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生态意识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1 17:14:08

生态意识论文

生态意识论文第1篇

【关键词】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德育教育

生态文明意识是指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的、科学的、合理的认识。它是由文化与自然价值相结合,从而形成的一种新的价值观念,同时它也是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要进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加强生态文明意识的教育。

一、加强对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教育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我国目前的大学生广泛缺乏生态文明意识,由于一些高校将教学育人重点放在了培养学生文化素质与政治素质方面,而恰恰忽略了对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德育教育的培养,使得当代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淡薄,有关生态文明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从而将建设生态文明这一目标淡化,没有从较高层面上建立一个完整科学的生态意识。因此,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和行为经常发生。例如:浪费水电、浪费粮食、不爱惜公共设施、随手丢弃垃圾,随处乱写乱画等。对于普遍存在的这些问题,加强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一些高校虽然进行了生态文明意识的教育,也开设了一些关于生态文明的课程。但是,由于缺乏教育力度,课程空洞乏味,仅仅从图片以及罗列的数据方面让大学生了解有关生态文明的内容,学生并没有真正的感受到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其效果并不理想,致使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并没有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因此,对于生态文明意识的教育关键在于让大学生清醒的认识到生态文明的建设关乎全民族的发展与福祉,要积极提高自身的生态文明意识,以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看待问题,明确如果不能够合理地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制约经济的发展,制约人类文明进步的步伐。党的十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趋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因此,加强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教育,提升其生态文明素养显得尤为迫切。

二、加强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教育的解决对策

(一)开设具有综合性的课程

在加强对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教育方面,高校应致力于开设一门综合性的课程,该课程面向所有专业的学生开放,其囊括关于生态文明各方面的知识内容,具有灵活性、充分性以及内容的广泛性,成为一门公共必修课。以往的课程设置多数是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仅仅是通过一些幻灯片或者一些数据来让学生对生态文明进行简单的认识,而该综合性课程,从内容上更加充分饱满,使得大学生能够通过课程的学习深刻地认识生态文明的重要性,掌握一定的环境保护知识,自身建立起一定的生态文明观念,从而形成自觉的生态文明意识。

(二)不断加强关于生态文明意识教育的师资力量

在生态文明意识教育方面,老师作为主要的引导者,首先应提高自身的生态文明意识,具备各方面素质,以身作则,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因其自身生态文明意识的高低会对德育教育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应当打造一支力量雄厚、水平过硬的教师团队。在德育教育的过程中,多开展一些具有真正意义的、有价值的活动,将关于生态意识文明、生态法治文明、生态行为文明等知识教授给学生,使学生真正树立起正确科学的生态文明理念。

(三)将生态文明意识教育不断的与校园文化相融合

大学的校园文化生活对于大学生精神素质的提升以及道德情操的养成产生着重要的引导和指示作用。在校园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应积极将生态文明意识观念与其融合,切实开展一系列校园生态文明建设的活动,通过活动的形式,引导和教育广大学生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节约资源的观念意识,使得校园成为培养大学生态文明意识的摇篮。

(四)开展各类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

高校在进行生态文明教育的过程中,如果一味的采取课堂内教学的方式,那仅仅是纸上谈兵,要想真正让学生感同身受,还需要实践的引导作用。例如:以植树节、地球日等节日为契机,采用展板、海报、百人签名等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带领广大学生前往污染严重的河道、工厂附近参观、调研,设身处地的感受环保形势的严峻性与紧迫性;还可以大力倡导学生发明创造,发挥自身的创造性与想象力,设计一些关于环保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实践类活动的广泛开展,让学生亲自参加到活动之中来,大力增强了学生对于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的理性认识,与此同时,又将理性认识进一步升华为感性认同。

生态意识论文第2篇

1.课堂教育理念落后,教育创新乏力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大学生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在内容上和方法上缺乏创新,导致理论与实际相脱节。一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采取“一刀切”的教学法,缺少个性化教育,导致不同学生群体难以用自己的方式和思维接收到有针对性的、能够解决思想实际问题的教育内容;一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对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实质不了解,以职业教育、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等代替理想信念教育,出现少讲或不讲的现象;一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能准确地把握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内容,只会讲空话、套话甚至假话,使大学生意识形态安全的课堂教育效果大打折扣[2]。

2.社会实践教育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

目前许多高校在实践教学的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没有充分认识到课外活动实践的重要性,没有具体的实施大纲,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配套制度,考评和监控机制更是处于空白阶段。一些地方、部门和高校领导存在着片面的政绩观,认为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属于“虚功”,没有完善合理的活动机制和科学管理方式,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大学生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中的实践教育越来越边缘化,使教育者产生了一种应付的心态,导致实践教育陷入了一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可以不要”的尴尬境地。

3.队伍建设机制不完善,运行不协调

在意识形态安全教育队伍的建设上,有些高校对大学生意识形态安全教育队伍建设不够重视,缺乏具体的措施和明确的规划,一些高校有意压缩队伍编制,给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待遇过低,教育队伍工作条件改善、职业培训深造、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制度不到位、不落实,使从事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工作的人员积极性不高,教育资源严重流失和浪费。

二、大学生意识形态安全教育面临的挑战

1.西方“西化”阴谋不断渗透,威胁我国主流意识形态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大搞“人权”外交,无非是想以虚构和捏造等伎俩在国际上给中国制造舆论压力,以此来混淆国内不明真相的人的视听,达到动摇我国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颠覆社会主义政权的险恶目的。宗教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一个组成部分,西方敌对势力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千方百计地用宗教渗透的方式,在我国新疆和等地是备受敌对势力“关注”的地方,煽动教徒和部分群众寻滋闹事,破坏社会安定,极大地冲击了人民的思想武装,更给众多无辜百姓造成了重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3]。

2.信息网络化对意识形态传统功能的弱化

在信息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从网上获取和信息,网上信息的这种共享性,使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信息落差越来越小,教师进行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难度却越来越大。网络时代的“文化反哺”现象使年轻一代垄断了网络的话语主动权,他们不再简单地按照教育者制定的目标去获取知识,而是“运用自己的判断力,选择自己认为正确的,再将其转化为自己的思想”来指导自己的行动,网络上那些威胁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不良信息就有可能被大学生认同接受,进而达到侵蚀国家对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成果的目的。

3.社会转型对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挑战

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社会转型期出现了新问题和新矛盾,对社会主义价值理念的巩固和提升带来了重大影响。例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贫富分化严重的社会现状导致了贫富阶层之间的价值观冲突;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公共资源分配不均,失业与就业的矛盾冲突,导致人们的社会心理失衡等,这些突出问题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人民对社会失去信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就丧失了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根基。

4.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对民族文化的冲击

民族文化是一个国家的灵魂,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是必然选择,也必将面临西方意识形态对我国民族文化的冲击。随着经济全球化在广度和深度上的不断深入,包含着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思想、技术和知识,已经在我国大面积扩散和加速流动。当前中国传统经典文化备受冷落,国富民强、八荣八耻的传统观念渐隐渐退,对崇高理想信念的追求日益匮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立世精神已成空谈。因此,我们必须竭力捍卫民族文化的个性和根基,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以国为重的文化传统,充实及适应文化全球化,又保持鲜明民族个性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系。

三、加强当代大学生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有效途径

1.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渠道,不断增强其吸引力

恩格斯说:“一个民族想要登上科学的高峰,究竟是不能离开理论思维的。”强化大学生理论思维能力的训练,是课堂上进行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切入点,是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精神实质的必然要求。因此,教师在讲授马克思主义理论时应注重把历史与逻辑统一起来,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放到一定的历史背景中去考察和阐述,善于将教材中的理论观点与社会实际相结合,用社会热点问题导入课程内容,以激发学生听理论课的兴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讲授、理论灌输是必要的,课堂讲授必须随着学生情况的变化不断创新。

2.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大力弘扬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思想感情、心理特征的综合反映,是维系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纽带。“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理应作为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才能排除干扰、抵御风险、坚守社会主义阵地;只有进一步发扬忧国忧民的爱国情怀和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才能顺利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历史使命。积极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教育作用。因此,“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3.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教育队伍建设,使教育得到切实保障

生态意识论文第3篇

网络的复杂性和大学生自身的特殊性增加了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难度,因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需要党、团委、高校和大学生等相互配合,形成立体的全员育人格局。

1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同志多次强调,牢牢掌握党对高校意识形态的主导权,提高高校党委引领和控制意识形态的能力,正确引领意识形态发展的方向。为此,一要坚持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领导,包括政治、组织、思想等领导;二要提高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领导能力,加强执政党建设,保持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掌握意识形态教育主导权。

2发挥共青团的职能作用

共青团是意识形态建设的实践者和意识形态渗透的防卫者,因而,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离不开它的支持。其一,开辟共青团网上教育基地。利用网络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大学生,自觉抵御西方意识形态的网络渗透。其二,树立为青年服务的理念。共青团在解决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思想问题的同时,要着眼于解决大学生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增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

3发挥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教育队伍的中坚作用

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队伍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校辅导员,这是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中坚力量,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成效,因而要加强这支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建设。其一,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主阵地,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老师是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重要主体。我国必须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选拔、培训及管理,努力造就一支既懂意识形态又懂信息技术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专业队伍。其二,充分发挥高校辅导员的教育作用。调动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掌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学生网上网下的问题,积极探索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工作的规律,加强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老师的合作,增强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实效性。

4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的主导作用

没有绝对的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活动中,大学生一方面是受教育者,接受主体的引导,同时也是学习的主体,安全教育的影响只有通过大学生自己接受,才能真正起作用,因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要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的作用。其一,帮助大学生树立自我教育的观念,认识发挥自身能动性的重要性;其二,提高大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使大学生掌握自我教育的方法,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目标的实现。

二充实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内容

教育内容是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中介,直接关系到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效果。由于网络意识形态是基于虚拟网络社会而产生的意识形态新样式,因此,我们必须注意教育内容的与时俱进,在考虑社会发展要求、大学生个体需求的同时,将网络社会的特殊性纳入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内容体系,充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内容。

1网络法制教育

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等容易滋生网络犯罪,网络安全离不开法律的维护,对大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教育的应有之义。其一,澄清认识,提高大学生网络法制意识。转变大学生的观念,使大学生意识到网络不是一个“绝对自由”的空间,要在法律范围内用网。其二,利用网络开展网络法制教育。在建立一批有吸引力的法律类网站的同时,将教育内容与日常网络生活结合,形成润物无声的网络法制教育方式。其三,开设专门的网络法制课程。将网络法制教育纳入大学生法制教育课堂中,在法律基础课中增加网络知法、守法、维权等内容。

2网络道德教育网络意识

形态安全的维护不仅需要法律硬约束,还离不开道德软支撑。网络道德教育是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重中内容。其一,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使大学生自觉抵制西方意识形态的网络渗透。其二,加强网络道德规范教育。这是最直接的网络道德教育,培养大学生网络文明观念。其三,加强自律教育。培育网络自律意识是网络道德教育的落脚点,这样才能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落在实处。

3网络安全技术

教育网络技术是网络意识形态产生的物质前提,只有掌握网络安全技术,才能真正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技术教育是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题中之义。一方面,开设网络安全技术课程,将最新的网络安全技术纳入课堂,提升大学生网络安全技术水平;另一方面,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真正提高大学生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能力。

三拓宽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阵地

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需要在充分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主阵地的同时,扩大社会实践阵地,开辟网络新阵地,形成全方位的育人格局。

1优化理论课主阵地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根本目的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是大学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主阵地。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作为意识形态教育的新形态,亦离不开思想政治理论课主阵地。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过程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术性、实践性和现实性,一方面,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阐述,帮助学生厘清网上各种意识形态的实质,认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科学性;另一方面,通过对社会现实问题的解读,帮助学生了解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主动接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2扩大社会实践阵地

“马克思主义是从实践中来并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理论,只有联系实际,才能真正掌握,也只有真正联系实际,才能真正用好”,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才能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科学性。一方面,扩大社会实践的范围,有针对性地建立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实践基地,深化大学生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内容的认同;另一方面,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指导,大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会受到“网络意识形态终结论”等错误思潮的侵蚀,需要加以思想引导,增强大学生对网络意识形态的辨别力。

3开辟网络新阵地

网络成为西方争夺大学生的新阵地,并且网络意识形态是基于网络社会而产生的,因而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离不开网络阵地的支撑。我们必须主动占领网络思想阵地,加强对网络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一方面,要主动占领网络阵地,意识形态的主阵地,如果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就会去占领,因此我们必须抢占网络宣传的制高点,唱响网上主旋律;另一方面,加强网络阵地的管理,发挥网络阵地“以正确舆论引导人”的作用,保证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

四创新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方法

传统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方法是在特定条件下形成的,也具有一定的现代价值,但与网络的特性、人在虚拟社会中思想形成发展的规律等不相符,因此,我们在借鉴传统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方法的同时,必须创新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方法。

1上下联动

上下联动主要是指联系大学生网上网下生活,将网上教育与网下教育相结合。其一,网上教育与网下教育相结合。网上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是以网络为工具而进行的实践活动,网下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主要指面对面的现实教育。二者具有互补性,因此,我们要在发挥传统课堂优势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其二,把虚拟生活和现实生活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讲,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面对的仍然是现实的人,因而教育者要把握大学生网民的思想实质,解决好大学生网民思想情绪中反映的实际问题,实现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生活化和人本化。

2软硬并举软硬并举的方法

主要包括软件开发和硬件建设相结合、软性疏导和硬性堵截相结合。其一,软件开发与硬件建设相结合。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是意识形态安全教育适应现代科技发展而出现的,因此我们在建设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硬件的同时,积极开发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相关软件。利用集思想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教育软件,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吸引力。其二,软性疏导与硬性堵截相结合。网络的平等性、开放性决定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必须软硬兼施。在抵制各种有害思想侵袭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对大学生进行疏导,真正实现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入脑、入心。

3一多结合

生态意识论文第4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素质教育;家庭教育

十七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的论述,充分体现了当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明确指出了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生态文明意识的培养又是重中之重。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必须着眼于国家发展的未来,关注祖国的下一代,着力于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塑造和养成。

一、注重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塑造和养成

1.1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的必然要求

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稳步、和谐推进的坚实保障。树立生态文明观,培养生态文明意识,主要还是靠教育。生态文明意识的塑造和养成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小学教育作为一个人接受整个学校教育的最初阶段,是塑造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起点。因而,在教学实践中结合小学生自身特点,营造节约环保氛围,培养生态文明意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关乎千秋万代的伟大事业,而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并使之得以不断地延续和传承,就必需从娃娃抓起,着眼于发展的未来。培养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一代,培养具有生态文明意识的一代。

1.2不断加强完善小学生素质教育的丰富与拓展

小学生素质教育过程中有两个方面尤为重要,其一是启发性教育,培养他们的创造性思维;其二是德育、体育教育,培养他们的健全人格和健康体魄。力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要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又要有健康的体魄、高尚的道德、善良的心灵和优雅的情操。

在启发性教育之中,可以通过教师的言传身教,传递“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等一些朴素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小学生关注自然、关注环境。使他们在日常的生活中能从节水、节电等一些细节做起,不断增强自身的生态文明意识。素质教育重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所以,在日常的教学实践中,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开展生态文明意识的养成教育,必将成为加强和完善小学生素质教育的丰富与拓展。

二、在教学实践中培养小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

2.1课堂教育——培养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主渠道

课堂是小学生获取科学知识,提升文化素养的主要渠道之一。要在课堂教育中培养小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就要求在遵循教学大纲要求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教材的内涵和外延。同时,不断丰富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手段、拓展教育途径,灵活地运用多种教学策略。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结合小学生的特点,不要试图引导他们理解很多大道理,记忆往往对他们帮助更大。例如在语文教学中渗透生态文明意识的培养和教育,教师可以适时讲述一些与课文相关,有趣味性、故事性的环保事件,让他们记住这些有趣的故事,知道其中哪些做法是对的,哪些是错的。在数学应用题的案例编制过程中,也可以融入一些日常生活中节约、环保的要素,如对不节约的生活习惯造成水、电浪费的量化等。

2.2课外活动——培养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有效载体

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养成习惯。”要将课外活动作为培养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有效载体,通过课外活动,实现对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对学生进行兴趣培养和品德教育。实践已经证明,正确组织和吸引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可以扩大他们的知识领域,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培养和发展他们的兴趣、才能与特长。

在课外活动中渗透生态文明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其一要求活动主题明确,其二要求活动形式丰富新颖。例如,新华社曾有过这样一则报道——“江苏扬州开展‘生态文明你我同行’系列活动,面向社会征集节能减排‘金点子’。扬州市中、小学生广泛参与,争做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通过类似主题鲜明的课外活动,使他们懂得生活中要环保、引导他们学会如何去环保。

2.3家庭教育——培养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教学延伸

当前,小学生教育过程中存在“5+2=0”现象,即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严重脱节,在学校里对小学生进行5天的系统教育,当小学生回到家后由于教育的不连续或滞后,经过周末两天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学校教育中产生的效果。所以,在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塑造和养成教育过程中,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与协调,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例如,可以尝试以“绿色家庭日”为主题,利用假期,组织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绿色环保活动。通过这样的平台,在温馨的家庭氛围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

三、关于培养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思考

3.1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培养需要全社会的关注

“少若成天性,习惯成自然”。一个人在少年时期养成的习惯,塑造的价值观往往对其一生都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所以,加强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塑造和养成对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和谐推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当前,社会对培养小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教育方法、教学内容、学校家庭联动等诸多方面,并未结合加强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养成这一主题,有针对性地改革和转变。如何在全社会范围内重视和完善小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培养,这是当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生态意识论文第5篇

[关键词]文化自觉 意识形态教育 实践 大学生

[作者简介]关键(1987- ),男,河北邢台人,北京科技大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左鹏(1971- ),男,河南南阳人,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与社会问题。(北京 100083)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26-0172-02

随着国际交往的加深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各种西方思潮纷至沓来。如何改进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教育的教育方式,加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教育效果成为摆在每一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文章基于费孝通先生的文化自觉思想探讨实践中的意识形态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改进途径。

一、文化自觉理念在意识形态教育中的缺失

1.文化自觉的含义。“文化自觉”是由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于1997年在北京大学举办的社会文化人类学高级研讨班上提出的,他说:“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对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文化自觉”的理念主要包含了三层含义:一是人都是处于一定的文化环境之中,因此人们要对自己的文化传统有自我意识。费孝通先生指出:“文化的生和死不同于生物的生和死,它有它自己的规律,它有它自己的基因也就是它的种子……种子就是生命的基础,没有了这种能延续下去的种子,生命也就不存在了。文化也是一样,如果要是脱离了基础,脱离了历史和传统,也就发展不起来了。因此,历史和传统就是我们文化延续下去的根和种子。”这几句话点明了对于传统文化的自我意识是我们中华文明延续与传承的基本前提,也是文化自觉理念的重要内涵。二是“从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中去看待未来”,在各种外来文化面前确立对自己文化的充分认识与自觉,并对自身文化进行继往开来的创造与发扬。三是要有“和而不同”的文化观,对外来文化采取包容谦和的态度,做到“美人之美”,乃至“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2.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中文化自觉理念的缺失。文化自觉的理念实质上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高屋建瓴的把握,是传统的文化精髓与时代精神的结合。它可以从理念层面弥合当前我国的意识形态教育的缺陷与短板。当前我国意识形态教育的种种不足造成了大学生群体对于西方意识形态的盲目崇拜,同时却对传统文化“集体失忆”,这种文化断层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日益凸显。大学生日益沉醉于庸俗的娱乐文化中,而过分的庸俗化使得功利主义、享乐主义与自由主义在校园中盛行,此消彼长丢掉的正是民族文化的魂,传统文化的根。唯有充分发掘我们对民族传统的文化自觉,让大学生重新认可我们的传统文化,改变对东西文化“洋”与“土”“先进”与“落后”“开化”与“愚昧”的片面判断,才能扭转当前意识形态教育的不利局面,对于国家与民族而言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大意义。

二、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中文化自觉理念的价值

1.政治价值。一方面,意识形态有着极强的政治性,起到了维护政权合法性的重要作用。而西方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入侵既是对我国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挑战,更是威胁到了我们的政权合法性;另一方面,当前复杂的国内外政治和社会环境都对意识形态教育提出了进一步的挑战,而文化自觉的理念正是对伴随全球化进程产生的全球文化交融碰撞新局面的回应。只有以文化自觉为基础,不断提高我们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与自信,不断提高文化自觉性,才能在面对异质文化时站稳脚跟,在意识形态的交锋中占得上风,从而维护政权的合法性,巩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

2.文化价值。文化承载了整个民族的历史记忆,是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生息、传承和发展的全部力量。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来说,社会主义文化是其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是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职能。而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民族传统文化又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丢掉了传统文化则中华民族已不复存在,何谈社会主义?何谈中国?因而,文化自觉这一理念的提出很好地回应了当前形势下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继承发扬与创新这一时代命题,既有利于意识形态教育发挥作用,也能为弘扬民族文化,保持中华文明的延续与发展贡献力量。

3.社会价值。当前社会上涌现出信仰缺失、价值观混乱、人生观错位以及道德水平下滑等乱象,向外看是我们仰慕西方而未能知其根髓,向内看则是我们自轻自贱而丢掉了自己民族的精华,正如学者余英时所说的:“浮慕西化而不深知西方文化的底蕴,憎恶传统而不解中国传统为何物。”很好地描画了当前人们尤其是大学生群体在面对西方思潮入侵时对待“洋文化”和“土传统”的态度。这一方面反映了我们现在的意识形态教育存在很大问题,另一方面也为文化自觉发挥作用而创造了空间。“美己之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正是解决这一问题,达到理想的社会和谐状态的最佳途径。

三、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中文化自觉理念的功能

1.导向功能。当前的意识形态教育只强调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忽视了传统文化在凝聚人心、增强民族自信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传统文化作为我们最丰厚的历史遗产和继往开来文化创新的“源头活水”,理应在当前多元思想多重价值碰撞的乱局中展现其丰富的内涵及发展潜力,以文化自觉理念为指导,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主导地位的前提下,给予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以有益的补充和帮助;在内有社会转型之困,外有西方思潮之围的困境下坚持文化自觉理念的“承”“扬”之道,自觉明了自身传统文化的前提下包容各种外来文化,“美人之美”,最终形成适应我们当前社会现实,能够对社会主义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并以此为导向提高大学生对意识形态教育的好感与受教育的积极性,从而改善意识形态教育的效果。

2.强化功能。一种文化现象在大学生中传播,除了文化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外,必须依赖大学生本身所具有的民族文化的精神对这一外来文化的认同。也就是说,文化本来具有自觉性,青年大学生对于外来文化的跨文化传播是一个“积极受众”。现代解释学也认为,文化的传播过程也是对文本的解释过程,解读者自身并不是一张白纸,而有自身的文化传统。因此在对大学生进行意识形态教育的时候为了获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就必须考虑其原有的文化传统,在意识形态教育中加入文化自觉理念的内容以强化意识形态教育的有效性。

3.创新功能。传统的意识形态教育无论内容和形式都突出地表现为陈旧不堪,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潮流与形势。内容上枯燥乏味,脱离社会现实,激不起学生的共鸣,反而因为网络文化的传播而被扣上假大空的帽子;形式上单一匮乏,除了传统填鸭式的课堂教育就是流于形式的实践教学。总之当前的意识形态教育已同社会发展脱节,无法满足当前意识形态教育的需要。而文化自觉理念的三层含义层层递进,最终实现的就是文化自明基础上包容兼纳后的创新,将文化自觉的理念带入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教育必然能在内容和形式上产生极大的丰富和创新,从而为当今的意识形态教育注入新的活力。

四、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中文化自觉理念的培养

1.强化改进传统教育模式。对于大学生的意识形态教育来说,思政理论教育课仍然是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而要在意识形态教育中实现文化自觉就要求我们更新传统教育的内容和授课形式,使得教育真正卓有成效,被学生所接受。

具体来说,一要挖掘授课内容背后的人文因素,在宣传灌输意识形态的内容时可以把对当前意识形态的宣传灌输同传统文化的优秀内涵结合起来,使得学生在接受意识形态熏陶的过程中增强对自己文化的自信心与爱国情绪,进而有效增强意识形态教育的效果;二要结合当前的社会现实内容,对于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社会问题既不能避而不谈也不能大谈特谈,在给予学生适当思考空间的同时树立符合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精神追求,从而能够形成新时代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三要结合大学生思想行为特点,改革教学方式,增加课堂辩论,结合当前时事与社会问题的课下分组讨论等教学形式,以生动鲜活有趣的历史内容来增强教育的效果与说服力。

2.拓宽教育渠道,创新教育形式。传统的教育渠道基本局限于思政理论课与少量的课外活动或实践活动。实际上,真正的意识形态教育应彻底完全地融入学生的生活中,对其思想意志予以潜移默化的影响。首先,大学校园里的意识形态教育形式应得到发展创新。如在精心选择内容的前提下开展多种多样的短期课外学习活动,建立读书会、交流小组等长期课外活动,从而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的过程中自觉自愿地接受主流意识形态的教育与影响。其次,应重视新兴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对大学生的影响。可以通过借助微博、社交网络等新的学生交往形式培育意见领袖,积极地在网络上与西方意识形态展开交锋,营造有利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网络环境和媒体舆论空间,从而实现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效果 。

3.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教师队伍人数不足且良莠不齐,教课资源匮乏,科研经费以及实践活动经费不足等问题都是当前高校对意识形态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的突出表现。事实上,在当前教育体系下,思政教师授课能力的高低基本上决定了学生对于课堂内容的接受程度,教师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个人魅力和宣传教育能力对于提高大学生的文化自觉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师资力量的建设应主要着眼于教师队伍的人才培养。首先,应适当提高人员待遇,增强专业岗位的吸引力与受众面,以此来提高教师队伍的人员数量和质量;其次,必须注意对年轻教师队伍和思政工作者的思想培养与教育,合理安排授课老师,使我们的思政课课堂成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宣传基地而不是西方思潮与文化的宣讲堂;再次,各方牵头定期地组织思政研讨会议或相关的培训活动,给年轻的人才以锻炼提高的机会,保证意识形态教育的后继有人与持续有效性。

4.发挥大学的文化育人功能。大学教育的本质实际上是一种文化现象,有着文化育人的功能,因此大学的教育与文化自觉理念的培育有着天然的联系,大学教育理应成为捍卫民族文化特性的主力军。大学文化育人功能的发挥主要应着眼于校园文化氛围的养成,一方面应当鼓励学生自发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另一方面也应重视课程设置,提高语文课的地位,同时在选修课中为学生提供更多接触传统经典,诵读传统经典的机会;此外,校园雕塑、格言、文化景观等校园物质文化的建设也对学生文化自觉的培养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

[参考文献]

[1]费孝通.论人类学与文化自觉[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

生态意识论文第6篇

关键词:周晓枫;新散文;生态;整体主义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逐渐步入了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剧烈转型的历史时期,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出现了以生态整体主义为思想基础,以生态系统整体利益为最高价值,以表现自然与人之关系、探寻生态危机之社会为核心内容的生态文学创作。于是,在中国文学转型的氛围中,当代生态文学成为引入瞩目的文化现象。作为90年代以来新生代散文创作的代表之一,周晓枫在生态散文创作中颇见功底,特别她作品中对待非人类自然界生物的那种关怀,以及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对人类行为进行批判和反思,这都使得她的作品被打上生态的烙印。

一、“它们”“我们”同为上帝子民

生态整体主义所蕴含的思想内涵之一就是反人类中心主义。周晓枫的散文创作,以生物作为叙写对象的占了很大的比重,其中动物散文尤多,她在创作中并没有人类中心主义思想,而是带着一颗平等心对自然生灵展开观察和感悟。“在上帝眼里,人绝不是他唯一的子民。”人不过因禀赋智慧而担任着近乎长子的角色而已,只是这巨大生物圈中的一员,并非“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因而对于宇宙的职责更多的应是家族主脉的承递及抚饲幼小,而非肆意将万物为我所用。作者在一切“我们”与“它们”的关联中都习惯性地换位思考,从动物、植物的角度将种种“我们”所赋予“它们”的误解解构,同时还使行文更为广阔深刻,更增强了散文的想象力、诗意情怀乃至悲悯情怀。面对着动物园中被囚禁、被观赏、被戏弄的动物,她总是怀着类似对于血亲的情愫。这种换位的感喟,是一种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范畴的更深入的思考,一种更高远的人与物平等的理想,一种更为纯洁地涉及自然万物的真正的道德,因而也就更具锋利无比的穿透力。

与此同时,周晓枫特别乐于站在普遍意识的反面去思考问题,她说:“我提醒自己,尽量消除社会价值种种固定判断所带来的干扰和积习,以儿童般未绛世事历练的眼睛来看待世界。在写作中,有时不进行过多过早的道德审视,反而会让万事万物重归一种别样的公正,只有打消虚妄的高傲,才能真正形成与自然万物之间的主体间际关系”。

二、在场观照、体悟自然生态

传统散文中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基调,即“物―情―理”,“物”或者确切来说“它们”只是一种情绪的载体。这种构思模式其实隐含着一种不乏粗暴与武断的思维方式――人的主体膨胀。作为新散文的代表作家周晓枫则将先验的、主观的、外加的理性和价值规范搁置,回到“它们”本身。在她的作品中,虽然“它们”是通过“我们”之眼看到的,这看却不止是一种娱情性的欣赏,更多的应是敬畏与体悟。

孔雀、大象、豹、长颈鹿、乌鸦……在作者的体验性笔触中,都瞬间获得了独特的生命力和神秘的灵性。她将兽性与人性作比,所谓“禽兽不如”,不过是人类对自己的歌功颂德和对动物的羞辱污蔑;类比的同时不仅描写到兽的丑陋凶险,也以细腻心态体味其两面色彩,她甚至将鸟看做是“神的拟态”,鸟是上帝所允许的与其最为贴近的生物。在她的笔下,“它们”由“动物”花儿为需要我们去用心感受与体悟的自然神性,而不是可以随意拉来以作象征比附的对象。

在周晓枫的散文中,“我们”从“它们”身上可以感受到无限时常被忽略甚至麻木和遗忘了的沉静、神秘和流溢灵性的美。在这里,“它们”拜托了承载者的角色,成为文学的主角,成为有感情,有自我存在,有独特意义的生命。此外,作者极其善于从具象的动物生存图式中抽象出形而上的哲学:“当狼吃掉羔羊,它揭示了善恶的两种走向:善是以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就善的,恶是以壮大自己的方式来成就恶的。”

三、以参比对,反思精神生态

身为有良知的生态主义作家,周晓枫自然不会一味沉醉于濒临消失的自然之美中,而是深深反思人类施之于自然的种种恶行。与以往生态散文创作中的抒情语态不同,周晓枫将热情颂扬化而为不动声色冷抒情,在反思中持有强烈而自觉的生态责任意识,在她看来正是人类文明的步步侵蚀,才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

从小便习惯流连于动物园里每个囚笼前的作者,经由童年的好奇、少女时期的怜悯再到成年时的思考,终于意识到了“动物园不可能是动物的乐园”。动物园中的长期圈养造成的异化使人产生一种痛彻的悲凉:“熊本是相当凶猛的动物,现在它们作揖、鞠躬、旋转笨重的身体,为了赢得游人两个手指头捏住的一点点面包。”从这里,她看到随着自然生态的坍塌而来的,不可避免的就是人类精神文明弱点的显露。“我们”高高在上地俯视着,即使是以自以为的最卑微的方式,即使以最为广阔的悲悯情怀,“我们”的身上也不免沾染太多其他“子民”的血迹。有时候为了探索和发现自然的秘密,人类不得不去采用一些不人道的手段,比如把动物关进动物园,或者把一些动物放上实验台,肚皮在锋利的实验刀下等等,周晓枫认为,这种掠夺性的开发和利用,使得世界被推上了一条自我毁灭的道路,这种情况也只有我们发展出一种新的世界观和伦理学之后才有可能得到改变。然而,蜕变总是艰难的,尤其是在意识层面。因此,周晓枫制作了一种“糖衣药丸”:以唯美的文字和文风包裹着生态意识,要纠正人类对自然不公正的态度,不如就让人类“服下”这些“糖衣药丸”,成长为有生态整体主义意识的人,而这种又意识成为人类新文化范式的基础,形成一种新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一切事物的价值都将得到尊重,从而实现生态的平衡发展。

总的来说,周晓枫不是一个人类中心主义者,她试图通过冥想式的文字,建立起与另一个生命世界的交流关系。正如冯牧文学奖授奖评语所说:周晓枫的散文“将沉静、深微的生命体验溶于广博的知识背景,在自然、文化和人生之间,发现复杂的、常常是富于智慧的意义联系”。

【参考文献】

[1]王诺.欧美生态文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丁晓原周晓枫:穿行于感觉与冥想的曲径阴[J].文艺争鸣.2008(04).

[3]周晓枫鸟群[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

生态意识论文第7篇

众所周知,伊格尔顿师从著名西方文化研究理论的奠基人雷蒙•威廉斯,并且,伊格尔顿的文学理论研究最早是从雷蒙•威廉斯的文化与社会理论框架开始的。在长达四十年的文化理论思考与实践中,威廉斯承担了多种多样的角色,如文化批评家、历史学家、媒体写稿人、政治评论家、戏剧理论家等等,然而,最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莫过于他对文化的传统定义的颠覆和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命题的解构性诠释,这些成就也对伊格尔顿等一系列马克思主义流派的理论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威廉斯于1958年出版的《文化与社会:1780-1950》(CultureandSociety:1780-1950)被广泛地视为英国文化理论史长河中一部里程碑式的论著,威廉斯注重阐释文化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在社会语境即社会的物质条件框架下开启文化研究的新的理论范式,形成了时至今日仍然具有极高理论意义和极强生命力的文化唯物主义。首先,在对文化传统定义的颠覆方面,威廉斯考察了自工业资本主义产生以来的英国文化批评传统,并指出“文化概念的演变可能是所有语汇之中变化最明显的,也就是说,文化的意义集中表现在由文化而引发的与工业、民主、和阶级相关的问题,与其相关的艺术表现也不例外。文化语义的发展和变化记录了我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变化和改变可以提供认识和探讨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变化本质的示图和有效的手段。”[2]因此,在威廉斯观念中文化的语义演变史就是包含阶级、工业和民主等关键词的社会发展史,对文化的考察必然要在社会语境即社会的物质条件框架下开展。威廉斯认为“文化观念的历史是我们在思想上对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的变迁所做出的反应的记录……文化观念是针对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中一个普遍而且是主要的改变而产生的一种普遍反应”。[3]由此可以看出,威廉斯认为在对文化进行定义时,不能简单地把某种社会文化与某一社会形式简单的对应,因为社会文化与社会形式的关系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一定时期的文化并非简单地存在于特定的社会历史阶段,它是社会历史动态发展下形成的。其次,在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命题的解构性诠释方面,威廉斯认为,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不是简单的决定于反映的关系,虽然相对于文化而言,生产具有最终的决定性,但是生产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相互影响的动态过程,如果把文化简单地当作是上层建筑来界定,则忽视了文化是社会物质生产进程中的一种特殊实践活动这一属性,剥夺了文化生产的物质性。因此,威廉斯的文化唯物主义既承认文化的精神性,又突出了文化的实践性,是一种具有实践—精神二元属性的理论观念。威廉斯对文化与社会的思考和阐释使文化研究走出精英学术圈,更多地触及现实生活中的日常文化现象,进而在社会历史现实这个平台上把作为理想价值的文化和作为日常生活方式的文化融合起来。威廉斯的理论观念不仅开启了文化与社会关系研究的新视界,而且也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正是在威廉斯理论观念的引导下,伊格尔顿才走上了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道路。

在《批评与意识形态》一书中,伊格尔顿是这样评述威廉斯理论观念的影响的:“在英国,任何想要逃避威廉斯著作的压力的马克思主义批评都会发现它的著作是严重地残破和削弱。”[4]作为威廉斯的学生,伊格尔顿的文化观处处显露着威廉斯文化唯物主义的思想痕迹,他把文化看作是一个重新体验和掌控某种经验的过程。伊格尔顿在1967年出版的《莎士比亚与社会》一书就是从威廉斯的理论框架出发的,从书名人们就可以看出,在这部献给威廉斯的学术著作中,伊格尔顿旗帜鲜明地宣示其文化与社会的批评视野。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即使在这部深受威廉斯影响的著作中,伊格尔顿仍然表现出他独特的思想特质。伊格尔顿对威廉斯的理论观点既有占有,又有批判与超越。一方面,伊格尔顿的文化观秉承了威廉斯的思考模式,强调英国从历史的、动态的角度去理解文化与社会的关系,文化是不可能独立于社会物质条件之外的,与社会现实和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有着不可割裂的密切联系,对于文化的考察必然要在社会语境即社会的物质条件框架下开展,因此,无论是在《审美意识形态》、《甜蜜的暴力:悲剧性的概念》等高深的理论作品中,还是在《莎士比亚与社会》、《权力的神话:对勃朗特姐妹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这样的文学批评实践中,伊格尔顿自始至终都自觉地将文学文本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进而突出文化的物质属性,此外,综观伊格尔顿的文化批评理念,他始终认为无论在哪种具体的社会结构下,都应该倡导一种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平等地享有、参与、创造和控制共同文化;另一方面,纵观伊格尔顿的一系列文学理论著作,如《批评与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等,我们发现伊格尔顿都是在威廉斯的文化唯物主义基础上开展与马克思主义的对话的,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虽然伊格尔顿的文化批评观是从威廉斯的文化唯物主义中不断吸取养分和灵感的,但是伊格尔顿并非完全站在威廉斯的理论框架内思考文化与社会的关系这一问题,在对二者关系的积极思考与探索中,伊格尔顿也发现了威廉斯在运用马克思主义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因此,伊格尔顿跳出了威廉斯的理论框架,在一个新的理论视野中审视文化与社会的相互作用,而这个所谓新的理论视野就是在西方理论界具有广泛影响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

二、伊格尔顿意识形态观的理论渊源

一直以来,在伊格尔顿的思想世界中,意识形态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词,众所周知,在伊格尔顿近四十年的文学理论研究中,他积极尝试把意识形态概念引入20世纪西方思想与文化研究历史,从意识形态研究这一独特视角来关注文化理论与文学实践问题,进而以意识形态为核心,在文化批评这个大的视域中构建了关于文本生产的科学,即文学生产理论体系。长久以来,在20世纪西方思想史上,意识形态都是备受关注与争论的概念,其内容最为复杂,意义最为含糊,无论其内在的基本含义还是外在的社会功能与意义都是扑朔迷离又难以明确界定的。然而,伊格尔顿在其文学理论研究中,从未放弃对意识形态的梳理,曾专门写就《意识形态引论》试图澄清意识形态的概念。伊格尔顿的意识形态观念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与建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他批判地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葛兰西、阿尔都塞等人的意识形态观念。最早,意识形态的理性概念出现在启蒙主义理想中,在法国大革命时期,贵族思想家特拉西是第一位把意识形态概念引入西方哲学史的人,对于他来说,意识形态就是关于观念的学说,其核心任务是考察观念的普遍原则及发生规律。之后,意识形态这一概念在欧洲诸国日渐流行,人们对于这个概念的界定和它本身涵盖意义的探讨从未停止。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马克思首创了意识形态的德语词汇,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一系列重要论著中阐述了意识形态概念。在伊格尔顿的老师威廉斯看来,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中的意识形态概念主要有三层含义:第一,意识形态是指特定阶级或集团特有的信念体系;第二,意识形态是指各种幻觉的信念体系,尤其是所谓的虚假观念或虚假意识,它们与真知或科学知识形成对照;第三,意识形态就是意义和观念的一般生产过程。[5]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他把意识形态看作一个否定性的概念,在他看来,从本质上说意识形态是编造幻想和遮蔽现实关系的精神力量,是一种虚假意识。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阐释深刻影响着伊格尔顿,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一书中,伊格尔顿写到:“马克思主义批评是一个更大的理论分析体系中的一部分,这个体系旨在理解意识形态———即人们在各个时代借以体验他们的社会的观念、价值和感情。而某些观念、价值和感情,我们只能从文学中获得。理解意识形态就是更深刻地理解过去和现在;这种理解有助于我们的解放。”[6]在马克思之后,葛兰西发展了意识形态理论,丰富了其概念,葛兰西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在艺术、法律、经济和所有个体的及集体的生活中含蓄地显露出来的世界观”[7]而非错误观念或依附于经济基础的现象,葛兰西的市民社会与文化霸权理论革命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它不仅把意识形态从认识论层面带入到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文化领域,而且更进一步地把意识形态视为霸权斗争的核心范畴,从而超越了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决定论,为我们理解意识形态与政治问题之间的关联提供了理论基础,突出了意识形态的实践功能,使意识形态从认识论层面上升到实践层面。作为阿尔都塞学派成员,伊格尔顿的意识形态观还深受阿尔都塞理论思想的影响。在阿尔都塞早期著作《保卫马克思》中,他指出“意识形态使具有独特逻辑和独特结构的表象(形象、神话、观念或概念)体系,它在特定的社会中历史地存在,并作为历史而起作用……作为表象体系的意识形态之所以与科学不同,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的和社会的职能压倒理论的职能(认识的职能)。”[8]在此,阿尔都塞要强调的是意识形态是社会必不可少的结构要素,是一切社会总体结构的组成部分,他主张意识形态具有现实的社会作用,应该从维持社会运转这一实践职能方面来理解意识形态的内涵。由此可见,在阿尔都塞的理论体系中,他所关注的并非意识形态的具体内容,而是意识形态作为一套信仰机制在社会中怎样发挥其功能和影响的。在意识形态与文学艺术研究的关系方面,在《皮科罗剧团,贝尔多拉西和布莱希特(关于一部唯物主义戏剧的笔记)》一文中,受布莱希特的启发,阿尔都塞开创了从文本与意识形态的离心结构这一视角去考察文学艺术与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新范式,这一理论范式对伊格尔顿这位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产生了重大影响,也正是伊格尔顿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

在当代西方理论界,意识形态这一概念极具争议又异常复杂,因为它往往附着于异彩纷呈的各种哲学与文化思想观念中,迄今为止,尚未有一人能把其丰富且复杂的内涵意义提炼成一个单一的定义。在《意识形态引论》一书中,伊格尔顿仔细地梳理了西方思想史上出现过的各种意识形态概念,就这一概念内涵意义的复杂性问题,伊格尔顿指出有多少意识形态理论家就有多少意识形态理论,由此可以看出,伊格尔顿并未简单地继承某种意识形态理论,而是更加倾向于把意识形态看作是由复杂的概念交错而成的文本。在阐释自己对意识形态的理解时,伊格尔顿并未从意识形态这一概念自身封闭的理论框架出发,而是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模式出发,在平衡和利用多种理论概念资源的基础上,对意识形态这一概念重新进行了批判性的阐释。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一书中,伊格尔顿把意识形态视为一种“科学的分析对象”,他指出“意识形态不是一套教义,而是指人们在阶级社会中完成自己角色的方式,即把他们束缚在他们的社会职能上并因此阻止他们真正的理解整个社会的那些价值、观念和形象。”[9]在此,可以看出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的论述,如意识形态的自发性、经验性与无意识性以及意识形态的主体垂询功能,在伊格尔顿对意识形态的理解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此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伊格尔顿并非简单地占有或继承了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观念,在对意识形态的阐释中,伊格尔顿主要贡献在于它发展了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概念,特别突出了意识形态的阶级属性与政治属性。由此可以看出,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中久违的阶级概念在伊格尔顿的意识形态观中得以回归,并占据了社会政治运动的核心位置。在《审美意识形态》和《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等一系列著作中,他在具体的社会关系即阶级视野下来审视文学艺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在《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中,伊格尔顿指出衡量一部作品是否是文学作品的标准完全取决于意识形态,只有能够体现某一社会阶级的种种价值观念和趣味的作品才会被赋予文学作品这一资格,因而,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文学这个概念通体浸透着某一特定社会阶级的价值判断,符合社会结构中占据权力主体地位的阶级的价值标准的作品才能被称为文学。换而言之,在形式上,上至阳春白雪的诗歌,下至下里巴人的口述传奇故事只有与权力主体阶级的价值标准一致才能被称为文学,反之亦然。在伊格尔顿的理论体系中,意识形态的阶级性与政治性是紧密相关的。在《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中》中,伊格尔顿写到:“我希望我已证明,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可不必把文学和意识形态作为两个可以被互相联系起来的独立现象来谈论。文学,就我们所继承的这一词的含义来说,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它与种种社会权力问题有着最密切的关系。”[10]之后,他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后期英国文学的情况为例,证明了文学这种意识形态的政治性。首先,伊格尔顿指出,在十八世纪,文学不仅仅体现了占据社会权力主体地位的阶级的某些社会价值,还是严密保卫这些价值的深沟壁垒,又是传播它们的大道通衢,此时,文学包括一整套意识形态机构,如期刊、咖啡馆等等,发挥了巩固社会秩序的作用,既传播了权力主体阶级的价值标准又捍卫了其统治地位,意识形态的政治性显而易见。此外,伊格尔顿认为,19世纪后期英国文学研究强势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宗教的衰落。作为意识形态的另外一种载体,宗教在维多利亚时代中期限于深刻的困境,在科学发现与社会变化的双重冲击下,人们对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理性认知逐渐抬头,宗教这一极其有效的意识形态控制方式不再能控制普罗大众的感情和思想,其强势的精神统治地位正处于日渐消亡的危险之中,于是英国文学发展成为一门学科,接替宗教继续承担意识形态这一任务,捍卫社会主体权力阶级的统治地位。耐人寻味的是,作为一门学科,英国文学是在技工学院、工人院校中首先成为常设课程的,而非在大学。这表明了,文学的本质即意识形态,它向普罗大众的头脑中灌输着他们在社会中完成自己角色的方式,并把他们束缚在他们的社会角色与职能上,从而阻止他们真正的理解整个社会的价值和观念,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意识形态的政治性。正如斯洛文尼亚精神分析理论家斯拉沃热•齐泽克所言,意识形态犹如一个幽灵,它错综复杂、扑朔迷离又时时刻刻缠绕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思想观念中。在伊格尔顿意识形态观建构过程中,马克思、葛兰西和阿尔都塞的理论观念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影响,在梳理西方理论界众多理论家关于意识形态的论述基础上,伊格尔顿批判性地阐述了自己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并围绕意识形态这一核心概念建立起了文学生产理论体系。

三、伊格尔顿文学生产观的理论渊源

除文化批评与意识形态,生产是伊格尔顿文学理论体系的第三个关键词,而伊格尔顿的文学生产观很大程度上受本雅明艺术生产理论的影响。在人类思想史的历史长河中,马克思开创了艺术生产美学思想,在他的众多追随者中,德国思想家瓦尔特•本雅明则被众学者视为艺术生产理论的创始人,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阵营的思想堡垒———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成员本雅明是在马克思之后第一个深入思考与研究艺术生产思想的理论家。在他的《作为生产者的作家》和《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等一系列代表著作中,本雅明创造性地把马克思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论述拓展到艺术领域,重点关注艺术活动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作为生产者的作家》一文中,本雅明指出“艺术像其它形式的生产一样,依赖某些生产技术———某些绘画、出版、演出等等方面的技术。这些技术是艺术生产力的一部分,是艺术生产发展的阶段;它们涉及一整套艺术生产者极其群众之间的社会的关系。”[11]因此,在本雅明看来,与物质生产一样,艺术生产是社会生产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有归路可循的特殊生产活动,也因而同其它物质生产一样受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制约。在艺术生产流程中,生产者是艺术家,消费者是读者,生产过程即艺术创作过程,消费过程即艺术欣赏过程。此外,本雅明还指出,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艺术生产技术是艺术生产中最为重要的生产力,并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进一步阐释了艺术的机械复制技术对艺术生产的重要影响。众所周知,传统的艺术作品总是具有特权、距离、稀罕等属性,而机械复制技术消灭了艺术的这些属性,使艺术的从象牙塔内精英文化这一小众领域迅速拓展到大众文化领域,消解了艺术高高在上的神秘性,加速了艺术生产的进程。伊格尔顿是在本雅明艺术生产理论的基础上思考文学问题的,他的文学理论思想处处显露着本雅明的痕迹。在论述什么是文学时,伊格尔顿始终坚持文学的物质实在性,并且认为“我们可以像检查一部机器一样来分析它的活动”。[12]正是文学的物质实在性开启了伊格尔顿对文学文本的生产过程的考察之旅。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中,伊格尔顿指出“文学可以是一件人工产品,一种社会意识的产物,一种世界观;但同时也是一种制造业……我们可以视文学为文本,但也可以把它看作一种社会活动,一种与其它形式并存和有关的社会、经济生产形式。”[13]不难看出,与本雅明一样,伊格尔顿也认为文学生产与其它任何形式的物质生产一样是社会生产的一部分,通过特定的文学生产方式对特定的材料进行加工处理,从而生产出文学作品,在文学作品的生产过程中,作家是主要生产者,作家会使用艺术生产工具把客观材料,如语言、经验、神话、意识形态等,加工成文学作品。因此,文学的生产过程与一般社会产品的生产过程是一致的。

生态意识论文第8篇

关键词:阿尔都塞;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7)-06-0005-03

在阿尔都塞的所有理论中,影响最大、争议最多的部分就是其著名的意识形态理论。这一理论集中体现在1965年发表的《马克思主义和人道主义》(见《保卫马克思》)[1]和1970年在法共机关刊物《思想》杂志上发表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见《哲学与政治》)[2]两篇文章中。尽管由于写作的背景和关注的方向有很大区别,文章各有偏重,但毕竟只相隔数年,其基本观点仍然是一致的。近年来,学术界对其思想的讨论也日益聚焦在这一方面,并出现了一大批理论成果。

一、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思想来源

意识形态概念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理论家、意识形态理论的鼻祖特拉西最早提出来的,不过当时他所界定的含义是一种对真理的认识。19世纪,马克思又提出意识形态的理论,认为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20世纪的阿尔都塞重又考察这一概念,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实践,是对人的意识的加工。[3]

首先,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是在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理论影响下提出的。[4]两者都重视意识形态在国家政权维持中发挥的功用,都揭示了意识形态教育是统治合法化的真实来源。[5]

其次,阿尔都塞把拉康的”镜像说“和”伪主体说“套用到意识形态上。他认为意识形态是描述人们对于他们的生存条件的想象上的关系的,其根源在于他非批判地接受了实证主义思潮那种所谓“只求描写经验和现象,不问事物的本质”,因而“拒斥一切形而上学”的科学观。[6]他在本体逻辑上拒斥主体哲学,反对人本主义。伪主体是建构意识形态的关键,这是阿尔都塞依托拉康思想对自己意识形态理论的一个新的诠释。[7]

再次,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也吸取了马克思的某些思想。按照阿尔都塞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他提出的这一理论并非自己凭空杜撰的,而只是将潜藏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深层结构中的东西发掘出来而已。[8]实际上,这一理论与马克思强调统治阶级利用意识形态消除政治与经济的联系,从而确立国家的自主性理论有着内在的一致性。[9]

总之,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吸取了马克思以来的许多理论家有关意识形态理论的有效成分,特别是葛兰西的文化霸权学说,并将拉康的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的”镜像“理论移植到自己有关“主体性”探讨中来,再加上他本人特有的、带有结构主义痕迹的“多元决定论”,从而构建了其独特的意识形态理论。这又一次证明,阿尔都塞思想的多元性和复杂性。

二、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理论的理解

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1965年和1970年),阿尔都塞在前期主要是相对于“科学”阐述了“意识形态”思想,在后期又相对于“镇压性国家机器”论证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从而形成了他自己独具特色的意识形态理论。

阿尔都塞的早期意识形态思想集中体现在其《马克思主义与人本主义》一文中,他认为,意识形态属于“虚假意识”,它歪曲和颠倒事实,掩盖了社会历史的真实面貌,是“具有独特逻辑和独特规律”的意识再现体系;意识形态主要是一种价值观念,其实践功能压倒了理论功能;意识形态完全受利益支配,为一定阶级利益服务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所以,对于阿尔都塞而言,意识形态是“前科学的”或“非科学的”。

可见,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学说在根本上来源于意识形态与科学的对立。可以说,“意识形态不是科学”一语是阿尔都塞意识形态总体观念的最佳概括。意识形态是虚构的东西,但又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力量,这就是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学说的核心观念。[10]

后来,阿尔都塞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中,不再一般性地讨论与科学相对立的意识形态,而主要是从与镇压性国家机器相对立的角度去探讨意识形态,也就是他所谓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他认为,与镇压性国家机器相比,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不是一个,而是有许多个,最主要的是教育和家庭;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统一性不是由中央集权组织,而是由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来保证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不是以“暴力方式”,而主要“以意识形态方式”执行职能;[11]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不属于“公共领域”,而属于“私人领域”。[12]

关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阿尔都塞还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更深入细致的探讨。长期以来,我们在意识形态的研究中所强调的是,意识形态是阶级斗争的手段,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或者说,我们强调,意识形态主要是人们为了自己的阶级利益的需要而构想出来的。但是,阿尔都塞不满足于这一点,他强调,意识形态还是人们自己对于自己的欺骗,是人们对于自己生存条件的自我想象和幻觉。[13]

按照阿尔都塞的观点,作为表象体系的意识形态与个体”意识“不同,他倾向于将意识形态理解为一种先于个人存在的文化客体、社会结构、思想通道或政治无意识。意识形态所反映的不是人类同自己生存条件的关系,而是他们体验这种关系的方式。[14]或者说,意识形态是个体与其真实存在条件的想象性关系的一种”表征“。它包括两个命题:即”意识形态表征个体与其真实存在条件的想象性关系”和“意识形态的'物质性'”。[15]意识形态并不是一种幻觉。而在实际上,意识形态不过是以想象的形式表述了他们的实际生存条件。阿尔都塞指出,其实人们在意识形态中的想象,并不是他们真实的生存条件,而是他们与真实的生存条件的关系。[16]

按照阿尔都塞的观点,意识形态具有一种物质的存在,是一种实体。意识形态是个体与实际生存状况的一种想象关系,这种想象关系最终取决于他们与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的想象关系,这种想象关系本身就具有物质的存在。意识形态的实体有许多,如宗教、教育、家庭、工会、传媒等。[17]阿尔都塞说意识形态是物质的,这不仅是说,意识形态存在于实践中,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强调,人不仅在思想中对于自己和实际的生存状况产生虚幻的反映,顺从于这种扭曲的关系,而且使自己成为意识形态机器中的一部份。[18]

阿尔都塞试图通过三个方面的分析来揭示意识形态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一个不可或缺的结构的功能及其运作机制:首先,阿尔都塞分析了意识形态的本质功能--再生产。其次,阿尔都塞分析了意识形态作为国家机器的征服功能及其运作机制。意识形态一方面既保证了个体的屈从,另一方面又维护和再生了整个社会的制度体系。再次,阿尔都塞通过对意识形态建构主体过程的分析,论证了社会个体是如何对其社会身份产生认同的。主体从来就是意识形态的产物。意识形态对主体的建构是通过对个体的询唤(interpellation)实现的。[19]

阿尔都塞把个体在意识形态中呈现出来的“主体”和“臣民”的双重角色称作为“意识形态的双重镜子--结构”。正是在这一结构中,展现出以下四种关系:a.把“个体”作为臣民加以询唤;b.他们归属于这个主体;c.臣民与主体之间的相互识别,不同的臣民之间的相互识别,以及主体最终的自我识别;d.绝对保证一切确实都是这样的,也绝对保证臣民们在识别自己是在谁的条件下变得循规蹈矩,于是,一切都变得正常了。[20]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一旦人们“落入唤为主体、臣服主体、普遍相识的绝对保证这四重组合系统之后,主体就'工作起来',他们一般情况下是'自动工作的'('work by themselves')”。主体的本质正是它的无意识的自觉臣服性。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这就是意识形态的真正本质。不过,这种再生产不再是强制性的,而恰恰是自动的、被追求的。[21]

在生活中,我们不能主宰自己,甚至我们的想象也不是我们自己的。我们总是认为,这是我们自己作为主体发挥作用。实际上,我们是在按照“ 前见”来思考,按照“ 前见”来阅读、按照“前见”来行动。我们总是以为自己按照自己的想法在行动,实际上这是幻觉。[22]

意识形态和主体的关系是双重的,主体的存在不能没有意识形态,反过来,意识形态又要通过主体发挥作用。这一命题是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学说的中心。所有意识形态的功能就在于把具体的个人“建构”成为主体。意识形态通过教育等途径进入个体,使个体成了一个有见解能行动的主体。但是真正的主体却是意识形态,因为它始终支配着人的观念。意识形态把个体建构成主体,就是镜像结构。这种镜像复制由意识形态所构成,而它又保证了意识形态的功能作用。[23]

与马克思相比,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这一命题作了不同的解释。马克思主要是从意识形态的内容上来阐发这一命题的,即随着现实生活的变迁,意识形态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在内容上,它没有自己独立发展的历史。而阿尔都塞则主要是从形式或结构上来阐发这一命题的,即不管现实生活和社会形态如何变化,整个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功能总是保持不变的,而既然它是不变的,所以它也就没有自己的历史。[24]

按照阿尔都塞的分析,“意识形态是指在某个人或某个社会集团的心理中占统治地位的观念和表述体系。” 他强调,一般意识形态和各种具体的意识形态是不同的。各种具体的意识形态是有历史的,比如,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是有历史的。但是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产生某种虚幻的反映始终是存在的。这种虚幻的反映是没有历史的。他的另一层意思是,意识形态是有特殊的结构和功能的。这种功能在历史上是无所不在的。[25]

意识形态是高度结构化的,这一结构是永恒不变的。结构的这种逻辑先在性是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先验。“无历史“是指悬挂历史内容/问题,并不等于否定具体意识形态的历史。[26]

总之,阿尔都塞把意识形态作了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阐述。在理论的层面上,阿尔都塞把意识形态看作与科学相对立的设问和解答结构(即问题式)。他认为,意识形态是一定阶级据于自己的利益和阶级实践的考虑而构成的问题式。“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社会的职能比理论的职能(即认识的职能)更重要得多。” 在这里,阿尔都塞主张意识形态具有可超越性,保卫马克思就是弘扬他对意识形态的超越。在实践的层面上,阿尔都塞把意识形态视为一种与社会超结构相联系的表象体系,他将意识形态视为现实个人生成的基本条件。在这里,意识形态又是不可能超越的。[27]

三、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贡献

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的论说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对作为人学的哲学所做的贡献是具有里程碑意义。[28]

首先,他通过提出和阐述“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概念,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职能理论系统化,摆脱了长期以来对意识形态真假问题的静态认识论理解。他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概念,并将其视为与“镇压性国家机器”相对应的概念,而且还系统阐述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特点,独到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从而将西方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意识形态的职能的理论系统化了。[29]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揭示了意识形态与统治权力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揭示了意识形态隐蔽的政治意义。[30]阿尔都塞由此将意识形态理论转移到马克思的社会结构观和社会生产理论当中,将意识形态看成一种附着在一定机制上、对个体有构造作用的生产活动,从而摆脱了长期以来对意识形态真假问题的静态认识论理解,对意识形态问题的探讨产生了转折性的影响。[31]

其次,他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自主性学说和意识形态理论。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做出的具体而细微的分析无疑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自主性学说,并且开辟了一个关于意识形态研究的新领域。[32]他吸收了拉康的主体批判理论的某些要素,将精神分析理论运用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当中,力图打破传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中“主体中心主义”的影响,将研究的重心转移到意识形态的征服功能方面,并且在方法论上借鉴了拉康的镜像理论对意识形态的运作机制进行新的阐释,提出了作为国家机器的意识形态对个体的“ 询唤”说,从而开辟了意识形态理论研究的新方向。[33]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不是决定作用和反作用的简单关系,两者之间通过何种途径产生联系,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正是在这方面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34]

再次,他对西方“文化研究”思潮和某些政治运动产生了巨大的启示和影响。这一理论推动了当代话语理论和文化再生产理论的发展,深化了人们对现实的思考和对主题问题的探索,使得人文科学再也不能以具体的、或是本质的人为中心,使得阿尔都塞和福柯、拉康、巴尔特等思想家一起,成了又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中的一员。[35]阿尔都塞的理论为“文化研究”开启了新的视角,提供了新的范式。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理论使“文化研究”对主体性与意识问题有了新的认识。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影响在70年代处于巅峰状态,在当时理论界风光占尽。他的理论最显在的影响是直接运用它去分析文学文本与文化现象。[36]阿尔都塞将国家机器与意识形态结合成一个新的范畴,重在揭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实际上发挥作用但往往被人忽视的神秘性,为祛除和解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寻找突破口。在诸多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当中,阿尔都塞最为关注重视家庭和教育机构,他对此进行的纲领性的探讨已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了西方当代的诸多文化理论和身份政治运动(如女性主义、同性恋运动、酷儿理论、少数话语等)。[37]

四、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缺陷

尽管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具有不可否认的合理性,但是,由于这一理论在很多方面都带有原始的初创性,因此,存在这样那样的疏漏和不足也是在所难免的。

其一,他夸大了科学和意识形态、理论和实践的区别。阿尔都塞错误在于把科学和意识形态绝对对立起来。实际上,二者的关系并不是“断裂”和对立的,而是统一的。一切阶级的意识形态都包含一定正确内容,并非仅仅是“虚假意识”,特别是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更是科学性和政治实践性的辩证统一。 [38]由于阿尔都塞对社会理论的盲目信仰和对社会实践的武断贬抑,所以,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本质上也具有意识形态性。在主观上阿尔都塞想保卫马克思,还马克思以本来面貌,但客观上他却曲解了马克思、损坏了马克思。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等方法也许可以得出一些对意识形态的新的看法,但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方法。[39]

其二,他过分强调了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功能。阿尔都塞的思想中包含着这两个值得思考的要素:首先,他否认意识形态的历史性,而突出它的结构和功能。这实际上是把具体的意识形态和抽象的一般的意识形态割裂开来。他这样做无非是要表明,意识形态在不同的形态上的同质性、同构性。其次,他对于意识形态的同质性和同构性的强调,实际上是与他对于意识形态的特质的理解一致的。这就是意识形态是人对于生存状态的幻觉。阿尔都塞在思想上实际上是把任何一种非思的、非自觉思考的东西都看作是意识形态。[40]

其三,他把意识形态对主体的控制和主体对意识形态的臣服性绝对化,否认人的能动性。正如结构主义纠正存在主义对主体性的过分自信,认为存在主义只说出了一半真理一样,它将目光锁定在结构框架内,也只说出了另一半真理。因为在阿尔都塞的视野里,人完全成了意识形态牢笼中的无望囚徒,是活着的意识形态的僵尸。虽然阿尔都塞被称为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但他对马克思关于人的能动性论述却置若罔闻,这导致他只看到意识形态对人的塑造作用,疏忽了人创造意识形态、改造意识形态的一面。意识形态托起了他在哲学上的成就和辉煌,同时,也使他掉进了意识形态的中难以自拔。[41]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方法将意识形态放在至高无上的决定位置,个体的人的能动选择、反抗作用完全被抹去。[42]

综上所述,阿尔都塞在诸多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都进行了丰富和发展,特别是他对意识形态的“询唤主体”思想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发挥,触及到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机制问题,开辟了这一理论研究的新领域。然而,由于其理论在很多方面的原创性,又暴露出某些致命弱点。比如,他对科学和意识形态、理论和实践的绝对划分,过分强调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功能,过分强调意识形态对人的臣服性而忽略人的主动性,等等。这又使得阿尔都塞在某些方面从捍卫马克思的初衷出发,而走向了相反的方向。因此,同阿尔都塞的其他理论一样,他的意识形态理论也是良莠间杂的,需要我们在研究和运用的时候加以区别对待。

参考文献:

[1] 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190-221.

[2] 路易・阿尔都塞.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320-375.

[3] 李静.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概念的阐释[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05(3):59-61.

[4] [8] [11] [29] 陈炳辉.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述评[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4):84-89.

[5] [9] [32] 郁建兴.周俊.马克思的国家自主性概念及其当展[J].社会科学战线.2002(4):63-72.

[6] 徐崇温.阿尔都塞的反经验主义认识论和马克思主义[J].中国社会科学.1997(3):73-86.

[7] [21] 张一兵.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与拉康[J].学习与探索.2002(4):1-5.

[28] [36] [41] 于文秀.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与“文化研究”思潮[J].哲学研究.2002(6):35-80.

[10] [30] 黄应全.苏宗闰.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学说[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2(5):80-85.

[12] [20] [24] 俞吾金.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新探[J].江西社会科学.2004(3):26-31.

[13] [18] [22] [25] [40] 王晓升.意识形态就是把人唤作主体--评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的四个规定[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48-52.

[14] [31] [37] 孟登迎.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与文艺问题[J].外国文学.2002(2):55-62.

[15]李夫生.“症候阅读”的“科学批评”如何可能?芽--兼论阿尔都塞意识形态批评的一个理论悖谬[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1):105-110.

[16] [17] [23] [34] 朱晓慧.阿尔都塞论意识形态的多重特征[J].兰州学刊.2006(1):27-28.

[19] [33] 高远.阿尔都塞与齐泽克意识形态理论辨析[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11):50-54.

[26] [35] 周慧.阿尔杜塞的意识形态观[J].开放时代.2001(8):49-56.

[27] [39] 周宏.阿尔都塞意识形态概念的方法论思考[J].南京社会科学.2002(4):18-20.

生态意识论文第9篇

当新时期开始之际,对于文艺学界来说,所面对的是“文革”时期留下的“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一套僵硬的理论和口号。文学理论的泛政治化泛哲学化是当时最为严重的问题。诚然文学理论是有政治性的,是必须以一定的哲学为基础的,但单一政治的或哲学的对文学问题的解决,把文学仅仅说成是政治斗争的风雨表,是社会生活的形象反映,并不能解决文学自身的种种复杂问题,尤其不能揭示文学固有的特征问题。文学理论是做政治的附庸,还是要寻找自己的学理的园地,成为当时在这一领域工作的人们必须作出的选择。我认为新时期的文艺学建设就是从这种选择开始的。

一、面对六种文学观念

新时期二十年来文学理论最大的变化莫过于文学观念的多样化。可以列出十几种甚至几十种不同的文学观念,但我以为影响最为持久和巨大的文学观念有以下六种:

第一,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或审美反映论。这种观念采用的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视角,但与传统的单一的认识论视角又不同。传统的认识论实际上是知识论,把文学仅仅理解为一种知识,这种观念的局限是明显的。审美意识形态论最重要的改变是引入“审美”这一概念,从而把文学看成是美的价值系统。在80年代初、中期的美学热潮中,它力图摆脱了对“文学政治工具”论的单一的、僵化的思想的束缚,力图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地平线上揭示文学自身的特征。这一观念二十年来历久不衰,在我看来,至今仍是文艺学的第一原理。当然这种观念的不足之处是过分看重作品,没有把文学理解为一种活动的过程。

第二,文学活动论。这种观念采用马克思早期人学的视角。它的新颖之处是把文学看成是区别于动物的生命活动的生活活动和精神活动,这种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这种观念的长处是揭示人与人性与文学的密切关系,揭示了主体的人的实践是文学活动产生的根源,进而说明人的自由是人的实践的收获。但这种观念立意在揭示人的文学活动与其他活动的共性,对于如何来确定文学区别于人的其他活动的特性,似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三,艺术生产论。这种观念采用的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它的突出的特点是把文学看成是一个生产与消费的过程。在这种观念下面,作家从独特的创造者变成普通的生产者,作品从高雅的艺术品变成普通的商品。文学的商品价值被突出强调。文学消费等许多新的问题被提出来了。这种观念对于实行商品经济的社会来说,无疑是有时代性的。但是,文学被完全纳入生产与消费的视野,未免太狭隘了。这就必然要有许多不可缺少的补充,如说明艺术生产的二重性等问题,需要有更充分的研究。更重要的是,这种观念要揭示文学固有的特性也比较困难。

第四,艺术情感论。这种观念采用的是文艺心理学的视角。文艺心理学是新时期文艺学发展得比较好的一个部门。文艺心理学研究的中心是情感为核心的各种创作和欣赏的心理机制。文学是情感的表现(或自我表现),文学是体验,文学是回忆,文学是投射,这种种观念把文学主体性问题落到细微处。它在揭示文学的审美特质上也有不容忽视的贡献,因为审美的核心问题是情感的评价。但是这种文学观念往往忽视了文学的历史文化的维度,也是有弱点的。

第五,语言本体论。这种观念采用符号学的视角。其基本点是,文学是一种语言结构,语言是文学的直接现实,因而文学的本体是语言。语言不是媒介,不是载体,它本身就生成意义。写小说不是写生活,而是写语言。这种观念的长处改变了长期以来对文学语言本身的研究忽视,唤醒了我们对文学语言的重视,让人们理解文学所展现的生活与语言是无法剥离的,从而推进了文学文体学的研究,这是有很大贡献的。但这种观念一旦被推到极端,提出什么“不是人说话,而是话说人”,就似乎很难被人理解。而且语言论在揭示文学自身的特征上面,也缺少了有力的理论表述。

第六,文化论。这种观念采用社会文化视角。女性主义批评、新历史主义批评、后殖民主义批评、社会政治批评等,都属于这种观念下的不同流派。这种观念的基本点是把文学理解为与社会文化密切相关的事物,文学是文化的象征,文学必然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从而纠正了那种不注重文学的社会历史维度所谓“内部研究”的偏差。目前这种观念在国内外都逐渐成为“显学”。文化诗学是可能的。它的优势也是明显的。但是,这种观念也不是没有弱点,即它较难切入文学固有的审美特质,也有脱离文学作品的实际而单纯关注社会文化问题的可能。

上面六种文学观念能够在中国文论界同时流行,说明它们既从某一个方面切合文学的实际,同时又有某种理论依据。我们完全可以采取“亦此亦彼”的态度,容纳这多种的文学观念。

但是如果我们要确定文艺学的第一原理(既对文学作出第一规定)的话,那么我们就要找到一个参照系。如是这样,那么我认为这个参照系必须是能从文学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中,揭示文学的本质特征。譬如,起码从三个不同的层面来看确立文艺学的第一原理,1、文化的层面,把文学首先规定为一种文化形态;2、社会结构的层面,把文学首先规定为审美意识形态;3、语言的层面,把文学首先规定为一种语言结构。不同的层面给出文学的不同规定。文化的层面,可以揭示文学内容的社会文化的维度的许多特征,但难于深入到艺术区别于非艺术的特征。语言的层面,可以深入到文学形式的主要方面,但难于完全包容文学内容的特征。这样看来,审美意识形态论倒是更能从文学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中揭示文学的本质特征。文学是意识形态,同时这种意识形态又与审美有机地融合为一,审美意识形态论就延伸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中。我的意思是,各种文学观念都是有道理的,但其中必有一种更根本的、更具决定性的。在这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导言》中所说人类“掌握世界”的“方式”,可分为“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论点,就具有了特别的意义。从掌握世界的方式上面,文学、音乐、绘画、雕塑、舞蹈等艺术,都属于“艺术的”。世界纷繁复杂,如何去切入它并进而掌握它,而“艺术的”的方式就是人类切入世界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与“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方式一样,具有根本的意义。所以把文学与其他艺术联系考察,认为文学与其他艺术都是审美意识形态,也就具有更根本的意义。正是基于这个理由,我们说审美意识形态论是文艺学的第一原理。作为文艺学的一个分支的“文艺美学”在新时期特别活跃,也是与我们对文学的这种“定位”密切相关的。 最近出现了一些总结新时期20年来的文章,都不约而同提到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质。这种总结无疑是有意义的,必须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在这类总结中又往往把当时提出的“审美反映”论、“审美意识形态”论,仅仅看成是对“政治工具”论的“冲击”而已,似乎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时过境迁,现在已经失效,并不是什么理论建树。更有甚者,有的人把“文学反映”论、“审美意识形态”论说成是“审美”加“反映”、“审美”加“意识形态”的简单拼凑,说成是过时的“纯审美主义”等等。我并不认为他们这些说法是公正的,或者说他们并没有真正了解“审美意识形态”论的真谛。

二、“审美意识形态”论的整一性

我们说文学是人类的一种社会的审美意识形态。并非把文学看成是“审美”与“意识形态”的简单相加。当我们提出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时候,就明确把“审美意识形态”自身当作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一的系统。这里我想首先说明“审美意识形态”的整一性和独立性问题。

毫无疑义,在马克思的关于社会结构的理论中,社会经济基础制约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分成两类,一类是社会政治制度等,一类是社会意识形态。社会意识形态归根到底要寻找社会经济基础的解释。但是由于社会经济基础对意识形态的制约要经过多种“中介”,有时候这种制约作用并不是看得很清楚的。意识形态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特别是哲学、宗教和文学艺术等作为“更高悬浮于空中的思想领域”(恩格斯语),其相对独立性就更加明显。有时候我们很难找到最“上层”的艺术与最“下层”的经济的联系。马克思在其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揭示“物质生产的发展对于艺术生产的发展的不平衡的关系”,至今仍值得我们深思。盛唐时期无论如何“昌盛”,其物质生产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与我们今天高科技时代的物质生产相比拟,但是却生产了魅力无穷的、无与伦比的盛唐诗歌。诗歌的生产不是直接与经济的发展的程度相联系的。物质生产存在着一条不断进步的规律,而文学艺术的发展却不存在这种“进步”的规律。诗歌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诚然是那个社会的产物,有产生它的独特的多种的社会条件,但一味把艺术的发展直接与社会的经济基础直接联系,是没有意义的。文学艺术作为审美意识形态自身有很强的独立性。这一些都是大家都熟悉的,我在这里旧话重谈,只是为了强调我们的讨论还未离开马克思思考的原野。

这里重点要强调一个观念,即所谓的“意识形态”是对各种社会意识形态的抽象,并不存在一种称为“意识形态”的实体。苏联著名“审美学派”的主将阿·布罗夫曾说过:

“纯”意识形态原则上是不存在的。意识形态只有在各种具体的表现中—作为哲学的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法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才会现实地存在。[1]

这种对“意识形态”的理解是不但是正确的,而且是极有意义的。可惜布罗夫对这个问题未展开来论述。不过如果我们细细体会的话,这里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第一,意识形态都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通常我们所说的“意识形态”只是对具体的意识形态的抽象和概括。请给我们指出那种所谓的无所不在的一般的“意识形态”来,这是不存在的。意识形态只存在于它的具体的形态中,如上面所说的哲学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法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就是这些具体的形态。没有一种超越于这些具体形态的所谓一般的意识形态。第二,这是更重要的一点,所有这些具体形态的意识形态--哲学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法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都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系统。哲学意识形态不是“哲学”与“意识形态”的简单相加,政治意识形态也不是“政治”与“意识形态”的机械拼凑……,不是这样。当然所有这些形态的意识形态有它们的共性,即它们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但不同的意识形态反映的对象是不同的。哲学意识形态是对社会生活的总体的根本性的反映,着重回答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何者为根基的问题。政治意识形态一般而言是反映社会生活中不同集团之间的利益的冲突与妥协问题。法意识形态则是对于社会生活中统治集团按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所反映出来的思想领域……审美意识形态一般而言是对于社会中人的情感生活领域的反映。意识形态的不同形态的对象的差异,也导致它们的形式上的差异。这样不同形态的意识形态有自己独特的内容与形式,并形成了各自独立的完整的思想领域。自然,各个形态的意识形态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互相渗透的,但又互相独立。这些不同的意识形态领域,对于社会的经济基础来说,的确有靠得近与远的区别,但它们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它们之间并不存在谁为谁服务的问题。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不可避免的。但这里没有“老子”控制“儿子”的那种关系。例如审美意识形态在政治意识形态的关系,并不总是顺从的关系,相反审美意识形态对政治意识形态的“规劝”、“监督”、“训斥”等,也是十分正常和合理的。例如,西方的浪漫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总的说就是对于资本主义的政治秩序表示不满,对于在资本主义政治意识形态主导下的人性的丧失、人的异化、人的悲惨的生存状况以及非人的生活环境等,进行“诗意的裁判”。在这种情况下,审美意识形态自身形成一个独特的思想系统,它的整体性也就充分显现出来。如果我们上面所说的能够站地住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文学艺术作为审美意识形态是意识形态中一个具体的种类,它与哲学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法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是有联系的,可它们的地位是平等的。在这里不存在简单的谁为谁服务的问题。像过去那样把文学等同于政治、把文学问题等同于政治问题的观念是不符合马克思的理论精神的。80年代初期,学术界提出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论、文学的“审美反映”论等,也就不是简单地把“审美”和“意识形态”嫁接起来,更不是什么权宜之计,是根植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完整的理论建树。

三、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复合结构

文学艺术的意识形态性,是文学艺术与其它形态的意识形态的共性。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则是文学区别与其它意识形态的特性。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作为独特的思想系统,并非现在某些人所说的“纯审美主义”或“审美中心主义”。与文学情感表现论也不相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是有丰富的完整的内涵的,总的说它是一种复合结构。这大致可以从下面几点加以说明:

第一,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性质上看,既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共通性。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确表现出集团的、群体的倾向性,这是无须讳言的。这里所说的集团、群体,包括了阶级但又不止阶级。例如,工人、农民、商人、官吏、知识分子等,都是社会的不同集团与群体。不同集团、群体的作家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代表着不同的利益,这样他们必然会把他们的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渗透到文学的审美描写中,从而表现出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和思想感情的倾向性。如一个商业社会,老板与雇工的地位不同,他们之间也各有自己的利益,作家若是描写他们的生活和关系,那么作家的意识自然也会有一个倾向于谁的问题,如果在文学描写中表现出来,自然也就会有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

但是,无论属于哪个集团和群体的作家,其思想感情也不会总是被束缚在集团或群体的倾向上面。作家也是人,必然也会有人与人之间相通的人性,必然会有人人都有的生命意识,必然会关注人类共同的生存问题。如果体现在文学的审美描写中,那就必然会表现出人类普遍的共通的情感和愿望,从而超越一定的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例如描写男女之情、父子之情、母子之情、兄弟姐妹之情、朋友之情的作品,往往表现出人类普遍的感情。大量的描写山水花鸟的作品也往往表现出人类对大自然的热爱的普遍之情。这些道理是明显的,无须多讲。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在一部作品的审美描写中,往往既含有某个集团和群体的意识,同时又渗透了人类共通的意识。就是说,某个集团或群体的意识与人类的共通的意识并不总是不相容的。特别是下层人民的意识,常常是与人类的普遍的意识相通的。下层人民的善良、美好的情感常常是人类共同的情感的表现。例如下面这首《菩萨蛮》:

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

白日参辰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

这是下层人民的歌谣,但那种表达恋人对爱情的忠贞这种感情,则不但属于下层的百姓,而且也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的美好感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集团倾向性和人类共通性的统一,是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性的重要表现。

第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功能上看,它既是认识又是情感。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无疑包含了对社会的认识。这就决定了文学有认识的因素。即使是那些自称是“反理性”的作品,也包含了对现实的认识,只是其认识可能是虚幻的、谬误的而已。当然有的作品,其认识表现为对现实的批判解析,如西方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就表现为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种种不合道义的弊端的评价与认识;有的作品则表现为对现实发展的预测和期待的认识,许多浪漫主义的作品都是如此。有的作品看似十分客观、冷静、精确,似乎作者完全不表达对现实的看法,其实不然。这些作品不过是“冷眼深情”,或者用鲁迅的话说“热到发冷的热情”,不包含对现实的认识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说文学的反映包含了认识,却又不能等同于哲学认识论上或科学上的认识。文学的认识总是以情感评价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文学的认识与作家情感态度完全交融在一起。例如,我们说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它深刻揭示了他所生活的时代的法国社会发展的规律,但我们必须注意到,他的这种规律性的揭示,不是在发议论,不是在写论文,他是通过对法国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及其命运的描写,通过各种社会场景和生活细节的描写,通过环境氛围的烘托,暗中透露出来的。或者说,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现实的情感评价渗透在具体的艺术描写中,从而表达出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和理解。在这里,认识与情感是完全结合在一起的。

那么,这样的认识与情感结合的形态,究竟是什么呢?黑格尔把它称为Pathos,朱光潜先生译为“情致”。黑格尔说:

情致是艺术的真正中心和适当领域,对于作品和对于观众来说,情致的表现都是效果的主要来源。情致所打动的是在每个人心里都回响着的弦子,每一个人都知道一种真正的情致所含蕴的价值和理性,而且容易把它认识出来。情致能感动人,因为它自在自为地是人类生存中的强大的力量。[2]

黑格尔的意思是,情致是两个方面的互相渗透,一方面是个体的心情,是具体感性的,是会感动人的,可另一方面是价值和理性,可以视为认识。但这两个方面完全结合在一起,不可分离。因此,对那些情致特别微妙深邃的作品,它的情致往往是无法简单地用语言传达出来的。俄国的批评家别林斯基在发挥黑格尔的“情致”说时也说:

艺术不容纳抽象的哲学思想,更不容纳理性的思想,它只容纳诗的思想,而这诗的思想—不是三段论法,不是教条,不是格言,而是活的激情,是热情……,因此,在抽象思想和诗的思想之间,区别是明显的:前者是理性的果实,后者是作为热情的爱情的果实。[3]

这应该是别林斯基在他的文学批评活动中把握到的真理性的东西。事实的确如此,文学的审美意识作为认识与情感的结合,它的形态是“诗的思想”。因此文学史上一些优秀作品的审美意识,就往往是难于说明的。例如《红楼梦》的意识是什么,常常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至今关于《红楼梦》的主题思想仍没有满意的“解味人”(曹雪芹:“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因为《红楼梦》的审美意识形态是十分丰富的,人们可以逐渐领会它,但无法用抽象的言辞来限定它。有人问歌德,他的《浮士德》的主题思想是什么,歌德不予回答,他认为人们不能将《浮士德》所写的复杂、丰富、灿烂的生活缩小起来,用一根细小的思想导线来加以说明。这些都说明文学作品的审美意识由于是情致,是认识与情感的交融,认识就像盐那样溶解于情感之水,无痕有味,所以是很难用抽象的词语来说明的。

第三,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目的功能上看,是无功利性又有功利性。文学是审美的,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它就是游戏,就是娱乐,就是消闲,似乎没有什么实用目的,仔细一想,它似乎又有功利性,而且有深刻的社会功利性。就是说它是无功利的(Disinterested),但又是有功利的(Interested),是这两者的交织。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