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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7 18:11:43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论文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论文第1篇

加入WTO过渡期(5年)后,外资商业银行将具有完全的市场准入,允许其开办人民币零售业务,在指定的地区可享受国民待遇,这就意味着中国银行业的大门在入世五年后就将全面开启。在这种新形势下,国内商业银行原来享受的保护将不复存在,其经营和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商业银行国际化的优势分析

商业银行国际化理论主要是将跨国公司理论与银行经营的特殊性相结合来分析银行的国际化成长。从理论上讲,商业银行通过跨国经营海外扩张,实现国内国际业务一体化发展,带来规模经济效益,可以分散风险,推动金融创新,增加低成本资金来源,扩大对母国跨国公司服务,以及规避监管,降低税费负担,增加收益。

“引导效应”。这一假说最早由Aliber(1984)提出,是较为传统的国际化经营学说。认为银行跨国战略是由国际贸易和直接投资所引致的,跨国银行的主要发展动机是配合国际贸易的进行。在主要的贸易伙伴设立分支机构可以使贸易结算和支付更为便利,从而提高本国出口商的竞争能力,银行也可从经营中获取稳定的中介收入。后来Gruber(1977)和Aliber(1984)研究认为,银行国际化的目的在于为国内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提供继续服务。国际直接投资(FDI)的扩大和跨国公司的发展直接刺激了跨国银行业务的发展。由于这些银企有着密切的联系,跨国公司扩张带动了银行网络的扩大,以适应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国际化。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1983)和莱文(Levine,1996)的研究,认为跨国银行反过来又有引导跨国公司全球化经营的作用,即银行的角色是双重的,既有“跟随者”,又有“领导者”的功能。银行服务于贸易或海外投资,可以给银行带来更多的海外业务量,在国内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可以使净利润有大幅提高的可能。

区位优势。这一假说是指东道国的独特优势,如管理体制、市场利率、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外资银行优惠,或是经营环境好于跨国银行的母国,从而对跨国银行产生较大的吸引力。东道国的区位优势具体表现为:一是税收优惠,二是存贷款利差大,发展中国家出现较高利差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抑制”。三是市场容量大,四是监管环节宽松,出现“严内松外”的现象,其监管制度不健全为外资银行的运作降低了成本。还有其他优势,如东道国劳动力成本低,或东道国政局更加稳定、金融体系更为安全等,均构成区位优势从而形成比较利益,推动银行国际化。

规避风险。资产组合理论说明,只要在资产组合中的不同资产收益率变动不完全正相关,则资产多样化(分散投资)可以降低同等收益率下的风险(主要是非系统性风险)状况。托宾和马柯维茨建立的资产选择理论可以证明银行国际化战略会有效降低银行资产组合中的风险系数,从而提高净收益。近年来,一些学者进一步研究得出的结论有力地支持了资产国际化可以规避风险的假说。赫斯顿(Heston)和罗曼豪斯(Roumanhorst)在1995年的研究中发现:银行资产分布在不同国家可以有效规避国别风险从而确保收益的稳定性。

获取银行综合优势。英国里丁大学邓宁教授(Dunning)吸收了内部化理论、区位理论等成果,形成“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这些理论都可以从银行的综合优势解释跨国银行的行为。一是声誉、经验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优势;二是规模经济的所有权优势,跨国银行的规模经济主要体现在资产存量和银行网络规模上;三是内部化优势,这是指银行通过可控制的交易内部化取得利益,实现途径有资金的调拨定价、广泛的客户联系、广大的信息网等等。

银行体系重整。银行体系的改革和重组是全世界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都面临的问题。世界银行(1996)认为,对国内银行体系的改革有三种思路,一是准入方式,准许新的银行自由成立,并对外资银行开放市场,多数金融体系落后或初始金融条件恶化的国家(如俄罗斯和拉美各国等)应选择准入方式;二是整顿和复兴方式,即对现有银行系统进行改良,多数原有银行体系完好且公众信任度高的国家(如波兰和匈牙利等国)应选择这种方式;三是准入与整顿复兴并举方式。一般而言,在发展中国家,跨国银行的进入受到各国法令的严格限制,所以它们会静观其变,等到东道国发生经济或金融危机后,相关金融改革措施出台、市场开放之际,借收购等手段强行进入。因为此时进入不仅不会存在严格的限制壁垒,而且可能获得更多的优惠政策和市场机会。

我国商业银行走向国际化的必然性

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已经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同时,加入WTO后,银行业将逐步向外资开放,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的挑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

商业银行国际化是顺应企业经营国际化的客观需要。截止2004年6月底,我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8.7万家,实际使用外资5353亿美元。银行业作为一种为社会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业,必须适应国内企业经营国际化的要求,在境内外提供全面的融资、支付和风险管理等金融服务。

加快商业银行国际化是应对金融竞争国际化的迫切需要。随着中国政府对外资金融机构经营管制的逐步放开,外资银行已经成为国内银行业的重要竞争力量。在国际化的竞争环境中,如果国内商业银行的产品、业务、服务以及工作效率、人员素质等不能向国际标准靠拢,就会失去客户和市场,乃至淘汰出局。

商业银行国际化也是适应金融规则国际化的现实需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按照国际统一的游戏规则运作,是我国金融业融入世界经济和参与国际化竞争的前提和基础。

加快商业银行国际化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革重点是将其推向市场,转变为合乎市场规律要求的商业化运作企业,以实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承担其经营风险。由于商业银行自身的特点:高负债率,使之成为一个高风险的行业。这便要求国有银行在体制改革之初就确立国际化的目标,参与国际业务,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化的竞争环境中,逐步转变运行机制,改造自身,真正成为具有现代公司治理体制的商业银行。

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面临的风险分析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机构的国际化、股权的国际化和部分业务的国际化方面有所改善,但发展仍然相对缓慢。因此,有必要分析制约商业银行国际化发展的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是:

内部因素。当前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就是管理,表现在管理理念的落后,管理体制的陈旧,管理技术的落后,管理机制的钝化。商业银行产品的创新与服务的改进,归根到底来自管理,商业银行要实施跨国经营,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是要有先进的管理水平。国际经验表明,如果管理跟不上,出去还得退回来。

外部制约因素。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发展的外部环境。大的环境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仍未完成,市场目标仍未完全实现,世界许多国家便以此为借口,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认为中国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弱,国际信用等级低,从而限制我国银行的进入。另外,目前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也使得竞争对手的数量、实力远远超过想象。资本约束又是制约商业银行国际化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速度情节”和“规模冲动”,累计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和风险,资本金严重不足。而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发展遭遇寒流,商业银行资本约束已见端倪。如何在资本的硬约束条件下,用有限的资本支撑相对多的规模,获取最大经济效益,将是未来几年商业银行国际化发展的重大现实难题。

中国商业银行进行跨国经营,面临风险很多。但作为从事国际业务的商业银行,稳健经营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一是市场风险,如何在海外与对手竞争,是否具备足够的实力。二是信用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海外面临着不被信任的风险,而且资产也面临着成为不良资产的风险。三是运营风险,能否在管理文化上融合,能否控制经营管理权,有没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否有很高的管理水平管理海外机构。四是流动性风险,中国银行业潜在的危险就是负债高度流动,而资产是越来越不流动。而一旦丧失流动性,会引起“挤兑”,影响银行信誉,而这是非常危险的。所以要提高流动性比率。五是政策法律风险,东道国的法律环境需要时间去适应。六是监管风险,监管环境不同于国内,面临着歧视。

实施对策建议

西方商业银行国际化的理论研究表明,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存在着诸多优势。在我国,一方面,商业银行业面对着来自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国际化又面临诸多风险和影响因素。因此,我们必须在满足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比率,完善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前提下,才能制定商业银行国际化的实施策略。

循序渐进策略。国际化的目标是一个长远计划,需要逐步创造条件,包括熟悉法律和国际金融业务,培养国际人才,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的步骤可能要走一条股权国际化-业务国际化-机构国际化-市场区域化-市场国际化的发展次序。

地域拓展策略。从现在的形势来看,国际化地域应分以下三步:首先在世界级的金融中心开展业务。一则可以了解最新的信息,二则也可以向领先的同行学习先进的管理和经营经验。其次重点放在发达工业化和新兴的工业国家,在这些国家有相对健全的法制环境和政治环境,风险较小。最后,在时机成熟时可以面向东欧等转轨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在以上的步骤中,应以华人居住区为主。地域扩展更多地要通过“并购”实现,透过花旗和汇丰的成长轨迹,我们认为并购是商业银行成长的关键推动力,在当前经济金融全球化发展背景下,并购是推进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当然并购从国内开始比较稳妥,可以为海外并购积累经验和打下基础。

组织完善策略。首先要改变现有的不合理的内部组织结构,借鉴同行的先进管理经验,使银行真正成为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现代化金融企业。在商业银行国际化进程中,股权国际化是重要的一环,可以通过增发股票,相互换股等方式,改变产权结构,和取得自身规模的扩大。对于内部组织结构的改善,可以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国际化的管理模式。

业务创新策略。在目前经济自由化的浪潮下,符合国际化的混业经营趋势,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要尽可能地实现经营业务的多元化,不断创新,在变化中求发展。在业务的创新中,需要引进大量的人才、技术和产品,对产品和业务的筛选也很重要,并不是什么业务都能赚钱,要根据自身的优势,因地制宜。我国商业银行可以考虑跟踪移民和跟踪贸易,率先发展自己熟悉的业务,并控制运营风险。

参考文献: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论文第2篇

(一)大数据的基本概念和内涵

大数据(big data)这个词语最初出现在一个开源项目中,是用来表达一个数据集的名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对信息资料运用范围、手段、方式的不断发展和交流平台的搭建,大数据这一词语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平友好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频率不断增多,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根据其数据形式的多元性、数据来源的多样性及数据的实时性,结合其特性,普遍认为大数据是指所涉及的资料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通过目前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撷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帮助企业经营决策更积极的资讯。大数据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其能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但这些海量的数据需要进行特殊的技术处理方可运用,如互联网、云计算机平台、分布式数据库、分布式文件系统和可扩展的存储系统等。可见,大数据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特性:一是海量的数据;二是数据类型众多;三是数据的结构复杂;四是数据更新速度很快;五是需要运用先进技术进行处理后数据方可使用;六是各类数据通过处理后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进行资源共享。

(二)大数据的运用

就目前而言,大数据的发展和运用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其在行业企业的使用及其效果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如果我们现在可以说如果哪个行业企业仍未开始将大数据用于其经管理上,我们可以说现在已处于落后的状况了。我们根据数据的来源和用途,我们认为可以把大数据分为互联网数据、科学研究数据和企业信息数据三大类。目前互联网大数据在社交媒体上也取得了较好的运用效果;在科学研究方面,除了一些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研究机构拥有性能优越的高端设备和仪器,大数据的运用领先于发展中国家大多数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后者仍处于数据的收集存储阶段。而企业数据已得到了更加为广泛的运用,帮助企业在业务运营智能监控、精细化管理、经营分析及战略分析等方面进行创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应。

二、大数据发展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时期,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要保持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需要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提升技术创新的能力,同时还要加快先进技术的转移和应用,从而使社会各领域创造价值的能力不断提升。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国家的金融改革也不断深入,我国商业银行多年依靠的外延式扩张和粗放式发展的经营方式已不能适应当时的需要,因此商业银行只有在目前的环境下,加快商业银行经营的战略转型,才能保持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提高竞争力。在此,我们就大数据发展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角度来对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念的影响

众所周知,商业银行是以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能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并向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的企业。从我国银行发展的历史上看, 商业银行的发展是在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下进行的,从在周朝出现的从事货币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到唐朝金融业的逐渐发展。随后明朝中期就形成了具有银行性质的钱庄。但由于处于封建社会,各金融机构都是处于以家族为主各自经营的状况,我国金融机构处于分散 、落后的状态。1905年成立的户部银行是最早的国家银行,直到1994年才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 ,以四大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 ,其他各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新中国金融机构体系。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历程较为曲折,建立基础相当薄弱,经营管理方面一直是沿用了固有的经营方式和传统的方式进行管理。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才与国际接轨,其经营管理才开始遵循巴塞尔协议的相关标准,在资本要求、风险管理等方面以协议规定的指标作用标准进行管理,但直至目前仍未能完全达标。

(二)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影响

随着大数据的运用,商业银行发展环境有了极大的变化,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也面临了巨大的挑战。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在开放和平等的互联网平台上,从商业银行经营的角度来说,实现了网上投资与理财、网上转帐、跨行实时转帐等各种金融业务的创新模式;从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来说,互联网轻易实现了第三方支付、网银支付等电子支付的新模式,自电子支付产生后,其交易额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除此之外,一些具有资源优势的大公司如电信、移动等也自行建设了系统内的支付平台,加上智能手机的普及和手机支付功能的不断完善,移动支付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可见大数据的运用也给商业银行的支付带来了巨大的变革。在传统的商业银行资产业务中,银行货款是商业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而银行贷款的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需要严格把关和控制的。在大数据时代,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其现有信贷客户的信用数据,对各项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分析和管理,切实减少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提高商业银行业务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在传统的银行贷款由于贷款门槛、成本较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大数据的背景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也应势产生,放款者只要通过对客户的交易记录和其他相关信用数据的分析,就可以计算出申请者的信贷额度,并且在额度范围内发放贷款,就可以解决客户融资贷款的困难,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了贷款成本的目的。以上这一切都是大数据的运用和发展给传统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带来的挑战,可见在大数据环境下,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影响是巨大的。

(三)对商业银行服务的影响

我们认为,大数据的发展对银行的服务影响是巨大的。在大数据时代,对银行的服务和营销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数据的处理是需要专业知识,我们这里所说的服务不仅仅限于现在我们所提倡如衣着整洁、服务规范等显,包涵了两个层次的涵义,一是内在的,另一个是外在的。内在方面一是要树立新的服务意识,我们不仅要通过培训,使员工培养正确决策的能力和礼貌服务的技术,真正树立关心顾客的意识,还要有针对性地促进员工不断加强对数据处理和运用方面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和工作的适应能力;二是要加强在培训的同时,不断为员工提供发展机会,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增加了员工工作的自主性,使员工的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联系在一起,从而提高客户对银行的满意度。在外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大数据背景下,各种新型银行服务方式,如在对大量客户基本信息和运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的各项功能,对市场客户进行细分,开发适合不同客户需求的个性化金融产品,采用不同形式举办各种金融产品和电子银行新功能讲座,尽快地让客户熟悉和接受银行的各种新服务,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占有率。

(四)对银行网点设置的影响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论文第3篇

关键词:《物权法》;实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历经了13年的酝酿和修改,成为中国历史上审议次数最多的一部法律,它的实施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物权法》的实施在为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的同时也对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物权法》的实施为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1.规范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机构,完善登记制度,明确登记机构错误登记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国长期以来,基本上将不动产物权登记作为行政机关的一项职权,把不动产物权登记机关与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形成对应关系,从而产生多头登记的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的不完全统计,针对不动产、动产抵押和有关权利质押的登记部门,分散在15个部门中进行。其中,动产抵押登记部门最为混乱,共有9个,而且这些登记部门相互之间,甚至同一部门内部各地区之间,互不联网,难以查询[1]。因为登记制度不完善,还造成程序繁琐,成本过高等问题,而且对登记机关由于登记失误造成的损失,难以索赔。《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属地原则,即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负责登记,从而减轻了抵押人和银行的负担,也方便银行查阅、复制有关不动产的登记资料。与《物权法》登记机构采用实质审查模式相对应的是,在因登记机构的过错造成错误登记时,登记机构必须对因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为商业银行进行此类索赔诉讼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2.设定浮动抵押,扩大了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选择空间

实践表明,现行《担保法》存在诸多缺陷。比如,一些有价值的流通性很好的财产如应收账款、存货、保险单等不能作为担保物,融资担保交易过分依赖于不动产担保,担保法律之间存在许多矛盾和冲突。事实上,沿海一些地区的金融机构已经在尝试接受新的担保物,比如存货和应收账款。福州市商业银行2005年就开始探索存货质押,他们选择容易变现的钢材、棉花甚至海货作为担保物,实际上效果都比较好[2]。浮动抵押是指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包括现在和将来可以取得的全部资产为标的设定抵押的一项新型担保制度,其标的物覆含范围很广。《物权法》明确规定将抵押权的标的物限定为现有及将有的动产,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这种规定增加了各种市场主体获取贷款的条件和机会,也增大了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选择空间,对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的顺利融资和发展壮大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3.修正担保实现规则,简化担保实现程序,有利于商业银行的资产保全

《物权法》明确抵押权实现的途径为协议和诉讼。协商实行抵押权不是银行提讼的前提,只要实现抵押权的条件具备,银行就可以不与抵押人进行协商,而直接求助司法程序。《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这是一个非诉程序,法院通过对抵押权登记等证据的审查,即可裁判实行抵押权,包括允许强制拍卖抵押财产[3]。这种非诉程序降低了商业银行资产保全的成本,提高了实现抵押权的效率。

4.增加质押物范围,拓宽担保渠道,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1)应收账款出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企业现有应收账款5.5亿元,一般企业流动资产的20%-30%是应收账款。很多高科技企业和中小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不多,厂房和办公楼可以租用,机器设备大多为融资租赁,即使企业未来盈利可以预期,但因缺少有效贷款担保,难以从商业银行取得融资。在国外,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已经是国际银行业通用的担保方式,应收账款通常有着比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更高的担保价值。商业银行通过应收账款作为担保融资业务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贷款因过分依赖不动产抵押方式而形成的金融风险,使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利润空间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可以开拓新的客户群体,提高理财水平,创新信贷结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竞争力。

(2)设立最高额质押,节省商业银行的交易成本。最高额质押权具有普通质押权所不具有的功能,其创设的目的在于配合继续易形态的需要,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因而是具有生命力的。最高额质押权的创设对于银行和质押人来说可以简化手续,满足持续交易的需要,有利于促进企业融资。商业银行在最高额质权的适用上,除质押财产转移质权人占有之外,其最高额质权的确定、效力、作用等方面可参照《物权法》有关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

(3)用依法可转让的基金份额设置质押,扩充投资人的融资担保工具。近两年,基金作为一种良好的理财方式受到投资者的追捧。基金份额受益权质押具备较强的流通性和可变现性,设定质权和实现质权比较方便。用基金份额作为担保方式,一方面可以让投资者享有较高收益的同时保证资金运转,另一方面也使银行拓展了新的业务领域。

5.物保与人保并存情形下担保权实现的顺序问题得到修正,体现意思自治,有利于商业银行维护自身权益

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的情况下如何实现担保权的问题,《担保法》所采取的保证人绝对优待主义模式一直颇受争议。《物权法》在此条上采取保证人绝对优待主义和平等主义结合的模式,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第一,本条改变了《担保法》“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作为实现债权的条件,扩大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商业银行可以从保护债权的角度出发,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抵押权实现的条件。其次,当物保和人保并存时,当事人可以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对实现债权顺序的约定,掌握未来实现债权的主动性。第三,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商业银行在第三人提供物保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以维护自身权益。6.将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进行区分,有助于商业银行权益的保障

《担保法》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此条将合同债权的变动和担保物权的变动混为一谈。在不动产物权抵押的实践中,经常出现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约不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合同不发生效力的情况,作为抵押权人的商业银行就将面临既不享有抵押权,又不能寻求合同法上权利救济的局面。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合同生效而不动产物权变动未成就的情况下,认定合同有效,这样虽然不能得到物权的保护,但是可以根据生效的抵押合同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债权请求权。同样,在出质人怠于交付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时,质权人有权根据合同请求其交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有助于商业银行等质权人权益的保障。

二、《物权法》的实施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1.商业银行必须重视担保物权诉讼时效的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结束后两年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我国民法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为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对主债务提讼的同时要求实现抵押权。这一规定比《担保法》司法解释减少两年,不利于商业银行银行接受、处置抵债资产,实现抵押权。今后商业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或管理抵押资产时,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满前,及时行使担保物权,避免抵押权因期间届满而失效。

2.商业银行接受异议期间的不动产抵押,将面临无效的风险

异议登记是真正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针对不动产登记簿的正确性提出异议而向登记机关申请的登记。与更正登记不同,异议登记是暂时中断登记簿的公信力,维护真正权利人的合法权益[4]。异议登记作为一种保护真正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临时性措施,对登记记载的权利人而言,异议登记可以暂时限制其按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去行使权利(将其处分行为规定为无效行为或效力待定行为)。申请人在异议登记十五日内不的,异议登记失效。此规定虽然给予不动产真正权利人在不动产错误登记情况下的权利救济,但是相应对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提出了更高要求。银行必须对抵押物的物权归属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确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如果银行在异议登记期间接收该抵押物,一旦登记更正后的权利人不追认,则抵押不发生效力。因此银行如发现抵押物处于异议登记期间,则不应接受,要求借款人更换抵押物,或待异议登记失效后再办理。

3.商业银行应当准确适用法律冲突规则

《物权法》颁布后,将会形成《民法通则》、《担保法》、《物权法》关于担保物权“三足鼎立”的态势。物权法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对这一条文,笔者理解为:《担保法》与《物权法》就同一事实和行为作出不同规定的,适用《物权法》;《物权法》没有规定,而《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的,依然应当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民法通则》关于担保物权规定较为笼统,条文具体适用方面缺乏操作性,因此在担保物权的具体解释上与《物权法》不一致时,应当适用《物权法》。

笔者认为:《物权法》对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的登记,动产质押,物权保护等方面做出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都与商业银行的日常业务息息相关。作为银行内部控制的需要,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根据法律规定,针对发生的变化,梳理现行的规章条文,与《物权法》的新规定一一对应,调整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将法律新的规章制度科学合理的融入商业银行的规章制度中。第二,加强对《物权法》的学习和掌握,研究资产业务办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时修改担保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相关合同,避免因《物权法》实施中的新规定带来的风险,确保商业银行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应[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41.

[2]余欣.《物权法》破解金融困局[J].中国金融家,2007,(4):26-28.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论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现状

 

一、引言

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规模的扩张、业务领域的扩宽,服务功能的扩大,同业竞争的加剧,尤其是网上银行的兴起、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这些变化对于当今的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的改革有着前所未有的冲击。

资产负债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其效率的高低影响着商业银行的竞争实力。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起步比较晚,虽然近年来其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成熟的资产负债管理方法相比仍存在巨大的差异,体现在银行资产和负债结构比较单一,经营管理体制落后,资产负债管理手段落后、利率变动风险大等问题。因此,进一步改善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对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水平,提高竞争力,规避风险有着重要意义。

对此,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相关理论入手,通过整理四大商业银行指标数据分析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进一步完善资产负债管理的建议。

二、资产负债管理理论

(一)资产管理理论

该理论产生于商业银行建立初期,完善和成熟于20世纪40年代,该理论强调将经营管理重点放在资产业务上,主要通过对资产规模、结构和层次的管理来实现资产的优化组合满足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随着银行业的竞争和经经营业务的发展,该理论演进了三个阶段:商业性贷款理论-转移理论-预期收入理论。

(二)负债管理理论

该理论认为银行为保持资金的流动性不必要保留大量的高流动性资产,可以通过发展主动型负债方式,扩大从借贷市场上借款的渠道和途径,满足多样化的资产需求,同时也加大了商业银行经营风险。

(三)多元化管理理论

该理论认为资产管理理论过于注重流动性和安全性,忽视了赢利性;而负债管理理论解决了赢利性,但是增加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因此,该理论认为需要通过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的共同管理,才能达到商业银行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协调发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发展进程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起步较晚。1984年以前,我国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下的信贷资金体制,银行的资金由国家分配。

1985年起,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管理实行实贷实存管理体制,把资金与规模分开,实行信贷规模和资金双向控制的管理体制。

1987-1994年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1994年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对资本和资产风险权数做出了暂行规定,根据一般国际惯例和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规定了9项指标,标志着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全面实施。

199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又公布了《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该通知对94年通知的资产负债比例指标进行修订,主要补充了境外资金运用比例、国际商业借款指标,增加了六项监测性指标,并把外汇业务、表外业务纳入考核体系。

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国有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各商业银行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新管理体制。

2000年来,随着我国监管机制不断向新巴塞尔协议靠拢,各商业银行开始学习国外管理经验,开始引入缺口管理、持续期管理等模式,采用先进全面的资产负债管理手段提升我国银行业经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现状

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是现代商业银行的基本能力,其效率的高低影响着商业银行的竞争实力。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己经逐步建立了一套以比例控制为主的管理体系,反应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资产质量、市场风险以及资产赢利性。近几年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相继完成股份制改造、公开上市,为满足上市披露、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要求,更是需要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的能力。现通过对07-09年四大商业银行六项资产负债管理比例指标的考查,进一步分析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水平的现状。

(一)流动性指标

表1:2007-2009年四大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情况

流动性资产

流动性负债

资产流动性

2007

2008

2009

2007

2008

2009

2007

2008

2009

中国工商

银行

653960

957818

1002602

2440149

2876330

3265805

26.80

33.30

30.70

中国银行

11387

14870

18214.44

34929

30470

40208

32.60

48.80

45.30

中国建设

银行

5881

6967

8485

42924

43607

58865

13.70

15.98

14.41

交通银行

4858

7174

6953

17947

18106

24986

27.07

39.62

27.83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论文第5篇

[论文摘要] 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公司,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具有特殊性。本文在对此问题研究进行综述的基础上,深入地分析了商业银行的特殊性,进而研究了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体现在治理目标、董事会制度、资本金及外部监管等方面。通过研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可以发现:经营业务的特殊性会影响公司治理、特许行业需要进行部分强制性规范、承担更多责任的公司需要监管机构适度监管。

商业银行是一国体系的主体,其自身公司治理问题在东南亚后受到普遍关注。作为一种经营货币的特殊公司,现代商业银行具有诸多不同于一般公司的特点,这些特殊性影响着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研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既可以深化和拓展公司治理的研究,也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

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研究综述

近年来,公司治理问题受到人们普遍关注。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过程中,完善银行公司治理日益受到重视。尽管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对银行公司治理提出了很多具体思路和对策(陈学彬、张文,2003;厥澄宇、王一江,2005;吴晓灵,2005),但大多从一般企业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出发去研究银行具体的公司治理机制,缺乏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来分析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这是当前该领域研究的一个重要缺陷。

二、商业银行的特殊性

商业银行是金融媒介,是现代的核心。它的产品和资本结构相对于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其经营牵涉到国民经济全局,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了解商业银行的特殊性。

(一)商业银行高负债的资金结构。商业银行自有资本所占比重较低,按国际通行的《巴塞尔协议》的规定,最低的安全界限为8%,意味着其负债最高可达到92%。在这种高负债的结构下,银行的运营资金主要来自于债权人。一般来看,银行的债权人可分为银行同业、债券持有者以及存款人3类。其中提供资金较多的是存款人。

资本的高杠杆和高负债经营的特性,决定了在资本获利可能性大大增加的同时,资本运营的风险也大大增加。因此,股东和经理层因短期行为损害存款人利益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在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况下,要求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安排上应强调风险,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保证资本充足,突出对存款人利益的保护。

(二)商业银行信息不对称的复杂性。尽管信息不对称在任何企业都存在,但在商业银行中更为严重。因为银行经营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资金提供者很难了解银行如何使用其资金。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委托——代理关系更加复杂。

对于一般公司,委托——代理关系表现在股东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而对于商业银行,由于监管者、存款人、贷款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复杂,要求商业银行通过治理结构中制度安排解决各种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对称,以保证其稳健经营。

(三)存款(含隐性担保)的负激励。为了有效控制金融风险,西方各国普遍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而大量研究表明:由于存款制度的存在,一方面,股东因此而偏爱一些高风险的项目,侵害只享有固定回报权的债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存款人监督商业银行经营的动机减弱。目前,我国虽然未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实质上,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获得了政府的隐形信用担保,这不但使银行面临严重的风险问题,而且极大地减弱存款人对银行经营的关注。

(四)商业监管的特殊性。尽管各个国家在不同时期对银行监管的范围和力度不同,但由于银行运行的脆弱性和银行出现问题的传染性,各国政府都积极对银行进行监管。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管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银行弱化的法人治理机制。

三、商业银行特殊性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一)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含义的理解。不同学者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含义有着不同的理解。从和学的角度分析,治理结构就是通过一定的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利关系,促使其长期合作。根据OECD(2004)的定义,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涉及公司的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整套关系体系。公司治理也提供了一个框架,通过该框架来确立公司目标,决定实现目标的措施和绩效监控。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其发布的《加强银行组织的公司治理(2006年2月)》报告中就银行公司治理的涵义做了阐述:从银行业角度看,公司治理涉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管理银行业务及各项事务的方式,这将影响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如何制定公司目标、经营银行日常业务、履行对股东的责任义务并重视其他被认可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确保银行的经营活动和日常行为符合安全稳健经营的要求,并遵循适用和监管规定、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该报告中提到的治理准则体现了商业银行特殊性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的体现

1.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目标的特殊性。目前关于公司治理的目标一般有3类:第一类是股东至上论,认为公司治理的中心在于确保股东的利益,公司治理是确保股东得到应有回报的各种机制(Fama & Jensen, 1983);第二类是投资者利益保护论,认为公司治理是确保包括股东和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得到投资回报的各种方式(Shleifer Vishny, 1997);第三类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治理研究的是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顾客、供销商和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规定他们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Cochran & Waitick, 1988;Blair,1995)。

在商业银行中,由于其高负债的资金结构,决定了债权人提供的资金面临风险。在商业银行中,存款人是资金的重要提供者,但在公司治理中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实现治理中利益平衡,需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介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实现保护存款人的治理目标。同时,由于商业银行在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商业银行要担负更多的责任。而商业银行大都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在此情况下,要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要对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负责。

2.商业银行董事会的特殊性。在商业银行中,董事会具有重要作用,需对经营管理负最终责任。独立、专业、权威的董事会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重要条件。商业银行董事会的人员构成、具体设置、责任范围比一般公司董事会要求更高。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对银行存款人、投资者等所有利益相关者负责,这就要求董事会具有独立性,具体体现在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职能委员会的独立性。董事会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有效协调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利益,使银行持续经营。

3.商业银行资本金制度特殊性。相对于一般公司,商业银行注册资本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小。依据国际通行的要求,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商业银行有自己的资本金制度,资本金的作用不全在提供资金,而重在吸收和消化损失,这是银行区别一般企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商业银行的投资入股、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比例等都有严格的规定。这些直接影响股东资格、董事会的责任和控股股东的义务等一系列问题,将影响到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

4.商业银行监管的特殊性。商业银行高负债的结构决定了债权人是重要的治理力量。而中小存款人因监督和专业知识等问题没有动力参与公司治理,特别是存款制度下因有保障而丧失积极性。次级债权人大多是机构投资者,有动力和能力参与治理但也容易造成内部人控制。股东在银行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是有限的,高杠杆率使银行股东有过度冒险和侵占的倾向,应限制其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外部的主体代表广大存款人利益介入公司治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政府对银行管制。银行管制的目的有两个,从微观层面是为了保护存款人利益;从宏观层面是为了防止银行系统风险的产生。银行管制手段一般包括金融安全网(包括显形或隐性的存款保险和最终贷款人制度)、审慎的监管政策(主要包括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信息披露要求,对银行经营活动的限制以及对经理的品德和能力的要求等内容)、限制竞争的政策(包括设置进入和退出壁垒,限制银行设立分支机构,限制银行间的收购、兼并以及接管等活动,对银行实行国有化)。

四、对商业公司治理特殊性的进一步思考

(一)经营业务特殊性对治理结构的影响。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之所以有特殊性,是与其经营货币和信用有直接关系的。在一般研究中,公司治理机制受到国别因素、传统因素、股东构成因素的影响已经受到关注。但对于行业特征影响公司治理尚未注意。而因为银行业的准入、业务开展等方面受到管制,限制了大股东在公司治理的作用。因为利益相关者的特殊性,也使银行业公司治理与一般企业有所差别。对上述问题的研究有利于探索不同模式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

(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保障。一般意义上,《公司法》中涉及与公司治理相关的规定。对于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就我国而言,除了《公司法》,还有《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法》。需要不同法律从不同角度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问题予以规定。就目前来看,我国《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还不够详尽,需要将近年来发布指引中有强制性规定的纳入法律层面。另外,由于银行对一国的影响,需要关注银行濒临破产时的救助措施,确立特殊时期银行的治理目标,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适度监管。在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东监督不到位、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未充分发挥作用、存款人没有动力和能力参与公司治理、内部人控制严重的情况下,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应发挥积极作用。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有效监管是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是必要的。但监管事项、监管方式、监管责任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银行本质上是企业,赢利性是其目标,需要在兼顾各方利益相关者利益平衡的基础上,适度监管,并强化监管者责任。另外,监管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作用。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由于原来实行化管理,很难一下子建立真正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需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吸收国外有益经验,联系我国实际,不断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因行业的特殊性与一般企业公司治理有所不同。存款人保护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通过法律中强制性规范确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部分制度安排,需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进行适度监管,需要银行结合自身需要不断完善其公司治理。

参考文献:

[2]张鑫,史安娜.商业银行的特殊性与公司治理研究[J].上海学院学报,2005,(5).

[3]李维安,曹延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基于商业银行特殊性的研究[J].南开学报(科学版),2005,(1).

[4]赵勇,吕若彬.试析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及其对法人治理的影响[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6,(2).

[5]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加强银行公司治理[EB/OL].网,2006-04-22.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论文第6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理论演变 资产负债管理理论

商业银行的经营具有高负债率、高风险性和监督管制严格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必须遵循“三性”原则(即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是指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的前提下,争取获得最大的盈利。这三个原则是银行管理者决策的依据,也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建立和发展的基本依据。

一、商业银行管理原则

商业银行管理的安全性原则对银行的要求是,在经营的过程中,能够承担的住重大的金融风险和损失,随时应付客户的提存,从而保障客户对银行的信任。流动性原则要求商业银行能够随时应付客户提存,保证银行支付能力,其包括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衡量银行资产流动性的标准是资产变现的成本和速度,资产变现的成本越低、速度越快,资产的流动性也越强;银行可用资金的价格越低、时效越短,负债的流动性也就越强。

商业银行的盈利性是其经营管理的基本动力,也是其最终的目的,这一原则要求商业银行在遵循了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的条件下,尽可能地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三性”原则,要求其在经营管理中要能有足够的自有资本和合理的资金规模和机构,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达到安全性的目标;还须调整资产的结构,加强负债和流动性的管理,满足流动性的要求;并通过减少非盈利的资产,降低资金成本,加强经济核算来使银行能够获得最大的利润。

二、商业银行管理理论演变

在““三性”原则的指导下,西方商业银行的管理理论经历了从资产管理到负债管理,再到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演变过程。

(一)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的理论是随着商业银行的建立而产生的,它的核心是通过对资产结构的合理科学安排,使得其在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上达到最佳的统一。这一理论更侧重于资产管理,在早期商业银行的管理领域中应用十分广泛,且流行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这一理论在发展的过程中,也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的演变。

(1)商业性贷款理论。商业性贷款理论在早期又称作真实票据论,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它的资产业务主要是以产生于实质交易的真实票据作为基础进行短期贷款,也即是以发放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来保证资金的流动性与资金来源的流动性相适应。由于在商业银行发展的初期,当时社会经济下的企业资金需求量比较小,金融市场还不够完善,融资的渠道和资产的负债业务单一,这一理论的确很好地适应当时社会的经济形态,但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企业贷款量更大,贷款的种类也更为多样,由于忽略了国民经济发展的这一需求和银行存款的相对稳定性,加上贷款清偿的外部条件考虑不充分,这一会阻碍银行发展的理论逐渐被新的经营管理理论,即转移理论所代替。

(2)转移理论。转移理论又称为转换理论,产生于西方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的20世纪20年代,这种理论认为银行能否保持其资产的流动性,关键是其资产变现能力,因而银行资产的业务除了短期自偿性贷款,还可以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到信誉好、期限短、易于出售的证券上,在需要时,只需要将证券出售出去,即可获得现金,保障资产的流动性。这种理论沿袭了商业性贷款理论的资金高度流动性的理念,但在银行业务上有了新的突破,增加了银行的盈利。在20世纪最初的几十年里,这种理论被广泛推行。但是在不造成银行损失的条件下,证券变现的能力还受到市场状况的影响,一旦发生经济危机等情况,就会给证券变现带来困难,使资产的流动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

(3)预期收入理论。在经历了上世纪的金融大危机后,商业银行的预期收入理论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而产生了,它是一种关于资产选择的理论,认为只要贷款人有预期的收入作为偿还能力的保障,就可以对其发放长期贷款,而不至于影响到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这一理论是在商业性贷款理论的基础上,将银行业务范围进一步的扩大。其促进了银行规模和业务的扩大,但由于金融受到诸多方面的影响,对预期收入无法有较为准确的把握,贷款人的实际收入有时达不到预期目标,无法偿还贷款,这就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二)负债管理

负债管理理论产生并盛行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西方银行中,是由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在资产管理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来的。其重心由资产管理转移到了负债管理,认为通过灵活地调剂负债同样能实现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银行的周转资金可以通过向外筹借获得,只要市场上能借得到,即可以通过放款争取更高的利润。这一理论进一步扩大的银行业务的范围,同时丰富了资产调整的方法,但由于过于看重临时放贷的作用,而忽略了银行自身资金的重要性,使银行的自有资金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过小,对银行的安全性极为不利。

(三)资产负债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资金价格提高,市场利率大幅度的上升,负债管理在增加银行金融风险方面的缺陷愈加明显,而世界金融环境的日益复杂,也使得单一的管理已经无法适应现代金融市场的需求,在此形势下,资产负债管理莅临应运而生。这一理论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进行合理的组合,将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新的商业银行管理理论体系,它通过对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共同调整,使银行管理的结构更为科学合理,进而达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者之间的均衡统一。

商业银行的经营理论经历了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的阶段,发展到了当前的资产负债管理理论,这一理论的产生,是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的一大进步,对现代商业银行和金融业的稳定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三种理论并无优劣之分,它们都是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对当时所处的时代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而资产负债管理理论也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处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

参考文献: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论文第7篇

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使其达到监管要求,对银行自身的经营和银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和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研究资本充足率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关系是当前银行转型的具体要求,也是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具体目标。

【关键词】资本充足率;经营绩效;资本管理;巴塞尔协议

一、研究背景

从1988年至今,资本监管经历了三次大的洗礼。三次《巴塞尔协议》的出台都有其特定的经济环境与时代特色,可以说资本标准一次比一次审慎,一次比一次覆盖的范围更广。这些都凸显了资本对于抵抗银行风险,增强经营能力的重要性。

我国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远远落后于国际社会,这与我国的特殊国情是分不开的。我国对商业银行资本的监管大致可以分为软约束时期与硬约束时期。在2003年以前,银行监管当局没有采取硬性的措施对没有达到资本要求的银行实施处罚。在2003年之后,随着《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出台,我国商业银行监管正式进入硬约束时期。

二、相关文献

1.国内相关文献

国内研究资本管理对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影响的文献并不多,大多数是通过实证的方法探求两者之间的关系。

张筱峰、胡珊珊(2012)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三个方面来衡量银行的效率,通过实证方法探求资本充足率与银行效率的关系。其结果显示资本充足率与资产收益率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较高的资本充足率也提高了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能力。同时,不良贷款率的提高使商业银行选择了低的资本充足率水平以覆盖风险。而商业银行为了长期的稳定发展,会通过提高资本水平来冲销不良贷款率,从而会降低自身的资产充足率水平。虞群娥、吴俊(2012)根据上市商业银行近几年公开披露的信息对资本充足率等相关指标与综合绩效指标进行了回归分析。其研究表明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与经营绩效呈显著的正相关的关系,而附属资本充足率不显著。同时第一股东持股比例、股东性质、资产规模对银行的经营绩效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对结论的分析发现,通过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优化资本充足率能提升经营绩效水平。

也有些学者认为资本充足率管理对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存在负效应。邵胜楠、方萍(2012)首先从理论上分析资本约束对商业银行经营的正面影响与负面影响,认为资本约束的积极影响主要是加强了银行体系的稳健性与安全性,而负面影响是资本约束促使商业银行陷入了融资怪圈,其实证结果表明资本充足率的提高限制了银行使用资产的途径,从而对银行的盈利能力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刘宇迪用EVA方法评价资本充足率水平对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由于EVA的评价指标考虑了资本成本对银行绩效和股东价值的影响,融资成本的增加必将降低银行的盈利能力,从而影响到了绩效水平。

同时还有一些学者探讨了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评价标准。胡德胜、孙亚丽(2012)以我国七家中型上市商业银行2006-2010的年报数据作为样本,选取资本充足率、资产收益率、净息差、每股收益等经济指标,利用因子分析方法,从营运效率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来分析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实证结果表明资产规模扩大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的盈利能力,但是过度的扩大只能给其盈利能力带来负面的影响,同时较高的不良贷款率降低了银行的盈利能力。

2.国外文献综述

研究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不同层次来研究资本充足率监管与经营绩效的关系,由于出发点不同得出的结果也有差异。有些学者认为这两者之间是正向的关系。Furlong and Keeley(1987)认为银行在投机心理的驱动下,由于存投保机构不分风险大小地对银行收取保费,这将促使资本充足率低下的银行提高经营绩效。Avery and Berger(1991)通过研究发现资本充足率与银行经营绩效呈负相关的关系。Harker and Zenios(2000)运用前沿的分析方法测算金融管制放松前后对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通过对挪威、土耳其等银行的研究发现,资本监管放松后,银行的经营绩效都有所提升。Maria Coneetta Chiuri(2002)通过研究发现对于新兴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资本监管会给整个宏观经济带来较大的负面效应,因而会使银行收入降低。Morrison and White(2005)运用一般均衡模型发现在外界对监管部门有良好评价的基础上,资本监管能够维持银行稳定,使发生银行倒闭危机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也有些学者认为这两者之间其实并不存在显著的关系。如Burdisso and Amato(1999)通过对阿根廷90年代商业银行赢利性与资本充足率关系的研究发现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影响。

有些学者通过对商业银行股票价格涨跌的的研究来发现其与资本监管的关系。Cornett在研究了1980-1989年的179多家银行发现资本充足率与银行的股价没有显著的关系,即资本充足率的降低或者提高对银行股价并不产生很大的影响。Ladderman也认为银行股价与资本充足率在短期内并不产生太大的影响,但是在长期内严厉的资本监管削弱了银行的股票价值。

三、研究意义

纵观整个金融监管理论与银行实践的过程,基本上每次大的金融危机后就会伴随着金融体系的较大改革,从总体来说,金融监管理论与金融的实践都在不断地进步。巴塞尔协议的推出,使作为三大支柱之首资本监管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我国的资本监管理论与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监管理论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因而完善资本监管理论,构建符合我国具体国情银行资本监管体系已经成为我国开放金融市场的现实选择和重要前提。研究资本监管也商业银行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而深入分析如何通过有效的资本监管以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水平,实现银行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三者之间的平衡,提高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对当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来说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Furlong,Frederick T.,“Capital regulation and bank lending,”Economic Review,1992, 23-33Gennotte,Gerard and David Pyle,“Capital Controls and Bank Risk,”Journal of Banking &Finance,15(4,5),1991,805-824

[2]Avery,Robert B. and Allen N. Berger,“Risk-Based Capital and Deposit Insurance Reform,”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1991,15(4,5),847-875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论文第8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经营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一、前言

目前,经济资本是国际上现代商业银行使用的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参数,随着《巴塞尔协议》的修订,21世纪初期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始广泛应用经济资本管理理念,尤以建行为代表,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模式随着经济资本概念的引入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研究经济资本管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使之不断实现风险管理与资本管理的统一。

二、经济资本理念及其作用

(一)经济资本的内涵

经济资本是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层内部面对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以及日趋复杂的客观风险现实,而产生的配置给资产或某项业务而减轻风险冲击的资本,也叫做风险资本。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即由于资产价格、市场流动性和市场的易变性等市场状况的变化,而导致银行收入的不确定性。由于金融市场变化多端,现代银行交易市场日趋复杂化,加之市场的突发性因素的增多,因此银行交易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加,导致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性不断加剧,最终就会集中表现在银行的市场风险。

(二)经济资本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1.为银行实施战略管理提供了基础手段。资本是商业银行赖以生存的关键,资本决定商业银行经营规模的扩张能力、市场生存能力以及风险抵御能力。随着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完成,商业银行不断完善银行经营管理模式,就需要有效实行经济资本管理,实现经济资本管理对分支机构风险和收益的双重约束。

2.实现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需要。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是提高银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其关键就在于将风险量化、检测、分解以及应对策略。通过对经济资本的有效配置,使各部门、各分行以及各项业务的真实风险水平明朗化,真正实现资本与银行风险相结合的风险防范体系。

3.是实现银行短期目标与长期利益的需要。银行传统经营管理目标体系往往是以经营利润和账面利润为核心,这就容易引发一些部门为了实现利润的快速增长而盲目扩张。经济资本管理使商业银行合理把握速度、质量和效益之间的关系,将短期目标与长期利润协调发展。

4.是商业银行内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商业银行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必须要将经营成果所产生的风险折算成成本,然后再与收益相比较,这样才可以有效的衡量业绩表现。在绩效考核中,经济资本可以借助PRAROC(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指标对银行的各个分机构以及业务线进行相应的评价。

三、经济资本管理在商业银行中的实现方式

(一)完善经济资本管理理念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全面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要。在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风险不能像利润和规模一样可以随时体现出来,如果没有一种有效地风险经营管理理念,会阻碍银行的经营和发展。为了在适度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而达到业务发展的目标,银行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谨慎选择业务投向,在保证能够接受预测风险的前提下,控制业务额的增长。运用经济资本的理念,正确认识银行经营中风险的存在,将受益与风险相平衡,不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商业银行每一位员工都需要不断了解这种正确的风险文化,将其渗入到日常工作中,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加强经济资本管理体系的建设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体系中经济资本计量范围只是覆盖了信用风险而没有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不断市场化,我国商业银行面临各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随之增多,面临的风险程度也越来越复杂,对计量的精确度要求越来越高,加之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技术弱以及业务操作人员技术落后等问题,所面临的操作性风险较大,因此建立的经济资本管理体系不仅要涵盖信用风险还要包括市场风险及操作风险,才能够全面准确的反应银行风险情况,有利于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

(三)建立有效的经济资本运行机制

商业银行要在风险识别和计量的基础上,要按照各部门能够承担的风险进行经济资本分配,建立经济资本管理体系,使之实现对风险资产总量的约束以及价值创造的引导作用。随着各部门业务的发展,各部门所面临的风险也会随之变化,导致有些单位所需资本数量发生变化,在各部门之间建立经济资本调控机制,运行过程中,充分利用经济资源,根据各部门业务的不同对经济资本的需求量进行合理的调整。

(四)建立科学高效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施经济资本管理一个重要的作用是银行内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商业银行要按照经济资本管理的要求,建立以RAROC和EVA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首先要改进指标设计提高计量精确度的可比性;其次建立不同产品、不同部门、不同客户的经济资本指标评价中心,要将RAROC和EVA考核从业务、部门、客户等多个评估体出发,横向发展,使绩效评估更加准确;最后建立与绩效评估方法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除此以外,在进行绩效评估过程中,EVA指标无法对无形资产、智力资本等财务资本以外的资本进行有效的计量,因此需要引入非财务指标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四、结论

随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资本将成为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思想。经济资本管理体系的研究和开发不断推动银行的风险管理、资本管理以及银行加之管理的整体统一,合理构建经济资本管理体系,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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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论文第9篇

论文摘要:理论分析表明银行在达到一定规模之后,规模经济弹性系数随着其规模的扩大趋于上升,规模不经济性越来越强;采用超越成本对数函数法的实证研究,却得出了从1994年到2005年,我国商业银行规模弹性系数趋于下降,规模经济性越来越明显,银行效率趋于提高的结论。本文试图从商业银行规模经济的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因素来解释理论与现实之间的悖论。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无论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规模都迅速扩张。我国商业银行规模是否经济,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规模与效率的关系如何,都将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 文献 综述

各国学者对银行业的规模经济问题运用各种方法作了多方面研究。这些研究关注的焦点在于银行业是否存在规模经济,以及规模经济在多大的范围内存在等方面。benston(1972)最早研究了银行业的规模经济效应,认为不管自身规模大小,给定其他条件不变,银行规模扩大一倍,平均成本将下降5%~8%;lavrence(1989)发现总资产小于1亿美元的商业银行存在规模经济;nouras.ray和miller(1990)指出,总资产在10~60亿美元变动时,其银行效率会逐渐减小,总资产超过60亿美元的银行出现了规模不经济现象;ashton(1998)对英国银行业的研究表明,规模小的银行具有较高的规模经济性质,总资产在50亿英镑以上的银行出现了规模不经济;budnevich、franken和paredes(1998)研究表明,小银行通过并购途径有助于实现规模经济效应,但是大银行无法达此结果;kuntand、huizinga(1999)用回归分析方法对80个发达国家和 发展 中国 家的银行效率的研究发现,资本、通货膨胀、银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和利润率正相关,同时,股权结构对银行利润率的影响比较显著。

国内相关领域的研究出现的比较晚。于良春和鞠源(1999) 运用经营效率指标和成本费用指标对中国商业银行进行比较研究后发现,新兴商业银行的获利能力和经营绩效明显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赵怀勇和王越(1999) 通过对资产收益率及市场集中度等相关经济指标的比较,指出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收益率低下直至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支撑银行绩效的国民经济总体效益较低。赵旭(2000) 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 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1993-1998 年的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国有商业银行相对于外国银行而言,其绝对规模并不算大,而就其现有的经营、服务与管理技术条件,其有效的经济规模又比实际规模要小。杜莉、王锋、齐树天(2003)在translog 成本函数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对我国银行业的规模经济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其判断标准是成本——规模弹性系数e。在不考虑不良资产的情况下,其结果是我国商业银行在规模上还有很大的扩张空间;然而,将不良资产考虑在内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呈现出了规模不经济。

以上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银行实现规模经营和高效率应该保持的规模大小、各种影响银行规模经济的因素和商业银行规模的扩展空间等方面。而本文试图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得出我国商业银行规模与效率的关系特征,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经营的一些基本指标数据对此进行经济学解释。

二、商业银行规模经济的理论分析

银行规模经济是指随着银行的业务规模、人员数量、机构网点、 金融 产品的扩大和增多而发生的单位运营成本下降、单位收益上升的现象,它反映了银行经营规模与成本收益的变动关系。如图

假定银行主要经营存贷款业务。在图中,横坐标表示银行的营运规模,即机构网点规模所能收的资金量;纵坐标表示银行的成本价格,即银行存款和平均利率与费用支出成本。图中的lac为长期平均成本曲线,lmc为长期边际成本曲线必将经过其最低点e。lac、lmc曲线描述了成本与规模的关系,如图所示:在经营规模小于oq阶段,边际成本小于平均成本,平均成本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而趋于下降;相反,在经营规模大于oq时,边际成本大于平均成本,平均成本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而趋于下降。最低的长期平均成本发生在经营规模为oq点上,由此可以知道,银行的最适规模为规模oq。

依据经济学理论,规模经济性通常利用总成本对产出的弹性来衡量,用来描述规模经济弹性系数(总成本对产出的弹性),它的大小受银行投入和产出水平的影响,则有:

se=(dtc/tc)/(dq/q)=(dtc/dq)/(c/q)=lmc/lac

可以得出,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规模经济弹性系数 se是逐渐增大的。在经营规模小于oq阶段, se<1,银行规模变化1%所引起总成本变化低于1%,即成本的增加慢于规模的增加,此时存在规模经济;在经营规模大于oq时,se>1,银行规模变化1%所引起总成本的变化超过1%,即成本的增加快于规模的增加,此时存在规模不经济;在最适规模oq处,se=1,银行规模变化1%将引起总成本1%的变化,即规模与成本同比例增加,此时处于规模经济与规模不经济的临界点。

三、商业银行规模及效率的实证分析

(一)实证数据的处理

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的特点,本文利用超越对数成本函数法作为估计银行的成本及其生产函数的方法。对于多种投入和产出的银行,其对数成本函数可以表示为:

其中:tc表示总成本,y表示商业银行的产出,只 表示第i种投入品价格。 把商业银行的产出定义为贷款和投资,用 y表示贷款和投资的总和,将投入定义为资本、劳动及存款,他们的价格分别用r表示。则超越对数成本函数可以表示为:

根据规模经济的相关理论,利用总成本对产出的弹性来衡量银行的规模经济性,即:

在指标数据的 计算 过程中,总成本是指银行的支出成本,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以及营业税金及附加等;银行存款是指全部存款的总和,等于短期存款、短期储蓄存款、长期存款及长期储蓄存款的总和;投资是指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之和;资本成本(pk)是指年度固定资产折旧于年度固定资产净值的比值,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采用固定资产净值与存款总额的比值来近似表示;劳动成本(pl)是指银行雇员的工资总额与银行员工总数的比值,本文采用营业费用与存款总额的比例表示;r表示资金运用成本,用利息支出额与存款总额的比例来表示。

本文所选取的样本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交通 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8家商业银行,研究期间为1994-2005年,采用的指标数据系根据中国金融年鉴(1995-2006)所列示的8家商业银行1994-2005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整理所得。由于所采用的数据是截面数据,所采用数据均通过价格指数调整至1994年。

应用 eviews3.1软件,经过多次迭代,得出检验结果在 10%置信水平下都是显著的。根据公式(3)得出如下的规模经济(se)弹性系数的计算公式:

利用上面计算的参数估计结果,可以计算出各商业银行的规模经济(se)弹性系数如附表所示。

(二)实证研究结果的分析

本文采用的是改进的超越对数成本函数,各商业银行的规模经济弹性系数的值均大于 1,即我国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规模不经济(如附图所示,我国商业银行规模均处于q点以右)。从附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从 1994年至 2005年以来,随着商业银行规模的扩大,其规模经济弹性系数却一直呈下降的趋势,规模经济性越来越明显。这与理论出现了显著的相悖,我国商业银行实现了规模扩大,同时银行营运效率则提高。这一双赢的状态是怎么形成的呢?这说明了我国商业银行新增资产边际成本降低,同时赢利能力有所提高。我们可以从影响我国商业银行规模经济性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进行分析。

1、商业银行规模 经济 性增强的内在影响因素

(1)银行的信息技术水平。我国商业银行的技术水平在近年来得到了显著的进步。技术开发力度逐年加强,如成立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等虚拟银行,依赖其长期固有的、庞大的顾客群,使得新技术被利用的效率较高。借助信息技术,银行业可以超越时空、地域、交换位置,共享资源,实现信息化、全球化,使得商业银行从服务到管理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商业银行以抢占 金融 服务竞争的制高点为奋斗目标。技术上的创新实现了规模经济在一个起点上的飞跃,实现了一个更高层次、更优的规模经济效应。

(2)银行的治理结构水平。我国商业银行体制在近年来也得到巨大改善。首先是推行股份制改革。几年来 中国 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相继上市,银行内部产权结构得到了优化。其次,推进内部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灵活经营机制得以完善。再次,基本实现传统人事管理模式向 现代 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转变,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金融全球化 发展 需要和现代商业银行特点的一整套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运作模式。公司治理改善降低了我国商业银行过高的管理费用,减少了银行利润的消耗部分;使银行的规模扩张充分考虑到了规模与利润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达到了银行总成本有效率运行的状态。这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管理运营模式和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提高了其市场化程度和赢利能力。

(3)银行的交易费用水平。交易费用可以被定义为银行进行借贷交易活动所投入资源的价值量度,其大小和结构的变化必然对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产生重大的影响。这一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二是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近些年来,银监会一直把银行业不良贷款的下降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推动商业银行积极清收贷款和利用拨备核销贷款损失,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连续几年实现了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的“双下降”。而衡量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两个基本指标资产收益率和人均创利率,在近几年来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以工商银行为例,根据中国金融年鉴的统计资料 计算 ,2005年其资产收益率为0.52%,而 1994年仅为 0.16%;2005年其人均创利率为 6.81万元,而 1994年只有0.75万元。可以看出,银行的交易费用水平是逐渐递减的。这为银行扩大规模创造了条件:规模扩大促使单位交易费用递减,而单位费用的递减,又可以促进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提升规模经济效益。

2.商业银行规模经济性增强的外在影响因素

(1)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两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在正常情况下经济发展水平与银行规模经济正相关。我国近几年来经济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每年保持 9%以上的增长速度,这必然为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基础,提高了银行规模经济性。

(2)银行的业务创新程度。银行业务创新使得其规模经济的边界不断扩大。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陆续开展了个人消费信贷、工资等新业务。这些业务在不增加银行网点的情况下增加了银行的收益,取得了很好的规模效益,无论在资产业务、负债业务还是在中间业务方面的创新越来越提高了其经营的规模经济性。由于金融工具的创新和金融工程的应用,银行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来满足投资者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和风险分散化的要求。这些都扩大了银行经营的生产边界,使其在规模扩大的同时保持了经营效率的提高。

(3)银行业的市场结构水平与政府干预情况。市场结构与规模经济的关系表现在,竞争性的市场结构有利于银行业规模经济的形成。1994年至今,随着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和众多商业银行的成立,加上外资银行的大量进入,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市场份额上看,目前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具有寡头垄断的特征。但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的数量不断增多,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银行大量出现,垄断程度逐步降低,竞争也日趋激烈,这一过程有利于提高银行业的规模经济性。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业的管制也日益放松,这有利于提高公众利益,增加社会福利,另一方面也降低大量的进入成本,促进了了竞争,提高了银行效率。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更加符合了标准的商业银行管理运营模式,很少有政府干预 企业 的经营,使其在人事制度上比较灵活。同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也逐渐卸下了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在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指引下,利用完善的服务和竞争性手段开拓市场,其市场化程度和赢利能力大大加强。

四、结 论

理论分析表明银行在达到一定规模之后,规模经济弹性系数随着其规模的扩大趋于上升,规模不经济性越来越强;我们采用超越对数成本函数法的实证研究,却得出了从 1994年到 2005年,我国商业银行规模弹性系数趋于下降,规模经济性越来越明显,银行效率趋于提高的结论。同时从商业银行规模经济的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因素对理论与现实之间的悖论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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