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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作风整治方案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01 15:00:59

乡镇作风整治方案

乡镇作风整治方案第1篇

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紧密结合县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以开展作风整治为抓手,着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六个方面”等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以严明的工作纪律、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廉洁的从政意识,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的开展,促使全镇干部精神有新提振、工作作风有新改变、办事效率有新提升、干部监管有新举措、发展环境有新优化、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

三、整治内容

围绕书记在全县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我县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一是上班不在岗,有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办私事的现象;

二是在岗不在位,有购物、炒股、聊天、打牌、看电影、玩游戏等现象;

三是规定不执行,有“六个严禁”、“三十二条”等规定不能严格执行的现象;

四是工作不作为,有对客商、群众摆架子、甩脸面,习惯于推诿扯皮的现象。

五是责任心不强,有工作浮在表面、敷衍了事、草草交差、工作瑕疵较多的现象;

六是执行力不强,有对安排的工作久拖不决,催了也不办,执行中还要变形走样的现象。

四、整治步骤

本次活动从5月18日全面启动,集中一个半月时间,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开展集中学习(5月30日前完成)。一是重点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省纪委“十个严禁”规定、市委市政府“三十二条规定”、涉企部门服务企业发展“十二项推禁令”、县委县政府“三十二条规定”、县“六个严禁”和洪建春书记5月17日在全县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实行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在学习过程中,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读书笔记;二是注重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通过各种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耳熟能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自觉行动。

(二)认真开展查摆(6月10日前完成)。要从查找解决当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是对照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开展好“五查五看”,即:一查思想情况,看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责任心缺失的问题;二查作风情况,看是否存在庸懒散奢冷硬、工作不思进取的问题;三查履职情况,看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的问题;四查纪律情况,看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松懈、制度执行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五查自律情况,看是否存在自身要求不高、、吃拿卡要的问题。

(三)制定整改措施(6月15日前完成)。“五查五看”是重点,个人要自查自纠,单位发现问题要整改,对于属于制度方面的要进行制度整改,对属于监管不严的领导要整改,对属于个人问题的领导要督促个人整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认真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加以纠正。

(四)完善长效机制(6月底前完成)。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完善作风建设相关配套制度。镇党政办负责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节水节能、请销假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党建办负责干部包片联村制度;镇纪委负责机关干部作风及效能建设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完善。

五、整治具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成立镇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同志担任组长,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部门作风建设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开展作风整治专项活动的落实。

乡镇作风整治方案第2篇

一、工作主要内容

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自2019年9月份启动以来,召开了3次领导小组会议,2次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经过政府网站公示、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征求县级部门和涉改乡镇意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等程序后进行申报,12月18日省政府下达同意调整的批复,12月27日涉改乡镇全部挂牌完毕,干部调整到位。

我县原辖13个乡镇,其中乡7个,镇6个。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我县减少乡级政区2个,减幅15.38%,调整后,辖乡镇11个,其中:乡5个,镇6个,乡镇平均户籍人口0.38万人、平均面积392.58平方千米。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突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督促落实改革工作。成立7个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对口指导综合统筹协调、机构人员编制、资产债务移交、行政界线勘定、舆情引导管控、社会稳定防控、纪律监督检查等专项工作。成立2个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指导组,协调落实、督促指导改革工作具体实施。全县构建了全面立体推动格局,改革工作上下一体、部署统一、指挥有力、调度有序。

(二)做好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

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册、走村入户宣传等手段,让群众认识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充分发挥融媒体中心平台优势,不断加强宣传引导,明确改革前、改革中、改革后宣传重点,统一宣传口径,注重“线上线下”舆论引导、研判和处置,凝聚各界群众的力量,共同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

(三)广泛征求民意,方案合可行

为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科学性、合性、可行性,各专项工作组和工作指导组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意见征集,通过召开村干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乡镇干部座谈会、政府网站公示等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调整方案。

(四)做好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由政法委牵头,委托西南交通大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合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科学分析论证,及时发现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和有效处置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全面落实各县级干部和涉改乡镇、村(社区)维稳任务,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到第一时间处,第一时间报告,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总体风险可控。

(五)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平稳有序

由纪律督察工作组制定督查方案和纪律要求,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加强对调整改革期间工作作风的督促检查,查处调整改革期间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调整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六)聚焦乡镇干部融合,增强工作稳定性

一是做好人员融合。通过征求涉改乡镇干部职工意见和班子结构分析,合进行乡镇领导班子优化整合、工作人员合流动,做到干部安置稳妥有序,确保干部职工利益不受损害。二是做好业务融合。根据干部职工工作经验、性格特长等,合进行工作分工,加快人员磨合、形成合力,确保各条块工作不断、业务不乱。三是做好谈话工作。在改革初期和实施阶段开展两次全覆盖谈心谈话,顺干部情绪,了解干部职工需求,助推干部职工早日融入新集体。

(七)聚焦“五个不减”,增强群众满意度。

一是坚持便民服务不减,继续做好民政、社保、国土等便民服务,改善提升便民服务中心,最大限度服务于民。二是坚持治安警力不减,建立警务室,继续发挥社会治职能作用,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三是坚持公共服务不减,保证被撤并乡镇的学校、卫生院、银行等公共服务能够满足当地和周边群众需求。四是坚持集镇管不减,保持场镇管强度,群众赶场、生活等风俗保持原状,不因乡镇撤并而冷落萧条。五是坚持基础投资不减,统筹做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被撤并乡镇已经规划项目不能因为合并而停止或取消,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服务被撤并乡镇基层群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乡镇作风整治方案第3篇

一、整治重点

(一)农村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结合全县民政领域脱贫攻坚行动,4-6月份开展一次社会救助全面排查。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情况。检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中是否存在“脱保”“漏保”“多头重复保”“关系保”、突击提高贫困户低保收入脱贫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二)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作风严实。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突出“四联四增”,聚焦社保兜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做表面文章类”“违规决策类”“弄虚作假类”和其他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排查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识别不精准、动态调整不及时,违规领取、重复领取、死亡后亲属继续领取社会救助金等问题。深入排查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侵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社会救助资金等问题。

(四)加大低保公示长效机制力度。一是审核公示。乡镇对新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是拟审批公示。县民政局拟批准的对象,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受益人、保障人数、保障类别、拟保障金额。三是长期末端公示。各乡镇民政员负责每月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内对辖区内当月低保对象政策享受情况进行长期末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保障对象、保障人数、户月保障金额、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咨询电话,同时在县民政局和乡镇门户网站公布乡镇和县级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

(五)规范低保行政文书和档案管理。各乡镇根据《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全面使用新的行政文书,规范填写低保审核审批表、诚信声明及低保申请及授权书、入户调查表、审核审批公示单、不予批准决定书等行政文书。低保档案要做到一县一室、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材料齐全,形成县、乡(镇)、村委员会三级档案管理体系。审批类档案(个人档案):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记录,公示照片,低保审核审批表,动态管理审核审批表等。日常管理类档案(综合档案):包括低保政策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请示、报告、总结、批文、信函、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低保对象花名册、调增(减)人员花名册、低保金调增(减)人员花名册等。

二、工作安排

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至5月9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有关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策,增强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排查阶段(2020年5月10日至6月31日)。专项整治工作以乡镇为主,集中力量对社会救助对象,尤其是农村低保对象、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各乡镇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于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可给与1-3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积极就业,防止养懒人。

(三)扎实全面整改(2020年7月起持续推进)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县民政局、乡镇会同纪检部门全面梳理自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县民政局、乡镇对照问题整改措施,高标准抓好整改。纪检部门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县民政局、乡镇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三是公开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督”,县民政局、乡镇在其网站全面推行网上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公开辖区范围内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低保类别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开展督查检查(持续推进)

在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2020年8月中下旬,县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乡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每个乡镇抽查1-2个村,对抽查村的低保户按照30%上门入户核查。

对、举报次数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和媒体公开曝光问题的乡镇重点督查,督促乡镇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实施)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县民政局、乡镇要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高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纪律保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二是规范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各乡镇每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务必做到工作开展有成效。要按月收集本乡镇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县民政局将视情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

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各乡镇要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把务求阶段性成效和形成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制度机制。各乡镇要完善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在乡镇、村两级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要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有效落实。

乡镇作风整治方案第4篇

根据自治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大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风貌办《关于开展__年度城乡风貌改造六期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桂风貌办[__]1号)文件精神,今年3月以来,我科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线路和重点乡镇、村屯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1.南宁至凭祥铁路沿线

南宁至凭祥铁路沿线城乡风貌外立面改造2169户。

2.重要景区景点范围

大新县雷平镇安平村景区周边房屋外立面改造609户;

全市城乡风貌外立面改造合计2778户。

1.__年新增名镇项目:扶绥县渠黎镇、宁明县海渊镇、宁明县爱店镇、大新县雷平镇。

2.__年新增名村项目:大新县雷平镇安平村。

3.2013年名镇新增建设项目

2013年名镇江州区新和镇新增一个建设项目:江州区新和镇工业大道4号路路面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绿化、路灯亮化、强弱电工程等。

目前,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六期工程实施方案已下达,我市各县(市、区)正按照自治区的任务要求,开展城乡风貌改造六期工程(第一批)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__年3月27日至28日,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综合验收考评组到我市天等、大新、江州区等3个县(区)验收考评2012、201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检查验收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房屋的竣工情况、一户一档情况、网上录入情况和补助资金的管理和资金发放情况。我市被随机抽检的30户改造户都全部竣工,各种档案齐全,资金全部发放到位(但江州区未能按照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拨付)。

为了准确掌握__年度我市各县(市、区)农村危房需要改造的具体户数,__年年初,危改办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根据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我市向自治区申报危房改造指标为11000户,其中: 天等县1600户、大新县1500户、江州区1800户、龙州县1500户、扶绥县2000户、凭祥市1000户、宁明县1600户。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关于下达__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建[__]6号)精神,中央下达补助资金4330万元,5020户,其中:天等县500户、大新县450户、江州区1200户、龙州县500户、扶绥县1060户、凭祥市310户、宁明县1000户。截至6月10日,自治区尚未下达__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目前我市各县(市、区)正积极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已开工建设572户,完成投资1313.5万元,其中江州区开工建设262户,完成投资562万元,凭祥市开工建设310户,完成投资715.5万元。

为加快全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我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全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自治区住建厅有关文件要求, 从__年5月22日起至5月30日,组成两个督查工作小组,分赴7个县(市、区)进行专项督查,共抽查了14个乡(镇)、28个村(屯),约260户农村危房改造档案,查阅了相关信息资料,听取了7个县(市、区)和部分乡镇的两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实地走访了部分农户。总的来说,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健康开展,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下步工作建议和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为顺利实现全市“十二五”贫困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我委制定了《__市“十二五”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__、__年大会战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对村镇建设统计工作的部署,目前正在对自治区住建厅村镇处审核出来的问题进行修改核实。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我科及时制定了《__市城镇化工作发展思路》及《__市__年实施新一轮“书记工程”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报市委,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一是自治区下达城乡风貌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指标的时间较迟,影响工作进度;

二是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涉及点多、面广、项目多,需要投入资金量大,而市、县级财力相对薄弱,大部分县(市、区)的配套资金难筹集,影响城乡风貌改造的开展。

三是部分县(市、区)财政困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县级配套资金落实缓慢,不利于工作推进。

四是农村危改工作量大,部分县(市、区)危改办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工作经费和公务车辆落实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钢筋、水泥、手工费等建筑成本连连上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相对较低,对一些特别困难的群众来说上级补助资金只是杯水车薪,不能彻底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1、按照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六期工程和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科学组织和安排好项目建设,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有力推进项目建设。

2、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下达后,抓紧制定倒排工期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间、保障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各环节的进度要求等,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推进工作,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市城镇化办、“书记工程”办、风貌办、危改办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绩效办加强对城镇化工作、“书记工程”、风貌改造项目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查指导工作,严格执

乡镇作风整治方案第5篇

我县盯牢“名县美城”“全域大花园”的整治方向,坚持“三个并重”(拆建并重、建管并重、里外并重)与“三个注重”(注重小城镇建设与城市转型共同发展、注重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注重彰显各镇特色),全方位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获得2016年市考核第一名、2017年省、市优秀县,石梁镇评为省级样板镇,平桥镇、和合小镇被评为市级样板镇,2018年省、市优秀县,街头镇、南屏乡评为省级样板镇,三合镇、三州乡、龙溪乡被评为市级样板镇,今年我县17个整治点全部通过考核验收,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圆满收官。两年来,县整治办对经验做法做了总结,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要念好“三字诀”。

一是植根文化,念好“文”字诀。各地立足实际,坚持“一乡一规划、一乡一特色”,结合全城旅游示范区创建,突出山水、深挖文化,结合产业发展,明确整治目标定位。着力推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规划与乡镇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融合”,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发展思想,全面改善小城镇环境,联动推进周边农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转型,促进城镇面貌、品质、功能实现新的提升,让广大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如:街头镇围绕“全域美丽、全域景区、全域旅游”,将“美丽环境”转化为“美丽经济”;南屏乡打造民国风情历史古街;三州乡打造特色“茶韵小镇”;石梁镇探索生态、文态、业态、形态“四态合一”,打造云端上的世界旅居小镇;和合小镇凝铸“和合圣地 养心天堂”,和合人间文化园、和合博物馆、和合圣碑公园、和合文化研究基地等彰显和合文化的独特魅力。其中《天台县石梁镇依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浙东“云端花园”》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天台实践——一雷峰乡为例》得到副省长彭佳学的批示肯定。

二是深挖旅游,念好“美”字诀。我县紧紧围绕“名县美城”和“全域旅游”两条主线,以小城镇整治为契机,立足本地实际,依托天台得天独厚的自然山水以及“和合文化”和“唐诗文化”,以文化为魂、以景观为体、以业态为本,“大整治、大开发”,发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真正做到“用文化营销山水、用产业实现繁荣”,如和合街国庆期间迎来26.5万游客、白鹤袜业城成为网红产业城、坦头建成“汽车用品小微园”、石梁镇云端小镇全球招商签约6.08亿,目前全县的乡村旅游如火如荼, 18年前三季度全县乡村旅游已接待游客493.86万人次,直接营业收入2.87亿元,游客购物收入3.95亿元。真正做到百姓增收,推动城镇、农村共同发展。

三是创新机制,念好“新”字诀。我县以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制”为抓手,多种长效机制稳步推进小城镇整治工作。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制”:通过创建卫生乡镇,全方位改善小城镇环境卫生。目前,平桥镇、石梁镇、雷峰乡成功创建部级卫生乡镇,申报创建部级卫生乡镇6个;省级卫生乡镇实现全覆盖。在全县范围开展“路(街)长制”:积极探索“路(街)长制”对镇区环境卫生长效机制进行深化和补充,分三步走:第一,实地踏勘整治范围内道路状况,根据“一路一策”方案,全面摸排各巷各路,不留一处“死角”,第二,召开环境卫生整治动员会,将“路(街)长制”分配到人,责任到人,第三,健全督查机制,出台考核细则,制定节点打分机制,三步走对整治范围卫生保洁制度进行长效化。开展环境整治每周督查机制:针对我县去年验收的8个整治点开展环境整治每周督查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整改单的形式及时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并由县整治办每季度进行一次排名,整治办也将及时备案,便于下次督查是否整改到位,确保工作落到是实处。督查结果按照月度督查权重,换算计入年度各个乡镇(街道)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考核总分。党建行动助力整治:我县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活“红色细胞”,注入“红色力量”。“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广大党员勇当披荆斩棘“开路者”,组建党员先锋队,在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下,群众纷纷上阵,自觉地加入到整治的大军中,有效地推动了整治进程。我县建立“一街一路一支部”和“一巷一弄一党员”机制,把责任落实到支部到人,落实到每位“街长”、“路长”、“巷长”身上,全面推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曝光督查小组,通过“街长”支部微信群,设立曝光台,健全即时监督、@街长快速反应、随时处置、警示约谈的常态化机制。组建志愿者队伍宣传小城镇整治,巡回在街道、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和企业单位,讲授乡风民风,传播道德新风。高校力量推动整治:我县充分依托高校资源,借用高校创意,与浙江省城市规划学会、浙江工业大学合作,联合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等10所高校启动的浙江省第四届大学生“乡村规划与创意设计”大赛,从四个方面推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再创佳绩。一是挖掘乡土特色,点亮文化;二是收集本地民意,体现风情;三是发挥科研智慧,突出创意;四是蓝图变为美景,取得实效。

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建设“名县美城”的重要抓手。我县将紧紧围绕“抓巩固、促提升、出成效”为主线,深入推进六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拉高标杆,对标整治,全面推进“回头看”工作。

乡镇作风整治方案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X月X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稳妥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维护全县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X〕X号)和省市县有关领导关于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安排,坚持重点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按照“稳步推进、全面排查、分类化解、妥善处置”的原则,着力完善监管措施,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使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化解,潜在风险苗头能够早发现、早处置;重点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宣传、推介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明显减少,公众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非法集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发案率切实降低,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稳步推进。以风险防控为主,依法打击为辅。通过加强日常监管、防范预警、警示教育、期限清理、整顿规范等方式,大力化解存量风险,严控新增风险,稳妥处置已暴露的案件;注意风险隔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坚持疏堵结合。依法打击与合法保护相结合,对合法投融资和正规创新活动等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同时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投融资健康发展,拓展民间投融资渠道,挤压非法集资生存空间。

(四)坚持标本兼治。在积极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与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广告管理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四、整治重点、范围

(一)重点排查群体:在我县登记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的“三外”公司(即外地企业、外地老板、外地项目)、曾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的人员。

(二)重点整治行业领域: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担保、小额贷款、投资咨询、财富资产管理、保险代理、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股权投资、产权经纪、电子商务、典当、租赁、房地产、高科技开发、交易场所等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社、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组织;本地经营异常的高风险实体企业或经营主体;外地人在本地注册登记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及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本地所设的分支机构。

(三)重点行为: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无固定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或使用账外账户;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在网上、网下涉嫌宣传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尤其是在人员密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报刊杂志、传单;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五、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清理整治工作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为: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分配、调度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主(监)管部门、单位开展全县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汇总、宣传报导、舆论引导;组织对重大案件办理的指导、协调和集体会商工作;负责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起草印发有关文件和督查通报,并向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小组报告。

(二)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对本辖区内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进行地毯式、全方位的集中排查和清理整治,对涉嫌犯罪的有关信息或苗头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县金融办:负责对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合作社及证券经营机构的风险排查、监测监管及整改落实工作。

(四)县农业局、畜牧中心、县社:负责对全县以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产品交易平台等以“三农”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整治。(县农业局牵头,畜牧中心、县社配合)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全县非融资担保、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的专项治理,对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排查清理和整治。

(六)县经信局、民营办、商务局:负责对全县实体企业、典当、商品现贷交易场所等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清理整治。(经信局牵头,民营办、商务局配合)

(七)住建局、房管局、建工局: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和清理整治。(县住建局牵头,房管局、建工局配合)

(八)县公安局:负责对排查出的或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和核查,对核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线索依法进行打击,并做好案件的侦办和涉嫌资金追缴工作。

(九)县人民银行:负责做好金融稳定协调和金融信息沟通共享工作;做好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风险排查、防控和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县内金融机构配合协查涉嫌非法集资账户信息等工作。

(十)其他相关单位:县委宣传部要指导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县维稳办、县信访局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做好对全县涉及非法集资信访、维稳问题的指导协调工作;县法院要对专项整治活动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协调好重点案件的审理、判决、资产处置等工作;县检察院做好重点案件的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养老机构及社会组织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治;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民办院校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治;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对手机等移动通信工具及网络是否存在传播非法集资广告进行风险排查和整治;县林业局负责对全县以林业有关项目及以林业开发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和整治;县开发区负责对园区企业进行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治。

六、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成立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此项工作于X年X月X日前完成,同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成立领导机构文件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名单。

(二)摸底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分类处置。此项工作于X年X月X日前完成。

(三)清理整顿。根据摸排结果进行汇总分类。初步分为:“暂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需要整顿”以及“涉嫌组织或参与违法违规民间金融活动”三类。对属于“需要整顿”类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列明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根据情节轻重确定是否需要停业整顿;整改期间,要予以关注;整改期到,要及时验收。对拒绝整改的,要强制关停或取缔。对属于“涉嫌组织或参与违法违规民间金融活动”类的,根据实际情况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的,向公安部门移交。重大案件、重大不稳定因素,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必要时应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处非办报告。情节简单、事实清楚的由主管部门直接处理。此项工作与摸底排查阶段可同时进行,边排查边整顿,于X年X月X日完成。

(四)督导检查。县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此项工作贯穿于摸底排查和清理整顿全过程。

(五)评估总结。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对风险排查和整治、打击犯罪、宣传教育、广告清理、建章立制等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量化统计,留有工作迹象(照片、图片、宣传资料等),形成综合报告,并于X年X月X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X年X月X日前汇总全县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及市处非办。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每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采取的处置措施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筹领导、分工协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在X月X日的县委常委会议上,X专门安排开展此项专项整治活动,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作为,认真履职,按照活动方案提出的重点领域和内容,精心组织部署,稳步推进清理整治活动。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社区、村为基本单位,按照网格化管理和包片原则划定片区,抽调专人负责排查工作,分片区组建排查工作组,全面摸牌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加大防范预警工作,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要求,认真排查,不留死角。按照职责分工,部门、单位排查对象与乡镇(街道)重叠的,双方可联合排查,但排查情况应分别上报。对在此项清理整治工作中推诿塞责、敷衍了事、拖延不办、瞒报漏报或有失职渎职行为,导致风险爆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县领导小组将综合相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可移交纪委、监察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乡镇作风整治方案第7篇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三沿五区”(即沿铁路,沿国省道、县乡公路,沿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集中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各类散墓的专项整治工作,绿化造林,恢复生态;加快生态型公益性公墓建设,防止出现新的乱埋乱葬;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根据这一目标,2007度我县殡葬整治的具体任务是:

(一)全面完成乱埋乱葬整治工作。今年我县各乡镇“三沿五区”应整治的范围是:

1、碧阳镇

⑴S218省道(渔际公路)沿线两侧。

⑵环城公路沿线两侧。

⑶工业园区周围。

⑷旅游景区周围。

⑸X029县道(黟七线)沿线两侧。

2、宏村镇

⑴S218省道沿线两侧。

⑵宏儒线沿线两侧。

⑶宏村到泗溪公路沿线两侧。

⑷旅游景区周围。

3、渔亭镇

⑴慈张线沿线两侧。

⑵皖赣铁路沿线两侧。

⑶S218省道沿线两侧。

4、西递镇

⑴石皮线沿线两侧。

⑵西递到鸳鸯谷景区公路沿线两侧。

⑶旅游景区周围。

5、柯村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6、宏潭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7、洪星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8、美溪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二)大力推进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重点是以村(自然村也可以)为单位,建设公益性公墓。各乡镇必须完成村规划数的50%以上。

(三)抓好青山陵园公墓园林化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倡导科学文明祭祀新风尚。推行文明治丧、文明祭祀、大力整治城区内乱撒乱烧冥纸,乱放鞭炮的不文明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全面推行建焚烧池集中焚烧、鲜花祭祀等健康、环保、回归自然的祭奠方式。

二、工作要求

(一)整治要求

1、各乡镇要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殡葬管理文件精神和2005年《黟县开展整治乱埋乱葬工作意见》,结合各乡镇整治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整治方案。对尚未整治的坟墓,明确提出自行整治的时间期限。对墓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进行坟墓整治的,经领导组核实验收后,由乡镇发给补偿金(水泥光化墓500元/座,土墓300元/座)。资金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凡在自行整治期限内无故未进行整治的,由县、乡镇两级执法队伍强制进行整治。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2、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⑴各乡镇3月22日前将摸底情况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凡在整治结束,经验收后发现的遗漏和出现的新坟,必须限期整治,费用由各乡镇承担。

⑵各乡镇3月30日前出台殡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⑶各乡镇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并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二)建设公益性公墓要求:

1、规划要求

按各村人口计算,500人以下的,公墓面积要达到2亩;500——1000人的,公墓面积要达到3亩;1000人以上的,公墓面积要达到5亩。对按时完成任务,经验收符合要求的,每亩给予1000元奖励。

2、积极推行生态葬、草坪葬、树葬和花葬。墓地要选用荒山瘠地,不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棺木(骨灰盒)深埋不留坟头,草坪覆盖,墓碑平(卧)置。墓穴占地面积要严格控制,骨灰墓穴不超过1平方米,遗体墓穴单穴不超过4平方米,双穴不超过6平方米,间距不超过0.5米。

(三)大力倡导城乡居民采用献一束花、植一棵树、开家庭追思会或开展网上祭祀等文明节俭方式祭拜故人。

(四)积极推行火葬进程。深入贯彻落实《黄山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做好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思想动员工作。稳步推行火葬。对农村五保户、福利院供养的三无对象中死亡人员和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体一律实行火葬。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在乡镇,落脚点在村两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各村委会也要落实专人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今年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协调,齐抓共管。组织、人事、纪检、公安、林业、土地等部门要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于3月30号前报县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的要求,把整治工作的重心落实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居)委会。

(五)强化考核奖惩。县政府对各乡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并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与乡镇领导年终考核挂钩。统一要求,一并考核。殡葬专项整治成果的评估在全县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中占一定比重。未完成任务的,不能参加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的评比。

(六)规范殡葬管理执法队伍。县成立由公安、市容执法大队等机关部门组成的殡葬管理综合执法队。各乡镇要调整充实各自的殡葬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执法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乡镇作风整治方案第8篇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三沿五区”(即沿铁路,沿国省道、县乡公路,沿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集中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各类散墓的专项整治工作,绿化造林,恢复生态;加快生态型公益性公墓建设,防止出现新的乱埋乱葬;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根据这一目标,20*度我县殡葬整治的具体任务是:

(一)全面完成乱埋乱葬整治工作。今年我县各乡镇“三沿五区”应整治的范围是:

1、*镇

⑴S218省道(渔际公路)沿线两侧。

⑵环城公路沿线两侧。

⑶工业园区周围。

⑷旅游景区周围。

⑸X029县道(*七线)沿线两侧。

2、*镇

⑴S218省道沿线两侧。

⑵宏儒线沿线两侧。

⑶*到泗溪公路沿线两侧。

⑷旅游景区周围。

3、*镇

⑴慈张线沿线两侧。

⑵皖赣铁路沿线两侧。

⑶S218省道沿线两侧。

4、*镇

⑴石皮线沿线两侧。

⑵*到鸳鸯谷景区公路沿线两侧。

⑶旅游景区周围。

5、柯村乡:*

(二)大力推进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重点是以村(自然村也可以)为单位,建设公益性公墓。各乡镇必须完成村规划数的50%以上。

(三)抓好青山陵园公墓园林化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倡导科学文明祭祀新风尚。推行文明治丧、文明祭祀、大力整治城区内乱撒乱烧冥纸,乱放鞭炮的不文明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全面推行建焚烧池集中焚烧、鲜花祭祀等健康、环保、回归自然的祭奠方式。

二、工作要求

(一)整治要求

1、各乡镇要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殡葬管理文件精神和20*年《*县开展整治乱埋乱葬工作意见》,结合各乡镇整治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整治方案。对尚未整治的坟墓,明确提出自行整治的时间期限。对墓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进行坟墓整治的,经领导组核实验收后,由乡镇发给补偿金(水泥光化墓500元/座,土墓300元/座)。资金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凡在自行整治期限内无故未进行整治的,由县、乡镇两级执法队伍强制进行整治。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2、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⑴各乡镇3月22日前将摸底情况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凡在整治结束,经验收后发现的遗漏和出现的新坟,必须限期整治,费用由各乡镇承担。

⑵各乡镇3月30日前出台殡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⑶各乡镇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并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二)建设公益性公墓要求:

1、规划要求

按各村人口计算,500人以下的,公墓面积要达到2亩;500——1000人的,公墓面积要达到3亩;1000人以上的,公墓面积要达到5亩。对按时完成任务,经验收符合要求的,每亩给予1000元奖励。

2、积极推行生态葬、草坪葬、树葬和花葬。墓地要选用荒山瘠地,不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棺木(骨灰盒)深埋不留坟头,草坪覆盖,墓碑平(卧)置。墓穴占地面积要严格控制,骨灰墓穴不超过1平方米,遗体墓穴单穴不超过4平方米,双穴不超过6平方米,间距不超过0.5米。

(三)大力倡导城乡居民采用献一束花、植一棵树、开家庭追思会或开展网上祭祀等文明节俭方式祭拜故人。

(四)积极推行火葬进程。深入贯彻落实《*山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做好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思想动员工作。稳步推行火葬。对农村五保户、福利院供养的三无对象中死亡人员和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体一律实行火葬。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在乡镇,落脚点在村两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各村委会也要落实专人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今年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协调,齐抓共管。组织、人事、纪检、公安、林业、土地等部门要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于3月30号前报县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的要求,把整治工作的重心落实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居)委会。

(五)强化考核奖惩。县政府对各乡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并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与乡镇领导年终考核挂钩。统一要求,一并考核。殡葬专项整治成果的评估在全县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中占一定比重。未完成任务的,不能参加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的评比。

(六)规范殡葬管理执法队伍。县成立由公安、市容执法大队等机关部门组成的殡葬管理综合执法队。各乡镇要调整充实各自的殡葬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执法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乡镇作风整治方案第9篇

年村镇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发展目标,围绕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六个一体化”、“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展现田园城市特征。按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城乡形态,推进城市群走廊及其重点镇建设;按人性化、生活化的城市空间结构,推进县城生态环境建设,提高重点镇综合城镇化水平,推进一般城镇改造和特色城镇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按“四性”理念,实施农村居住区建设,同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业,提升农村居住区建设水平和服务功能;将传统农居风貌与现代居住条件相结合,开展传统聚居林盘整治和农房改造,强化特色的田园景观,努力构建新型城乡形态。

(一)加快中小城市建设发展,形成组团式城市走廊带。

按照田园式城市形态,全域形成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群串珠走廊带布局的要求,加快中小城市建设发展。

1、以中等城市的发展目标,提升县城建设水平。加强县城建设发展的研究,各县城要按照中等城市的规模和田园城市“城在田中,园在城中”的特征,优化县城的城市布局形态;快速改善城市功能和环境质量,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承载力和辐射力;以高端化发展为方向,加强产业园区建设的服务和指导,形成主导产业明确、各具特色、高端化发展的产业集群。其中二圈层的六个县城,按都市区“一主四副(四大新城)”的发展思路,按照都市区串珠式组团化的布局关系,凡与中心城区直接对接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计划,统一安排,市和区县二级按分工责任共同实施,实现都市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统筹;加大都市区城市公建配套设施的统筹力度,指导相关区县建立公建配套设施统筹机制,实现城市公建配套设施的规范化管理。

2、统筹推进“198”战略功能区建设。“198”区域是市级生态及现代服务业综合功能区,依托区内的建设用地,重点发展以文化创意、文博旅游、总部经济为主的高端现代服务业。“198”区域涉及11个区县,建设部门根据分工职责,负责“198”功能区生态建设、新型社区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年要按规划基本完成外环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拆迁,基本实现外环路两侧各50米固定防护林带的贯通。重点抓好建筑密集区段和相对滞后的区(县)的拆迁;各区县结合本区产业项目和实际情况,优化和完善本区“198”区域新型社区实施方案,拟定计划推进社区建设,推进农民多种方式集中;完善“198”功能区路网规划。市、区(县)两级整合资源,明确实施主体责任,结合土地开发利用、生态功能建设、新型社区等项目,加大统筹力度,同步实施配套设施建设。

3、以提高综合城镇化水平为引导,大力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重点镇是全域城市群的组团,需要按田园城市组团化形态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各重点镇立足打破区域界限,在更大的范围发挥带动作用,按照田园城市的形态优化城市规划,优化发展空间,壮大主导产业,实现“三化联动”发展;充分运用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统筹城乡资源、多元化筹集资金,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镇功能和承载力;运用政策扶持措施,全面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步伐,加强城镇和农村社区管理,提升城镇化质量。其中:优先镇要着力提高综合发展的质量,进一步扩大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并对城乡统筹发展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多出经验,快速提高综合城镇化水平;重点镇着力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建立健全城市化管理体制,加快城市配套设施建设。

(二)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多形式高水平推进农村居住区建设。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我市农村四大基础工程之一,是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综合性项目,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推广运用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强化统筹配合,同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村庄整治和农房改造,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1、建立和运用好农房建筑设计方案图集库,提高农房建筑设计水平。我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在总结多年农村聚居点规划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很多设计方案具有参考借鉴和推广价值,市建委组织力量汇集整理、筛选,建库,提供全市选用。拟年入库600个农村居住区项目方案,300个农房建筑单体方案。各地可利用这些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按“四性”理念再提炼选择、深化,形成当地的参考图集,指导当地农村新型社区、聚居点建设和农房改造项目的具体设计。

2、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管理力量。落实“市级行政督导,区(市)县延伸管理,镇乡依法履职,村组社会监督”的四级管理监督体制。强化县、镇两级村镇建设职能机构和力量,协助乡镇政府建立村组社会监督制度和机制,确保农村居住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

3、加强项目的设计指导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确保“四性”的落实。各郊区(市)县建设局进一步加强和稳定村镇建设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并针对性工作需要提高协管员素质,充分发挥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坚持长期为农村建设服务。

4、强化农民集中居住区入住后的服务和监管。一是加强农村居住区(点)内新建建(构)筑物的管理,维护居住社区的形象和整体效果。各地要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建立村级社会监督制度,区(市)县相关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各司其职,对已建成入住的农村居住区(点)加强巡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屋顶加层、房前屋后搭建等现象。

二是同步配套生产设施。各地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对群众有发展庭院经济和养殖业的意愿、条件允许的农村居住区(点),以不破坏环境,不污染水源为前提,充分考虑集中居住后的生产耕作半径,在居住区项目规划时统一布置必要的生产设施,由群众出资出劳,修建相对集中养殖设施、农具房,满足生产需要。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村民自治机制,规范社区管理。各地要指导和协助乡村组织多种形式的村民会议,按照相关程序制定村规民约、社区管理规则,通过制度建设和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培育村民的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意识和习惯,实现对居住区日常生产生活的规范化管理,共建共享和谐美好家园。

(三)增强川西林盘保护和整治利用力度,充分展现田园城市的特色。

按照田园城市的形态特征,调整工作思路和机制,积极主动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在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示范线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区内,依托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组织开展林盘整治利用的试点示范,通过聚居林盘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农房改造,改善林盘居住方式的人居环境,引导农民多种形式集中,传承和突出特色。

1、优化林盘保护点布局规划。建设田园城市是我市城乡统筹发展的新阶段,对构建新型城乡形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充分发挥地方特色资源优势,增强特色。各地应根据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以及城镇周边,以“边线成片,聚点成群”的思路,优化川西林盘保护点布局。使全市14万个林盘的30%的到有效保护,其中3000--5000个逐步整治为林盘聚居点。构建全域的田园之中生态、业态、景观形态和居住生活形态有机融合,产业有支撑、服务功能全、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地方特色浓厚的林盘聚居群落。各区(市)县应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林盘保护点布局规划的优化调整,按专项规划审批程序报审。

2、按“四性”理念做好林盘整治建设规划设计。依托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筛选确定今年的林盘整治利用试点示范点,今年启动的示范点的林盘整治建设规划,遵循“四性”原则,按照《市林盘整治建设技术导则》的要求,依据产业形态确定整治利用方式,进行规划和设计,达到修建性详规的要求,其中新建和改造的农房设计方案,突出多样性和相融性。

3、加强林盘示范项目的指导和支持。按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进度,以“边线成片,聚点成群”的思路,选定今年启动的林盘整治示范点。各地在组织林盘整治建设规划设计的同时,编制年度林盘整治和农房改造项目计划,按要求申报试点示范项目,市建委将组织专业人员现场踏勘审查,对规划设计进行指导,筛选项目编制年度林盘示范项目补助专项计划,报市政府审定,予以资金支持。

(四)完善城乡体系结构,全面有序推进一般场镇改造。

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需要实现“全域”的各类小城镇按照区域分工职能均衡发展。在全市已开展一般场镇改造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制定政策措施,以特色城镇为发展方向全面启动、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一般场镇改造。

1、统筹谋划分类指导一般场镇发展。为构建新型城镇体系,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一般场镇改造的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和改造建设方式,统筹谋划,分类指导全市一般场镇改造。有产业支撑和经济职能的场镇,按新市镇的发展要求,形成有特色生态产业支撑,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备,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城乡管理体系健全,人居环境优良,城镇风貌鲜明的小城镇。利用场镇存量资源,结合产业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改造建设,带动农村发展。不承担经济职能的一般乡镇和已撤销建制的旧场镇,结合土地综合整治改造旧场镇,改善人居环境、集约化利用场镇土地资源,建设新型社区,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各地对区域内的一般场镇全面分析论证,拟定县域一般场镇改造的总体思路和实施办法,以及五年实施计划,上报市建委。

2、分步有序推进一般场镇改造。全面开展一般场镇改造不是所有场镇同时启动,而是在田园城市建设进程中对所有场镇分步有序地全面实施改造。年首先抓好场镇现状形象和功能太差的、位于市域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带内的一般场镇改造建设。各地尽快筛选急需改造的场镇,拟定年度改造建设项目计划,制定改造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报市建委,将在此基础上编制年度计划、拟定和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3、加强已启动改造的场镇的指导,确保改造建设质量。一般场镇改造建设具有综合性,不只是单个项目建设,全市已启动改造的一般场镇,各地要纳入全面改造的统一计划内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按照“四性”理念优化城镇规划和设计,挖掘本地资源和区位特点,走特色城镇发展之路,强化项目建设,深化场镇改造和开发。

(五)发挥特色资源优势,统筹天府古镇和风景旅游城镇建设。

加强古镇的保护,利用天府古镇的资源优势,统筹推进龙门山、龙泉山“两带”风景旅游城镇建设和发展,在现代田园城市中充分展现传统文化特色。

1、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当前集中力量发展8个古镇(黄龙溪、安仁、洛带、平乐、新场、街子、五凤、唐昌)和2个古村(花楸、尚合),将镇区的古街坊和镇外的风景名胜、田园风光融为整体,扩大古镇利用空间。灾损严重的历史文化名镇小鱼洞、白鹿,尊重历史格局恢复重建;灾后10多个整体重建的城镇,加大对文化古镇的古街区、古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和恢复利用。

2、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做好各级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工作和宣传推介,带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掘古镇古村资源,有条件的整理申报历史文化名镇(村);非历史文化名镇尚存的古街坊古建筑和遗迹,加强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传统文化资源对构建新型城乡形态的作用。

3、加强指导和监管,健康发展。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性整治建设和开发建设项目的指导和控制,进一步提升天府古镇的发展水平。

(六)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城镇环境和镇容镇貌治理,完善新居工程、新型社区配套设施,统筹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1、县城和重点镇。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清理整治道路两侧和重要节点的广告、商招店招,实现“三化”;完善城市化管理体制,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清扫保洁工作。县城和优先发展重点镇进一步加强特色风貌商业街建设,各完善1—2条特色风貌街;重点镇完善城市风貌设计,均启动特色风貌街建设,有条件的应建成一条特色风貌街。

2、一般场镇。重点整治场镇“脏、乱、差”现象,做到街面整洁、市场规范、摊点到位、道路畅通,改造农村版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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