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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职称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0 16:22:20

会计师职称论文

会计师职称论文第1篇

浅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所谓继续教育,又称后继教育或在职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会计继续教育工作要想取得好的效果,首先必须认识到持续教育的必要性,其次要有明确的目标,最后还要精心地组织管理。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1.适应经济发展“两个转变”的客观要求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尤其是在知识经济的信息时代,要求现代会计必须随之转轨变型,由报账型向管理型、决策性转变;由事后型向事前型、事中、事后全过程转变;由被动型向能动型、自主型转变;由传统手工方法向现代高科技、网络化、规范化转变。适应形势,更新知识,不断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是科教兴国和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企业改革、会计主体变化对提高会计人员基本素质的必然要求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其基本思想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组织形式多样化,会计主体多元化,在企业错综复杂、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下,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强烈的市场经济意识、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等);

3.扭转我国会计队伍落后状况的现实要求我国当前会计人员领域存在三个主要问题:

一是合格的会计人员数量不够;

二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三是风气不好,做假账、造假账,违反财会制度和职业道德。只有通过大规模的培训,提高会计队伍的政治、业务和整体素质,实行强制的定期的继续教育学习,更新知识,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会计队伍的不利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继续教育工作的目标,增强继续教育的层次性和针对性

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目标,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在第七条又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1)立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

(2)“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4)其他相关法规制度。《暂行规定》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的规定从总体上讲是合理而明确的,它涉及到了对会计人员工作胜任能力各项要求的要素。同时也不难发现《暂行规定》对继续教育目标的规定不具有层次性和针对性,没有针对不同层次的会计人员确立不同的教育目标,在现实培

训过程中往往将不同级别的会计人员和不同对象的会计人员混合在一起进行教学,从而出现教学内容(包括知识结构和知识深度两方面)不能很好地适应培训对象的现象,进而影响培训工作的实效。因此,从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出发,笔者认为继续教育必须做到分层次、分对象地进行。

三、会计继续教育的组织与管理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立足基层,筹划未来,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检查督促,保证质量。

l.大力宣传,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财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都积极支持、关心、投人会计继续教育的活动中。“态度决定一切”,针对成人教育,只有调动起学习的热情.才能取得好的培训效果,否则流于形式,白白浪费时间,浪费人力、财力和物力。

2.明确主体,形式多样。会计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的机关是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培训以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为依托,发挥其他部门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学习,有自学、有培训;可自己组织,也可委托办班;有函授、电教、录像,也可课堂讲授、网络查询、实地演练户j集中上来,也可分片下去等。

3.成立会计继续教育委员会,增强对继续教育管理的力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毕竟是一个教育问题,而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教育问题的研究和经验因职责不同等原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在培训资格的确定上、培训计划的制定上、培训监督和评价仁就一直存在问题。在财政部门中设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委员会将有利于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力度该委员会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智囊团和决策机构,由教育界、会计界和财政部门的高层次人员组成,总体上以教学、科研单位的会计专家为主,同时吸收部分大中型企业高级会计师和会讨一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参与,财政部门本身(会计管理处)也要有专人参与,除财政部门人员外,其他成员可以采取个人自荐、财政部门审核聘任的办法。

会计师职称论文第2篇

为更好地落实政务公开措施,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拔高级会计人才,进一步规范高级会计师材料申报、评审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职称[2001]2号)精神,结合会计业务工作特点,制定**省高级会计师材料申报评审工作程序。

从20**年度起,我省辖区内(**市除外)从事会计或会计相关专业人员按本程序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材料。

一、申报程序

1、拟申报人应自行对照《**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基本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向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各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照《条件》对申报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按本单位申报职称评定的工作程序决定是否同意推荐;

3、将同意推荐的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工龄、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的时间、取得中级职称以来主要业绩及撰写的专业文章、论文、职称计算机考核有效证明情况等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无疑义的申报人员按照要求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初审登记表》1份;

(4)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

以上材料不需要装订。对于上述(1)至(3)项表格请认真如实填写,并按照表上要求签字和加盖相应部门公章,未签字或盖章的无效。

(5)会计从业资格、学历、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计算机考核等有效证明材料;

(6)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本人签名,单位人事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并盖章);

(7)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的获奖情况、证明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

(8)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

(5)至(8)项除论文、论著等需要提供原件外,其余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各市申报的材料,其中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还应有财政部门核实人签字;

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送评材料目录》编上页码,并将(1)至(4)项材料一并装入档案盒(档案盒封面格式见附件5)。

省级主管部门或市人事局职称办(无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或人事机构)在对本部门或本地区申报高级会计师材料审核其手续齐备后开具委托评审函,连同申报人员公示情况说明,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一并送我厅会计处;

对外省或部属等非本省辖区内单位会计人员需要我省会计专业高评委代评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应向省人事厅职称办办妥有关委托手续后,我厅才能受理。

我厅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并报省职称办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的单位和姓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评审程序

公示结束,对无疑义的申报材料转入评审阶段。

1、向省职称办报送《评审委员会活动申报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批表》

2、根据申报数量和评审对象情况,在省职称办的监督下,按规定从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适量的专家组成专业评议小组和执行评审委员会。

评议小组对申报对象的业绩、成果及其他材料进行评议,形成初评意见,提交评审委员会会议审定。

评审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政策,对照《条件》对评审材料和评议小组意见进行审议。对于申报者有成果共用发生争议或申报材料与实际工作有出入、论文雷同等评委会会议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申报者应积极配合评审组织部门作出的安排,接受答辩、电话答辩或提供单位证明等。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的执行委员三分之二(不包括三分之二)的为通过。

3、评审会议结束后,将评审情况、通过评审人员花名册及电子材料报送省职称办,同时将通过评审人员的单位和姓名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三、评审结果公布及材料退回程序

1、根据省职称办公布的评审结果(以省人事厅发文为准),及时办妥各项后续工作(包括申报表盖章、办理资格证书等);

2、公告省人事厅公布结果;

会计师职称论文第3篇

论文摘要: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教学工作面临较大的困难,其毕业生的素质也受到普遍质疑。本文针对高职院校会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有一句广为人知的话:“没有不好的学生,只有不好的教育”。但是,作为高职院校教学一线的会计教师,心中其实充满无奈,这句话无形中增加了老师的压力,不是所有的人接受同刘翔一样的训练都能成为世界跨栏冠军,同样,同一个老师讲课,由于学生的素质差异,导致对老师所讲知识的掌握程度不一,能判断说老师讲得不好吗?还是这个老师,如果他面对的是入学成绩普遍很低的高职学生,他该怎么讲才能让学生明白?

高职院校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基本都设立了会计专业,并且各个会计专业的招生情况较好、报到率较高。但是,高职院校的会计教学遭遇到很多难题,其中一个最主要的难题就是怎样讲才能让学生理解,教学的艰难直接影响了毕业生的质量,下面我们对这种情况进行剖析。

1 高职会计教学面临的主要困境

1.1 学生水平偏低

各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虽然是招生较好的专业,学生的素质相较于其他专业并不低,甚至可能还要高。但由于目前高校的大量扩招,高职院校招到的生源本就有限,各高职院校分数可能不一样,但从整体看学生的入学成绩普遍偏低,此外各高职院校每年都有补录的学生,还有面向本地生源招收的专科三批的学生,这些学生的入学成绩可能更低。以河北省为例,2010年专科三批的控制分数线,面向河北省招生的专科:文史类288分,理工类200分;河北省市属专科由河北省各市招生委员会划定控制分数线,但普通文、理科不低于200分;控制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经院校申请,可以降分录取。WwW.133229.CoM因此从入学分数看,可以说高职院校的学生理论学习的能力较差,素质较低,尽管有些人认为分数低并不代表其他方面的能力低,但不可否认的是个体的很多能力是相通的,分数在某种程度上能说明一定的问题,代表学生的基本素质。

1.2 会计知识难度加大

随着经济业务的日益复杂化,财政部日益出台更多的会计准则进行规范,2007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就是其代表,会计的内容越来越多,难度也越来越大,这是会计人员普遍的共识。会计职业可能仍然比较容易入门,但是,要想在会计领域有进一步的造诣,如想通过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仍是相当困难的,换言之,会计不再是任何人都能从事好的职业。

这样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会计课程越来越难讲,但是,又不能不讲。尽管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并不是会计专业的高级人才,而是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应用型人才。但是,当高职毕业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他们面临的同样是会计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等的一系列考试,作为提供知识的学校,没有理由不向自己的学生提供他们需要的知识,因此,会计教学的难度可想而知。

同时各个高职院校由于要贴近“职业”的特点,普遍将较多的学时放置在实践课上,缩短了理论课的学时,导致教学所需学时的紧张,更造成教学的艰难。

2 解决对策

2.1 策略之一:吸引更好的生源

目前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普遍不够好,是因为现在社会上普遍有一个观点,就是能上本科就不上专科,因此很多家长宁愿选择收费高昂的三本,也不愿意让孩子上高职这样的专科职业院校,家长们的这种错误认识,主要是源于高职院校宣传不到位。

其实,职业教育是一种相当具有吸引力的教育形式,被研究较多、证明力最充分的就是德国的职业教育,德国的教育体系十分完备,大体上可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进修教育四大类。而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学生升学就业的主要渠道。据悉,德国约有7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直接进入企业中的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技术培训,同时进入各类相应的职业学校学习基础知识。这种相互交叉、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有利于培养出既懂理论又有动手能力的生产和管理人员。

同样是职业教育,中国目前的高职院校则面临困难得多的处境,无论会计专业办得多么火,招到多少学生,无法找到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就是失败。而以目前高职院校的吸引力,要找到最优秀最聪明的学生确实太难。对于一个成功的会计专业来说,它应该主动地去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学生,而不是坐等随便什么样的学生来,这是区分高职院校能不能生存下来的重要标志。

因此,建议各个高职院校下大力气进行形象的塑造和宣传,改变家长们的错误认识,以吸引更好的生源。

2.2 策略之二:提高教员素质

目前各高职院校的师资从学历上来说,是比较高的,应该说完全能满足教学要求。但是很多高职院校的教师没有实际工作经验,讲课只能按照课本讲理论,无法将课程与会计实际相联系,就无法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

因此,建议对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制定硬性规定:凡是学校刚毕业的学生不能直接应聘到学校工作,学校需要师资,必须从企业招聘。同时,即使是从企业实际引进的具有真正双师素质的教师,也要求在教学工作中不断深入实际。因为企业在不断地采取新的工艺技术,出现新的经济业务,只有不断地深入企业,才能在企业中随时随地掌握生产中所需要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业务,从而能更好地从事教学工作。

2.3 策略之三:改革讲课的常规模式

会计课程的课时较多,内容较多,而常规的讲课方法,是由一位教师将一门课从头讲到尾,这种讲课方式,不仅使学生由于总是面对同一位老师容易疲劳,提不起学习的兴趣,同时也不利于教师发挥自己所长。

因此,建议改革讲课的常规模式,将会计内容分成各个模块,比如资产模块、负债模块、所有者权益模块、特殊准则模块等,各会计老师可以选择自己拿手的内容,即不同的模块由不同的老师讲解,这样既能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也能保障学生听到最好的讲课。

2.4 策略之四:改革会计职称考试模式

会计职业所需要的职称考试包括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自从实行会计职称考试以来,应该说培养发现了大批的专业人才。

但笔者认为目前的会计职称考试存在一定的缺陷,即偏理论轻实际。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的试题较难,其考题也类似于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就是理论性、有难度的知识较多,而贴近会计实际操作技能的内容少。从2009年开始,注册会计师考试开始改革,增加了综合内容,注重考察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会计职称考试没有理由不进行改革。

因此,笔者建议会计职称考试应该取消难度大、实用性不强的内容,增加实际操作和对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的处理,不能一味地增加难度,应尽量减少理论内容,加强与实际的联系,做到理论与实际结合,以利于培养实际技能型会计人才。

会计师职称论文第4篇

一、目前高职教师职称评定政策与方法的利弊分析

(1)师风师德计分标准不严。在教师的职称评审过程中,师风师德应是衡量一个教师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综合素质的教育业绩,具体表现为对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先进事迹,在教育教学方面比较突出的事迹,在科研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先进事迹等,但目前高职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这方面的计分标准有点宽松,让大多数人钻了空子,一是人为美化,没有先进事迹的老师也美化虚构了很多先进事迹;二是媒体报道把关不严,没有把握好是否受到表彰奖奖励或在校园甚至社会产生较大反响的关。(2)没有突出技能主体地位。高职院校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但目前我国对高职院校教师技能没有专门的考核制度与考核标准,在高职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虽从双师型教师、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教师作品或产品参展参赛上有所考虑,但比重过低,没有突出技能主体地位,在计算双师型教师资格量化分时也比较随意。(3)教育教学量化计分偏向理论研究。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教育教学的量化计分本应突出教学成效,但根据实际情况,教学成效不完全掌控在某一个教师身上,因素很多,很难去确定,很难去衡量,然而目前高职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教育教学量化计分偏向理论研究,比如对教研教改课题、教研教改论文看得很重,没有突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装备研制,甚至在实际评审操作过程中忽略了一些教师确实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装备研制而做出的项献与成绩。(4)科研量化没有打假措施。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科研量化是衡量一个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应用技术研究水平,目前社会环境下,如果没有打假措施,无法比较出教师间理论研究与应用技术研究水平的高低,这为某些人员留下了投机取巧的空隙,甚至在高职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评审组织及评审专家对某些教师在短时间内发表大量论文或成功申报大量专利的现象也不质疑,这对推动高职院校内涵建设是一个严重的打击。

二、以高职教师职称评定来推动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措施

(1)实行高职教师专业技能标准化考试。高职院校既然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那么在高职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也应突出专业技能的主体地位,只有教师专业技能提高了,才能培养出符合企业要求的技能型人才。在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进级过程中,如果实行专业技能标准化考试,每进一级,先必须通过相应等级的技能标准化考试,这将会在高职校园内形成一种重视专业技能的氛围,也就大大提升了高职院校专业技能教学水平。(2)高职院校科研应侧重于应用技术,制定并实施严力的打假制度与措施。高职院校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教师可以做理论研究,但更应侧重于应用技术研究,在其职称评审过程中也是如些。党和政府已经意识到校园腐败问题,在职称评审过程中,打假制度不严,措施不得力,这不仅影响高职院校内涵建设,对以科学技术、技术技能提高产品质量,推动国民经济内涵发展也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对参评对象科研成果造假,对评审专家不质疑科研造假的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及具体的实施方案。(3)建立网络公开化评审平台。建立网络公开化评审平台,按专业建立评审群组,每个参评对象按专业群组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到公共评审平台中,一方面可提高评审的透明度,增强公平公正,另一方面是有利于激励高职教师的发展,促进高职院校内涵建设。(4)提高高职教师基础工资,拉大职称等级之间的工资差距。提高高职教师基础工资,拉大职称等级之间的工资差距,这不仅有利于高职院校引进优秀人才,也会无形中提高高职院校内部反腐与打击学术造假的意识,以便形成良性循环,推动高职院校内涵式发展。

高职院校只有内涵式发展才能服务于企业,才能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高职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突出技能主体地位,制订科学、严力的学术打假制度与具体措施,是引导高职院校内涵式发展的致关重要因素,既需要政府的宏观政策约束和引导,也需提高全民的监督意思,特别是高职院校教职员工的认识意识和自觉尊守意识。

作者:刘理云 单位: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会计师职称论文第5篇

一、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

申报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要求,包括政治思想水平,这里不再敷述。另外还需要达到学历的基本要求,各地方的要求都会存在一些差异,但一般定为本科以上学历。如为专科,或相当于专科学历,甚至更低学历,申报评审会比较困难,除非在从业资历和工作实绩方面特别突出,才有机会获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申报高级会计师应附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不得用复印件、打印件);(2)《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0份,由推荐单位填报,要求统一使用“A3”复印纸并打印;(3)破格晋升人员要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4)获得中级职称之后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5)学历、专业工龄证明、资格证书及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获中级职称以来的获奖及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等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6)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如职称外语考试不及格,应填写《外语成绩审定表》一式2份,并附准考证原件;如属计算机免试者,应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7)获中级职称以来的专业论著、译作、论文和反映工作业绩的总结、调研报告、经济可行性研究或复核报告、起草的规章制度等原件或复印件各l份。(8)近三年的专业技术职务历年任期考核材料各1份。(9)二寸彩色近照一张,照片背后用铅笔注明姓名。(10)所有送审材料的清单1份。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各种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经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和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审核确认;有关的证明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后要签署“与原件相符”的意见,由原件核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高级会计师考试内容

(一)外语(也包括日语等小语种)主要考核语种是英语——职称综合英语B级。其考试内容难易程度相当于四级,但不考听力,也不考写作,只有选择题。考题大多为阅读题,只有少量的语法题。如果有一定的英语基础,经过较好的准备,通过该测试一般不太困难。试卷上有一定比例的考题是辅导教材曾出现过的内容(约40%左右),考试的时候还可以查字典。考试及格的比例相对比较高,合格率将近70%。

(二)计算机(A级)计算机能力测试共可选考三个内容(模块),大部分考生选择《Word》,《网络基础知识》和《会计电算化》(用友软件),其中《会计电算化》是必选模块。该项考试只要充分准备就可以通过,可以说比较简单,通过率较高。

(三)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该考试是新设考试科目,主要是针对高级会计师评审中,主观评判的份量过重,而考试考核的内容占比较轻,受到大量的质疑而采取一项举措。2003年在浙江和湖北两省试点,2004年扩大至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海南省、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6个地区进行试点,现已全面实施。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公司相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从考试的内容看,难度适中。对于平时重视学习,尤其是参加过CPA考试的人员相对而言比较容易通过。

三、其他形式考试

各地也可以组织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进行一些相关的测试,如上海进行人机对话测试,该测试没有规定范围,所以也无法专门准备。评高级会计师除了各个科目考试外,更重要的是论文和资质。可以说,考试、论文和资质是评判高级会计师的三大要素。

(一)论文要求高级会计师评审有一项重要标准就是学术水平。学术水平主要参考在省市级以上刊物上所发表的论文。对于平时不做研究,很少动笔写文章的人而言,这的确是件比较困难的事。即便是写出文章,也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发表。全国财会类核心刊物有限,其不仅要满足财经院校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的需要,还需刊登其他财务执业人员的文章。对一般的财会人员而言,要写出高质量的论文并刊登是不容易的。

会计师职称论文第6篇

关键词:职业教育;职称改革;评审;聘用

一、现有职称评聘模式

职称评聘包含两组不同的概念,评指的是教师专业技术或学术水平。但在现行体系下,职称更多偏重理论研究的学术水平,较少的关注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行业从业资格水平,这是现有职称体系下需待解决的一个问题。聘指的是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任职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的工作。但现行职称体系下,评上职称就一定有聘,正所谓职称在手,房子车子全都有,职务考核形同虚设,后期的人才流动及考核激励措施乏力。理解评和聘这一对概念还需要进一步理清职称和职务的区别于联系。职称是以人为中心而设置的,在现有的职称结构下职称可以随人走,一经评定,终身享有。而职务只有被聘任才能享用,有明确的岗位,并有任期限制。当然职称是专业技术职务的前提条件,只有具备一定职称的人才能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一般而言职称评审模式可总结为两大类,即评聘合一模式与评聘分开的直接聘任模式。评聘合一模式在我国最为常见,其评审程序一般是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教师情况及资质推荐到第三方的评审委员会进行专业技术水平的鉴定,评审委员会根据一定标准比如任职年限、资历、学历、科研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一旦评审通过,用人单位就会根据教师研究方向和专业进行职务聘用,从而享有相应的待遇和权利。评聘分开的直接聘任模强调以聘代评,弱化第三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高校可以根据特殊专业建设需要独立评聘,真正实现不拘一格降人才,这一点对职业教育的意义非同一般,文章稍后会有详细分析。

二、评聘合一模式的局限性———以昆明杨林职教园区为例

昆明杨林职教园区成立于2007年,位于因杨林肥酒而驰名中外的滇东古镇———杨林镇,园区以“立足昆明,服务全国,辐射东南亚、南亚”的全国一流职教基地的目标,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秉持职业教育与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农业产业化结合的发展理念。职教园区总用地约为14.16平方公里,总人口容量规划为126700人,目前入驻职业院校九所及驾校培训一所,在校生达到6.5万人左右。

(一)调查问卷的解释及说明

文章抽样调查的对象主要是职教园区九所院校的教学管理人员、人事处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在岗人员及广大教师。通过各院校的工会、学生会共计发出调查报告470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383份,回收有效率达到81.5%。问卷主要围绕对现行职称评审制度的满意度、现有评审标准的评价、取消第三方评审委员会,采用直接聘任制职称改革的可行性,应用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职称评审核心要素、改进措施五个环节展开。调查采用前期的问卷及后期的访谈相结合。问卷以封闭式的选择题为主,改进的措施采用开放性问题。职教园区九所高校均为民办独立院校,各院校教师普遍存在女教师比例高于男教师,25-40岁年轻教师占50%以上的比重,副高以上教师非常少,教师队伍的学历主要集中在本硕层次,近几年博士毕业生有明显上升,专科学历的教师比例不断下降,因此本次抽样调查的统计数据基本符合整体数据特征。

(二)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1.现有评审满意度方面。

在接受调查的383份调查问卷中关于“你是否满意现行的职称评审方式”选项,56.7%的人选择不满意,尤其是在45岁以上的从企业转型进入职业教育行业的教师高达91.6%选择不满意,其中科研能力较强的博硕研究生满意的比例相对较高,但也只达到32.6%。还有一部分年轻教师表示不清楚现行相关评审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已经评上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对现行评审制度满意度也不高,问题主要集中在评审花费大、耗时时间长,评审形式主义。

2.对现有职称评审标准评价方面。

41.5%的人认为现行评审标准模糊,尤其是关于业绩、爱岗敬业、技术水平等方面很难量化,从而为弄虚作假大行人情评审提供可趁之机。高达49.4%的人认为传统评审标准重学术科研、重学历、重资历,轻教学质量、轻人才培养、轻工作业绩的评审标准无法反映技能型人才的内在特征,其中评审唯论文论的硬性标准受到参与者的最多指责。只有9.1%的认为目前评审制度虽有缺陷但却是目前唯一可执行的评审制度。

3.取消第三方评审委员会,采用直接聘任制职称改革的可行性方面。

63.3%的认为可行且必要,认为此举可以大量吸引行业精英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同时有利于激励人才,稳定教师队伍。15.5%的人认为这样做不可行,主要担心下放评审权后,会出现大量的人情评审、暗箱操作,直接导致职称评审机会的不平等,同时担心这样评审的职称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从而影响职称的评审价值。21.2%的人认为应该采用第三方及用人单位的评审结合,但应弱化第三方关于学术评审权重,加强对专业技术技能及行业从业资格的评审,这样既保证了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同时有效避免用人单位的人情评审。

4.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核心要素方面。

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核心要素方面主要围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师风师德六个方面进行设计。由于数据量过大,时间有限,在统计时抽样150份进行了抽样统计,具体统计数据如表2所示。结果显示,在核心要素评价体系中,受关注度最高的是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及社会实践。在人才培养方面,许多参与调查的教师在后期的访谈过程中指出,任课教师至少达到16课时/周以上,每学期至少完成5个班级共计250名学生以上的授课任务的硬性指标方可参与职称申报,从而改变传统评价体系下“教授不教、讲师不讲”一心做科研的本末倒置的局面。专业建设成果方面建议引入第三方评价:如就业统计、创业典型、毕业生平均薪资、专业的品牌影响以及专业团队建设等。在社会实践方面,部分教师指出可以从两个方面考量:首先,职业教育的教师必须有企业工作经验两年以上,或者在校任课期间必须企业回炉四次,获得回炉企业的认可,并建立资质档案。其次,学校和教育部门应当给予教师进行实践的平台,通过教师到企业挂职、顶岗锻炼、合作开发或带学生到企业实习等形式、参与产学研活动,与企业进行横向项目或产品技术开发等,系统掌握业务技术流程,强化实践技能,提高实践能力。

5.其他改进措施方面。

关于其他建议措施方面,有些教师观点鲜明的指出,应健全评审组织,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职称工作的投入力度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坚持把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评审的先决条件。焦点主要集中在职业教育的职称评审权的下放。部分教师认为教育主管部门应根院职业院校办学定位、专业特色及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制定灵活的职称评聘政策,同时各院校应根据重点专业建设需要、学科特点提出不同的教学和科研方面的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职称评审标准。例如现有评审制度“唯论文化”,对科研项目、论文都有硬性要求,仅凭论文数量与刊物档次来判断科研水平,但论文不能反映科研真正实力,往往出现论文垃圾、学术泡沫。职称评审不能真实体现教师的教学工作及教学成果,不利于形成应用型大学以学生教学为核心的氛围。同时职业教育需要建立合理的校企人才流动机制,来自企业的教师虽有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但学术科研工作相对薄弱;在教师资质审查方面,有着严格的履职年限,如果按讲师履职5年可评副高,副教授履职5年可评教授的要求,则企业引进的双师型教师大多50岁左右,如果按这一进度,恐怕到退休年龄也难以获评副高以上职称,直接影响到应用型大学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职业教育对直接聘任制职称评聘模式的诉求

职业教育与传统教育的最大不同在于职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市场敏感性,无论专业设置、学科建设还是技能培养必须做到与市场高度的融合,而这一点正是决定职业教育职称评审需要高度灵活性的原因。在现行职称评审制度下,很多人对职称评审的观点还停留在职称即福利,职称就是金饭碗,因此才形成为了“为了职称搏一搏,搏到职称停一停”的局面,这一点在职业教育领域更为明显。仍以昆明杨林职教园区为例,随着政府大力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职教园区的发展非常迅速。以职教园区A学院为例,2011年建校之初,全校师生不过1100人,四年时间不到,全校师生发展到16000人,招生火爆的同时,师资力量一直供不应求,连一线热门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都很难找到,更不用说副高以上的双师型教师团队了。为了应付教学评估,只要是副高职称,无论专业如否均一律聘用,有些工科、商科竟然聘用很多诸如文学、历史、考古专业的副教授。这一局面也直接导致评上副高以上的教师一旦拥有副高职称就大肆在各大院校挂名赚钱,根本无需考虑后期的业务考核。职称评聘的只能上不能下的被动局面也导致众多教师在选择研究方向时选择容易突破且研究成熟的传统专业,市场紧缺的前沿热门专业很少有人去申报。这一点也不难理解,只要是副高就可以获得聘用,为何还要花空心思的去钻研热门及市场紧缺专业呢?究其根本,还是因为现行体系下,僵化且要求严格的评审标准,比如严格的年限限制、核心论文限制、课题限制、学历限制以及严格的评审通过率,造成市场上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僧多粥少。解决这一被动局面的最好办法就是扩大副高以上职称的市场供给,从而改变用人单位尤其是职业院校一味讨好副高职称教师的被动局面,同时对副高职称教师队伍形成压力,鼓励副高以上教师进行跨专业研究,果断解聘市场即将淘汰的专业副高,形成能上能下的局面。因此职业教育职称评聘模式不仅在评审方面要进行改变,在聘用上也需要进行改革,这样直接聘用制的实施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和传统模式相比直接聘任模式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是否聘任是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决定,不需要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第二,通过聘后考核管理,废除专业技术职务实际存在的终身制消除能上不能下的用人弊端。第三,对照岗位职责进行严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当岗位空缺时,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美国的非升即走做法非常具有启发性。美国高校可以根据专业特点进行院校独立评审,不需进行第三方的学术水平测定,有些紧缺专业可以破格评审。在聘用上采用非升即走的做法,教师在受聘期间或聘期结束时未晋升就必须离开,短期合同制教师不合格则被辞退,而一旦离开工作岗位,职称和职务自行失效。表面看起来职称评审过于儿戏,但却可以极大的提高院校在培养重点专业时的主动权,从而激励教师进行热门专业和市场紧缺专业的研究和申报。

四、几个需要持续关注的难题

首先,如何保证下放后的评审机制的公平性。高校独立评聘模式强调评审权的下放,这就直接带来一个问题,没有相对公平的第三方的评价,如何形成有效监督机制,从而避免在评审过程中的人情评审及暗箱操作。其次,新的评审标准从重科研、重资历、重学历向教学、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社会实践方面转移时,如何建立明确可量化的二级支撑评价标准,从而避免从一个误区走向另一个误区。再次,社会的认可度问题。现行职称评审之所以受到教师的重视,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普遍认可职称。如果采用直接评聘制,各院校评审标准不一,导致职称评审的公信度及价值下降怎么办。最后,国家相应的配套政策比较滞后,缺乏必要的外部体制保障机制,会不会形成诸如民办职称和公办职称相排斥的二元体制,民办公办教师职称相同但待遇不同的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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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颜玄洲,胡春晓.关于高校职称评聘模式的思考[J].高等农业教育,2006(1).

会计师职称论文第7篇

[论文关键词]“双师型”教师 财会专业 高职院校 

 

拥有一支质量过硬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办好高职院校的基本条件。“双师型”教师是根据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对专业课教师提出的发展目标。然而,“双师型”的实质内涵是什么,如何认定“双师型”教师,如何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目前,国内学者关于“双师型”职教教师的定义多达十多种,包括“双证书说”“双资格说”“双能力说”“双素质说”和“双职称说”等,其中“双证书说”(即以教师是否持有“双证”——教师资格证、行业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为判断标准)在职教界比较流行。虽然现在许多高校正在着力进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但“双师型”师资不足依然是高职院校办学中的难题。为此,本文试从教育部对高职“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内涵界定出发,探索如何合理认定和培养“双师型”教师,以期能为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寻找更为有效的途径。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2004年4月12日,教育部办公厅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中的附件——《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作了界定,即高职“双师型”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又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解读该评估指标体系,“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1)双证书或双资格(教师资格证和行业专业资格证);(2)双职称(讲师和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双能力(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指导能力或应用技术研究能力)。它为教师指明了努力方向,即侧重理论教学的专业课教师要通过积极参与企业实践、培训或应用研究等方式及时了解与理论教学相关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成为符合高职教育特点和要求的“双师型”教师,也即“双师型”教师不仅应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强调教师所具备的教学能力和素质),又要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强调教师所具备的实践能力和素质)。总之,“双师型”教师应具有明确的双重技术职务或双重资格。 

二、“双师型”教师分阶段培养的途径 

鉴于以上教育部对高职“双师型”教师内涵的指导性界定,笔者在此仅以财会专业教师为例来探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步骤。 

(一)第一阶段:“双资格”或“双证书”阶段 

“双师型”教师除了要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外,还要有与专业相结合的实践经验和应用能力。因此,学校应鼓励新任专业教师参加有关资格证书考试,对于非师范院校毕业的青年教师及厂矿企业调入的教师,首先应要求他们参加“新教师教学技能岗前培训”,并且要获得相关的教师资格证书;新分配来的师范类毕业生除了应参加必要的岗前培训外,还要重点学习业务操作技能,并取得专业技术上岗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例如,财会专业的教师除了应获得教师资格证外,还必须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作用有三:第一,它是进入会计职业领域、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这是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第二,它是会计人员报考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需条件之一;第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而这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财会专业教师的专业知识得到更新。 

虽然具有“双资格”或持有“双证书”的(教师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的教师还不能称之为“双师型”教师,但如果一个专业教师不具备行业的从业资格证,那就更谈不上向“双师化”方向发展了。因此,具有行业资格证是保证教师实现“双师化”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第二阶段:“双素质”阶段 

“双资格”或“双证书”阶段的理论性很强,但教师不仅要精通理论,更要吸收与现实生活、生产实践紧密相关的新知识和新科技,并将之运用到教学中,让学生能够及时了解本专业的前沿知识,使其毕业后能很快地融入社会并适应本专业的工作。然而,高职校现有的专业教师虽然大多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但也存在着实践经验不足,动手能力差的问题。针对这一状况,高职院校要把培养一支教育观念新、创新意识强、师德高尚、水平高超的“双素质”教师队伍作为第一要务。要真正让“双资格”或“双证书”的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就必须让专业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接受较长时期的专业培训(即教育部文件中规定的“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深入生产一线挂职锻炼等,并建立长效的培训制度。 

具体来说,实践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去企业驻点,连续进行为期几个月的顶岗实习,专业教师在锻炼自己的同时,又能方便、有效地指导和管理学生;二是要求教师联系一家企业,作为教学和科研的联系点,每年进行四次以上的短期实践活动,具体可以采用顶岗作业、工作实习、合作研发、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以及时掌握本专业、本学科发展的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业务技术流程,并可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或革新等活动;三是由各系部联系一些知名企业建立产、学、研互动的协作关系,聘请企业优秀技术专家到校内开展实践环节教学,届时由相关专业教师充当助手。这样既能让专业教师迅速增加实践经验,又能加强校内实验室和实习工厂的建设。 

“双师型”教师应该是具备“双素质”的教师,他们在取得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师资格、熟悉高职教学规律、掌握教学技能的同时,还应具备相应的社会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职业技能操作示范。一名“双师型”教师既应具备教师的职业素质,又应具备与专业相关的行业职业素质。 

(三)第三阶段:“双职称”阶段 

具备“双资格”或“双证书”的专业教师在经历必要的企业实践基础上,还应获得讲师(实验师)等中级教师职称及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例如,财会专业教师要获得双职称,就必须在取得讲师(实验师)职称前后报考并取得“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获评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前后,还可以考虑报考“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过一系列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仅提高了财会专业教师的会计基础理论知识水平,还提高了其运用会计理论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的能力;不仅使其熟悉了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还增强了他们依法理财的意识以及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能力。在“双职称”阶段,不仅丰富了专业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还提高了其开展实践工作的能力,同时也拓展了他们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利用信息手段等方面的能力。 

因此,“双职称”是专业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的必要条件。学校应鼓励专业教师积极报考其他相关行业专业职称(资格)证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学校可以让少数教师先行报考做示范,然后再将重心由教师个体转向教师群体,根据教师各自的特长和发展方向,以专业群为基础,引导教师报考不同类别的职称(资格)证书。例如,在财会专业系(部)中,教师可以报考中、高级会计师,也可报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还可报考经济师、物流师等。这些专业职称(资格)证书的取得为学校建设专业群和拓展专业方向提供了可能,并能使相近专业、相近学科的教师组合形成“双师型”教师团队。此外,随着社会职业岗位群和社会实际需求的变化,以及不断满足高职教育对“双师型”教师的实际教学需要,学校还应鼓励专业教师报考相关新兴行业专业职称(资格)证书,以满足学校调整专业方向的需要。 

(四)第四阶段:“双能力”阶段 

经历了以上三个阶段,专业教师才能够较好地改善传统教学模式,自觉地按照企业及社会的要求改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也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转化能力(指教师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技能转化为学生实际技能的能力,包括指导学生动手操作的能力、编写专业教学内容和方案的能力等)。“双能力”阶段的特征还可以表述为“双职称(双证书)+双能力”。有学者认为,“双职称”(或“双证书”)是“双师型”教师的形式或外延,而“双能力”是“双师型”教师的内容或内涵。“双职称”(双证书)和“双能力”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放眼未来,“双师型”教师还不是理想的高职教育教师,未来理想的高职教育教师在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上应呈现整合的“一”,而不是目前的“双”。因此,我们可以将“双师型”教师界定为:具备教师资格和所教专业的实践经历、技术资格证书;既能从事专业理论教学,又能指导技能训练;既是知识的传播者,又是实践技能的示范者的复合型教师。 

三、“双师型”教师的评聘与激励 

教育部明确提出,到2010年高等职业学校中担任专业课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要达到80%。但目前 “双师型”教师还有近1/3的缺口。所以,要充分认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在高职校教师的评聘与激励工作中,第一,学校应当逐步建立起“双师型”教师的上岗资格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为提高整体教师队伍的素质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例如,对那些已经取得“双职称”的且已进行过两年以上企业实践工作的教师,学校可以将其评聘为“双师型”教师,同时针对教师的企业实践工作采取一次性或分次发放奖励与津贴的方式。这样才能调动“双职称”教师积极进入企业开展实践活动,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双证’不一定就是‘双师’,实际能力与资格证书之间不一定等值”的问题。学校应重用已取得“双师型”资格的教师,同时督促那些尚未取得该资格的教师尽快提升自己。 

第二,高职院校及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应设法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经费投入,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让“双师型”教师的“高素质、高要求”能够真正地和“高待遇”联系在一起。 

会计师职称论文第8篇

【关键词】 会计专业 “双师型”教师 建设途径1 会计专业“双师型”教师资格的认定

目前,关于“双师型”教师的界定,没有一个统一的、具体的标准。参考《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笔者认为,会计专业“双师型”教师应具备以下基础条件:①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②具有会计专业理论知识,能够承担会计专业一门以上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熟悉会计工作岗位的工作流程,并能结合所承担的课程独立承担实践教学工作。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与会计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职称。如获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获得会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②近三年中有一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实际工作经历;③近三年主持一项会计专业的实践性(或主要参加)课题研究,成果经行业专家认定有实际借鉴意义;④近三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一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实训基地建设,使用效果良好。

2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存在的问题

2.1 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制度缺失。高职院校要培养“双师型”教师,需要建立“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制度和激励制度。目前,尽管一些高职院校已经提出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但并未建立相应的培养培训制度,在双师教师培养过程中不注意教师能力的战略性开发和教师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而是突击性地把教师选送外出进修和锻炼,培养之后又没有积极的后序环节安排,双师学习归来的对应使用一般也得不到很好的落实,所以说,缺乏制度设计导致目前的培养实践并不能满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

2.2 会计专业教师实践能力偏弱,缺乏名副其实的“双师型”教师。高职院校多数会计专业的教师是刚毕业就走上讲台的,缺乏实践经验,并且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多数任课教师整天忙于备课、上课,没有精力再参加专业实践培训,使会计教学与会计实务有些脱钩,在教学中照本宣科,无法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一些“双师型”教师是在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以及讲师或副教授职称的同时,通过考试获取“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证书,缺乏真正到企业实践的经历,也不具有相应的职业能力,难以保障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

2.3 专业教师顶岗实践难度较大。专业教师深入企业参加顶岗实践是提高实践经验最为直接有效的途径,但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层次较低,没有建立成熟的合作机制。因企业人员编制问题、涉及商业秘密、影响企业日常工作、双方经济利益纠纷等原因,多数企业不愿意接收教师参加顶岗实践。因此,通过岗位实践锻炼使专业实践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的教师数量仍然很少,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得不到企业深层次的支持。

2.4 教师职称评定中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影响“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在现行的教师职称评定中存在着强调科研论文质量和刊物级别的倾向,这根指挥棒无意地在引导教师热衷于将自己的到理论性的“核心”刊物上,而忽略了实际应用的研究。同时,由于国内目前还没有一套适合高职特点的职称评定制度,在职称评定时,对高职院校的教师与普通的高校教师没有区别对待,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价值不能得到应有的体现,极大地挫伤了专业教师钻研技术和提高技能的积极性。

3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途径

3.1 结合实际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制度。高职院校应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建立培养培训制度,结合教师的年龄、学历等情况制定出具体计划。一是加大对在职专业理论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力度,除了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还需要安排他们轮流到企业实践一段时间,熟悉企业工艺流程,开阔视野。二是对于新引进的刚从学校毕业的专业教师,可以让这些教师先到企事业、校外实训基地等熟悉会计、税收等业务流程,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后再授课。此外,为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应建立激励机制,如在岗位津贴、年度考核、学习进修等方面,给予“双师型”教师优厚待遇;评聘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的“双师型”教师,给予专项津贴等。

3.2 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创业机制,加强校企深度合作,为会计教师提供实践机会。高职院校要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创业机制,逐步实现教师从知识型向技能型转变。引导教师重视实际应用的研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如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财会实训室的建设,积极申报各级财政部门和会计学会的科研课题,参与大中型企业的财务创新活动。此外,还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3.3 教师积极参与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技能竞赛是提高教师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高职院校要出台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和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技能竞赛,从而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教师通过亲自参加和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专业技能大赛,能够增长见识,获取实践经历。比如参加珠算比赛、ERP技能大赛、各种创业计划竞赛等。通过参加各项竞赛活动,能够建立健全骨干教师团队,形成一支素质优良、技能精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结语: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就是“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本文分析了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存在的问题,然后着重从教师培养培训制度以及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创业机制,加强校企深度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建议。(该论文系黑龙江省教学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重点课题“基于校企合作的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研究”的成果,该课题编号为GZB12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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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职称论文第9篇

论文关键词:双师型;职称;专业发展

职业院校作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主要培养和输送单位,为国家现代化的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各类专门人才,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就职业教育发展的内部环境来说,“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问题依然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而“双师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则是摆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职教教师职称评定的要求、根据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办学定位及其对师资素质的相应要求,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一、我国职业教育职称评定制度的演变

“职称”一词,在我国最早被人们称为“学衔”,从语义上可以理解为“职务的名称”。1960年国务院颁发《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职称与学衔和学术称号联系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职称的概念逐渐演变为包含“资格”、“称号”、“学衔”、“职位”等含义的专用名词。但是,实际上职称并不等同于“职务”,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职称,即学衔,只是专业技术或学识水平、业务能力或工作成就的等级称号和标志,不应与工资待遇挂钩,也不应有名额数量等的限制,而职务则是指与工资待遇挂钩,有数额限制,并有着明确职责与义务的工作岗位。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全国各高校试点职称改革,统一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不再实行“职称”制,如1986年颁发了《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但由于人们习惯于使用“职称”一词,便沿袭下来。因此,现在我们通常所说的“职称”,其涵义实质上是指专业技术职务,是与工资待遇等有着直接关系,且有着名额限制的。

改革开放以前,职业院校基本没有职称,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职业院校职称的评定与改革才开始展开。经历了从1979年开始的“建立职称评审制度阶段”和从1986年开始的“职称改革阶段”。在第一阶段,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正式发出《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确定与提升教师职务名称的暂行规定》,将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定为副教授、讲师、教员、实习教员四级。1981年,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技工学校教师职称问题的批复》的意见(试行)中,决定将生产实习课教师按照《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执行,定为工程师或技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称呼。在第二阶段,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对职位名称、职责、评审与聘任办法作出了原则规定。这一时期的改革在1989年底基本完成,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高职院校较中等职业学校发展起步晚,又长期划归普通高等教育一类管辖,因此,高职院校的职称评定一直和普通高校执行同一标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在全国迅速铺开,特别是1986年,以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改革工作在全国各高校全面开展。这些举措不仅有效地激发了广大教师献身于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促进了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但是由于我国的职称评定制度始于计划经济时代,现行的高校职称评定制度仍然遗留着计划经济时期的痕迹,例如各校职务评定标准不统一,指标分配现象严重,导致不同学校、相同职称人员含金量却各不相同,甚至有较大差距。

二、现行职业教育职称评定制度的陈弊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无论在师资要求上,还是在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都有着明显区别。职业教育对师资的要求是既要有扎实的理论水平,又要有过硬的实际操作水平的以“双能力”为内涵的“双师型”教师。职业院校要培养的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显然,让职业教育院校教师与普通教育学校教师执行同一职称评定标准对职业院校教师有失公允,既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职业发展,也不利于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更不利于职业院校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区别于普通教育的职教特色。

第一,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有着自身的教育特点和教育规律。“双师型”教师概念正是在以往职业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和知识应用的环境下提出的,旨在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性,纠正以往对师资队伍的评价偏重理论水平的不当做法,促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正确定位,适应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职教理念。但是人们虽然意识到了职业教育师资和普通教育师资的实际工作相异性,也提出了职业教育要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但是对其职称的评审标准却相同于普通教育教师,不仅模糊了实际工作中“双师型”教师界定标准,也容易误导“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向。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之一就是科研成果,主要是学术论文的数量及其刊发期刊的等级。但目前职业院校师资普遍紧缺,每位教师基本上都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任务,这无疑增加了职教师资的负担,迫使他们占用大量本该用来钻研专业技能,提高教学水平的时间,去搞科研,难以形成自己的个性。有些教师在教学方面成绩突出,而学术研究水平有限,却囿于没有学术论文,或者论文数量不够,发表论文的刊物等级不高,最终不能评到相应职称,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不利于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职业教育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目的究其根本还是要努力改变不适应职业教育要求、不适应培养行业企业一线需要的应用性人才的教师队伍的现状,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职业院校技能型、应用性人才的培养不同于普通学生的培养方式,对他们的培养不仅要有一定基本理论的要求,更要有实际生产经验的强化,教育教学工作要与时俱进,紧跟行业的发展。而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必然要求“双师型”教师不断丰富自己的内涵,不断积累大量一线生产实践经验,真正提高自身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但是,现行不完善的“双师型”教师职称评价机制导致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形式、轻实质”,只满足“双师型”教师建设的表面成就,片面追求职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的数量。对“双师型”教师和非“双师型”教师评定标准区分不够,忽视了对“双师型”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考核,在观念和做法上产生双偏差,最终导致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不能够充分实现。

第三,不利于职业教育形成区别于普通教育的办学特色。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定标准靠拢普通教育教师标准带来的突出弊端就是容易使职业院校放弃自身特色,模仿普通高校办学。教学是职业院校的中心工作,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决定了它的办学应注重教学和实践两大块。近年来,职业院校之所以能够呈现蓬勃之势,也是由于在如今大学生就业压力大、就业困难的情况下,职业院校能够区别于普通高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培养大批动手能力强、上手快的生产一线人员,满足了当前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但是由于教师职称评定要参考学历、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数量等硬性标准,职业院校为了能够“优化”自身的教师队伍,增加师资队伍中教授、副教授的比例,不得不强化教师在科研上的要求,从而渐渐忽视职业教育本身应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特点,逐渐丢掉了自身办学特色,慢慢地失掉了原有的吸引力。

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革新与完善

2009年9月10日,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我国已经明确提出了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其中一条就是要“调整功能定位,改革以单位内部人事管理为基础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符合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与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面向全社会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制度。”这就意味着,我国已经开始意识到根据不同类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制定与其特点和成长规律相符合的制度的重要性,在这种背景下,大胆探索符合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特点的职称评定制度有着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转贴于

第一,适当下放评审权,改革职业教育职称评审机制和管理机构。现行的教师职称评审和聘任制度还或多或少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色彩,政府行政部门直接干预痕迹明显。主管部门控制着岗位结构和职数比例,政府部门掌握各职称系列评审机构的设置,甚至许多地方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大多由行政领导组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已经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也逐步落实,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社会用人转变,身份管理也逐步向岗位管理转变。因此,继续沿用这种方法,势必不能妥善解决国家用人与单位用人、岗位用人之间的矛盾。虽然经过几次职称改革,目前我国已经有不少高校获得了职称(主要指高级职称)的评审自主权,但是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的评审基本都是由行政部门通过社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的。职业院校所设专业有较大的灵活性、针对性,培养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因此,如果要进一步凸显这些学校服务于地方经济的鲜明特征,保持个性化发展,必须避免职称评审过程中的行政意志、长官意志,适当地下放评审权限。因为只有用人单位最清楚本单位的人才状况和岗位需求。所以,怎么评、聘任谁应该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为了保证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和权威性,避免因下放权限后带来的负面影响,必须改革职业教育职称评审机制和管理机构,严肃职业教育职称评审评委制。评委会既要有专家学者,又要有相关行业里的资深专家和技术能手共同组织评审。对评委会组成人员的入选,严格把关,真正选拔出思想作风好、政策观念强、学术、技术水平高的专家。同时,还要建立地区性的专家资源库,以便需要时可按专业、年龄等随机抽选组成评委会,并保证评审公平、公正,杜绝关系职称、人情职称。

第二,改革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名称,明确“双师型”教师身份。现行职业教育教师职称是从学术科研角度出发的,不能体现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特征,不能反映或不能完全反映“双师型”教师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和熟练程度。与“双师型”教师的要求不相称、不相符。因为这些职称名称不仅不利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发展,且给他们错误的身份定位导向,也不利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战略定位。因此,职业教育教师职称应引用相关行业的职称名称或称号,评定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和类型特征的职称,以强化技能特色,营造职业技术氛围。目前,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一般认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既能胜任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又能胜任实践指导课教学的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一种是结构性“双师”(又称“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即从整个学校的人才结构来看,一部分教师精于专业理论课,一部分精于实践技能课。因此,可以对既能从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又能从事实践指导课教学的教师予以“双职称”资格,有学者已经提出要根据其能力偏向而设定。而针对结构性“双师”教师队伍的职称评定,天津提出,对从企业调入高职院校的人,教育主管部门可以予以认定教师资格,另一方面所有高职教师可以申请企业工程师系列,也可以在学校申请教师系列。这些做法和经验,其他地方也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借鉴学习的。政府主管部门应参照既有的经验做法,根据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发展的真实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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