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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设备考察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2-03-07 17:45:04

锅炉设备考察报告

锅炉设备考察报告第1篇

第一条锅炉、压力容器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的承压锅炉和压力为一个表压以上的各种压力容器。这些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单位,都必须执行本条例。

本条例不适用于船舶、机车上的锅炉和压力容器。

第三条各级劳动部门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锅炉、压力容器实行监督检查。

劳动部门领导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是专门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的事业单位。

第二章监督检查

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对所设计的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全国性的锅炉定型设计,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审查批准;非全国性的锅炉定型设计,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和劳动局(厅)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审查批准。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设计应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属于《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三类容器的设计,还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备案。

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应有审查批准的字样。

第五条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加工设备、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焊接工人必须经过考试,取得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合格证,才准焊接受压元件。

制造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审查同意。对于制造压力为一个表压以上的蒸气锅炉的单位和制造三类压力容器的单位,还须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由国家劳动总局发给制造许可证。未履行上述手续的单位,不准制造这种设备。对于产品质量低劣又无改进的制造单位,应取消其制造资格。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原材料验收制度、工艺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保证产品的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

对锅炉制造厂的锅炉产品实行出厂监督检验制度。监督检验工作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锅炉制造厂应缴纳检验费。

锅炉、压力容器的新产品,必须经过试制和鉴定,才准批量生产。新产品的鉴定,必须有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代表参加。

第七条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应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单位生产,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性能的要求。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新产品,必须经过试制和鉴定,才准批量生产。新产品的鉴定,必须有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代表参加。

第八条安装锅炉、压力容器的施工单位,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审查批准。安装工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锅炉安装前,须将锅炉平面布置图及标明与有关建筑距离的图纸,送交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否则,不准施工。

第九条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向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技术人员,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司炉工必须经过考试,取得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合格证,才准独立操作。

第十条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对运行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工作,可以由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也可以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检验所进行。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考核批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对他们的检验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检验所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被检单位应缴纳检验费。

第十一条修理和改造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工装设备、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并经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受压部件进行重大修理和改造,应符合安全监察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将修理和改造方案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损坏严重,难以保证安全运行,又无修理价值时,应做报废处理,并将使用证交回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已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得再做承压设备使用。

第三章机构和职权

第十三条国家劳动总局设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主管全国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局(厅)设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工业集中的地区、市劳动局设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主管所管辖区域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

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受同级劳动部门的领导,业务上受上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

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和调动,应报上一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设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从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知识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中选任。

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的监察员,由国家劳动总局任命;地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局(厅)任命,报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备案。

监察员由任命机关发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证。监察员证由国家劳动总局统一印制。

第十五条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主要职权是:

(一)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法规,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二)制定或参与审定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三)对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行为时,有权通知该单位予以纠正。

(四)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行为。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可以发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要求使用单位限期解决;逾期不解决,或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有权通知停止该设备的运行。

(五)监督有关单位对司炉工、焊工的培训和考试,发给合格证。有权制止没有合格证的司炉工独立操作锅炉,制止没有合格证的焊工焊接受压元件。

(六)有权参加或进行锅炉、压力容器的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监察员凭其证件,在所管辖的范围内,有权随时进入制造、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这些单位报告贯彻执行有关规程、技术标准的情况,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有权向有关人员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阻难。

第十七条监察员必须正确地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得,违法乱纪。否则,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

锅炉、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后,当地公安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接到报告,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在上述人员到达前,除了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保护好现场。

第十九条锅炉、压力容器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后,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必要时应邀请科研等有关单位,共同调查分析事故,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

事故分析中的试验费用,由事故主要责任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因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的原因,发生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而造成重大损失时,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应向使用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锅炉设备考察报告第2篇

【关键词】锅炉安装;施工设计;安装检测

一、锅炉安装过程中必须执行的规范标准和法律法规

锅炉安装必须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

l、《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6.1版)

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

5、锅炉出厂的随机技术资料和文件

6、设计说明和安装施工图纸

二、报装告知的程序以及提交的资料

办理告知手续时应向市质监局锅特科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l、施工单位的资质报审:安装单位的安装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与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相一致的红色公章;

2、施工人员的资质报审: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电工、无损探伤工等)的作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红色公章,施工人员的操作项目应能够满足施工工艺要求并要有聘用记录;

3、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份,施工方案要加盖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红色公章;

4、设计单位资质报审:提供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复印件和设计许可明细表,同样也必须加盖与资质证单位名称相一致的红色公章,

5、设计图纸:提供盖有设计单位“设计资格证印章 的施工图纸一套。设计施工图纸的说明应当清晰明了,应当明确设计压力、最大工作压力、材质及规格,同时明确压力试验,严密性试验的方法和试验压力,以及无损探伤的检测方式和数量等;

6、材料报验:提供锅炉生产厂家随机附送的锅炉出厂技术资料和文件,如有关图纸、技术数据、参数表、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等。

三、锅炉安装的施工工序简述

本工程锅炉安装的施工工序为:

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一机具、材料备置——锅炉基础放线——锅炉设备清点、验收——锅炉、设备、烟囱安装就位及校正——受压元件试压,调校——计量仪表、安全阀送检与调校——各系统管道及阀门等安装——无损探伤检测——锅炉本体单独水压试验(通知锅检所监督)——锅炉出口至分汽缸蒸汽管段水压试验(通知锅检所监督)——其他系统管道水压试验——各系统管道冲洗、吹扫——各系统管道除锈,刷漆、保温——各配套辅机调校、试运行——烘炉.煮炉准备——烘炉、煮炉(通知锅检所监督)——严密性试验(通知锅检所监督)——安全阀最终调校(通知锅检所监督)——带负荷试运行(通知锅检所监督)——锅炉验收——领取验收报告转交业主办理使用许可证——施工资料整理、移交——办理竣工验收。

四、安装过程中的所需资料文件与受检项目及注意事项

(一)、所需资料文件

锅炉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提请通知锅检所进行现场检测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文件:

锅炉安装告知书,施工单位资质证、设计单位资质证,施工图纸,锅炉出厂全套技术资料和锅炉和本体图纸,分汽缸出厂技术资料和本体图纸,管道单线图t设计变更通知,材料及设备合格证、质保书,阀门安装前试验记录,管道焊接检查记录。无损探伤报告及底片。水压试验记录,压力管道普查登记表,压力管道耐压试验记录;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等。

(二)、受检项目及注意事项

锅炉在安装、报验过程中应该接受锅检巧监督检查的项目主要有:水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带负荷48小时试运行。

1、锅炉本体及炉房内管道水压试验检查项目、要求:

锅炉本体及锅炉房内管道水压试验时必须提前告知锅检所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测。

(1)、对应检查压元件的工作压力与锅炉额定工作压力是否匹配;

(2)、对应检查安装过程所使用的材料规格是否与设计相符合.其中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安装所用的阀门必须有。AZ 标志。

(3)、对应检查无损探伤的报告和底片是与否现场实际相一致;

(4)、打开锅炉前、后档板,检查本体内管道等情况,特别是受压后有无变形、渗漏等;

(5)、检查压力表、安全阀的有效调校情况及标志等;

(6),锅炉本体单独试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以锅炉本体铭牌上标示的试验压力为准。

在工作中需要注意,锅炉本体水压试验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填写在《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的“锅炉本体水压试验检查记录表 中,并有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单位(锅检所)代表的亲笔签名。记录管道试验情况(省统表),同时填写管道耐压试验记录并送监督检查单位(锅检所)现场人员签名认可。

2、烘炉,煮炉、严密性试验及带负荷试运行烘炉、煮炉、严密性试验及带负荷试运行时必须提前告知锅检所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测,并通知锅炉生产厂家到现场配合调试。锅炉带负荷试运行是全面检验锅炉设计 制造、安装水平的重要步骤,也是考核燃料选择、操作技能的必要环节,因此必须充分准备、合理安排、严格监视、有序进行。

五、交工验收

1、锅炉带负荷试运行检验合格后,及时办理工程总体验收手续;

2、锅炉的技术资料应在试运行3O天内移交给使用单位存档;

3、工程验收包括中间验收和总体验收。

4、工程未经总体验收严禁投入使用。

六、检测费用

锅检所对所有牵涉到锅炉的锅炉本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进行的检测检验,都要收取相关的检验检测费用,检测机关在未收到费用之前一般会拒绝出具检测报告。而文件规定:检查检测费用由安装单位承担,因此,我们在进行投标报价时一定要十分注意,千万不可遗漏。同时,锅炉的计量仪表,安全阀门等必须送质监站进行检测,因此,投标报价时还应当计算计量仪表,安全阀门的检验测试费用。

锅炉设备考察报告第3篇

论文关键词:锅炉原理;教学研究;实验

锅炉是火力发电厂三大主机之一,是工业企业的动力之源,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锅炉原理”是为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生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之一。“锅炉原理”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全面和系统地认识锅炉本体和辅助装置的构造,掌握锅炉工作原理的相关知识,并培养学生分析工程问题、进行锅炉设计计算和锅炉试验的实践能力。该课程工程性强、内容多、难点多,仅依靠理论教学难以实现教学目标,与工程实际紧密结合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是锅炉原理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高校的实验室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大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加强并改进实验教学,是对大学生进行能力培养的有效途径之一。实验在锅炉原理实践教学环节中占有重要地位。笔者作为从事锅炉原理实验教学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传统的教育理念进行改革,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和考核方法上全方位引入现代的教育理念,使教学效果得到明显改善。

一、锅炉原理实验的教学目标

锅炉原理实验教学的基本出发点是通过提供大量模拟锅炉有关现象的装置和系统,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课程内容,掌握锅炉的基本原理、常用测试方法和运行技术,加强锅炉设计计算和锅炉试验的实践能力。传统的教育以传授知识为教学目的,教师考虑的是如何把知识灌输给学生,而忽视学生能力的培养。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高校培养一批高知识、强能力的创造型人才。为适应这一需求,高校应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锅炉原理实验教学中,应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使学生在预习实验指导书,动手操作实验设备和仪器,动脑思考实验现象,通过团队合作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和整理实验数据,撰写报告,完成实验思考题的过程中,自身的学习能力、实验技能、动手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组织能力、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自主创新的能力得到全面地锻炼和提高。

利用精心设计的实验内容,将“锅炉原理”课程的知识点与专业基础课程“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热工测试技术”,以及专业课程“大气污染监测技术”、“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洁净煤发电技术”相结合,通过对多门学科知识的有效迁移和综合,以达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的教学效果,既可以巩固和加深学生对前期专业基础课的理解,又加深了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体系的认识,激发了学生学习后续课程的兴趣和积极性,培养了学生科学思维的能力,从而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和将来从事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锅炉原理实验的教学内容

实验课程的教学内容关系到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是规范实验教学过程、检查实验教学质量和进行实验室建设的基础。鉴于锅炉原理涉及内容多、实践性强,相关课程多,我们将实验部分剥离出来,单独设课,同时确保实验教学内容设计与前期专业基础课程及后续专业课程的密切联系。在教学内容上,力求从本课程实际出发,不失时机地向其他课程渗透和综合,为学生创建一个系统的热能与动力工程知识体系平台,改变了只从单个课程传授分散知识的传统教学模式。

结合“锅炉原理”理论教学的授课主线“燃料—燃烧及热平衡计算—受热面—自然循环锅炉水动力学—锅炉的启停与运行—锅炉污染物排放监测与控制”,建立了“煤质分析”、“并联管组流量分配”、“自然循环锅炉水动力特性”、“燃烧与环境监测”、“燃烧源污染物排放控制”五个实验室。

“煤质分析”实验室开设了“煤的工业分析”、“煤的发热量测定”两个实验,使学生能够掌握煤质分析、发热量测定的原理和方法,认识煤的质量对锅炉性能的影响。

“并联管组流量分配”、“自然循环锅炉水动力特性”实验室各配备有两套自行设计搭建的实验系统。前者能够使学生对电站锅炉中过热器、再热器管组的进、出口集箱的引入与引出方式布置不当引起的流量分配不均问题有清晰的感性认识;后者使学生对自然循环锅炉水动力特性及提高水循环安全性的措施有更深刻的理解。 转贴于  “燃烧与环境监测”实验室基于自主研发的“能源岛热电联产系统”,开设了“程序点火及火焰监测显示”、“燃烧调整及燃烧效率测定”、“锅炉热平衡”、“锅炉烟尘测定”、“烟气成分分析”、“气态污染物排放监测”六个实验。“程序点火及火焰监测显示”实验能够使学生了解锅炉安全操作程序及燃烧过程;通过设在锅炉的观察孔,直接观察到火焰形状以及运行参数对火焰形状的影响,大大加深了对书本知识的理解。“燃烧调整及燃烧效率测定”实验使学生对各种因素对燃烧效率的影响有直接的感性认识,同时学到测取锅炉效率有关数据、计算燃烧效率的方法。通过“锅炉热平衡”实验,加深学生对锅炉热平衡原理的理解,培养学生的锅炉热平衡实验测试技能,使学生能够分析造成各项热损失的原因,学会诊断锅炉存在的问题。“锅炉烟尘测定”实验使学生熟悉国家标准、掌握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折算浓度和排放总量的测定原理和方法。“烟气成分分析”实验使学生掌握奥氏烟气分析仪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气态污染物排放监测”实验使学生掌握气态污染物排放测量的电化学法的原理和EUROTRON MK2 8851烟气分析仪的使用方法。通过这一系列的实验为学生从事锅炉设计、运行和研究打下基础。

“燃烧源污染物排放控制”实验室配有四台除尘装置(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电除尘器、湿式除尘器)和一台喷射鼓泡式烟气脱硫装置、一台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装置,可进行除尘器性能测定和气体污染净化两大类型、六个项目的实验教学,可使学生系统地了解并掌握污染控制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主要设备和典型工艺等,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日益严重的燃烧源污染物排放问题的基本能力,为学生从事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管理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基础。

三、锅炉原理实验的教学和考核方法

1.教学方法

为便于组织教学,将参加实验的学生分成8至10人的小组,排出实验教学安排表,安排充足的师资力量,指导学生在两周内完成所有实验室的各个实验。在教学过程中,改变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不断探索实验教学的新办法,如探究式教学、归纳式教学、换位教学等。

在探究式教学模式下,教师依据学习过程的客观规律,引导学生积极主动、自觉地掌握知识。例如,在进行锅炉热平衡实验教学时,教师提出“什么是锅炉热效率?什么是锅炉热平衡?”在学生明白这些基本概念问题的基础上,设置问题“锅炉正平衡热效率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引出计算锅炉正平衡效率需要测定的参数及测量方法,继续提问“锅炉热损失发生在哪里?锅炉反平衡效率的计算公式是什么?”逐步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最后提出“为什么既要进行锅炉正平衡实验,又要进行锅炉反平衡实验?如何有效提高锅炉效率?”教师通过这些涵盖了实验的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方法的探究型问题,激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他们应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进行演示性实验教学时,采用归纳式教学方法,将“观看”实验转变为“观察”实验。例如,在“自然循环锅炉水动力特性”实验中,不去讲解,也不提出任何问题,只是告诉学生要仔细观察。在每个实验现象出现时,再引导学生归纳实验现象、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受知识水平、观察能力的影响,学生难免会遗漏掉某些实验现象,这时通过重复性实验,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有针对性地观察,对实验现象再次进行归纳和分析。采用这种教学方法,使学生对实验过程充满兴趣,对水循环的形成过程、工质的流动与传热过程、蒸汽的产生过程,上升管中汽水两相流的各种流型(泡状、弹状、环状流动),锅炉水循环的常见故障(停滞、倒流、自由水面、汽水分层、下降管带汽)从现象到本质都有非常深刻的认识。

在实验教学中,还尝试了师生角色换位教学法。例如,在“烟气成分分析”实验教学中,进行了“让学生做老师”的换位教学实践。每组学生经过讨论,选出一位同学,由其充当教师的角色,讲解奥氏烟气分析仪的工作原理,演示其使用方法,并带领本组的同学完成烟气成分及含量测定实验,引导学生思考、提问、讨论。实践证明,这种方式加强了学生之间的交流、师生之间的互动,活跃了实验教学的气氛,收到很好的效果。

2.考核方法

实验考核是对学生实验能力的全面检查,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检查。同时,考核能够给学生以压力和动力,促进学生对实验课的重视。传统的实验考核方法,主要是依据实验报告的好坏来评定成绩,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学生抄袭实验报告的现象。为减少传统考核方法的弊端,我们采取实验表现、实验报告、实验考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验考核,三者依次占实验总评成绩的30%、30%、40%。实验表现和实验报告采取每个实验单独给分,取各自的平均分作为这两项的成绩;实验笔试则由每个实验设置2~4道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试题组成试卷,统一安排考试。实验表现由教师依据实验预习、实验操作、回答问题情况,以及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当场给出成绩;实验报告按照是否按要求撰写实验报告,按时交实验报告,数据、结论是否正确,分析是否透彻评分。通过这种考核方式给出实验综合成绩,实现了对学生的学习态度、观察能力、动手能力、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的全面考查。

锅炉设备考察报告第4篇

关键词: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 安装 监督 检验

中图分类号:TK22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安装监检工作的开展,明确了锅检中心和锅检站在全网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中的责任,使新建机组锅炉压力容器的法定检验工作落到了实处。在检验监督工作中,锅检中心的安装监检工作,对各公司锅检站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法规标准、检验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质保体系的实施等方面起到了监督、促进、完善的作用,在现场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对监督检验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检验结果的评定起到指导作用,各电建公司锅检站的检验工作,在执行国家和行业法规、标准方面的意识明显提高,检验工作的规范化明显改善,检验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1 监检内容与方法

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内容包括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涉及其安全运行的项目进行检验和对安装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两个方面进行。

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安装质量监检的三个阶段(锅炉整体水压试验前、超压水压试验、机组整套试运前),公司锅监工程师必须参加,并在锅检中心监检组到达前组织项目工地锅检人员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1]。

锅炉整体水压试验前自检项目和范围:包括现场条件,技术资料文件,汽包,联箱、减温器、汽-汽热交换器,受热面,锅炉钢架、吊杆,锅炉范围内管道、管件、阀门及附件;锅炉整体水压试验监检项目和范围:包括水压试验前承压部件缺陷整改情况,试验用水分析结果,锅炉本体(包括过热器)水压试验压力,再热器水压试验压力,保压时间,水压试验结果,锅炉机组试运前监检项目和范围:包括技术条件,技术资料,锅炉本体,管道、阀门,锅水循环泵,安全附件,热工仪表、自动保护,锅炉化学清洗,蒸汽管道的蒸汽冲洗[2]。

压力容器自检项目和范围:包括制造厂资料,施工资料,设备名牌,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外观质量,支座、管道膨胀情况,安装焊缝外观,安装焊缝探伤抽查,水压试验,保温、平台、扶梯。压力管道自检项目和范围:包括技术资料,管道走向、坡度、膨胀指示器、膨胀测点、蠕胀测点、监视段及支吊架位置,管道外观质量,管道安装焊缝质量,支吊架安装焊缝质量,管道膨胀状况,水压试验,蠕胀测点径向距离测量,蠕胀测点两侧管道外径或周长测量,管道的疏水、放水系统安装情况。

监检还应对项目工地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①质管人员落实情况及到岗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工地的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命文件和是否从事该岗位的工作。②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管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工地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焊接质量无损探伤的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件,是否存在超出技术等级检验的情况。③焊工资格及管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工地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焊接的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件,是否存在超出资格证规定的项目施焊的情况。④其他人员资格与管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工地的理化检验人员、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站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⑤技术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工地的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是否符合有关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所有的设计变更是否都经过设计单位同意等。⑥工艺纪律与工艺管理:应重点检查技术文件质量(如:文件是否符合标准、图纸,准确性、完整性等)、设备状况(如:设备能力、装备精度等)、焊材发放回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图纸、工艺文件操作,使用的量具是否经周检合格,质量检验是否存在漏检、错检、检验滞后的情况。此外,还应审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工艺和焊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焊后对口错边量及表面质量与热处理工艺,各质量控制环节、控制点等。⑦金属材料、焊接材料存放环境:主要检查项目工地的金属材料、焊接材料存放环境是否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手册》及其体系文件和有关标准规定。⑧材料验收、保管与发放:重点检查材料、焊接材料、管件、阀门的原始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对需复验的材料,还应审查复验报告,材料代用必须办理代用手续。⑨无损检测管理:应重点审查探伤工艺、探伤底片,抽查的底片数量应大于底片总数的30%以上,审查底片质量和评片质量,还应检查探伤比例。⑩安装检验管理:应检查项目工地质量检验部门的工作质量和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站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 质量反馈与处理:检查质量分析会记录和施工过程中反馈的质量问题的处理记录、整改措施及执行情况。 设备及工装完好率:一般设备及工装完好率应达到85%,关键设备及工装完好率应达到100%。 设备专管情况及计量器具管理:设备专管率应当达到100%;计量器具必须在检定周期内(包括电焊机等设备上的电流表、电压表等)。

2 安装监检工作中主要常见问题

2.1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资料普遍缺少承压部件强度计算书、热力计算书、水循环计算书、过热器和再热器壁温计算书;锅炉无产品制造监检报告,通过对电厂发送锅炉安装监检意见通知书,供应商已提供部分资料,但部分电厂仍缺少上述资料,我们仍将督促此项工作进行[3]。

2.2 部分电建公司锅检站质保体系运转不完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人员、无损检测人员持有电力部门资格证书人员少,无损检测人员应持有电力系统Ⅱ级及以上资格证,不应只持有劳动系统资格证;焊工资格证不够全面,持有电力部门焊工考委会签发的有效证件少,不符合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和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个别证件存在超期现象。

2.3 水压试验措施不完善,对水质要求不全。

2.4 无损检测T91材质焊口、射线透照底片有漏判缺陷情况,报告术语不规范。

2.5 焊接方面存在焊接工艺评定部分参数不全,评定报告中部分缺少试验报告,有些报告书写有错误。有的作业指导书与评定报告中的内容不符。

2.6 锅检站安装自检报告在锅检中心监检时不能及时提交,个别建设单位和安装单位对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监检意见通知书处理不及时,不能够及时上交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监检问题反馈单。

2.7 锅检中心安装监检人员紧张,对安装监督检验工作投入人员少,特别是热工、化学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人员投入少。

2.8 部分安装单位的《锅炉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手册》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差距,需进一步完善。

3 体会和建议

3.1 安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但要执行电力行业的规程、标准,还要符合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的法律、法规,如: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技监局[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在今后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中要重点搞好此项工作监督[4]。

3.2 安装单位锅检站,对于安装监检的三个阶段,在其中一个阶段转入下一阶段验收前,应根据DL647-1998《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中关于安装质量监检规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全面出具前一阶段检验报告。

3.3 锅检中心的安装监检工作,需要电建公司锅检站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安装单位锅监工程师的支持,锅检中心在现场实施监检时,安装单位锅监工程师应在现场。

3.4 今后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中要重点加强焊口无损检测抽查、焊接工艺评定监督工作。锅炉整体水压试验前的监检应分为三个阶段,即安装开始前和锅炉整体水压试验前一个月与锅炉整体水压试验前,其中安装开始前主要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作业指导书,需持证人员持证情况等,锅炉整体水压试验前一个月主要对安装焊口进行抽查。

3.5 要开展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工作,锅监工程师的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锅监工程师是电力工业三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最后一级,对各项目工地的工作直接进行监督检查,其工作力度直接影响到锅检站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开展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监检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提高锅监工程师的地位。

4 小结

通过实施安装监检,确实提高了工程质量,提高了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素质,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工作是一个很大的促进。

参考文献:

[1]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锅炉设备考察报告第5篇

摘要:

为了确定有机热载体炉的管理与检验重点,统计分析了天津市特检院2011年至2015年所出具的1000多份有机热载体炉定期检验报告。结果表明,有机热载体管理工作亟待加强,燃烧效率有待提高,安全附件及自控装置的管理是重中之重。

关键词:

有机热载体炉;检验报告;缺陷;统计分析

0前言

有机热载体炉因其介质具有高温低压的传热性能、运行成本低、节能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当中[1,2]。因为介质使用温度高,遇火易燃,它的运行状况严重影响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因此,国家法律、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对其进行定期检验[3,4]。目前,大家主要关注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等环节[2,5],而对其管理与检验方面的研究甚少。有机热载体炉因其结构、服役时间、燃烧方式、用途等方面存在差异,监管与检验任务繁重。定期检验报告中包含大量锅炉管理与锅炉系统的缺陷信息,若能从中总结出其管理与检验的重点,不仅能明显地提高监管部门与检验机构的工作效率,还能保障锅炉安全运行。除此之外,上述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的制定与更新也能起到很大的指导作用。鉴于此,本人以天津市特检院2011年至2015年所出具的有机热载体炉的定期检验报告为基础,以统计的方法分析有机热载体炉运行管理情况与设备缺陷的分布规律。本次统计的检验报告共有1217份,其中有机热载体炉外部检验报告812份,内部检验报告405份;覆盖锅炉283台,最大额定出力为8.3t/h,最小额定出力为0.03t/h,最大额定压力为1.8MPa,最小额定压力为0.03MPa。外部检验报告涉及9大类、56个子项目,内部检验报告包含26类(每个部件为一类)、56个子项目。

1外部检验报告统计分析

有机热载体炉的外部检验采用资料审查、宏观检(抽)查、见证功能试验等方法,检查使用单位的运行管理状况和锅炉的安全附件、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情况。我们通过对有机热载体外部检验报告的统计,分析天津市有机热载体炉的运行管理水平。图1和图2为有机热载体外检各大类统计项目缺陷率(缺陷报告数/总报告数)和单项缺陷率(缺陷报告数/适用报告数)在10%以上项目的统计图。从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管理力度亟待加强

由图1可知,锅炉管理是目前影响天津市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的主要原因。从图3可以看出,“锅炉房各项记录”,“锅炉房各项制度建立情况”,“锅炉房制度执行情况”,“上次报告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司炉持证情况”5个统计子项目的缺陷率都超过了10%,并且“锅炉房各项记录”与“锅炉房各项制度建立情况”分别达到了81.1%与34.6%。锅炉房记录涉及巡回检查、运行、改造、修理及日常维修保养、自行检查和交接班等十个方面。外部检验过程中记录方面的缺陷主要体现在记录种类不齐全和记录填写不规范。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来自于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不够;另一个原因是锅炉房各项记录没有随标准更新而及时补充(如日常能耗记录)。锅炉房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节能管理制度等八项,存在问题主要为缺少制度、制度没有上墙、制度不齐全、制度没有及时更新。管理与操作人员常常误认为有机热载体炉压力小、危险系数小,而麻痹大意,疏于管理,以致引发安全事故,应引起足够重视。完善的记录与规范的管理制度不仅可以预防锅炉出现异常,还能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因此,完善锅炉房记录与规范管理制度是保障锅炉安全与经济运行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统计结果还显示,因司炉工在岗人数不符合要求的缺陷率为9.4%,共涉及76份报告。由此可见,大部分锅炉使用单位在锅炉运行时司炉工都在岗,但仍有相当数量的使用单位存在司炉工脱岗的现象。司炉工是否在岗对锅炉安全运行影响较大,当锅炉出现非正常运行或发生报警时,如果司炉工在岗,就能采取紧急措施,可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因此,建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加大管理力度,锅炉使用单位也应予以足够重视。

(2)介质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由图1可知,介质类的缺陷率在九大类项目中排第二位,达到66.7%。由图4来看,介质类的缺陷中“油质化验数据”最大。该方面缺陷的主要原因为未对在用有机热载体进行定期检验。有机热载体指标中残碳、闪点、水分、运动粘度严重影响锅炉的安全与经济运行[6]。锅炉使用单位通过有机热载体的定期检验不仅可以掌握锅炉运行状态,还能够预防事故发生。有机热载体品质恶化的危害主要分为损坏本体和导致系统压力超压。本体损坏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因粘度增加与存在残碳而降低传热效率,导致锅炉本体材料超温失效;另一方面指酸值超标而腐蚀本体。导致超压的原因主要是水分蒸发与低沸物挥发。除此之外,残碳超标会直接降低锅炉受热面的传热效率,从而降低出力,增加运行成本,这明显与当今时代节能减排的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加强有机热载体炉介质管理工作不仅仅是为了保障锅炉运行安全、延长锅炉使用寿命,更是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

(3)安全附件管理应受重视

由图1可知,压力表、温度表、液面计和安全阀四项安全附件中缺陷率最高的为压力表,达到40.9%,温度表37.9%、液面计4.8%、安全阀4.6%。从统计子项上看,差压报警及联锁装置、温度表校验、安全阀校验、超温报警及联锁装置、压力表校验、超压报警及联锁装置的缺陷率都超过了30%,其中差压报警及联锁装置的缺陷率最高达到了46.7%。安全附件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的重要装置,也是锅炉正常运行的“指示灯”。压力表与超压报警及联锁装置主要反映锅炉系统中压力变化情况,防止系统超压而引发锅炉结构失稳。温度表与超温报警及联锁装置主要反映有机热载体的实际使用温度,避免其温度过高而使介质品质恶化和引发安全事故。差压报警及联锁装置是表征有机热载体系统中介质的流动速率。液面计与安全阀分别起着观察系统有机热载体液面位置与泄压的作用。关于安全附件的规定来源于前辈的管理、检验经验和事故教训,规范使用安全附件可以保护使用单位与操作者的财产与生命。

2内部检验报告统计分析

有机热载体炉的内部检验采用宏观检(抽)查、壁厚测量、几何尺寸测量、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和强度校核等方法,检查锅炉受压元件所存在的缺陷与产生原因,从而提高锅炉的安全性能。因此,它比外部检验报告更能反映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状况。表1和图5为锅炉内部检验中部件和缺陷类型的分布情况,从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2.1内部检验总体缺陷情况

由表1可知,缺陷率较高的结构部件分别为膨胀管、锅炉房压力管道、爆破片、膨胀器和储存罐,且缺陷率都超过了7%。上述部件出现问题较多的原因是设计、安装、改造和修理不符合标准要求,且容易产生跑冒滴漏现象。因此,应在日常管理和检验过程中应重点关注膨胀管、锅炉房压力管道、爆破片、膨胀器和储存罐等部件。

2.2锅炉部件缺陷情况

由图5和图6可以看出,锅炉部件的缺陷率较低,其中最高的为辐射受热面,只有3.0%,而其余的部件几乎不存在缺陷。辐射受热面的缺陷主要分为材料失效和表层积灰。材料失效是由受热面受烟气冲刷,温度较高,再加上有机热载体指标不合格使受压元件超温所致[7];表层积灰的主要成分为炭黑,是由燃料燃烧不充分所致。辐射受热面积灰若不及时清理与调整燃烧器,将严重降低运行过程中的燃烧效率与受热面的传热效率,严重降低锅炉运行的经济性。因此,检验过程中应重点检查辐射受热面。

2.3燃烧效率有待提高

由图5可以看出,锅炉本体中的缺陷率最高的为积灰,是指有机热载体炉炉膛内部受热面火侧存在燃烧不充分或者长时间未清除而聚集的黑色焦状物质。为减少锅炉受热面积灰,需提高燃料的燃烧效率。

2.4裂纹、泄漏、变形等缺陷率较小

统计结果显示锅炉部件裂纹、泄漏、变形等缺陷出现几率较小,其主要原因是该方面缺陷检验时较难发现或运行中发现后已及时处理。因为上述缺陷危险性极大,不仅影响有机热载体炉正常运行,还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再加上较难检出,所以在日常管理与检验过程中应重点关注。

3结论与建议

综合有机热载体炉外部检验与内部检验报告的统计分析结果可得如下结论:

(1)有机热载体炉与有机热载体管理工作亟待加强,管理力度需要加大;

(2)安全附件及自控装置的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

(3)有机热载体炉燃料的燃烧效率有待提高;

(4)日常管理和内部检验时应重点关注膨胀管、锅炉房压力管道、爆破片、膨胀器和储存罐等部件。

本次数据分析结果反映了现阶段有机热载体炉运行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鉴于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锅炉使用单位应正确理解并严格执行《锅炉使用管理规则》。除此之外,有机热载体炉因其介质特性,膨胀器、储存罐、差压报警及联锁等设施的管理应该受到足够重视。

(2)考虑到有机热载体炉介质遇明火易燃,系统中的油泵、管道等在连接时应尽量采用密封面为凹凸型、垫片回弹性好的法兰结构。

(3)针对有机热载体炉辐射受热面积灰问题,燃油、燃气锅炉在设计与安装调试时应选取合适的燃烧器,并且保证安装质量,避免火焰吹偏;燃煤锅炉,应该提高燃烧质量和加强清灰处理。

参考文献:

[1]赵钦新.有机热载体炉技术及其进展[J].工业锅炉,2004(1):24-30.

[2]陆倩.有机热载体锅炉节能探讨[J].工业锅炉,2015(2):32-35.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S].中国质检出版社,2014.

[4]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

[5]谭蓬,周英,戴恩贤,等.有机热载体炉节能改造及效益[J].中国特种设备安全,2013(3):65-67.

[6]朱永满,李洋.有机热载体性能在锅炉安全运行中的重要性[J].广州化工,2014(14):248-250.

锅炉设备考察报告第6篇

【关键词】锅炉检验;控制程序;作用;质量

一、锅炉检验的作用

锅炉在高温高压下运行,是一种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事关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益。为此,国家规定对其生产、安装和使用的全过程实行强制检验。锅炉检验是国家监察职能的延伸,是用技术监督和检测手段,保证锅炉设备安全经济运行。这种检验,包括定期检验(在用设备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水压试验)和无损检验(X射线、表面渗透、超声波)等。它涉及行业广,发生频次多,实地作业量大,检测情况复杂,工作质量要求高,是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

二、锅炉检验质量体系的构建

质量体系,是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机构程序和资源。根据锅炉质量检验编制体制,和各业务部门质量控制要求,锅炉检验质量体系分为领导层、管理层和作业层三个层次。

领导层中,企业领导是质量管理和决策的最高管理者和决策者,对企业质量工作总负责;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业务和质量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质量体系运转情况,指导解决检验作业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有关检验报告书、意见书的签发。

管理层为各业务工程师。他们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管理与监督工作,处理一般技术质量问题和质量信息,负责检验工艺方案的审核及各类检验报告书的一级审核工作。

作业层为质量体系中的所有作业人员。

三、锅炉定期检验质量控制程序

定期检验是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按规定的周期,对设备进行的质量检测和检查,它包括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检验方式。根据设备状况和各类检验方式及特点,分别实施不同的质量控制措施。

(一)内部检验质量控制程序。内部检验,是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主要检查承压部件在运行中是否出现裂纹、起槽、过热、变形、泄漏、腐蚀、磨损、水垢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对出现的缺陷,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检验结论,确定锅炉设备允许运行、整改运行、限制条件运行或停止运行四种质量状态。控制措施的具体内容是:检验周期、技术装备、检验方案、检验部件、检验重点、各类缺陷的检测方法、各类缺陷的处理意见和结论。

(二)外部检验质量控制程序。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包括锅炉管理检查、锅炉本体检验、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辅机和附件、水质管理和水处理等方面。检验方法以宏观为主,并配合对一些安全装置、设备的功能确认。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做出允许运行、监督运行、停止运行的结论。质量控制措施的具体内容为:检验周期、检验内容、检验之前的技术装备、检验部件、检验重点、元件各类缺陷检测方法、水质处理项目检验、各类缺陷的处理意见和检验结论。

(三)水压试验质量控制程序。水压试验是以水为介质,以规定的试验压力,对锅炉受压部件的强度和严密性进行的检验。质量控制措施的具体内容为:试验周期、技术准备、环境要求(气温、水温、水中抓离子浓度值)、试验压力值取定、升降压步骤、保压期间压降允许值、合格标准、缺陷处理意见和检验结论。

四、锅炉修理检验质量控制程序

锅炉修理是对原有设备的修复、再制造和改造,涉及的工序多,施工复杂,是应重点监控的检验项目。由于炉型、材料、修理方式的不同,检验工序和控制项目往往有很大差异,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控制环节。一般地,其控制措施为: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检验前准备、施工手续申报情况、修理改造图纸及技术条件;受压元件用材料及复验报告、焊接材料材质及复验报告、焊接人员资格及有效期审查、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及有效期审查、施工方案审查、受压元件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焊接质量检验、无损检测结果审查、热处理工艺审查、开孔尺寸、位置及质量审查、组装质量检查、水压试验、总体验收、出具监检意见书。

五、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程序

(一)X射线检测。X射线探伤,应根据特定的被检对象和一定的技术要求,选用适当的器材、条件和方法进行射线透照,继而进行适当的潜影处理,以得到可以正确评定内部质量缺陷的射线底片。在评片时,根据底片评判工件的缺陷情况,说明缺陷性质、大小、位置、形状、数量和分布情况,推测出缺陷可能发展的趋向等。同时,根据工件的质量要求和标准,来决定是否合格。采用的质量控制措施是:检测厚度范围、执行技术标准、锅炉检测程序、设备性能指标、人员资质等级、被检焊缝表面要求、识别标记、检测技术设备、底片与标记、灵敏度选择、K值控制、暗室处理要求、底片质量要求、底片观察要求焊缝缺陷等级评定标准、记录、报告、存档要求。

锅炉设备考察报告第7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

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锅炉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领导批准;

二、编制或主持制定锅炉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三、检查锅炉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五、对锅炉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五条司炉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锅炉房系统的结构及性能,了解锅炉水质控制指标和水处理的基本知识,熟悉锅炉运行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锅炉设备的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正确判断锅炉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锅炉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二、对所使用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保证齐全、完好;

三、遵守锅炉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六条水处理作业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水处理系统、设备、化验仪器的原理、结构、性能,了解运行锅炉的结构,熟悉锅炉水质标准,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及水质化验工作,确保锅炉各项水质指标在规定范围之内,并根据水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指导司炉人员执行正确的排污操作;

二、停炉后及时地了解锅炉的结垢、腐蚀情况,指导锅炉保养工作;

三、保持水处理化验间及其设备化验仪器齐全、完好;

四、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三章锅炉房建造

第七条新建锅炉房除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锅炉房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严禁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的顶层或中间层安装锅炉。

二、新建锅炉房不应与住宅相连。

三、锅炉房不得直接设在诸如公共浴室、教室、幼儿园、观众厅、候车室及劳动密集型厂房等聚集人多的房间、主要疏散口或其上面、下面及贴邻。

四、锅炉一般应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设置非独立锅炉房应事先征得锅炉房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特种设备监察科同意;由于情况极为特殊,条件所限需在多层及高层建筑物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或第一层安装锅炉的,应事先征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同意。

第八条锅炉房环境及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锅炉运行期间不得锁住或闩住。锅炉房的安全出口、楼梯及通道应畅通无阻;

二、锅炉房内的设备布置应便于操作、通行和检修;

三、锅炉房应有足够的光线、良好的通风以及必要的降温设备和防冻措施;

四、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以及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安全附件处,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四章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修理、改造

第九条使用单位购置的锅炉设备应做到:

一、锅炉及锅炉房内压力容器(诸如分汽缸、恒压罐等),其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设计文件必须经鉴定合格,并加盖鉴定单位专用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制造过程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应通过*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产品安全性能检验。

二、锅炉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

①锅炉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②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③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或汇总表④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⑤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⑥受压元件设计更改通知书⑦水流程图及水动力计算书(热水锅炉)⑧锅炉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

三、压力容器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

①竣工图样②产品质量证明书③压力容器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

四、锅炉范围内管道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金属材料的规定,并附有金属材料质量证明。

第十条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工作,必须由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实施;

二、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工作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向特种设备监察机构书面告知。告知后方可施工;

三、锅炉的安装、改造与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锅炉的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锅炉使用登记、停用与注销

一、新装或移装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办理使用登记、未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得擅自使用;

二、锅炉长期停用、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移装或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及时向原登记机关或移装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三、锅炉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锅炉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应由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实施。

一、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应根据锅炉房管理及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主要有①锅炉安全管理人员②司炉人员③水处理作业人员;

2.岗位责任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岗位应知应会内容②操作范围③岗位上应做的工作④岗位纪律等。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交接班时间②交接班前应做的工作(查阅运行记录、询问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等)③交接班条件④交接班时发生事故的处理⑤交接班签字。

三、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制度

1.巡回检查制度应有如下内容:

①巡回检查的时间②路线③项目④内容。

2.运行记录制度应有如下内容:

①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②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③交接班记录④设备维修、保养记录⑤事故及故障记录。

四、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1.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应按设备种类分别制定,主要有如下规程:

①《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②《水泵安全运行操作规程》③《送引风机安全运行操作规程》等。

2.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应有如下内容:

①设备型号②规格③设备的主要额定参数及运行参数④设备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⑤正常运行中运行参数的控制(含负荷、压力、温度、水质指标)⑥正常运行中操作(含水位计、压力表的定期冲洗、安全阀定期排放试验)⑦正常热备用⑧设备的正常及紧急停车步骤与方法⑨事故判断与处理⑩设备的停用保养。

五、水处理化验制度

水处理化验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水处理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②水质化验安全操作规程③锅炉给水水质控制指标④锅炉锅水水质控制指标④水质控制指标的化验时间、取样地点、记录。

六、设备维护、保养与定期检修制度

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应有如下内容:

①锅炉及附属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时间及方法②锅炉及附属设备停用保养规定③设备检修及保养记录。

2.定期检修应有如下项目:

①锅炉检修规程②水泵检修规程③风机检修规程④水处理设备检修规程。

3.设备检修规程应有如下的内容:

①设备检修内容②检修方法③验收标准。

七、锅炉安全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2.锅炉安全技术档案主要有如下内容:

①锅炉出厂随机的设计文件、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法定检验机构的监检证书②锅炉安装技术文件、资料(包括安装记录、总体验收记录、检验机构安装监检记录)③锅炉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④锅炉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联锁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仪器仪表的检修、日常维护保养、调试、校验记录⑤设备故障、隐患和事故记录⑥自行安全检查记录⑦检验机构的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及水压试验检验报告⑧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八、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2.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发生单位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4.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十三条锅炉的安全运行与检修

一、锅炉及附属设备应保持在正常的参数下运行,不得超参数或带病运行,司炉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二、锅炉设备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与完好。

三、锅炉安全附件、测量仪表、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及调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确保其灵敏、可靠。

四、检修工作应按照检修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检修工作完成后要组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检修情况及相关记录应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

一、锅炉使用单位对在用锅炉、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的安全检查;锅炉点火前、重要节日以及重大活动前也必须进行自行的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尤其是各级岗位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有无违反规章制度和纪律情况;

2.锅炉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附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验、检定,自动控制及安全保护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设备是否完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有无安全隐患。

4.正常运行的锅炉是否按照《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停炉的内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运行状态下的外部检验以及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三、安全检查应由锅炉使用单位领导带队,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安全检查要有记录,以便备查。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与教育

一、锅炉使用单位应定期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操作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增强作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岗位纪律的自觉性,提高作业人员操作技术水平。

二、安全培训与教育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可结合安全检查以及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开展。

三、安全培训与教育的主要内容:

1.各项规章制度。

2.锅炉、水处理基本知识。

3.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构造与正常操作。

4.安全防范。

5.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安全培训与教育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

五、安全培训与教育要有考核与记录。

第六章锅炉的定期检验

第十六条按照《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正常运行的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停炉的内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运行状态下的外部检验以及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锅炉不得继续使用。

一、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要进行内部检验;

1.新安装的锅炉运行一年后;

2.移装锅炉投运前;

3.停止运行一年以上的锅炉投运前;

4.受压元件经过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

5.依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6.依据外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二、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进行外部检验:

1.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

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

3.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时。

三、对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第十七条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使用单位应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做好以下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一、内部检验

1.准备好锅炉技术资料;

2.采取可靠措施,使受检锅炉与热力系统相连的汽、水、烟、风等管道隔断;

3.锅炉提前停炉,打开人孔、手孔等,放水、冷却、通风换气;

4.拆除汽水档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污装置等妨碍内部检验的锅筒内件;

5.清除锅炉内的锈、垢、渣、烟灰等污物;

6.准备好低压照明设备。

二、外部检验

1.清理锅炉外部;

2.准备好锅炉技术档案;

3.准备好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的资格证件。

三、水压试验

1.对于不参加水压试验的连通部件(如安全阀、锅炉范围外的管路等)应采取可靠隔断措施;

2.清理锅炉受压部件表面的烟灰与污物,必要时局部拆除炉墙与保温。

第十八条锅炉定期检验时,锅炉使用单位应派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等相关人员到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和配合工作,确保检验人员的安全及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常压锅炉严禁承压使用。

第七章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锅炉使用单位应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正式生效。

第二十一条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有如下内容:

①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法②明确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参加事故处理、救援人员的职责分工③设施与救援物质准备④紧急处置与抢修⑤人员紧急疏散与抢救⑥事故处理与救援演习。

锅炉设备考察报告第8篇

关键词:锅炉 压力容器 安全管理

一、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逐渐进步,锅炉在人们的生活生产中占重要地位。锅炉与压力容器的事故频率比较高,这与设备本身的特性有关:(1) 锅炉与压力容器结构一般比较简单,但其受力情况却比较复杂;(2)工作和使用条件比较复杂;(3)容易发生超载运行;(4)易受工作介质的腐蚀。当锅炉压力容器在运行时,不仅要承受一定的温度和压力,而且要遭受介质的侵蚀和飞灰磨损,故具有爆炸的危险。

由此可见,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倘若不严格,使用不恰当,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重则会引发爆炸,导致厂房、设备毁坏甚至人员伤亡。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方面的标准以及相关规章制度

我国针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以及检验等7个主要环节,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标准。1982年国务院颁发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2003年结合新时期特种设备管理要求,颁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充实,这是现阶段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基本法规,也是其它特种设备制定技术标准的基础。国家锅炉压力容器监察部门先后制定了《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和标准。

三、从安全管理方面来分析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具体要求

1、在锅炉安装前,应将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送当地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审批,必要时,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将与有关部门共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新安装锅炉的水压试验和总体验收,应有锅炉安全监察机构的人员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修理,应由经锅炉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专业单位承担;受压部件的重大修理、改造或更新,其施工技术方案应报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审批。锅炉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和改造工作竣工后,应有锅炉安全监察机构的人员到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2、使用单位应按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要求,办理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手续,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使用单位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实行“一机一袋”管理,包括检测报告、准用证、检查记录、维保记录、事故记录。

3、使用单位需按制度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锅炉压力容器的各项规章制度。

4、操作人员应经过国家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操作锅炉压力容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有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时,须采取紧急措施并上报部门负责人,避免事故的发生。锅炉压力容器发现有如下情况应紧急停车:

――锅炉、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主要安全附件失效。做好安全检查和运行记录。

四、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GIS系统

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GIS系统主要由主系统、子系统、网络系统三部分构成。主系统是一个应用系统,只有在各个子系统和网络系统的密切配合条件下,主系统才能提供相应的信息。子系统则主要负责向主系统输送和提供数据,包括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七个环节。网络系统使子系统能够快速、及时地将数据输送到主系统中去。它是一种对各种空间信息进行收集、存储、分析和可视化表达的信息处理与管理的系统。实现了对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的动态管理。另外,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应用于锅炉安全管理GIS系统中,将有关的文本、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组织起来,使查询、统计、分析工作更直观更简便。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GIS系统成功使用,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五、工业发达国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工业发达国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的主要做法:健全并完善了专门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标准体系;在政府部门中设有专门的安全监察机构或指定哪些部门负责安全监察工作;各国都有专业的社会中介组织,协助政府部门起草法规、标准,从事有关单位的资格认可工作,对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等工作;各国的相关企业都必须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中介机构的授权检查。最终形成了有效的安全监察体制。

六、讨论

总之,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的人员管理、经济运行管理、环保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管理与改造等各项安全管理内容进行完善,从而实现对锅炉压力容器综合的、动态的、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以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王捷,吴再明.锅炉安全管理不容忽视[J].企业标准化,2001.(04).

锅炉设备考察报告第9篇

关键词 锅炉制造;质量控制;原材料;热处理

中图分类号TK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80-0155-02

1 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制造锅炉所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原材料供应方必须具备国家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并提供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书;

2)材料的供应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价和选择,确认分供方具备相应资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原材料采购时需在合格供方名录中挑选适宜的供方,不许随意寻找供方;

3)材料进厂后应有材料检验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材料检验员应验证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有效性,项目是否齐全、正确,没有质量证明书的材料应拒收;

4)材料在使用中应注意标识的移植,以免材料用错。需要代用的材料,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各相关责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材料代用应尽量减少甚至避免,以满足原产品设计在强度和结构上的要求,如确需代用,应遵循以优代劣的基本原则。材料代用如遇到以低强度材料代用高强度材料,以厚度小的材料代用厚度大的材料应或代用的钢管公称外径不同于原设计尺寸时,应由主管设计经强度校核,满足要求并上报省级安全技术监察机构备案;

5)制造锅炉承压部件时若使用进口材料,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该材料必须是国外锅炉用材料,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相关技术指标应与国内锅炉材料相近;

(2)应对照国内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如果缺少检验项目,应补做该项目,合格后再使用;

(3)设计锅炉时应采用该进口材料的相关标准规定的数据进行强度计算;.

6)制造锅炉承压部件所用的焊接材料,应在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采购及检验验收,焊接材料应符合国家专业标准的规定,有制造厂的 材质证明书和清晰牢固的标记。使用单位须按有关规定验收、入库、编号。

2 焊接过程的质量控制

1)凡从事锅炉承压部件焊接工作的焊工,必须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技能考试,取得焊接操作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考试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2)采用焊接方法制造锅炉受压元件时,制造厂家应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制定焊接工艺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用的母材和焊材必须经检验合格。焊接工艺评定的施焊者,应有制造厂焊接技术熟练的合格焊工担任;

3)锅炉承压部件的施焊焊工施焊前应阅读相关焊接工艺文件,检查焊材牌号、规格、焊缝坡口尺寸和清洁程度以及焊缝装配质量,焊接人员应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要求进行焊接并如实填写焊接记录,并对施焊质量负责。施焊完毕,焊工应清理焊渣,在规定部位进行焊工钢印确认;

4)锅炉承压部件的焊缝(包括不承压部件与承压的部件之间的连接焊缝)100%应进行外观检验,焊缝外观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应达到图纸要求,焊缝与母材之间应平滑过渡,不能有咬边现象。焊缝及其热影响区表面无裂纹、夹渣、气孔并按相关要求对焊缝进行无损检测,由无损检测人员出具相应的报告,检验人员记录焊工的焊接质量情况;

5)焊缝经无损检测判定存在超标缺陷时,应进行返修,返修时应有技术处编制返修工艺。担任返修的焊工,必须是合格持证焊工,返修后在规定的位置打上返修焊工的钢印。焊缝在同一位置上的返修,碳钢不得超过三次,合金钢不得超过二次。

3 无损检测的质量控制

1) 从事锅炉制造无损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和监督管理规则》的要求,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并在国家质检部门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项目的无损检测工作。无损检测人员应负相应的技术责任;

2) 无损检测的工作场地和检测设备应满足要求,检测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作好记录,使之在完好状态下使用;

3) 无损检测的工艺文件应符合相关规则和标准规定,无损检测人员根据工艺文件选择检测设备和工艺参数;

4) 无损检测人员应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审核,签发。

4 热处理的质量控制

锅炉制造企业技术部门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制定热处理工艺文件,热处理工艺文件应根据相关标准及规定,明确以下内容:

1)热处理时机, 锅炉承压部件焊后热处理应在水压试验前,全部焊接工作或返修工作结束后进行,但焊后有延迟裂纹倾向的钢材应及时进行焊后热处理;

2)热处理前所需的清理要求或防护要求,有追溯要求的部件热处理前应按规定做出标记,对于热处理可能造成标记遗失或模糊不清的,应做好详细记录,以便进行标记移植;

3)热处理设备及加热方式的要求。用于热处理的设备、仪表等应完好,装炉温度、升温速度、保温时间、冷却方式和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

4)产品试件的要求,产品试件应随炉热处理,不能同炉时,检查试件热处理设备和规范应与产品相同;

5)热处理后的验收标准及报告,检验人员负责实施热处理全过程的检查,做出热处理检查记录,并出具热处理检验报告。

5 压力试验的质量控制

1)锅炉受压部件的压力试验,应在无损检测及有关检验项目合格后进行,须热处理的,则应在热处理后进行;

2)压力试验应在专用场地进行,压力试验设备和压力测量仪表应完好,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压力试验环境应符合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3)试验合格标准,应符合规程、标准及技术条件规定。压力试验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实验记录并经检验人员复核确认。

6 不合格品的质量控制

1)采购产品经进货检验或实验发现不合格品时,检验人员应通知库房管理人员,将“不合格品”存入不合格区。“不合格品”经材料、设计、工艺等有关人员评审,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产品,应拒绝接收;

2)生产过程中经检验或试验发现不合格品时,检验人员须立即做好标记并隔离,相关技术人员应对该不合格品进行评审。评审后的不合格品一般可采用以下办法处置:(1)返工、返修,消除不合格;(2)降级;(3)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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