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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27 11:16:54

结核病工作计划

结核病工作计划第1篇

 

根据《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为实现规划目标,有效控制结核病,提高全县人民的健康水平,制定2018年我县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广泛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2.加强督导工作,提高防治工作质量。

3.完成各类报表的收集与分析工作。

4.加强耐多药结核病的监测工作

5.网络系统管理率100%。

6.网络及时报告率90%。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结核病防治水平,加强政府承诺,全方位完善结核病防治的工作机制。

结核病防治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任务,只有逐步完善政府领导、各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预防与控制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才能加强结核病防治项目统筹管理,提高项目工作质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特别是基层部门要加强结核病免费治疗政策的宣传,基层卫生院要提高本级结核病控制的工作水平,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转诊工作,一旦有追踪病人务必要追踪到位,并且每半年一次向上级单位提供工作进展报告。

(二)进一步加强结防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做好转诊和追踪工作。

 1. 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肺结核病病人初诊、疫情报告和转诊工作,转诊率要求在95%以上。根据传染病网络直报资料开展病人追踪工作,以提高病人发现水平。确保非结防机构报告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在80%以上。

2. 对所有涂阳肺结核病人的家庭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筛查率要求在85%以上。

4. 在已设立并经过重新核实的乡镇卫生院痰涂片检查点,继续因地制宜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初筛工作。

(三)开展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

1. 各级要按照卫生部下发的《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制定并实施包含对医疗机构人员在内的系统的培训计划,注重从培训的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进一步提高结防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培训会议,力争派遣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2.进一步提高结核病网络管理能力,提高系统管理率,及时网报率等。

(四)加强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建设

明确责任完善机制为重点,境界构建“疾控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基层医疗机构负责全程管理”的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县的结核病防治水平。

(五)广泛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提高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利用中央项目,整合资源,统筹考虑开展各项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利用全球基金项目经费在本县的各中小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试点;以“3.24”世界结核病防治日为重点,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等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编印有关结防简报,及时通报、交流信息;利用中央加强项目经费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等。

(六)加强督导工作,提高防治工作质量

要根据规划和项目要求制定督导计划,促进规划落实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要结合监测资料的分析结果,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工作,并做好督导后的反馈和整改工作,在完成督导频度要求的同时,提升督导工作质量。

本级要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简称《指南》)的要求开展督导工作,每2月对乡镇督导1次。乡镇卫生院对每例涂阳病人及其所在村卫生所,在治疗全疗程中随访4次,对其它村卫生所选择性进行不定期督导。每次督导都要随机抽查随访1-2个正在治疗的病人,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重点督导,督促后进。通过增加督导力度,提高重点地区结核病发现率和治愈率。

利用常规登记本及季度报告等资料,每季度对《规划》活动进行常规监测与评价。县级完成各类报表的收集与分析工作。

(七)积极应对结核病“三大挑战”

1.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防治工作:在我县开展流动人口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前期工作,提高对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的发现与治疗管理水平。

2. 继续调查开展TB/HIV双重感染工作,以了解我县双重感染的疫情状况。组织各县结核病防治机构与艾滋病防治机构互相协调,采用X线检查、PPD试验、痰涂片等检查方法,在HIV感染者及艾滋病人中筛查结核病。

3.加强耐多药结核病的监测工作,根据需要不断扩大耐多药肺结核诊疗覆盖面,推广快速诊断方法,缩短诊断时间,及时遏制耐药菌传播。

(八)存在问题

1.结核病防治人力资源不足,业务人员尚不能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对业务工作不熟练,给开展常规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2.医防合作质量有待提高。县医疗机构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制度不够健全。还存在县医院把很多结核服药病人转到疾控中心。

3.病人发现有待提高。虽然完成了结核病控制各项任务指标,但结核病疫情仍十分严峻,尤其是耐多药病人不断增加,还有许多新病人有待我们去发现,去诊断、去治疗、去管理,结核病控制工作任重而道远。

4.结核病人系统管理有待加强。规范、全程治疗是提高治愈率,防治耐多药病例发生的关键,对涂阳肺结核病人实行在医护人员面视下服药为主的全程督导化疗工作非常薄弱,对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督导、访视有待加强。

 

                                甘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结核病工作计划第2篇

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发现和治愈活动性(特别是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

㈢、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肺结核患者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

㈣、实行肺结核病免费检查、诊断、治疗政策。

㈤、以农村结核病控制工作为重点。

二、2012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指标

(一)肺结核病人和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转诊率达到98%,

(二)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督导治疗覆盖率达到85%。

(三)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规则治疗率95%。

(四)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达到85%。

(五)村级医生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到90%。

(六)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要保持在100%。

(七)各种报表及时、准确、保存完整率100%。

三、2012年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措施

(一)、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结核病防

治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对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监督监测、健康教育、社会学评价和科学研究;具体负责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管理。所以要加强区结核病防治机构建设,充实必要的设备,改善工作条件,稳定结核病防治专业队伍,进一步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防治技术和服务水平。

(二)、积极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人:

1、采取因症就诊和以痰涂片显微镜检查为主要的方式,积极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对高危人群、高发地区和边远地区进行主动发现工作。计划在2012年继续在区辖的大庆监狱进行犯人和管教人员的结核病检测、普查和发现工作。继续深入乡村,积极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主动发现病人。

2、继续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与结防机构之间的合作,各尽其职。加强对综合医院放射、门诊、呼吸科医生的转诊培训工作,熟悉转诊程序,提高转诊质量,积极做好病人发现工作。

3、对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积极给予治疗,并实施全程督导管理,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登记一例,治疗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有效地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三)加强结核病监测工作,做好报告信息系统。

专人负责结核病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等信息资料的综合与分析,保证各类统计报表数字的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及时掌握结核病疫情动态,不断改善结核病防治措施。

加大结核病病例网络报告和转诊管理力度,积极培训辖区各医疗机构结核病网报、转诊医生培训班,不断提高网络报告和转诊质量。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积极开展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新技术、新方法以及国内外防治工作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坚持专业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利用多种培训形式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服务和结核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综合医院联合发现培训班、结核病医生培训班。

(五)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提高全民结核病知识知晓率。

在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国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资源库》,有针对性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我国的结核病发现率仅40%左右。2012年将积极拓展各个渠道,加大多方位的宣传,达到多发现结核病人的目的:

1、以3.24世界结核病日为契机,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和咨询活动,争取上电视、上报刊、上广播,让更多的人了解肺结核病,达到发现的目的。

2、继续制作宣传单,与大庆各报社协调,随各报刊发行让千百个家庭了解肺结核病。

3、继续协调和争取,在让湖路区闭路电视中播出“结核病健康促进工具箱”中的电视宣传短剧和公益广告。让观众在娱乐中接受结核病防治知识。

4、制作彩门、高空气球、宣传条幅,在区内有重大集会活动时,聘请礼仪公司进行启动宣传。

5、继续协调,开展结核病知识进校园活动。

6、继续申请网通公司,在本单位开通多部宣传国家免费治疗肺结核病政策的彩铃语音业务电话,使更多的人了解肺结核病。

7、做好体检门诊的健康证X光体检工作,同时给受检人员发放防治结核病知识宣传单。

(六)药品库房管理要做到账面与药品、处方与病历相符,剂型与批号相符,严格做好药品的统计与核销工作。

(七)结核病人痰检复查工作,要按时通知,按时检验,做好登记与核报工作。

(八)控制结核病疫情的措施

1、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对结核病传染源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确诊的病人要及时报告并转诊至市结核病防治所,建立个人病历档案,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中的化疗方案进行正规的治疗与全程督导管理。对传染性结核病人必须待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和参加工作;非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可以边工作或学习边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正规治疗。

2、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防止结核病疫情爆发。

(九)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查、督导和管理。

病人管理、网报转诊和宣教发现等工作,由专人组成督导组,做到每两个月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结核病的监查、督导和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结核病工作计划第3篇

一、依照全省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实施计划的要求。市的结核病人统一归口 县、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防疫站)进行诊断、治疗和管理。

二、 湖区、 开发区的结核病人“查、治、管”工作划归 区管理。确保对辖区内每一例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和全程管理。 区管理两区结核病人所需结防项目配套经费由两区财政划转给 区结核病防治机构统一使用和管理。

患结核病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市直行政机关和中央、盛市属企事业单位参与了医疗安全的职工。由市劳动保证部门负责与 区、 县和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并划转有关费用。

铁路系统和 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的查、治、管”工作可依照本系统的要求,考虑到 公司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铁路、部队的特殊性。由所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自身管理; 公司结核病人的查、治、管”工作由 公司医疗机构和防疫站负责。 公司医疗机构、 卫生院、 医院只能诊治本系统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其他结核病人应依照市卫生局的规定及时转诊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完成病例列入 区的查、治、管”任务。 区负责对 公司、铁路系统和 医疗卫生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和考评。 公司、铁路系统的职工及家属和 的家属结核病人应按要求将“查、治、管”资料及时报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都必需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填写《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和《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并按区域管辖转诊至 县或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不得擅自收治结核病人。

应分别转诊至市人民医院和 县人民医院治疗;市人民医院、 县人民医院对出院的结核病人应按要求转诊至 县或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和治疗。各医疗机构和县(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对患有并发症及其他疾病需住院治疗的病人。

结核病工作计划第4篇

一、依照全省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实施计划的要求。市的结核病人统一归口 县、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防疫站)进行诊断、治疗和管理。

二、 湖区、 开发区的结核病人“查、治、管”工作划归 区管理。确保对辖区内每一例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和全程管理。 区管理两区结核病人所需结防项目配套经费由两区财政划转给 区结核病防治机构统一使用和管理。

患结核病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市直行政机关和中央、盛市属企事业单位参与了医疗安全的职工。由市劳动保证部门负责与 区、 县和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并划转有关费用。

铁路系统和 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的查、治、管”工作可依照本系统的要求,考虑到 公司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铁路、部队的特殊性。由所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自身管理; 公司结核病人的查、治、管”工作由 公司医疗机构和防疫站负责。 公司医疗机构、 卫生院、 医院只能诊治本系统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其他结核病人应依照市卫生局的规定及时转诊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完成病例列入 区的查、治、管”任务。 区负责对 公司、铁路系统和 医疗卫生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和考评。 公司、铁路系统的职工及家属和 的家属结核病人应按要求将“查、治、管”资料及时报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都必需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填写《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和《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并按区域管辖转诊至 县或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不得擅自收治结核病人。

应分别转诊至市人民医院和 县人民医院治疗;市人民医院、 县人民医院对出院的结核病人应按要求转诊至 县或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和治疗。各医疗机构和县(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对患有并发症及其他疾病需住院治疗的病人。

结核病工作计划第5篇

一、总体目标

1.继续加强项目工作规范管理,项目人口覆盖率达到98%。

2.做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督导及管理工作。

3.肺结核病人的治疗覆盖率100%,治愈率达到90%以上。

4.加强结核病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痨意识。

5.进步加强网络

追踪,FIDELIS项目管理及督导。

二、业务措施

(一)疑似病人的转诊及病人发现

发现和治愈肺结核病人是控制结核疫情最重要措施。卫生院及各村卫生站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抓好疑似结核病人、结核病人的发现及转诊工作。认真开展痰检工作,对发现的结核病人及疑似结核病人开展痰检后,及时对病人进行转诊。卫生院及村卫生站要按照网络追踪要求和FIDELIS项目要求,对病人开展追踪工作,督促病人就医提高病人治愈率。卫生院各科室及各村卫生站对结核病人的转诊必须按照市CDC慢性病科要求,开转诊单并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

(二)结核病的管理

1.加强结核病控制项目督导工作。防疫站对各卫生院定期进行督导,每月督导1次,每个村每年不少于12次,卫生院重点对病人的管理情况、疑似病人及结核病人的转诊情况、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及上报情况进行督导。卫生院督导要求:隔日督导病人1次,每月至少15次。督导内容包括:督导病人服药,做到看服到口,服下再走。督导病人按时复查,了解病人服药情况,有无副反应,如有副反应要及时处理上报,向病人及家属宣传结核的相关知识。

2.加强对结核病人的访视:卫生院对病人全疗程至少12次家庭访视,对涂阴病人进行6次访视,每月最少访视病人4次并撰写访视记录。卫生人员对病人实施具体服药指导和监督工作,每月至少6次并填写病人服药卡。访视内容:病人服药情况及药品毒副反应情况,病人按时复查及取药情况,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情况及治疗情况等。

3.督导员每督导一次完成一次督导报告,要求内容详细、数据真实准确,能反应被督导单位及个人对病人实施治疗管理的具体情况,找出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以利于更好的实施项目工作。

4.加强资料管理及信息工作。加强对结核病人资料登记、收集、管理工作,做好登记本、卡使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时统计和上报结核病控制项目月报、季报及年报表,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不迟报不漏报,加强结核病信息交流。

三、结核知识培训

加强对全街道办结防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拟于3月份对院结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考核。培训内容:如何预防肺结核及肺结核病人的隔离措施。

四、结核病知识宣传

结核病工作计划第6篇

卫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当前我国结核病流行与防治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结核病流行与防治工作现状

结核病是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主要发生在肺部。结核病在全球的广泛流行,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其中80%在农村。据2000年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我国现有结核菌感染者4亿人,结核病患者500万人,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200万人。每年因患结核病死亡的人数达到15万人。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结核病的防治工作。从1981年起,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与实施了两个全国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1992-1999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开展了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利用中央防病经费在河南等15个省(自治区)实施了卫生部加强,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与促进结核病控制项目。其间,项目地区累计免费诊断并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120余万例,治愈率从50%提高到90%。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

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形势仍很严峻,任务艰巨。当前,全国仍有一半的地区还没有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局面尚未形成;结核病防治知识的教育还不够普及;结核病防治能力不能适应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需要,同时,流动人口的骤增、耐药结核病的蔓延、结核菌与艾滋病病毒的双重感染,致使结核病疫情恶化,加大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难度。在今后10年,如不能全面有效地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预计全国将新增结核病患者2000-3000万人,将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沉重的负担,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指导原则

(一)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实行分类指导,对西部地区和贫困人群给予重点帮助。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

(四)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肺结核病患者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

(五)实行肺结核病治疗费用收、减、免政策。对没有支付能力的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实行免费治疗。

三、总体目标

(一)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到2005年,全国以县(市)为单位,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率达到90%,到2010年达到95%以上。

(三)到2005年,全国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治疗人数达到200万人;到2010年达到400万人。

四、工作指标

(一)到2005年,肺结核病患者和可疑肺结核病症状者的转诊率达到90%;到2010年达到95%。

(二)到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的督导治疗覆盖率达到80%;到2010年达到85%

(三)到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的规则治疗率达到90%;到2010年达到95%。

(四)到2005年,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的治愈率达到80%;到2010年达到85%;

(五)到2005年,村医生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到85%;到2010年达到90%。

(六)到2005年,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60%;到2010年达到80%。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健全服务体系

要加强省、地(市)、县(市)三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明确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职责和任务,注意调整、充实结核病防治机构,稳定结核病防治专业队伍,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防治技术和服务水平。

县(市)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成为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基本单位,能够履行肺结核病患者诊断、治疗和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地(市)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能够履行对所辖县(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和管理评价等职责和任务。中央和省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能够有效地组织协调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监督监测、健康教育、社会学评价和科学研究。

要积极动员并发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配合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做好肺结核病患者的发现、登记、报告、转诊及危重患者抢救工作。

(二)积极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患者

要采取因症求诊和以痰涂片显微镜检查为主的方式,在边远地区可采用直接查痰方式,积极发现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各地区对高危人群、高发地区要有计划地组织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的检查。实施督导治疗,积极治疗发现的患者,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登记一例,治疗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以有效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三)完善结核病报告信息系统

要将结核病防治纳入卫生信息网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现代网络信息传输技术,建立和完善结核病统计、报告、监测、评价系统。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有专人负责结核病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等信息资料的综合与分析,保证各类统计报表数字的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及时掌握结核病疫情动态,不断改进结核病防治措施。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要组织有关专家制订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结核病防治培训大纲,编写结核病防治培训教材,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坚持专业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利用医学生的学校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开展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新技术、新方法等培训,努力培养学科带头人,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服务和结核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增进全民结核病防治意识

要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健康教育规划。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在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结核病的危害和防治方法,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

各部门、社会团体和大众宣传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防治工作。

(六)加强应用性研究

要加强结核病的科学研究,将结核病科研项目列入国家重点攻关计划和优先项目。将结核病有关应用性研究纳入地方科研规划,给予资金支持。科学研究要坚持为防治工作服务的方向,重点开展结核病流行病学、多耐药结核病的治疗与监测、结核菌与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以及对结核病防治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的研究。

(七)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要建立与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人员培训、科学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作伙伴关系,吸收、借鉴和推广国际先进的结核病防治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援助,参加全球遏制结核病的行动。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规划提出的目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2001~2010年结核病防治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法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结核病防治法规,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加强对各类医疗卫生、厂矿、企业、农(林)场、学校等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执法监督,完善疫情报告、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落实结核病有效治疗方案,使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向法制管理的轨道。

(三)加强部门合作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计划部门要把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项目,按照基本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

财政部门要对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从项目的设立、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实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对社会捐赠的结核病防治资金、物资等要按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卫生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发展规划,把结核病作为重点疾病加以控制。负责对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

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抗结核病药品的审批和监督检查,保证抗结核药品的质量。

新闻宣传、广电部门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和广泛的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教育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编入中、小学相关教材,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劳动保障部门要把肺结核病诊断与治疗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对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肺结核病患者的医疗费用,由所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支付。

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救济条件的肺结核病患者家庭给予生活救济。

政法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对被羁押、收容人员开展结核病的检查和治疗,并纳入地方政府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四)以政府投入为主,实行多方筹资,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的力度,把解决结核病防治经费问题纳入议事日程。从2001年起,中央财政设立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地方各级财政也要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增加结核病防治经费的投入。同时要合理统筹使用赠款、贷款,以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七、考核与评价

结核病工作计划第7篇

方法:《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评估方案,收集2001~2010年相关资料,汇总分析。

结果:通过《规划》的实施,全面推动了现代结核病控制工作,为我们提供了全新的结核控制工作模式,按照现代结核病控制技术和策略,加强了霍城县结防机构建设和业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结核病控制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结论:结核病控制工作达到了国家结核病控制规划终期目标要求。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的传染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之一,其危害性也是全球共同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长期以来,结核病是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不但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和沉重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霍城县是一个少数民族地区,结核病是一种长期困扰着各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疾病,也是造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不但影响家庭和社会经济建设,而且给社会和病人家庭造成沉重负担。为加速新疆的结核病控制工作,依据《全国2001-2010年结核病防治规划》,为更加有效的减少肺结核病人在人群中的传播,同时实现了我国政府在实际在承诺到2005年12月病人发现率70%,治愈率达85%的目标,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项目终期的总结、评价,真实反映霍城县实施项目工作所了得的成绩,总结经验,发现不足的问题,为今后霍城县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将进一步促进霍城县结防机构的建设,为下一步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及我国实现结核病控制千年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9-0049-03

霍城县核病防治规划工作于2003年7月启动。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相继制定并下发了《霍城县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霍城县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2006—2010年计划》等文件,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县直成员单位职责。在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期间,在各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通过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人员的辛苦努力,按照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技术,积极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人。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人员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使我县结核病控制工作走是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以来,2001年1月—2009年12月,我县共免费接诊可疑肺结核病人14087人,发现并登记活动性肺结核2689例,检出涂阳病人1396例,阳性检出率52%,其中初治新发涂阳病人为1108例,复治涂阳病人为288例,免费治疗新发涂阴病人为431例,总体治愈率达到89.5%。保护8883名健康人群未受感染;共为病人免费治疗检查费用近70万元,为病人减轻医疗费用近千万余元,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了广大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解决了部分农牧民患者的经济负担,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终期的总结、评价,真实反映霍城县实施项目工作所了得的成绩,总结经验,发现不足的问题,为今后霍城县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将进一步促进霍城县结防机构的建设,为下一步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及我国实现结核病控制千年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收集于霍城县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初诊病人登记本、统计报表、年度总结、项目工作执行相关文件及实施方案等相关统计数据,总体目标和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收集和汇总。

1.2方法。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终期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在全国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按照评估内容,确定评估指标所需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规划》总体目标和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涂阳患者发现数及任务完成情况、患者转诊及追踪工作的总体到位率、涂阳患者的治愈率等指标进行评估。

2结果

在卫生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施了《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加大了结核病人发现力度,加强了病人的治疗和管理。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全面实现了国家和WHO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行了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如期完成了规划目标任务。2001年1月—2009年12月,我县共免费接诊可疑肺结核病人14087人,发现并登记活动性肺结核2689例,检出涂阳病人1396例,阳性检出率52%,其中初治新发涂阳病人为1108例,复治涂阳病人为288例,免费治疗新发涂阴病人为431例,总体治愈率达到89.5%。共计死亡71例,治疗失败11例,因其他原因停止治疗65例。2009年我县活动性结核病登记率为138/10万。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现和治愈了大批肺结核病人见表1、见表2、见表5。探索了一个结核病归口管理的新模式,医疗单位发现肺结核病人纳入了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统一管理,不但提高了病人发现率,而且规范了结核病人的治疗。2005年-2009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转诊2008例疑似肺结核病人,主动到位就诊病人589例,应追踪884例,追踪到位837例,总体到位1426例。经过统计分析对此,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各年直接督导化疗管理率为95%以上,初治涂阳及复治涂阳治愈率分别为90%、85.7%,达到项目手册要求见表3和见表4。

3讨论

结核病工作计划第8篇

【关键词】  结核 预防与控制 全球基金项目 效果,贫困地区

目前,结核病已成为全世界公认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贫困地区尤为突出,结核病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疾病之一。但是,由于贫困地区经济落后,结核病防治经费短缺,严重制约了当地结核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肺结核患者发现进程。通过引进外资项目,有效利用项目提供的资金和设备,带动当地政府对经控制工作的重视和财政投入,结核防治(结防)机构严格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1]要求开展结核病控制工作,最终达到及早发现患者与提高治疗管理水平、治愈患者的目的。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按照《全国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2001~2010年)》(简称《规划》)[2]和第一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实施方案[3](简称“全球基金项目方案”)中的要求上报的患者月报、季报表、治疗转归和我省卫ⅴ项目终期评估结果以及全球基金项目终期评估调查表主要内容包括:(1)各级项目组织机构成立情况;(2)2003至2007年地方政府配套经费的投入;(3)各年度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和患者发现指标完成情况;(4)2003至2006年患者治疗转归。

1.2 方法 (1) 按照全球基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项目覆盖单位部署该项目所承接的各项目任务和工作指标,如地方政府对项目的成诺与经费投入、项目领导机构的建立与多部门参与结核病控制工作、结防机构人力资源建设、结防机构设备装备与更新、健康促进、患者发现与化疗管理等。并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各项活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和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患者月报、季报等数据上报工作。(2)在项目结束后,按照国家下发的项目评估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评估方法和标准,按时完成项目评估工作,并按统一格式上报评估数据,对上报的各种数据进行收集和

1.3 质量控制 省、市、县3级结防机构严格按照《规划》和“全球基金项目方案”要求对各所辖下级结防机构进行培训和现场督导,主要督导当地政府配套经费落实情况、县级上报的月报、季报和患者转归等,对终期评估数据进行现场复核,按25%比例对实施项目单位进行现场核对,数据上报错误者,嘱其限时修正后重新上报保证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4 统计学分析 应用spss 11.5统计软件,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项目覆盖我省52个贫困县,覆盖贫困人口约1 797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26.04%。按照项目要求,各项目实施县均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项目组织机构数已完成任务的100%。虽然在制定当地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全球基金工作计划时,卫生、广电、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等部门已列入计划并配合当地结防机构参与《规划》的实施,除外卫生行政部门长期参与,多数部门参与有阶段性,如限于每年度开展“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宣传活动时,未能真正充分发挥社会多部门广泛参与,从而形成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的局面。自2003年项目实施以来,52个项目县地方政府均承诺了《规划》,实现了地方政府《规划》承诺100%,并将项目配套经费列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5年间共配套经费落实880.76万元,占项目计划配套经费780万元的112.8%,已超额完成项目所要求的地方配套经费任务数,以县为单位全程监督短程化疗(dots)策略覆盖率达到了100%。

2.2 贫困地区结防机构设备装备变化 随着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的开展,项目为个贫困县提供了大量的常用设备,并对陈旧设备及时更新,优化了贫困地区结核病防治机构硬件设备,提高了工作质量。更新陈旧x光机21台,为每个贫困县结防门诊提供了电子显示屏,利用滚动字幕对就诊患者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和强化了患者科学防治意识。补充显微镜14台、计算机和打印机设备52套,为提高门诊痰检质量和肺结核疫情网络报告提供了设备保障。

2.3 患者发现 为了各年度结果具有更好的可比性,本文对52个贫困县自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各年度初诊患者就诊、涂阳、新涂阳患者登记、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初诊患者就诊率、涂阳患者登记率、新涂阳患者登记率和新涂阳患者指标完成率在项目实施始末期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在项目实施期间,贫困地区各县均按照《规划》和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实施计划要求。2003至2006年对登记治疗的42 134名涂阳肺结核患者实行了全程督导化疗管理,督导化疗管理率达到100%,患者规则治疗率99.99 %,丢失迁出率在表1 贫困地区患者就诊、发现与登记情况注:与2003年比较,*p<0.05表2 2003至2006年新涂阳患者与2000年治疗转归情况地较例注:与2000年比较,*p<0.055%以下。

2.4 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疗转归 由于2007年患者治疗1年后尚无转归结果,本次仅对2003至2006年接受治疗的新涂阳患者治疗2、6月末痰菌阴转和丢失迁出情况进行分析,项目期间新涂阳患者痰菌阴转率与项目前2000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化疗6月末痰菌转阴率稍低于2月末痰菌转阴率,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患者丢失迁出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自2003年项目实施以来,借助外资项目的专项资金援助和地方政府配套经费的及时落实,极大补充了当地开展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经费的不足,5年间,我省贫困地区共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利用电视进行宣传1 888次,广播733次,各种报刊杂志刊登专题文稿523篇,印发结防知识宣传材料或宣传招贴画203万余份,均超额完成项目计划数,全面提高了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认知水平。结防机构专业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52个贫困县的299名结防机构专业人员均接受过上级培训,培训人次数达到2 971人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年均接受培训达2次(2 971人次/299人/5年),提高了专业人员业务水平,人员专业技术职称也得到提高,大专以上学历者所占比例由原来的19.56%(45/230)提高到2007年的31.1%(93/299),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所占比例也由15%(34/230)提高到24.41%(73/299)。人力资源建设的加强,有效稳定了结核病防治专业队伍,保证了结防控制工作可持续发展。

2.5 结核病监控与评价工作 结核病监控与评价是评价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情况的重要一环,因此,贫困地区在实施《规划》和项目期间,定期进行统计监测培训,对统计监测监督指导工作融入到日常督导工作中,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各项目县统计监测资料上报及时率达到95.8%,各种报表的准确性和正确率达到96.15%(以项目实施单位计算),保证了《规划》和项目各项目标和指标评估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3 讨论

由于我国是全球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防治经费的长期缺乏,严重制约了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程,全球基金结核病已成为我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外部资金的主要来源,并对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实施发挥了积极的推动做用[4]。自贫困地区实施全球基金第一轮结核病项目以来,随着项目经费的不断投入和地方政府配套经费逐年增加,用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明显增多,有效缓解了当地结核病防治经费的严重不足,对贫困地区结核病控制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建立地方政府对结核病防治规划承诺长期有效机制,形成政府领导制定决策、鼓励多部门合作、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结核病防治的新局面,从而有效解决当地结核病防治资金短缺问题,快速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向前发展。加强县级人力资源建设,保证当地结核病防治可持续发展。由于人是结核病防治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人员专业素质高与低直接关系着当地结核病控制工作质量,有研究表明其重要性和迫切性[4]。因此各级结防机构应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充实结防队伍,对新加入者及时培训,以满足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在实施社会多部门工作参与结核病控制工作中,结核防治机构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下,积极主动协同社会各部门真正参与到结核病防治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如广电部门宣传覆盖面广而深入、教育部门通过学生联系千家万户、劳动保障部门将结核病治疗列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司法部门与当地结核病防治工作接轨,为羁押人员提供免费诊疗技术和现代化疗管理等,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治结核病新局面,势必将提高当地结核病控制能力,提高结防控制质量,全面推进结核病控制进程。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疾病控制司.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2,157.

2 中国疾病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文件汇编,2002,230.

3 全球基金中国结核病项目办公室.全球抗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第一轮中国结核病二期实施计划.2005.

结核病工作计划第9篇

一、指导原则

(一)结核病是国家重点控制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结核病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必须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治格局。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发现并治愈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是预防与控制结核病的最有效措施。

(三)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全面落实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

(四)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重点支持。

(五)对肺结核病人的治疗费用,实行“收、减、免”政策,对没有支付能力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治疗。

二、总体目标

(一)建立政府领导、各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预防与控制结核病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

(二)到20**年,以县(市、区)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率达到95%;到20**年达到98%以上。

(三)到20**年,全省发现和督导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数累计达到5万例以上,到20**年累计达**万例以上。

三、工作指标

(一)到20**年,肺结核病人和可疑肺结核病症状者转诊率和转诊到位率分别达90%和85%以上;20**年达95%和90%以上。

(二)到20**年,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督导治疗覆盖率达85%以上;20**年达90%以上。

(三)到20**年,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规则治疗率达9**以上,20**年达95%以上。

(四)到20**年,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达80%以上,到20**年达855以上,其中新发现涂阳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20**年达90%以上,到20**年达93%以上。

(五)到20**年,社区和乡村医生的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85%以上,20**年达95%以上。

(六)到20**年,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7**以上,到20**年达85%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健全服务体系

加强省、市、县(市、区)三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明确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职责和任务,提高结核病防治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调整、充实结防专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有事业心、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专业人员来具体承担结核病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城市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保证肺结构病人的全程服药督导落到实处。在卫生信息网建设中,应将结核病统计、报告、监测、评价和管理系统等纳入其中。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有专人负责信息资料的综合与分析,及时掌握结核病疫情动态,不断改进结核病防治措施。

(二)全面推行肺结核病归口管理制度,加强对传染源的发现与控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肺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的领导和行政干预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工作滞后地区肺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的督导。要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进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理论的培训和教育,使他们转变观念,主动配合做好肺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各地肺结核病归口管理单位和诊治单位要规范化地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查、治、管”一体化的各项工作措施;各级各类非肺结核病诊治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新发现肺结核病人或可疑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和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

各地要采取因症求诊和以痰涂片显微镜检查为主的方式,积极发现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加速扩大全程督导下的短程化疗实施的覆盖面,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形式,保证督导病人全程规则用药,做到发现一例、治疗一例、管理一例,及时治愈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减少耐药病例发生,控制结核病的传播与蔓延。

(三)开展分类指导,促进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平衡发展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不同地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分类指导。重点要加强对结核病疫情严重,结核病控制能力明显不足的薄弱地区的工作督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以保证我省结核病控制规划的有效实施。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病意识

各部门、社会团体和大众宣传媒介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有计划地对公众进行经常性的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教育,呼呈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结核病防治工作,并使公众了解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措施和有关科普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以提高公众防病意识的正确配合治疗的自觉性。

(五)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加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坚持专业教育在职培训相结合,利用学校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层层开展现代结核病策略新技术、新方法等培训,努力培养学科带头人,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服务物结核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动地适应当胶结核病防治工作形势的需要。

(六)驾驶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并

加强结核病防治的应用性研究,将其项目列入省科研规划。重点开展结核病流行病学、耐药结核病的治疗和监测,结核菌与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以及结核病防治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的研究。

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与援助,吸收、借鉴和推广国际先进的结核病防治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

预防与控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健康,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国家和**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实施计划,并付诸实施;省财政从20**年起一个阶段内,设立结核病防治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传染性肺结核贫困病人抗结核药品费用的减、免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工作补助;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把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当地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增加结核病防治经费的投入,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法制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对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执法和规范化管理,并进一步结核病归口管理制度,将归口管理措施纳入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加强对各类厂矿、企业、学校等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执法,完善疫情报告团、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使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管理逐步走向法制管理的轨道。

(三)加强部门合作

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职,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防止结核病在我省流行蔓延。

卫生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发展规划,把结核病作为重点疾病加以控制。负责对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

计划部门要把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加强结核病防治项目建设。

财政部门要根据防治工作的需要,加大对结核病防治经费的投入,保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加强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抗结核病药品的审批和监督检查,保证抗结核药品的质量。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抗结核药品的监督管理,保证肺结核病人归口管理制度的措施。

新闻宣传、广电和教育部门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和广泛的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要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编入中、小学相关教材,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结核病诊断与治疗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对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肺结核病患者的医疗费用,由所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有规定支付。

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救济条件的肺结核病患者家庭给予生活救济。

政法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对被羁押、收容人员开展结核病的检查和治疗,并纳入地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规划。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作用。

六、检查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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