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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28 15:55:29

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

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第1篇

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中共__*委、__*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并予以深入推进的重要工作。妇女儿童工作的状况,妇女儿童生活质量、权益保护、教育程度、政治地位等是一个城区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积极支持和监督下,在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区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和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坚持"以民为本、依法治区"的方针,妇女儿童工作按计划扎实推进,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新机制,促进了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全面提高城区人口素质,提升城区文明程度进行了积极探索。主要汇报二方面内容:

一、"十五"以来妇女儿童工作的主要成效

从妇女儿童现状看,至20__年末,__*户籍人口共有88.94万,其中女性44.28万人,占49.79%;妇女儿童50.6万人,占56.89%;18岁以下儿童12.4万人,占13.94%。"十五"期间,随着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区政府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逐年递增区妇儿工委业务经费,业务经费与"十五"初期相比递增6.14倍,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积极优化女性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综合素质。重视女性人才工作,立足区域女性人力资源优势,制定《__*20__-20__年女性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与妇女发展理论研究会联手开展"__*女性人才成长发展的实践与探索"课题研究,扩充女性人才信息库,积极拓展女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视野和渠道。目前,我区局级女干部数量明显上升,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全区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59.92,其中局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处级女干部比例、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分别为15.38、24.83、22.90;本届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33.2,比上届递增4.2%;本届区政协中女委员占委员总数34.06,比上届递增1.37%;全区职代会女职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4.15。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占68.66,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38.95,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68.14,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比"九五"分别上升4.54和4.08,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自20__年开始全面启动"百万家庭网上行"培训实事项目,至20__年8月底受益群众达2.7万人,其中女性占95%;完善妇女的社区文体活动设施,完成了339个居委、村社区活动室达标建设工作,兴办各类文体活动,在区、街道(镇)、居委三级网络中,有知识女性社区服务工作站106个,拥有志愿者近千人。进一步加强女性社区体育指导员培训,全区现有女性社区体育指导员500多人。

二是高度关注儿童学习生活,为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一流文教优势区"的功能定位,使区域内儿童享有良好的充分教育和优质教育。目前,我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已分别达到99.16、99.95、99.95、98.51;而且,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托幼办、区人口和计生委联手加强学前教育,整合社区和教育资源,努力构建0-3岁学前教育网络,完善0-6岁学前教育体系,建立了3个早期教育基地、4个早期育儿中心(健康育儿、亲子教育、机构教养研究、信息交流中心)和12个亲子活动点,其中包括创办了全国首家0-6岁婴幼儿亲子育儿中心并已被命名为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基地的紫薇幼儿园;在光启公园建立"家庭教育活动基地";会同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成立"科普家乐园";区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儿童的体格发育指标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标准,部分指标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的控制和防范能力等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三是倍加关爱困难群体,着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由财政每年专项拨款20万元,持续五年为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普查,受益妇女达3.4万余人,并持续多年通过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慈善基金会等部门对妇科普查中的重症妇科病人实施医疗救助。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验证率达到87.38。而且,在政府及社 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建立了帮困基金。在"九五"末期投入150万元帮困爱心基金的基础上,"十五"至今又投入150万元,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从20__年起,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对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区域内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困难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府职能,创新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

作为区政府协调机构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从区域整体考虑,整合政府各种资源和社会团体的资源,强化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各部门"十五"计划目标责任同步发展的意识,加强对达标过程的细化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新工作机制。

(一)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建设"透明、高效、职业化"公共政府理念,区长、分管区长多次专题听取区妇儿工委的工作汇报,强调指出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将妇儿工作纳入公共政府建设之中,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实现妇儿发展新的突破和提升。针对我区中期监测评估中反映的薄弱环节,区妇儿工委制定了《__*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简称《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此评价范围涉及妇儿发展"十五"计划中可量化指标和重点、难点、空缺指标共88项及具体责任目标;评价对象适用于23家成员单位和13个街道(镇)妇儿工委;评价内容由攻关立项、绩效总结和绩效评估三部分组成;评价的过程分为准备、实施、评审和奖惩四个阶段。实行"目标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做到目标量化、责任细化、管理强化,各司其职;每年的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区府纳入各部门公共目标年度考核,逐步形成长效机制。绩效评价目标责任签约书除包含常规97个指标外,更强调重点、难点指标的攻克,同时突出了23个成员单位和13个街道(镇)的个性化指标和在完成"十五"计划促进妇儿发展中各自所承担的实事项目,也包括对一些跨部门难点指标的合力攻关要求。20__年以来,区妇儿工委主任(分管区长)与各成员单位领导、街道(镇)妇儿工委主任就年度具体目标任务签约。各成员单位责任目标由五年一签约改为每年一签约,有效促进了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主人翁"精神日益显现,就妇儿发展的重难点指标联手科研攻关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增强,为确保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的如期完成和启动"十一五"计划的编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以项目为抓手,扩大妇女儿童受益面随着区域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为了适应区域功能转型和加强社区建设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区政府在20__年7月份制定并下发《__*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__年-20__年)》,重点是以创建示范性项目为抓手、条块结合、上下联手,力争让社区居民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便利的公共服务。区妇儿工委根据区域资源的特点及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了《__*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创建社会事业项目20__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创建规定项目: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积极为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街镇申报、部门对接的基础上,区政府与各街道(镇)上下联手投入134.6万元的项目资金用于13个街道(镇)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年内全面完成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重点指标。区科协、科委协同相关部门投入50余万元推进社区青少年科技体育俱乐部项目,确保每个街道(镇)拥有1-2个独立儿童活动场所。

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第2篇

在九十年代,我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参照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和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我国政府制定并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这两个纲要实施顺利,成效显著。截止底,两个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而在今后的5-10年期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我国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参与经济全球化。面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妇女儿童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前进步伐。同时,我们还有责任积极参与和实践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发展行动计划,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因此,4月20日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__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__年)》,在5月22日正式公布实施。

二、两纲具有的重要意义

新“两纲”的制定并公布实施,是全国亿万妇女儿童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新“两纲”提出了妇女儿童发展的新目标、任务和有关政策措施,它是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发展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不仅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而且为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更为广阔的舞台。

三、新“两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新“两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妇女儿童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提出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和主要目标,展现妇女儿童在经济、政治、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和环境发展领域的前景,实现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

制定新“两纲”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

1、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新“两纲”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与国家“十五”计划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相一致,与各有关部门制定的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

2、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新“两纲”既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立足于当前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又面向21世纪、面向世界,与国际上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接轨,使目标既具有现实性、可行性,又具有前瞻性、挑战性。

3、面向全国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新“两纲”的目标设置既面向全国,代表和反映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水平;又尽可能地考虑地区差异,突出西部和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儿童的发展问题。

四、与20世纪九十年代妇女儿童纲要相比,新“两纲”具有哪些主要特点?

《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是我国政府实施的第一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它的实施为我国妇女儿童发展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这两个纲要相比,新“两纲”主要有以下特点:

1、明确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及四项基本权利。主席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的讲话中曾明确提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我们第一次把这一重要提法写进了妇女纲要的总目标,在策略措施中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在儿童纲要中将“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写进了总目标,将“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列为主要目标。这四项权利也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的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

2、突出妇女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针对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行动计划,结合我国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现实情况,将九十年代妇女纲要中的11项主要目标、儿童纲要中的10项主要目标进行分类、归纳,充分涵盖到经济、政治、教育、卫生、法律、环境六个方面。

3、注重妇女儿童自身的发展。新“两纲”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针对未来十年我国妇女儿童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妇女儿童发展的趋势,提出妇女儿童发展的新目标。更加注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促进妇女儿童自身的发展。

4、责任主体明确。策略措施是确保纲要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在总结原“两纲”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新“两纲”将策略措施分为国家、部门和社会三个层次,以进一步强化不同实施主体的责任意识,明确各主体在纲要实施中的职责和任务。

五、实现新‘两纲’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新“两纲”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确保新“两纲”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抓好新“两纲”的学习、宣传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新“两纲”精神,特别是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实施新“两纲”的意义及其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等。各级妇儿工委要将学习、宣传新“两纲”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作出具体的安排。2、切实抓好新“两纲”的贯彻实施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新“两纲”提出的总目标、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及妇女儿童现状,制定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要加强对实施新两纲和本地规划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合理调整资源,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战略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这项工作。国务院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新“两纲”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的职责和发展规划,制定贯彻落实新两纲的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

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以确保我区不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为目标,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双凤开发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办副主任、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副组长:(工委副书记)、(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工委委员、安管局局长),成员:(社管局局长)、(社管局副局长)(双凤中心校校长)、(阿奎利亚学校校长)、(凤霞社居委书记)、(凤梅社居委书记)、(徐桥社居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管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为副主任,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三、具体措施

1、高度重视

相关责任部门、各社居委、各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针对暑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的特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暑期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避免我区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广泛开展以溺水防范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覆盖面。社居委在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边、湖边、水塘边等地点要设立警示标志;学校要将《告广大家长的一封信》分发到户,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

3、建立联防联动机制

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要切实加强学校、家长、社区的联系,社居委、学校、家长三方联动,共同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预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确定专人值守,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组织实施抢救。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上一阶段工作做出总结,补缺补差,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部署。

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第4篇

一、活动主题

“关爱留守儿童.呵护健康成长”

二、体检对象

全区3~16岁的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其中:

(一)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11381名;

(二)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17825名;

(三)农村贫困儿童9000名。

三、体检单位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

四、检查内容

(一)病史询问

有无内科疾病病史和传染病病史。

(二)常规检查

1.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3.口腔检查:牙齿、牙周;

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5.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肺活量。

按照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对3~6岁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开展血常规检查。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7月)

成立区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镇街和体检单位的职能职责;印制专项体检表和相关宣传资料;召开动员大会,宣传动员农村贫困、留守儿童积极主动参加健康体检;召开体检单位业务培训会,指导并督促体检单位认真做好农村贫困、留守儿童体检的相关工作。

(二)开展体检阶段(年8-10月)

由区教委牵头,各镇街配合,组织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由区卫生局牵头,各镇街配合,组织学龄前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各体检单位要将各项体检结果规范、整洁的填在体检表上,检验单贴在表上指定位置。体检结束后,各体检单位立即进行数据的收集、统计、整理、分析、总结。

(三)总结评估阶段(年11-12月)

各体检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专项体检分析总结材料、《区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登记表》和《区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统计表》,于年11月20日前,将7~16岁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的材料上报区疾控中心;3~6岁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的材料上报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再整理形成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工作总结及健康状况分析报告后,于11月底上报区卫生局。区卫生局汇总整理后于12月10日前上报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许宁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卫生局、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体育局、区广电传媒集团、区新闻社等部门和各镇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村贫困儿童和留守儿童免费体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健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体育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各部门的职责:

区健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健康办,设在区体育局):主要负责督促责任部门和镇街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总结上报工作材料。

区卫生局:配合区健康办开展工作,草拟工作方案,加强体检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区疾控中心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留守儿童体检的技术指导,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学龄前农村贫困、留守儿童体检的技术指导。组织体检单位开展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加强质量管理与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质量考核检查,按时总结上报检查资料。

区教委:负责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留守儿童体检详细名单,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到体检单位进行体检,配合区健康办分析总结体检资料等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按时划拨体检经费,加强专款专项资金监管,查处专项资金违规违纪行为。

区广电传媒集团、区新闻社: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的惠民政策,提高贫困、留守儿童及其家长或监护人的知晓率,为体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农村贫困、留守儿童体检工作的宣传教育,会同区教委、区卫生局组织本辖区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督促体检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经费保障

1.资金来源

11381名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体检经费按10元/人的标准,共113810元,由市健康专项资金补助;

17825名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的体检经费按10元/人的标准,共计178250元,由区教委从所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9000名农村贫困儿童体检费按10元/人的标准实施体检,共90000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儿童体检经费由区教委从所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学龄前贫困儿童体检经费由区人民政府划拨专项经费补助(贫困儿童同时又是留守儿童的,不重复体检)。

3~6岁农村贫困、留守儿童检查血常规经费按9元/人的标准,其补助经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2.资金支付方式

农村贫困、留守儿童体检专项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区教委于年10月底前划拨到区卫生局。区卫生局会同区教委、区财政、区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对各体检单位体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由区卫生局于年12底前按实际体检人数将资金按人头拨付到各体检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是落实“健康”“健康”建设要求,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各镇街、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圆满完成我区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工作。

(二)加强协调,各司其职

各镇街、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畅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环节紧密衔接,共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广泛动员电视台、日报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的惠民政策,为体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各体检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免费体检的意义,积极引导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儿童到体检单位接受免费体检。

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徽州建设。

(二)总体目标。

健全反拐工作协调、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合作,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遭受的身心伤害。

(三)战略措施。

1.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整合各类资源,完善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参与的反拐合作机制,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2.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实施《行动计划》提供经费保障。区财政对开展反拐工作所必需经费予以保障;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团体、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助,争取国际援助,多渠道募集资金。

3.强化对拐卖拐骗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做好善后安置工作。

4.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日常性反拐工作的同时,强化对重点地区的治理。

5.加强反拐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在挖掘现有机构和人员潜力基础上,加强反拐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

6.建立全区反拐信息系统,为加强反拐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7.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并提高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

8.加强与其他地区合作,有效打击跨地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反拐工作,区政府决定建立徽州区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区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区教科文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局、区外办、区工商分局、区广电办、区民宗局、区法制办、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共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区公安分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的召集人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分局分管刑侦副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各乡、镇、街道办应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的反拐工作;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

3.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街道的反拐工作;

4.积极参与、协调和推动反拐跨地区间合作;

5.组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1.工作目标

加大反拐宣传、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的力度,提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实施反拐行动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反拐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2.行动措施

(1)认真研究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为加强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及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区法制办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2)认真贯彻落实办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相关规定和意见,准确适用法律。(区法院负责,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配合)

(3)在全区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反拐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区委宣传部负责,区教科文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广电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4)保障开展反拐工作所必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区财政局负责)

(5)在公安机关内部,加强反拐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区公安分局负责)

(6)在全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能力建设,尤其是提高妇女儿童的反拐意识和识别犯罪、自我保护的能力。(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7)加强反拐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积极推广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成功工作模式,推动反拐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建立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1.工作目标

在社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易发场所、区县际合作等三个层面上,构建和完善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努力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生率。到2012年底,全区拐卖妇女儿童的发案数明显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行动措施

(1)建立和推广以村组、社区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基础,以多部门、多机构分工明确和通力合作为重点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区综治办负责)

――贯彻开发式扶贫政策,加大对农村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能力。(区民政局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发改委、区农委、区妇联配合)

――鼓励和支持妇女积极参与村居事务和管理,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增强其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区民政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妇联配合)

――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区司法局负责,区法院、区教科文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其过早流入社会。同时,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反拐意识教育。(区教科文委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局、区妇联配合)

――加强对易被拐卖人群的援助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帮助家庭贫困妇女儿童解决生活困难,加强生活能力训练。积极利用现有救助管理机构和福利机构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弃婴救助及安置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配合)

(2)加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的预防犯罪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努力将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区公安分局负责,区综治办、区妇联配合)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活动。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活动的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积极研究在劳务市场及其周边地区发生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区广电办、区工商局配合)

――在流动人口聚集的火车站、汽车站、娱乐场所、旅店加强反拐宣传工作,防止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积极做好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的改造、监督和教育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负责)

――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跨部门、多机构共同参与综合整治。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小组将帮助易被拐卖人群和预防犯罪纳入各自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引入发展项目,既积极预防犯罪又提供个人发展机会,扶贫机构尽可能对目标人群实行项目倾斜。(区综治办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三)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

1.工作目标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发现、侦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效率,迅速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到2012年底,侦破案件数占报案数的比例比2007年明显提高。

2.行动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以公安机关为主,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机制。

――加强领导。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区域的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反拐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区公安分局负责)

――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区公安分局负责,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坚决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买方市场”。依法查处非法用工单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取缔非法劳务介绍、婚姻介绍等中介机构以及非法网络中介。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妇女儿童从事易及其他强迫性劳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民政局、区工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配合)

(2)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各地、各部门反拐工作机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

――建立信息系统,完善打击犯罪的信息收集和交流机制。(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民政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妇联配合)

――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向执法机关举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区公安分局负责)

――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查询和跟踪作用,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信息。(区人口和计生委负责,区公安分局配合)

(四)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救助和康复工作。

1.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救助机制,提高被解救妇女儿童接受培训、救助、身心治疗等必要援助的比例,保护被解救妇女儿童的隐私,积极帮助其回归家庭和社会,避免遭受二次伤害,使大部分被解救妇女儿童获得必要救助,迅速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2.行动措施

(1)建立和完善政府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救助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等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增设必要的救助服务、中转康复和培训机构并保障其人员和经费需求,确保被解救妇女儿童得到基本救助或妥善安置。(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配合)

――制订有关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的工作方法。(区民政局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教科文委配合)

――鼓励有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区民政局、团区委负责)

――积极引进救助康复相关专业人才。(区教科文委负责,区民政局、区卫生局配合)

――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机构为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区卫生局负责,区民政局配合)

――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区司法局负责,区公安分局配合)

――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相关技能。(区民政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2)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社会关怀,帮助其顺利回归及融入社会。

――积极、妥善安置查找不到监护人的被解救儿童。(区民政局负责,区妇联配合)

――积极帮助被解救的适龄儿童入学、少年回归学校和适应新的生活。(区教科文委负责,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对不愿意回原住地的受害妇女,经有关部门同意其在现居住地生活的,落实其婚育情况,将其列入常住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范围。(区人口和计生委负责)

――积极帮助不能或不愿意回原住地的受害妇女和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使其获得适宜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在异地就业。(区民政局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做好被解救妇女儿童及其家庭和所在村居工作,保

障其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区民政局负责,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3)为回归社会的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就业、生活和维权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区民政局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4)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登记、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专门档案,跟踪了解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生活状况,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民政局、区妇联配合)

(5)加强对被拐卖妇女儿童身心健康领域的研究,寻求更为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法。(区卫生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6)加强地区、部门和机构间在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上的合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区公安分局负责,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妇联配合)

(五)加强对外合作。

1.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反拐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外合作,预防和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加强对被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的救助,有效遏制跨国犯罪。

2.行动措施

(1)加强出入境证件检查工作,打击非法偷越国境活动。(区公安分局负责)

(2)切实做好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预防工作

――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群众对国际、国内相关法律及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了解,提高其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区司法局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加强对公安民警的培训,增强其防范、处置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区公安分局负责)

(3)充分利用有关国际组织的资源和技术,借鉴其反拐经验和方法。加强交流,了解国际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展趋势及应对措施,加强我区应对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策略的研究。(区公安分局负责,区商务局、区外办配合)

四、实施、监督和评估

(一)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实施意见》的实施。各乡、镇、街道办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贯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并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经本级联席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年度反拐工作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向区政府和上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第6篇

首先,我代表××区政府和区政府妇儿工委对××*妇儿工委各位领导来××区检查指导妇女儿童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对××*、市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对我区妇儿工委工作的重视、支持和厚爱表示衷心的感谢!

多年来,××区委、政府始终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速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来抓。特别是《两纲》颁布后,我们以深入贯彻实施《两纲》为主线,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在妇女儿童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有力推进了我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下面,就我区几年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关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实施《两纲》情况

几年来,在××*、市政府妇儿工委的亲切关怀和积极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扎实有效的工作,《两纲》在我区得到了稳步健康推进,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

(一)妇女参政、议政有了新进展。《两纲》实施以来,我们把推进妇女参政议政作为一项主要内容,通过开展一系列女性人才培训工作,大大提高了我区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参与决策及管理的比例不断扩大。全区女党员××××人,占党员总数的××.*%;全区现有女干部××××人,占干部总数的××.*%,人大女代表××名,占代表总数的××.*%,政协女委员××名,占委员总数的××.*%;区级四大班子中,有*位副区级以上女性领导干部,各乡镇(街)、各部门党政班子中,大多数配备了*名以上的女干部,总数已达××人;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也涌现出许多女性拔尖人才,有越来越多的女性走上了领导岗位,促进了两性和谐发展的社会进程。

(二)妇女儿童的社会维权体系日益完善。几年来,我区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严厉打击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普法教育日趋深入,法律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网络不断完善,建立了法院妇女维护席、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逐步构建起了妇女儿童咨询投诉、司法保护、社会救助维权网络,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进了我区妇女儿童工作法制化进程。

(三)适龄儿童受教育整体水平稳步提高。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中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了××.*%和××.××%。积极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改善办学条件。五年来,先后投资*.*亿元,完成了××*所中小学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舍新建和改扩建工程。认真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解决了上学难问题。同时,积极开展了扶贫助学及与贫困校对接活动,通过多方协调,投资××××.*万元、总面积××××*平方米的希望初中已经开工建设;全方位关心、关注聋哑儿童,积极捐款资助聋哑残疾儿童,并且免除了聋哑学校在校学生全部费用。在此基础上,在全区深入开展了扶持薄弱学校、扶助贫困学生对接活动,动员我区各单位(部门)对接扶持××所薄弱学校,落实扶持资金××多万元。

(四)妇幼卫生保健事业长足发展。加大了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力度,加强了区乡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建设,全面完成了全区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同时加大投入,对全区乡镇(街)卫生院妇产科进行全面改造,全区孕产妇死亡率降到××.××/××万以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了××.××%以上。在此基础上,全区对农村贫困孕产妇实行了贫困补助,补助人数达到了××××*多人,补助资金达到××万元。同时,重点开展了育龄妇女、儿童健康普查工作,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分别达到××%和××%。全区儿童计划免疫覆盖率达到××%以上,常规疫苗接种率达××%以上;免费为农村育龄妇女提供了生殖健康检查,普查率达到了××%。另外,加强了性病、爱滋病防治工作,广大妇女对性病、爱滋病知识知晓率城区达到了××%,农村达到了××%。

(五)妇女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依托lpac等项目支持,加大政府补贴力度,通过建立妇女培训基地,全面进行科技、家政、面点、厨师等专业技能培训,为广大妇女就业、再就业创造了大量机会。××××年,全区××*人实现公益性岗位,其中女性××*人,下岗再就业××××人,其中女职工就业××××人,占就业总数的××%,输出女劳务人员××××*人,占输出总数的××%,妇女科学技术普及率达××%。

(六)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救助工作成果明显。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共有××××名妇女享受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累计达到××××*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为××××*人。特殊群体的妇女儿童得到了更多关注和保护,城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定期及临时救助的妇女儿童人数大幅上升,并逐年提高。

(七)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进一步改观。全面实施改水工程,全区累计改水受益人口达××.××万人,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妇女儿童文化、体育、科技活动蓬勃开展,清理整顿了中小学周边的网吧、摊点,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实施《两纲》工作的主要做法

总结原州区几年来《两纲》实施工作的基本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政府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在实施《两纲》工作中,我们不断强化政府行为,坚持做到“硬件建设三保证、制度建设四完善、机制建设五纳入”。“硬件建设三保证”:一是保证机构健全。自××××年成立妇儿工委以来,始终由主管妇联的副区长担任主任,××××年《两纲》颁布以后,为加强力量,我们专设编制,专设人员,并结合工作实际,多次调整妇儿工委成员,扩大工作范围,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由最初的××个增加到××个,并在每个成员单位都配备了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妇女儿童工作,增加了工作的延续性和实效性。二是保证人员编制。在保证妇儿工委办公室人员配齐配强的基础上,我们在各成员单位加强了联络员队伍建设,目前,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以上都是各单位和部门的骨干或中层干部。三是保证经费。区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适当资金支持妇儿工委工作,保证了《两纲》的顺利实施。“制度建设四完善”:一是完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实施《两纲》阶段性情况调度会;定期召开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专项工作会议。二是完善汇报制度。定期向区委常委会递交书面报告,就妇女儿童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需要采取的措施做专题汇报。三是完善联络制度,在各成员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四是完善走访制度。定期下到基层,走访慰问贫困学生和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机制建设五纳入”:一是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二是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三是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程。四是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五是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现在全区的妇儿工作已初步形成了政府主管、妇儿工委牵头、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上下贯通、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和尽职尽责为妇女儿童服务,实实在在为妇女儿童做事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妇女儿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抓,专人负责,推动了《两纲》的全面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通过宣传媒体、网络、召开各类会议、开展活动等形式、构筑多层面的宣传平台,全方位开展宣传。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宣传,借助“少生快富”工程实施,使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进步观念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共识,使性别意识逐步进入决策层;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和妇女儿童宣传,提高妇女儿童自我发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通过培训学习向妇女儿童工作者进行宣传,提高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座,举行报告会、知识竞赛、悬挂墙体条幅,制作宣传板报、图片漫画,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开辟妇幼保健专栏和教育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和妇女儿童规划,促进全社会形成共识。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社会主流意识不断强化,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重视依法维权,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协调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建立了“一站、两庭、三队伍、四中心”。“一站”即与公安部门联合设立妇女维权站;“两庭”即与法院联合建立妇女权益合议庭、维权巡回法庭;“三队伍”即维权联络员队伍、维权陪审员队伍、女法官维权顾问团;“四中心”即在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在民政局设立社区求助中心,在公安局设立了“××*”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在公检法联合建立家庭暴力鉴定中心。与此同时,各乡镇(街)派出所也成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形成了区乡两级维权网络,从而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注重调查研究,突破重点难点。近两年我们不断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都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各类调研,在关于妇女儿童权益、妇女受教育和健康等方面形成了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特别是在重点问题调查研究上,区级领导都亲自参与,各级、各类、各方面调查研究活动的开展,为全面了解并解决阶段性、区域性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了详实的依据,为更好地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注入了源头活水。

(五)强化管理,提升工作水平。在《两纲》实施工作中,我们不断强化管理,通过强化管理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一是坚持目标责任管理,本着条块结合、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制定并完善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施《两纲》目标责任分解书,二是实现了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制度化。健全完善了述职报告、例会、监测评估、奖励表彰等各项工作制度,并执行良好。每年召开妇儿工委扩大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各成员单位进行大会和书面述职。坚持开展年度监测统计和阶段性监测评估工作,定期开展总结表彰活动。这些都为迅速提升妇女儿童工作水平打下了基础。

(六)加强监测评估,保证工作质量。在开展此项工作中我们重点抓了五个方面:建立监测评估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做到有人管、有人揽;制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真实、准确、及时地收集规划实施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开展系统培训,组织学习考察,提高监测评估工作的质量;为建立数据库做了大量的基础准备工作,对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统计数据进行充分利用,深层开发,透彻分析。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两纲》实施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快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步伐。

三、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存在的问题

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有了一些发展。但从组织的要求,人民的期望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妇女受教育水平、平均受教育年限低于男性。二是农村中学生辍学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女孩辍学比例高于男孩。三是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影响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突出反映在妇女儿童的教育、卫生医疗保健、生存环境和质量及妇女参与政治、经济的能力等方面。四是农村妇幼卫生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的资源短缺、人才匮乏、设备陈旧,资金投入不足。五是婚前医学检查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新生儿出生缺陷率较高,出生人口素质受到影响。六是妇女就业率还低于男性,有的行业还存在性别歧视。

四、今后实施《两纲》的打算

根据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按照上级妇儿工委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着眼提升妇女儿童的生产生活生存能力,实施素质提高工程。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采取多种教育、培训形式,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及终身受教育水平,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使妇女获得更多平等发展的机会。巩固“普初”,完成“普九”,切实做好儿童义务教育工作。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实用生产技术培训,提高科技应用能力。通过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造就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

(二)立足加快全区经济发展,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这一主题,把推进妇女创业和就业摆在重要的位置,突出抓好。引导广大妇女转变观念,增强创业意识,挖掘创业潜能,投身创业实践。充分发挥女企业家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形成鼓励妇女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教育的手段,大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积极研究制定促进妇女就业的政策和规章,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劳动就业权益。努力转变性别观念,抵制用工中的性别歧视行为。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

(三)围绕提高妇女儿童身体素质,实施保健康复工程。成立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分批次组织全区怀孕妇女进行孕期检查,为贫困孕妇提供免费检查,建立孕产妇危险因素筛查、运转和急救的“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母婴健康提供良好服务。做好妇女儿童健康常规检查工作,组织发动全区妇女进行定期的生殖及健康检查,对贫困妇女儿童进行免费检查。做好全区儿童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对全区幼儿园进行不定期的儿童营养状况检查,使营养不良患病率有所控制、有所降低,巩固儿童计划免疫覆盖率。

(四)结合改变妇女儿童生存状况,实施扶贫救助工程。把开发式扶贫、救助式扶贫与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等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脱离困境。加大扶贫救助工作力度,在全区开展“阳光工程”,不让任何一个孩子因贫困造成失学、辍学;组织发动各单位和各部门对贫困妇女儿童进行一对一的包保,落实包保责任,注重扶贫实效,努力缓解贫困妇女儿童的困难程度,减少贫困妇女儿童数量。

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第7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农场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在推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中积极作用,切实改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促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动真情、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为原则,深入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良好氛围,培养他们“自觉、自理、自律、自强、自信”的能力,积极探索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1、建立留守、流动儿童档案,使留守、流动儿童分别建档率均达100%。

2、留守流动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3、留守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100%。

4、对涉及留守流动儿童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法律援助率100%。。

5、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家教知识普及率达100%。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开始启动,并迅速全面推开,12月份总结交流。明年抓巩固提高,建立和完善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安排

1、抓宣传,营造氛围。

工作任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横幅、文化演出等切实有效的宣传工具深入宣传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目的、意义,使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深入人心。

时间安排:8月中旬。

责任单位:农场办公室、妇联、团委、广播电视站、文化活动中心。

2、抓调研,摸清底数。

工作任务:摸清全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分析他们的生存状况,根据普遍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关的政策,为决策提供依据。

时间安排:8月中旬

责任单位:农场办公室、场妇联、教育总支、场团委、青农、滨湖、沙口、高车、五七、东风六个分公司和五通口社区。

3、抓重点,联动推进。

一是重点抓好建立留守流动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工作。

工作任务:在摸清留守流动儿童底数的前提下,建立每个留守流动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委托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在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

时间安排:8月下旬

责任单位:妇联、教育总支、青农、滨湖、沙口、高车、五七、东风六个分公司和五通口社区。

二是重点抓好对留守流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加强对委托监护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工作任务:要向留守流动儿童的家长公布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管片民警、社区相关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增进学校,社会和家长的沟通联系。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在外务工的留守流动儿童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要充分利用学校的育人阵地和育人功能,通过举行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等途径,加强对儿童或其监护人的教育和培训。

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妇联、教育总支

三是重点抓好对留守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其一,深入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流动学生通过学校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学校计算机室、图书室、活动室、体育室全部向留守流动学生开放,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流动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快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其二,在留守流动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优秀团干、队干及社会一切可动员的力量。配对帮扶教师和人员要经常与留守流动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流动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成长日记,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社会人士成为“家长”。凡寄宿在校的留守流动儿童,教师要不时与留守流动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流动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非寄宿的儿童,教师要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其三,开设心理教育课。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流动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流动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积极探索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引导留守流动学生走过人生发展时期。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资源,积极开通亲情专用电话或电子信箱开设知心信箱,开设心灵驿站,建立沟通心灵的绿色通道,给学生以心理咨询和辅导。学校应指定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学生喜爱的教师负责落实相关任务;同时注意方法,给学生创造平等和谐的心灵交流环境,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生活的幸福和人间亲情,切实提高留守流动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健康水平,着力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时间安排:从现在起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妇联、教育总支、团委

四是重点对留守流动儿童的资助、体检、防疫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其一,在资助方面的工作任务:学校要对留守流动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要将家庭困难的留守流动儿童按政策纳入“两免一补”计划,通过免收杂费、书本费,提供生活补助等方式,确保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民政,财政等单位结合有关工作适时开展“留守孩子”关爱工作,重点帮助贫困留守孩子解决实际问题。

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教育总支、民政室、财政所

其二,在体检、防疫方面的工作任务:卫生、防疫、计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要重点关注留守流动儿童的身心健康,学校、社区、街道、村组等要积极配合对留守流动儿童进行体检、免疫。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出通告等形式,根据季节的变化,加强各种流行病季节病的预防工作。在社区,学校等留守流动儿童或委托监护人较为集中的场所,开展流行疾病的知识宣传讲座。工商、城管、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定期到学校及学生生活相关场所进行“三无”食品的检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孩子们的饮食健康。

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卫生院、防疫站、计生服务站、工商、城管等。

其三,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方面的工作任务:派出所、工商、城管执法、文体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创造平安、和谐、卫生、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时间安排:从现在起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派出所、工商所、城管所、文化活动中心。

五是重点加快留守流动儿童服务中心建设

工作任务:按规划保质保量完成位于武湖东风小学的留守流动儿童服务中心建设。

工作时间:8月下旬

责任单位:妇联、教育总支

4、抓机制,力求实效。

一是建立联席会制度。由场组织、妇联、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团委分管领导组成推进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前段工作进展,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

二是建立健全“包干”制度。实施“场领导包场、分场负责人包社区、校长包校、老师包学生”,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包干的全方位多层级包干制度,在留守流动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优秀团干、队干及社会一切可动员力量。定期召开帮扶人员、留守流动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等相关人员参与的座谈会。要求外出务工、经商的家长每周一个电话,每月一封信,每月与班主任或社区负责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帮扶人员及科任教师联系一次,每年至少回家一次。要求帮扶人员每周与“留守流动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流动儿童”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三是建立应急机制。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学校、家长(监护人)、农场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留守流动儿童遇到突发事件,要30分钟内告知委托监护人,1小时内告知在外务工家长,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农场党委政府,以保证留守流动儿童的安全第一的要求,不得拖延推委。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五、组织领导

农场成立关爱留守流动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农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上下联系和沟通,做到相互配合和协作,切实做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

组长:周少敏(街工委书记,农场党委书记)

副组长:邓元林(农场党委副书记)

陈斌(街工委组织委员)

成员:马小峰(武湖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邓桂华(农场妇联副主席)

张友波(武湖教育总支书记)

万金平(武湖派出所教导员)

胡学华(农场民政办主任)

邓思启(武湖防保所所长)

胡海波(农场团委副书记)

周爱国(街社会事务办主任)

吴春华(武湖财政所所长)

朱耀文(东风小学校长)

杨艳祥(东风党总支副书记,五通口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邓桂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重要求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中要通力协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明确责任,实施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明确责任抓落实。农场将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对留守流动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如因工作不力而造成影响,该单位不得评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为契机,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不断开断我场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新局面。

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第8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农场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在推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中积极作用,切实改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促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动真情、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为原则,深入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良好氛围,培养他们“自觉、自理、自律、自强、自信”的能力,积极探索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1、建立留守、流动儿童档案,使留守、流动儿童分别建档率均达100%。

2、留守流动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3、留守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100%。

4、对涉及留守流动儿童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法律援助率100%。。

5、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家教知识普及率达100%。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开始启动,并迅速全面推开,12月份总结交流。明年抓巩固提高,建立和完善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安排

1、抓宣传,营造氛围。

工作任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横幅、文化演出等切实有效的宣传工具深入宣传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目的、意义,使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深入人心。

时间安排:8月中旬。

责任单位:农场办公室、妇联、团委、广播电视站、文化活动中心。

2、抓调研,摸清底数。

工作任务:摸清全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分析他们的生存状况,根据普遍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关的政策,为决策提供依据。

时间安排:8月中旬

责任单位:农场办公室、场妇联、教育总支、场团委、青农、滨湖、沙口、高车、五七、东风六个分公司和五通口社区。

3、抓重点,联动推进。

一是重点抓好建立留守流动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工作。

工作任务:在摸清留守流动儿童底数的前提下,建立每个留守流动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委托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在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

时间安排:8月下旬

责任单位:妇联、教育总支、青农、滨湖、沙口、高车、五七、东风六个分公司和五通口社区。

二是重点抓好对留守流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加强对委托监护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工作任务:要向留守流动儿童的家长公布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管片民警、社区相关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增进学校,社会和家长的沟通联系。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在外务工的留守流动儿童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要充分利用学校的育人阵地和育人功能,通过举行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等途径,加强对儿童或其监护人的教育和培训。

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妇联、教育总支

三是重点抓好对留守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其一,深入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流动学生通过学校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学校计算机室、图书室、活动室、体育室全部向留守流动学生开放,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流动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快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其二,在留守流动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优秀团干、队干及社会一切可动员的力量。配对帮扶教师和人员要经常与留守流动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流动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成长日记,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社会人士成为“家长”。凡寄宿在校的留守流动儿童,教师要不时与留守流动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流动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非寄宿的儿童,教师要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其三,开设心理教育课。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流动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流动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积极探索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引导留守流动学生走过人生发展时期。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资源,积极开通亲情专用电话或电子信箱开设知心信箱,开设心灵驿站,建立沟通心灵的绿色通道,给学生以心理咨询和辅导。学校应指定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学生喜爱的教师负责落实相关任务;同时注意方法,给学生创造平等和谐的心灵交流环境,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生活的幸福和人间亲情,切实提高留守流动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健康水平,着力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时间安排:从现在起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妇联、教育总支、团委

四是重点对留守流动儿童的资助、体检、防疫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其一,在资助方面的工作任务:学校要对留守流动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要将家庭困难的留守流动儿童按政策纳入“两免一补”计划,通过免收杂费、书本费,提供生活补助等方式,确保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民政,财政等单位结合有关工作适时开展“留守孩子”关爱工作,重点帮助贫困留守孩子解决实际问题。

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教育总支、民政室、财政所

其二,在体检、防疫方面的工作任务:卫生、防疫、计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要重点关注留守流动儿童的身心健康,学校、社区、街道、村组等要积极配合对留守流动儿童进行体检、免疫。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出通告等形式,根据季节的变化,加强各种流行病季节病的预防工作。在社区,学校等留守流动儿童或委托监护人较为集中的场所,开展流行疾病的知识宣传讲座。工商、城管、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定期到学校及学生生活相关场所进行“三无”食品的检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孩子们的饮食健康。

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卫生院、防疫站、计生服务站、工商、城管等。

其三,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方面的工作任务:派出所、工商、城管执法、文体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创造平安、和谐、卫生、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时间安排:从现在起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派出所、工商所、城管所、文化活动中心。

五是重点加快留守流动儿童服务中心建设

工作任务:按规划保质保量完成位于武湖东风小学的留守流动儿童服务中心建设。

工作时间:8月下旬

责任单位:妇联、教育总支

4、抓机制,力求实效。

一是建立联席会制度。由场组织、妇联、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团委分管领导组成推进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前段工作进展,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

二是建立健全“包干”制度。实施“场领导包场、分场负责人包社区、校长包校、老师包学生”,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包干的全方位多层级包干制度,在留守流动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优秀团干、队干及社会一切可动员力量。定期召开帮扶人员、留守流动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等相关人员参与的座谈会。要求外出务工、经商的家长每周一个电话,每月一封信,每月与班主任或社区负责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帮扶人员及科任教师联系一次,每年至少回家一次。要求帮扶人员每周与“留守流动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流动儿童”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三是建立应急机制。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学校、家长(监护人)、农场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留守流动儿童遇到突发事件,要30分钟内告知委托监护人,1小时内告知在外务工家长,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农场党委政府,以保证留守流动儿童的安全第一的要求,不得拖延推委。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五、组织领导

农场成立关爱留守流动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农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上下联系和沟通,做到相互配合和协作,切实做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

组长:周少敏(街工委书记,农场党委书记)

副组长:邓元林(农场党委副书记)

陈斌(街工委组织委员)

成员:马小峰(武湖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邓桂华(农场妇联副主席)

张友波(武湖教育总支书记)

万金平(武湖派出所教导员)

胡学华(农场民政办主任)

邓思启(武湖防保所所长)

胡海波(农场团委副书记)

周爱国(街社会事务办主任)

吴春华(武湖财政所所长)

朱耀文(东风小学校长)

杨艳祥(东风党总支副书记,五通口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邓桂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重要求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中要通力协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明确责任,实施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明确责任抓落实。农场将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对留守流动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如因工作不力而造成影响,该单位不得评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第9篇

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发展“”计划与到年规划思路》,区制定了《市区实施〈妇女发展“”计划与到年规划思路〉的方案》。5年来,我区坚持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使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妇女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具体表现为:

(一)妇女参政的比例明显提高。本届区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达到30.8%和29.3%;街道、镇均实现了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的目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女干部的比例占干部总数61.74%;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明显增加,2005年占73.42%,已达10175人。

(二)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增强。妇女劳动就业权利基本得到保障,2005年单位从业人员女性比重为49.7%;建立了区妇联职业介绍中心,妇女就业渠道更加宽泛,就业结构趋向多元。

(三)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终身学习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在职妇女和社区妇女接受各类技术和文化培训的比例逐年上升,截至2005年末近3.6万名妇女参加了信息技术培训。

(四)妇女的健康状况不断改善。至2005年女性平均期望寿命已达83.19岁。基本做到每2年1次为女职工进行妇科检查,实行特困妇女健康实事项目,为7100多名低保、下岗、失业、协保、提前退休、残障等特困妇女提供免费妇科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重症病例及时追踪,使妇科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五)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机制日益完善。依靠社会和各级力量,建立了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分中心和社区两级法律援助站(点),成立了区妇女儿童法律事务服务部,为低收入妇女或家庭提供有效法律帮助。积极推进“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的试点签订工作。

“”期间,我区妇女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需要,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实现妇女在参政、就业、保健以及婚姻家庭中的平等权利,加大对区妇女儿童发展事业的财政投入,使区妇女事业发展与知识创新区的功能定位相适应。为进一步明确妇女发展的新目标和新方向,特编制本规划。

二、“”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

“”期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知识创新区建设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本规划编制更加注重妇女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思路相衔接,与知识创新区的总体目标相联系,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促进妇女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发展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发展全局,以促进妇女发展为本,以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为目的,切实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认识妇女发展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努力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将保障就业、促进参与、提升素质、优化生活与加强维权等方面作为“”期间妇女优先发展的领域,为全市进一步缩小“性别发展指数”和“性别赋权尺度”与国际大都市妇女发展水平的差距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体目标:以推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总目标,确保妇女享有获得经济与社会资源的平等机会,进一步发挥妇女劳动力资源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增强妇女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决策中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妇女在决策层的比例和决策水平。提高妇女的文化、科学、心理和健康素质,进一步增强妇女的综合竞争力。确保妇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平等受益,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保障妇女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到年,使区妇女发展水平处于全市的先进水平。

三、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保障就业——充分发挥妇女劳动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主要目标:

——优化妇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和职业隔离,确保妇女获得平等就业机会。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控制在适当范围内。

——开发新的就业岗位,按“应业就业”的原则增加妇女就业。提高开发女性人力资源的能力,鼓励妇女参加受政府资助的就业培训项目,促进妇女就业岗位和就业模式的多元化。

——积极引导、宣传、鼓励妇女自主创业。

策略措施:

1.1加大对“制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宣传,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2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城镇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基本稳定在“”水平。

1.3积极倡导灵活就业,探索妇女从事非正规就业的规律。

1.4积极参与《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修改和完善,加大对有关女性从业人员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侵害女性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的违法行为。

1.5结合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产业发展方针,鼓励妇女参加政府补贴的中、高级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妇女在就业中的竞争能力;积极开发女性人才资源,逐步提高女性经营管理人才和女性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25%。

1.6积极引导妇女自主创业,宣传妇女自主创业的典型,研究妇女成功创业的规律,形成推动妇女创业的有效模式。

1.7政府出资以招标形式购买社团服务,构建妇女创业和就业的后援服务体系。

1.8开拓就业岗位,扩大妇女就业。各街道、镇每年至少举行2次对失业妇女的专门职业指导,区职业介绍所每年至少举办1次失业妇女专场招聘会。

(二)促进参与——不断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主要目标:

——全区各级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和结构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会中的女性比例要在上一届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提高妇女在各级决策层中的比例,并逐步平衡女干部在不同层面、地区、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分布。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中应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区委和区政府部门要有55%左右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担任正职的女干部数量要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增强各级决策层管理者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和社会性别意识。

——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使区人大和区政协中女代表、女委员领衔提出和被采纳的议案、提案以及书面意见的数量逐年增加。

——增强广大妇女的参政意识,鼓励各界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发挥独特作用和优势,培育妇女社会团体,建立有序的管理机制。

策略措施:

2.1将性别平等发展的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统筹考虑领导班子的合理结构,明确女干部配备要求。

2.2加大女干部选配力度,强化培养,及时启用。局、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要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45岁以下的局级女干部、35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比例要逐步增加。抓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定期进行集中调整,并注意适时补充,保证局、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比例分别不少于15%和25%。注意充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形成女干部队伍合理的知识和专业结构。

2.3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社会性别意识等相关课程纳入党校主体班和社区学校的教学计划,并建立教育长效机制,统筹规划教材、教案、教师培训等工作的配套实施。

2.4加强对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调研和决策能力的培训,使女代表和女委员领衔的议案、提案的数量与质量稳步提高。

2.5保证企事业单位中职代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匹配。

2.6强化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机制建设,创新工作载体和手段。各相关部门在组织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出台前的听证活动时,应保证妇女代表的参与率,认真听取各界妇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2.7发挥妇女在社区管理和建设中的作用,定期表彰在社区管理和建设中的先进典型。

2.8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选拔聘用干部、录用公务员、职务晋升时坚持男女平等,并体现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的原则,不因妊娠、生育、哺乳等影响女性选任、录用、晋升。

(三)提升素质——全面提高妇女综合竞争力

主要目标:

——把性别意识纳入教育决策主流,依法维护男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女性接受教育的平均年限和文化素质,改变专业分布上性别结构过度倾斜的状况。在女性群体中倡导终身学习理念。

——提升妇女科学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使妇女科学素养达标率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

——提高妇女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健康素质,特别关注和预防心理障碍对妇女造成的危害,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妇女心理咨询网络,提高妇女心理适应和调适能力。

——保障妇女生命和健康权益,进一步提高妇科病检查的受益面,继续努力将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和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

策略措施:

3.1整合社会资源,资助贫困家庭女学生,特别要对选择理工学科专业贫困女大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

3.2在政府出资的教育和培训项目中,积极开发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就业的培训项目,鼓励妇女参加培训。

3.3举办适合女性特点、顺应科技发展趋势的活动和讲座,提高女性(从中学开始)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兴趣和树立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志向,培养女性的科技创新能力。女性科学素养与全民科学素养同步提高。

3.4广泛开展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家庭活动,形成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将流动人口中妇女的教育纳入社区教育管理中,推行青年女性的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同时拓展老年妇女教育的渠道。

3.5公共文化设施机构要根据妇女特点和需求,开展各类文化教育活动,加强妇女文体团队的教育、引导,推广、普及群众性的健身、健美活动,每2年举办1次“家庭文化节”。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提高妇女全面发展的素质。

3.6关注妇女心理健康,普及心理疾患防范知识,通过各种便捷、可靠的途径,提供缓解心理压力、预防心理疾患的咨询服务,以及青春期少女危机救助体系。

3.7加强对危及妇女生命健康疾病防治和发病原因研究,对严重影响妇女生殖健康的重大疾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3.8在现有妇女健康措施落实的基础上,依托社区,鼓励已婚育龄妇女优生优育,促进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逐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更年期和老年妇女的健康信息,提供妇女保健技术指导。

3.9通过“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家庭生育计划”等活动平台,广泛开展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开展艾滋病母婴阻断的干预。

3.10积极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率。稳妥提高常住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进一步降低非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继续努力将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和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

3.11逐年提高《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参保率,并达到基本覆盖。进一步提高妇科病检查的受益面,社区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检查每年不少于2000名。

3.12发展残疾妇女的职业教育和适宜技术培训,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

(四)优化生活——进一步提升妇女的生活质量

主要目标:

——切实贯彻男女同工同酬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消除就业和收入上的性别歧视。

——在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确保妇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平等受益。

——促进创作和生产适宜妇女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和物质消费品,丰富妇女闲暇生活的选择。

策略措施:

4.1逐步缩小男女人均年收入的性别差距,消除就业和收入上的性别歧视。加大最低工资保障线的执行、监督力度。

4.2保障妇女在社会保障和分配领域内的公平权利,定期监测妇女在各类社会保障中的受益状况。按照“应保确保”的原则,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促进妇女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比例与社会保险覆盖的比例同步增长。

4.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通过主要媒体创建女性专题栏目,倡导妇女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良好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妇女的精神生活内容。

4.4加大对妇女常用保健品、化妆品和卫生用品的质量检测和卫生监督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倡导妇女理性、科学的消费观,保障妇女合法的消费权益。

4.5鼓励妇女在参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社会活动中实现对社会的贡献,积极发动、引导妇女参加扶老助困等社区或社会公益活动,充实妇女社会生活内容,增强社会和妇女自身对妇女价值的认同。

4.6倡导互敬互爱的夫妻关系、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提倡男女两性共同承担子女教育、家庭事务管理等家庭责任。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和家庭环境,各级“五好文明家庭”达70%。

4.7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利益,特别要关注残障妇女、老年妇女、困难单亲家庭妇女的特殊需求,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救助职能。

(五)强化维权——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主要目标:

——建立促进妇女权益实现的社会支持体系,拓展和妇女有关的政策制定中妇女参与的有效途径。

——贯彻执行妇女各项权益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和监督体系,有效维护妇女的人身权益。加大对涉及伤害、侮辱、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使110报警服务台对涉及家庭暴力报警的受理率达到100%,严厉制止侵害妇女的违法行为。

——加大维护妇女各项权益的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妇女了解维护人身权益的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策略措施:

5.1依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建立相关政策出台前后认真听取并吸纳妇女组织和机构意见与建议的机制。

5.2加强妇女权益保护的调研,建立和完善妇女维权的预警机制。增强以社区为基点的妇女维权网络的法律援助能力。制止各种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

5.3在全区各公安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受理点”,及时受理、及时处理,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暴力的持续和升级,全面推进反对家庭暴力工作。努力制止家庭暴力和性骚扰,充分发挥110报警服务台的作用,为遭受家庭暴力及处在危急困难状态的妇女提供切实有效的救助措施。

5.4加强对妇女维权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开展法律援助的能力。

5.5更好地代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女职工维权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在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推进“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签订率达85%以上。

5.6加大普法力度,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宣传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工作之中,特别要提高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司法人员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将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作为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之一。

四、重点推进项目

(一)2007年筹建区妇女儿童发展指导中心。

(二)2007年建立区家庭文明指导中心。

(三)在全区各街道、镇逐步建立社区家庭文明指导分中心,至2009年实现全覆盖。

五、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促进妇女发展是《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妇女发展规划是区政府的职责。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规划分解的目标任务、本系统的职责和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纳入本系统、本地区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目标;纳入区政府常务会议日程;纳入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和街道、镇政府领导班子办公会议日程,并将本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正职领导向人大述职、主管责任人政绩考核的内容。

2、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规划的实施。建立目标任务分解制、责任签约制、失职追究制、监测统计制、监测评估制,推动本规划的如期达标。

——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相关指标的具体落实。

——加强队伍建设:各委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日常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系,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相应的办公室,并配备1名专职(兼职)干部。加强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联络员、监测统计人员、专家评估人员和维权人员的业务培训。

——落实专项经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区妇女人均最低1.5元标准由区政府拨款,实行专款专用。

——加强规划实施的规范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反映规划实施动态。

3、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妇女发展实事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奖”等奖项,每五年表彰对本规划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与个人,倡导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妇女发展办实事。

4、发挥社会各界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本规划的评议监督作用,建立特邀监督员队伍,对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规划的状况进行实时监督。

5、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各级宣传部门要将对本规划的宣传纳入年度计划,积极配合本规划的贯彻实施。

6、整合维权资源,建立维护权益专业委员会,协调解决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妇女权益保障水平。

(二)监测评估

1、加强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测与评估、反馈与交流工作,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系统、本地区年度常规统计制度,准确反映妇女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预测发展趋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服务。应认真组织好中期、终期评估工作,准确评价实施效果,为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言献策,为如期达标提供策略思路。

2、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专家评估专业委员会和由区发改委、区统计局牵头的统计监测专业委员会。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相应成立评估统计机构。

——委员会主任会议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审议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监督方案执行情况,审议监测评估报告。

——专家评估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评估检查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规划实施情况,审评中期、终期统计监测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委员会提交中期、终期评估报告。

——统计监测专业委员会负责开展区级统计监测工作;指导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做好对本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向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统计监测报告。

3、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对《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推动本规划的实施。

4、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结合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质量监督、工商检查、警务监督等执法手段,相应建立自查、自评制度和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抓住实施过程中突出的问题及瓶颈,采取相应的干预对策,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5、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每年向市递交区级年度监测统计报告;2008年和2011年组织中期和终期评估工作,向市递交区级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三)本规划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市区儿童发展“”规划

一、“”时期工作回顾

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儿童发展“”计划与到年规划思路》,区制定了《市区实施〈儿童发展“”计划与到年规划思路〉的方案》。五年来,我区坚持“儿童优先”原则,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改善了我区儿童优生、保护与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促进了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逐步缩小了与市级中心城区儿童发展平均水平的差距。具体表现在:

——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受到广泛重视,通过加强规范化管理,0—6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到99.73%,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妇幼保健管理服务体系。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3.22‰、3.64‰,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儿童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教育资源结构和配置日趋合理,0—6岁托幼一体化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各年龄段入园、入学率均达到100%,早期教育得到重视,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的目标推进,特殊教育的内涵更加丰富,开设幼儿园特教班,斥资1200万元搬迁改造扬帆辅读学校。

——儿童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儿童优先的意识、监护人的教育责任意识和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特困儿童和特殊儿童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五年来资助5000余名困境儿童逆境成才。学校、家庭、社区形成社会综合力量,全面实施有关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

——儿童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不利于儿童生存、成长的各种社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儿童产品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安全性不断提高,儿童文化生活的可选择性日趋丰富。

“”期间,儿童发展总体态势良好,儿童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已初步取得了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成效。面对“”期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任,进一步提高儿童发展水平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与指导亟需加强;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的一体化进程有待加快;儿童的参与权需进一步得到尊重;儿童产品的安全监管力度需不断加大;儿童文化作品的创作、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为了进一步明确儿童发展的新目标和新方向,按照“科学发展、儿童优先、与时俱进”的原则,在“”儿童发展良好的基础上,特编制本规划。

二、“”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

“”儿童发展目标,力求既体现先进性、前瞻性和特色,又体现经济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中儿童发展的本质特点与发展需求,力求通过规划实施进一步增强政府促进儿童发展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儿童优先”原则成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自觉行动,切实将规划实施纳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动议程和决策范畴。

发展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儿童发展的全局,以满足儿童发展需求为本,以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为目的,切实贯彻“儿童优先”原则。继续保持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关注可持续发展中的儿童安全成长环境;继续尊重儿童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权利,将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保护儿童权益和优化儿童成长环境等方面作为“”期间儿童优先发展的领域,为进一步推进儿童发展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体目标:以推进与发展战略相一致的儿童发展为总目标,不断优化儿童优生、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不断满足儿童发展的需求,保证儿童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权益保障等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到年,使儿童发展水平达到全市儿童发展的先进水平。

三、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主要目标:

——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将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9‰和15/10万以下。

——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服务和监测网络,保证妇幼卫生经费的投入逐年增加。

——加强儿童心理健康的监测与辅导。进一步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重视儿童的心理健康,健全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网络。

——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各方和儿童对健康知识的了解与应用。

支持性指标:

1、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做好新生儿疾病的筛查工作,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听力障碍筛查率达到90%以上。

2、保持98%以上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

3、将4个月以内婴儿母乳喂养率稳定在80%以上。

4、完善妇幼保健服务和监测网络,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90%以上。

5、加强儿童心理健康监控,学校每年对新入学儿童和问题儿童进行一次心理健康评估。

6、加强儿童营养监控,控制中小学生单纯性肥胖发生率的增长,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7、15岁儿童牙周健康人数百分比达到60%以上,小学生龋齿充填构成比达到35%以上。

8、加强儿童用眼卫生的宣传和指导,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新发病率控制在6.5%以内。

9、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在校体育锻炼。

策略措施:

1.1贯彻实施《市母婴保健条例》、《市计划生育条例》、《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和《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等相关法规。进一步完善保障儿童健康的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1.2推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加强三级预防、出生缺陷监测和婚前、围产期保健等相关指标不低于市的要求;全面开展孕产妇营养指导;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诸环节的质量控制,视情逐步增加筛查的种类。

1.3提高妇幼保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妇幼卫生现代化管理网络和服务体系,妇幼保健工作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市内先进水平;针对儿童保健的重点和难点指标开展合作攻关;进一步加强社区妇幼保健网络的作用。

1.4加强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和辅导。完善教育机构心理辅导机制,对中小学生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和评估;区儿童保健机构开设儿童心理咨询门诊,辅导和咨询人员须持证上岗。

1.5加强儿童营养卫生指导和体重管理。实施学生午餐质量监控计划,对生产机构资质和学校餐饮设施加强管理;学校要配备专业营养师,规范儿童膳食行为;进一步加强对0—6岁儿童的肥胖监测和干预,健全6岁以上儿童体重管理网络。

1.6督促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要加强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的宣传和视力矫正与保健指导,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养成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社区要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知识宣传和教育。

1.7充分发挥区有线电视、时报、网络等大众媒体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中的作用。开辟和健全多层次、多形式和全方位的健康教育网络与传播途径;在儿童中加强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禁毒教育等。

1.8重视残疾儿童监测和康复网络的建设。不断提高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的能力,完善残疾儿童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孤独症儿童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密切联系残疾家庭,开展志愿助残活动,使有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努力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创造康复条件。

1.9加大对婚前检要性的宣传,提高新婚人群对生育前健康检查的认识。婚前保健服务(包括婚前保健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与结婚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婚前检查的数量和质量。

(二)进一步优化儿童教育发展条件,全面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主要目标:

——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发展,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以社区为依托,加强家庭教育服务与指导,推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一体化,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关注区域范围内所有儿童的实际发展,创造儿童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环境,保障处境不利儿童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

——全面提供0—6岁婴幼儿学前教育服务与指导。普及0—6岁儿童教育的科学理念,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与指导。

支持性指标:

1、3—6岁儿童入园(所)率、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保持在99%以上。

2、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类教育),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保持在98%以上。

3、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教师学历水平、职称比例和基础能力。高中教师100%达到本科学历,20%以上中学教师达到硕士研究生学历。初中、小学教师100%达到大专学历,其中90%左右初中教师达到本科学历,35%小学教师达到本科学历。幼儿园教师90%达到大专学历,其中30%左右教师达到本科学历,适当提高小学和幼儿园中男教师的比例。

4、科学指导家庭教育,0—18岁未成年人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0%以上。

5、发展特殊教育事业,保障所有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权。

策略措施:

2.1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制观念。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不断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2.2倡导科学育儿理念。加强“早教中心”和“亲子指导站”(亲子俱乐部)的建设,使区内0—3岁婴幼儿与家长能够接受良好的早期教育与服务;加强对0—3岁儿童发展规律的研究,构建0—3岁科学育儿的公共服务网络;普及0—6岁儿童教育的科学理念,提高区域早教质量;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进一步提高幼教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教养水平。

2.3进一步推进学校标准化和信息化工程。调整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注重校园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教育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和机制。

2.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加强师德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2.5开展儿童教育的获益性研究。关注儿童在公民、诚信、合作、责任意识等方面和在文化、科学、艺术等领域的实质性发展,并进行科学的评估。对区域内特困家庭进行家庭教育状况和指导模式的研究。

2.6积极参与家庭教育立法工作。以家长学校、社区家庭文明指导中心、社区亲子俱乐部、社区学校等为载体,继续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网络;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的优势,办好各类家长学校。

2.7完善特殊教育的支持与保障体系。争创特殊教育示范校;规范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残障儿童随班就读的质量;对不能上学的残疾儿童,要送教送训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为残障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与服务。

2.8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受教育公平权。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源的标准化建设,为教育公平性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扩大公办学校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比例;确保处境不利儿童享有的受教育权利。

(三)进一步依法落实儿童各项权益,尊重和维护儿童的主体意识

主要目标:

——发挥儿童的主体作用,保障儿童参与权,培育儿童的公民意识。

——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整合社会力量,严厉打击针对儿童的各种犯罪,完善保护儿童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支持性指标:

1、维护儿童参与家庭、学校、社区和文化生活的权益,保证儿童每天享有自主支配闲暇时间不低于1小时。

2、加强儿童法律教育和罪错矫治工作,未成年人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

3、区和街道、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优先提供儿童法律援助,处理率为100%。

4、将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自然状态。

策略措施:

3.1鼓励社会团体、民间机构积极组织儿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中小学生提高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3.2尊重儿童及儿童组织的主体地位。支持区红领巾理事会及学校大队委、学生会在学校、社会事务和管理中发挥参与作用,确保儿童对影响到其本人的各类事项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加大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力度。

3.3尊重保障儿童的自和娱乐权。重视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减轻儿童的学习负担,保证儿童享有自主支配休闲时间的权利,定期对儿童各项权利维护状况进行监控和报告。

3.4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快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格局的建设。依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及时受理和处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工作机制;发挥社团组织的力量,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早期预防、科学矫治;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法制辅导员制度,发挥民警校外治安辅导员、社区法治辅导员、学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的作用,开设法律知识课程。

3.5监督和保障《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公检法司机构人员儿童权益办案技能培训;对未成年人犯罪在侦查、、审判各阶段,给予有别于成年人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加强对虐待儿童和家庭暴力现象的遏制和社区干预。

3.6发挥新闻媒体在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作用。媒体要加大对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帮助市民了解和利用法律资源保护儿童的权益;扩大舆论监督的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儿童。

3.7保障男女儿童平等出生的机会。严格控制非医学需要利用技术手段为孕妇做胎儿性别鉴定;加强对技术鉴定人员的监管。

(四)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环境,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的社会氛围

主要目标:

——提高公众对儿童安全的认识,培养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创设安全的儿童生活环境。

——满足儿童文化需求,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完善儿童福利与公益事业,整合社会资源帮助处境不利儿童,努力实现全体儿童的共同发展。

支持性指标:

1、儿童食品、用品和玩具质量抽查不合格的本区企业整改复查合格率为100%,大型游乐设施定检率为100%。

2、保障儿童交通安全,学校、儿童活动场所等进出口处交通标识设置率为100%。

3、将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

4、社区儿童活动场所或儿童图书室的配备率达到80%以上。

5、向儿童免费开放部分科普、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儿童凭相关证件可在指定场所享受优惠票价。

6、关注处境不利儿童,鼓励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为孤残儿童提供各类服务。

策略措施:

4.1全社会树立儿童安全意识。加强儿童产品(食品、用品、家具、家居装修和玩具等)的质量检测和监控;完善儿童产品与游乐设施等各项配套的特别保障制度;严格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核;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对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及时召回;定期检测与维护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学校、儿童活动场所装修应达到绿色环保标准。

4.2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或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加强儿童意外伤害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控制针对儿童的粗暴行为,并提高儿童的非显性保护;建立和健全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保卫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应急反应系统;完善相关交通安全标识;加强对学生专线或校车的监督与管理。

4.3扩大儿童活动场所利用率。提高区少年宫和社区青少年活动的质量;加强社区儿童活动场所或儿童图书室的建设;开放学校活动资源,并利用校园网络为儿童提供相关科普、文体设施服务信息。

4.4加强对儿童的文化素养培养。严厉查处和整治危害儿童成长的读物、音像和网络产品,杜绝色情和暴力。

4.5为丰富儿童文化生活创设交流平台。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校园文化节”和庆“六一”活动;积极参与三年一度的“国际儿童文化艺术节”和两年一度的“为了孩子”国际论坛。

4.6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杜绝学校门口200米范围内有经营性网吧、歌舞厅、游戏机房等现象,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中小学活动场地周末、节假日、寒暑假向儿童免费开放。

4.7各级各类公益文化体育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文化活动场馆免费或优惠对儿童开放,有条件的科技园区、研究所、大学、企业等争取向儿童团体开放。

4.8加强对儿童用品、玩具、家具、服饰等的质量检测。严禁不合格儿童食品上市,依法严厉打击生产伪劣儿童食品的企业与人员。对生产损害儿童健康食品和违规使用儿童药品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4.9进一步发展儿童福利事业。重视对流浪儿童的救助;改善孤儿和弃婴的供养、教育和康复治疗;关注单亲家庭及家庭处境不利儿童的健康成长,增强其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开展对处境不利儿童的社会救助。

四、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促进儿童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规划和《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儿童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规划分解的目标任务、本系统的职责和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纳入本系统、本地区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目标;纳入区政府常务会议日程;纳入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和街道、镇政府领导班子办公会议日程,并将本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正职领导向人大述职、主管责任人政绩考核的内容。

2、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规划的实施。建立目标任务分解制、责任签约制、责任追究制、监测统计制和监测评估制,推动本规划的如期达标。

——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相关指标的具体落实。

——加强工作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联络员、监测统计人员、专家评估人员和维权人员的业务培训。

——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增加规划实施工作的资金投入,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将实施本规划每年所需工作经费编制预算上报区政府,实行专款专用。

——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规范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反映规划实施动态。

3、加大调研工作的力度,对儿童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活动,注重理论和对策研究,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4、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区“儿童工作育苗奖”、“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每5年表彰奖励对本规划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励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儿童发展办实事。

5、发挥社会各界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本规划的评议监督作用,建立特邀监督员队伍,对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规划的状况进行实时监督。

6、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各级宣传部门要将对本规划的宣传纳入年度计划,积极配合本规划的贯彻实施。

(二)监测评估

1、加强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测与评估、反馈与交流工作,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系统、本地区年度常规统计制度,准确反映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预测发展趋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服务。应认真组织好中期、终期评估工作,准确评价实施效果,为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言献策,为如期达标提供策略思路。

2、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专家评估专业委员会和由区发改委、区统计局牵头的统计监测专业委员会。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相应成立评估统计机构。

——委员会主任会议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审议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监督方案执行情况,审议监测评估报告。

——专家评估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评估检查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规划实施情况,审评中期、终期统计监测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委员会提交中期、终期评估报告。

——统计监测专业委员会负责开展区级统计监测工作;指导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做好对本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向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统计监测报告。

3、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对《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推动本规划的实施。

4、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结合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质量监督、工商检查、警务监督等执法手段,相应建立自查、自评制度和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抓住实施过程中突出的问题及瓶颈,采取相应的干预对策,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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