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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工作经验总结优选九篇

时间:2022-04-11 05:53:56

规划局工作经验总结

规划局工作经验总结第1篇

近来,一些地方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中希望明确有关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试点验收和规划文本要求等问题。现根据有关法律、文件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基本农田保护问题

(—)基本农田保护数量。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是根据我国未来人口高峰年人口对农产品需要和国家对农产品商品需求进行测算的。这个目标已经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并要求在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中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主要控制指标在新一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明确并层层分解,作为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指标。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要求,国家必须对现有耕地实行全面保护,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内需要占用的耕地、坡度大于25度末列入生态建设规划实施项目的耕地、江河泄洪区内的耕地等作为一般农田保护外,其它耕地都应当作为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各地应按照要求切实纠正划定基本农田数量过少的问题。

(二)基本农田的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下列耕地必须划为基本农田:①非农业人口100万以下的城镇、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需要占用以外的耕地;②大中城市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基地;③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的耕地;④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产量较高的耕地;⑤国家需要保护的其它农田。非农业人口100万以上大城市建成区周围的耕地,原则上也应划为基本农田。

二、关于试点验收问题

目前,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规划管理试点单位的规划修编工作已进入评审、验收阶段。为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国家土地管理局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尽快组织评审、验收工作,并及时将评审、验收结果上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将适时对评审、验收工作进行抽查并召开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规划,认真总结规划修编经验。

三、关于规划文本问题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和《县级十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各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应当认真做好规划文本、文本说明、有关专题报告的编写以及图件的编绘工作。关于规划文本的形式,不作统一规定、但文本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突出重点。

规划局工作经验总结第2篇

“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为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实现,推动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云龙县委宣传部、中共云龙县委依法治县领导组办公室、中共云龙县委普法办公室、云龙县司法局《关于对“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我局“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进程。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细致地检查,不缩小范围,不减少内容,不留死角,高质量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任务。同时,总结验收工作遵循“谁制定规划,谁组织验收,下管一级”的原则。三、主要内容此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情况;“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全员普法的落实情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四、步骤和方法㈠基本步骤我局“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今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6月份)。按照县“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验收办法和标准,积极参加县检查验收工作骨干培训。第二阶段自查阶段(7月份)。对照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标准和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中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全面地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第三阶段在自查的基础上,主动接受省、州县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的检查。(8月份)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9月分)。根据县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反馈情况,认真做好验收总结,制定完善好整改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整改。㈡主要方法1、召开检查验收测评会议,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参加,听取社会各界对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2、对照县委“四五”普法规划和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深入下属部门和基层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检查各乡镇“四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五、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张书举局长任组长,劳动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四五”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六、基本要求㈠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总结验收工作是“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四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好这次总结验收。㈡加强领导,认真实施。要将“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纳入下半年工作的重要议程,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自觉接受他们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根据县“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切实抓好落实。㈢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结合总结验收,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回顾,查找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明确提出,及时认真整改。 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规划局工作经验总结第3篇

“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为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实现,推动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云龙县委宣传部、中共云龙县委依法治县领导组办公室、中共云龙县委普法办公室、云龙县司法局《关于对“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我局“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进程。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细致地检查,不缩小范围,不减少内容,不留死角,高质量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任务。同时,总结验收工作遵循“谁制定规划,谁组织验收,下管一级”的原则。三、主要内容此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情况;“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全员普法的落实情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四、步骤和方法㈠基本步骤我局“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今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6月份)。按照县“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验收办法和标准,积极参加县检查验收工作骨干培训。第二阶段自查阶段(7月份)。对照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标准和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中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全面地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第三阶段在自查的基础上,主动接受省、州县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的检查。(8月份)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9月分)。根据县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反馈情况,认真做好验收总结,制定完善好整改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整改。㈡主要方法1、召开检查验收测评会议,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参加,听取社会各界对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2、对照县委“四五”普法规划和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深入下属部门和基层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检查各乡镇“四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五、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张书举局长任组长,劳动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四五”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六、基本要求㈠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总结验收工作是“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四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好这次总结验收。㈡加强领导,认真实施。要将“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纳入下半年工作的重要议程,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自觉接受他们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根据县“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切实抓好落实。㈢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结合总结验收,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回顾,查找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明确提出,及时认真整改。 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规划局工作经验总结第4篇

编制规划是件大事

记者:据了解,《规划》的制定经过了前期准备、课题调研、初稿起草、集中修改、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阶段,那么能否介绍下规划编制的背景?

有关负责人:可以。这个《规划》的编制工作是2015年5月正式启动的。我们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编制工作方案。编制期间,领导小组先后五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指导《规划》编制情况;先后六次向质检总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汇报《规划》编制情况;数易其稿,形成草稿,邀请纤检系统专家开展专题研讨,收集各类建议和意见200多条,在研究、吸纳相关意见及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后,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16年12月,向国家认监委、标准委及质检总局各司局征求意见,收到总局计量司及产品质量监督司反馈的2条建议,经研究后,全部采纳,形成《规划》论证评审征求意见稿。今年1月初,召开专家评审论证会,来自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总社、西安工程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8位专家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论证,并提出19条意见和建议,经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送审稿。今年1月23日,经质检总局局务会专题审议通过,2月9日《规划》正式印发。

记者:编制《规划》过程中是否注意了哪些问题?

有关负责人:这个肯定是有的。可以这样说,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注重做好“三个结合”: 一是结合中央精神、质检总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调整结构的战略布局,以及质检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质检工作的总体部署,将基层工作实践与中央顶层设计做好衔接。二是结合产业升级、结构调整需求。将推动解决纤维产业发展粗放、布局调整、供需不匹配、产能过剩等问题,作为纤检事业发展的方向和着力点,及时调整工作思维,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技术服务,维护纤维产品质量安全,助力产业调整升级。三是结合纤检事业自身发展需求。新形势新问题为纤检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围绕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提高纤检工作公信力,推动纤检事业发展。

规划好坏首先看思路

记者:如何构想《规划》的定位?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有关负责人:“十三五”期间纤检事业发展战略定位是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目标要求,服务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服务纤维生产加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主题是保障、支撑和引领,主线是建设中国特色纤检事业。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的部署,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工作方针,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目标要求,服务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服务纤维生产加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纤检事业发展新体制,全面提升纤维产业质量水平,保障纤维产业质量安全。

记者:基于这样的指导思想,是否也就有了一些基本的原则?

有关负责人:是的,《规划》的基本原则可以这样概括:坚持市场规律与监管效率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坚持技术引导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与稳步推进相结合。

记者:那么,如何表述《规划》的目标?

有关负责人:《规划》总体目标设定充分考虑了纤维产业、纤检系统实际情况,并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总局“十三五”规划以及相关棉花、物流、纺织等专项规划充分衔接。总体目标是:完善中国特色纤检理论、制度、技术、机制工作体系。纤维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纤维产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智能化纤维质量管理体系初步构建。新疆、内蒙古、广西等条件较好的纤维重点区域纤维质量明显提升,其他地区纤维质量稳步提升,纤维产品供给体系质量显著提高。中国纤维标准体系的国际地位明显提升,质量标准和检验技术向“一带一路”国家辐射。纤维公证检验服务区域经济能力显著提高。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纤维市场环境,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保驾护航。

抓住关键定内容

记者:感觉到《规划》的内容很丰富,能否概括下主要有哪些方面?

有关负责人:《规划》主体分为成效经验、发展环境、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六个部分。

记者:有哪些成效经验?

有关负责人:《规划》从坚定不移抓质量、全力以赴保安全、一心一意促发展、改革创新强质检四个方面对“十二五”期间纤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得出坚持服务全局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提升工作有效性四个发展经验。

记者:发展环境主要是指什么?

有关负责人:“十三五”期间发展环境概括为两点:一是三大国家战略叠加,“一带一路”、区域经济新战略、供o侧改革的实施,为加快传统纤维产业技术升级、促进走出国门加速成长提供了重要机遇,标志着我国纤维产业已经具备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纤检事业正步入发展的良性轨道。二是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纤维产业供给结构严重失衡,“量大质低”,纤检事业满足纤维产业转型发展诉求、满足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需求、满足国家创新型政府要求任务艰巨。

记者:如何把握《规划》的主要任务?

有关负责人:主要任务有四个方面:

1.加强纤维质量监管。着力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质量诚信与银行信贷管理协作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纤维加工企业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进程;加快纤维质量监管方式转变,积极推动建立以企业为责任主体、专业纤检机构监管规范、协会团体辅助自律、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落实“放、管、服”,简政放权;强化民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学生服、面料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学生服、面料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人民群众质量维权意识,完善“阳光纤检进高校、进工地、进幼儿园”活动;探索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协作模式,厘清与不同层级政府及质监部门的监管职责,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探索推进纤维质量监管权力清单制度建设。

2.完善质量技术基础运行保障。强化公证检验能力建设,建立适应纤维产业发展,满足未来纤维公证检验需求的检测体系,加快实验室检验技术升级,提高公证检验的先进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建立仪器化非棉纤维质量标准和检验体系,逐步实现非棉感官检验向仪器化检验转变;启动纤维标准提升工程,提升纤维标准影响力。建立更加协调配套、先进科学、适合中国国情的纤维标准化体系,强化检测技术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山羊绒、茧丝、麻类等纤维的标准国际化,向中亚、东亚、东盟相关国家输出我国棉花、羊绒、茧丝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技术。

3.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加大政策融入力度,M一步推动公检制度融入国家宏观、金融政策的力度,推动纤维公检制度和政策性贷款、市场保障金、物流体系融合;发挥对产业促进作用,进一步发挥对纤维产业全链条的服务作用,对接农业、加工、流通和纺织需求,发挥公证检验大数据的作用,推动中央供给侧战略的实施,开拓棉花公证检验新服务;探索培育纤维品牌,与地方政府以名牌带动经济发展需求对接,推动实施纤维品牌发展战略。倾斜“一带一路”覆盖区域,推动优质纤维产区创建名牌产区,推动优质企业创建名牌企业,为产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宣传推荐、人才培养、检验服务。

4.夯实质量监督基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完善纤检事业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报备、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大力加强科学技术支撑,推进系统技术能力建设,强化区域技术能力建设协调发展,加快纤检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纤维计量监督、量值传递和计量检定、仪器设备维修和保障工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优化纤检人才队伍结构,建立纤检事业发展专家智囊库,为谋划纤检事业发展,解决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提供良策;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建立纤检系统行风建设的综合预防治理机制,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管体系建设,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记者:三项重点工程是什么?

有关负责人:重点工程有三项:

一是纤维质量监督强化工程。包含3个子项目,纤维质量监督体系建设项目,搭建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公示平台,建立纤维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平台;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项目,搭建纤维企业质量信用平台,联合行业协会,启动纤维企业品牌推进工程;纤维制品放心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和完善纤维制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动将学生服监督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在全国10个省建立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纤维制品质量舆情监控和舆情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二是纤维质检体制改革深化工程。包含两个子项目,深化棉花质检体制改革项目,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先进的检测技术体系,建立棉花公证检验信息技术示范实验室20家,稳步提高公证检验覆盖率,开展棉花标准重大课题研究。推动毛绒质检体制改革项目,实现毛绒质量管理信息化,新建、改造毛绒、茧丝、麻类纤维公证检验实验室15家,制修订毛绒快速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推进毛绒纤维检测仪器化,研制毛绒仪器化公证检验设备校准样品,建立非棉纤维标准样品生产基地。

3.互联网+纤维质量工程。包含两个子项目,纤维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服务全产业链,实现纤维质量信息与产业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挖掘产业质量风险点,研究产业质量发展趋势,为纤维产业经济升级服务。检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立服务公证检验工作的智能化、集约化支撑体系,实现检验资源、检验设备、突发性质量事件应急处理、新型纤维材料信息、检验人员交流与培训等信息共享。

规划局工作经验总结第5篇

(一)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

1、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食品抽样检验的规定、要求,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以下简称食品抽检);

2、协助财务装备处编制全省流通环节年度食品抽检部门经费预算(以下简称年度预算);

3、依据省局审定的年度预算,编制《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检年度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4、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对全省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坚持“质量优先、服务满意、价格合理”的原则,确定委托检验机构;

5、依据年度计划,对食品抽检工作逐月进行分解,明确各州(地、市)工商局、省局各直属工商分局的抽检任务,加强督导检查;

6、组织实施主要节庆、大型活动、专项整顿、重点食品以及突发事件问题食品的集中抽检工作;

7、定期汇总、分析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检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提示、警示。

(二)省局财务装备处

1、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食品抽检的规定、要求,编制年度预算;

2、负责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检经费的划拨和使用情况的核查、结算工作。

(三)各州(地、市)工商局、省局直属各工商分局

1、按照年度计划和预算安排,落实省局下达的食品抽检任务;

2、协助省局做好集中抽检以及突发事件问题食品的应急抽检工作;

3、按照省局制定的年度计划和分解指标,组织开展本辖区年度或重点食品抽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

4、对做好年度或重点食品抽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各县工商局(分局)

1、按照省局制定的年度计划和分解指标,组织开展本辖区年度或重点食品抽检工作;

3、依法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查处。

二、食品抽检年度计划的制定

(一)省局应当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年度预算核定的专项检测经费,编制年度计划。

(二)年度计划包括定期抽检计划、快速检测计划和应急抽检计划。

(三)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食品抽检的主要任务、总体要求、时间安排、重点品种、检测项目、责任单位和经费安排等内容,并逐月分解;

(四)年度计划应当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其中:

1、在抽检重点的确定上,以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和当地政府年度计划中确定的重点食品、消费者申(投)诉与举报比较多的食品、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以及案件查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和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食品为主;

2、在抽检品种的安排上,以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及其他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其他安全风险较大的食品为主;

3、在食品抽检的项目上,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或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为主。

(五)年度计划应在上年度末之前完成,经省局审定后实施。

三、组织实施

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检,遵循“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由省局根据年度预算、年度计划统一安排,并按抽样、检验、复检等程序和要求,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工商机关)依据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一)食品抽检

1、工商机关组织实施食品抽检,应当制定《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方案》,内容包括:抽样的品种、地区、场所、方法及数量、检验项目和检验依据等,督导承检机构依据抽检方案具体实施。

2、抽样场所应选定在工商机关依法管辖的流通环节食品营销、陈列、仓储等场所,并能反映该类食品在流通环节的状况。

3、组织抽检的工商机关执法人员应当参与、配合承检机构抽样,并要求承检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抽样,负责抽样的人员和参与抽样的工商执法人员各不得少于2人。

4、抽样时,工商机关执法人员应当向被抽样检验人出示执法证件。

5、现场抽样应当制作抽样检验工作记录,现场检查抽检食品的相关票证、货源、数量、存货量、销售量等,填写《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工作单》,如实记载被抽样检验单位名称,样品名称、规格、型号、销售单价、进货量、库存量等,并由被抽检人、承检机构抽样人和工商执法人员签字或盖章。备份样品应当当场封样,由承检机构按照样品的储存条件予以保存。抽取的样品必须来源清晰、票证相符。

6、食品抽样,应当购买样品,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被抽检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7、承检机构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抽样的食品进行检验,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并将抽检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

8、组织实施食品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承检机构索取检验报告,并于检验报告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检结果通知被抽检人。

(二)复检

1、被抽检人或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以下简称“复检申请人”)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提出复检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时书面告知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机关。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2、组织实施食品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要求复检机构依法对复检申请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

(1)抽检结果表明微生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2)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

(3)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3、组织实施食品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对备份样品的确认和移交进行监督,并制作备份样品确认和移交单,由复检申请人、初检机构及复检机构共同签字或盖章确认。

4、组织实施食品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要求复检机构及时通报备份样品复检结论。

5、复检的其它事宜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抽检、快速检测

(一)应急抽检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组织实施应急抽检:

1、消费者申诉或群众反映的严重食品质量问题;

2、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及政府其他部门通报的严重食品质量问题;

3、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和上级交办的食品质量案件;

4、举报人举报的严重食品质量问题;

5、其他需要实施应急抽检的情况。

(二)快速检测

1、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工商机关可以采用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进行初步筛查。

2、实施食品快速检测,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执法人员在取样前,应当向被抽检人出示执法证件和《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通知书》,且事先不得通知被抽检人。

4、执法人员应根据快速检测的需要,随机抽取并购买样品,按照检测规程实施食品快速检测,如实记录样品信息和检测结果。

5、检测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告知被抽检人检测结果,由被抽检人在工作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6、对快速检测不合格的食品,执法人员应当制作《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不合格告知书》送达被抽检人,并抽取同一批次食品作为样品送检验机构检验。

7、被抽检人在接到工商机关送达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不合格告知书》后,应采取暂停销售等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

8、食品快速检测结果不得作为执法依据,也不得向社会公布。

五、抽检经费的安排及结算

(一)抽检经费安排

1、定期抽检、快速检测经费由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依据年度计划和预算安排经费情况,对年度经费使用做出统筹安排,报省局财务装备处核审,经分管财务的局长审定后核拨。

2、应急抽检经费由省局在年度计划安排的经费中列支。

(二)抽检经费结算

1、食品抽检经费由省局财务装备处依据年度预算、年度计划和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的统一安排,与承检机构定期结算,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2、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在完成每月的抽检任务后,应当及时将承检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抽检结果汇总表、抽检费用结算表及时报财务装备处核审、结算。

3、各州(地、市)工商局、省局直属各工商分局在完成季度(月)的抽检任务后,应将承检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抽检结果汇总表、抽检费用结算表及时上报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由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依据《食品抽检年度计划》和季度(月)食品抽检任务分工,统一报财务部门核审、结算。

六、检验结果的处理

(一)检验结果表明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责令被抽检人自收到《食品抽样检验结果送达书》之日起,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监督辖区内的其他食品经营者对该批次食品下架退市。食品经营者继续销售该批次食品的,工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二)检验结果表明食品涉及较高程度安全风险,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工商机关应当对该批次食品进行封存,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工商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抽检人及其他食品经营者恢复销售该批次食品。

(四)检验结果依法确定后,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及时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报告上一级工商机关,抄告标称的食品生产者所在地工商机关。对食品抽检结果涉及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应当按照规定通报本级卫生行政和相关监管部门。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五)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机关对抽检中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食品安全案件线索,应当及时书面通报有管辖权的工商机关或者移送有关执法机关处理。

(六)食品安全案件线索被抄告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规划局工作经验总结第6篇

12. [申报材料] “四五”普法先进个事迹材料 [白开水][2008年9月14日][339] 杨东柱,现任中共**县县委常委、副书记。“四五”普法期间,他分管全县政法工作,并兼任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在他的直接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县“四五”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两年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在全县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四五”普……

13. [工作总结1] “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佚名][2008年9月9日][354] 今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和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全社会的法制意识的重要一年,我院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局“四五”普法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验室实际,制订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有效推进了我院员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治院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我院“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学习重点 ……

14. [工作报告] 工商局长“四五”普法工作汇报 [狂风][2008年9月3日][51] 加大力度 创新机制 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五”普法以来,我局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决议》精神和以法治国方略,结合我局实际,在单位内部干部职工、个私企业管理人员和消费者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初步走出了一条适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具有鲜明工商特色的普法之路,取得了良好……

15. [工作总结2] XX镇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aqaqaqwww][2008年9月1日][51] XX镇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8年是“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对接长珠闽,建设新定南”战略的实施和“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的实现,坚定信心,乘势加压,拼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

16. [工作总结2] 镇2008年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aqaqaqwww][2008年9月1日][677] XXX镇“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2008年,我镇的“四五”普法工作在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下,以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四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阶段性的成效,有了良好的开端,为今后全面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普法工作 ……

17. [工作总结2] 民族宗教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告 [佚名][2008年9月1日][35] 2008年是民族“四五”普法工作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五年来我局按照省民委的具体要求和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结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民族宗教局‘四五’民族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 狠抓落实,有效推进了我区的民族“四五”普法工作的进程,使我区民族“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四五”普法工作完成情况 (一)领导重视,加强了民族政策、法规的制定、宣传……

18. [工作总结2] 学校普法工作总结 [佚名][2008年9月1日][22] 我们根据上级部门普法规划的要求,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进程为中心,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 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 根据全市“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的工作……

19. [晚会主持] 依法治区暨“四五”普法中期总结表彰会主持词 [sannong][2008年9月1日][29]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依法治区暨“四五”普法中期总结表彰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2001至2008年度依法治区暨“四五”普法工作,明确今明两年工作任务,表彰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交流工作经验。参加会议的有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街道、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同志,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联络员,各社委会(村委会)主任,驻区部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20. [经济工作] 在普法法律知识竞赛上的讲话 [佚名][2008年9月1日][62] 同志们、朋友们: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为隆重纪念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我区从11月18日开始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月活动。而“四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就是宣传月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决赛。我们这次竞赛活动的目的是在全区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这对于推动我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创雨花辉煌而团结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21. [工作总结2] 四五普法总结(学校版) [佚名][2008年8月29日][1445] 五 年来,我校在认真总结 三五 普法教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结合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具体实际,切实制定 四五 普法规划,加快学校法治化进程,为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作出了一定的成绩。 一、 组建班子 完善网络 我校……

22. [工作总结2] 2008年团区委“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佚名][2008年8月23日][138] 今年来,团区委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在区委综治办、区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认真按照《 2008 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及“四五”普法工作文件精神,本着“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人人参与,以人为本,精心组织,开展了扎实有效的系列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

23. [计划规划] 二OO八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佚名][2008年8月23日][43] 2008 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是“五五”普法的研究论证之年,也是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纪念之年。做好 2008 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推进“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2008 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

24. [工作总结2] 团县委“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佚名][2008年8月23日][71] ##团县委一贯非常重视青少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了认真落实县“四五”普法规划,团县委制定了《##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有组织、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全团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地确保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内容落在实处。5年来,我们按照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双管齐下,抓好团干部和青少年的普法工作,发挥各级团组织工作优势,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

25. [工作总结2] 团市委“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中原][2008年8月23日][48] 今年,##团市委根据“四五”普法要求,以实践“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四五”普法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工作落实到人,以努力提高全市广大青少年、青少年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做到依法行政,切实为青少年做好服务为宗旨,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我市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现对一年来的普法工作做一总结:……

26. [工作汇报] 推动“四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油田) [佚名][2008年8月23日][24] 各位领导、专家: 大家好!自2001年来,在局党委、勘探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1—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求,全处各单位、各部门紧紧围绕“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抓落实、抓重点、抓提高、抓深化、抓创新,有力推动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我处生产经营、队伍稳定、改革改制和精神文明建设……

27. [调研报告2] 关于做好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考 [佚名][2008年8月23日][15]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多层次,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和各个部门的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全年发展任务,立足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立足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认真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四五”普法总体规划,以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为重点,深入开……

28. [工作总结1] 四五普法工作总结集锦 [佚名][2008年8月23日][1421] 1. [ 工作总结2 ] 镇2008年 四五普法 工作总结 [aqaqaqwww][2008年9月1日][64] XXX镇“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2008年,我镇的“四五”普法工作在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下,以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四五”……

规划局工作经验总结第7篇

为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实现,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依法审计力度,根据区政府印发《湘东区“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区规划》和区委、区政府发《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审计部门“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审计在实现湘东科学发展,服务经济建设当中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细致地检查,不能走过场、留死角,要重实效、高质量的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任务。坚持统一领导、分类领导原则。形成局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局法制办根据各股室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加强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三、方法和步骤

我局检查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份)。按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召开干职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上旬—5月上旬)。对照“五五”普法规划中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全面地进行自查,并召开检查验收座谈会,邀请特约审计监督员和服务对象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提交自查报告和整顿情况至区普法办。

(三)总结评比阶段

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根据各股室检查验收反馈的情况,认真做好验收总结工作,并积极做好迎接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评分依据。

四、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普法验收工作的领导,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法制办负责具体业务和协调工作。

规划局工作经验总结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验收内容

(一)“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二)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

(三)“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情况;

(五)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验收办法

(一)教育局对各学校的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学校自查测评与县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学校自查测评的基础上听取汇报。:

(二)教育局按照“县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自查情况,与教育局协调确定抽查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四、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对各校进行重点抽查。要求校长亲自汇报,各类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三)接受县检查阶段(5月上旬)。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接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6月—2010年底)。在全县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学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规划局工作经验总结第9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验收内容

(一)“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二)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

(三)“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情况;

(五)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验收办法

(一)教育局对各学校的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学校自查测评与县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学校自查测评的基础上听取汇报。

(二)教育局按照“县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自查情况,与教育局协调确定抽查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四、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对各校进行重点抽查。要求校长亲自汇报,各类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三)接受县检查阶段(5月上旬)。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接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6月—2010年底)。在全县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学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