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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2 17:46:00

生态环保论文

生态环保论文第1篇

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关系到人类的前途和命运,影响着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民族和个人。西方工业社会目睹了二战以来经济和社会迅猛发展的人间喜剧,领略了科技革命给人类带来的空前无限的风光但也亲身体验了环境破坏所带来的生态危机的切肤之痛。人口急增能源短缺、全球性气候变暖、臭氧层的破坏、土地的沙化、碱化和退化水土的大量流失、森林减少、空气、水等的严重污染、物种的灭绝等等一系列严重问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扩张,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性重大问题,而在经济发达国家,这些问题为害尤烈。中国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全面推进的转型时期,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使得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人们终于认识到,人与自然应当相互依存,经济与环境必须协同发展。

1.1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对传统发展观念的反思,到上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成为联合国有关发展问题一系列专题国际会议的指导思想,已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越来越受到重视。一般来说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这三者之间有着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其中,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整个可持续发展体系中的核心。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指在鼓励经济增长以体现国家实力和社会财富的同时,不仅重视增长数量,更追求改善质量、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减少废物,改变传统的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为特征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

1.2环境、环境保护的含义

关于环境的概念不同的学科领域有不同的定义,这里主要是指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是人类出现之前就存在的,是人类目前赖以生存、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称,即阳光、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等自然因素的总和,也就是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类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源和现象的总和。环境保护,就是指采取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和法律多方面的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更适合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就是人类在实现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的同时,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或者使环境向不稳定和无序的方向运动,特别不能使生命支持系统遭到继续破坏而使生命之网瓦解。

1.3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环境保护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关系,是经济、社会发展及稳定的基础,又是重要的制约因素。当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约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影响人民真正享受发展成果的重要因素和关键问题。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全面改善和提高,不仅要实现经济上的富裕,更要实现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不仅要保障人们的衣食住行、医疗、教育,更要保障人们能够健康生活、长远发展;不仅要维护公众在个人物质财富上的合法权利,更要维护他们依法享有生态环境等公共资源的权益。惟其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政治民主、社会公平的国家。由此可见,对于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建立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上,所以国家保护整个生命支撑系统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及生物的多样性;解决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资源的可持续供给能力,避免脆弱的生态系统;发展森林和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积极参加保护全球环境生态方面的国际合作,努力使我国的环境污染得到控制,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提高,自然生态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从而逐步使资源、环境与社会的发展相互协调。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最为突出的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是,由于二氧化碳排放所引起的温室效应、由于二氧化硫排放的增加引起的酸雨危害、由于大量使用氟利昂所造成的大气臭氧层破坏等。在这些方面发达国家肩负着更大的使命。因为这些国家的消费水平按照人口平均量计算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所以造成的环境污染也更严重。空气污染如此,其他方面也类似。另外,发达国家需要采取行动,控制它们向发展中国家出口不再被允许出口的有害物质和不安全技术。作为国际社会中负责任的一员和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深知自己在全球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中的重要责任。中国在发展中,对自身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种种资源、环境、问题的困扰,和对因地球生态环境恶化而引起的各种环境问题已有深刻的认识。中国将以/全球伙伴0的精神参与环境与发展领域的广泛国际合作,认真履行中国加入的全球环境与发展方面的各项公约,不懈地致力于中国所应承担的义务。为此,中国政府将继续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高度的重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以更积极、认真和负责的态度参与保护地球环境及追求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各种国际合作。从某种意义上讲,任何一个生态系统,包括人类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都由四个要素决定:一是环境,即自然界的光照、空气、水分、土壤等;二是生产者,即植物,它从大气中吸取二氧化碳,从土壤中吸取水分和矿物质,经过光合作用使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和生物能,从而使无机物变为有机物;三是消费者,即动物和人,保证种群、环境以及社会平衡运行;四是分解者,即微生物,它把植物、动物残骸和排泄物分解为简单的物质或元素,重新进入环境。所以,要实现人类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就要求保持人类生态系统网络中各个生态因子之间的协同与平衡,要求物质和能量及信息的输出与输入,既在数量上相对接近,又在质量上促进生态系统的适应和演变进化。只有这样,才可以通过协同机制,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类生态系统的发展保持在持续稳定的状态中。总之,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好了,不但会为发展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且本身也会有直接的经济效益。经济要发展,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建设必须先行,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既是环境保护的中心环节,也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中心环节。尽快恢复遭到严重破坏的森林、草场等自然生态系统,是当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绿色大开发是以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为主并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不能出现为追求经济效益而违背自然规律,盲目营造当地不宜的经济林的现象。森林建成后的开发也要予以必要的限制。只有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前途所在。

论文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绿色开发

论文摘要: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关系到人类的前途和命运,成为全球普遍关注、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只有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经济,进行绿色开发,变掠夺式经济发展模式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前途所在。

参考文献:

[1]谢志强.企业污染控制与绿色经营实务全书(第4卷)[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2]王祥荣.生态与环境:城市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调控新论[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3]刘思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创新[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生态环保论文第2篇

澳大利亚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最大特点是起步较早。这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不同。澳大利亚保护生态环境的主要举措如下:

(一)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家战略澳大利亚政府在现代化进程中吸取了一些老牌发达国家的教训,从20世纪30年代起,联邦政府就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政策,提倡在发展经济时注重对环境的保护。20世纪60年代开始制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不断完善,在处理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关系上采取环境保护优先的发展战略。如特别注意从欧洲带来的有蹄动物对资源的破坏以及草场的退化,注意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注意保护文化遗产和生物多样性等。从20世纪90年代起,澳大利亚政府每5年对全国生态环境开展一次全面普查,做出系统评估,并向议会提交详细的环境评估报告。由于环境保护起步早,在澳大利亚因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相对负债少,遗留问题不多,从而大大降低了发展成本。尽管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环境污染问题,但国家不断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入21世纪,为减轻环保给就业带来的压力,政府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加快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积极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目前,澳大利亚政府已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了国家战略。联邦政府、州政府与市政府之间建立了体系健全的机构和职能,三级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遗余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联邦政府主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生态环境的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主要职责由州政府承担,市政府受州政府的指导和干预,在州政府发展框架下制定和执行本市范围内的环保规划。各级各地政府之间密切合作,制定规划,强化措施,确保政府生态环保职能的履行和生态环保权益的实现。近年来,澳大利亚政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每年的环保投资都接近100亿美元,其中,联邦政府每年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占全年财政预算的10%以上,州一级政府财政投入占到了20%以上。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可靠保障。从1836年开始到现在,澳大利亚建有世界自然遗产2处,国家公园600多处,自然保护区1000多处。此外,还有自然遗迹保护地、古迹保护地、天然动物园等277处。受到保护的国土总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总面积的3%。澳大利亚服务业发展很快,服务业占GDP比重超过70%。环保产业发展迅猛,已成为澳洲的新兴产业。许多环保公司拥有世界先进环保技术。一大批环保和清洁生产服务公司活跃在世界各地,并成功进入中国市场。澳大利亚经济发展基本上完成了从传统工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城乡差距缩小,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基本达到了良性循环,协调发展。

(二)建构完善的法律体系,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澳大利亚环境保护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依法治理。澳大利亚环境保护立法始于20世纪60年代,是世界上最早出台环境保护法律的国家之一。经过多年的积累,环境保护的立法比较完善,理念先进,自成体系。既有单项立法,又有综合立法;既有联邦法,又有地方法。澳大利亚的联邦、州、市三级政府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联邦的环境保护立法有50多个,如“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持法”、“碳税法”、“国家公园和野生生物保护法”、“大堡礁海洋公园法”等。联邦政府还有20多个专门行政法规,如“清洁空气法规”、“辐射控制法规”等。各州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则多达100余个,如维多利亚州的“规划与环境法”、新南威尔士州的“环境运营保护法”、昆士兰州的“规划法”、“石油天燃气法”等。通过立法,澳大利亚基本上把涉及环境保护的各个行业和领域纳入了法治轨道。澳大利亚生态环保立法大多以预防为主,每个法律法规的条款规定得非常细,便于掌握,操作性强。比如新南威尔士州的环境保护法律,有17章201条,加上附件共有约15万字。澳大利亚环境保护执法是十分严格的,无论任何个人、企业或政府部门,只要违反了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都要受到最严厉的查处。工程开发项目如果不符合环境保护的法规要求,就会受到若干处罚。工厂违法排污将会受到重罚。在澳大利亚如果对原住民的文化进行破坏,就是最大的犯罪。对古建筑物进行改造必须符合遗产保护法。在动物保护区私自喂食野生动物都属违法行为。在澳大利亚很少见到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因为食品安全的立法和执法非常严格。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轻者关门停业,并终身不得从事食品行业。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澳大利亚各州都设有“环保警察”,负责环保执法。环境保护执法人员有很大的环境执法和处置权。

(三)倡导多元治理,扩大社会参与澳大利亚环境保护的全民参与程度是非常高的。公民生态环保意识比较强,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自觉性高,参与环保活动积极主动。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公民在环保中的作用。通过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公民参与环保。通过购买服务、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构建互动机制,实现政府、企业、中间组织和个人的相互合作和良性互动。特别是注重公民对环保立法的参与,在制定有关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时,都要把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散发给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环保部门还开办了一些辅导课程,帮助居民普及环保知识和技术。很多州都有系统完整的环保网络系统,介绍各州的自然生态系统、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知识技术等。澳大利亚城市绿化和园林管理是开放式的。学校、社区、民间组织、志愿者团体都广泛参与到各种环保活动中。城乡居民都自觉参与植树、绿化、清理垃圾、维护园林等活动。城市居民房前屋后的花园和绿地,都按政府的统一规划和要求,由居民负责种植、管理和维护。政府为居民维护园林提供必要的设备,并有专人负责指导。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昆士兰大学GregSiepen教授给我们介绍,在城市园林维护和管理上,澳大利亚很多地方政府专门规划了一些学校园林作为中学生的实践课堂,专门开辟了一些城市园林供退休后的老年人种养花草蔬果和社交休闲场所。而且在近10年中,澳大利亚这种市政园林有很大增长。很多学校不但把这种园林管理作为学生生物、自然、美术课的实践课堂,而且作为筹集办学经费的一个重要渠道。很多老年人则把园林维护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交休闲方式。澳大利亚还有人数众多的志愿者参加各种环保行动。如布里斯班近年实施的两百万棵植树造林计划,很多任务都是志愿者完成的。澳大利亚政府在城市园林的管理和维护上,特别重视发挥企业的作用。政府制定了很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环保,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在很多环保项目上,政府注重与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开发。在澳大利亚,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程度是相当高的。如布里斯班南岸公园,就是在1988年世博会结束后,政府与企业利用世博会的场地合作开发的项目,该项目严格执行环保标准。2000年悉尼奥运会场馆建设和后期开发所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污水,也都是由企业负责处理的。

(四)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生态化澳大利亚城市建设有严格的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通过规划把各部门统一起来,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城市规划坚持以人为本,以社区为单元来进行城市的功能布局和空间设计,围绕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需要来展开,而不是围绕产业布局来制定规划,尽量满足人的多层次、全方位的需求。如墨尔本致力打造20分钟生活圈。总体规划超前并执行严格,有的坚持百年不变。社区详规在充分调查和了解民意的基础上,根据人口变化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完善功能布局,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各项城市规划和管理政策、法律出台,都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城市新开发项目,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澳大利亚的城市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规定可持续性指标,由第三方机构绿色建筑委员会负责评估。近几年来,随着移民的涌入和人口的迅速增加,澳大利亚居民住房需求量增加,房地产不断升温,建筑业发展很快,大量的建筑垃圾、噪音和扬尘成为新的环境问题。为了减少城市建设对环境带来的影响,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新南威尔士、昆士兰等州都将房屋建筑的施工许可由政府转到议会,提高门槛。澳大利亚政府出台了建筑可持续发展规范,强力推行工业化建筑作业,有效解决环保难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建房,必须按照该规范提出申请,报州议会审批。申请表内容涉及建筑规模、地点、格调、性质、功能、工期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邻居的态度、第三方机构的评估意见等,稍有不实,就会被否决。目前,澳大利亚的建筑工地基本上都采取钢架结构,改变了传统的混凝土结构,建筑垃圾大大减少,建筑噪音也比较小。在澳大利亚,基本没有见到城市大拆大建情况,城市都保留了不少旧建筑,档次虽不高,但留有城市记忆。澳大利亚城市公共设施功能配套,简单实用。城市街道不宽,但干净整洁、四通八达、人车分流、公交先行、设自行车道。政府通过对停车场建设的高税收,鼓励居民多坐公交出行等。城市排水系统非常完善,基本做到雨污分流,饮用分开。在很多城市都建起了规模化和现代化的污水处理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分“白、灰、黑”三级,实行分级管理,在澳大利亚很多建筑物上和地下都有雨水回收系统。一般的建筑物和单位没有围墙,办公、购物、休闲融为一体,遍布花草的绿地随处可见,开放式的公园古树参天。乡村建设基本与城市接轨,绿树成荫,路网发达,出行极为便利。

(五)尊重自然规律在生态环境保护上,澳大利亚非常注重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注重对自然生态链的维护,注重保护生物多样性,注重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按照自然生态链进行环境治理,尊重自然规律,是澳大利亚近年来环境保护的一个鲜明的做法和特点。如在再造林、河道修复、植被管护等工程项目中,他们根据不同的土壤环境、气候条件、水文地质和生态系统,选择不同的树种,强调树种和生物的多样性,并模拟自然界植物的生态系统进行整体修复和改造。比如布里斯班市近些年推出了200万株造林计划,就是根据不同土壤、水文条件,栽种不同的树种,并形成生物链,以保证造林效果。在河道修复方面,澳大利亚很少见到水泥河岸与堤坝,基本上是保持了自然生态系统和生态链条的特征,考虑的主要是如何保持河岸的自然特性,如何有利于动植物繁衍和生长。在维护自然生态性措施方面十分有力,对本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很大,对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十分重视,动植物检验检疫极其严格。近年来非常重视新能源的开发,提倡家居安装太阳能,州政府给予补贴。当然,澳大利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也存在一些狭隘的利己主义,比如澳大利亚环保技术较为先进,但往往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名,对向发展中国家转让环保技术设置种种障碍。近年来,澳大利亚推动产业升级,把落后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沉重的环境负担。澳大利亚的日常生活用品很多产自中国和越南等国。尤其是,澳大利亚的生活用纸浪费很大。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桉树最多的国家,生活用纸都用桉树制造,但澳大利亚不直接生产桉树纸,而是出口桉树到发展中国家造纸,再进口生活用纸。澳洲粮食种植和畜牧业发展较快,已成为农畜产品出口大国,为了提高产品品质,澳洲大量使用太平洋岛国的鸟粪作为肥料,给这些岛国带来了生态危机。这种狭隘的做法,对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不利的。

二、经验借鉴

生态文明建设重在保护环境。在环境保护问题上,虽然我国国情与澳大利亚不同,但澳大利亚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第一,要实施环境保护优先的发展战略。澳大利亚环境保护的一个最大亮点是起步早。因为起步早,在环境保护问题上负债少,经济发展成本低,这与世界上不少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是不同的。与澳大利亚相比,我们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但环境问题却十分严重。这种反差说明,我们在发展经济上所付出的环境代价是很大的,而且生态环境一旦破坏,恢复代价很大甚至不可逆转。因此,必须下决心走出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旧发展路子。指出:“现在不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将来付出的代价必然更大。”政府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优先的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纳入国家战略,承担起环境保护责任。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形成环境保护优先的观念导向、政策导向和工作导向,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降低发展成本。

第二,要构建全员参与的环境保护机制。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员参与的环境治理体制,明确主体责任,协调利益关系,形成互动机制。“政府作为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的最大掌控者,如何科学定位其职责担当规范其施政行为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在环境保护上应承担主要责任。要把环境保护的考核指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落实政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应树立大环保理念,扩大公民参与环境保护,推动环境保护的社会化进程。要按照“谁使用谁付费、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确立企业在环境保护上的主体责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环保。要把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中,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持久的生态环境教育,逐步把生态环境知识列为中小学的一门课程。环境保护离不开教育,“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反思人的观念,提供人的素质,改变人的行为”,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育。要在社区、乡村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氛围。要发挥民间组织在保护环境上的作用,促进环境保护新兴主体的成长。

第三,要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发展。澳大利亚在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发展方面是做得较为成功的。政府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有基本的政策对接、统一的规划和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生态理念和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更加重视,但在生态建设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发展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还存在不衔接、不协调的状况,影响了环境保护的统一秩序和工作效率。因此,要增强生态建设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规律,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真正做到规划先行,以科学规划统领科学发展。要在坚持生态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创新性、系统性的基础上,力求生态建设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处理好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要重视生产、生活、生态互动共赢体系的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与协调发展。要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联动机制,确保生态建设的区域统筹。

第四,要建设生态城市。城市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与澳大利亚相比,我们在城市建设规划起点、规格、标准等都相对较高,但在绿色城市、生态城市的建设标准上,则相对较低,与澳大利亚存在很大差距。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各级政府工程建设投入大幅增长,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和深入研究城市建设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要认真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生态平衡之间的关系,在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施工、运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要积极探索工程建设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调度和使用模式,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营效益的同步提高。要严格执行城市建设规划,实行城市精准管理,减少重复建设、盲目发展和资源浪费等问题。建设生态城市关键在人,关键在人的生活方式。“激发公众参与生态城市建设的核心动力是市民自身生活方式不断生态化生出的内在需要。”要通过转变市民生活方式,充分激发广大市民参与生态城市建设。

生态环保论文第3篇

有学者将生态文明教育分为专业的生态文明教育和非专业的公共生态文明教育两大类。其中,专业的教育,重点使受教育者掌握生态文明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非专业的公共教育则侧重于提高受教育者对生态文明的整体认识水平,培养他们的生态文明意识,引导他们树立生态文明道德观念,激发他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非专业的公共生态文明教育与实践是高校环保社团开展工作的重要着眼点。具体来讲,教育与实践辐射的对象涵盖三个层次,即同辈群体、中小学生、社会公众。大学生同辈群体因相互之间地位的平等、沟通交流中的相互启发、原有知识结构的积累等,更易于在潜移默化中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但对于生态文明教育内容的要求也更加专业化;中小学生价值观正在形成时期,可塑性强,易于组织动员,但也要求教育形式的生动活泼;社会公众分布广泛,构成复杂,思想多元,生态文明教育较难开展与实施,但也因此更加考验环保社团的实践性和持续性。这些既是着力的重要平台,又充满着诸多挑战。高校环保社团如能在传播生态文明知识的同时,动员和吸引更多人参与生态文明教育行列,则能形成“滚雪球效应”,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基础。

二、高校环保社团的发展方向

(一)集约性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是集体行动和集约效应。从以往的实践来看,高校环保社团多是突出自身的特色,相互之间乃至对外联合较少,以致难以形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近两年来,区域性和流域性环保组织联盟渐成气候,手挽手投身生态建设。这是一个很好的启示。高校环保社团在不断摸索前进中,应主动寻求与地区专业化的环保NGO(非政府组织)和其他高校环保社团合作。一方面相互交流经验,促进工作提升;另一方面,探索有效的合作模式,联合呼吁与行动,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地区影响力,利于推广生态环保的理念,实现工作的预期目标。

(二)专业性

高校环保社团的发起与运作,普遍都是凭着大学生的一腔热情,较少有环境相关专业的骨干成员,且多数没有专业教师的指导,常常导致环保实践活动中避重就轻,生态文明教育的内容也因专业性不强、对社会热点关注不够等往往难以使人信服。事实上,高校环保社团可以探索通过多种途径提升自身的专业性。例如:依托高校的学科优势,尤其是农林理工类专业,定期邀请相关专业教师开展专题讲座加以指导;全媒体信息时代,大学生获取专业生态知识的渠道更加广泛、便捷且体现主体性,但这对环保社团骨干收集、甄选与组织信息的能力提出挑战;网络沟通的即时性也大大方便了高校环保社团从民间环保NGO那里得到专业的指导。

(三)社会性

高校环保社团最终要走出校园,迈入社会,才能更大限度地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突显社会价值。首先,社会性的发展方向体现在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合作上。如在一些大型生态环保项目中,高校环保社团可以发挥大学生的固有优势,在其中承担某一部分或环节的工作;还可以建立青年与地方人大、政协代表的定期联系机制,递送社团所做的生态调研报告,找到合理的呼吁表达途径,同时为社团日常工作的开展争取支持。其次,新媒体时代手机终端的普及应用,为高校环保社团面向社会公众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话语体系和更为开放的发展思路。社团自身要在微博、微信、qq空间等新媒体运营上下功夫,传播生态科普知识,准确解读环保热点,定期开展微直播、微话题等,借助新媒体扩大影响力,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与支持。

(四)持续实践性

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最终体现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能力。因此,作为生态文明教育者,高校环保社团必须从自身做起,做到身教言传,持续开展生态环保实践行动,才能最终带动社团公众的自觉参与。持续实践尤其应注意坚持两方面的行动。首先,率先践行低碳环保生活,分类处理垃圾、收旧利废、节水节电、光盘行动、减少塑料使用等。其次,在持续实践中传播生态文明理念,避免为了宣传而宣传。高校环保社团十分重视借助地球日、环境日、地球一小时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虽也能取得一定社会效应,但难免有些形式化,反而淡化了日常环保实践的感染力量。而被认为无技术含量的清洁环境类项目其实是最好的日常生态环保宣传,只有持续坚持实践,才能于无声处动人。

三、高校环保社团的项目化运作

明确的定位与发展方向为高校环保社团提供了努力的目标,落实到具体实践中还需要从自身组织建设做起。目前,高校环保社团的组织架构大体相似,会长为第一负责人,下设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项目部、外联部等部门,组织分工与管理难以满足会员参与生态环保事业的期待与兴趣,组织目标随负责人的换届呈现不稳定性,社团缺乏有效传承。基于现状,尝试探索社团的项目化运作是一条可行的路径。项目化运作“将工作任务和目标变成一个个项目,而后通过项目管理的思路来进行运作”,使社团的工作构想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态环保实践,为高校环保社团的组织建设和工作创新进一步开阔了思路。

(一)项目化运作丰富工作内容

生态文明教育与实践是一项内涵丰富的系统工程。然而,很多高校环保社团的工作内容却较局限,未能突破单一的捡垃圾、种树、废物回收等工作形式,跟不上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究其原因,高校环保社团现有组织架构很难充分激发会员的创造力,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导致活动缺乏新意。而围绕各类生态文明教育与实践主题,鼓励会员组成项目小组,深入开发特色项目,则能打开工作思路。例如:围绕生态文明宣教开展绿色公益讲堂、组织青少年绿色环教、定期发起绿色微话题;围绕践行低碳生活开展光盘行动、倡导低碳出行;围绕爱绿护绿开展绿植领养、倡导公益植树;围绕清洁环境普及垃圾分类常识、推动政府垃圾分类回收体系的建立等。单个项目因专门团队的负责能够推动进一步深化开展,而对于整个社团则因实施项目的丰富性和创新性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二)项目化运作保障社团传承

高校环保社团的传承容易受负责人个人特质的影响,新任负责人尚未很好地领会社团的宗旨与特色,就急于打开新的工作局面,造成组织发展的不稳定性,难以形成持续坚持的品牌。出现这一突出问题的原因在于社团注重了组织机构的传承,而非内在精神与品牌特色的传承。项目化运作能有效避免这种“因人而异”带来的社团断层发展问题。高校环保社团在探索项目化发展过程中,通过结合自身特色,开发可为领域,主动寻求专业的指导,可逐步沉淀社团发展的品牌项目。如北京大学的“林歌”项目、山东师范大学“星星之火,‘纸’有行动”项目、南京师范大学“乐活LOHAS”项目等。社团若能在组织传承的基础上重视项目的传承,以项目为主体选任新的社团骨干,因事任人,则可有效促进社团品牌项目的持续发展,从而保障社团精神的有序传承。

(三)项目化运作稳定人员队伍

“会员流失率高”是高校环保社团普遍遭遇的尴尬。一年级新生刚加入社团时有较高的热情,也希望在参与生态环保行动中体现自己的价值,因而对社团活动抱有较高的期望;但加入社团一段时间后,会发现实际情况与自我期待差距较大,社团活动中也找不到自己的用武之地,到最后选择离开。部门设置未能很好地与生态环保工作有效结合是重要的原因。而项目化运作更多地体现了“事业留人”的理念。会员根据个人的兴趣和专长选择适合的品牌项目,参与到相应的团队工作中,找到自己的定位,感受到自我价值的实现,从而愿意留下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更多的锻炼,也为项目的深化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人力智力支持,实现了个人与集体目标的双赢。

(四)项目化运作争取经费支持

生态环保论文第4篇

邢晓红是原衡水市种鸡场负责人,有多年的种鸡饲养经验。面对养殖业的发展现状,他深深地体会到做好鸡舍的环境控制、降低死淘率、减少环境污染、节约生产成本是养殖业成败的关键。2009年初,他经过多方参观考察投资80多万元围绕地下养种鸡、地上种植温室大棚进行了科技攻关。万事开头难,由于缺乏技术支撑,邢晓红结合当地的土质、水层,反复动脑筋,自己进行鸡舍的图纸设计,吃住在建设工地。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建成了66米长、6米宽、2.8米高的地下鸡舍四栋,地上温室大棚一栋。目前存栏种鸡达到了2.2万只。邢晓红开创的生态环保立体种养新模式,经过一年多的运转,证明成功可行。地下建鸡舍饲养种鸡,地上建日光温室种植蔬菜,有效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了种植养殖效益。地下鸡舍与地上蔬菜日光温室相通,鸡舍排出的二氧化碳经气体循环通道给日光温室供气增温,通过日光温室中植物的吸收,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达到废气、废物利用、节能环保的目的。

2创新关键技术,提升生态养殖管理水平

要使鸡群高产、稳产,除了给予优质的饲料外,必须给它们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包括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和良好的通风。邢晓红开创的地下养鸡在这些方面与地上养鸡有哪些不同呢?

2.1设置通风消毒道

通风是影响鸡产蛋的重要因素。如果通风不畅,鸡呼出的二氧化碳以及鸡粪分解释放的氨气和硫化氢气体会在鸡舍内大量聚集,直接影响鸡的生长和产蛋。地下鸡舍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两边没有窗户,所以邢晓红采用的是纵向负压通风方式。为了不让风直接吹进鸡舍,在两个鸡舍之间设计了一条通风道,风道呈一个倒下的U字型,分上下两层,风从上面的进风口进来,再从下面返回来,然后再进入两边的鸡舍。如果鸡舍的长度是60米,那么整个风道的长度就是120米,120米的狭长风道对外来的空气起到了一个缓冲的作用,减少了对鸡的应激。同时,在通风道内安装了12支紫外线灯管和1台臭氧离子发生器,这样外面的空气进来以后,经过这120米的杀菌消毒,病原微生物得到了一定的净化,安全系数大大地提高。一条U型的通风道,使风过冷、过热、直吹和空气净化消毒的问题全都解决了。据中国农业大学宁中华教授介绍,空气经过风道的过程中,被紫外线进行了杀毒。所以,进入鸡舍的空气是经消毒的新鲜空气,对鸡的健康方面都好,这些是在地上养鸡不容易做到的。另外,夏天的热空气经过地温的冷却,冬天的冷空气经过地温的加热,这样进入鸡舍的空气,既新鲜,温度又比较合适。

2.2安装微电脑温度控制器

鸡舍由于建在了地下,风刮不着,雨淋不到,日晒不到。冬天尽管外面很寒冷,地层的温度加上鸡体自身的散热,可使鸡舍内的温度达到18℃左右。在炎热的夏季,由于避免了太阳的照射,舍内温度一般维持在27℃~28℃左右。即便是室外气温达到40℃以上时,舍内温度最高也就能达到30.5℃。同时,为及时调整鸡舍内的温度,鸡舍内安装了微电脑温度控制器。并在通风口安装了降温水帘,出风口安装了换气扇。这样能够自动调节舍内温度,使鸡舍内温度始终保持在18℃~24℃。

2.3补充人工光照

光照是影响鸡生长、产蛋的一个重要因素。产蛋期的鸡,光照一般维持在16个小时。对于地上开放性鸡舍来讲,自然光达不到16个小时,都要利用灯泡进行人工补光。地下鸡舍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封闭式鸡舍,完全可以靠人工补光来满足蛋鸡对光照的需求。根据鸡的不同日龄,给予不同的光照时间。既满足了鸡的生长需要,又克服了自然光照过强导致鸡出现啄癖,造成鸡的伤亡。

2.4建设地上蔬菜大棚

在鸡舍上面建设60米×6.5米蔬菜大棚一栋。同时在大棚的墙壁上开设60厘米×60厘米的通气孔一个,直接与鸡舍的通风道连接,在大棚的顶端安装直径为20厘米的排气管6根。这样鸡舍的气体直接排入大棚,然后经排气管进入大气中。经过这样一个循环,鸡呼吸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可以供给植物进行光合作用的需要;氨气遇到水以后能形成氨水,氨水可以作为氮肥直接供给植物需要。鸡舍内的废气一部分供给大棚内的植物生长,减少了向空气中排放,达到了减排的目的。同时鸡舍内的热量通过土壤的传导作用,使鸡舍上面的土壤温度比周围土壤的温度高,蔬菜就可以提前出苗。再加上二氧化碳、氨气的再利用,可以提高大棚的经济效益,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2.5安装饮用水净化器

为保证鸡只饮水安全,安装了一台饮用水净化器,每小时生产净化水2吨直接供鸡饮用。地下水经过净化器后,可以有效地去除氯、杂质、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减少了疾病经饮水传播的机会。

3实行立体养殖,增加经济效益

地下养鸡、地上种菜的立体养殖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1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适宜的舍内环境,有利于发挥鸡的产蛋性能,提高了饲料转化率,减少了饲料的消耗。和地面上的开放式鸡舍相比,在一个产蛋周期,一只鸡就能省6元钱的饲料成本。据邢晓红介绍,与地上普通鸡舍相比5000只鸡规模地下鸡舍按390平方米计算,每栋每年可节省饲料等总投入5.94万元,产蛋收入可增加2万元,建筑成本可节省1.17万元,投入产出总收益可高出7.94万元。

3.2减少应激,控制疾病发生

地下鸡舍为鸡只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生产环境,减少了温度、湿度、通风、噪音等外界应激因素的影响。空气和饮水经过消毒和净化,有效地排除了病原微生物的传播。同时地下养鸡杜绝了与其他畜禽的接触机会,为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建立起了一道自然屏障。地下养鸡运行以来,鸡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下降。

3.3环保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鸡舍内的二氧化碳、氨气等气体直接排入蔬菜大棚,一部分被植物所利用,其他经排气管进入大气中,降低了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减少有害气体对空气的污染,起到了减排的目的,实现了绿色养殖、生态养殖。

3.4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生态环保论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西部大开发;生态城市;城市化;可持续发展

城市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现代文明的标志,城市化已成为世界范围的必然趋势。加快西部地区城市化进程是西部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历程。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发展的同时也引起了许多不容忽视的“城市病”问题:

城市用地紧张,建筑密度过大,住宅极端缺乏,交通堵塞,能源供应不足,三废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等,这些负面效应使自然环境恶化,生态被破坏,甚至危及到了人类自身的生活与健康。西部大开发工作者必须认真研究怎样遵循生态经济原理,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建立生态、经济、社会三个效益统一的现代化城市。

l生态城市的内涵与功能

1.1概念

生态城市(EcopolisorEcoville)前苏联生态学家O.Yanitsky于1987年提出的一种理想城模式,是指按生态学原理建立起来的一类社会经济和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和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聚居地,即高效和谐的人类栖境。

1.2内涵

生态城市的概念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个层次是自然地理层,这是城市人类活动的自发层次,是城市生态位的趋势、开拓、竞争和平衡的过程,最终达到地尽其能、物尽其用;第二个层次是社会功能层,重在调查城市的组织机构和功能,改善子系统之间的冲突关系,增强城市有机体的共生能力;第三个层次是文化意识层,旨在增强人的生态意识,变外在控制为内在调节,变自发为自为。这三个层次将单一的生物环节、物理环节、经济环节和社会环境组装成了一个有强生命力的生态系统,一个多维的复合生态系统。

人们自觉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通过不断理性化的行为和规范协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平衡之间的相互关系,最终实现当前与长远动态空间和谐统一、社会发展与社会进步和谐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这便是建设生态城市的基本内涵和根本出发点。

1.3功能

城市生态系统有3种功能:一是产业功能,主要体现为产业生态(industrialecology),包括产业及流通、消费活动中资源、产品及废物的代谢规律和耦合方法,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正面影响;二是生活功能,主要体现为人居生态(builtecology),包括按生态学原理将城市住宅、交通、基础设施及消费过程与自然生态系统融为一体,为城市居民提供适宜的人居环境,并最大限度减少环境影响;三是还原功能,保证城乡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平衡发展,即一方面必须具备消除和缓冲自身发展给自然造成不良影响的能力,另一方面在自然界发生不良变化时,能尽快使其恢复到良好状态,包括自然净化和人工调节两类还原功能。

2西部地区城市现状特点

由于西部地区人口稀少、经济落后、交通不便,导致西部地区城市化水平较低,体现在几个方面:

(1)数量少:东部地区在全国14%的国土面积上多达300个城市,占全国城市总数的44.59%;中部地区在29%的国土面积上有247个城市,占城市总数的37%;西部地区在57%的国土面积上仅有120个城市,占城市总数的l8.1%。

(2)规模小:西部地区主要表现为以中小城市占多的地域分布特征。在全国34个特大城市中,西部地区仅有7个:大城市更是仅有1个,只占到全国47个大城市的2.13%;中小城市有l12,占全国同等城市的37%左右,更占据了西部城市总数的94.17%。

(3)类型单一:西部地区矿产资源丰富,有着显著的沿矿产资源带、边境心岸带、交通要道带形成的中小城市带,主要是资源型城市和边境口岸城市。

3西部地区建设生态城市面临的问题

(1)缺乏劳力与智力资源:西部地区总人口约29334万,其中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和科研人员数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科研机构和科研成果数量也处于低水平。

(2)经济十分落后:相对于东部地区而言,西部的经济发展是非常落后的,1979-1995年间东部地区平均经济增长率为l2.8%,而西部地区仅有8.7%。从1998年的各项经济指标对比中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

(3)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水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西北地区虽地处黄河中上游,却因水资源利用粗放、浪费严重而出现严重干旱缺水;二是人口持续增长和资源开发力度加大使西部地区的植被持续减少,西北地区森林覆盖率为5%,只及全国平均水平的1/3,水土流失现象十分令人担忧;三是风蚀沙化严重,荒漠化加剧。

(4)矛盾重重:经济开发和资源供给能力的矛盾;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的矛盾;人口增长的社会需求和城市社会及自然环境的有限承载力的矛盾,以及产业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落后等等。

4西部地区建设生态城市的对策

4.1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1)政府必须把城市生态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实行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加强生态观念,提高生态意识,确立有利于城市生态系统平衡的总体布局和土地利用布局。

(2)高层次的优化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由二三一产业结构向三二一结构转化,工业产业由粗放型污染向三高三少转化,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方式,兼顾经济建设、人民生活和生态涵养三方面需求,合理配置土地及各种自然资源,因地制宣地确定城市生产、家居、商贸、运输、文卫等各种功能的空间分布格局。

(3)建设功能完善、高效率的城市基础设施。强化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能,诱导和促进环保产业走市场化道路,积极推进城市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总体设施水平。对关系城市生态环保和治理的大型基础设施,必须全市域范围内统筹规划、统一布置。

(4)建立完善的城市环保监测、监控管理系统。一切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业,防止污染的项目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管理)。在项目审批、投资安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程序上严格把关,切实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

4.2建设可持续的城市绿化

实施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城市绿地系统。将城市林业和园林融为一体,以树木为主体,包括花草及其中的建筑设施,形成包含公园、街头绿地、生态墙、行道树、疏林草坪、防护林、水源涵养林、花圃、果园、菜地等全方位立体生态系统工程。绿色廊道深入城市腹地,净化市内空气,改良城市小气候,美化城市环境。坚持生态原理与美学原理相结合,生态效益与景观效益并重,形成“未见城,先见林”,“城在林中央”的绿化景观。

4.3充分依据西部地区的各种优惠政策

合理利用开发西部地区的各类矿产资源,形成沿矿产资源带、边境口岸带和交通要道带的中小城市:二是引进一批高效、实用、先进的生态示范技术,广揽人才,在制度上保障科技人员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任务中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实行倾斜的设市标准,鼓励和支持加快西部地区生态城市化进程,建成一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一定超前性的典型生态城市,带动整个西部地区的生态城市化。

生态环保论文第6篇

现目前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已经逐渐严重,农村生活中的污染正在加剧,面源的污染已经大幅度的加重,工业、矿区污染提高,人们的饮用水也存在了安全隐患,农村环境保护呈现出“小污易成大污、小污已成大害”的特点。而造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立法不健全

首先,需要提的就是目前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虽然对于农村也建立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有关规定。但是农村的污染和城市的污染存在较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因为农村人口的分散性,造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的排放主体的分散性和隐蔽性;其次是农村生态污染面源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最后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污染不易监测性。这与城市和工业的点源污染有着明显的区别,对于农村环境保护污染就形成了难监控、难防治的一种局面。在现行的法律当中虽然有《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保护法》,但是针对农村的环境保护管理的考虑还不够充分。

(二)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保护财政投入较少,造成污染治理不力

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保护财政投入不够,具体的体现在城乡的分治战略之上,导致农村与城市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失衡。一直以来,我国对于污染防治都侧重于考虑城市以及工业化的城市,但是对于农村的经费就缺乏了必要的管理。但是,现在的城市污染已经伸向农村,但是农村相应环境保护经费保护的财政资金渠道却得不到保护,申请专项治理的排污费难度也较大。

(三)农村人口较多,就造成了生态与人口之间的恶性循环

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情,但对农村现有的生态环境保护造成了严重的压力。尤其是在地区偏僻、教育较差的贫困地区,其人口、环境保护和经济的发展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四)对生态环境保护没有深入的进行宣传,使得农民缺乏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总体上来说,中国对于环保的宣传设计的侧重点都是在于城市,在农村开展力度不够深入。农民文化水平较低,造成农民对农村污染危害的严重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大多数的农民认为只有那种像工厂、工业区排出来的污染废水才会形成污染,而对于农家使用的化肥、粪便以及农药都不属于污染的一种。另外,农民往往看重的都是经济利益,忽略了环境保护问题,普遍的农民认为只有自己的生活水平能力提高了,就能够将所有的问题一一的解决好。大多数农民的环境保护保护意识淡薄,这也是农村环境保护受到破坏的原因之一。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解决的有效对策

(一)完善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保障体系

想要较好的处理目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需要的是一套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对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来说,需要对畜禽、化肥、农药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的规定。此外,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惩治力度不足、立法的内容相对滞后等等问题。所以,对于法律体系,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其一,将农村污染主体的责任范围明确。不仅仅是对于当地政府和乡镇有关企业,更多的还是需要将农民纳入到范畴之内,从而大幅度的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其二,增强农村农民的环保意思;其三,深入了解农村有关环保问题,针对问题修改现有的环保立法,加大惩治制度,其中主要的是乡镇企业。

(二)改变农业发展模式,走生态农业的发展道路

走生态农业的发展道路是我国农业能够顺利、正确发展的必经之路,只有找寻源头,从源头上来阻止农业生态污染的继续蔓延。生态农业的理论基础是生态学原理,并且是以农业可持续性的发展作为其核心基础,从而促进生态与经济能够得以平衡发展,再将农业的安全生产与人们的身心健康摆放在第一位,才是现代化的农业技术集成产业化的经营体系。如何改变农业发展模式,走生态农业的发展道路呢?其一,应考虑具体农业每一个区域的特点,实施生态防治技术、平衡施肥,从源头开始抓好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其二,结合农业生产的节水灌溉技术,从而提高农业灌水利用以及化肥使用率。

(三)政府需要加大投入

政府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的财政投入,给予物质保障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从两方面入手,其中一方面,政府必须做出不能将排污费当做环保部门管理经费的严格规定;还有就是各级政府应确保环保部门的行政开支有稳定的来源。

(四)严格控制农村人口数量,加大对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

生态环保论文第7篇

一、民族风俗习惯

分住在从江县城南6公里处月亮山麓天然林的5个寨子里,土地面积不足20平方公里,长期居住着村民400余户、2000余人。走进岜沙,随处可见茂密的森林。他们以稻作为主,狩猎为伴,尽管已经“无猎可捕”,但是,这里的男人仍然保留着标准的“背枪配饰”。这里箐黑林密,鸟道蚕丛,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千百年来极少有外人进入。“岜沙苗寨”面积不大,建于山梁坳口及面向都柳江一侧的半坡上。整个“岜沙苗寨”木楼古朴、简单,四周则为密林环绕、环境幽雅。“岜沙苗寨”全系苗族,衣着极为传统,发饰极为奇特。岜沙人头上蓄留的发髻象征着生长在山上的树木,身上穿的青布衣服象征着那美丽的树皮。岜沙人对树木特别崇拜,把树木当神祭拜。岜沙人普遍认为,“人来源于自然,归于自然;生不带来一根丝,死不带走一寸木。”他们从不滥伐树木,有时不得以为之,也是局限于生产生活所需,其余概受制约。至今保持着一二千年前古老的生产生活方式,着装依旧保持着强烈的原始色彩。岜沙人看待生死十分坦然,他们非常朴素的认为,人从生到死是生命的自然规律,让四季常青的树木延续人类的生命。在岜沙每出生一个孩子,家人都要为降临人间的小生命种上一棵树,并对这棵树进行料理保护,祈望这个孩子像这棵树一样健康成长。岜沙人的丧葬习俗是神奇的,岜沙人没有在生前就准备棺木的习惯,一个棺木,择地埋葬后,即在墓穴上同样种上一棵树,表示先人的生命与树同在,让生命在自然中继续延续。岜沙人把生命融于自然,融于村前寨后的每一棵大树,形成了岜沙独特的树葬风俗习惯,因此,在岜沙,只见古树参天,森林密布。禁止滥伐树木,很早就成为村规民约:只要发现有人盗伐树木,就要罚120斤米、120斤酒、120斤猪肉供全寨人吃,以示警告。村民们因生活所需,上山拾柴都自觉保护幼苗和树干。占里侗寨,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城东北25公里,全村不足800人。是一个长时间保持人口低增长的侗族聚居村,这里古木参天,流水潺潺,景色迷人,民风淳朴。应该说,占里侗寨是一个深谙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村寨。在崇尚“多子多福”的中国,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多子多福”的观念更是根深蒂固。而占里人自觉格守着古老的盟誓,维护着朴素的生态意识和独特的生育观,数百年来人口几乎零增长。任凭外界如何变化,这里依旧道不拾遗,夜不闭户。对树木的崇拜也是占里人世代不变的信仰。神秘的树葬,更是一道独特的风俗习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的结构都是由单个的家庭以及通过血缘及地缘关系组成的村寨、乡镇所组成的,这些大大小小的居住及其生活、生产单位就是族群生存的社会环境。人们在这种环境中生活,自然要受到各种习俗及规则的制约和影响。“岜沙苗寨”与“占里侗寨”人们的生活方式,充分说明了从家庭—家族(家支)—村寨(族群)的演变及放大的过程。也就是为了维护从个人到家庭、家族、村寨直至一个民族的利益。个人的生存就像是整个链条中的一个环节,而风俗习惯确实又把个人利益同家庭、家族、村寨以及民族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因此,民族风俗习惯对于个人的制约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成为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人类走向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二、敬畏自然才能保护生态环境是民族习惯彰显智慧的体现

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告诉我们,人类的社会结构是由单个的家庭以及通过血缘及地缘关系组成的。大大小小的居住及其生活、生产单位就是族群生存的社会环境。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指出:“在一切有组织的动作中,我们可以见到人类集团的结合是由于他们共同关联于有一定范围的环境,由于他们住在共同的居处,及由于他们进行着共同的事务。他们的行为上的协力性质是出于社会规律或习惯的结果。这些规则或有明文规定,或是制定自动运行的。一切规则、法律、习惯及规矩都明显是属于学习得来的。”[1]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在这里所说的“规则、法律、习惯及规矩”指的就是风俗与习惯法,通常讲,风俗是“自动运行”的,而习惯法是强制实行的,具备法的特征和功能。岜沙人认为:“人来源于自然,归于自然;生不带来一根丝,死不带走一寸木。”他们从不滥伐树木,有时不得以为之,也是局限于生产生活所需,其余概受制约。至今保持着一二千年前古老的生产生活方式,着装依旧保持着强烈的原始色彩。岜沙人的生活方式来源于他们对于大自然的敬畏心理及其人类共有的“万物有灵”的观念。而对于大自然的崇拜实际又始终贯穿了岜沙人的生活方式。更为神奇的是,岜沙人在观察世界与大自然时,不是远离世界和自然,在世界之外去观察世界,超越自然去观察自然。他们认为,他们天然就存在于世界与自然之中,只是其中的一分子。因而他们总是以人为尺度去观察、体会世界和自然,并将世界和自然拟人化。对那些一时不可解释的现象、超人及超自然的力量,进而成为他们心目中各种各样的神灵。由于岜沙人非常接受“万物有灵”的观念。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着装依旧保持着强烈的原始色彩。即便是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他们的生活方式,依然相当盛行,时刻反映了他们的生活逻辑与规律。其中以树木的崇拜最具有代表性。岜沙人头上蓄留的发髻象征着生长在山上的树木,身上穿的青布衣服象征着那美丽的树皮。就是对树木无限崇拜最为鲜活的例证。岜沙人对树木的崇拜,听说起来让人难以自信,从古到今,岜沙人从不滥伐树木,有时不得以为之,也是局限于生产生活所需,其余概受制约。尽管321国道已于60年代修通过境,可就是没有汽车到岜沙拉走过一根木材。岜沙人绝无仅有的砍树“行动”的例外,是发生在1976年,北京修建纪念堂,全国各族人民都踊跃投工献料。岜沙人怀着对无限敬重的心情,毅然决定将全寨一棵视为林中大神、直径1.2米的千年香樟树敬献给,用于修建纪念堂。尽管今天的岜沙人生活并不富裕,他们的生活水平仍然低于“贫困”线的标准。但是他们从不因生活所困,而砍伐树木。而占里人则流传有种种植树造林的传统,其中“嫁妆树”的习俗最为著名。即孩子出生之后,便为之栽种一百株衫树苗,作为儿女成家的嫁娶费用,甚至有的母亲还专门为女儿栽种“嫁妆树”,预备嫁娶费用。作为经济欠开发、欠发达、欠开放的贵州,无论是经济建设的规模,还是经济总量都是相对发展滞后的,但是,大家共识的贵州,是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素有公园省之称。同时贵州也是一个森林覆盖率达42.53%的省份。森林覆盖率高于全国森林覆盖率的平均水平。根据贵州省林业厅2012年的统计,贵州省黔东南州的森林覆盖率达63.44%,大幅度的高于全省森林覆盖率的平均水平。而地处在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的黔东南州从江县的森林覆盖率达68.24%,同样也高于黔东南州森林覆盖率的平均水平,动植物资源非常丰富,贵州有70多种珍稀植物列入国家珍稀濒危保护目录,绝大部分珍稀植物在黔东南州都有生长分布。当然,从江县的森林覆盖率高的原因可能因历史、环境、地理、地貌、气候、经纬度等等因素的影响,但当地的少数民族的生活风俗习惯应该说是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

三、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在一定程度上承载着法的功能和作用

从法理学上讲,法律渊源一般可分为法的正式渊源和法的非正式渊源。法的正式渊源是指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习惯是否具有法的特征、法的功能、法的地位、法的作用,在学术界和实务界,是有不同看法的。从法的特征看,习惯显然不完全具备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但是,习惯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强制性,其规范作用、社会作用是明显的,通常讲,规范作用是社会作用的手段,社会作用是规范作用的目的。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们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手段主要就是习惯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开始自觉地创建新的社会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日益多样化。当法律存在漏洞或者意思不清晰时,习惯就可以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来帮助人们找到解决法律问题的适当方法”[2]。岜沙人、占里人的习惯,在他们的生产、生活过程中,非常贴切地体现了这一特征。1.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基本具有法的规范性即不特定性和反复适用性。他们对树木的崇拜和对大自然的敬畏,有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大家共同遵守的、用文字的形式记录的村规民约。若有违反者,将受到处罚。2.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具有法的特征普遍性痕迹。作为国家意志的法,其表现的形式是多方面的,可以是法,也可以表现为政策、甚至风俗习惯等。在岜沙人、占里人的心灵世界里习惯时刻调整和维系着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其调整的深度和有效性甚至在一定范围内强于国家法。习惯根植于他们的内心,并且得到了很好的实施,社会秩序自然地维系与调整。3.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具有法的特征,以设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调整村民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村规民约设定,对树木的栽种和对擅自滥伐树木的惩罚,都有严格的程序和措施,保证习惯得以完整的实现。以求达到保护环境,维系生态可持速发展的目的。不容讳言,尽管岜沙人、占里人对树木崇拜的风俗习惯具有法的某些特征,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承载着法的功能和作用,岜沙人、占里人对树木崇拜的风俗习惯,是人们约定俗成的,是当地村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并且主要依靠口头传播和继承,与他们的祖先、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岜沙人、占里人的心目中,尽管从效力上而言,风俗习惯、村规民约没有神话传说和现行法律那样高效力,但在他们的实际生活中,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却远远不及风俗习惯、村规民约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甚至还包括当法律存在漏洞或者意思不清晰时,习惯就可以作为来帮助人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最适当方法。正如德国法学家阿图尔·考夫曼所说:“什么使得一种风俗习惯能成为习惯法?不是原始上的可强制性以及长时间的规律行使,而是相关规定的社会伦理内容,是针对共同福祉的。”[3]但风俗习惯、村规民约毕竟不是习惯法,更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法。这就客观上要求我们,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不能将习惯的积极合理的因素、因子视同政策和法律,更不能代替法律。当然,我们对岜沙人、占里人对树木崇拜的风俗习惯的认识和理解是非常肤浅的,也存在不断认识、挖掘、整理的过程。

四、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已经成为守护

对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强制性规范从历史上看,无论是岜沙人、占里人,包括其他少数民族在贵州这块神秘的土地上生产、生活,形成了完全符合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风俗习惯,对水土的保持及气候的调节有着积极的作用,非常有效的抵御和防范了自然灾害的发生,确保了自然生态环境的可持速发展。他们通过习惯有效的解决内部成员之间的冲突和纠纷。正因为如此,岜沙人、占里人尊重、崇拜树木,禁止砍伐树木的习惯,特别是禁止滥伐树木,普遍融入县政府的经济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及新型农村建设规划等等规范性、制度性、强制性措施和手段的制定。在当地绝大多数村规民约的制定,尽管侧重面不一样,都将禁止砍伐树木作为村规民约的核心,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的保护自然生态资源管理格局。由于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独特的自然生活习惯以及天然的立体生态环境,近年来,吸引了各类有识之士的目光。当今的岜沙苗寨、占里侗寨已经成为贵州的一张旅游名片,占里侗寨还入选“2013年中国最美田园”的美誉,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保护民族村寨,特别是岜沙苗寨,被誉为苗族文化的“活化石”和“生态博物馆”,已经成为贵州独特的旅游资源,是人们到“多彩贵州”旅游的非常向往的必到之处。随着旅游业的全面发展,岜沙人、占里人以传统农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生活节奏也随之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他们表演和展示自己的民族服饰、生活习俗,打理着以家庭为主要特色的“农家乐”,迎接来自四面八方的客人。发展原生态旅游,成为他们致富奔小康的重要的路径之一。可以预见,原汁原味的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的民族习惯,已经成为日益兴旺的原生态旅游的主打产品。随着旅游产业的提升,必然会引爆上下游民族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也将超常规的为当地经济发展预留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民族特有的,才是自己的,也只有民族特有的,才可能是世界的。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的民族习惯是多彩贵州、神秘贵州的一朵奇葩,表现为生产和生活中人们共同信守的行为准则,对当今社会秩序的维护、自然环境保护等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建立奖励补偿保护

自然生态环境的法理机制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当今岜沙人、占里人生活的贵州省从江县经济建设发展相对滞后,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总量小,按照国家的政策标准核算,贵州省从江县仍属于部级贫困县。我们说,部级贫困县没有歧视的含义。尽管他们拥有非常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这些资源大都属于国家政策限制开发和限制利用的范围。从一定程度上讲,岜沙人、占里人尊重、崇拜树木,禁止砍伐树木的习惯,对自然、植被、水土保持、气候调节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诸多方面,是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的。谁都不会否认,通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努力,我们经济建设发展的成就,经济实力有了大副度的提升,国力大为增强,经济总量能够成为世界第二,在世界范围内,有着非常重要地位和作用与我们国家的西部保护自然资源环境,为换取东部的经济发展和腾飞,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可以说,是西部自然资源环境的保护,换取东部的经济发展和繁荣。二者相互依存,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繁荣,离不开西部地区自然资源环境的保护。从经济规律和发展趋势看,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繁荣后,无疑应该返哺西部地区。在我国“封山育林,禁止砍伐”,当下已经成为国家的政策所导向的基本内容。在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已经全面实行的“退耕还林”“退耕还湖”“退耕还草”的奖励和补贴政策措施,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可以说“功不可没”。作为长期栖息在西部贵州的少数民族村民,他们崇拜树木,禁止砍伐树木的风俗习惯,理应得到充分的理解和尊重。从经济的、法理的层面讲,也应该享有适当的奖励和补贴,以解决他们温饱之忧,为自然生态的保护增添“助推器”。

生态环保论文第8篇

一、草原沙化的深层原因是人类在利益的趋使下对草原资源实施了过度的利用

早在1983年,世界粮农组织就出版了《山羊》一书,该书针对委内瑞拉部分地区所存在的类似于我们今天的草原植被破坏问题,用了整整两章的篇幅为山羊“澄清了事实”,并反复强调指出,山羊作为地球上的最优秀的和最有益的家畜之一,并不是草原生态恶化的元凶。我国宁夏自治区畜牧工作站副站长、高级畜牧师龚伟宏同志也从生物学的角度较全面地透视了山羊和绵羊的生活习性,指出“山羊嘴部不像绵羊那样有较深的二裂唇,不能紧靠地面采食牧草。而且,山羊喜食草尖嫩叶,在草原放牧中的一次采食率仅为14.6%,而绵羊则高达25.19%。此外,山羊喜攀崖、善游走、耐旱耐粗饲,适应性和生活力比绵羊及牛群更强,它可以采食到其他动物不能利用的高山悬崖上的牧草,可以限制危害草原的荆棘蔓延,并且往往能在人为砍伐的林区、挖垦过的草原和其他动物掠食过的退化草地上,继续生存并为人类提供优质产品”。实际上正是山羊具有上述众多可贵的特点,加之人类的趋利行为和不合理的利用,才使人们忽视了山羊背后的砍伐者、开垦者和破坏者,进而产生了“凡是草原退化的地方,都有大群的山羊”、“山羊破坏草原生态”等片面看法。

诚然,山羊确有喜食幼树嫩枝的特点,对幼树林有一定的破坏作用。但是应该看到的是,在人类管理不当或管理失控的条件下,任何家畜的放牧,都会破坏幼树的生长、妨碍草地的恢复。长期以来,我国西部地区所存在的人为开荒种地、挖甘草、挖黄鼠、抓发菜和铲草皮以及对绿洲周边天然植被的人为破坏,无不“有效地推动了”这一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我们认为,将山羊视为我国草原沙化的根源,实在是一种“歪理邪说”;而对山羊实施“制裁”或者说将解决问题的思路局限在消灭山羊的数量方面,无疑是让没有思维能力、没有环保意识、不懂政策的山羊充当了人类趋利行为的“替罪羊”。

我国西部地区的广大草原虽然从上讲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在使用过程中,这些草原实际上已成为该地区每一个牧民都可以自由地免费利用的“公共资源”。在学上,所谓“公共资源”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资源:一是这些资源不为哪一个个人或组织所拥有;二是成员可以自由地利用这些资源。这两个条件决定了共有资源具备了“竞争性”的特点但同时却不具备“排他性”的特征。所谓“竞争性”是指在提供给羊群生长的草原面积为既定时,当一个牧民所放养的羊群数量增加时,那么留给其他牧民使用的草原面积就自然减少。“竞争性”特征“迫使”每个牧民不得不增加自己的养羊只数。所谓不具备“排他性”(或简称为“非排他性”)是指几乎不可能对在草原上放牧的牧民征收费用,或者说很难用收费的办法来阻止人们过度放牧。

早在18世纪初,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家和学家大卫•休谟(1711-1776)便认识到在人们完全从“私人动机”出发而自由地利用公共资源时,公共资源将倾向于被过度利用、低效率使用甚至浪费;并且过度利用还会达到使任何利用它的人都无法得到多少实际好处的程度。公共资源的利用之所以存在“悲剧”,直接原因在于,每个可以利用公共资源的人都面临着一道类似于“囚犯难题”那样的困境:当总体上大家都有增加利用公共资源的可能性时,自己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利用而其他人不加大利用时,则自己的利益将增加;至于在其他人也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利用时,自己若不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利用则自己显然“吃亏”,而自己也不失时机地加大利用公共资源就会“避免损失”。最终后果是每一个能够利用公共资源的人都将会毫不留情地加大利用公共资源,直至草地上不能再养羊时为止,即出现“纳什均衡”。

运用一个简单的数量模型可以证明上述推论。设某牧区有X户牧民(下文令X=3),由于草地面积一定,则该草地上可养羊的最佳数量就为一个确定的数字(这一最佳量将在下文给予推导),如果羊的数量过多,养羊者所养的每只羊的收益将会因为草地的有限而降低。用数学语言来说即单位羊的收益是养羊数量的减函数。若用R代表一只羊的产出(或毛收益),Q表示三户牧民的总养羊量,q1、q2、q3分别代表三户牧民的个别养羊量,则有:R=f(Q)=f(q1+q2+q3)。再设一只羊的具体收益函数形式是:R=100-Q;单位羊的成本函数是:C=4元;三户牧民的养羊利润分别用P1、P2、P3表示,则由于“利润=总收益-总成本”,所以,每户牧民的利润函数便分别为:

P1=q1•R-q1•C=q1•[100-(q1+q2+q3]-4•q1

P2=q2•R-q2•C=q2•[100-(q1+q2+q3]-4•q2

P3=q3•R-q3•C=q3•[100-(q1+q2+q3]-4•q3

由上式可以求出三户牧民各自对另两户牧民养羊数量的反应函数,这即:

q1=48-0.5(q2+q3);q2=48-0.5(q1+q3);q3=48-0.5(q1+q2)

三个反应函数的交点(设分别为q1*、q2*、q3*)即纳什均衡。将q1*、q2*、q3*代入上述反应函数中,可得知:q1*=q2*=q3*=24(只),再代入利润函数则可求得三户牧民的均衡利润:P1*=P2*=P3*=576(元)

这表明,当不存在集体协调机制时,每户牧民都从自身利益极大化这一目标出发,那么每户的均衡养羊只数将是24只,均衡利润量是576元。三户牧民的总养羊只数和总利润量则分别为72只和1728元。

然而,若在其它条件(即单位羊的收益函数与成本函数等)不变时,我们放弃该草原为三户牧民所共同拥有的假定,而设其为一户牧民所拥有(或存在一个集体协调机制),且设该草原的养羊总只数为Q,则显然有:总利润函数P=Q•R-Q•C=Q(100-Q)-4Q=96Q-Q2

设:使总利润极大的最佳养羊数为Q*,那么该最佳养羊量必会使总利润函数的导数为0,即:96-2Q*=0,解得Q*=48(只),代入总利润函数得:P*=2304(元)。

比较两种情况不难发现:既定的草原面积下,三户牧民出于各自利益考虑而独立决定的养羊总量(72只)是大于一户牧民(或存在集体协调机制时)所决策的养羊量(48只)的。而实际上,存在集体协调机制时或一户牧民所决策的养羊量显然是该草原本来能够承载的最佳养羊总量。众所周知,草原本来能够承载的最佳养羊总量的突破(即草原的过度放牧)所造成的直接后果便是草地资源得不到有效恢复,直至出现地表植被消失和草地沙化等问题,从而最终造成草原的实际可能载畜量下降、牧民养羊收益减少。

我国的有关资料充分证实了上述与数量推导。例如,我国新疆全境草地退化和沙化面积已达2133万公顷,占草地总面积的37.2%,更为严重的是,新疆全境草地现在仍以每年29万公顷的速度在退化。至于青海省,退化的草场面积也达到1173万公顷,占草地总面积的32.3%;沙化草地193万公顷;草原植被消亡、土地的黑土滩面积已达333万公顷。宁夏则有97%的天然草原在退化、和沙化。草地的退化、沙化使其产草量和载畜量已经严重下降,在新疆,平均需要1.49公顷(22.35亩)的草地才能承载一只牲畜。二、维护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对策比较

针对我国西部草原地区的过度放牧现象,一些学家提出了如下治理方案:

第一,政府干预或者说政府向牧民征收牛羊税。例如,在2000年上海举行的一次名为“走经济全球化道路:在新世纪的机遇和挑战”国际学术会议上,华裔加拿大经济学家徐滇庆教授便呼吁,中国政府应征收牛羊消费税。据他认为,把从牛羊肉消费中征集来的税收的一部分用于帮助农牧民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另一部分则可用于解决政府帮助农牧民转向其它产业所需要的财政经费来源。不过在我认为,对牛羊征税虽有或依据(即便国家是向牧民征税,也有依据。因为在我国的法律中,草原资源的产权被界定为属于国家所有,作为产权主体,国家显然有权力向牧民征收牧羊税),但是,在我国真正实施征税政策还是存在很大的。对牛羊课税的经济学含义即移动牛羊产品的供给曲线,税收的增加将促使供给曲线向左上方移动,这一过程必然带来均衡点的移动以及牛羊产品价格的上升和均衡产量的减少。即使是对牛羊征收消费税,最终后果也可能会加重牧区人民的经济负担,严重的是将可能导致牧民失去生活的来源。特别是在牧民没有其它就业渠道的前提下,税负的加重无疑会使牧区人民的脱贫致富速度减慢,甚至还会使牧区人民陷入生存危机的困境之中。

具体说,如果消费牛羊产品的消费者是不受宗教和习俗制约的非少数民族人口,那么,牛羊消费税的征收以及客观存在的替代效应将可能改变其对牛羊肉产品的需求,即需求曲线的斜率会发生改变,需求曲线将可能变得较为平缓一些或更富有价格弹性这一结果将是:因供给减少所导致的价格上升不仅不能增加牛羊产品提供者的收入,反而会导致牛羊产品提供者(西部地区人民)的收入下降。

另一方面,如果消费牛羊肉的消费者是那些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那么,受消费习俗或宗教因素,他们对牛羊征税的反应将是不会明显改变其需求曲线斜率,这时,西部少数民族消费者所面临的问题将是不得不分担更多的税收。至于西部地区牛羊产品的生产者则会因均衡产量的减少而使实际总收益下降。尽管政府税收的增加可以用于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方面,但是“双退双还”措施在近期所造成的农牧民直接收入的减少却是不争的事实。总之,征税不仅会通过加大牛羊生产者的成本、削弱牧民的市场竞争能力而降低牧民的收入;而且会增加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消费者的生活费支出;此外,还会导致“消费者剩余”的无谓损失。因此,在不能给牧民提供其它有效的生活来源渠道之前,加征牛羊税对原来就贫困的广大西部地区来说是不可取的(至于以行政手段禁止牧民养羊更没有道理可言)。

第二,重新界定草原的产权。即明确草原的产权主体,或者允许土地(草原)自由贸易。著名经济学家杨小凯在2000年参观江苏改制时,曾建议通过“进一步明确土地的产权”来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主张改革土地(或草原)资源产权的经济学家依据产权理论,认为产权制度作为一种安排,具有节约费用的作用,它能以低费用的方式解决人们在使用稀缺资源(如草地)中的冲突。换言之,按照产权学派的观点,将草地分给牧民私人所有,将会促使牧民充分关注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过度放牧现象也就可以得到彻底的解决。然而我们认为,在我国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无论是对土地资源进行“私有化”改革还是实行“自由贸易”改革均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重大障碍。

既然“禁止牧民养羊”的行政干预办法、“征收牛羊税”办法以及“进行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办法,在解决西部草原地区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上或不可取,或在近期内不具备可行性,因此,我们提出“人口迁移或减少牧区人口数量”的对策主张。

实际上,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根本原因乃在于人口过多。按联合国沙漠会议规定,干旱区每平方公里土地负荷人口的临界指标为7人,半干旱区为20人,然而我国西部地区诸省区的情况如何呢?大多数地区的人口都超过了此临界指标。以宁夏为例,,其山区人口较1950年代初期增长了250万,人口超过临界指标2.3—2.4倍。必须看到的是,在化与现代化没有完成的传统社会或落后地区,过多的人口数量或过快的人口增长必然导致资源的过度利用和草地的过度放牧,因为,在工业化不发达的前提下,草原地区的人民只有依靠增加牛羊放牧数量才能维持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如目前宁夏山区的牛羊数量较1950年代初便增长了274%,牲畜超载2.3倍。(9)可见,草原牲畜放牧的超载,首要原因是草原上人口数量的超载。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考虑的对策就应该是设法减少西部牧区的人口总量,而不能象现在一些地区那样简单地“消灭山羊或不允许牧民养羊”。而且从理论上讲,西部地区牧民的减少或牧区人口的转移其实是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工业化、现代化进一步推进的必然,人口的转移不仅是西部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而且是西部地区工业化的必然要求。三、牧区人口转移或城市化应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推进

人口迁移可以在两个完全不同的机制下进行:一是在政府的计划安排下进行“移民”。二是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落后地区的农牧民向发达地区或城市流动。

从我国实践来看,政府组织的“移民”具体包括两种移法,(1)政府象转移三峡库区移民那样转移西部牧区的牧民;(2)政府出面(或组织农牧民)建立小城镇来实现农牧业人口向小城镇的转移。很显然,由政府出面组织象三峡移民那样的西部人口大转移是不切实际的或难以进行的;至于政府通过行政规划的方式来“小城镇”进而实现人口的转移,虽然愿望非常美好,但实际执行效果却不是十分理想。由于城镇建设与繁荣的前提是化的发展,没有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小城镇建设必然会陷入“有城无市”或城镇“人气不足”窘境之中。一段时期以来,我国一些地方所出现的已进入小城镇的农民又返回的现象明显表明,进入“人为造就出来的小城镇”的农民若不能享受到工业化所带来的较为稳定的就业、收入、保障、舒适的生活方式等等方面的“实际收益或好处”,那么,他们是不可能安心于小城镇生活的。鉴于此,我们认为,实现我国西部地区农牧民的“空间转移”应主要市场机制来进行,而不能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当然,让市场机制在人口迁移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不表示政府在人口迁移上的完全“不作为”,以市场的力量来转移人口要求政府在推进城市化和人口流动等上应该贯彻执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具体说来,政府的主要精力是不应该放在动员或组织农牧民“建造小城镇”上,而应该放在改革农牧民进“城”所客观存在的“门槛”限制问题上(如消除户籍管制等)。

不过,消除过高的进城门槛、让农牧民自主选择迁移方向或目标,会使一些人产生不安与顾虑,其中,最大的担忧是农牧民将因此大量涌向城市,从而造成城市的拥挤、就业的紧张、社会治安的混乱、城市环境的恶化等一系列所谓的“城市病”问题。诚然,农牧民进城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上述诸多“城市病”,但是我们认为,不允许农牧民进城所导致的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不均衡发展(或城市化滞后)所引起的种种“农村病”问题则更为严重。笔者在“慎对广义小城镇”和“不允许农民进城的负效应不容忽视”等文中,将只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而不允许农民进入“现代城市”所带来的“农村病”问题归纳为五大方面,这五个方面是,(1)在行政手段推动下加速进行的小城镇(尤其是乡村集镇)建设,使我国的土地资源出现了严重的粗放式利用;(2)小城镇建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甚至生态破坏问题极为严重;(3)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来说,仅依赖小城镇的发展而没有现代城市供给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张,既不可能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也不可能使城市的规模效应或聚集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与体现;(4)小城镇建设在扩大国内最终需求、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上没有明显的效果;(5)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模式,对于农民改变其传统的行为方式、实现其个人角色转换乃至个人现代化等是极其不利的。

其实,农民进城后所可能造成的“城市病”问题,从根本上讲只是一个管理上的问题、技术上的问题和发展中的问题。只要我们的城市政府:第一,切实通过深化自身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来提高政府的运营效率;第二,将工作重心由现在的“管理国有”转移到“管理城市”方面来,那么,所谓的“城市病”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众多人口超百万的现代化大都市在政府和市场的双重有效管理下,不是都没有出现灾难性后果吗?甚至连规模不经济现象也没有出现;而我国的一些特大城市不是也没有出现规模负效应问题吗?王小鲁、夏小林对城市的规模收益与外部成本的计量模型表明,城市的经济效益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而明显上升,在150万-200万人之间,城市的净收益规模达到最大。因此,以为降低农牧民进入中小城市的门槛后就必然会造成灾难性的“城市病”和规模不经济等问题是没有依据的。(至于一些发展家在城市化过程中所出现的城市病问题,我们认为,关键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的城市政府管理不力或者说严重与城市管理效率低下等方面,而不在于放松人口进城限制本身上。)

生态环保论文第9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海南农村;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0-0103-02

由于独特自然条件和国家政策鼓励的影响,海南农村经济在海南经济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然而,在海南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制约因素,这就导致了海南农村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对于海南农村的生态发展有着非常恶劣的影响。为了坚持海南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推动海南经济的不断发展,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迫在眉睫。

一、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

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是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比如农村经济结构上的问题等,具体如下所述:

第一,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导致了能够直接开采的资源正在急速减少,并且生态环境也在不断的恶化。从地理条件和历史条件上来说,海南处于“南荒地带”,和大陆的长时间脱离,导致了其余大陆其他地区相比,生态环境系统更加的脆弱,经济发展也长期处于发展不快的情况。而且由于海南地理位置特殊,导致其文化传播和大陆其他省份有着较大的差距,导致了海南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方式不当,目前部分地区还存在着乱开乱采的现象,也就致使海南部分农村的自然资源损耗严重,生态环境恶化速度较快。

第二,由于海南农村经济结构存在一定的问题,农村的基础建设跟不上经济建设的步伐,也就导致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型缓慢,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海南农村发展的脚步,同时也造成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缓慢。由于农村的基础建设跟不上,所以道路、水利等设施都不达标,在台风和暴雨天气的侵袭之后,土路被冲毁,田地受到侵害。

第三,主人翁意识的缺失。在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当中,海南农村群众没有认识到自己主人翁的角色。在我国,农村人口占着总人口约四分之三的比例,农村的群众是否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直接的关系到了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对于海南来说,农村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其素质水平直接的关系到了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的进程。由于海南的独特地理环境,再加上城乡之间的差距,海南人口的教育水平较为低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就更加低了。

二、当前海南农村环境保护的法治分析

(一)缺乏农村环境立法理念

当前,我国的环境立法还是以城市为主,也就是说环境立法首先应该将目光聚焦在工业污染的治理上,而后再去考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所以城市和农村的立法存在着二元结构问题,因为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导致环境立法在农村中比较缺失。由于我国政府在环境保护问题上,主要将目光集中在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方面,所以没有体现城市和农村的平等重视,经常是在牺牲农村的生态环境基础上来改善城市的环境问题,也导致了农村无法得到生态效益的有效补偿,最终使得农村环境更加恶化。在生态环境的相关立法当中,缺乏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对我国的农村环境改善不利,而且也影响了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不完善

虽然当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基于《环境保护法》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但是对农村环境保护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条令。在2007年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之前,我国没有过任何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任何政策。在现行的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当中,也有一些法律法规是缺乏原则和系统性的,也对农村的实践情况有所脱离,导致了法律法规没有可行性。例如在《环境保护法》的第三十三条中提到了保护农村环境,要推动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第五十五条当中虽然对各级政府安排资金对农村饮用水和污染防治等治理工作进行了规定,但是没有出台配套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规定;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中,农村生活污染垃圾的防止具体方法有地方性法规进行规定,但是海南省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地方法规。在农业法的第八章当中对农村环境保护仅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没有进行具体的配套措施规定。可以说当前我国环境法大多都是针对城市制定的,缺乏专门针对农村的环保法律。

(三)农村环境执法存在一定的问题

当前海南省的农村环境问题严峻,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第一,海南省的环保部门设置存在一定的缺陷。当前海南的环保部门设置只达到了县区级,而没有覆盖乡镇级,而县区级的环保部门重点是城市环境问题和工业污染,农村环境问题变成了环保工作的盲区。第二,当前我国实行的环境管理体制是统一管理和分部门合作的方式,除了环保部门,水利、农业等部门掌握了农村环境的执法权,由于执法主体多,导致了权责不明,权利分散的问题,这样就会使得环保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第三,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缺失,当前政府为了经济的发展,对一些环保评价不过关的项目进行批准,法律的执行不到位,尤其是一些环境污染严重、但是经济效益高的企业,政府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策略,这样做的后果严重的损害了环境保护。

(四)环境保护的投入不足

2009年设立农村环保专项基金前,我国的环保投资几乎只用于城市环境和工业污染的治理过程,而且一般只作为环保专项资金的排污费。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了在环境污染治理的过程当中,忽视了农村的治理,治理城市的过程是以牺牲农村为代价的。由于农村环保投入严重不足,导致了农村环保设施落后,在海南,很多农村没有建立起排污系统,产生的污水何垃圾等没有经过处理就被排放到了环境中,严重的破坏了农村环境。

另外,由于农村的检测站设备落后,设施不完善,导致了农村环境的情况无法被真实的反应,正是这些问题,导致了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十分困难。

(五)农村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由于当前收到了经济和生活习惯的限制,海南的农村群众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当前海南的农业技术并不发达,为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政府还是群众都只注重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落后生产行为会产生的严重环境污染。此外,由于农村的法律教育比较落后,导致了农民的法律观念不强,维权意识也比较差,在环境污染行为的面前,鲜少有人会进行法律维权。在环保的过程当中,必须要认识到,农民才是环境保护的主人翁。对于农村环境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必须要提升农民的环保法律意识。

三、生态文明建设下海南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树立起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推动相关立法

要意识到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律的支持,完善立法是建设生态文明新农村的必要条件。但是当前的实际情况往往是只重视城市环境的保护,忽视了农村。就我国目前农村环境十分恶劣的现状,必须要加强农村环保立法,改变立法过程当中边缘化农村立法的现状。以《立法法》为基础,《环境保护法》应当是当前农村环境保护法律立法的基础。《环境法》提出了以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因此在农村环保立法的过程当汇总,要以环境法确立的原则和理念为基础,摒弃立法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老旧观念,将农村环境保护立法提升到城市环保立法的同等地位,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中的很多条款和制度都是基于城市、工业环保的要求的,并不能够适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实践当中。由于农村的环境保护油这独特的生活背景,因此,应当从立法的层面上给予农村特别的关注。立法机关应当加强农村环保立法的建设,完善法律体系。尽快制定农村保护的相关法律条例,吧农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居民的生活污染等问题作为重点的防范对象。并且将《农村环境保护法》提上日程,将其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可以说,土地是农民的生活基础,当前我国农村的土壤污染十分严重,但是当前海南对于土壤污染的相关防治条例却稀缺。当前应当转进对土壤和畜禽养殖污染进行保护立法,才能够弥补空白。

(三)加强执法力度

加强农村环保执法,首先要建立起农村环保执法的机构。根据当前海南盛环境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笔者认为应当在乡镇设置环保局的派出机构,派遣专门的环保人员,依法对农村的环保行为进行管理。此外,在农村,居民的自治组织在日常食物的管理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可以考虑给予这些组织一定的管理权限,协同管理。其次,要明确环保部门的职责,明确在工作过程当中的分工。在环保的过程当汇总,应当以环保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协同管理的方式。同时,也要明确环保法执法的程序和责任,加大执法的力度。最后,要完善政府在环保过程当中的责任。由于环保法当中对于地方政府的责任规定的十分笼统,没有具体的规定乡镇政府的环保职责。现阶段,海南的农村环保工作一定程度上,仍然以来政府的行政力量,因此,要对环保考核体系加以重视,早日建立起完善的环保考核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引导全体农民对于环保的重视。对于由于政府不作为导致的环保问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四、总结

海南是我国的“四季生态花园岛”,并且可以向世界亮出中国的生态名片。海南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赋予了海南十分重要的使命。所以当前海南农村环保建设迫在眉睫,我们要不断的进行海南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建设,推动海南新农村的建设,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断的改善海南的生态环境,推动海南经济持续的增长。

参考文献:

〔1〕臧成.论生态文明建设下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3):109-114.

〔2〕刘昕蕾,刘悦.分析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旅游纵览月刊,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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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凤琴,蒋欣阳,邢巧,等.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保护机制创新研究――以海南省为例[J].生态经济:学术版,2014,(1):383-386.

〔5〕李知淘.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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