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卫生教育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7 15:16:44

卫生教育论文

卫生教育论文第1篇

卫生法学在我国起步较晚,受传统教学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卫生法学的教学方法较为单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没有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致使教学效果较差。为弥补理论讲授的不足,各医学院校也尝试了多种教学方法,比如假期实习、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但这些方法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缺陷,因而不能切实提高学生利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1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不合理

卫生法学的教学内容以医学和法学并重为教学特色,但在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上,医学与法学的比重却有着较大差别。一方面,医学院校对医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十分重视,一般安排有较长时间的专业实习和临床见习。另一方面,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在医学院校中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与医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学时设置相比较存在很大偏差,大部分医学院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卫生法学实践课程,仅采用一些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方法,此种做法并不能体现学科特色。

1.2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资源匮乏

目前,在卫生医学实践教学的场所安排方面,一些医学院校缺乏政法类院校所必备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场所。加之,医学院校对于医学专业的重视程度较高,而对非临床专业的教学在经费投入方面支持力度较低,这就注定了卫生法学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上不会轻易获得学校的高投入,使得医学院校建立的法学实习基地也仅仅是与当地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另外,就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而言,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和医法专业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人才较少,目前卫生法学的大部分教师来自于各政法院校的法学专业,其中也不乏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的开展。

1.3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手段形式化

卫生法学实习原本是学生培养实践技能、提高理论服务于实践的主要教学环节,但基于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的情况,大多数学生对待实习的态度是敷衍了事,只为获取一纸实习证明。加之,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实习其实已流于形式。另外,在实践教学中,大多数医学院校采用案例教学,而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流程为教师讲授—引出案例—学生回答—教师评析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学生并没有进行讨论前的准备工作,在分析案例时也没有激烈的言辞辩论,只是由教师评析案例后便宣告结束。案例教学法过于注重对法条的解释,缺乏生动性,尤其是缺少对具体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非法条解释问题的演练,而模拟法庭教学法是建立在已知案情基础之上,相关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都事先已确定,仅是审判人员、原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角色事先已拟定,而且学生早已将模拟法庭的全部过程事先演练多遍并形成了剧本,学生在模拟法庭演练时根本不会遇到真实案件中可能出现的突况,这就无法锻炼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模拟法庭教学法逐渐演变成一场表演剧,致使模拟法庭的功能也逐渐在异化。

2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

诊所法律教育的优势在于着重培养法律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以真正实现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3]。因此,一方面法律诊所可为那些承担不起高额诉讼费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另一方面,诊所法律教育通过为社会弱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将法学教育与法律援助融合,这不仅是一种全新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而且为法律援助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诊所法律教育目前已广泛应用于亚洲、欧洲和澳洲等很多国家的法学教育中,国外诊所法律教育对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同样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目前国内很多法学院校都开展了诊所法律教育。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既包括“训练守法精神”,也包括“扶植法治”。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尝试,对于那些将来走进医疗机构的学生来说意义重大。诊所法律教育所处置的案件具有真实性和不确定性,尤其是涉及卫生法的现实情境总是伴随着医疗救助的全过程,案件的复杂性、针对性、现实性较强,即便指导教师面对此情形有时也难以应付。因此,这对学生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但从另一方面看,学生通过亲自案件、了解案件事实、调查取证和参与庭审,能够快速提高他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力、独立办案能力和法律逻辑推演能力。另外,诊所法律教育也能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其以法律专业服务人员的视角观察社会和思考社会,以医生的视角重新审视当前的医患关系。卫生法与社会、医患权益与社会公正、卫生法与医药卫生事业等新的课程教学内容都体现了诊所法律教育的价值趋向,这将有利于培养人格健全的、具备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的医学人才。

3诊所法律教育在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3.1诊所法律教育与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

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着眼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即培养具有医法交叉知识,擅长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服务人才。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不仅要依靠课堂理论讲授,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培养一种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思维方式。因此,法律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传授,而是一种法律职业训练。而传统的法律教育只注重理论层面的讲授,这种纸上谈兵的做法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要求来看,它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具有极大地帮助,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到真实案例,并以主体的身份去解决问题,全权负责整个案件,学生通过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对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独立的分析判断,使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司法文书写作能力等都得到了较大地提高。这既克服了案例教学法易被条文化的缺陷,也解决了模拟法庭虚拟化的难题。

3.2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方式已日渐成熟

我国开始启动诊所法律教育始于2000年,当时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北京大学等7所高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002年中山大学、四川大学等4所高校陆续开设了该课程。2002年7月28日,上述11所高校共同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该会目的在于与国内外实施诊所法律教育的院校加强合作交流。截止到2013年7月18日,全国640多所法学院中已有163所加入了该专业委员会。目前,国内著名的法学院几乎都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并在不同院校中开设了各具特色、有所偏重的专业性法律诊所,例如:诉讼法律诊所、弱者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妇女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民事法律诊所、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公民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环境法律诊所、公益法律诊所、社区法律诊所等。这些富有成效的法律诊所可作为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场所。

3.3诊所法律教育能更好地确保实践教学的效果

卫生法学是一门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兴医法交叉学科,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工作大多由更易获取医疗卫生资源的医学院校承担。由于医学院校向来注重医学生的见习和专业实习工作,而医学院校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和支持又是开展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基石。然而,鉴于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中的办学地位,现阶段医学院校对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支持力度不够,而诊所法律教育实际上是借鉴了医学实践教学的模式,这更易为医学院校所理解和认同。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一套独特的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模式。

4提高诊所法律教育实践教学质量的建议

4.1加强卫生法律诊所基地建设

医院学校,一方面可以积极申请参加“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暨中国卫生法法律诊所专业委员会”,进而以会员的身份接受该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以加强与其他医学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丰富的资源,加强与教学医院医务科等医患服务机构的合作,建立有特色的卫生法律诊所,这样既保证了医疗纠纷案件的来源,又能发挥卫生法学的学科优势,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卫生法律诊所在实施教学功能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因而就其设置模式来看,它可以是附设在校内的内置式,也可以是附设于校外的外置式。内置式可考虑将卫生法律诊所设在模拟法庭,使其起到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模拟法庭会见当事人,提供卫生法律咨询,司法文书等。当学生积累起丰富的办案经验时,还可以代为调查取证和参加庭审,学生承办的案件数量应以1-2件为宜。外置式可考虑加强与一些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比如当地卫生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社区基层组织、检察院等,将卫生法律诊所附设于上述机构中,以便共同构建卫生法律诊所。

4.2开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

鉴于卫生法律诊所教育实施的现状,医学院校应当增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明确其课程性质、授课学时、课程学分、开课对象等。可考虑将该课程设置为限定选修课,具体学时可参照各医学院校的教学计划而定。在课程时间安排方面,该课程可以考虑在大三年级的学生中开设。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受师资力量和教学成本所限,不能在所有学生中启用诊所法律教育;二是,该课程只有在学生完成了法律和医学基础知识的学习,并基本掌握了医疗卫生法的相关知识,才能真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另外,在课程内容设置方面,应涵盖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目的与意义、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基本方法、会见当事人的基本流程、律师职业的基本技巧与策略、提供卫生法律咨询的技巧、司法文书的写作、案件前的准备工作、谈判的策略、民事案件的策划方案等内容。在考核方式上,应重点对学生的综合办案能力进行考核,不宜采用传统且机械的纸质笔试结业考试,应当探索出一套科学的、富有人性化的、灵活多变的考核方式。

4.3多途径解决经费问题

诊所法律教育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卫生法学的教学经费问题是制约诊所法律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鉴于诊所法律教育需要较高投入和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办学规模较小的现实情况,医学院校应为诊所法律教育多途径的筹集经费。一方面可积极寻求同类型院校联合办学,以降低办学成本;另一方面要积极寻求社会组织的支持,如与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卫生行政部门、附属医疗机构、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工会、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等建立联系,通过学生的案件工作,既可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在基层地区的开展,又能在锻炼学生办案能力的同时,获取一定的工作报酬。

4.4加强卫生法学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

目前,在卫生法学课程的师资队伍中,相当一部分教师只具备了法学背景或医学背景,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的教师较少,甚至有些专业教师还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缺乏处理医疗卫生纠纷案件的经验,这些因素都制约着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的开展。对此,一方面要积极鼓励教师通过各种方式外出深造,加深对医法交叉知识的学习,激励教师在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通过外出兼职,提高其实践能力,使其成为教学和实践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外聘的方式,邀请一些资深的卫生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对学生进行指导,让学生更多地了解社会,掌握法律流程运作技能。

4.5建立科学的法律诊所管理制度

卫生教育论文第2篇

1.1调查对象

抽取2013年10-12月接受湖南省卫生厅统一举办的“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医生培训班”医生206名(每家卫生院1名),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1.2调查表设计

本课题组通过查阅大量文献,在经过5位相关专家(3位教授、2位副教授)论证后,自行设计调查问卷,其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①医生基本信息,包括年龄、性别、职称、学历、学习背景;②中医药知识知晓率调查,题目为闭合式,共10个题目,内容主要涉及中医药基本知识,如中医藏象、五行、八纲辨证、六淫、辨时给药、中医养生等知识,答对赋分为“1”,答错或不答赋分为“0”,超过2个题目未回答者视为无效问卷,满分为10分;③中药及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及需求情况,内容包括中药及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情况、迫切需要学习的中医适宜技术等。调查均采用封闭式提问,调查前进行预调查,一般10min可完成答卷,根据预调查反馈的信息,调整问题后,Cronbach'sα系数为0.84。

1.3调查方法

调查前,统一培训10名调查员,根据每期乡镇卫生院医生培训人数的50%随机现场发放问卷,以无记名方式,当场填写并检查后回收;若发现未填写或缺项,则当场要求补填。共调查4期,每期调查人数分别为49、51、53、53名,共发放问卷206份,回收有效问卷206份,有效回收率100%。10d后随机抽取15位乡镇卫生院医生重测,重测信度为0.86。

1.4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采用描述性统计、秩和检验等统计方法,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中医药知识知晓率

乡镇卫生院医生中医药知识知晓率(答对的题数/总题数)为63.83%,其年龄、性别、学历、职称均对中医药知识知晓率的影响无差异(P>0.05),但其学习背景对中医药知识知晓率的影响有差异。

2.2中药及中医适宜技术应用情况

乡镇卫生院医生中药及中医适宜技术应用情况不容乐观,仅有20.39%的医生经常采用中药治疗疾病,不足20%的医生经常使用中医适宜技术治疗疾病。

2.3迫切需要学习的中医适宜技术

不同医生对中医适宜技术的需求不一,大多数医生希望学习针灸、推拿、敷贴、拔火罐、刮痧等操作协助治疗疾病,96.60%的乡镇卫生院医生希望学习一种或多种中医适宜技术来帮助诊疗疾病。

3问题与对策

《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强调要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但本调查发现,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中医院校毕业的医生仅占21.84%,接受过西学中培训的医生为18.45%,说明中医培训及中医继续教育的范围太窄。本次调查发现,乡镇卫生院医生具有“四低”特征,即低学历、低职称、低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低中药和中医适宜技术使用率。学历和职称是反映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的指标之一,本次调查的206名医生中,81.55%的医生学历为中专和大专,90.29%的医生职称为助理医师和医师,这与同类调查的数据较为接近。另外,乡镇卫生院医生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仅为63.83%,且具有中医背景的医生中医药知识知晓率要高,由此可见中医院校教育及中医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在低中医药知识知晓率的前提下,仅有少部分人经常采用中药及中医适宜技术治疗疾病。众所周知,中医适宜技术在治疗疾病方面不仅能够节省医疗费用,且不良反应小,疗效显著。临床研究表明,中医适宜技术不仅可以配合西药较迅速、较长时间地控制血压,还能明显改善高血压患者不适症状。因此,不少乡镇卫生院医生希望学习一种或多种中医适宜技术以帮助诊疗疾病。基于乡镇卫生院医生的“四低”特征及乡镇卫生院医生迫切希望学习中医适宜技术的情况,建议卫生主管部门为乡镇卫生院医生提供中医继续教育的机会,使乡镇卫生院医生提高学历、职称、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中药和中医适宜技术使用率,达到提高临床治疗水平和降低基层医疗费用的目的。为此,笔者认为可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

3.1开展网络远程教育及对口援助,拓宽中医药继续教育的渠道

目前,我国常用的中医药继续教育渠道为各类研修班、学习班、学术讲座、学术交流及脱产进修等,但我国乡镇卫生院医生数量少、日常工作繁重,加之高昂的培训费用等,导致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生无法离岗学习,进而影响中医继续教育的开展。而网络远程教育可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使乡镇卫生院医生可随时随地学习,能有效帮助其提升学历和职称,提高中医药知识知晓率,并可节省费用。另外,卫生主管部门可指定省、市中医院对口援助县中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定期选派中医药专家赴基层讲学,安排中医骨干到基层历练并指导县中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在中医适宜技术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3.2合理选择中医药继续教育内容

根据乡镇卫生院医生呈“四低”的特征和迫切希望学习中医适宜技术的现实状况,在进行乡镇卫生院中医继续教育时,应首先夯实乡镇卫生院医生的中医基础理论及基本知识,再开始加强中医适宜技术(针灸、推拿、刮痧、火罐等)的培训,以实际满足乡镇卫生院医生的迫切需要。

3.3以农村地区疾病为导向,创新中医药继续教育方式

卫生教育论文第3篇

1.1调查对象

选择本科专业为首都医科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的学生(含本科在读、研究生在读和已经工作的学生),采用自填式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所有学生进行调查,了解不同层次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知状况。2012和2013级的本科生虽然尚未开设卫生事业管理学的课程,但是从大一开始就接受了管理学等基础课程的教育,并且在平时通过专业教育、社会实践和专家讲座等形式接触过卫生事业管理学的研究主题,因此在调查问卷中列出不同的教学专题,调查这部分学生对不同专题的学习兴趣和重要性的认识。2013年首都医科大学在校本科生共4个年级114人,发放问卷114份,回收问卷104份,其中有效问卷80份,有效回收率70%。由于有效回收率较低,故补充调查了在校研究生中本科同样就读于首都医科大学、且没有工作经验的学生14人,回收有效问卷14份。采用邮件方式调查毕业生,计划调查30名毕业生(相当于在校生一个年级的人数),考虑到邮件调查的回收率较低问题,共计向已毕业的学生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27份。

1.2调查方法及内容

认知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者的基础知识和学习意愿对于构建知识体系至关重要,因此,本研究将调查对象分为不同的教学层次,通过问卷调查采集调查对象对学科知识体系的整体评价,对主要教学内容的感兴趣程度评价和重要程度的认知。

1.3数据的分析与处理

调查数据使用Eidata3.1、Excel和SPSS19.0软件录入统计分析。将2013和2012级本科生分组为未学过该门课程的在校生,共37例;2011和2010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分组为已学过该门课程的在校生,共57例;将已毕业工作的学生分组为已学过毕业生,共27例。主要采用描述性分析,学生对教学内容重要性和感兴趣程度的评分采用方差分析,检验组间差异的统计学意义。

2结果与分析

2.1调查对象

基本情况调查对象中,男生42人,女生79人,分别占总数的34.7%和65.3%。毕业生、研究生、本科2010级、本科2011级、本科2012级、本科2013级分别是27人、14人、19人、24人、19人、18人。

2.2学生对卫生事业管理学理论体系的评价

本调查结果显示,51.3%的学生认为卫生事业管理学理论体系清晰,38.9%的学生认为一般,仅有9.7%的学生认为不清晰。

2.3学生对卫生事业管理学的感兴趣程度

学生对卫生事业管理学的感兴趣程度调查中,50.4%的学生认为有兴趣,而认为一般、没兴趣的学生分别占30.1%和19.5%。

2.4学生对卫生事业管理学

教学内容的评价基于调查对象所使用的教材版本及教材的权威性,调查中,章节的名称依据卫生部“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教材《卫生事业管理学(第2版)》和《卫生事业管理学(第3版)》中的名称。通过学生对卫生事业管理学的各章教学内容逐个评分其认为的重要程度和感兴趣程度,调查结果显示,未学过卫生事业管理的学生对部分章节的重要程度和感兴趣程度的认知差异较大,感兴趣程度比重要性程度普遍低10~20分。他们认为教学内容中最重要的是卫生事业管理基础理论,重要性评价88.6±11.6;最不重要的是中医药管理,重要性评价77.3±14.3。最感兴趣的是卫生工作方针,平均值83.4分,但标准差为105.2;最不感兴趣的是初级卫生保健,兴趣值评分68.1±19.7。未学过的在校生对卫生政策和医疗保障两章节的感兴趣程度明显低于已学过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已学过卫生事业管理的在校生对于各章的重要程度和感兴趣程度的评分比较接近,认为最重要的是卫生改革进展和卫生管理基本理论,重要性评分分别为87.8±13.7和87.1±14.1;同样重要的还有医疗保障和卫生政策,重要性评分分别为86.6±13.3和86.5±11.4;最不重要的是中医药管理和医学教育与科研管理,重要性评分分别为74.9±16.6和77.8±17.2。最感兴趣的也是卫生改革进展,重要性评分85.2±16.2;最不感兴趣的是中医药管理,兴趣值评分71.4±19.6。已毕业并参加工作的学生对不同教学内容的重要性和感兴趣程度的评分比较一致,他们认为最重要的和最感兴趣的都是卫生服务质量,重要性和兴趣值评分分别为90.4±8.2和89.6±8.5,明显高于在校生的评分;重要性和感兴趣程度最低的都是中医药管理,重要性和兴趣值评分分别为63.1±21.4和62.4±16.3,评分明显低于在校生;毕业生对卫生信息管理和医学教育与科研管理两章节的评分也明显低于在校生。

3讨论与建议

3.1对于认知状况评价的意义

综合建构主义和行为认知主义学习理论的观点,认知方面的学习可以分为机械式学习与建构式学习两大类。机械式学习的本质是形成文字符号的表面联系,学生并没有深刻理解文字符号的实质内涵,其生理过程是联想与短期记忆。建构式学习的本质是个体获得有实质意义的文字符号,并与原有的知识体系相结合,建构成有逻辑关系的知识体系。进行建构式学习的先决条件包括:第一,学习材料本身有逻辑意义;第二,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具有基本知识的储备;第三,学习者必须具有建构式学习的意愿,即有积极地将新旧知识关联的倾向。基于建构主义理论对知识构建要素解释,教师的主要功能应是在学生能够有意义地学习新内容之前,为他们“已经知道的”与“需要知道的”知识之间架设起桥梁,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参与搭建桥梁的意愿,在良好的学习动机之下完成知识体系的构建。

3.2卫生事业管理学的教学目标

卫生事业管理学是一门综合性和应用型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课程,是研究卫生事业发展规律的科学,它的任务是研究卫生事业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卫生政策;研究与正确的政策相适应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方法;研究中国及世界各国卫生事业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等。卫生事业管理学来源于卫生管理工作的实践,而又反过来对卫生事业管理实践发挥着不可忽视的指导作用。一方面,它需要综合运用医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多学科知识,在课程设置、教学中必须兼顾医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的相关课程;另一方面,卫生事业管理教学的存在价值在于实际应用。

3.3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知状况

整体来看,学生对各章节内容的感兴趣程度普遍低于已经意识到的重要程度,而且对于内容亦有侧重,例如普遍对中医药管理不重视,比较重视卫生管理基础理论和卫生改革进展,这表达了学生对理论基础重要性的认同,对目前卫生领域内时事进展的关心以及迫切需要与时俱进的理论知识的愿望。从不同教学层次的学生来看,未学过卫生事业管理的学生对大多数专题的重要程度和感兴趣程度的认知差异较大,对卫生事业管理的基础理论、卫生政策、卫生规划等章节,他们都能认识到内容的重要性,但是兴趣相对较弱,对卫生政策和医疗保障两章节的感兴趣程度明显低于已学过该课程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对卫生组织、卫生工作方针、初级卫生保健等重要的内容也缺乏认识,看到标题感觉不知所云,也不知道对构建知识体系的重要性。已学过的在校生比较重视的内容都是卫生改革,重要原因是高年级在校生对基本理论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希望通过课程教学获得更多前沿信息和改革进展。已毕业参加工作的学生认为最重要的和最感兴趣的都是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其次是卫生政策、卫生应急管理和医疗保障,这可能与多数毕业生就职于医院有关,毕业后对各章节教学内容在实际工作岗位的实用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3.4改进卫生事业管理学课程教学的建议

卫生教育论文第4篇

充分发挥学会各专科分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学术优势,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不同专业类别的学术交流。各专业分会的主任委员都是我市本专业的学术佼佼者,是专家中的精品,有些分会主任委员同时又是本专业省级专科分会的委员。这些专家除参加省一级的专科分会活动外,还能够经常的参加国家、省一级的学术交流和培训班,了解本专业国内学术动态和国际前沿,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都得到了不断的充实。其理论水平也得到了提升。通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能够使这些专家将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传授给基层广大的专业技术人员,从而完成整个体系专业知识的丰富和更新。如开展旨在提升专业理论水平,了解本专业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内学术动态的高级培训班,尽量采用班型相对小、30人左右,参会人员以专业委员会成员为主的圆桌会议形式,开展专题研讨;对于培训内容为普及提高的常见病与多发病在诊治方面的新进展等内容的,可举办中等规模的培训班,人数一般在200人左右;对于公共知识的培训,可采用跨专业的较大型的培训班,人数可在400人左右。作为学术活动的组织者,医学会应将继续教育培训要求、年度内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授课内容、主讲人、参加培训对象)等详细情况以文件形式下发到会员单位的联络秘书,使全体参加培训的会员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合理安排学习。目前我市已成了32个专科分会,各专业委员会活动踊跃。如心血管专科分会组织开展的疑难病案讨论、心血管疾病治疗新技术等;放射线专科分会组织开展的全市阅片、会诊活动;检验专科分会组织的针对农村基层检验人员技术设备水平的实际情况,指导其订立检验发展规划,解答基层单位提出的技术问题;内分泌专科分会针对目前糖尿病高发的特点,在药物治疗的同时,积极做好宣教工作等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营造了全市各医疗单位的学术氛围,提升了卫生全行业的理论技术水平。

2拓宽继续教育知识面,将心理学、医学法学等领域的知识纳入培训计划

随着医学模式从生物医学模式演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人们在医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观察和处理医学领域中的基本思想和主要方法也会发生改变。生物医学模式把人看做单纯的生物或是一部机器,只注重人的生物学指标的测量,而忽视患者的心理、行为和社会性,忽视了人的心理功能及心理社会因素的致病作用,因此不能全面的阐明人类健康和疾病的本质。现实的社会环境下,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矛盾不断激化,公众对诊疗行为的认识和理解也渐由传统的救死扶伤趋向于市场经济中的商品交易。医患之间关系或可称之为合同关系。加之医学人文基础薄弱,医患沟通不良,医务人员心理学知识欠缺。这些因素也使广大的医务工作者在医疗服务工作中,不能够很好的将心理学知识运用到临床实践的各个环节,而致医患之间沟通效率低下;同时,医务人员由于长期的心理压抑,其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医院在政府与市场的夹缝中寻找生存发展空间,定位的模糊造成即要提供优质的卫生服务,又要考虑经营创收的双重压力。媒体对个别操守不良的医务人员的报道,使整个行业形象受到影响,医疗卫生的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性质,决定了从事临床工作的高风险性。因此其心理压力低于公众水平。医务人员的这种心理压力长期积蓄势必造成工作精力下降,人际关系不良,甚至引发多种身心疾病。如何解决这些心理健康问题,除了医务人员其自身应掌握一定的自我调节技能,学习必要的沟通技巧等外,通过学习心理学方面的理论,通过心理咨询师的经常性的心理疏导是非常必要的。近些年,学会的继续教育部门为解决以上问题,设计和安排了具有一定心理学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心理咨询师专门为医务人员授课,这样既解决了医务人员自身的心理问题,丰富了医务人员的心理理论知识,从而也解决了医患之间在诊疗沟通上涉及的心理问题,顺应医学模式的转变。在卫生技术人才中,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并受聘于医疗机构三年以上,符合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成员的要求。都可以进入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我市目前具备此条件的医学专家超过400人。这些专家多是各医疗机构的技术骨干、科室主任,分布于各个卫生专业。因此抓好这一精品团体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显得更加重要。医疗事故鉴定本身要求专家除掌握和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外,还需要专家了解和掌握《民法》、《刑法》、《行政诉讼法》、《侵权责任法》以及有关的医学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鉴定专家不仅有医学专家的身份背景,更被赋予了特殊使命——医学法官。鉴定专家从临床医学专家转变为医学法官,需要一个调整和提高的过程,要通过参加培训、座谈、讨论等学习过程来获得正确的认知。同时医学鉴定专家通过角色转变,不断的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了解和把握构成医疗事故的关键节点,医疗环节中那些地方易出现漏洞引发纠纷,怎样运用侵权责任法等相关知识,来履行告知义务,掌握这些知识后,再回馈到临床实践中,指导日常的临床实践和管理工作,对于减少医疗隐患、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更具现实意义。有关鉴定专家培训内容可包括学习已颁布的各种与医学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常规等,学习医疗事故构成要件,做好典型案例分析等。培训形式采取灵活多样性,讲求实效性。

3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院际之间的学术研讨

充分发挥学会职能,开展学术交流,加强学科之间和横向联系与协作[1],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根据我市卫生人力资源分布现状和院际之间关系的实际情况,即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纵向联系和同一等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横向联系均不够顺畅,市直医疗机构和企业医疗机构系统之间的学术交流更易形成壁垒。同时三级医疗机构与二级医疗机构在很多专业上差距较大,因此加强上述不同行政管理体系与不同医院等级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协作,是市医学会这一学术团体不可推卸的职责。

4服务农村偏远地区,开展下乡支农、会诊、讲学活动

考虑到偏远地区的医疗条件及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情况,组织不同科系的专业委员会专家面向基层,送知识下乡,定期定点与基层尤其是两县的医疗机构开展长效的预约会诊、专题研讨、病案讨论等工作制度。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水平。

5加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组织管理工作

卫生教育论文第5篇

1.1缺乏有效的管理

管理问题是制约CME发展的一大障碍。大多数CHS机构没能根据本社区的现状和人员培训的需求,制定符合CHS发展需要的、具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并严格付诸实施。对于人员培训,缺乏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即使制订了相应的制度也未能严格执行,使培训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起到培训的作用。作为全科医师继续教育较好的上海,针对该市卢湾区、静安区、闸北区、虹口区、青浦区、金山区共15所CHS中心的252名全科医师进行调查,发现16.3%的调查对象从未参与CME项目培训,44.4%的人员对现有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持“基本满意”态度,38.1%“不太满意”,13.5%“不满意”[10]。究其原因,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是重要的一方面,因此加强有效的管理,将CME的完成情况与人员职称聘任、人才的优先培养相挂钩,以及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每年上级部门对学分登记进行检查是非常重要的。

1.2培训形式及内容仍不满足需求

目前CHS机构主要培训方式有网络培训、进修学习、参加学术讲座、会议等,其中以理论培训为主,技能实践培训为辅,但这样的模式不能满足CHS人员的继续教育需求。目前“你讲我听”为特点的灌输式教学模式虽然能够在短期内增加知识,但是否能够真正地应用于社区服务人员的临床实践尚待商榷[11]。虽然网络培训省时省力,但普及率低。姚卫光等[12]对广东省CHS人员培训现状调查发现,CHS中心人员培训仍然采用传统的脱产(24.3%)、半脱产集中授课(47.6%)和自学为主(20.4%)的培训模式,课程仍主要为临床诊疗知识,缺乏对健康教育、医患沟通技巧、社区健康管理、心理学、人文医学等方面课程的培训。因此进行继续教育需要CHS人员真正参与进来,调研他们感兴趣的培训内容,征集继续教育选题和形式,积极调动、全体参与对调动CHS人员参加CME的积极性非常重要。

1.3经费投入不足及资源分布不均

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CHS服务机构培训经费投入也不尽相同,总体上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于经济差的地区投入较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CHS机构重视程度是影响CME经费投入的另一个重要因素,CME经费的投入不足,CHS机构人员很少能有机会参加针对性培训或参加高水平的继续教育学习班。资源分布不均主要表现在进修培训的医院、高校等主要集中在大城市,而且高级别的培训班也主要在大城市举办。

2对策

2.1加强宣传教育,转变观念

CME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校学习向终身学习发展的一种新的教育制度,是培养和造就掌握现代医学知识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关键[13]。因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CHS管理人员、CHS服务人员应从根本上认识到其重要性,转变“重治病、轻其他”、“医学教育只是复习和补课”等观念,应积极引进高学历人员、改善人员学历结构,同时,加强人才培养、转变观念、加强宣传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CHS人员参加CME培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对认真完成CME的CHS人员,尤其是仔细完成学习笔记、认真总结经验,并积极与实践相结合的人员,设置专项奖励[14],使CHS人员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践行终身医学教育的理念,端正学习态度,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CME培训,并认真对待,而不能让培训流于形式。

2.2加强机构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CHS机构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管理知识的培训,以提高机构管理水平。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制度,做好学分登记工作,并以此为依据,将机构每年的CME完成情况与政府对机构的投入相挂钩,实行奖惩相结合的机制,对于完成较好的社区增加投入,并给予适当奖励。而且还应将社区CME的完成情况作为CHS机构领导的重要考核指标,与CHS机构领导的待遇相挂钩。同时个人CME完成情况还应与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聘任相挂钩,并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考核重要指标。此外,还需严格培训考核制度,保障CME的培训质量,采用笔试、操作、笔试与操作相结合,写心得体会等方式,促进人员掌握各项培训知识和技能,以达到继续教育培训目标[15]。

2.3加大CME经费投入,合理配置培训资源

CME经费来源单一也是造成参与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因此,经费的投入是CME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目前社区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费用主要由CHS机构负担,经费有限。因此,在加大经费投入的同时,我们还应合理地分配和运用经费,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功效。各社区应针对具体的实际情况,制订符合CHS发展需求的年度培训计划,有目的、分批次、有针对性地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学习。根据经费的多寡,安排相应形式的培训学习,如进修、网络培训等。

2.4拓宽CME渠道,丰富培训内容

卫生教育论文第6篇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方式和膳食结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营养、关注健康。因而,《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这门课程不仅作为医学生的必修课,在医学部对广大医学生开设,同时据了解,广大非医学背景的学生也迫切希望学习这门课程。每次开设的《饮食与健康》公开课都非常受学生欢迎,而且学生已不满足于课堂营养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学习,希望能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并有所交流和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例如每次课后,学生都会围着教师问问题,积极跟教师讨论营养方面的相关知识,索要教师的PPT课件等。另外,由于营养学公共课课程开设人数的有限性,不能给非医学背景每一位学生提供这门课程的学习机会来满足广大学生的学习愿望和要求。鉴于此,十分有必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设《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课程的数字化学习平台网络课程。现代教育技术是指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通过对教与学过程和教与学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评价和管理,以实现教学最优化的理论和实践。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可以突破传统教学在时间、空间、地域上的限制,丰富教学内容,使学生多元化、多渠道地接受教学信息。《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课程的数字化学习平台网络课程开设,有助于拓展学生学习渠道,促进师生、同学之间协作学习与交流,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式的学习,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因此,作为一名《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课程的授课教师,本文作者认为十分有必要建立这门课程的网络课程,向广大学生开设这门课程的数字化学习平台。通过运用数字化学习平台、视频音频媒体技术、Photoshop图像处理、FLV等软件工具的应用、Flash及Flashpaper制作、思维导图绘制和应用等现代化教育技术构建《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课程的数字化学习平台网络课程,不仅提高了教师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开阔了教师的教学思维和拓展了教学手段,更重要的是既丰富了学生的学习资源,拓宽了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增强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又为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提供了有效的平台,成为传统学习方式的有益补充。

2基于Blackboard教学平台构建《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网络课程

Blackboard教学平台是国际领先的教学平台及服务供应商,该平台以课程为中心集成网络“教”、“学”的虚拟环境,教师可以在平台上开设网络课程,学习者可以在教师的引导下,自主选择要学习的课程内容,学生与学生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可以根据教学的需要进行讨论和交流。教师将该数字化教学平台与现有的传统课堂教学有机结合,开展基于网络的辅助教学活动,引导学生探究与解决问题,帮助学生形成查阅文献与科学探究技能,倡导学生进行网上的交流和协作,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也有利于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从而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基于此,利用Blackboard教学平台初步建立了《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网络学习平台,以期通过该平台的应用增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互动与交流,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转变学生传统的学习方式,从而提高教学效果。该教学平台课程结构设计具体如下。通知及教师信息:通知栏主要向学生教学安排、布置学习任务等,实现了信息的实时更新与。教师信息栏简要介绍了授课教师的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方便学生以多种途径与教师交流。课程信息:课程信息栏放置了课程简介、教学大纲和本课程学习的思维导图。课程简介对本课程进行了简单说明,如课程性质、地位、主要内容、课程结构等,使学生初步了解本课程的相关信息,同时也认识到学好该门课程的重要性。教学大纲主要介绍了各章节学习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以及学生需要掌握的程度,注明各章节学习内容中哪些是一般了解、哪些是需要理解的以及哪些是必须重点掌握的。这样可以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避免盲目,对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一目了然,学习目的更加明确。本课程学习的思维导图向学生形象直观地展现了本课程学习的知识结构和内容,便于学生理清本课程学习的思路,帮助学生学习记忆。另外还可有助于学生拓展学习思路、巩固和提高所学的知识、激发创造和促进创新。课程资料:本栏放置了课程PPT和精品网络课程。课程PPT教学课件主要将课堂教学内容按章节细化,将授课内容用powerpoint文件上传至学习平台;精品网络课程直接放置了该课程的相关链接,点击该链接可直接进入精品网络课程学习网页,例如放置了著名营养学专家蒋卓勤教授开设的《饮食与健康》精品网络课程。课程内容:本内容区直接展现了各章节的授课内容,并辅以与授课内容相关的图片、视屏、音频和flas等多媒体教学形式,使教学内容更加生动活泼、图文并茂,易于理解。课程作业:本内容区放置了课后作业和单元测试题,课后作业和测试题是检验学生所学知识掌握情况的必须手段,有助于加深对知识的理解,融会贯通,提高对知识的掌握。作业的类型包括了课程期末考核的所有试题类型,如单项选择题、多选题、简答题、论述题等。学习资源:该内容区主要为学生提供与课程学习相关的参考书籍、课外阅读文献、学习网站以及学习软件,学生可以下载自主学习,以加深学生对本课程的认识。教师通过检索国内外学术期刊将相关知识最新动态在课外阅读文献区展示给学生,使学生接受的信息更加广泛,视野更加开阔,丰富了学生的知识面。讨论区:教师在讨论区中主要组织学生进行营养与健康讨论,通过给出营养状况案例介绍,安排学生分组讨论教师提出的问题,鼓励学生自己查阅有关文献后将学习心得与大家分享,同时对学生讨论的方向或内容给予适当的引导或作出解释回答。以数字化教学平台为媒介的营养状况案例讨论能够全方位调动学生课余时间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生的思维潜力、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使之在组员的相互协作下解决问题。真正实现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另外,教师也可通过讨论区一些学科前沿热点话题,例如目前研究比较热的膳食因素与基因对慢性疾病发病的交互作用、非营养素植物化学物对健康的影响等,组织学生自学和自由讨论,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增进学生学习兴趣,同时也弥补了现有教材知识更新滞后的不足。同时,讨论区也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一个答疑解惑的平台,教师既鼓励学生提出问题,还鼓励其他学生帮助其答疑,最终根据大家回答的情况给予总结性陈述。

3结语

卫生教育论文第7篇

1.1生物化学教育的内涵

生物化学是一门组合性质的边缘类学科,课程的开设目的在于运用化学检验和分析的方法解释生物体内部或者外部的一些生理和生化表现,从而可以通过这种方法和手段了解致病原因并寻找相关解决方法。因而在中等卫生学校开设这门课程对于从事医疗服务行业的学生来说就显得十分重要,这门学科结合了化学、生物理论和实验实践两个方面,提高了卫校学生动手动脑的能力,最为重要的是训练了学生自身分析病因、合理处理突发状况的能力。因此提高生物化学学科的创新性教育水平,转变以往的填鸭式教学方法,对于整个中等卫生学校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2创新教育概述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这句话的提出和实施是有其内在原因的,其关键在于如果一个国家特别是这个国家的教育事业的任务只是将公式和定理在每一代学生脑海中简单进行灌输和复述,那么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技术和方法的落后以及进步源泉的枯竭。创新教育就是以培养人们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教育。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为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着重研究与解决在基础教育领域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问题。

2我国目前中等卫生学校化学生物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2.1停滞渐进性

目前我国中等卫生学校的生物化学教育出现了萎缩甚至停滞的现象,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国家近几年固然加大了职业教育发展力度,但长期忽视职业教育的结果尚未得以真正改善,学校相关设备设施落后;另一方面是按所谓“实用型”教育模式,学校大幅削减基础学科课时,有的专业甚至不开课,目前只有检验、药剂等专业还保留有生化课程;还有就是国内的卫生学校之间缺乏相关的学术交流和研讨会议,从而使得各个学校的生物化学教育处于一个较为封闭的发展状态,长此以往必然会使得这种落后的状态日益加重。

2.2缺乏实践

职业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得学习者快速稳固掌握一门服务于社会的技能,从而能够在从业过程中不断锻炼和发展,以达到实现自我社会价值和人生价值的目标。从教育的本质上来看,无论是高等教育还是职业教育,两者的目的都是要求和希望学习者能够首先掌握自己领域内的专业知识,并且通过日后的实践和锻炼最终创造价值。但是在目前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中,实践和理论教学的脱钩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尤其是基础学科,理论多,实践少,缺少实践的教育方式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学生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所学习的理论知识。

2.3教育考核的机械性

应试教育的影响不仅波及高等教育,而且正在影响职业教育的培养模式。职业教育的定位是培养符合社会职业需要的合格从业者,而并非是像高等教育那样是培养具有研发能力和科研能力的研究人员,从而在中等卫生学校教育中应采用偏向于实践的考核方式,考核学生应用所学的生物化学知识解决实际中问题的能力而非单纯考核学生对于生物化学知识的背诵和理解能力,彻底摒弃传统教育影响下的机械性的考核方式。

2.4学生基础知识普遍低下

任何学科的创新不仅要求人们要有新思路和新想法,同时也要求受教育者对于本学科的基础知识有着扎实的基础。但是在目前我国的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不牢固,学校即使加大对于创新意识的培养,最终也不会起到应有的效果。所以这也是学校应该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实践课程的必要所在。

3生物化学创新教育在中等卫生学校教育发展中的作用

3.1有利于学科教育自身的发展

生物化学作为一门结合性边缘类学科,其自身就有发展的局限性。首先是因为这门学科的发展历史较为短暂,技术和理论的成熟度不够,在两个学科的结合点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融合问题。其次是因为国家在中等卫生学校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本投入不足,从而使得生物化学的创新型教育发展存在客观方面的限制因素。因此在中等卫生学校开展生物化学创新教育,加大政府和教育部门对于这门学科和该行业的重视程度,对于中等卫生学校教育的持续发展,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2有利于学校综合学科的联动发展

生物化学作为一门中等卫生学校的核心基础理论课程,在现实中应用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首先是因为在护理学和病理学中,应用生物化学的分析方法将有助于医疗服务人员从微观的分子原子结构方面了解疾病背后的本质原因。其次这门学科也是连接诊断与救治两个环节的关键性纽带,传统中医中的望闻问切方法固然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现代生物化学技术却更能从致病机理和病理学角度分析、判断病发原因、病征指标与发展的趋势。此外,多学科融合是现代技术发展的必然,各个学科之间都存在着相互促进和制约的关系,因此拓宽中等卫生学校中的生物化学创新教育思路将有利于整个学科教育体系的改善和发展。

3.3有利于我国卫生职业教育与世界接轨

创新与实践的教育模式是当今世界职业教育发展趋势,非常重视学生的能力培养和技能的培训。尤其是在这个信息经济时代,学生更应该具备自我提高和自我学习的能力,这两种能力同时也是创新能力形成的基本前提和要素,从而我国卫生职业教育要想充分利用国际化平台来得到充分的发展和提高,就应该首先适应教育创新的这种国际大环境,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中创新型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以江苏省南京市卫生学校、宿迁卫生中等专业学校为例,当地政府在支持对外交流的基础之上,给予该校一定的财政支持,从而使得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整个区域的办学理念有了较大的提高。

3.4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共同发展

目前创新教育特别是职业学校的创新教育更倾向于以研讨会和头脑风暴的方式进行交流和互动,这种交流方式首先需要学生在课堂外做足准备,获取相关的知识储备,才能够在活动中形成自己对于问题的见解和想法,在无形中会提高学生主动学习和创新思维的能力。此外,这种教育模式的转型改变了以往老师单一通道的教学方式,使得学生和老师能够进行双向互动,同时也提高了教师的教学能力。总之这是一种双向的教学方式改进,将大大有利于职业教育的繁荣和就业水平的提高。

3.5适合每一个受教育者的发展,促进教育行业

美国教育界有一句名言,那就是:“孩子就像一颗颗种子,是大树就让他成为国家的栋梁,是小草就让他装点绿色的大地”这句话充分反映了美国教育的创新性和自由性。尤其是在我国的职业教育中我们更应该充分发挥这种思想的主导作用,在生物化学学科的教学实践中应该创新性地提出建立每个学生的发展意愿档案,使得在教育过程中贴合每个学生的教育意愿进行生化教学的课程教授。

4中等卫生学校生物化学创新教育的改革思路

4.1学生转变态度、教师增强自身素质

中等卫生学校的生物化学创新教育首先要求受教育者转变以往的被动学习的状态,通过合理增加实验课时,尽可能引导学生从实践经验中获得对于知识的新感悟和新体会,对一些生化过程的机理通过多媒体或者动画直观演示,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帮助学生理解掌握知识要点。此外作为教育者的教师队伍,应不断提高自身对于生物化学学科的补充学习和不断学习,因为讨论式的教学方式更需要老师对于知识的灵活掌握和整个框架的了然于心,所以创新教育的发展思路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两个方面。

4.2加强学校生化学科的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的经济发展要依靠财政部门的投资和公共物品的投入,此外基础设施的不断建设也是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样的,在教育领域要想实现中等卫生学校生物化学创新教育的转型问题,就得不断提高学校内部生化实验室和配套设备的更新和建设,不仅要在理论创新方面与国际接轨,实验器材、试验的方法都要尽可能向国际先进方法靠拢。及时更新引进先进的生物化学配套设施,这是因为这门课程仅仅只有理论学习是远远不够的,先进理论要结合配套的设施才能够完整地发挥其创新的作用。

4.3定期举行各区域交流项目

创新不仅是对于原有知识的提高和改善,其前提条件是能够了解到最有效率的信息和专家的想法。所以我国不同区域的中等专科卫生学校可以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定期派遣学校老师和学生到医疗卫生较为发达的城市中的卫生专科学校进行交流和学生之间的联合培养项目,使得较为发达的医学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在不同地域之间流动,最终实现区域间创新教育的联动发展。

4.4鼓励学生动手、培养学生自主学习

卫生教育论文第8篇

“公共卫生是一种预防疾病、延长寿命、改善身体健康和机能的科学和实践。”[1]这是较早世界范围内普遍认可的公共卫生的认识。但实际上,早期对公共卫生的管理和执行大多局限于单纯的疾病预防机构,仅仅执行预防疾病的任务,随着人类社会状况和疾病谱的改变,临床医疗服务机构也开始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现如今,在明确管理的前提下,提供促进公众健康的预防与治疗工作是我国现在公共卫生的主要内容。公共卫生的内涵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不断的有新的内容添加进来。航空公司运输能力的大大提高和运输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大大增加了传染因子及其传病媒介在国际上迅速传播的机会。[2]近两年来,深深引起全球注意的公共卫生事件接连发生,比如中东呼吸综合征病毒的出现,埃博拉病毒的传播,以及与埃博拉病毒同一家族的马尔堡病毒的确认。信息传播手段日新月异,新事件的传播更引起广泛的关注,而不仅仅限于卫生人员或其他职业工作者。

2我国公共卫生体系构成和现状

公共卫生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即全部公众,那么为了能更好的达到保障全社会身体与精神健康的目的,一开始就决定了在国家的主导下建立并维护且运作的公共卫生体系才能更大范围的保障全体人民的健康。在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下的公共卫生机构加上保障公共卫生的职业人员共同构成了基本的公共卫生体系。[3]而在我国的公共卫生体系的发展中也将有更多的人将加入进来。然而我国的公共卫生体系仍然有各种不足。公共卫生立法和管理、传染病的预防、监测和控制等公共卫生项目,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并且具有很强的外部效应,因此属于公共产品。[5]纯公共产品需要由政府提供。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各个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还是较大,大部分人口都处于人均收入较低的农村地区。这种不均衡造成了事实上,各个地区对公共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状况是不一致的。但是,公共卫生事业的目的在任何地区是没有差别的,这样就造成了不同地区居民在享受公共卫生服务时事实上的不公平。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必将逐步加大在公共卫生事业方面的资金和设备上的投入,与之对应的是人员的职业素养的不足。人员在这方面的职业素养不足需要长时间的努力和投入,并且需要全社会在这方面给予重视。

3公共卫生专业职业教育改革方向

我国正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卫生职业教育培育的人才更多的是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面对大多数人群。基于对公共卫生新形势新内涵的认识,结合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发展缺乏高职业素养人才的现实,卫生职业教育中不管是公共卫生专业还是非公共卫生专业培养都应该做出改变和调整。为了培养出既有高度职业素养又具备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新型人才,能够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现有的卫生职业教育应该在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学科内容的精炼和融合上做出改革的尝试,力争在保证学生能得到技术培训保持就业竞争力的同时更保有社会责任感。争取在职业教育目标中整合管理学、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对“公共卫生管理”、“沟通与社会动员”、“信息管理”三个领域所要求的能力是与日俱增的,它们集中反映了对公共卫生实践能力的要求,而这正是卫生职业教育强调的重点。在教学上要注意将知识、技能、管理有效融合。完善职业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教育之间的联系,随时给公共卫生事业以支持。

卫生教育论文第9篇

1.1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在《精神卫生法》正式颁布实施之前,我国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已开展多年,但一直是靠政策性的文件进行驱动和指引,缺乏国家层面的正式立法支撑,该法的出台实质性地改善了这一困境。《精神卫生法》第16条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并可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这一条款实质性地赋予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及该工作相关从业人员相应的法律地位。同时,该条款将高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必要性提升到法律义务层面,督促各高校切实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重视,积极配备相应的场所、设备和经费,招聘和培养专业师资以及开设相关的公共必修课程。

1.2有利于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业队伍专业化建设

当前我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进行学生个体咨询和团体辅导、开展心理卫生知识宣传、组织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以及培养学生朋辈辅导队伍等,其中大部分对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有极高的要求。20世纪末在各高校刚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之初,由于心理学和精神医学学科背景师资的缺乏,曾广泛采取的方法是由思政课老师教授心理健康课程、由政治辅导员兼任心理咨询老师等,这种方式最大的弊端就是缺乏专业知识往往会使工作效果事倍功半,甚至南辕北辙。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心理学专业的普及,再加上相关从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规范化,近年来这一现象出现明显的转变,但仍然有高校因为重视不够而不能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师资的专业化建设与时俱进。《精神卫生法》中第67条第2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进行岗前和在岗培训,应当有精神卫生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第23条第1款明确规定“心理咨询人员应当提高业务素质,遵守执业规范,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服务”。这两款条目在法律层面对于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业人员的准入和自身成长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将督促各高校聘请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专职老师,并为他们的专业技能成长提供相应的保障,如鼓励和资助考取专业资格进阶证书、参加各类心理咨询技术学习班等,这无疑会促进这支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1.3为高校心理干预情境中各方权责划分提供了基本的指导框架

在高校心理干预情境中,经常需要和学生个案的家长(监护人)进行沟通,取得他们的配合与支持。长期以来,由于社会偏见等原因,精神和心理障碍个体及其家属在强烈病耻感的驱动下往往不愿意正视问题。具体到高校心理干预情境中,由于担心子女的精神/心理问题会给他们贴上“标签”,影响到他们以后的就业、婚娶等人生发展轨迹,有很大一部分家长对子女已经确诊的精神或心理障碍采取隐瞒的应对方式,对子女在校发生的疑似精神/心理障碍发作采取回避、否认甚至责难的应对方式,这样不但不利于个案(疑似个案)学生自身问题的及时妥善干预,也会给校园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之前面对这样的家长,校方往往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量让家长理解支持。《精神卫生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此类工作的被动和尴尬。该法第16条第4款“学校和教师应当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近亲属沟通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明了在发现学生出现精神/心理障碍(疑似障碍)时校方所需承担的告知义务,也赋予了校方就个案学生与家长进行沟通交流的相关权力。而该法第28条第2款“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既强调了监护人对于个案学生需承担的送治义务,也赋予了校方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力。第49条“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妥善看护未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医嘱督促其按时服药,接受随访或者治疗”则明确规定了已确诊个案学生的家长在其子女在校期间所需承担的看护义务,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个案学生在校期间因精神/心理障碍导致的各类意外发生后校方所需承担的损失风险。

2《精神卫生法》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的挑战

2.1高校心理健康教师工作权限界定模糊

《精神卫生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第51条规定“心理治疗活动应当在医疗机构内开展”。这些条目明确限制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范围。一般而言,我国高校心理健康中心配备的专职心理教师大多都具备国家(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员)从业资格认证,仅极少数具备心理治疗师从业资格认证。加上法律对心理治疗的场所有明确的规定(应当在医疗机构内开展),因此在学校情境下的心理干预只能为心理咨询,不能涉及心理治疗。而在大多数心理干预的实践中,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界限并不明晰,这将使得高校心理健康教师在进行心理干预时需要更加谨慎地规避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不但不利于学校情境下的心理干预的开展,更会将原本可以在学校情境下进行的干预全部转介到医疗机构。这样既增加了社会不必要的医疗负担,也会使那些原本问题轻微的学生因为病耻感而不去医疗机构,反而错过了最佳的干预时机。

2.2对学生个案问题的判断和处理受限制

《精神卫生法》第29条规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第三十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这两条法律条款主要是致力于减少“被精神病”这一社会不公现象的,体现的是对人最基本权利的尊重和对人性的关怀。但在某些校园心理危机干预情境下,这两条法律会在一定程度下限制问题的处理,即在权衡如何保障问题个案正当权益和确保其人身安全以及校园环境安全时面临一定困惑。当有学生出现疑似精神障碍时,学校心理健康教师不能对其作出诊断,只能运用相关心理和精神卫生知识做预判,然后建议学生自己或者家长陪同学生去医疗机构进行诊断。这时很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学生因为病情的影响失去自知力(或部分自知力)从而不愿意就医,家长因为担心子女被贴上“标签”也不配合学校的建议,这往往导致学生个案的问题被拖延,不利于其及时得到妥善诊治并导致问题恶化,也给校园的安定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3《精神卫生法》时代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调整策略

《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在社会层面迎合了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构建法治社会的大背景,是符合时展进步规律的;对于社会个体而言,该法也充分体现了对于公民的人权尊重以及人文关怀。反映到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务中,《精神卫生法》对相关的工作即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高校应当积极地调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着力方向,抓住机遇和规避风险,以求适应形势的发展。

3.1进一步完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规章制度

当前高校情境下的心理健康服务基本是按照各高校自己所定的规章制度来开展的。《精神卫生法》使得各高校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不但要考虑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还要遵循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这些规章制度的改进落实到实际中表现为:在心理普测、心理危机干预、个体咨询等环节上,需引入知情同意环节,并形成正式书面材料;在辅导个案材料的保存和呈报等环节上,需强化保密观念和措施;在涉及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处理中,要明确规定学校心理中心的功能只能是告知监护人并建议转介,而非直接干预/治疗。

3.2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点转移

一直以来,我国高校心理健康服务的内容主要是对心理障碍学生提供专业辅导。随着《精神卫生法》对高校心理健康工作从业人员的工作权限作出了明确的限定,以前那种关注问题解决的工作模式将发生改变。高校应当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心转移至心理卫生教育、心理科普知识宣传、心理问题学生的前期预警等,而把对专业素质要求更高的严重心理障碍干预等工作移交至其他对应的社会机构,如医院等。此外,在大学生心理辅导这一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传统工作业务范畴内,更多地推进针对普通大学生的成长辅导,如职业生涯辅导、人际交往辅导以及积极心理品质养成等,更多地关注学生的自我成长和自我实现,这种工作重心的转移同时也迎合了当下心理学界从关注人们心理问题到关注人类积极品质的转变的大趋势。

3.3重新思考学生主体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定位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