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分析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0 16: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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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分析论文

第1篇

尽管目前对政策评估的研究很多,但对于政策评估的概念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被绝大多数学者接受和普遍认同的定义。

陈振明认为,所谓公共政策评估,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的效益、效率及价值进行判断的一种政治行为,目的在于取得有关这些方面的信息。林水波、张世贤认为,政策评价是“有系统地应用各种社会研究程序,收集有关资讯,用以论断政策概念与设计是否周全完整,知悉政策实际执行情形、遭遇的困难,又无偏离既定的政策方向;指明社会干预政策的效用”。

以上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分别对政策评估进行界定,综合各方观点,本文倾向于这样的界定:公共政策评估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过程的效果、效益、效率和公众回应加以判断,评定并由此决定政策变迁的活动。

二、公共政策评估的标准

邓恩在《公共政策分析导论》中将评估标准分为六类:效果、效率、充足性、公平性、回应性和适宜性。我国台湾学者林水波、张世贤在《公共政策》一书中认为评价标准由八个方面:投入工作量、绩效、效率、充足性、公平性、适当性、执行力、社会发展总指标。张国庆在《现代公共政策学导论》中提出政策评估的首要标准和次要标准的概念。针对公共政策及其活动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结果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的标准应该包括下列标准。

1.政策的目标标准

评价一项公共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就是看政策执行后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其所确定的目标。那么,在评估政策时,把制定公共政策时所要达到的标准或目标同在一定时间限度内执行政策所达到的目标相比较来进行评价。如果公共政策在预期时间内取得的成就同制定政策所定的标准一致,那么,很明显这项公共政策是很成功的,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反之,没有达到所希望达到的目标,说明这项政策是不成功的。

2.政策的投入标准

一项政策从提出、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执行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各种资源。这个标准要衡量一项政策所投入的各种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其实质就是从资源投入的角度来衡量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所做的工作,也就是政策评估的成本问题。因此,投入成为政策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3.政策的公平、公正标准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公平性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特征和体现。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帕累托最优,就必须注意通过利益的再分配或补偿等方式给予那些受损的合法利益以合理的补偿,以体现和照顾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公共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看是否体现的政策的公平和公正,是否体现和维护了最大数的利益。

4.政策的效率标准

经济学上讲究经济效率即投入和产出的关系,经济效率要求产出必须大于投入。政策的效率标准是衡量政策取得效果所耗费的政策资源的数量,通常体现在政策投入与政策效果之间的比率和关系。政策效率的高低往往反映出政策本身的优劣和政策的执行状况。

5.公民参与、回应政策的程度

由于公共政策主要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公民的参与与回应必不可少,而公民的参与和回应程度高低是衡量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一项公共政策不论关系到全体或一部分人的利益,只要政策对象认为满足了自己的利益,就会对这种政策有着积极的回应。反之,政策的回应程度就低。这也是评价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

三、中国特色的评估标准

国内政策学者陈振明归纳出的政策评估的五个标准:生产力标准、效益标准、效率标准、公正标准和政策回应度。根据台湾学者吴尧峰先生对生产力评估标准的综合与整理,生产力标准的内涵体现了效率标准和绩效标准的统一,在某种程度上也涵盖了政策评估的妥当性和回应度标准,从中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公共政策的本质功能上看,生产力标准是当今中国公共政策评估最根本和首要的标准,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首先,生产力标准既是评价一个党、国家战略方针的根本标准,也是评估每一项政策的根本标准。一项政策的正确与错误、好与坏、进步与落后,归根结底取决于它有无或在多大程度上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其次,生产力标准最能体现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和公共精神。从公共政策的实质与功能上看,政府作为公共性的代表,它所依据的是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来进行利益选择、利益综合、利益分配、利益落实,达到持续不断的发展公共利益的目的。

再次,从现代公共政策环境来看,公众要求政府既是廉价的,又是有效的。为解决这一冲突,作为政府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手段的公共政策,它的首选价值就是提升政府机关的生产力,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回应公民社会对政府的需求,树立政府在公众之中的良好形象,这就决定了生产力标准在公共政策评估标准中的首要地位。

最后,生产力标准也涵盖和统率了公共政策评估的其他标准,如绩效标准,如何最有效达到预期政策目标;效率标准,是否以最小的投入得到最有效的产出;回应度标准,是否满足政策对象最迫切的需要。此外,生产力标准与公正标准也是统一的,公共政策越是符合公正标准,社会越是公平,每个人的贡献与所得越是一致,每个人的劳动积极性便越高。从而越能促进政府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就越符合生产力标准。

【摘要】公共政策的成败要通过公共政策中的政策评估环节检验。公共政策评估要通过一定的标准进行,即公共政策评估标准。公共政策评估环节通过不同的评估标准判断公共政策成效,依据成效来判断公共政策的成败。当今中国生产力评估标准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政策评估标准。

【关键词】公共政策政策评估标准生产力

参考文献:

[1]严强,王强.公共政策学.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陈振明.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林水波,张世贤.公共政策[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社公司,1995.

[4]邓恩.公共政策分析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第2篇

1.影响农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

农业竞争力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因素,不同的因素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各不相同,并通过农产品生产成本、农产品的实际价格、农产品比较优势变化、实际质量、市场营销能力和市场占有份额综合体现出来。

(1)农产品成本。一般来说,成本与竞争力呈负相关,即成本低,竞争力强;成本高,竞争力弱。而在农业经营中,除生产费用以外,农产品的经营规模、区域布局、生态环境、生产条件、加工条件、政策变化等诸多因素也都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农产品成本水平。

(2)农产品的实际价格。一般来说,实际价格与竞争力呈负相关。即在质量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实际价格越低,竞争力就越高;实际价格越高,竞争力就越低。而且,要通过降低农产品的实际价格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其难度相当大。

(3)农产品质量。一般来说,农产品质量与竞争力呈正相关。即质量越好,竞争力越强;质量越差,竞争力越弱。而且,随着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形态已经从产品的价格竞争转向质量竞争。农产品质量的高低,既决定了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又决定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高低。

(4)营销能力。一般来说,市场营销能力如何,既决定了农产品在市场的地位和份额,又直接体现了农业竞争力的大小。积极开展充分的市场调研、恰当的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正确的销售策略、有效的促销手段和良好的服务等一系列市场营销活动,不仅是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关键,也是实现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2.当前竞争农业的发展趋势

今后的农业竞争,将日益趋于白热化。竞争农业,也将成为推动农业发展的基本特征。其总体趋势为:

(1)从局部性、区域性向全局性、全国性、全球性方向发展。今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能否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不仅要比较区域内的产业、产品优势,还要从全国和全球的产业格局比较中寻求最低成本、最大效益。郑州市必须站在全国和全球的制高点,认真审定本地区的农产品发展对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并采用现代化的营销观念拓展农产品贸易。

(2)从传统的经验指导向信息引导方向发展。要在竞争对手越多越强的条件下取得胜利,关键是要充分掌握国内外农业科技发展和农产品供求变化的最新“情报”——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加强信息网络的建设,发展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更迅速、更准确地掌握影响农业发展的各方面信息,将是郑州市必须尽快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3)从低技术水平的开发利用向现代高新技术方向发展。只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科技,才能在强手如林的竞争中做到以多样化取胜、以优取胜、以廉取胜。郑州市必须审时度势地抢占农业科技的制高点,集中力量组织对农业生物工程技术的攻关,推进产业化、规模化生产,以及满足市场对农产品优质化、多样化、无公害、营养保健和廉价方面的需求,作为参与全球化竞争的必要条件。

(4)从产后推销向产前订单农业、期货交易方向发展。以产定销这种被动营销方式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不适应市场农业发展的需要。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农产品产后市场势必会被产前的订单农业和期货交易所替代。郑州市必须将订单农业、期货交易等贸易方式,作为今后农产品营销竞争的重要形式。

二、郑州农业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

郑州市农业与发达国家农业的差距,既体现在资源禀赋、财政及物化投入、市场建设等“硬指标”上,又反映在诸如人员素质、经营机制、农民组织化程度、管理水平等“软指标”上。

1.观念上的差距

郑州市基本上还是传统的农业观念,认为农村的主要功能是经济功能,忽略了农业的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而发达国家是现代农业观念,强调在提高经济功能的同时,着力发挥其生态功能与社会功能的作用。

2.发展阶段上的差距

一般说来,农业分为古代农业、近代农业、现代农业等三个阶段。目前,郑州市差不多是三种类型并存,只有少部分地区进入现代农业阶段。而发达国家已全面进入现代农业。3.农产品质量上的差距

以前,郑州市农业片面追求农产品数量,忽视了质量,造成农产品质量水平总体较低,并已成为制约出口的隐患。而发达国家的质量农业早已走上了正规。

4.科技水平的差距

目前,郑州市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40%左右,而发达国家为80%左右;郑州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40%,而发达国家为60%~80%;郑州市农业研究与发展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0.2%左右,而发达国家是5%;郑州市肥料利用率只有30%,而发达国家则达60%以上。

5.农业开放程度的差距

郑州市农业的开放程度与其他行业相比有明显的差距;而发达国家的农业基本上是与工业、服务业等“一视同仁”的。

三、从农业政策的重点内容上健全和完善提升郑州农业竞争力的公共政策

1.把“三品”打造成我市安全优质农产品主导品牌的政策

“三品”是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简称。我市“三品”的发展要按照“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思路,加快发展,树立我市农产品品牌形象。在发展“三品”时要以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为核心,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为主线,保证消费安全为出发点,树立农产品品牌为基本目标,以标准化生产为主要手段,标志管理为突破口,监督检查为保障措施,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

2.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健全农业产业化政策

农业产业化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整合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通过区域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以科技进步和系列化服务为手段,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市场、中介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经营与统一的大市场衔接起来;通过按市场需求组织农业生产,兴办加工和运销企业,把农产品生产同国内外市场需求衔接起来了,提高了生产者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进而把农业纳入了市场化轨道,也为农业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3.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

一是以提高农业产品质量为重点,提高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二是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园艺业,发展高效农业,提高农业的效益;三是打破“大而全”、“小而全”地域格局,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区域结构调整,重组资源要素,提高农业的效率和效益;四是着眼于增加附加值,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水平;五是发展二三产业和小城镇,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六是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构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4.构筑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农业投入政策措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的投向主要是由经济效益决定的。而农业投资大多数具有周期长、风险大、比较利益低的特点。所以,政府不但自身要承担一部分农业投资职能,而且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吸引其他投资主体加强对农业的投资。根据我市近期的实际情况,加强农业投入的政策措施,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农业法》。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明确地方政府在支持和保护农业方面的责任,调动地方财政支农的积极性;二是提高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政府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比重;三是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和个人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四是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增加信贷资金对农业的投入;五是扩大农业利用外资的范围和数量,吸引外商投资农业综合开发。

5.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

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农业保险要逐步对主要农作物进行全程全季自然灾害保险和市场保险,改变小阶段如小麦收获时的防火保险的做法。对农作物和家禽家畜进行市场保险难度大,但这是农民最盼望的保险,也是保护农业、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应试行并推广。还要开设农民最低收入保险,如农民的一年收入达不到一定的数额,保险公司给予适当补贴,保证农民所得,以此来保护农民的基本经济利益,充分发挥他们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第3篇

关键词:政策评估对策信息公开

关于政策评估的概念至今学术界未能达统一的共识,有的学者认为政策评估主要是对政策方案的评估[1]。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将政策评估视为一种分析过程,其目的在于分析、比较各种不同的政策方案的可行性及其优缺点;也有的学者认为政策评估是对政策全过程的评估,既包括对政策方案的评估,也包括对政策执行、政策监控、政策终结以及政策结果的评估[2]。还有的学者认为政策评估的着眼点应是政策效果,政策评估的主要目的是鉴定人们所执行的政策在达成其目标上的效果,确认政策实施对于政策问题的解决程度和影响程度。笔者认为:政策评估就是依照一定的标准,运用特定的方法,对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其实施后的效果、效益或者效率所进行的综合认定、分析。

一我国当前公共政策评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评估主体单一,缺乏独立性的政策评估组织。

现阶段我国的公共政策评估主体以官方为主,缺乏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参与,使得大多数政府在公共政策评估实践过程中,只是根据总体安排或以部门为单位,或以系统为一体,通过自下而上的总结报告等形式对本部门或本系统工作进行汇总,在此基础上,由行政机关对公共政策作出评估和评价,致使在公共政策评估过程中,只重视自身评价,忽视作为政府行为相对人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评价,导致进行意愿表达以及利益诉求的公共政策评估主体单一化。

(二)缺少正确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目前从事官方评估工作的人士绝大部分都非“内行人”,因此,他们在进行政策评估时不可避免地倾向于用价值判断代替事实规范分析。这样的政策评估与我国现实政治生活和传统政治文化十分重视意识形态和道德建设的纯洁性密不可分[3]。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随着信息网络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的思想观念将不可避免地发生深刻变化。意识形态观念较之过去有所淡化,道德是非标准也会发生一定转变,更为突出的是人们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强调自身的经济利益。

从而必然引起公共政策评估标准和评价方法的改变。

二完善政策评估的几个措施构想。

(一)建立多元评估主体。

针对目前评估主体单一化的现状,公共政策评估可以参照国外的成功经验,在目前官方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实行政府、党的组织、权力机关(人大)、专业评估组织(包括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和公众特别是“受到影响的相关利益群体代表”参与等多元评估主体的结合,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其中,要特别重视社会组织和公众代表参与以及专业评估组织的作用。社会组织和公众作为政府行为相对人,他们参与公共政策评估,能够提高公共政策评估的客观性和全面性,更能够提高公共政策评估结论的公信力。专业评估组织(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聚集了大批专门从事公共政策分析研究和实践活动的人士,有利于提高公共政策评估的科学性,更重要的是专业评估组织成员作为“非官方人士”,其观点和看法不受政府利益和本位主义影响,能更好地保证评估结论的客观真实性。

(二)确保评估有关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公共政策评估的过程就是一种信息处理过程。把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等各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科学的描述并公布于众,无疑有助于公众了解并科学地评价公共政策。为消除公共政策评估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行及时的信息收集、分析,以满足公共政策评估的信息需求;另一方面,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公开机制,除了国家法律规定应该保密的信息之外,公共政策过程应做到公开透明。另外,还要依法构建相应的问询制度,作为社会组织和公众有权依法问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不需要保密的所有信息,而被问询的机构和成员必须依法根据有关制度和程序作出回应,并且也要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信息是决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评估的依据。没有真实、详尽的资料和信息,政策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将无从谈起。所以我国政府应该拓宽政策评估的信息渠道,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信息网络系统,最大限度地实现决策中心、评估组织和公众之间的有效沟通,最大程度地避免信息的截留、失真,以保证政策评估组织能够获得真实、详尽的信息。为此,我国各级政府和决策机构除了法律应予保密的信息之外,其他一切有关公共政策制定的背景、执行状况、评估结论等情况应通过公告、网络等各种形式及时向社会传播,增强政府行政过程的透明度,杜绝“黑箱”操作。对于政策评估组织来说,将有利于其在节约成本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获取信息,降低评估成本,有利于评估方法和评估结论的传播,便于及时了解政策效果。对于公众来说,可以借助各种信息渠道,发表自己对有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决策的民主化

(三)完善政策评估的制度保障,实现政策评估的制度化、法制化。

制度是政策评估的保障。为实现我国政策评估的制度化,应朝以下方面进行努力:首先,实现政策评估工作的程序化。通过制度规定除象征性或符号性的公共政策外,各项政策在可能的情况下都应进行程度不同的评估。评估者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力求评估系统、全面、公正。评估结束后应及时撰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论公布于众。其次,要建立评估基金。政策评估是一次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长期深入到实践中去收集各方面的信息,需要耗费巨额资金。因此,必须建立政策评估基金,以免政策评估成为“空中楼阁”。最后,要重视评估结论,消化、吸收评估成果。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必然涉及到社会资源的分配,为防止决策者随意决策,执行者,必须通过制度将评估结论与有关人员的奖惩直接联系起来,真正实现政策过程的权、责、利相统一,使政策评估在我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科学地运用政策评估的方法。

要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和技术,以提高评估结论的可信度。政策评估决不是一项轻而易举的工作,要求评估者应熟练地掌握各种评估方法和技术。目前常见的评估方法有前后对比法、对象评定法、专家判断法、自我评定法等;政策评估的技术主要有计划评估技术、重要路径法、成本利益分析、成本效能分析等等。这些方法的内涵、使用的方法、演算的程式、成本利益折扣的原则均须精练。应该说每种方法与技术都有其优缺点,都有其适用的范围。因此,评估者要能够根据具体的情况,灵活的加以选择和运用,必要时可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技术,以提高评估结论的可信度。

注释:

[1]詹国彬。我国公共政策评估的现状、困难及对策[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

[2]高富锋。公共政策评估主体的缺陷及对策分析[J].求实,2004.1

[3]雷洁。我国公共政策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

参考文献:

[1]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第4篇

一、分析的前提和框架

本文对我国加工贸易政策的分析是基于以下前提和框架展开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下文简称《十五纲要》)。加工贸易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其发展方向以及实现的目标应服从于并有助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战略。我国政府已制定《十五纲要》,这是今后五年内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性纲领,因此,加工贸易的发展及政策调整也应以此为指南。本文将以《十五纲要》所提出的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为指导,对现行加工贸易政策进行剖析,提出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及政策调整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对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作出建议。

2.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我国已经加入WTO,这将极大地改变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其中,既有有利的改变,也有不利的改变。为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我们在制订一切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入世”的影响。我们将主要就“入世”对加工贸易的中间品替代,对加工贸易的出口以及贸易磨擦公平解决等方面来讨论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及政策调整。

3.加工贸易的“进口——加工——出口”分析框架。在现实中,加工贸易就是对“两头在外,中间在内”这样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的界定。我们对加工贸易的理解和研究着眼于两个方面:一是“加工”,二是“贸易方式”。“加工”属于“中间在内”环节。它是东道国投入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要素对进口投入要素进行加工生产的过程,它表现为国际分工。作为一种“贸易方式”,加工贸易的实质是“两头在外”。无论是“来料加工”,还是“进料加工”,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等由外商提供或从国际市场购入,加工制成品应全部出口。许多国家的政府为了利用“加工贸易”这一贸易方式,往往实行相关的政策措施,对原材料等中间品的进口以及加工成品的出口进行必要的管理,所实行的政策措施更多的是鼓励性的,特别是确保加工成品的出口。之所以如此,在于加工贸易对本国的经济、外贸发展有着其他贸易方式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对加工贸易的研究与对其相关的政策探讨总是无法剥离的。因此,加工贸易是由“进口——加工——出口”三个环节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成其为加工贸易。本文将按照这一框架,分别对相关政策进行分析。不可避免的是,这三个部分的政策划分不可能是十分精确的,一项政策会影响三个环节。但就我们研究政策的目的而言,这种不精确并不十分紧要,因而我们在文中并未严格拘泥于这种划分。而分三个环节分别进行论述的好处在于,有利于我们基于加工贸易的内在运行机理和各个环节的突出问题来讨论相关政策,从而使政策剖析和建议更具有针对性。

二、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及政策调整的目标和原则

我们认为,我国加工贸易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发展及政策调整的目标和原则的确立,应紧紧围绕《十五纲要》制定的总体战略目标来进行。根据加工贸易本身的特性及作用,《十五纲要》中所涉及的就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扩大出口等问题值得我们在考虑加工贸易政策时重点注意:

1.关于就业。大力发展和鼓励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加工贸易,在我国仍然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从事的大多仍是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加工,应该说这符合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所决定的比较优势,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创造就业机会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要实现《十五纲要》提出的有关就业的目标,有必要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因为,首先,就业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出口贸易的扩大;其次,以我国目前的工业发展水平而言,尚不具备资本、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换言之,要扩大出口,我们所能依赖的,就是充分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或劳动密集程度较高的生产环节的加工贸易。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要永远停留在为跨国公司当加工装配车间的阶段,相反,在发展加工贸易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学习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建立营销渠道,积累资本,努力将出口产业升级至更高的技术层次。但是,在完成这个过程之前,作为一种过渡,采取加工贸易的方式来缓解就业压力,积累资金、技术包括经验都是完全必要而且必须的。

2.关于结构调整。目前我国的加工贸易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不够明显,主要表现在加工程度低,加工链条短,原材料国产化率低,波及效应不强等等。这是否意味着发展加工贸易与我们优化工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的目标互不相容呢?我们认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否定的。一方面,我们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为解决就业问题所必需;另一方面,加工贸易这种贸易方式本身固有的两头在外造成的产业关联程度低,波及效应弱的弱点也不容讳避。这要求我们在政策制订中努力兴利抑弊,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同时对其消极的一面要加以纠正克服。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具有与小国不同的特点。那些适合于韩国、新加坡等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发展经验并不能完全地照搬到我国来,而是要有选择地加以学习吸收。在产业结构的优化这个问题上要坚持同样的原则。大国的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往往毋需像小国那样完全依赖外部的力量,因为一是国内的市场足够大,可以让新兴产业达到足以

获得规模经济的规模;二是因大国进行产业升级所需的技术、资本等如果全部依赖外部引进,即使供给能力不成问题,代价恐怕亦难以承受。因而,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主要还是要依赖自身的技术研发,创新人才的培养,创新机制的建立以及管理水平的提高。把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结构优化的希望完全寄托于外部,仅仅依靠引进技术或资金来完成,是不现实的。

这并不等于说个别处于特殊地理位置和具有特殊发展基础的地区无法通过发展外向型经济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相反,深圳市以加工贸易的方式吸引了大批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前往设厂,显著地加速了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建立和现有产业技术升级。在国际分工进一步深化和生产全球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加工贸易无疑是发展中国家了解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尽快建立起自己的高新技术产业的一条重要途径。

3.关于扩大出口。出口是推动一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从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举足轻重的地位来看,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这种贸易方式仍是我国对外贸易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当然,在促进加工贸易增长的同时,也要注重其质量的提高。加工贸易中存在着的出口商品结构和市场结构不合理,高科技产业加工贸易比重低,以及加工贸易增值率较低,管理中存在漏洞等问题都必须加以重视、解决。我们进行加工贸易政策设计和调整的目标,正如《十五纲要》第十七章第二节指出:“加强加工贸易管理,提高加工贸易增值率,扩大加工贸易出口。”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新的时期,加工贸易政策制订所应遵循的原则和实现的目标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发展加工贸易,发挥其利用我国的比较优势,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利用“入世”为我国加工贸易的大发展创造的良好外部环境努力扩大出口;同时,对加工贸易要用政策措施加以引导,注意增强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努力提高加工过程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扬长避短,以利于我国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培养新的比较优势,增强国际竞争力,使加工贸易发挥促进外贸增长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对现行加工贸易进口环节的政策的评价

1.加工贸易中的利用外资政策。引进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内容。《十五纲要》指出,十五期间,要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完善利用外资政策,鼓励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出口型产业,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我国目前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是利用外资从事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当然,我们不能否定这种方式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加工贸易还未得到充分发展时期,对于我国对外贸易额的增长和我国产品早日进入国际市场所具有的意义;但是,必须认识到,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的重要目的之一——引进先进技术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却未能得到很好的实现。由于我国利用外资多采取加工贸易的方式,因而外资并未带来多少先进技术;而且,由于外资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加工行业,导致了一定程度的恶性竞争和产品的过剩。从国内看,由于外商投资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的过分膨胀,引起产业结构不合理更加严重,激化了本来就存在的能源和原材料的供求矛盾。

在加工贸易发展过程中出现上述不尽如人意的情况,有违我们利用外资的初衷,在政策方面也有值得检讨之处。有些地区在发展加工贸易的过程中,片面追求外贸数量的增长,而不注重其质量的提高,对于外资的流向,既不加限制,又不予以引导。致使外资大量进入劳动密集型简单加工行业,而未能发挥其对我国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应有作用。

我国现行的加工贸易政策给予产品出口型外资企业相当多的特殊优惠,其目的是促进我国对外出口规模的扩大,缓解当时我国外汇短缺带来的压力,充分发挥对外贸易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但是,客观上也鼓励了外商将资金投入到“大进大出”型的加工贸易行业,利用我国的廉价劳动力,进行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工业品的生产。这在当前,已经不利于我国进一步提升产业结构,增强出口竞争力的需要。

1995年6月,国家计委,外经贸部联合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两个文件,目的就在于正确引导外资产业投向,尽快改变目前外商投资集中于“短平快”项目的局面。但是两个文件下达后并未产生预期的效果,主要原因是没有配套的政策手段及缺乏规范的地方政府行为。

目前的加工贸易政策中,对于外资投向增值较高的生产环节和产业的鼓励尚嫌不足。大量的外资从事附加值较低的最终装配环节的简单加工贸易,长此以往,对我国上游原材料和中间投入品产业的成长不利。

总的看来,现行的利用外资政策促进了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积极作用不容置疑;但同时,由于情况的变化,现有政策对于外资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鼓励措施不足,将从事简单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高附加值、高科技产品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加区别地给予优惠,并不能很好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精神,也不利于我国的加工贸易向提高增值率和技术含量的方向发展。

2.加工贸易进口环节有关提高中间品本地化率的政策。现有加工贸易中间品本地化率不高是一个公认的事实,这种状况既是我国原有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落后从而中间投入品行业产品竞争力的劣势所决定了的,又与加工贸易本身“两头在外”的特点有关。但这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不能在发展加工贸易过程中逐步提高投入品的本地化率,从而促进国内原材料行业的发展。不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通过适当的政策引导,加工贸易投入品的本地化率会得以逐步提高,从而会更加充分地发挥加工贸易的波及效应。

我们不能硬性地规定加工贸易出口品使用的国产材料比重,因为目前我国的确还无法生产某些投入品或其产品的质量达不到加工企业的要求。况

且,那样做也违背了WTO的国民待遇原则。政策所能做到而且应该做到的,就是为国产投入品和进口投入品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已具竞争能力的国产投入品不致因为政策的歧视而失去竞争优势。我国的加工贸易政策中的确存在这种不合理的对进口投入品的“超国民待遇”现象: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投入品可以免缴关税、工商统一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如果从国内购买中间投入品则只能享受部分退税(征17%,退19%)的待遇。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原本会使用国产料件的企业也转而进口加工所需的投入品。我国加工贸易波及效应差,与此不无关系。

令人欣慰的是,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成就最为显著的深圳市了《深圳市关于鼓励来料加工业务使用国产料件的通知》,鼓励外商委托加工单位向境内企业购买料、件(除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原材料外)进行加工装配,成品全部交还外商出口;允许以国内购料方式委托我方加工装配的外商,根据需要委托加工单位向市经济发展局提交国内购料申请表,申请国内购料。但就全国范围来看,其它地区尚无类似规定。我们认为,此类鼓励政策,与相应的产业指导政策相结合,有利于我国中间投入品行业的成长,促进加工贸易波及效应的发挥,最终将优化我国的工业结构,提高我国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另有学者认为,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料件不必要采取给国产料件足额退税的手段,而可以通过对进口料件征以相当于国产料件的税赋来实现。这种论点无异于取消对加工贸易的优惠政策,使之与一般贸易处于同等的地位。我们认为这样做可能造成加工贸易的衰退,从而影响我国扩大出口和增加就业目标的实现。由于对加工贸易实行免税的优惠政策为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因而我国取消对加工贸易的优惠,必将使大量加工贸易转移到与我国处于相似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其结果可能是进一步影响我国对外贸易国际地位和对外开放形象,得不偿失。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加工贸易政策中,对中间投入品国产化的鼓励不足;加工贸易虽然规模上不断扩大,但对于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却很有限。这种状况,不利于实现我国提升产业竞争力的目标,因而,要予以适当的调整。

3.现行加工贸易的监管政策。我国现行加工贸易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由于采取了不合国情的开放式监管模式造成严重的走私。这已被证明是我国加工贸易政策中的一个失误。由于我国加工贸易已经形成了分布区域广,涉及行业面宽的格局,此时再试图将其纳入封闭式监管模式由于成本太高而根本不现实。

尽管如此,我国的加工贸易监管部门还是试图在增量部分作出补救。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设立出口加工区试点)的复函》批准在大连、天津、北京、烟台、深圳、广州等地设立出口加工区。同年5月24日,海关总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暂行办法》作为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法律依据。出口加工区的设立实际上对区内加工贸易企业引入了封闭式的监管模式。《复函》中指出:“要按照优化存量、控制增量、规范管理,提高水平的方针,先把新增加的加工贸易企业引入出口加工区,逐步实现对加工贸易企业的集中规范管理。”以我国现有加工贸易的庞大规模,不可能一夜之间都由开放式监管转变为封闭式监管,因此,在建立出口加工区容纳新增加工贸易企业和一部分具备条件的现有加工贸易企业的同时,也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审批手续,坚决打击利用加工贸易进行走私的犯罪活动。在这方面,我国海关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如1989年《海关总署关于对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收取保证金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对少数资信不好,管理混乱,或有走私违法前科的企业所经营的来料加工进口的料件,已批准的拆解旧汽车和废旧家用电器来料加工合同进口的料件,以及需加强管理的特定的进口料件,先收取相当于进口税款的保证金,加工成品出口经海关核销后,退还保证金。”

我们相信,通过对存量加强监管力度和将增量纳入封闭式监管的方法,将会较好地解决我国加工贸易中存在的走私严重的问题,促进我国加工贸易健康发展。

四、对现行加工贸易加工环节政策的评价

目前我国加工贸易加工环节的主要问题是增值率较低,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有二:加工技术水平较低;加工链条短。其实这两个问题是有联系的,较低的技术水平决定了加工环节只能进行那些简单加工装配操作;只有在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后,才有可能延长加工链条,获得较高的附加价值。但是从政策角度来考虑,这两个问题要加以区分。

1.技术水平问题。加工贸易加工环节技术水平低,极少采用先进技术的状况,与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以及加工贸易本身的特点是符合的。发展中国家(如我国)最大的比较优势就是有大量廉价的非熟练劳动力,这一点吸引跨国公司将生产环节中需要大量使用非熟练劳动力的加工装配环节转移到我国来,进行加工贸易。可见,加工贸易实际上是国际分工的一种方式,在分工中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条件的约束,被局限在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的加工装配阶段;而发达国家则利用其资本和技术的优势,占据了生产的研发及技术含量高的生产环节。

了解了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我国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目的。这个目的不是利用加工贸易来使我国生产技术得到实质性的进步,而是利用外国资本,增加就业,以及扩大对外经济交流,取得外汇收入等。如果我们不切实际地期望通过加工贸易的发展,就可解决我国技术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的问题,结果必然会让我们大失所望。但这是否意味着加工贸易的加工技术水平就不需要提高,或者发展中国家政策在这个问题上就无能为力了呢?都不是。技术进步固然不是发展加工贸易的主要目的,但它是利用外资的主要目的之一。现在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是加工贸易,这种局面对于提升我国的生产技术水平无疑是不利的。从历史经验来看,一国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仅可以保持有限的一段时间,如果在这段时间里该国生产技术水平还没有实质性的提高,还未在其他生产环节上形成

新的比较优势,则该国的加工贸易将会成为无根工业而萎缩。同时,国际竞争力出口也将受到影响。因此加工贸易解决就业的作用固然重要,但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亦不容忽视。尤其是外资大量流向加工贸易对于技术水平的提高的不利影响必须予以重视。

很明显,政策应在引导外资流向上有所作为,而且也能够有所作为。发展中国家一般都对于流入的国外资本投入进行政策引导。如日本在20世纪50~60年代实行的引资政策,重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这体现于《外汇及外资法》和《外资法》的规定及其运用中。凡根据1950年日本政府的《外资法》规定所鉴定的外资项目,其外国技术的输入,合同期限超过1年以上,费用以外汇支付的叫做甲种技术输入,这种输入方式需要经过外资审议会、大藏省等部门批准;另一种叫做乙种技术输入,即根据《外汇及外资法》鉴定的合同,期限在1年以下,费用以外汇支付,如果期限超过1年,费用以日元支付而无权兑换外汇,这种输入方式只需经过日本银行的批准。

我国也规定了引导外资流向的政策,如1985年6月颁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整体规定》,将“高新技术、先进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适应市场需求而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项目列入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而将“属于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列为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等。应该说,现有利用投资政策的总体思路是利用外资提高我国的产业竞争力和技术水平,这是正确的。问题是,在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吸引下,大部分外商投资投向没什么技术可言的低级加工工业中去,这在一定限度内可以缓解我国就业压力,扩大我国出口创汇,但超出一定限度就有违我国利用外资的初衷,成为一种不良倾向。我国现行加工贸易政策,并未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进行甄别,因而即使是对提高我国生产技术水平无益的简单加工,也能获得给予加工贸易企业的一切优惠。这种政策可能扩大了我国利用外资的数量,但对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而言,则是需要改进的。

2.“转厂”问题。现行的加工贸易政策对“转厂”施加了种种限制,这对于延长加工贸易品在我国的增值链,提高增值率是不利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国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海关对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采用计划审批制度,转出企业在申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后,即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向海关申报结转计划。经转入地海关同意后,可分批办理结转送货手续。”对于按转关运输办理货物结转的情况,转出和转入企业必须向所属海关提出申请。企业在办理结转时常常受到限制,且所需时间长,有时难以如期结转。转出、转入地海关对商品名称、数量和价格等存有异议时,手续更难以办理。转关查询实需耗时1至2个星期,严重影响了周转速度和贸易效率。一些外资企业对转关产品不得不采取先出口香港特别行政区复进口的做法,徒增经营成本。因此,我国在制订有关加工贸易结转深加工的政策时,尚须考虑企业实际情况,精简手续,促进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的延长,以提高增值率。

五、加工贸易出口环节的政策评价

目前我国加工贸易出口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出口贫困化增长及由于原产地规则而引起的贸易摩擦。出口环节是加工贸易最后一个环节,直接决定着加工贸易所带来的收入能否实现以及效益的好坏。因此,认真对待出口方面的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发展中国家利用自身劳动力,资源优势发展对外贸易,存在着出口贫困化增长的可能,但是,这种贫困化增长并不一定发生。如果能够不断改善其出口商品结构,逐渐由初级制成品向含有更高技术含量的产品结构转化,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出口贫困化增长的噩运。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就是这样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地改变着。虽然在出口的很多高科技产品中,我国并未掌握核心技术,所进行的也只是简单加工,但是从贸易条件的角度来看,这种转变是可喜的。有关研究表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贸易条件并未如普雷维什等发展经济学家所预言的那样趋于恶化,其中很大原因就在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所发生的显著变化。然而,要积累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充足的外汇,我国可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必须依赖传统初级产品、尤其是劳动密集型轻纺工业品的出口。有时,这与我们努力改善贸易条件的目标是有矛盾的,但是若我们能够及时地利用积累的外汇来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则我们就有可能实现外贸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至于加工贸易出口的环节中的另一个问题即原产地规则问题。我们认为,目前原产地规则方面所存在弊端并不是仅凭我国之力就可以得到克服,而是有赖于参与国际贸易的各方进行多边磋商,最终达成合理公正的原产地认定协议。

六、关于我国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笔者对我国加工贸易政策的建议。

1.应继续奉行对加工贸易实行鼓励的政策。加工贸易对于扩大出口、增加就业的好处显而易见。“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将经历重要的转型阶段,此时,保持出口快速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增加是顺利实现转型的必要条件。通过鼓励加工贸易的发展,我国将获得更多的外汇收入,这有利于我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增强国际竞争力。而且,加工贸易本身,也为中国产品打入外国市场准备了良好的条件,更有利于提高中国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培训我国的非熟练劳动力为熟悉现代工业生产的熟练劳动力。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生产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融入国际分工中,成为跨国公司国际生产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学习别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成为发展中国家利用后发优势发展本国经济的有效途径。加工贸易正是生产全球化的重要体现,并为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分工提供了重要的机遇。

“入世”以后,我国将更加开放,逐步削减关税和非关

税的贸易壁垒,开放本国市场,目的就在于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潮,发展外向型经济,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长期来看,对加工贸易实行鼓励政策与我国“入世”后的外资政策调整方向是一致的,因而更无必要加以否定。当然,对加工贸易进行鼓励并不是说任其自由发展,不加限制。由于我们在前文中提到的原因,现行加工贸易政策中尚存在诸多问题,需加以解决。

2.增强加工贸易的波及效应。若要使加工贸易在优化我国产业结构,增强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方面有所贡献,就必须增强其产业关联效应,即波及效应。

目前,这种效应未得到充分发挥,其原因既有非政策方面的,又有政策方面的,而后一个原因,是政策制定者必须着重考虑的。如何引导加工贸易向着更深层次,与国内产业发生更加紧密的联系的方向发展,的确是一个对于发展中国家有着重大意义的课题。根据前文的分析,我们可大致地将这种引导分成两个方面。第一,如何使加工贸易的本地化率得到逐步提高,以发挥加工贸易对东道国中间投入品行业的联锁效应;第二,如何延长加工贸易在东道国的加工链条,以提高加工贸易的增值率,并且发挥加工贸易对东道国相关深加工环节的联锁效应。

对于前一个问题,我们建议如下:(1)提高国产料件的质量和技术含量,力争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标准。这应该是一条解决发展中国家中间投入品产业薄弱的根本途径。具体的措施则可以采取引进技术改造现有生产方式;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以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需要的工人;对国产料件企业以税收、用地等方面的优惠;增加对国产料件企业的R&D投入;对于投资中间品生产且具有先进技术的外资方给以政策优惠等等。(2)为国产料件提供与进口料件相竞争的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目前,加工贸易企业实际上被鼓励从国外进口中间投入品,即使是国内已具备生产能力的中间投入品往往也由国际市场进口,有时甚至是我国出口的产品经海外市场后再复进口。此种现象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是国内的料件生产企业由于国家税收政策不当而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对待进口料件的“超国民待遇”状况不加以改变,将会继续对我国加工贸易生产料件的本地化率提高发生不利影响。政府需在加强国内原材料生产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的沟通方面更多地发挥作用。比如建立加工贸易需求料件信息库,给予本国料件生产企业以信贷支持,为本国料件生产企业在海外设立宣传展览等。

至于加强延长加工贸易的加工链,以提高增值率,增强其波及效应则主要体现于转关深加工政策之中。现有的加工贸易转关深加工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手续繁冗,耗时较多的弊病,令一些加工贸易企业对“转厂”望而却步。鉴此应对加工贸易品“转厂”的政策予以适度的简化。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以促进加工贸易“转厂”率的提高,从而增加加工深度和延长在我国的增值环节,以改变我国加工贸易效益低下的现状。

3.以积极的政策促进加工贸易升级。促进加工贸易升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使加工贸易产品的结构升级,逐步由劳动密集型的轻纺工业产品转向科技含量较高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加工;二是使加工贸易加工环节采用生产技术逐步升级,惟如此才能不断提升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增加收入,并促进我国整体工业结构优化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

目前,我国给予低层次加工贸易和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及采用较先进生产技术的加工贸易几乎是同等的政策,这导致了外资大部分投向简单加工贸易,有违我国利用外资的初衷。因此我们建议对加工贸易,尤其是外资从事的加工贸易予以产业政策的引导,在鼓励外资从事上述较高层次的加工贸易以外,取消对从事简单加工贸易的外资企业的部分优惠,以此来刺激外资从技术层次较低的加工贸易领域撤出并投入到较高层次的加工贸易中去,从而发挥外资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对我国经济发展促进作用。这也许会引发人们对加工贸易能否继续如从前那样快速增长的担心。确实,实行上述政策可能使一部分外资因无力从事较高层次的加工贸易而退出我国,甚至会因此导致加工贸易创造就业机会的作用减弱。但也必须看到,就业和优化产业结构是鱼和熊掌的关系。在两者的取舍上,并不能厚此而薄彼。关键是政策上要把握适当的“度”,即使牺牲一部分加工贸易创造的就业机会,若能换来我国加工贸易的良性发展也是值得的。相反,若一味强调就业目标而忽视加工贸易的升级,这样的加工贸易势必会失去后劲,其创造的就业机会也不能长期保持。

4.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我国目前对加工贸易的开放式监管模式不利于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督,加工贸易企业法律意识淡漠,因而现实中出现走私严重、管理成本高昂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我国海关的重视。措施之一就是在大连等地设立出口加工区,对区内企业实施封闭式的监管。

对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海关将改革加工贸易传统的监管模式,简化现行手续。实现加工区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具体做法有:(1)海关对加工区采取全封闭、卡口式24小时监管制度。卡口分别设立货物和人员进出通道。(2)海关对加工区企业采用计算机管理模式。海关与区内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进行电子数据的传输和办理通关手续;加工区海关与口岸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3)对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取消《登记手册》,海关改用电子帐簿管理,实行半年一次的总量扣减核销制度。(4)对区内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货物进(出)口时,由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作货物进(出)口申报。(5)加工区与口岸、加工区与加工区之间进(出)口的货物、物品,采取直通式或转关运输的监管模式,一律在加工区主管海关报关并在卡口查验放行。可以预料,随着出口加工区模式的实行,加工贸易企业的管理将逐步规范化,从企业角度来说,减少了手续、提高了效率。从海关方面来说,这种方式更有利于实施有效监督,减少利用加工贸易进行走私的作为。

这种方式是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发展方向。

但是在实施这些新措施时,必须注意出口加工区制度也有其局限性。

首先,我国加工贸易规模庞大,出口加工区难以容纳。由于我国特殊国情和对外开放模式,加工贸易在我国外贸进出口中所占比重和总体规模远高于一般国家,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点多而广,只靠面积、功能都有限的出口加工区是难以负载的。第二,集中封闭管理,即使能遏制加工贸易走私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走私问题。应该看到,走私的根源是过高的关税壁垒和众多的验关壁垒造成的进口商品国内市场价格的严重扭曲,这种价格量差形成了走私的暴利来源,是走私可以存在并且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利用加工贸易走私只是走私的一种适宜的管道而已,堵死了这管道,还会有新的管道出来,所以解决走私从根本上就是降低关税壁垒和减少验关壁垒。所以,只有配合加入WTO后国内市场的扩大开放和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的市场化改革,使我国经济逐步与世界接轨,国内外价格渐趋一致,才能够既最大限度遏制走私,又为加工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七、基本结论

1.今后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调整的目标和原则应是:继续鼓励加工贸易的发展,注意增强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努力提高加工过程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扬长避短,使加工贸易发挥促进外贸增长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2.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改造我国中间品产业的现有生产方式,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增加对国产料件企业的R&D投入,给予投资中间品生产的外资企业以政策优惠等措施来提高国产料件的质量和技术含量,力争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标准。并且,为国产料件提供与进口料件相竞争的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

3.政府应对加工贸易品“转厂”的政策予以适度的简化,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以促进加工贸易“转厂”率的提高,从而增加加工深度和延长在我国的增值环节,以改变我国加工贸易效益低下的现状。

4.对加工贸易,尤其是外资经营的加工贸易予以产业政策的引导,在鼓励外资从事较高层次的加工贸易以外,取消对从事简单加工贸易的外资企业的部分优惠,以此来刺激外资从技术层次较低的加工贸易领域撤出并投入到较高层次的加工贸易中去,从而发挥外资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对我国经济发展促进作用。

5.对加工贸易实行出口加工区管理是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发展方向。但由于我国加工贸易规模庞大,不可能对现有的所有加工贸易企业都实行这种监管,只能将加工贸易增量部分移至设定的加工出口区内进行封闭式监管。对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海关改革传统的监管模式,简化现行手续,实现加工区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N].人民日报,2001-03-18.

[2]郝原明.外商投资加工贸易法规实务概览[M].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1.

[3]戚自科.论外商直接投资的加工贸易倾向[J].现代财经,1999.

[4]郝原明.外商投资加工贸易法规实务概览[M].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0.

第5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引言

由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易受行政干扰和地质情况及天气等因素影响,施工场地狭窄、战线长而工期要求紧,施工难度大。因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工程风险管理一般按照风险分析、预警、应对等过程进行,其中风险分析包括风险的识别、估计、评价过程,是风险管理中难点和重点。本文结合具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案例简单介绍在施工阶段的风险分析方法。

一、风险的识别

风险识别指风险管理人员在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之后,运用各种方法对工程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判断、系统归类,科学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

例如,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如下分部工程,其中道路拓宽改造长度为1995.74m,规划红线宽度为70m,三层式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设计为32cm二灰碎石,底基层为30cm石灰土;新建雨水管路一条,分四段设置,共计1721.5m;新建污水管路一条,设计管长1838m;新建电缆沟两条,沿道路两侧人行道下分别为1624m钢筋混凝土防水地沟和1386m砖砌体防水地沟(1.2×1.5m)。

某施工企业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该工程进行调研后,分析该工程风险因素并进行识别,建立工程风险表。

二、风险分析与评估

风险分析是指应用各种风险分析技术,用定性、定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处理不确定性的过程。风险分析有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两种方法。

本案例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定量分析评估。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风险(R)不仅是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P的函数,而且是风险事件所产生影响程度C的函数,可用函数表示为R=f(p,c)。

根据前例风险分析,本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2.1评估并计算风险发生的概率Pf

该工程分析因素集为X,对应上述工程分析因素集中风险编号,给出工程风险指标因素权重集W。X={X1,X2,X3,X4,X5,X6,X7,X8,X9};W={0.050.150.150.20.150.050.050.050.15}。根据风险影响高低确定评估集标准隶属度μ={低,较低,中等,较高,高},并赋值为μ={0.1,0.3,0.5,0.7,0.9}。该企业组织专家及管理、技术人员共7人对该工程风险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形成模糊评估矩阵R则B=R·μT={0.50.50.58570.55710.38570.27140.18570.32860.6143}。则U=W·B=0.4886即风险发生概率(测评总分)Pf为0.4886。

2.2计算事件发生影响程度大小Cf对风险引起的后果大小一般从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四个方面着手,均用金额损失进行度量。则损失因素集S={进度质量成本安全}={S1S2S3S4}

本项目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为6944.60万元,其中包括利润及管理费156.08万元。由于报价中已考虑材料市场风险因素,因此,按正常施工情况下,按156.08万元为最大风险损失值。则风险损失评估集标准隶属度μ={低,较低,中等,较高,高},对应损失金额(单位:万元)近似确定为{≤15,16~45,46~75,76~110,≥140},并给出工程风险损失因素权重集W={0.250.350.200.20}在此基础上形成模糊评估矩阵,并将各项估计值的平均值按最大风险损失值进行归一后,得到评估矩阵B.计算U=W·B=0.1946。即风险损失(测评总分)Cf为0.1946。:

2.3计算本项目风险度Rf如果用Pf表示风险发生的概率,可由下式计算:Rf=Pf+Cf-Pf·Cf其中Pf和Cf分别是风险发生概率与影响程度的模糊综合隶属度集的总综合隶属度。本项目风险度Rf==0.59

三、结论

一般认为Rf大于0.7为高风险项目,小于0.3为低风险项目,介于二者之间的为中等风险项目。因此,根据计算,本项目应为中等风险项目。由于本工程存在场地狭窄、外部环境对施工干扰大、工程项目多、工期紧且跨冬雨季施工、施工人员多等不利因素,因此,将本项目评估为中等风险项目是合理的。企业应根据风险分析及评定结果,确定风险管理目标,建立相应风险管理计划,建立工程风险应对措施,适时动态地进行有效风险管理,确保工程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市场;外资速递公司;竞争

1中国速递市场中的外资速递公司

经过20多年的努力,尤其是受中国加入WTO时所承诺的开放外资进入中国速递市场的影响,以联合包裹(UPS)、联邦快递(FedEx)、天地快运(TNT)以及中外运—敦豪(DHL)为代表的外资速递公司迅速在中国市场站稳了脚跟,他们凭借各自拥有的强大的运营网络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这些国际速递巨头在中国市场的年增长率基本保持在20%以上,成为国有的邮政速递公司及民营速递公司的最强大的竞争者。据统计,四大国际速递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总数已超过250家,网络覆盖城市超过600个。

2外资速递公司在中国市场中的竞争战略

2.1清晰的市场战略目标

在市场定位方面,以四大国际速递巨头为代表的外资速递公司尽管风格各异,但均有明确而清晰的定位,如FedEx借助强大机队力量,力图实现“无所不包,全面发展”;UPS则宣布“我们将致力于全新的供应链解决方案”;TNT则要“在全球快递、货运、物流领域诞生一个新的权威”,其一方面倚重汽车物流市场,另一方面向企业物流市场进军,推出“直复营销”业务;而DHL希望能成为“世界范围内邮件通信、包裹快递、物流及邮政服务领域中的领头羊”,目前其37%的中国市场占有率仍令对手们难以超越。

2.2差异化的产品竞争战略

在清晰的定位下,外资速递公司纷纷调整各自的业务结构。自2007年5月28日起,FedEx正式进军国内快递市场,在9个城市推出次日达限时业务和隔日送达服务;2008年1月,UPS面向国际发货人推出无纸化发票和国际回邮两项新业务,成为第一家在多达98个国家和地区向客户提供国际无纸化运输选择和退件服务的包裹递送公司;中外运—敦豪(DHL)面向中国市场推出了众多独具特色的领先快递服务产品和解决方案,其中,DHL进口到付、DHL定时特派、DHL珍宝箱和小珍宝箱,以及DHL重宝箱等服务产品深受客户的喜爱。

2.3发展战略的适时转变

为全力争夺市场,以四大国际速递巨头为代表的外资速递公司在中国的发展重点已经发生了三个显著的转变:一是业务重点由国际业务转向国内业务;二是市场开发重点开始向二三级城市渗透;三是客户开发重点由跨国公司向中小企业渗透。为此,国际速递巨头们以强大的品牌优势来带动市场开发,如UPS不仅成为奥运赞助商,还积极举办中小企业创新竞赛;FedEx则进行国内限时递的推广与宣传,并赞助国家羽毛球队,为谋略中国市场,FedEx还退出日本中部市场,而加快在广州、深圳、上海、北京、香港等地建设大型、国内航空转运中心,加快“双中心”步伐;DHL已成功收购金鹰货运,另出资4600万元收购中外运速递,并将在浦东建北亚中心。所有这些表明,四大速递巨头正在通过适当的战略措施以积极布局中国速递市场。

3外资速递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成功经验

3.1发达的服务网络与集中战略的实施

从进入中国市场到今天,联合包裹(UPS)、联邦快递(FedEx)、天地快运(TNT)以及中外运—敦豪(DHL)等外资速递公司一直致力于在中国的网络建设。在中国速递市场还没有完全开放的情况下,他们首先选择与中外运集团合资的形式,利用中外运的国内网络,加上自身的优势资源与邮政EMS等本土速递公司展开竞争。其次,他们把市场竞争的重点放在业务量最为密集的地区(集中战略),即外商集中的沿海和中心城市,避免了不必要的损耗和成本,并都确立了清晰的市场角色。尽管外资速递公司在中国的网络发展仍受到来自地方的抵制和有关部门的限制,但近年来,DHL、UPS、FedEx、TNT等国际速递巨头的分公司和点已开始从沿海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延伸,从一级城市向二级城市扩展,覆盖的城市数大幅度增加。

第7篇

【关键词】教育福利政策功能价值分析

在我国,很少有学者或官方文件使用“教育福利政策”概念,与此相近的概念主要有教育资助政策、教育救助政策,等等。笔者以为,采用资助或救助的概念表述,强调的往往是经济援助或某一方面的扶持措施,其背后逻辑更多体现为一种救济施舍而非公共教育服务的责任担当,这远远不足以涵盖教育福利的核心要义。

福利经济学派的开创者英国经济学家庇古认为,福利由效用构成,效用就是满足,人性的本质就是追求最大的满足即最大的效用,也可以说是追求最大的福利。从经济学视角看,教育本身具备正外部性效用的典型特征,因而与福利密切相关。所谓教育福利,是指以促进和保障教育权利公平为目标,通过各种途径为扶持和发展教育事业所做出的努力,从而达到提高国民素质、推动个人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整体效用。

从功能主义观点出发,有学者将社会福利分为“补救型”的社会福利和“制度型”的社会福利两种类型[①],前者的服务目标主要是针对“弱者”,后者则强调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据此,作为社会福利重要组成的教育福利亦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普惠型”教育福利,强调所有社会成员都有权享有一定年限或某种类型的教育,并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维护其受教育权利或机会,如向适龄儿童提供“免费义务教育”;二是“选择型”教育福利,基于事实上的教育不公平状态和促进教育的整体效用考虑,倾斜性地为弱势群体提供福利服务,保障其受教育权利落到实处。社会学理论一般认为,所谓弱势群体是由于某些自身障碍或缺乏经济、政治、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多指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爱和照顾的人群共同体[②]。

与社会政策旨在“解决社会问题以实现公正、福利等特定的社会目标”[③]的根本观点相契合,所谓教育福利政策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具有普遍意义的教育公平问题,为调节和满足社会或特定群体的教育需求,提升其教育福祉,通过一定的决策程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系列法律、条例、措施和办法的总称。从动态分析,教育福利政策涵盖政策决策、执行、监督和评价的全部过程;从静态分析,教育福利政策特指相关法律、条例和措施等具体表现形式。如前所述,基于政策指向的目标社会群体,教育福利政策可以分为“普惠型”教育福利政策和“选择型”教育福利政策。采用何种教育福利政策,往往与一定的国家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特定结构以及社会文化背景等因素密切相关。

一、教育福利政策的功能

教育福利政策的宗旨在于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进而深刻影响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推动社会协调全面发展。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曾强调指出:“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

(一)政治功能:保障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教育福利政策的合法性基础,教育福利政策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教育公平包括入学机会公平、受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结果公平三个层面。与此相呼应需确立三项基本原则:机会均等原则,即不论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观点、民族或社会出身、经济条件或家庭背景,所有人均有相同的机会升入教育系统某个特定学习阶段;过程公正原则,即学习者在大致相当的环境和条件下接受教育,并且基于公正的规则要求开展竞争;结果补偿原则,即对处于相对弱势的受教育群体予以必要支持,保障其平等参与学习和竞争,共享教育发展成果。诚如罗尔斯主张:“为了平等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同等机会,社会必须更多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④]。

“在现代社会,受教育已经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受过教育的公民难以融入现代社会,其个性、尊严和基本需求也得不到充分的发展和实现”。[⑤]通过制定和落实教育福利政策,尤其是借助各种途径对教育资源进行调节和再分配,为贫困学生、残疾学生、流动人口、女性群体等常常处于教育困境的人们提供必要补偿,可以有效地维系和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公平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比如随着教育主体多元化,公立、私立学校以及不同等级学校之间在法律地位上存在微妙差异,在不同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往往会导致教育福利的待遇迥然,民办学校学生助学贷款难即是一例。从更深层次分析,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后,如何均衡资本逐利本性与教育公益属性二者之间的摩擦和冲突,需要不断完善教育福利政策来加以和统筹发展。

(二)经济功能:提高个人收入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增长

现代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推动经济长期增长最主要的动力来自知识(人力资本),这些知识一方面可以转化为新技术和新产品,直接推动经济增长;一方面会通过溢出效应增加社会的知识总量,长期推动经济增长。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教育与人们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之间的共变关系越来越密切。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将直接决定其工作机会的选择和工作报酬的水平。

明瑟收益率是衡量教育与经济收入相关度的重要指标,表示社会成员每多接受一年教育,在经济收入上提高的百分比。北京大学岳昌军教授基于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研究表明:简单明瑟教育收益率从1991年的2.76%上升至2000年的8.21%。而且,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年均教育收益率呈现出明显的递进规律。相对接受小学教育者而言,初中、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年均教育收益率依次为3.74%、5.24%、5.40%、6.24%和8.84%[⑥]。通过完善和落实教育福利政策,为人们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机会,有助于缩小社会教育差别,进而弥合日益拉大的社会收入差距。事实上,也惟有均衡发展教育,才能将我国庞大的人口资源转换为人力资源,从而为国民经济的永续发展注入不竭动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支出,教育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大大高于诸如资本品的其他要素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尤其是在知识经济的形态下,这种趋势更加明显。”[⑦]

(三)社会功能:促进社会流动,建设和谐社会

社会阶层结构是社会结构体系的核心内容。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出典型的“金字塔”特征:极少数位于塔尖的群体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并占据大部分社会资源;大部分群体居于塔基,他们缺乏必要的社会话语权,生活状况常常处于贫困线和温饱水平之间;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阶层群体只占社会的少数。有研究表明,受教育水平与职业选择高度相关。从事较高层次职业的人,往往具有较高的受教育水平;从事较低层次职业的人,往往受教育水平也较低;不同的职业选择本身往往意味着不同的社会声誉、社会地位和资源拥有程度。

社会流动是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社会分层理论认为,形成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前提是有开放的社会空间、合理的社会流动,尤其底层成员能够有机会向上层流动。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认为,学校教育的社会功能有二:一是社会化,二是社会选拔。柯林斯曾尖锐地指出:教育是限制经济领域中具有优厚报酬职位的竞争者数量的筛选工具,帮助那些接受过较高层次教育的人占据这些职位。[⑧]在现代社会,教育对于社会分层的影响更加深远和广泛。在社会差别不可避免的前提下,如果能赋予处于社会底层而往往成为弱势群体的人们以更多的教育机会和必要的救济支持,他们就有可能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奋斗,顺利流动到经济、政治、社会地位更高的阶层,从而改善不合理的社会结构现状。反之,若缺乏必要的教育福利,贫困家庭“缺乏知识和技能”的素质缺陷就会如同疾病基因一样代际相传,世代沉沦于社会的底层。(四)文化功能:消除“贫困文化”,促进社会融合

美国社会学家与人类学家奥斯卡·刘易斯提出的“贫困文化”观念认为,长期生活于贫困之中的穷人,会逐渐脱离社会主流文化、不受主流文化的影响而形成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即特定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这一“贫困文化”的形成和存续,会对周围的人,特别是穷人的后代产生深远影响并且代际相传。处于“贫困文化”体系保护下的穷人群体,彼此之间维系着简单的人际关系,以血缘、亲缘、地缘为半径而建立的社会关系网络规模小,社会资本质量低。而且,由于“贫困文化”的阻隔,穷人与主流社会的接触机会很少,无法通过社会关系网络获取更多的稀缺资源。“贫困文化”现象割裂了社会群体之间的融合,并极有可能造成彼此间的对立和冲突,与建设和谐文化的努力方向背道而驰。

哈夫曼和沃尔夫认为,教育具有积极的外溢作用[⑨]:教育可以改善穷人的知识贫困状态,改变观念、行为、意识与精神面貌,增加与主流文化接触的意愿和机会,增强社会参与能力,扩大其人际交往的范围,从而提高穷人的社会资本存量,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纽带;教育可以增加医疗卫生知识,改善配偶和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降低因病致贫的风险;教育可以降低生育率,减轻家庭抚养子女的负担,等等。诚如郑杭生教授所主张:“要消灭贫困,首先必须改造贫困文化……而要摆脱贫困文化的束缚,就应当增加他们及其后代与主流文化接触的机会及其被主流文化接纳的技能。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教育,即促进教育机会的均等”。[⑩]

二、教育

福利政策的价值取向

任何时期的教育福利政策都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上世纪70年代,西方许多国家经济发展下滑,一些所谓的“福利国家”开始更弦易辙,大力削减包括教育在内的庞大公共开支,一些学者也开始鼓吹“高福利的负面效应”和“市场机制的高效率”。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一文中提出,公共教育制度是一种政府的垄断,缺乏必要的市场竞争将导致效率低下、资源浪费,无论从经济从社会还是从教育上看都是失败的,唯一的出路是走市场化的条件。哈耶克则认为片面强调社会正义会促使人们对市场秩序产生各种不切实际的期望,市场和竞争原则才是教育活动的基础和依据,并主张国家对教育的投资规模完全应由教育投资的回报率来决定,而一个社会如果要从有限的教育投资中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报,就应该将投资集中于少数尖子的高等教育。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免费加助学金”的福利教育模式,与西方许多所谓“福利国家”在表面上具有某些共同性,由此在理论界和政策制定者当中产生深刻影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要避免福利化的观点成为共识。基于这一逻辑假设,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政府一方面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另一方面则在包括教育福利在内的社会福利领域逐步退隐。“教育不是免费午餐”成为改革时代的流行语。直至上世纪末期,随着社会公平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暴露,政府渐次认识到公共服务对于社会良性发展的重大意义,“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关注民生”等概念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同,并引领政府职能转变的努力方向。随着政府角色转型趋势的日益显著、迅捷,教育福利政策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和演变趋势更加清晰。

(一)从消极走向积极

传统社会福利是以公民的各种权利为理论基础,如社会权或公民权等,福利政策常常被看作是消极的再分配功能,是障碍经济发展效率的因素。近年来,各国政府和社会政策研究者开始重新检视社会福利和社会政策的作用。新福利主义理论认为,经济全球化、劳动力的流动性、家庭生活的复杂化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迫切要求改变旧有的社会福利制度,增加教育福利的支出,因为只有用于人力资本的投资,才能增加个人参与经济机会的可行性。

教育福利具有人力资本投资功能,通过提高受教育者的知识和技能,增强其社会生存和发展能力,从而减弱对一般性社会福利的依赖。教育福利政策不是简单的社会再分配方案,而是变被动恩惠式福利为主动进取式福利,变事后补偿利为事前预防利,是“授人以渔”而非“授人以鱼”,这也有助于增强整体社会福利政策的可持续性,并推动教育福利政策的关注重点从扶助弱势群体的“选择型”福利逐步拓展到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普惠型”福利。我国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渐进路程很好地阐释了这一趋势:由少数贫困地区到中西部农村地区,再到全国农村地区,直至2008年秋季在城市全面铺开,最终实现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在一片蓝天下”。

(二)从济贫走向发展

传统的教育福利政策,关注的往往只是少数贫困特殊群体,以致人们似乎形成这样一种思维定势:教育福利是社会的善义之举,仅与救济经济贫困学生相关。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们逐步认识到贫困不只是物质和经济的匮乏,更是一种“能力的剥夺”,“社会排斥”的概念由此开始纳入对贫困的阐释当中,教育福利政策更多地关注通过教育路径促进社会的整合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福利的供给对象开始逐渐覆盖贫困群体之外的其他社会群体,如女性群体、有残障者、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少数民族群体,以及其他在接受教育方面处于劣势的群体。就此而言,教育服务的性质已经具备更多的公共特征,即从基于救济的目标向发展的目标逐步延伸。

教育福利本身即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教育公平进而推动社会公平的实现是教育福利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不论其身份、地位、家庭出身、财产背景如何,尽量满足所有社会成员在接受教育方面的现实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为此,一方面要营造积极的公平教育环境,实现教育权利面前人人平等;同时要采取必要的优惠政策和特别保护措施,以弥合现实中存在不同群体间的教育不平等鸿沟。事实上,通过必要的帮扶措施,帮助教育弱势群体及个人走出困境,并使其有效地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共享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成果,正是暗合了“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全面发展的价值选择。

(三)从单一走向多元

早期的西方国家,教育福利政策的决策主体和行为主体都是政府,尤其在“福利国家”流行时期,政府的角色得到空前强化。国家高度介入教育福利领域,以公共权力干预市场分配不公,使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成员的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与此同时,教育服务质量欠佳、效率低下、严重、政府负担过重等问题也沉疴日深,“教育市场化”呼声鹊起,且愈演愈烈,“福利多元主义”日渐占据主流观点:强调教育福利服务可由公共部门、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家庭与社区共同来负担,政府角色逐渐转变为福利服务的规范者、福利服务的购买者、物品管理与仲裁者,以及促使其他部门从事服务供给的角色。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采用“国家─单位制”的模式,基本由政府包揽了所有的教育福利内容。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国退民进”的角色变迁过程在教育福利领域同步上演。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我国政府在教育福利多元化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角色缺位,一是忽视了政府的主导作用,“一退了之”;二是忽视了对教育福利的社会组织体系的培育;三是教育收费制度和准入制度政出多门,缺乏科学统一的规范;四是个人及其家庭负担教育成本比例普遍超出其承受能力范围。但无论如何,我国政府推进教育福利多元化的大方向是清晰的,由“福利国家”逐步演变成“福利社会”是促进教育福利事业发展的有效路径。在新的制度框架下,政府的教育福利角色从过去的直接提供者变成主导者,但政府依然是教育福利政策中最重要的角色,包括政策的主导决策者、教育福利资金的提供者、教育服务质量的监控和评估者、教育福利社会组织的扶持者,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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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陆士桢,常晶晶.简论儿童福利和儿童福利政策[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3年(1):1-2.

[②]李永生,高洪源.美国解决弱势群体教育问题的政策与实践[J].基础教育参考,2007年(3):43.

[③]郑杭生,李迎生.社会分化、弱势群体与政策选择[M]//郑杭生.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2)——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5.

[④]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96.

[⑤]张维平.维护教育的公益性[J].求实,2005(14):34.

[⑥]岳昌君.教育对个人收入差异的影响[J].经济学(季刊),2004年10月(第三卷增刊):142-144.

[⑦]王超,罗然然.我国教育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J].统计与信息论坛,2004(4):77.

[⑧]Collins,Randall.FunctionalandConflictTheoriesofEducationalStratification.AmericanSociologicalReview[J],1971(36):1002-1019.

[⑨]徐延辉,谢芳.“教育救助”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基于福建省漳州市军溪村的个案调查.学习与实践[J],2006(10):103.

第8篇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财政政策;税收;资金扶持

一、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现状

作为一个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经济基础薄弱,各产业尚不发达的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已成为财政、税收收入的新的重要增长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得益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比如,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于99年8月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强调“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加快全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重点,制定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环境,鼓励放手发展。”

二、新形势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有利条件

1.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不断健全完善

后,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和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适合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规范,这些法律的实施和立法的逐步完善帮助人们消除了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的“差别待遇”,在经济领域实行了同权利、同义务、同处罚。非公有制经济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其法律责任也不断科学明确、具体可行。

2.西部大开发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带来大好机遇

第一,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抓大放小”允许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改革,通过转让、租赁、拍卖、兼并等多种形式对国有小企业、困难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为非公有制经济低成本扩张和结构转换升级创造了条件。第二,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的机遇。农村结构调整的战略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另一种全新的思路和广阔的空间,通过加盟参与市场开发与建设。第三,有缓解资金和人才瓶颈制约的机遇。西部大开发将导致人才和资金回流西部,可以缓解西部地区资金短缺的情况,另一方面国家已出台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资金匮乏的措施。

3.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振兴地方财政的客观要求

财力十分有限,引进外资不易,国企振兴也尚待时日,促进财政增长可谓任重而道远。而非公有制经济自发展以来,不要政府投资,没有财政补贴,也不要政府承担风险,由于其产权明晰,责、权、利一致的财产机制;自我投入、自我积累、自我扩张的资本聚集机制;短小精干、快捷灵活、互惠互利的营销机制,使个体、私营企业保持旺盛的活力和竞争优势,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促进非公有制的财政对策

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转变理财观念,积极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1.在资金方面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

财政部门加大对基础设施、公共支出的投入,可以改变并完善城市的基本面貌,这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增加对非公有制经济投入的新途径。如设立贷款担保基金,吸引银行资金投入,对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经营业绩好、有发展前途、讲信用的非公有制给予大力支持。对市场销路好、经济效益高的种植和养殖项目、畜产品深加工项目、农畜产品购销的贸易流通项目及从事民营企业、开发性企业应适当运用财政资金加以扶持,通过贴息优惠等办法,改变国家财政资金投入不涉足非公有制经济的观念,实行政策倾斜。

2.强化服务意识,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做好促进工作

财政部门应转变职能在强化服务上下功夫,第一,做好信息咨询服务,财政部门要发挥宏观经济部门的调控作用,及时收集、整理和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所涉及的行业布局、数量前景预测等相关信息,引导他们发展。第二,做好管理服务,要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的企业主及财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对个体、私营企业财会人员的持证上岗、职称申报评聘等工作要纳入全区财务人员统一管理渠道。第三,抓好资产评估工作,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要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做好服务工作,在评估过程中既要客观公正,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又要做到服务优质高效,积极促进企业的资产重组。

3.完善税收征管措施,做到合理公平税负

各级税务机关主要施行“定期定额”,对少数有建账能力、帐证齐备的私营企业采取“查账征收”。在新形势下,税务部门要统一认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做好服务和咨询工作,对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和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减、免税政策要全部公开。第二,完善税收征管办法,各征收机关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更简洁、更实用、更能方便纳税人纳税的征收,努力形成适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征管方式。

4.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发展舞台

财政部门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对市场建设进行投入,会同工商管理部门按照“多方集资、多方兴建、统一管理、共同受益”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多渠道吸收资金,加快市场建设步伐。要鼓励个体户、私营企业投资联建市场,对出资者应在场地、房租、管理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管理部门应统一规划市场,把现有条件较好的小商品、服装、农副产品等专业性零售市场逐步发展为以批发为主、批零兼营的市场。把初具规模的专业市场发展为产、供、销服务一条龙的功能齐全的市场。在拉萨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创办各类具有一定特色的诸如民族服饰、传统手工艺品等经济小区,集中管理、连片开发,形成特色经济群体。

综上所述,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进行扶持指导和规范。随着各项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必将迎来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大突破的春天。

参考文献:

[1]黄万纶:《概论》,人民出版社,1986年

第9篇

[关键词]招商引资;政府职能;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6-0017-02

招商引资是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扩大分工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地方经济扩大开放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地方政府将招商引资视为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人数的重要方式,把招商引资当作完善产业体系、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在具体工作中,地方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优势,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扶持、资源倾斜、设施配套以及优化综合环境等多种举措,以行政资源换取经济资源,加快当地发展步伐。从实际效果看,招商引资为地方经济的启动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地方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也逐渐突显出效应短板和效率不足。在市场对资源起“决定性”作用、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大背景下,如何正视问题、创新思路,优化职能、改进措施,从而让招商引资更好更快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议题,需要认真思考和积极应对。

1地方政府职能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主导招商引资,表现为政府对经济行为的全面介入。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一些急须改进的问题,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11越位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引进、争夺大型项目,竞相出台税收、房租等多种优惠措施,降低土地、环保等硬性条件,甚至在项目征地、搬迁中强行介入、与民争利,造成政府政策的扭曲和群众利益的损害,打破企业、工人和公共利益应有的平衡,有违社会公平公正甚至法律正义。一些地方以主观意志代替市场需求,以政府宣传代替现实环境,容易造成投资的事倍功半和项目的水土不服,“开门迎商、关门损商、失信违约”现象也时有发生,给政府的公信力和地方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12缺位问题

一是服务的缺位,即没能充分履行政府自身职责,担当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够,工作方式方法滞后,未能真正站在企业角度实事求是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工作能动性和工作效能不高。二是监管的缺位,主要是缺乏对落地项目和企业运营的监管,特别是对一些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工权益存在监管盲区甚至法外之地,给社会的稳定和谐留下隐患。

13错位问题

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职能未转变,以管理代替服务,以审批代替指导,简政放权没有落实到位,甚至在具体工作中存在寻租行为,不仅妨碍市场机制的高效发挥,而且损害企业投资的热情和信心。二是分工未明晰,各个职能部门存在重叠管理或空白管理现象,工作拖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时有发生,责任盲区易于形成。

2原因分析

21地方政府职能不清

在现代商品经济中,市场和政府支配着资源的配置,而市场无疑是最佳配置方式,政府应是对市场配置资源的空白部分进行补充。然而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下,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担当好“守夜人”的角色,没有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前提下履行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市场秩序、发挥财政功能、进行制度创新等政府职能,仍然习惯大包大揽、全程主导。在招商引资中,这种模糊定位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利益不对称、监督不充分、条块矛盾等种种弊端,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

22政绩考核指标落后

一段时间以来,衡量政府作为和官员实绩的主要指标就是当地经济发展的总量和增量。在这种考核导向下,以招商引资获得经济快速发展成为很多地方政府的重要共识。个别部门将眼前利益视为至高利益,推行“来帮我们投资的是恩人,来投资我们的老板是亲人,能打开招商局面的是能人,影响投资环境的是罪人”的过激招商理念,甚至赋予一些重要企业“超国民待遇”,这些现象和不科学、不合理的政绩考核指标有着密切关联。此外,一些地方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招商引资考核导向,更多关心项目的大小和多少,相对忽视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当地产业培育、城市规划等长远目标更是疏于考虑,不利于当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

23人员力量相对欠缺

一方面,政府的招商人员在组建、培训、激励以及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不足,专业招商人员难培养、留不住,单一的管理体制容易造成授权不当、决策不力以及管理方式经验化、政策执行异化等负面后果。另一方面,当前国内招商引资的中介机构发育不完全,转型期社会的“市民社会能力”即整个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还有待提升,相关社会中介组织没能更好发挥应有作用,造成社会化招商专业人员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未能给政府招商提供更多的咨询指导和智力支持。

24监督机制尚未健全

当前地方政府的监督方式多为自我监督,而社会监督力量较为薄弱,造成对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督和限权。因此无论面对政府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还是面对招商引资过程中的虚假承诺、恶性竞争、形式主义,相关企业、人员等都缺乏合理反馈渠道和解决途径,容易造成项目的失察、失管和人员的违法违纪。

3规范招商引资中政府职能的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类似“诺斯悖论”的现象,即政府的存在是招商引资工作的关键,而政府又是招商引资瓶颈的根源。应当指出,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都起着重要作用,但并不意味着一成不变地延续惯性思维继续大包大揽下去。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和艰巨的发展任务,地方政府必须认真审视和积极反思,通过转变职能、创新思路等多种方式,变主导为引导,变管理为服务,通过改进招商引资的策略与举措,切实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1转变职能,界定权限

地方政府应切实更新观念、简政放权,坚决摒弃“万能政府”的思维惯性,真正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主导型向引导型转变,推动招商引资良性发展。应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真正把职能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减少微观经济管理和冗余行政审批。具体到招商引资工作中,就是要从具体事务中抽身出来,把更多精力转移到宏观规划、市场监管、政策把控、环境创建上来,强调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真正维护商家企业和涉及群体的合法权益。

32优化考核,把握方向

中央已经明确对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考核不再“唯GDP论英雄”,这是顶层设计方面的改革和转变,对地方招商引资考核有重要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具体在招商引资的考核指标上,要更加突出考核引进项目和资金的质量与效益,更加注重后续发展和服务跟进,并将生态环境、民生利益等多样化因素纳入考核指标统筹执行。同时应制定责任追究考核体系,对项目的引进要严格论证,对资金的质量要跟踪复核,对企业的承诺要诚信兑现,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

33强化培训,多方参与

招商引资专业性强、竞争性强,必须把更优秀、更适合的人才充实到招商一线。要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标准加强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培训模式,大力推广案例教学,提高综合素质和实战技能,加快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政策掌握好、业务能力强的招商队伍。要创新招商人员的激励机制,拓展招商人员的晋升平台,让招商人员不想走、不愿走。同时要注重在市场体系中培育建立中介组织,充分发挥与一些咨询公司、中介结构的合作,构建投资融资对外交流新平台,通过招商引资的市场化运作,不断释放多方参与招商引资活动的潜能和活力。

34细化监督,营造环境

针对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优惠政策和工作程序,地方政府应按照要求加大公示力度,上级机构应按照规定加强督查审计,上下联动预防惩处招商引资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涉及民生或者影响较大的招商决策中,应充分听取所涉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真正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统一。要通过提供投资环境评估监督报告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的透明化运作,督促地方政府在社会监督中不断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和经济社会环境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单文娟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对外经贸,2012(4):44-45

[2]王洛忠,刘金发招商引资过程中地方政府行为示范及其治理[J].中国行政管理,2007(2):72-75

[3]周淑梅政府招商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党政干部学刊,2010(4):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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