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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普法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4 15:19:52

乡镇普法工作计划

乡镇普法工作计划第1篇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镇建设工作。

(二)主要目标

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和普法验收工作,启动“六五”普法,做到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上级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六进”活动;继续加强镇、村干部学法,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进我镇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镇村建设,维护和促进我镇社会稳定。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坚持镇党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手段要为群众喜闻乐见,务求取得实效。

3、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准确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进一步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法使法制宣传教育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法制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大众传媒要把做好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自身的社会责任。

5、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防止形式主义。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和基本要求,促进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提倡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稳定发展;进一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注重培养广大群众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公民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

(二)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和谐创业法制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有关促进和创业、维护创业者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公民依法开展生产、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等意识。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实现、保障全民创业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针对关系广大群从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道德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大有人在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促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围绕司法、普法、执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程建设。深入开展依法治镇工作。根据崇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规划,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继续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评议制度。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主要内容,加强行业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继续做好企业和其他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将各项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阵地化和社会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制度,突出抓好各类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建设,规范和推动法制宣侍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1、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作为机关崖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法制学习园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健全完善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国家公务员法律知识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

(2)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

(3)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健全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完善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和社区法律图书角,组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成立社区普法学校,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

(4)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肓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5)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社会保障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6)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以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结合工作开展宣传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同时要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绍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2、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并定期开展活动;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农民夜校、技术培训等各类学校的作用;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广播电视、网络和报刊等大众传媒要开辟专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制服务。

2、加快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化发展进程。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各界发挥自身优势,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为他们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司法和执法行政部门以及律师、公证人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要以案说法、辨理析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活动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三、要求

(一)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规划及启动工作。

1、结合我镇实际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今年,按照我镇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做好“五五”普法及验收工作。我镇普法要坚持服务“三农”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普法活动要求和我镇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2、认真抓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工作。总结“五五”普法的好经验、好方法。加强领导,抓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启动并组织实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普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

1、抓好《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业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制讲座和板报等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镇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我镇的各项学法制度,组织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公务员管理、社会热点问题与依法行政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组织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三)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工作。

在进一步落实我镇领导干部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围绕建设法治单位、法治村、法治校园等活动,积极开展以《公务员法》、《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结合我镇正全面开展的林权改革工作,继续推进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起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不断提高全镇广大干群依法维权的意识。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根据市普法依法法理工作安排制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保证教材落实,抓好试点、培训骨干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依据都江堰市的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结合崇义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按有关规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迎接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六五”普法顺利实施。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党委、人大、政府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监督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网络;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四统一”制度,即统一计划、统一内容、统一学法笔记本和定期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健全普法合格证制度。要坚持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教师、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每年接受一次法律知识考试。普法工作部门要严格按要求,将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情况填入普法合格证,并由组织、人事部门存档,作为考核、任职、晋升、评定职称、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和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党委、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范围和创建文明单位范围,作为评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的重要条件。

(五)健全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辅导员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辅导员的职责任务和选聘、管理工作,从基层政法部门选派干警到中小学校任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辅导员,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力量,促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全面开展。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辅导员的工作情况以及学校法制教育“四落实”情况作为评估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项内容。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法制宣传员、法律宣传志愿者、法制副校长等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培训,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

乡镇普法工作计划第2篇

【六】

一、全面启动七五普法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年初制定《XX镇“七五”普法规划和20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计划》,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落实了专门的普法经费;迅速召开“七五”普法启动会,落实普法任务、人员、责任;建立普法动态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二、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对内,积极开展党委学法、镇长办公会前学法、干部职工学法活动,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学法考勤、学法档案,邀请镇法律顾问为进行镇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1次,进一步提高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对外,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三月法治宣传月”“六月禁毒宣传”集中宣传活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

“2月食品药品法治宣传周”“3·8妇女节”“3·xx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xx国家安全日”“五四青年节”“6·5世界环境保护日”“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积极开展“法律七进”

组建XX镇法治宣传小分队1支,由政法委书记担任队长,对照目标细则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村组干部集中学法培训活动1次;积极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流动人员、问题青少年等重点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共计x次。配合村级活动场所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完善各村社区法制宣传专栏;配合纪委4+X治理行动,进一步健全各村社区群众自治制度和村居务监督制度。

四、继续推进法治创建

去年我镇先后被评为20xx年市级“法治示范乡镇”、市级“六五普法先进集体”,今年上半年我镇又被命名为20xx年市级“法治政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镇党委、政府狠抓法治不放松,继续深入推进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共建人人守法、办事靠法的法治XX。

五、深入开展“以案释法”

组织开展“依法治镇·法在身边”集中宣传活动,镇政法委书记带队下村入户实施菜单式普法x次,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在李槽村成功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专项活动1次,收效良好;深入开展“法律跟着矛盾走”专项活动,为xxx多名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为x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x名残疾人成功申请了法律援助。

六、积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进一步修整、完善XX镇法治广场,不断强化法治宣传阵地;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广“x”“x”微信公众号,随时关注市县普法动态;结合XX实际,创编法治文艺节目2个,深受群众欢迎。

下半年,我镇将继续对照目标任务,结合XX实际,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以法治惠民。

【七】

我乡对照《XX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xx0年)》,对“七五”普法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七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活动顺利实施,根据文件要求,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同时,我们对普法工作经费给予保障,我乡办公室在证订普法资料时,均以保证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学习的需要为前提,干部学法读本的证订数均按照上级要求如数征订。

二、明确任务,制订规划

为适应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根据县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我们制订了《XX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xx0年)》,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普法对象及主要内容,制订了具体实施工作步骤。同时,根据规划,结合实际,每年都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从而在时间上、制度上、措施上、经费上保证了七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加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自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后,我乡按照《规划》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普法学习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面向全乡干部职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法律、法规、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我乡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各村组干部组织举办各类政策培训班,这样从各个层面保证了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

乡镇普法工作计划第3篇

为扎实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优年活动,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人口厅发〔20**〕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强化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为重点,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目标,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增进群众生殖健康和家庭幸福统一起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以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突破口,更加突出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全面建立和落实依法管理新机制,全面提高技术服务机构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群众的事业。

二、目标任务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宣传教育经常、行政执法规范、优惠政策落实、改革稳步推进、干部队伍稳定、服务阵地健全、综合服务优质、工作质量稳步提高的基本标准;20**年底,乡(镇、区)全部达到“六好”(即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标准;市直部门90%以上达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合格单位标准;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5%以上;市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省级优质服务示范站标准;乡镇服务机构90%达到**市“三位一体”建设标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市、乡两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国家和省要求,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及相关经常性工作经费拨付到位。

三、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3月17日至3月31日)。主要任务是集中学习,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市、乡(镇、区)分别召开动员会,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措施,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各项创建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4月1日至7月31日)。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优年工作总体要求,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培训市、乡、村干部和群众,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

(三)查漏补缺阶段(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主要任务是查漏补缺和巩固提高。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对照“六好”乡镇和“合格单位”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查漏补缺,确保按期达标。

(四)自查验收阶段(20**年9月1日至9月15日)。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全面自查和总结,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验收,经审查同意后,市政府统一组织验收。

(五)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年9月16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做好创建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准备等工作,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验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巩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机构,加强和稳定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市、乡、村各级都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协会,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按照公务员队伍法制化、事业人员职业化、村级计生管理员正规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高素质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每个行政村要有1名计划生育管理员,每个村民组要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选聘、教育培训、考评奖惩、待遇保障和分流辞退”等五项制度,建立“市管理、乡选聘、村使用”的科学管理体制,使村级人口计生队伍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2.完善市、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争取6月底前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提升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医疗设施和服务能力,拓宽服务范围,实现“三证五定”(“三证”是要求市、县、乡三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都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市、县两级技术服务站还要取得《母婴保健许可证》;“五定”是要求市、县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都要成为“农村困难产妇救助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单位。)全面落实,确保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各乡(镇、区)要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逐步规范、完善生殖健康服务设备。开展创建“乡中心”和“三位一体”规范化乡计生服务中心活动,30%的乡(镇、区)计生服务中心达到“乡中心”标准,其它全部达到“三位一体”规范化乡计生服务中心标准。实现全市计划生育村室覆盖率达0%、优质服务先进村室达40%以上,市、乡、村服务机构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保证工作正常进行,把服务站建成“育龄群众之家”,市乡服务机构达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环境优美、群众满意”要求,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二)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1.改革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抓好信息化网络建设。在坚持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的基础上,改革考核层次,分线对乡(镇、区)、市直部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利用考核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各乡(镇、区)、各部门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优年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市、乡、村信息化网络硬件建设水平。乡所“三位一体”人口信息工作站建设完成率要达到0%,建设水平要在全省创一流。人口信息工作站终端入村率(00人以上的村)要达到0%,全部配置打印机,能够和省人口信息中心数据库联网。信息化应用要走在全省前列,市人口计生部门在继续做好对外网站的基础上,建立内网网站,打造市、乡、村三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平台,形成通畅的数据传送、交流渠道。继续加大“两非”案件的打击惩处力度,有效遏制性别比偏高问题,并逐年趋于正常范围。

2.建立“奖惩并举”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及特别扶助制度,进一步规范奖励扶助制度确认程序、资金发放程序和监督落实程序,提高全社会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市奖励扶助制度及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全面推行针对计划生育家庭制定的新农合、新农保优惠政策,逐步建立农村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引导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

3.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权自律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组织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到20**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要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村民自治。

(三)严格执行政策,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依法严肃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行为。建立和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辖区、本部门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范围,与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市人口计生、公安、工商、建设、财政、卫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落实职责,定期开展清理工作,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行为,健全行政执法队伍,抓好行政法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健全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做到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杜绝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

(四)开展优质服务,实施“五大工程”。

1.实施乳腺病普查普治工程。市计生技术服务人员要配合卫生部门,在全市开展“关爱女性生命、关注乳腺健康”活动,重点对我市农村育龄妇女开展乳腺病的普查宣传防治,采取进村入户方式,在防治查病的同时,为群众送去乳腺病防治知识。建立健康档案,跟踪服务患病对象,特别严重的建议转诊和再确认。

2.实施“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工程。认真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全面落实新的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访视制度。通过一系列服务活动和落实针对实施避孕节育措施对象的优先优惠政策,积极推行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全面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实行送药具上门服务,制定并实行节育手术后的回访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承诺制度,全面提高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质量,确保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和术后随访服务率达90%以上。

3.实施预防生殖道感染工程。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卫生、妇幼等单位要紧密配合,每年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积极开展不孕症、艾滋病治疗和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生殖健康档案,对患病妇女跟踪服务,确保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以上,努力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使育龄夫妇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

4.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大力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积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持、群众自愿参与和受益的工作机制。出生缺陷干预所需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一级干预所需宣传品制作、婚前孕前培训、孕前筛查、叶酸免费药品的采购发放和专家活动等。市、乡(镇、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开展优生检测诊断,做好叶酸营养素免费发放,最大限度降低新生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

5.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程。在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程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群众需求,在个性化服务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知情选择对象的个人档案,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使育龄群众对各种避孕方法做到心中有数。与每一位接受技术服务的对象签订避孕节育措施知情同意书,为育龄人群提供足够的避孕节育方法,对育龄人群选择采取的各种避孕节育措施实施定期随访跟踪服务。

(五)实施“婚育新风进万家”工程,促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大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将计生基本知识作为宣传的重点,认真组织宣传人口理论、科普知识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市广电、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在市电台、电视台开办《人口与社会》栏目;市人口计生、卫生等部门要定期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镇、区)、行政村,开展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及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使90%以上的育龄群众基本掌握生殖健康知识和避孕节育方法。各乡(镇、区)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文艺节目,以村、组为单位,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好媳妇”、“好公婆”、“好妈妈”、“好妯娌”、“优秀协会会员”等评先表彰活动。要加强乡、村人口学校建设,开展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市、乡两级计生部门要在交通要道或醒目地段制作大型宣传板面,打造宣传一条街,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宣传舆论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优年工作中,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坚持推行市对乡、乡对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市政府专门成立市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各乡(镇、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区)要按“六好”乡镇标准,结合基层基础工作及实际情况,完善创建措施,落实创建责任,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各乡(镇、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创建“六好”乡镇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实际困难,把创建活动与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包片领导、计划生育干部的工资、奖励、年度考核挂钩,确保创建“六好”乡镇工作如期达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单位活动,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专(兼)职干部,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新晨

乡镇普法工作计划第4篇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在治疗和休养的两个月内,张月新一边坐镇指挥,一边让思想灵动于普查之路。随着普查登记时点的临近,张月新坐不住了,他拄着双拐下乡,与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等部门进行座谈,制定出台《杨宋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考核办法》 一系列创新的工作方法在推进普查工作的同时,也为日后更好地开展统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营造普查一个“家”夯实宣传重调查

杨宋镇地处城乡结合部,且企业多、外来人口密集,尤其是大集体户比较多,开展普查工作难度不小。对此,张月新提前做好预算,积极与各级主管领导协调沟通,筹集专项资金30余万元,为普查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资金基础;他还申请从杨宋镇中小学选派5名教师作为普查指导员。普查的过程中,教师优秀的授课技巧及较强的领悟能力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此外,张月新还特别在普查办给加班的普查员预备了“小粮仓”,营造普查一个“家”。

宣传工作关系普查的社会知晓率,关系广大被调查户的支持与配合程度,影响普查的数据质量。根据杨宋镇的实际情况,张月新制定了周密的宣传计划。强化社区及企业宣传,以送法下乡、送法进企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新《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使民众通过多渠道了解普查。同时,为了检验宣传效果,张月新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口普查知晓率调查。

“坐镇指挥”搞普查创新思路重考核

治疗期间,恰逢8月10日将组织全镇150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大规模的培训。张月新提前筹划培训计划、人员分工以及活动组织议程,责成人普办相关人员全程跟进,这是张月新坐镇指挥的第一个胜仗。

两个月的“赋闲”,对张月新而言,思想可是一刻都没有停歇。他结合杨宋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杨宋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将全镇15个行政村和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列为考核对象,全面考核普查业务、普查宣传等工作。此考核办法一经推出,立即赢得了镇各级主管领导的好评,并作为《杨宋镇2010年统计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中的重要内容一同下发。这是怀柔区镇乡级政府首次正式将统计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内容,此举是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确保基层统计工作水平稳固提升的一个重要举措,同时,在服务所辖地区规划制定、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部门联动成合力独具匠心促普查

乡镇普法工作计划第5篇

(试行)

一、党政领导重视

1、乡镇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科普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积极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将科普工作列入乡镇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镇党政班子经常听取科普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为开展科普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科普工作列入乡镇领导班子和所属部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表彰、奖励范围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带头学习科技知识,积极参加各类科普活动。

2、成立有乡镇主要领导负责的科普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科普工作领导,有常设机构,负责科普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制定有乡镇科普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予以认真落实。

二、组织网络健全

3、乡镇科协组织机构健全,配有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强,能够适应乡镇科普工作不断发展的专兼职领导和工作人员。

4、乡镇所辖的村居均建有科普活动站,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开展科普活动;所有村居均有科普员,其中大学生科普员占乡镇大学生村官的80%以上;建有科普示范村2个以上,每个村至少有10名农村科技带头人,并积极开展科技示范户的评比活动;建有一支50人以上热爱公益事业、服务科普工作的科普志愿者队伍(科普志愿者、科普宣传员、青少年校外科技辅导员等),经常深入村社开展活动,并建有科普服务工作资料档案。

5、建有2个以上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协会在普及推广科学技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基础条件完善

6、科普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人均每年不少于0.3元,并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逐年增长。

7、辖区内公众集中活动地段建有1处10米以上标准较高的科普画廊;90%的村建有科普站、且设施完备,98%的村科普宣传栏管理完好,科普员尽职尽责。

8、乡镇建有科普示范基地,基地有开展科普活动及技术培训场所。

9、乡镇科协有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四、工作成效显著

10、围绕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宣传活动。每年至少举行2次主题鲜明的大型综合科普宣传活动。每年结合农时季节组织2次以上重点面向农民的科技下乡活动。每年组织1次以上针对乡镇机关干部的科普报告会。

11、每年更换科普画廊、科普橱窗、科普宣传栏内容不少于4次。及时上报科普信息(年报送信息不低于5条)和科普工作总结材料。

12、农业生产总值增长幅度不低于10%,农民纯收入高于本区县平均水平。积极发挥科协组织在开展科普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广泛争取和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科普活动。

13、努力探索乡镇开展科普工作的方法和经验,积极推动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并建有1个以上规模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突出的科普示范基地。

14、积极开展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工作,推动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开展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实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并制定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乡镇机关干部受教育面不小于90%,村干部和农民党员参加培训面要达到80%以上。每年示范推广新技术2项以上。

15、结合素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的青少年科技活动,在校中小学生参与率不低于80%。

16、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科普工作的氛围。辖区范围内的公众对科普的认同感强,群众参与科普活动积极性高,公众的科技文化素质明显提高,科普活动的覆盖面达到常住人口的80%以上。

乡镇普法工作计划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二、实施原则

1.服务大局原则。要紧紧围绕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始终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大局。将实施“计划”工作与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普及科学技术为手段,着眼于农民科技意识的增强,致富能力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改善。

2.突出特色原则。紧密联系我县实际开展“计划”工作,面向社会,统一标准,立足科普,注重公益,鼓励和支持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有实绩、示范作用好、带动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申报;鼓励和支持在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原则。藤县科协、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名单,择优支持推荐上报梧州市科协、市财政局。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原则。在“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中国科协、财政部和自治区科协、财政厅评选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5、长效性原则。“计划”工作要着眼于长效性,着眼于提高农村的“造血功能”,着眼于探索并建立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建设、农村科普设施建设、农村科普社会资源集成等方面的新做法、新经验。反对和防止开始轰轰烈烈,过后冷冷清清的现象发生。

三、目标任务

1.在全县范围评比、筛选出一些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等集体和个人,推荐到梧州市、自治区、中国科协、财政局(厅、部)参加评奖。

2.在推荐、评比的过程中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探索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四、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

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8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并在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1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1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带动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业务范围属于我县重点农业产业,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辐射面广,带动面强的,起到积极示范与具有较大辐射作用的;

2.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

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80天以上、受益群众8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符合我县重点农业支柱产业发展方向,并对当地的农业发展起到积极示范与较大辐射作用;

2.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

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2.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在当地群众中威信较高;

3.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

4.开展科普公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

五、部门职责

县科协职责:负责藤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具体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藤县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细则及其组织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实施“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协调与县财政局的工作;参与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工作。

县财政局职责:参与藤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工作。

六、组织实施

(一)县科协、财政局制定《藤县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细则》,于4月3日前发到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并报送市科协和县财政局,于4月5日前上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二)各乡镇科协、财政所、各有关单位务必根据本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发动动员本乡镇本单位符合推荐条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积极主动参加申报,向自治区、中国科协、财政厅(部)多争取资金,以进一步支持我县相应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发展。

(三)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向县科协、财政局推荐申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名额各1个,其中藤州镇、太平镇、濛江镇、天平镇、塘步镇、和平镇、古龙镇可推荐2个。

(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向县科协、县财政局申报推荐材料要准确真实,在签署的时间上要把准,要使用四号楷体字填写。申报材料包括:

1、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推荐表样见1、2、3)。

2、相关证明材料(批准成立文单位营业执照、统计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材料等)。

3、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

(五)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申报推荐材料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的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即只能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或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或农村科普带头人进行申报。

(六)各乡镇科协、财政所、各有关单位所将要向县科协、财政局推荐的对象名单在相应乡镇、村或单位公告栏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4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县科协和财政局。

(七)、评审

1、县科协会同县财政局于4月10日前成立推荐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

2、县科协和县财政局于4月25日前汇总整理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的推荐材料,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审核。按市科协和财政局下达的名额数,提出县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3、县科协和财政局将市科协、财政局认可的将要向自治区科协、财政厅推荐的对象名单,在藤县信息网站等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科协会会同财政局于5月15日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科协、财政局(一式四份,用四号楷体字,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七、具体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的实际行动。各乡镇科协和财政所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各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农村科普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或核减该乡镇、单位当年的推荐名额。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同时取消或核减该乡镇、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名额。

乡镇普法工作计划第7篇

【关键词】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建议

1、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的现状

村镇建设包括村庄、集镇、建制镇规划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积极稳妥地加快村镇建设和发展,是各级政府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村镇建设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如下方面:

1.1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不健全。一直以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基本成熟和规范。但村镇规划建设机构很不健全,各地机构设置不一,五花八门,再加上建设项目资金短缺,很多时候重点工作主要偏重视规划编制,村镇没有专业的建设管理分工,乡镇一级大多没有专设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科,即使专设也存在人员力量不足,兼职运作,素质不高等问题。还有的村镇规划机构人员工资无着落,机构运转艰难,对于庞大的村镇规划建设工程而言,显得很不适应。

1.2村镇规划定位不准。表现在部分村镇规划建设缺乏有效的分类指导和区域协调政策与措施,各类村镇的职能和目标不够明确,发展重点不突出,存在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各自为政,小而全现象。一些地方的村庄布局缺乏规划指导和约束,农民建房缺乏科学设计,有新房无新村,环境脏乱差等现象普遍存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

1.3村镇规划盲目攀比,“求大、求洋”。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别,不是把农村建设成为城市,但不少村镇规划不切实际地用城市规划法来进行村庄规划,在村镇规划中建生活安置小区,造大广场,宽马路,小洋房等,导致规划中出现很多形式主义工程。村镇失去原有特色,村镇规划一定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大拆大建,提倡生态文明。

2、加强村镇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措施建议

2.1继续抓好村镇规划的编制。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强化城镇体系规划对村镇规划建设的指导作用,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镇(乡)总体规划技术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庄规划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进行规划编制,结合当地地理环境,生态环境等因素,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开展村镇总体规划控制。根据实际情况和自然景观,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努力从单纯追求规模扩大转变到提高质量和水平上来。

2.2 健全规划管理体系。村镇规划是有整体性和战略性的特点,绝不允许被部门利益所分割。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完善规划管理机构,使规划执法主体合法化。同时加强村镇规划的统一集中管理,可在各乡镇等设立分支机构,为县住建局、规划局的直属派出机构,其人、才、物和业务工作由县住建局或规划局统一管理,做到专人负责、责任明确、考核到位。

2.3提高认识,加强对规划工作的领导

(1)高度重视,加强对各级领导,村镇规划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规划执法水平。县(乡、镇)长作为城乡规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参加自治区和地区举办的培训班,接受村镇规划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尤其是对规划管理技术人员要采取持证上岗的制度,保证他们的专业职能,要对其严格进行考核。利用培训的方式使其办事效率得到提高,服务意识得到增强。促进依法行政。

(2)规范规划设计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提高村镇规划设计水平。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进入村镇规划的设计队伍进行监督审查,严禁无证,超资质承担规划设计任务,对规划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积极推进专家评审规划制度和规划公示制度,以确保规划设计和工程量。

(3)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法规的宣传普及。通过加强规划建设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逐步提高广大居民的法规意识,增强遵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切实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针对村镇规划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应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村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培养典型,加强领导,推动村镇规划建设再上新水平。

3、结语

总之,村镇规划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关系着村镇的长久发展,关系着广大人民的切实利益。只有搞好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因此,我们要通过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探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道路作出最大贡献。

参考文献

乡镇普法工作计划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为法律依据,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房现状普查工作的通知》为指导,通过乡、村、组三级联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规划区域内村镇农房现状普查工作,充分了解全县农民群众实际住房状况和需求,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建房权益,坚决打击小部分人私自乱搭乱建、破坏乡镇规划、严重影响重点工程建设套取征地拆迁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普查范围和内容

1、对全县在大规划区域内原已建成的农村村(居)民居住房屋(有顶盖、门窗、结构牢固、可独立使用,且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利用宅基地或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供村民居住的永久性建筑)进行普查。

2、对全县在年2月4日以来的大规划区域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进行调查、核准、登记。

3、普查按栋或套、间为基本单元进行。一是自然状况。包括房屋地址、结构、层数(次)、建成年份、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等。二是归属状况。包括房屋所有人、宅基地使用人及其家庭成员状况等。三是手续办理。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证明、房屋准建手续或证明等。四是使用情况。包括是否自用或出租等。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6月25日)。有关部门和乡(镇)、村要通过各种形式和多种途径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此次农村普查工作的意义,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农房普查的内容,使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级组织能够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此次农房普查工作。

2、调查摸底阶段(6月26日至7月8日)。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下派工作组包村、包组协助村、组完成任务。所有农房实行“一户一档”,由调查人员填写《村镇农房普查入户详表》(附房屋现状正面、侧面照片各一张,照片规格为15×10㎝)和《村镇农房普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表),相关表格普查人员必须签字并加盖各乡镇政府公章,行政村(居委会)公章。农房普查表格和照片要建立数字化档案,乡(镇)、行政村(居委会)都要制作光盘,光盘要收录辖区总体情况,每户现状及照片。各乡镇要将此项普查的情况建立台账并作为永久性档案进行归档,便于以后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以此次普查为依据,对全县所有住房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3、检查验收、汇总上报阶段(7月9日至7月12日),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对普查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指导,对普查的资料进行逐一审查,实地复核,全面验收。各乡(镇)要在7月12前将《村镇农房普查入房详表》、《村镇农房普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统一交至县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根据各乡镇上报资料进行汇总。县整治领导小组在普查过程中将对各乡镇进行指导督查。对各地普查结果通过随机抽样抽查和暗访的形式进行验收,抽查率不低于5﹪。

四、工作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由各乡(镇、场、区、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农房普查的具体工作,抽调业务骨干和乡镇工作人员组成专门普查队伍,制定工作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进村入户进行普查。

乡镇普法工作计划第9篇

【关键词】 农村妇女;乡镇计划生育;普查;防治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8.628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8-4629-02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对某乡镇1.2万育龄的农村育龄妇女开展普查工作,定期检查农村妇女妇科疾病状况。

1.2 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法、走访法和座谈法。

2 结 果

在被调查的1.2万育龄妇女中,有1.03万人参加了普查,通过普查发现,主要妇科疾病包括宫颈癌、盆腔炎、附件包快、阴道脱垂、子宫脱垂、子宫肌瘤、子宫内膜炎、外阴炎等。

3 讨 论

3.1 农村妇女疾病普查和普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农村妇女还远没有达到普查的目标,同时还较高的患病率,主要原因是:

3.1.1 没有落实普查经费 农村妇女普查工作的宗旨,是对多发病、常见病进行防治,同时,对危害妇女生命安全的恶性肿瘤能够及早的发现。据相关卫生部分预测,每一名农村妇女至少需要50元的普查成本费用。若按照3.8万人进行计算,则可能一次就需要190万元的普查经费。而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农村妇女实施普查工作,应全部实行免费,并由政府提供一次性医疗耗材费用。但这部分资金补助不能真正到位,所以无法调动卫生职能部门的积极性。

3.1.2 农村育龄妇女有较为淡薄的自我保健意识 由于知识水平较低,一些育龄妇女在生殖器感染的预防问题上,有较低的认识水平。没有充分认识到乳腺疾病和生殖道疾病的危害性,所以没有较高的普查要求,以为只有生病了,才需要进行救治,对预防和保健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在开展农村妇女的普查工作中,还有一些妇女会觉得很羞耻,封建思想严重,甚至对普查工作存在着歪曲心理,以为这是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了捞钱才实施的。

3.1.3 会诊转诊机制匮乏,管理工作不到位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为具有相对简陋的设备条件、技术不过硬,同时人员相对紧张,所以近年来,仅仅是对普查数量盲目追求,而对妇女普查普治质量予以忽视,尽管已经建立了随访档案,但却没有系统化的健康档案,随访也只是限于宫颈刮片异常的患者。由于在农村,还没有普及电话,所以无法真正落实跟踪随访工作。同时,因为转诊会诊机制的缺乏,而农村妇女尽管被普查出患有妇科疾病,也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没有采取任何的治疗措施。还有的去个体门诊治疗,尽管花费了一定的金钱,治疗效果却并不显著。这样会使群众的经济负担无形中增加。

3.2 建议 为农村妇女免费检查妇科病,是党和人民政府关爱妇女儿童健康、关心农民、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的举措,能够惠及千家万户。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基层单位,更要落实到实处,因此,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3.2.1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在广大农村妇女中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妇女普查普治的认识工作,将重点放在宣传和发动工作上,通过开设专题讲座,对宣传资料进行发放,以及张贴海报等等。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的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在本地区通过多个部门的分批、分期、分片、协调和联合检查,妥善安排检查时间,使广大农村育龄妇女能够灵活和机动的就地接受检查。由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基层妇女组织联手,利用讲座、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窗等进行宣传,利用农村的赶集日,对相关资料进行发放。通过走村串户、做好咨询工作。对妇女常见保健知识和妇科病定期检查的意义进行宣传,以形成良好的氛围,让全社会都能关爱妇女的健康。另一方面,要将妇女旧的传统观念进行改变,使其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觉自愿的进行定期检查。

3.2.2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对每一级组织的职责和职能进行明确,对妇女普查普治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进行加强。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得到提升。

3.2.3 信息共享、整合资源 针对所有普查对象,都应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对相关的卡(表)进行填写,同时乡镇还应建立台账。妇联、计生和卫生部门需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并对辖区内妇女的治疗效果和普查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以形成分析报告。

总之,妇女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农村妇女的普查普治工作。开展农村妇女的普查普治工作,对育龄人群生殖健康的需求予以满足,可对妇科病早期治疗、诊断和发现,使妇科病发病率有效降低。特别是对降低恶性肿瘤的发病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一项全社会的工作,农村妇女的普查普治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努力、配合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进去,才会将这项工作真正落实都实处,稳步扎实的推进,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村妇女的关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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