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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专业技术工作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8 15:34:22

科研专业技术工作

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第1篇

我国的专业技术评价制度(职称制度)始于计划经济时期,经历了任命制、评定制、职务聘任制三个阶段,实现了两次飞跃。第一次是由技术职称评定制度,改革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第二次是由评聘合一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过渡为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专业技术职务社会化的平行运行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及各行各业改革的深化,人事管理逐步由过去的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而作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重要基础的职称评审工作,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基本上按着一套方法、标准等在实施。综合来看,我国专业技术评价条件体系一直在进行改进,也对我国主业技术队伍建设和科技进步发挥了历史性的重要作用。但已与现代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不相适应。在知识经济时代,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因素。相比较而言,专业技术人才在自我发展、公平公正,尊重与参与等方面的需求,更加强烈,而且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条件体系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针对新形势新要求,现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条件体系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如:对科研成果的要求更多的是讲“量”,而对“质”重视不够;不同系统使用同一个量化标准可比性不强;不少量化标准难以细化,不易操作;教学工作的量化标准不好把握等等。随着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条件体系,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2我国部分省份构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体系的探索

作为我国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职称评价法律依据,中央职称改革办公室于1986年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对建立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造就一批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规范工作制度,促进科研院所职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现有的评价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科学技术发展对自然科学系列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要求,也无法对自然科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做出相对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了进一步规范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体系的导向作用,我国各省基于自身的省情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对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体系,不断进行改进和优化。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自然科学副研究员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自然科学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试行)》,对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与成果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评价的标准主要为科技奖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效益、技术成果、学术水平等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强调研究的内容要有创新性,二是承担项目要求高,三是将发明专利等指标作为评价条件之一,四是关注科研开发的社会与经济效益,五是不采取分类评价。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主要从基本条件、申报条件和业绩条件三个方面入手。主要内容与特点是:一是采取分类评价。将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分为从事科研及科研管理工作,从事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从事科技情报、信息查新、文献咨询及软科学研究三类人群。二是不把论文作为必备条件。三是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经济收益。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主要从申报条件、评审条件两个方面入手。主要内容与特点为:一是把论文论著作为必备条件,二是不采取分类评价,三是突出部级科技奖励的重要地位,四是突出科研成果的应用开发价值,以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3构建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体系的建议

目前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主要依据《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实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些评价标准与条件已不能满足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自我评价诉求,条件的设置可操作性弱,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导向性不强,在专家评审时不利于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价。针对上述问题,笔者通过对自然科学科研人员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调研。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对完善职称评价体系的意见。针对现有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体系存在的问题,以构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分类人才评价机制为目标,根据调研结果,借鉴国内职称评定的实践,结合职称评定的发展趋势,提出如下建议:第一,科学确定评价思路。专业资格评价反映的是一个人的工作水平、能力、业绩、职业道德、接受继续教育的程度等。按照科学人才观的要求,相应的评价条件体系要坚持重业绩、重能力、重贡献的导向,强调以人为本,重视潜力的发展。通过分类评价的方式,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突出产学研所获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综合考虑奖项、论文、专利等成果的同时,兼顾过程性指标,对科研活动进行全方位考量。第二,进行分类评价。分类评价,有利于明确不同类别人员的评价条件和重点,更好地发挥评价条件体系的导向作用。

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评价对象,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应根据其研究内容不同,将专业技术工作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咨询与科技推广、专利服务四大类,明确各个类别的评价条件和要求。第三,内容涵盖要全面。目前,浙江省已出台的文件多以高级职称评价为主,无法对各市和省级主要部门,开展中级职称评审起到较强的指导作用。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体系应该涵盖中高级职称的评审,评价对象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助理研究员(中级)、副研究员(副高级)、研究员(正高级)。第四,要重视基本条件。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体,系应对申报各级职称的基本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包括思想道德条件、学历资历条件、破格申报条件、外语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年度考核等级要求、继续教育要求等。如思想道德条件,要强调职业道德及学术道德,继续教育,要依据省里实施的细则进行规范管理。第五,评价条件要以认可度作为依据。笔者向主要省属、市属科研院所中的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从事农业、林业、医学、药学、科技管理、化工、生物等专业的科研人员发放问卷,进行调查。将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排名第一设定为100分,其它打分项目以此为标准进行赋值。要求填写人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领域,认真、负责、客观地对表格内各项目进行打分,由此,分析科研人员对科技成果的客观评价与认可度。通过求平均、看频率,确定科技成果及其不同排名的影响力,这种分析方法,可以成为确定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体系中,具体评价条件的依据。

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第2篇

1.1推动了技术和品种的转化应用湖南农业大学依托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载体,紧密对接地方政府的战略需求和涉农企业的实际需求,先后与湖南省14个地市(州)、100多个县(市、区)政府建立了科技战略长期合作关系,与300多家涉农企业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学校选派了110余名科技特派员和挂职科技副县长到当地开展技术、品种等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工作,在全省建立了100多个不同类型的成果转化和推广示范基地,共转化推广新技术、植物新品种、专利等科研成果400多个(项),农作物应用面积达1亿亩以上,其中由湖南农业大学选育审定(登记)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每年推广示范面积超过5000万亩。例如:依托食品学院周建平教授的发明专利技术“油茶籽油水酶法提取工艺及产品开发”创建的湖南康奕达油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水酶法提取茶籽油工艺,不仅打破了“蒸炒—压榨—浸出—精炼”的传统工艺,省却了有机溶剂的使用,全部保留了营养成分,而且加工过程中不产生苯并芘,保证了食品安全。同时,该技术还提高了废水废渣的综合利用率,实现零排放零污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实现年产值500亿元。再如:“培两优188”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省级审定的优质两系法杂交稻品种;“C两优396”和“C两优9号”这两个水稻品种的产量、抗性等表现深受农民朋友认可,在湖南及周边省市的推广中已成为主栽品种;“湘油11号”是我国第一个通过国家审定的“双低”油菜品种,“湘油13号”、“湘油15号”和“湘杂油1号”也是我国推广面积相对较大的“双低”油菜品种。

1.1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据统计,湖南农业大学的品种专利等科技成果被湖南省40%以上的大型涉农企业和农业专业组织使用,湖南50%以上水稻栽培品种和80%以上油菜栽培品种都由湖南农业大学育成,农业科技成果有效支撑了水稻、油菜、柑橘、生猪、水产、茶叶、葡萄等湖南省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有“金健米业”、“隆平高科”、“金浩茶油”、“坛坛香食品”、“唐人神”、“正虹饲料”、“洞庭养殖”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长期与湖南农业大学保持紧密的产学研合作;有“金健大米”、“安化黑茶”、“东江鱼”、“临武鸭”等四大农产品品牌,主要由湖南农业大学提业链科技服务和技术支撑。另外,学校有13位科研人员担任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试验站站长)、有10位科研人员担任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他们从农业生产实践和产业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研究、示范推广与技术服务,引领了产业的持续发展。

1.3有利于农科教与人才培养的紧密结合在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中,加强了湖南农业大学的科技优势、人才资源与农业产业的结合,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业高校支撑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作用。科技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时,把科研项目与农业生产实践相结合,把科研选题和需要解决的产业技术难题相结合,研究的技术成果符合产业技术创新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效率。同时,引导激励了广大师生深入农村服务“三农”,提升了科研人员和研究生的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使之成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科研队伍、培养现代农业科技人才的有效途径。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2.1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不足农业高校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开展工作的出发点主要是经济社会效益,迫切需要政府的稳定支持,但资金投入不足已经成为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大量农业科技成果因缺乏资金支持无法实现转化应用。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和配套技术的影响较大,农业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周期相对较长;二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比较收益和经济回报率相对较低,受中试、产业化高风险性的影响,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往往缺乏投资兴趣;三是农业科技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技术和市场风险,风险投资的资金往往倾向于成熟技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获得风险投资的优先支持相对较难。

2.1科技评价体系不够合理在人员评价方面,对从事不同类型工作的科技人员未能实现分类评价,现有的评价办法涵盖范围不全面,往往适用于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科技人员,大多不适用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推广的人员。在项目评价方面,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成果转化等各类项目,往往采用相同的标准和方式评价,评价过程中往往重视项目结题验收的数量和形式,忽视项目的后期成果转化等效益评价,评价结果并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的实施质量。在成果评价方面,主要根据数量、刊物影响因子及著作数量、专利授权数量等,甚至把发表SCI、EI论文作为衡量科技人员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的首要标准,没有面向农业产业和区域发展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造成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激励不足。

2.3科技成果与农业产业结合不够紧密第一,优势学科、人才资源与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不紧密,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支撑优势产业发展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晋升职称的需要,相同条件下,科技人员更青睐于从事容易的纵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项目,而对成果转化、技术开发等短期难以产生效益的应用开发类项目兴趣不大。第二,科学研究与农业生产实践结合不紧密,科研项目偏离农业生产实践,导致直接面向产业发展的可转化的农业科研成果数量不多,特别是针对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链上的高水平成果较少。一些已有的研究成果,由于忽视在转化应用中需要集成的相应配套技术,使其在转化过程中因为技术瓶颈而无法实现。第三,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偏低。多数高校十分重视专利的发明创造,并以此作为科技人员职称晋升和业绩考核的参数,却往往忽视专利技术的转让、实施许可和产业化,特别是没有制定相应标准科学评价专利技术在转化运用中产生的效益。科技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时,如果仅仅是从项目本身的研究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出发,一些研发成果虽然可以获得专利授权,却因为其技术成果与农业产业的实际需求不符,不能对接农业产业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必然没有转化可能性。以湖南农业大学为例,1009-1013年共有467件专利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在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大,截至1013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数量为136件,主要集中在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工程、农业生物等学科领域,但已经转化或实施许可的专利数量不足50件,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益尚未得到充分体现。

3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对策措施

3.1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机制第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激励。①制定引导学校教师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把成果转化工作业绩计入其科研工作量,纳入绩效分配体系,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②根据地方农业产业的实际需要,选派懂技术、懂市场的科技人员担任地方政府科技特派员或挂职担任科技副县长,组织开展成果转化工作;被派遣的科技人员除了全额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福利和奖金待遇,另行安排交通食宿专项经费。第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人事制度。①学校设立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部门或机构,配备或聘请专职人员负责成果转化工作,建好高校科技成果信息库和企业科技成果需求信息库。②制定完善人员聘任和考核管理办法,遴选一批转化推广经验丰富、实践技术能力强的基层技术骨干和农技专家,聘为兼职教授或副教授,并根据其成果转化工作实绩给予相应待遇。③以农业产业链为基础,每一个产业从校内学术带头人中遴选配置1名岗位科学家,岗位科学家从相关学院选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组建专家团队。第三,布局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结合学校优势学科和专业人才,布局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等科技成果的转化。①围绕省内主导和优势产业发展,选择区域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载体,每一个产业相应组建一支包括产业专家、涉农部门管理专家等在内的专家团队,进行成果转化对接。②针对省内不同区域的特色产业发展,围绕高产高效、优质安全、加工增值等产业发展目标,选择区域内相关企业、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载体,每一个产业派遣一个科技特派员团队对接建设,开展全产业链技术的集成创新,以及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3.1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工作针对科技人员、科研项目等不同对象,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不同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评价标准,实施科学的分类评价。第一,改变在职称评聘、科研工作量计算等评价过程中过分依赖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论文、专利、品种、科学技术奖励的做法,重视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等科研产出在评价中的作用,引导科技人员提高科技成果质量、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第二,对从事科技服务、技术转移和技术支撑的科技人员,以经济社会效益、服务质量和实际贡献作为评价重点。第三,对于应用研究类项目,以共性关键技术突破、经济社会效益作为评价重点,评价技术目标的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对于产业化开发类项目,以技术、产品的成熟度和市场反应作为评价重点,评价项目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

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第3篇

一、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我县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基本思路是:围绕一条主线(自主创新),实施一个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三体建设(企业主体、创新载体、产学研一体),主攻七大产业(高新铸造、农产品精深加工、食品饮料、生物技术、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构建三大平台(成果转化、中介服务、农业科技),实现倍增目标。

我县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主要目标是:到XX年,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县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要进展,科技支撑条件明显改善。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35家,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1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6亿元,省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达20家,专利申请总量达500件,授权量达300件,全社会研发投入达5亿元,均较增长两倍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筑牢科技创新基础。

将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战略高度,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建立企业专利制度,设立工作机构,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专利联络员制度,明确职责。县设立专利技术申报与专利技术转化激励资金,推动专利技术的申报、实施与产业化,努力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二)强化三体建设,构建技术创新体系。

以企业主体、创新载体、产学研一体为突破口,强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强化企业主体。分批选择20家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健全研发机构、培育创新人才,实施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扶持10家骨干企业,申报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努力形成若干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到XX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35家以上。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使其单项产品规模和效益达到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2、强化创新载体建设。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的对接,推进创新要素和产业的深度融合。不断完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落儿岭工业集中区、大沙埂现代农业科技园和高桥湾科技园区的功能,推进科技政策、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中介服务、科技人才和科研机构入园区,提高园区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将县经济开发区打造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以应流集团为主体的省级铸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通过1–2年的努力,升格为部级特色产业基地。围绕光伏产业、新型电光源等新兴产业,力争到XX年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1–2家。

3、强化产学研一体。扩大范围,加强高校与政府间的战略合作。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建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积极开展技术难题和需求征集,有针对性地遴选一批技术攻关课题,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有效对接。发挥博士后工作站功能,建设一批研究生实习基地,推进科技人才向我县流动。创造条件,建立院士工作站。大力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特聘员)创业行动,建立特派员与企业的紧密型合作关系,帮助企业引进、转化科技成果,解决技术难题。到XX年,在铸造业、光伏产业、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分别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主攻七大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围绕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针对重大关键技术开展科技攻关,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提升四大优势产业。

①高新铸造产业。加快推进 “超奥不锈钢”技术创新项目,重点发展陶瓷壳消失模精密铸件、核电精密铸件产品,联合合肥工业大学、沈阳铸造研究所等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快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档次,延伸产业链条,到XX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5亿元。

②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联合南京林业大学、浙江林学院、苏州大学等科研院所技术力量,重点推进刨切微薄竹片、重竹地板技术研发、碳化高密度竹材产品开发、圆形生丝产品开发、桑红茶系列开发、环保型双车低衡·还原复制水洗羽绒加工工艺改造项目,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由初级加工向高附加值精深加工转变,促进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到XX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0亿元。

③食品饮料产业。联合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皖西学院、江南大学等技术力量,加快新产品研发,重点在冰红茶系列产品、蕨菜饮品、百合深加工、酯化黄油工艺技术开发、茶叶冷泡技术研发方面取得突破,研究开发健康食品饮料新产品,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到XX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0亿元。

④生物技术产业。加快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基地,推进石斛产业化,联合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安徽药物研究所、皖西学院等高校院所,加快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重点开发蕨菜黄酮提取颗粒、食用蛋白粉、破壁灵芝孢子粉、石斛保健饮品和生物制药、动物生物疫苗生物添加剂等。到XX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0亿元。

2、发展三大新兴产业。

①新能源产业。加快光伏产业发展,扶持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加快清洁能源及设备的生产与制造,加大技术研发和引进的力度,推进新能源产业的提档升级。到XX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0亿元。

②新光源产业。加强与东南大学电光源研究所、总参63所电光源研究实验室的技术合作,重点发展led固体光源及其照明、显示器件,开展以增强照明用led光效和寿命的技术攻关,研制开发更高效和可靠的驱动电路,促进产业化发展。培育发展电子节能灯、照明电光源设备、新型灯用玻璃材料等产品。强化对生产动力系统的变频技术改造,应用节能技术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到XX年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5亿元。

③新材料产业。加快推进年产一万吨军民融合铝镁钛合金项目、高档铁氧体软磁材料等项目建设,推广新型节能保温墙体材料应用示范,加快技术研发和技术引进,重点开发硅碳材料、竹木塑复合材料、核电材料及电子元器件产品。到XX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0亿元。

(四)构建三大平台,促进创新资源共享。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立足现有基础,整合、优化科技资源,建设一批综合性和专业性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1、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依托县经济开发区,把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抓手,增强功能,提高质量,使之成为集聚创新要素、招才引智的窗口。建设科技成果信息库,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实现产学研的有机对接。支持在孵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通过项目带动,孵化高新技术,形成产业集群。到XX年孵化器面积达8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达40家以上。

2、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组建县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在转化科技成果、申报项目、申请专利、技术交流、信息服务、品牌策划等方面提供服务。建立“科技路路通”服务站,逐步形成“运作市场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3、农业技术创新平台。进一步深化和创新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和科技专家大院服务模式,构建农村科技创业与服务体系。到XX年,科技特派员动态发展总数达到100人,建立示范基地10个,培育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总数达到10家,实施科技开发项目20项,获重大科技成果10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技术创新工程实施的重大事项,统筹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职能,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密切配合,针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和落实,形成协调一致的组织领导机制,为全县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投入,建立政策激励机制。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县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并随着财政的增长逐年增加。科技创新基金是政府引导性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以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为主的科技型企业,奖励自主创新企业和优秀科技人才。重点包括对企业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引进关键技术并实施成果转化给予无偿资助,对企业从事技术研发、联合高校院所从事重大技术攻关并取得成果的给予无偿资助,对争取并实施的国家科技项目给予配套支持,对取得国家专利授权给予资助,对专利发明人(专利联络员)给予奖励,对企业成功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给予奖励,对在全县范围内从事科技创新并获得省以上科技成果鉴定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等。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方式,引导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切实发挥杠杆作用。科技创新专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落实自主创新政策,重点落实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民营科技企业所得税奖励等激励政策。

(三)营造环境,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科技人才从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业流动,向产业集聚。鼓励支持企业与省内外高校联合,创办职工大学,组建研发中心。加快推进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创造条件开展院士工作站试点工作。培养和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以及金融、管理等专业人才,培育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加快企业技术研发骨干和高素质的企业职工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到企业就业,促进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第4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创建科技强市”、“企业服务年”、“科技帮扶促调”等活动,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深入开展科技帮扶促调活动的通知》(浙科发政〔2009〕24号)和*市委提出的“强工业、兴三产、优环境、促民生”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实践载体,“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重点,通过开展科技帮扶促调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帮助企业克难攻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促进我市企业升级、科技企业培育、科技项目申报和知识产权等工作的长足发展。现就我局进一步做好科技服务,支持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一批工业科技创新项目,大幅提升工业自主创新能力。

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推进机电装备、新型电子产品、节能降耗、新材料与推广应用、绿色化工及清洁生产、传统产业提升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加快制造业向高端发展,并拉长产业链。重点支持传统产业优势特色企业通过运用先进技术、先进装备和先进节能技

术改造提升。重点培育现代植物药,以数控机床、节能型压缩机、自动化柔版印刷机械等产品为代表的新型装备制造业,新型纺织,有色金属延伸,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绿色化工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龙头企业和集团,成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重要力量。

帮助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速推进产品创新。加大力度,全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引进技术,引进人才,组织实施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加快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支持企业开发市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新品种,着力提高产品品质和企业竞争力。

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帮助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帮助各类优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帮助企业联系省内外高校、科研院的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等各类科研和测试设备提供优质服务,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企业与高校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

做到项目申报与跟踪服务相结合,努力提高项目立项数。既要“跑乡进厂”,深入企业,充分挖掘我市可以整合的科技资源,帮助企业继续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多报项目。又要积极“跑部进厅”,做好重大科技项目专人跟踪服务,努力提高项目立项数。

二、认真贯彻执行研发费用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

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作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6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地方税务局、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浙科发政〔20*〕195号)的精神,认真研究采取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落实研究开发费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动力和实力。

三、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形成以国家天然药物产业基地、中国织造名城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努力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暂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也要帮助其制定整改方案,尽早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加快培育发展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环保等一批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大幅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提升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抓好专利示范乡镇建设、专利产业化、专利中介队伍建设等环节,促进专利量的增长,使2009年专利申请达到500件以上,专利授权达到300件以上,培育金华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2家以上、*市级专利示范企业5家,首次实现销售额过500万元的专利产品5只以上。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使服务贴近企业、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使服务更贴心、更切实。加大调研力度,充分掌握专利信息,推进专利企业产业化。组织好企业和镇乡(街道、开发区)相关人员开展专利培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

帮助企业开发、申请和购买国内外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加大专利开发、流转和保护的工作力度,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和购买国内外发明专利给予补贴,鼓励和支持企业抓住有利时机,获取知识产权,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对专利示范企业科技项目优先安排,经费优先保证。

规范专利执法,强化专利行政保护能力。用好委托执法权,为企业提供建议和服务,及时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及时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及时调处专利纠纷。

五、做好科技帮扶促调工作,大力支持企业发展。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应对危机、创新支撑发展的重要作用,实现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目标,组建“科技政策宣传组”、“科技创新服务组”、“困难帮扶组”,开展帮扶行动,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诊断;帮助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速推进产品创新;帮助企业开发、申请国内外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帮助企业建立和发展研发机构,构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

六、强化科技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做好科技宣传工作。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开展多方位的宣传、加大科技惠企政策培训力度等行动,宣传国家和省、市扶持自主创新的政策及具体落实办法;宣传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宣传企业依靠创新发展的先进典型;宣传国内外最新科技发展趋势与科技成果、科技知识,帮助企业分析形势,把握方向,研究对策,增强信心,用好扶持政策,提高全体员工的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

七、搭建科技合作平台,加大院校与企业合作的力度。

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第5篇

一、学科建设

农产品加工学科是一个综合性强、自身特点突出、理论与应用结合紧密的交叉学科,是以研究农产品属性和食品工业所依托的科学理论问题、工程技术及装备的实现问题为基本内涵的学科。它融合了生物学、化学、物理学、农学、医学、材料与工程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农产品的性质及其影响因素、加工过程、贮运与保鲜及其生物学基础等,形成了农产品原料学、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贮藏与加工学、食品生物化学、食品风味化学、食品营养学、食品物性学、食品卫生学、食品检验学、食品加工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品质学等分支学科。不同时期农产品科学的内涵与外延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其从农产品加工的基本问题,发展到农产品加工材料的生产、处理,以及加工过程对产品品质和加工性能的影响,涵盖了农产品组成成分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化学变化、对加工过程的影响、对人类的营养作用、食品质量控制,以及资源的综合利用等方面。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国内农业院校纷纷建立了农产品贮运与加工专业或食品科学系或食品工程(食品加工)专业,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又发展成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这其中包括中国农业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西北农学院(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上海农学院(现并入上海交通大学)、福建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等多所农业院校以及西北轻工业学院(现陕西科技大学)、上海水产大学、淮海工学院等。90年代中期以后又有很多高校相继增设了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近几年来已有47所部属或省属院校增设了该专业。

1998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新的本科专业目录。新的食品科学与工程由原食品工程、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制糖工程、粮食工程、油脂工程等专业合并组成,专业覆盖面涉及工、农、贸等几大领域,而且沿用至今。从学科发展性质来看,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学科是一门连接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学科。随着科技的发展及各学科的交叉融合,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学科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使学科结构划分更科学,学科交叉更明显。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学科在我国科学研究体系中已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

二、平台建设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产品加工平台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相继建立了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产品加工学科群(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与专业实验室)、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国家中心与专业分中心)、科技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工程实验室等部级农产品加工研究平台。目前,由农业部组建的有关农产品加工领域的研究平台有由科技教育司组建并管理的农产品加工学科群和由农产品加工局组建并管理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

1.农产品加工学科群

2011年,农业部以满足产业发展、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科学与技术问题、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按照“产业导向、整合共享、合力攻关”的建设思想,在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在农产品加工业中的重要程度,并充分考虑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以产业为主线,兼顾区域布局,建立以农产品加工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为龙头、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为骨干、实验站为补充的三级学科群。

按照上述设计思路,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的基础上,建设农业部农产品加工综合性重点实验室。根据不同行业在农产品加工业中的重要程度,按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要求,结合已建的各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6个部级农产品加工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若干个农产品加工实验站,形成以行业为主线、区域为辅助的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体系。

(1)农产品加工综合性重点实验室

功能定位:以应用基础和共性技术研究为主,兼顾基础和公益性研究,主攻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难题。

研究内容:针对世界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发展前沿和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科技需求,重点实验室主要从事大宗农产品(粮油、果蔬、肉品、乳品)加工与保鲜、质量与安全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农产品加工品质与过程控制机理、农产品物流保鲜的生物学机理、危害物及其防控机制等科学问题,发展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控制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置,持续支撑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建设单位: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农产品加工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

功能定位:围绕某一特定专业(区域)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求,以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基础性工作为主,主攻某一特定专业(区域)发展面临的创新工作,突破制约特定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

研究内容:针对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农产品贮藏保鲜、功能食品等某一特定行业(区域),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推动某一特定行业(区域)内重大科技成果的培育和二次开发工作,形成具有自己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专有技术,为某一特定行业(区域)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建设单位:以现有的6家农产品加工领域的部级重点实验室为基础,建设6个农产品加工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

――果蔬加工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畜产品加工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水产品加工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热带作物产品加工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农产品贮藏保鲜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功能食品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

2007年,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着手组建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到目前为止,分4批共认定了1个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和261个专业分中心(269个依托单位),并成立了粮食加工、油料加工、果品加工、蔬菜加工、食用菌加工、肉蛋制品加工、奶制品加工、茶叶加工、特色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装备9个专业委员会。两百多家专业分中心分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在东部地区135个、中部地区58个、西部地区50个、东北地区26个,分别占总数的50%、22%、18%和10%。从领域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7个技术领域,其中粮油加工领域68个,果蔬加工领域59个,畜产品加工领域52个,特色农产品加工领域38个,生物质燃料加工领域3个,农产品加工装备领域15个,水产品加工领域34个。从依托单位的性质看:主要分布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骨干龙头企业,其中科研单位57个,大专院校29个,企业183个,分别占总数的21%、11%和68%。

2012年,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大力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实现了“建平台”向“用平台”的方向转变。通过综合分析研究,完善了“十二五”农产品加工公益性行业科技项目规划,组织争取14个项目列入国家计划,总经费超过2.3亿元,100多家科研单位、高校和企业以“产学研用”相结合方式参与课题研发。在12个重点研发单位开始启动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和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国家投资达到6000多万元。组建了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了农产品加工研发9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指导,组织开展了系列科企技术对接活动和农产品贮藏、干燥等技术的示范推广活动,数百家企业的技术难题得到了解决。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凝聚力、战斗力得以提升,运行机制更加顺畅。

此外,由科技部组建的研究平台有国家肉类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柑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茶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粮食加工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食用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农产品保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国家农产品保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珠海)。

由国家发改委组建的研究平台有粮食储运国家工程实验室、稻米及副产物深加工国家工程实验室、小麦和玉米深加工国家工程实验室、粮食加工机械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粮食发酵工艺及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三、人才队伍

目前,我国从事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与开发的科研单位和大中专院校已经超过400家,50余所科研院所、230家高等院校设立了食品科学、农产品储藏与加工专业,近100多家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能够培养研究生,其中硕士点院校91所、博士点院校24所,约有5万人从事该领域的研究。已初步形成了国家、部门、地方三级科研体系,组建了一支多学科的农产品加工专业科研队伍,包括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传统食品工业化、保鲜与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装备等。同时,扶植和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加工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一大批农产品加工企业相继成立了研发中心,20多家企业设立了博士后工作站,使之成为我国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的先导力量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我国高层次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建设、促进优秀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快速成长,2011年,农业部启动实施“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该计划作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11年至2020年,分2批选拔培养300名中青年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在全国建立300个农业科研创新团队,建立一支学科专业布局合理、整体素质能力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高层次农业科研人才队伍。

目前共确定2批、15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其中农产品加工领域共有6位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

总之,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创新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衔接的研究开发体系和联合攻关的有效机制,形成了一支学科齐全、了解农产品加工贮藏发展前沿,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开发能力的科研队伍。

四、科技投入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从科研项目、基本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1.科研项目投入

科研项目的资助主要集中在农产品加工关键工艺、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等方面。“十五”期间,科技部启动的“农产品深加工技术与设备研究开发”重大专项,是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上对农产品加工领域给予重大专项资助,产生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有力推动了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余科技的快速发展。“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设置9个食品领域项目,108个课题,总投入经费超过6亿元。国家863计划也加大了对食品学科的资助力度,“十一五”期间资助额度超过1亿元。“十二五”期间,科技部入库农产品加工项目222个,截至2012年,出库项目包括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共10个项目、85个课题,经费总投入约8亿元。

由农业部组织实施的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也逐年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领域的支持力度。2009年,“大宗农产品加工特性研究与品质评价技术”和“肉类生产与加工质量安全控制技术”2 个项目立项,财政拨款4491方元。2011~2012年资助了“适于不同区域农户小型储粮设施研究与示范推广”和“粮油真菌毒素控制技术研究”2 个项目立项,财政拨款3435万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食品学科研究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一五”以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在食品科学领域的立项逐年增多,2007~2009年,与食品科学研究领域有关的申请项目数分别为461、604和823项,资助项目数分别为67、114和141。2009年,基金委设立食品科学学科,主要资助食品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自2010年起开始受理和评审食品科学领域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年申请项目l386项,各类资助合计270项,总资助经费达8000万元。2012年,资助食品科学领域面上项目164项、青年项目181项、地区项目52项,资助经费总额19877万元。

2.基本建设投入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组织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专业分中心建设项目》,从2007年开始,连续5年对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内研发中心基本建设给予补助,累计投入6220万元,用于购置应用开发、中试和检测等仪器设备,初步为研发体系的建设搭建了农产品加工中试研发、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的技术先进、功能齐全的技术平台,整体装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通过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项目的资助,各研发中心研发工作硬件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在各自领域内的研发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断研制出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为开展农产品加工前沿技术、重大共性技术及产业化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提供了条件支撑。

五、重大项目

几年来,农业部、科技部、国家自然基金委等相关部门相继设立重大专项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

1.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

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是围绕农业部门的职责、任务以及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开展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2007年起实施。其中,“大宗农产品加工特性研究与品质评价技术”是农产品加工领域的第一个行业科研专项,于2009年开始资助。截止到2012年,已经实施的农产品加工领域的行业科研专项有“大宗农产品加工特性研究与品质评价技术、肉类生产与加工质量安全控制技术、适于不同区域农户小型储粮设施研究与示范推广、粮油真菌毒素控制技术研究”等4个项目。农产品加工领域的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是以解决制约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为重点,以初加工和综合利用为切入点,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适当向精深加工延伸,并强调技术研究与装备研究同步,加快实现产业化。

2.科技部863与科技支撑项目

科技部从“十五”开始设立农产品加工重大科技专项,“十一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通过“项目入库出库”的方式确定重大项目,截至目前,共支持“大宗粮食绿色加工技术与产品、主食工业化关键技术与装备及其产业化示范、功能食品设计及制造关键技术与产品、果蔬食品制造关键技术与产业化、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加工科技工程、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及检测关键技术与产品、区域特产资源生态高值利用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鲜活农产品安全低物流技术与配套装备”等8个科技支撑项目,以及“食品生物危害精准检测与控制技术研究、绿色智能农产品供应链核心技术研制”等2个863项目。

3.国家自然基金委杰青项目

自2009年国家基金委在生命科学部设立食品科学学科以来,逐年加大支持力度,除面上项目、青年项目的支持数量和经费大幅增加之外,开始设立重点项目和杰青项目。2010年杰青项目“乳酸菌及乳品发酵剂基础研究”由内蒙古农业大学张和平教授主持,2011年杰青项目“食品微生物功能发掘与利用的基础研究”由江南大学陈卫教授主持,2012年杰青项目“食品科学”由天津科技大学王硕教授主持。

六、标准制订

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第6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创建科技强市”、“企业服务年”、“科技帮扶促调”等活动,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深入开展科技帮扶促调活动的通知》(浙科发政〔2009〕24号)和*市委提出的“强工业、兴三产、优环境、促民生”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实践载体,“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重点,通过开展科技帮扶促调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帮助企业克难攻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促进我市企业升级、科技企业培育、科技项目申报和知识产权等工作的长足发展。现就我局进一步做好科技服务,支持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一批工业科技创新项目,大幅提升工业自主创新能力。

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推进机电装备、新型电子产品、节能降耗、新材料与推广应用、绿色化工及清洁生产、传统产业提升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加快制造业向高端发展,并拉长产业链。重点支持传统产业优势特色企业通过运用先进技术、先进装备和先进节能技

术改造提升。重点培育现代植物药,以数控机床、节能型压缩机、自动化柔版印刷机械等产品为代表的新型装备制造业,新型纺织,有色金属延伸,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绿色化工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龙头企业和集团,成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重要力量。

帮助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速推进产品创新。加大力度,全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引进技术,引进人才,组织实施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加快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支持企业开发市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新品种,着力提高产品品质和企业竞争力。

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帮助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帮助各类优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帮助企业联系省内外高校、科研院的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等各类科研和测试设备提供优质服务,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企业与高校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

做到项目申报与跟踪服务相结合,努力提高项目立项数。既要“跑乡进厂”,深入企业,充分挖掘我市可以整合的科技资源,帮助企业继续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多报项目。又要积极“跑部进厅”,做好重大科技项目专人跟踪服务,努力提高项目立项数。

二、认真贯彻执行研发费用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

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作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6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地方税务局、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浙科发政〔20*〕195号)的精神,认真研究采取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落实研究开发费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动力和实力。

三、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形成以国家天然药物产业基地、中国织造名城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努力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暂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也要帮助其制定整改方案,尽早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加快培育发展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环保等一批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大幅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提升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抓好专利示范乡镇建设、专利产业化、专利中介队伍建设等环节,促进专利量的增长,使2009年专利申请达到500件以上,专利授权达到300件以上,培育金华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2家以上、*市级专利示范企业5家,首次实现销售额过500万元的专利产品5只以上。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使服务贴近企业、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使服务更贴心、更切实。加大调研力度,充分掌握专利信息,推进专利企业产业化。组织好企业和镇乡(街道、开发区)相关人员开展专利培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

帮助企业开发、申请和购买国内外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加大专利开发、流转和保护的工作力度,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和购买国内外发明专利给予补贴,鼓励和支持企业抓住有利时机,获取知识产权,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对专利示范企业科技项目优先安排,经费优先保证。

规范专利执法,强化专利行政保护能力。用好委托执法权,为企业提供建议和服务,及时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及时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及时调处专利纠纷。

五、做好科技帮扶促调工作,大力支持企业发展。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应对危机、创新支撑发展的重要作用,实现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目标,组建“科技政策宣传组”、“科技创新服务组”、“困难帮扶组”,开展帮扶行动,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诊断;帮助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速推进产品创新;帮助企业开发、申请国内外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帮助企业建立和发展研发机构,构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

六、强化科技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做好科技宣传工作。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开展多方位的宣传、加大科技惠企政策培训力度等行动,宣传国家和省、市扶持自主创新的政策及具体落实办法;宣传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宣传企业依靠创新发展的先进典型;宣传国内外最新科技发展趋势与科技成果、科技知识,帮助企业分析形势,把握方向,研究对策,增强信心,用好扶持政策,提高全体员工的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

七、搭建科技合作平台,加大院校与企业合作的力度。

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第7篇

各地区、各部门所属规划、设计事业单位,可参照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实施意见执行。

1994年5月3日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这次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在册的正式职工: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各级地方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二、新工资制度的内容和工资构成

这次工资制度改革,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分别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均由职务工资和津贴两部分构成。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分别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和等级工资制,在工资构成上分为技术等级工资(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全额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占工资构成的70%,津贴占30%;差额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占60%,津贴占40%;自收自支的科研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其津贴在工资构成中所占比例可比差额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适当高一些(为加强宏观控制和保证新工资制度顺利入轨,此次套改中自收自支科研事业单位津贴部分暂按40%安排,以后随着效益的变化,再相应调整)。

三、职务(技术等级)工资的实施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工资的实施

1.科研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套改办法,套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

其中:

科学研究人员,执行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见附表一)。

工程技术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执行工程技术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见附表二)。

卫生、图书、出版、编辑、翻译以及会计、统计、经济等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见“改革方案”附表四、七、八、九、十)。

2.只评定了专业技术资格而未正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资格不与工资挂钩。

3.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务工资可高套一档,少数特别突出的可高套2档。需高套职务工资的,地方单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报主管部委和人事部审批。

(二)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的实施

1.科研事业单位中无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执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见附表三)。

2.管理人员在目前未开展职员职务评定工作的情况下,暂按“实施办法”规定的职员职务工资套改办法进行套改,待职员职务序列实行后,再按评定的职员职务确定工资。

3.管理人员中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工资的,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时,可按本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套改。既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又有行政职务的,可选择职务工资较高的一种套改。

(三)工人技术等级工资(等级工资)的实施

科研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套改办法,分别套入技术等级工资标准和等级工资标准(见附表四)。尚未确定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可按人薪发〔1994〕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套改。

四、津贴的实施

津贴是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要以考核为基础,与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数量、质量、贡献和效益等挂钩,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津贴的实施,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实行总额控制、政策指导、单位自主分配的办法。各科研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核定的津贴总额内,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津贴的分配形式、标准和发放办法,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后实施。国家对各类科研事业单位津贴的实施制定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津贴

科研事业单位中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人员,可建立科研课题津贴、科研辅助津贴和研究生导师津贴。但任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领取领导职务津贴。

—科研课题津贴。适用于承担科研项目的科技人员。津贴标准,根据科技人员在课题研究中所负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课题结束或无故延期的,停发科研课题津贴。

从事工程、开发课题工作的科技人员,其科研课题津贴的发放还要与贡献和效益指标挂钩。

—科研辅助津贴。适用于直接参与科研课题工作的科研辅助人员,根据科研辅助人员的岗位、职务的不同、所负责任的大小和实际工作量多少确定,其标准一般不高于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同类人员。

—研究生导师津贴。分为博士生导师津贴、硕士生导师津贴两种,根据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层次和数量确定。研究生导师津贴可与其他津贴累加享受。

—领导职务津贴。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领导职务时,领取所任职务的领导职务津贴。其中,科研事业单位院、所长和党委书记等主要领导的津贴标准由单位提出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专业技术人员不担任领导职务或改任其他领导职务时,该项津贴自行取消或改按新任领导职务领取津贴。

对科研事业单位中从事基础研究、类端技术和高技术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人事部、财政部批准,可在国家规定的津贴比例之外,设立特殊岗位津贴。津贴标准一般掌握在这部分人员工资的20%-30%以内。具体发放办法,另行规定。

(二)管理人员的津贴

管理人员建立岗位目标管理津贴。岗位目标管理津贴根据管理人员职务高低、所负责任大小和工作实绩确定,津贴标准要与同类专业技术人员保持合理的关系。对完不成岗位目标任务的,要相应扣发或停发津贴。

(三)工人的津贴

科研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实行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的不同、技术水平的高低和实际工作量的大小确定。普通工人实行作业津贴,根据实际工作量大小和工作表现好坏确定。

新的津贴制度建立后,现行经国家批准为特殊行业和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设立的津贴继续执行。

科研事业单位原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按国家有关政策用单位自有收入发放的带有奖金性质的其他项目),在四个月平均基本工资以内的部分予以取消。超过四个月平均基本工资的部分,由单位统一掌握,可与新设津贴合并使用。

五、套改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套入新工资标准增加工资不足三十五元的(含津贴部分),可按三十五元增加工资。

(二)从事野外科学考察、海洋科学考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野外或水上作业期间,可分别执行地质、测绘野外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标准和船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标准;管理人员和工人,在野外或水上作业期间,可分别执行地质、测绘和交通、海洋部门野外或水上作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工资标准。不在野外或水上作业时,不再执行。

(三)对表现差、不能履行本职职责,或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单位有权低定其职务(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六、奖励制度的实施

(一)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具体办法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在基础研究、尖端技术和高技术研究中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在应用科学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给予一次性重奖。凡其成果用于生产活动、带来重大经济效益的,奖励金额从所获利润中提取;对从事基础研究、尖端技术和高技术研究的人员,所需奖励金额由国家专项基金中列支。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从一九九四年起,各地区、各部门所属科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年终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数额相当本人当年十二月份的月工资(含津贴部分)。

七、正常增资办法

(一)正常升级

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科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定期升级增资制度。考核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定,并结合科研事业单位的特点组织实施。凡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对考核优秀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可提前晋升或越级晋升,比例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3%以内。考核晋升工资的增资总额,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自收自支科研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在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比例内,自主安排职工升级。

(二)晋升职务(技术等级)增加工资

科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时,按晋升的职务(技术等级)相应增加工资。原工资低于新任职务(新定技术等级)工资标准最低档的,进入新任职务(新定技术等级)工资标准最低档;原工资已在新任职务(新定技术等级)工资标准以内的,就近就高进入新任职务(新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增加的工资,从晋升职务(技术等级)的下月起发给。

八、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一)新参加工作的取得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在确定职务前执行初期工资。其他各类毕业生均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工资和初期工资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见习期工资或初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按确定或受聘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各类毕业生的定级工资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定级工资标准可高于同类人员1-2档。具体实施办法,按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制度。学徒期、熟练期的工资待遇和期满后的定级工资待遇,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离退休人员的待遇

科研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及此次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按照国办发〔1993〕8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实施分类管理

科研事业单位按财政预算管理形式分为三种不同类型,即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对三种不同类型的科研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

—全额拨款单位,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型研究工作,各项支出主要靠国家预算拨款和申请基金项目,创收较少。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其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70%和活的部分30%,以及国家规定的年终奖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列支。

—差额拨款单位,除国家给予部分事业费补贴外,经费的来源主要靠承担课题和创收。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所需增资,按规定的比例,一部分由财政拨款,一部分自筹解决。

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单位,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可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形式的管理办法。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单位,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编制内节余的工资总额,由单位自主安排使用,改善内部分配关系。实行工资总额包干,不得改变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

—自收自支单位,有条件的,可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自主决定内部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形式,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行内部工资制度和工资形式需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

十一、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

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科研事业单位改行地区津贴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工资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这次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地方科研事业单位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所属在京外的科研事业单位,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在京科研事业单位,由人事部组织协调,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具体实施。

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第8篇

1.目标分析。建模过程中首要同时也是最重要的步骤,便是清晰而具体地确定建模目标。首先,确定通过构建能力素质模型所能解决的问题、能获得的收益。研究核心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模型,对于明确人才管理重点,健全人才选拔培养、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强化核心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推动油田科技创新和核心战略实施,实现科学发展、持续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次,考虑如何应用能力素质模型。它可以用于战略人力资源规划、员工选拔、职位升迁、绩效管理、培训开发、继任者计划、薪酬计划和职业生涯规划。

2.建模流程。为提高模型的信效度,在构建素质能力模型时,采用了专家评价法、行为事件法和调查问卷法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构建方式。

3.模型构建。(1)访谈对象、内容和方法。根据研究需要,选取胜利油田有代表性核心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深入访谈。共访谈15人。访谈对象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国家或集团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集团公司学术技术带头人;获国家、集团公司或企业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拥有专利,但未获第一类专家称号的人员;取得工程技术创新成果并获企业以上机构鉴定或认定的人员。三类人员各占访谈总量的1/3。调研期间,严格按照典型行为事件访谈技术要求,采取2对1的方式,采用“STAR”方法(“STAR”方法:指在行为事件访谈中,既要了解某个事件发生的背景及被访谈人的行为表现,还要了解该行为导致了什么结果。其中:S(situation)指该事件发生的背景,T(Task)指被访谈者在当时的情景下承担的任务,A(Action)指被访谈者为承担任务所采取的行动,R(result)指被访谈者的行动带来的结果。)进行深入访谈,并征求受访谈人同意进行了录音。访谈的核心内容是通过受访人对自己几年工作中最成功、最满意的3~5个事例进行回忆描述。通过典型事例的挖掘及信息整理,可以揭示核心专业技术人才的典型行为和素质特征。(2)数据分析。根据访谈录音资料,课题组成员将笔录与录音相对照,最大限度地运用被访谈者自身语言,加上情景回忆,逐字逐句地整理出访谈纪录,访谈记录平均10000字/人以上,做到及时、准确、全面。本次调研访谈优秀工程科技人才15人,得到合格访谈记录15份。整理完成访谈记录后,课题组对访谈记录进行了主题分析编码。利用SPSS统计软件,将15份个体典型行为事件编码进行了统计分析,共得到25项能力要素对应的有效典型行为编码2522项,平均为168项/人,76次/每项。按照频次出现多少统计,以高出频次平均值25%(具有显著差异)的能力项为基准,筛选出频次和频度排在前10位能力素质,依次为:SU1创新能力、T1忠诚事业、SU17解决问题能力、T8主动性、T3责任心/事业心T7自信心、SU3逻辑思维能力、SU4发散性思维能力、SU2综合分析能力、SU18调查研究能力,这些要素是构成核心能力模型品格和通用能力要素的基础。根据访谈的初步结果,可得到核心专业技术人才的初步能力素质包含以下十项内容:创新能力、忠诚企业、解决问题能力、主动性、责任心/事业心、自信心、逻辑思维能力、发散性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调查研究能力。(3)素质能力模型的修正。在完成初步模型之后,对参与访谈的专家进行二次访谈,根据专家的意见,对素质能力模型进行增补和归纳。将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纳入信息收集与分析能力项,将责任心/事业心扩展为自我管理能力项,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忠诚企业综合归纳为自身素质项。将解决问题能力、主动性归入行为方式族,并将自信心修订为坚持性,加入行为方式族,指的是努力创造条件实现目标,表现出持续的热情,不丧失信心以及主动帮助别人。将发散性思维能力归入知识储备族,并增加知识性内容,即核心专业人才需具备的知识能力———工程技术知识。知识储备族两项内容合并为一项,即工程技术知识和思维。

二、胜利油田核心人才开发的措施及建议

1.进一步加大核心人才引进力度。(1)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明确需要引进的紧缺人才,通过多种方式和优惠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扩大与国际科技界的互利合作,采取参与式实践、访问交流、协作攻关、讲学指导、课题招标、工程招标等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与先进技术。坚持引才与引智相结合,不断创新企业对高层次人才吸引的途径和方式,加大引进力度,改善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竞争实力。为吸引国内外行业内项尖科技人才,可预留10%左右的高层次科技人才职位作为公开招聘职位。(2)依托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聚集科技领军人才。发挥胜利油田地质科学研究院、采油工艺研究院、钻井工艺研究院、设计院等四大院的科研优势,在核心技术领域和主干专业,组建一批能够引领和推动技术创新和事业发展、技术水平和创新实力在国际行业领先的高水平技术人才团队。采取短期兼职、做访问学者、特聘研究员、借聘等办法,积极延揽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科技精英和博士后人才加入技术人才团队。(3)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用好国家、山东省和中石化集团公司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政策,科学制定引才计划,主动走出去,积极延揽能引领油田科技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4)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人才聚集功能,从高校、社会大力引进油田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5)大力引进石油主干专业毕业生,不断壮大核心人才队伍基础。

2.完善核心人才发挥作用机制。(1)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攻关作用。对重点工程项目及立项攻关课题,优先聘请专家担任技术首席,由专家带头开展科技攻关,并负责技术把关。油田处室和二级单位可根据业务技术工作需要,优先聘请专家担任技术顾问,为日常决策提供技术咨询,进行技术把关。在技术评比、开题论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等工作中,聘请专家担任评委。对专家提出的科研立项课题,业务主管部门对论证计划要优先安排,并在研究经费、人员配置、实验设备等方面给予保证。鼓励专家组织开展本领域或跨领域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每人每年应组织或参与组织1~2次。支持专家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交流合作。(2)充分发挥专家参谋咨询作用。油田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油田决策提供参谋和咨询服务。专家负责油田技术发展战略研究,编制油田技术发展规划,研究攻关重大技术难题,参与油田重大项目投资、工程设计、技改方案、科研课题等前期技术评估论证。组织开展“胜利专家行”、“胜利专家论坛”等创新实践和技术交流活动。(3)充分发挥专家培育人才作用。发挥专家专业素养、创新思路、科技攻关、解疑释惑等方面的专业特长及优势,聘请专家担任油田培训机构兼职培训师,首席高级专家主要承担本专业前沿技术培训任务,高级专家主要承担专题技术培训任务,首席专家主要承担本单位培训主管部门分配的专题技术及基础技术知识培训任务。依托专家研究领域和攻关项目,组建人才团队,有效发挥专家的引领和传帮带作用。聘请专家担任“名师带高徒”的名师,有针对性地培养专业技术梯队人才,力争带出一批“高徒”。同时,根据专业及工作需要,选聘青年核心技术人才担任专家技术助手,聘期2~3年,拓展“导师带徒”形式。

3.完善核心技术人才的评价使用机制。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合理的核心人才评价和考核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人才评价中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注重通过实践检验人才。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层级核心人才的特点,运用核心人才素质能力模型,构建完善以学识水平、能力指标、业绩指标、道德指标为基准,建立横向基于专业分类、纵向基于职位和能力分级的评价指标体系。区分不同评价目的、不同业务领域、不同职位层级,完善市场评价、专家评价、360度评价、人才测评等立体多元的评价手段。完善核心人才定期考核和跟踪考核制度、评价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4.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人本激励机制。(1)加大物质激励力度。在明确专家待遇的基础上,探索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和办法,研究人才资本产权分配相关政策,完善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机制。对技术创新、转化、推广和保护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可以发放一定数额的技术奖酬金。对科技成果在本单位内转化投产并产生效益的,可以从新增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奖金,重点奖励科技成果开发、实施转化的主要贡献人。对专利、专有技术、等创新技术的发明者,依据技术的先进性、重要性和对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影响程度,可以分级给予一次性奖励。(2)强化职业发展激励。一是对于品德优良、能力突出、业绩显著的专家,及时选拔到上级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上来,促使其发挥更大作用。二是探索设立资深专家,对连续干满三个聘期,连年考核优秀,在本专业领域内实现重大技术创新、革新突破,业绩突出的专家,经组织考核推荐,可聘任为资深专家,不占单位专家岗位职数,激发专家从事技术工作的热情,稳定专家队伍。三是根据油田实际需要,适度扩大设岗规模,在技术密集、任务繁重的生产一线单位、名牌基层队,高设、多设主任师、工程师等技术岗位,发挥在基层工作的核心人才对生产工作的支撑作用。(3)加大荣誉表彰力度。对在解决生产、科研现场重大技术难题、科技攻关及创新理论实现重大突破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专家,油田和二级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推行以专家名字命名重大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实验室等工作,增强专家荣誉感。并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介,大力开展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形成崇尚创新事业、追求科技成就的价值导向。(4)实施人本化管理。建立专家柔性流动机制,油田根据技术研究、课题攻关、项目建设等工作需要,充分尊重专家意愿,可跨单位交流使用专家。对于科研单位的专家技术人员,可探索实行弹性工作制,强调自主管理。

5.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核心人才培训工作。(1)实施针对性培训。素质能力模型体现了胜利油田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素质的根本要求,胜利油田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就是要满足这一要求。因此,培训课程设计可以以核心专业技术人才胜任能力模型为依据,在课程设置、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等方面体现这种依存关系。在具体操作时可以通过对专业技术人才素质能力状况进行评价,找出其素质能力薄弱项和素质短板,据此制定针对性培训方案,设计个性化培训课程,真正实现“缺什么补什么”,提高培训效益。(2)加大培训投入力度。整合现有培训资源,搭建符合核心人才培训需求特点的学习平台。探索实施核心人才自主培训,核心人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主选择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在培训费用上油田给予一定的补贴。(3)学习培训与工作研讨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知识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提倡结合生产科研,开展经常性课题研修、专业研讨交流、论文评比等活动,使知识共享成为核心人才素质提升的重要渠道。积极支持核心人才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支持核心人才参加本专业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参与重要国际业务谈判,始终掌握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不断提高学术技术水平。鼓励和支持核心人才按程序参与本单位、油田的决策咨询活动,发挥其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重大工程立项等方面的决策咨询作用。(4)加强实践锻炼环节。通过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选拔优秀的核心技术人才到重点工程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关键技术职位工作,或参与相关技术攻关课题研究,使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业务水平。协调安排生产企业和科研、设计单位的核心人才进行岗位交流,制定轮岗交流制度,不断拓展科技人员的知识领域、增加实践经验。(5)加强创新理论和创新方法培训。通过举办创新理论和创新方法专题讲座、培训班、研讨会、论坛等形式,不断拓展核心技术人才的专业视野,转变核心专业技术人才的思维方式和学习方式,持续提升创新观念和思维能力。

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第9篇

关键词:普通工科院校辅导员 专业技术背景 工作探索

辅导员是高校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管理者和教育者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同时也是学生的人生导师,是学生学业路上的引路人,辅导员的科研素质、专业背景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个学生。目前高校辅导员主要有专兼职两种构成形式,辅导员的学历在稳步提升,近几年来,尤其是普通工科院校的辅导员中硕士研究生的比例已经很高。应该说,当前的辅导员队伍是一支具有高学历、高智商的队伍,有着从事科学研究的基础。长期以来,对辅导员角色定位存在一定的偏差,在辅导员培训中往往只注重辅导员的组织能力、执行能力、管理能力和人文素质的培养,却忽视了辅导员科研能力的提高,辅导员的专业技术素质通常未被作为工作重点进行规划。实际上,辅导员在培养管理能力和教育能力的同时,专业技术背景同样重要,特别在普通工科院校这一点显得格外重要。

一、普通工科院校辅导员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重要性

(一)普通工科院校辅导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学生。

普通工科院校中的辅导员主要以培养学生高尚的思想品德,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为主要任务。但在实际过程中,往往只注重了前者,而忽视了后者。不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的辅导员难以提高服务学生的质量,难以提高自身的吸引力,难以走进学生的心中,难以培养出受社会欢迎的应用型人才。普通工科院校在强调辅导员管理能力的同时,却忘记了专业技术背景的重要性。以从事机械制造方向的辅导员为例,如果不具备机械制造的专业技术背景,就不能很好地服务该专业方向的学生。实际上,辅导员具备了专业技术,对学生的整个大学四年有着很深刻的影响同时也能更好地服务学生,从大一人学到大四毕业,辅导员可以不间断地为学生做学业上的指导:一年级可以指导学生怎样学习《机械制图》等课程;二年级可以指导学生如何学习《机械原理》等专业基础课程;三年级可以指导学生学习《机械制造技术》等专业课程;四年级可以指导学生考研,如何选择报考的专业、报考的学校等。因此,工科院校的辅导员需要通过自身对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术的掌握、应用和研究,才能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二)工科院校辅导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有利于辅导员队伍建设和队伍的稳定。

目前,普通工科院校的辅导员虽然学历较高且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但是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且得不到重视和培养。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体现在科研水平的高低。因此,提高辅导员管理能力、执行能力、人文素质培养的同时,还要强调辅导员自身科研素质的提高。加强对辅导员科研工作的管理,是提高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普通工科院校要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辅导员队伍,要求辅导员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既有专业知识,又懂得如何应用。要建设这样一支辅导员队伍,就要求辅导员必须与学生及前沿科学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最新的知识,参与知识的创新。同时,辅导员通过科研活动,又能培养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因此。普通工科院校要把提高辅导员的科研水平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要从政策上鼓励辅导员积极开展科研活动。

(三)普通工科院校辅导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有利于扩大学院影响力。

普通工科院校的社会认可程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的质量;二是学术水平。学生质量包括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服务社会的质量,学习质量同教学质量密切相关而服务社会的质量则与辅导员的服务质量密切相关;学术水平与科研成果相关(其中主要包括教师的科研成果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因此,普通工科院校要想提高学院竞争力,就不仅要在人才培养质量上下功夫,在科研水平的提高上也要下功夫。长期以来,普通工科院校的管理者一直忽视了辅导员科研能力的培养,事实上,他们头脑敏捷、富有激情,能够吃苦耐劳,如果参与科研工作很容易就出成果。鼓励辅导员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关方面的科学研究,从而提高学院科研的整体水平。

(四)普通工业科院校辅导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有利于促进学院培养目标的实现,

普通工科院校的培养目标是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要具备科研精神、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就既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又要有动手能力,同时,还要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实现这样的培养目标,除了通过专职教师的培养外,辅导员也要参与其中。由于辅导员战斗在学生工作的第一线,与学生有最亲密的接触。因此普通工科院校一般可以使辅导员也参加专业教师的科研课题,在专职教师和辅导员的共同指导下,激发学生的创造兴趣,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在研究中提高自身的素质。我校是一所普通工科院校,它下属的二级学院是机械工程学院,通过辅导员参加大学生创新设计的指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取得了江苏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二等奖的好成绩。

二、普通工科院校辅导员专业技术水平现状

目前,普通工科院校辅导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良莠不齐,他们来自不同专业、不同方向,首先从客观物质环境上看:(1)由于普通工科院校非常看重教学工作,因此管理者对辅导员学术发展缺乏热情,在政策上不支持辅导员学术上的发展,从而导致辅导员从事科研的经费、设备、资料等物质基础严重匮乏。(2)普通工科院校的辅导员多被认为是处理日常琐碎事物的“打杂人员”。从而导致辅导员工作任务重,事务琐碎,工作时间无上下班的界限,常常被苦、累、难、烦等问题困扰着,凡是涉及学生的事情,事无巨细都少不了他们,凡与学生沾边的事情他们都得去抓去管,整天陷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这就使他们的精力分散,工作难以深入,真正花在引导教育学生上的时间和精力不多,更不用说钻研专业技术了。

其次从主观精神环境上分析:由于工科院校的辅导员很大一批都是则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员,辅导员队伍的年轻化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增强了学生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但也正是因为这种年轻化,所以使得他们忘记了自身专业技术的培养;甚至有些青年辅导员仅仅是把辅导员工作当作进入大学工作的一个跳板,不重视科研能力的提高。种种情况导致辅导员科研的内在动力不足,科研工作缺乏强大的精神动力支持,制约了科研工作的开展。

三、对普通工科院校辅导员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工作探索

(一)普通工科院校管理者要转变观念,为辅导员提 高专业技术水平提供物质支持。

普通工科院校辅导员队伍同样是学院发展不容忽视的力量,其整体学术水平也直接影响着学院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促进辅导员整体学术水平的提高和发展势在必行。普通工科院校管理者需要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支持辅导员的专业技术发展。一方面要加大辅导员学术发展的经费投入,另一方面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对辅导员学术发展经费给予保障。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安排辅导员的学习和培训,建立辅导员科研专项经费,鼓励辅导员进行专业技术的研究,对科研特别突出的要给予奖励。

(二)强调规范化和制度化,为辅导员开展科研工作营造自由宽松的环境氛围。

普通工科院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宗旨,各项工作紧密围绕这一中心。学生工作也以此为目标,各部分工作内容有机整合,使得原本看似零散的学生工作能够系统完整、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井然有序,既避免了相似或相近工作的重复劳动占用辅导员过多的工作时间与精力,更保证了辅导员在工作中明确该项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工作的思考和积累创造了条件。同时要明确辅导员的职责,明确辅导员与学生有关的部门(学生处、教务处等)在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职责不清或发生矛盾的要注意协调,从而创造一个宽松、自由的科研环境,这样才能激发辅导员提高学术能力的热情与动力。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评价制度,促进辅导员科研能力发展。

合理的辅导员评价方案引领辅导员的发展方向。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评价制度是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的结合,要体现整体性与全面性。要将辅导员的科研纳入评价考核范围,并与辅导员晋升、职称评审、聘任相挂钩,构建研究、学生管理、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评价考核奖励体系。在辅导员评价体系中可以适度增加科研指标的权重,鼓励辅导员进行科研,奖励科研积极者与突出者。

(四)辅导员要追求自我发展,不断提高自身内涵。

目前,某些普通工科院校的辅导员仅把辅导员工作当作跳板,因此,在学术问题上,要么缺乏发展的主动性,要么带有明显功利性,忽视了自身专业技术的发展。因此,一方面普通工科院校管理者要采取措施约束不思进取者,奖励追求发展者,鼓励辅导员进行科研工作,另一方面,辅导员要加强自我管理,对学术能力发展有正确的认识,重视自我提高。要认识到在知识社会背景下,不进则退,要严格要求自己,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捍卫辅导员的神圣职责,要善于反思,追求自我超越,不断提高自身学术能力的综合水平。

四、总结

总的来说,目前普通工科院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越来越受到学院管理者的关注,普通工科院校辅导员的科研水平也有了长足的提高,但由于对工科院校辅导员的科研素质要求具有特殊性,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专职科研人员,又要与专职教师区别开来。相信通过学院管理者和辅导员自身的不懈努力,采取一系列措施,普通工科院校辅导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一定会取得显著的成效。

参考文献:

[1]周霞,张桂华,王恒.普通工科院校学生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2003,4(3):55-58.

[2]王明刚.独立学院辅导员的科研现状及对策探析[J].文教资料,2008,1(3):17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