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现状分析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0 16:25:24

现状分析论文

现状分析论文第1篇

1.中国的德育内容分析

我国学校的德育内容包括三部分: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其中政治教育包括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思想教育包括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道德教育包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以及十七大提出的个人品德教育。

我国的德育内容强调,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意识与能力的合格公民,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观点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倡导学生正确看待历史和现实问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无产阶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以及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关注学生的道德教育,奠定学生的做人基础和适应社会的道德意识。

在德育内容上,我国一向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教育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但是我们更应该把崇高的偶像崇拜落实到现实的道德生活中,大力提倡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教育人们树立爱国心和公民意识,学会做人,学会关心,学会负责,形成全社会自律自爱的良好风尚,走出社会公德的困顿状态,为推进伟大的社会实践奠定牢固的道德基石。

2.中国的德育效果分析

在我国,各级各类学校都开设了与道德教育相关的课程,就高校来说,“两课”(即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是学校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该课程担负着向学生系统有效地灌输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任务。

在现实中国的学校道德教育方式上更强调系统的教育、理论的灌输,注重道德知识的传授,使道德教育具有强调政治性、注重统一性和规范性的特点。这种单一保守的理论灌输式教育,实际上常常出现教育上对其“言者淳淳,听者藐藐”,甚至引起逆反情绪。更为严重的是,过分强调这种教育方式,教师以独断的方式向学生灌输教条,可能培养出顺从听话的“乖学生”,但难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旦步出学校,踏入社会,遇到问题往往会无所适从。

在我国高校教育中,德育过程大众化、德育内容逃避化现象普遍存在。在德育过程中,“大班”教育现象严重,这种大众化教育,注重的只是学生的共性发展,而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个性发展,不利于学生的个体德育思想的形成。

二、加强和改进我国道德教育工作的对策思考

在我国道德教育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德育目标与现实需要严重脱节,加上我国公民的德育水平普遍较低,党和政府对我国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又特别的重视,为此,有必要对加强和改进我国的道德教育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

1.加强教师的德育水平,建立权威道德教育。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传道者、授业者、解惑者、管理者和示范者,必须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师德,具备过硬的知识功底,树立正确的学生观,要真正做到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此所谓“言传不如身教”。教师通过自身素养的提升,树立其在学生心目中的权威,使得其教学效果达到“影视”教学、“专家”教学效果。

2.实行德育过程个性化,德育内容需要化。改变大学里面的“大班”教育,实行“小班”教育,注重个体的个性发展,提高德育教学效果;注重教材内容,不忽视、不“跳跃”与学生切身需要相关的德育内容,对学生真正需要了解、希望授予的知识高度重视、认真授课,如:性知识教育、大学生恋爱观婚姻观、网络伦理道德教育、职业教育等。

3.引导个人树立正确的需求观。针对学生面对各种道德问题和价值冲突的抉择困难现象,可以采取“价值澄清法”,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传递社会文化所既有的价值观,让其明白符合社会标准的道德或价值观。

4.构建完善的德育评价体系。建立德育奖惩机制,把评价贯穿于受教育者的道德实践中,以受教育者的道德实践的改善和提高作为衡量主体德行,发展和评估道德教育效果的根本标准。

5.造就一个良好的德育社会舆论环境。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常常要对别人的行为进行道德评价、表扬,或斥责这种或那种“道德意识或道德行为”,能有力地督促人们自觉不自觉地反省自己的思想行为,在德育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或手段,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环境,对于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十七大报告.

[2]试论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理论和实践价值.邓小平文选(第2卷)256.

[3]李日兰.论孔子的教育思想.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3).

[4]陈秉公.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07.

[5]中外学校道德教育方式的共性和异性.福州: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99,(4).

现状分析论文第2篇

NurseSpecialityActuality''''sAnalyseandDevelopDiscuss

Keywords:Nursespeciality;Actuality;Develop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健康需求不断增加,护理工作虽然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与社会经济、医疗技术发展及人民群众多元化健康服务的需求仍存在差距,护士的专业化发展与临床医学相比相对滞后。护理事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社会对护士的专业角色、专业形象、专业价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理专业的发展亟待突出重围。

1现状分析

1.1护理器具原始落后,护理操作简单、刻板当今社会电子、信息、机械资讯爆炸、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先进的机械、设备层出不穷、目不暇接,医疗设备也不断更新,其精巧、周到令人惊奇,然而护理专业的发展却步伐缓慢,全国各级各类医疗行业中的130万护士依然是一把剪刀、一根锯条,手握注射器,锯开一支支安瓿、撬开一瓶瓶密封瓶吸取药液。工匠式作业令众多护士手缠胶布,老茧重重。打开中国专利网站,翻阅各家护理期刊,各种专利、设想多如牛毛,其构思之巧妙、制作之灵活,令人叹服,遗憾的是这些专利、成果被束之高阁,令各位护理人扼腕叹息,她们翘首以盼这些研究成果早日得见天日、被开发利用。

1.2护理常规多年不变、操作标准繁琐别扭低效机械的手工操作与日益增加的护理劳动难以匹配,于是最简单、最方便的操作方法成为护士的必然选择,违规操作即应运而生(如注射器抽取药液),因为规范操作不可能,为完成任务,右手抓握式的操作方法成为临床护士无师自通的操作形式,既然操作方法不易改变就变得相对合理[1],管理者只能视而不见、心照不宣、无可奈何。另一方面,新的理论犹似脱离实际的高架桥,可望而不可及,护理人员在摸索中行进、步步艰难。

1.3护理劳动价值过低、护士地位难以提升众所周知,护理工作是医院工作中最辛苦、最繁杂的工作,她们执行治疗、护理,兼做勤杂、内务,还充当财务、总管,终日忙碌不堪而默默无闻,繁杂的非护理劳动占据了护士大量的工作时间和有限的精力。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加大了医疗投入,从院外招聘、引进各类人才、学者;在院内设立各级专家、学科带头人,给予高薪收入、特殊待遇。使得医疗与护理的待遇落差进一步扩大,部分护士一时难以接受,出现失望、不平情绪,影响了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自豪感。甚至有些护士选择放弃自己的专业,转到医院其他部门,造成护理人员的流失。再者,如今的护理教育的现状参差不齐,本科、专科、中专教育三剑齐发,一方面输送了高学历的护理人才,而另一方面又招进来低能力的中专护士(当今中专卫生学校招生是在普通高中招生后,生源素质难以保证。可以看到这几年工作的中专护士,她们和70、80年代的护士相比,无论从智力、情绪、学习能力、意志、态度等各方面都要稍逊一筹),如何做到人尽其才,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值得护理管理者深思。同时,医院为降低护士人力成本,以合同工的方式和待遇聘用护士,也影响了护士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1.4护理管理误区重重、步履蹒跚、劳神费时、收效不大护理管理历来被认为是医院管理中最有力、最有效的管理;同理,护理队伍也被称作最听话、最好管理的队伍。毋容置疑,现今的护理质控体系,几经修改,不断完善,不能说面面俱到,但可以说细致入微。但是,面对医学事业的飞速发展,患者需求的不断提高,护理工作的责任和风险与日俱增。护理管理者整日忙于检查、质控、讨论、整改、培训;护理人员则疲于奔波、应付,护理质量提高收效不明显。

2发展探讨

2.1改革护理器具迫在眉睫请出有实际意义的设想、专利,变纸上谈兵为实际效益,可以通过进一步探讨、论证,确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在通过委托、合作等方式进行护理器具工艺、工具的改革与创新,推广、使用科学、简便、高效、实用的护理器具,实实在在解放护理劳动力,提高护理工作效率。

2.2修订护理教材不容轻视陈旧落后的护理常规、传统机械的操作方法是阻碍护理专业发展的重要瓶颈。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为护理事业送来希望的春风,护理科研、护理设计渐成气候。我们期待科学、合理的护理常规,先进、高效的护理器具,跟随时代前进的脉搏,走向护理科学明媚的春天。

2.3优化护理管理多重挑战最佳的技术,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达到最优质的护理服务效果是护理管理的最终目标。科学的评价体系、人性化的管理方法是提高管理效益的关键。三分治疗、七分护理,要提高医疗质量,必须充分发挥护士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关心护士、爱护护士,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升护士地位、提高护士待遇、改善工作条件、简化护理劳动、鼓励护理革新、帮助自我实现。只有通过科研和技术革新,才能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只有通过管理双方共同探讨、论证、交换、沟通才能实现全员参与、自我管理。达到人人关心质量标准,个个参与质量控制,变领导要求为自我约束、促使护理质量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追求卓越。促进我国护理事业的全面发展。

现状分析论文第3篇

目前我国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出现了一些违背诚信原则的现象。一些保险公司利用信息优势和保险业务专业性强的特点,在个别案件中拒赔不合理;违规经营,支付过高的手续费、采用过低费率等恶性竞争行为,损害了保险公司的社会声誉。而不少保险人在利益驱动下,许诺虚假的高回报率,回避说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味向客户推销保费高却不一定适用的险种;还会出现撕单、埋单、私吞或挪用保费、制造假赔案、误导甚至欺骗投保人等行为。而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在不满足投保条件下为获取保险保障而提供虚假信息;更有甚者,骗保骗赔花样翻新等等。这些违背诚信道德和法律的行为对保险业的发展已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二、我国保险业诚信现状的成因

1.制度缺陷

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

从诚信的保障机制来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健全的国家,会从制度上保证诚实守信的合法权益,诚信的人会获得更多的交易和赢利机会;而在一个不守信用的社会中,守信用者却将付出代价。在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上,由于社会信用基础薄弱,信用的保证主要是基于人的伦理道德要求,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驱动下,出现了利己主义动机,产生违反诚信原则的道德风险。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

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高速发展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目前,我国对违背诚信的行为惩罚机制不健全,法律上的惩罚规定尚不完善,经济上的惩罚力度不大,约束机制软化,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从人格、伦理上进行谴责,这就难以抑制失信行为的出现,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

目前,保险供给者及保险中介者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保险公司员工及保险人的诚信行为具有不完全控制性。当员工及人的诚信状况失控超过一定的范围和度,就会弱化保险公司的诚信能力。而我国现行的保险人制度是一种松散的经济利益关系,委托人无法实现对人合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进而导致人偏离委托人的目标,为追求自身利益而产生各种有损委托人和投保人利益的行为。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

2.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

(1)对于保险人而言

潜在的投保人总是比保险人更了解保险标的风险状态,保险双方存在信息差别。尤其是在保险定价中,保险人通常使用简便的分类计算法厘定保单价格,但却不能区别不同风险程度的保险标的,从而也就不能确定适合于投保人的保费水平,其最终结果是高风险类型消费者把低风险类型消费者“驱逐”出保险市场,即所谓的逆选择问题。另外,我国《保险法》采取的是询问告知形式,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保险人对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致使保险人难以根据投保标的的真实风险状况确定是否承保或应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广州保监办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车贷险”骗保之所以能得逞,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各保险公司尚未共享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及汽车经销商的信息,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投保人骗贷或一车多贷以可乘之机”。

(2)对于投保人而言

由于保险商品复杂多变,保险服务参差不齐,而人们的保险知识和法律知识又比较欠缺,因此,在保险过程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方面的信息不对称表现得尤为突出。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情况下,投保人事实上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都难以了解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以致很难对保险公司作出正确的评价。同时,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是保险公司事先拟订的,投保人只能被动地接受或拒绝,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再加之绝大多数保单条款在表述上所含专业词汇过多,致使投保人看不懂合同,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而且赔付时,一般由保险公司解释赔付的条件和拒赔的理由,投保人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抗辩的余地很小。所以,在保险合同的制定、履行、赔付等一系列过程中,都存在保险人利用其掌握的优势信息损害投保人利益的可能。

(3)对于保险人而言

目前,对营销员的考核以业绩为主、佣金实行首期业务佣金和续期业务佣金相结合(首期业务佣金较高,续期佣金则逐年递减)、人的违规成本太低、缺乏长效激励机制等,这极大地诱发了人的道德风险。在获得更多手续费的利益驱使下,保险人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阻碍或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片面夸大保险产品的增值功能,甚至误导投保人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都是基于保险人、保险人以及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三、对策建议

首先应健全诚信法规制度,从法律高度保护诚实守信行为,从保险条款、财务方面加强监管,严厉惩戒毁约失信行为,在保险业内形成“有信者昌,无信者痛”的氛围;其次,在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保险行业内部信息的公开,建立保险从业人员的信息库,以利于社会查询,同时,各保险公司之间只要不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应能共享,以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再次,对保险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制约制衡机制,建立规章制度,尤其要在保险监管机构的干预下健全和规范我国保险中介体系;最后,保险人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保险市场的保险技术和运营策略,对风险进行精确的分类和测算,设计不同类型的合同,将不同风险的投保人区分开,从而规避投保人的逆向选择,而且可以通过条款约定等形式,对投保人投保后的行为加以限制和激励,从而预防和控制道德风险,以防止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

论文关键词:保险诚信成因

论文摘要: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是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这就决定了保险业较其他行业对诚信的要求更高,但目前诚信问题却成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桎梏。因此,本文从制度缺陷和信息不对称两方面对保险业诚信现状的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加强诚信建设的建议。

参考文献:

[1]吴定富.加强诚信建设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R].世界经济发展大会报告.

现状分析论文第4篇

[关键词]典当行融资功能需求

一、前言

典当行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融资调剂需缺的补位性作用,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其融资功能,对促进融资方式多样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本文通过调查常州典当市场,对典当行融资功能发挥、功能拓展内生性局限及其外部环境制约进行剖析,进而提出下阶段拓展典当行融资功能相关对策建议。

二、常州市典当行业发展现状以及特点

这篇论文

1.常州市典当行业发展的总体情况

常州市是全国典当行业发展较晚的城市,第1家常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于1992年成立,注册资金300万元;第2家常州东方典当有限公司于2002年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直到2004年常州市典当行发展速度迅速加快。截至2007年末,常州市共有11家典当行,注册资本18800万元,从业人员80人。(相关数字具体见下表)。且常州市典当总额呈现上升趋势,从2001年的1000万元一路急速上升为2007年的10.9亿元,2006年仅新开业的常州市宝祥典当1家融资金额就达1亿,足见典当行在融资方面发挥着较大作用。

2.常州市典当行融资功能发挥

据统计,2007年常州市所有典当行融资总额为10.9亿元,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总量为253.7亿元,两者比例为1∶23(2006年两者比例为1∶47)。虽然典当行业融资额度相对于银行业较小,但其在发挥应急融资功能方面,却有着银行无法比拟的优势。在对2家典当行——常州东方典当和汇丰典当的调查中,典当行工作人员对其发挥的应急融资功能充满了自豪,典当的融资服务功能在现实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如常州市新北区一家新开立的化工企业,其注册资金1000万元,已造好厂房,并已拥有土地证、房产证,但该企业再没有多余资金购买机器设备和原材料。在银行贷款审批过程中,该企业因没有开始生产而未贷到款,只好转向典当行。常州东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化工企业的资信、财务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通过熟人进一步了解该企业负责人的品行,最终确定为该企业融资100万元,该企业用这100万元启动了日常生产。在开始正常生产经营后,银行也随之介入评估资产并对该企业发放贷款。仅3个月,该企业就还清了典当额及综合息费,可见是典当行的100万元融资额帮助企业启动生产渡过了难关。

三、常州市典当行存在的问题

1.经济、社会条件下催生下的典当行在其进一步拓展融资功能时遭遇内生性和外部环境的双重制约

上述表明,典当行在发挥比较优势,拾遗补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银行无法比拟的个性化融资服务。有鉴于此,近年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典当行业的发展,根据环境变化不断出台相应法规,商务部、公安部于2005年2月9日联合颁布了《典当管理办法》,以促进典当业的繁荣发展,更好发挥典当行提供便利融资功能。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回避新时代的典当行在发展中仍遭遇着其内生性和外部环境等双重制约。目前常州市7家典当行中有3家处于不盈利状态,受新办法影响,常州市典当行的盈利情况与往年相比有了明显的下降,特别是新开的典当行由于月综合管理费下降,再加上内部风险防范能力不强,经营相当困难,典当行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不容忽视。

2.内生性制约

(1)自身经营资金不足,业务量的有限导致盈利空间缩小

目前我市民间的典当行不少是自然人合伙经营,共同筹资开办,运营资本有限。在典当行业内,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就算颇有实力的企业,按照典当行放贷额度不能超过注册资金30%的规定,最高融资额度也不过1500万元。但随着市场对资金的需求加大,这些小额贷款已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在调查中了解到,许多中小企业主、工商户有融资需求,前来典当行咨询典当业务,但只有10%左右的业务能做成功,90%业务不能做成功的原因主要是融资额度问题。由于典当行本身属于小企业,不得不考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性,能放出的典当金额一般能少则少。因其融资额度有限,许多想进行典当融资的企业,因为所融资额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往往放弃典当,转而再寻找其他途径。

(2)合理定价难度较大,抗风险能力有限

典当业务的风险和收益与“典当物价值”和“合约价格”两个因素直接相关。典当合约的定价应当使得典当收益覆盖成本的条件得以满足,即:“合约价格×合约利率>风险补偿+流动性补偿+运营成本+交易费用”或“典当物价值-合约价格>风险补偿+流动性补偿+运营成本+交易费用”。(第一个式子指的是合约正常履行的情况,第二个式子指的是典当合约出现违约的情况。)由于运营成本、交易费用等基本固定,进行合理的合约定价主要是合理估价,即要准确估计当物当前的实际价值,并能够准确估计当期内典当物的价值波动。没有一个比较合理的合约定价,必然会带来利润的损失。如果合约价值过高,可能使得合约执行自动转向第二个式子,即由于典当物价值-合约价格>风险补偿+流动性补偿+运营成本+交易费用”,出当人出于理性选择违约,从而给典当行带来损失;相反如果定价过低,虽然合约执行将遵循第一个式子,出现理性违约的概率减少,但这时由于合约定价低,相应会导致“合约价格×合约利率”减小。同时经营活动还经常遭受各种挫折,如通货膨胀,在接受当物时,物品可能是赝品或是赃物,当物变为死当时,典当行就面临当物品的销路问题。货物的结构类型、质量、市场上的流通风险等也都影响典当行的收益,特别在无形资产的估价及操作上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

(3)典当行专业人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在常州市,一些典当行苦于没有典当鉴定师,丧失了许多典当业务。如常州汇丰典当行员工共7人,没有一位是鉴定师,其民用品典当业务量较少,越来越趋向萎缩。而常州东方典当行,其通过与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合作,培养了2位鉴定师,相较之下,其民用品业务量明显较大。但通过调查了解,许多典当行都认为目前没有专门正规的典当从业资格培训,典当从业人员普遍素质较低,跟不上典当业发展。

3.外部环境制约以及内部管理机制的薄弱

(1)立法层次较低、内容较粗,不利于规范发展典当行业

典当行业作为特许经营企业,由于其设立、经营、监管的特殊性,法律规制必然严格、细致、具体,目前2005年出台的《典当管理办法》是由商务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属于部门规章,虽然对典当行有了统一的规范,但由于部门规章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利于规范典当行为和减少纠纷。

(2)相关监管缺位,不法经营和不法竞争的存在影响典当行发展

一是寄卖行等的不法经营行为。由于寄卖行等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审批的程序比较灵活,相关部门对其监管不到位,使寄卖行、闲置物品收购行能利用虚假广告等不法经营手段抢走了典当行一大部分的民用典当业务,有些寄卖行甚至超越自己的经营范围从事房产抵押业务。二是典当行业间存在不法竞争。为了追逐利润,有些典当行在费率的收取上只执行一个费率,没有按规定将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与典当行的综合服务费分开计算。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典当行不执行商务部、公安部在2005年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中关于综合费率的规定——根据典当物不同月综合费率上限从24%~4.2%不等。为了招揽生意,将综合费率下降到上限以下,严重干扰了典当业的正常发展。

(3)典当行业协会不健全,不利于提高典当行业的整体实力

目前的典当协会组织机构不健全,全国没有统一的管理,各地的情况不一,差别也较大。地方性典当行业协会是本地典当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很多现有的典当协会在信息的互通、人才的培养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够。目前在常州市没有典当行业协会,7家典当行只有个行业公约,主要是约定统一综合费率以及联合发展典当业务,但7家典当行没有能坚持做到定期沟通联系,对其他典当行相互了解不够,且在宣传报道、员工培训等方面是各自为政,没有真正走联合发展的道路。

四、拓展路径—内外兼修以实现典当行可持续发展

1.国家营造良好的法制及外部环境

建议提高现行立法的层次,典当行业虽然不是金融业,但其具有金融业性质,目前典当行业是由部门规章来规范,立法层次为部门规章,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法规层次不协调(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的立法层次都属于法律)。同时典当行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应主要集中在典当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环节以及市场行为的规范上,主要属于定性监管,工商、会计审核等非主管部门对于典当行不正当的经营也应进行坚决地制止和处罚。在规范典当行业内竞争的同时,应加强对寄卖行,闲置物品收购行的管理,取缔它们中不法经营的部分,为典当行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扩大宣传,引导需求

今天典当的性质和旧社会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典当行现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部分,成为一个特殊的融资机构,成为金融机构的必要补充,必须对其作用广加宣传,树立典当业良好形象,让更多的人了解典当的真正内涵,摒除传统的错误观念的束缚。

在加大宣传的基础上,典当行要不断挖掘融资的潜在有效需求。由于典当行对中小企业的门槛较低,符合企业的需求。但是典当行的综合费率很高,比较利息和利润,许多企业只能“望而却步”;同时,典当行能提供的融资额度较小,相对于有些企业对资金实际需求,还是“杯水车薪”。因此典当行还是要进行合理定价,采取创新、优质服务吸引中小企业融资。

3.业务创新、合作及信息共享

一是典当行与担保公司合作;二是典当行与银行加强合作。一方面,可与银行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对于资金需求量大的客户向银行推荐,同时银行也以自己长期拥有的客户群体中适合典当融资的企业向典当公司推荐。另一方面,典当行自身可以从银行获取金融服务,通过获取贷款和综合授信额度来增强自身实力,以此保证典当行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客户资源开展典当业务。三是典当行与不同的媒介合作,跨平台和地区提供服务,使人们有机会通过网络这个平台竞拍到绝当名品。四是典当行结合本地客户的不同需要开展个性化服务。

五、总结

典当,一条不可忽视的融资途径,为中小企业提供了短、平、快的融资服务,使融资市场更为丰富。因此,应采取措施,解决其遭遇的内外梗阻,对其科学定位,依法监督,不断加强对其拓展业务领域的各项支持,更好地发挥典当的融资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家经贸委颁布.典当行管理办法,2001

[2]李沙:典当基础知识[M].学苑出版社,2001

[3]李春宇:对我国典当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的思考[J].黑龙江金融,2005,9:65

[4]康霖程婧王艳娇:我国典当业的性质及可持续性研究[J].金融研究,2005,12:6~15

[5]王红兵:当前典当行的融资业务[J].浙江经济,2003,3:61

现状分析论文第5篇

[关键词]网络;广播;经营;新媒体

世纪之交的广播,因为自觉、及时地投身“人类第五次信息革命”(1),而在下个世纪的前景显现出光明和生机。广播以它特有的“机变”,在Internet上初露峥嵘;互联网以它不可比拟的“媒体兼容”性,吸纳了广播(有人称网络是媒体的“集大成者”;也有人称“仅就容量而言”传统媒体“在Internet面前也有河伯入海之感”(2)。

由此,广播是否就能以“媒体共存”的现状而沾沾自喜呢?是否就能以“从无新媒体可取代旧媒体”的经验而心安理得呢?这难得又是一次“狼来了”的喧嚣吗?十几年的从业感情,不会让笔者有希望广播葬身在数字化时代的意思。浅谷的学识和眼光也使笔者无力对此下结论。撰写本文的目的,旨在呼吁同仁高度重视、积极尝试、理性决断、科学实施。与其在旋涡中挣扎,不如在浪尖上搏击。

美国未来学家尼古拉·尼葛洛庞帝(NcholasNegroponte)在其影响深远的《数字化生存》一书中指出:面对即将来临的数字化时代,“一个个产业揽镜自问“我在数字化世界中有什么前途”时,其实,它们的前途百分之百要看它们的产品或服务能不能转化为数字形式(3)”。据此,本文将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考察和剖析:网广播的现状(是否已经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数字转化),网广播的经营理念(网广播究竟产出什么和如何缩短数字转化的进程)。

一、网络广播的现状

《世界广播电视参考》的资料显示:我们现在已经能够听到100多个国家的1550多个网上电台的广播。截止到2000年7月,著名的YAHOO中文在“电台”的检索字串下,已编入了15个类目和347个网站。荷兰电台的节目总监马克思说“现在有超过6000个电台在互联网上各种形式的流式音频”。(4)

(一)我们似乎正“逐步进入一个‘网广播’的时代”。(5)

实际上早在1995年就有人指出:广电系统有可能成为我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排头兵。尽管尚无充分的事实来验证这一说法,但广播业的确在互联网面前有蠢蠢欲动的架势和实际作为。

特别值得作为“历史记录”的有:

上海东方广播电台的“逆向行为”——把“瀛海威时空”接进直播室,开辟“东广信息网”专栏,成为我国广播与网络结合的第一档节目。南海电台作为一家县级台早于广东电台音乐台在网上实时广播,显示了“Internet面前媒体平等”的特征。原广电部在1997年也组建了广播电影电视部影视信息网络中心,并把研究的课题摆在了突出的位置。

香港电台也有“妙笔”,即建构“香港电网版”和“香港影音资料库”(内载7000分钟有关香港今昔的电台和电视制作):并用“视像光纤、三种数码制式、海外专线、镜像服务、交接中心”的技术,进行了“香港九七政权交接互联网直播”。香港电台网页的声音档案有电台节目录音、新闻录音、交通消息录音和流行歌曲录音等几种类型。早在1994年底,香港电台就在网上开辟了家庭版面HomePage,包括广播新闻和获奖节目,称试探性的第一阶段;1995年中加强了时事报道,增添了英语新闻,称第二阶段;1995年底试播音乐节目,称第三阶段。其长达36小时的现场直播立法局选举,在互联网的新闻直播史上可资圈点。香港商业电台与一家连锁式便利店合作,推出“全天候互网络—NEF便利网”,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资讯、娱乐和服务。

台湾有关学者认为:未来传播科技位化将主导整个广播事业的面貌及经营方式,而收音机未来不但可听还可看。广播虽属弱势媒体,但通过扩大经营范围及经营策略的推动,使之能收听兼收看,前途仍大为看好。加拿大古杰利教授在台湾的“广播经营跨世纪”研讨会上说:电脑、电讯、节目三者交集相互影响,将给传播带来巨大冲击。会上还演示了日本正在试验的“可看式”收音机。

目前世界上一些广播机构如BBC、美国之音和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正向低成本电子空间进军,它们把Web看成无线电和电视之外的第三种媒体。

英国公营广播机构BBC的网站负责人公开表示,要把BBConline网站发展成电视电台以外的第三个广播频道。它们分三阶段上网,继新闻之后又推出娱乐和资讯服务,尤其是它消费资讯据说成为英国最忙碌的网站。

BBC、ABC、FOX等20个广播机构通过网络传送了戴安娜葬礼的录像。新更名的,共提供300个电台、17个电视台及有线电视台的网上直播服务。它的前身直播过一万多场音乐会和体育比赛。

美国VOA站点每周约接受25万次访问。CNN和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也以各自特色项目加入网上竞争。美国最大的广播网ABC公司表示,就目前而言,投资网络广播短期内不会获利,但等到能获利再投资就迟了。这一点,在广播史上有典型的教训。50年代,电视问世,当时正是无线广播的黄金时期,很多广播公司漠视电视的应用前景,认为它只是少数富人的玩具,结果痛失发展良机,而当时抓住机会的几家公司都成了当今电视业的巨子。现在,历史又给广播业带来新的机遇,就看谁能抓住它了。

新加坡政府电台把7个所属国内电台的节目和3套海外广播的节目送上网络。

(二)从建站机构,网页属权里分,大陆的网上中文电台大致有四类。

第一类,传统的广播媒体入网。这一类又有四种方式:1.以现行实有的频率为首页,如国际台、珠江经济台等。2.以行政总台为主页而其辖领的系列台为链接,如北京台下属新闻、经济、教育、交通、文艺、音乐、生活七个台;山东台下属综合(新闻)、经济、文艺、教育四个频道等。3.以现行播出的节目为主页,如“滑稽王小毛”等。4.以主持人的个体身份为主页。

第二类,新兴的商业公司入网。这种非广播媒体以“电台”的名义入网,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1.纯粹的经营公司,如各地电信部门开办的所谓“频道”、“广播”(官办);某信息公司、广告公司、服务公司等开办的“某广播”(民办)。2.公司与传统的广播媒体联营,如中央台与上海市信息中心合办的“经济科技信息网”等。

第三类,专业的社会团体入网。如高校的校园广播站等。

第四类,业余的火腿一族入网。国际电讯联盟(ITU)指业余电台为“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的无线电通信业务……而不涉及谋取利润”。集体的业余电台称俱乐部台,网上如哈工大、福建八中等俱乐部台;个人业余电台在当今200多万个业余电台中占大多数,网上如“火树银花”、“BD4RF的家”等。在我国,年满18岁且为无线电运动协会会员、拥有《操作证书》的公民均可申请开办个人业余电台。网上的业余电台因仍多为技术层面,本不在该研究的视野。之所以加以介绍和罗列,是基于:该品种在网上呈蓬勃之势且大多被网络管理者归于“电台”一类;该品种与电台的确有千丝万缕之联系且在网上有向社会、人文领域渗透的态势,其强烈的个体性质或许会使其成为未来网上个人电台的先声。说“新闻专业和电脑专业的分工界限正在消失”(6),并非虚妄之言。

(三)早期网广播的特点及构建者的认识。

1.我们在肯定早期中文网络电台的构建者的慧眼和开拓精神的同时,也应指出在认识上的一大误区,即仅仅把网广播作为传统电波广播的一种辅助手段来加以营造。事实上,无论是广播还是报纸、电视、杂志和通讯社,一旦介入网络,就已经在不自觉地尝试和构建一个不属于任何一个“本原媒体”的新媒体,不管你认识到还是尚未认识到,也不管你情愿还是不情愿。“广播的网络版”、“为广播办一份全球性的、无需注册的节目报”等,都必将被证明是“光广播的早期雏形思维”;而这种认识又必将制约和束缚网广播的健康发展。基于此,我们认为,在电台内部成立网络部或网广播中心,是起码的步骤。好的网络设计师、网管员将在不远的将来或已经成为如好主持人一般难觅的对象,这一职业的人数将在电台内部机构的建制中占相当的比例,其分量也会超出传统技术。

2.以传统的信息为主要内容,忽视交互性、互动性,忽视服务功能。笔者1998年接受报社记者专访时曾说:“只有充分利用因特网的媒体优势,才能使网广播在立体化、个性化、互动式、贮存式等方面有所拓展。两者相得益彰,前景诱人。(7)”现在看来,做到这一点的仍然不多。

3.我们的语言思索有时甚至不及遣词表达来得全面、精确。很顺溜地脱口而出“国际互联网”,却不曾想到“国际”与“互联网”只有如连体婴儿般地存在,才能够充分体现Internet所带给我们的“大同文化”的因果特征。广播上网绝不仅仅是发射功率的简单无限扩大,让北京人能听到南京的声音,而应该将其视作“在世界范围内communicate(交流、传播)广播文化”的惟一途径。满足于海外华人通过电脑看到熟悉的汉字码、听到亲切的乡音,再寄来热情洋溢的“伊妹儿”,实在太小视了因特网在异域传播方面潜在而强大的功能。而现在大陆广播上网无英文版的比比皆是,即便也只是简单的鼻涕性的页面装饰。但愿这只是创作者一时的疏忽或纯粹的制作力量有限,而不是观念上的失误和偏差。当然,如能有更加可靠的技术应用于网上的即时翻译(包括语音翻译),则可免去诸多辛苦。什么时候,只要愿意,我们就能读到利物浦的地方花边新闻,或让孟买人在第一时间看到杭州的社会新闻;什么时候我们的“西方流行音乐排行榜”能够真正与西方同步,网广播就站住脚了。好在西方人在这方面做得和我们一样差。

(四)商业,几乎是空白。而依照传统经营方式的在线广告根本体现不出经济效益。

在这“依然原始的数字化世界中”,我们大都在“照搬现存媒介的经营方式”。(8)我们正在或已经走向技术层面的数字化,但离文化层面的数字精神还差得很远。

二、网广播的经营理念

尼葛洛庞蒂感叹:“需要了解这种数字新文化的人,手中却没有足够的数字媒介。”而我们国家情况恐怕正好相反,办公室到处是电脑,随处可上网,但又有几人了解“数字新文化”的精髓?

理念的实现是需要时间的,但正确的理念却是要先于实践而树立的,否则实践就失去了方向。正确的理念来自于对事物本质的深刻认识,外加丰富的想象力,当然还需在实践中不断矫正。网广播的理念如今已经越来越明晰了。尽管对此有人持异议,有人干脆以“摸着石头过河”为借口不加(不敢?)思考。而这正是以下描述和论证存在的实际意义(如果它是有价值的话)。

理念一:别把广播当广播。

这句话中的前一个“广播”当然指的是“网广播”,而后一个则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广播。

未来的、真正意义上的网广播究竟是什么东西呢?它应该是网络多媒体亦或超媒体的“广播”,如果它还叫“广播”的话。所谓多媒体就是声音、图像和数据的混合;所谓超媒体就是可延伸扩展、可供选择的讯息。它们囊括了“互动的”、“数字的”和“宽带的”等等所有东西。在思考时,下面这些观点是必不可少的,即:“它必须能从一种媒体流动到另一种媒体:它必须能以不同的方式述说同一件事情,它必须能触动各种不同的人类感官经验。”

当你试图了解长江防汛的信息时,你不仅可以看到沿江各地、中央和国外的当日及此前的所有文字、照片、电视画面的新闻报道,还可以了解历史水文和未来水势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捐赠情况等等,通过网络送出你自己的捐赠钱物并查询其最终下落。

当我晚间坐到电脑前写作或收发E—mail时,程序会自动播放我所喜欢的塞灵·狄翁的歌曲,在合适的时候提醒有相关的信息或她的最新的歌曲等着我的垂青,如果我愿意还可以下载音乐会实况,与同好交流感受等等。

仅就上述缺乏想象力的描述而言,受众已经不只在享受一种“结合了影像、声音和数据的“声光餐宴”,而且随心所欲地从一个媒体功能转换到另一个媒体功能,从文字和图片——报纸或杂志,到声音—,广播,再到图象——电视,从单纯接收到参与。那么我们还能叫它“广播”吗?广播的特质荡然无存,只有“混合的比特”和“会变脸的比特”,而“混合的比特和关于比特的比特,使媒体世界完全改观”。

“要探讨数字化的大未来,其中一个办法,就是看媒体的本质能不能相互转换”。当我们听到一些老广播工作者大声呼吁“绝不能因为网络而改变广播的本质属性”时,说句不恭敬的话,我们犹如看到了那只“怒臂以当车辙”(《庄子·天地》)的螳螂。如果你抱着这样的理念经营网广播,那它必然是传统广播的翻版,是没有意义的,你的传统广播也会因为别人不翻版的网广播而变得前途岌岌可危。

叫“网广播”是“新媒体”也好,“第四媒体”也好,什么都好,总之就独独不能叫“广播”,否则你会茫然失措。“展望2010年,广播将会成为跨媒体、跨行业经营的整合产业新概念(9)”。

多媒体,超媒体的网广播将不再是弱势媒体。

由此,它“将为编辑工作带来根本性的变化。”——

理念二:“实时广播”是个笑话

尼葛洛庞帝指斥日本等国把高清晰度电视作为未来电视的发展方向“是个笑话”。笔者在此也要说,把实时广播作为网广播发展的方向或作为现阶段可咨炫耀的亮点,“是个笑话”。

如前所述,目前国内的网广播大约有这么几个层面:

1.“小册子”层面,含“电台简介”、“节目表”、“广告节目表”、“收听率”等,就像发给听众和商家的宣传手册。所不同的只是:一个是纸质印刷物,一个是网络版的文字和图表。

2.比前一种稍繁复一些,是“几年层”层面,有个性化的主持人图片甚至是网页、互相链接的节目介绍等,犹如一本编制精美的台庆纪念画册。以上两种网广播的面貌都是极端平面化的,如果说它有意义的话,那只是把报纸、杂志的文字、图片等介质作为声音的辅助或者脱离声音而单单是一种介质。

3.“可更新的CD”层面,通过单体节目、排行榜单电波等形式,使声音成为网广播可资炫耀的特制。听者下载声音的片断和通过购买CD而拥有声音的片断,从结果来看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前者是定期更新的。我曾经参与构架、推出了江苏省首家“声像兼备”的网广播——南京音乐台,就属这个层面。

对此,构造者当然是不满意的,于是他们想到了“实时广播”。通过MediaPlayer和RealPlayer等,实现网广播的“流”技术。“大多数的媒体管理人员在思考和论及数字化的意义时,念念不忘的正是现有的东西能以更好和更有效率的方式传播。”但这只是一个阶段,如果把“实时广播”作为网广播的终结,那就大错特错了。甚至笔者都不主张过分热心于这项“技术”。作为一项技术的研制和更新。它是有意义的;作为从广播到网广播的转换方式,它不仅毫无价值而且会成为网广播构造思路的一个“静脉血栓”。

几乎所有研究网广播的人,都忠告“切勿把网广播办成传统广播的网络版”,但由于他们其中大部分人对网广播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也不甚了了,因而说到这儿也就只嘎然而止。试想,我坐在电脑前听半导体收音机广播和听网上实时广播,两者究竟有何不同呢?后者除了额外花出上网费、电话费(彼刻我不在上网)或降低我的上网速度(彼刻我正在上网),简直一点好处都没有。后者的“比特传输”的确比前者的空中电波传输在技术上发生了转变,但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惟一的优点是,听网上广播比较“时尚”,但有谁愿意或坚持要做“时尚的傻子”呢?我们不妨重温施拉姆的“报偿的保证.费力的程度=选择或然率”的公式。

关键是“适时广播”对传统广播“稍纵即逝”的特征没有思考改变,对受众受三维空间限制而不得不采取的被动的接收方式没有丝毫改变。这不是传统波的翻版是什么?“在数字化的生活中,实时广播将变得很少见。”

未来的网广播不应该有现成的节目,而只有构成节目的元素或称素材。“前所未有的节目将从全新的资源组合中脱颖而出。”

比如王菲,她的所有单曲或专辑等构成了一组素材,她的所有照片和MTV、演唱会录像等又构成了若干组素材,关于她的所有文字报道和评论乃至听众的感受等是另一组,她的信箱、回复和聊天室又是一组……那主持人何在呢?不同的主持人将以不同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成果、不同的语音特质和语言风格,同样以元素和素材的形式存在。(那时主持人叫“导游”或“评论员”更合适。)“高新技术与广播的结合,已影响到广播从业人员的作业模式和生存状态(10)”。

谁把这些素材和元素组成一个节目呢?——受众自己。受众通过点击由这些元素和素材组成的环状网上的任一节点,通过一定的编排软件自动开始播放节目(哪怕一个节点也是一个节目,当然也可任意扩大——决定权还是受众自己)。“由于数字化信息排列的无序性,网上广播节目具有无限次的复制与组合功能,从而彻底消除广播媒体在时间上的强制性,使受众真正实现非线性收听(11)”。我们不妨“把它看成智慧分布上的一场变迁,说得更准确一些,就是把部分智慧从传播者那端,转移到接受者那端”。“‘推’送比特给人们的过程将一变而为允许大家(或他们的电脑)‘拉’出想要的比特的过程”。“在不久的将来,广播业者将会在传输信息的刹那间,才决定把比特通过何种媒介来传输”。“传输信息的传播业者根本不知道传送出去的比特最终会以何种面目——影像、声音还是印刷品——在接受端出现。”

传统广播所谓的“黄金时段”不存在了。

“由于数字化的缘故,全新的节目内容会大量出现,新的竞争者和经济模式也会浮出海面”——

理念三:可以付费吗和为什么付费?

先民在开发荒蛮之地的时候,只要象征性地共公顷缴1元钱就拥有了大片土地的所有权和开发权。可是当这片荒蛮之地被建设盛饭华的都市以后,它就寸土寸金了。现在,无序的网络就犹如一片刚刚掀起开发热潮的荒蛮之地,等着你去抢注,有人叫“战略抢滩”。但这种实施产权、有偿服务权等都无从下手的混乱局面还能维持多久呢?虽然“无论各国的立法体系如何规范,互联网络都几乎无法完全控制(12)”。但毕竟,世界上第一部“多媒体法”(德国)已于1997年8月1日付诸实施。新规则、新秩序将伴随着新事物的成长而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

当务之急是:你必须开始为网络付钱,换句话说你可以而且应该从网络中赚到钱,否则双方都没有存在的基本前提。

有人会惊呼:我现在正为上网费感到担忧呢?我不是已经在为网络付钱了吗?不是的。你所付出的上网费、电话费实际都是传输信道费,电信部门把它收走了。而电信部门与网络上的“东东”并不是一个概念。就像我们从邮局订阅杂志,只付邮局投递服务费而不付给出版部门费用,行吗?这是网络无序的重要表现之一。

电信业倒是提供了一个根据时间、距离来收费的办法,理由是你占据了带宽。而网络自身要收费的话,则会根据你获得的字节的多少,即所谓信息量的大小来加以确定。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呢?我们是否可以根据信息的价值来收费呢?应该可以。我们早已习惯了为不同地段的房子付不同的钱、为不同品牌的衣服付不同的钱,我们迟早也会习惯为不同价值的网上信息付不同的钱。但这些费用不包括信息传输费用。

一直以来,广播业为不能像报纸、杂志和有线电视那样直接从用户那里收取费用而耿耿于怀。“不须付费,听众对于广播的态度会比任何媒介更随意”。(13)行政拨款是官办的产物,广告赞助带来了商业向人文领域无情渗透的显见的弊端。网广播直接从用户那里收取费用,将给广播业带来新机遇和挑战。问题又回去了,你该给用户提供什么样的信息和服务。这种信息和服务只有一个标准,就是“有价值的”。

付费的意义在于:“大众传播消费范围理论的确立,可以把国民经济部门拓宽到包括大众传媒在内的所有信息产业部门”。为谁付费?为“精神产品的生产性消费和应用性消费”(14)付费。

特别要指出的是,我们可以给用户提供无限选择信息的机会,但不能是无限膨胀的信息。其理由,一是“浓缩信息不仅节省了信息传送的成本,同时也节省了我们的时间”。而且用户不再按时间付费;二是信息轰炸“并不比开大收音机音量以获取更多信息的做法更有道理或更合乎逻辑”。“在线服务”中心的经济前景取决于两方面:所提供的信息的吸引力和顾客付费的多少。”(15)

理念四:从“大众传媒”到“媒体”

大陆广播从录播到直播,带来的最有价值的观念变化是:从“大众”到“小众”、从“广播”到“窄播”。这种“窄播”面对的是“同类单位聚合”的一部分。网广播显然比这还要更进一步,它面对的是完全意义上的个体;它所发送的彻底的个人化的信息。

所谓“完全意义上的个体”,指的是该个体通过网广播消费信息时,过程是排他的,信息本身也是“隐私”的。他人想要克隆出完全等同的消费过程和内容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后工业时代中,大众传播的受众往往只是单独一人”。“信息变得极端个人化”。

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多样化的信息选择供某个个人消费,甚至专门向他发送他所特别预定的信息。“传播的非群体化发展意味着受众权利的一种提升,也是对个性化服务的一种尊重和适应”。而且还“大提高信息的利用效率”。(16)“听众对大容量节目库和数量信息中心‘按图索骥’、‘点菜吃饭’,实现‘按需分配’式的个性化和单独式传播,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必然的(17)”。那么,“大众传媒将被重新定义为发送和接受个人化信息和娱乐的系统”。“在实时瞬间,把某个节目传送给某个人,还将彻底改变我们对广播电视媒体的看法”。

叫“大众传播媒介”为“媒体”更合乎网广播的实际。

理念五:多元文化和个性化、本地化和社区化

王广播打破了传统广播频率发射范围的限制,打破了地域界限,面向更广大的受众。那么,它所传播的内容是怎样的呢?是否还要维护“大一统的媒体帝国”呢?

笔者认为,网广播传播的是具有个性化、本地化和社区化的多元文化。

本地化强调的是突出本民族、本地区的文化内涵和精髓。当然无法避免文化融合的问题,但这种融合是审慎的、自然的和“优生的”,而决不是草率的、人为的和“杂交的”。“信息时代中,大众传播的覆盖面一方面变得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变得越来越小”。本地化是网广播得以生存的前提和基础。一个城市电台开办网广播,如果没有该城市独特的风貌和精神,它的前途是令人担忧的。本地化是全球化、国际化的前提。

社区化强调网广播为社区的文化和社会生活服务的功能。网广播不能只单一地提供信息,很大一部分内容是“服务”两个字。关于“服务”,传统广播在近20年的变革中已有所认识和作为;但“社区化的服务”,大陆的广播却一直限于自身权属本质特征而难有作为。“广播作为一种传播形式,是与‘社区’(community)的概念联系在一起的”。它的主要原则包括“对少数群体的特殊关照、直接和普遍付费(不通过广告中介),节节目质量好坏竞争而非观众人数多少竞争”等。(18)

要注意的是,网广播提供的本土化和社区化的文化消费,摆脱不了强烈的个人化(前文已有论述)的色彩。

正是这种强烈的个人化色彩,使得网广播提供的文化带有多元的特征。主流文化和非主流文化,另类文化和“隐私文化”等等,和平地共生着。“百花齐放”恐怕只有在网络中才能实现。多元文化是否会灭杀价值坐标呢?不会,多元恰恰是它的坐标。

我们不妨把传统广播看做是一条河,节目内容随着时间的流失而不断以新的取代旧的方式变化着,分分秒秒、年年月月,永无可能同时踏进同一条河。我们不妨把网广播看做是一个虚拟的无限容积的水库,它以日积月累的方式不断增加着内存。这种“累积”特征,也就是所谓的“信息贮存”——在线数据库,迫使我们不得不思考网广播独特的编排方式和发送手段。

“数字世界从本质上说可以不断升级”。

最后涉及到一个问题,网广播出现以后,传统广播会消亡吗?

笔者1997年在海参威的设有赌场的漂亮的阿目尔宾馆中,赫然发现客房的墙上居然挂着有线广播的小喇叭,里面正播放着地道的俄罗斯流行音乐节目……1999年在汉城拜会韩国文化观光部部长时,也不无吃惊地发现国会大厦内从走廊到部长的办公室都被内部广播站覆盖着——正说着,部长指指从头顶上传来的声音说:“总理在催我开会呢!”……他们没有内部局域网吗?我当时就想这个问题。

看来,即使在今天,不同阶段的不同的广播仍以不同的形式存在着,但愿我们迎来的是“‘声播’与‘网播’互动的现代广播新格局(19)”。拥有正确的理念,掌握有效的前期经营的策略,并积极加以探索和实践,网广播极有可能成为新媒介的先声;它也应担负起媒介经营改革的重担。由此,21世纪将以一个充满诱人生机的新时空,展现在有备而来的媒介工作者的面前。

注释:

(1)转引自《中国社科院一项重点课题揭示——人类面临第五次信息革命》,《扬子晚报》1999年5月4日。该文披露了华夏出版社《信息高速公路与大众传播》一书的观点:人类的前四次信息传播革命是语言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以及电报、电话、广播、电视等模拟式电子传播。而借助于计算机、多媒体和网络技术,对包括语言、文字、声音、图画和影像在内的各种信息作数字化处理的数字式电子传播,是第五次信息革命。它将极大地改变受众与传播者的相互关系……

(2)乔岗:《网络化生存》,中国城市出版社1997版,第262页。

(3)NicholasNegroponte《数字化生存》以后本文中未加标注的引文均出自该书。

(4)JonathanMarks“Morevarietyonvariousplatforms”,《南方广播研究》2000年第2期。

(5)张文俊:《当代传媒新技术》,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9页。

(6)高钢《当新闻传播瞩目国际互联网的时候》,《华声报》(电子刊)http://

(7)见《江苏科技报》1998年12月13日第四版《上网,看广播》。

(8)唐绪军《美国报界在因特网上的经营方式及其发展趋势》,http://

(9)张君昌《媒体融合新趋势》,《南方广播研究》2000年第2期。

(10)李苗、叶继曾《广播节目形式将是无穷的》,《南方广播研究》2000年第2期。

(11)余彦君《从受众角度看网络广播》,《视听界》总第89期。

(12)刘云峰《网络波与立法控制》,《现代传播》1997年第3期。

(13)陈力丹《广播将面对“分众”》,《南方广播研究》2000年第2期。

(14)周鸿铎等《传媒经济》,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430页。

(15)HermannMeyn《联邦德国大众传播媒介》。

(16)石长顺、吴廷俊《从第四媒体的崛起看人类追求怎样的一种传播境界》,《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0年第3期

(17)王峰《未来广播:可以预见的三个趋势》,《南方广播研究》2000年第2期。

现状分析论文第6篇

关键词:包头;中等职业教育;问题;对策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等职业教育历经“创业—辉煌—下滑—回升—又低落—再攀升”这样一个波浪式的发展路程。它的起落与政府的政策导向、整个教育发展现状战略调整、劳动就业市场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包头市中等职业教育同全国一样,其招生也呈下降趋势。这既有全国性大气候的影响,也有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包头市中等职业教育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包头市原有中等职业学校47所,其中职业高中13所,有教职工1265人,在校生9116人;劳动技校17所,有教职工1301人,在校生6178人。全市现有中专17所,其中职工中专8所,教职工352人,在校生13000人;普通中专9所,教职工1206人,在校生13855人,其中市属中专12所。包头市中等专业学校大都建成于20世纪80年代前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一些部门、行业、大中型企业举办并管理的一批面向本部门、本单位培养人才的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蓬勃发展的同时,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不断地进行改革和调整,使包头市的职业教育更加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加健康地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各个职业学校也在市政府的政策鼓励下,积极开展与企业以及区内、外的大学联合办学,还积极开展产教结合,开办校办工厂、公司,不但增加了职业学校的经费来源,而且也为部分学生提供了实习场所,建立了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为企业、社会输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提供了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包头市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的职业教育网络,初步建立起了布局合理、专业配套、管理科学、运转灵活、职前职后沟通、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但是,在包头市职业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1.职业教育呈滑坡趋势。1993—1998年,是包头职业教育的鼎盛时期,部分职业学校如财经学校、电力学校、轻工业学校、商业学校、粮食学校等的新生录取分数线相当于自治区重点的分数线。但自1998年以来,包头的职业教育开始滑坡,职业学校的平均录取分数降至280分左右。1999年,我国实行高校扩招后,包头市职业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又降至标准分180分左右,实际录取分数线更低,就连曾经辉煌一时的学校如不降分也招不满学生。

2.有效需求不足,供给不优。从历史上看,职业学校历来是随经济的发展而发展、随经济的调整而波动的。传统的职业学校教育着眼就业,强调职业定向性,培养技能型、技艺型人才;而现代社会要求兼顾就业和发展,强调职业适应性,注重通用职业能力和复合型人才培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职业教育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而这些要求又呈现多样化的特征。它要求职业学校改变学校本位的办学模式、过于学历化的办学倾向、固定而不灵活的长学制、严重滞后的专业教学设施,以及呆板陈旧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以优质的教育供给与服务,满足社会发展变化了的多样化职业教育需要。因此,有效需求不足、供给不优是制约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问题。

3.专业设置的灵活性与人事计划控制之间的矛盾。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应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发展,应该是灵活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旦专业确定了,学校就需要招聘该专业的专业教师,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的教师。但是职业学校的人事调动是由有关部门的计划控制的,各职业学校教师的编制也是有限的。

4.“一专多能”或“能文能武”的职业学校教师不多。目前包头职业学校师资中存在的较大问题是“一专多能”或“能文能武”的教师不多,即许多专业课的教师动手能力不强,文化课教师不懂专业知识。而实际上,职业学校的教师能否做到“一专多能”或“能文能武”直接关系到职业学校的发展。

二、包头市中等职业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包头市中等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既带有普遍性,也有自己的特殊性。究其原因,主要在于:

(一)对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两者关系的认识模糊影响到职业教育的发展

我国由于政策的原因,一直重视学历教育而忽视了发展中、高等职业技术的教育,缺少社会结构的研究和分析,使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滞后。

解放初期,我国的职业教育逐步受到重视,处于发展的上升阶段。到“”时期,许多中等专业学校被停办,校址被占,职业中学则被一扫而光。1976年,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生比为2:1,比例严重失调。“”后,为了缩短由于“”所造成的与世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而拉长的距离,全力发展普通教育,培养精英分子,而忽视了职业教育,从而使我国的职业技术人才严重短缺。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期,我国由于技术人才紧缺和为了缓解“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现象,又一蜂窝地上马职业学校,有的地方没条件便“创造条件”建职业学校,把普通教育学校改为职业学校或实行“一校两制”。当时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行的是没有升学机会的就业前准备教育,是终结性教育模式。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力数量的增长大大超过了就业岗位的需要量,这种终结性教育模式和就业岗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一矛盾发展的结果就是就业岗位高文凭化,要想找一个满意的工作就得有大学文凭。因此,90年代中后期,“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现象不但没有缓解,反而越演越烈,学生负担越来越重。学生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读普通高中以便以后考大学。实在考不上大学的,家长宁愿出巨资送孩子出国也要读大学。因此中等职业教育也就每况愈下,成了“学业失败者的教育”。职业教育的地位和普通教育的地位也就不可同日而语。

总结过去,我们得出这样一个启示,即我们必须正确处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关系,必须认识到它们两者在整个教育体系中,是具有同等地位,缺一不可的,如果不能认识到这一点,那么职业教育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发展。

(二)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的差异影响到职业教育的发展

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两者的地位不一致也在培养模式上显示出来。由于普通教育实行的是继进性模式,学生上普通高中后还可以进大专、上本科、读硕士、攻博士等,这正好迎合了当前的岗位文凭高移的需要,加之近两年大学招生人数迅速增加,普通高中的“含金量”不断提高,进入普通高中就等于一只脚进了大学。而职业教育实行的是终结性模式,上了职业学校似乎是断了上“正规”大学的路,尽管从1999年开始,我国开始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但也多是到大专层次。这样就很难吸引到高素质的学生,影响到职业教育的发展。而现在,我国要实现科技进步不仅需要大量的中层劳动力,而且还需要大量的高层劳动力,尤其是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许许多多的企业要参与国际竞争,这种竞争实际上是科学技术和劳动力素质的竞争。包头提出以科技产业为龙头,对高、中级技术工人的需求也较大。但据市劳动局的权威人士说,包头市企业什么样的人都有下岗的,就是高级技工几乎没有下岗的。

包头市的高级技术工人相当缺乏,由本地区培养年轻的高级技工已经成为包头市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迫切需要。据了解,现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已经提出要办本科班,但未被批准。这就或多或少地说明有些人的观念还未真正转变过来,他们的思想还未完全从普通教育中脱离出来,高瞻远瞩地看待整个教育,始终认为职业教育的地位应低于普通教育。不能否认,职业教育实施本科层次的教育还存在着各种问题,但如果职业教育的地位得不到提高,那么这些问题就永远得不到解决。

(三)文化课与技能课处理上的偏差影响到职业教育的发展

各类职业学校到底是以文化课为主还是以技能课为主?这仍然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职业教育应该以技能培训为主,为经济发展培养素质较高的技术工人或实际操作人员,另一种观点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个人一辈子可能会从事多种行业的工作,即使不改行,也需要知识的纵向更新或横向扩展,要适应这种知识的更新、扩展就需要有较扎实的文化课基础,因此,认为职业学校应以文化课为主。而事实上,职业学校的学制、课时与普通高中一样,不可能做到两全其美。因此,如何建立完整、科学的课程体系,如何合理的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教育实习进行三元整合是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

(四)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师队伍的质量影响到职业教育的发展

教师是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的中坚力量。能否很好地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成为制约中等职业学校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目前包头中等职业教师队伍中还存在不少需要改善的状况,如学历达标率不高,学历层次偏低;年龄结构失调,职称结构不尽合理;兼职教师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及教师来源渠道单一,专任教师对口状况差等。

三、解决包头市中等职业教育存在问题的对策

怎样解决包头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包头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本文拟提出以下对策。

(一)要正确处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两者的关系和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

要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首先要增强职业教育的竞争力,而要有竞争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职业教育自身的改革,使之更适应于社会和个人的需要,培养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懂管理、善经营、动手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第二,要突破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的专科层次限制,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技术学院或试办高职的重点大学进一步试办本科甚至更高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第三,根据地方需要合理设置专业和课程,突出课程的基础性和实用性。只有当中等职业教育满足了地方需要才能得到地方的支持,有了地方的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第四,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对职业教育有更多的了解。应着力宣传职业教育的意义,解释有关职业教育的概念、常识及问题,招生时向学生及家长作宣传;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社会解释职业教育的专业、术语、教学模式,积极推介职业教育典型经验,使社会公众不断加深对职业教育的了解,最终使他们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一视同仁。

(二)明确职业教育的方向,搞好办学定位

职业教育是就业教育,它和普通教育相比,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联系得更直接、更紧密。职业教育必须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的方向。把握好职业教育的定位,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培训目标的定位。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就是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实践证明,打造面向市场的实用技术人才的竞争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促进就业是职业教育的根本立足点。

2.专业设置的定位。各学校要瞄准市场设专业,突出特色办专业,把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放在职业教育的突出位置;要积极改造老专业,开发新专业,打造精品专业。

3.办学层次的定位。职业教育要适应市场对多方面、多层次各类技术人才的需求。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的能在第一线从事实际操作的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大。

(三)深化职业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聘用、聘任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教师队伍是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1.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来源渠道,优化教师队伍。不管是职业技术师范院校的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师毕业生,还是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只要具备成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资格条件,就可以加入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中来。

2.立足以地区服务为核心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计划。由地区职教培训中心根据本地区各个学校存在的问题、学校和专业变化的情况,结合学校的实际,与中等职业学校共同制定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计划。其定位应以服务地区、服务各级职业学校为宗旨,以适应地区未来职教发展的需要为依据,以科学、严谨的可行性论证为支撑。

3.保证聘用质量,完善管理秩序。要求中等职业学校的有关管理职能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被动为主动,多方面细致了解,选择时一定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基本标准和必须具备的特殊技能来衡量,既要明确职责,落实待遇,又要严格考核评估,决不能放松管理。

(四)实行中专、技校、职业高中一体化

中专、技校、职业高中都属中等职业教育,在办学方面具有诸多的共性,这就使得中专、技校、职业高中实行一体化管理具备了可行性。实行“一体化”管理有如下优点:第一,不但可以使各种职业学校统一认识,统一行动,而且教育部门可以通过市计委、规划委和劳动局了解本市的经济发展趋势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及时地调整中等职业教育的布局、专业设置、培养层次等。第二,职业教育部门可以通过市、区劳动部门和行业协会帮助解决职业教育的师资以及各种职业学校的实习场地等问题,从而解决前面所述的各种矛盾。第三,职业教育部门可以通过市、区劳动部门和行业协会促进职业教育中知识、技能的更新,不断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可以开展职业指导,帮助学生了解劳动力市场的动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可以协助学校和解决职校毕业生的就业推荐问题,同时,控制各企业招收外地的打工者,从而解决职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第四,有利于职业教育资源的共享,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等。

当然,实行职业教育“一体化”管理也会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由于目前技校是由市劳动局出资办学,绝大多数的职业高中则又是由区政府出资办学的,如果统一划归市教育局管将涉及几个亿的固定资产问题,真正执行起来较为复杂和有一定的阻力。其次,由于目前各区的职业高中均由区政府拨经费,一旦实施职业教育“一体化”管理,不利于提高各区的办学积极性。因此,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一体化”管理思想虽然较为理想,但实施起来有相当的难度。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可以以区为单位,实施各区的“大职业教育”管理模式,即在管理体制上成立职业教育中心并对所属分校进行统筹管理;在管理机制上实行学分制,学生可以一校注册,多校上课;在学制管理上采取灵活的弹性学制;在教学上实行立体教学,从而最大限度地达到师资共享,教育设备、设施共享,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挖掘学生的个性与潜能,鼓励学生一专多能,早日成才。

实施“大职业教育”的可取之处在于:(1)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了学生,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由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相结合,学生如努力学习就可多掌握点知识技能,按时或提前毕业,如不努力学习就得推迟毕业,从而激发了学生们内在的学习动力,进而改变职校学生学风不浓的状况。学风浓了其所学的知识、技能也就多了,学生自身的社会竞争力也就增强了;(2)通过分层分类的立体教学与课程模块化,使学生既能掌握更多的文化知识,又能学得更多的技能,从而达到“宽基础、重技能”的目标;(3)有利于资源共享。满足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光靠一所学校还是不够的,只有走“大职业教育”的路子,实行师资、设备等方面的资源共享才能较好地解决问题;(4)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使职业教育能通过自身的改革迅速地步入良性循环,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进而使职业教育更加具有吸引力。

(五)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管理

1.变横向管理为纵向管理。把实行横向管理的年级组变为实行纵向管理的模块组。每个模块组包括几个相近的专业,这样做有利于各专业教学大纲的制定、学生的实习安排、就业推荐等,从而克服原来教研组长要负责本年级七、八个甚至更多专业的双证考、实习、选用教材等工作的缺陷,同时能较好地了解本模块组三个年级的教学情况,也更有利于统筹协调和进行教学评价。

2.将执行部门和职能部门分开,变三级管理为二级管理。一般来说,各校各年级组与学校各处室是上下级关系。就教务处而言,以上各项工作都由教务处来执行,也由教务处负责检查督促,教务处既是执行部门又是职能部门。这从管理学上来说是很不科学的。职能部门与执行部门相分离,可使职能部门从繁琐杂事中解脱出来,同时也能调动执行部门的积极性;可使原来一个年级几个专业的横向管理为一个专业三个年级的纵向管理,从而不仅有利于立体分流改革的实施,而且有利于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修订、教材的选用、实习的安排指导等,还有利于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也有利于学生了解专业,热爱专业,从而提高学习兴趣。

3.变行政性管理为经营性管理。在我国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人们习惯于将学校教育视为纯消费部门,忽视了教育的产业地位和它在经济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学校由国家经营,统一管理,没有任何自,因此学校本身的经营职能受到限制。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职业技术教育市场化趋势日益明显,许多学校逐步发挥了经营职能的作用,更多地运用市场化手段来筹措教育经费等,也通过向劳动力市场提供优质“产品”来获得市场的对等回报。学校经营管理的内容因此日益充实和丰富。

21世纪的经济与社会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而赋予职业教育意义深远的含义;建立学习型社会,普及终身教育,职业教育任重道远。正如吴启迪副部长在2004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上所讲的,只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切实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等,我们的中等职业教育就一定会健康顺利地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Z].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13.

[2]马树超.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关键问题[J].教育发展研究,1999,(10).

[3]石伟平.比较职业技术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89.

[4]翟海魂.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问题的思考[M].职业技术教育,2003,(5).

现状分析论文第7篇

一、制定行政处罚法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文化事业的迅速发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急剧增加,为了有效履行广泛的监督管理职责,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开始运用行政处罚手段。据调查,1991年,仅北京市

行政机关实施的处罚行为就达800多万次,其中罚没款物处罚700多万次,折合金额9000多万元,警告拘留违法人59.9万人次,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业756起,拆除违章建筑2000多起。行政机关广泛行使处罚

权,对于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必须承认,目前的行政处罚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现有处罚手段跟不上,难以制止和纠正日益增多的违法行为;二是行政机关乱设处罚、滥施处罚现象日益严重,侵犯了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法律尊严,影响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为此,必须尽快制定一部行政处罚法,统一解决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具体而言,制定处罚法的作用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处罚法有利于监督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有效完成行政管理任务。

由于缺少一部统一的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遇到很多困难。(1)违法现象日益增多,行政机关现有处罚手段制止不力。如制造假药违法案件1986年2000多起,1990年时达1.3万起,卫生检疫违法案1990年177起,1991年上升为277起。对于酒后开车、超载运输、道路遗撒等现象仅采用小额罚款已远达不到制裁效果。(2)执行处罚缺乏有力手段,非法干预和妨碍执法现象十分严重,据反映,北京市每年查处900万起违法案件,除现场处罚外,有近500万起处罚决定存在执行问题,完全推到法院是不可想象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990年发生妨碍公务案件1.7万起,造成13名执法人员死亡,754人重伤,35人致残。(3)处罚制度不健全,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是对处罚不服引起的,但由于立法对行政处罚的依据、证据要求、程序、原则及幅度等内容的规定不统一、不明确,给行政机关造成较大被动,使法院也难以审查裁决。(4)由于财政体制和立法不配套,致使行政机关处理罚没款项做法不一,为违法截流、坐支、引诱相对人违法获取财源大开方便之门。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制定一部行政处罚法已非常必要。

(二)制定处罚法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缺少法律限制,行政机关乱设处罚、滥施处罚,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行政机关随意设定处罚权,超出法定幅度规定人身罚、财产罚,致使设卡罚款泛滥成灾、劳役罚花样翻新。许多县、乡、区自行设定各类处罚,严重破坏法制统一和法律尊严,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2)某些行政机关钻法律空子,在法律缺乏对罚款幅度规定或规定的幅度过宽、罚款上缴程序不严的情况下,显失公正处罚相对人。坐支截流、非法获利。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以罚款养执法",以罚款解决奖金、福利,乱开财源的混乱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3)行政机关处罚管辖权不明确,出现多个机关争夺一项处罚权,"互相打架"。如海关与公安、工商对走私的处罚、食品卫生与质量监督对食品的管理、药品与工商对药品的管理、土地和城建对非法建筑的管理等经常发生的摩擦纠纷。据统计,目前已有16对机关在处罚管辖权方面出现争执和矛盾。由于多机关处罚和重复处罚,给公民法人带来不公正的处罚后果。(4)行政处罚缺乏严格的程序限制和证据规则,出现大量罚款不开收据、扣押财产不列清单、吊销许可证不说明理由、处罚不告知诉权等随意处罚现象,侵犯权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因此,制定行政处罚法对于限制监督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制定处罚法对于健全法制,配合行政诉讼法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在事后监督行政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并没有完全解决行政机关随意设定处罚权、不公正行使处罚权的问题。实践中迫切需要对处罚行为加以事前事中监督,避免违法处罚实施造成的损害。为此,制定一部处罚法,对行政机关享有什么处罚权、如何行使处罚权作出严格限制规定,有利于配合行政诉讼法实施,完善对行政行为的事先监督机制,也有利于维护和加强法制统一。

(四)制定处罚法对于转变政府职能、纠正"为罚而罚"的传统观念,加快改革开放均有重要意义。

传统上政府管理注重计划与命令、强调制裁与禁止,助长了行政处罚中"为罚而罚"的不良观念,忽视了说服与指导、服务与保障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这种传统的管理经验与观念已经很难适应现代商品经济管理模式。现代经济要求政府多服务,少计划,多指导,少命令,多监督,少制裁。为此,必须改变目前这种多机关职能交叉、争抢处罚权,为了罚款而罚款,忽视指导与服务的现状。而重新划分处罚权,转变单一处罚职能、增强服务与指导观念必须通过统一的立法才能完成。

有同志认为,制定行政处罚法的条件尚不成熟。目前行政处罚条款多出自各部门的法律法规,因而完全可以通过修改部门法的方式解决行政处罚种类不齐、力度不够、程序不全、执行不力等问题,不必另起炉灶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处罚法。加之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事再罚、多机关争夺处罚权、罚款流向不明等问题并不是缺少一部处罚法造成的,而是立法缺乏协调、行政组织权限不明、财政体制局限性、执法人员素质低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造成的,要解决这些问题,也不是制定一部处罚法就得以根除的。

我们认为;这些同志的看法虽有一定道理,但过于消极悲观了。因为任何法律都不能是一部包罗万象、医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其作用也是有限的,但不能因为它作用有限而完全舍弃它。行政处罚法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解决现存的问题。一是通过规定处罚设定权的归属来限制各级政府滥设处罚的权力,从而结束所有机关均可创设处罚的混乱现状。二是通过规定处罚程序规则切实有效地保障受处罚人的合法权益,消除行政处罚的任意性和不公正现象,同时也可以保证合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得以顺利执行。

二、行政处罚立法中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问题

行政机关普遍反映,现有处罚手段不够,难以有效制裁违法相对人。例如,市容管理部门仅凭罚款手段难以及时纠正建筑运输单位的道路遗撒问题;渔政管理部门对外国船只进入我国渔域捕鱼行为也往往束手无策;交通管理部门对酒后驾车行为也缺乏有效处罚手段。为此,我们主张在处罚法中增加几种新的处罚手段,同时对现有一些处罚手段加以修改和调整。例如,申诫类处罚应建立警告登记和累积转罚制度,对多次受过申诫罚的违法人应转换适用更重一类的处罚。规定申诫罚的必要公开制度,使之发挥有效的威慑力。财产罚应解决罚款幅度过大、随意性强、流向不明的问题。建议将罚款的决定机关与执行机关分离开来,避免处罚者获益不处罚者失职的现象。将没收非法所得、扣押

、变卖、销毁等措施纳入处罚手段范围。行为罚部分则需解决"责令赔偿""责令履行某种义务"等决定的性质问题,特别要解决"责令性决定的"的执行问题。增加劳役罚内容,通过恢复原状等劳役措施教育违法人。除此而外,应当明确行政机关适用人身罚具备的条件和范围,规定除公安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均不得适用人身罚手段。

至于如何在处罚法中规定处罚种类,我们认为应当采用归类与列举并用的方式。即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采用申诫罚、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的同时,还应规定几种主要处罚形式的适用方式,如警告登记累积制度,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制度、拘留处罚的传唤、讯问、取证制等。

(二)行政处罚种类的设定问题

行政处罚事关重大,只有特定层级的国家机关才有权规定处罚种类。对哪些机关有权设定哪类处罚,理论和实践界有较大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只有法律、法规有权规定处罚,人身罚只能由法律规定,其他任何机关及组织都无权规定并适用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根据目前我国立法现状,取消规章的处罚设定权是不合适的,因为规章是多数行政机关的执法依据,而且已经规定了不同形式的处罚,因此,应当允许规章设定一些非人身罚。还有同志认为,既然法津赋予地方政府诸多的管理职责,并允许市、县、乡制定在本地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那么就应当认可地方政府设定部分处罚的权力,体现"权责一致"原则。

我们认为,行政处罚涉及公民、法人基本人身财产权益,必须由特定的立法机关规定,这是保障人权,维护法制统一的基本前提。行政机关规定处罚必须有法律授权,而且授权的范围和规定处罚的行政规范必须受一定的限制。从我国目前处罚设定状况看,由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设定部分处罚是必要的,但只能就非人身权方面设定处罚。其他行政规范可依授权规定一些实施细则和标准,而不能创设处罚权。

除对设定处罚的机关作一定限制,还应该对设定处罚的文件加以限制,即任何机关都不得通过非正式的规范性文件,如政策、通知、技术标准、规程设定行政处罚权。

(三)行政管理权与处罚权的关系

关于管理权与处罚权的关系,理论和实务界有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行政管理权与处罚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行使两类权力的机关应当分离。至于分离到什么程序,有两种方案,一是相对分离,在同一个机关内,行使管理权的机构与行使监督处罚权的机构分离开,使监督处罚机构专司处罚及执行,不进行一般管理活动。二是完全分离,行政管理机关与监督处罚机关完全分开。各机关原有的处罚权从管理部门分离出来,组成若干相对独立的综合监督处罚机构。如目前地方从城建、交通、卫生、公安、税务、工商部门分离出来的综合执法队、市容监察组织等就属这一类。

另一种意见认为,管理权和处罚权是不可分离的两项权力,处罚权是行政管理权的一部分。例如,许可证管理中,吊销许可证是处罚的一种形式,但是,很难将吊销权从许可证管理权中分离出来。

解决好管理权与处罚权的关系,有利于减少行政处罚管辖冲突,也可以保证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贯彻实施。例如,由多机构组成的统一市容管理组织负责维护市容的各项工作,不仅减少多机并争夺管辖权的现象,而且能够避免就某一违法行为进行两次以上的处罚。

(四)法规竞合与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个行为违反两个以上法律规范的,行政机关应如何处罚,这是一个法规竞合行为。例如,某人用毒药制成的诱耳在渔塘捕鱼的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渔业法、环境保护法等多个法津。在目前行政管理权交叉重叠、法规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各个行政机关依据各自的法律对某一行为分别作多次处罚,显然有失公允。对此,有人提出"一事不再罚原则"。即对某一违法事件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但对"一事"的理解不尽相同。较窄的理解是一个行为违反一个法律规范为"一事",较宽的理解是一个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也算"一事"。由于每一行为,每一事都可以进行不同层次的多次划分,而且处罚机关也不止一个,所以,也有人提出"一事不再罚"原则难以成立。

我们认为,一事不再罚原则是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机关专横武断的重要原则,应当在行政处罚法中占有一席之地。至于"一事"的范围如何界定,必须考虑目前处罚机关职权交叉重叠的现状。为避免行政执法机关失职不处罚或越权滥处罚,应当将"一事"界定于"一个行为违反一个法律"的范围之内。例如,某司机出车时被交通警察以尾灯不

亮为由处罚一次,在他驾车回单位期间,交通部门不得以同样理由再次处罚该司机。

那么如何解决因一个行为受多次处罚的问题,目前有两个方案:一是参照刑法中法规竞合理论采用"重罚吸收轻罚"方式处理,即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由其中量罚最重的机关处罚。但这种方式

存在一个问题,即会出现各机关争夺或推脱处罚权、互不通气现象。第二个方案是重新整合行政执法机关,改变传统上"一个机关执行一部法律"的习惯,将拥有相同或类似职权的行政机关合并,由综合性执法机关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罚吸收轻罚"的选择性处罚。我们认为这种方案是合理且可行的。

(五)行政处罚权的委托问题

行政处罚权涉及公民法人的人身财产权,应由法律规定的有权行政机关行使。但是,由于个别部门执法任务重、条件跟不上,遂将自己的处罚权委托给下级机关和所属机构同级其他机关,非行政机关、个人去行使。随着委托处罚权现象日益增多,交通、市容、物价、城建、计划生育、公安等部门执法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第一,谁有权委托?并不是任何行政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将自己的处罚权委托出去。委托机关必须是依法享有处罚权的机关。本身没有处罚权或其处罚权来自其他机关委托的组枳不得委托。例如,接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政府不得再将其处罚权委托他人行使。第二,委托必须符合什么条件?委托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同时也必须符合其他定法条件。第三,委托应履行哪些手续?有些行政机关向个人组织委托处罚权时不办理任何手续,致使委托随意性增加,委托后责任不明确。为此,应通过立法明确委托处罚权的必经程序,如签定委托书、划分双方责任,约定委托权限、范围及期限。第四,委托处罚的责任归属如何?目前委托处罚的责任并不明确,具体做法也不一样。例如委托权限内的处罚行为由谁负责?委托权限以外责任由谁承担?有同志认为,无论处罚是否超出委托权限,都应由委托机关负责。第五,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是否无须委托行使行政机关的权力?有同志认为,目前大城市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担负大量行政职责,相当于一级行政机关,但又没有明确的执法主体地位,引讼被告资格的混乱。为此,应当明确其独立执法的地位,不必履行一般委托手续。

(六)行政处罚程序问题

行政处罚程序不完备是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处罚程序种类不全、没有关于溯及力和时效的统一规定、证据规则不明确、缺乏有效的执行措施和执行保障、协助执行不力等。

1.程序种类不齐全。行政处罚是针对不同程序、情节、条件的违法行为实施的制裁,可以分为几种类型:普通处罚程序,即通过正常程序实施的处罚,原则上应履行通知、讯问、听证、制作处罚裁决等程序;特别处罚程序,对紧急情况下或是非清楚的现场违法行为实施的处罚,如强行制止、纠正、现场处罚等。特别程序可以省略某些手续,如通知、听证等,但有的事后应补正。

2.时效规定少。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必须有时间限制,即超过追究时效,不应再施处罚。治安处罚条例规定为6个月,是否该时效规定也适于其他种类的处罚?我们认为立法原则上可规定为6个月,其他法律法规另规定的除外。

3.处罚适用规范的溯及力不明确。行政机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前后规定不一致的,处罚应本着"从旧兼从轻"原则。对于法律实施以前的违法行为,不适用新法律处罚。对过去开始,持续到新法律实施后的违法行为,应适用较轻的法律予以处罚。

4.证据规则不明确。行政处罚往往涉及转瞬即逝的违法行为,难以收集到明白无误、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可的证据。加上行政证据涉及专业技术问题,行政机关根据现有条件,也无法象刑事侦查一样,收集到准确完整的证据。为此,应当确立

几项特殊的行政证据规则。如处罚只需主要证据确凿、对于某些现场处罚,如交通警察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处罚、市容部门对无照经营者的小额处罚和纠正行为,诉讼中处罚机关不负举证责任,只有在受罚人证明执法人员与其有私怨恶意的情况下,执法机关才举证。现场笔录在受罚人不签字的情况下,只需两个以上执法人员签字或证人签字就有效。证人不作证或作伪证应当负法律责任。

现状分析论文第8篇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税收政策;环保税

当今世界,在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全球自然环境不断恶化。这已日益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已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和各大国际组织的重视。世界各国已认识到如果再继续置自然环境于不顾,单纯地追求经济上片面的高速增长,不仅谈不上保持可持续发展,而且人类将走上自我毁灭的不归路。在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指导下,联合国于1992年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21世纪议程》等重要文件,确定了全球性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及其实现途径。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同样存在着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如何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现实中国的一个重大的经济课题。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拟从税收政策的角度分析、研究可持续发展及相关问题,探索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可持续发展需要税收政策作为必要的保障

纵观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可将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分为两类:其一,先污染后治理型,当今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走的是这条道路。其二,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自然环境,追求经济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即可持续发展。我国只能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我国治理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势在必行且迫在眉睫

我国的国情和当今世界的大环境决定了我国没有可能走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虽然我国地大物博,但是由于人口众多,我国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极低:我国人均矿产资源、耕地面积、水资源和森林蓄积量分别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1/5、1/4、1/10.而且,我国以煤烟为主的大气污染严重,引致大量的酸雨污染,酸雨区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29%;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也相当严重。①据估计,我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4000亿元。我国的现实环境要求我们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寻求经济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同时,由于全球变暖、大气污染等世界性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世界各国已越来越重视世界性的环境保护和有关政策的协调。我国在这一国际大背景下,只有融入相关国际政策的制定与协调,才能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争取到有利的外部环境。这也意味着我国在世界范围的可持续发展进程中要承担适当的责任,积极治理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①邱耕田:《三个文明的协调推进: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1997年第3期。

(二)税收政策是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战略目标的进程中,税收政策将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是由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税收本身的性质、职能决定的。因为影响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一环境污染问题是一个负的外部性问题,即企业的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而税收作为市场经济下最主要的经济杠杆之一,恰恰对负的外部性问题有直接、有效的调节作用。在这方面税收有着先天的优势:(1)个别企业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向外界排放污染物,这就等于将本应该由企业负担的成本转嫁给社会承担,而排污前处理污染物的企业则多出一项污染治理成本。这具有明显的不公平性。通过税收将企业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将使两类企业成本趋同,从而实现企业的公平竞争。此外,对污染行为课税使企业的外部成本内部化,这增大了排污企业的成本压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将不得不采用先进技术减少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耗或购买污染处理设备,这都将对社会生产效率、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和污染的防治起到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该项税收收入又可以作为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保护事业。(2)税收政策还可以通过对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各项生产经营行为的税收优惠,引导和激励纳税人积极参与到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事业中来。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利保障。

二、我国税收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政策的现状分析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运用税收手段加强环境保护。我国对很多税种的具体规定中都含有环境保护的意图或作用。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环境保护优惠措施主要包括:

1.增值税:对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等废渣的建材产品和利用废液、废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免税优惠。

2.消费税: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鞭炮、烟火、汽油、柴油以及摩托车、小汽车等消费品列入征收范围,并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

3.内资企业所得税:规定利用废液、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可以在5年内减征和免征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外国企业提供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的专有技术所取得的转让费收入,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条件优惠的,可给予免税。

此外,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也对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二)目前,我国有关环境保护乃至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仍有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以收费为限制排污的主要形式,环境税收严重缺位。目前,我国的环境污染税严重缺位,治理污染资金主要通过征收排污费筹集。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最早于1978年提出,1979年试行。对治理污染确实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污染的日益严重,排污收费制度也日益暴露出它的弊端:(1)排污收费与环境税不同,没有税法作为保障,不具备完全的强制性。因此,排污收费的征收手段缺乏刚性,征收难度大,任意拖欠现象严重。这严重阻碍了环保资金的筹集。(2)排污收费征收成本过高,资金使用效率低。由于作为收费主体的收费机关并不统一,而且收费人员、程序都没有税务机关专业化,立法权过于分散等因素使排污收费成本过高,这无形中浪费了宝贵的环保资金。另外,由于通过排污收费筹集上来的环保资金的使用缺乏预算约束机制,对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考评制度,而且资金挪用现象严重,导致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此外,排污收费标准过低也难于解决我国环保资金严重不足的现状。环保收费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影响环保政策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不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2.我国资源税尚不完善。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与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低有直接关系。我国的资源利用率只有l/3,2/3被当作废弃物①,这既浪费了资源,又严重地污染了环境。这种资源浪费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与我国的资源税开征晚、范围过小、税率偏低等不完善之处有直接的关系。我国资源税主要存在以下不完善之处:(1)资源税征收范围过窄。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资源无偿使用制度,直至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才开征资源税,鉴于当时的一些客观原因,仅设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气3个税目。1994年税制改革时,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由过去的3种扩大到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7种产品,但其征收范围仍主要限于不可再生的矿藏品,对大部分非矿藏品资源大都没有征税。其征收范围仍大大小于世界其他国家资源税的征收范围。这使非税资源的价格由于不含税收的因素而明显偏低,以非应税资源为主要原料的下游产品的价格也偏低,从而导致企业对非应税资源及其下游产品的需求畸形增长,使自然资源遭受严重掠夺性开采,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影响可持续发展。(2)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目前,我国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量为课税依据;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依据。这使企业对开采而未销售或自用而积压的资源不需要付出任何税收代价,变相鼓励了企业对资源的过度开采,造成大量资源的积压和浪费。

①韩霖:《关于开征环保税的构想》,《税务研究》,1999年第4期。

此外,资源税的单位税额过低,只是部分地反映了资源的级差收入,这也使应税资源的市场流通价格不能反映其内在价值,造成资源的过度使用。我国单位产值能耗比率是美国的4.67倍,是日本的12倍。②这除了反映我国技术落后外,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过低的资源价格使企业不重视资源使用效率的问题。

②郑琳:《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资源税制的完善》,《税务研究》,1999年第4期。

3.有关可持续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措施有待于完善。如前所述,我国现行税制中已包含一些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措施,但这些政策措施多数限于直接的税收的减免,没有充分利用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政策,形式过于单一,对环保科技进步与创新的优惠不足,而且这些优惠政策过于零散,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三、促进可持续发展税收政策的框架与建议

遏制环境污染和对自然资源的无度开发,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当前人类社会的唯一正确选择。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制定相关税收政策,形成有关税收政策的有效体系,从而促进可持续发展是新世纪税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促进可持续发展税收政策的框架的建设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将排污费改为环保税并开征新的环保税,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税收以国家的政治权力为依托,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保障,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因此,税收比收费更具有约束力。而且税收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征收成本也比收费低。环境税收入将作为财政的专项支出,有着严格的预算约束,这又可以保障宝贵的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在排污等领域实行费改税已势在必行。这有利于税收政策措施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这项改革应从易到难,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步应将排污费改为环境税,将二氧化硫排放费、水污染费、噪音费分别改为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和噪音税。同时,应对含铅的汽油征收环境税。随着条件的成熟,逐步开征碳税以及对各种污染课征的税收。

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注意的是各项环境税收的税率的设计,在征收范围确定的条件下,税率的高低是税收政策的直接“代言人”。首先,环境税收的税率应保持适度。税率过高则抑制社会生产,导致社会为治理污染付出过高的代价和过度清洁的倾向,因此,政府在具体确定税率时不宜按“全成本”定价;税率过低则难以使外部成本有效地内在化,从而难以激励企业的污染防范与治理行为。其次,环境问题极其复杂,各地区环境差异很大,为了体现税收政策的灵活性,税率不应过度统一,应实行差别税率,应根据气候条件、人口密度以及对环境清洁的需求程度确定具体的税率。最后,税率应当有弹性。随着防治污染技术与设备的不断提高与更新,治理污染的边际成本不断下降,环境税税率也应随着调整至合理水平,以使防治污染的总成本在每一时刻都趋于最小。

(二)资源税政策、制度的调整

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资源税的相关税收政策与制度进行完善,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遏制资源的过度掠夺性开采与浪费,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对资源税相关政策、制度的调整主要涉及以下两方面:

1.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资源税的征收范围都涵盖了矿藏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海洋资源以及地热资源等。而我国的资源税征税范围基本上只涵盖了矿藏资源,这既不符合当今世界资源税的趋势和走向,也与我国资源短缺、资源利用率低、资源浪费现象严重的现实极不相称。因此,应当适时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考虑到目前的税收征管水平及税收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问题,应先将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严重短缺和受破坏、浪费严重的资源列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2.完善计税依据。将资源税的计税依据由按销售量或自用数量计税改为按产量计税,这可使企业开采后没有出售而积压或自用的资源也成为应税资源,使企业积压的资源产品也负担了税收,增加企业这部分产品的成本。这可以引导企业出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珍惜与节约国家资源,避免过度开采。此外,应适当提高资源税的单位税额,以矫正资源过低的价格。提高资源的价格有助于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防止资源的浪费。这是因为资源和技术设备具有替代性,资源税的上述调整将使资源的价格上升,这必然导致企业转而使用并开发高技术含量的设备,以减少资源的使用量,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使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向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

应当指出的是: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应当给西部地区以优惠的税收政策。但是,税收优惠政策不应当侧重于对西部地区的资源税给予大幅度减免,而应从鼓励科技进步、人力资本的引进与积累以及投资等角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这是因为:其一,对资源税的大幅度减免减少了财政收入;其二,对资源税的减免直接减少了自然资源开采企业的税收负担,即减少了该类企业的成本费用,从而使该类企业的利润增加。这部分通过政策而非努力经营带来的利润直接导致企业经营的粗放化,使企业经营管理落后、技术设备陈旧。这将导致企业对自然资源的滥采滥挖和浪费。

(三)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具有有效的引导、调整作用。我国现行的有关可持续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实践中已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仍有不足,应在其基础上,综合运用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原有政策作出完善。其重点应是对防治污染、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方面的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应为科技进步与创新,尤其是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科技进步与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采取多种优惠方式与手段,促进环保科技的创新与进步,增加污染防治与处理设备的生产,引导企业增加对该类设备的应用,这对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其具体的政策措施如下:

1.在增值税优惠政策中,对企业购置的用于污水、固体污染物处理等方面的环保设备应允许进行进项抵扣,从而鼓励企业对先进环保设备的购置与使用。

2.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中,对于企业采用先进环保技术改进环保设备、改革工艺、调整产品结构所发生的投资应给予税收抵免,以促进企业的环保与防治污染的技术性投资。此外,对环保设备生产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防治污染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制度,对环保类企业和一般企业的环保类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可以加倍扣除,以促进该类企业的技术设备的进步与技术创新。对环保类企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不受800元扣除额的限制,以促进企业环保类人力资本的形成。

当今世界是一个开放的、国与国之间联系日益紧密的世界。而且,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本身就可能跨越国界而涉及多个国家乃至影响整个世界。所以,可持续发展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不可能靠一个国家的努力而完全实现。因为在国与国之间同样存在着谁污染谁治理,即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当今的许多发达国家是以牺牲发展中国家的资源、生态和环境为代价而发展起来的。发达国家当然对世界环境的污染及其治理负有更大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国在制定有关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到国际分工与合作问题,敦促发达国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最后应当指出的是:由于税收政策自身的局限性,税收政策并不能完全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税收政策的运用应与其他经济手段以及行政、法律手段相配合。在一些领域,必要的行政干预、法律介入将具有更良好的效果。因此,应充分协调各项政策以发挥税收政策的全方位整合作用。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应不断完善各项税收政策,以适应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税的实施战略[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6.

[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收与环境:互补性政策[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6.

[3]刘思华。对可持续发展经济的理论思考[J].经济研究,1997,(3):46—54.

[4]中国税务学会《环保税制》课题组。关于我国建立环保税制的研究[J].税务研究,2000,(9):37—42.

[5]贾康,王桂娟。改进完善我国环境税制的探讨[J].税务研究,2000,(9):43—48.

[6]计金标。论生态税收的理论基础问题[J].税务研究,1999,(9):30—34.

[7]刘明。我国生态税收的政策选择[J].税务研究,1999,(9):35—37.

[8]郑琳。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资源税制的完善[J].税务研究,1999,(4):23—27.

现状分析论文第9篇

资本外逃(CapitalFlight)是指由于国内政治、经济、制度等因素引发的投资者出于安全动机、避税动机、投机动机或者其他动机以各种非法的或表面合法化的方式将本国资本流出国境的现象。资本外逃的异常情况与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优惠政策是一个博弈悖论,一方面我国政府不遗余力地吸引外资,另一方面国内又有大量资本外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从1989年到1995年中国资本外逃的总额可能超过1000亿美元,其中约有500亿美元是未经政府批准外流的。国家外汇管理局也做了一项专题调查,估计1997年至1999年累计资本外逃530多亿美元,平均每年177亿美元。经济学家樊纲教授分析认为,2000年中国资本外逃总额已达480亿美元,超过了当年外商对华投资的407亿美元。其中,民间资本外逃数量也相当大,按中国目前46万名留学生的正常学费、杂费消费推算,其民间教育资本的流失也至少突破了100亿元人民币。但留学生产生的民间资本外逃远远不止这些,事实上,还有很大部分资金是通过境外旅游和消费外流的,2000年中国公民出境总人数为1047.26万人次,比1999年同期增长13.43%。其中,因公出境人数为484.18万人次,比1999年同期下降2.51%,占出境总人数的46.23%;因私出境人数为563.09万人次,比1999年同期增长31.99%,占出境总人数的53.77%。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国资本大量流入,“九五”时期,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国家和企业借用外债、国内企业到境外股票市场筹资等多种形式,我国共利用外资2900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金额达2135亿美元,是“八五”时期的1.87倍。从1993年起,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已连续八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2001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68亿元,比2000年增长14.9%。同时也伴随着国内资本的大规模流出。截至2001年底,中国投向海外的直接投资总额约为150亿美元,高于墨西哥的120亿美元和俄罗斯的140亿美元。我国资本外逃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国有资产大量化公为私,许多非法资产拥有者出于安全的考虑将资产转移至国外(李扬,1998;宋文兵,1999)。按照卡廷顿法、世界银行法等不同的统计口径和方法,我国资本外逃规模有不同的结论,但都呈上升趋势。资本外逃作为一种地下或者灰色经济,在以前并没有对中国的宏观经济产生太大影响,但若资本外逃的情况愈演愈烈,对资本原本就相对短缺的中国经济将产生较大影响,一是不必要地加大中国融资成本,甚至还会造成中国就业机会的减少。二是弱化了我国为引进外资举借外债而制定的政策绩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成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二、我国资本外逃的动因和方式分析

1.资本外逃的主要动因

(1)规避外汇风险。我国的汇率政策一开始是为了配合进口导向的贸易发展战略,汇率长期被高估,由于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外币以及本币实际汇率高估造成外汇风险增大,使国内居民产生保值的动机,从而采取行动利用资本外逃将资产转移到国外,规避人民币汇率下跌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我国实行的数量控制型的外汇管制是为了保证外汇的供给,由于缺乏可以自由出入的即期和远期外汇市场,使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不能进行套期保值等活动以抵补汇率风险,反而刺激了资本外逃,这就是所谓的“老鼠夹子效应”(MouseTrapEffect),即为了不丧失用汇的灵活性,居民不愿将外汇汇回或留在国内。同时,一些投资者对国内金融体系信心不足,在预期上缺乏对政府稳定人民币汇率的信心。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为了规避外汇风险,不少企业和机构将其在国外收入的外汇留在了境外,造成资本逃避外汇管制而外逃。

(2)居民与非居民资本具有风险不对称性。在发展中国家,居民与非居民资本面临的风险具有不对称性。西方学者Edwards和Cuddington研究发现,居民要承担通货膨胀和汇率贬值的风险,而非居民只承受拒付的风险,由于拒付风险很容易通过一定方法加以控制,因而比通货膨胀和汇率贬值的风险小得多。而在我国目前的经济转轨时期,由于巨大的改革成本需要财政和社会负担,居民会由此产生通货膨胀和汇率贬值的预期。在资本项目尚未开放和人们转移资本能力有限时,居民只好选择资本外逃的套利行为来化解双重风险。这种风险的不对称性导致了资本外逃。

(3)规避国内资本市场较高的交易成本和风险。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的不完善,不能有效地控制金融风险,使投资者面临较大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不规范、印花税较重、信息披露机制和监管机制不健全、财务造假和庄家效应严重损害了广大散户的投资利益,挫伤了投资积极性,加重了资本市场的非理性和高风险性,从而使国内交易成本高于国际交易成本,也面对较大的资本市场风险。

(4)享受外资的超国民优惠待遇。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增长势头,投资环境日益改善,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对外开放不断增强,宏观经济运行良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最快和吸收外商投资最快的国家。在此情况下,大规模的资本外逃现象与宏观经济环境是相悖的,其原因是与我国实行的内外资待遇不同有关。内外资的不同待遇源于我国的改革开放以来,为吸引外资而制定的一系列外资超国民待遇的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在流转和所得税方面、进出口经营权方面、外汇管理方面都享有不同于内资企业的特殊和优惠政策。内资为了也能享受外资待遇,有的企业便设法将资金转移到国外,然后以“外资”的面目回流,套取各种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形成了许多“假三资”企业。国外研究表明,从内地流向香港、美国等的资本,不仅数额巨大,而且十分活跃,在香港和美国已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且很大一部分又回流到中国成立“假三资”企业。根据世界银行的资料,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在大陆投资的香港资本中的25%属于回流资本。

(5)无风险套利。国内资金投资领域有限与国外实际利率较高造成国际国内资本相对价格差异,由此产生无风险套利的机会,特别是在汇率机制缺乏灵活性的情况下,会引发短期资本在国际间的无风险套利。我国自1996年以来几度降息,目前又实行征收20%的利息税、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等金融政策,从而降低了本币资产(存款与债券)的收益率。在存在利差、汇差、收益差的情况下,资本追求收益最大化的本性引起资本外逃。

(6)不法分子转移“灰色收入”。转移“灰色收入”所导致的资本外逃是性质最为恶劣的资本外逃,有着深刻的制度背景,已经引起了政府和学术界高度重视。一些国有企业管理者利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的法人治理结构、产权结构和内部约束机制的制度性缺陷,大肆侵吞国有资产,谋取“灰色收入”。更有甚者通过权钱交易、贪污、行贿受贿、寻租、走私、贩私、诈骗、偷漏税等非法途径攫取了大量“灰色收入”,为“安全”起见,他们只有千方百计地转移到境外。

(7)一些私营企业主转移合法获得的私人资本。这部分资本外逃所占的比重比较小。在产权保护方面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保障私人产权的法律与制度安排也没有配套,一部分通过合法手段先富起来的私营业主和居民由于担心私人合法资本被侵占,激发了资本外逃的本能反应,采取抽逃资本或购买“绿卡”到国外的办法,将资本转向所谓“避风港”国家。

2.资本外逃的主要方式

(1)非法“洗钱”。中国政府反腐力度的加大,加速了“黑金”的外逃。“黑金”主要包括三方面的非法资金:一是政府官员或企业高管人员通过贪污、受贿、出售国企、国际采购回扣等非法手段获取的非法资金;二是高收入的电影、电视、传媒等方面的明星偷漏税等获得的非法巨额资金。三是某些利益集团通过走私、贩私、诈骗获得的非法巨额财富。行政官员和企业高管人员侵吞国有资产负案出逃引发的资本外逃,成为近年来主要的外逃资本。“洗黑钱”涉及的黑金外逃数额越来越大,出逃的人数、资金额度、级别、手段都在不断攀升,“洗钱”手法愈加高明,起初是案发后仓促出逃,现在却是精心准备。更有聪明者,利用关系在国外开设办事处或分公司实现化公为私,让家属管理国外的“家产”,自己随时准备潜逃。目前,外逃资金只是冰山一角,还有相当一部分非法所得正在通过各种各样层出不穷的手段和方法实行外逃,即使案发了,能够追回的资金也相当有限。

(2)合法的私人资本“开天窗”外逃。虽然不法资产是资本外逃的主要来源,但还有一部分合法财产因担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选择外逃。目前,我国现有法律制度还不太健全,合法的私人财产被无理侵占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部分私营企业主出于担心资产和人身安全,于是抽逃资本投资移民以寻求保护(民间把这种现象称为“开天窗”)。

(3)利用境外公司合法的或非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资本外逃。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如通过境外子公司采取转移定价方式转移资本;向国内投资时将进口设备和技术价格高报从而压低国内出资的实际价值;在进出口时通过高报进口、低报出口将利润转移到国外;将资本汇入境内完成验资以后又以预付进口货款或者投资收益的形式分批汇至境外等方式实现资本外逃。国有企业则通过伪造贸易单据和进出口发票骗取外汇并汇往境外,或者在进出口时采取高报进口、低报出口将所获取的外汇直接转移到国外;或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通过关联企业以转移定价方式将利润直接留在国外;或利用对进口付汇中非贸易项下售付汇管理中的漏洞,通过提供假合同、假文件、假清单等形式骗取外汇汇出而外逃。

(4)采用“蚂蚁搬家”的形式,利用外汇汇款外逃。以境内居民汇款名义,将国内资本分批多次汇出境外进行资本转移。

(5)利用职务外逃。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人利用职务之便,假借对外投资名义将资本转移到境外并以个人名义注册,将国有资产变为私有财产。

(6)过渡性外逃。为化解通货膨胀和汇率贬值的双重风险,本国资本外逃后,以外资身份流入并享受超国民的外商直接投资待遇。据分析,从香港流入的外资中有2/3是本国资本外逃后重新流入国内。即使在未经批准的违规流出中,也有一些用于正常投资和经营目的的回流,主要是为了躲避繁杂的审批程序或者是为了降低其他交易费用,还有一些是为了获取外资优惠政策带来的利益,外逃后又回流到当事人最熟悉的国内经营环境,形成过渡性资本外逃。

(7)通过海外教育外逃。按中国46万名留学生的消费推算,其民间教育资本的流失至少突破了100亿元人民币。还有部分自费留学生在国外的隐性消费,其“资本外逃”数量也越来越大。

(8)逐利性外逃。目前,我国银行储蓄余额已经突破8万亿元人民币,近期股市的低迷,又加剧了资本市场资金向银行回流。有经济学家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储蓄远大于投资,资本相对过剩(相对于投资机会而言的过剩,投资机会不足或者投资环境欠佳的根本原因则是对内开放严重不足),内需不足,对内开放力度较小,大量行政性垄断行业没有打破垄断,使民间资本在已经开放的领域形成过度竞争,导致资本效率降低。同时,行政力量对企业正常投资和运营干预过多过滥,民间资本迫于生存压力和融资渠道过窄、投资领域和产业领域不宽等现实问题,不得不采取贿赂官员、偷税漏税等手段,既增加了资本的运作成本和风险,又加大了官员的腐败机会,还使一些民间资本面临沉重的“原罪”问题;另一方面,大量的外资优惠政策挤压着民间资本,在多种因素作用下,自然就出现“外资在引进,内资在睡觉(或外流)”的悖论。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些对权力腐败不认同的民间资本也会愤而外流,逃离腐败权力的打击。

(9)通过“分业经营”的方式对外投资外逃。近年来,我国企业掀起了一股对外投资的热潮。据统计,目前在海外投资的企业有近万家,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较快。20世纪80年代以来,仅从大陆流往香港的资本就在500亿美元以上,其资金来源和输出渠道很难界定合法性。但从官方统计的数字来看,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总和还不到100亿美元,因此,可以肯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合法的。这些投资海外的非法资本,往往采取“分业经营”的方式中饱私囊、谋取暴利,即在海外设立国有投资主体的公司,同时也设立自己的私人公司,甚至某些国有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已经演变成为国内腐败团伙的“洗钱”中心。

(10)通过海外直接回扣或非法国际贸易外逃。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从国外进行采购时,要职领导通过暗箱操作获取巨额的回扣,并由美方直接存入美国银行,或转换成别墅豪宅等不动产。更聪明的做法则是不沾钱,直接让对方安排子女留学美国,子女在国外还拥有对方提供的豪宅和“大奔”。还有一些企业则是通过外贸渠道进行资本外逃,通过与外商串通,在进口设备和原材料时,高报进口价格,以高比例佣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给境外进口商,再从其手中拿数额可观的回扣返还,将非法所得留存国外;或者与国内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相互勾结,让其代为购买设备,然后低价作高,共同分脏;或者钻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空子,趁机大肆压低出口商品价格,或者采取合同发票金额低于实际交易额的做法,使应收外汇资金减少,换取国家退税,将多余部分留存境外而外逃。

(11)通过“地下钱庄”转款。不能与外商直接打交道的,则可以通过“地下钱庄”将非法所得资金汇往境外。但中间环节很多,代价十分高昂。

(12)通过“老鼠搬家”外逃。这是一种最简单实用又很难查处的外逃方式,即按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分多次直接携带出境,如同“老鼠搬家”,成本和风险很小,对那些外逃能力不强的人很适合。

(13)通过免检直通车外逃。从深圳到香港有免检直通车,通过这条通道外逃的资金无法估算统计。由于资金从香港进入美国很容易,甚至有的外逃者只把香港当成跳板进入美国等其他国家。

三、对策建议

1.继续保持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2002年9月召开的“十六大”引起了世界的关注,进一步凸现了我国的国际声望。外国媒体一致认为中国经过三代领导人的艰苦努力,目前出现了空前的繁荣和稳定。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开放的宏观经济政策对防范资本外逃至关重要。要进一步维护政治稳定,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加强法制建设,既可以为吸引资本创造良好的社会和法律环境,又可以弱化乃至消除经济转轨时期政治和经济的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加强各项金融法规的立法工作,通过健全的法规体制保障私人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以保障国内日益增多的那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所取得的合法财产,避免他们出于安全考虑向国外转移资产。

2.逐步淡化内外资待遇不对称的矛盾,加快引进外资流量,积极盘活内资存量。完善外资政策,将吸引外资政策从单纯依靠优惠措施和“超国民待遇”发展到依靠完善的投资环境上来,实现引进外资从“优惠政策导向”向“市场导向”转变,注重整体市场的发育和增长潜力的培育,提高投资质量,依靠改善投资的“软环境”和“硬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减少交易成本来增强投资的吸引力。通过制度创新改变资本外逃的制度缺陷,消除内外资不平等竞争,吸引跨国公司外资流量,盘活国有及民间资本存量。

3.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激活资本市场。鼓励外商参与国内企业的资产重组;实施双向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办法引导资本合理流进和流出;以开放的手段促进国内债券市场发展;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到境外上市;改进外债和对外担保管理方式,把境内外资银行的贷款从外债中剔除;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和非居民向B股投资,不提倡居民到海外进行直接投资但又不过多限制;主管部门加大对境外投资的风险审查,并实行预交一定的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采取各种有针对性的措施激活市场,让开放的资本市场自发地“储蓄”资本。

4.加强金融、外汇市场制度改革和监管。监管不力滋生了资本外逃的制度性缺陷:一是监管法规不健全,与金融创新和资本多样化的现实滞后或脱节;二是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不断发展,资金流动方式和渠道日益多样化;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监管能力与现实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严重的漏洞或“真空”现象。例如:外汇管理以往只重视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的管理,而对金融机构业务运作监管尚未形成健全的机制和体系,经常项目实现可自由兑换后,对资本项目下的管理难度和成本加大,且监管过程中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三是银行过分考虑其商业性与盈利性,监管职能与利益发生冲突,导致监管职能失偏。特别是在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和进出口核销中问题尤为突出,存在单证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等问题;四是海关、公安、工商、银行、外管局、外经委等各职能部门间沟通和协调不够,打击不力,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容易钻空子,监管难度比较大。结合我国外汇制度改革和金融制度改革进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这些制度性缺陷带来的问题:

(1)加快我国外汇市场的建设和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汇率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行为的一致性,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保留一定比例外汇收入,完善人民币利率和汇率机制,引进期货、期权等新的交易品种,增加外汇市场的交易主体和交易规模等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为广大企业和居民提供规避外汇风险的必要手段和工具。

(2)完善监管体系,规范检查制度,调整利用外资新战略,强化对经常项目的管理和资本项目的监管,加大对外汇指定银行和外贸企业的业务监管力度,加大查处力度,加强结售汇管理,严防资本混入经常项目外逃。

(3)加强学习和总结,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跟踪并掌握前沿的国际金融工具,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监管水平。

(4)密切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合作,整合资源,加大打击力度。

(5)盘活银行不良资产,抑制通货膨胀,合理引导居民减少对汇率的风险预期,构建新型的适应WTO规则的金融预警机制。

(6)建立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根据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和体系,简化汇率管制,提高中央银行利用利率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能力。

5.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外汇黑市”和“地下钱庄”。配合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大环境,抓紧研究并制定与并购重组、证券投资、投资基金等利用外资新方式相配套的外汇管理办法,继续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非法交易,维护正常的外汇市场秩序,遏制资本外逃。

6.正确引导宣传汇率政策,简化外汇管理手续。正确引导居民客观对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的市场预期,增强居民对人民币的持币信心,考虑到资本外逃中包含一些对资本正常流动的合理需求,实行疏堵并举,通过简化手续改进服务的方法,使合法外汇资金快捷而有序流动。

7.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建立有效的公司经理激励和委托机制,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从机制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加大对侵吞国有资产、资本隐蔽外逃的督查和惩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程,明晰产权,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经营约束机制,积极利用外资,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企业效益。

8.加大反腐败和打击走私的力度。加强对经营项目、资本项目交易管理,大力推行反腐败措施,杜绝“灰色收入”的源头,严厉打击腐败和走私,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防止非法资本外逃。尽快与国际法律制度接轨,加强国际合作,联合追捕境外案犯,封堵贪官外逃之门。加大对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行为的督察和惩处,严格规范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买壳上市以及国际购并中的资产评估和财务管理。

9.加强国际贸易监督和管理。加强国际贸易出口招标制度和严格收付汇纪律的管理,严格对外投资的审批手续;加大清理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不规范的境外账户的力度;加强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建设,大力规范和整顿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活动;全面监管银行结售汇和跨境收付汇,建立国际贸易大额资金转移监测制度,加大对大额外汇收付和无交易背景的大额人民币支付的监管;稳定国际贸易环境,增强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

10.加强产业开放和私营企业产业进入政策。对不同所有者的经济主体实现平等待遇,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打消私营企业对政策变化的疑虑,消除私人资本外逃的非理性动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放产业投资领域,打破内外资区别的界限,逐步实行内外资在各项政策上统一的国民待遇,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护私人财产的合法权利,杜绝民间资本外逃。

【参考文献】

1.田晓霞:《中国资本外逃的经济分析:1982-1999》[B],北京大学,2000;

2.代军勋:《资本外逃规模、成因及对策》[J],《国际经贸探索》1999.2;

3.王引:《资本外逃:中国必须正视的严峻现实问题》[J],《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11;

4.孙晓明:《俄罗斯资本外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软科学》2001(10);

5.杨海珍、陈金贤:《腐败、腐败治理与资本外逃关系的博弈分析》[J],《管理工程学报》2002.1;

6.杨海珍、陈金贤:《中国资本外逃:估计与国际比较》[J],《世界经济》2000.1;

7.宋文兵:《中国资本外逃问题的研究:1987~1997》[J],《经济研究》1999.5;

8.李扬:《中国经济对外开放过程中的资金流动》[J],《经济研究》1998.2;

9.蒋兰陵、赵斯秋:《中国资本外逃的实证分析》[J],《决策借鉴》2002.3;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