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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2 15:05:34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1篇

对本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责任

1、企业安委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

三、危险作业范围: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动火作业;

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审批

1、凡属于上述8种范围,在生产中不常见,又急需解决的危险作业。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企业安全科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科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2篇

关键词:安全专业化危险源管理 应用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1.概述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源管理就是预防为主,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对存在的危险及时处置,避免事故的发生。安全专业化管理是将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将安全管理分为几项专业,让专业化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不仅使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得到落实,而且专业人员的加入,使安全管理更加实效化,能够真正起到管理的作用。

危险源管理包括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危险源的分级和确认、危险源风险控制、危险源总结评价、危险源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危险源的各个方面,不仅能使危险源管理的的各个程序与实际工作结合更紧密,而且安全专业化的落实会使危险源管理水平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

2.危险源辨识和评价

危险源(点)寓于生产过程,其辨识工作必须全体职工参加,同时工程技术人员对危险源的危害和控制有着更深的认识,因此组织各岗位、场所实际工作的人员进行辨识,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结合工艺、设备进行审核、整理、汇总,积极参加危险源的辨识。并参与对危险源点的分析、评价、划分等级,制定控制措施,可以使危险源管理辨识、评价、控制措施更加合理、有效。

3.危险源(点)的等级划分与确认

3.1危险源(点)的等级划分

根据发事故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性的程度,一般分为四级。

一级危险源(A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事故的地方。

二级危险源(B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并较难控制,容易发生伤亡或多人伤害的地方。

三级危险源(C级):虽然导致重大事故风险较小,但事故经常发生或潜伏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大的地方。

四级危险源(D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地方。

3.2危险源(点)的确认

一级危险源(A级):根据危险源(点)辨识划分的等级,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公司责成有关专业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确认,由公司安全部建档立案。

二级危险源(B级):各厂、车间、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厂、车间的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经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确认,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三级危险源(C级):车间、工段的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确认,厂安全科(组)备案。

四级危险源(D级):由班组操作人员报班组长审核,由车间、工段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认,由厂安全科(组)备案。

通过分级和确认办法,确定转炉、高压配电系统、煤气系统、液体天车、高温液体容器、烟道式余热锅炉系统为我厂的重点控制危险源。

4.风险控制:

4.1危险源监控管理

4.1.1监控管理人员:

按照危险源涉及的专业特点,将厂级工程技术人员和车间级管理人员负责的日常业务和人员专业特点结合起来,组建相应的危险源监控小组,合理分配危险源小组人员,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

4.1.2危险源监控落实

危险源监控管理包括重点监控项目和危险源的定期检查。按照一般危险源分级管理方法,分厂、车间对危险源的检查周期分别为一个月,一个周。根据我厂重点危险源数量特点,将厂级、车间级检查频次进行统一,提高检查频次,每周进行一次,统一由专业检查小组组织进行,根据重要危险源管理数量,将六项重要危险源分别分布到每月的周一至周六。具体的检查时间、检查监控管理项目和专业小组成员分布见下表:

2.钢铁水包耳轴使用和探伤

3.中间包吊耳和包底

4.渣盆使用情况

安全管理人员(中间包修筑)

检查当日由专业检查小组组长组织,安排负责的危险源检查事项。检查结果及时汇报安环科,由安环科在当日下午调度会进行汇报、

4.2危险源参数监控管理

.危险源过程控制参数作为危险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对重要危险源进行量化的管理。对参数的监控和控制,可以及时了解危险源的状态,及早预防由于危险源未受控导致事故的发生。

4.3危险源管理的专业技术措施

危险源监控小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对问题的危害性进行分析,按照三定原则对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如有需设备停机进行检修情况,由检查小组组长及时向厂长进行汇报。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岗位加强监控管理。

危险源监控小组积极探索通过设备、设施的技改,消除或控制危险源。

危险源监控小组对监控管理的项目按照检查周期对车间、班组监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实现危险源管理的闭环管理。同时将继续发挥专业技能特长,积极将安全技术加以应用,提高设备的安全系数。

5.危险源应急管理

危险源应急管理是为了通过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应急管理,将可能发生事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因此危险源应急预案是危险源管理中的最后的保障措施。

危险源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修订,专业人员纳入相应的危险源预案修订小组,专业人员参与到预案的演练,定期对预案和应急队员的应急能力进行检验,通过专业的角度对预案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以使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合理化,起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作用。

6.安全评估报告

按照专业化分组,要求每月底由专业监控小组共同对所负责的危险源出具评估报告。报告包括危险源的概括,本月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对危险源的状态,是否受控进行总结。

按照公司管理办法,结合我厂实际工作,每半年对重要危险源进行一次评估报告,半年性安全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是否发生变化),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合理性,评估结论等

7.制度保障

为使安全专业管理认真落实危险源管理中的各项工作,督促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真正发挥安全专业化在危险源管理中的作用,制定《第一炼钢厂危险源管理办法》,对危险源管理的各项程序进行制度化,并制定制定奖励和考核办法,从制度上强化管理,从事故、危险源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3篇

(一)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和省相关实施意见或细则的宣传教育培训,修订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着力解决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职责。

(二)突出三个重点

1、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监员制度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建设,抓好关键环节的工作落实,充分发挥驻厂安监员的一线安全监督作用,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2012年底前,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实现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全覆盖。驻厂安全监督员实行资格证制度,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各区县要加强后备力量的组织培训工作,建立驻厂安全监督员人才库,经考试合格发放《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资格证书》,并报市安监局备案,《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资格证书》由市安监局统一监制。

2、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50号)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班组”创建活动,搞好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度,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坚决防止重创建、轻运行、安全标准化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力争年底前完成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3、重点加强外聘专家队伍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快高层次外聘专家人才资源的引进工作,制定出台外聘化工专家使用管理办法,为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夯实专家技术支撑力量,提升我市危化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深化四个整治

1、开展“二重点一重大”企业综合治理。对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全部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紧急停车系统,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超限、泄漏时自动报警和自动关闭停车。启动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完善提升工作,强化重点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逐步实现联网联控。继续聘请中国安科院专家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方位的隐患综合治理,对专家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

2、开展蒸馏系统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鲁安监发〔2011〕140号文件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蒸馏系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蒸馏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重点监控工艺参数和安全控制措施,对蒸馏系统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评价和安全控制技术改造,在有爆炸危险的蒸馏装置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提高蒸馏系统本质安全水平。

3、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意见》及《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的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存在的安全隐患。6月底前,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安全诊断,出具安全诊断报告书。9月底前,相关企业要完成设计安全诊断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迎接省安监局在第四季度开展的对各市设计诊断工作情况的全面督查。

4、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进行调查摸底,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组织专家对重点监控管线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深层次的安全隐患。

(四)抓好五个落实

一是抓好安全操作规程完善修订工作的落实。各级安监部门督促危化品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针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特性,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完善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聘请有关安全专家加以论证,修订完善后,要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学习,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有效贯彻执行。

二是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按照《关于印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将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建立、执行、考核、奖惩等情况作为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指导监督和执法监察力度,全力推动此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抓好危险作业票证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大危险作业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动火、检维修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断路、吊装、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安全规范,加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三违”整治力度,全面落实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和作业前风险分析制度。尤其是针对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事故多发问题,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作业安全规范、风险分析、安全条件确认、现场安全控制和对外来检维修施工队伍管理等六个方面,督促企业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落实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有效遏制检维修环节事故发生。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4篇

【关键词】危险源;体育场馆;控制方法

一、前言

危险源控制是利用工程技术和管理方法来减少人误, 从而起到消除或控制危险源, 防止危险源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过程。危险源控制的对象是整个施工过程, 横向包括人、机械、材料、施工工艺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纵向涉及施工项目系统的各个层次。危险源控制的一般原则: 一是立足消除和降低危险, 构建系统安全, 落实个人防护; 二是预防为主, 防控结合, 预案与应急措施联动机制; 三是动态跟踪, 重点控制, 应变策略, 对极不可承受的危险要禁止作业。

二、体育场馆危险源的控制方法分析

1、技术控制方法

控制体育场馆施工危险源, 可以通过技术措施来实现。技术控制方法, 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对体育场馆施工的危险源进行控制。危险源控制技术包括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和减少或避免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前者在于约束、限制系统中的能量, 防止发生意外的能量释放; 后者在于避免或减轻意外释放的能量对人或物的作用。主要采用的技术控制方法有: 距离防护、时间防护、屏蔽危险源、坚固防护设施、消除薄弱环节、不接近或靠近危险源、闭锁危险触发、取代操作、警告警示、冗余技术、个人防护等。施工现场应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存在状态, 以及施工企业能够采用的技术、财力、人力、物力, 有选择地采用上述技术措施以达到消除、控制、防护、转移危险源的目的。危险源控制的技术措施有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源控制技术和安全设施两个方面。 一是工艺过程的危险源控制技术。工艺过程的危险源控制技术, 是指根据现有的工艺技术安全要求和标准, 一方面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源,如机械设备、材料构建等的危险属性如温度、压力、强度等加以控制, 避免一旦约束失效导致失控产生事故。另一方面, 加强紧急情况下的控制装置执行能力, 如高空作业防坠落保护装置、紧急过电保护装置、机械突发事件紧急停车系统等。二是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是指一些预防危险源发生事故的手段,如工地消防设施(消防水、消防车、灭火器、其它灭火装置、消防通道等)、危险源监控系统、检测报警系统和防静电设施等。只有当我们切实采取技术措施来进行危险源控制, 才可能有效地规避管理失误导致的危险源能量意外释放, 避免事故产生。

2、管理控制方法。控制体育场馆施工危险源的另一重要方法是管理。体育场馆施工危险源控制的管理方法是控制事故发生的关键。管理的基本功能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通过一系列有计划、有组织的危险源管理活动, 有效地控制系统中的人、材料、机械和环境等危险源。这其中包括安全制度的完善及落实; 工作人员的安全态度、技术水平; 安全组织机构、企业内部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等。一是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对工程项目危险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制度、交接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紧急措施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与此同时, 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从工程的实际情况、施工企业的用工制度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周详考虑, 制定出一套切实有效的贯彻实施办法, 确保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能够真正得到落实。二是明确安全责任, 定期安全检查。对施工中的各个子系统层面的危险源管理确定具体负责人, 并明确各自具体职责。特别要明确各级单位对归属区域的危险源定期检查的责任, 包括作业人员的每天自查、职能部门的定期检查、领导的不定期督查等。三是建立安全信息反馈制度。抓好信息反馈工作, 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系统, 制定信息反馈制度。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 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 按规定进行信息反馈和整改, 并作好整改记录; 发现重大危险隐患, 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组织紧急处置。四是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对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各方面工作应制定考核标准, 并力求量化。

3、人的行为控制方法。一是加强教育培训, 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涉及危险源管理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提高他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 培训内容应包括: 危险源管理的意义; 施工项目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 危险源触发条件及控制措施; 危险源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应急事故处置等。目前, 建筑市场上工人的流动性很大, 导致大部分工人无法得到定期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建筑企业在教育培训上也往往流于形式, 无法做到全面系统。另外, 当前建筑企业工人大多是农民工,素质和技能参差不齐, 无证上岗的情况时有发生, 酿成的事故屡见不鲜。所以, 加强教育培训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二是岗位操作标准化。体育场馆结构一般都比较复杂, 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用比较多。在施工中要根据各个工种所涉及的危险源和工艺特征, 制定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通过专门的培训教育, 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真正落到实处。尤其是一些体育建筑施工中有大量的机械作业, 这就要求必须做到岗位操作标准化,严格按照合理可靠的操作规程施工作业, 才能在源头上保证人机混合作业情况下的施工安全。同时, 施工企业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要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修正。三是制定施工和工艺操作步骤, 确定施工流程控制规程。体育场馆一般都是采用超高、大跨度的钢结构屋面, 这意味着施工过程中有大量的高空吊装作业和焊接作业, 施工过程人机混杂, 事故易发, 所以施工流程的规范化很重要。在整体上, 应采用安全性高的材料和构配件替代传统的现场拼装或浇筑式施工, 减少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和作业强度、作业复杂程度; 采用工厂化生产, 化集中施工为分散生产, 变立体交叉混合作业为单位固定生产。

三、结语

建筑施工生产一直是安全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高发段。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是施工生产中首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尽管国家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 但由于建筑施工环境条件复杂、安全技术及安全管理在现阶段还存在各种各样的缺陷、安全装备落后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致使项目施工中危险源层出不穷, 且特点多样, 不易控制。在诸多建筑项目中, 体育场馆建筑超高度、大跨度的结构特点决定了体育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非常复杂的人机混合作业的环境, 这使得体育场馆相对于普通建筑的施工更易于产生危险源, 对危险源的控制也有着更高的要求。本文以上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观点。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工程质量与行业发展司.建设工程事故专项分析报告[M].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4.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5篇

现阶段,受我国工业体系庞大、门类繁多的影响,致使我国工业源危险废物呈现出产生情况复杂、数量大、种类多等特点,若不加以严格控制和管理,势必会对地下水、土壤、大气等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直接危害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加强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已经成为环保管理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当前我国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危险废物的管理经验,逐步构建起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以控制和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基于此点,本文对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及管理发展趋势进行研究。

关键词:工业源;危险废物;环保部门;环保管理

中图分类号:X32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现状

(一)相关法规标准尚需进一步完善

当前,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关于工业源危险物管理的法规体系和标准框架,但是仍需要在实践中对该法规体系和标准框架进行不断完善。如,法规体系缺少对生产、运输、贮存、处置活动中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规定,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污染损失赔偿责任制度;法规标准对非营利性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规范力度不足,致使企业在自行处置危险废物时缺乏依据。

(二)企业对危险废物处置的重视程度偏低

由于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致使部分工业企业存在随意倾倒危险废物,或将其直接排进环境的现象。此外,部分工业对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不规范,仅仅将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简单填埋处理,甚至有些企业在违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的情况下,将危险废物非法出售给其他企业,以牟取暴利。

(三)危险废物尚未形成产业化循环体系

目前,由于我国仍旧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危险废物产业化循环体系,从而使得各个企业产生出来的危险废物无法进入到正规的市场轨道当中,并且还有很大一部分危险废物还在使用填埋和固话的处理方式,这样严重影响了工业危险废物的交换利用。虽然有些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危险废物交换行为,但因为交易缺乏组织性和系统性,从而难以解决大量危险废物的处理和产业化的循环利用问题。

(四)危险废物处置水平较低

现阶段,我国对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水平相对较低,并且也不符合安全处置标准的有关要求,因不具备对尾气处理的焚烧及防渗设施的填埋,从而使得非常容易形成二次污染。此外,还有一些单位采用热水锅炉或间歇式焚烧炉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这些设备不仅非常简陋,而且各方面性能也都不够完善,无法达到有关的焚烧要求,加剧了二次污染的产生。

二、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的发展趋势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由于工业源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行为具备公共性,所以应将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纳入到市场经济管理体制中,从强化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的防治工作入手,通过政策支持为危险废物管理提供有力的执行依据。首先,环保管理部门必须将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和防治作为工作重点,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对工业企业的危险废物处置进行监管;其次,政府应制定优惠税收政策,免征终端处理环节的营业税;其次,对于一些符合利用条件的废物处置企业,应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共同治理;再次,健全处置收费标准,并在废物指导价格方面给予政策面上的倾斜。此外,对于一些无主废物的处理,应由财政局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强化危险废物的工业源头控制

为了从根源上防范和控制危险废物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污染,环保管理部门应当遵循减量化的原则,并以推进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为手段,对工业源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进行有效控制。首先,环保管理部门应当贯彻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并严格按照工业产业的规划布局加强对相关项目的审查,同时还应通过建立健全环保评估机制来对危险废物项目的进入加以限制;其次,环保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并建立部级、省市级、县区级危险废物产生的监管台账,进一步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再次,环保管理部门应对一些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工业企业,依法强制其实行清洁生产,以此来减少废物的产生量;最后,环保管理部门应不断加大对化工等重点废物产生行业的监管和控制,以促进其实施规范化管理,这有助于抗风险能力的提高。

(三)不断完善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首先,环保管理部门应当对只能给企业提供单一处置服务的无证企业进行相关的评估,对于能够基本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可督促他们完善处理技术和处置设施,当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为其补办手续,并将之纳入到合法的处置系统当中,而对于一些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无证企业,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其次,环保部门应建立自行处理单位申报登记制度,并由部门负责对自行处理废物的企业进行审查认定,如果符合相关处理要求,则可批准其自行对废物进行处理,未经环保部门认定的企业不得擅自进行处理;再次,环保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对于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单位应责令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继续开展处置工作。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由于工业源危险废物的辨识和认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而目前我国环保管理部门的基层人员大部分都缺乏这方面的专业知识,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具体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不断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将培训的重点放在专业技术和基础知识上,以此来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使之能够更加胜任本职工作。此外,环保部门还应进一步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教育,以此来促使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和单位自觉降低产生量,这有利于从根源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参考文献

[1]张萍.杜伟.我国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存在问题和对策[J].科技信息.2008(24).

[2]邓琪.王琪.黄启飞等.青岛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理现状分析与评价[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09(5).

[3]王磊.赵勇.天津市工业危险废物的现状及污染防治对策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2(5).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6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保障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实施各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为抓手,通过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从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利用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督促产生企业加快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力度,处置利用企业严格依法经营,坚决杜绝危险废物排放行为,实现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和利用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做出贡献。

二、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3月)

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在全区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部署阶段(年4月上旬)

召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实施目的、内容和要求。

(三)组织实施阶段(年4月中旬至9月)

1.启动(年4月中旬至4月底)

区环境监察大队根据各自职责,以年度申报登记数据和日常监管情况为依据,摸清现状底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实施方案应于年4月30日前报市局。

2.整治(年5月至6月)

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整治,对照需要规范的内容,督促企业制定上报整治计划,并跟踪督促落实。

3.查处(年7月至8月)

区环境监察支队根据各自职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以查处促整改,促提高。

4.自查(年9月)

区环境监察支队对所管辖的企业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总结并报市局,同时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

(四)市级验收阶段(年10月)

由市环保局组成检查验收组,采取查看档案、现场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不到位的,限期完善。

(五)省级验收阶段(年11月)

在市级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形成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自查报告,报请省环保厅进行验收。

(六)总结表彰阶段(年12月)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情况,对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该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四、需要规范的内容

(一)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认真落实危险废物信息季报制度。

(二)制定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当地和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管理计划应当包括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按月(季、年)转移(频次)计划。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变更申报。

(三)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帐。要确定危险废物产生源,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后不同的管理流程,在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建立有关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表(或称生产日志)或危险废物转移内部联单机制。

(四)建有符合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五)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产生量及去向并在车间、贮存(库房)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以及管理规章制度在厂区显著位置张贴。

(六)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纳入集中、无害化处置,或者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利用自有设施采取资源化利用措施的,要说明利用的技术、设备、产品以及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情况;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的,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七)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识别标志。

(八)建立和完善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当地和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实施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与处置能力,确保环境安全。绘制地形示意图,标明单位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的道路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的位置并在场区显著位置张贴。

(九)坚持职工培训制度。每年培训有关职工不少于二次,有培训教材(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编),讲课有记录,并有影像资料,资料保留齐全。

(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还要按照《环境保护部年号公告》要求,认真执行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及报告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向市局污控处和区环保局报告上一季度经营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和利用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是加强环境管理、保障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企业科学生产、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局管理科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和利用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区环保局管理科负责组织所管辖产生企业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和所管辖产生企业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对区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建立全市规范化管理工作档案。

(三)加强宣传教育。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涉及企业众多,政策和技术要求较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对危险废物的特性、危害,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要求、技术标准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发挥责任主体意识,积极投入到规范化管理工作中来。

(四)严格执法监管。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必须与严格执法监管结合起来,对工作开展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应及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严格执法监管推动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档案建设。为确保顺利通过市环保局及省环保厅验收,自此项工作开展之日起就要高度重视档案建设工作,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字、声像、图片等资料注重收集、整理、归类、保存。

六、工作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六)《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7篇

[关键词]危险废物;监管;建设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1-0333-01

一、危废监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情况

危废监管是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危废监管工作,针对危废产生、运输、处置、利用等各环节,不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和频次,初步建立起规范化管理体系。

一是全面监管,落实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区环境保护部门以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八项制度、三类设施、一项培训”的要求,有效落实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等三项制度的备案和备案证明文件的出具;明确污染防治责任制度需形成现场看板内容及格式;对标识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达不到规范化要求的下达行政处罚和限期整改;规范产废单位对经营许可证制度的管理和备案情况;对三类设施增加现场监察频次,确保非持证企业自有贮存、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正常稳定;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并要求企业加强内部培训。

二是突出重点,建立完善控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和配套体系。环保部门开展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控制研究,筛选废有机溶剂、含铜废物、染料涂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及废矿物油等区域典型危险废物进行危害特性分析并进行初步的环境风险评估,探索危险废物分级管理。

三是定期排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涉危单位召开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细致培训,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不规范,管理不健全。普遍危废产生企业的危废申报率、规范化危废处置合同签订率还不能达到100%,在建立污染责任防治制度、管理计划备案、危废标识设置、落实2次以上的业务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每年组织演练等企业内部管理方面,达标率不到60%,贮存场所不规范、混存、超期贮存、贮存台账不健全、危险废物识别混乱等问题突出。

2、环保部门监管力量有限,能力建设、监管范围均不到位。缺少专管机构和人员,兼职管理人员日常现场督察时间和精力都跟不上,仅仅满足应付上级专管部门的检查,存在能力建设不足、执法条件欠缺、执法不严等问题。无法实现对危险废物的全面监管。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人员规范化管理意识普遍薄弱。因为管理少、执法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知、不会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危险废物规范化是一项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工作,很多企业抱着能少做绝不多做,能不做绝不少做的心态,收集、处置量与实际产生量还有巨大差距。

三、几点建议

1、尽快设立危险废物专管机构。成立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全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口固体废物(进口塑料、钢铁、五金机电等环保核查)等工作的综合性监管工作,驻厂监管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兼顾其他工业企业环境监管职能。

2、加强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定期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确保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掌握危险废物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提高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相关企业的监管。从完善环评和审批着手,合理分析、审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或处置方式,严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关,应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风险防范措施,管理计划等进行核查。对产生单位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坚决打击,从严处理。对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责令限期处置。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8篇

论文关键词:建筑 安全 管理

论文摘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却隐藏着许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准确无误地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要先了解与控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是必要且关键的,对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事故不发生)是极其重要的。

一、 安全施工原则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建设施工过程。在控制过程中,要求对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突出重点,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控制。

1、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 ①立足消除和降低危险,构建系统安全,落实个人防护;②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预案与应急措施联动机制;③动态跟踪,重点控制,应变策略。对极不可承受的危险要禁止作业,对重大危险要立即整改,对中度危险要限期整改,对轻度危险要加强监控和保护,对尚可忽略的危险,按照常规进行管理。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告诉我们,危险因素控制措施依次包括消除危险因素、降低和限制危险、使用个体防护装置等。在选择危险控制措施时,优先选用图中底层的措施,只有下一层的措施不能使用,或受到技术、经济和管理等实际因素制约时,才选用上一层措施。

2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事故预防原则 。事故预防可以分为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及事故发生时的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预防。这是一种发现、识别各种危险因素及其危险性并对其进行消除、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其基本目标是采取措施约束、限制危险因素的产生、发展和作用。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根除危险因素;限制和减少危险因素;隔离、屏蔽防止危险因素产生连锁作用;采用故障安全措施;减少故障及失误;安全规程;矫正行动。

3 、应急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当事故发生时,必须及时采取应急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选择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的原则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隔离危险因素;薄弱环节防控;个体防护措施;避难和救生行为;救援行动。

4、建筑施工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的一般方法。 制定安全目标、指标、组建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制定管理方案,包括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等;制定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作业规范、管理制度等;加强监督、检查、测量及测试;对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危险场所,加强运行控制。

二、 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管理对象是整个施工过程的具体危险因素,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包括技术工艺因素、材料因素、机械设备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五大类因素,每种因素都包含一定数量的具体危险因素。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危险因素预防控制工作可分为: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方案制定和初始评审及相关准备工作;工程实体施工全过程(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装饰安装阶段)的危险因素识别分析、预报和定期评价分析、根据评价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发生事故后的应急管理和紧急救援等不同阶段的内容。

1 、材料因素控制措施 ①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招投标制度;②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进场复检制度,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2、 机械设备因素控制措施 ①选用安全性能较高的机械设备;②指定专人操作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③定期检修保养机械设备、及时更换零部件,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3 、技术工艺因素控制措施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包括内容有:临时用电安全方案、基坑护坡支护安全方案、脚手架搭拆安全方案、模板支撑体系安全设计方案、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建筑构配件吊装安全方案。

2) 使岗位安全化、操作标准化,根据各个工种所涉及的危险因素和技术工艺特征,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通过专门的培训教育或岗前的技术交底,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企业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修正。

4、 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①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质、地形、气象条件、周围环境,科学合理地布置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②指定专人接收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以便采取对策;③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的平面布置要求,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性管理。

5 、管理因素控制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涉及危险因素管理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管理的目标和意义;施工项目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危险因素触发条件及控制措施;危险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2) 建立健全各项危险因素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对危险因素进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危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危险因素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制度、交替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紧急措施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3 )明确安全责任,定期安全检查。对施工中的各个系统层面的危险因素管理确定各级负责人,并明确他们各自应负的具体责任,特别要明确各级单位对归属区域的危险因素定期检查的责任。包括作业人员的每天自查、职能部门定期检查、企业领导的不定期督察等。

6 、应急管理措施

虽然我们对施工过程各阶段的危险因素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具体到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危险因素的状态和产生的作用是有很大不同的,这就决定了施工危险因素的复杂性。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当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是必不可少的。编制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前提。建筑施工的应急管理工作一般应按如下步骤展开进行:①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常见的六类安全事故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②落实应急人员,建立应急组织;③储备应急物质,布置应急设备;④组织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参考文献:

1、罗福午.建筑工程质量缺陷事故分析及处理.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9.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9篇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以安全监管人员为重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章标准的宣贯培训,为规范履行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能奠定基础。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健全完善考培分离制度,全面推行计算机考试系统,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抓好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

按照市关于《全市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全面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和隐患整改工作,从源头上整改设计存在的问题。年5月底前,列入化工设计诊断范围的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进行设计安全诊断,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出具安全诊断报告书。年10月底前,相关企业要根据设计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完成设计安全诊断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年11月底前,组织设计单位、评价机构或专家,完成对企业整改情况的验收。

三、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

认真贯彻国务院23号文件和国务院安委会年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简称《新标准》)的规定,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闭环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年底,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化工企业100%通过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考评。一是未通过安全标准化考评的危险化学品,要按《新标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建设和申请考评,确保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二是已经通过安全标准化考评,年底前安全标准化证书到期的企业,要按《新标准》修订、完善和规范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自主进行诊断、整改和自评,申请安全标准化考评。三是年底前,安全标准化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在继续按体系保持运行,确保做到持续改进安全条件的基础上,按《新标准》规范完善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实现由原标准向新标准的过度。

四、落实行政许可制度

(一)抓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格落实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从严审查,严格控制涉及高危险工艺和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吸入性有毒气体的建设项目,加强试生产环节安全监管,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

(二)做好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把安全标准化作为许可的前置条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坚持许可工作预警机制,督促企业提前做好延期准备工作;严格审查,从严把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三)推进使用安全许可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调查摸底,逐一确定许可企业范围,精心组织,严格审查,按要求完成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工作。

(四)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和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工作。根据新法规,调整工作方案,重新组织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严格把登记作为安全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按要求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认真填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信息统计和季报、年报工作。

五、加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监管。配合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对昌华公司进行安全诊断检查,根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其进行安全升级改造。

(二)加强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泄漏后呈气态的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要装备可靠的自动控制、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三)加强化工装置拆除和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安全监管。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拆除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装置拆除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中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在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拆除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过程中的安全。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环节的安全管理。督促检维修企业严格执行《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检维修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检维修和停产复产报告制度,完善落实检维修期间的安全制度和措施。

(五)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组织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监管措施,完善压力、温度、液位等重要参数远程实时监测报警。

六、强化安全专项整治

(一)气体充装企业专项整治。配合质监部门,对气体充装企业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作业现场环境、安全制度(规程)落实、作业人员培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演练等问题。

(二)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专项整治。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整治,督促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集中进行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三)剧毒化学品储存、经营专项整治。会同公安部门开展剧毒化学品储存、经营专项整治,对企业依法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组织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的专项安全检查。充分利用对使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实施安全使用许可的时机,对全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对相关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保证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

(五)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工作。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试生产延期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等非法违法行为并依法严厉处罚。

七、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督促指导企业不断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主导的安全标准创建、诊断、整改、运行、自评制度,形成“规范运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发展”的安全管理机制。

(二)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建立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做到试生产、检维修、开停车和生产异常等重点时机,确保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要有规范完整的书面记录。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定期修订制度,做到管理有章可循,操作有法可依,安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总局号令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完善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建立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定期报告制度,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四)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根据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情况,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使其熟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提高现场处置能力;涉及重点危险工艺的企业,要及时组织相关工艺操作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加强工艺和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完善工艺操作法,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加强特殊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完善动火、受限空间、吊装等特殊作业审批、风险辨识和现场确认监控制度。

(六)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将承包商安全管理纳入统一管理,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责任,做到权责明晰、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八、发挥好网格化监管的统领作用

建立基于网格化安全监管系统的网上执法检查情况通报、隐患挂牌督办和动态安全监管机制。一是深化专家查隐患制度,继续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有固定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以及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范围的化工、医药企业全面推行“保健式”安全监管模式。通过网格化系统定期通报“诊断性”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除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对久拖不改的隐患,网上挂牌督办。二是通过网格化系统,及时向有关企业通报安全标准化评审、相关安全许可、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和隐患整改等情况,督促企业及时落实。

九、认真履行监管综合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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