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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医保刷卡整改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0 15:03:55

药店医保刷卡整改报告

药店医保刷卡整改报告第1篇

现象一:医保卡变成购物卡

医保卡不但能买到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还能买到非医保目录中的药品,而且还能买到与医疗完全不相关的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甚至还有避孕套等,无所不包。也就是说,只要医保定点药店有出售的商品,均可以用医保卡来刷卡消费,最后由社保局来统一“买单”。

现象二:医保卡套现

在一些医保定点药店或医疗机构门口,经常可以看到有些医保卡持卡人成天在那寻寻觅觅。如有人想买药品,就以其医保卡先帮其刷卡买单,然后再由购药人向持卡人支付等额的现金,有些还可以享受折扣。这样,消费者购得了所需的药品,而持卡人套取了现金。

以上现象,零零总总,在不断地侵蚀着医保卡原有的功能和使命,在不停地透支着我们的未来。各部门虽然屡出重拳打击违规,但效果却差强人意。

不可否认,医保卡在医疗保障方面曾经确实起到过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弊端越来越明显,在监管成本节节攀升的同时,监管效益却每况愈下。时至今日,医保卡成了让社保局“头疼”、让药店“垂涎”、让参保人群“不爽”的鸡肋。但是,当我们在审视这些违规现象的的时候,必须深究“原罪”是什么?背后的驱动力是什么?要厘清这些现象,必须审视激发这一现象的核心关联因素:

一、 医保卡

我国医疗保险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费用,而个人帐户主要用于门诊、药店的日常购药。也就是说前者是用于治“大病”,后者是用于头疼脑热的“小病”。医保卡就是作为个人账户的结算工具,是为了方便参保人员日常购药之用。但是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被设置了诸多障碍,导致“便民措施”不“便民”。使其原定的约束功能、监管措施却成了起“反向刺激作用”的重重障碍。

1、 医保卡同类不同“命”,中看不中用

据陕西日报和人民网报道 :住在西安和平门附近的李师傅,日前终于拿到了医保卡,他高兴地想,以后有头痛脑热小毛病,直接上药店刷卡买点药吃就行了,可以省不少看病钱。不料他去家旁边一药店买药时被告知不能使用,原来该店是省医保刷卡指定药店,他是西安市医保用户因此不能刷卡购药,他又问了几家药店都是如此,最后在土门才找到一家市级医保刷卡指定药店。

听了李师傅的述说,记者连续跑了安东街、东羊市、东大街、北大街、环城南路等七八家药店,仅有一家同为省、市医保刷卡指定药店,其余都只能刷省医保卡或碑林区医保卡购药。据了解,目前西安市医保卡可以刷卡的医院有94家,已可满足参保患者就近看病;而西安药店早已超过千家,西安市医保卡可以刷卡的药店却只有29家,最近一些药店又陆续被批为西安市医保指定药店,但这对占享受医保人数多数的西安市医保参保人员来说,还是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采访中记者随机就医保的实施,同十多位参保人员交流看法,多数人表示:医保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受惠于参保人员,为参保者提供医疗保障。医保政策不可能没有限制,那样就会有人钻空子,趁机损害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设立相应的规定、限制,进行监督管理是完全必要的。然而随着医保覆盖面扩大、医疗需求变化,医保的许多政策规定也应不断改进完善。如医保本、医保卡发放本是为了就医方便,而现在时常发挥不了作用成了摆设。许多常规检查不在特检范围,一些参保人员因此漏检贻误病情。医院不公布医保规定用药和自费药目录、医生开药不作说明,使参保人员盲目多花钱。一些医生开的处方,在医保定点药店却寻不到药。医保中心对这些现状能否采取新的对策,使医保真正发挥其医疗保障的作用,而不是“中看不中用”。

2、 医保卡“画地为牢”,不可跨区使用

在现行医疗体制中,医保卡不可以跨区使用,不但不能跨地区,更不能跨省区。更有甚者连同一个城市的市区和郊区都不可以通用。这种“画地为牢”的医保体系至少对两类人非常不利:

A、 年轻参保人群:这类参保人群由于刚刚走出社会,尚未“落叶归根”,居无定所,更因为他们的事业是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注定了他们这一辈了都要漂泊,当他们离开某地到另一城市寻求发展时,有可能一辈了都不再回来,医保卡也就自然作废,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套现”。要么卖给药贩子,要么在快离开当前居住地时购买“非药品”;

B、 离退休人员:他们投奔儿女常年居住在全国不同的大中城市,而医保卡只能在办理当地购药,因此他们选择在偶尔“返乡”之时购药,当然也可能顺便捎上一些日常用品,然后再大包小包搬到现居住地。

由此观之,医保之伤是“伤”在其医疗体制本身的束缚和约束障碍。

二、 医保定点药店

对于医药零售业,医保定点药店是一个绝对稀缺的行政资源,只要取得了医保定点资格,基本上可能解决药店的生存问题。正因如此,各零售药店才极尽其所能,削尖脑袋也想钻进“医保行列”。以广州为例: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要成为医保定点药店必须具体三个起码条件:第一,经营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第二,能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第三,所经营的医保目录品种在1500个以上。如果按这三个条件来衡量,广州市够格的药店至少在1000家以上,但是到目前为止,广州市的医药定点药店还不到四百家。其竞争程度可想而知,药店能否取得医保定点的资格可能不再是凭硬件,而是拼“公关能力”。有些医药连锁有上百家的门店,但医保定点只有区区十几家,而广州有一家医药连锁公司旗下的8家药店有6家是医保定点。而现实又确实出现了专门帮人办理医保定点的中介公司或个人。这已经暴露出医保定点药店的审批过程中所出现的“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的空间。既然如此,医保定点药店的违规刷卡购买医保目录之外的商品的现象就不然解释:

首先是监管不力,因为腐败程度与监管力度是成反比的。监管职能是否能落实到位,并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力度问题,而是政治决心问题。

其次,医保药店的铤而走险,自从处方药双轨制以后,所有的处方药必须凭处方药方能购买,而在《医保目录》中,处方药占有很大比例,同时各大医院又加强处方监管,力图“肥水不流外人田”,因此医保定点药店可收到的处方寥寥无几,这就削落了定点药店凭“医保”增收的经营能力。再者,在药店多过米铺的时代,药店与药店的竞争已经是刺刀见红,药店的经营经受到空前的压力,为了生存,为了赢利,不少的药店选择了铤而走险,不管是购买《医保目录》的药品,还是普通药品,不管是保健品还是化妆品,甚至是避孕套,只要你有医保卡,一律“刷”。

三、 医保目录

医保目录,是现行医疗保险体系的又一“硬伤”,在我国市场流通的药品多达上万个,而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仅2400个。这无法满足参保人群的用药需求。有可能出现列入医保目录的药品患者不想要,而患者想要的药品却未列入医保目录,这也是导致违规“刷卡”的一大驱动力。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要有《医保目录》?《医保目录》是否可以废止?是否可以将所有的药品都纳入《医保目录》?这似乎是个“哥德巴赫猜想”,是个伪命题。但我们回过头来想想:1、《医保目录》是谁制定的?是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药品是由谁注册和批准上市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医保目录》下的药品使用决定权在谁手中?在卫生部管辖下的各医保定点医院或医疗机构。

这三大部门围绕《医保目录》形成了一个“铁三角”,这不但是职能分配的平衡,同时又是利益分配的平衡,这种部门职能和利益的“平衡”不但导致行政效率低下,而且导致“公共利益失衡”:

1、 而为什么药监局已经批准上市的药品进入医保时还要重新筛选一遍?

2、 为什么同一成分、同一功效的药品有的可以进入医保而有的却被排除在《医保目录》之外?

3、 为什么同一成分、同一功效的药品,A厂生产的产品可进入医保目录,而B厂生产的产品却被拒之门外?

4、 为什么同一个药厂生产的同一规格的同一药品在这个省被列入医保而在另一个省却被拒之门外呢?

5、 为什么《医保目录》无法全国通用?

6、 从中筛选的依据是什么呢?

这在考查这个药品的品质和疗效的同时,同样需要考验一个药厂的“公关能力”。当全国的医保系统被支解成许多零碎的板块,当各地的主管医保的机关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各自为政,这种权力的分割和利益的搏弈在不断地推高制药企业的经营成本的同时也极大地推高了社保系统的行政成本。

以正常的逻辑,既然医保体系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是为了救死扶伤,是为了治疗头疼脑热,那么只要是合格的药品,也就是说只要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都可达到这一目的。尽管药监系统出了郑筱萸这样的“硕鼠”,尽管药监系统的药品审查体系曾经面临崩溃的边缘,但我们相信经过整改后,批准上市的药品都是合格的,都是可以救死扶伤的,都是可以治疗头疼脑热的,那么《医保目录》的存在还有必要吗?

如果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医保之伤”永远都存在“内伤”。要治医保之伤,只有从“内伤”下手。

一、 定点药店只卖医保药品

既然《医保目录》在现阶段客观存在,那么理所当然必须得到尊重,参保人所持的医保卡不但不允许购买非药品,而且只能购买《医保目录》药品。必须规定所有的医保定点药店只许经营《医保目录》的药店,才有可能确保无虞。既然药店成了医药保定点,就必须“挥刀自宫”,才能“六根清净”。当然,也可以批准定点药店配备具有处方权的医师,以缓解“处方之缺”。

二、将医保卡的刷卡单据与销售小票并轨

现在医保体系下,医保卡的使用采取了“只管建帐,不管去向”的初放型管理模式。采取了与银行卡相同的刷卡方式,只显示金额,不显示药品名称和价格等要素。应当与销售小票并轨,在医保的刷卡单上显示品名、规格、单价、金额等多项要素;

药店医保刷卡整改报告第2篇

一、工作目标

聚焦定点零售药店(诊所)欺诈骗保行为,以药店(诊所)经营生活用品和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检查对象为全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诊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生活用品、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工作时间安排

1、集中检查阶段(2019年3月下旬)

制订工作计划,组织稽查队伍对全县定点药店(诊所)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定点药店(诊所)以“双门面”、“暗超市”等违规行式出售生活用品、套取现金等行为,确保规范检查,不留死角。

2、整顿处理阶段(2019年4月上旬)

对于现场查实的违规行为,根据医疗保障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限期整改、暂停医保结算资格、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律监察委处理。

3、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4月中下旬)

对集中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对照政策规定和定点协议,客观评价全县定点药店(诊所)经营现状,研究改进下一步监管工作。对查出的违法违规实例,整理并向社会通报,形成宣传舆论之势,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本次整治行动。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2、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同志参加专项行动,全体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参与检查,分组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办事。

3、在开展整治行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也不得因检查影响药店(诊所)的正常工作秩序。

4、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措施,从源头治理。

附:1、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省及扬州市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宝应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建立健全内部医保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严格履职尽责,确保提供合法、合规、合理的医保服务。

二、坚决杜绝虚构服务、经营生活用品、盗刷医保卡等有损基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服务环境,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切实加强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医保部门,若本单位内部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如经查实有欺诈骗保违法行为,本单位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法定代表人:

单位(盖章):

药店医保刷卡整改报告第3篇

第二条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实行刷卡管理。IC卡由市社保局统一制发。IC卡制作的工本费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第三条 IC卡用于记录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个人账户资金的收支情况。

第四条 个人账户资金的构成:

(一)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二)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缴费工资的1.6%划入;退休人员按缴费工资的3.8%划入。

(三)以上两部分的利息收入。

第五条 个人账户资金的录入:

(一)市社保局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缴费台帐及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记录台帐。

(二)市社保局应逐月审定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转记录情况,并按时足额划拨个人账户。

(三)个人账户由用人单位和市社保局定期核对。

第六条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

(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三)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第七条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暂停划转个人账户,待年度内缴清费用后,再划转。

第八条市社保局为参保人员设置个人账户,发放IC卡,并建立个人账户微机管理系统。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参保人员IC卡的领取和发放。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配备刷卡机,并负责个人账户的结算和记录。

第九条 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凭IC卡进行结算。

第十条 市社保局对个人账户实行统一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个人账户的有关情况。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按城乡居民同期存款利率计息,经核定后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节余资金可结转使用,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

第十二条 驻武都城区外的参保人员和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不发放IC卡,其个人账户的资金按季度或按年度发放给参保单位,由单位转发本人。

第十三条 参保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工作调动的,若调入单位已参保,则办理相关手续,其IC卡和个人账户继续使用;若调入单位没有参保,个人账户使用至无余额为止,IC卡停止使用,并由本人保管,待重新参保后继续使用。参保人员在本市范围外工作调动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发放给本人,并由市社保局收回IC卡。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与参保单位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暂时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个人账户使用至无余额止,IC卡暂停使用,并由本人保管,待重新参保后继续使用。

第十五条 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由其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若指定的受益人或合法继承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转入指定受益人或合法继承人的个人账户,并由市社保局收回死亡人员的IC卡;若指定的受益人或合法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发给指定受益人或合法继承人,由市社保局收回死亡人员的IC卡。

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的IC卡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本单位,由用人单位向市社保局申请挂失,并办理补发手续。在遗失期间造成的个人账户资金损失,由参保人员本人负责。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有权查询本人个人账户的资金情况,对个人账户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实施监督。市社保局和用人单位对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年核对一次,并由用人单位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十八条 IC卡的记录权属市社保局。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涂改、伪造、盗用IC卡的,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对由此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重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年初进行一次性核定。当年内其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不作变动,在下年度核定时统一调整。

第二十条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依据参保人员的IC卡作为其就医和购药的凭证,并以此进行费用结算,核减个人账户基金,在每季度5日前报送上季度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凭证,到市社保局审核后办理拨付手续。

第二十一条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每年应向用人单位和市社保局提供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以及平时掌握的个人账户资金情况。

药店医保刷卡整改报告第4篇

一视同仁

日前,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出台《推进福建省公立医院改革医保联动十条措施》,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公立医院改革。

一般诊疗费

个人只要付1.5元

《措施》明确,对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的医疗机构给予综合补偿,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将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措施》指出,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原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除个人支付1.5元外,其余全部列入医保基金支付。

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可达90%

有关医保报销比例,《措施》给予明确,加大差别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进一步拉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高等级医院在报销比例上的差距,职工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三级医院75%左右、二级医院80%左右、一级医院90%左右;城镇居民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0%左右、二级医院65%左右、一级医院80%左右;新农合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县外医院50%左右、县级医院8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0%以上。

慢性病处方用量

可增加至4周

《措施》完善了慢性病门诊管理和择日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政策。

延长慢性病门诊处方时限。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可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至2~4周,减少就诊频次,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医治疗。对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三类慢性病患者的门诊治疗费用,不纳入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门诊次均定额”管理。

将择日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

民营医院与同级公立医院报销政策相同

《措施》放宽了医保定点准入条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资本办医的发展。

对经批准的承担国家医改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经营面积的准入要求,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对经批准的民营医院在内的医疗机构,取消批准时限和空间距离的准入要求,符合条件的均可纳入定点范围,民营医院执行与同级公立医院相同的报销政策。

支持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凡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

(福州晚报记者 李 晖)

福建首开通服务平台办医保 用支付宝缴纳大学生医保

从2014~2015学年开始,福州、泉州等地的大学生可通过“福建省学生服务平台”办理参加大学生医保手续。其中,缴费环节可使用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十分方便快捷。这也是我省首个开通支付宝缴纳大学生医保经办机构。

此前,福州医保中心不断对便民措施进行优化和创新,联合“福建省学生服务平台”开发机构进行“大学生医保平台”的研发工作,至今已在榕数十家高校运行了三年。该医保平台主要包含参保登记、参保审核、医保缴纳、报销管理、医保宣传等功能。

本次开通的支付宝缴费业务,参保大学生可以通过网银、支付宝、余额宝付款等方式,轻点鼠标即可完成缴费,还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缴费,延长了缴费时间。

(海峡都市报)

福州医保规范大额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审核管理

8月5日,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印发了《大额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审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大额医疗费用发票真实性的核查,防范不法人员通过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渠道弄虚作假骗取医保基金。该《办法》从2014年8月10日起正式实行。

为切实推进大额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审核工作,福州市医保中心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对参保人员手工报销大额医疗费用真实性进行审核和调查。《办法》中所指的大额医疗费用是参保人员单次医疗费用在5万元(含)以上的费用;同时,如对其他手工报销医疗费用所涉及发票的真实性存有疑义的,也要进行审核和调查。

《办法》对审核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备齐手工报销所需材料至福州市医保中心费用审核科办理报销手续,参保人员单次医疗费用在5万元(含)以上案例,由费用审核科收件人员填写好《医疗费用手工结算核查表》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工作小组进入审核程序。工作小组对费用审核科提交的参保人员报销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和调查,一般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结束后,工作小组集体研究作出案例审核和调查的初步结论,报中心主任批准后,将核查结果通报费用审核科。符合条件的,费用审核科按正常报销流程进入报销程序;对不符条件的,存在弄虚作假的,由费用审核科予以退回参保人员不予以报销,并告知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费用审核科按正常报销流程,进行初审、审核,将其中存有疑义的案例提交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在核查过程中,工作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弄清事实的原则,可通过发函协查、电话核实、实地核查等方式,要求参保人员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就医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承办单位等部门协助核查。

同时,工作小组在对每一案例进行核查时,应认真做好各种文字记录和影像记录,做好一案一档,形成完备的档案。并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及时总结核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建立长效机制。

(福州市医保中心)

福州市民可在620多家药店 为两名家人

代缴医保

获悉,福州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在全市620多家医保定点药店为2名家庭成员续缴下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医保费,这是一项涉及140多万参保人员的便民举措。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为两名家人代缴费

福州市医保中心表示,在缴费期限内(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可持本人社保卡到农行网点,用现金办理续保缴费业务(银行现金解款单要注明本人身份证号码),也可通过网上银行缴费。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到市医保中心签订个人代缴协议,使用个人账户基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镇居民医保费。

2013年12月起,市医保中心推出便民措施: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全市620多家医保定点药店为1名家人续缴下一年度的医保费用。“这项举措受到参保人员的普遍欢迎。”市医保中心负责人表示,但不少市民也反映,家庭成员较多,希望能增加代缴的人数。市医保中心响应市民呼声,决定从今年8月起,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医保定点药店为2名家人续缴下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医保费。

首次参保的城镇居民需持本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在缴纳费用方面,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实行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政府补助340元/人,成年人个人缴纳150元,未成年人个人缴纳40元;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福州市医保开展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三周年和《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和定点服务单位的法律意识。

一是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7月16日上午,福州市医保中心召集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举办专门的法律法规培训班,组织学习《社会保险法》和《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引导定点服务单位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购药提供良好服务。

二是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印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分发给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和“两定”单位,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提高法律法规意识。

三是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有关医疗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方便参保人员更好地了解医保政策。

四是政策宣传进参保单位。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参保单位,积极向参保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解读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用人单位自觉主动为员工办理参保手续,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福州市医保中心)

“新窗口”展现新形象

――泉州市医保完成服务大厅改造

为转变医保窗口服务形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泉州市医保中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边学边改具体要求,于近期完成了医保服务大厅改造工作,同时启用窗口叫号系统,设立“引导台”,营造医保温馨服务。

泉州市医保中心按照《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要求,对医保服务大厅进行重新装修,改进窗口服务环境。一是降低服务大厅窗口柜台高度,方便了参保群众和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二是启用自动排队叫号系统,避免出现参保群众排队等候无序状态;三是设立“引导台”,由工作人员专职引导参保群众办事;四是设置双液晶屏带触摸功能的液晶显示屏,宣传政策及办事流程;五是设置触摸屏式自助查询机,提供个人参保账户基本情况、缴费明细和消费明细等查询;六是在办理等候区安放休息座椅和饮水机等;七是配置电子宣传牌,实现不间断的告示或通知。下一步,泉州市医保中心还计划建设电话总机呼叫系统,方便参保群众电话咨询。通过医保服务大厅的改造,进一步塑造服务窗口新形象,带动医保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的全面提升。

(泉州市医保中心)

漳州医保试行外伤住院医院审批、结算

7月1日起,因外伤在漳州市医院、一七五医院、市中医院住院治疗的漳州市本级参保人员,可直接向所在医院医保办申请外伤审批并可办理刷卡结算,不需要再到漳州市医保中心审批。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住院就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民办实事具体措施,近日,漳州市医保中心与漳州市医院、一七五医院、市中医院签署协议,自7月1起漳州市本级试行外伤住院刷卡结算由医院医保办审批,不再由市医保中心审批。这次试点,是由漳州市医保中心向三家医院委托授权,把审核权限前移,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因处于试点阶段,目前仅限于漳州市直、芗城区、龙文区的参保人员,不含其他各分中心参保人员。

协议同时规定,因外伤住院的参保人员住院,经治医师在接诊时应如实、及时、完整记录致伤原因和意外受伤的情形。医院医保办应按照《漳州市医改方案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不得将参保人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相关医疗费纳入医保刷卡结算范围。对于外伤原因不详、无法确定责任方或其他医院医保办认为需要市医保中心审批的,医院要提醒参保人员携带入院记录、门诊病历和社保卡、代办人身份证到漳州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医院凭市医保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外伤住院刷卡证明》刷卡结算外伤住院费用。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的外伤申报材料,医院医保办负责严格把关并存档备查。

(漳州市医保中心)

南平市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取得实效

在企业单位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工作现场,服务窗口办理申报业务井然有序,与过去熙熙攘攘排长队的场景形成了强烈反差,这是南平依托“E点通-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开展网上申报便民举措以来取得的明显成效。目前,南平医保网上办事大厅已开展缴费基数申报、增员、减员、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等五项医疗保险业务,占基金征缴科业务50%,今后将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增加网上办理项目。过去,由于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时间紧、任务重,常出现排长队、来回“折腾”现象,单位经办人员对此反映强烈,南平市本级去年开始启用“网上办事大厅”,有效提高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效率,今年已有608家企业单位通过网上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占总申报数的51%。今年在E点通服务器扩容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南平市将加大E点通宣传力度,在各县(市、区)全面推广启用,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网上办事大厅。

(南平市医保中心)

明明白白缴费 清清楚楚对账

今年7月初,宁德市医保中心已完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45065名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数据采集及核对工作,并将相关数据提交至宁德市邮政局以信函形式发放。目前,2014年上半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已陆续发放至参保人员手中,对账单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划入明细表等信息,是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医疗保险义务、享受医疗保险权益状况信息的一项证明。参保人员可以从对账单中了解半年内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内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并有效行使监督权利,真正实现了“明明白白缴费,清清楚楚对账”。发放对账单不仅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服务渠道,也是宁德市医保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宁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平和县职工医保实现厦漳泉同城化

漳州市平和县通过参保信息共享机制和医疗费用同城结算机制,依托全省联网信息平台,实现职工医保在厦门泉州两市的全省联网医保定点机构的同城化刷卡结算。目前,厦漳泉三地全省联网医疗机构和药店共有360家,一年来,已实现该县参保人员在厦门和泉州异地住院实时结算296人次,直接报销医疗费用463万元,个账刷卡支付20万元;异地门诊(含特殊门诊)刷卡571人次,直接报销医疗费用21万元,个账刷卡支付29万元。厦门和泉州参保人员到该县住院实时结算15人次,直接报销医疗费用17万元,个账刷卡支付1万元;门诊刷卡406人次,个账刷卡支付2万元。

(平和县人社局)

尤溪县各医疗定点机构8月起可即时结算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今年7月底,尤溪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已按最新《福建省新农合医院信息系统接口技术规范》对医院接口进行了升级,更新后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的即时结算。

从8月1日起,办理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结算费用达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标准的参保患者,将可在领取医疗补偿金时一并领取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金。该项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减轻城乡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

(尤溪县人社局)

明溪县人社局四措施提升农民工维权

药店医保刷卡整改报告第5篇

2015年底的“双十一”、“双十二”,跟往年一样的“买买买”呼声中,医药电商的参与性显著提高。医药电商们似乎都看到了这一块蛋糕未来的强大市场,在红海里仍然大打价格战,可以说都“拼了”。

阿里健康2014年就有钱任性地试水,推出类似“滴滴打车”的社会化App购药模式,实行到2015年年中,《盈利警告》,显示亏损额较上一年增长200%。打开新市场的阶段性阵痛难以避免,长期盈利艰难的医药电商,在人社部公布2015年底前全面取消医保两定资格审查的消息到来时不由得精神一振,看到了在2016年大施拳脚的希望。

“买买买”和“难难难”

“买买买”也带了医药玩

“光棍节”俨然已经成为全民“买买买”的购物狂欢节。2014年“双十一”当天,天猫医药馆内网上药品获得2个多亿的销售额,医药类目销售额更是同比增长315%。2015年,更多医药行业的企业加入“双十一”电商促销大战。电商大战一触即发,医药电商们都拼了!

拼价格

数据显示,2015年9月,天猫医药馆销售额首破6亿元,环比增幅为13.53%。业内人士表示,这个迹象表明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网络购药。

天猫医药馆2014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是年“双十一”当天,OTC(非处方)药品同比增长最快,超过343%。而电子血压计、体温计、计生用品、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械同比增加340%。OTC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的热销,显示消费者购买药品、健康养生的习惯向电商迁徙。这也预示着从2015年开始,电商大战将会更加激烈。

2015年的医药电商大战,价格战愈加凶猛,多家医药企业拿出看家本领,务必求得“爆款”。

不少药房的旗舰店打出“抢免单”的招数。下单抽奖送苹果手机的也不在少数。

除了第三方平台上的竞争,不少企业也在自营官网上打出促销战。

拼新货

除了OTC药、保健品、医疗器械这些传统品种的积极参与,“双十一”促销活动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各大电商为了抢顾客可谓各出奇招:传统体检、齿科以及基因检测等医疗服务也现身其中。更有甚者,借“二胎”东风,推出“剖宫产后顺产套餐”等,可谓贴近时政热点。

此外,2015年“双十一”,天猫医药馆也携手老字号推出新玩法,双十一的活动8天内为北京、杭州、苏州三市居民一共提供80个稀缺老中医的诊号,消费者每天中午12点登录天猫医药馆平台,仅需1分钱就有可能抢到问诊当地著名中医的机会。

展望

截止到2015年7月,我国获得医药网上交易资格证书的企业为442家,网上药店329家。现阶段获得网上交易资格证书的企业和中国网上药店数量不断增加,市场竞争加剧。

我国医药电商交易规模由2010年的1.5亿元增至2014年的68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74%,医药电商增长惊人。目前全国网售药物占全年医药销售的2%,相对西方40―50%的网售药物比率来看,中国市场的潜力远未被开发。

医药行业做电商平台的大方向是一种必然趋势,前景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每个医药企业想要走互联网的道路,必须面对观念和人才问题。要真正做大最重要的还是做好服务,始终站在客户的角度来思考自己的经营。

观念方面,传统医药企业需要颠覆过去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这是最大的困难。医药行业做电商需要每个医药电商合法经营,既然在网上卖药,就必须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的经营,都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按规矩办事,这是医药电商立足的最基本一点。其次,价格需要透明,现在线上经营成本较低,药价相应较低,虽然会引起一些传统医药商家的抵制,但这毕竟是一种优势,也是医药电商吸引顾客的手段之一。

此外,医药电商和医药企业思维的转换又必须倚靠相关的人才,需要具备互联网思维,能够将传统经营模式与互联网运作规律结合起来的人才。但目前看来,这种人才比较短缺。

医药电商盈利的前景很好,但这需要一个过程。现阶段医药电商的首要任务是积累用户量,一方面用户多了,卖药的盈利也多;另一方面,有更多的用户量可以延伸盈利渠道,比如以后会有一些广告费、费,都可以给医药电商带来更多的收入。

市场繁荣,内有“难难难”

一位网店药品零售商的自述

药品非普通商品,药品也非完全市场经济,这里面门道很多水很深。

供应链问题:同一药品,在广州和上海的供应价格可能差别比较大(这个涉及到药品招标),假如药品从广州卖向全国,就必须考虑这个因素。

物流问题:政府法律规定医药运输必须是有资质的医药流通企业,也就说网上卖药找××快递发货那是不符合法律的(就这一点,中国现有的B2C药品零售商就歇菜了一大半)。

质量问题:每个销售出去的药品都要上报药监局,这个必须严格做到,万一质量导致严重后果,起码销售这个环节的责任减轻了。同时不建议销售液体、活体、不耐中高温(部分药品20℃就会化了)等易出问题的药品。

指导服务:客户在网店购药,网店客服没有指导用药的权力,告诉客户某种药应该增加更换减少更是不该,别为了销售额断送前途。建议购买保健品是可以的。

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并非流言说的那样虚高,大部分药品的毛利也就在30个点。当然处方药利润会更高,这个实在是“说不得”。

处方药:政府目前还是不允许普通网店零售商销售处方药的,只允许在页面上展示。所以有个空子,页面展示的处方药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线下销售,只要不是在线下单就行。

怎么活下去:除了遵守游戏规则,可以增加高毛利产品销售,服务好老客户;也可以兼售保健品、健康食品(大部分医药电商都靠这个赚钱,同样是保健品,在药店买到的保健品和在超市买到的给客户的心理感受不一样)。烧钱的另论。

其他现实问题:非处方药网上销售其实一点不美好,一个普通感冒的人愿意在网上买药然后等上几天收到货吗?而非处方药恰好大多都是这类。

处方药是高毛利的产品,非常高,且刚需,销售处方药才是出路。君不见乙肝、糖尿病都得服药很久很久很久,大部分处方药就是慢病药,客户都是长期的,赚的就是长线利润。

春天快来了,但是还没来

2014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八条指出,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的标准、格式、有效期等,应当符合处方管理的有关规定。此条规定被业内看做是未来处方药可以在网上销售的依据。

在之后一年多的时间里,鼓励网售处方药的相关政策和意见也频频出台,但是处方药的网上销售依然未有突破性进展。然而,2015年12月10日首张电子处方的面世,成为互联网、医疗、药品三方面在改革中很大的突破。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出台网上处方药交易管理办法的时机已经成熟。因为对于网售处方药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经讨论了相当长一段时间,调查研究的点很细,征求意见的面很广,能预见的问题基本都讨论到了。而接下来,则需要通过实践中再来发现需要完善的内容。

网售处方药开放是大势所趋,为什么呢?因为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降费增效。对于整个医药行业这是一个破冰之旅。而对医药电商来说,处方药销售开放与否将会是天壤之别。

此外,2015年底“取消双定”的消息一出,也给另一大难题带来了解决的希望。虽然具体实施情况难以预料,但是至少会给民营医院和小型药店带来新的发展。如果医保能用,电子处方能普及,二大难题得到解决,医药电商的春天就来了。

互联网医疗和医药电商的结盟

在过去的两年,各大医药电商先后获得数亿元融资;一度被认为是伪命题的医药O2O模式也开始获得资本认可;医药电商在每年度的双十一、双十二购物盛宴中销售额持续刷新。

与此同时,康爱多、金象网、药房网先后被不同的企业并购;医药B2C长时期依赖天猫、京东等第三方平台流量资源的局面有望打破,更多垂直类医药B2C凭借官网积累自身的流量资源;单纯线上卖药的时代结束,医药电商进入到比拼服务阶段,医药电商+医疗/医疗+医药电商模式不断涌现。

医药B2C:一边正规一边集中

根据易观智库对医药B2C市场调研的数据显示,2014年平台类医药B2C平台占据60%左右的市场份额。

目前,获得CFDA试点的B2C第三方药品交易牌照的公司一共有3家,分别是95095(阿里巴巴旗下,天猫医药馆间接使用)、八百方、1号店。这三大平台拥有巨大的流量资源,也是医药电商独立发展的必然条件。

目前,三大平台中,天猫医药馆是网上药店最为倚重的一大平台。几乎所有的网上药店首选练兵之地都在天猫,目前天猫医药馆的网上药店有201家,截止2015年12月24日,拿到网上药店牌照的企业数量为388家(这其中有一部分企业的网上店铺还未正式上线)。

天猫流量在每年双十一狂欢节中威力十足,多个商家在这一天的销售额堪比其他月份一个月的销售额。医药电商也不例外。尽管这一天基本上都是价格红海拼杀的状态,但没人愿意错过这场年度盛宴。

京东作为国内整个线上零售市场的第二大流量平台,亦少不了医药B2C企业的身影。

京东在医药电商起步并不晚,但其在运营上并不顺利。京东原本寄望与九州通旗下的好药师合作打造医药B2C第三方平台,无奈双方于2013年分手。2015年5月,京东健康到家上线,据京东方面的公开数据显示,目前京东健康到家已经覆盖北京、上海、武汉、天津、等11个城市,合作门店包括德生堂、国大药房、老百姓、益丰大药房、金象大药房、康复之家、同仁堂在内,总数已超过1000个。

八百方是唯一一个独立垂直第三方医药B2C平台,但其最大的短板在于没有流量,又受限于体制、资金缺乏等原因,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1号店官网上入驻的网上药店数量为49家,比起天猫医药馆、京东的入驻商家数量,1号店的流量优势稍弱。

由此可见,短时期内,大部分B2C医药电商仍旧重度依赖第三方平台资源。但移动互联网、O2O模式的兴起使得流量去中心化成为可能。

比如壹药网(现更名为1药网)。2013年12月,壹药网版块正式从1号店医药事业部分拆出来独立运营,更名“壹药网”。2015年初,壹药网融到4.5亿元。随后1号店原创始人于刚亲自坐镇,目前1药网与1号店没有股权关系。不久后,于刚宣布壹药网将获得10亿元新一轮融资。

据壹药网公开透露的数据显示,壹药网近六成销售额来自其自营渠道,移动端APP已为壹药网贡献了超过70%的销售量。依靠自有平台,壹药网已经逐步积累其在医药电商领域的流量资源。

除了壹药网外,德开网上药店、康爱多也表示,与第三方平台相比,其自身官网、APP所完成的销售额占比在逐步提升。

互联网医疗:左手保险,右手电商

BAT三大巨头(百度、阿里、腾讯)对于互联网医疗资源的争夺战、医生多点执业放开、热钱的涌入快速催生了互联网医疗这个行业。

医药电商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互联网医疗变现的两种途径,一个是连接保险;另一个就是医药电商。

医药电商目前本身一直面临盈利难的困境。除了个别网上药店处于微利状态外,大部分网上药店都不盈利。而且,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网上药店销售额最大的品类仍旧是计生用品、隐形眼镜、医疗器械等,OTC药品只占很少的份额。因为OTC多数是品牌药,毛利率低,必须通过其他非药品类的高毛利来摊薄成本。

另一方面,初期用户网上购药的习惯还处于培育期。

与互联网医疗结盟,这也许也是医药电商突破盈利困境一条可行的路径。

在线问诊/随诊―购药―药品配送,这个看似通过线上就可以快速构建的医疗服务闭环是很多平台级互联网医疗公司最理想的商业模式。最近从乌镇互联网医院开出的首个电子处方单更使不少创业者对这一模式充满无限期待。

不过,现阶段非常见疾病通过在线问诊的体验并不好,一方面政策层面对于远程问诊的责任风险界定并未清晰,医生给予患者的咨询建议也是尽可能趋于保守,甚至很多疾病都是通过大数据算法直接智能回答,最常见的在线问诊却是“建议您前往医院进一步确诊”。

而且,这一模式走通很大程度上依赖处方药政策的放开。OTC多数为常见疾病药品,消费者习惯的购买渠道仍在线下,客单价低,处方药才是B2C实现盈利的主力。而处方药网上销售做大规模的另一个必备条件则是医保必须能够支持线上报销。

需要长期用药的慢病患者尤其看中医保报销,而慢病用药也是医药电商最具市场潜力的品类。糖尿病管理APP糖医生通过与天津市政府合作打通医保的方式实现网上购买糖尿病产品,是一个可以值得借鉴的模式。此外,已有电商着手开发送药上门当面刷医保卡的系统,如果确能成功,也会给处方药的网购报销带来巨大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天猫医药馆等主要药品网购平台的品类销售排行榜单上,OTC等药品份额已经有所提升。这在今年双十一的销售中体现尤为明显。京东健康到家邵清认为,OTC占比提升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更多传统工业企业、连锁药店的参与,极大丰富了OTC产品数量。

二是消费者对网上购药习惯的接受度有一定提高,这也将促进整个医药电商的发展。

当然,假若未来远程医疗政策、网售处方药政策放开全面放开,医保也可以线上报销,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的黄金时代就到来了。

与人斗,与钱斗,不与政策斗

阿里的挫败和京东的抢滩

阿里健康采用“滴滴打车”模式的App并没有取得很好的预期效果,市场反响相当冷淡。有人曾经试用,并写出感受:

其一,在北京使用阿里健康App的实际感受打分,与当地药店的服务水平息息相关,选择的药店服务好,使用感受会更好;药店服务水平如果不高的话,阿里健康能起到的正向促进作用有限。

其二,阿里健康目前所能提供的更像是一个比价平台;而各大在阿里健康平台上的药店之间暂时还有隐形的价格攻守同盟,还没有药店打算当这个出头鸟。

其三,满30减免10的优惠幅度,基本上被城市各区之间的配送费冲抵掉,因此如试用者所体验到的,询价的多,实际成交的少;

其四,医保刷卡的门槛仍然较高(需要医院盖处方药外购章),尤其是对于最热衷使用APP的年轻人群体,为了买个药跑去医院盖章完全是不现实的。故而,处方药外流的情况目前仍只是零星出现。

此外,阿里健康最初为占据市场而采取的“补贴”大法,有不少药店钻空子骗补贴,也给阿里健康带来了巨大的亏损。于是阿里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天猫医药馆――网上药店。

在医药B2C电商惨淡收场、医药B2B电商尚未起步之际,京东把医药领域的宝押在了O2O上。从2015年5月开始,半年多的迅猛扩张让京东健康到家覆盖了北京、上海、武汉、天津等11个城市,同老百姓大药房、同仁堂、益丰药房等药店达成合作。同时,需要高昂投入的夜间配送业务也悄然上线,在上门方面暂胜对手一筹。

医药行业接连的政策利好使之成为电商巨头拼杀的又一热区。押宝送药O2O看似是无奈之举,适配度却极高。对于实体药店而言,配送始终是短板。药店工作人员较少,且店内需要固定人手维持,增加配送人员需要大幅增加成本。京东在物流端的优势是极好的补充。借助京东到家,也能为线下药店带来丰富的流量。某连锁药店区域总经理透露,与京东健康到家合作正是看中了流量,连锁药店的品牌效应和低价在平台上极具竞争力。此外,平台对部分单品还有高额补贴,近期火热的阿胶价格降了近一半。

目前送药O2O仅快方送药完成B轮融资,药去哪完成A轮融资,资本寒冬导致的资金短缺让送药O2O压力猛增。目前京东健康到家夜间送药暂只与瑞澄大药房开始试点,未来会在更多区域推广。

2015年底,阿里健康也通过发起“阿里健康未来药店合伙人计划”加强线下布局,目前仍在推进中。但从业内评价来看,京东健康到家暂胜一筹。目前,京东健康到家与药店的合作采取返点模式。京东健康到家负责人邵清表示,目前日常用药占销售产品的主要地位,部分应季的保健品和口罩等商品也较畅销。在业内看来,高昂的前期投入能否占领市场,返点利润和其他收入能否达成盈利还需时间检验。但从布局上看,京东已占据先机。

各界监管:只会更紧

取消审批不等于“零门槛”

近日,人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人就“取消双定”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时明确表示,根据新政,今后各地依法设立的各类医药机构,无论级别、类别和所有制性质,均可对照条件自愿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社保行政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审批。但该负责人补充表示,经办机构对于申请医保定点的机构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估机制,尤其是要探索通过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开展评估。

取消资格审批并不等于医保资格将能“零门槛”获取。此前,业内有担忧称,取消审批可能会成为一把“双刃剑”,因为实施后,医药机构获得医保资格将更容易,或将会令纳入医保的医药机构水平参差不齐。而人社部昨日的表态恰恰直面回应了他们的这种疑虑。那么,引入第三方评估是否又会让协议管理成为一种变相的“审批”呢?

实际上,取消了“两定”的资格审查,只是简化行政审批的手续,并不代表着所有的医药机构都可以成为医保定点,只有符合准入条件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店,自愿申请后,与社保部门签订协议,方可以成为医保定点。而且为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在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审查后,社保部门会对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设立准入门槛,对其进行“协议管理”,绝不会因取消了“两定”资格审查而放松对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的监管。

至于引入第三方审批,业内表示,此前,医保定点资格审批专业性较强,行政部门闭门执行难免会带着偏心,公立医院以及大型品牌药店容易获得这一资格,但民营医院和小型药店,即使具备较好条件,获此资格也会很困难。而取消审批后,即使是评估,也是行政之手远离市场的技术性过程,每家医药机构都将获得更公平的竞争机会。

医药网店监管更须完善

此外还有一个比较长期的现象,医保药店饱受诟病的问题在于盗刷医保卡购买生活用品以及医保卡套现。

此前,各地都曾多次曝出有医保药店不仅出售具有增强抵抗力、降血脂、补钙等作用的保健品,还出售洗洁精、洗发水、洗面奶、防晒霜甚至净水器等商品。更严重的医保卡套现行为也屡禁不止。现今在网上查询,名为“医保卡兑现金”的QQ群有上百个,覆盖数十个省市。一位声称可以套现医保卡的人提出,通过医保卡购买药品后,可按6-8折的价格兑换现金,却拒绝透露药品流向。

药店医保刷卡整改报告第6篇

一、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进一步完善我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全覆盖式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的监管作用,落实监管责任,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锻炼医保基金监管队伍,不断提升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有效开展全县医保基金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县医疗保障局决定成立全县医保基金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保基金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导和落实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主任:

副主任:

成员:侯雨镭于有志、吴连东、薛森、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机构抽调业务骨干5人(包括征缴、结算、财务、稽核、信息人员各1人)、定点医疗机构抽调医生3人。

三、专项治理范围

2020年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两类机构”)为重点,重点查办“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实现全部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

四、专项治理主要方式

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以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为责任主体,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主要方式如下:

一是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方式,不断完善医保基金常态化管理制度;

二是以自查自纠与抽查复查相结合方式,促进医保基金监管从治标逐步向治本转变;

三是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控管理相结合方式,不断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及内部管理程序;

四是以医保目录管理为重点,对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落实相关医保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具体治理内容与项目

(一)医保经办机构

重点治理医保信息不健全和上报不及时问题;审查有无修改数据和串换项目问题;内审制度不健全与不执行问题;基金稽查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虚假参保和虚假缴费问题;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和违规拨付医保经费问题;查办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问题。

(二)定点医疗机构

重点治理医保信息上报不及时、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多记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或套用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收费、不合理检查治疗用药、盗刷医保卡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定点零售药店

重点治理进销存台账,串换药品、聚敛盗刷医保卡、套取现金、为非定点药店提供刷卡记账服务、诱导参保人使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非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物品、销售或摆放禁止摆放的生活用品和食品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共分为统一部署、自查自纠、抽查复查三

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完成。

县医疗保障局下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统一进行部署。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并结合“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月”做好相关宣传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6日至6月10日前完成。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方案要求,“两类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自查自纠数据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5月31日)。自查结束后,“两类机构”要填写《医保经办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和《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向县医疗保障局书面报送自查报告,列明自查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并主动清退因违法违规发生的医保资金。

第三阶段:现场检查与抽查复查阶段,5月6日至9月30日

前完成。县医疗保障局将通过抽调业务骨干、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

和邀请相关部门组成抽查工作组,对不低于20%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同时要邀请当地新闻媒体参与,提高抽查透明度。同时要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对全县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检查,并填写《定点零售药店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对上级移交和本地受理举报线索要全部纳入现场检查范围。检查发现自查自纠不到位、仍然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顶格处理,并公开曝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相关单位和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本部门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守护好百姓的“救命钱”。

药店医保刷卡整改报告第7篇

(辽宁中医药大学, 辽宁 沈阳110033)

摘要:随着“互联网+ ”口号的提出,以及电子商务近年来的高速发展,给传统中医药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传统的中医药行业竞相进军电子商务,药价随着竞争的增大逐渐降低,越来越多的网民使医药电商具有很大的潜力市场,移动医疗APP逐渐的增多,为医院实现了分诊,但是医药电商的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很多挑战,如药品的物流配送方面不达标,患者的信息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在线支付的安全没有完全得到保障,网络医院本身的盈利模式还很模糊等。本文旨在探讨这些机遇与挑战,供传统中医药行业及医药电商相关人士参考。

关键词 :互联网+;电子商务;机遇;挑战

1“互联网+”的相关概念概述

1.1互联网+

这个名词的首次提出,是在2012年举行的易观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上,由于扬先生即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提出。“互联网+”高度概括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态,它是由创新2.0时代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创新2.0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的。李克强总理所提的“互联网+”有所不同,是在互联网企业讨论“互联网改造传统产业”的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深入和发展。

1.2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的定义有很多种,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一般来说,Electronic Commerce(简称EC)是指狭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 Business(简称EB)是指广义的电子商务。WTO对电子商务是这样定义的:电子商务是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销售和流通的活动,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业和贸易机会的商业活动。

电子商务按交易对象来划分的话,可将它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2B)、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 (B2C)、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C2C)3种类型。在2012 年,电子商务又引出了一个新的概念,O2O模式,即 Online To Offline,就是线上筛选服务,线下比较、体验后有选择地进行消费,线下支付,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O2O 模式的诞生与发展,将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向了一个高峰。

2“互联网+”给中医药行业带来的机遇

2.1药价有望下降

据统计,截止到2015年4月14日,我国网上药店的数量已达到292家。网上药店的强势入侵,加大了药店之间的竞争。在2014年的年末,京东商城也终于拿到了期待已久的互联网药品交易平台证书;今年年初,阿里健康与广药合作,强力打造医药电商。到目前为止,三家传统的电商大鳄阿里、京东和1号店,都可以在网上销售药品,均已拿到网上药品销售第三方平台资质。对于药企来说,砍掉中间转手的环节,对药品进行自产自卖,所以药价有望大大降低。

2.2潜力很大的消费市场

截至2014年6月,我国网民数量已达到6.32亿,手机网民达到5.27亿,消费者网购的习惯已形成,为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2013中国医药电商数据报告》显示,我国网上药店在2011年的销售总额不超过4亿元,而在2012年销售总额大有提高,增长到16亿元,增速成四倍;2013年销售总额39亿元,增速也超过两倍。美国网上药店的销售规模已经占到整体销售规模的30%左右,日本为17%,而相比之下,中国不足0.5%的数字显然预示着市场潜力巨大。

2.3移动医疗蓄势待发

现在已有春雨医生、丁香医生、问医生等移动医疗客户端,在这些客户端上可以门诊预约,可以对医生进行图文和电话咨询。据统计资料显示,2014年深圳全年预约挂号人次达700万,预约的总量和2013年相比增长了90%。上海医药作为全国最大的医药集团之一, 在今年的3月份宣布,已投资建上药大健康云商股份有限公司,明确提出把电子商务作为业务范围,该公司将着力打造线上平台和线下服务,为患者提供处方药O2O销售和健康管理的服务及贸易型的电商。

2.4政策相继出台

继李克强总理在两会上提出的“互联网+”思路后,在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预计在未来五年,我国将开展健康中国云的服务计划,来推动惠及全民的智慧医疗服务和健康信息服务,充分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将服务模式逐渐转变。

3“互联网+”形式下面临的挑战

3.1网上药店的物流配送不规范

药品是特殊的商品,他对物流有特殊的要求,有的药品对温度非常敏感,需要冷链配送。到目前为止, 我国具有药品配送资质的第三方物流屈指可数,网上药店一般没有自己专业的配送机构,现在网上药店基本上采用门店送货与第三方物流相结合的方式,对药品进行配送。

3.2信息技术设施不完善

我国信息技术方面发展还不够完善,网络技术、网络管理、网络速度、网络安全等都亟待提高,现在付费主要依靠网上支付,网络信息技术不跟上,这种支付方式就很容易成为黑客的攻击对象,患者的信息安全和支付安全得不到有力保障,只有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成熟,才能有效地解决医药电子商务中的信息安全和在线支付问题。

3.3网络医院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网络医院可以有效分流门诊病人, 有效推进医药分开,使医生的诊疗行为、公立医院药品销售利益、药店药品销售量三者之间脱钩,但目前网络医院的盈利模式还很模糊,如果涉及到财政资金支出的话,有必要在网络医院“大跃进”的推广落地之前,审慎地考虑清楚。

3.4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尚处在医药电商发展的起步阶段,存在较多不足,还没有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国家没有将互联网交易提高到法律层面,对互联网交易的监管方面存在很大的缺项。现在我国药监部门只能通过制定的部门规章和发布行政命令对医药互联网交易和环境进行监督和管理。这些法规仅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等,这些对于医药电商很好的运营发展是远远不够的。

3.5尚未与医保政策接轨

医保政策为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在定点的医疗机构看病住院,条件符合的话可以按照比例对费用进行报销,而且消费者在医保定点的实体药店购药时也可用用医保卡刷卡并进行报销。但是目前医保政策尚未与网上药店进行对接,网上药店不在医保定点的范围内,在购药进行支付时还不能使用医保卡进行支付,因此很多消费者宁愿选择去实体药店刷医保卡也不愿意在网上药店购药。将来如果能将网上药店、移动医疗与医保政策衔接上,必定会大大促进医药电商的发展,也会给人民群众带来真真正正的实惠。

4结束语

“互联网+”正给传统的中医药行业带来一场伟大的革命,医药行业纷纷与电商合作,全力打造医药电子商务,这既是对中医药行业发展的机遇也是挑战,国家相关部门也会慎重对待它。

参考文献:

[1] 移动政务实验室“互联网+”引领创新2.0时代创新驱动发展“新常态”.[EB/OL].[2.15-03-06].http://mgov.cn/complexity/info150306.htm.

[2]百度百科. 互联网+.[EB/OL].http://baike.baidu.com/linkurl=gQVKsr5B-DLiBgD6RF3jnPkiWBgQpSAKjmqNKdYC6CccpAr7FjkNBVRRFq9wKTXrDFiK-fN9wxt1j28xsAtV4K#1.

药店医保刷卡整改报告第8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医保局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以下是收录的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加大打击力度,巩固高压态势

(一)监督检查方式。2020年将集中专门力量,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并综合运用飞行检查、专家审查、举报调查等方式,将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全部纳入事后审查范围,并加快向事中拦截和事前提醒延伸。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

(二)突出打击重点。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针对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按照其服务特点确定监管重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针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针对医保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三)加强协议管理。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人工检查与智能监控、事先告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全方位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检查稽核。严格费用审核,规范初审、复审两级审核机制,通过智能监控等手段,实现医疗费用100%初审。采取随机、重点抽查等方式复审,住院费用抽查复审比例不低于5%。

二、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

1.以医保政策要求、医保付费方式等为借口,拒绝、推诿病人。

2.医疗服务项目设定不规范,医保支付价执行不到位,收费情况不公示,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收费,收费清单不提供,人卡核对把关不严。

3.治疗和检查记录不全,药品、耗材进销存台账不真实、不完整。

4.以虚假宣传、违规减免、免费体检、免费住院、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

5.降低入院标准、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叠床住院等。

6.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

8.将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9.虚增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超医保支付范围(限定)结算,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结算服务。

10.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其他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

1.不按处方管理规定配售药品,超量出售药品,药师在岗制度落实不到位,药品(医用材料、器械)与其他商品未划区摆放。

2.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套取现金提供帮助。

3.使用医保卡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盗刷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为药店会员卡充值。

4.超医保支付范围(限定)结算,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结算服务。

5.串换药品(医用材料、器械),相关“进销存”台账未建立或数据不真实。

6.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其他行为。

三、工作职责

(一)医保局监督稽查职责: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实施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医保中心职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各项基金的安全;负责建立基金财务分析制度;负责各项基金的会计核算及支付管理;负责各项基金的分类管理;负责各项基金财务预决算、支付、管理;配合基金审计、内控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县级统筹基金预决算;负责医保基金运行数据的测算分析。执行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监督和稽查工作;负责职工医保复核和异地就医人员的手工医疗费用核拨;负责对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情况进行稽核;负责对基本医疗保险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等。

(三)医共体职责:医疗集团负责建立对下属医疗机构及区域内民营医疗机构巡查及病历评审机制,接受医服中心巡查。牵头医院建立医保基金预算、拨付、考核、分配,配合做好不同医疗集团之间和县域外转诊病人费用结算,推进按病种付费、DRGs等支付方式,防控欺诈骗保行为。规范管理医保基金,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

(四)医服中心职责: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配备专业人才队伍,提高从业人员能力和职业素养。发挥统一法人管理和机构网络优势,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独立经办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医疗保险服务。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业务和大病保险及180补充保险业务过程中,对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的治疗,药品、检查和医用材料等费用进行审核与补偿,须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管理规则,自觉主动接受县医保中心监督指导,及时受理和解决参保居民提出和反映的问题,对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医服中心因违规操作、审核不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全额承担医保基金损失费用,接受从经办费用中扣减损失费用,经办费用扣减不足的,负责补齐。按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对具体医疗行为实施网上实时监控。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重点审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虚假虚增医药费用,是否存在不合理用药(医用耗材)、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等不规范服务行为。

四、工作步骤

按照国家、省、市部署,我县监督稽查行动从2020年3月到2020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进行动员部署,组建专项行动检查组,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公布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投诉电话。

药店医保刷卡整改报告第9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 社会保障 费用控制

中图分类号:F840.6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2-044-02

一、引言

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账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医疗保险事业处在月底将个人账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医保卡是我国医疗保险事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而也具有我国医疗保险的福利性、经济性、公益性、普遍性,以及复杂性等相应特点。{1}我国医疗保险的形式主要采取的是由政府提供的社会医疗保险,或称为强制性医疗保险,它是其他形式医疗保险的基础。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指根据立法规定,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把具有不同医疗需求群体的资金集中起来,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接受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保卡则正是这种医疗保险形式的具体表现。

二、我国医疗保险的现状

目前,我国13多亿人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已达到11亿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2亿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2亿人,“新农合”参保人数8.2亿人。根据我国2009年提出的新医改,政府将对基本医保体系进一步加大投入,主要包括扩大覆盖面的新增投入、提高补助水平的新增投入,以及城乡医疗救助与困难企业职工参保补助新增投入等等。

三、我国医保卡制度中存在的主要漏洞

尽管我国的医疗保险已经实施十多年了,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就医问题。然而,就每年亏空的医保基金的数额,尤其是从医保卡这一途径流失的资金来讲,是非常惊人的。之所以会在使用覆盖率如此之高的医保卡方面出现这种现象,使得我国医保卡不能够得到最大有效地使用,从根本上讲,是由于我国在医保卡制度不够完善的缘故。

如图1,这是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系统运作图,我国医保卡就完全符合这一系统的运作。在这一系统中,被保险人、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提供者是两两之间互相作用,发生关联的,被保险人接受医疗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其间发生的费用视其性质,分别由被保险人个人与医疗保险机构分摊,即,医疗服务提供者向被保险人及医疗保险机构要求结算,而医疗保险机构则在被保险人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起了一种间接纽带的作用。被保险人参保,医疗保险机构按月将钱划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并在医疗服务提供者出示单据的情况下,将属于自己保险支付范畴的资金结算给医疗服务提供者。

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系统中,政府仅仅与被保险人之间发生了作用,缺失了对医疗保险机构以及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制。当然,这里并不是说政府对医疗保险机构及医疗服务提供者一点不管,而是指,在医保卡的使用流程中,政府并没有对医疗保险机构和医疗服务者进行足够完善、成熟的监督管理,导致医保卡在使用流程中出现了种种漏洞,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2}

四、我国医保卡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医保卡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许多人利用这些漏洞换取短期效益,这样做不仅损害了个人利益,更使得国家的利益受损。医保卡中的医保基金包括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是市民医疗保障的第一道防线,统筹基金则是第二道防线。而个人账户则起到纵向积累的作用。有关机构研究显示,人一生积攒的医疗费用,70%都花在去世前的半年里。因此,如果只关注目前的、自身的利益,长此以往,很多人最终会陷入看病难、看不起病的境地。尤其是在步入到老年人行列之后,疾病多发,这将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因为医保卡中的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关系到一条条的人命。

现今,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对医保卡的改进,虽然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进步,但是仍存在制约整体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的许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

1.划卡购物。随着可以划医保卡的药店越来越多,各家药店为了争取多一点的盈利,纷纷在店内摆上各种各样的“非药商品”。而在许多人的观念里,医保卡内的钱反正也取不出来,与其白白放着,不如自己取用,何况划卡又方便快捷,医保卡俨然已成了购物卡,许多地方用医保卡购买一些非药类物品已经是公开化了。除了副食品,保健品、日用品在每家药房都设立专柜,什么蜂王浆、螺旋藻随处可见,就连化妆品、洗衣粉、锅碗瓢盆都堂而皇之地登上了药房的柜台。于是形成了一种现象:医保卡不用于买药,药店不单单卖药。

2.以药套现。除了划卡购物,将医保卡中的钱以购物的形式转移出来,还有一部分人则盯上了将医保卡中的钱折成现金。因为医院和药店不可能对刷卡买药的人一一甄别,很多药贩子就钻了这个空子。他们引诱持卡者用医保卡开药,然后转卖给自己,并按照一定比例兑换成现金付给持卡人,收购来的药则转手卖给一些不正规的、私人的诊所,从而将医保卡中的钱折现。刷医保卡套现,套出的是钱,失去的却是自己未来身体健康的保障,实在是一种短视的做法。

3.挂名入院。在医保卡的使用过程中还有一种钻漏洞的方式,就是挂名入院,也称挂床,主要是指名义上是已住院,实际上并没有住院。这往往是由一些利欲熏心的医院主导的,他们或将他人的医保卡抵押在医院,或将本不需要住院以及本可以出院的病人以住院观察等名义留在医院,或利用这些人的医保卡大肆开药,以套取国家大量的医保基金。

除了以上的种种问题之外,我国医保卡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其他的不如人意之处,例如许多地方的医保卡不设密码,兼之挂失制度有漏洞,一旦医保卡丢失就造成巨大损失;开虚假的医疗发票报销等等,这些问题对本该用来救命的资金造成了较大的威胁,亟需采取措施进行管制。

五、解决措施

无论是划卡购物,以药套现,还是挂名入院等现象,虽看似短期内可以得到好处,但就长期来讲是得不偿失。例如:药店里的生活用品往往贵于一般店铺,划卡购物时,单就商品的性价比来讲是很不划算的;把药打折卖给药贩子的手法就更加不经济了,全价的药只能卖五六折,有朝一日自己真的需要买药治病时,却又要买全价的药;而挂名住院则完完全全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短期上的好处得的不够合算,长期上更是会导致看病难、没钱看等种种问题,更何况这些现象对国家以及广大群众的利益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应该尽早采取措施予以扼制。

1.国家应制定完善相关的强监督管理机制,使有关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监管到位。我国在医保卡的使用制度上存在漏洞,政府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医疗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有所欠缺,应该在原有医疗保险系统运作模式的基础之上加强其对这两方的管理,形成一幅新的医疗保险系统运作图,如图2。

2.全民普及相关医保制度,提升民众的自觉意识,从根源上抑制各种损害国家、个人利益的行为。

3.完善医保卡的使用制度,制定相关使用条款,使我国医保卡的使用过程逐步成熟起来,从法规制度上杜绝这些现象。

六、结论

我国医保卡使用制度中存在政府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医疗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有所欠缺这一较大漏洞,这使得我国医保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种种例如划卡购物、以药套现、挂名入院等问题,为使这些问题能够很好地得以解决,应主要从政府监管、民众自觉、制度防范三方面进行改进,这样才能够提高我国医保卡使用的有效性,避免医疗保险金的滥用,防止国家资产流失。

参考文献:

1.[德]霍尔斯特・杰格尔著,刘翠霄译.社会保险入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2.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

3.王峰虎,张怀莲.我国医疗保险筹资政府制度供给责任问题分析.[J].经济体制改革,2006(3)

4.邵伟彪,章岚岚.基本医疗保险机构与定点医院关系的探索[J].浙江临床医学,2004(8)

5.陈佳贵.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6.张帆,姚俭,吴承琪.基于激励理论的医疗保险领域道德风险防范研究.[J].上海理工大学学报,2006(3)

7.林嘉.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实践与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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