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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6 16:06:08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1篇

一、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

1、积极营造创建宣传氛围。各村(居)、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措施和方式,多层面、多方位地宣传食品安全地区创建的内容和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2、扎实抓好创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规划,细化创建标准,量化创建指标。加强部门的沟通协作,针对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专项整治,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二、加强全镇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

1、强化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进一步完善镇村监管责任网络,明确职责,强化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

2、拓展农村现代流通网。扩大农家店的覆盖面,加强对标准化农家店规范化建设的督查指导。

三、加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严把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关。对食品小作坊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完善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体系。

二是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注水、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三是继续推进“全市千村百镇市场工程”。实行各村以食品为主的消费品连锁超市和连锁农家店全覆盖,改善农村消费结构,提升农村消费水平。

四是继续强化常态监管。抓好餐饮业功能用房设置、基础设施配置、食品原料索证登记、餐具消毒等关键点。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单位的餐饮保障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发生。

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住主要环节,重视源头监管,以粮、油、肉及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馆、小摊点、家宴服务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扩展小豆腐坊整治成果,全面推动“五小”行业整治。加大对学校食品及校园内部小商店、小饮食店的监管力度,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饮食环境。实行食品市场经济户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2、继续保持食品市场整治高压态势。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要集中力量查处。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以及贩卖私盐的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要严厉打击。

五、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

1、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镇食安办将对食品安全网络建设、措施落实等实施动态评价、跟踪督查。

2、积极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各村(居)、各单位之间信息共享、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工作。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2篇

4月14日,湖南日报要闻版刊发一张新闻图片,画面上,几位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面带笑容,喜滋滋地享受着营养午餐。这是安化县羊角塘镇中心小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的一个镜头。

4月18日,在省委讲师团组织的“稳中求进促发展”座谈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定中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他透露,湖南实施这项计划的试点县共37个,涉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165万人。截至目前,已有23个县正式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另外14个县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之中。

决策:一项面向未来的宏伟计划

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专项行动”,是一项面向未来的宏伟计划。

去年10月26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将每年拔款160亿元,率先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启动国家试点,惠及这些地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2600万名在校学生。

其实,这项为孩子终身幸福的奠基工程,一直以来都得到领导们的高度关注。1992年,全国爱委会、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布《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将营养不良列为重点防治的六大学生常见病之首。1997年12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我国有史以来第一个有关营养工作的部级文件《中国营养改善计划》。为了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2008年10月,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善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2010年,“逐步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在2月28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着力解决学生营养膳食的措施和力度不断加大。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一补”政策范围逐步扩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两免一补”政策时,就包括逐步建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2006年启动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一补”政策作为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2007年,中央出台了中西部地区基本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2元,初中每生每天3元。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生每年7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000元。2007年至2011年,仅中西部地区“一补”资金就落实了300多亿元。2010年,中西部有1228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一补”,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的47%。二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力度逐步加大,膳食条件得到不断改善。针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大量学生需在校住宿,食堂等生活设施短缺的情况,国家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时,明确将食堂建设作为工程建设重要内容,由地方政府负责实施,寄宿制工程共新增食堂159.2万平方米,占工程建设面积总数的10.6%。2007年启动的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同样把食堂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120亿元投资中有31.7亿元用于学生食堂建设。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新鲜“出炉”,还来自深入调研发现的三个问题:一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比较突出。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对青海、云南、广西、宁夏等西部4省(区)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农村学生生长迟缓率近12%,低体重率达9%;身高和体重均明显低于同龄段儿童正常值。二是现行“一补”政策覆盖面偏小、标准偏低。2010年,中西部有1228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一补”,只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的13%。有的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完全落实,吃饭费用没有完全解决。据初步调查,校外寄宿的义务教育学生还有1239万人,受现有“一补”政策的局限,往往产生“因为不能住宿,所以没补助”的现象。三是中西部地区一些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些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学生课间自己生火做饭,有的学生甚至需要自带做饭的炊具、调料、柴火等。这些孩子的饮食、营养现状确实令人心疼。

由此可见,在农村地区主要还是要先解决吃饭问题,尚谈不上营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贫困县有,在其他地区也有;西部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重于中部,民族县、贫困县、边境县重于其他县。农村学校普遍食堂不足,需创新供餐机制,仅靠地方现有的投入水平,难以解决此问题。因此,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是一件重大的民生工程。

这项面向未来的《计划》做得很实在。国务委员刘延东2011年11月24日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计划》的实施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去“着力”:

第一,国家试点“点”在了特困区。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把六盘山区、秦巴山区等1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等3个已经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地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这些地区。此次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试点首选这些地区,总计680个县(市),其中民族县有368个,占54%;国贫县有431个,占64%;边境县有54个,占8%。

第二,完善“一补”,“补”在了面上。为解决现有“一补”政策覆盖范围小,补助标准低等问题,54号文件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全年1000元,初中5元、全年1250元。

第三,在硬件上专门安排了改善就餐条件的资金。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第四,在软件上加强制度建设和营养教育。通过加强专业指导、普及营养知识,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营养健康教育时间,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困惑:“小餐桌”面临的难堪

据走访调查,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困难一:食堂设备比较简陋。在被调查的许多民族贫困地区,不少农村中小学食堂存在设备简陋的问题,普遍现象集中表现在厨房较小。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绝大部分寄宿制学校食堂条件非常简陋,近四成学校厨房面积只有10~20平米,有的甚至不足10平米。有的学校是教室兼做厨房、食堂和宿舍的功能,有些更贫困地区的学校,校长的宿舍就是厨房,前面半间是给孩子们做饭的地方,后面半间就是校长晚上睡觉的地方。再加上年代久远,墙壁瓷砖没有全部覆盖,地面水磨石破损严重,学校厨房中最常见的设备就是炉灶、蒸笼和锅,学生伙食一日三餐全是一锅饭。由于厨房面积过小,不少学校食堂无更衣间、配菜间、面点间等与厨房相配套的功能间。学校食堂从粗加工、洗涮、制作面点到炒菜做饭都在一间厨房里进行。由于人流物流不分,生熟用具不分,生熟食品混装混放,很容易造成食品交叉污染,给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带来隐患。

困难二:从业人员素质比较低下。目前,不少农村地区学生食堂里的服务人员大多数是当地村民,他们对于家常食物的制作驾轻就熟,但是缺乏必要的营养知识,对于饮食搭配没有清晰的概念,平时制作饭菜只是依靠多年来家庭的生活经验,这制约学生饮食营养搭配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困难三:营养知识比较匮乏。一是教育体系中缺乏基础营养学内容,学生所掌握的极为有限和浅显的营养知识无法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二是在学生饮食方面占有主导地位的学校和家庭在饮食营养知识方面的掌握情况也同样无法让人放心。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学校教师对于营养知识的掌握不足,大部分厨房工作人员对饮食营养搭配概念模糊,家长则以让孩子吃饱为目标。此外,学校没有条件和能力对师生进行饮食营养知识方面的培训,也制约了学生的健康饮食。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很多偏远农村学校没有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营养知识方面的培训,食堂工作人员对饮食营养的搭配还处在一个初级和盲目的阶段,一切跟着感觉走的现象比较普遍。

困难四:安全卫生工作比较滞后。调研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学校学生的饮食卫生意识还很薄弱,部分学校,特别是村片小一级学校在硬件配备上无法保障学生基本卫生(如洗手),部分学校厨房环境较为恶劣,饭菜和原材料在运输、储存、生产环节还有待加强卫生监管工作。在被走访的近100所边远学校里,有近一半的从业人员没有统一着装,有部分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还有待加强。

困难五:边远地区食品配送困难。在大宗物品落实定点采购困难的同时,我们调查发现,不少偏远地区学校特别是教学点上的山区学堂受到学校规模和交通闭塞等方面的制约,鲜菜、鲜奶、鲜蛋等营养品的及时配送难以保证。

困难六:教学点教师积极性不高。走访中,我们发现,在不少边远山区教学点上除了无食堂的实际困难外,普遍还存在的一个困难是无人对学生提供后勤保障。特别是一人一校的教学延伸点,教师本来教学任务就非常繁重了,还要负责学生营养改善方面的事情,在无任何食堂设施设备的条件下,老师们对改善学生营养计划的实施积极性不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普遍存在。

让改善计划遍及三湘的几点思考

面对营养改善计划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诸多实际困难,如何全速推开此项工作,打造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让它遍及三湘,并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1.改善一个条件。目前,农村中小学生活设施总体不足,食堂缺口较大。改善供餐条件是加快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制定食堂建设规划,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安工程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资金,将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弥补食堂建设缺口,改善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等相关设施。

2.确保“两个安全”。安全是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词,营养改善必须确保“两个安全”:一个是食品安全,一个是资金安全。在食品安全上面要做好三个方面的事情:第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对食用农产品原料生产、收购环节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要严格准入,对学校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第二,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配合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食堂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要持有健康合格证明;食堂布局要符合相关规定,对原料存放、加工操作、备餐、食品出售、就餐等场所进行合理设置,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定;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确保采购、加工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专人负责的专门机构,开展设备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制,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分餐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第三,计划参与各方责任要落到实处。各地食品安全、教育、农业等监管部门要与学校、供餐单位或个人签订责任书,同时建立健全留样检测制度、从业体检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将责任具体化,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建立起学生营养改善状况监测评估机制,跟踪监测、及时改进,要让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出健康、吃出营养。

在资金安全上,一定要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依法健全财务机构,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健全内控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要以县为单位,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建立实名制学生及用餐情况的信息管理系统,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建设,防止滋生腐败行为。要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3篇

一、主要内容

(一)试点范围和时间。从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省从2012年3月起启动试点工作,我州8个县市均被纳入试点范围,涉及学生29万多人。

(二)补助标准。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三)改善就餐条件。各县市要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统筹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认真制定农村中小学学生食堂建设规划,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对规模较小的农村边远学校,要安排专项资金,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要配备合格的食堂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综合考虑本县市农村中小学食堂现状、饮食习惯、物产资源特点、交通运输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供餐内容和方式。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各县市要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制定和完善食品采购制度。学校要统一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严禁采购“三无”产品。中小学校食堂严禁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中小学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各县市和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严格管理财政补助资金。各县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提高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从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提标后,全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要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各县市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要将工作方案、进展情况、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农村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加强营养教育。要积极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将营养健康教育纳入课堂教学,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七)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三、组织领导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作工作的管理体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学校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明确工作责任。县市人民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制订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对本地区的学生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承担具体落实和相关管理责任。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4篇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二)注重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把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当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点来抓,加大力度,争取项目,在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设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的同时,同步考虑、同步建设学校食堂(伙房)。落实好《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规划,尽快完成6所寄宿制学校食堂的改扩建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点)利用布局调整闲置校舍改造成食堂(伙房)或配餐室,并配备清洗、消毒、冷冻(藏)、蒸煮等设备,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5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1〕54号),进一步改善我省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重要性的认识

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自2006年起,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来,我省全面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仍然存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

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二、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为改善民生办好事、实事。

(一)认真做好国家试点工作。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确定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我省85个县在列。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资金60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各试点地区和学校要按照国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和监管体系等好方法新路子,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国家试点县要按照一县一方案的要求,尽快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后实施。

(二)全面实施省级试点工作。在国家确定我省85个试点县的基础上,我省其余44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试点县,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与国家标准一致,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资金600元),所需资金由省与州(市)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为:昆明市、玉溪市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曲靖市、红河州按照5∶5分担;楚雄州、大理州、西双版纳州按照6∶4分担;保山市、丽江市、普洱市按照8∶2分担;昭通市、文山州、德宏州全部由省财政承担。

(三)积极改善就餐条件。各地要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将中小学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要坚持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加强建设改造工程监管。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和没有学生寄宿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四)加强工勤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配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农村学校食堂配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一是利用中小学区域局调整后的富余教师,通过培训,充实进学校食堂作为后勤人员。二是对外聘用食堂临时工勤人员,支付聘用人员工资,经费由当政府自行解决。三是依法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管理,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的学校要健全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要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努力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作贡献。

(六)建立完善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全年按照250天计算)。我省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将补助范围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所有寄宿学生,所需资金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分担办法由中央、省、州(市)共同分担。

三、切实加强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省人民政府领导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各州(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6篇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有县四家班子在家领导、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284所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育战线相关同志参加的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会,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书记在外出差,对召开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专门对召开好会议提出了要求。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务院、省、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更好实施。刚才,副主任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市长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县教育局通报了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中学、小学作了交流发言,同志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作了安排,会上还签订了责任状,印发了相关文件,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必须深化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认识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我们要增强对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重要性的认识,全力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贯彻上级重要部署的具体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近年来,中央先后启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新建和改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近550万平方米,改善了农村学校食宿条件。总书记在201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总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10月,国务院决定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水平,我县被确定为全国680个试点县之一,中央财政今年将解决我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2700余万元,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更好地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省、市相继召开了会议,下发了相关文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了全面部署。最近,省、市又专门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进会议,对推进营养改善计划作进一步调度和安排。我们要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这项得民心、惠民生的德政工程抓实抓好。

二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我县是贫困县,学生的营养状况相对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目前,我县有的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滞后,配套设施缺乏,就餐条件较差,一些非寄宿制学校中,离家远的学生如何吃午饭问题突出。中小学阶段是青少年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如果营养不良,将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更谈不上全面发展。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营养餐,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乃至全社会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国家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就是要切实解决孩子上学吃饭问题,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上级部署,正在统筹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并研究每年解决480余万元资金,用于解决学生食堂工人工资和学生就餐补助。因此,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必须要干,只能干好,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从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

三是提高全民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营养状况,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展和全面发展,也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早在一百年前,英国就开始实行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校园餐计划,上世纪中叶以来,美国、法国、日本等国也纷纷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供餐计划,不仅有效地改善了国民身体素质,也快速提升了教育发展水平。当前,我县一些贫困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不仅影响到青少年健康成长,也影响到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对于巩固“普九”水平、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站在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将国家大好政策落实下去。我认为,如果食堂都办不好,学校也很难办好。对这项工作,只要校长重视,把学生当作自已的孩子来对待,把资金比照自已的工资来有效使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就一定能实施好。希望校长们不要认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负担,而应视作责任,不能自甘落后,务必抓实抓好。

二、必须抓住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点和难点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周密部署,抓住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工作,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一是抓好责任体系建设,形成推进合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从营养健康到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个学校、一个部门难以抓好,需要政府加强统筹,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按照责任分工,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既要主动作为,又要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实施。各乡镇、村要充分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能,在统筹协调、监督指导、食品安全、民主管理上主动介入,在家庭托餐评定、供餐监督、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以及政策宣传上给予支持。政府督学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督促检查工作重点,并按月上报督查报告;乡镇要帮助学校加强学校食堂卫生、食品安全等管理,部门要帮助查找、帮助解决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学校作为政策的执行主体和工作的落实主体,应按照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把好六个关口,即:严把食品采购关、质量检查关、食品储存关、食品加工关、食品配送关和食品留样管理关,落实好每个环节责任人,切实保证食品安全;要建立三项资料,即实名制信息管理资料、食堂营养餐财务管理资料、营养餐管理责任制度资料。县营养办要抓好统筹,梳理分类,安排好计划启动、供餐准备、督促检查、规范操作、总结提高的各个阶段工作,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有序推进。

二是抓好供餐机制建设,改善供餐条件。一要着力改善就餐条件。目前,我县农村中小学食宿条件有待改善,有的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滞后,配套设施缺乏,就餐条件较差。要加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加大食堂建设和卫生管理的工作力度,确保食堂安全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的,要本着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二要科学制订供餐方案。科学的供餐方案是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供餐模式,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的,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可以在县教育局或当地政府的批准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三要规范统一供餐内容。营养餐一律供中餐,标准为两菜一蛋一汤。学校食堂的肉、蛋、米、油、菜等实行统一供应、统一配送,肉、蛋由畜牧局统一供应,大米、食用油由粮食局统一供应,蔬菜就近就地采购。今年要建好乡镇蔬菜示范基地,去年,我们要求每个乡镇要发展蔬菜示范基地100亩以上,品种要达10个以上,主要用于学校食堂和乡镇食堂,希望各乡镇尽快抓好落实。相关部门要与基地、与养殖大户建立稳定的食品供需关系,确保就近提供安全可靠、物美价廉的营养食品。学校的供餐要保质保量供应鸡蛋和肉类,不得向学生配发瓶(盒)装的牛奶、面包、蛋糕等方便食品,更不得给学生配发饮料和方便面等。严禁野生菌进学生食堂、上学生营养餐桌。教育局要指导学校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合理搭配膳食,保证每个学生每天营养餐达两菜一蛋一汤标准,让学生吃饱、吃好,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质量保证。四要着力抓好资金管理。要加强对营养餐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详细的食品采购和进出库台账,严禁挤占挪用、偷工减料截留克扣行为发生。学校要设立学生营养餐公示栏,定期公布用餐学生名单、供餐内容、菜谱和饭菜价格等信息,让家长知道孩子每天吃什么、吃得怎么样。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目前,我县的营养餐食品采购渠道不统一、种类杂乱、价格不一,质量得不到保障,给营养餐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县农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原料生产、收购的监管,从食物链的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县教育局要制定中小学食堂供餐规范制度,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所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都要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过期食品、霉变腐烂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教育、农牧、卫生、质监等部门要与学校、供餐单位和托餐的个人或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对监管缺失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要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要建立餐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学校的食堂餐饮人员,要有卫生健康证明,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向县委、政府报告。

三、必须强化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针对性措施

刚才,县教育局对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了通报,从通报情况来看,我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还存在不少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更好实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学校是营养改善和食堂管理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检查、亲自过问。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对食堂管理、供餐服务企业、食品供应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为有力推进工作,县委、县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乡镇片区县直部门帮扶学校制度的通知》(印党办发〔2012〕79号)文件,请县四家班子、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关心和帮助所联系乡镇和所帮扶学校,努力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文体广电和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和方式,让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饮食习惯。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教育部门要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学生膳食搭配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营养需求,学生营养状况是否得到了明显改善,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每月要开展一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自检自查,纪委监察局、督查室、教育局要采用日常督促检查与专项督促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7篇

各村、社区、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区政府办《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干区食品安全达标社区(村)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镇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达标社区(村)创建工作,在最基层建立食品安全网络,落实监管措施,切实保障广大村(居)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创品质之镇建和谐*”的总目标,积极推进新市镇建设,以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手段,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强化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建立起机制健全、制度完善、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改善村、社区食品安全状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村、社区食品安全组织责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宣传,切实提高广大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辖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定格畈、八堡、*村、居委会、牛田、蚕桑、新江花园、三卫等8个村、社为2010年食品安全达标村(社区)创建单位,2011年再创建食品安全达标村(社区)6个,达到100%。

三、工作内容

食品安全达标村(社区)应包涵以下工作内容:

1、村(社区)有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村(社区)有食品安全专管员,能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

3、掌握全村(社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情况,建立一户一档信息;

4、辖区内没有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持证亮照的经营户经营行为规范,台帐记录完整。发现违规经营或有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能够及时劝止并报告。不符合环保条件的餐饮店,要督促其搬迁或行业置换。

5、辖区内“三小”生产经营户门前三包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整体店招店牌整齐规范。

6、协助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建立村级连锁店或放心店,农贸市场规范。“三小”比较集中的村社区要协助其组建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7、协助做好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村(居)民自办宴席管理规范,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和指导。

8、采取各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到户到学校,有永久性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村(社区)宣传窗有食品安全内容,定期更新。

9、辖区内无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10、新成立的社区,要尽快利用社区物业安排小餐饮服务网点,建议引进连锁经营店,帮助解决居民安全卫生的早餐问题。

四、验收办法

各食品安全达标创建的村居(社区),由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指导、把关,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验收,创建成功的示达标村(社区)名单将上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创建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食品安全达标村、社区创建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重要举措。近年来,我镇已取得明显成效。但随着新客运站的启用,交易中心的旺市,人流量的快速增加,“三小”行业食品安全工作仍是薄弱点、事故的易发处,加强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牢基础,对于提升全镇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极为重要。各村(社区)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的高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达标村(社区)创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食品安全达标村(社区)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多,涉及部门多,各村社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加大投入。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牵头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村(社区)制订方案。工商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管执法、派出所等部门要把创建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结合自身职能,主动做好创建工作的指导、帮助。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四、资金来源

实施“计划”所需资金,其中营养餐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及水、电、燃料费用待全面实施后由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学校食堂建设由区教体局商财政局科学制定学校食堂改造建设规划,并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先建设,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区食堂改造建设任务。

五、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核定实施对象。区教体局负责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的动态监控,严防套取、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营养食谱。由食药局牵头,教体局配合,组织营养专家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和操作指南。食谱制定要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保证学生每周食用一定数量的牛奶和鸡蛋。

(三)招标采购。营养餐所需牛奶、鸡蛋、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由实施学校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供货企业,均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招标采购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教体、卫生、食药、质检、物价、监察等部门参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价格公正合理。

(四)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霉变、腐烂、污染和生虫不洁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卫生习惯。凡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行试尝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教体局配合,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组织培训。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扶贫、卫生、食药等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宣传、教体等部门配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实施学校要建立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食药、发改、监察、农业、卫生、审计、工商、宣传、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营养办)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计划”实行“三长负责制”,即部局长、镇(办)长、校长是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教体局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配合财政局做好“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长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负责“计划”各项经费的筹措和按时拨付工作;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牵头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发改局长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长负责组织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工商局长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日常监管;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每月检查供应商库存条件至少一次,对食品材料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安排工商所定期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进入校园;根据本部门工作相应职责制定“计划”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供餐食品进行抽检,对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对“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卫生局长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协助教体、劳动部门培训从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会同教体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负责制定营养食谱;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监察局长负责对有关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计划”实施过程中群众对违规、违纪人员及事件的举报和反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促使“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审计局长负责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公安局长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建立配送绿色通道,确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时送达;负责实施过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人社局长负责配合教育、食药、卫生部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免费对实施“计划”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镇(办)长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成立本辖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定期研究辖区内“计划”实施的相关问题;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能,定期检查各校的具体实施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化解辖区内“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工作。中心校长负责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对辖区学校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每周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计划”实施的绩效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积极性。各实施学校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管理措施,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接收、储藏、出库、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食堂卫生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安全运行;做好周食谱公示工作;组织和管理学生安全、文明就餐;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以实施“计划”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配送及食堂加工、学生食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审计、教体、财政、卫生、食药等部门组成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由纪检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实施“计划”监管小组,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五)实行目标考核。“计划”实施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区政府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进行目标考核,教育局对实施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发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质量责任追究。凡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蛋奶粮油及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取消供货商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9篇

主要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供销社是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成员单位之一,承担着化肥、农药安全经营和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重任,为此,供销社系统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直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各县(市、区)社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建康。年全系统没有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增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

(一)进一步落实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硫、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的销毁工作。经过几年的宣传、查处,这五种高毒农药已彻底退出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领域;

(二)进一步推动农资农家店和“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加强农资科技裁体服务。今年新建农资农家店36个,完成计划36个的100%,全市达460个,完善“四有”庄稼医院11个,完成计划10个的110%,全市达78个,据不完全统计,新增投入15万元。

(三)继续抓好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共培训经营人员123人,所有的“庄稼医院”都已配备了农业科普图。并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指导农户科学用肥用药,为广大农民提供生产无公害绿色食品科技信息,引导农民食品安全生产。不完全统计:年全供销系统“农资农家店”和“庄稼医院”为农民提供农村食品安全信息3600多条次,印发各种食品安全宣传材料18000余份,接受农民咨询5600多人次。

三、强化专业合作社食品安全生产管理

近几年,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市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190个,其中供销社联办、领办的就有86个。为使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社能够健康发展,去年以来,我社就已将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逐步引导全市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朝着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方向健康发展。

一是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前全市专业合作社有30个农产品注册品牌,发展了8个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是通过市、县(区)8个农产品流通信息中心的“市农村社会化服务中心”网站,向全市专业合作社宣传食品安全生产知识,提供生产无公害食品的科技信息,接受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安全生产网上咨询,帮助广大社员认识生产无公害绿色食品的重要性,引导其食品安全生产。

四、积极配合工商、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开展检查监督。

供销社作为市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在贯彻市政府《年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具体行动中,积极配合工商、卫生、质监等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检查监督,同时按照省供销社75号《关于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食品经营市埸准入制度和进店商品安全保证制度,积极配合工商、卫生、质监等有关单位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农村市埸正常秩序。

明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结合供销社的实际,制定明年的工作计划,按照计划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取得新的成效。

二、认真组织贯彻市食安办龙经贸商贸[]128号《关天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市埸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做好全年重大节日的市埸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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