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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1 16:35:49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第1篇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供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省城市供热事业发展迅速,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大气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煤炭价格不断上涨,热价未作及时调整,供热企业亏损严重,供热工作遇到困难加大,保证群众冬季采暖的形势十分严峻。做好城市供热工作,确保群众冬季采暖,是践行“*”、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供热企业要从讲政治、保民生、促和谐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城市供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早谋划、早行动、早落实,防患于未然,确保冬季供热正常启动、安*运行。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安*平稳供热、满足群众采暖需求为目标,以节能减排为着力点,坚持多措并举,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正常稳定的城市供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推动供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1.加大热煤储备量,确保供热用煤需求。热煤储备量不低于每月需求量的50%。

2.供热成本和耗煤指标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度下降。到2010年底,供热成本下降幅度不低于30%,每平方米供热面积耗煤降到20千克以下。

3.改革供热输配方式。到2010年底,取消民用建筑蒸汽管网采暖供热,实现热水管网供热*覆盖,供热系统网损控制在5%以内。

4.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新建建筑供热分户计量达到100%;积极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到2010年底济南、青岛市完成35%,其他设区城市完成25%,县级城市完成15%。

5.*面提升供热服务质量。供热企业运行事故率控制在2‰以下,故障报修处理及时率100%,用户投诉处结率100%。

三、建立健*城市供热长效机制,确保供热采暖平稳运行

(一)建立城市供热用煤保障机制。

1.加强省内煤炭资源的科学配置和管理。凡是本省能够用于供热的燃煤,除省统调外,优先保障本省供热用煤。产煤市、县政府可以对地方煤炭企业所产煤炭实行计划调拨,直接供应。煤炭企业要认真落实供热用煤计划,安排好供热用煤的生产,确保完成省内供热用煤供应任务。各市、县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煤炭资源管理,凡未完成省内供热用煤计划任务的煤炭生产、销售单位,一律不得自行销售。

2.加大外省调煤力度。建立供热用煤“绿色通道”,保证运输通畅。使用外省煤炭的城市,要组织相应机构,派出精干力量,到相应产煤地采购,争取多采购、多运输、多储煤。省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科学配置煤炭资源。

3.将*省年度供热用煤纳入省用煤计划统一协调,并争取纳入国家指令性计划,保证长期供应。

(二)建立购煤资金筹措机制。

1.落实供热财政补贴。对因煤热价格倒挂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各级财政要对供热企业进行补贴,确保及时拨付。

2.帮助供热企业筹集购煤资金。各市、县政府要采取财政垫资、借款、安排贷款贴息、协调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办法,帮助供热企业筹措购煤资金。供热企业也要积极自筹资金,满足购煤需要。

3.实行“以热换煤”政策。供热企业对有煤炭计划指标的工商企业用热或用汽大户,可以与其以热换煤;对没有煤炭计划的用热或用汽大户,可以预收热费。

(三)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200号),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要充分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和财政财力状况,按照区别对待、合理负担的原则,适度调整供热价格。居民采暖价格应当分步调整、逐步到位,非居民用户采暖、用汽价格可以一步调整到位。供热价格的具体调整标准和幅度,由设区市政府研究确定。对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政府要予以适当补助,确保温暖过冬。

(四)建立城市供热行业保护扶持机制。

1.对热电联产予以扶持。热电联产有利于节能减排,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对专门用于集中供热的热电联产机组,应按照先上后下的原则区别对待,确保供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发电企业,持省环保部门出具的脱硫设施验收合格文件,报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燃煤机组脱硫标杆电价或脱硫加价。

2.实行供热税费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继续实行对供热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38号),对供热企业按规定给予优惠。对采用替代能源供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要予以政策扶持和奖励。省物价局要会同省建设厅及时调整城市供热建设配套费标准。城市供热建设配套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确保专项用于城市热源和管网建设。

(五)建立城市供热应急预警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供热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供热企业要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做到人员队伍、机具设备、技术方案三到位,加强模拟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故,努力避免事故发生。

二是建立供热用煤应急保障机制。供热企业要制定燃料供应应急预案,加强燃料调配和应急储备,确保供热用煤供应。

三是供热企业要制定并完善极端寒冷、暴风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应急预案,遇有极端天气出现,确保及时有效启动,保证正常供热。

四、积极推进城市供热体制改革,大胆创新供热模式

(一)推进城镇职工采暖费补贴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原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城〔20*〕148号),加大改革力度,改“暗补”为“明补”,对城镇职工按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发放采暖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省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监察厅等有关部门制定。

(二)加快供热计量方式改革。认真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改革供热计量方式,提高供热系统运转效率,节约热能,降低成本。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必须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室内供热计量节能改造,要与热源、室外供热管网系统及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供热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供热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和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三)推行供热热源、管网、换热站一体化。要进一步理顺供热体制,整合优化供热资源,相对集中管理,实现规模经营,发挥规模效益。热源分散、经营管理落后、服务水平低、效益差的供热企业,要有计划地予以撤并。对分散供热的小型锅炉房和换热站,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限期联网改造,各地一律不得再分散建设小型锅炉房和换热站。

(四)积极扶持新型供热方式。要因地制宜,鼓励发展多种方式、多种类型能源的城市供热,积极采用地源热泵、生物质能及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扶持发展新型供热管理模式,鼓励能源服务公司参与供热经营管理。对成熟的新型供热技术,要予以政策扶持和奖励,缓解供热能源紧张局面。

五、加强供热企业内部管理,努力降低供热成本

(一)改进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供热企业是保障冬季供热采暖的责任主体,必须强化管理,节约挖潜,降耗增效。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供热高效运转。根据国家定额标准,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有计划地裁撤冗员,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能效考评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狠抓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技能。

(二)大力开展供热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高耗能的供热设备,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对供热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供热系统能源利用效率。推广应用汽轮机低真空改造循环水供暖、烟气余热利用等技术,回收利用废热、余热;将蒸汽供热采暖管网改为热水管网,降低供热网损;应用先进的保温技术,提高管网保温性能;应用高效换热器、变频循环水泵、气候补偿装置等节能技术设备,提高换热、输送效率。对使用期限15年以上的供热管网,要制订保温节能改造计划,确保及时改造。

(三)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供热企业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做到新建小区都能集中供热。尚未实行集中供热的市、县,要加快建设进度;已经实行的,要不断扩大集中供热规模。到2010年底,实现*省所有城市和县城集中供热*覆盖,城市和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以上,到2015年达到65%以上。

(四)提高供热服务水平。供热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照国家、省有关规范和标准向用户供热,确保用户室内温度符合要求。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标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开通服务热线并坚持24小时值守,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供热主管部门要建立供热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严格规范供热服务行为。

六、加强城市供热行业管理,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一)充分发挥供热专项规划的指导调控作用。各级供热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供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9号),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快组织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推进供热专项规划*覆盖。未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的市、县,2009年7月1日前必须编制完成。供热专项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必须履行法定程序。

(二)强化供热工程建设*过程监管。任何单位组织建设的集中供热工程,必须报经供热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程序申请工程建设。未经供热主管部门批准的集中供热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供热运营单位不予并网供热。对采用地源热泵、生物质能及太阳能等新能源供热的工程建设,要一并纳入管理,做到规范、有序发展。

(三)强化供热经营企业许可管理。凡是从事供热经营的,必须取得供热经营许可。对获得经营许可的供热企业,市、县政府可依法授予其在一定区域范围和一定时限内的特许经营权。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第2篇

供热计量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大幅增加

近年以来,北方采暖地区累计实现供热计量收费建筑面积8.05 亿平方米,占全部供热计量装置安装面积的66.7%。2011 年、2012 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8 亿平方米,2013 年安排改造面积2 亿平方米。

供热计量收费机制进一步完善

目前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的地级以上城市达到116 个,占北方地级以上采暖城市的95%左右。据统计,在116 个出台计量热价的城市中,已有46个城市的基本热价比例降到30%,有39 个城市取消了“面积上限”。

节能节费效果初步显现

山东省青岛、临沂、济南、寿光等城市实施计量收费后,每平方米耗热量下降30%左右,形成每年每平方米6 公斤标煤的节能能力。鹤壁市实施计量收费后,在总能耗不变的情况下,2013 年增加供热面积约30 万平方米。这些典型都说明,推行供热计量改革实现了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赢。

供热计量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欠新账、按热量计量收费严重滞后等现象仍然在少数省份非常严重。

目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总体上讲,我国当前面临的形势是北方地区,特别是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很大,节能减排的潜力也很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很强烈,供热企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2013 年9 月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十条”,要求到2017 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 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地区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5%。

燃煤是我国冬季大气污染的最主要原因。下一步国务院还将与各省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今后几年地方政府不仅面临节能压力,更要面临大气污染防治的双重压力。供热计量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广大人民群众对供热计量收费的呼声强烈目前大多数城市都已经执行了新建建筑65%的节能标准,但是部分新建建筑没有实施供热计量收费。节能建筑和非节能建筑一样,都实行按面积收费,导致节能建筑不节能、节能建筑不节省热费。用户强烈希望改变传统的按面积计价收费,实现自主调节室温和节能节费。供热行业、建设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这一合理要求,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各地一定要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加以纠正。

供热企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目前节能增效、降低成本等问题已成为供热企业可持续发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收费难、原料成本上涨,另一方面管理落后,管网跑冒滴漏、热损失大,供热系统不合理。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供热企业自身转型升级,内部挖潜。供热计量改革不仅可以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节能改造,更是供热企业转型升级的“牛鼻子”,可以促进供热企业自身精细化管理、节能增效、降低成本,是供热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下一步工作重点

目前供热计量改革现状是大部分新建建筑都安装了计量装置,但同步实施计量收费仍然在部分地区严重滞后。因此,当前的工作重点就是全面地推进计量收费。

正是因为没有计量收费,有些地方新竣工建筑才不装表。正是因为没有计量收费,质劣价低的计量装置才大行其道,质量好的计量装置反而被挤出市场。正是因为没有计量收费,一些没有经过收费实践检验的不成熟的计量方法才大量应用,成了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也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从这三个方面来看,是否实施计量收费成了供热计量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把计量收费问题解决了,不装表、装假表等问题都解决了。这样以来,我认为未来的工作有7 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强制全面推进计量收费

对已经安装了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在今冬明春无条件地实施计量收费。

加大监管力度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两个不得”,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同步安装计量装置,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否则,不得予以验收备案、不得销售和使用。

下一步我部将加大对各省建设主管部门的检查力度,对执行“两个不得”不力的或者没有落实供热企业选购、安装热量表的省市,我部将约谈政府分管同志和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并给予通报。对计量收费达不到要求的城市,我部将不再受理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城市荣誉称号的申请以及相关财政补贴项目的申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对违反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的规划、设计、监理、施工、房地产开发等单位,重点在施工和开发等环节,要依法进行严罚,情节严重的要吊销企业资质。

严格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

实施供热计量必须完完全全地赋予供热企业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购权、安装权。

完善价格激励机制

各省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督促已经出台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比例偏高的城市把比例降到30%、取消“面积上限”。

放开计量装置产品市场

各地要立即取消各种人为的地方性事前强制性准入,放开市场,由供热企业直接面对供热计量生产商进行招投标,所有合格表生产商都可以参与竞标,不能搞地方保护和市场割据。

引入能源服务公司模式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取得节能减排和经济效益。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家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在供热计量改造和收费项目中,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充分发动用户参与计量收费

各地要开展多种形式供热计量改革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中要讲清楚推行供热计量的“四个有利于”:有利于国家节能减排、有利于当地防治大气污染、有利于个人减少热费支出、有利于促进市民健康延长寿命。

另外,国务院最近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这个意见,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切实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三项重点第一是抓紧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第二是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力度。

第三是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等各类地下管网的改造和建设。

全面落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三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加快编制各类专项规划。

除了给排水规划,我们还要有水质提升规划、还要有管网改造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好了以后,各地的项目库的建设也就完善了。

第二个步骤是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国家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但大部分建设资金还是要通过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入民间资本来解决。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第3篇

第二条本市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的工业企业(包括市属工业企业、区或者县属工业企业、乡镇工业企业),以及中央单位和其他省市在沪的工业企业,均应当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年耗能折合标准煤1万吨以上(含1万吨)的工业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节约能源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等。

年耗能折合标准煤3000吨以上(含3000吨)不足1万吨的工业企业,应当有分管节约能源工作的部门,配备专职人员。

年耗能折合标准煤不足3000吨的工业企业,应当配备从事节约能源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第四条工业企业节约能源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工业企业的年耗能量,以1980年度的实际消耗量为依据划定。

凡年耗能量有增长的企业,应当根据新的实际消耗量按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重新确定节约能源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

第六条工业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综合配备率应当不低于90%。

能源消耗一级(进出厂)计量检测率应当不低于95%,二级(车间)和三级(主要耗能班组或者机台设备)计量检测率应当不低于90%。

能源计量器具要定期检查、校验,受检率和合格率应当不低于95%。

工业企业燃料消耗一级计量检测的可行性,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后报送市技术监督局认可。

第七条工业企业应当按市统计局有关规定,做好能源消耗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时完成企业总能耗、产值能耗、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产品综合能耗(或者产品能耗)的统计分析,定期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报表。

年耗能折合标准煤1万吨以上的企业,还应当按季度向市统计局和市经济委员会报送《重点工业企业能源消耗表》。

第八条工业企业中,凡年耗能达煤炭400吨,或者电力50万度、或者燃料油200吨、或者煤气30万立方米,以及耗用其它能源折合标准煤达300吨的车间、班组和机台设备,必须建立定额考核制度。

第九条工业企业因生产工艺的要求而必须使用原油、重油、柴油、煤气、液化石油气等作为燃料,以及用电作为热源的,应当按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工业企业的热能管理,应当按国家技术监督局《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执行。

根据热平衡测定分析,工业企业可利用的余热资源回收率,应当不低于50%。

第十一条工业企业锅炉的新增、扩容、转让和报废应当按市能源领导小组(原市节约能源领导小组)、市经济委员会《*市工业、生活锅炉设置、使用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第十二条工业锅炉的运行监测、计量和控制仪表的配备,应当按市技术监督局《链条炉排工业锅炉检测与控制装置配套细则》执行。

第十三条工业锅炉的运行管理,应当按市技术监督局《*市蒸汽锅炉房运行管理规范》执行,评定等级应当不低于“良等炉”的标准。

第十四条工业企业的锅炉水处理、热力管道和供热用热设备的保温、疏水阀的使用以及凝结水的回收,应当按市技术监督局《*市工业企业供热系统运行管理规范》执行,评定等级应当不低于“良”的标准。

第十五条工业窑炉的用能管理,应当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节能等级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评定等级应当不低于“二等炉”的标准。

第十六条工业企业的电能管理,应当按国家技术监督局《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执行。

电加热设备效率和企业受电端至用电设备的线路损耗率应当达到规定指标。

第十七条工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用电计划,按所分配的用电指标、用电时间和用电负荷率组织生产。企业日负荷率应当不低于规定的指标。

第十八条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等工业企业以及所属生产点,因生产需要而进行扩建的,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市经济委员会审定。

凡新建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等工业企业或者生产点,还须经市经济委员会批准。

第十九条工业企业凡有条件的应当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联合供汽等集中供热形式。

实行联合供汽的企业,应当按市能源领导小组、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联合供汽的试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在已经实现集中供热的地区,供热单位应当经济合理地向周围的工业企业增加供热量和扩大供热范围。

新开发工业区必须制订集中供热规划,并由主管部门如期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年耗各种燃料折合标准煤30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必须进行热平衡的测定分析。

年耗电500万度以上的工业企业,必须进行电平衡的测定分析。

年耗能折合标准煤1万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必须进行热平衡、电平衡、能平衡的测定分析。

第二十二条工业企业凡有使用国家经济委员会、机械工业部已经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的,应当制订更新计划,落实资金,严格按计划进度完成设备更新。

工业企业应当按规定期限停止生产已经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

第二十三条生产铁合金、电石、烧碱、甲醇、合成氨等高能耗产品的工业企业,应当按市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组织生产,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生产。

第二十四条设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节约能源技术标准或者管理规范进行设计,选用节约能源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设计审批部门应当严格审查新建工厂、车间、生产装置或者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用能合理性以及节约能源措施,以确保达到先进的生产工序能耗和产品能耗水平。

第二十五条市经济委员会指定*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为本市能源利用监测单位,负责全市的能源利用监测工作。

年耗能折合标准煤25万吨以上的行业,应当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负责对所属工业企业进行能源利用监测。

第二十六条工业企业的能源利用监测工作,应当按市经济委员会《*市工业企业能源利用监测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节能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工业企业,由市节约能源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第4篇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能源应以“开发和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方针,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四条精神和国务院有关节约能源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的工业企业,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工业企业必须加强能源管理,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努力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能源,包括原煤、洗煤、焦炭、原油、重油、汽油、柴油、煤油、液化石油气、煤气、电力、蒸汽等。

第五条*市经济委员会是全市节约能源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能源基础管理

第六条各工业企业应在厂长直接领导下,由一名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分管节约能源工作。耗能多的企业(指年耗各种能源折合标准煤一万吨以上的企业),必须有相应的节约能源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耗能少的企业,应配备负责节约能源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第七条工业企业负责节约能源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能源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标准;编制节约能源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能源利用的情况;负责节约能源奖金分配使用;开展节约能源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第八条工业企业使用能源必须进行全面计量,达到国家经济委员会颁发的《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工业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做好企业总能耗、产值能耗、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产品综合能耗或产品能耗和其它能源数据的统计分析。

第十条工业企业使用能源应建立定额考核制度,制定先进合理的定额指标。耗能多的企业应将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和机台设备,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十一条工业企业应对职工进行节约能源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

第三章能源合理利用

第十二条工业企业应根据生产任务、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的特点,合理组织生产,合理使用能源。

第十三条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热能管理,提高工业锅炉、工业窑炉和其它用热设备的热效率,减少热损失,提高余热利用率。

第十四条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电能管理,降低输配电线路损耗,减少无功损耗,提高电器设备的电能利用率。

第十五条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等行业中,属于本市专业化调整规划内应予撤并的工业企业以及所属生产点,必须按规定期限如期撤并。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建立新的生产点。

第十六条凡属集中供热和联片供热规划内的工业企业,必须按规定期限组织实现。在供热区域内已经使用热水和蒸汽的工业企业,应执行供热用汽规定。

新开发地区的工业企业,也应实行集中供热和联片供热。

第四章节约能源技术改造

第十七条工业企业应把达到先进能耗目标的节约能源技术改造纳入企业的总体发展规划。企业改造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有节约能源的内容。

第十八条工业企业应做好用能设备以及企业的热平衡、电平衡、能平衡的测定分析,作为合理使用能源和制订节约能源技术改造计划的依据。

第十九条凡国家规定淘汰的费能设备,使用单位应按规定期限有计划地更新改造,制造单位应按规定期限停止生产。更换下来的淘汰设备,不准转让使用。

第二十条工业企业应按照本市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规划,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益,逐步限制和改造高能耗产品的生产。

新建的工厂、车间、生产装置或老企业的技术改造,均应采用节约能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区、县人民政府和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的能源方针、政策、指令、标准和本规定,对工业企业使用能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市经济委员会指定有关单位负责全市的能源利用监测工作。耗能多的行业必须由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负责所属工业企业的能源利用监测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市燃料、电力、煤气、石油等能源供应部门,应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对工业企业实行能源定额供应和择优供应;所供应的能源应做到数量准确,质量符合标准。对超耗的工业企业实行加价供应,或者由市节约能源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对在节约能源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企业、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工业企业,由市节约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浪费的企业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应根据情节轻重,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超限额用电加价款,由市节约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用于节约能源的技术措施、宣传教育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市交通运输、建筑、商业、服务等行业均参照本规定执行。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第5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把节能降耗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依靠政府、企业与公众的共同努力,全面落实节能降耗各项工作和目标。坚持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全面实施节能环保重点工程,突出抓好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加快推进节能降耗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节能降耗的投入;完善全区节能降耗体制机制,强化节能降耗有效监督管理。努力形成政府导向、市场驱动、企业和公众参与的上下互动的节能工作格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主要目标

“*”期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年下降20%以上(以*年可比价计算),年均下降4.5%以上;全区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14%以上,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20%以上;全区工业企业单位能耗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超过国际平均水平;培育10家节能示范单位;完成100项工业节能降耗重点项目。

节能降耗主要领域的工作重点:

1.工业领域。根据湖州市“*”工业节能降耗实施意见和年度推进计划要求,将节能降耗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镇(开发区)及重点用能企业。重点实施内容:以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为抓手,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突出抓好印染、不锈钢、电磁线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督促重点用能企业落实节能降耗行动方案和技术改造措施,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的引进和建设。积极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炉窑)、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成品油、电机调速、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引导用热企业集聚到热电联产区域,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工业节能的总体目标:“*”期间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20%以上,其中*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5%。

2.建筑领域。根据本系统节能降耗实施要求和推进计划,将节能降耗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重点施工建设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重点实施内容:依法加强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质量监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环节的监管。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实施建筑节能50%标准。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建筑技术和新型墙体材料,积极推广太阳能与建筑物一体化设计,倡导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加大现有第三产业的公共场所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逐步推广太阳能照明路灯。建筑节能的总体目标:“*”期间主要新建城镇建筑节能50%标准实施率达到90%以上,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率达到30%。

3.交通领域。根据本系统节能降耗实施要求和推进计划,将节能降耗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重点单位和企业。重点实施内容:积极调整运力结构、发展公共交通与现代物流集约配送,降低运输能耗,提高运输效率;推广重型、厢式化运输车辆和大吨位、特种运输、专用运输船舶等节能先进运力;淘汰挂浆机营运船舶,积极做好标准化船舶的推广工作。鼓励使用醇醚类、燃料电池等节能环保型混合动力交通工具,倡导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小排量汽车,加快老旧汽车的报废更新。交通节能的总体目标:“*”期间各类机动车船在*年能效的基础上提高5%,实现节约和替代石油制品1万吨。

4.农村领域。根据本系统节能降耗实施要求和推进计划,将节能降耗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镇(开发区)。重点实施内容: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附加值、高能效、绿色生态农业项目;加快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装备和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重点推广太阳能利用、沼气利用、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实施“百家农户生产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推进民宅与太阳能利用一体化设计。粮油种植业积极推进测土配方技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综合治理规模化养殖废弃物,推广“畜禽养殖—沼气—作物”模式。农业节能总体目标:“*”期间推行测土配方施肥38万亩以上,农药使用量下降10%;改造农用机械总动力达30万千瓦;农村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率达到15%以上,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点1个。

5.商贸流通领域。根据本系统节能降耗实施要求和推进计划,将节能降耗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镇(开发区)商贸流通单位。重点实施内容:加快发展信息、科教、文化等知识型服务业和社区服务、娱乐、旅游等生活型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在零售批发、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普及各类适用的节能技术产品,重点是组织实施照明和空调节电;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提倡绿色消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总体目标:“*”期间全区商贸流通领域能耗率下降20%。

6.卫生系统领域。根据本系统节能降耗实施要求和推进计划,将节能降耗指标分解落实到区直属医疗单位。重点实施内容:医疗机构建筑物在设计、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以医院门诊、住院楼等建筑为重点,加大中央空调、照明等节能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发电系统;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使用。卫生系统节能总体目标:“*”期间全区卫生系统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3%以上,*年下降4%。

7.旅游行业领域。根据本系统节能降耗实施要求和推进计划,将节能降耗指标分解落实到全区重点旅游景区和饭店。重点实施内容:大力开展以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绿色饭店的创建活动,在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全面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和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鼓励使用太阳能。旅游行业节能总体目标:“*”期间创建1家省级绿色饭店,培养1家旅游行业节能示范企业。

8.教育系统领域。根据本系统节能降耗工作实施要求和推进计划,将节能降耗要求和推进计划分解落实到全区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内容:将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到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中,从小培养学生节能意识,促进学校节能人才的培养,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在办公室、教室、宿舍、阅览室、食堂采用节能照明灯具,逐步采用太阳能热水装置,淘汰生活用燃煤锅炉。教育系统节能总体目标:“*”期间在全区中小学普及节能教育。

9.政府行政机关。推动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节能。重点实施内容: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传统和作风,不断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资源节约意识,努力成为全社会节能降耗的表率。通过强化管理和采用适用的节能技术,节约办公用电、用水、减少公务车用油。降低办公用品消耗,有效遏制资源消费现象,努力降低政府运作成本,建成节约型机关。政府机构节能总体目标:“*”期间区、镇两级水、电、油、办公耗材节约16%。

三、工作要求

(一)节能降耗认识再提高

各镇(开发区)、各单位以及全区重点用能企业一定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降耗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和节能降耗的关系,真正把节能降耗作为硬任务,作为发展的前提,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全社会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

(二)节能降耗组织再加强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节能降耗协调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部署监督节能降耗工作情况和工作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解决节能降耗重要事项;研究制定节能降耗政策措施,考核节能降耗目标责任。

(三)节能降耗责任更到位

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把节能降耗各项约束性指标逐级分解到各镇(开发区)和重点用能企业。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区经发局定期公布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将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镇(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也将作为企业负责人参选获奖的必备条件。

四、工作措施

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区“*”期间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加快调整工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加大调控力度;区政府将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

2.加快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抓好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节能、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等重点节能项目建设。按照“*”期间完成100项工业节能降耗重点项目目标,各有关企业要抓紧落实相关措施,特别是建设资金的落实,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和开工建设及竣工投产。区级有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和帮助企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到位。

3.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降耗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采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降耗的投入机制。区政府将对全区重点节能技术项目的建设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4.加快落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力度。区政府将年综合能耗在

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167家企业确定为区重点工业用能企业,今年实现节能4.6万吨标煤。区经发局和各镇(开发区)还将继续与重点用能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各镇(开发区)要加大对所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加强宣传,督促企业落实节能降耗具体措施,包括人员素质和意识的提高、工艺技术改造的实施、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等。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第6篇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268-02

每到冬季来临之际,城镇居民就盼望着暖气早日到来,供热系统也成为民生问题的焦点。供热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也与供热企业的发展与稳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目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十分快速,推动着供热系统也乘着时代列车一日千里,高歌猛进。但是同时供热系统也承受着煤炭、水、电等原材料涨价带来的压力,尤其是最近几年,太原市城镇集中供热,供热企业的供热覆盖率呈年年递增趋势,使得供热企业的经营管理、热费收缴管理、服务质量管理、按需供热、节能消耗管理千头万绪、纷乱复杂。这就需要供热企业在科学技术发达的今天,尽快适应现代化高节奏,降低生产成本,节能消耗减少人为因素影响,全面提高经济效益,驱动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增长。

笔者长期在供热企业工作,在学习了国内外同行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以后,感到太原市供热系统在按需供热、节能消耗、经营管理、热费收缴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有待于进一步深化管理。笔者愿意将供热企业的这些问题作为研究课题与业内同行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创新途径。在负责接收用户申请,提出扩网增长方案,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审定供热方案、办理用户供热前所有手续,收缴用户扩网费及热费管理、热用户投诉的处理和反馈等多项工作中,以身作则、认真负责、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工作指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企业树立良好形象。

一、深化管理创新必须坚持的两项基本原则

供热系统深化管理创新必须坚持两项基本原则,一是与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相结合,二是与企业产业发展前景相结合。这样才能带动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转变观念、建立健全经营管理精细化、热费收缴现代化、服务管理多样化的创新模式,使企业迅速做大、做强。

1.深化管理与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相结合。由于深化管理创新是保证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得以实施的重要支撑点,因此供热企业的深化管理与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相结合是企业管理创新的必经之路。首先,深化管理创新要围绕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来推进和策划,而深化企业管理就是将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分成若干部分,每一部分都按照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来实施。可以这样理解: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是目标,深化管理是实现目标的桥梁,干部职工在企业集团领导的带领下奋发图强、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地为千家万户的送去冬季的温暖是朝着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总目标前进;深化管理与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相互依存、相铺相成、相得益彰。在这样的形势下,深化管理要想创新就必须制定深化管理、反馈、监督、评价四位一体的创新管理体系,在这个管理体系中要将评价考核和评价结果与激励机制挂钩。实施深化管理之前要制定深化管理一系列制度,要由企业领导牵头,各个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人员具体执行,使企业全体干部职工自上而下都参与到深化管理之中;在实施深化管理过程中,要紧紧抓住对规章制度的实施,一切考核都应当按照规章制度操作,干部职工都要各行其责,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深化管理之后,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对干部职工的业绩要进行检查、考核评价,评价时要做到透明、公正、公平,评价结果出来以后要经过本人认可,然后报企业集团办公室备案。评价结果还应该与激励机制挂钩,对在深化管理中做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在深化管理中违反规章制度的干部职工要进行处罚,这样才能使企业的正能量上升,歪风邪气下降,才能保障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其次,从根本上解决供热企业经营运行集成性差、服务质量有争议的问题。大家知道,供热企业是为千家万户冬季供热服务的行业,除了为人民服务以外,企业本身也要不断发展创新,经济效益也要持续提高,因为没有经济效益的企业就没有生命力。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一是企业高层领导一定要坚持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的决策,全面研究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产业现状和市场竞争情况。探究改变产业集成性差、服务质量有争议的对策。也可以让企业各管理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参与到探究之中,群策群力、提建议、找对策,然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到企业内部和供热市场进行调研和论证,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出企业的发展方向。二是加快实施企业战略部署发展规划的步伐。供热企业一定要抓住经济发展机遇,在“按需供热、节能消耗、对外树立企业形象、对内深化管理”这四个方面做文章。可将用煤的精选、用水的节约、用电的节省放在第一位,这样做可以减少供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还可以将积极受理热用户投诉电话,切实站在热用户的立场上解决供热问题作为重点,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顺利实施。

2.深化管理与企业产业发展前景相结合。笔者所在的供热企业最近几年的经济效益有所发展,企业的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精细化管理和内涵也不断拓展和丰富。这就需要企业的深化管理与企业产业发展前景相结合,以深化管理促进产业竞争优势。首先要推进基础管理规范化,通过建立健全深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技术指标管理、科学优化管理流程来提高基础管理规范化。笔者认为,企业各级部门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大力推进基础管理,在管理体制上勇于改革,遵循市场发展规律、把握行业特点、理顺管理流程,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在管理机制上充分调动企业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一是推进经营精细化管理,经营精细化管理就是努力降低供热成本,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把精细化管理的效果落实到提高经济效益上。这就要求供热企业加快企业由单纯生产型到经营生产型的转变,建立起科学经营的信息网络,从购煤选煤到节水节电,使供热的每一种原材料都与生产利润挂钩。二是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和薪酬管理。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引领作用,为企业精打细算制定出每一项活动的预算方案,使企业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在用人用工、薪酬分配、绩效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机制,使奖金和薪酬向重要工作岗位、劳动量大的岗位和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倾斜,同时也让干部职工的收入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互得到统一。

二、供热企业深化管理的创新途径

据笔者调查所知,2006年以前,太原市国有企业职工的取暖属于福利型供热,企业每年给职工发放取暖费。当时的暖气费用很低,大约每平方米0.5元左右,超支部分由企业承担。2006年以后,供热企业走向经济市场,国有企业职工由过去的福利取暖改变成为经济型取暖,供热采取的是自负盈亏方式。使得供热企业与热用户的矛盾凸显出来,这是供热企业急需解决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深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收费管理;创新按需供热、节能消耗的经营模式这三个方面是创新深化管理的途径。

1.深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每年冬季到来之际,供热情况就成为市民饭后茶余谈论的话题。供热企业与热用户之间的矛盾此起彼伏,电视台天天都在报道这方面的内容。笔者对这些矛盾的起因作了分析,发现大多矛盾是由于热用户采暖费没有交够,供热企业不给送暖气引起的,双方各抒己见、市民众说纷纭。热用户认为:我们已经交了费就应该享受暖气供应,没交暖气费的少数用户应该由物业催缴。供热企业认为:一些住户没有缴费,费用交不齐企业不可能垫资供暖。这个矛盾需要供热企业深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在给热用户送去温暖的同时也送去企业的一片真心,使热用户在身体和心灵都得到温暖。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一是提高供热质量、保持室内恒温。供热企业的每一个加热站都应该本着“以质量求生存”的指导思想对热用户的室内温度进行定时监测并随时调节温度。室外温度高就减少热量供应,室内温度低就加大热量供应,使热用户室内温度保持恒温状态。二是设立热用户投诉电话,供热期间很可能出现暖气片爆炸、暖气跑水、漏水等故障,这些故障的出现是不定点、不定时的,有时在一天内发生多起,有时几天也没有发生一次。这就要求供热企业培养一支思想好、作风硬、技术精湛、出了问题及时抢修的维修人员队伍。这支队伍需要一天24小时严阵以待,哪里出现问题就冲向哪里,这样才能在广大市民中间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收缴费用的管理。据笔者所知: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召开了北方冬季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电话会议。要求供热企业创新供热收费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将供热政治性亏损补贴改为供热计能奖补资金,对不进行供热计量改革的供热企业不再发放补贴。这项政策的实施使得供热企业一定要细化各项考核,强化供热收费管理,否则就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收缴热用费时要完善岗位职责,强化内部控制,收费人员、会计、出纳及相关领导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充分体现出不相容职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分离的原则。收费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从收据的购买、领用、消核到收费工作的展开,每一步都要做到规范化。收费过程中从开票、收款、记账到形成财务报告,每一项工作流程都要按规章制度办事,报表的内容要清晰、精炼。这样做可以将收费管理做到精细化,也便于收费人员操作,上级领导也便于检查指导。

其次,采用《供热收费系统》软件进行高效、快捷的收费。笔者建议:供热企业应给每一个收费站都要配备安装《供热收费系统―众齐软件》进行收费。众齐软件是针对供热系统普遍存在的用户资料混乱、用热状态和面积变更、陈欠费用不清楚、财务对账不准确、政策条例灵活多变等现状提出的“一站式”收费方案。使用这个软件收费可以使收费工作集中管理,彻底堵塞各种收费漏洞提高收费率,改变收费工作难控制、易混乱、收费数据不准确、难统计的局面。使收费人员从海量的数据中解放出来,将收费工作轻松搞定。众齐软件的安装和使用会使供热收费工作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消除收费工作中的隐患和损失。

3.创新按需供热、节能消耗模式。众所周知,按需供热就是在节能消耗的前提下,通过供热系统技术改造部门的专业计算,按照热用户需求进行供热。通过水力平衡,将温度高的楼栋温度降下来,把温度低的楼栋的温度提上去。让每一个家庭在冬天里都感受到春天般的温暖。在保持了整栋楼的温度以后,技术改造部门更进一步进行节能消耗管理。这个管理模式就是采用水力平衡调节技术和管理方法达到整个小区所有楼栋的整体平衡温度;还可以采取气候补偿技术,根据室外温度的变化调整系统运行,当室外温度高时,让供热系统处于平和状态;当室外温度低时,供热系统就全负荷运行保证每个小区住户的温度平衡。热用户外出不在家时,可以关掉暖气,热用户需要温度提高时可以加大供热量,热用户可以根据自己家的实用供热量缴费。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第7篇

论文关键词:火电企业;盈利能力;市场营销

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现代市场竞争将愈演愈烈,每个国家和企业都不得不面对这一严峻的挑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开始重建其电力工业,掀起了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标志的电力市场改革的浪潮。电力市场化是一个世界性的变革,是电力工业在经历了百余年平稳发展之后面临的一次历史性的大冲击。

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火电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如果不能充分、深刻地思考和认识未来的竞争,不能做到未雨绸缪,不能尽快打造自身的竞争优势,那么在将来愈演愈烈的发电市场竞争中将会陷入被动境地。尤其是近年来,电煤价格持续攀升,火电企业总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盈利空间进一步压缩,因此,如何提高火电企业的盈利能力,打造火电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市场营销

强化市场营销,加强经营工作,是提升发电企业盈利能力的有效手段。

1.电量营销

电量是火电企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只有争取到更多的具有边际利润的电量,才能真正增加企业的利润。

(1)牢固树立“电量就是效益”的理念,没有电量,就没有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市场意识,全方位抓好市场营销工作,积极开展电力营销的研究和实施工作,采取多样化的营销手段,多沟通、勤联系,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电网公司的沟通与协调,尽最大努力争取电量计划,确保计划内电量不低于区域电网平均水平。

(2)在确保有边际利润的情况下,深入开展电量工作,积极寻找外部电量替代机会,合理统筹和优化电量结构,提高机组经济性。

(3)认真研究大用户直购电政策,积极推进直购电工作,提高机组发电负荷。

2.热力市场营销

开拓热力市场是发电企业提高盈利能力的另外一个重要手段。要不断强化市场营销力度,扩大热力市场,形成稳定的供汽能力,使供热尽快产生效益,增加企业收入。在确保机组发电量的同时,应将强化对外供热作为打好盈利攻坚战的重要突破口,全面做好供热的安全生产、经济运行、技术改造、市场开拓等管理工作,促进热力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同时在供热过程中,应本着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发电公司的技术优势和设备优势,在用户管道架设、管线改造遇到困难时,要主动出面提供帮助,为用户排忧解难,确保供汽可靠性和供汽质量,坚持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理念,保持并发展与供热用户的伙伴关系。

3.做好电价、热价争取工作

增强政策敏感性,把握国家政策变化,加强对电价政策的研究,科学筹划,密切组织,推动煤电联动政策早日实施,切实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最大程度地稳定热价水平,保证合理经济效益。

二、计划管理

计划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统领,要强化计划工作在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中的作用。按照“目标倒逼,责任到人,闭环控制,偏差管理”的原则将发电企业全年的生产经营计划指标进行分解,明确各部门职责,结合电量、收入、利润、供电煤耗等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强化形势预测分析,综合平衡和优化各项计划指标及计划方案,科学制定季度、月度综合计划。另外,强化计划管理的刚性,将各项综合计划目标和重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综合计划目标,同时提高工作落实标准,强化计划工作的闭环管理,严格奖惩考核制度。通过对计划任务和重点工作的层层分解和具体量化,努力把公司各个环节纳入目标管理,实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有目标和责任,人人肩上有指标和压力,建立自下而上的保证体系和自上而下的责任追究体系。

三、成本控制

1.燃料成本控制

2010年以来,受电力消费需求强劲增长、煤矿安全事故停产整顿、国际能源价格持续攀升、恶劣复杂气候以及交通运力受限、煤电油运紧张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国内煤炭的市场价格居高不下,始终在高位震荡,极大地压缩了发电企业盈利空间。按照国家目前的政策,煤电联动在短期内实施的可能性不大,而燃料成本又占到发电企业总成本的70%左右,如何有效控制和降低燃料成本,是发电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1)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和落实重点合同煤计划。加强公关协调,积极争取落实重点合同电煤计划,努力提高电煤供应保障度。针对当前市场煤价飚升的严峻形势,确保重点合同煤兑现率是降低标煤单价的有效措施。

(2)火电企业应成立燃煤管理领导组,每月对燃煤采购的量、质、价格和考核因素进行充分讨论与认定,合理签订电煤采购合同,并在次月对上月所定事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监督燃料管理决策上的优劣。

(3)火电企业应成立配煤中心,以更好地优化企业的入炉煤结构,降低燃料成本;结合机组状况,成立煤炭调研小组,寻找可以掺烧的经济煤种,对多种劣质煤种进行掺配实验,优化完善掺烧方案和具体措施,找出一条适合企业机组掺烧的可行方案;要加大煤炭掺烧比例,力争达到35%~40%。

2.物资成本控制

物资采购是火电企业另外一个成本大户,应减少一般物资的库存资金占用比例,提高专项物资库存资金的占用比例(重点提高脱硫、干灰设备品配件比例)。

(1)完善火电企业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招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程序,以费用归口管理和落实责任制为手段,进一步规范成本支出审批程序,特别加强对预算外物资采购的审批管理。

(2)推行“零库存”管理,与信誉好的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商谈对企业常用的备件如轴承、阀门、磨煤机备件等消耗性备件进行联储事宜,签订代储协议,做到随用随取,用后付款,既能满足生产需要,又能降低备件采购费用。

(3)强化对消耗性物资材料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效杜绝管理漏洞,减少物资材料浪费,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努力实现物资材料管理的可控和在控。

(4)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修旧利废,避免重复采购,最大限度地分降低企业成本。

四、财务管理

高度重视和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执行刚性,切实提高全面预算管理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逐级传递成本控制压力。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以费用归口管理和落实责任制为手段,将各项费用指标分解到部门,责任到人,层层分解落实,每月考核,规范成本支出审批程序,严格对预算外资金的审批管理。

火电企业要通过支付货款方面时间的合理筹划,流动资金贷款时间上的压缩及电费回收后及时归还贷款时间差方面的运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利息支出,同时,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付款形式,缓解资金紧张,有效降低贷款利息支出,通过上述措施可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五、节能降耗

坚持深入挖潜,规范节能基础管理,把节能降耗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技术管理在生产过程中的保证作用,使各种参数和技术指标达到最佳状态,持续保持指标的先进性和进步性。充分利用对标平台、创一流及两型企业创建体系,按照“五确认、一兑现”的方法,对照设计值,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节能降耗各项指标的圆满完成。

1.加强供电煤耗基础管理

(1)充分利用机组检修机会,做好设备节能改造和运行调整工作,谋划好抢发电量时机,做好发电量结构调整工作。

(2)制定煤耗管理考核办法,确定供电煤耗确保值和目标值,按月分解考核。

(3)加强生产统计分析监督工作,发现能耗指标异常,及时与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沟通,做好对供电煤耗过程的管理和考核、监督工作。

(4)加强入炉煤机械采样装置运行可靠性管理,保证入炉煤采样的代表性。及时处理设备缺陷,确保入炉煤机械采样装置投入率,严格考核。化验数据真实、可靠,煤化验验报告按时间要求上网。

2.降低发电厂用电率

(1)应严格执行集控运行厂用电的绩效考核,提高运行人员降低厂用电的积极性。加强各项单耗指标的检查考核力度,提高运行人员综合考虑机组能耗的能力,合理降低各项单耗。

(2)锅炉以提高锅炉效率为原则,把煤粉细度控制在合格范围内,提高制粉系统出力;把锅炉飞灰控制在2.5%以内,同时控制锅炉氧量,减少空预器及系统漏风,降低制粉和吸、送风机耗电。

(3)汽机在提高机组真空、降低机组热耗的前提下,优化选择循环泵运行方式;继续优化凝结泵运行方式,减少电泵、循环泵、凝结泵耗电。

(4)提高输煤系统出力,缩短系统空载运行时间。根据进厂煤和存煤煤质,及时改变堆取煤及系统运行方式,降低系统耗电量。

六、提高机组可靠性

提高火电企业盈利能力,设备健康是基础。应强化对火电企业设备健康状况的跟踪、分析和评估,加大设备可靠性管理和技术监督力度,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彻底解决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非计划停运次数。同时,坚持早动员、早部署、早准备,科学合理地安排检修工期,提高设备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性,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消缺率和设备健康水平,确保设备隐患治理始终可控、在控。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第8篇

论文关键词:火电企业;盈利能力;市场营销

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现代市场竞争将愈演愈烈,每个国家和企业都不得不面对这一严峻的挑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开始重建其电力工业,掀起了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标志的电力市场改革的浪潮。电力市场化是一个世界性的变革,是电力工业在经历了百余年平稳发展之后面临的一次历史性的大冲击。

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火电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如果不能充分、深刻地思考和认识未来的竞争,不能做到未雨绸缪,不能尽快打造自身的竞争优势,那么在将来愈演愈烈的发电市场竞争中将会陷入被动境地。尤其是近年来,电煤价格持续攀升,火电企业总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盈利空间进一步压缩,因此,如何提高火电企业的盈利能力,打造火电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市场营销

强化市场营销,加强经营工作,是提升发电企业盈利能力的有效手段。

1.电量营销

电量是火电企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只有争取到更多的具有边际利润的电量,才能真正增加企业的利润。

(1)牢固树立“电量就是效益”的理念,没有电量,就没有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市场意识,全方位抓好市场营销工作,积极开展电力营销的研究和实施工作,采取多样化的营销手段,多沟通、勤联系,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电网公司的沟通与协调,尽最大努力争取电量计划,确保计划内电量不低于区域电网平均水平。

(2)在确保有边际利润的情况下,深入开展电量工作,积极寻找外部电量替代机会,合理统筹和优化电量结构,提高机组经济性。

(3)认真研究大用户直购电政策,积极推进直购电工作,提高机组发电负荷。

2.热力市场营销

开拓热力市场是发电企业提高盈利能力的另外一个重要手段。要不断强化市场营销力度,扩大热力市场,形成稳定的供汽能力,使供热尽快产生效益,增加企业收入。在确保机组发电量的同时,应将强化对外供热作为打好盈利攻坚战的重要突破口,全面做好供热的安全生产、经济运行、技术改造、市场开拓等管理工作,促进热力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同时在供热过程中,应本着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发电公司的技术优势和设备优势,在用户管道架设、管线改造遇到困难时,要主动出面提供帮助,为用户排忧解难,确保供汽可靠性和供汽质量,坚持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理念,保持并发展与供热用户的伙伴关系。

3.做好电价、热价争取工作

增强政策敏感性,把握国家政策变化,加强对电价政策的研究,科学筹划,密切组织,推动煤电联动政策早日实施,切实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最大程度地稳定热价水平,保证合理经济效益。

二、计划管理

计划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统领,要强化计划工作在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中的作用。按照“目标倒逼,责任到人,闭环控制,偏差管理”的原则将发电企业全年的生产经营计划指标进行分解,明确各部门职责,结合电量、收入、利润、供电煤耗等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强化形势预测分析,综合平衡和优化各项计划指标及计划方案,科学制定季度、月度综合计划。另外,强化计划管理的刚性,将各项综合计划目标和重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综合计划目标,同时提高工作落实标准,强化计划工作的闭环管理,严格奖惩考核制度。通过对计划任务和重点工作的层层分解和具体量化,努力把公司各个环节纳入目标管理,实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有目标和责任,人人肩上有指标和压力,建立自下而上的保证体系和自上而下的责任追究体系。

三、成本控制

1.燃料成本控制

2010年以来,受电力消费需求强劲增长、煤矿安全事故停产整顿、国际能源价格持续攀升、恶劣复杂气候以及交通运力受限、煤电油运紧张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国内煤炭的市场价格居高不下,始终在高位震荡,极大地压缩了发电企业盈利空间。按照国家目前的政策,煤电联动在短期内实施的可能性不大,而燃料成本又占到发电企业总成本的70%左右,如何有效控制和降低燃料成本,是发电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1)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和落实重点合同煤计划。加强公关协调,积极争取落实重点合同电煤计划,努力提高电煤供应保障度。针对当前市场煤价飚升的严峻形势,确保重点合同煤兑现率是降低标煤单价的有效措施。

(2)火电企业应成立燃煤管理领导组,每月对燃煤采购的量、质、价格和考核因素进行充分讨论与认定,合理签订电煤采购合同,并在次月对上月所定事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监督燃料管理决策上的优劣。

(3)火电企业应成立配煤中心,以更好地优化企业的入炉煤结构,降低燃料成本;结合机组状况,成立煤炭调研小组,寻找可以掺烧的经济煤种,对多种劣质煤种进行掺配实验,优化完善掺烧方案和具体措施,找出一条适合企业机组掺烧的可行方案;要加大煤炭掺烧比例,力争达到35%~40%。

2.物资成本控制

物资采购是火电企业另外一个成本大户,应减少一般物资的库存资金占用比例,提高专项物资库存资金的占用比例(重点提高脱硫、干灰设备品配件比例)。

(1)完善火电企业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招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程序,以费用归口管理和落实责任制为手段,进一步规范成本支出审批程序,特别加强对预算外物资采购的审批管理。

(2)推行“零库存”管理,与信誉好的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商谈对企业常用的备件如轴承、阀门、磨煤机备件等消耗性备件进行联储事宜,签订代储协议,做到随用随取,用后付款,既能满足生产需要,又能降低备件采购费用。

(3)强化对消耗性物资材料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效杜绝管理漏洞,减少物资材料浪费,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努力实现物资材料管理的可控和在控。

(4)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修旧利废,避免重复采购,最大限度地分降低企业成本。

四、财务管理

高度重视和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执行刚性,切实提高全面预算管理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逐级传递成本控制压力。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以费用归口管理和落实责任制为手段,将各项费用指标分解到部门,责任到人,层层分解落实,每月考核,规范成本支出审批程序,严格对预算外资金的审批管理。

火电企业要通过支付货款方面时间的合理筹划,流动资金贷款时间上的压缩及电费回收后及时归还贷款时间差方面的运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利息支出,同时,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付款形式,缓解资金紧张,有效降低贷款利息支出,通过上述措施可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五、节能降耗

坚持深入挖潜,规范节能基础管理,把节能降耗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技术管理在生产过程中的保证作用,使各种参数和技术指标达到最佳状态,持续保持指标的先进性和进步性。充分利用对标平台、创一流及两型企业创建体系,按照“五确认、一兑现”的方法,对照设计值,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节能降耗各项指标的圆满完成。

1.加强供电煤耗基础管理

(1)充分利用机组检修机会,做好设备节能改造和运行调整工作,谋划好抢发电量时机,做好发电量结构调整工作。

(2)制定煤耗管理考核办法,确定供电煤耗确保值和目标值,按月分解考核。

(3)加强生产统计分析监督工作,发现能耗指标异常,及时与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沟通,做好对供电煤耗过程的管理和考核、监督工作。

(4)加强入炉煤机械采样装置运行可靠性管理,保证入炉煤采样的代表性。及时处理设备缺陷,确保入炉煤机械采样装置投入率,严格考核。化验数据真实、可靠,煤化验验报告按时间要求上网。

2.降低发电厂用电率

(1)应严格执行集控运行厂用电的绩效考核,提高运行人员降低厂用电的积极性。加强各项单耗指标的检查考核力度,提高运行人员综合考虑机组能耗的能力,合理降低各项单耗。

(2)锅炉以提高锅炉效率为原则,把煤粉细度控制在合格范围内,提高制粉系统出力;把锅炉飞灰控制在2.5%以内,同时控制锅炉氧量,减少空预器及系统漏风,降低制粉和吸、送风机耗电。

(3)汽机在提高机组真空、降低机组热耗的前提下,优化选择循环泵运行方式;继续优化凝结泵运行方式,减少电泵、循环泵、凝结泵耗电。

(4)提高输煤系统出力,缩短系统空载运行时间。根据进厂煤和存煤煤质,及时改变堆取煤及系统运行方式,降低系统耗电量。

六、提高机组可靠性

提高火电企业盈利能力,设备健康是基础。应强化对火电企业设备健康状况的跟踪、分析和评估,加大设备可靠性管理和技术监督力度,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彻底解决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非计划停运次数。同时,坚持早动员、早部署、早准备,科学合理地安排检修工期,提高设备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性,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消缺率和设备健康水平,确保设备隐患治理始终可控、在控。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第9篇

关键词:集中供热换热站管理 实践与探讨

集中供热是我国三北地区冬季主要的供热方式,也是我国政府大力提倡发展的重要公益事业。通过集中供热,不仅能为城市提供稳定、可靠的高品位热源,而且能进一步优化热源配置,提高热源利用效率,减少城市污染,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集中供热是现代化城市必不可缺的基础设施。目前,如何科学、高效的输配热源,满足居民采暖和工商业生产用热需求,已成为当前日益紧迫的工作任务。下面,结合莱芜市集中供热实践,对当前的运行管理体制进行分析探讨。

一、莱芜市集中供热发展现状

莱芜市地处鲁中地区,年平均气温12.7℃,冬季室外采暖计算温度-7℃,自90年代初开始发展集中供热事业,截止2010年,全市集中供热面积520万,汽化率55%。热源以蒸汽供热为主。2009年,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开展了“汽改水”工程,逐步以低温水供热为热源。莱芜市集中供热就是在此基础上不断向前发展。

热源分布

截止2006年,莱芜市已建设热源厂四座,分别位于城东、城西和城北,热源相对比较丰富,工艺布置比较合理。其中有三座热电厂,一座集中供热锅炉房。四座热源厂外供热负荷达240t/h,高温水供热能力450万平方米,完全能够满足莱城居民、工业用热需求。

管网及换热站

莱芜市现已建成蒸汽主支管线60km,高温水管网21公里,换热站160个。

(三)主要供热方式

莱芜市集中供热主要由2家热力公司经营。四家热源厂向2家热力公司供应热源。热力公司统一调度、输配,从中赚取差价。

二、供热运行管理体制

(一)运行管理

莱芜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即热源厂生产阶段,热力公司调度输配阶段,用热单位通过换热站向用户供热阶段。

(二)建设管理

莱芜市在集中供热发展之初,由于没有供热专项规划,没有专门的供热管理机构,建设资金缺乏。热力公司通过财政贷款,向用热单位收取管网“开口费”,统一建设供热主管网。各用热单位不论大小,都要出资建设单独的汽水换热站及站后的供水管网,并负责换热站的运行管理。热力公司只管主管网建设和蒸汽输配。这种建设、管理方式,在建设初期缓解了市财政建设资金压力,促进了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

计量收费方式

各单位在换热站前都安装了计量表(按吨计量),热力公司按用气量与各用热单位结算。由于没有实行分户热计量,各用热单位都是按建筑面积向用户收取热费。

三、存在问题

1、单位换热站太多,建设规模普遍较小。供热运行中间环节多,要经过三个环节才能将热能输送到用户,运行效率低,热能浪费严重。莱芜市目前供热面积520万,建有大小换热站160多个,每个换热站的平均供热面积仅为3万左右。同时,由于分支开口的增加,造成管网运行失调,管网沿程压力将增大,减小了管网供热服务半径,末端用热质量难以保证。

2、采暖补贴实行“暗补变明补”后,许多单位不再承担换热站的运行管理职责;也有部分企业因破产、改制或其它原因,无法管理换热站的管理工作,造成用户不能正常使用集中供热,单位包供的旧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3、由于供热方式为分户单供,各用热单位均设置小型汽-水换热器,各用户为满足自身的用热,在采暖期擅自调节,从而造成整个管网用热分配失调。

4、运行与管理脱节,供热质量较差。对供热引发的矛盾和问题,热源企业、热力公司、用户热力站三方互相扯皮,责任不清。

5、计量方式不合理。各用热单位换热站前虽然均按分户计量进行了设计、施工、安装了计量表,但蒸汽使用量以吨计量,而不是以热量进行计量,蒸汽的温度、压力不作为计量参数,损害了用户的利益。

6、收费结算方式不一。供热企业按使用蒸汽量与用热单位结算,而用热单位按建筑面积向户收取暖费。由于供热市场缺乏有效监督,部分用热单位(如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采暖费没有全部用于供热,而是采取时开时停、分时段供热的方式,从中截留了部分热费,用户意见很大。

四、解决方案

方案一:理顺体制,由供热企业直接管理到户。

按照“谁供热,谁收费,谁用热,谁交费”的原则,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逐步让热力公司接管换热站的运行,并向用户直接收费,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运行效率。

方案二:由能源服务公司接管换热站的运行管理。

对城市管网及换热站布局重新进行专项规划,根据规划结果,对现有的换热站进行合建、扩建或改建,取消小型的换热站,提倡小区或单位集中联片供热,提高换热站的供热规模,并由能源中介服务公司接管换热站运行,负责与热力输配企业结算,向用户收取热费,负责向用户供热。

方案三:由热源生产企业接管部分换热站,并负责管理到户。根据莱芜市总体规划,莱城北部为居住区和办公区,建筑面积近50万,距兴源热电直线距离仅3公里,完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经对周围用热负荷进行测算,在城北兴源热电蒸汽出口处规划建设一处较大规模的换热站,向市区敷设热水管网,采用一级网直接连结方式,低温热水供热,设计供、回水温度为95℃~70℃。为节省投资,应充分利用各小区内原有的热水管网,只建设供、回水主管道。该工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协调有关供热企业出资建设,政府给予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建设完成后,可以取消长勺小区、福莱佳园、市医院等近20处换热站,从而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以上三种方案对改变现行的供热管理体制都有积极的作用。

五、政策支持

改革现行的集中供热管理体制,前提条件是要制定合理的配套政策。一是要尽快组织编制供热专项规划,使今后的供热管理、运行及建设有据可依,并根据供热专项规划,整合改造现有的换热站。二是加强对供热市场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供热费用收支情况的监督,提高供热费用收支透明度和供热质量。三是要科学制定热价。现行热价是按吨或面积来计量,无法判断供热质量的优劣。让一些不讲诚信的供热企业钻了政策的空子,损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相关考察和调研工作,制定莱芜市的供热价格,供热、用热双方按用热量进行结算,提高供热企业的积极性。四是开展分户热计量工作。对新建建筑,要按分户计量进行设计、施工;对既有建筑,要尽快确定试点单位,并逐步推广成功经验。

六、成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