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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考察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6 16:03:54

绿化考察报告

绿化考察报告第1篇

一、济源市城市绿化建设成就及特色

近年来,济源市园林绿化坚持“大气、秀气、灵气”的建设理念,立足高起点、高标准,以超前的眼光和思路,精心设计,因地制宜,多种树、种大树,着力打造错落有致、风景秀美、四季常青的城市绿化精品工程,增加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绿量,全力构建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绿色济源,城市面貌发生显著改观。其城市绿化具体做法和特色有以下几点:

(一)以增加城市绿量为宗旨,按照“多树、兼花、少草”的理念,摒弃以往“大草坪”、“大模纹”等城市园林不良风气,见缝插“绿”不留缝隙,通过乔、灌、花、草的有机配合,营造了复层式、密林式园林景观,有效增大了城市绿量。

道路绿化改变以前“一条路,两行树”的简单重复模式和城市道路绿化树种单一、色彩单调的现状,注重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丰富道路绿化的层次感、节奏感。黄河路、济源大道等道路,两旁布满密密麻麻的绿色植物,有的街边甚至有3、4排行道树,形成道路密林,保证了充足的绿量和丰富的绿化景观层次,使得整条道路郁郁葱葱,满眼绿色扑面而来。在抓好道路整体绿化建设的同时,从小处着手,狠抓道路两侧沿线边角空地绿化,见缝插绿,宜园则园,宜坛则坛,处处造景,使城市道路绿化上了一个大档次。

公共绿地绿化见缝插“绿”不留缝隙,对世纪广场、火车站广场、篮球城、文化城、清趣园、新莽园等广场、公园、游园、绿地进行了全面见缝插绿,按照“草坪面积一般不超过10平方米”的要求,加大树木和花灌木种植力度,大量栽植紫薇等开花植物,丰富了城市色彩,提高了生态效益,降低了城市热岛效应。

(二)确立“利用水资源,做好水景观,彰显水文化,做活水经济”的水系规划理念。充分利用城市水源,以“造绿造水造景”为重点,以湨、蟒两河为主线沿河布绿、沿河建园,建设大型带状绿地,形成了靓丽的滨河景观带,彰显了城市灵性。

(三)实施城区景区化工程,提升绿化品位。按照城区比景区漂亮的原则,连续多年开展城区绿化大会战,大树进城、果树进城、石头进城,丰富城市绿化景观,提升绿化品位。同时大规模实施拆墙透绿工程,对沁园路、学苑路、文昌路等主干道两侧进行拆墙补绿,新建单位一律不得建设围墙,启动示范居委会建设,完善了街旁绿地及单位、居住区绿化,先后建成了25个大型广场、公园、游园和75处街头绿地,每个居委会均建设了一座小游园,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9.12﹪,绿地率达37.18﹪,人均公共绿地达9.88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5平方米以上,形成了“点成景、线成荫、片成林”的绿化景观。

(四)科学选择、合理配置植物品种。坚持适地适树原则,突出特色,重点应用紫薇、枇杷、大叶女贞、栾树、法桐、银杏等适宜树种,特别是广泛应用紫薇,全市栽植总量达10万余株,花开季节,满城锦绣,整个城市宛如花海一般,充分展现了济源绿化的突出特色。

二、我市城市绿化目前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学先进,找差距,通过考察学习济源城市绿化经验,对比我市实际,我市绿化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城市整体绿量有限,绿地分布不平衡。我市虽然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6.3平方米,但大部分公共绿地位于城市西部的濮上园和绿色庄园,城市中心区绿地严重不足,仅有中心广场、颐和广场等几处绿地,在市民集中居住区严重缺少街头游园等小型绿地,不能满足市民群众需求。

(二)绿化层次不厚重,色彩不够丰富。我市作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首家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园林城市时间较早,当时参照学习的是大连等城市疏林草坪绿化模式,植物栽植上习惯三五成群的组团式布局,并且以绿为主,近些年来虽然逐步增植了部分开花乔灌木,但仍有严重欠缺,致使绿化层次单一,缺乏厚重感,彩化颜色单调,形不成景观。

(三)道路规划预留绿地少,两侧建筑占压红线,大部分道路分车带较窄,路两侧缺少林带,造成道路绿量不够,绿化显得薄气,不厚实。

(四)城市景观水系保护和利用效果较差。马颊河和濮水河是濮阳城市龙脉所在,起到串联城市景观资源的作用,但由于历史原因,河道两岸规划的滨河林带用地已被占用开发建设,给整个城市景观带来较大负面影响,与济源市湨、蟒两河拆迁建绿,整治河道,建设滨河景观形成鲜明对比。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按照“学先进、找差距、理思路、定目标、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经过认真研究,决心以济源绿化为榜样,充分利用当前濮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加压奋进,大力开展以增绿丰绿、增色添彩为主题的绿化综合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我市绿化建设管养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苗木、专业队伍施工绿化建设模式,提高绿化建设效率,降低绿化成本。通过考察学习济源市工作经验,认真讨论研究,制定和完善一整套相关规章制度,对苗木采购、验收、施工、养护等一系列工序建立台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全程监督,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同时提前动手,早做准备,抓紧组织人员到苗源地现场考察,坚持提前从苗源地对苗木质量进行把关,直至后期养护管理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奖优罚劣,确保苗木成活和工程质量。

(二)以增绿丰绿、增色添彩为主题,在全市进行大规模绿化改造提升。一是见缝插绿,对全市道路绿地、公园绿地进行排查,因地制宜,大规模增植乔、灌、花、草,丰富绿化层次,增加绿量。二是对道路分车带、公共绿地大量增加紫薇等开花植物,增加城市绿化色彩,丰富景观效果。三是在市中心城区土地有限的情况下,大力实施立体绿化,充分利用有限空间,有效增加城市绿量。四是结合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积极与规划、国土等部门结合,大力实施马颊河、濮水河河道绿化工程,建设沿河景观带,彰显城市灵气。五是开展城市大环境绿化,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尽快规划建设城区环城林带、铁路林带等生态防护体系,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三)积极引进丰绿增彩植物,扩大植物品种。按照“高普及、低成本、见效快、效果好”的原则,计划重点引种枇杷、铺地柏、南天竹、金森女贞、海桐、绣线菊、月季、珍珠梅、紫穗槐、胶东卫矛、匍匐卫矛、木槿、红瑞木、紫薇、连翘、金银木等品种,同时积极尝试性栽植香樟、红枫、黄花槐等优良品种,丰富城市园林景观色彩。

(四)全力以赴,高标准搞好濮阳新区道路绿化等新建绿地设计工作,大幅提升城市绿化档次。一是充分学习借鉴周边兄弟城市新区绿化成功经验,将好的绿化模式、植物品种引入新区绿化建设,确保景观效果。二是对开州路、绿城路、卫都路等新区主干道坚持高品位、高档次设计,展现新区新风貌。三是增加绿量。积极与规划等部门结合,争取在道路红线外能栽植林带或再栽植一排行道树。

四、建议市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

(一)协调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利用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机会,在我市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调整布置出更多绿化用地,辟建街头游园,均衡城市绿地分布。

(二)参照鹤壁、济源、洛阳等兄弟城市经验,对马颊河、濮水河进行综合整治,打造高品质城市滨河景观。

(三)协调华龙区、高新区和规划、国土、交通、铁路等有关部门,解决建设城区环城林带、铁路林带所需的现有设施拆迁清障、用地等问题。

绿化考察报告第2篇

11月30日,由xx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上海《社区晨报》、长春晚报社、春秋航空公司、吉林省中新国旅共同推出的“幸福市民出游 为美丽长春献策”主题活动已全面启动。7日,城市绿化建设献策者的我和另一位社区建设献策者陈艳秋随《长春晚报》记者杨丹,作为“幸福市民出游为美丽长春献策”首个市民考察团飞抵上海进行考察。14时,我随记者来到计划中预定的考察点——普陀区曹杨街道办事处,该街道办事处坐落在地铁11号线出口,交通非常方便。

带领我们考察的是该街道办事处的宣传科盛科长,可惜她对绿化不是很了解,只是介绍了有关曹杨街道社区门前的那条路叫花溪路,去年和社区辖内的另一条路——桐柏路一块儿入选上海十大林荫大道的一些事情。她说,一共十条马路入选,仅曹杨社区自己就入选两条!这足以说明曹杨街道对绿化工作相当重视。

尽管如此,我觉得还是不能就这样应付了事,于是,第二天我一边观察街边及单位大院、小区内的绿化一边打听树的品种等一些相关事宜,获得了第一手资料。经过认真记录、分析和整理,最终形成材料。9号,我结束了这次有意义的绿化考察。

考察内容

此次考察可谓不虚此行,使我在陶醉之余眼前为之一亮。

一、人行道旁边延伸地带的绿化

我首先考察了大统路人行道旁边的绿化。我一看到陌生的树就追问路人是什么品种,且不时地拍照,动辄被落在队伍后边。这时,我看到了一行矮矮的、绿绿的,叶子密密的、亮亮的树就打听叫什么名字,可是一连问了五六个路人也没有结果。但是我“贼心不死”,终于在一个老者的口中得知这种树叫银杏树。

二、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的绿化

负责接待我们的盛科长带领我们参观了社区门前的那条花溪路,因为它是去年和社区辖内的另一条路——桐柏路一块儿入选上海十大林荫大道。所以我拍了若干照片,准备回长春后做以参考。

沿着花溪路放眼望去,应该说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机动车道两旁的高大的街树有梧桐树,还有糖槭树等一些树种,特点是耐活和结实。

三、绿化之特点

梧桐树旁边是红色塑胶的人行道,人行道旁边又用栅栏围起了一条绿化带,绿化带里树的品种繁多,呈各种美丽的造型,还有开着小白花的树点缀其间,一问才知道是茶梅树——12月的冬季里绿白相间,真的是让人的眼睛为之一亮!

尤其还有一部分大街两旁以及单位、小区庭院的绿化呈立体模式。高矮不等,花草点缀。给人一种既郁郁葱葱之感,又美妙温馨的享受。也就是不仅仅是单调的绿色。

四、对暴露地面的处理

上海的绿化十分科学和艺术,所有树的底下绝不暴露地面,都是由一种叫做“麦冬草”的草覆盖。据说这种草既便于又耐活,叶子的伸展幅度还大,很像我们长春净月潭山上的“乌喇草”,只是叶子要宽上两三倍。

五、立体花圃

在一些观光景点,石壁抑或砖墙外贴上一层“花圃”,看上去确实生动、新颖。比如上海外滩靠马路一边的石壁,除了五颜六色的花卉外,还有寓意的各种造型,不时引来人们的驻足观赏和拍照。

六、绿化的管理与承包

当我走到环浜桥以北时,发现有几个工人在绿地里忙碌着。于是我就上前询问,得知他们都是被临时雇佣来修缮草坪里的景观灯的,说是普陀区政府支付他们的劳动报酬。街道、社区没有绿化的投入。

在他们嘴里,我又得到一个信息,即绿化的责任承包机制。绿化规划图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费用支出由区政府承担。但是把每年花草、路边盆景的栽种及护理承包给每个园林工人,补栽、补种一切支出由承包人负责,在工资以外发给一定的补贴。如果工作认真、护理精心,所负责“片儿”花草树木没有抑或很少有枯死现象,这部分补贴就变成了自己的收入,而如果补栽补种过于频繁,补贴自然抵不了支出,还得由自己掏腰包儿。所以这项措施倒逼工人工作的积极性。

七、考察某小区的感受

我又去了位于河南南路方浜中路的太阳都市花园里走了一遭。发现人家的院落里简直就是春意盎然的林地!到处郁郁苍苍、生机盎然!如果不是高层,你根本感觉不到是走在一个小区里!说是森林吧,还有诸多盆景;说是花园吧,又有数不清的高大的树木!真的是犹如进了奇特的“迷宫”……

八、上海绿化的树木品种

上海绿化的树种有很多,比如大型的有铁树、桂花树、绿萝、榕树、巴西木、绿宝石、幸福树、棕竹等,小型的有万年青、大花慧兰、红星等,花草有三色堇、百慕达草、黑麦草等,灌木有大叶黄杨等。

收获与启示

一、虽然上海的花木品种繁多,应有尽有,但是毕竟很多树种、花种不适合长春地区栽培。所以在选择品种方面应该因地制宜。

二、可以引进园林工人的责任承包机制经验。因为没有承包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工作就不力。

三、可否考虑机动车道两旁生长得比较长期的树木多样化。使之除了净化空气外还起到美化作用。

四、小区及单位庭院的绿化是否考虑一些艺术造型。另外是否也考虑一下树木品种的多样化。当然在经营和护理上也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标。

绿化考察报告第3篇

11月30日,由xx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上海《社区晨报》、长春晚报社、春秋航空公司、吉林省中新国旅共同推出的“幸福市民出游 为美丽长春献策”主题活动已全面启动。7日,城市绿化建设献策者的我和另一位社区建设献策者陈艳秋随《长春晚报》记者杨丹,作为“幸福市民出游为美丽长春献策”首个市民考察团飞抵上海进行考察。14时,我随记者来到计划中预定的考察点——普陀区曹杨街道办事处,该街道办事处坐落在地铁11号线出口,交通非常方便。

带领我们考察的是该街道办事处的宣传科盛科长,可惜她对绿化不是很了解,只是介绍了有关曹杨街道社区门前的那条路叫花溪路,去年和社区辖内的另一条路——桐柏路一块儿入选上海十大林荫大道的一些事情。她说,一共十条马路入选,仅曹杨社区自己就入选两条!这足以说明曹杨街道对绿化工作相当重视。

尽管如此,我觉得还是不能就这样应付了事,于是,第二天我一边观察街边及单位大院、小区内的绿化一边打听树的品种等一些相关事宜,获得了第一手资料。经过认真记录、分析和整理,最终形成材料。9号,我结束了这次有意义的绿化考察。

考察内容

此次考察可谓不虚此行,使我在陶醉之余眼前为之一亮。

一、人行道旁边延伸地带的绿化

我首先考察了大统路人行道旁边的绿化。我一看到陌生的树就追问路人是什么品种,且不时地拍照,动辄被落在队伍后边。这时,我看到了一行矮矮的、绿绿的,叶子密密的、亮亮的树就打听叫什么名字,可是一连问了五六个路人也没有结果。但是我“贼心不死”,终于在一个老者的口中得知这种树叫银杏树。

二、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的绿化

负责接待我们的盛科长带领我们参观了社区门前的那条花溪路,因为它是去年和社区辖内的另一条路——桐柏路一块儿入选上海十大林荫大道。所以我拍了若干照片,准备回长春后做以参考。

沿着花溪路放眼望去,应该说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机动车道两旁的高大的街树有梧桐树,还有糖槭树等一些树种,特点是耐活和结实。

三、绿化之特点

梧桐树旁边是红色塑胶的人行道,人行道旁边又用栅栏围起了一条绿化带,绿化带里树的品种繁多,呈各种美丽的造型,还有开着小白花的树点缀其间,一问才知道是茶梅树——12月的冬季里绿白相间,真的是让人的眼睛为之一亮!

尤其还有一部分大街两旁以及单位、小区庭院的绿化呈立体模式。高矮不等,花草点缀。给人一种既郁郁葱葱之感,又美妙温馨的享受。也就是不仅仅是单调的绿色。

四、对暴露地面的处理

上海的绿化十分科学和艺术,所有树的底下绝不暴露地面,都是由一种叫做“麦冬草”的草覆盖。据说这种草既便于又耐活,叶子的伸展幅度还大,很像我们长春净月潭山上的“乌喇草”,只是叶子要宽上两三倍。

五、立体花圃

在一些观光景点,石壁抑或砖墙外贴上一层“花圃”,看上去确实生动、新颖。比如上海外滩靠马路一边的石壁,除了五颜六色的花卉外,还有寓意的各种造型,不时引来人们的驻足观赏和拍照。

六、绿化的管理与承包

当我走到环浜桥以北时,发现有几个工人在绿地里忙碌着。于是我就上前询问,得知他们都是被临时雇佣来修缮草坪里的景观灯的,说是普陀区政府支付他们的劳动报酬。街道、社区没有绿化的投入。

在他们嘴里,我又得到一个信息,即绿化的责任承包机制。绿化规划图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费用支出由区政府承担。但是把每年花草、路边盆景的栽种及护理承包给每个园林工人,补栽、补种一切支出由承包人负责,在工资以外发给一定的补贴。如果工作认真、护理精心,所负责“片儿”花草树木没有抑或很少有枯死现象,这部分补贴就变成了自己的收入,而如果补栽补种过于频繁,补贴自然抵不了支出,还得由自己掏腰包儿。所以这项措施倒逼工人工作的积极性。

七、考察某小区的感受

我又去了位于河南南路方浜中路的太阳都市花园里走了一遭。发现人家的院落里简直就是春意盎然的林地!到处郁郁苍苍、生机盎然!如果不是高层,你根本感觉不到是走在一个小区里!说是森林吧,还有诸多盆景;说是花园吧,又有数不清的高大的树木!真的是犹如进了奇特的“迷宫”……

八、上海绿化的树木品种

上海绿化的树种有很多,比如大型的有铁树、桂花树、绿萝、榕树、巴西木、绿宝石、幸福树、棕竹等,小型的有万年青、大花慧兰、红星等,花草有三色堇、百慕达草、黑麦草等,灌木有大叶黄杨等。

收获与启示

一、虽然上海的花木品种繁多,应有尽有,但是毕竟很多树种、花种不适合长春地区栽培。所以在选择品种方面应该因地制宜。

二、可以引进园林工人的责任承包机制经验。因为没有承包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工作就不力。

三、可否考虑机动车道两旁生长得比较长期的树木多样化。使之除了净化空气外还起到美化作用。

四、小区及单位庭院的绿化是否考虑一些艺术造型。另外是否也考虑一下树木品种的多样化。当然在经营和护理上也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标。

绿化考察报告第4篇

近日,国家林业局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同意2010年上半年在武汉市举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这意味着我市具备了国家森林城市条件,明年将承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实现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目标。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创森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前段创森工作,通报考察评估意见,全面部署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筹备工作。等一会,涂书记、张市长还要作重要指示,提具体要求。根据会议安排,我先就前段全市创森工作情况、落实考察评估意见及全力做好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筹备工作做个简要汇报。

一、回顾前段创森工作,充分肯定创建成效

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制定方案,强化工作责任,注重宣传发动,扎实有效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剔除水面后,我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56%,城市森林建设38项指标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自20*年初全市创森动员会议后,各区、市直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一是全面动员发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区、各部门及时召开常委会、办公会和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二是责任目标落实。市目标办将全市创森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制定了目标责任状,确保了创森工作责任落实。三是保障措施到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加大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力度,确保了创森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加大生态建设资金预算,多次协调解决创森规划、建设资金以及工作经费等问题,全力支持创建活动。

(二)三镇绿岛景观提升。中心城区按照见逢插针、增加绿量、完善层次、丰富景观的要求,加大公共休闲绿地和小森林建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4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21平方米。一是城镇绿量质量提高。市园林局大力实施“三小”绿地建设,改造提升道路和社区绿化,开展了送万盆鲜花进社区活动。汉阳区充分利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契机,加大拆迁建绿力度。青山区调动辖区单位参与绿化建设,提高绿化档次和规模。二是立体绿化加快推进。江岸、江汉、硚口、武昌等区大力开展立交桥、屋顶、墙面、阳台等立体绿化,目前完成垂直绿化1万米长,屋顶绿化近3万平方米。三是湿地水网建设加强。市水务局大力实施江河堤防绿化,提升江滩绿化档次,着力构建生态水网,水岸绿化率达85%。市政府已将《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审议,年内有望颁布实施。

(三)城乡绿化整体推进。远城区以森林生态、林业产业、绿色通道和绿色家园工程建设为载体,大力实施植树造林,有力推动了城乡绿化建设。一是生态工程全面完成。结合实施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碳汇造林、低产林改造等国家、省重点生态项目,共完成人工造林12.8万亩。蔡甸、洪山等区完成山体复绿面积约100万平方米。二是绿色家园稳步推进。全面完成20*年度500个建制村村湾绿化任务,植树460多万株。江夏区积极发展花卉苗木产业,重点实施以107国道沿线村湾庭院绿化建设。三是林业产业发展迅猛。全市新建林果茶产业基地5.62万亩,完成低产林改造工程任务3万亩。四是绿色通道进展顺利。已完成绿色通道绿化里程121.1公里,完成主要国省干线行道树的绿化补植长度195公里。

(四)生态文化丰富繁荣。近年来,围绕“创森为了人民、创森依靠人民、创森成果人民共享”的指导思想,广泛深入开展生态文化活动。一是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全市共开辟了17个义务植树点,近400万人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江岸区组织开展市民“三自”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认建认养树木和绿地。硚口区组织全省500名“1+8”城市圈共青团干部和青年,种植“城市圈青年友谊林”。二是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武昌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花园家庭、森林单位、生态社区评选等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活动。蔡甸区结合义务植树,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纪念公园建设。东西湖区联合武汉晚报在四季吉祥景区,举办“读者林”义务植树活动,在湖北经济电视台制作播放题为《打造生态人文社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专题片。三是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全市建立森林或湿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15处,开展了“茶文化节”、“梅花节”、“爱鸟周”等生态科普活动62场,参与活动人数14.3万人次,调动了广大市民参与创森的热情。团市委积极组建“绿色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创森知识竞赛等活动。市气象局启动实施负氧离子监测工作。市科协在市科普馆组织开展生态文化图片展览。市创森办组织开展摄影大赛、征集创森主题歌曲等活动,生态文化不断得到繁荣发展。

(五)宣传造势氛围浓厚。各区、各部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全社会参与创森的浓厚氛围。一是宣传组织有力。市委宣传部成立了创森宣传领导小组,专项制定细化宣传方案,组织市属媒体开辟创森专栏,在武汉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制作播放创森专题片等。二是社会宣传到位。市城管局积极协调户外广告宣传,落实市容环境保洁措施。市教育局以生态文化教育为重点,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爱绿植绿护绿宣传活动。市创森办在市交委支持下启动了1.5万台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播发创森公益广告。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江汉、武昌、东西湖、江夏、黄陂、新洲等区在重要路段安装了一批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三是媒体宣传深入。省、市新闻媒体在总体规划评审、专家考察评估等活动期间,对我市创森工作作了大量深度报道,有效扩大了创森社会影响,提高了创森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全面落实评估意见,纵深推进创森工作

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动员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家考评组的评估工作,考评工作进展顺利。

(一)考察评估情况。6月9日至12日,国家林业局派出综合考察组对我市举办第七届中国城市论坛的综合条件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考察评估。考察组一行先后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抽查了我市湖泊湿地及其沿岸绿化、河流水岸整治与绿化、透绿建绿、森林公园建设、通道绿化,以及城市街道、居民小区、郊区农村的绿化情况,查阅了相关文件、图片、数据资料,对市民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考察组各位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市大手笔建设森林生态工程,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等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武汉市成为我国森林城市建设的一个样板。考察期间,考察沿线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汉、武昌、汉阳、东西湖区以及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接待办等单位为顺利完成考察评估工作做了大量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落实评估意见。考察组在充分肯定我市创森工作成效的同时,对下步创森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森林的健康经营。要按照近自然理念来经营道路林带,对已建成的188公里环城林带,在树种选择、配置上,不仅要考虑人的需求,还要考虑鸟类等动物的需求,鸟类及各种生物的丰富,更能体现森林的健康程度。同时还要提前考虑间伐更新的问题,提高森林质量。

二是要进一步注重城市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增加建设更多的森林廊道,满足市民休闲、出行的需要,让森林更好的为市民服务;在六湖连通等湿地水网和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血吸虫问题,避免血吸虫进入湖区;对道路林带的树种组成、空间配置要兼顾考虑行车安全和景观效果。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乡村绿化的指导和提高投资比重。要加强对乡村、镇的绿化规划,进一步加大乡村绿化投入,大力推进村湾绿化。同时要多发展林业与果、菜、瓜、药等混作的,具有多种价值的树种。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水体、山体治理。要加大水岸绿化力度,多应用去污能力强的树种,提高水岸林带质量,充分发挥森林对水质的净化作用。同时要加强市域范围内山体森林资源的保护与恢复,特别是采石场和公路沿线的第一重山体保护和复绿。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城乡绿化管理。森林城市创建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林业、环保、城建、园林、水务、交通、旅游、农业等多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作推动。同时,要从管理机构、绿化规划上进行统筹,改变城乡绿化建设的二元结构,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三)考察评估结果。考察评估结束后,考察组在向国家林业局的专题汇报中,明确表示:武汉市具备承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条件,城市森林建设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建议在今年底前正式复函,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的申请,2010年上半年在武汉市举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并授予武汉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7月15日,国家林业局主要领导在“武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考察报告”上作出明确批示:“同意2010年上半年武汉市承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同时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近日,阮成发市长、涂勇副书记、张学忙常委副市长均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创森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跟踪落实。

三、全力筹备森林论坛,体现特色办出水平

今天市委、市政府创森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创森工作重点已经从前期创建阶段转移到论坛筹备阶段,标志着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筹备工作正式启动。举办好论坛既是对我市创森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充分展示武汉形象的机会。按照市领导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要求,现就论坛前期筹备有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确立论坛主题。目前结合我市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初步拟定了5个备选论坛主题,即:

1、城市森林•两型社会;

2、森林•城市•湿地;

3、城市森林•城市综合竞争力;

4、城市森林•生态文明•科学发展;

5、水乡林城•统筹城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意见,商国家林业局正式确定论坛主题。

(二)论坛时间地点。拟定于2010年4月下旬在香格里拉大酒店举办论坛。

(三)拟邀参会人员。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参照历届论坛惯例,论坛参会人员总规模约500人。拟邀参会人员有:国家领导人和主办、承办单位领导;各省(区、市)林业厅(局)长与代表;国内外城市市长及专家、学者代表;企业家、绿色志愿者和市民代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记者。

(四)论坛组织机构。成立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组织委员会和组委会执行委员会。组委会执行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办公,内设综合协调组、接待组、会务组、材料组、宣传组、线路组、外事组和安全保卫组。各组办公地点设在组长所在单位,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五)论坛日程安排。初步拟定日程安排如下:第一天,参会代表报到,下午召开论坛新闻会。第二天,上午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开幕式,下午实地参观考察。第三天,上午召开市长论坛,下午召开专家论坛和闭幕式。第四天,外地代表离汉。

(六)工作进度安排。按照“抓早、抓细、抓实”的要求,我们初步列出了筹备工作时间表,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2009年7月份:下旬召开全市论坛筹备工作第一次会议,部署启动论坛筹备工作,讨论、修改论坛工作方案。

2、2009年8月份:制定《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总体工作方案》,商国家林业局确定第七届城市森林论坛主题。

3、2009年9月份:《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总体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及国家、省相关部门审批。

4、2009年10月份:召开论坛筹备工作第二次会议,成立综合协调、接待、会务、材料、宣传、线路、外事、安全保卫等8个工作专班,开始运行。

5、2009年11月份:市主要领导在《人民日报》或中央电视台相关栏目发表森林城市建设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文章或主题节目。编制2010年论坛专项资金预算。

6、2009年12月份:协调国家林业局对省人民政府正式复函,在武汉承办第七届中国森林论坛活动。召开论坛筹备工作第三次会议,全面部署启动论坛会务筹备工作。

7、2010年1至2月:召开论坛筹备工作第四次会议,全面启动论坛对口接待及培训工作。按照一个成员单位对口接待一个省代表团的原则,落实对口接待工作。

8、2010年3月:国家林业局和市政府在京召开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新闻会,启动论坛宣传工作。

9、2010年4月:论坛期间在中央主要媒体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行大篇幅深度报道。

(七)责任分工建议。为了切实做好论坛筹备工作,按照市领导的要求,结合各区、各部门职能,现就有关责任分工提出如下初步建议:

一是关于会务工作安排。由会务组负责。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综合协调,具体负责审定市领导论坛讲话稿、演讲稿、致辞等,组织召开协调会,督促协调论坛各项筹备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论坛专项经费落实。

二是关于参会人员的邀请。由综合协调组和外事组负责邀请落实。其中国家领导人、国家部委领导,省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省、副省级城市林业部门主要领导由国家、省林业局负责邀请。市领导、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相关地级市、武汉城市圈城市市长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邀请。市民代表由市林业局负责邀请。有关国外城市市长、领事馆官员、国际组织和国外专家代表由市外事办负责邀请。

三是关于参观活动安排。由线路组负责。市交委负责论坛参观考察用车。市建委负责相关地段市政基础设施维修、临街建筑立面整治等工作。市城管局负责论坛期间夜景灯光照明和户外广告协调等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参会代表游览江滩公园的接待等工作。市环保局负责论坛期间环境质量监测和噪音、尾气等污染源的管理。市旅游局负责落实参观讲解员及培训工作,联系接洽与会代表会后参观考察。市园林局负责城区绿化改造、补植等工作。

四是关于会务接待工作。由接待组负责。市卫生局负责卫生防疫、医疗保障工作。市外事办负责落实同声传译和翻译人员等相关外事工作。市文化局负责论坛期间文化活动的组织落实。团市委负责落实绿色志愿者,参与论坛志愿服务工作。

五是关于宣传报道工作。由宣传组和材料组负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市主要领导在中央媒体有关文章的发表。负责做好论坛新闻会,邀请落实省市新闻媒体,落实中央媒体记者在汉活动。市广电局负责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滚动播放电视公益广告,录制、播放创森专题片。

绿化考察报告第5篇

一、申报范围

国家园林城市实行申报制。

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城区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参照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标准)。已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所辖城区不再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二、申报条件

(一)已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

(二)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三)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

三、申报时间

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建设部受理申报时间为该评审年的五月底前。

四、申报程序

(一)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提出申请,并抄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二)由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组织资格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向建设部提出初评意见;

(三)直辖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建设部;

(四)申报国家园林城区的,先报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提出上报意见。

五、申报材料(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一)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报告及初审意见;

(二)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

(三)申报城市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文本和多媒体音像)

2、城市概况、基础设施情况以及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城市绿线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说明;

4、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

5、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与行业管理情况说明;

6、创建工作影像资料、城市绿化现状图等。

六、评审程序

(一)建设部统一组织对申报城市(城区)进行遥感测试;

(二)经过遥感测试合格的城市,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考察评估意见;

(三)建设部组成评审委员会,观看申报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音像资料,并听取专家组考察评估意见,对申报城市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城市进行公示(10)天;

(五)公示结束后,对申报城市进行审定,对审定通过的城市进行命名,并表彰授牌。

绿化考察报告第6篇

近日,国家林业局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同意2*0年上半年在*市举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这意味着我市具备了国家森林

城市条件,明年将承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实现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目标。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创森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

前段创森工作,通报考察评估意见,全面部署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筹备工作。等一会,涂书记、张市长还要作重要指示,提具体

要求。根据会议安排,我先就前段全市创森工作情况、落实考察评估意见及全力做好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筹备工作做个简要汇报

一、回顾前段创森工作,充分肯定创建成效

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制定方案,强化工作责任,注重宣传

发动,扎实有效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剔除水面后,我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56%,城市森林建设38项指标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森

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自20*年初全市创森动员会议后,各区、市直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一是全面动员发动。按

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区、各部门及时召开常委会、办公会和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

,层层动员部署。二是责任目标落实。市目标办将全市创森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制定了目标责任状,确保了创森工作责

任落实。三是保障措施到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加大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力度,确保了创森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加大生态建设资金预算,多次协调解决创森规划、建设资金以及工作经费等问题,全力支持创建活动。

(二)三镇绿岛景观提升。中心城区按照见逢插针、增加绿量、完善层次、丰富景观的要求,加大公共休闲绿地和小森林建设。建

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4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21平方米。一是城镇绿量质量提高。市园林局大力实施“三小”绿地建设,改

造提升道路和社区绿化,开展了送万盆鲜花进社区活动。汉阳区充分利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契机,加大拆迁建绿力度。青山区调动

辖区单位参与绿化建设,提高绿化档次和规模。二是立体绿化加快推进。*、*、*、*等区大力开展立交桥、屋顶、墙面

、阳台等立体绿化,目前完成垂直绿化1万米长,屋顶绿化近3万平方米。三是湿地水网建设加强。市水务局大力实施江河堤防绿化,

提升江滩绿化档次,着力构建生态水网,水岸绿化率达85%。市政府已将《*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审议,年

内有望颁布实施。

(三)城乡绿化整体推进。远城区以森林生态、林业产业、绿色通道和绿色家园工程建设为载体,大力实施植树造林,有力推动了

城乡绿化建设。一是生态工程全面完成。结合实施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碳汇造林、低产林改造等国家、省重点生态项目,共完成

人工造林12.8万亩。*、*等区完成山体复绿面积约100万平方米。二是绿色家园稳步推进。全面完成20*年度500个建制村村湾

绿化任务,植树460多万株。*区积极发展花卉苗木产业,重点实施以1*国道沿线村湾庭院绿化建设。三是林业产业发展迅猛。全

市新建林果茶产业基地5.62万亩,完成低产林改造工程任务3万亩。四是绿色通道进展顺利。已完成绿色通道绿化里程121.1公里,完

成主要国省干线行道树的绿化补植长度195公里。

(四)生态文化丰富繁荣。近年来,围绕“创森为了人民、创森依靠人民、创森成果人民共享”的指导思想,广泛深入开展生态文

化活动。一是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全市共开辟了17个义务植树点,近400万人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区组织开展市民“三自”

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认建认养树木和绿地。*区组织全省500名“1+8”城市圈共青团干部和青年,种植“城市圈青年友谊林”。

二是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花园家庭、森林单位、生态社区评选等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活动。*区结合义务

植树,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纪念公园建设。东西湖区联合*晚报在四季吉祥景区,举办“读者林”义务植树活动,在湖北经济电

视台制作播放题为《打造生态人文社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专题片。三是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全市建立森林或湿地生态科普教育

基地15处,开展了“茶文化节”、“梅花节”、“爱鸟周”等生态科普活动62场,参与活动人数14.3万人次,调动了广大市民参与创

森的热情。团市委积极组建“绿色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创森知识竞赛等活动。市气象局启动实施负氧离子监测工作。市科协在市科

普馆组织开展生态文化图片展览。市创森办组织开展摄影大赛、征集创森主题歌曲等活动,生态文化不断得到繁荣发展。

(五)宣传造势氛围浓厚。各区、各部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全社会参与创森的浓厚氛围。一是宣传组织有力。市委宣传部

成立了创森宣传领导小组,专项制定细化宣传方案,组织市属媒体开辟创森专栏,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制作播放创森专题片

等。二是社会宣传到位。市城管局积极协调户外广告宣传,落实市容环境保洁措施。市教育局以生态文化教育为重点,在中小学广泛

开展爱绿植绿护绿宣传活动。市创森办在市交委支持下启动了1.5万台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播发创森公益广告。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东西湖、*、黄陂、新洲等区在重要路段安装了一批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三是媒体宣传深

入。省、市新闻媒体在总体规划评审、专家考察评估等活动期间,对我市创森工作作了大量深度报道,有效扩大了创森社会影响,提

高了创森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全面落实评估意见,纵深推进创森工作

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动员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家考评组的评估工作,考评工作进展顺利。

(一)考察评估情况。6月9日至12日,国家林业局派出综合考察组对我市举办第七届中国城市论坛的综合条件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工作进行了全面考察评估。考察组一行先后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抽查了我市湖泊湿地及其沿岸绿化、河流水岸整治与绿化

、透绿建绿、森林公园建设、通道绿化,以及城市街道、居民小区、郊区农村的绿化情况,查阅了相关文件、图片、数据资料,对市

民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考察组各位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市大手笔建设森林生态工程,推进城乡

绿化一体化建设等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市成为我国森林城市建设的一个样板。考察期间,考察沿线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汉阳、东西湖区以及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接待办等单位为

顺利完成考察评估工作做了大量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落实评估意见。考察组在充分肯定我市创森工作成效的同时,对下步创森工作了具体建议。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森林的健康经营。要按照近自然理念来经营道路林带,对已建成的188公里环城林带,在树种选择、配置

上,不仅要考虑人的需求,还要考虑鸟类等动物的需求,鸟类及各种生物的丰富,更能体现森林的健康程度。同时还要提前考虑间伐

更新的问题,提高森林质量。

二是要进一步注重城市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增加建设更多的森林廊道,满足市民休闲、出行的需要,让森林更好的为市民服务;

在六湖连通等湿地水网和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血吸虫问题,避免血吸虫进入湖区;对道路林带的树种组成、空间配置要兼

顾考虑行车安全和景观效果。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乡村绿化的指导和提高投资比重。要加强对乡村、镇的绿化规划,进一步加大乡村绿化投入,大力推进村湾

绿化。同时要多发展林业与果、菜、瓜、药等混作的,具有多种价值的树种。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水体、山体治理。要加大水岸绿化力度,多应用去污能力强的树种,提高水岸林带质量,充分发挥森林对

水质的净化作用。同时要加强市域范围内山体森林资源的保护与恢复,特别是采石场和公路沿线的第一重山体保护和复绿。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城乡绿化管理。森林城市创建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林业、环保

、城建、园林、水务、交通、旅游、农业等多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作推动。同时,要从管理机构、绿化规划

上进行统筹,改变城乡绿化建设的二元结构,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三)考察评估结果。考察评估结束后,考察组在向国家林业局的专题汇报中,明确表示:*市具备承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

坛的条件,城市森林建设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建议在今年底前正式复函,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的申请,2*0年

上半年在*市举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并授予*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7月15日,国家林业局主要领导在“*市创

建‘国家森林城市’考察报告”上作出明确批示:“同意2*0年上半年*市承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同时授予国家森林城市

称号”。近日,阮成发市长、涂勇副书记、张学忙常委副市长均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创森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跟踪落实。

三、全力筹备森林论坛,体现特色办出水平

今天市委、市政府创森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创森工作重点已经从前期创建阶段转移到论坛筹备阶段,标志着第七届中国

城市森林论坛筹备工作正式启动。举办好论坛既是对我市创森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充分展示*形象的机会。按照市领导举办一届

高水平、有特色的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要求,现就论坛前期筹备有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确立论坛主题。目前结合我市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初步拟定了5个备选论坛主题,即:

1、城市森林•两型社会;

2、森林•城市•湿地;

3、城市森林•城市综合竞争力;

4、城市森林•生态文明•科学发展;

5、水乡林城•统筹城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意见,商国家林业局正式确定论坛主题。

(二)论坛时间地点。拟定于2*0年4月下旬在香格里拉大酒店举办论坛。

(三)拟邀参会人员。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参照历届论坛惯例,论坛参会人员总规模约500人。拟邀参会人员有:国家领导人

和主办、承办单位领导;各省(区、市)林业厅(局)长与代表;国内外城市市长及专家、学者代表;企业家、绿色志愿者和市民代表;中央

、省、市新闻媒体记者。

(四)论坛组织机构。成立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组织委员会和组委会执行委员会。组委会执行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

办公,内设综合协调组、接待组、会务组、材料组、宣传组、线路组、外事组和安全保卫组。各组办公地点设在组长所在单位,每组

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五)论坛日程安排。初步拟定日程安排如下:第一天,参会代表报到,下午召开论坛新闻会。第二天,上午第七届中国城市

森林论坛开幕式,下午实地参观考察。第三天,上午召开市长论坛,下午召开专家论坛和闭幕式。第四天,外地代表离汉。

(六)工作进度安排。按照“抓早、抓细、抓实”的要求,我们初步列出了筹备工作时间表,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2009年7月份:下旬召开全市论坛筹备工作第一次会议,部署启动论坛筹备工作,讨论、修改论坛工作方案。

2、2009年8月份:制定《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总体工作方案》,商国家林业局确定第七届城市森林论坛主题。

3、2009年9月份:《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总体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及国家、省相关部门审批。

4、2009年10月份:召开论坛筹备工作第二次会议,成立综合协调、接待、会务、材料、宣传、线路、外事、安全保卫等8个工作

专班,开始运行。

5、2009年11月份:市主要领导在《人民日报》或中央电视台相关栏目发表森林城市建设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文章或主题节目。编

制2*0年论坛专项资金预算。

6、2009年12月份:协调国家林业局对省人民政府正式复函,在*承办第七届中国森林论坛活动。召开论坛筹备工作第三次会

议,全面部署启动论坛会务筹备工作。

7、2*0年1至2月:召开论坛筹备工作第四次会议,全面启动论坛对口接待及培训工作。按照一个成员单位对口接待一个省代表

团的原则,落实对口接待工作。

8、2*0年3月:国家林业局和市政府在京召开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新闻会,启动论坛宣传工作。

9、2*0年4月:论坛期间在中央主要媒体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行大篇幅深度报道。

(七)责任分工建议。为了切实做好论坛筹备工作,按照市领导的要求,结合各区、各部门职能,现就有关责任分工如下初步

建议:

一是关于会务工作安排。由会务组负责。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综合协调,具体负责审定市领导论坛讲话稿、演讲稿、

致辞等,组织召开协调会,督促协调论坛各项筹备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论坛专项经费落实。

二是关于参会人员的邀请。由综合协调组和外事组负责邀请落实。其中国家领导人、国家部委领导,省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人,相关省、副省级城市林业部门主要领导由国家、省林业局负责邀请。市领导、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相关地级市、武

汉城市圈城市市长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邀请。市民代表由市林业局负责邀请。有关国外城市市长、领事馆官员、国际组织和国外专家

代表由市外事办负责邀请。

三是关于参观活动安排。由线路组负责。市交委负责论坛参观考察用车。市建委负责相关地段市政基础设施维修、临街建筑立面

整治等工作。市城管局负责论坛期间夜景灯光照明和户外广告协调等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参会代表游览江滩公园的接待等工作。市环

保局负责论坛期间环境质量监测和噪音、尾气等污染源的管理。市旅游局负责落实参观讲解员及培训工作,联系接洽与会代表会后参

观考察。市园林局负责城区绿化改造、补植等工作。

四是关于会务接待工作。由接待组负责。市卫生局负责卫生防疫、医疗保障工作。市外事办负责落实同声传译和翻译人员等相关

外事工作。市文化局负责论坛期间文化活动的组织落实。团市委负责落实绿色志愿者,参与论坛志愿服务工作。

五是关于宣传报道工作。由宣传组和材料组负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市主要领导在中央媒体有关文章的发表。

负责做好论坛新闻会,邀请落实省市新闻媒体,落实中央媒体记者在汉活动。市广电局负责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滚动播放电视公

益广告,录制、播放创森专题片。

六是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由安全保卫组负责。市公安局负责交通保畅工作,负责开幕式安检及会场、考察点(景点)和参会代表驻

地周边治安安全保卫工作。

论坛筹备工作任务非常重、责任非常大、要求非常高。会议后,我们要按照涂书记、张市长的讲话精神,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绿化考察报告第7篇

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是指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遵循基本建设规律的前提下,通过部门联动,压缩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开辟重大建设项目动工前的便捷审批路径,提升行政效率,加快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进程的一项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重大产业项目服务水平和审批效率为重点,遵循“创新思路、依法实施,重点突破,务求实效”的原则,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使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好、报审成本最低,促进全县投资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包括: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准入制度和加工制造业项目以及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2、纳入省、市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

3、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加强领导

成立县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通道”运行工作并结合实际优化运行流程;对“绿色通道”运行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查处干扰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违规违纪行为。

成员: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环保局、房管局、监察局、财政局、经贸委、水利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委、文广局、交通局、工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苏少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明确责任

发改委负责进入绿色通道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项目。

审批和核准项目由项目单位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①、项目审批或申请核准的报告;

②、项目申请报告文本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项目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的报告;

④、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⑤、国土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⑥、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文件。

在上述材料齐全、完备的前提下,审批或核准限额以内的项目五个工作日办结,审批和核准限额以上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拟文转报。

相关建设条件审批:规划部门核发勘察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部门或单位,时限如下:环评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公安消防部门消防施工图审核,时限为7个工作日;产权证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市政公用、林政、供水排水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人防部门办理人防设施规划及建设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气象、地震、供电(临时用电)相关审核,时限均为1个工作日。

3、初步设计审批

县发改委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组织相关部门或申请上级发改部门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并自受理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设计批复。

4、实行备案制的项目

备案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备案申请,并附上项目申请报告文本,审批权限内的县发改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手续,审批权限以上的2个工作日内向上转报。

备案后置审批:项目备案后,由项目单位凭备案文件向建设、环保、规划、用地、房管、公安消防、供水排水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限均为7个工作日。

凡进入绿色通道的重大项目,相关单位自受理之日起超过上述审批时限而未作任何答复的均视作同意。

四、保障措施

绿化考察报告第8篇

市区单位卫生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做到每天一小扫,一旬一大扫,一月一自查,做好工作台帐记录。每两个月市组织一次达标考核(在世纪大厦办公的单位免查本部查下属),年终累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5:2比例,评定一等奖、二等奖、鼓励奖,给予奖励。但在当年上级明查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被点名批评的单位,取消年终奖励,并要求整改至达标为止。

各单位继续实行统一标准检查,分层次记奖,下属单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所扣分数,仍计入相关主管部门。部门下属单位(含店面)由部门负责,私营商业企业(个体户)由工商部门负责,私营工业企业由镇负责,承担相应卫生管理责任。市一院、市区各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实行单列考核评分和奖励。中医院列卫生局下属单位考核。

二、“门前三包”管理

市区“门前三包”管理由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单位委托城管监察大队“三包”的按管理成本协商收取相应“三包”代管费。车辆停放做到:划线定位、相对集中、头尾一致、分类有序。凡城区“三包”地段的人行道,每天发现的垃圾、烟蒂、纸屑、瓜皮果壳、店外摊、严重积尘、乱停车辆、乱涂、乱贴、乱堆放、乱张挂等不得超过100处,每超过一处扣3元,每少一处奖励5元,由“日监”组将考核情况每月汇总,在下拨经费中计算。城管监察队的内部考核办法由市城管监察大队制订,与“门前三包”考核挂钩,“门前三包”年度签约率达98%以上。

三、主次干道保洁管理

市区主次干道保洁由环卫管理处负责,城市道路硬化到哪里,环卫保洁就到哪里,做到路无垃圾隔无尘、何时不洁何时清。“日监”组负责每天考核,凡保洁区域内的路面有泥土、烟蒂、纸屑、瓜皮果壳等每处为一个扣分单元;隔离带栏下、两边侧石边积尘和隔离带内杂草严重累计各超过200米长的,每超过5米为一次扣分单元,不得超过100处(次)。每超过一处(次)扣3元,每少一次奖5元。环卫工人的内部定岗、定责考核由环卫处制定实施意见并执行。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所有公厕、果壳箱、垃圾箱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使用良好、质量完好和放置规范。

四、城管监察管理

城市日常管理工作由城管监察大队监察执法。城管监察大队应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格监察执法。对在城区破坏绿化、垃圾乱倾倒、损坏城市公共设施、未经批准开挖城市路面及市区河道内船只乱停乱靠等现象严格管理,并对违反者实行严格处罚。城管局依照城管监察大队的人员、设备等实际情况核定经费,结合“日监”检查考核下拨。城管监察大队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确保定岗、定位、定责任,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依法办事和文明执法。

五、城郊结合部管理

城郊结合部已撤组的区域,卫生绿化管理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违章建筑由建设局规划监察大队负责,河道、窨井、下水道、路面侧石的破损修复由城管局负责。未撤组的区域分别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镇人民政府按各自的行政区域负责管理。公安分局对出租户要严格把关。结合部做到“五无二化二改”,即:无垃圾、无露天粪缸、无河道漂浮、无乱搭乱建、无无证养犬,基本硬化、适当绿化,全面改水改厕。环境卫生管理列入市单位卫生检查考核。

六、居民区卫生管理

凡未建立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卫生管理由镇街道办事处扎口负责,做到管理有序、清洁卫生。凡被批准撤组的区域,街道办事处及时派出力量进行管理,同时列入考核,确保管理到位。对撤组后的居民按城市卫生有偿服务的要求收取卫生费,并列入专户,专款专用。市“日监”组每天进行考核,一天内垃圾不得超过100处,每超过一处扣3元,每少一处奖5元,每月结算一次,经费在核定的全年下拨街道卫生费中兑现。

居民区卫生大检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根据全年考核总评奖励,按3:5: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一等奖、二等奖、鼓励奖进行。住宅小区居民每月垃圾袋的发放由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每月下发一次,每次不得少于20只,经费在收取的卫生有偿服务费中列支。单独成立物业管理机构的小区应参照上述标准,由物业管理机构负责小区日常管理。

七、城区绿化管理

绿化管理由园管处扎口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具体分工是: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成立物业公司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绿化隔离带(含人行道两侧少量绿化区)除草保洁由环卫处负责;主次干道、街心花园、花坛、公共绿地、河边绿化地带等绿化的修剪、除虫、施肥、除草全部由园管处负责;各单位内部的绿化由单位负责。绿化管理的日常经费由园管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下拨,市在组织环境卫生检查时兼顾检查。公园、街道办和环卫处等责任单位对绿化养护的管理经费实行全年定额,分上、下半年,考核后下拨。

八、河道保洁换水管理

市区河道实施内包围后,个别河道需要定期换水,有些低洼区域的河道应经常保持低水位,具体由机电站负责。要求做到不淹不臭不浑浊,每周换水不少于2次,让群众满意,经费全年核定指标,考核后分月下拨。河道保洁,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杂草垃圾。由市“日监”组与河道管理所分别负责考核。

九、建筑工地管理

市区建筑工地(包括市政工程,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必须严格实行围墙护栏措施,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2米,确保安全可靠,外墙粉刷美观。建设工地的运输出入口必须要建好10米以上混凝土路面,施工车辆不准将泥土带入城市主次干道。市区所有建筑工地应按要求设置工地临时简易水冲式厕所,如需设置临时食堂的应报市卫生监督所备案,搭建民工临时宿舍时要设置垃圾箱(桶),工地建材必须堆放有序,确保工地文明卫生整洁,做好“除四害”防治消杀工作。住宅区附近工地夜间有噪声的施工,除冬季在21时前、其他季节都在22时前必须停止,确保群众生活安静。具体由建设局规划监察大队负责监督,市在单位卫生检查时派出力量专项检查,并实行单列考核。

十、运输车辆管理

市区运输车辆管理由市区交巡警中队和城管监察大队共同负责。市区(不含205省道)严禁拖拉机进入(除经批准的环卫和农民交售粮食的车辆),确保交通秩序和空气质量良好,白天禁止运载泥土、道渣、黄沙、石子、石灰(含水灰)等车辆进入,允许进入市区时间为18时始至次日6时止,且须报城管局审批,指定运行线路,收取卫生等管理费(按原文件规定收取),环卫处必须于次日8时前将运输线路清扫干净,确保市区整洁。所有经批准的运输车辆在运行时必须档板完整,密闭良好,防止散落,未按规定办的不得进入市区运行。市“日监”组每天进行考核,凡超规定时间、线路运输的发现一辆一次扣除50元,所有运输车辆出现抛、洒、滴、漏的发现一辆一次扣除50元,一月一结算,列入城管监察大队考核经费。市区交巡警中队应对市区禁鸣地段鸣笛、自行车载人、乱闯红灯、不按规范停车等行为严肃处理;对交通隔离栏、停车场(城中广场除外)应确保设施完好,管理到位。市对交通常规设施的维护和人员开支等经费的补偿,核定总额,经“日监”考核后,分月下拨市区交巡警中队。隔离栏的冲洗由环卫处负责。

十一、行业卫生管理

市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的行业卫生日常管理由市卫生局负责,工商部门密切配合,继续进行两月一次行业卫生达标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卫生局通报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所督促行业单位整改,对于整改无效的,应进行依法处理,确保市区行业单位符合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在市区住宅区内,不准开设饮食、娱乐业和有噪声的加工业;在主次干道新开设饮食、娱乐、浴室、洗车、摩托车修理、铝合金加工场所的,必须按要求经联审会办通过。联审会办地点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由城管局牵头,建设、工商、卫生、环保、公安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参加,原则上每半月一次,凡联审不能通过的,有关部门予以说明情况。对未经批准的无证单位,有关部门应定期进行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处理。

十二、公用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

公用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作由市政设施管理处具体负责(已成立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街道、环卫等部门应加强与市政设施管理处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市政设施管理处应做到平时值班不断人,接到举报即行动,确保市区阴沟、下水道不堵塞,窨井盖不缺损,人行道侧石、主次干道、小区道路等破损修复及时。维修时应做到速度快、质量好、有围栏、工完场清,保障群众安全和城区整洁。市政设施管理处每年在梅雨季节前,对市区窨井进行一次清於疏竣和全面检查修补。维修养护等经费由市政府核定下拨使用;涉及居民区化粪池的堵塞,由环卫处负责,具体经费全年核定,包干使用,分上、下半年经考核后下拨。市区各单位内部化粪池管理应实行有偿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处和环卫处应主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报修电话,凡有群众举报未能及时解决的,经查实后,每次从下拨经费中扣除300元。

十三、河道船只管理

市区河道船只由市城管监察大队和海事处负责日常巡查管理。原则上船只不得进入市区,运输船只需进入的必须经市城管监察大队批准并领取通行证,按指定地段停泊,一般应在当晚18时前自行离开,不得在市河内宿夜。经批准进入市区河道的船只应交纳相应管理费和卫生保洁费,卫生保洁费应划入河道管理所,用于水上漂浮物打捞,具体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同意的标准执行。同时应加强与水利船闸管理部门协作,根据市区河道管理的特殊要求,互相配合,确保河道管理有序。

十四、农贸市场管理

市区各农贸市场的管理由工商局和各主管部门负责。做到场内整洁,亮证经营,划行归市,有序交易,搞好摊点疏导,禁止车辆入内,严禁场外设摊和影响健康的食物品入场,落实季节性除害消杀的各项措施,定期冲洗交易场所,经常清理疏通暗沟、上下水道,管理好场内公厕。市结合长效管理大检查对市场卫生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工商局和主管部门考核。

十五、拾荒者管理

拾荒者管理由公安分局负责。要进行不定期清理,清理出来的外地拾荒者实行遣送出境,本地人员教育后督促回原生活居住地,遣送经费每年核定下拨。街道、环卫和物业公司要协同管理,教育所属清洁工人不准拾荒,凡清洁工参与拾荒的要停止其工作,立即更换人员。对精神病患者,公安分局要随时清理遣送出境。市“日监”组应加强督查。

十六、除害消杀管理

市爱卫会办公室认真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工作,根据我市“四害”消长规律,制订除“四害”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对各单位部门除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除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除害药物的管理。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抓好除害突击消杀活动,使“四害”密度真正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市区外环境:灭蝇灭蚊由市除害消杀队负责,消杀时间从春季到秋末(4月至11月),市日监组每天进行考核;灭鼠灭蟑由市爱卫会办公室提供消杀药物,投放布药由街道、市除害消杀队负责。单位内部除害工作根据市爱卫办具体要求由各单位负责落实,并列入市长效管理检查考核内容。

十七、户外广告管理

建设局规划部门是市区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有关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并实施规划管理;工商局是户外广告的登记、监督管理机关,负责户外广告资格、内容审查、登记发证和对违法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城管局是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综合管理部门,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进行户外广告设置的综合管理工作,参与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公安、交通、环保等管理部门依法负责户外广告设置有关事项的审查和监督管理。

十八、路灯管理

绿化考察报告第9篇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建监察,是指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对违反城建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建管理法规,是指有关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房地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第四条  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和各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建监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建监察管理工作。

城建监察大队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同级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第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市、县城建监察大队内可设立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专业监察分队。

市、县城建监察大队可在区、镇设立综合监察分队。

第六条  城建监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建监察大队管理制度,定期对城建监察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城建业务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城建监察水平。

第七条  城建监察人员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持证上岗:

(一)熟悉城建业务,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作风正派,具有一定政策水平;

(二)热爱城建监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具有相当于中专(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法律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八条  城建监察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大力宣传城建管理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树立服务观念,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秉公执法,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九条  城建监察大队实施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房地产方面的监察,应完成各城建专业主管部门交办的监察任务,并可接受与城建相关密切部门的委托,承担有关方面的监察,但不得接受与城建不相关事项的监察任务。

第十条  城建监察大队有权依照城建管理法规对下列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挖取沙、石、土的;

(二)损坏城市规划区内公共交通、供气、供热、供水、排水等公用设施,或未经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挖掘城市道路或损坏其附属设施的;

(三)侵占现有园林绿地,或未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砍伐、移植、非正常修剪城市树木的;

(四)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或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的;

(五)不按指定地点卸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或交通工具在市内运行,造成泄漏、遗撒,或乱倒垃圾粪便、随地吐痰便溺焚烧树叶以及在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和树干上涂写、刻画、张帖的。

城建监察大队必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时起24小时内报相关的同级城建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城建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处罚不当的决定,在接到报备案之日起三日内有权予以变更或撤销,城建监察大队必须执行。

第十一条  城建监察人员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实施现场处罚。

第十二条  城建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城建监察人员应不少于二人;

(二)制作调查笔录并经被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三)现场勘验检查应通知行政执法相对人(以下简称相对人)到场,相对人不到场的,应邀请现场人员二人以上见证;

(四)勘验检查笔录应载明时间、地点、对象、内容,并经相对人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五)涉及专门性问题,应由法定部门鉴定。

第十三条  城建监察人员执行公务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相对人出示并可复制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通知相对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接受询问;

(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城建监察人员在查清事实后,应当制作调查终结报告。调查终结报告应当包括案件概况、调查经过、处理意见及所依据的城市建设管理法规。

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调查终结报告由城建监察大队审批并作出处理决定;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调查终结报告应当报送同级城建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城建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  城建监察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人民政府制作的《行政执法检查证》,并佩戴行政执法标志。

对不出示《行政执法检查证》和不佩戴行政执法标志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调查、询问和处罚。

第十六条  城建监察大队应当使用省建设委员会统一制作的执法文书。

城建监察大队罚款收入,上缴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七条  城建监察人员办理的案件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相对人也可向城建监察大队或其主管部门要求他们回避。

第十八条  城建监察大队应建立受理举报制度。

公民对违反城市建设管理法规的行为,对城建监察人员执法违法的行为,有权向城建监察大队或其主管部门举报。城建监察大队或其主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十九条  城建监察大队因行政执法不当而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应予纠正;造成损失的,由城建监察大队负责赔偿,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城建监察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第二十条  城建监察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城建监察大队或城建监察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拒绝、阻碍城建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相对人对城建监察大队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城建监察大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