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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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融资难是阻碍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瓶颈。本文通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分析,提出了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几个有效途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解决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建设创新型国家,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核心战略的重要载体,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实践主体,同时也是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生力军,但是,由于其自身的个性原因,以及和传统的中小企业一样的共性原因,使融资难问题成为阻碍其健康发展的瓶颈。目前,我国政府已经对这个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继续研究并探讨这个问题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而跟传统行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特点的因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规律,决定了其融资有其独特之处。首先,与传统大多数中小企业相比,他们手中只有技术,甚至只有创新创意模型等,这些很难估价的技术特性因素,使得银行和担保公司望而却步;其次,发展整个过程中资金投入风险大,运行不确定性较多。从前期研发、中期试验到市场开拓,均需要有资金支持,但成败与否,很难预料。再次,从科技成果本身的角度来看,成功的成果不见得有好的市场前景和丰厚的利润收入,投资者还是债权人一般不愿投资。
2.金融机构方面的因素。长期以来,金融业由于种种原因不重视、不信任对中小型企业的投资,而且正处于转轨中的金融业对低效投资和投机活动提供了软信贷支持,再加上多年来金融机构不断的整合,加强了内部控制和预算约束,这使得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战略逐步转向以城市为重心、大型客户为重点,并收缩其经营机构,给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域留下了空白,而贷款责任追究制度也使金融机构的贷款标准过分的严格,短期内信贷资金的增长呈下降和紧缩状态。
3.政府的因素。政府在融资方面起到导向和调节的作用,由于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客观实际情况等限制,目前在政策上只能顾“大”不顾“小”。首先,我国目前的经济、金融政策,主要还是依据所有制类型、规模大小和行业特征而制订。国有商业银行的多项优惠政策几乎都偏向于大企业。其次,尽管近年来,政府也逐渐进行政策方面的调整,但由于起步较晚和其它诸多因素,各项配套措施契合度不高,最后,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大都出现在发达地区,造成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
4.社会方面的因素。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快速发展,缓解了一些信贷难题,但由于缺乏合理的约束机制,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一些问题:首先,在担保组织的性质、法律地位等定位上,目前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管理上存在许多矛盾、混乱之处。其次,多数担保基金规模较小,担保能力有限,不能满足众多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的需求。再次,组织的治理结构不规范,受政府的干预过多,运作不规范。最后,民间资金及其他投资中介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个特殊群体大都抱着观望或者谨慎的投资态度,甚至很少投资中小型的科技企业。
二、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探讨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性工作,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能力。首先,要树立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社会形象,取得银行的信任。其次,要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为多渠道融资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要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步伐,不断更新融资理念,加大直接融资的比重,逐步降低对间接融资的依赖。
2.金融机构要加大体制改革力度,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和服务体系。首先,要不断改革完善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体系等,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机遇和条件。其次,要建立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职能部门,大力整顿和逐步规范资本市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健康、良好的金融环境。最后,要不断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要利用行业优势,提供各种信息和咨询等金融配套服务。
3.政府要推进和完善创业投资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首先,政府应重视和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建设,促进其规范发展。其次,要进一步推动和优化公共政策、法律保障体系,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满足其融资需要,促进良性成长。再次,要设立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专门金融机构,采取优惠的贷款措施。
4.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和发挥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民间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首先,政府应号召和引导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平台,为其创造良好的文化和信用融资环境。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和为企业服务的民间组织,引导其发挥良好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最后,政府要在逐步放开和拓宽民间融资渠道的同时,加强市场规范管理,逐步将其纳人正式的金融体系。
探讨和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题,对于促进其形成良性的融资循环机制,加快其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相信,在政府、社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会逐步得到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必将成为国民经济中最有活力的生力军,将会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措施
中小企业在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市县域中小企业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它们发展迅速,吸纳就业多,市场拓展能力活,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新农村建设、深化社会生产专业化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已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政策环境不完善,创业门槛高,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滞后,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创业的政策尚缺乏相应有效的配套措施等等,而其中,融资难又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最突出的一个问题。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表现在:①金融市场不够健全,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渠道狭窄;②中小企业因资信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融资成本相对较高,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③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特别是信用体系比较薄弱,信用担保机构商业化运作程度较低;④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的客观效益相对较差,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服务产品的开拓,银行的制度安排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不相匹配;⑤相当一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不够活跃,管理水平较低,信用意识较弱,企业制度建设滞后于企业发展速度,等等,都使中小企业面临成长的困惑。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又有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影响;既有外部环境不够宽松的因素,又有中小企业自身发展中的问题。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必须多管齐下、加强引导,提升服务、综合推进。
一、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与城市、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管理诸多方面处于劣势。要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县域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体系,积极支持国有商业银行从行业准入、风险控制、补偿机制、信贷投向、网点布局等等方面,向县域中小企业倾斜,切实帮助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经过十余年的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现代金融体系,然而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核心的金融体系,其服务主要面向国有大企业,中小企业信贷仅为其“副业”。依托大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模式在理论上意味着较高的融资费用与成本,因而适用的中小企业极为有限。因此,从中长期来看,有必要创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银行,专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之责。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机构,较为可能的途径是在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区域性银行基础上改制创建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充分发挥其“立足地方、服务地方、特色服务”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支持。目前城市商业银行与信用社发展战略与国有商业银行趋同,市场定位模糊,极力与国有商业银行争夺大城市、大企业客户。从其自身经营能力和市场细分的观念来看,城市商业银行与信用社应调整发展战略,将中小企业作为主要目标市场,考虑到中小企业贷款隐性成本高的特点,国家应加强引导,给予适当补贴,调动中小企业信贷机构的积极性。同时,要通过改革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把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作为公共财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包括资金、税收、融资方面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二、主动作为,全面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目前,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产业选择、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法律保护、金融支持以及社会服务各个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迫切,这对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银行作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在当前国有银行的改革中需要重视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①国有商业银行必须观念创新。应辩证地对待大、中、小企业关系,真正做到贷款行为准则以效益为中心,步出以企业规模、所有制形式作为贷款依据的误区。对中小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应一视同仁,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比例。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投向,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修订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的激励机制,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贷款环境。②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的从企业创办、生产经营、贷款回收全过程的金融服务,包括投资分析、项目选择、融资担保、财务管理、资金运作、市场营销等内容。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将极大地增强了客户市场竞争力,保证了贷款的回收,降低了信贷的风险。③主动参与中小企业改制与重组。中小企业改制与重组是盘活沉淀在中小企业中的银行债权的重要途径。通过资产换置及变现,部分银行贷款得以回收。要积极对照国家产业政策,运用金融产品支持中小企业转变粗放式增长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中小企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此外,银行对中小企业改制的同时培育稳定的中小企业客户群,实现银企“双赢”。当前,特别要主动适应国家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导向,下力气引导中小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积极运用金融手段,促进中小企业引进新技术新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累自己的技术力量和经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加强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工作调研,切实更广泛更深入地掌握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并结合金融业务的拓展,在政策扶持、改善环境、破除垄断、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意见、主动作为,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更好有成效的金融服务。
三、积极引导,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信用缺失是导致其融资难问题而制约其发展的突出因素。所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加快中小企业信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着眼于诚信建设,加强对中小企业诚信文化、诚信观念的培养和引导,夯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同时,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的信用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和服务的社会化。当前,特别要注意联系县乡实际,扎实抓好创评“文明信用企业”、“文明信用农户”活动的推广,组织县域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诚信档次、信用等级评定和欠贷情况及时掌握,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中小企业信用环境的改善。一方面,要着眼于营造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建设,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特别是面向县域、面向农村的各种金融组织,更新经营理念,改革机制体制,创新金融产品,大力推广小额信贷、联保贷款以及林地、资产担保等多种模式,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推动信用担保评估和行业自律制度建设,引导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特别是信用担保行业发展。实践证明,我市将乐等地采取“典当、担保、咨询、评估、拍卖、投资”六位一体的新型担保模式,在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融资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值得进一步借鉴推广。
四、精心运作,促进更多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股市中小企业板设立以来,为中小企业专设了一个新的融资平台,对中小企业的培育、规范、引导和示范作用日益显现。我市不少中小企业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特别是生物医药行业一些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通过上市融资具有较大的潜力和空间。要采取切实措施,组织专门班子,对列入全市重点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分类指导,推进中小企业制度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效益和质量,支持和力争更多的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企业上市不仅能够通过资本市场得到足够的发展资金,更重要的是由于有现代资本市场一整套严格的监管和风险保障措施,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迅速进入规范化的管理和运营状态,从而大大提高新兴企业的经营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企业信用;金融危机
中小企业融资是指中小企业从自身生产经营现状及资金运用情况出发,根据企业未来经营与发展策略的要求,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利用内部积累或向企业的投资者及债权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一般来说,企业融资能力与其资产规模、信用程度、企业未来成长的期望等因素成正相关,与企业风险成负相关。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资金规模较小、经营风险较大、抗冲击能力较弱等客观制约因素制约,融资困难。据2007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创造的CDP占到全国的60%,贡献了50%的税收,并解决了75%以上的就业岗位,毫无疑问,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基于这一现实,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从政策环境、监管体系、服务机制、金融产品等不同层次,不断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007年以来,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新形势,国家不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融资难的新问题。如果不对这些新问题加以及时关注,并采取应对措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将进一步恶化,大量中小企业陷入生存危机,对经济稳定和发展产生巨大冲击。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自身原因
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渠道是商业性贷款。信贷资金仅仅是企业融资渠道的一部分,企业融资渠道还应该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项目融资、融资租赁、并购融资、票据贴现等…。但这些融资形式门槛高,在我国中小企业中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
2.中小企业面临严重的信用危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问题是融资难的最根本原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财务信用缺失。财务信用缺失是我国中小企业的一个普遍现象,是信用缺失的一个突出点。我国多数中小企业所有权归属于个人,很少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财务制度。而为达到融资目的,大量中小企业与社会审计机构串通,提供虚假财务报告,造成银行对企业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加大,使银行很难对其真实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这无疑使得银行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第二,融资信用不足。一些中小企业缺乏对融资信用的重视,不愿意守信还贷,信用风险偏高,银行不愿意放贷。企业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无法做大做强,就不能创造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银行发放的贷款少,获得的收益也就相应减少。这样就严重地损害了银企的互利关系,导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环境的恶化。第三,商业信用缺失。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部分,大量的商业往来都发生在中小企业之间。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和扩大销售,常常使用信用交易方式。但是实际上,信用交易的背后是大量的违约行为。这就极大地限制了中小企业的短期商业性融资。
中小企业信用的普遍缺失造成了整个社会信用环境的低下,恶劣的信用环境反过来导致了中小企业的担保难、抵押难、融资难。
(二)银行方面的原因
1.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掀起联合重组浪潮,“服务中小”的市场定位受到冲击。在我国的银行金融机构中,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是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自成立伊始就确立了“立足地方、坚持中小”的市场定位,在中小企业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形成特色。但近两年来,一些省政府出于做大金融以促进经济发展的考虑,对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商业银行实施联合重组,组建规模更大的省级地方银行。而资产规模和资本规模的急速放大,进一步诱发了银行做大项目、大客户的冲动,离中小企业越来越远。此类改革使得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的数量逐渐减少,中小企业融资不可避免因此受到影响。
2.抵押条件过于苛刻,贷款程序复杂,贷款成本高。银行虽然实行抵押担保制度,但落实起来却很困难,贷款手续繁杂,尤其是抵押手续,使很多中小企业贷不到款或不愿贷款。中小企业普遍具有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土地、房产等抵押物不足的特点,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抵押物用于贷款抵押的难度较大,拥有较大规模厂房和先进设备的个体、私营企业更是微乎其微,有的企业甚至只是租赁经营,更没有有效的资产可用于贷款抵押。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繁琐、收费高昂。企业资产评估登记要涉及土地、房产、机动车、工商行政及税务等众多管理部门,而且各个部门都要收费、收税,如果再加上正常贷款利息,所需费用几乎与民间借贷利率相近,普通中小企业难以承受。
3.国有银行改制,加强了风险意识,使得银行“惜贷”。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银行信贷体制对贷款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很重,而激励机制不足。“贷款终身责任制”的实施,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员出现恐贷心理,丧失了开展贷款业务的动力。
(三)政府方面的原因
1.资本市场不完善。自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以来,我国股市经历了几次暴涨暴跌,国家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在政策上限制了企业股权融资的门槛。中国的中小企业只有很少部分能越过这个门槛。
2.政府对民间金融的政策过于简单,行政干预过多。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政府曾经对农村合作基金会和供销社股金服务部进行了整顿,当时政府出台这些政策是有其特定历史背景的,对于稳定金融秩序十分重要。但是,多次反复整顿金融秩序也很容易给公众造成民间金融就是风险的错觉。民间金融对正规金融有不可替代的补充作用,然而,许多地方政府为了防止潜在的金融风险,对民间借贷加以严格限制,而无视它给中小企业所带来的种种便利。虽然,2005年底人民银行开始为民间融资正名,并选定了4个省份的农村进行“只贷不存”的民间金融试点工作,但各方面还不完善。
3.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不健全。我国尚没有广泛建立一批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息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教育、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等方面的服务。中小企业急需各种技术服务,以便能更好地进行产品创新,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做出贡献;职工和管理层需要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以提高企业人才素质,进一步吸引更多人才。而政府在诸如此类的方面却没有能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虽然部分省市已经构建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但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远未成熟。
4.有关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政策尚未完善。作为一个提供公共产品的部门,政府应该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完善的法律和政策支持。而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还不完善。首先,专门的信用法规尚未出台。与信用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刑法>等,但尚未有专门的规范信用活动的法规,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其次,虽然2003年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
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该法对于融资问题仅仅规定了20个条文,且都是概括性的规定,并且尚未出台有关的实施措施和办法。对于民间融资,该法也只有几个抽象性的条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且缺乏与之相配套的金融、信用担保、风险基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强化自身素质建设,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1.强化财务管理,杜绝造假现象。中小企业提供给银行的会计报表资料应该数据准确、真实有效,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中小企业要赢得银行的信任与支持,就必须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自我约束,确保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必须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的透明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也是中小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谋求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要求的。
2.加强企业自身信用建设。对于中小企业自身而言,在目前直接融资渠道还不畅通的情况下,要想通过间接融资解决资本不足的问题,需要做的最大的事情就是提高自己的信用度。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场竞争是公平竞争。它拒绝欺诈,排斥投机取巧,鄙视一切不讲信誉的行为。作为中小企业,要相互信任、恪守信用、以诚为本。3.积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是通过银行机构来实现的,渠道单一。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不仅会产生资金来源不足和资金紧张的后果,而且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应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并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以改变企业主要依赖银行获得资金的现状。
(二)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改革力度,优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1.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我国应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未来的社区银行中扩充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业务,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需要。
2.完善信贷人员考核制度,适当下放基层行贷款审批权限。根据<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银行应制定专门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突出对分支机构和授信人员的正向激励。并且银行应将小企业授信情况纳入对分支机构的考核范围。对小企业授信人员的考核,可采取薪酬与其业务、效益和授信质量等综合绩效指标挂钩的方式。另外,适当下放贷款的审批权限,确需上收的,上级行要提高审批效率;银行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和金融管理能力、信贷资金占用和使用情况、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实行区别授信。
3.放宽抵押贷款条件,适当扩大贷款抵押率。银行应进一步放宽抵押品的范围。根据《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银行可接受房产和商铺抵押,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仓单、提单质押,基金份额、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存货抵押,出口退税税单质押,资信良好企业供销合同质押,小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财产抵押、质押以及保证担保等。还应完善抵押物拍卖市场和中介机构,降低抵押成本和减少抵押手续。
(三)发挥政府扶持和引导作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的社会环境
1.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和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环境。风险投资vc(venturecapi—ta1)是一项高风险的战略投资。由于我国在政策环境、退出机制、企业制度、个人信用等方面尚存在诸多问题,VC在投资总量上也只占很小的比例。政府必须有与之配套的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法规、经济体制、金融秩序等外部环境。政府应该培育我国真正的风险投资主体,为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和出台优惠政策。尽快降低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门槛,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2.要放松金融管制,引导民间资本发展中小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民间融资。中小企业将持续发展,大型商业银行肯定不能满足融资的需要。中国民间资本并不稀缺,稀缺的是民间银行。国家可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民营经济发达地区试点民间银行,然后加以推广。民间融资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简便、快捷的民间融资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的最重要渠道。凡是民间融资发达地区,就是民营经济发达地区,民间融资不发达地区,就一定是民营经济不发达地区。
关键词:中小企业;新优序融资理论;中小金融机构;资本市场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对一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截至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达到42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2%,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促进技术进步、发展国际贸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2008年8月3日统计结果显示,在国际经济形势增速放缓,国内宏观调控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下,相当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等困难,今年上半年全国约6.7万家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倒闭,约十分之一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率接近30%,较去年同比减少15%。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尤为突出,融资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因此,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再一次被社会各界所关注。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理论支持
梅耶斯(Myers)和麦吉勒夫(Majluf)提出的新优序融资理论,是以非对称信息为条件来研究企业融资结构的一种理论,强调信息对企业融资结构和融资次序的影响。他们认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管理者是企业内部消息的掌握者,管理者比市场及投资者更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通常,管理者的行为模式是:如果企业预期新项目的净现值为正,即该项目能够增加股东财富,那么,代表旧股东利益的管理者就不会发行新股,以避免把投资利益分割给新的股东。投资者在了解了管理者的这种行为模式以后,很自然地会把企业发行新股看成是企业不能有效增加旧股东利益时一种被迫融资行为的坏消息,导致投资者对新股出价的降低。因此,当管理者拥有对企业有利的内部消息时,最好采用债务融资的方式,以避免发行新股反而造成企业的市场价值下降。尽管债务融资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但通过发行股票去融资会使投资者认为企业发展前景不佳,致使新股发行时股价下跌。因此企业偏好的融资顺序应为:先考虑内源融资,后考虑外源融资;不得不进行外源融资时,则应首先选择债权融资,后考虑股权融资。
新优序融资理论鼓励企业经营者少用股票融资,尽量用自有资本和留存收益筹资,扩充其资本实力。另外,利用平时储备的借款能力负债筹资,直到债务负担达到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的危险区域时才考虑发行股票。由于该理论以不对称的信息环境为背景,也就是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越严重,越应该考虑这样的融资次序,因此,对于信息流通不顺畅的中小企业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
二、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实困境
(一)中小企业内援融资能力弱
1、中小企业的产权模糊、管理方式陈旧。大部分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表现为一次博弈制度,这种封闭性的产权制度,限制了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竞争力的提高;私营经济一般实行的是家族企业制度,企业行为主要以伦理道德规范来代替经济行为规范,这种发展模式有助于企业初创时期的发展,但却不适于企业规模扩大后经营管理的需要;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由于受经济条件、资源条件、技术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投资项目普遍规模小、产品档次低、经济效益不高。
2、人才素质较低,技术创新能力欠缺。中小企业大多实行家族式、粗放式管理模式,缺乏现代科学管理理念,企业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机制,难以留住和吸引人才,导致人才匮乏,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盈利能力不足,难以实现通过内援融资来摆脱其资金短缺的困境。
(二)中小企业外援融资渠道不通畅
1、间接融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不足
按照新优序融资理论,中小企业进行外援融资时应先选择债权融资,而我国中小企业债权融资基本上是依靠金融机构的贷款来完成。目前我国银行体系中仍以中农工建四大商业银行为核心,运用的人民币资金占到整个金融体系人民币资金运用量的75%,这种过渡集中的金融结构使绝大多数具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因为得不到金融支持,发展受到抑制,降低了资金配置效率。据银监会统计,2008年第一季度各大商业银行贷款额超过2.2万亿元,其中只有约3000亿元贷款落实到中小企业,占了全部商业贷款的15%,比去年同期减少300亿元。
而中小商业银行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不仅拥有信息上的优势,相对于四大商业银行而言,还拥有交易成本低、监控效率高、管理链条短、层次少、经营灵活、适应性强、控制风险能力强的优势。但是,中小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国尚未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四大商业银行成立早、网点多、规模大,城乡居民对其信任程度远大于中小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因而居民储蓄往往汇集到大银行基层机构。另外,由于中小商业银行的结算网络体系不如大银行机构发达、迅捷,许多结算业务量大的工商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一般也将存款集中在大银行。这样,中小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受到影响,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也就力不从心。即使在银行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也较难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2、直接融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建立
(1)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发展缓慢。2004年5月我国中小企业板块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是对二板市场的积极探索。二板市场主要解决处于创业中后期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则主要为达不到进入二板市场资格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包括为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私人权益性资本。事实上,我国更需要后一层面的资本市场。
(2)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发展相对落后。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基金是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几年来,尽管沿海一些发达省市相继建立了规模不等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成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一种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大多数省份的创业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应大胆借鉴成功的经验,鼓励设立按市场化规范运行、主要投资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多渠道、多形式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范围。
(3)产权交易市场尚未发展壮大。近几年新兴产权交易市场,已成为风险投资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应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规划之中,该市场可以成为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渠道。应形成政府办市场、资本运营机构进行交易、中介机构负责组织策划的市场运作机制。
一)加强中小企业自我强化内在的管理
我国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资本技术密度低、技术装备落后、数量多,处于小规模运转状态。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大多处在竞争很强的行业,总体盈利水平不高,这就限制了其通过内源融资渠道融资的能力。要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必须加强公司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建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技术创新。
由于中小企业内源融资能力不足,往往需要通过外源融资尤其是债权融资来筹集资金,这就需要中小企业必须要有良好的信用作保证。而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问题已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因此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已成当务之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首先应从企业自身做起,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财务制度和信用制度,从而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同时,着力提高中小企业对于信用风险的防范能力,以优化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其次,要加强政府引导,立法部门需要制定一系列关于构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执法部门要依法保护中小企业的公平竞争,规范中小企业的诚信行为,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和现代化工具,创建国家企业信用征信体系,使守信企业可以获得比现在更快捷、更优惠的贷款方式。第三,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制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相关执业规范,创造有利于中介机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视发挥中介机构在提升中小企业信用中的作用。(二)改革相对落后的金融体制
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而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又相对不足,同时还缺乏专门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撤销大量基层网点,瞄准大企业。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出现了类似的“倾斜”趋势。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能力又不足。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应从以下方面人手:
1、改革现行信贷管理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从现实中可以看出,虽然中国人民银行一再发文督促各大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但效果并不理想。原因不仅在于中小企业缺乏信用、给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高,更本质的原因在于,大银行贷款给国有企业既不承担任何风险,又能获得利益,但给中小企业贷款,属于纯商业贷款,在许多中小企业的不规范运作、信誉没有完全树立的情况下,加之大银行辨别优劣客户的能力存在问题,风险较大。所以,大银行宁愿将资金存在央行的账户上、买国债等,也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也就难以健康发展。面对现实存在的不合理的信贷管理体系,中国人民银行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发[2002]224号),要求商业银行在坚持信贷原则的前提下,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尽量满足这部分中小企业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对此,政府要从外部减压,监管当局适时推出相应的监管措施;银行内部既要防止过分逃避责任,又要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内控制度,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并根据贷款中小企业个体特点及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和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打破原有的贷款期限的硬性要求,可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贷款期,以减少中小民企的利息负担。
2、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应找中小金融机构(林毅夫,2001)。为加快中小金融机构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力度,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特别是韩国和日本等中小企业发展成熟的国家的先进经验,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项中小金融机构。从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还是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方面的服务,主要还是中小金融机构及政府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因此,充分发挥中小金融机构对广大城乡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中小金融机构本身把握好自己的合理定位,探索适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信贷方式,对于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意义是很重大的。
3、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获得银行贷款普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为了解决该问题,许多国家都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信用担保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一个重要的“公共物品”,出资者大都是政府。具体由哪一级政府出资,视各国的具体情况而定。在制定信用担保方案时应严格审核担保条件,制定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操作程序、严格收费标准、严格代位补偿等要求。信用担保是国际公认的高风险行业,如果风险控制不力、经营不善、完全可能会发生资不抵债的现象而至破产,从而累及银行资产质量,影响金融环境的稳定。因此,必须采取严格措施,识别、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我国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制定担保政策时,既要借鉴外部经验,又要根据我国财政、金融和中小企业管理体制的特点,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担保体系。
(三)加强资本市场的建设与完善
1、利用业已推出的中小企业板融资。一个完善的、多层次的证券资本市场是满足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需求的最佳选择,它不仅可以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且,为注入中小企业的股权资金提供了一个完善的退出机制,从而更有利于企业融通资金。深交所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建议,根据中小企业外部股权融资的需要和效果,适当放宽中小企业在股票市场的上市条件,通过增加企业规模和盈利标准的弹性,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到股票市场上市;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着重强调的是企业的成长性;适当调整现有股票市场的再融资政策,使再融资政策的具体要求与企业的竞争性、成长性等特点相联系,使再融资政策的最终目标为促进企业的融资效率。根据这一系列的政策、建议,科技型中小企业无疑在中小企业板的进入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但更需强调的是,中小企业板更看中的是企业的成长性,而非高科技属性。这就为市场进入设定了门槛,需要我们培养大量极具潜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而非仅有科技因素即可。因此,对于有条件的成长型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政府应积极对其进行“孵化”,助其进入中小企业板进行融资,同时,借助国内设立中小企业板的有利条件,积极建立优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育成制度。另一方面,某些已进入成熟和获利重整阶段的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买壳上市的方法进入主板市场融资。
2、利用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融资。建议恢复建设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为那些还未达到公开上市条件的股票提供交易场所,拓宽融资和退资渠道。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上市融资条件苛刻,耗时耗力,并非最佳选择,而柜台交易市场交易灵活、交易成本低廉,且对于交易股票的条件要求较宽松,更适于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进行证券化的股权流通和交易。但鉴于我国1993年到1997年之间对于场外交易市场探索的失败,在重新恢复建设的过程中,应做好各类市场风险的防范工作,完善交易程序和交易制度,保证交易过程的透明、合法、公平和规范。
参与主体包括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农户、甚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借款者大多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放款者包括资金富裕的工商户和、企业主,甚至包括一些村干部。
2、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由于民间借贷参与的主体广泛,其资金的来源也7具有广泛性。不但包括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自有资金,甚至私募基金、信贷资金、海外热钱等也出现在民间借贷领域。
3、借贷方式的灵活性
为了缩短资金到位的时间,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民间借贷以现金交易为主,而且交易方式灵活,一般没有抵押物,有的是口头协定,有的是打借条。尽管近年来民间借贷的手续日趋规范,但与正规借贷相比,其手续仍为简便。
4、借贷形式多样化
传统的民间借贷形式,主要有互助会、合会、民间放贷、银背、企业集资、私人钱庄、当铺等,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模式、消费方式的不断变化,民间借贷在形式上也“与时俱进”,出现了一些新的、颇具时代特点的形式,比如浙江一些以汽车俱乐部为代表的会所兼有民间借贷行为,又比如有些民间借贷活动是在互联网上,通过聊天室完成的。
5、借贷期限长期化
随着民间借贷用途的变化,即从保障性质的互济互助转向商业性质的资金融通,借贷期限也随之发生变化。当前,民间借贷期限多为一年或一年以上。
6、借贷利率市场化
在目前情况下,民间借贷除了极少部分贷款不计算利息或者仅参照银行贷款利率之外,其利率都是随行就市,且一般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特别是为了投资而产生的民间借贷,比银行贷款利率要高出很多,更有一些民间借贷是属于非法的高利贷。
(三)正规借贷与民间借贷的关系
正规借贷是指发生在官方金融体制之下的正规金融机构、企业、社会个人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以货币资金为标准的价值让渡及本息偿付的活动。总的来看,民间借贷和正规借贷之间存在着既互补又竞争的关系。
1、互补关系
在我国,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是为国有经济提供服务的,其资金主要流向国有企业。虽然正规金融机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在近年来也不断提高,但是与对公有制经济的支持相比仍然不足。而民间借贷主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间经济服务,其资金主要流向民间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农户。由于很多民间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农户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生产和发展所需资金,只能转而求助于民间借贷的支持。从这个角度看,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其与正规借贷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补关系。
2、竞争关系
民间借贷相对于正规借贷具有灵活性、简便性、快速性等优势。简单的说,民间借款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协议借款,没有一些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限制,只要双方认可就可以,流程简便,手续办理也比较简单,这就是民间借款最大的魅力所在。此外,民间借贷的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能够更好地引导资金流向,满足借贷双方的需求。民间借贷对于正规借贷的这些优势,都会对正规借贷无形中就形成压力,随着民间借贷市场份额的不断增加,两者在市场上的竞争将会日益激烈。
二、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
(一)民间借贷的规模较大
随着经济的日益繁荣,我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即个私中小企业出现了一种快速增长的势头,民间借贷规模越来越大。2007年据安徽省工商部门调查显示,资金成为安徽省50%以上的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80%以上的中小企业主要依靠民间融资的办法来解决流动资金的周转。河北工商联于2007年6月关于“企业经营及融资情况”调研显示,由于正常银行贷款途径不畅,民间借贷现象比较突出,177份有效问卷中41%的企业回答有民间借贷。2008年据湖南省企业调查队就民间融资情况进行的调查显示,中小企业融资依靠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占到了50%,调查的行业中,农业占15%,建筑业占10%,制造业占25%,饮食业占20%,房地产业占15%,商业占15%。从以上这些调查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对于民间借贷的需求相当的大,民间借贷有很大的市场增长空间。民间资本介入融资市场不仅丰富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并且具有融资速度快、资金调动方便、门槛低等优势。
(二)民间借贷主要地发生在市县经济范围之内
民间借贷具有极强的关系贷款性质,也就是说,民间借贷一般地发生于在生产与生活中存在某种密切关系的社会主体之间。由于人们生活空间范围的有限性,民间借贷通常地发生在有限的地域范围之内。据抽查,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我国的市县经济范围之内,尤其是亲戚朋友,邻里之间或是村组之间、乡镇之间等等。
(三)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普遍存大
通过对民间借贷起源的逻辑分析,我们已经得知,最早的民间借贷行为就是发生在个人或是以户为单位的社会主体的简单生产与日常生活之中。历史发展到今天,个人或是以户为单位的社会主体之间的民间借贷仍旧大量存在并且成为民间借贷最大量发生的场所,这种一点,无论城乡都是如此。民间借贷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遍及全国的一种重要经济现象。不仅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如浙江、温州、福建沿海、广州、深圳、海南等地普遍存在,就是四川、贵州、陕西等的偏僻贫困山区,也是屡见不鲜。
三、民间借贷存在的原因
与正规借贷相比,民间的中小企业贷款活动却异常活跃。尽管国家对诸如私人钱庄、农村合作基金等民间的非法的灰色金融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但这些非法金融机构却顽固地生存着。姑且不论其合法性如何,这种情况的出现乃是与现实生活中有这种需要密切相关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一)中小企业贷款难一直未得到解决
长期以来,中小企业一直是难贷款、贷款难。之所以出现此种局面,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不完善,银行普遍有惜贷行为。二是担保体系作用有限,运作机制不健全。目前各类政府主导的担保机构有200多家,但分布分散且很不平衡。而且担保机构普遍规模较小,自负盈亏的担保机构为了减少风险。只能提高担保条件并严把担保业务办理关。这严重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三是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与效益性原则的引导决定了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必然倾向于支柱产业以及垄断性行业。
(二)民间借贷形式灵活、便捷
据调查,民间借贷无论在城市还是乡镇,主要往来于经常性的关系之中,不需要办理像商业银行那样繁琐的抵押、担保手续。通常写一张借条或口头约定即可解决问题。正因为这种借贷行为的进出方便,民间借贷市场规模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三)基层金融机构功能萎缩
金融体制改革后,中、农、工、建四大银行基层网点撤并,加之信贷管理体制集中。导致对基层城乡经济发展的支撑在某种程度上出现功能性萎缩.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资金实力、服务功能面对这种形势和环境,难以从根本上改变或填补这种缺位。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和市场规律本身的作用.必然促使中小企业无奈地选择民间借贷之路。
(四)高回报、高利率进一步激活了民间借贷市场
由于民间借贷利率高于同档次银行贷款利率几倍,高回报、高利率促使其发展呈上升势头。尤其是在当前低利率、低回报期.高利率、高回报的诱惑就显得非常明显。
(五)以亲缘、地缘为纽带的关系本位是民间信贷运作机制的重要基础
民间借贷风险的保障机制也依靠亲缘和熟人关系来维护。民间金融机构在放贷时一般不要求抵押或担保,主要是靠借款人或者中间人的个人信用。一方面这种由亲戚、朋友介绍的借贷活动,有着道德约束的保障,而且这种道德约束往往比法律制裁更有效。另一方面,借贷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即所发生的是一种个人的关系,借款人对借款有着无限责任,当借款企业逾期不还时,民间金融机构就可凭借借条上诉,法院也会以个人借贷纠纷的形式予以受理。民间借贷在放贷时也可能要求担保,但对担保品没有严格的限制,民间金融的交易双方能够绕开政府法律以及正规金融机构关于最小交易额的限制,许多在正规金融市场不能作为担保的东西,在民间金融市场都可以作为担保。所以民间借贷虽然属于民间经济活动,但它却遵循着具有地方传统特征的行为规范。
(六)借贷双方都有比较优势
对于民间借贷的贷方而言,他之所以选择民间借贷方式来运用自己手头的资金而不选择其它投资或运用方式,正是因为这种方式可以给他带来他自认为最大的综合收益。当然,此处所指的利益不应当仅仅局限于纯粹的物质利益而应当作宽泛的理解。比如说贷款人不愿选择尽管相对安全却收益较低的银行储蓄而选择风险更大但盈利更高的实业投资是一种收益,再比如说贷款人不愿选择高盈利但高风险的实业投资而选择把资金借贷给他人坐以待利也是一种收益。从这一角度来看,上例中所列举的民间借贷存在的原因之中,比如银行存款利率过低、金融投资环境不活跃、高利贷的诱因等等,均可以归入民间借贷人而言的比较优势之中。对于借方而言,同样也存在着巨大的比较优势。比如说,当借款人为了扩大生产经营却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时,也完全可以选择放弃扩大生产的计划,但为什么他偏要选择代价远比正常金融贷款要高的高利民间借贷甚至是超高利民间借贷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经过权衡,借款人断定,他选择民间借贷获取资金扩大生产经营给他带来的收益将很有可能或是选择民间借贷要支付高利,他仍会有利可图,很显然,对于借款人而言,这肯定是一种比较优势;再比如说,借款人本来完全可以去银行贷款且利率更低,但是他为办理贷款所花时间与精力所付出的代价远比高利民间借贷与这咱相对低利的金融贷款人之间的利差还要大,从而使借款人转而求助于民间借贷。以上所列举的都是借款人的比较优势。所以只要这些优势还依然存在,民间借贷就会依然存在。
四、民间借贷的可行性分析
归根结底,民间借贷之所以会出现,其主要的原因是正规金融资金供给与社会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就现阶段来说,一方面商业银行追求高利润、低风险,大量的中小企业由于得不到贷款,导致其外源融资渠道不畅,发展受到很大制约;另一方面大量的民间资金不敢去投资或找不到合适的投资出路。这样,中小企业就不得不转向民间金融。民间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鱼水相依,信息交流频繁、信息获取成本较低,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性。这一切都使得民间借贷有着强大的生命成长的空间。
(一)民间金融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中的优势
历史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末,广东民间资本规模折合人民币已超过1.2万亿元。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民间借贷合法化,这些民间资本有望被盘活。显然,中小企业不可能完全依靠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支持,经验证据也表明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只能获得有限的资金支持,从此可以看出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具有非常大的优势。
(二)信用约束优势
民间借贷在一个固定范围的地域内,亲缘网络或熟人圈子,往往具有安全可靠、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等综合功能,从而以亲缘、地缘为中心的人际关系网络成为民间经济活动最根本的信用基础。它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任何一位与之相关者都不愿意失去它。在熟人朋友圈子和亲缘性关系网络所进行的交往活动中,都具真诚相待、讲信用等行为特征。具体到民间借贷的结算方面,虽然没有任何成文规定,但参与者都共同遵守约定俗成的惯例。民间金融操作简便,可以针对企业的不同信用状况、资金用途等设计个性化信贷合同,有时可能只需几分钟即可办理好一笔贷款业务。而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手续比较繁琐,贷款审批所需时间较长,和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的特点不相适应,等贷款审批下来可能已经延误了企业的投资时机,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方式无法适应中小企业的需求。
(三)资金配置效率高
民间借贷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资金配置效率,民间金融一般都有明晰的产权制度,这种产权制度具有很好的激励约束功能。民间借贷的委托问题要少得多,极少出现在国有商业银行中经常存在的过度风险承担或风险回避的倾向。民间借贷组织的股东常常与运作者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他们的监督成本以及出现不良行为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民间借贷明晰的产权制度与中小企业具有很多的相似性与兼容性,从而使两者之间较容易形成诚信和协作。民间借贷是一种合约双方自愿达成交易的市场化融资机制,贷款人一般都是具有理的“经济人”,贷款人在没有任何行政干预的情况下自主地把资金投放到还款能力最有保证的借款人手中或预期收益最佳的投资项目上。而对借款人来说,由于资金供给方是产权明晰的民间金融组织,强化了借款人的信用约束和还款责任,决定了借款人必须合理和高效率地使用资金。民间金融的发展有助于资金的有效流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
(四)增强金融市场能力
一旦将部分业务转由个人来做,那么一些正规金融机构就可以将注意力集中到更大的贷款人,一方面使成本上具有合理性,另一方面,满足了较大贷款人的需求,也就限制了民间借贷的范围。金融机构吸收了客户资源中最具价值和增长的一部分,余下的就只是简单重复的资金需求者。
借贷专业户也可能逐渐成长,然后有进一步扩大业务的愿望,但是这依然不矛盾,一些正规金融机构可以吸纳其作为股东。这是政策所鼓励的,一旦进入这些正规金融机构,行为就受到相关规程的制约。反过来,如果股东具有这方面的能力,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运营也是一种促进。这倒是很切合有关鸟和笼子的比喻,笼子随着鸟一起长大,双方都可以获得很大的发展空间,如果有一天鸟希望独自飞翔,很快就会碰到笼子。
(五)民间资本丰厚,社会投资渠道狭窄
我国居民具有持币的传统,因而社会沉淀货币数额较大。而且我国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还以非常快的速度逐年增长,所以我国民间资本潜力巨大。但是,虽然现在我国的金融体系已得到了飞速发展,可供居民选择的投资渠道仍十分有限。目前中国的存款利率较低,虽然提高了利率,但较中国的通货膨胀来看,利率仍较低,加上利息税的开征,私人部门从正规银行存款中获得的收益非常有限。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造假、黑庄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大大打击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一些盈利有保障的基础设施投资又不对民间资金开放。居民巨大的资金财富与狭窄的投资渠道极不相称。民间大量资金闲置,而民间金融活动又有着较高的回报,在趋利动机的驱动下,大量民间资金就流入了民间金融市场,这又促使民间借贷成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存在于金融市场。
五、民间借贷发展的障碍因素
鉴于上述民间借贷对经济社会的具有重要作用,规范发展民间借贷,妥善解决民间借贷出路十分必要和紧迫。而正确、深刻地认识阻碍民间借贷发展的诸多障碍性因素是规范发展民间借贷的前提。
(一)法律
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没有在法律上明确民间借贷在金融体系中应有的地位;二是缺乏相关法律约束和规范民间借贷;三是缺乏相关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二)监管
主要体现在对民间借贷监管的相关制度和法规的缺乏,监管技术不够先进和监管态度的非理性严格。
(三)经营
提供民间借贷服务的个人中介和机构中介在经营和服务上具有分散性的一面,基本都是各自为政、分散经营,组织结构也很不完善。
(四)信用体制障碍
目前企业信用缺失已成为我国社会信用中最严重、最突出的问题。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规模小、竞争能力相对较弱、自有资金不足等先天缺陷,使得信用缺失行为更为严重。
六、民间借贷规范的措施
(一)建立《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法》
建立《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法》,允许民间资本创建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明确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应当是与现有正规金融机构共存的,具有相同主体资格的合法金融机构;明确其职能是专门从事合法的民间借贷工作,服务于民营经济单位。这样,将民间借贷的定位用法律予以明确,指明民间借贷的活动内容是与正规借贷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实现民间借贷和正规借贷的良性共存。
(二)建构相关法律以规范发展现有民间借贷的活动
在立法上,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经验,在民法中增设民间借贷部分,同时,在金融法律制度中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现有民间借贷组织及其行为规范化。一方面,要在法律上明确区分现有民间借贷的合法成分与非法成分,对其分别准确定义,明确合法民间借贷的活动内容和范围。另一方面,对民间借贷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合同要件、借贷最高额、利率水平、违约责任和权益保障等方面,也都要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从而使民间借贷活动和形式都具有法律效力。
(三)建构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
开放对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允许组建以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具有现实的重要性,但如果操之过急,规范不力,也会给我国金融市场带来的巨大的冲击和不良影响。在积极推进金融市场的对内开放,组建和发展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的过程中,在立法现行的原则下,应当始终坚持和遵循合理定位原则和审慎推进原则。
(四)建构风险预警和转移制度
对民间借贷监管必须建立危机预警系统,可设立由金融专家组成的危机评估机构,与监管责任部门配合,监测区域内外各种风险,并进行追踪分析、预测,建立警报机制,对各类较大的金融风险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
(五)坚决不能“短贷长用”
作为中小企业,一定要认识到民间借贷资金的特点和本质。任何资本都是逐利的,民间资本更是如此。这就是其本质。在民间借钱,其成本肯定比从银行借钱要高。高息,是民间借贷的显著特点。
民间资本的本质和特点告诉我们,中小企业要向民间借钱,一定不能有丝毫的长期使用的想法。可以说,目前国内任何合法的经营活动,从长期来看,其利润率都无法支付民间借贷成本。任何要想通过民间借贷来进行创业,进行投资,进行企业日常经营,都是行不通的。如果有这种想法,必将以失败告终。
(六)严格控制民间贷款占公司总负债、总资产的比例
适度负债是企业成长发展进程中应使用的重要方法。合理负债,既把负债比例控制在总资产的一定范围之内如50%,是安全的。过度负债,对企业具有潜在的巨大风险。同样,因为民间借贷的利率高期限短,对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要求很高,所以,更应该控制民间借贷额在总负债总资产中的比例。
(七)高度重视民间贷款利率
民间借贷利率是民间借贷活动的核心,借贷双方务必高度重视。
首先,要弄明白民间借贷计息方式的含义。民间借贷对利率的计算方式很多,有按年息的,更多的是按月的,也有按日计息的。通常按月计息,即几分利息,所谓一个几分利息,是讲的月息百分之几。
其次,企业要把握自己对利率的承受能力,不要“见钱眼开”,不要什么资金都敢要。中小企业在使用这些资金时,要充分考虑到自己的承受能力。一般讲,若资金量在十万级或小百万级,使用时间在一个月或三二个月,4分左右的利息,从利息绝对额上来看,支付能不会有大问题。但几百万上千万的资金使用期又是一年以上,利息额就不是一个小数了。最好不要使用。
第三,要重视复利问题。中小企业向民间借钱,最好选择按月付息或按季付息方式。日常,多采取借款时就付息了。即将利息算在借款本金中,俗称“砍头息”。这种方式,使实际利率远高于商定的利率。
(八)严格遵守对还款期的约定
中小企业在使用民间借贷时,必须严格遵守对还款期的约定。绝不能像拖久银行贷款那样。否则,受到的惩罚将可能是毁灭性的。一是若借款时有抵押物的,一般是在5折以内,甚至1、2折的,违约后放贷人收走抵押物,对中小企业来讲损失很大。二是在借款时都约定了违约责任,而违约赔偿率远高于本已很高的利率,甚至计算高额复息。中小企业违约一笔可能就将面临破产。因此,在借款到期前,一定筹足款项,按时归还。
七、结束语
本文全面分析了民间借贷的相关情况,公正地评价了民间借贷的社会效应,其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但总体而言,民间借贷作为有利于贷款人来说是利大于弊的,所以民间借贷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很有其存在的空间和必要性。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阻碍民间借贷发展的诸多障碍性因素,对于这些障碍因素我们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规范,以便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解吴中辉.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与规制建议:〔学位论文〕,2005
[2]江曙霞,中国地下金融,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
[3]罗丹阳民间金融的制度成因及政策含义复旦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3.4.28
[4]周彬,关于中国民间借贷的思考[J],北方经贸,2002.1
[5]姜旭朝,中国民间金融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
[6]王晓芳,中国金融发展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7]姚遂,中国金融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摘要】随着社会主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但由于企业内外因素的影响,融资难、赍全短缺一直束缚着中小企业的发展,成为经济主体中的弱势群体;从经济体制、法律环境、金融环境入手,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原因;对策
简述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
一)巾小企业自身的原因。
(1) 中小企业仞创时期,由于投资规模较小、产量有限,还款的诚信小足,贷款风险犬。
(2) 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高
(3) 竞争能力差,信用等级低。
(4) 从企业本身来看融资观念不够创新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技术上不断创新
二)社会金融环境因素
(1)直接融资门槛高.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尚未形成
(2)中小企业贷款在商业银行新增贷款中的比重严霞不足
(3)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
(4)金融机构限制件条款制约了中小企妲融资
(5)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和政策
(6)安全性高的氽业.在资金和政策方面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足
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对策
一)从中小企业自身的角度看,应该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制度,健全
治理结构
二)政府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三)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四)创新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制度。
五)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1.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不断发展,银行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也不断提高,2014年下半年,银行又开始逐步提高存款利率,例如中国银行的定期年息由3.3%涨到3.5%。银行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所以更会从自身收益与安全性的考虑,会选择风险较小的大型企业。随着外资银行与地方银行的不断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将面临着更剧烈的竞争。生产能力较差、财务体制不健全的中小企业更难获得银行贷款。
2.缺少融资中介结构。我国缺少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介结构与平台。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关策略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与监督。导致融资活动中的漏洞难以被发现。政府没有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导致中小企业面临融资困难时,往往只能靠自身的力量或者发动亲戚的力量进行解决。
3.财务制度不规范。中小企业缺乏财务风险意识,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经常存在会计与出纳两个职位由同一人担任的现象。由于中小企业多缺乏规范财务制度,领导本身也不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导致财务信息不实,存在失真现象,不能正常反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金融机构不能通过审核企业的财务工作来判断其生产能力与资金实力,不能获得可观的财务评价。从而增加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
二、中小企业财政金融策略研究
1.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经营的外部环境。政府需要完善中小企业外部经营条件,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统一的中小型企业管理平台,整合中小企业资源,全力落实中小企业政策措施。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融资中介。政府可以加强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中介服务,并且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条例,确保服务中介能够发挥自身价值,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方位的帮助。政府需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财政优惠等策略方面的扶持。既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也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改善与银行和企业的关系。银行贷款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其安全性、稳定性更为优越。中小企业如果能获得银行贷款是最佳的融资方式。政府必须加强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沟通。企业需要让银行充分了解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与发展趋势,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与财务状况,以及日后发展前景。银行做充分调查后,才有可能提高放贷效率。
3.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金融体系。政府需要为中小企业发展建立良好的政策性金融体系。本文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首先可以从建立全新的中小型银行着手,由地方财政出资建设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或者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其次,加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建设。可以根据现有政策,建立直接面向中小企业的贷款部门,加强相关法制政策的建立,根据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恰当的融资比例。扶持银行将一定比例资金投入中小型企业中,尤其针对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难度。
4.倡导集群融资发展趋势。政府可以倡导中小企业通过集群的方式克服单个中小企业生产规模小的局面。可以将大量生产产品相关的中小企业集中到一起,提高外部经济规模,同时也利于提高自身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而且容易获得银行、其他企业或者金融机构的信任,在生产技术、融资能力等方面具有更强的优势。利于解决中小型企业面临的融资困难的问题。
三、结语
0引言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在现有融资渠道之外另辟蹊径,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以及政府在其中应扮演何种角色,做到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给方的双赢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1现有融资途径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中小企业目前可以选择的融资渠道相对较少,而且融资门槛较高而无法获得所需资金,虽然政府的政策导向是鼓励商业银行和其他存款性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等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缺陷导致其贷款风险大,贷款成本高。如:有些中小企业贷款数额小,商业银行为此类贷款要付出和大额贷款相同的固定成本,两相比较,商业银行更愿意选择向大型企业提供高额贷款;有的中小企业在成立初期,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完善,银行根本不敢发放贷款。商业银行要求企业提供抵押担保,一部分中小企业根本无法提供,这也是阻碍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原因。中小企业的市场淘汰率远远高于大型企业,银行如果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所承担的风险和其所获得的收益不相称,许多商业银行就此放弃了中小企业。从上述分析来看,目前的融资渠道不畅通,极大地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资金获得机会。除了对现有融资方式进一步挖掘潜力,扫清障碍之外,寻找新的融资渠道,开辟资金新源头才是解决之道。放宽视野,我们会发现除银行、证券市场之外,作为现代三大金融机构之一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成为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者。
2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是保险公司经营目标
2.1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作用保险公司基本职能是对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在人身保险公司中,该职能格外重要。人身保险公司对保险资金增值的需求要远远高于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的范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2008年,人身保险的保险费收入占全部保费收入的比例76%,其中的人寿保险更是一枝独秀,远远领先于其他险种。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公司的主要产品,其特点包括:保险期限长;保险风险稳定;人寿保险采用“均衡费率”经营,即保险期间内,前期收取的保险费要高于保险人为风险事故支付的保险金,这笔多出的资金即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的原因在于“人身保险合同是长期合同,只有以有效保险单的全部净值为基础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才能充分保证寿险公司履行合同给付义务”。它不是保险公司的利润,而是在保险期间后期弥补按均衡费率而导致的保费收入不足,寿险公司有义务对其保值增值。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使用期限较长,可以充分利用责任准备金进行各种投资。
2.2现行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根据上文分析可知,保险公司有充分的资金来源进行投资,也有对保险投资收益的迫切需求,寻找合适的投资渠道,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目标。现有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都存在不足。银行存款安全性高但收益低;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风险大;债券收益较低;不动产投资和项目投资流动性差,因此,寻求新的投资方式迫在眉睫。
2.3贷款是可考虑的投资渠道发放贷款是保险公司可选择的投资渠道之一,前文已经介绍,中小企业资金匮乏,而商业银行和其他贷款方式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现有的资金需求。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坐拥资金,急需找到投资方向,如果国务院能够允许保险公司向社会开放贷款业务,无论是对资金需求方还是资金供给方都非常有利。
目前人寿保险产品向投保人提供保险单质押贷款的业务,这种服务只针对购买了保险产品的投保人,投保人以其保单项下积累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向保险公司进行贷款。这类贷款的限制非常多:贷款者只能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该贷款最高不能超过保单的现金价值;贷款时间很短,通常在六个月之内。综合以上情况,保单质押贷款还不是真正符合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含义的贷款。很难想象中小企业经营者为了获取从保险公司的贷款而先为自己购买一份高额人寿保险,并为积累现金价值和维持保单效力,不断交纳保险费,这只会给经营者造成更大的财务压力。中
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可以尝试进行针对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这样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也能为保险公司增加收益。那么,究竟如何设计这种贷款制度,在现今的监管体系中会遇到何等问题,下文将予以讨论。
3我国保险公司贷款可行性探讨
3.1经营风险任何投资都会遭遇风险,保险公司进行贷款也不例外。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很大,许多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保险公司对中小企业放贷要冒着无法收回贷款的风险,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保险公司是否能向中小企业进行贷款的关键。笔者认为防范信贷风险,减少投资损失,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保险公司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核查,对无法提供担保的中小企业,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来决定是否放款。保险公司必要时可以主动了解该企业生产和销售、资金回收、员工评价等情况,通过这些来考察该企业是否有发展前景。对那些拥有新技术、新产品,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而言,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对该企业的判断结果,决定是否在无担保的前提下对其贷款。
除此之外,政府应该做好扶植中小企业的工作。毕竟保险公司是商业企业,为保证资金安全可能不愿贷款给某些企业,政府可以制定政策通过减免税款等方式补助保险公司可能失去的利润,效果要好于直接给予中小企业补助。同时,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量,保险公司会格外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会对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要求做到事先防范,尽可能的消除风险。
3.2监管制度贷款业务传统上是一项银行业务,保险公司涉足贷款领域,意味着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从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扩展到了银行业务,这和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并不相容。我国的金融体系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银行、证券、保险三大支柱各行其是,各有各的经营范围,对它们的监管也相应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来承担。一旦保险公司开展贷款业务,这对目前的监管体系来说是个难题,因此,如何克服监管方面的障碍,使这项新业务健康有序的开展,同样值得我们思考。
4结论
保险公司可以尝试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这不仅可以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同时也是保险公司经营的内在需求。如何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防止以安全性为主要原则的保险资金的损失是该项制度能否成功的关键,保险公司不仅要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政府也应通过对保险企业的补助政策,尽量弥补保险公司的损失。金融监管体系是实施该方案的另一障碍,怎样调整现行监管体制,将保险公司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纳入监管体系中,实行有效的监管,是下一步要讨论的问题。
参考文献:
一、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亚太经合组织21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户数占各自企业总量的97%-99.7%,就业占55%-78%,GDP比重占50%以上,出口总量占40%-60%。德国把中小企业称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日本则认为“没有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日本的繁荣”,美国政府更把中小企业称作是“美国经济的脊梁”。从我国情况看,目前在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其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已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60%左右;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占全国零售网点的90%以上,中小企业还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
再深入看,中小企业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激活市场竞争、增进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完全竞争市场是最有效率的市场形态,而完全竞争的条件之一是市场存在众多的企业。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能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从我国情况看,正是中小企业的长足发展才保证了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1979-2002年,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9.5%的增长速度,而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非国有经济增长速度达到30%以上。
二是创造就业机会,缓解经济周期冲击。在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在创造就业机会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大企业趋向于以资本代替劳动,而中小企业成为新增劳动力的主要吸纳者。据我国劳动部2002年底对全国66个城市劳动力就业状况调查显示,目前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65.2%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实现了再就业。此外,中小企业还以其特有的灵活性,在经济周期冲击中发挥了重要的稳定作用。英国的研究表明,1989-1991年经济衰退时,小企业创造了35万个就业机会,而大企业提供的就业机会则减少了68.2万个。
三是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一直是困扰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农民收入上不去,农村市场就难以启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就受到制约。而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是农民增加收入的主渠道,提供给农民的工资收入由1996年的4380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8200亿元,年均增长9%,农民从乡镇企业中获得的工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96年的29.86%上升到2002年的34.4%,其中2002年从乡镇企业增加的收入约占净增部分的50%。乡镇企业的发展也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渠道。截至2002年末,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33亿人,占全国农村劳动力的26.8%,大大缓解了人多地少的矛盾。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产生的主要原因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货币政策传导链中的重要一环,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息息相关。近年来,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人民银行采取了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并收到了一定成效。截至2003年6月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6.1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51.7%,同比提高了0.7个百分点。中小企业新增贷款6558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56.8%,比同期大型企业新增贷款占比高出28.2个百分点。尽管采取了这些措施,目前中小企业仍反映银行贷款难,原因何在?应该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并不是现在才有的问题,也不是我国独有的问题。按现代金融理论的解释,中小企业融资的最大特点是“信息不对称”,由此带来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商业银行为降低“道德风险”,必须加大审查监督的力度,而中小企业贷款“小、急、频”的特点使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督成本和潜在收益不对称,降低了它们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积极性。以美国为例,1998年末,能从银行和信用社取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只占全部中小企业的41.33%,许多中小企业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得到银行贷款。不过,在发达国家,非正式的权益资本市场、风险投资体系、二板市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资本缺口。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除了一般性原因外,还有其特殊的一面,主要是经济金融体制变迁过程中,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运行基础不完善所带来的制度摩擦。
一是中小企业制度更新滞后,与市场环境转换不同步。我国中小企业在经过20世纪80、90年代的粗放型快速增长后,仍停留在传统的企业管理方式上,企业制度更新滞后。我国中小企业主要包括四部分:改革开放初期至以后一个阶段形成的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目前仍是中小企业的主体,有2000多万户;国有企业根据“抓大放小”的方针通过承包、租赁、售卖、重组等方式释放的一批国有中小企业改制成其它类型企业;《公司法》实施以来各类自然人、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资企业,大约50万户;历史遗留下来的一部分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大约150万户左右。目前,很多私营中小企业仍实行家族式管理的企业治理结构;国有中小企业的治理结构与传统的大型国有企业没有什么本质差别;一部分乡镇集体企业具有老国企的弊端,一部分演变成家族式企业;而所谓的改制企业有许多还不规范,尤其是有一些企业改制的目的就是逃废银行债务,真正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资企业占比较低。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突出表现为市场变化和国家发展战略变化。市场出现结构性过剩,多年的卖方市场的格局转变为买方市场,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更加强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更加重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资源环境之间的和谐统一。由于制度更新滞后,管理方式不科学,一部分中小企业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经营出现困难,大量产品积压,利润水平下降,内部积累大幅度减少,外源补充资金的要求大幅度增加,于是对银行贷款需求大增。此外,由于许多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信用意识淡薄,加大了银行贷款风险。
二是金融体制改革不深入,银行经营管理与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不协调。在金融体制方面,我国银行业经过多年的改革,基本形成了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银行机构共同发展的局面。为解决城市中小企业贷款难,我国20世纪80年代也曾建立了大量城市信用社,1989年底城市信用社数量达到3330多家,但由于信用社本身制度不完善和企业的逃废债现象严重,出现大量不良贷款,1990年、1993年经过两次整顿,仍没有明显起色,1995年开始将地市级信用社组建成城市商业银行。可见,没有制度保障和企业信用意识支撑,组建再多的银行也不能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而只能加大金融体系的风险。同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还不彻底,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差距较远,集中表现为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和经营目标短期化,影响了对市场反映的灵敏度,不能适应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
在银行经营管理方面,随着银行商业化、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平等市场交易主体的地位不断增强,银行防范风险机制不断增强,尤其是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金融体系的风险问题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为降低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商业银行改变粗放型的贷款管理方式,普遍上收贷款权限,严格贷款发放程序和条件,重视对企业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的考察,并要求提供抵押和担保。但是,一些银行在强化内控制度的同时,缺乏开展信贷营销的技术手段和激励机制,只是简单地采取以抵押担保为主的信贷配给手段,不注重培育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对策
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加强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应着力采取以下三个方面措施。
一是完善中小企业制度,健全治理结构。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准确性较低,银行利益难以保障的现象,这些往往都是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所致。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自身素质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途径。应推动中小企业制度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实现治理结构合理化。对国有中小企业实行积极的退出战略,走改制重组道路;对私营企业要引导资本社会化方向,改变家族式管理方式,吸收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要素;对于集体企业要推动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应规范财务制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能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制度,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