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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下乡帮扶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3-01-12 04:23:10

医生下乡帮扶工作计划

医生下乡帮扶工作计划第1篇

2017年卫生院精准扶贫工作总结一:自今年3月起,我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承担了新一轮扶贫结对工作,帮扶对象是丽水龙泉市宝溪乡的高山村、塘上村、宝更村和竹畲族乡的际上村、罗墩村等5个村。一年来,在组长单位省农办的直接指导下,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结对帮扶工作,从加快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出发,采取深入实地调研、运用网络平台、进行专项研究等方法,指导和帮助结对乡及五个村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生产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目标。我院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竭力为结对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使当地广大村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受益。现将我院开展帮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浙委办[20XX]8号《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下达后,我院在总结第一轮结对工作的基础上,依据新一轮结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院领导班子明确提出要把结对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党委郭建平书记带队参加了龙泉新一轮省级结对帮扶工作会议,并赴结对村调研;成立了院新一轮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沈正荣副院长为帮扶分管院领导,院成果推广办作为帮扶联系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帮扶联络工作。根据省里的帮扶要求,做到人员、责任、资金和项目“四落实”。现任施培武书记率成果办专程到省发改委联系,为结对乡争取项目资助;沈正荣、徐泉玉副院长与来访的结对乡主要领导座谈商讨完善五年结对帮扶方案等;在本单位基建等经费及其紧张的情况下,确定了20XX年度帮扶项目,支持落实20XX年帮扶资金25万元。

二、发挥优势,真心帮扶

尽快了解结对乡村的基本现状,全面了解结对乡村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帮扶工作争取落实资金、保障项目进展的关键,也是本单位真心开展帮扶的切入点。一年来,我院着重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及时掌握结对乡村的发展重点。我院通过调研和与当地乡村领导商讨,初步了解到结对乡村发展主要内容和面临经费困难。如宝溪乡3个结对村是村庄道路建设修复、村民休闲娱乐公园建设、桥梁维修;竹畲族乡2个结对村是:道路桥梁改建、老年活动中心改建和农田水利条件改善等公共设施建设。

二是及时研究提出帮扶资金的支持。近些年来,本院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着力从改善科研环境等入手,投入了不少资金。尽管在基本建设中遇到经费缺口等较大的困难,院领导在专门听取成果办对今年院扶贫工作计划后,仍想方设法,划拨帮扶资金25万元(此款已于12月初拨付),用于结对乡村开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保障结对村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及时联系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在与竹乡党委和政府交流中,了解到当地乡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紧缺的困难。为提高结对乡卫生院服务当地村民的能力,我院经多次与省发改委汇报沟通,为结对乡申报了“龙泉市竹畲族乡卫生院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获得《20XX年省公共建设投资计划(第二批)》项目经费资助50万元,预计12月底资金可到位。项目完工后将大大改善竹乡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方便村民就医,提高村民健康水平等。

同时,我院还协助申报20XX年省级项目 “宝溪乡中心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用于该校专用教室、围墙、校门、运动场的改造和相应校舍进行维修改造、设备添置、校园绿化。

三、结对帮扶,取得实效

根据结对村的基本条件、发展现状、增收难点和优势产业等实际情况,帮助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充分发挥两个乡高山茶叶和竹林的产业优势,帮助低收入农户改善生产条件,扩大种植面积,增加农户收入。一年来我院为五个结对村提供帮扶资金25万元,引进帮扶资金50万元,实施帮扶项目6个,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基地面积500亩,帮扶项目农户受益数443户;5个帮扶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幅累计31.3%;经营性收入超5万元的村有3个;支持乡镇举办培训班4次,培训人数300余人(以上数据由两地结对乡政府统计提供)。此外,我院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二十八条禁令”,廉洁自律,作风优良,受到结对帮扶村群众的普遍好评。

2017年卫生院精准扶贫工作总结二: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榕江县开展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榕江县辖19个乡镇112个中心村,总人口364032人,其中农民人口319559人。20XX年,全县参合人数314253人,参合率98%,全县筹集新农合资金14141.38万元,其中,农民上交参合金2199.77万元,各级财政补助11941.61万元,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开展试点工作以来,通过民政、扶贫、残联、卫计等单位的认真排查核对,目前全县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对象为94609人,对精准扶贫人员实施医疗救助14191人,补偿总费用3628万元,其中:农合补偿2545万元,民政补助843万元。采取二次补偿方式落实大病保险补助资金565万元,使救助对象新农合实际补偿比达70%以上,经“三重医疗保障”的大病患者补偿比达到90%以上。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使医疗救助扶贫资金真正投入到了贫困群众身上,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资金的扶贫效益,有效降低了困难人群大病患者个人负担。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卫生计生、民政、财政、扶贫、残联、人社、合医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由县卫计局牵头,会同民政、扶贫、残联、疾控等单位,做好前期数据测算、基线调查分析、排查摸底、基层调研等工作,为制定方案提供可靠依据,确保方案科学可行。三是实行定期调度制。将该项工作内容纳入乡镇政府、部门重点督查范围,并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一是建立“三条线”认定工作机制。“十一类”医疗救助对象认定,通过“政府制定标准和审核、群众民主推荐、特殊对象部门相互核对认定”三条线进行对象筛选认定,同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审定公告和遴选甄别,做到公开透明、相对公平。二是建立认定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在卫计、民政、扶贫等部门间实行信息交换制度,认定对象属性发生变更的,定期反馈到医疗救助保障管理经办部门,对认定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精准识别。三是建立认定对象信息化精准标识机制。积极完善农合信息管理平台,将认定对象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属性标识,为准确、及时兑现提供技术支撑。

(三)优化方案设计,提高救助保障水平。一是对认定救助对象实行24种重大疾病门诊救助政策。即对 24种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新农合报销80%。二是对特殊人群门诊统筹补偿上限为600元/人/年。即在省级基础上提高了200元/人/年。三是对认定救助对象在省级规定补偿政策基础上,住院补偿比例再上浮5%。即乡、县、州、省四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到95%、85%、70%、55%-65%;四是按新农合大病保险方案,采取二次补偿方式兑现大病补偿资金,提高补偿比例。五是民政帮扶对象民政补助10-20%,计生“两户”计生补助10%,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六是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开展督查。每季度都开展新农合资金专项督查一次,坚决杜绝出现违规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整合优化资源,实现“一站式”结报服务。一是统筹卫计、民政等部门医疗救助保障资金,按照涉及对象报销比例标准,及时给予补偿报销。即首先由新农合统筹标准报销,其次实行大病商保报销,最后按民政或计生等部门相关政策报销,若未达到报销比例的再作个案处理。二是打通服务办理渠道,实行“一站式”及时结报服务。对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医院全额垫付,事后县合医中心进行审核拨付,凡涉及民政和计生对象的,两个部门每季度将合医中心垫付资金拨付给县合医中心。在其它医疗机构就诊的,由患者自行垫付,然后再到当地合医办按标准给予报销。

(五)强化培训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是积极组织卫计、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开展培训,做好中央、省政策文件解读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县合医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对19个乡镇合医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合医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机构服务效率。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开展宣传,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医生下乡帮扶工作计划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支援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和贯彻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支援目标:建立二级以上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使农民得到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卫生院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卫生院管理制度,提高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二、具体安排

(一)省人民医院等省属、部属院校附属医院、部队驻穗及厅直三级医院除继续贯彻《关于印发〈*省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山区县医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粤卫〔*〕358号)要求外,每所三级医院对口支援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1所一般卫生院。上述三级医院对口支援的乡镇卫生院名单见附件1。

(二)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各市卫生局要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建设计划,每所三级医院在本市的范围内,对口帮扶2所乡镇卫生院,每所二级医院对口帮扶1所乡镇卫生院。

(三)等七个市卫生局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三角洲经济发达市与山区市县对口帮扶的实施意见》(粤府办〔*〕78号)的要求(见附件2),组织二级以上各类医院对口支援受援市的乡镇卫生院,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综合规划,统筹管理,以确保*三角洲七市每所三级医院帮扶对口市县的1所二级医院、2所乡镇卫生院,每所二级医院帮扶对口市县的1所乡镇卫生院。经济欠发达市卫生局要积极主动与*三角洲各市卫生局和医院联系,争取发达市医院的对口支援。

(四)支援医院派出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派出医院应保证派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表现突出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受援卫生院为支援医院派出人员提供免费住宿条件,但不发放任何补贴及奖金。

鼓励较大型的民营医院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卫生支农工作。

为利于对全省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检查、考核,请各市卫生局将对口帮扶计划和支、受援医院(乡镇卫生院)名单于*年5月1日前报我厅备案,我厅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具体任务

对口支援的具体任务包括提供服务、卫生管理、培训人员、业务指导、防保科和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经费和设备支持等。

(一)提供服务:支援医院要派医务人员以挂职或下基层锻炼等方式在受援卫生院直接向农民提供医疗服务,也可采取巡回医疗的方式提供医疗服务。鼓励支援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专家到受援卫生院开展专家门诊、手术指导、专题讲座、查房等服务。

(二)卫生管理:支援医院派出人员负责帮助卫生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管理规范,提高卫生院管理水平。

(三)培训人员:支援医院派出人员应帮助受援卫生院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卫生院医技人员进行传帮带;受援卫生院可选送医疗技术骨干到派出医院免费接受进修培训。

(四)业务指导:支援医院要根据当地疾病发生谱,派出有经验的管理和技术骨干指导、帮助受援卫生院建设重点科室、开拓新业务、应用新技术等。在具体人员选择上,对口支援双方应根据受援卫生院的实际需求,合理商定支援人员的专业类别。妇产科、新生儿科、中医科、防保科等列为技术支持重点项目,重点提高预防保健人员,特别是妇幼保健人员的适宜技术运用能力。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防治工作指导。

(五)经费和设备支持:鼓励支援医院在能力可及的范围内,提供一定的专项经费、设备或购置适宜的新设备,支持受援卫生院建设和发展。重点帮助建设手术室、供应室、重病人救治单元和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组织领导。省卫生厅负责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卫生院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组织省部属、部队驻穗及厅直三级医院及部分在厅登记注册的民营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各市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组织领导及考核评价工作。

确定对口支援双方时,要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双方形成固定的长效支援机制,有利于满足当地群众的健康需求,有利于乡镇卫生院建设和发展以及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

明确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二级以上医院和省市级疾控机构要充分认识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完善卫生下乡的机制,把组派短期巡回医疗和中长期医疗队下乡的方式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卫生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确保这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承担帮扶义务的市卫生局及帮扶医院要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帮扶医院要将支援经费列入本单位支出预算。

签订协议。支援医院应由院领导带队,到对口受援乡镇卫生院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在充分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明确三年内支援医院和受援卫生院应实现的预期目标和分年度的具体目标,在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技术指导、设施条件改善、卫生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上述目标和要求应体现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以规范双方的责、权、利等各项行为。协议书一式四份,对口支援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送各自的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综合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应同时报省卫生厅备案。

对口支援年限。对口支援关系一定三年。

医生下乡帮扶工作计划第3篇

认真做好每项工作,不辜负校领导、同事对我的厚望。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我深知;;一棵树不成林;;的道理。我不仅严格要求自己、大胆实践。为大家整理的乡村骨干教师帮扶报告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乡村骨干教师帮扶报告一

光阴似箭,一晃一学期的工作已悄然离我们远去。回首这一学期所走过的路,虽然很艰辛,但更多的是欣喜、是快乐、是成熟。我是学校县级美术骨干教师,我深知这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压力与责任。于是,我把压力化作动力,认真做好每项工作,不辜负校领导、同事对我的厚望。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我深知;;一棵树不成林;;的道理。我不仅严格要求自己、大胆实践,并与积极肯干的陈颖老师组成了帮扶小组。现将本学期的骨干教师帮扶工作总结如下:

一、日常的帮扶工作:

本人认真的按学期初的骨干教师帮扶计划进行工作,如约完成了如下任务。

1、做到了每个月帮助陈老师备一节课,检查一次教案,真正的提高陈老师在教材的教材分析和处理方面的能力。

2、做到了每个月听陈老师一节美术课,并给出其做出详尽的讲评,以便帮助陈老师提高。

3、做到了每个月给陈老师上一节美术示范课,起到了示范、牵引的作用。

4、指导陈老师进行教育教学情况,认真书写指导过程中的记录与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做好材料的整理收集。

二、取得的成绩:

工夫不符有心人,在本人的帮助,陈颖老师的积极努力下,陈老师的《神鸟变树》一课在学校的教研中得到了学校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将一如既往地学习、研究、实践、反思,积极主动的帮助陈老师,力争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身的生命价值。

以上便是我本学期骨干教师帮扶工作的总结体会。说是帮扶,其实是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几年来,我教学水平的进步,教学成绩的取得,都是各级领导精心指导和同事关心帮助的结果,我发自肺腑的向各位领导表示感谢。希望各位领导、同事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帮助我,我又一次整理好行囊,积蓄力量,向下一个驿站吹响了冲锋的号角。

乡村骨干教师帮扶报告二

近几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我们结合__试验区城乡教育的现状与实情,为了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早在__年秋学期就下发了叶教[__]81号《关于开展中小学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启动了城区学校对口帮扶乡村薄弱学校的试点工作并一举成功。

特别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市教育局六教人[__]39号文件下发后,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帮扶的力度。几年来,我们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结对帮扶工作,坚持做到“四有”,即有组织领导,有阶段性计划,有实施方案,有检查督导。以此推动结对帮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一、高度重视,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按照__年市局文件和会议要求,__试验区成立了由试验区分管干部人事和文教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区组织人事部和文教局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同志为成员的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领导组,并在文教局人事股设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计划,具体安排,组织实施。

__年文教局又下发了叶教[__]45号《关于开展城镇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学校工作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的措施和目标,确保了结对帮扶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__年结对帮扶计划”的规定,全区有19所中小学担负结对帮扶任务,共安排129名教师到比较偏远、条件较差的农村薄弱学校从事支教工作,现已进行了四年三批轮岗支教达107人次。

由于我区范围较小,校数较少,所以开展结对帮扶薄弱学校的工程在具体实施中,其意义有了外延,范围有了扩大,不仅城区中小学校要结对帮扶农村薄弱学校,而且农村完中、初中、乡(办)中心学校及区级农村示范小学也要开展结对帮扶村级薄弱小学,不仅要从师资和教学管理上予以帮扶,而且要从资金和物质上予以帮扶,因此有些农村中小学既是结对帮扶的受援学校,又是结对帮扶的支援学校。

例如,三元中学是__中学结对帮扶的受援学校,三元中学又是三元乡梓园小学的支援学校。另外规模较大的城区学校要结对帮扶2所农村薄弱中小学,例如__实验学校在师资上结对帮扶平岗中学,在物质上结对帮扶孙岗乡段岗小学;__中学在师资和教学上帮扶三元中学,在资金和物质上帮扶桥店中学;__二小在师资上结对帮扶三元乡龙塘小学,在物质上结对帮扶平岗办事处龙冲小学。

结对帮扶薄弱学校工程的实施,发挥了支援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加深了校际关系,实现了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缩小了城乡教育的差距。

二、营造氛围,积极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是一项难以操作的教育工程,为了大力推动和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我们积极营造氛围,升温加压,早在__年11月12日上午,镇区办事处教辅组门前彩旗飘扬,鼓乐阵阵。文教局和镇区办事处选派14名小学教师赴孙岗乡小学支教的欢送会在这里隆重举行。

文教局负责同志、镇区办事处领导及镇区教辅组成员、镇区办各小学校长和镇区中心小学学生参加了欢送会。镇区办分管领导首先发表热情洋溢的致辞,代表镇区办党委政府对踊跃报名、主动申请赴孙岗乡薄弱学校支教的老师表示谢意,要求支教老师要发扬特别能吃苦的精神,把镇区办严明的校风、严谨的教风、严格的学风带到孙岗乡学校。

支教教师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镇区办主要领导在讲话中希望选派支教的教师奔赴新的工作岗位后,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勤奋学习、扎实工作、教书育人、无私奉献,为加强两乡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促进孙岗乡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欢迎会结束后,14名支教教师在师生的热烈欢迎下,乘坐支教专车开赴孙岗乡,沿途所经学校,受到师生的夹道欢迎。中午,孙岗乡党委、政府对新到任的支教教师给予热情接待。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孙岗乡党委政府对镇区办顾全大局,关心支持孙岗乡薄弱学校教育的行动表示感谢,对支教教师舍弃城区优越环境,到艰苦地方工作的精神表示敬意。并表示,孙岗乡将会尽其所能地解决这些支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问题,为大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为了优化支教措施,收到帮扶实效,促进全区支教帮扶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开展,我们每年都要举行这样的欢送活动。此举促进了全区教育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打破过去那种乡镇之间教师派不动、调不出、分不进的局面,为今后的教师合理有序流动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积极的尝试,必将对全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文教局始终把结对帮扶农村薄弱学校的支教工作作为新时期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来抓。我们多次召开了全区支教工作动员会及支援、受援学校协调会,出台了相关政策,提出了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积极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支教,并把支教与职评、评优晋级挂钩,要求城区学校教师参加中级和高级职称的评聘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农村薄弱学校工作的经历,否则,一票否决。通过广泛宣传,政策导向,广大中青年教师能够理解支持,各校教师都能按计划安排如期到受援学校支教。

开展结对帮扶的各校非常重视和关心支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待遇问题,如__中学在本校高中教师紧缺的情况下,采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教学工作量加一点,对相关专业的教师压一点,支教教师兼一点的办法,为支教教师提供方便。

__年秋期一次性派出7名高中骨干教师赴三元中学支教,并把教师在受援学校承担的工作量和在本校承担的工作量实行累加计算,来确定超课时奖的发放标准,另外还给予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费补助,保证了支教教师能安心踏实地工作。实验学校支教教师在活工资分配上,将受援学校工作量作为本校实际工作量计算,所需经费由本校支付,其他方面的津贴也仍然正常发放。

三、共同提高,达到优质资源共享。

__中学与受援学校三元中学开展结对帮扶,除师资教学支援外还为三元中学争示创办市级综合示范高中提供软件设施帮助;镇区办选派省级“教坛新星”焦健同志到孙岗乡竹园小学为师生上示范课,简明新颖的课堂教学设计,精湛的教学艺术,全新的教学理念,良好的教学效果,使他们受益匪浅。

尽管我区人口少,面积小,但据不完全统计,在近4年来的结对帮扶活动中,支教学校向受援学校捐助帮扶资金达29万余元,还有衣物、文具、图书、教学仪器、电教设备、文体器材、树木花卉等,总价值达17万余元,不同程度地改善了农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美化了校园环境,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

四、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机制。

为切实了解和评价支教学校与受援学校在结对帮扶工作中的效果,共同提高办学效益,我们建立了稳定的互访机制。

一是领导互访,了解帮扶工作实施情况,确定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教师互访,开展教研活动。主要以公开课、示范课、讲座课为载体,来提高薄弱学校教师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能力。

三是农村薄弱学校选派中青年教师到市、区级示范学校进行每月一周的教学培训,以提高其教学业务素质。

四是学生互访。支教学校的学生与受援学校的学生建立“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鼓励学生捐款、捐物,使受援学校贫困学生和学习困难生得到精神上、物质上和学习上的帮助。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五、有始有终,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结对帮扶工作一年一总结,每年支教学校、受援学校和支教人员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支教教师还要写出自我鉴定,参与受援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经派出学校签署意见,报区教育主管部门支教办公室核定。城区学校的李启成老师、尤如昌老师在孙岗乡薄弱学校支教过程中克服困难,吃住在偏远的农村学校,默默无闻地敬业奉献,得到了学校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赞赏,他们分别在__和__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六、感受与启发。

虽然我区开展结对帮扶薄弱学校的活动时间不长,但给我们的感受和启发较多。

一是支教和受援学校的领导有了新的办学理念,明确了办学目标。

二是支教教师在农村偏远学校艰苦创业、自强不息、乐于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得到了发扬和升华。

三是处在困境中的学生奋发向上的学习积极性得到渲染。四是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得到了共享,促进了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农村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五是受援学校得到的教学上和物质上的资助,改善了办学条件,增强了发展后劲。

总之,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是一项根本性的战略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使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资源共享的目的,为逐步改变我区农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实现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不懈地努力。

乡村骨干教师帮扶报告三

通过教育扶贫、人才扶贫、智力扶贫、科技扶贫、信息扶贫和专业扶贫,为云南省施甸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项扶贫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提高认识,实地调研,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为了扎实做好挂钩帮扶工作,学校20__年组织7批次,20__年已组织6批次各方面力量赴施甸县调研考察和实施项目。调研涉及整体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基础教育、施甸县城乡规划、姚关镇文化旅游开发、雷打树村人畜饮水蓄水安全、生猪养殖和火腿加工、野鸭湖产业发展、水蛭养殖和药品生产,高山特色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等诸多方面。严格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逐项落实。学校党委明确要求,全校上下必须始终坚持突出高校特色、以智力扶贫为主的工作方针,高度重视,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力求实效。

二、发挥智力优势,重点实施教育、医疗、文化扶贫。

学校始终坚持突出高校特色、以智力扶贫为主的工作方针。具体针对当地人力资源缺乏、水平不高的问题,制定了干部培训、基础教育培训和医疗培训三个主攻方向,开展各类培训12期,供培训2600人次。

一是扶贫干部培训。依托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西安交通大学基地,面向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和陇川县在20__年先后举办了4期干部培训,近期又将开展2期,共有200余名来自基层的干部接受了关于城镇化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等专题的培训。课程内容涵盖了城市化发展趋势和小城镇建设、县域经济建设项目策划、包装与申报、历史文化追思、空间集聚机制与城市发展的信息动力学、突发事件中的媒体应对与领导干部的新闻传播素养、领导干部群众路线教育实地教学等。

二是教师培训。20__年6月,来自施甸县教育局的干部、中小学校长、年级组长、学科组长等,在学校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考察学习和听课培训;20__年4月、20__年3月,西安交大附中、附小及幼儿园的20余名骨干教师分两批,赴施甸县开展了高效课堂与课题研究、特色班级建设与管理、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备战高考与重点难点突破等四个专题的教学报告,并通过上公开示范课,听课,评课等具体的形式进行教师教学培训。

三是智力帮扶。20__年,人居学院专家教授经过实地考察,向施甸县县委和政府提交了城乡规划及旅游开发帮扶项目的建议,与当地政府共同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等项目的规划和实施。生命学院书记、院长带队赴施甸就可能进行科技合作的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并为施甸一中师生做科普知识讲座;实地考察了施甸县太平镇石瓢温泉地热资源,与县国土局和太平镇就开发石瓢温泉饮用富氢水相互交流了意见和看法,研讨了施甸健康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可行性,为以后进一步合作打下了基础。20__年6月5日,学校副校长李伟一行5人在保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朋建,施甸县县长张云怡及其他市县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前往姚关镇雷打树村、施甸三中、姚关小学和云南海瑞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开展了调研工作,并在施甸县召开了20__年扶贫帮扶工作联席会议,总结20__年帮扶工作,明确20__年的帮扶工作计划,学校有关部门与施甸县四大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商议20__年帮扶工作。同时,学校组织学生创业企业与施甸县当地的青年创业企业进行经验交流,组织优秀博士生、硕士生为县农业局开发农产品网上交易的电子交易平台,解决高山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推广问题。

四是教育挂钩帮扶。针对当地基础教育师资水平非常落后的局面,学校把当年扶贫经费的大部分投入到了基础教育帮扶上。同时加大对基础教育师资的培训力度。学校20__年一期投入60余万元帮扶援建施甸中小学校园网络项目由西安交大网络中心承担,顺利建成并开通了施甸一中有线无线一体化校园网络,新建了一个计算机教学机房和两个多媒体教室,搭建了施甸一中主页服务器;20__年,学校二期投入近50万元,为姚关镇雷打树小学、施甸三中、仁和镇中学各建设了一个计算机教学机房;为相关技术人员提供了初步的网络技术培训。学校工会与施甸县总工会开展针对贫困生的共同圆大学梦活动,每年投入2万元资助10名施甸籍贫困大学生。校团委、仲英书院组织了两次赴云南施甸帮扶实践活动,40余名师生分别在施甸县一中、三中开展公益支教活动;博士生协会对施甸县域经济中的特色农业产业、产业结构优化、主要民生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一系列的调研报告。

五是文化交流。文学院杨琳教授课题组,针对施甸县抗战文化、契丹文化、布朗民族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资源的保护及开发进行了实地调研;学生艺术团深入具有布朗族和彝族音乐魅力的白龙水村、摆榔乡、由旺镇等地寻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并同他们同台演出交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学校舞蹈团,赴施甸县进行跳舞吧交大的采点拍摄,并形成了醉美施甸专题系列,宣传推广施甸旅游产业发展工作。

六是卫生医疗帮扶。学校三所附属医院采取多种形式对施甸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进行对口支援,第一附属医院派出医疗队赴施甸县为近200名基层医务人员进行了医学临床三基三严专业培训;第二附属医院先后对保山市人民医院、施甸县中医院、施甸县妇幼保健院、姚关镇医院进行了学科对接和指导,重点对施甸县人民医院等级评审进行了模拟测评,同时制定了三年的医师、护理管理等方面培训进修学习计划和保山市医专的教师培训计划。目前,已累计接受33名医务人员到学校三所附属医院进行为期半年到一年的进修、学习和培训。

三、发挥挂职干部作用,做好挂钩扶贫工作。

学校组织部根据教育部人事司要求,结合岗位要求,认真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派工作。经基层党委推荐、组织部门遴选、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分两批选派了2名干部赴滇西挂职。挂职干部深入基层考察了全县乡镇、农场、全县中小学,直接与群众沟通交流。主动登门与县四套班子领导和相关党政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交流座谈,主动了解县情、民情,学习地方工作特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同时,作为学校与当地扶贫工作联席会议的联络人,切实承担起了学校与滇西边境山区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找准着力点,进一步提升扶贫工作的成效。

20__年4月21日,学校举行社会扶贫工作会议,总结20__年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扶贫工作,安排部署20__年学校社会扶贫工作。要求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整合资源,认真归纳和总结,找准着力点,影响和带动当地的发展,提升扶贫工作的成效和意义。

一是突出挂钩帮扶的重点区域和项目,促进帮扶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针对具体项目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项目监督评价推进机制,确保有效落实。

三是统筹校内外资源、发挥优势,将自身的优势与帮扶地区的需求结合起来,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做好帮联共建、产业培育、吸引人才与资金等工作,激发帮扶地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医生下乡帮扶工作计划第4篇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打牢开展医疗帮扶的工作基础

工作中,我们注重抓了三个环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针对部分官兵对师医院开展医疗帮扶工作存有模糊认识和抵触情绪、认为是不务正业的实际。我们利用召开院所党委支部会议和组织官兵集训等时机,认真传达学习师在步兵一团组织召开的参建会议精神,组织全院官兵重温预备役部队职能和军人职责,让大家认清参与地方建设是预备役部队的份内工作,是我们现役和预备役官兵义不容辞的义务。引导大家针对自身专业特点,认清师医院借助预编单位医疗资源开展帮扶活动的特有优势,增强了官兵的信心,从而把大家思想统一到院党委的决策上来,打牢了官兵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预备役官兵聚之为兵,散之为民,单位不同,岗位各异,发挥他们在农村医疗帮扶工作中的作用,必须有坚强的组织领导作保证。为此,我们专门成立了由师医院院长王云清为组长,副院长、————市卫生局局长聂伟为副组长,各医疗机构预任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医疗帮扶领导小组,下设了6个帮扶分队,按照乡镇行政区划,划分了帮扶区域,明确了责任分工,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展农村医疗帮扶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制定规划措施。为使医疗帮扶工作有章可循,我们针对驻地农村医疗现状,结合预编医院的实际能力,研究制定了《开展农村医疗帮扶工作三年规划》和《年度开展医疗帮扶工作实施细则》,做到既有长远规划,又有短期目标,增强了可操作性,为帮扶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我们按照责任分工,协调预编单位领导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此项工作完成情况与预备役官兵工作政绩挂钩,与年终奖惩挂钩,从而强化了全院官兵的责任意识。

二、深入乡村,送医送药,扎扎实实地开展医疗帮扶活动

师医院驻地————周边农村经济相对滞后、医疗资源匮乏、技术力量薄弱,农民看病难、用药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因病致贫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医疗帮扶的重点放到最需要的边远农村,做到解决问题到乡村,送温暖到农户。一是长年坚持送医疗卫生下乡。为缓解农民看病难、用药难的问题,我们每年都结合学雷锋纪念日,“八一”建军节等时机,组织师医院官兵,携带医疗器材和药品,深入乡村、学校,开展送医疗卫生下乡活动,积极为村民义诊。居住————市郊区八达村的两位70多岁的抗美援朝伤残老战士刘春和、张连清,无儿无女,多年疾病缠身,我们得知情况后,定期上门免费为老人治病,两名老人逢人便讲,是预备役师医院官兵给了我们安康和幸福的晚年生活。海林市海南乡的王春林,患“腰椎间盘突出”瘫痪卧床三年,因家境贫寒,一直没有经过系统的治疗,孩子面临失学,师医院三所为其提供了医疗救助,免去近万元的医疗费,同时还提供了患者和护理人员的食宿费用。在精心治疗和护理下,王春林身体恢复很快,现在一般农活都能干,家庭又有了往日的生机。他说:我是一个农民,没有什么文化,但我知道,我的生命和家庭幸福都是亲人给的,我会永远记住的。几年来,师医院官兵的足迹遍布驻地12个乡镇和学校,累计行程20__0多公里,发放医疗科普知识传单8千余份,赠送药品价值26000余元,免费为l20__余名农民进行诊治,有80余名患有急症重症的农民及时得到了救治。二是深入开展农村疫情防治活动。边远贫困村屯农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较差,突发疫情的隐患较大,为此,我们每年都深入村屯巡察,为村民讲授疾病的防护知识,遇有重大疫情做到死看死守。20__年,“非典”疫情发生后,我们首当其冲,抽调16名预备役官兵组成了抗击“非典”应急小分队,深入42个医疗帮扶点,检查疫情防治情况,免费为村民发放了价值17000元的预防“非典”药品,对15名从北京等疫区返回的民工,及时进行了隔离观察,对他们的居住地进行了认真的防疫消毒,师医院帮扶地区无一例“非典”疫情发生,有力的支援了————市“非典”疫情的防治工作,师医院分别被黑龙江省军区和————市评为抗击“非典”先进单位。三是积极参加医疗救助和抢险救灾活动。为提高师医院应急保障能力,我们抽调12名预备役官兵在————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了卫勤应急保障分队,配备了预备役号120急救保障车,开通了应急电话,组织开展医疗救护活动。今年6月,宁安市沙兰镇突发百年不遇的山洪引发泥石流自然灾害,师医院应急分队接到命令,在40分钟内赶到受灾现场,救治溺水儿童2人,医治受伤群众40余人,受到灾区人民的赞誉。几年来,医疗应急分队先后深入农村接诊60余次,挽救了10余人的生命。

三、开阔视野,拓展思路,不断提升医疗帮扶工作的质量

医生下乡帮扶工作计划第5篇

为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优待政策政策,使我县计生“三结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对计生“三结合”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切实全面完成2014年度计生“三结合”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会议精神为指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积极引进帮扶项目,拓展帮扶形式,壮大帮扶规模,强化帮扶实效,从计划生育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统筹各项惠民政策,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加强生产、生活和生育服务,充分发挥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作用。

二、帮扶任务

2014年全县共计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1335户,其中:新增户455户,帮带户880户(计生“三结合”具体帮扶任务及地点详见附件2、3)。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建设(“基地标识”式样见附件4)必须做到被帮扶的计划生育“三结合”户无违法怀孕和无违法生育行为发生的村,并且有一个稳定增收的帮扶项目,被帮扶户人均年收入比上年增加30%以上。

三、帮扶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是政府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作为转变广大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发展农村经济,引导群众少生快富,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程和加快小康建设步伐的一件大事来抓。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行业优势,围绕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衣、食、住、行、入学、就医、权益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上重点倾斜,做到齐帮共扶,确保帮扶实效,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在建立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特色项目基地时,要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找准脱贫致富的项目,提高他们的经济和生活水平,坚定他们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信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帮扶部门要成立计生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签订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责任书,做到年初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半年、年终有考核奖惩,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拓展帮扶思路,推进帮扶工作的“三个转变”。一是由“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帮扶转变,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帮扶户自我发展的能力;二是改变原来以生产为主的帮扶向生产、生活、生育一体化服务转变,使计划生育帮扶户成为当地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成为文明生活方式和先进生育文化的传播者;三是由解决当前困难为主的帮扶,向着眼长远解决后顾之忧的帮扶转变,以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自我保障能力。

(三)建立特色帮扶基地。一是要将三结合帮扶对象和帮扶基地建在计生示范村里,2014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落实到22个县级部门、31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要配合县级各帮扶部门落实好帮扶地点和帮扶对象,做好上下协调工作。二是建立有规模、有特色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做到一村一品一特色,将基地规划在具有种、养、加工业发展规模又无违法生育的村中,帮扶基地内被帮扶的对象要全面,政策覆盖的计划生育户不得少于30户,要将计划生育家庭的困难户、独生子女户、符合政策生育的两女户家庭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帮扶基地要有醒目的标识(帮扶基地名称、范围、主要项目、优惠政策、帮扶部门等),同时要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困户纳入计生“三结合”帮扶范围;乡镇人民政府可与县级帮扶部门合建帮扶基地。

四、帮扶要求

(一)切实抓好帮扶工作的落实。

一是县级各帮扶部门要无偿提供帮扶资金10000元,于2014年6月20前将帮扶资金划拨到所指定的帮扶乡镇,统一兑现到被帮扶户手中。乡镇人民政府自筹资金完成2014年帮扶任务。

二是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帮扶部门2014年6月20日前完成帮扶地点、帮扶对象的确认,与帮扶户签订帮扶协议,填报各种报表,及时兑现帮扶资金,做好技术培训和随访工作。乡镇要积极配合县级各帮扶部门落实计生“三结合”的帮扶基地和帮扶对象,完成帮扶目标任务。

三是2014年6月30日前,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帮扶部门要将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文件、统计表、帮扶花名册(新增户、帮带户)等资料上报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口计生局)。

(二)着力政策帮扶,做好优惠政策和有关服务项目的落实。

县级各帮扶部门要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支持项目,制定引导、激励群众少生快富的各项社会经济政策,在项目、资金、技术、物资、就医、就业、就学等方面,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同时,结合行业优势,在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除对被帮扶户给予一定的资金、物资帮扶外,各帮扶部门要按照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结合部门职能,突出行业特点,发挥行业优势,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开展帮扶工作,落实能让被帮扶村所有的群众都能享受的普惠政策,让被帮扶村所有的计划生育户能享受的优惠政策,以及让被帮扶户在享受普惠政策和优惠政策的同时还能得到资金(物资)帮扶的实惠政策。

农业、林业部门要优先、优价为计划生育户供应优良种籽、树苗,通过各种形式提供服务,并免费提供技术指导;

教育体育部门要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家庭的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对其特困户减、免部分费用。优先安排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失学儿童上学,切实关心计划生育家庭;

畜牧食品部门要为计划生育养殖户免费提供预防药品,以及养殖技术指导和培训,做到主动上门服务;

卫生部门要为妇女儿童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生殖健康、妇幼保健、避孕节育技术和其他卫生健康服务,普及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科学知识。并对计划生育家庭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救助工作,对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住院、就医实行适当减免费用;

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品的进村入户,做好查环、查孕、查病等方面的生殖保健服务;

县发改部门对计划生育户改水改厕、沼气等争取项目支持;

劳动和保障部门要优先安置实行计划生育的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在农村招工时要优先招收计划生育家庭的劳动力,对计划生育户外出务工、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民政部门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时,要优先向计划生育中心户和计划生育家庭发放,把农村中的独生子女贫困户优先纳入困难救济、低保、安居工程等项目中重点扶助,帮助建立致富项目,促进少生快富。

工商、税务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征收税费和提供咨询服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对计划生育户优先和减免费用;充分利用集贸市场的条件,优先安置下岗或待业的育龄群众就业,对有特殊困难的,要视情况减、缓、免交管理费。

扶贫开发部门要优先向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户提供脱贫启动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帮助他们率先脱贫致富。

文广部门要认真搞好“三结合”的宣传报道,并通过新闻媒介大力宣传计生“三结合”工作的经验和“少生快富奔小康”的典型,并把计生“三结合”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活跃城乡文化生活,倡导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

其他帮扶部门也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进行政策倾斜帮扶,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方便和优惠,确保帮扶目标完成。

医生下乡帮扶工作计划第6篇

 

序号

方案名称

修改位置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备注

1

脱贫攻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7年,深入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饮水净化”专项活动,解决约80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左右,水质达标率达到60%左右。

到2017年,深入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饮水净化”专项活动,解决约80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区54个贫困县农村集中供水率总体达到78%、自来水普及率总体达到76%左右、水质达标率达到60%左右。

 

2

到2020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再解决约120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左右,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65%以上。

到2020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再解决约120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区54个贫困县农村集中供水率总体达到83%、自来水普及率总体达到80%左右、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65%以上。

 

3

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二(三)明确标准,严控质量

危房改造保障基本要求,严控建筑面积,无自筹能力的危房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4人及以下的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5人和5人以上的人均建筑面积严控在18平方米以内;修缮加固危房户不受面积控制。

危房改造保障基本要求,农村危房改造的形式为新建的,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五保户的建筑面积宜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下(含)农户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4人以上(含)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8平方米;无资金自筹能力农户的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范畴的,其建筑面积不受上述限制。人数以家庭实际人口计算,住房建筑面积不含储藏谷物、放置农具等用房面积。

 

4

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培育实施方案

二(二)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产业

自治区从粮食及农林业优势产业扶持项目专项资金中至少安排1亿元,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绿色、特色种植产业。

新增条款

5

二(三)大力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

对于社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贫困户建设在林地、草地内,特定用于实施扶贫脱贫工作的畜禽养殖设施、采后处理设施、初加工设施等,在“十三五”期间免征森林、草地植被恢复费。

新增条款

6

二(四)积极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

鼓励通过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的形式,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支持。由政府出资向有实力的企业、科研院所购买面向贫困户的技术服务,明确服务事项,贫困户发展种养产业遇到技术问题时,可直接联系签约企业、科研院所获得技术支持。

新增条款

7

二(七)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各县(市、区)应建立扶贫产业发展风险防控机制。鼓励贫困户参与农业保险,经审核确定、建档立卡并录入信息系统的贫困户,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到脱贫当年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免交保费,贫困户免交的保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新增条款

8

脱贫攻坚鼓励企业参与工业扶贫开发实施方案

二(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自治区财政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和新增安排财政资金,每年筹措1亿元,扶持贫困地区本市以外新引进且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劳动密集型、农林产品初加工和产业链配套等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贷款贴息和信用担保等支持,各市、县对本地原有的重点扶贫企业的扶持参照自治区政策执行。

自治区财政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和新增安排财政资金,每年筹措1亿元,通过切块下达的方式,为贫困县新建、改扩建并能带动贫困户增收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贷款贴息和信用担保等支持,各市、县对本地原有的重点扶贫企业的扶持参照自治区政策执行。

 

9

二(六)实行贫困劳动力用工补贴

贫困地区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予以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

贫困地区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予以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从企业所在地财政筹集的就业资金中列支。

 

10

脱贫攻坚农村电商发展实施方案

二(十二)实行优惠政策

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电商企业和合作组织给予扶贫再贷款政策支持。

新增条款

11

脱贫攻坚教育帮扶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2%

贫困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

 

12

二(二)5.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管理

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建立辍学学生劝返制度,摸清缺员去向和辍学原因,积极动员其返校,并做好工作台账。(责任单位: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新增条款

13

二(九)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资助力度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期间,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外,优先享受以下资助政策: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二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二档评定,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1000元。三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四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广西区内院校每生500元、广西区外院校每生1000元。五是高等学校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按二档评定,其中一等为4000元、二等为2000元。六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新增条款

14

脱贫攻坚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实施方案

二(一)1.职业培训

将贫困人口纳入职业培训补贴对象范围并按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合格学员经培训机构介绍实现就业,签订就业合同一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职业培训学员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超过总人数50%的培训班次,可简化手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开班,并可由培训机构垫付该班次全体学员的培训费,培训合格学员经培训机构介绍实现就业,签订就业合同1年以上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所需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就业资金中列支。

 

15

二(一)3.雨露计划扶贫培训

 

3.“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全面落实贫困户子女参加本科及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政策,资助贫困户劳动力接受短期技能培训,实行应补尽补、精准补助;开展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对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举办的短期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上岗证的我区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实行以奖代补,给予一次性补助;组织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3.“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全面落实贫困户子女参加本科及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实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对参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生,以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为依据,一次性补助5000元;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学制年限、分学期补助,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其中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2000元)。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资助贫困户劳动力接受短期技能培训,实行应补尽补、精准补助;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对16-6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并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期补助3000元。对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实行以奖代补,每人一次性奖励800元。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组织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根据当地产业扶贫项目和科技扶贫项目,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参训农民补助50元/人·天;授课教师课酬,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2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300元,半天课时不少于3小时;培训资料、场地按实际产生费用计;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不得超过100元/天。鼓励开展技术承包等创新模式,提高培训效果。培训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16

脱贫攻坚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实施方案

二(二)1.开发贫困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

探索和鼓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开发岗位数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各地结合实际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就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7

二(二)5. 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人口自主创业

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可由市、县从当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产业发展基金中统筹安排。(责任单位:自治区工商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新增条款

18

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

全文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增条款

19

二(一)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水平

(一)提高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地区。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大病费用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70%左右。加大医疗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红十字会、残联,广西保监局)

(一)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批准转诊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加大医疗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红十字会、残联,广西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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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

二(三)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

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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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商业健康保险

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商业健康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未到达90%的,探索由商业健康保险补偿到90%,保险所需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责任单位:自治区医改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广西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脱贫攻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进一步做好我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广西”建设总体要求,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我区538万农村贫困人口、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为重点,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支持贫困地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积极发展特色农业节水灌溉,推进贫困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显著改善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用水条件。

到2017年,深入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饮水净化”专项活动,解决约80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区54个贫困县农村集中供水率总体达到78%、自来水普及率总体达到76%左右、水质达标率达到60%左右。完成19个贫困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实施贫困区27座抗旱小型水库工程、12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4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推进一批“五小水利”工程和特色农业节水灌溉建设,提升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灌溉条件。

到2020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再解决约120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区54个贫困县农村集中供水率总体达到83%、自来水普及率总体达到80%左右、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65%以上。完成12个贫困县约85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水利化建设,基本完成贫困地区11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再实施10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4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快贫困地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根据贫困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实施一批特色农业节水灌溉,促进农业增产和贫困户增收。

二、政策措施

(一)精准编制水利扶贫规划。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我区贫困地区实际,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水利扶贫的思路、目标、重点,系统研究解决对策措施。充分了解掌握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急需解决生活生产用水等水利设施建设需求,突出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建设“短板”,将精准脱贫体现到具体目标任务、项目安排之中,重点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统筹实施抗旱小型水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水利项目,精准编制水利扶贫“十三五”规划,为贫困地区脱贫摘帽提供精准的水利支撑和保障。(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精准选择技术方案。充分利用优势水源,综合采取新建、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积极发展贫困村连片集中供水,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提高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在严重缺水地区建设集雨家庭水柜,采取超滤膜技术等解决好贫困村集雨家庭水柜水质卫生问题。严格按照规程规范确定抗旱小型水库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项目的技术路线或加固方案。采取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的方式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发展贫困村高效节水灌溉。(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脱贫攻坚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把水利扶贫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明显提高贫困村、贫困县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自治区筹措资金10亿元左右支持贫困地区“五小水利”工程和特色农业节水灌溉建设。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标准原来的100元/人提高到150元/人左右。探索合作共建、经营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等建设,发动受益群众自筹资金或投工投劳。(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实行农村饮水用地、用电、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土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号)规定的饮水项目用地优惠政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集中统筹和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保障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规定,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先安排实施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输变电设施安装。(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各市、县人民政府)

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按规定免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责任单位: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工程建后管护。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及管理职责,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和维修养护机制。加快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通过财政预算、水费提取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工程维修养护和运行成本补贴。落实水质检测监测经费,进一步加强水质监管,依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定期抽验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及时整改水质不达标问题,确保水质卫生达标。加大贫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投入,保障区域农田水利设施持续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

三、检查验收

(一)工程验收。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水利、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五小水利”工程、“双高”糖料蔗基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抗旱小型水库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等扶贫水利项目验收工作,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完善,及时组织复验。

(二)监督考核。各级要建立脱贫攻坚水利建设分片督查联系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扶贫水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及时通报实施进展情况,督促整改完善。加强扶贫水利项目建设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按照“饮水净化率”绩效考评等要求,对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农田水利建设等情况进行考评,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扶贫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将绩效考评及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扶贫水利项目资金分配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

 

 

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保障农村贫困户有安全住房,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补助标准,结合全区贫困县、贫困村脱贫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突出抓好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村容村貌,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新提升。到2020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政策措施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每年的危房改造任务优先保证5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5000个贫困村,在此基础上,统筹兼顾区内其他地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危房户,已列入整体移民搬迁计划的不予安排。(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严格程序,精准认定。各地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时,优先安排已经建档的贫困危房户,分年度制定改造计划。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评定技术导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试行)》进行危房等级鉴定、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和建设,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平、公正、公开。(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明确标准,严控质量。自治区、市指导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进行抗震设防和建设,确保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乡镇建设管理人员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强化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中的现场指导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危房改造保障基本要求,农村危房改造的形式为新建的,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五保户的建筑面积宜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下(含)农户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4人以上(含)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8平方米;无资金自筹能力农户的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范畴的,其建筑面积不受上述限制。人数以家庭实际人口计算,住房建筑面积不含储藏谷物、放置农具等用房面积。(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整合资源,分类补助。整合各类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以精准识别结果划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数为基准,将危房改造对象按极端贫困、特别贫困、中等贫困、一般贫困四种类型,分类确定补助标准。全拆重建的按以上补助标准给予全额补助,修缮加固的按对应的补助标准给予减半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创新方式,增加房源。在具备条件的市县,稳妥开展以购代建试点,收储一定数量的中小套型商品房,供新建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户购买使用。结合棚户区改造,配建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户安置住房。(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改善村容村貌,彰显新居特色。坚持危房改造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相结合,对集中连片改造的村屯,优先安排屯内道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建设风貌管控,强化村容村貌整治,突出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整体提升人居环境。(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扶贫、民政等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年度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的组织验收,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投入使用一户。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形式全额拨付到危改户手中。

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培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大力培育特色种养产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宜工则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原则,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和林下经济产业,积极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现代服务业,逐步提高贫困农民脱贫致富能力。

2016-2020年,全区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分别发展2-5个特色优势产业。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发展1个以上特色鲜明、附加值高、脱贫致富效果好的主导产业,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贫困户家庭经营收入年增长率比全区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

二、政策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特色种养业发展规划。结合贫困地区特色种养业发展现状和发展潜力、自治区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自治区指导贫困县编制县级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发展规划。各县对照脱贫到片到村到户名单,选择2—5个对贫困村贫困户覆盖面广的特色种养业,编制本县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规划,制定年度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精准到村到户的实施方案。各县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区域优势,规划发展1—2个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农业(林业)示范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抓好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确保品种纯正、质量优良、数量足额的种苗供应。(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各县充分利用贫困地区优良的生态环境和特色种质资源,结合当地种植习惯和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实施以“品种品质品牌”为核心的现代特色农业产业“10+3”提升行动,培育壮大优势特色种养业及林业。

特色种植业以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的“三品”提升为核心,以标准化生产为抓手,重点发展特色水果、蔬菜、食用菌、桑蚕、茶叶、中药材等经济效益好,见效快,在贫困地区有一定基础的产业。选择产业规模大、市场容量大、地方特色浓郁、发展前景好的特色品种。对糖料蔗,在贫困地区现有蔗区内重点抓好高产高糖基地建设,对粮油作物,重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小杂粮品种和油葵,加快推进富硒农产品种植和开发。自治区从粮食及农林业优势产业扶持项目专项资金中至少安排1亿元,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绿色、特色种植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扶贫办、“双高”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水产畜牧业按“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思路,推进布局区域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畜禽产业主要发展生态循环养殖和林下养殖,包括牛羊等草食动物、家禽、生猪以及其他地方优势特色品种;渔业主要发展稻田养鱼、梯级小窝养殖、池塘养殖和庭院养殖等模式,大力发展罗非鱼、鲤鱼、草鱼、泥鳅以及其他地方优势特色品种。(责任单位: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林业要注重生态保护,重点发展速丰松、速丰杉、速丰竹、速丰珍贵树种、速丰乡土树种和油茶、核桃等名特优经济林树种。采取以短养长的办法,大力发展林药、林菌、林蜂、林禽、林畜、林草、林菜、林果等林下经济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大力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引进培育壮大一批特色农林产品加工企业,带动贫困地区畜禽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林产品、特色粮食等产品开发。推进贫困地区桑蚕、茶叶、核桃等产品的全产业链开发,提高附加值。着力建设农林产品分等分级、预冷、保鲜、贮藏等采后处理设施。鼓励贫困户发展订单生产,以土地、资金、设施设备等方式参股兴办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对于社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贫困户建设在林地、草地内,特定用于实施扶贫脱贫工作的畜禽养殖设施、采后处理设施、初加工设施等,在“十三五”期间免征森林、草地植被恢复费。(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林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积极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加快贫困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倾斜支持建设城乡商业服务网点、商品配送中心、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冷链设施。发展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扩大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的网上销售。发展代耕代种、农资配送、植保机防队等农业服务业,提升农业装备水平。发展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搞活农村市场,促进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作用。鼓励通过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的形式,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支持。由政府出资向有实力的企业、科研院所购买面向贫困户的技术服务,明确服务事项,贫困户发展种养产业遇到技术问题时,可直接联系签约企业、科研院所获得技术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中心、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大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18年基本完成所有贫困县、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贫困户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专业大户。贫困县发展的每个重点产业,都要引进或培育1个以上的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每个贫困县都要建设1个以上的产业园区。适当降低条件,将贫困地区带动能力较强的合作社优先评定为示范社,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加快科技推广应用。优先在贫困地区配置科技资源,每年从自治区、市、县、乡镇选派一批科技人员担任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指导开展科技扶贫工作。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和项目进村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发展特色种养业项目。加大新品种、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引进、集成、试验、示范力度,在每个贫困县建成2-3个农林业科技示范基地,为当地特色种养业发展提供有效益、能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模式和管理经验。加强贫困村种养大户、家庭农林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的培训。(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农业厅、林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办,广西农科院,各市、县人民政府)

(七)强化财政金融支持。自治区、市、县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特色种养业发展,适当降低项目建设条件,优先扶持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扶贫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服务到村到户。在有条件的贫困村设立扶贫互助资金,鼓励各级人民政府整合各类扶贫资金,扩大资金总量。允许扶贫互助资金作为担保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保费来源,撬动金融机构贷款,放大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力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使有劳动能力、贷款意愿和具备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按基准利率由财政全额贴息补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积极发展商业性农业保险,增强贫困地区防灾抗灾能力。各县(市、区)应建立扶贫产业发展风险防控机制。鼓励贫困户参与农业保险,经审核确定、建档立卡并录入信息系统的贫困户,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到脱贫当年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免交保费,贫困户免交的保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办、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将特色种养业培育纳入贫困县、贫困村脱贫摘帽考核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市、县制定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培育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加强监督、检查、验收和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县给予奖励,完成不好的予以问责。

 

 

 

 

脱贫攻坚鼓励企业

参与工业扶贫开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进一步鼓励企业到贫困地区参与工业扶贫开发,更好地助推全区脱贫攻坚,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指导、政策引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的原则,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特色原材料优势,采取财政、税收、土地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企业进入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群众致富。到2020年,引导过100户规模以上企业落户贫困地区,每个贫困县培育3个以上特色优势产业,新增2000户以上小微企业。

二、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自治区财政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和新增安排财政资金,每年筹措1亿元,通过切块下达的方式,为贫困县新建、改扩建并能带动贫困户增收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贷款贴息和信用担保等支持。各市、县对本地原有的重点扶贫企业的扶持参照自治区政策执行。(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财政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除国家限制和禁止的企业外,在贫困地区以利用当地资源为主投资新办的法人工业企业,从其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5年免征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部级贫困县新办符合国家鼓励类条件的法人工业企业,从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免征5年、减半征收5年”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类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资产总额在3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2017年底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符合减免税条件,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予以减免。企业在扶贫行动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自治区地税局)

(三)优先保障扶贫项目建设用地。开通扶贫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统筹工业建设用地安排,加大贫困县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多使用荒山等未利用地,凡全部使用未利用地指标的贫困县工业项目,一律由自治区统筹保障。进一步在贫困县降低工业用地出让金标准,经审批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适当降低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责任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

(四)实施“百企对口引入”工程。梳理整合54个贫困县的产业资源,打破县域限制,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定位,以产业化组织方式和市场化手段跨区域划片区为资源类加工企业配置资源,引入一批规模以上企业。鼓励对口引入企业在贫困地区实施规模化生产、工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区域性主导产业,建成一批特色产业资源深加工基地。围绕贫困地区产业链填平补齐引入一批中小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链配套基地。引导和鼓励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到贫困地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为贫困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形成农工商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投资促进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推动返乡农民工实施大众创业。利用现有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引导有技术、有资金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培育发展一批小微企业,把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成为特色产品加工基地、产业转移承接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吸引农民工入园进城。依托农民工创业园建设一批标准化劳务外包车间,建立自治区贫困地区区域性用工调剂交易平台,通过短期实用技能型人才培训和季节性用工调剂,承接发达地区生产车间或生产线劳务外包并免收各类管理费用,承接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增加农民工季节性收入。(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实行贫困劳动力用工补贴。贫困地区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予以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从企业所在地财政筹集的就业资金中列支。企业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带动贫困农户脱贫且合作2年以上的,每户一次性补贴3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七)针对贫困地区开展招商引资。贫困县每年编制生产经营类扶贫需求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布。自治区安排联合策划包装重大产业招商项目经费,对项目进行整合,举办专题招商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牵头每年对鼓励企业参与扶贫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检查。重点检查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土地保障、用工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结果与各级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挂勾。对贡献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给予表彰。

脱贫攻坚农村电商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步伐,促进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538万贫困人口、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为重点对象,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和支撑体系,推动贫困地区以农产品、农村制品为主的农村产品销售,促进贫困群众收入持续增加。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实现县有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或电子商务集聚区,乡镇有电子商务工作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电子商务在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

二、政策措施

(一)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集聚区)、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和功能,健全上下游服务链,为贫困地区网店开设和运营提供策划、培训、IT外包、美工、客服、代运营等专业服务。推动建设一批具有当地产业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为贫困地区网商提供创业孵化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扶贫办、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各市、县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设自治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自治区电子商务云平台和二维码溯源防伪系统。联合知名电商企业,依托云平台,重点为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搭建方便快捷的交易平台,提供一物一码的二维码溯源防伪服务。采取众筹、预售、众包、团购等方式,实现产销对接,推动互联网金融和农业“众筹”项目实施,为农村产品生产、销售、物流、推广等全流程提供品牌培育、商品规划、营销策划等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建立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贫困地区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支持快递物流企业、电商企业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和配备物流配送设施设备,在乡镇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快递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到2017年实现快递物流乡镇基本覆盖,功能辐射到村,物流配送48小时内到达村(屯)。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积极服务农产品进城,加强与各类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合作,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为特色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投递的标准化、定制化服务。(责任单位:广西邮政管理局,自治区供销社、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完善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宽带广西战略行动计划,推动贫困地区宽带村村通建设,采用光纤到村的宽带接入能力不低于8Mbps,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产业基地、电商企业、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的宽带资费给予优惠。(责任单位:广西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加快建设农村产品电商品牌。制定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支持农产品“三品一标”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培育特色品牌。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带动贫困户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销售的要求,生产加工适宜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构建完善的农产品供应体系。引导贫困地区运用电子商务拓展农村手工艺品、旅游服务等销售渠道。加强网销产品质量监管,杜绝质量隐患。以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为主要载体,搭建广西特色馆,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开设旗舰店,鼓励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贫困户开设网店,拓展网络零售业务。鼓励贫困地区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基地+市场”等电子商务业务。各地要依托网络团购促销平台,开展季节性特色农产品促销活动,促进季节性特色农产品销售。(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厅、林业厅、旅游发展委、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鼓励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店、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店、农村邮政局所、村邮站、乡村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推动放心农资进农家,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责任单位:自治区供销社、商务厅,广西邮政管理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七)增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服务功能。鼓励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强与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合作,支持服务网点进一步完善网上代购代销功能,逐步增加电子支付、票务代理、网上缴费、快递收发、小额取现、信用贷款、农业科技和信息技术培训等新型服务功能。(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厅、金融办、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八)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引导传统农村流通企业、物流企业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转型。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推动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等向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支持组建区域性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厅、林业厅、旅游发展委、水产畜牧兽医局,妇联,团区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九)加强人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干部、村官、本地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合作社、种养植大户、返乡青年、退伍军人等开展分行业、分区域的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和技能培训。实施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培育工程和巾帼电子商务创业行动,培养一批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妇联,团区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抓好试点示范。各贫困县要制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明确特色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科学布局农村电子商务项目。积极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国家试点县中贫困县安排占比力争50%以上。试点以外的贫困县每年至少建设1个电子商务示范乡镇、3个电子商务示范村,培育1个开展电子商务的特色农产品生、加工、包装、销售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非贫困县要将贫困村优先纳入当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予以重点支持。各市、县要指导试点乡镇、村制定路线图,确定时间表。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和支撑系统,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广泛应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一)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优化自治区促进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结构,适当增加安排脱贫攻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项目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对已列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贫困县,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列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贫困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性支出部分,由自治区财政、所在地财政承担项目资金的主要部分,社会资金可适当参与;由企业承担的项目,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自治区根据贫困县上一年度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中列入支持范围的投入情况,参照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项目补助标准,经验收确认后,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在上一年度脱贫摘帽的县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财力状况,积极安排财政资金,对贫困村开展电子商务予以重点倾斜。(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二)实行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税收、金融、土地、人才、用水、用电、用气等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将农村电子商务及相关的快递物流纳入脱贫攻坚信贷支持范围。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电商企业和合作组织给予扶贫再贷款政策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开展鲜活农产品配送质量保险,探索保费补贴试点。(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金融办、商务厅、国税局、扶贫办,广西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脱贫攻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行“自治区指导、市协调、县负总责、乡村落实”的工作体制。各地要把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纳入脱贫攻坚工作体系,与其他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落实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督促、年底有总结验收。对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好的贫困县和单位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好的贫困县和单位进行通报,并与全年脱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挂钩。

 

 

 

 

 

脱贫攻坚教育帮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切实提高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帮扶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把教育帮扶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以538万农村贫困人口、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为重点,精准实施八大教育帮扶计划,做到精准建设、精准帮扶、精准资助、精准就业,实现贫困地区学校保障基本、满足需要、均衡发展,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程帮扶、全程资助、充分就业,决不让贫困地区的孩子输在人生的起点上,从根本上斩断穷根。

到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基本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基本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大通铺”,基本实现结对帮扶覆盖到每所学校、每位教师、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3%。

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接近全区平均水平。基本普及学前教育,达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增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2%,贫困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

二、政策措施

(一)精准实施幼儿园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入园难”问题。

1.支持贫困地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根据需要,支持每个贫困县在城区建设1-2所公办幼儿园,支持贫困县每个具备建设条件的乡镇建设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根据建设规模分别给予每所200万-600万元不等的补助,基本实现贫困地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责任单位:教育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优化公益性、普惠性资源布局,落实多元普惠幼儿园奖补政策,通过改善办园条件、支付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教师培训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提高贫困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确保贫困地区儿童有机会接受一定质量的学前教育。(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建立学前教育结对帮扶。各县统筹安排县城(城区)公办幼儿园、优质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级幼儿园,在县域内建立“县-乡”和“乡-村”两层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二)精准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学校改善基本办学和生活条件,让贫困地区少儿享受到更加公平的优质教育。

1.精准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对贫困地区每所中小学校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一校一册”、“一校一图”科学编制学校建设规划,准确建立每所薄弱学校的需求清单和建设台账。统筹“全面改薄”等教育专项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投入,计划投入54个贫困县资金50亿元左右,建设校舍面积约15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500多所,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小学高年级学生和初中生“应宿尽宿”、“一人一床位”,切实解决“大通铺”、“大班额”问题。(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各县人民政府)

2.支持贫困地区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审慎稳妥推进撤点并校工作,坚持先建后撤,对于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进行标准化建设,保障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责任单位: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贫困地区中小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逐步提升贫困地区学校教育信息化及应用水平,使贫困地区师生能便捷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责任单位: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4.建立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各市统筹安排市级义务教育学校、市辖区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县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各县统筹安排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乡镇中心校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小学、教学点,建立“市—县”、“县—乡”和“乡—村”三层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5.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建立辍学学生劝返制度,摸清缺员去向和辍学原因,积极动员其返校,并做好工作台账。(责任单位: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精准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劳动者素质。

1.支持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建设。统筹中央和自治区各类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县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2016年达到每生每年400元,并视情况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2.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重点满足贫困地区学生入学需求。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贫困县发展多种形式的高中教育,为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促进贫困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责任单位: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建立普通高中结对帮扶。各市统筹安排区域内优质高中分别对口帮扶贫困县普通高中,建立“市—县”结对帮扶机制。(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精准实施县级中专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扶贫富民中的中坚作用。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每个贫困县办好1所新型中等专业学校,到2020年基本达到国家和自治区办学标准。(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2.改革专业设置。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中等专业学校办好1-2个服务区域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的骨干专业、1-2个适应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需要的涉农专业,努力办好2-3个服务农村生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富民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需要的特色专业。(责任单位: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现行业性职教集团自治区重点产业全覆盖、区域性职教集团14个市全覆盖。鼓励职教集团积极吸纳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为成员单位,实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4.加强基地建设。面向全区建立40个集民族工艺传承创新、文化遗产保护、高技能人才培养、产业孵化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基地,发挥其辐射示范作用,推进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和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厅)

5.建立职业教育结对帮扶。支持高职院校和城市职业学校通过管理、课程、师资、设备“四下乡”对口帮扶贫困县中职学校共建专业、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共建师资队伍、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合作招生等,力争对口帮扶县全覆盖,并对成效显著的给予资金奖补。(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精准实施高等教育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提升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水平,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在扶智富民中的作用。

1.加大对贫困地区高校支持力度。支持贫困地区高校开展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及相关平台建设,支持贫困地区高校申报开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的新专业,积极扶持贫困地区每所高校建设1-2个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增加贫困地区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配额,支持贫困地区高校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财政厅)

2.扩大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继续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国家重点高校本科第一批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并在定向生源不足情况下酌情降分录取本科第二批考生。区内本科第一批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每年增幅不低于1%。贫困地区考生继续享受现有高考加分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3.加大贫困地区专项人才培养力度。扩大招收免费民族预科生规模,2016年增加20%招生计划,招收1200名免费预科新生,并视生源情况逐年增加计划。在高等学校招收民族班,每年招收本科生1200名左右。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每年招收博士、硕士生300人左右。(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

4.充分发挥科技平台扶贫作用。每年举办高校科技服务地方新发展活动,支持高校与贫困地区在产业、行业技术深度合作,建立涵盖科技帮扶、科教培训、技术指导和科普宣传的多元服务体系。(责任单位:教育厅)

5.落实高等教育结对帮扶和继续教育结对帮扶。落实国家统筹安排的东部地区开放大学“一对一”对口帮扶片区县广播电视大学(办学点),面向贫困地区农村开展公益性继续教育。打造“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开放大学升级版,为贫困县每一个贫困村培养若干后备干部、创业青年和致富带头人。(责任单位:教育厅)

(六)精准实施特殊教育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促进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合适的教育。

1.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统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贫困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改扩建等项目,加大对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和康复设施配置的支持力度。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支持未建有特殊教育学校的贫困县加快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残联,各县人民政府)

2.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2016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达到每生每年6000元。(责任单位:财政厅、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实施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建设试点项目。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地遴选若干所中高职学校作为残疾青少年职业教育基地学校,对其校园和实训基地进行适合残疾学生入学的设施改造,为其配备职业教育的设备,提高贫困地区残疾青少年职业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残联)

(七)精准实施学生学业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学生无障碍上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应助尽助。

1.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在现有资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分档资助,对特困生给予重点资助。(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

2.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实施15年免费教育,即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办)

3.将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高校国家资助体系。(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

4.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历教育扶持政策,实行“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应补尽补。(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教育厅)

5.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确保精准就业。区内各高校指定专人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进行“一对一”帮扶,落实至少“一次个体咨询、一次优先推荐、一次技能培训、一项就业补贴”等帮扶措施,举办专场招聘会,优先向合作单位重点推荐,确保其顺利就业。(责任单位:教育厅,全区各高校)

6.建立贫困家庭学生结对帮扶。依托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活动,动员大学生志愿者与片区农村贫困学生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责任单位:教育厅)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动员社会志愿者与片区贫困学生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团区委)县级统筹建立校长、教师“一对一”对口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八)精准实施教师队伍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培养造就“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好老师,为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1.拓展贫困地区教师补充渠道。实施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项考试,给予乡镇以下教师岗位适当倾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和壮汉双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首先满足贫困地区教师补充的需要。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贫困地区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落实贫困地区教师生活待遇。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及其他地区教学点教师,自治区统筹资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给予奖补。依法依规落实贫困地区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为贫困地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将贫困地区教师住房建设纳入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以乡镇为中心,加快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农村教师住房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

3.优先保障贫困地区学校教师用编。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将教职工编制从富余地区向紧缺地区调剂,其他系统改革调整出来的事业单位编制优先调剂用于解决贫困地区学校编制紧缺问题。(责任单位: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4.职称(职务)评定向贫困地区倾斜。乡村教师在申报职称时给予政策倾斜,论文不做刚性要求,免除外语、计算机考试。(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5.推动优质师资向贫困地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逐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等,推动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每年从教育质量较好的中小学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乡镇及以下学校支教走教。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6.教师培训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贫困县开展教师全员培训,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建设好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每年组织自治区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等深入贫困地区开展送教下乡。(责任单位: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7.支持贫困地区县级中专建设“双师型”教师。支持贫困地区县级中专通过多种方式调剂空余编制和岗位用于充实“双师型”教师队伍,逐步提高优秀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九)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资助力度。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期间,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外,优先享受以下资助政策: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二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二档评定,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1000元。三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四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广西区内院校每生500元、广西区外院校每生1000元。五是高等学校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按二档评定,其中一等为4000元、二等为2000元。六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一)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按年度分解下达任务,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和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逐年完成落实。

(二)加强教育督导检查。将教育扶贫工作作为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每学期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逐县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不定期开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经费管理、项目进度等专项督导或检查。

(三)加强社会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各级各部门按照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当地媒体、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教育发展年度资金安排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等,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脱贫攻坚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职业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全区538万农村贫困人口、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依托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培训就业创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按照市场需求,实施职业培训、政策帮扶,促进贫困劳动力从体力型就业向技能型就业转变、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外出务工脱贫。

二、政策措施

(一)大力开展各类培训。

1.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学员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超过总人数50%的培训班次,可简化手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开班,并可由培训机构垫付该班次全体学员的培训费,培训合格学员经培训机构介绍实现就业,签订就业合同1年以上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所需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就业资金中列支。自治区加大对贫困地区就业资金的扶持力度。培训后获得网上可查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全区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实行以奖代补,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人只享受一次),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2.职业技能学历教育。以贫困户“两后生”为主要对象,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历教育,培养持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型技术技能人才,其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按规定享受国家、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全面落实贫困户子女参加本科及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实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对参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生,以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为依据,一次性补助5000元;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学制年限、分学期补助,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其中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2000元)。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资助贫困户劳动力接受短期技能培训,实行应补尽补、精准补助;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对16-6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并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期补助3000元。对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实行以奖代补,每人一次性奖励800元。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组织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根据当地产业扶贫项目和科技扶贫项目,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参训农民补助50元/人·天;授课教师课酬,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2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300元,半天课时不少于3小时;培训资料、场地按实际产生费用计;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不得超过100元/天。鼓励开展技术承包等创新模式,提高培训效果。培训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对象,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并开展政策扶持与跟踪服务。每年培训0.3万人次,累计培训1.5万人次。(责任单位:农业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扶持就业创业。

1.开发贫困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各地结合实际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就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建立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建立14个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自治区给予每个创业园财政补助500万元及15公顷用地指标,入园创业的贫困劳动力申请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所需资金从农民工创业扶持资金中安排。(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建设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快健全贫困地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自治区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指标及服务设施补助经费给予倾斜支持。到2020年,有用地指标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所在乡镇,全部完成公共就业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输出有组织、求职有服务、培训有技能、创业有指导、权益有保障。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根据项目组织实施需求统筹安排解决,自治区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职业技能鉴定。优化职业技能鉴定流程,提供简便的鉴定服务,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对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的质量控制作用。对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及时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 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可由市、县从当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产业发展基金中统筹安排。(责任单位:自治区工商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分级对精准脱贫劳动力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培训实施情况、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各项资金的统筹使用情况等。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采取统计资料分析、座谈分析、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和走访等形式进行。各市、县要适时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做好我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工作,全面实施“医疗救助解困一批”脱贫攻坚,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提升贫困地区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的主要目标,以全区538万农村贫困人口、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为重点实施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工作。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贫困人口患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医疗保障,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补偿和医疗救助水平及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20/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12‰,婴儿死亡率下降至10‰以下。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和人口健康水平,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地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得到规范化管理,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政策措施

(一)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批准转诊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加大医疗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红十字会、残联,广西保监局)

(二)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对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在县级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在定点医院实现医保政策、救助制度“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扶贫办,中医药局,广西保监局)

(三)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对未列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农村贫困人口,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缴费标准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

(四)实行大病分类救治。对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实施分类救治,一次性能治愈的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需要维持治疗的,安排定点医院长期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由定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健康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中医药局)

(五)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商业健康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未到达90%的,探索由商业健康保险补偿到90%,保险所需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责任单位:自治区医改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广西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实施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54个贫困县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个一”标准化建设,确保每县至少有1所二级标准的县级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政府举办标准化卫生室。加强县医院、县中医民族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未设中医民族医院的县加强县医院中医科建设。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优先用于54个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含移民新村)建设业务用房。优先为乡镇卫生院配置数字化X射线成像机(DR)、彩超、救护车等一批基本医疗设备;优先为全区5000个贫困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

(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面向54个贫困县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本、专科医学生。2016-2020年,依托广西高等医学院校为贫困地区招收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本、专科医学生各450人。培养经费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同承担。(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中医药局)

2.加强在岗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服务水平,分批安排全区各行政村在岗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不少于2周;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

3.实施国家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根据国家特岗计划,优先为54个贫困县每个乡镇卫生院招聘1-2名特岗全科医生,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医改办、中医药局)

4.加强中医民族医人才培养。开展中医民族医师承培养,在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中遴选50名具有执业(助理)中医师(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资格的人员,根据其专业特长,为其选配指导老师,采取跟师学习、专科进修和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开展中医民族医适宜技术推广,每年对200名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进行15天短期培训,使其掌握1-2种简便易行、疗效良好的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至2020年,进行适宜技术推广培训1000人次。(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财政厅)

(八)加强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工作。从全区遴选能力强的三级医院,对54个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工作,重点加强前三年县外转出率靠前的5个病种所属专科的建设。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推广适宜医疗技术;建立远程医疗平台,充分发挥远程医疗服务在优化配置医疗资源方面的作用,在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之间建立稳定的远程医疗服务合作关系,提高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医疗服务水平。定期派出医疗队,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提供集中诊疗服务。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特色医疗服务项目建设,有效提升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医疗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九)实行贫困人口医疗卫生签约服务。以县为单位,核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患病人数和患病病种。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健康卡,每个家庭均有1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健康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扶贫办)

(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落实。加强对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随访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率。在54个贫困县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婚前医学检查、孕妇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贫困地区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等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

(十一)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稳定县、乡、村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落实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抓实奖励扶助目标人群摸底、对象资格确认和奖励扶助资金及时发放等相关措施。制定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贫困人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关怀、帮扶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编办、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十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全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效预防贫困地区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生。加强贫困地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广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农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检查验收

医生下乡帮扶工作计划第7篇

【关键词】 城乡医院;对口帮扶;角色定位

在城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中,县级医院既是城市医院结对帮扶的受扶方,又是帮扶乡村医疗机构的施扶方,扮演着“受人帮扶”与“帮扶别人”的“双重”角色。如何使县级医院在城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中找准定位,抢占先机,进而在受扶中强壮筋骨,在施扶中助推发展,已成为摆在县级医院管理者面前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

近年来,灌云县人民医院针对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医疗设施相对落后,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特色专科层次不高、亮度不够等实际,抓住大医院对口帮扶我院和我院对口帮扶贫困卫生院这一有利契机,大力实施“科技兴院、人才强院”战略,筑巢引凤,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共谋发展,较好地缓解了我院发展瓶颈。2012年5月,一座占地108亩、拥有床位1000张、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总投资3.5亿元的新院区已竣工并即将投入使用,科技化、人文化、智能化程度有了质的跃升;一批医技高、医德纯、医风正、群众满意的医疗骨干队伍正在形成,其中24人被列为省“333”工程、市“521”工程重点人才培养对象和市、县科技拔尖人才;一批科研成果相继问世,其中《GPBB、CTNI、NSE在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中的临床意义》等4项科研成果获市科技进步奖;一批特色专科正在发挥优势,其中麻醉科、神经内科被确定为市重点学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新的提高。

1 扮好受扶方角色,合力寻求援助,在跟班实习中培养人才

我院抓住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对口帮扶这一难得机遇,结合院情实际,认真排查薄弱点,找准困难点,分析增长点,借助帮扶单位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经验优势,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跟班实习,不断拓宽人才培养渠道。

1.1 开展临床示教 运用典型病例、特殊病例开展临床示教,是当今医学条件下一项既实际又实用又实效的好办法。在得知通大附院医学博士来院指导的消息后,院方迅速成立课题攻关组,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跟班学习,与医学博士一起查房,一起分析讨论病情,一同制订手术方案。遇到特殊病例时,院领导亲自主持召开病情分析会,邀请医学博士讲授疾病机理和诊断标准。在施行甲状腺癌根治术、复杂性肝内胆管取石术时,医学博士除上台主刀外,还向课题组人员详解操作要领和工作流程,手把手地指导医务人员手术。受援期间,通大、苏大附院派驻人员共开展和指导开展眼外伤修补、白内障摘除和人工晶体植入、口腔粘膜病中西医治疗及胶质瘤切除术、乳腺癌根治术等适宜技术56项,参与抢救急危重病人200余例,有力地推动了全院医疗工作的开展。

1.2 创办特色专科 针对我院特色专科不明显的实际,通大附院派驻人员群策群力,热情支持,与我院医务人员反复讨论,认真选题,扎实制定创建计划。在创办心血管病专科过程中,通大、苏大附院派驻人员精诚合作,就心血管病专科创建中出现的技术难题进行合力攻关。目前,已成功开展二尖瓣球囊扩张术10例、心脏起搏术60余例。

1.3 申报科研课题 通大、苏大附院派驻人员从普及实用知识与实用技术出发,利用幻灯、电教片、图板教学等形式,定期举办医学讲座,面对面地解答问题。先后举办《乳腺癌保乳术的研究和进展》、《胃癌外科治疗中的若干问题探讨》等专题讲座60场次。在此基础上,积极指导和帮助我院开展医学科研工作,先后与我院副主任医师赵建中合作完成《小儿支气管肺炎患者中性粒细胞吞噬及细胞内杀菌功能与脂质过氧化关系的研究》,与主管检验师王绪山合作完成《GPBB、CTNI、NSE在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中的临床意义》等一批科研课题。

2 扮好施扶方角色,全力实施援助,在带徒送教中磨练人才

在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中,我院注重发挥全县医疗行业的龙头作用,贯彻“扶贫在扶智,输血更造血”的育人理念,着眼于提高基层卫生院素质,大力实施帮带工程。

2.1 履行带教职责 根据卫校教学需要,每年挑选10余名中高级医技专家、骨干,担任临床课、基础课教学老师。同时,利用卫校这一培训基地,常年为全县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培训实用人才。年举办乡医培训班、轮训班15期,培训乡村医生1000余人次。每逢乡镇卫生院遇到诊疗难题时,我院总在第一时间派出相关专家前往会诊,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应对能力,减少了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2.2 普及实用技术 针对乡镇卫生院工作实际,我院精心组织晋升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到最偏僻的乡镇卫生院去,到最缺医少药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去,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去,普及实用技术,指导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共同探索疑难病防治途径。支农期间,院方派驻人员共为基层卫生院授课40余次,开展示范查房、示范病历、示范手术180余次。

2.3 倡导健康行为 借助《今日灌云》,每两周举办一期健康知识宣传,现已举办100余期。与电视合开办50余期《健康之友》栏目,就季节性卫生保健常识和人民群众关心的健康问题进行解难释疑。每逢元旦、5.8世界红十字日、5.12护士节、国庆等节假日,我院还组织医疗专家和青年志愿者上街咨询,开展义诊活动。先后20余次到扶贫点—龙苴镇嵇岭村,东王集乡元邦村、韩圩村,伊山镇张湾村开展送医送药活动,发放健康宣传资料2万余份,免费赠送药品30万余元。

3 扮好主办方角色,倾力保障援助,在优化环境中激活人才

在城乡对口帮扶工作中,我院始终以主人翁姿态,全力扮好主办方角色,确保帮扶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3.1 强化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政工领导任副组长,党办、院办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一名业务院长专抓专管。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把帮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扎实制订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3.2 搭设智力平台 坚持以学习力提升服务力,围绕争做学习型干部,争当学习型医疗专家要求,院领导先后选派5批、20多名中青年医疗骨干到通大、苏大附院进修学习。2006年8月至今,还先后将12名护士长、50名骨干护士送到附院相关科室跟班学习,进一步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

医生下乡帮扶工作计划第8篇

为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深化“惠家工程”,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关爱救助行动的意见》精神,全力帮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现就推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关爱救助行动(简称特扶家庭)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特扶家庭关爱救助行动的重大意义

计划生育特扶家庭是在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过程中,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要贡献的一类特殊群体。进一步做好特扶家庭的生产、就医、住房、养老等方面工作,将特扶家庭优先纳入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体系,帮助特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精神上得到慰藉、生活上得到帮助,有利于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作用,更好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全面推行特扶家庭关爱救助行动

(一)搞好特扶家庭调查摸底。人口计生局要对符合《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条件及政策性解释》规定条件、持有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有效证件的人员进行调查登记。

(二)及时发放扶助金。按照省规定标准,人口计生局要及时足额发放扶助金,属独生子女伤残特扶对象的每人每年发放1320元,属独生子女死亡特扶对象的每人每年发放1620元。

(三)加大养老保险扶助。死亡伤残独生子女的父母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对年满60周岁的在发放基础养老金时每月增加20元,由市政府予以补助。

(四)加大医疗保障扶助力度。医保部门要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中的特扶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享受低保待遇的特扶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局予以补助,其他特扶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市政府予以补助(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中的特扶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农村特扶对象,报销住院费用时享受不设起付钱,符合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政策报销金额,并可将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纳入民政救助程序二次补偿。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就医,全部实行“零起付”救助。医保局对城镇居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特扶对象,在报销住院费用时享受不设起付线,符合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金额,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的优待。

(五)强化社会救助。民政局要把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特扶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并在同等条件下,在标准上予以照顾。对特扶家庭因灾害、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生活救助、大病救助或临时救助。对符合“三无”或“五保”条件的,按照现行政策及时纳入“三无”或“五保”范围。各乡镇、中心街道办事处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本辖区内计划生育特扶家庭开展关爱、救助、帮扶等活动。

(六)优先纳入老年服务项目。民政局、老龄委要全面落实好国家、省对老年人实行的优惠政策,对特扶对象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80周岁以上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老人,予以发放失能护理补贴和高龄津贴。并协调相关部门对计划生育特扶家庭在入住老年公寓和入住老年养老院等方面给予特殊优待。

(七)优先享受住房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特扶家庭和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困难家庭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时,应给予倾斜政策,可优先购买。在正常通过购房审核及系列程序后,如果摇号未中或因身体状况楼层高低有困难的,可从摇号后未确定归属的楼号殊选择。农村特扶对象中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当年新建住房的应优先纳入改造补助计划,并引导协助特扶对象改造危房。

(八)关心特扶家庭成员。残联和教育部门要将特扶家庭中的残疾独生子女纳入扶助范围。残联对残疾独生子女在康复救助、助学、技能培训、就业等方面优先给予照顾。教育部门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时,将特扶对象的伤残独生子女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九)关爱特扶对象身心健康。市乡医疗卫生机构为特扶对象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为特扶对象开展一次免费身体健康检查,并对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提供健康指导。

(十)优先享受惠农政策。农业局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对特扶对象免费开展劳动力转移技术培训,在农业科技推广、沼气建设、项目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在产业化扶贫中,对省级贫困村中符合条件、列入贫困户的特扶家庭,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优先给每户不少于3000元的资金扶持。

(十一)免费享受计生家庭保险。计生协会要根据“温暖行动”安排,为特扶家庭免费赠送“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单一份。

(十二)组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共青团、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建立以共青团员、青少年社会工作者、计生协会会员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特扶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家政服务、亲情陪伴、信息咨询等服务,与无人照顾的计划生育老年家庭建立对接服务,结成亲情对子,开展亲情牵手、心理疏导和爱心服务。

三、计划生育特扶家庭关爱救助行动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计划生育特扶家庭关爱行动在市政府领导下,由人口计生局牵头,协调财政局、人保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住建局、农业局、共青团、残联、老龄办、乡镇(中心街道办)等共同参与,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具体落实,合力推进特扶家庭关爱救助行动良性运转。

医生下乡帮扶工作计划第9篇

今年来,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包扶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按照县扶贫办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我乡脱贫攻坚的包保帮扶工作。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落实,我乡脱贫攻坚包保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辖区内7个行政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45户、463人,其中已脱贫227户、423人,其余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医疗扶贫、危房改造、雨露计划等措施,2019年脱贫14户22人,人均纯收入超过3800元,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截止目前,全乡尚有18户40人未脱贫。两个省级贫困村,**村和何家村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退出贫困村序列。全乡共有4个扶贫产业项目,覆盖率达到100%,年收益率均在8%以上。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配强帮扶队伍

1、为确保脱贫攻坚包保帮扶工作稳步推进,乡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责任落实,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考核监督,营造良好氛围,调动和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打好脱贫攻坚战。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保障。抽调人员,配齐设备,建立健全以全乡为主阵地、贫困村为主战场、贫困户为主攻点的工作网络。二是建立层级责任保障。明确脱贫任务、时限及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运作程序保障。乡党委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困难群众,确保扶贫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四是建立督查机制保障。建立健全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和帮扶工作考核办法,深入所包贫困村和贫困户,及时了解扶贫对象困难与动态;乡每月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各部门各村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工作计划。同时将把扶贫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考核挂钩,严格奖惩。

2、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必须选优配强一只能打硬仗善打胜仗的帮扶队伍。一是选派一批干劲足、善发展、懂经营、乐奉献的党员先锋,在党组织的带动下,深入到帮扶一线进行帮扶结对。机关、各站所选派一批责任心强,作风扎实的党员干部作为帮扶人。村两委干部率先垂范,与贫困户结对做贫困户身边联系人,主动帮扶条件差、帮扶任务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全乡结对帮扶的干部共有29人与47户结对帮扶。二是狠抓帮扶队伍素质提升,增强帮扶能力。**乡以提升帮扶队伍业务素质为抓手,增强帮扶履职能力。实行集中培训,乡扶贫办对帮扶人就脱贫攻坚工作、党组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医疗政策、低保政策等方面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统一政策、统一口径。使帮扶人对自己所担任的工作任务和政策做到心明眼亮。

(二)精准发力,夯实基础

严格按照市县精准帮扶工作要求,识别到人、帮扶到户、落实到位的原则,扎实开展贫困户的摸底排查工作,找准穷根、对症下药,明确穷根对症下药。

一是脱贫攻坚贵在精准,成败在于精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以精准扶贫为突破口,坚持因地制宜、因户而异、因人而异,在精准识别上下功夫,在精准分析上动脑筋,在精准帮扶上求实效,真正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要求每个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到村到户8次,及时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帮扶需求、项目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每月走访不少于4户,实地了解帮扶项目进展情况,资金落实发放到位情况,群众对扶贫工作满意情况,并要求入户走访拍照留存影像资料。

二是因户施策发准力,助民增收早脱贫。牢牢抓好光伏项目、产业种养殖、雨露计划、危房改造、医疗救助、小额信贷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脱贫项目,增强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壮大村集体经济。做好智力扶贫,抓好安居工程。今年包保帮扶干部配合住建部门摸排全乡贫困户住房情况,帮助39户贫困户申报了危房改造计划,经核实有26户符合危房改造计划,现已全部竣工完成。其中**乡政府出资86861元,争取资金124700元。**乡政府2019年加大对基础设施申报力度,沟通交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争取路桥等设施建设6个。在教育扶贫方面,我乡共有贫困学生40人。享受雨露计划政策4人。在社会扶贫方面我乡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普查。在享受低保的252人中,贫困户有43人。在医疗扶贫方面开展因病致贫返贫调查,其中361人为因病返贫致贫。

三、好的做法

1.领导带头示范,压实攻坚责任。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村到组包户,深入贫困户了解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填写帮扶日志,谋划增收措施,找准脱贫路子,为广大机关干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大户 农户”促民增收。鼓励支持种养大户,通过“传、帮、带”帮助贫困发展养殖增收致富,确保贫困户敢于养、愿意养、养得好。

四、存在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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