题。

2、审查酒店各部门营业收入的计数是否正确并如数入帐,有无收款不给收款凭证,有关收入凭证编号是否中断,有无大头小尾行为,有无隐瞒、转移收入问题。酒店收入无主营业务和附营业务收入之分,所有收入都列入营业收入,酒店营业收入要做到合法、完整和及时。各部门上下是否尽力尽职。

3、审查营业收入应缴纳的各种税金的计算和帐务处理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偷漏税问题。

4、审查投资收益的核算是否正确、合规,其应收未收部分是否如数计入本期损益。

5、审查应属于营业外收入的款项是否如实列收。营业外支出是否正确、合规,有无任意扩大营业外支出范围,增设营业外支出项目。

6、审查利润总额,核实营业收入、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的结转是否正确、合规。

六、酒店财务报告的审计

酒店财务报告的审计包括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部门收益表等的审计。

1、财务报告与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日记帐所反映的数字是否一致,报表与报表之间的有关数字是否衔接,有无编制虚假决算,在编制报表的会计计量和填报方法上是否保持前后会计期间的一致性。

2、财务报告中的各项应当填列的项目和补充资料是否齐全、合规,有无应填未填问题。

第3篇

影响内部审计质量的因素很多,但大致可以分为审计资源因素、审计环境因素、审计风险因素和审计行为因素四大类。

(一)审计资源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所谓审计资源,是指审计服务过程中必须依靠的各种实物的或非实物的基本要素以及审计评价的相应资源。审计资源主要包括审计人才资源、审计信息资源、审计技术设备资源等。其中审计人才资源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是最大的。审计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审计人员的素质,专业能力强、品质好的内审人员作出的审计项目审计工作质量和报告质量一般就高。通常来说,企业审计部的规模也与审计质量的高低是正相关的。审计法规和行业信息是内审人员的行为指南,而这些信息是不停地变化与更新的,内审人员要在工作中应用这些信息作为审计标准,就必须持续地学习,才能有效地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技术和设备资源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也是重大的,原有的审计技术以及不能充分适应企业管理发展的需要,内审人员要发挥其职能,必须学习使用新的审计技术。而设备资源是先进审计技术的硬件支撑。

(二)审计环境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审计环境主要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和文化环境。因为审计可能成为某些政治组织实现自己目标的工具,政治干预审计的事件就有可能发生。经济环境对审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它决定了审计的产生、存在与发展问题上。审计职业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就必须取得社会的信任,而这种信任必须是以法律为保障的。企业的文化环境对内部审计的影响主要是通过独立性来发挥作用的。

(三)审计风险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企业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领导层的风险管理意识以及审计人员本身的风险管理水平都会对审计质量产生巨大影响。

(四)审计行为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审计行为因素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是直接的、决定性的。通常,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内审人员在完成审计项目时可能存在偷懒行为,这就直接影响了项目的质量。审计行为学目前也成为了研究的热点。

二、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的几点建议

目前内部审计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效率,为改善上述不合理的现象,提供以下建议供参考:1.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审计工作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配合情况,项目负责人最好能提前1—2天到达现场。到现场后必须及时跟被审计单位的联系人进行沟通,告知整个审计工作的大体安排。从而有利于被审计单位做好资料准备工作,也能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审计报告下发后,被审计单位又提出异议,指出某些问题是不存在的,某些漏洞已经进行了弥补等情况,这些问题其实都是由于现场审计过程中沟通不足导致的。从而也影响了审计报告的效率和质量。其实只要在现场审计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避免的,审计人员要注意不但要与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更加要与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因为很多情况下,只有实际操作的业务人员才最了解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情况。所以要想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人员绝不能仅盯着账本,更要走下基层,了解业务流程。2.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工作的基石,工作底稿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了审计质量的高低。一份高质量的审计工作底稿既要有规范的格式,又要有完整的内容、明确的观点和充分的依据,在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过程中还要注意加强对工作底稿的复核。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审计工作底稿必须经过层层复核,实施三级复核制度,尤其要明确每一层次复核人员所复核的内容和承担的责任。虽然很多企业已经建立了三级复核制度,但大都流于形式,没有具体规定复核的程序和标准,无法真正起到控制审计质量的作用。例如在审计人员较少的项目中,审计组长和主审由一人担任,由于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审计组长就很难去仔细地复核每位审计人员的工作底稿,而是仅仅对形成问题所涉及的底稿进行复核,这样就有可能造成有些问题的遗漏。3.保证审计结果有效落实。实施内部审计是不单是要找出企业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加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从而带来企业管理上的提升。因此内部审计人员首先要转变观念,审计项目并不是为了那份审计报告,而是关注公司业务运行中的问题和漏洞,并设法进行完善和弥补。其次要督促整改,加强处罚。对于已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部门要提出解决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控。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屡查屡犯的问题,内部审计部门要有一定的处罚权限。目前很多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不到整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审计部门没有处罚权限,因此企业管理层应加强对内部审计的理解和重视程度,给予内审部门一定的处罚权限。4.学习使用先进审计技术,提高审计质量。目前我们处于信息时代,高新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内部审计人员要学习使用先进审计技术,包括审计抽样、统计分析、分析性复核、机审计工具和技术、流程图的过程描述等。这些工具多数已经经过发达国家内部审计人员数十年的实践,对于提高审计质量质量与审计效率有着很好的效果。如:在抽样时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抽样模型,这样不但提高了审计效率,而且使抽样结果更加科学合理。还可以将各类经济学、统计学分析模型固化到审计信息系统里面,对数据进行自动分析,从而把内审人员从繁杂的数据分析工作中解放出来,让其有更多的精力进行专业判断。这些都有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5.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综合素质。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管理起着制约、防护、鉴证、促进和参谋作用。作为企业的“经济卫士”和“经济谋士”,内部审计要并重监督、评价和服务三项职能。在监督企业运营行为,评价企业运营效率效果的同时,通过合理化的审计建议促进企业管理的不断完善,为企业决策提供支撑服务。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要全面掌握各种理论知识,并与公司管理实践紧密结合,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站在最前沿。因此必须要加强内审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以保证内部审计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内部审计工作有其特殊性,它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评价的同时,还具有服务职能。内部审计不单是要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针对问题提出合法、合理、可操作的改进建议,通过审计活动实现被审计单位乃至全公司的增值。要达到这一目标,内部审计人员必须要全面掌握财务会计、工程管理、税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知识,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站在最前沿。如果没有上述前提,就很难保证审计建议的适当性,不但浪费公司人力、物力资源,甚至会影响公司整体效率。另外,新形势下企业的业务活动越来越复杂,为适应这一变化内部审计工作必须由制度基础审计向风险导向审计转变,针对性强的专项审计将会越来越多,涉及非常多的新领域,并要求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融入其中,对内部审计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审计人员对这些新领域缺乏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有的甚至是空白,如果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盲目开展,不但浪费审计资源,而且也很难保证审计质量。为满足以上四点要求,提升审计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效果,我们拟开展以下三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工作:(1)加强内部自我学习。内部自我学习又分个人自我学习和统一组织学习两种具体形式,个人自我学习在学习内容、途径和时间安排上都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内审人员可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安排进行;统一组织学习拟定于每月开展一次,主要围绕国家新的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新要求、日常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个人自我学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等方面开展,统一组织的形式一方面能保证学习时间,另一方面便于大家交流,扩大学习效果。(2)聘请专家指导和开展对外交流。选择在内部审计界有声望的专家来对我们的审计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并且与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交流,这两种方法都是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能够快速提高审计方法和水平。(3)继续坚持做好外派培训工作。外派培训具有培训质量高、针对性强、学习时间集中、容易快速吸收应用等优势,因此我们应继续坚持做好外派培训工作,加强与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各大院校等权威机构的学习交流,本着全面性、实用性、针对性和经济性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并通过一系列控制手段保证培训效果。

第4篇

对于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问题,资产盘盈、损失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存在问题,以及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以提出改进建议,探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资产损益原因分析

(一)资产盘盈原因分析

第一,购置时只列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到位,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购置后只列费用支出,不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台账、卡片账,或一些单位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大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盈。

第二,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在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长期未入账,这种情况在乡卫生院中尤其突出,乡卫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卫生院占用土地多为成立时无偿划拨,多年来未估价入账;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电脑、打印机、汽车、家具用具、变压器等在收到实物时未做账务处理,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面未登记而实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盖、接受转让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由于未进行决算或未取得发票等原因未计入固定资产。在资产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有部分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房屋、围墙、伙房等固定资产建盖时未计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中,本次资产清查时才发现这些固定资产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见其资产管理的混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转让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入账。

第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家具及电子设备等在受赠时未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不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盘亏原因分析

第一,已报废毁损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年限较长,已无修复价值或已损坏无法修复的汽车、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及无法使用的软件、仪器仪表、家具用具等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申报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二,已转让、出售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出售汽车等固定资产,转让、出售收入已入账,固定资产未做减少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三,已被拆除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因鉴定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四,划拔资产及对外捐赠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资产,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赠送给扶贫点或其他单位的电子产品及家具用具,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电脑等资产被盗,或人员调动带走电脑,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二、资产清查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第一,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有两个事业单位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产权已属于职工所有,固定资产未作减少的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二,固定资产重复入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房屋等资产重复计入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万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第三,历年清仓盘盈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事业单位存货项目出现会计差错,存货清仓盘盈及进销差价多年未作处理,本次清查出现较大金额的存货盘盈;或者历年清仓盘盈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长期不作处理。以上情况主要出现在乡卫生院。第四,收入长期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或房租收入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中,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五,账表不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账面上事业结余为负数,在年终决算报表中将事业结余反映为零,同时空增其他资产项目,造成账表不符。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六,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例如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计入了“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未按规定计入“借入款项”科目核算。

三、在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第一,鉴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存续状态的动态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对资产的现状掌握的信息滞后,建议每年年末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及时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漏记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的情况,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设备购置”明细科目用于专门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便于在年末及时查对账目,避免固定资产出现漏记。

第三,在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办理有关的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不齐全,这种情况在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特别突出,建议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土地及房屋的产权证书以便于明晰产权,更好地明确本单位的不动产状况。

第四,对上级配给或外单位捐赠的实物,应建立同时向财务部门报备的机制,及时将此类资产纳入管理;建议在今后对划入划出固定资产,应完备划转手续,根据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对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决算手续,对已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及时根据相关结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固定资产。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严格划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第七,通过本次资产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议今后对资产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该入账、该报损的资产,要及时处理,做到账实、账帐相符。

第5篇

一、我国政府审计计划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政府审计计划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旨在有效调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的效率效果。包括四个环节。

(一)制定审计项目计划

2002年审计署的《审计机关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审计机关每年必须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计划,是按年度对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预先做出的统一安排,包含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授权项目、领导交办项目和自行安排项目等。目前,我国审计项目计划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审计署负责审计署统一组织的、署本级的审计项目计划,指导全国审计项目管理工作,不负责安排或检查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计划,后者由地方审计机关自行管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我国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日益暴露出下列问题。

1.中长期战略计划缺位,难以保证各年度项目计划的协调性。根据现行管理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只需在年初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并确保执行即可。至于中长期战略计划,没有任何规定与要求。这导致很多审计机关根本不考虑中长期战略安排,各年度项目计划缺乏全局性、协调性,极易造成审计重复或审计盲区,监督不到位,重点不突出。

2.没有专门设置计划管理部门,难以发挥主导“龙头”作用。一直以来,我国审计项目计划都是由各业务部门提出立项建议,办公厅或办公室简单汇总后,审计机关领导审定下达。各业务部门集计划管理与具体实施职能于一身,根本不能保证时间充裕地提出科学合理的立项计划。2005年9月,审计署出台了《审计署关于改进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实施办法》,要求办公厅实行统一管理。虽有一定进步,但不可否认,该办法依然无法保证办公厅——一个同时肩负其他工作责任的非专业性综合管理部门,能够出色完成计划管理任务。

3.立项程序过于简单,难以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计划。审计项目计划制定遵循“两上两下”原则,即自上而下提出审计工作设想、自下而上编报计划草案、自上而下布置项目计划指标、再自下而上上报完整详细的审计项目计划备案。上述程序过于简单,每一步到底怎么做,尚无明确规定,致使某些审计机关经常敷衍了事,拍脑袋决定审计计划,调查研究不充分,不考虑实施可行性,执行过程中做临时变动,大大损害了审计项目计划的严肃性。

(二)编制审计方案

审计项目计划下达后,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应当编制审计方案以指导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计方案,是指为顺利完成项目计划,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实施审计前做出的计划和安排,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前者是审计机关为统一组织不同级次审计机关或多个审计组对某部门、行业或专项资金等项目实施审计而制定的全面工作计划,原则性较强,对象笼统宽泛,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没有的,体现出政府审计特色。而后者,是审计组为完成审计任务,从发送审计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过程的工作安排,其地位和作用近似于注册会计师审计中的总体审计计划(策略)。具体内容包括:编制的依据;被审计单位名称和基本情况;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重要性及审计风险的评估;预定的审计工作起讫日期;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编制日期及其他有关内容。目前我国审计方案的编制存在下列两点突出问题。

1.只有总体计划安排,难以指导具体工作。目前我国政府审计只要求针对被审计单位编制总体审计计划,而不要求编制具体审计计划。这种做法极为不妥,不仅与国际惯例不符,也没有针对审计活动的各组成部分进行具体指导,导致审计组成员具体工作时无所适从,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无从实施。

2.未充分考虑审计风险,难以抓住工作重点。无论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还是其他国家政府审计,都已广泛开展风险导向审计,日益强化对风险的评估和应对。我国审计机关虽已开始关注,但在如何识别、评估进而应对重大错报风险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严重限制了计划管理水平的提高,成为制约审计质量的一大瓶颈因素。很多审计机关抓不住审计重点。

(三)监控计划执行过程

我国政府审计实施计划执行报告制度。下级审计机关每半年要向上级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计划执行进度、审计的主要成果、计划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建议等。审计项目计划必须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例如,审计署统一组织项目和授权项目的调整,必须报审计署批准。目前我国审计计划的执行存在下列问题:

1.跟踪监管不得力,难以维护计划执行的严肃性。虽然有定期报告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审计机关缺乏必要的跟踪监控,对执行情况了解掌握不够细致,没有真正从时间、成本、质量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再加上年初立项时考虑不周,审计项目计划本身不合理,造成执行计划时经常随意变动、极不严肃。

2.沟通交流不足,难以实现动态过程管理。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与上级持续沟通,不断评估事先确定的审计目标、重点、时间及人员安排等是否适当。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必要时甚至终止审计。而实际上,不少审计机关未能深入审计现场,审计组上报情况不及时,上下级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沟通,无法实现动态信息网络化管理。

(四)考评计划执行效果

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对审计项目计划的执行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编制和执行报告的完整性、及时性,计划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计划完成的质量和效果等。审计计划的考评存在下列问题:

1.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难以体现考评效果。虽然该办法要求对审计项目计划进行检查和评估,但就如何确定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如何建立考核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考评工作无法实现预期效果,难以优化计划控制措施和方法。

2.忽视审计结果的跟踪落实,难以落实计划执行效果。国外审计机关特别重视审计建议的落实,有时对建议的跟踪可能延续几年甚至十几年。而我国审计机关对此不够重视,仍处于起步阶段,未充分关注审计成果是否被采纳或执行,无法收到审计监督的成效。

二、我国政府审计计划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如审计体制、审计环境、审计法规等,归根结底,主要是三大成因。

(一)计划管理的意识薄弱,缺乏战略思考和统筹规划

无论是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政府审计还是注册会计师审计,都非常重视计划管理,通过不断完善审计准则、设立专门的计划管理部门、部署充裕的审计资源、强化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以持续提升审计计划的效率效果。相比之下,我国政府审计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已《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审计署关于改进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实施办法》。虽然起到一定作用,但各文件之间缺乏衔接,内容零散重叠,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感,无法突出计划管理的战略重要性和系统性,导致审计实务中一直存在重实施轻计划的现象,难以实现1+1>2的协同效应。

(二)计划管理的模式粗放,限制审计计划管理整体效用的发挥

我国审计机关自成立以来,一直沿袭以领导意志为导向,以自上而下的内部管理和严格的等级链条为标志的传统管理模式,注重短期行为,欠缺深层次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传统模式越来越显示出不合理、不健全之处。就审计计划管理而言:各环节缺乏科学、细致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和内容过于抽象,操作性不强,计划变更随意性大;未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缺乏创新,难以与时俱进。

(三)计划管理的技术手段落后,降低审计计划管理的效率效果

信息化是当今社会的显著特征,审计计划管理应当顺应时代潮流,通过开发计划管理软件或利用信息化技术工具,不断提高效率效果。我国政府审计信息化建设虽已得到长足发展,但其成就尚未充分体现于计划管理,部分审计机关仍沿用陈旧的管理工具和方法,没有建立必要的审计资源数据库,未将信息化技术运用于计划管理各环节。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审计计划管理的有效性,无法实现动态管理,阻碍了计划管理的持续创新。

三、改进我国政府审计计划管理的建议

计划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必将越来越重要,因此,审计工作中心必须前移,审计计划管理必须加强。笔者认为,可以针对上述三大问题成因予以改进。

(一)增强管理意识,从观念上重视审计计划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1.完善现行计划管理准则。审计计划管理应当由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方案、控制计划执行过程及评价计划执行效果四部分构成,彼此相互联系,同时又自成体系,缺一不可。建议以现行计划管理文件为基础,进行整合、概括与完善,新审计计划准则,构建审计计划管理基本框架,囊括上述四环节,为计划管理提供全面整体性的规划指导。

2.设置专门的计划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计划管理的部门,审计计划的控制就无法形成合力,难以真正提高效率效果。美国审计机关非常重视计划管理,审计机关内部都设有专门的计划管理部门,如GAO专门设立了政策和项目计划办公室,形成完整的审计计划工作体系。我国各级审计机关也应单独设置计划管理部门,制定计划管理制度,对审计计划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3.制定中长期审计战略计划。中长期审计战略计划,是一定期间内指导、组织和控制全部审计活动的纲领,是制定年度立项计划的重要依据。建议学习国外审计机关的成功经验,采用滚动计划法,处理好中长期战略计划和年度计划的关系,既克服年度审计立项的盲目性、随意性,还有助于确保各审计项目之间的协调配合,避免资源浪费。

4.转变计划管理的组织结构。可以考虑将传统金字塔型组织结构转变为扁平式管理结构。前者强调领导意志和纵向信息流,而后者更加注重横向、内外部之间的信息沟通,打破僵化的部门界限,促进信息资源在组织内部的自由流动,强调团队合作,以灵活的工作角色,而非固定的职位为导向进行人员管理,引入内部竞争机制,以实现审计目标。

5.营造计划管理的氛围。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计划制定,主动按照计划执业,落实相关要求,共同致力于审计计划管理的提高。另外,理论指导实践,应深入广泛地开展计划管理理论研究,学习其他国家和行业的成功做法、先进管理技术,不断改进我国政府审计计划管理工作。

(二)完善管理流程,从程序上保证审计计划管理的科学严肃性

1.细化审计项目计划制定程序。依照两上两下原则制定项目计划时,应特别关注下列三点:(1)事前充分调查,列出项目清单。审计立项前,认真分析国家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结合中长期战略计划,找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可以采取邀请专家召开研讨会、走访、发函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机关内外部对项目计划的意见。然后,将潜在项目列入“项目领域”清单,初步确定审计立项。(2)评估项目风险,确定重点对象。美国、加拿大的审计机关都要进行风险评估,采用加权位列法评定各项目的风险系数,最终将风险系数大的列入当年计划。需要考虑的风险因素包括:是否为社会公众特别关注;政治上是否敏感;审计对象业务活动的复杂程度;最近一次审计时间等。可以考虑引入该风险评估机制,保证审计项目计划的针对性。(3)分析可行性,尽早排除不合理项目。从经济、操作、社会和技术四方面对拟审计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例如,审计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资源是否足以满足审计需要,审计成本能否带来预期成果等。最后,将结果编制成报告汇总,由审计机关领导研究决定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改进审计方案。最新审计风险理论以“重大错报风险”为导向,将审计业务流程重整为两大部分,分别是,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针对评估出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必要时和决定测试时)以及实质性测试。该理论抓住了审计工作的“牛鼻子”,有利于履行审计责任、实现审计目标,已开始广泛运用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其他发达国家的政府审计。我国也应当引入该理论,完善审计方案;(1)搞好审前调查,识别重大错报风险。周密细致的审前调查至关重要。可以借鉴美国审计机关的做法,适当提高审前调查的时间比重,深入被审计单位活动,初步识别出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为后续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打下良好基础。(2)补充具体审计计划,增强审计实施方案的指导性。审计实施方案应进一步细分为总体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计划两层次。具体审计计划应包括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审计组成员拟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内容包括:为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而拟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针对评估出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而拟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认为有必要实施的其他审计程序。

3.促进执行过程的信息沟通。应当在审计组、业务部门和机关领导之间建立畅通、高效的动态信息反馈网络,真正做到“上传下达”、“下情上传”,各项工作能够紧密配合顺利展开。沟通的频率可以是定期或不定期,内容包括审计进度、主要审计成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业务部门要及时汇总审计组上报的信息,通报普遍性问题,在审计的内容、重点和方法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必要时,可以召集情况通报会,各审计组之间交流情况和经验,研究解决共性问题。

4.设计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应当确定客观、适当、可度量的绩效标准,考核计划执行情况。绩效标准包括项目选取的适当性、计划执行的变动情况、审计质量的高低、审计成果的评价等。具体可采用审计覆盖率、审计工作日使用率、审计力量投入率、审计工作完成率、审计成本超支率、审计意见采纳率等指标。另外,还应加强后续调查管理,跟踪落实审计建议。审计工作只是经济监督的一个有效手段,其最终目的在于督促改进。审计机关应当对审计结果进行跟踪调查,要求被审计单位拿出配套处理方案,做到问责与问罚并举。只有同时刮起“责任风暴”,才能落实审计计划管理的目的,真正发挥经济监督作用。

(三)倡导管理信息化,从技术手段上提升审计计划管理的水平和层次

1.采用滚动计划法制定中长期战略计划。所谓滚动计划法,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将所有审计对象分类排序,确定计划周期后(如3年),按照重要性高低计算各对象的审计频率,如每年1次、2年1次和3年1次,以此确定中长期战略计划,再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一周期进行1~2年后,马上评价执行情况,并着手制定下一周期计划。该技术能够克服短期计划的盲目、随意性,有助于确保年度计划与中长期战略计划的协调一致。

第6篇

一、信息系统审计概要

1)信息系统审计是一个获取并评价证据,以判断信息系统是否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数据的完整,以及有效率地利用组织的资源并有效果地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国际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的定义。

2)目前审计机关信息系统审计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信息系统审计作为常规审计的一部分,为实现审计项目的总体目标服务,即数据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和系统内部控制审计"三位一体"的结合方式.信息系统审计和系统内部控制审计为数据审计服务,通过审计数据得出结论.另一种是独立立项的,直接审计信息系统本身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二、为什么要开展信息系统审计

信息系统审计作为国家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信息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

(一)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是控制审计风险的要求.近几年,审计纸质账目时,内部控制也要审计,不能假账真审.同样的道理也不能假电子数据真审,如果被审计单位运载电子数据的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出现了问题,计算机数据审计就会存在风险,系统的可信与可靠程度是数据审计得以进行的前提和最终实现的基本条件。

(二)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是全面履行审计职责的要求.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电子数据、信息系统、系统内部控制审计必须"三位一体",在审计过程中,这三项内容不能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完成审计署党组强调的"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要求,全面履行审计职责。

三、信息系统审计与常规审计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1)信息系统审计是常规审计的一部分,是以常规审计理论为理论基础的,两者之间有紧密的联系,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2)两者的联系是:信息系统审计继承了常规审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与常规的审计一样。在立场上,要求信息系统审计师站在独立的立场上,通过选择特定的审计对象,采用询问、检查、分析、模拟、测试等方法获得客观的审计证据,来判断其与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在程序上,信息系统审计一般也要经过审计计划、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测试、审计报告等主要阶段来进行审计工作,实现审计目标。

3)两者的区别也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首先,信息系统的审计对象不同于常规审计的财务领域,而是信息系统,包括基础设施,软硬件管理,信息安全,网络管理合通信等;其次,信息系统审计提出了更多的审计法与审计程序,这都是常规审计所不具备的,比如对某软件进行审计时,要采用技术含量相当高的测试,对网络安全审计时要采用穿透性测试(模拟成黑客进行各种攻击以验证其安全性);第三,信息系统审计不光是事后审计,主要关注系统的运行现状,在某种情况下,直接参与项目的开发或变更过程,以保证足够的控制得以顺利实施;最后,信息系统审计的咨询价值显得更高,信息化的风险很高,信息系统审计师可凭借其专门知识和实践经验,受托或主动服务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者或其业务人员,在企业信息化过程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系统诊断,根据企业需求,确定信息化的目标和内容,选择合适的信息系统。

四.如何使信息系统审计与常规审计有机结合

1)在项目计划上的相结合

信息系统通过选择特定的审计对象,采用询问、检查、分析、模拟、测试等方法获得客观的审计证据,来判断其与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在程序上,经过信息系统审计,审计项目计划、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测试、审计报告等主要阶段来进行审计工作,实现审计目标。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结合

(1)全面开展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电子数据的审计,包括会计电子数据和业务管理电子数据。采取的具体方法是:1.精确复核。运用计算机,对各种项目数据进行精确复核,既可以对全辖并表机构的会计报表与汇总报表进行全面复核,又可以从会计流水账逐级核对至总账,还可以将业务管理数据与会计报表数据进行复核;2.编制计算机程序进行辅助计算。可以编制计算机程序对有比例关系的项目进行计算,然后与实际记录进行比较,找出产生差异的记录;3.对一些异常会计记录和交易进行筛选和查询,为审计人员提供审计线索,主要是根据某一特征进行筛选分析,从不同角度分析可疑问题线索。

(2)以信息系统审计对项目实施时,对项目管理系统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初步的调查和评价,重点是权限管理、参数表的设置和修改控制等是否有效,被审计单位对交易录入的原始数据是否实施相应的控制,信息系统的数据流和业务流程是否吻合;3.通过系统日志等文件分析一些重大事件的原因,避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测影响。

3)在资源配制上相结合

常规审计在我国的审计实践中,对项目资源存在的漏端很难察觉,原因主要是以下三大困难:一是审计人员难以在短时间内透彻了解被审计单位的项目存在弊病。一般来说,小型的数据管理,由专业的软件公司开发后打包在市场销售,被审计单位人员仅仅是使用者,审计人员无法获得开发设计的细节;而定制的系统多用于大型的数据管理,由软件公司或内部的开发部门根据企业的应用量身定做,这类系统技术文档和技术支持比较完善,但是由于系统过于庞大,细节设计过于复杂,审计人员在有限的审计时间内难以对系统进行评估。二是难以发现系统内的瑕疵。从表面看,常规审计的各项令人眼花缭乱审计方法无论是从开发文档还是操作手册都不会直接察觉系统的瑕疵,而且在现场审计中,审计人员一般不允许对正在运行的系统进行测试,较难识别系统的问题。三是难以评估系统瑕疵所导致的后果。在审计实践中,即使审计人员发现了常规审计存在的某些瑕疵,但是未发现该瑕疵导致的已经存在的后果,常常使得审计结论缺乏直接证据。

信息系统审计作为一种全新的审计手段和审计理念,首先,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整体评价被审计单位的项目管理系统重要性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其次,审计人员应用内控测试和数据审计两种方式对选定的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分析,一般能迅速找出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的瑕疵,尤其是人为舞弊的线索。第三,根据已经发现的问题,对系统进行延伸,进一步追查系统存在问题所引致财务收支失真等方面的问题。可以较好地从信息系统的角度发现舞弊问题和内控漏洞,使得审计内容不断丰富完整,较好降低审计风险。

五、在常规审计后,开展信息系统审计的意义

1)信息系统审计是未来审计发展的必然,未来审计行业和审计技术的发展动力将主要来自于信息系统审计的发展。

2)维护信息时代的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信息系统审计应当充当信息时代经济生活中公正的鉴证人起着维护市场经济稳定的作用。信息时代竞争的加剧,信息流的电子传播方式等,使市场对及时和相关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现有财务报告模式的局限性性日渐突出。现有财务报告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周期性的向利益相关者报告。在新经济环境中,信息系统审计师应能够以在线、实时的信息为基础提供鉴证,通过多种方式来保护公众利益、提供鉴证服务并满足投资公众对决策有用信息的访问需要。提供实时报告鉴证对保护公众利益和保护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

第7篇

【关键词】初步业务活动;审计程序;首次接受审计委托;连续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新增了“初步业务活动”内容。该内容针对连续审计情形下决定是否保持客户关系之前开展的工作进行了规范。但新审计准则实施两年来,从理论和实务上,初步业务活动没有得到必要的重视和充分的理解。在诸多新出版的审计书中对其表述不一,或完全借鉴准则内容,或忽略回避。在审计实务中,无端简化甚至放弃初步业务活动。如何完整、准确地把握初步业务活动,本文结合准则及准则指南,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初步业务活动是一个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

对于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新审计准则作了如下规定:

首先,《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二章第六条针对连续审计业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下列初步业务活动。”

其次,在第九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下列程序:……。”与第九章第二十七条相关联的《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指南中补充规定:“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是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前应当执行的必要审计程序。如果没有进行必要沟通,则应视为后任注册会计师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再次,即使对小型单位的审计,它也是一个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第二章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小型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笔者认为,在审计实务和教材表述中,对初步业务活动的理解应注意两点:

一是上述有关规定中使用“应当”一词,着重强调了初步业务活动的必要性。注册会计师在签约前没有开展初步业务活动,不得接受客户委托。无论是首次接受审计委托还是连续审计,在确定是否建立和保持客户关系之前,都应当开展初步业务活动。这是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可以无端的简化省略,甚至放弃而直接接受客户委托。

二是对于规模较小、业务活动和会计记录相对简单、内部控制有限的小型被审计单位,也必须开展初步业务活动,只是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有所不同。应在满足评估小型被审计单位可审计性需要的前提下开展初步业务活动,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二、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考虑

初步业务活动按照审计业务客户情形的不同,可分为:首次接受审计委托的初步业务活动;连续审计情形下的初步业务活动。

两种情形下的初步业务活动在开展的时间上有所不同。

(一)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

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分为两种:一种是接受新客户而建立客户关系的审计业务委托;另一种是承接现有客户(因对其提供了其它服务)的审计业务委托。

《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中规定:“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下列程序:……”由此可见,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无论是哪一种审计业务委托都是相同的。接受新客户的审计业务委托,必须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前,即确定建立客户关系之前来开展初步业务活动;对提供了其它服务的现有客户所提出的审计业务委托,即使会计师事务所对现有客户的情况有所了解,也必须在首次接受审计业务委托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开展初步业务活动,不可以简化省略。因为审计业务与其它业务所提供的保证程度不同。

(二)连续审计情形下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

连续审计分为两种,一种是签订长期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连续审计;另一种是续签、重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连续审计。

如前所述,《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对连续审计业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下列初步业务活动。”该准则指南中对此做出解释:“在连续审计的业务中,这些初步业务活动通常是在上期审计工作结束后不久或将要结束时就已开始了。”

可以看出,准则及准则指南并没有区别连续审计的两种不同情况,进而无法明确指出在这两种不同情况下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

通常而言,在签订长期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连续审计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前一期审计工作结束前即开始本期的审计计划工作。因而,新准则实施后,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应当是在前一期审计工作结束前或结束后不久,本期审计计划工作之前,以确定是否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只有确定了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才能开始制定本期的审计计划。

对于续签、重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连续审计,则应当在做出续签、重新签订的决定之前开展初步业务活动。

三、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

(一)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

按照《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九章中规定如下:“1.针对建立客户关系和承接具体审计业务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2.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

对于实施质量控制程序和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内容,该准则指南要求分别按《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和《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中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前者是从项目负责人的角度来规范初步业务活动中实施质量控制程序的内容。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客户的管理层和治理层是否诚信;2.项目组自身的胜任能力及其状况;3.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对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考虑,应特别关注独立性的要求。考虑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外界压力等方面对独立性的影响,并采取措施,形成记录。

后者是从注册会计师的角度来规范初步业务活动中沟通的内容。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1.是否发现客户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2.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3.前任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了解到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4.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导致客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没有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就上述内容进行沟通并评价沟通结果之前,不得接受客户委托。

上述业务活动内容,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角度,也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程序来提供合理保证。

(二)连续审计情况下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

按照《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二章中规定如下:“1.针对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2.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包括评价独立性;3.就业务约定条款与被审计单位达成一致理解。”

1.实施质量控制程序的内容

该准则指南要求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及《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中的相关规定开展初步业务活动。两个准则中的相关规定,与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实施质量控制程序所考虑的三个方面内容相同。所不同的是,二者分别从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两个层面上来规范初步业务活动。从而对确定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的决策承担不同的责任。前者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以及业务的执行和业务质量承担最终的领导责任;后者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派的每项审计业务的总体质量承担责任,包括接受和保持客户关系。无论有关审计业务接受与保持的决策过程是否由项目负责人发起,项目负责人都应当确定决策的适当性。项目负责人应当考虑:(1)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的质量控制程序是否得到恰当的遵守;(2)本期或前期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其对保持客户关系的影响。

2.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该准则指南对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只是要求了“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但两个质量控制准则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要求项目负责人实施这些政策和程序,考虑项目组成员是否已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连续审计情况下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首次接受审计委托所考虑的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有所不同。它包括两部分:(1)对上期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的评价;(2)对上期审计工作结束后至本期确定保持客户关系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评价。因为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尤其是对独立性的关注,是一个连续、变化的过程,并不是首次接受审计委托评价后一成不变的。

对谁评价、如何评价,准则及准则指南中并无规定。笔者认为,评价的对象应当主要是项目组的成员及项目组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组负责人对项目组的成员进行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组负责人进行评价。以确保注册会计师已具备执行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使本期的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将评价结果记入员工职业道德档案。

3.协商业务约定条款的内容

经过上述初步业务活动,在确定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后,注册会计师应按照《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规定,在审计业务开始前与被审计单位协商沟通。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及时签订或修改审计业务约定书,避免双方对审计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三)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初步业务活动的特殊考虑

针对小型被审计单位规模较小、业务活动和会计记录相对简单、内部控制有限等特点,《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对初步业务活动这一必要审计程序的内容作了适当的简化:“充分了解小型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也就是评估小型被审计单位的可审计性。

该准则指南明确了可审计性的内容:“1.会计记录的完整性。2.内部控制的存在性。3.管理层的诚信度。”

该准则和指南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是相对于一般单位而言的;对初步业务活动的简化,是以满足评估小型被审计单位可审计性的需要为前提的适当简化。一方面避免把小型被审计单位视为无足轻重,对初步业务活动过度简化,草率从事;另一方面避免将小型被审计单位等同于一般单位来开展初步业务活动,增加审计成本。

对于评估的结果及相应的措施,存在三种情况:1.不具有可审计性。应当考虑拒绝接受委托或解除业务约定。2.对可审计性存有疑虑或存在某些不足。针对疑虑应予以证实或消除,针对不足应采取相应措施。3.具有可审计性。决定接受委托,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四、开展初步业务活动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初步业务活动与其他准则的关系

首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对具体准则起着统驭的作用,指导着具体准则的制定。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的“业务承接”与审计准则中的“初步业务活动”遥相呼应,是初步业务活动制定的依据。

其次,注意初步业务活动与其他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的联系。《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中的初步业务活动与多个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相关联,应将该准则与其他准则的相关内容结合起来使用,才能完整、准确地把握初步业务活动。

(二)注意初步业务活动与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关系

二者的目的不同。初步业务活动是签约前为了确定是否建立和保持客户关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签约后为了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二者都是审计工作不同时段的必要审计程序。不能因为签约前必须开展初步业务活动而简化或取代签约后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也不能因为签约后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而放弃签约前的初步业务活动。

(三)注意初步业务活动与风险导向审计的关系

当前的风险导向审计虽然审计重心前移,但所关注的是签约后的审计风险。初步业务活动关注的是签约前的审计风险。可以说初步业务活动是风险导向审计的必要补充。正确认识二者关系,可以从源头上来控制和降低审计风险,避免法律后果。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第8篇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环境审计;必要性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性战略问题,环境审计作为综合性的经济监督手段备受人们关注。

1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环境审计的现状

实践中,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环境审计工作的功效不大,推动力空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环境审计依据不足

环境审计依据既是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又是审计组织开展环境审计的前提。虽然新审计准则中已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一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但其仅仅是在注册会计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时对环境事项考虑所进行的规范,而且其完善程度和适用性还有待验证。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出一套被认可的环境审计准则。因此,会计师事务所会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而较少开展环境审计业务。

环境审计的开展要求被审计单位如实记录和反映其环境管理的情况,提供完整的环境会计信息。然而,我国至今未建立环境会计,造成环境信息的确认、计量、披露缺乏统一的标准,环境信息披露产生随意性。因此,尽快建立环境会计规章制度,制定统一的环境会计报告准则,规范环境会计核算对象及报告形式,并使环境会计核算尽快付诸实施,才能为环境审计奠定良好基础。

1.2缺乏专业环境审计团队

环境审计对审计师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审计人员除了要有所需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外,还要求具备社会学、工程学、环境学、环境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目前,会计师事务所中现有的审计人员绝大部分是财会、审计专业或经济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未全面涉及环境审计,而环境审计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不同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随着环境审计业务的进一步拓展,环境审计中需要大量的专业环境审计人员。因此,缺乏专业环境审计人员也是当前阻碍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环境审计的因素之一。

2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环境审计的必要性

1992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了一份题为《环境审计和会计职业界的作用》的研究报告,指出注册会计师在未来环境审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我国社会审计而言,积极开展环境审计也是很有必要。

2.1有效满足环境审计信息的需求

信息不对称使社会公众对企业提供的关于受托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持有谨慎的怀疑态度。这些信息又是评价企业环境责任所必需的,需要对这些信息的可信程度进行鉴证。因此,社会迫切需要关于环境审计信息的中介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突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为社会公众提供环境鉴证信息的需要。

社会公众为了正确区分环境责任履行情况不同的企业,以便在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上进行差别对待,促进社会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需要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有关信息进行鉴证。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质特征和职业道德来看t由于这一中介组织的“第三者”身份,在业务处理时能够比较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环境审计服务活动,使确认的环境信息有较高的诚信度,比较容易被信息使用者接受。

(2)为企业提供环境审计信息服务的需要。

企业忠实地履行了受托环境责任需要注册会计师对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以提高企业所公布信息的可信程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企业为了从资本市场上筹集所需的资金,会尽力披露一些投资者关心的有利的环境信息。为了提高信息的可信度,就需要聘请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这是独立环境审计产生的内部动因。

2.2拓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的需要

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在竞争中,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任务不是在有限的市场份额中如何分得一块大“蛋糕”,而是如何共同把“蛋糕”做大。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拓展审计业务,增加盈利渠道,从而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环境审计是审计的一个新兴领域,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会继续存在,环境审计也会成为审计学中一个长久存在的分支。2.3确保受托环境责任的有效履行

环境责任的存在,在相关的主体中形成了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利益不可能完全一致,受托人有可能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从事有利于自己的事情;而委托人也可能出于某种目的而隐瞒真实信息,结果使受托环境责任得不到全面有效履行。由第三方专家独立地检查和评价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和结果,既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促使受托人尽职尽责履行受托责任,又可以大大提高受托人出具环境审计报告的可信度,增强信息的有用性。由此可见,会计师事务所凭借其独立第三方身份,为确保受托环境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环境审计的措施

社会推动力空缺成为社会审计在环境审计领域发展的障碍,通过一些有效措施减少阻碍因素,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审计在环境审计中的作用发挥。具体来说,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和开展环境审计的措施和建议主要有:

3.1规范环境审计执业评价标准

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健全环境审计执业规范和评价标准,对环境审计的内容、范围、方法、报告等做出规定,使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2加快建立环境会计

环境审计要求被审计单位如实记录和反映其环境管理活动的情况,提供完整的环境会计信息。然而,当前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水平与环境审计的要求严重背离。因此,我国需加快建立环境会计,同时加快环境会计在企业中的实施。一方面,要尽快制定统一的环境会计准则,给会计人员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也应采取其他鼓励措施,鼓励企业对经济活动中的环境成本、环境负债和环境效益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促使环境会计的实施。

3.3提高环境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环境审计的技术性、专业性和综合性很强,其难度和广度对审计人员的素质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聘请环境事项专业知识顾问。也可以鼓励其成员取得注册环境审计师(CPEA)资格。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应重视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环境学及相关知识培训,重视吸纳环境学、工程学等相关专业的人才,建立起一支结构优化、高素质的环境审计队伍。

3.4积极借鉴国外环境审计经验

第9篇

一、“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常见的违纪问题

(一)将行政性收费收入列入往来款项中核算

将已实际形成的收费收入和支出,不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列入相关收支科目,纳入单位的预算管理,而是列入“暂存款”、“暂付款”中,隐瞒真实的收支情况,达到截留收入、掩盖支出的目的。如某单位将土地使用部门交来的土地管理费等,末列入应缴财政专户科目核算,而是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二)私设账户,截留应缴预算及预算外收入

如某单位2002年将收取的矿产资源补偿费30万元,未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而是存人单位私设的过渡性账户核算。

(三)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坐支挪用预算外收入

一是征收的费款不及时足额上缴,坐收坐支。

二是自收自支。某师范学校、电视台等10个单位2001年取得预算外收入2836万元,未按规定缴人财政专户,而是直接用于单位经费开支。

(四)使用不合规票据收费,设账外账,漏缴税金,为小集团谋利

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收入未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搞账外账,漏缴税金的现象严重。如某单位劳动服务公司设置两套账收取房租收入:一套账记录的是使用合规票据收取的少部分房租,以应付各种检查,另一套账记录的是使用内部收据收取的大部分房租,2002年,该公司收取房屋出租收入5l万元,漏缴房产税等税金9万元。

(五)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隐瞒转移收入

如2001年某药品监督管理单位未经财政、物价部门批准,采取预收款方式向全区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收取许可证验证换证费共计108万元,全部存人单位工会账户。又如某单位干部培训中心未经批准收取“线下生”学费25万元,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

(六)利用银行委托收款,将预算外资金转到账外

审计组对某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审计时发现,有一种收费在总账、明细账上均无记载,便对该项收费深入检查,终于在另一单位发现了这项收费的原始票据。此项收费是以银行委托收款的方式收取的,且没有给缴费单位开具行政事业收费单据,并将此项收费存入了银行开设的“其他活期存款”户。

二、审计重点

一是审查资金来源。

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收取和提取预算外资金,有无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调整征收范围和标准;有无将应上缴的预算收入擅自转作预算外资金;有无采取侵蚀税基的方式,设立预算外资金或基金,挖挤上级财政收入。

二是审查资金使用。

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安排和使用预算外资金,部门、单位用预算外资金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等方面的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部门、单位用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是否经财政部门审查,并报计划部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三是审查资金管理。

首先要审查各级财政和其他征收机关预算收入缴库方式,程序是否合规,收入是否按规定管理。有无擅自动用预算外资金平衡预算或搞有偿使用,有无违规进入过渡户,截留、挪用收入等违规违纪情况。其次要监督预算外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有无不按程序支付,或本单位随意支出、营私舞弊等问题。

四是审查预算外收支计划编制。

重点检查财政财务部门是否建立健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制度;部门、单位是否按规定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在编制支出计划时是否以收人为基础,有无收支脱节、少收多支或套取资金的问题。

五是审查预算外资金决算编制。重点检查部门、单位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会计决算;会计决算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报送及时;是否存在少报或代编等问题。超级秘书网

三、审查方法

一是审查收费文件及收费许可证。

查看预算外资金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是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有无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甚至自立收费项目的乱收费行为。

二是审查收费票据。

查看是否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已使用过的票据是否完整无缺,有无将收入不记账或收多记少,以及私分、借支公款等问题。

三是审查收入明细账。

查看预算外收入来源是否正确、合规。有无乱拉赞助、乱摊派;有无将应税营业收入与免税收入混合核算而偷漏税金。

四是审查银行账户。

查看预算外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无私设银行账户、公款私存或多头开户逃避监督。

五是抽查一定时期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并与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总账核对,检查未达账项的真实性,确认有无人为调节收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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