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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资料说明
关于研究资料,《颐贞楼日记》手稿本一册,现存吴江图书馆古籍部,记录时间从中华民国三十三年一月一日(1943年阴历12月6日)至同年四月十六日(1944年阴历3月26日),记录地点为吴江同里镇。《日记》未署名,笔者以日记中提到的人物为线索,走访了目前唯一健在的退居同里镇的王稼冬(日记中记作王家栋)老先生,在当地热心人士王师夷先生的帮助下,我们从王家栋老先生那里获得了有关的信息。日记作者,姓金,名明远(1899-1957),字仲禹,号东柳醉侯,同里人,是一个拥有田地千亩上下的地主。40年代初,他由同里镇北边的章家浜金氏老宅,举家迁居镇区东柳圩,并在此建造了镇上第一座二层西式小楼——颐贞楼。本册日记是他移居颐贞楼期间,在同里镇上三个多月的生活日记,反映了镇居地主的日常生活。
《柳兆薰日记》,见于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史料专辑》。记录时间从咸丰十年(1860)三月到同治四年(1865)闰五月,记录地点有吴江黎里大胜港村和上海县两处。柳兆薰又名时安,或莳庵,为吴江汾湖柳氏第九世子孙,近代着名进步人士柳亚子的曾祖父,据《说明》,他拥有土地三、四千亩(注:《史料专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98页。),又据日本学者稻田清一的推算,其土地合计共有二千七百四十余亩(注:(日)稻田清一着,张桦译《清末江南一乡村地主生活空间的范围和结构》,《中国历史地理论丛》NO.2,1996。)。柳兆薰自祖父柳xiù@①起迁居大胜港村,是一个乡居地主;但是,在占领吴江期间的同治元年七月,柳兆薰举家离开大胜港村避居上海,在上海他至少呆到了同治二年三月,又做了一把城居地主。虽然在上海,他以暂住区别于常住,即不同于相对固定的城居地主,但这种不同可能更多地表现在对未来某些事务的决择上,而日常的生活方式与一般的离乡城居地主不至有太大的差别,而乡居与城居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反而可以形成更为鲜明的对照。因此,他在大胜港村的日记反映了乡居地主的日常生活;同样,他在上海的日记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居地主的日常生活。
关于研究时段,由于《颐贞楼日记》只留下了民国三十三年最初107天的记录,这就给我们的研究规定了一个时间期限。考虑到比较研究的对象在时间跨度上的相对一致和时节内涵上的相对一致,有助于研究的内容更具可比性,加上传统社会时期年月四时季节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我们对《柳兆薰日记》作了如下的取舍:咸丰十年十二月六日至咸丰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阴历1861年12月6日——1862年3月26日)这107天的日记为分析柳兆薰乡居时的主要依据;同治元年十二月六日至同治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阴历1863年12月6日——1864年3月26日)这107天的日记为分析柳兆薰城居的主要依据。上述研究的时限虽然略显短促,但是传统时代,无论在乡村、市镇还是县城,一年的年终和年初这一段时间,人们日常生活的季节性特征是比较明显的,表现为这一段时间个人和家庭日常事务的数量占其全年日常事务数量的比重较高,这多少可以弥补研究时限过短所带来的缺陷,加之比较的各方在时间口径上的一致,因此这不至于对研究的结果带来太大的偏差。以上三个时段便是本文以下有关比较分析时相关数据的统计范围。
关于研究的时点,上述三段日记涉及两个时点,即19世纪60年代和20世纪40年代。其间虽然相隔了80年,但从当时江南乃至于全国的情况来看,乡村、市镇乃至于城市各自的生活方式并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变化只是发生于在这些不同性质的社区移居的人们身上。因此,研究时点上的间隔不至于成为影响本文有关问题的因素。
二 社会范围
我们先从日常活动的交往对象这一角度入手,我们对与作者直接交往的人员以及交往次数作了统计,见表一。
表中第二纵栏数据显示,交往对象中,有亲戚关系的人所占的比重从大到小依次为乡居时的柳兆薰、镇居的金仲禹和城居时的柳兆薰。其中乡居地主的交往对象中亲戚所占的比重高达48%,接近一半;而与镇居和城居地主的交往对象中亲戚所占的比重不仅大致相同,而且均有大幅度的下降,已不足五分之一。可见,在交往对象上,亲戚与非亲戚这一属性在乡居与镇居地主身上具有十分显着的差异。
表1 村、镇、城三地交往人次分类表
附图
表中第三纵栏的数据显示了交往频繁程度在有亲戚与非亲戚属性关系对象上的异同。三处地主与交往对象在交往次数方面均一致地表现为有亲戚关系的高于没有亲戚关系的,但其中的差异程度似乎无法从表中的数据清晰地反映出来,我们希望通过进一步的数量分析有所发现。通过计算交往次数在这两类对象上的相对变异指标([次/人(亲戚)一次/人(非亲戚)]/[次/人(合计)]),我们得出这一指标在各组的表现依次为0.50、1.03、和0.52,这组数据表明,乡居地主和城居地主,其人均交往次数在亲戚和非亲戚之间的离散程度大致相等,约为各自总人均交往次数的半个单位;而镇居地主的这一指标数值与他们有显着的不同,为其总人均交往次数的一倍余。
将第三栏的数据与第二栏的数据结合起来分析,我们先来看柳兆薰,城居与乡居相比较,其交往对象的范围尽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乡居时接近一半的亲戚变化为城居时四成多的非亲戚,其交往的频数也略有变化,由乡居时的人均2.6次增加到城居时的人均3.1次,但是其与亲戚与非亲戚之间的交往差异却几乎没有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城居时人均交往次数的提高在亲戚与非亲戚之间是均衡分布的,这表明,其交往范围的变化并没有进一步引起交往程度在不同交往对象之间的变化。我们再来看镇居的金仲禹,其交往对象的亲戚比重与乡居的柳兆薰有很大的不同,与城居的柳兆薰则大致相同,即不足20%,其交往的频数也基本接近于城居时的柳兆薰,也就是说,金氏交往对象的范围和人均交往次数均与城居柳氏相近,与乡居柳氏相去甚远。但是,镇居这一组中,反映人均交往次数在亲戚与非亲戚这两类交往对象上差异程度的上述相对变异指标,与乡居和城居这两组均不同,这一指标数值,前者比后两者高出了一倍,表明交往的强度在亲戚与非亲戚之间有较大的离散性。我们可以略带夸张地说,镇居的金仲禹,与亲戚进行频繁的交往,与非亲戚却只作一面之交。这种现象表明,与乡居地主相比较,镇居地主的交往对象显着地以非亲戚为主体,这或者可以说是其交往对象由亲戚向非亲戚扩展,但是,在亲戚与非亲戚关系上却形成了强度显着不同的交往圈,即亲戚间的强交往和非亲戚间的弱交往。
因此,通过对三处地主交往对象的分析,我们认为,乡居地主的交往对象相对集中于亲戚,其交往的频度也呈现出轻微偏态分布,与亲戚的交往频度约高出非亲戚的三分之一。镇居和城居地主的交往对象没有发现集中于某一特定的关系,但是镇居地主在交往频度上却表现为较为显着的集中趋势,他与亲戚的交往频度约高出非亲戚的一又三分之一。或者说,与乡居地主相比较,镇居地主的交往对象在亲戚关系上集中分布状态的丧失,又通过交往频度在亲戚关系上的高度集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弥补。而城居地主,其交往对象既没相对集中于某一特定的关系,其交往频度也没在某一特定的对象上表现显着的集中。因此,可以说,城居地主交往对象的扩大是由表及里的,
而镇居地主交往对象的扩大还停留在一种表象上。这一情形也可以用另一指标数值来说明:交往次数中与亲戚交往的比重,按乡、镇、城依次为60%、34%、25%,这组数据多少反映了地主从乡居到镇居再到城居的转变中,交往对象方面亲戚优势的逐渐减弱,或人际范围的逐渐扩大。 柳兆薰在大胜港村和上海的两个极端数据恰好证明了上述转变的特征。居大胜港村的柳兆薰从咸丰十年十二月“三十日,……沈吟泉表侄来自东玲”(注:《柳兆薰日记》咸丰十年十二月三十日。)起,此后日记中诸如“与吟泉谈”、“所见相同”、“识见甚合”的记录,共出现了16次,也就是说,柳兆薰与吟泉表侄的交往多达16次,这是柳兆薰交往次数指标的一个极大值。那么,这一极大值的客观性是否受到吟泉留居大胜港柳家这一特殊情况的影响呢?从咸丰十年十二月三十日沈吟泉自东玲来柳家度岁,到咸丰十一年三月“初二日,……饭后与吟泉谈”(注:《柳兆薰日记》咸丰十一年三月初二日。)止,此后的日记未再出现与吟泉交往的记录。日记没有记录沈吟泉离开柳家的确切时间,但是我们可以推知,这一时间至早不过咸丰十一年三月初三,即吟泉表侄在大胜港村的柳家至少住了六十二天。这六十二天的日记中,只有十六天记下与吟泉的交往,在其余的四十六天中,柳兆薰不可能不与留住在自家的沈吟泉交往,但他在日记中却没有提到,这只能说明,这记录下来的十六次交往和柳兆薰与其他人的交往在自己的心中留下了同等程度印象。所以,这十六次的交往记录并不是无事可记时的随便一记,柳兆薰乡居时交往次数的极大值确实发生在他与表侄这一亲戚关系之间。避居上海时的柳兆薰一家一直与好友赵田袁述甫一家寓居一处,《日记》中多次出现诸如“在述甫处谈天”、“述甫来谈”、“与述甫絮语”、“剧谈良久”、“畅谈往事”的记录。从同治二年正月十九日“袁述甫回章练塘遣嫁”,到二月初十“述甫来自章练塘”,袁述甫曾离开上海寓所十九天,这19天正好在本文的研究时限之内,107天刨去19天之后余下的88天应该是柳兆薰与袁述甫同寓上海的日子,这88天的日记中,有30天记录了与述甫的交往,这个数字是柳兆薰寓居上海时交往次数中的极大值。根据前述理由,这88天中的30次交往与其它记录下的交往在柳兆薰心中具有同等的价值。所以柳兆薰城居时交往次数的极大值发生在与他没亲戚关系的好友袁述甫之间。交往次数的极端值由乡居时的亲戚转移到城居时的非亲戚,很好地说明了城居代替乡居以后,亲戚关系作为集中交往对象的丧失,交往次数的极端值只不过是极端地描绘了这一变化趋势。
我们再从日常交往事项这一角度入手,交往事项指发生交往的双方共同关注的事项。我们将三处日记中有关交往的事项作了简单的分类整理,结果发现交往事项在三地具有很大的差异(见表二)。我们以为,这一部分是由日记作者的记录个性使然,另一部分才是三处交往内容的不同所致,因此,在作这一部分的分析时,需要对作者个性这一因素的影响作适当的剔除。我们对记录的众多事项作了适当的分类:“开店”,在本文研究时段中,金仲禹正在筹备开一家小杂货铺,因此,日记中记录了为筹措资金、了解市场行情、装修店铺、进货、申请营业执照等事宜所进行的交往。“田租事”,在江南拥有千亩以上田地的地主并不多,特别是时至民国后期,故尔柳氏和金氏在当地都算得上是大地主。本文研究的时段又正好是年终地主收租的季节,因此,两份日记中都记录了为收取田租与帐房乃至于佃户发生的交往。“英洋”,英洋交易是柳兆薰寓居上海时的活动内容,因此,了解英洋的比价和交易行情是柳氏与他人的交往内容之一。“借出借进”,一般来说,年终是一年中资金流转较快的时期,借款者还款、协商展限等事宜均集中在这一时期,金仲禹记录了关于这一方面的交往。“婚吊宴”,指婚丧嫁娶以及春节期间的宴请。“祭拜”,指对祖宗和神灵的祭祀和崇拜活动,这是春节和清明节期间的主要交往内容。“棋画花鸟吃局”,指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人际交往。“家事”、“形势”、“谈心”,主要是为了处理家庭事务、交流地方形势的信息以及思想、感情。
三处完全相同的事项仅有两类,即“婚吊宴”和“祭拜”;如果把“开店”、收取“田租”、“英洋”交易和资金的“借进借出”这些事类进一步归并为“经济”类的话,也才有三类。
表2 村、镇、城三地交往事项分类表
附图
我们先来看“婚吊宴”这一项,关于这一类事项的绝对交往数,同里镇金仲禹居多,其次是大胜港柳兆薰,最后是上海柳兆薰。进一步考察他们的交往对象,发现大胜港主要是亲戚,同里镇主要是邻里和朋友,上海主要是朋友。在婚丧年节期间进行的交往属于人情交往,人情交往有发自内心,有出于习惯,还有为了面子。把这一个交往性质与主要交往对象结合起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认识,这种交往在大胜港主要发自内心或出于习惯,在同里镇主要为了面子,在上海则主要发自内心。还可以这样说,乡村的这种交往更多的是不假思索,市镇的这种交往是理性的权衡,而城市的这种交往更多的是真情实感。需要说明的是,同治二年二月十三日,柳兆薰长子柳应墀在上海成婚,这一特殊事件自然增加了这一时期柳家关于本事项的交往。
由“祭拜”引起的交往,大胜港居多,同里和上海均较少。大胜港柳兆薰的15次“祭拜”中,辛酉元旦“饭后,至羹梅友庆堂拜当年先世神先,次行家人拜贺”(注:《柳兆薰日记》咸丰十一年正月一日。),初五“早起衣冠接财神、五路神”(注:《柳兆薰日记》咸丰十一年正月五日。),初六“饭后观村人出猛将赛会……。但祈来岁hé@②村仍得举此盛典”(注:《柳兆薰日记》咸丰十一年正月六日。),二月初三“衣冠至广阳庵拈香烛,至文帝、武帝前叩头拜祝,……复至观音菩萨前叩头拈香”(注:《柳兆薰日记》咸丰十一年二月三日。),十九日“观音大士圣诞,……余饭后叩拜观世音菩萨”(注:《柳兆薰日记》咸丰十一年二月二九日。)。二十一日“至西房南玲圩曾大父师孟公、大父逊村公墓上祭扫,……吾家幸蒙先沾福庇,人口房屋无恙,犹得举行此典,大非易事”(注:《柳兆薰日记》咸丰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二十六日至北舍、长浜等先世墓地祭扫,事毕“饮散福酒,共八席,五十人”(注:《柳兆薰日记》咸丰十一年二月二十六日。),一共有七次为集体性祭拜。其中,家族内部有四次,全村范围有三次,可见乡村的“祭拜”活动是提供人际交往的重要机会。金仲禹共记下6次“祭拜”祖先和神灵的活动,两次在春节,三次在清明前后,还有一次为观音大士的诞辰,其中只有两次与他人发生交往,一次为元旦“到宗祠谒拜祖先”(注:《颐贞楼日记》民国三十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一次为观音大士诞辰“赴北观复善坛,今日观音大士诞,……到者甚众”(注:《颐贞楼日记》民国三十三年三月十三日。)。正月初二对拜祭祖宗神像和清明前后的几次墓祭都是自家单独进行的,未与他人发生交往。上海柳兆薰共记有9次“祭拜”活动,其中只有同治二年正月初五,“五鼓时起来,循例接五路尊神。自宵达旦,街上爆竹之声不绝于耳”(注:《柳兆薰日记》同治二年正月五日。)。这一次为集体性的祭拜活动。其余春节期间对神先神像的祭拜,和清明的祭祖都是在家中单独进行的。例如是年元旦“先人神像,寓中湫溢,不能悬挂,与大儿展谒拂拭,仍谨收藏”(注:《柳兆薰日记》同治二年正月一日。)。再如“是日清明节,家中祭扫诸事”(注:《柳兆薰日记》同治二年二月十八日。)。对祖先和神灵的祭拜是联系族谊和乡谊的重要手段。比较三地祭拜活动对人际交往所提供的机会,我们不难看出,祭拜活动在乡村所引起的人际交往,无论在族人之间还是乡人之间都是比较广泛的;而它在镇区所引发的人际交往在族内和镇内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它在城区几乎不引起什么人际交往,唯一一次接五路尊神的活动,大多数人家也只是观望而已,完全不似乡间全村的参与,家族内部似乎已经没有了共同的祭拜活动。这一交往手段的弱化,反映了由乡居到城居的过程中,人员众
多、热闹非凡的场面往渐渐变得不合时宜,也就是说,范围限定的仪式往形式将渐遭淘汰。 “经济”类的交往,柳氏在大胜和上海时的经济活动均较为单一,在大胜是关于田租收受,在上海是围绕英洋交易。金氏在同里镇的经济活动则显得较为繁忙,有关于田租收受方面的,有关于资金借贷方面的,更多是围绕开店一事。我们先来看大胜和同里都涉及到的田租一事,两处的田租事宜大都集中在年终期间,这是因为,当地有这样一种习俗,佃户每年应交的田租额如果拖过了当年还未交清,就一笔钩销,因此,年终是地主催收租款最集中的时间。从记录下来的这类事宜的次数来看,两处不相上下,拥有千亩土地的金仲禹比拥有二三千亩土地的柳兆薰甚至还略多了几次。据当地人士的介绍,金仲禹的母亲王氏专门从事代地主收取田租的“帐房”活动,曾经营田地达两万亩之多。金仲禹是独子,王氏去世以后,他家的帐房生意便一落千丈。但其日记中有这样一则记载:“颂周二哥招往其家吃帐房年夜饭”(注:《颐贞楼日记》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十六日。)。说明金仲禹继承了他母亲帐房的经营活动,只是其规模已大不如前了。柳兆薰则或者通过帐房或者直接出租田地,甚至亲自雇工耕种,却未从事帐房的活动。这可能就是金氏田地较少租事却多,柳氏田地虽多租事反少的原因。总之,就收取田租这一事项来看,乡居柳氏与镇居金氏对其关注程度基本没有太大的区别。由“开店”一事引起的交往在《颐贞楼日记》中出现最多,其次数不仅位于“经济”类之首,而且遥遥领先于其它类事项,这是因为金仲禹这段时间正在筹备开设一家杂货铺。从日记中看,金氏为开店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和财力。金仲禹将颐贞楼西侧的几间平房辟作店铺,从二月十五日开始,请了包括木工、水工、电工和洋铅匠在内的四五名匠人装修店铺,共用了二十天的时间,到三月六日方才完毕,“此次修理及开店门,费四十工,计二千八百八十元;水料三千七百五十元;店用门窗皆自有,若新制当逾万,昔建此别业不过万金而已”(注:《颐贞楼日记》民国三十三年三月六日。)。这化去的六千六百三十元不仅没有算上门窗木料,而且不算为开张进的货。就日记中记下的进货就有七次:“向之(指建侯表兄)购香烟二千余元,弃学就商当以此日为始”(注:《颐贞楼日记》民国三十三年一月九日。)。“周春荣近作掮客,昨招之来属办香烟,今晚送货六千元来”(注:《颐贞楼日记》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十日。)。“金麟书以香烟千元来,小学教员今为掮客矣!”(注:《颐贞楼日记》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十二日。)。“麟书又来,为购烟四百元”(注:《颐贞楼日记》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十五日。)。“访方自元,@③购黄祥茂肥皂二箱”(注:《颐贞楼日记》民国三十三年一月二十四日。),“访(薛)天游,买得香烟二千三百元”(注:《颐贞楼日记》民国三十三年二月六日。)。“赴东埭豫大购得火柴十二包、大新皂六十块,为店进货。……购得红香二百棵”(注:《颐贞楼日记》民国三十三年三月八日。)。如此算来,单就进货一项又化去了万余元。这化在开店上近两万元现款在金仲禹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因为日记中有这样一句话:“至是租实得四成”(注:《颐贞楼日记》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十一日。),统计此前已收得租款二万六千元可知,金氏一年可得租款在六万五千元上下。因此,我们从资金的规模可以看出,“开店”不仅是金仲禹此时的经济大事,而且可以说是他整个生活的重心。资金“借贷”是金仲禹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他向私人借款时,对象是清一色的亲戚,有沈三表姊、二哥(族兄)颂周、表兄惠生等,其中向姻亲沈三表姊借款的次数最多,累计欠款额高达一万元(注:《颐贞楼日记》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四日,十日,二十日。)。他更多的是向钱庄借款,他以一万元为底金,并“以大金镯及二小绞丝镯为押”向镇上的仁丰庄累计透支了三万元(注:《颐贞楼日记》民国三十三年三月十六日,十七日。)。最后我们来看“英洋”交易。柳兆薰避居上海后,完全摆脱了田租收受的具体事宜,虽然我们可以从他每天对阴晴雨雪风霜不厌其烦的记载中看出他对农事的关心,但是此时他主要的兴趣已从土地转移到了英洋交易上。柳兆薰入市的确切时间我们不得而知,二月初七的日记第一次出现了这样的记录:“下午,同梦书、春山至兴仁里振隆庄上,……总牵日上市面,本洋大涨”(注:《柳兆薰日记》同治二年二月七日。)。此前是否因为适逢年节加之大儿婚期,无暇对此作太多记录,我们不敢妄下结论。但日记从二月二十六日起,几乎一天不落地记下了英洋的市价,此后他或者亲自或者派大儿应墀至振隆庄了解行情,有时甚至一日二至,表现了他对英洋交易的极大关注。
比较三处地主的经济活动内容,大胜柳氏只关注田租一事,土地上的收入是他唯一的经济来源。同里金氏既对土地收入给予了同等的重视,又对经营店铺付予了极大的热情;此外,资金的运用在他身上显得较为多样,即资金由从前的消费和生息两种用途扩大到了借贷投资,而镇上钱庄的设立为这样的经济行为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上海柳氏似乎无可奈何地退出了对田事的关注,而不由自主地加入到了更高层次的经济活动——货币买卖中。乡居——镇居——城居这一过程中经济活动内容的转变,既反映了地主与土地联系的逐渐分离;更反映了其经济活动个体性的逐渐丧失,即他由乡居时埋头于田地,到镇居时关注市场行情,再到城居时居然被卷入整个经济形势之中。
“棋画花鸟吃局”中的吃局与“婚吊宴”中的请客吃饭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后者是特定时间场面上的人情交往,前者则是日常生活中个人性情间的自愿交流,因此它与由棋画花鸟这些个人兴趣爱好引起的交往属于同一类。这种交往,在大胜柳氏日记中没有出现,我们知道这并不是作者漏记,而是根本没有发生;在同里和上海的日记作者身上发生的次数约略相当,这类交往在各自交往中所占的比重也大体相当。乡居与镇居和城居时这种交往的差异表明,乡居的人们具有更多的义务性,而镇居和城居时人们身上家庭的限定性较少而个性能较多地显现出来。
“家事”、“形势”、“谈心”在《颐贞楼日记》中都没有记录,很可能是作者日记记录习惯所致,故尔我们只能对柳兆薰两个时期的记录作分析。
“家事”主要指家族内部的一些小纠纷,无论在大胜还是寓居上海时期,柳兆薰对家庭事务都给予了相当的关注,后期甚至超过了前期,这可能是离乡寓居客地的人们对家乡的一种自然留恋,这也许会随着客居时间的延长而有所减弱,而本文研究的柳兆薰不仅到上海的时间不长,且为暂时的寓居,最终还是要回到乡间,因此他在这方面的表现可能不同于一个长期在城市的定居者。
本文研究的柳兆薰处在一个特定的时势之中,那便是攻占吴江这一历史时期,其避居上海正是由此引起的,因此家乡乃至于整个江南的“形势”自然引起了他十二分的关注。未来的生存环境应该是居住在任何地方的人们所共同关心的问题,乡居、镇居和城居的差别,只是具体落实的地点有所不同而已。
与亲朋好友的“谈心”是柳兆薰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这在他乡间的生活中就占了不小的比重,寓居城中之后,更上升为他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这表明城居之后,个人之间思想和感情的交流比乡村更为频繁密切。
三 空间范围
最后我们再来讨论日常生活的地点和地域范围。先看活动场所,表三资料显示,三处来访次数悬殊不大,其中金仲禹略多,平均每天一次。外出次数,柳兆薰乡居时最少,差不多三天才外出一次;而他在城居时外出次数有所增加,但还不至于天天外出,平均五天中仍有一天不外出;镇居的金仲禹外出极为频繁,平均每天外出近三次。三地外出场所显着不同,我们将外出场所分为私人家庭和公共场所两类,公共场所包括茶馆、商店、饭店、金融机构、花园、街道及庙观、墓地祠堂等。大胜柳氏到公共场所的机会最少,仅为外出次数的四分之一,这10次中的5次,是到芦墟镇被称作“局”的乡自卫团练组织处理局务,其余2次至墓地、1次至广阳庵、2次春节期间参加乡人的庆祝活动。乡镇自卫团是攻占江南时期民间自发的临时性组织,因此赴局属于非常外出,墓祭仅为家族内部活动,其余均为乡间节庆聚会性质,因此,大胜柳兆薰至公共场所的活动具有明显的非常性和被动性。金仲禹去公共场所的次数已大大超了大胜柳氏,但与他去私人家庭的次数相比还略占弱势;他去的公共场所绝大多数是茶馆和店铺,其比重为86%,此外还有10%为花园这样一些室外场所。上海柳氏外出次数虽不是最多,但外出的大多数地方已是公共场所,其中钱庄、饭店、茶馆有47次,其余2次是在马路上闲逛,所剩的1次是对节庆场面的观望。因此,柳兆薰寓居上海后,其外出活动几乎完全是一种主动行为。
同里金氏与外地的联系共计65次,其中与65公里远处上海的联系次数
最多,其次是苏州,而与最近处屯村联系反而显得较少。与大胜柳氏的情况恰恰相反,这一联系在特定的范围和一定的程度上似乎表现为次数与距离成反比的态势。我们不妨将它称之为远强近弱,这反映了镇居地主对外界,特别是大城市有着特别的关注偏好。另外,需要特别说明,表中的数据显示三处地主中金氏与外地的联系次数最少,这一数据其实不能真实反映他与外界的联系,其实他对外界的了解一定程度可以通过镇内联系来实现,其次数高达333次,我们不难推算,金仲禹平均每天要与本镇三处发生联系。其实,我们只要粗略地浏览一下日记,立刻就会得出这样的印象,除了天气恶劣,金氏几乎整日在外奔波,当然主要在本镇区内。结合这一特定现象,我们认为,镇居地主与外界的联系以本镇为主,也就是说,镇居本身就能够相当程度地保障对周围地区的了解,这种了解不一定要通过直接地与周围地区的联系来实现。因此,有了这一独特的优越条件,镇居地主对外界的关注更多地表现为对较远处较大城市的偏好。 表3 外出次数与场所
附图
刑事证据展示,又称刑事证据开示,是指刑事诉讼的控辩双方,在开庭审理前,将各自掌握了的一定范围的证据材料向对方展示的制度。它的核心要求是,在辩护方提出合理申请的情况下,法庭可以要求指控方在审判前辩护方可以查阅或得到其掌握的证据材料;同时,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法庭也可以要求辩护方将他准备在审判中提出的证据材料向指控方予以公开。
证据展示制度最早源于西方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早期证据展示制度在英国是以司法判例形式存在的,即通过司法判例的形式将证据展示制度固化下来。然而,作为现代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规则即控辩双方在庭审前相互展示证据的一项制度,证据展示正式发端于英美当事人主义对抗制的刑事诉讼。因为在英美对抗制的刑事诉讼中,实行状一本主义以及法官消极的仲裁者地位,决定了证据展示极为必要,否则法庭审判将完全演变成一场纯粹的司法竞技,案件的客观真实难以发现,控辩双方在诉讼中的相互突袭不可避免。美国1946年《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16条中首次确立了证据展示规则,以后各个州也相继进行了规定,并逐渐扩大了证据展示范围。建立在庭前交换证据为主线的证据展示制度成为必然。从1979年修订《联邦刑事诉讼规则》,改变控方单方面出示证据成为控辩双方互相出示证据至今,美国大多数州都以成文法形式制定了专门的证据展示制度。
英国历史上从17世纪中叶开始就陆续出现过证据展示的司法判例,及至本世纪90年代,又对证据展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改革,在皇家刑事委员会的努力下,1996年通过的《刑事诉讼与侦查法》(CriminalProcedureandInvestigationAct1996)中以实体法典的形式对证据展示问题进行全面的规定。美国学者在论证《联邦行使诉讼规则》第16条时,指出这一规定中确立的证据展示制度主要是基于以下刑事政策:有利于使得案件的诉讼程序变得高效、迅捷。因此,尽管在其产生的过程中也存在过争论,但证据展示制度在英美刑事诉讼中无疑已经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证据制度。
不仅如此,一些传统上采用大陆职权主义诉讼形式的国家,如意大利、日本等,在诉讼模式由纠问式转向对抗式的过程中,摒弃卷宗移送主义的同时,建立了证据展示制度。
目前,传统上采用当事人主义的英美法系国家有英国、美国、加拿大等,都以成文法、法院规则或判例法的形式规定了证据开示制度,原来属于大陆法系的日本和意大利,在刑事诉讼立法上相应设置了有关证据开示方面的规定,以便在强化程序公正的同时,维持程序的真正发现功能。证据开示制度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二、中国刑事证据展示制度的现状
1996年,我国修订了《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审判程序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一是律师较早地介入诉讼;二是检察院移送时,不再移送诉讼案卷,书只附送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三是庭审采取了主要由控诉方和辩护方举证的所谓控辩式或类似控辩式的诉讼形式,这使我国的审判方式在技术上已具有一定的对抗制特征。这就使得证据开示成为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问题。尽管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类似证据开示的规定,但与庭审诉辩对抗式相配套的严格意义上的证据开示制度并没有建立。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颁布施行,证据展示制度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已初现雏型,这对刑事证据展示制度的建立起到了一个先导和促进作用。与庭审诉辩对抗相配套的严格意义上的证据开示制度并没有建立,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法律没有规定辩护律师应向检察院提供证据,有违证据开示制度的双向性原则;
第二,检察院向法院移送的材料仅限于“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现场照片等”,辩护律师通过法院得到的证据有限,其知悉权不能完全保障;我国刑诉法对证据开示仍旧缺乏明确的规定,如对审判前律师到何处去查阅检察官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就欠缺说明,而检察机关否认律师有权到检察院阅卷,这就使律师只能十分有限地了解检察官所掌握的证据,使得原来刑诉法中的律师查阅全部证据的权利在新法中处于一种虚置的状态。这无疑会对律师辩护以及整个刑事诉讼发生重要的影响。
第三,没有证据开示的程序性规定,证据开示的主体、时间、方式以及不进行开示的法律后果均无法律依据。
三、中国现有证据展示程序产生的问题
由于证据展示这一方面存在的许多缺陷导致不能适应新的审判方式,司法实践中出现诉讼活动动作不顺畅的局面。
第一、表现在降低了诉讼效率,妨碍了公平竞争。控辩双方相互隐瞒主要证据,很难发现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控辩双方很少进行证据交流,辩护方从控诉方所得到的证据材料也非常有限,这样就会导致庭审中双方都会提出一些令对方措手不及的证据,不利于双方进行充分的质证、辩论,其中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不能及时收集到有利于己方的相关证据而败诉,影响司法公正。如果一方因此而申请延期审理,就会造成拖延诉讼,法庭的不间断审判原则得不到贯彻。同时也增加了法院对证据的调查、核实的负担,降低了诉讼效率。没有证据开示制度的对抗式庭审机制只能带来控辩双方非正常的对抗和资源浪费,这与当初设立对抗式庭审机制的初衷背道而驰,
第二、辩护方取证困难,辩护方无法充分履行辩护职能。中国证据展示的作法弱化了律师的阅卷权,导致辩护功能萎缩,加剧了控辩双方之间力量对比的失衡,无法实现“平等武装”的诉讼理念。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只能是一些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因此,辩护律师无论是在法院还是在检察院,所能收集到的证据材料是非常有限的。虽然辩护方可依法向法院、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然而此举在实践中却难以实行。
第三、控方进行指控难度的加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规定辩护方向控诉方开示证据的义务。然而,如果庭审前不组织控辩双方进行证据交换,难免会造成辩护方在审判过程中突然抛出一些具有很强证明力的证据,而检方对此毫无防备,即使能够提出相应的证据也会因时间关系而未能收集,从而陷入不利境地,丧失诉讼中的主动权或者败诉。同时,由于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了刑事案件公诉方指控犯罪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标准以达到的定罪量刑标准。远远超出英美法系的定罪标准。对于一些案情复杂,举证困难的案件,辩护方如果进行证据突袭,必将会给控诉方带来很大的挑战,不利于惩罚打击犯罪。
四、国外刑事诉讼的证据展示制度
英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展示制度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即控诉方向辩方开示证据和辩护方向控方出示证据。检察官要向辩护方开示将要在法庭上使用的全部指控证据,辩护方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承担向检察官开示证据的义务。英国的证据规则主要体现在法院的司法判例中,检察官将其所有准备在审判过程中使用的有利和不利证据展示给辩方,使辩护方在庭审前充分了解控方所掌握的证据,从而为庭审辩护做好准备。在特定情况下,检察官也可根据公共利益豁免原则,拒绝将一些涉及国家秘密的材料进行开示。辩方也不负有向控方开示证据的义务,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辩方才承担出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被告人精神不正常和一些专家证据。
美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展示通常发生在预审和审前动议提出阶段。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和各州基层法院通过预审,对检察官提起重罪的指控案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指控是否存在合理性。检察官为证明其指,需要将证据交给法庭,辩护方因此获得了质证、询问证人的条件,这就要求辩方对检察官在预审中的证据有所了解。美国法律规定,检察官在预审开始之前,必须将其准备传唤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和其他准备在法庭上提出的证据的目录提交给法庭和辩护方,并在法庭和辩护方提出要求时进行解释和说明。这样,本来是为了对指控的合理性进行审查而设计的预审,在实践中就成为辩护方了解控诉方证据的重要场合。在预审阶段检察官向法庭证明重罪指控的义务,客观上为辩护方获得证据展示提供了便利。然而,检察官在预审阶段对指控的合理性证明不需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不需要将其所掌握的全部证据全部展示,实践中检察官为避免其所掌握的全部证据被辩护方获悉,常常会隐藏一些关键证据或证人。为了弥补这一缺陷,美国实行审前动议阶段的证据展示作为补充。法院在开始对案件的审判之后,组成陪审团之前,控辩双方就证据展示、禁止提出某一证据等问题向法官提出动议和申请阶段。法官对双方存在分歧的问题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支持某一动议或申请的决定。地点问题美国的刑事诉讼规则只规定了控辩双方向法官申请证据展示,而未对展示地点进行规定,在实践中都是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的。而在日本,辩护律师带上应展示的证据材料,到检察院,作彼此的证据展示。
二战后日本借鉴英美法系的经验,建立了书一本主义的诉讼模式。时,控方只提交一份书,不附带任何有可能使法官对案件形成预断的证据材料,以此来避免法官在审前的预断的偏见。控辩双方只要准备向法院提出证据,就有向对方开示证据的义务。但这种方式的证据开示需要以对方提出请求为前提。换言之,日本的证据开示只是要控辩双方的相互要求下进行的,法官并不参与其中,以此确保不会形成先入为主的偏见和擅断,确保庭审对抗的公正性。
意大利在保留大陆法系传统作法的基础上,吸收大量英美法系对抗制诉讼而形成一种混合式的审判制度。在废除卷宗移送方式的基础上,确立了两方面的证据展示机制。即在预审前允许辩方对检察官的书面卷宗进行全面查阅,在预审结束后法庭审判前,允许辩方到检察机关和法院特设的部门查阅卷宗材料。尽管由于预审采取的是秘密的书面的形式,容易导致程序的不公,但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还是要求检察官在预审之前必须将其卷宗材料全部移送给预审法官,并允许辩护方查阅。这一规则事实上已形成一道证据开示程序。由此看来无论是英美法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据展示制度的确可以使控辩双方平等地享有证据资源,增强辩护方的辩护力量,有利于控辩平衡的实现。而在我国这样一个注重实体真实和实质公正的社会,如何借鉴证据展示建立我国自己的证据展示制度问题急需加以解决。
五、我国刑事证据展示制度的构建
我国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英美对抗式审判程序的一些特点,大大减少了检察官向法庭移送卷宗的范围,使得辩护方无法获得对检察官掌握的证据进行全面查阅的机会,这在客观上导致证据展示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具有极大的必要性。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效率是刑事诉讼永恒的价值目标,是衡量刑事诉讼模式优劣的根本标准。在我国建立刑事证据展示制度,对于保证诉讼的公正和效率,实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价值与目的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目前我国的证据展示还没有得到制度化,给司法实践中的诉讼活动造成了诸多弊端。例如不利于刑事诉讼活动公正、高效进行,与防止法官预断的司法改革相违背等等。因此,建立我国的证据展示制度,对于充分保障辩护人的辩护权,提高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减轻庭审质证的工作压力,优化庭审活动,提高庭审效率都有很大的益处。中国应尽快建立刑事证据展示制度,以顺应司法改革的潮流,完善司法改革配套措施,达到公正与效率在司法实践中的有机统一。
借鉴英美国家的证据展示制度,结合我国国情,笔者对建立我国证据展示制度提出如下构想:
(一)、证据展示主体
证据展示作为控辩双方以交换证据信息为主要内容的诉讼活动,其参与主体首先应包括检控方和辩护方。另外法官同样应是证据展示重要的参与主体。法官参与证据展示不是在控辩双方就展示问题发生争执时,以裁断者的身份参加到展示程序中来,而是在法官行使庭外调查权的场合,因其调查所得的证据也应当向控辩双方展示,所以此时负责证据展示的法官,就不仅是证据展示程序的主持者,而且成了展示证据的义务主体。
(二)、证据展示范围
控方应展示:检察官所掌握的本案全部证据材料,包括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和补充侦查获得的材料,具体而言:(1)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构成犯罪和罪行轻重、责任大小(刑事和民事的),拟在法庭审理时出示的证据材料。具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前的供述及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2)不准备在法庭上出示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证据。
辩方应展示:辩护人的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发现的新的证据材料。具体而言:(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证据;证明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证据。(2)拟传唤出庭或其证言将在法庭上出示的证人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法等。
(三)、展示时间、地点
关于时间方面;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犯罪嫌疑人在审查阶段就享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证据审查完毕之日就应成为证据展示期间的开始,具体的可以以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案件后十五天或二十天作为起始时间,至迟时间应定在法院开庭五日前,这样一个阶段都应成为证据展示的期间。
关于地点问题美国的刑事诉讼规则只规定了控辩双方向法官申请证据展示,而未对展示地点进行规定,在实践中都是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的。而在日本及意大利等几个国家,辩护律师带上应展示的证据材料到检察院,作彼此的证据展示。从我国的情况来看,由于律师查阅案件材料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在法官的主持下可能缺乏效率,而且还会占用法院的司法资源。因此,证据展示在法院进行似乎没有太大的必要,可在检察院设立专门的证据展示地点,进行证据交流。
(四)、刑事证据展示的保障机制
为确保刑事证据展示程序的有效性,建立证据展示的保障机制,对违反证据展示程序的行为做出纠正和制裁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的具体情况,可以考虑对违反证据展示程序的行为采取以下的措施予以制裁:一是负有展示义务的一方不履行展示义务时,对方可以向法官申请做出裁定,强制其履行展示义务,并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后,已展示的证据才能提交庭审;二是批准延期审理,待证据被展示并做一定的诉讼准备后再恢复庭审;三是排除证据的证明力。对于诉讼一方有意不展示应当展示的证据,致使该证据因时机的丧失,难以核实或反驳的,法庭有权依职权或对方的申请,裁定违反展示义务的一方出示的证据不予采纳。对违反义务的律师或公诉人由其主管部门进行惩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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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卫东、严军兴主编《新刑事诉讼法通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
关键词:中学化学教学环境保护居室污染环保意识
地球为人类提供了空气、水、土地以及大量的生物和矿物质。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活动又在不断地影响和改变着自身的环境,甚至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臭氧层破坏、气候变暖、水资源的短缺和污染、化学品和固体废弃物的危害等等,已经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现实威胁。而大部分环境污染物是因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活动产生的。它们进入环境后,通过物理变化、化学反应或生物作用会转变成危害更大的新污染物。今天反污染的前线不单是在工厂,而是还在你的办公室里、你的家中。人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室内(家庭居室、办公场所、商店宾馆、车辆习机)度过的。调查显示,上海居民平均有86%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而有60%的时间是在自己的家中。然而,室内化学污染物的种类及其污染的程度与室外存在着明显差异,而且要严重得多。
除了室外的大气污染物能经空气流通进入室内以外,室内各种建筑装饰材料、厨房炊事、化妆品、日用化学用品和化学制品、复印机、放射性污染物等都是重要的室内化学污染源。人们已从室内空气中鉴定出300多种挥发性化学物质。尽管其含量一般仅在mg/kg或μg/kg级水平,甚至更低,但某些室内化学污染物的浓度还是远高于室外,而且由于人们长时间留于室内,其影响是十分严重的。医学研究表明,由上述原因造成的室内化学污染是呼吸道、心血管疾病和癌症的重要诱因。大量合成化学品不断进入室内产生的各种化学污染已成为一个突出的健康问题,正在引起发达国的环境和卫生学家们的关切和注意。专家们已发出警告:富强内化学污染对健康的危害已经到不容忽视的地步了,人们在注意室外环境保护的同时,应该采取有效对策,减少室内化学污染,以保护人类自己的健康。
一、建筑装璜装饰材料污染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新型建筑装璜装饰材料进入了家庭,成为新的化学污染源。家具、墙纸、天花板、化纤地毯、塑料地板、隔热材料等中所含的甲醛在长期持续缓慢地释放出来。各种树脂、油漆、乳胶、涂料、粘合剂等也大量释入出甲醛。塑料制品受热潮解时容易发生变性释放出甲醛。调查发现,装饰程度较高的居室中,甲醛浓度竟为室外的46倍。甲醛为细胞原浆毒。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吸收,对皮肤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可引起组织蛋白的凝固坏死,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动物试验证明甲醛是致肺癌物。室内含量达30mg/m3进可当即致死。因此,研制新一代环保型装璜装饰材料,实现装璜的环保化、绿色化,已经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控制甲醛污染的有效方法是关闭门窗,在室温27℃以氨水熏蒸几个小时,装修中使用的各种溶剂、粘合剂可造成苯、甲苯、二甲苯、三氯乙烯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油漆中用做稀释剂的香蕉水,含苯或甲苯达50%—55%,其毒性作用主要表现在对神经系统的先兴奋后抑制作用,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中毒后出现头痛头晕、心动过速,重者出现意识障碍、抽搐,可发生脑水肿、呼吸衰竭甚至死亡。因此,装修宜适度,刚装修好的新居应加强通风,不宜马上入住。
二、厨卫污染
炊事燃烧、分散取暖是居室空气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各种燃料(煤、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木材、纸等,在供氧不足下不完全燃烧,生成大量多环芳烃(PAH)。在400℃—800℃下芳香烃逐渐聚合或环化生成的苯并[a]芘是强致癌物。SO2、酚等促进致癌物与苯并[a]芘等联合作用,使肺癌死亡率逐渐上升。家用炉具排放的烟气中苯并[a]芘可达1000μg/m2。医学调查证明,云南宣威肺癌死亡率居全国之首可能与其室内燃煤污染物浓度高于室外的数十至上百倍有关。
流行病学研究表明,煎、炒、烤、烘等高温烹调加工中,烹调油在270℃高温下分解,其烟雾中含有多环芳烃苯并[a]芘、苯并蒽,而食用油与鱼、肉等食品一起在高温下能生成烃类、醛类、羧酸、杂环胺等200多种物质,其遗传毒性远大于苯并[a]芘,我国女性乳腺癌的高发可能与此相关,香肠、熏鱼、烤牛肉、烤焦的鱼皮以及直接在火上烤的牛排中,苯并[a]芘的含量分别是高达1.0—10.5μg/kg、1.7—7.5μg/kg、3.3—11.1μg/kg、5.3—760μg/kg和50.4μg/kg。而爱吃烟熏食物的冰岛人的胃癌发生率很高。故应改革炉灶,使用脱排油烟机,注意通风、消烟、除尘,减少高温烹调,提倡烹饪电气化。
卫生间、下水道散发的气体中含有H2S、甲硫醉、甲硫二醇、乙胺、吲哚等,有毒性,会引起呕吐、降低食欲。空气中H2S含量为30—40mg/m3时即会引起眼睛及呼吸道症状。而若低浓度下长时间接触,也会发生慢性中毒反应,头痛、眩晕、记忆力和免疫功能下降。
吸烟与肺癌的增长呈正相关。香烟烟雾中含有相当数量的多种PAH、氮氧化物、尼古丁以及As、Ni、Cr等多种致癌物和CO、HCN等多种有害物。用GC/MS分析烟草焦油中的PAH有150多种,其中致癌的有10多种。每100支烟中含苯并[a]芘3.0μg—4.0μg,二苯并[a,j]荧蒽0..4μg,,苯并[b]荧蒽0.3μg,苯并[j]劳蒽0.6μg。吸烟有害健康者同样受到严重威胁。
三、化妆品污染
美容热使形形的化妆品涌入家庭。专家告诫,应慎用各种化妆品。
临床发现,使用化妆品引起皮炎患者增多。化妆品中的色素、香料、表面活性剂、防腐剂、漂白剂、避光剂等都可导致接触性皮炎。香水、防晒剂、染发剂中含的对苯二胺,口红中含的二溴和四溴荧光素都具有变应原性质,可引起皮肤红肿、搔痒,发生变应性接触性皮炎。胭脂、眉笔的笔芯亦含有变应原,可引起眼睑变应性接触性皮炎。使用含雌激素的化妆品能引起儿童性早熟发育症状。
洗发香波中含的苯酚有毒性。其口服致死量为2g—15g。若苯酚通过皮肤大面积吸收进入体内,对内脏肾功能和神经系统有广泛的破坏作用。严重者1小时内可死亡。洗发水含苯胺类化合物,溅入眼内,2天内眼球表面就出现广泛损伤,并能渗入晶体引起白内障。苯胺毒性很高,它通过肺呼吸,口服和皮肤接触进入体内。含氢醌的皮肤漂白剂,含巯基醋酸的冷烫剂、含硫化物的脱毛剂以及指甲化妆品常可引起刺激性接触性皮炎。国家规定祛斑霜的含汞量应低于百万分之一,但有些祛斑霜含量增高,引起慢性汞中毒。有些化妆品含有四氧化三铅(俗称丹红)或碱式碳酸铅(俗称铅白),进入人体或呼吸道易引起铅中毒。
有报道对美国广泛使用的29种化妆品进行分析,其中有27种检出了NKEIA(N—亚硝基二乙醇胺),Hecht在7种含十二烷胺的化妆品中发现6种具有毒性、致畸作用、致癌性的N—亚硝基甲基十二烷胺,含量达0.02ppb—0.6ppb。因此,应该选购有卫生部门批准文号的合格的化妆品。而据统计,即程度不同地出现过敏现反应,因此从医学的角度来看,不化妆、不染发、慎用化妆品、崇尚自然美,是现代女性最佳的养生之道。
四、日用化学品污染
家庭中广泛使用着各种日用化学品。美国环保局宣称,从油溱到洗涤剂,家家都有有毒化合物。各种家用除浊剂、消毒剂、洗涤剂、衣服干洗剂、空气清新剂、家具擦光剂、擦玻璃剂,它们是有用的,但同时也在散发出有毒气体。一些日用化学品含有挥发性溶剂,如汽油,长期使用有诱发心脏病的危险。
毒性很高的苯胺有少量用于生产家用化学品,如涂料、光漆、染料、抗氧化剂、除草剂、杀虫剂、茶菌剂。家用杀虫剂如萘(卫生球的主要成分)若误服,皮肤沾染或汲入高浓度蒸气的均可损害肝、肾。文学用做溶剂、来火剂、干洗剂的CCF,用做去油剂、干洗剂的CH3CCI3,用做致冷剂、发泡剂的CH2FCI等是主要的氯代烃污染源。在农药、油漆、油墨、复写纸、粘胶剂等中用做添加剂、在塑料中用做增塑剂的多氯联苯(PCBS),是毒性极大的有机氯化物,可诱导肝癌、腺瘤的发展,并能通过母体转移给胎儿致癌。多氯代二苯并二恶英(PCDD)、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是目前素养性最大的有机氯化物。杀虫剂、除草剂的大量使用,使环境中的PCDD、PCDF含量升高,每年进入环境的最可达105g。
五、放射性污染
烟叶中含U、Ra—226、Po—210、Pb—210等放射性物质。我国6个品牌香烟中,Po—210含量为8.5×10-13Curie/g。这些放射性物质被吸入支气管并在其分叉位积累,导致支气管上皮肿瘤。打火机使用的电石(氯化稀土产品)含微量U、Th,总放射性比活度为2.5×10-6Curie/kg。放射性稀有气体氡是严重的公害之一。氡是3种天然放射系在放射性衰变的公害之一。由于其有很大的流动性,能随时被人吸入体内,并继续发生放射性衰变,形成“内放射”,严得损伤人体的组织和器官,因此应注意严格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放射性物质含量低的建筑材料。身居花岗岩地带的居民应警惕当地井水、泉水、矿泉水有无异常高的放射性。其饮用水宜存贮几天后再饮用。
生活燃料煤中U、Th的含量分别可达0.8μg/g。北方农村用无烟囱地炉做饭、取暖,室内环境常被天然放射性物质尤其是Po—210污染,某些居民头发中Po—210的含量竟高出一般居民50多倍。
六、化学过敏症和大楼综合症
近年来一种易被人忽视的现代文明病——“化学物质过敏症”频频见诸报端,这是指因长期大量接触化学物质而导致的人体过敏,它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患者大多存在自律神经障碍,瞳孔对光线的反应以及眼球运动出现异常。其主要症状为手脚发冷、失眠、咽喉疼痛、腹泻、皮肤炎症等。由于导致上述症状的原因十分复杂,医生往往无法及时明确诊断。报道对144名患者的发病原因进行统计分析,35%因居住在新房内;58%因使用了空气清新剂、杀虫剂、香水甚至修正液等化学用品;6%原因不明。其中有80%为女性。除了撤去患者身边引发过敏症的化学物质,服用维生素以增加营养,促进排毒,通过运动加快排汗等方法外,目前尚无更有效的治疗方法。
随着高层建筑的现代化,使用空调系统的封闭型办公场所常使不少工作人员出现眼睛发干发炎、鼻塞、头痛、胸闷、怠倦、嗜睡等症状,被称为“大楼综合症”。其诱因是多种多样的;湿法复印机散发的碳氢化合物使人疲劳、皮肤疼痛、发炎;干法复印机逸出的臭氧能刺激眼睛与呼吸道,引起炎症;电脑、信息处理装置的荧光屏释放出的正离子影响人体的新陈代谢,降低对疾病的抵抗力,导致荧光屏皮疹;荧光照明设备的紫外线和空气中各种化学成份一起,产生光化学烟雾,影响视力。人体也是一种污染源,从呼吸道排出的化学物质有149种,通过尿和皮肤排出的有151种和171种。这些化学物质滞留在密闭的室内,对健康造成危害。
七、电子雾污染
电子雾污染虽不属于化学污染,但在室内环境污染中处于举足轻重的位置,在此值得一提。空调、彩电、计算机、冰箱、电热毯等各种电子产品在使用中都不同程度地发出电磁波——电子雾。电子雾会使人头痛、疲乏、神经质、睡眠不安,影响儿童发育。生物学家调查发同,1969年—1982年美国马里兰州有951名男子死于脑瘤,其中大部分是电工或电气工程师。而在高压线附近工作的人体内癌细胞的生长速度比一般人快24倍。因此为安全起见,人与彩电之间的距离应保持4m—5m,距离荧光灯管2m—5m;卧室内勿放置冰箱,电热毯变热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移动电话,对讲机发出的高频电磁波对健康有影响,经常长时间使用会产生头痛、注意力分散、眼睑抽搐、记忆力衰退等症状。故能使普通电话时尽可能不使用移动电话。
以上仅仅是对有关知识的归纳小结,具体到怎样组织教学,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手体贴教学方式,还要广大同仁共同探讨,笔者在此只为抛砖引玉。
这样的结构模式的提出有两个理论依据:一、它符合人们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认识的规律认为,我们认识事物一般总是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这样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从初步感知诗歌大意,到深入理解诗句,再到体味诗歌的艺术境界,符合人们的认识过程。二、它符合语文阅读教学一般过程,即“从初读课文整体感知到局部讲读加深理解,最后到总结课文整体研读”。因而这种教学结构更符合语文阅读教学的规律,更具有科学性,在教学过程中更能收到好的效果。
一、知诗意。这是古诗教学的第一步,教师着眼全诗,引导学生通过多种方式获取全诗有关的概略性信息,初步地感知诗意。
1.从插图入手感知诗意。现行小语教材中,几乎每首古诗都配有插图,这些图往往从某些角度揭示了诗意,教师必须充分地利用“图资源”。教学时,可先指导学生观察图画,在观图中让学生了解诗歌大意。如《游园不值》的插图是诗人在春日去访友没碰上,却见友人院内已是春色满园,一枝红杏探出院墙。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观察图画,明确:图中画的是谁?什么季节?他在干什么?看到了什么?这些问题有机地联系起来,就是这首诗要表现的基本内容。
2.从诗题入手感知诗意。有的诗题就揭示了诗的基本内容,学生只要懂得了诗题的意思,就能初步感知全诗内容。如《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一诗,可引导学生先弄清“九月九日”、“山东”、“忆”等词语所指的意思,这首诗的内容大体上就了解了。
3.从旧知入手感知诗意。学生学习过一段时间古诗后,就会逐步储备积累一些古诗的知识,这时教师就可以调动学生已有的旧知,促进对新授诗的感知。教师要善于寻找到恰当的“知识停靠点”,如教学《泊船瓜洲》时,让学生在初读的基础上,引导他们回忆以往学过的古诗,哪些诗的诗题与此诗相似,如《宿建德江》,这样的诗一般是写什么的?猜想一下,要学的这首诗可能是写什么的?
对于小学生来说,初步感知诗意是学习一首古诗的起始,因而,其认识是粗浅的、表层的、概略的。这时教师应该允许“不求甚解”,不必提过高的要求,甚至对某些认识上的偏差,教师也可以暂时放一放,而在以下几个环节的学习中再来解决。
二、解诗句。学生对全诗大意有了整体上的感知后,接下来可以指导学生学习诗歌的词语和句子,通过对诗歌词、句的进一步理解,深化对全诗的理解,纠正初步感知时可能出现的偏差,为体味诗情、进入诗歌意境做好准备。
解释诗句要围绕阅读目标进行,因而首先必须明确阅读目标。抓住诗歌大意,教师指导学生思维发散,引导学生提出疑问,最后师生共同确立阅读目标。如《泊船瓜洲》的诗歌大意是诗人瓜洲夜泊时的所见所思,那么当时诗人看见的是什么呢?想到的又是什么呢?这样一疑一思,诗歌的基本阅读目标就明确了。
接着,教师就应该启发学生在字里行间寻找答案。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一些操作来完成:
1.再现形象。诗歌其实是以形象来说话的,读诗也就是要把握住诗人创造的形象,再现于自己的头脑之中。基本方法就是教师指导学生抓住关键词句,通过想象实现语言符号到脑屏形象的转化,如“一枝红杏出墙来”、“草色遥看近却无”等,可以要求学生用自己的语言描绘诗句表现的形象。
2.填补丰富。诗歌语言是凝炼的、含蓄的、富有跳跃性的,诗人也往往只撷取生活中美丽的“碎片”加工成诗,因而要再现诗歌形象,就要求读者作必要的补充丰富。教师要指导学生调动自己的生活知识,把一些隐含在字里行间的内容挖掘出来,把“碎片”还原成完整的形象。如“松下问童子”,问的是什么?再如“独钓寒江雪”,应是老翁独自一人,在满天雪中,在凄寒的江上垂钓,理解时需要作调整和补充。
3.联想深化。联想是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地进行理解的一种很好的方法。诗歌中的弦外之音、象外之旨就可以通过联想读到。如学生想象“四海无闲田”的景象后,接着引导他们联想,按诗歌所描写的,农夫们照理应该怎样?按常理,农夫应丰衣足食,但诗歌最后却写“农夫犹饿死”,启发学生通过对比,思考深化。
三、悟诗情。在逐一理解诗句的基础上,学生的认识又较初步感知阶段深化了。这时,教师应该及时地把学生带回到全诗的把握上来,着重体会诗人所表现的思想感情或明确诗歌所表明的道理。例如,为什么诗人在泊船瓜洲时会在内心问自己:“明月何时照我还?”这是怎样的一种感情?为什么看到庐山千变万幻的峰峦,诗人就会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他讲了一个什么样的道理?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探究,引导学生悟情明理,把古诗读懂读好读活。具体可采用以下方法:
1.依“象”悟情。即引导学生以第二环节通过诗句的想象形象为基础,进一步体验象中之意、象中之情。学了“一枝红杏出墙来”,教师可以让学生体会,诗人为什么要特别描写一枝红杏?诗人看到这一枝出墙来的红杏,是怎样的心情?
2.读诵深化。学生有了情感体验后,立即趁热打铁,有感情地朗读、甚至背诵诗歌,加深对诗人情感的体味。
四、入诗境。读诗的最高境界是进入诗歌意境。这对于小学中高年级的学生是可以做到的,但教学中往往难以达到,这就直接影响了古诗教学的效果。进入意境就是引导学生真切地体验诗人所创造的那个景象和情感水融的艺术境界,为之动情。如诗人为什么看到“春风又绿江南岸”,就会产生“明月何时照我还”的动情发问呢?进一步探究诗人眼前所见之景,和由此而产生的情是怎样自然而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让学生体验,这是怎样的一个天地啊。在入诗境中我们可以借助以下一些方法:
1.朗读入境。即借助朗读想象悟情入境。
【正文】
“电影制作是艺术和商业的结合。”
——杰克·瓦伦蒂(前美国电影委员会主席)
“你知道声望是什么意思吗,你知道吗?”
“当然知道了,就是不挣钱的电影。”
——美国电影《长丝袜》台词
美国《综艺》(Variety)杂志曾对好莱坞2002年以前的100部总收入最高的电影做过一项非正式调查,表明大多数电影都是从以前的作品中获得灵感。
在好莱坞,大约50%的电影是改编自电视节目、漫画书、戏剧或电子游戏,也有一些影片是给以前成功的影片拍续集,或者搞旧片重拍,新瓶装旧酒。
一些人说,好莱坞是不知道创新为何物的城市——这一问题在业内外已引起了注意。电影制作方依赖不断回炉的想法来拍片,已成为一种趋势。
不过就算是被多次使用的创意也是创意。那它们都是从哪来的呢?——有的是来自制片厂内部的制片人、经理、作家或者是导演,有的则是来自外部。
剧本交易中的衍生业务
开发内部创意的方式相对简单。制片厂买下一个文学著作的所有权,然后雇一个剧作家。这个作家在制片厂项目开发人员的指导下准备剧本(至少是第一稿)。
如果制片厂从外部的剧本市场获得一个剧本,情形则比较复杂,其中有一些起重要作用的机构和人物。
公司
公司在剧本交易中起中介作用。典型的公司的职责主要是协商用工合同,购买剧本,帮助寻找资金,或者在需要项目合作的公司之间做中间人。公司的标准佣金是10%,所以《综艺》杂志干脆把这些机构称为“百分之十”。有些电影将来有可能拍出其他版本,比如电视版。如果这样,机构会得到版税或重播酬劳。
加利福尼亚州依照该州《人才法案》来对这些机构颁发执照和进行管理。机构由同业公会颁发证书,或者是这些公会的签约方。一些机构为业内工作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另一些机构则专门经营某些领域,比如只为演员或剧作家服务。机构在业内的影响举足轻重,它们的无形资产难以估量。
生意自20世纪末期开始显现其强大的实力。麦克尔·奥维兹于1975年成立的创作人员公司(CreativeAssociatesAgency)极大地扩张了生意的市场。最初它是组织电视节目拍摄的重要机构,后来又扩张到电影、投资银行和广告业,由此成为好莱坞重要的机构。20世纪80年代,该公司还承揽了几个好莱坞大片的销售业务。此外,它还成功组织拍摄了《雨人》、《侏罗纪公园》等影片。
经纪人公司
最近经纪人和管理公司已发展成为好莱坞的重要角色。与公司的作用相似,不过经纪人公司的佣金更多,有15%或者更高,目前它们正积极地侵入机构的领地,有的甚至获准开发和制作影视项目。这样就能在更大范围上为自己的客户服务,在这一点上它们比公司更具优势。
娱乐律师
好莱坞不是每个人都有机构或经纪人,但很多位高权重的人物,都聘用律师来跟日益复杂的娱乐市场打交道。有一些专攻电影法律的律师,大多在洛杉矶、纽约和其他电影业务繁忙的地区独立工作。过去几年里,跟好莱坞打交道的律师数量激增。2000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洛杉矶地区有400多名娱乐律师。
在电影的制作发行过程中,要签署很多协议和合同。因为在好莱坞,一个创意很快就成为一种资产。又比如,剧本中描绘的某个人物引起联想,就有可能被指控侵犯隐私和毁坏名誉。
电影名的选择也有可能会引讼。尽管保险赔偿包括这些范畴,人们还是想通过法律途径尽量避免这些问题。美国电影委员会有一个电影名注册局,电影制片厂甚至在开拍一部电影之前就把电影名注册上了。制片厂之间达成协议,避免跟已注册的电影名字相近。如果一个电影名极有可能商品化,就有可能被注册成商标。不过这种现象并不多见。
综上所述,机构、管理公司、娱乐律师等机构和人物是在好莱坞剧本市场上起重要作用的角色。那么电影剧本是怎样到制片厂手里,并被开发出来的呢?
多级开发的剧本市场
好莱坞剧本市场比较复杂,因为剧本来自不同的渠道。一个创意或者一个完整的电影剧本可能出自一个剧作家之手,也可能来自一个机构、一家制作公司,或某位经纪人、制片人、导演甚至制片高级主管。有鉴于此,在好莱坞,剧作家的定义比较含糊。因为每个人似乎都在提出创意,导演或制片人兼剧作家是很正常的事。
说不好好莱坞有多少人声称自己是剧作家,更难说有多少人在这个行当中靠写作维生。美国剧作家公会(WritersGuildofAmerica)的数据显示,4525名会员在2001年上报了收入,而8841名会员在这年的至少一个季度里公布了收入。
在2001年,一个原创剧本的价码最低在29000美元左右。通过讨价还价,往往能得到更高的价钱。剧作家做故事处理、改第一稿、重写、润色现有剧本都能得到报酬,每次电影重映剧作家也能得到一些收入。另外还有版税。2001年,美国作家公会西部办公室的数据表明,剧作家总收入达7.821亿美元。25%的剧作家在这一年的收入只有2.8万美元多一点,55%的剧作家的年收入则超过56万美元。
剧作家在业界没有多少影响力。过去他们多是跟制片厂签约,最近,剧作家则是跟机构或经纪人合作向制片人销售创意或剧本。制片人再想办法使制片厂高级主管对这一创意产生兴趣,从而签署开发协议。制片人也可能会买下某个选题,或者暂时买下一个剧本的产权。
出卖创意和剧本有时要以口头投稿的形式进行。也就是说,剧作家向项目开发经理或其他可能的买家描述一个故事。上世纪80年代以后,口头投稿越来越难,这种方式对已成名的剧作家可能性比较大。
有些剧本则是已经写作完成,希望被制片人或制片厂购买。这种剧本叫特制剧本。通常制片厂会找来读者或剧本分析员拟出剧本概况,因为制片厂没有时间阅读每一个剧本。剧本概况包括剧情简介,剧本的级别(从差到优秀),还要给它一个整体评估。几乎99%的剧本都能得到推荐。剧本的读者大多是实习生,大学毕业生,或者是想成为剧作家的人。这些人可以在家里工作,每读一个剧本的报酬是25~50美元。
机构也可以把特制剧本往外发送,然后尽力炒作,制造一个投标的战争。上世纪90年代,特制剧本销售情况火爆,价钱也相当可观。1990年,创作《致命武器》(LethalWeapon)的剧作家申·布莱克以175万美元的价格卖出了《最后的童子军》(TheLastBoyScout)。此后,“百万美元剧本”司空见惯。几年以后,布莱克的《特工狂花》(TheLongKissGoodnight)卖了400万美元。尽管制片厂试图把剧本控制在较低的价位上,但到上世纪90年代末,“百万美元剧本”根本就不是什么稀罕事,甚至名不见经传的人都能成功地卖出特制剧本。比如当时的好莱坞新人奈特·沙马兰,凭《第六感》(TheSixthSense)赚得225万美元,而且该片当即投产。
特制剧本投标使人担忧剧本质量的问题,因为投标的过程会提高平庸剧本的吸引力,从而造成哄抬价格。据说,几乎所有的特制剧本在投拍之前都要重新改写,有些剧本很差,因为筛选过程不合理。谈到剧本质量,老牌剧作家威廉·戈德曼的话很精辟:这行只注意这样的剧作家——用他们的剧本拍出的电影在商业上能有收获。
最成功的剧作家或制片人不用通过特制剧本的筛选过程。有些有成功经历的机构或人物有足够的影响力,能够缩短标准的项目开发程序,单单根据自己的兴趣就能通过一部电影的开发计划。
的确,每个人都期待着下一个热点和大片,或者是下一部能衍生出商品和续集的电影。但是没人知道什么样的电影能引起轰动,这样,一个剧本能否被选中就取决于其给制片厂挣钱的潜力而非质量。换言之,利润意识占主导地位。再说,还有“恐惧因素”——管理人员害怕自己会丢了工作,便只关注他们购买的剧本是否有造星的潜能。现在那种高度概括性的电影(HighConceptFilm)成为一种趋势。这种电影通常是动作片或情节剧,故事几句话就能说清,往往起用明星,极具可卖性。只要能够挣钱,平庸又何妨?
尽管特制剧本制度为新的作家提供了机会,市场的选择性还是很强的。2002年,20世纪福克斯公司以近500万美元的高价买下了麦克·里奇顿小说《黑影地带》(Prey)的电影版权。福克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拿到手稿之前,手稿持有方就版权的事跟他们多次接触,在一个周末达成了协议。这本书只送到了福克斯公司,这在好莱坞可是少见的事。在这里,文学作品的版权往往是要到处搜寻开价最高的投标人,最后传遍几家公司。
剧本一旦开始在好莱坞流传,就会有重要的角色介入来决定这个剧本的命运和归属。在一个价值4000万美元的协议中,环球和幻想娱乐公司(UniversalandImagineEntertainment)的高级主管布兰·戈里兹买下了《内部人物》(InsideMan),这是新手卢梭·戈沃兹的特制剧本。戈沃兹由律师转行写剧本,创作了一个惊险的犯罪故事。有好几家公司对这个剧本感兴趣,但环球和幻想娱乐公司的高级主管斯科特·斯达波和多娜·朗格力设法劝说剧作者的态度发生倾斜,最终将剧本卖给他们。
制片厂每年在剧本上会花费很多钱。有多少电影和剧本的想法最后没有机会被搬上银幕无从知晓。多伦多资深电影人比尔·马克斯说,100部剧本最终被正式投拍的往往只有1部,另外那99部则被束之高阁。
演职员字幕对于很多好莱坞剧作家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字幕关乎他们的声誉、奖金和酬劳。片头字幕的顺序往往是这样的:发行公司,制片人,制片公司,导演,主要明星,然后是电影片名。不过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字幕和付款的问题是用工合同中协商的重要内容。行业工会建立了详细而又复杂的条款。比如,美国剧作家工会要求,第一稿的剧作家如果想把自己的名字打上字幕就必须对剧本做33%的贡献,其后的作者们必须做50%的贡献。不过,如果项目负责人也成了修改稿作者,他就得做出比50%更多的贡献。
项目开发环节
创意一旦被选定,就进入项目开发环节,这是把创意转变成剧本的过程。具体步骤包括组织思想,获得版权,准备提纲,写剧情简介,写作,润色和修改剧本。
虽然不能一概而论,但典型的开发过程应该是先签署开发协议。它表明制片厂和制作公司同意为剧作家、制片人和导演提供资金。各个项目所得到的资金数量不同,有的资金甚至都不能支付项目开发阶段的开支。项目开发的资金来自各个渠道,有的是制片厂的钱,独立制片公司资金来源更广。开发协议有时还包括电影正式投拍之前的应急费用。这一过程,有时只需八个月,有时则要长达两年。
任何一种理论,无论它是属于自然科学还是属于社会科学,都是对一种现象的描述、概括和总结,并且在运动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电视剧艺术学创建活动即是由于在社会展衍进程中现实地存在着的电视剧文艺实践所发出的历史必然要求而产生的一种理论把握行为。正如其它艺术模式和艺术阐释一样,电视剧艺术实践和电视剧艺术理论也并不能脱离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而独存,其必然是作为整个人类大文化环境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存在的。在这个大文化环境里,艺术实践与艺术理论既受这个环境的制约和催发,又以能动的积极参与精神扮演着文化环境本体拓展的主体角色。这是一种辩证运动的关系。人类大文化环境和各文化组成形态在互相作用的状态下按照它们的内在规律向历史的另一端行进,而从宏观文化与微观理论思维的相互作用与辩证交融的界面上出发去探究与二者相联系并且积极介入其中的一种建设性意识及其属性就成为一件有意义的事。先锋意识正是我们在文化迅速嬗变的当前历史背景下为电视剧艺术学理论建构所要求的重要质素之一。
这里,在概念内涵上我们首先要把这里所说的“先锋意识”同西方的先锋派艺术及其理论区别开来。自本世纪初以来先锋派崇尚者及实践者们尽管所持具体观点各异,哲学流派背景错落纷杂,包括精神分析、存在主义、现象学甚至老庄哲学等都被其所采携,但在求奇索怪这一层面上却殊途同归。虽然不能否认在某些艺术领域内确有出色的专门家的存在,但一般来说,对一切传统模式的极端反叛构成了他们“独创性”的主要艺术趣味,从总体上看类似迪尚把小便池以《喷泉》命名后提交艺术博物馆要求展出的行为也就基本上反映了该艺术思潮的艺术追求。毫无疑问,这种具有强烈消解色彩的悲观主义和虚无主义艺术实践和理论当然不会成为我们散发清新朝气的崭新艺术学的催化剂,不论从外表还是内里都无法看出两者有太多相接近的地方。我们所说的“先锋意识”,指的是主体在理论施事前在大脑中所孕育的一种运动的积极的充分的能动的观念,它包含丰富的潜意识和显意识内容,并深刻地在整个理论思维生长过程中发生着影响。显然,这更接近“先锋”一词的原始意义,而在电视剧艺术学理论建构前和建构中做为一种认知态度的存在它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为什么要拥有这种“先锋意识”呢?在众多考察视角之中,我们可以选取两个有代表性的向度来审视:一是从电视剧艺术实践和艺术理论与文化环境变迁的运动关系来看;二是从电视剧艺术实践和艺术理论与当前大文化条件下其它艺术实践和艺术理论的关系来看。
必须承认,虽然与整个宇宙时空相比人类的历史显得十分短促,但人类文化在数千年的发展进程中确已取得了巨大成绩。这一过程不仅仍在蓬勃地继续着,而且在量的积累上也越来越是以一种加速度的方式来完成的。进入20世纪以来,原来需用千年百年才发生较大流变的诸多传统文化模式受到了革命性冲击,发韧于欧洲的科学革命——技术革命——产生革命循环模式已经可以用几十年甚至几年的时间来完成一个更新周期了。在人类文化模式遽变的状态下,包括传统艺术及文艺理论在内的所有人文现象都毫无例外地重新受到了现实的拷问以求证其文化生存权力。幸运的是,以现代自然科学成果为物理基础的电视艺术(含电视剧艺术)在新的大众文化角逐中不仅没有落得下风,反而取得了不俗的话语权力。而在这种新的历史文化背景下,电视剧艺术理论建构之所以要有一种先锋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并不由它自己所决定,在更深的层面上是生产力水平扩张到一定程度后对其表层文化形态的必然要求。这是因为,包括哲学、美学、文化学等等在内的全部人类精神产品以及复杂多变的人类文化现象无不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基础之上而存在的。恩格斯说:“在从笛卡尔到黑格尔和从霍布斯到费尔巴哈这一长时期内,推动哲学家前进的,决不象他们所想象的那样,只是纯粹思想的力量。恰恰相反,真正推动他们前进的,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迅速的进步。”电视剧艺术实践及其理论是文化嬗变的产物,而文化嬗变又根本上是受生产力的推动才得以进行的。因此,在缤纷的艺术部落中由于先锋性生产力因素的介入而获得多种优势从而兼具传统文化、工业文化和科技文化属性的电视剧艺术实践和艺术理论具有一种内涵丰富的先锋意识就不仅是其理论本身的要求,也是它所存在的环境对它的必然规定。
横向地看,电视剧艺术学建构对“先锋意识”的要求在与其它艺术实践和艺术理论的相较中会有一个更为清晰的把握。我们知道,人类庞大的艺术殿堂中珍藏着无数瑰宝,有的历史极为悠远,从原始社会绵延至今,如歌咏、舞蹈;有的在早期艺术形态发育并不充分,后随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进一步从社会实践中分离出来,如书法、篆刻;有的本来根本就不存在,而是伴随着人类新的物质产品和技术手段的产生而产生的,如电影、电视。无疑,在这个艺术大家族里,电视艺术是诞生较晚但却发展最快的一个。它所具有的文化先锋色彩不仅在与音乐、舞蹈、绘画、书法、戏剧、雕塑、建筑等传统艺术相比时可以直接地感觉得到,而且从技术支持层面上看同与其相差不大的电影艺术、电脑艺术以及其它融入更多新科技因素的艺术相比,从目前看它仍然拥有领先一步的受众认同感。这一地位的取得不是偶然的,从根本上说是由于电视本体对作为当代社会群体主体的“人”的更胜一筹的适应能力决定的。作为电视艺术重要组成部分的电视剧艺术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十分明显,其艺术实践同姊妹艺术电影或者其它艺术形态相比在先锋性内容上也要更特殊一些。以综合艺术面貌出现的电视剧从接受视角看比传统的电影方式有着获取更便利、选择方式更灵活和审美持续时间更长等一系列新特点,在内容和形式上有着极大的包容性和开放性,是一种几乎集中了所有传统艺术样式于一身的现代艺术体裁。电视剧的创造过程得到了戏剧、音乐、美术、摄影等艺术因素的积极介入,而每一艺术样式自身亦处于时刻运动状态之中。这样,不断变化着的其它艺术动态便会在电视剧的生产中体现出来,电视剧艺术本体亦酝酿了更多的先锋意识生长点,而这同时也就必然提高了电视剧艺术学构造理论神经的反应能力。
二
那么,电视剧艺术学建构在文化嬗变中的先锋意识都有哪些内容呢?我们可以从五个方面来把握:
一、整体把握的自觉性。
这里所说的整体把握包括两部分:一是把电视剧艺术学与其生长的文化环境做为一个紧密整体来把握;一是把电视剧艺术学内部众多组成因素做为一个有机整体来把握。电视剧艺术学所生长的文化环境是一个随时处于运动变化之中的复杂组织体,电视剧艺术学是其中的组成部分,在这个环境中任何其它成分的改变都会或多或少地对电视剧本体的衍变脉络发生影响。同时,电视剧本体也处于一种由许多艺术因素和非艺术因素所共同组成的极具综合性的交融状态,其组成因素的任何变动亦会为电视剧艺术学理论提供新的切入点。电视剧的外部因素构成了电视剧文化的大环境,其内部各要素则构成了电视剧文化的小环境,不论对大环境还是小环境都必须用整体的眼光对待之。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整体眼光必须是在充分自觉的基础上所施为的。可以说,能否自觉地运用不同方法对电视剧实践做整体的分析和梳理是电视剧艺术理论最终能否全面而扎实地建立起来的一个重要保证。
二、联系实践的敏锐性。
电视剧是一项与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的事业,简单停留在纯文本层面上是不能够对其有太多助益的。而理论的特点是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易于走近它的书面性内容循环,正如电视文艺理论家曾庆瑞先生指出的:“人文社会科学,包括艺术科学,在构建自己的学科体系的时候,容易封闭自足,容易满足于自我欣赏,而脱离实践,不少的学科都有这样的教训。”在艺术实践中,电视剧与其它艺术相比起来的综合特征十分明显,它的实践内容也更为丰富,这就必然要求电视剧的艺术理论要更紧密地联系实践。我们不仅在考察电视剧的艺术本质、艺术哲学、艺术史等宏观内容时随时要以实践做为立论行文的根本,而且在探求诸如电视剧艺术创作、艺术接受、艺术管理等应用行为突出的电视剧本体形态时更要强化一种敏锐的实践观念。对电视剧理论工作者来说只有具备了有着灵敏的实践感应度的理论触角,才能真正为电视剧艺术学大厦的崛起做出大的贡献。
三、文化适应的主动性。
在科学技术和物质创造都取得巨大进步的历史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在被改变。如前文所述,在新的人类文化条件下所有人文现象都要受到现实的重新拷问以求证其话语权力,历史将迫使种种艺术形态为其存在的理由注入新的规定性,如果艺术不能合理地调整自身对一定时代和社会的适应状态,那它就会随时处于可能被淘汰的危机之中,这就是说,艺术本体应该有主动更新价值取向的能力,不应成为一成不变的教条。在艺术文化和信息文化的历史新背景下保持艺术实践和艺术理论稳定和提高的关键就在于能否用主动而不是被动的思维去适应文化的流变过程。在文化适应上的消极被动心态是殊为有害的,不少所谓“不景气”的艺术从表面上看好像是由于环境的变迁等外力因素使其容光不再,实际上从深层看相当大程度上是该艺术模式对环境的主动适应性较差造成的。电视剧艺术从目前看无疑是在文艺实践中较为出色的弄潮者,但不可忘掉的是,电视剧理论时刻要怀有一种文化竞争者的危机感,唯其如此才有可能在未来可能出现的网络剧时代以一个建设者而不是一个迷惘者的角色出现。
四、贴近大众的积极性。
与文化适应相伴,电视剧艺术学还要特别注意明确其同广大受众之间正确的关系。电视剧的大众文化属性是我们在讨论电视剧艺术学种种属性时须臾不能被忘记的。可以说,如果不是作为大众文化的重要生力军而昭显于当世,电视剧是不可能有着如现在一般旺盛的生命力的。在理论施事中切勿把这项鲜活的理论形态搞成一种只为“精英”们所瞻阅的书斋文本,在这方面理论界的教训是不少的,特别是在许多人文科学理论的阐释方面,有相当多的理论被搞成了逻辑水平不高但又艰涩费解不知所云的半成品。电视剧与广大受众贴近程度的高低决定了作品的接受价值的高低,而电视剧理论对大众文化切入程度的深浅又直接影响到了电视剧艺术实践正确的方向感的树立。电视剧艺术理论积极地投入到大众文化氛围之中去,不仅可以了解社会受众对电视剧艺术的接受程度和接受水平,而且又可以捕捉社会心理对艺术生产的新的审美需求,从而得到丰富的文化给养。
五、道德建设的紧迫性。
航天试验数据管理系统采用基于浏览器的B/S架构,利于使用人员(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工程师等)以自己的角色、按照被系统赋予的权限,在管理平台中进行产品的分析和设计。使用人员在该平台中所完成各项工作的所有数据均可便捷地保存到数据库中,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系统平台由应用层、核心层和数据层组成。应用层主要负责向用户提供各个功能模块及界面工具,满足对试验数据管理系统的使用需求;核心层主要负责系统中对象化数据管理和流程驱动等核心功能的实现,提供各类外部接口访问的API;数据层主要负责与SQLServer、Oracle和DB2等底层商用数据库的访问操作,以文件仓库形式对非结构化文件数据进行存储,并能通过作业调度接口调用第三方计算服务器。
2系统主要功能模块设计
2.1系统关键技术
1)基于元对象的动态建模技术:航天试验数据管理系统的结构,再从元对象生成存储数据具体内容的表。在业务逻辑变更时,只需修改元对象描述的数据结构,而不需要对数据库结构进行变更。基于元对象的数据建模,将数据按内容格式分为多个对象,用静态的数据表建立这些对象的元对象,包括对象的名称、标识符、特征、每类数据的属性、各个属性的格式、数据之间的关系(一对多或多对多)。数据对象分为元对象本身和数据对象实例两个部分。其中,元对象分为数据对象定义、数据对象属性定义、文件仓库定义和数据对象数据表定义,数据库的逻辑模型如图3所示。2)数据对象追溯技术:数据对象可以表示设计过程中的人员、设备、模型、过程、结果等各类信息。数据类支持继承关系,数据类通过继承来扩展时,将自动获得其父类中建立的数据属性和数据关联关系。数据类之间的关联关系作为数据类的特殊属性进行定义,通过这类属性,数据类之间的相关性和追溯性可以保留下来,并通过门户等形式展现给终端用户,以辅助对流程、数据的分析。3)数据高效传输技术;数据文件的上传和下载均需要对大量数据进行高效传输,从而保证较高的效率和良好的用户体验。为解决大数据文件(文件大小≥1GB的文件)和多文件同时上传下载,需要开发数据传输控件,控件支持文件大小和进度显示,底层协议采用Socket实现高并发。大文件的传输方式采用断点续传技术保证传输效率和文件完整性。
2.1数据管理
数据管理系统以数据引擎为核心,按照功能性质可分为数据建模、数据产生、数据利用3个阶段。数据建模采用自定义数据对象类的方式实现,能够支持不同试验过程中各种复杂的数据结构和数据格式。一旦模型建立好之后,数据对象可以通过AE的调用进行创建,在AE的执行过程中,数据对象的关联关系以及谱系关系也会随之产生。在数据的分析利用阶段,可以通过第三方的分析软件或可视化控件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同时系统还提供了对数据对象的查看、检索等基本功能。系统涉及到的相关功能模块如图4所示。
2.1.1基于产品结构树的数据导航
产品结构树是指依据产品几何结构间的隶属关系所形成树状图,航天产品设计人员一般习惯于按照产品结构树对三维模型进行管理。因此,需要为用户定制与PDM系统一致的产品结构树,实现数据按照产品间的隶属关系分层管理,以符合工程技术人员的使用习惯。用户通过点击产品结构树上的节点,即可显示隶属于该节点的数据,试验数据按条列表显示数据基本信息,并能查看和下载源文件。管理员能够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具体功能包括对项目、零部组件等各级节点的增加、删除、修改等操作,以满足普通用户的需求。产品结构树的配置采用XML文件进行描述,通过解析EL表达式实现灵活配置。EL表达式在处理数据管理关系时具有强大的表述能力,结合产品结构的需求,需要定制多个维度的数据对象所对应的数据类。各维度之间无直接关系,但可通过数据实现间接关联。详细的产品结构树数据对象定制流程如图5所示。
2.1.2基于数据谱系的查询检索
通过数据对象详情可对数据的上传时间、上传人员、文件类型、所属项目等信息进行追溯,还可对数据操作之间的关联关系和数据版本号等信息进行查看。试验查询搜索功能允许用户通过关键字来快速查询和搜索数据,快速查询将根据关键字返回数据库中具有关键字的数据对象,通过选择可限定该关键字出现的具置。对于查询的结果,用户还可以根据数据类型、所有者等属性对查询结果进行筛选,以缩小搜索范围,提高检索效率。
2.2数据应用工具
2.2.1试验数据可视化
仿真和试验数据的格式各不相同,不同格式数据的读取和显示依赖于不同的软件,因此在客户端对这些数据进行读取和显示时需要安装这些软件,使得数据显示过程较为繁琐。因此,需要实现仿真和试验数据的统一在线显示,以方便用户直接查看。用户通过浏览器登录进入数据管理系统,点击需要查看的数据,如果本地计算机上未安装可视化控件,则提示并自动安装。用户正确安装该控件后,即可通过浏览器窗口直接显示查看的三维模型、仿真或试验结果,而不需安装种类繁多的CAD和CAE软件,便于不同专业的人员查看数据。可视化控件能支持3种以上CAE数据格式(OP2、HSF等)的在线查看,作为数据管理系统的服务器,需要提供可视化控件的下载和版本管理,以及文件格式和控件在页面打开时的关联动作。通过编写可视化控件的viewPlugin.properties文件,在文件中添加file.type属性可以实现文件类型的可视化控件调用,如果控件不存在,将提示客户端安装可视化控件。
2.2.2试验数据处理与分析
为更好地利用仿真和试验结果,需要对仿真和试验数据进行处理,以方便用户查看和分析。试验数据处理与分析主要通过提供数据读取的WebService接口,调用分析控件实现对系统中数据的分析处理,这部分功能需要通过WebService接口将系统中的试验数据开放给第三方控件(数据导入、导出控件、数据分析控件等)。第三方控件能够将不同格式的数据以表格、曲线图、散点图、柱状图等不同的形式显示,能够完成对数据的常用处理操作,主要包括对数据进行插值、拟合、微分积分、FFT分析、滤波等,同时支持用户采用自定义算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3系统应用
目前该系统已应用于产品研制,通过该系统实现了项目团队中CAE仿真数据和试验数据的统一管理,为虚实数据对比和分析提供了支撑,改变了传统的仿真与试验数据分散管理的方式。便于设计人员、仿真分析人员和试验人员协同工作,充分挖掘数据中的信息,大幅减少了项目团队成员之间人工数据交互可能产生的错误,明显提高了团队的工作效率。
4总结
一、没有“距离”的师生关系
有的教师对教师职业的特殊性缺乏理解,虽为人师,但并未进入“角色”,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的人,甚至混同于一般的学生。与学生相处没有任何“距离",师生之间或者随随便便、嘻嘻哈哈,或者称兄道弟、呼朋唤友,甚至于推杯换盏,烟来酒往。这样的师生关系看似亲密无间,“打成一片”,实则酒肉朋友,庸俗不堪。师不象师,生不象生。学生对老师已没有了崇拜和尊重,教师也失去了应有的权威性和感召力(教育理论认为这种权威性是必要的),其教育效果当然会大打折扣。比如有的老师委派学生值日,学生竟敢与老师讨价还价。“师道尊严”在这里荡然无存。这种倾向常出现于一些刚为人师又性格随和的年轻教师身上,它淡化了教育的严肃性,弱化了教师的社会责任感,有害于教育事业。
二、“距离”万里的师生关系
也许这种教师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见多识广,为人正直,性格善良,但内心火热却表面冷酷。他们衣着打扮庄重有余而活泼不足、面色言谈矜持有余而随和不足,教学之外,与学生不苟言笑,刻意塑造自身与众不同的形象,甚至故意拉开师生距离。老师对学生漠然视之,学生对老师敬而远之,师生之间缺乏亲和力,这样的教师虽然其教育过程可能是顺利的,其工作中的指令也是有权威性的,所管理的学生也可能是循规蹈矩的。但长此以往,只能造就教师的惟我独尊、故步自封的人格,易使学生成为唯唯诺诺缺乏自主人格的“精神奴隶”,难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师生距离万里远,师生感情薄如纸。这与当前新课程改革实践和素质教育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同样有害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适度“距离”的师生关系
关联理论的发展是对Grice合作原则的创新性、批判性修正。其批判性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对于“合作原则”中的“质”、“量”、“相关”、“方式”准则及次则的性质和来源,Grice没有加以详细阐明,显得模糊不清;二是语境在真实场景话语交际中扮演重要角色,而合作原则却忽略了语境的重要作用;三是合作原则提出的会话含意理论,缺乏足够的理论依据作为支撑,整个理论框架也缺乏论证所需的严密性。反观关联理论,其将关联定义为“命题P和一个语境假设C1…Cn集合之间的关系”,是“语境效果和处理明示刺激所需努力的函数”。从这一定义,不难看出关联理论对语境的重视。而且,关联理论将“逻辑信息、百科信息、词汇信息”纳入交际双方的语境来源,并认为话语含义的理解过程,就是寻找话语和“语境假设”之间的“最佳关联”。这些论述,也进一步体现了认知语境在关联理论中所扮演角色的重要性。关联理论对合作原则的创新性修正,进一步简化了合作原则的准则及次则,提升了关联理论的概括力和解释力;此外,关联原则将真实场景中的语境纳入到理论中,更适用于日常交际语言。
二、关联理论视角下的翻译观
(一)关联理论与翻译
传统意义上的翻译,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翻译单指口笔译;广义的翻译除了包括口笔译外,还涵盖摘译、节译、转译、影视作品字幕翻译及对白翻译等。翻译活动的参与者主要包括原作者、译者和译语接受者;这三者之间存在语言、文化、心理等多个方面的不同,因而翻译活动也就必然具有了跨文化性、跨语言性。基于翻译活动的这一跨文化、跨语言的交际活动实质,Gutt提出可以将翻译融合进关联理论的研究视角,并认为统制翻译的基本原则是关联原则。关联理论视角下的翻译活动,出发点为原作者的明示交际行为,通过译者的翻译活动,为译语接受者提供最佳关联性,活动的终点为译者所传递的语境效果到达译语接受者。我们认为,基于关联理论的翻译观,为翻译研究搭建起基于认知视角的理论体系,揭示了背景知识在翻译活动中的不可或缺性,体现了译者在这一交际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正是基于此,我们可以看到,关联理论在翻译上的应用前景越来越为更多的学者所认同。孟建钢指出,“完全可以用来解释已有的各种翻译理论以及各种看似矛盾的翻译现象”;赵彦春也谈到,可以通过“关联理论”证伪翻译界的不可译性和对等原则,并以此“佐证关联翻译的合理性和解释力”。
(二)关联理论在翻译中的应用
由于翻译活动参与者之间的语言、文化、心理差异,译文要达到“信”、“达”、“雅”,就必须对这些差异进行全面考虑,仅仅体现原作者或译者单方面文化或心理的翻译,很难产生好的翻译作品。以关联作为基本原则的关联翻译观,将认知科学与翻译研究结合在一起,着力于探寻原文的交际意图和译语接受者的要求在认知环境方面的相似程度,开创性地凸显了翻译的认知特性,将翻译研究从传统的“描写-分类法”的翻译行为,提升到一种旨在建立一门翻译学的理论高度。近年来,“关联理论”已经在翻译研究中展现了其强大的解释力和生命力。蒋超男和刘祥清从“关联理论”的视角探讨英汉姓名翻译,总结了翻译过程中文化意象传递时的文化缺省现象以及导致文化缺省的因素;何三宁提出“关联理论盘活了传统意义上的忠实和对等等静态概念”,并建构起“关联理论”视角下的翻译质量评估模式;张俊强运用“关联理论”,对赵本山小品中的言语幽默进行研究,揭示了小品中言语幽默的潜在机制。
三、关联理论视角下的美国影视剧字幕翻译
随着信息化和网络时代的进一步发展,影视剧已经成为全球性的语言与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之一。影视剧所承载的社会文化、时代特性、民族精神,以及其特有的广泛传播性、紧密的时代性,有利于观众更为直观地了解不同的文化背景和语言,有助于增强观众的跨文化交际能力。通过影视剧欣赏,观众能够简单、便利、高效地学习和了解其他国家的语言和文化;其中,字幕翻译则扮演着非常重要的媒介作用。影视剧字幕翻译的宗旨是“最大限度地传递语义信息,帮助观众跨越语言障碍,了解故事情节”。不同于传统的书面翻译,影视剧字幕翻译具有较强的时空限制性,必须做到“简洁生动、清晰流畅、通俗易懂”。在正确理解影视剧原语的基础之上,翻译者还需要全面掌握原语与译语之间的认知、文化差异,“将那些不能直接推导出的暗含意义转化为明示意义,提供最大的语境效果”。影视剧字幕翻译者需要把关联理论作为指导原则,尽可能地让观众获得最好的语境效果和最佳关联。《黑客帝国》是一部为中国观众所熟悉的美国科幻影片,影片中对于存在主义和虚无主义、超前的科幻思想和文化精神的探索,使得该片成为电影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影片之一。笔者认为,这部影片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应归因于字幕翻译者。译者将TheMatix译为《黑客帝国》,中国观众结合自己的百科信息语境知识,就可以很好地接受到明示刺激,顺利地将语境与影片结合起来,达到最大关联。反之,如果译者把片名TheMatix翻译为影片英文名的字面意义,即母体或者矩阵,观众在观看影片时所能纳入自己认知范畴的语境知识就会被大大削弱,处理影片内容所需付出的努力必定会成倍增加。而《黑客帝国》这一翻译,则成功地将影片名和内容最佳地关联起来,让没看过或听说过该片的观众,仅通过片名译文带来的语境效果,就可以直观地了解到它的题材内容,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故事情节,正确掌握欧美科幻影视文化。
四、结语
当今世界是一个文化多元化的世界,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需要在各种不同文化之间架起桥梁,促进文化交流,增进跨文化交际。影视作品本身具有的全球化性、众多性、广泛性、再生性,使得其在传播文化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关联理论视角下的影视剧字幕翻译研究,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关联理论强调将翻译视为一个言语交际过程,是原语作者、译者和译语接受者之间的互动。
这一理论模式,为探讨三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理论支撑平台。
2.语境在翻译中不仅体现为原文语境,更体现为译语接受者的语言文化、言语习惯、思维方式等百科语境知识。
关联理论为译者搭建的理论模式,有助于进一步将译语接受者的百科语境知识融入到翻译过程中,有助于加深译语接受者对影片内容、影片搭载的原语文化的了解。
3.关联理论是一门建立在认知科学基础之上的语用学理论,关联理论视角下的翻译观也就具有了认知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