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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作意见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16 22:23:30

环卫工作意见

环卫工作意见第1篇

一、推进货币化包干保洁

1、明确保洁范围和标准。乡村环境卫生日常保洁范围分为公共区和责任区。公共区主要包括城镇“三道”(城镇街道、过境道、城镇江河道)、“三场”(停车场、农贸市场、建筑工场)、“三店”(废品收购店、餐饮店、商店)和乡村“三线”(主要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江河溪流沿线)、“三边”(路边、水边、屋场边)、“三场”(养殖场、建筑屋场、农贸市场);责任区主要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和农民住房前后的晒坪、水沟、院落等。保洁标准为“六无两及时三清洁”:即无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停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晒、无乱贴乱画;垃圾清运及时、垃圾处理及时;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

2、健全保洁责任和机制。乡镇卫生公共区保洁由乡镇负责,要组建专业保洁公司实行全天候公司化保洁管理。行政村(居委会)公共区卫生由行政村(居委会)负责,乡镇监管,建立“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的常态化清扫制度。对城镇“三场”、“三店”、城镇居民户和乡村“三边”、“三场”,建立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与“门前三包”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落实企事业单位、市场、业主和城镇居民等保洁责任,对农户责任区推行分户包干责任制。同时,各乡镇要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和干部义务劳动,聘请热心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义务保洁员,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保洁长效机制。

3、推行保洁包干劳务合同管理。乡村清洁工程环境卫生公共区实行分区段承包管理。乡镇公共区卫生由乡镇政府按照市场化的原则,采取招投标方式,分年度择优确立专业保洁公司,签订货币化保洁合同。行政村(居委会)公共区卫生由各乡镇组织各行政村(居委会)确定保洁区段经费上限,引入竞争机制,分年度采用招投标的形式,发动农户从高到低竞标,签订货币化分段保洁劳务合同,明确保洁时段、地段和标准要求,视完成情况兑现合同。村干部和居委会主任原则上不参与竞标承包。保洁经费实行按季度由乡镇财政所打卡发放制度。

二、加强常态化工作管理

4、抓好宣传教育管理。各乡镇要进一步做好环境卫生公益性宣传和教育工作,要在人口相对集中场所制作5-10块以上公益性宣传标牌,在视线相对开阔地段刷写10条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开展大规劝活动,组织镇村干部上街下乡、进村入户开展文明规劝活动,制订卫生公约、“门前三包”发放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业主、城镇居民和重点农户,采取公开信、公开课、公开警示教育和文明卫生评比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乡村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提升社会公众环卫意识。

5、实施数据信息管理。县乡两级要逐步建立健全乡村清洁工程数据信息库,实行台账管理。县乡村清洁办要建立全县乡村清洁工程数据信息录入、查询和统计系统,对全县国省县公路沿线村、乡镇机关所在地、乡镇集镇村和所有农村居委会统一编号、统一登记造册、统一录入信息资料、统一分值管理,留存原始记录和影像资料。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各行政村(居委会)分路段台账管理,按季度做好台账报表。

6、做好环卫设施管理。切实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值守管理,确保环卫基础设施全覆盖和设施正常使用。各乡镇要按实际需要配备垃圾转运车、环卫洒水车、果皮箱,建设垃圾填埋场、新型垃圾焚烧炉,配齐环卫工具用品,因地制宜建设垃圾池或地嵌式垃圾池。全县所有乡村交通公路沿线不留环卫设施空白区域,并积极做好环卫设施更新和维护工作。各乡镇要推行环卫车辆、垃圾池编号管理,按编号落实人员责任,确保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场所有专人值守管理。各行政村要分别建立1个以上的村级垃圾填埋点,配齐环卫“五小”设施(扫帚、铁铲、斗车、工作服、卫生公约),落实专人管理。

三、落实垃圾一体化处置

7、实行定点收集。推行乡村日常垃圾定时、定点倾倒和收集制度。各乡镇要动员引导主要街道单位、餐饮门面和居民等每天上午9点前和下午5点后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其余时段不得随意倾倒垃圾。要求集市商贩特别是水果商贩在营业时间内自备垃圾收集器具,落实摊担环卫包干责任。引导广大农户特别是主要交通公路沿线农户,添置户用垃圾收集桶、收集池,定期定点倾倒。各乡镇要做到城镇街道垃圾每天收集一次,农村主要公路沿线垃圾每三天收集一次。

8、健全转运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乡村垃圾转运能力,采取公益性和有偿性两种转运形式,建立健全垃圾转运机制。乡镇主要街道、集市、县级以上公路沿线原则上应列入乡镇公益性转运范畴,日常转运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清洁公司等专业保洁队伍负责。各行政村主要公路沿线、村级活动场所、组到村垃圾集中点等垃圾转运由行政村采取公益性和有偿性相结合的办法由行政村负责,村内户到组的垃圾转运由农户自行负责。非重点地段村组到乡镇的垃圾转运,原则上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与行政村签订转运协议,实行有偿性转运。

9、落实分类处置。推行乡村日常垃圾分类减量、集中处理的处置方式。农户责任区垃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类减量,每个村民小组原则上配备一个垃圾池,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通过“回收、堆肥、焚烧、填埋”等方法化整为零,就地从简处理。行政村公共区垃圾原则上由各村采取分类办法在村内集中处理,或组织签订转运处置协议,按“村收集、乡转运、乡处置”模式集中处理。乡镇城镇垃圾按“统一收集、集中转运、集中处置”模式处理。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乡镇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运行管理,确保有1-2个以上无争议的乡镇垃圾填埋场,确保有1个以上运行有序的乡镇垃圾焚烧场所。同时,对医疗和化工等特种垃圾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各垃圾产生方应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处置工作。

四、确保正常化经费到位

10、加强经费投入及管理。县政府进一步组织加大乡村清洁工程专项经费投入。各乡镇年内对乡村清洁工程财政投入原则上不得少于5万元(不包括行政村专项经费)。各行政村和居委会要从2010-2012年新增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居委会经费中,按照1000人以下(含1000人)村不低于6000元、1000人以上村不低于8000元、居委会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乡村清洁工程,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村帐乡镇代管”的管理办法,以乡镇为单位分村设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11、完善资金报账及监管。村级转移支付乡村清洁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乡镇报账制,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报,经农经办主任和乡镇分管领导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审批后,再由乡镇财政所、经管站报账,主要用于各村分段保洁补助和添置基本环卫设施。各村分段保洁经费按签订的分段保洁协议由乡镇分季度足额,村级转移支付乡村清洁工程专项经费实行县级监管制度。各行政村按规定标准落实货币化保洁协议,由乡镇统一汇总,报县乡村清洁办审查。县乡村清洁办进行抽查审核,县财政根据县乡村清洁办审核情况,拨付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村清洁工程的专项经费;对未落实货币化保洁任务的村,按标准金额扣发,转作对全县其他村的奖励。

五、严格规范化督查考核

12、推行卫生检查评分。对各乡镇乡村清洁工程环境卫生治理评分实行月百分制管理,全年满分1200分。每月扣分项目为:每发现1处成堆垃圾扣0.1分,1处垃圾不入池扣0.05分;每发现1片零星垃圾扣0.1分;主要地段乱停乱放、乱倒乱丢、乱贴乱画、乱堆乱晒、乱搭乱建等视情况扣0.1-0.5分;乡镇机关、学校、医院、车站等重点场所成堆或连片垃圾扣0.2分;集镇水果摊担管理视情况扣0.1-0.3分,占道经营扣0.3分;桥墩、水面垃圾堆扣0.2分,连片漂浮物扣0.2分;主要地段墙面“牛皮癣”视情况扣0.2-0.4分;1处垃圾面积超过1平方米加扣0.1分;面积超过3平方米加扣0.5分;连续堆放半个月以上的垃圾堆或零星垃圾加扣0.5分;连续2个月被县乡村清洁办通报的垃圾堆或零星垃圾加扣1分,被市级检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省级检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每月加分项目为:被市级检查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被省级检查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分,为县级以上重大活动提供干净卫生交通线、参观现场等每次加1分。

13、坚持红黄榜公布。乡村清洁工程实行月通报、季度红黄榜公布制度。县乡村清洁办每月对各乡镇村进行一次督查考评,公布考评结果。就重点地段下发整改通知书。每季度进行集中评比,由县乡村清洁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集中检查、综合评比确定乡镇前5名、重点行政村前20名、居委会前5名为红榜单位,乡镇后5名、重点行政村后20名、居委会后5名为黄榜单位,在电视台、新闻网和时报等新闻媒体张榜公布。各乡镇也要对各行政村(居委会)建立红榜、黄榜公布制度,积极扩大社会舆论影响,增进社会舆论监督,多方促进乡村清洁工程建设。

14、强化综合考核。县委县政府继续将乡村清洁工程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实行目标管理分类奖惩制度。2012年,各乡镇要继续向县乡村清洁办缴纳5000元目标管理保证金,与考核结果挂钩,年底视工作情况返还。对乡镇年度乡村清洁工程综合考核实行100分制,加分不封顶。其中宣传教育10分、经费投入管理10分、管理机制建设10分、环境卫生与治理60分(按卫生检查评分总分折算)、环卫设施配置10分,被评为市级以上城乡环境卫生示范乡镇加2分(综合考核办法见附件)。各乡镇要参照县级做法,认真落实对行政村(居委会)乡村清洁工程的督查考核。

15、严格分类奖惩。继续推行乡镇、行政村年度考核两个“三类管理”。对乡镇的“三类管理”,由县乡村清洁办根据平时月督查、季度红黄榜结果和年终综合考核情况,按好、中、差三个等次,提出对乡镇乡村清洁工程情况目标管理考核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全年综合评定一类乡镇5个、二类乡镇13个、三类乡镇5个,全年有3次黄榜的单位,年度考核归为三类单位。处罚三类乡镇当年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应用于乡村清洁工程专项经费总额的10%,统筹奖补一类乡镇,扣罚5000元工作保证金,并对下一年度仍不能脱离三类的乡镇,在下一年度增加扣罚其专项经费的5%;年内对一类乡镇根据三类乡镇的处罚金额,分名次给予奖励表彰,由县财政按乡村清洁办考核意见进行处罚兑现。对行政村(居委会)的“三类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初步意见,报县乡村清洁办审定后,综合评定一类村15%、二类村70%、三类村15%,处罚三类村(居委会)当年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应用于乡村清洁工程专项经费总额的10%,统筹奖补一类村(居委会)。

环卫工作意见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树立“综合治理、环境优先”的新农村建设理念,以开展“最佳清洁村”及“优胜清洁村”和“优秀清洁员”评比活动为抓手,实行动态管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落实新农村长效保洁和督查机制,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努力打造最干净的农村,提升中心镇的品位。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镇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机构。1、各村(居)应落实一个专门负责环境卫生的工作人员(建议由两委委员兼任),并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指导。2、环卫所主要负责集镇范围内的环卫工作及垃圾中转工作。

(三)监管机构。由镇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镇老年协会和镇城建监察一起实行监督。职责为督查各村居及环卫所环卫工人的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不定期地对村居及环卫所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形成台帐,每月进行统计计分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环卫设施建设

(一)建设垃圾堆放处理设施。蓬街镇今年计划扩建垃圾中转站一座,现有的51个行政村(除集镇以外),各村先自行修补原来的简易砖砌垃圾箱,这项任务各村(居)在4月20日前完成,由镇统一安排进行统一着色统一标语,村(居)如果叫环卫所统一清运的话,按照方便运输原则选择合理地段,每个村筹建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点。

(二)建立卫生保洁队伍。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各行政村配备1-2名卫生保洁员(1000人以下为1名,1000人以上为2人),负责本村居的垃圾保洁、清运,各村(居)在4月20日前把保洁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城建办郑坚。

(三)配置垃圾清扫清运设备。各村(居)自筹资金,配备简易垃圾收集车、垃圾清运车辆,用于本收集点或本村的垃圾清运,在4月20日前完成。镇环卫所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满足垃圾清扫、收集、清运需要。

(四)日常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途径(除集镇由环卫所负责以外)。各行政村将本村清扫的垃圾,统一清运至黄琅垃圾填埋场或清运至蓬街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处理(如需交环卫所压缩站处理,环卫所将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理费用)。

四、工作职责

城乡环卫垃圾处理一体化工作,实行镇、行政村(居)、农户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同作战。

(一)农户的职责。一是将产生的生活垃圾放入指定区域;二是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三是共同维护村庄内外的环境卫生。

(二)行政村(居)的职责。一是根据需要配置垃圾收集车和垃圾收集设施;二是建立和落实农户(企业)户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和责任包干制度;三是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制度,组建村级卫生保洁队伍,负责村内主干道、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四是负责将村(居)垃圾收集并清运,各村(居)在4月30日前集中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清理陈年存量垃圾,保洁人员5月1日开始工作。

(三)乡镇的职责。一是负责辖区内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配备垃圾清运设备,指导各行政村修补原来的简易砖砌垃圾箱、建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点、村内主干道路和通村公路硬化建设;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三是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监督和管理;四是制定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村(居)卫生保洁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提高农村卫生保洁水平。

五、工作要求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为落实“清洁家园,和谐乡村”专项行动和村庄整治成果,扎实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各村居要把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领导,做到村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人员具体抓。按“镇、村”各出一点的办法,设立农村环境卫生专项经费,因地制宜地出台各村居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和具体奖补办法,强势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镇政府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年安排农村环境卫生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作出贡献人员的表彰奖励,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环境卫生责任意识、争先意识和长效意识,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工作进程(具体奖励政策见附件3)。

(二)加大监管力度。农村环境卫生除了靠自觉还要靠督查。镇成立专门环卫考核督查小组,各村(居)也要专门安排责任心比较强人员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村、镇”两级联动监管机制,上下联动,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日常督查考评。督查小组实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存在问题以督查整改单(详见附件2)形式下发到各村居,作为扣分奖惩的依据。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业务的培训指导,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

(三)开展清洁村评比活动。农村环境卫生各村居是主体,由镇环卫督查小组每月对各村(居)实行动态考核,并建立台帐。年终根据平时考核结果,产生“最佳清洁村”,作为全镇的样板村,及产生5个“优胜清洁村”和若干名“优秀清洁员”,由镇政府表彰奖励(具体评比标准见附件1)。评比活动列入年底对村居的考核。

环卫工作意见第3篇

为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合力打造洁净陶堰,进一步提升村庄的环境卫生,按照“重心下移,加强监管,严格奖惩”的工作要求,特制订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实施方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机构

镇建立环境卫生考评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劳志明为组长,镇人大副主席为副组长,为成员,负责协调、督查考评、通报等日常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日常巡查考评工作班子,并落实一名两委干部专职抓环卫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实行属地管理。各村主职干部作为环卫保洁第一责任人,专职干部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村域范围及镇级公路路径村域路段(除集镇已划定保洁区块外)的环卫保洁工作,驻村指导员负责督查好所驻村的环境卫生工作,并与镇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

2、实行网格化保洁。各村根据实际,合理划块、分段,建立网格保洁责任区,并按区块大小、路段情况(绿化养护、公厕冲洗、道路清扫、村庄保洁),负责组建配好保洁队伍。配备好保洁工具,添置、维修好垃圾箱(桶)等设施。

3、规范制度建设。各村要制订、完善、落实环卫保洁的村规民约和村两委干部联系包块工作,建立健全保洁职责、范围、标准及奖罚考核细则等制度。村统一负责环卫保洁人员的服装配备和保洁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三、考评办法

各村根据划定的保洁区块分别拟定区块承包方案,并报镇备案。以公开招标形式落实保洁责任人,并签订保洁承包协议。村环卫专职负责人加强对区块保洁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日巡查、周督查、月考核制度。各村要对照评分标准组织自查,并将自查考评结果每月25号前报镇新农村建设办。镇每月组织一次对村考核,考核结果与镇对村环卫保洁补助款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直接挂钩。镇对村实行按月考评,按月通报。镇考评按村区块抽查的方式,考评结果进行月通报,具体办法是:考评分95分以上(包括95分)为优秀;90分——94分为良好;85——89分为合格;84分以下为不合格。

1、考核合格以上的保洁款按照核定经费70%进行补助;不合格的保洁款按照核定经费50%进行补助(核定经费以会计站实际支出金额为准)。连续二次以上不合格的由镇主要领导约谈村主职干部。

2、考核优秀的每月奖励村干部1500元,岗位目标责任制加0.5分;良好的每月奖励村干部1000元,岗位目标责任制加0.3分;不合格的当月月奖取消,岗位目标责任制扣1分,连续二次以上不合格的岗位责任制上加倍扣分。

3、镇保洁经费和月奖励实行按季拨付。

4、凡被媒体曝光的、被县明查暗访组通报批评的、洁净乡村考核降级的,均按照不合格处理。

四、其他

环卫工作意见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总要求,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根据“全天候保洁、常态化检查、捆绑型考核、比列式奖惩”工作思路,以“洁净乡村”竞赛活动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洁净家园、山水湖塘”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切实提升全街道农村整体面貌,全面营造“天蓝、山绿、水清、地净、人美”的农村良好环境。

二、实施内容

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民生工作,除了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外,软件配套也致关重要,必须从各个层面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的意识教育与工作力度。

(一)、在村(居)层面,扎实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

通过明确职责范围,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手段,加大奖惩力度,切实改善环境面貌,真正实现“洁净家园、山水湖塘”的工作目标。

(1)、竞赛对象。全街道17个村(居)。

(2)、竞赛内容。包括保洁人员和设施配置、垃圾收集处理、卫生保洁、制度建设等4个方面(具体内容及竞赛评分标准见附件1,各村(居)环卫保洁范围见附件2)。

(3)、考评方式。坚持公正、从严、唯实的原则,由街道

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对照竞赛评分标准组织实施。

1、考评办法:

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以村(居)为单位签定责任状。采取定期考评和不定期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①、每月一次定期考评,由街道统一组织。

②、不定期组织随机检查。邀请街道班子领导、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同时组织各社区间随机交叉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当月考评依据。

③、建立环境卫生考评队伍(由机关干部、村居主职干部、站所负责人等构成),每次考评随机从上述人员中抽取不少于5人参与考核,考核时间不少于3天。

④、考用采百分制。由考核检查组人员现场踏看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实事求是评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考评结果每月通报。

2、考评奖惩

根据考评情况,对相关村(居)分档给予奖惩。

①、设立环境卫生流动红旗,当月考核合格且得分列前三位的村(居)授予流动红旗,奖村(居)干部1000元,并通报。

②、考评结果与“村(居)卫生保洁补助经费”挂钩。根据街道农村新社区建设补助文件精神,街道根据考核得分,采取月考季兑现的方式,分档次、按比例将经费补助到村(居)。

③、考评结果与村(居)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当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扣除该村(居)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环境卫生考核基本分10%,对社会监督发现或举报问题严重的村(居),经查实的加倍扣分,并督促限期整改;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扣减该村(居)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环境卫生考核基本分的50%;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基本分。

④、考评结果与全县“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申报名额挂钩。根据可申报名额指标,按季度平均考核得分高低,由街道向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分别申报“示范村(居)”、“优胜村(居)”。根据县指导意见,我街道每季度评选名额为:“示范村(居)”3个,“优胜村(居)”8个。

⑤、凡在上级组织的抽查中被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当月考评直接为不合格,并取消该季度“示范村(居)”、“优胜村(居)”的评选资格。

⑥、对全年获得4次竞赛示范村(居)的,给予村(居)干部10000元的奖励;对全年获得3次竞赛示范、1次竞赛优胜的,给予村(居)干部8000元奖励;对全年获得2次竞赛示范、2次竞赛优胜的,给予村(居)干部6000元奖励;对全年获得1次竞赛示范、3次竞赛优胜的,给予村(居)干部5000元奖励;对全年获得四次竞赛优胜的,给予村(居)干部3000元奖励。

(二)、在企事业单位层面,实行“洁净单位”流动红旗制

落实街道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门前“三包”和厂(院)区卫生保洁责任制。由街道经发办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优胜单位授予“洁净单位”流动红旗。

(三)、在家庭层面,实行“洁净家庭”流动笑脸制

切实加强对群众的环境意识教育,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村(居)可结合实际,设立若干个“洁净家庭”流动笑脸,每月根据验收情况,对门前屋后卫生情况良好的家庭授予“洁净家庭”流动笑脸。

(四)、强化立体保洁,实现全面洁净

根据“洁净乡村”竞赛活动考核评分细则和村(居)、企事业单位保洁责任范围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地面、水面、墙面”立体化保洁要求,扎实推进环境卫生工作。特别是湖塘作为“鉴湖源头”,要高度重视水环境的保护工作,除街道负责的水面(包括河坎直立面)外,其余根据属地原则,一律由村(居)负责,列入“洁净乡村”竞赛活动考核范围。对实施河面保洁的承包单位,由街道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其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和承包合同支付工程款(对街道河道的考核细则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建立“洁净家园、山水湖塘”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街道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部署。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建立由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工作班子,并落实专人,切实推进该项工作。

2、思想高度重视。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既是形象工程又是民生工作,既需要硬碰硬,又容易出成效,扎实开展好这项行动,既是上级要求,又是自身需要,更是群众期盼。因此,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落实好该项工作,作为提升湖塘城镇品位,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检验自身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

环卫工作意见第5篇

一、任务目标

围绕城乡环卫一体化目标,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机制,加快建设垃圾中转站、村级收集点、环卫队伍,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环卫基础设施和组织建设

(一)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各村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在村级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置垃圾收集池,1000人以下的村建设2个垃圾池,1000-2000人的村建设3-4个垃圾池,2000人以上的村建设4-6个垃圾池(垃圾池的标准为长宽高2:4:1.2或2:3:1.2,垃圾池开口为1米或1.2米,外墙统一刷草绿色涂料);有条件的村可以购买垃圾收集桶。对于各村按照标准建设的垃圾池,镇财政每个给予500元的补助资金;购买垃圾收集桶40个以上(含40个)的,给予1000元的补助。同时,镇政府给每个党总支配备1-2辆垃圾运输车。

(二)加强环卫组织建设。镇政府成立环卫所,各党总支设立环卫一体化工作站,党总支主任兼任工作站站长,负责所辖区环卫日常工作。各村按照人口总数的2‰配备保洁员,具体负责村内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的收集以及垃圾收集点的卫生清理,实行定人员、定标准、定路段、定责任,做到日产日清,保洁常态化。

三、运作模式

(一)实行环卫有偿服务制度。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结合村级实际,由村级负责向每户每月收取8元的环卫服务费,其中4元上交镇环卫所,用于支付各村收集点到镇垃圾中转站的运输、车辆保养等费用;各村自留4元用于支付村级保洁员的工资及管理维护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能截留、挪用。

(二)建立科学的运作程序。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运作程序,建立科学的环卫一体化运作程序。一是村收集:坚持每天一保洁、一天一清理的工作制度,各村保洁员每天定时保洁、定时收集垃圾,并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池内。二是镇转运:各环卫工作站定时将所辖村垃圾收集池内的垃圾运至镇垃圾压缩中转站。三是市处理:垃圾经压缩后,由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建立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大力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乱扔垃圾、乱堆乱放等不良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形成人人爱护环境、户户遵守制度的浓厚氛围。各村要把环境卫生工作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对于乱扔垃圾、不按规定上交环卫保洁费的群众,采取相应的村民自治措施。

(四)扩大环卫工作的覆盖面。对于全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参照有关规定购买垃圾箱,上交保洁费,由环卫所负责实施。

环卫工作意见第6篇

为切实加强环境卫生和车库非正常使用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足用好专项资金,确保小区车库整治成效,促进环境卫生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今年是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之年,巩固成果之年。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升的要求,坚持环境有效整治,继续加大环境卫生和车库整治力度,以整治促长效,以整治巩固成果;坚持市场运作导向,引导居民提升环境意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构建社区、物业、业委会共管共促机制;坚持长效机制建设,以机制促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小区环境卫生面貌持续改善,确保小区车库整治率达到98%以上。

二、工作重点

做好今年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是抓好“12345”:

1、强化一个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抓好环境卫生工作绝不松劲,进一步树立“环境也是生产力”、“抓环境也是抓经济”的理念,把环境卫生、车库整治列入贯彻全年的重点工作,列为街道“三大行动”之一,全力抓实抓好。

2、抓好两个“心”。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的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关键抓好两个“心”,一个是干部的责任心,另一个是群众的自觉性,抓好这二个心,要靠制度来约束,要靠机制来保障,也要靠理念来引导,要把居民“要我做”向“我要做”来引导转化,要加强重视业委会的建设,积极发挥好业委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居民自治公约,通过居民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来实现。

3、全力完成三项任务。一是实现县级卫生社区全覆盖;第二项是配合通过部级卫生县城复查;三是城区环境迎检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全力争创“最洁净社区”。

4、建立健全四项制度。一是联系包干制。健全完善小区联系负责制,确保每个社区由街道机关干部联系、每个小区由社区干部负责、每个楼道由楼道长包干。二是保洁全日制。全推行小区保洁全日制,做到即时保洁,全天候保洁,通过定人、定任务、定报酬,配备责任心强、素质好的保洁员,明确保洁要求,落实保洁任务。三是经济挂钩制。推广环境卫生、车库整治与股份经济分红挂钩做法,鼓励探索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增收转支”,强化自治奖惩,提升自治公约约束力。四是考核监督制。继续实行社区环境卫生星级考评办法,改进检查方式,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物业考核机制,按照县建设局出台的物业“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和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做好配合考核工作,加大环境卫生和车库整治考核权重。实行车库整治季度考核制,按季度目标,逐季考核。

5、扎实开展五项行动。一是开展车库常态化整治行动。建立车库整治常备队伍,落实激励机制,实行巡逻整治常态化。扎实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全力打好车库整治歼灭战。全面推行股份分红挂钩办法,把车库非正常使用与年底分红相挂钩,建立居民共同监督机制。二是开放式小区管理提档行动。以育才社区东昉花园作为开放式小区自治管理试点,推广车库整治全面完成,业委会建立运作,环境卫生整洁保洁,门卫道闸配备建设,小区安全有效保障,投入资金多方筹集,物业管理积极谋划的经验做法。三是小区集中清底行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小区集中清底行动,集中机关干部、社区、物业和志愿者团队,以小区日常保洁基础上,以“八乱”集中治理为目标,开展环境的集中清底。四是物业与社区对接行动。以物业和社区捆绑考核为纽带,以物业信用档案管理和相关“以奖代补”政策为依据,加强物业与社区的对接合作,每月开展考核评定。五是古运河申遗环境整治工作。集中时段,抓好柯东运河古纤道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领导。环境卫生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是一项民生工程,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重点工程,必须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各社区(居)“一把手”负责,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环卫工作意见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条块结合、以村为主、镇村联手”的管理模式,坚持“资源共享、推进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村宅环境卫生长效常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文明程度和农村人群健康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二、实施范围

镇区域内的所有自然村

三、工作目标

村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有序,即宅前屋后地面清洁无暴露垃圾、无乱堆物、无乱设摊、无乱晾晒、无新违章建筑;道路平整无积水、无污水外溢;墙面(电线杆)洁白无乱招贴、无乱涂写;绿化养护到位,植被无缺损;河道清澈无漂浮物,河岸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无堆物;垃圾箱房(桶)保持清洁、无油污、无臭味;公共厕所保持清洁,无臭味、无黄斑;有害生物防制达标;村宅内无无证经营、无证行医及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专业队伍

1、保洁管理。各村要建立环卫保洁服务站,负责人可由村卫生干部兼任,配备3-5名工作人员。服务站按照清扫保洁、分类收集、清运处置的各项要求,负责对保洁作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主要有:保洁员工作职责、工作规范、考核奖惩办法以及垃圾箱房(桶)管理、公共厕所管理规章。同时,定期对责任范围内的保洁成效、人员操守组织检查考核、巡查督促。

2、保洁作业。保洁作业人员包括清扫员和清运员,是村宅环境卫生日常作业的责任主体。一般每个自然村宅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数量配备专职保洁员3-5人。保洁员应统一着装,配备专用工具,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作业人员承担责任范围内道路、河道(镇级河道除外)、宅前屋后、墙体、公共厕所、垃圾箱房(桶)、绿地等的日常保洁管理,同时做到不间断巡扫和垃圾日产日清。

(二)落实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及用途。为确保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和长效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明确:(1)村环卫管理办公经费、环卫设施及器具添置、垃圾清运处置等费用由各村负担;(2)保洁人员工资报酬、服装及劳防用品支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等由镇、村两级负担,镇财政对保洁人员工资及服装经费的50%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下拨各村;(3)对村民的卫生奖励费及环卫作业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费,主要从向村民收取的卫生管理费中列支。

2、资金管理。村环卫保洁服务站需设立专门帐户,对年度镇下拨经费、村预算经费及收取的村民卫生管理费等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保洁员报酬发放。各村结合实际,核定保洁员工作量和报酬。实行报酬与绩效挂钩,经镇爱卫办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拨镇政府的报酬补贴,并由各村负责配套后足额发放。

(三)建立村宅环境卫生体制

建立健全“二级管理、三级网络”的村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体系。“二级管理”指镇、村两级,“三级网络”覆盖镇、村、环卫保洁服务站。

1、镇爱卫办履行村宅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村宅环境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日常督查、考核奖惩以及镇经费补贴核拨等行业管理,指导帮助村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建设和有害生物防制工作。

2、各村具体负责自查自纠本区域内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及自然村宅中的乱设摊、露天市场、跨门营业等现象,保障所需管理经费预算等相关经费的投入。

3、环卫保洁服务站具体负责本村保洁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垃圾清扫、清运和日常督查整改。

(四)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1、保洁作业制度。按照区、镇爱卫办对村宅环境卫生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村民房前屋后自我保洁、公共区域村级保洁,建立健全村宅环卫保洁、垃圾收集和处置清运制度。

2、考核奖惩制度。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经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将给予奖励,工作成效显著的要给予嘉奖。镇爱卫办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并以此作为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村每周组织一次检查考核,考核情况作为保洁员评比奖惩的依据。

3、监督检查制度。镇爱卫办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选派专人,实施不间断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并与经济补贴、村干部年终奖金分配相挂钩。

4、情况通报制度。镇爱卫办针对明查暗访、群众投诉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垃圾污染严重或有损区域形象的自然村宅,将实行党政“一把手”问责制。

五、组织领导

自然村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镇政府将村宅环境长效管理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对基层组织及干部考核的重要范畴,各村“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镇爱卫办负责牵头全镇村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各地村宅环境卫生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

自然村宅环境卫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主动合作,形成合力。镇城管所要结合“村容整洁”达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镇水务所负责做好村宅河道的疏浚清淤以及岸坡垃圾、河道漂浮物的清理;镇绿化办负责加强村宅道路、河道两侧绿化的养护管理,及时补缺;镇安全办加强对村宅环境的日常监测,杜绝环境污染事件。

各村、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然村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各项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切实做到六个百分之百:自然村宅保洁覆盖率100%落实到位;专业保洁员队伍建设100%配备到位;专业保洁人员的报酬100%落实到位;村宅垃圾处置长效管理机制100%健全到位;村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100%实施到位;有害生物防制达标100%确保到位。

环卫工作意见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条块结合、以村为主、镇村联手”的管理模式,坚持“资源共享、推进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村宅环境卫生长效常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文明程度和农村人群健康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二、实施范围

镇区域内的所有自然村(含待拆村宅),即东吴村(吴家塘、东青园、褚家塘);莘北村(庙泾、西戚、西彭、吴家塘);青春村(金家塘、顾家塘、石家河圈);莘东村(盛家湾、王家湾)。

三、工作目标

村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有序,即宅前屋后地面清洁无暴露垃圾、无乱堆物、无乱设摊、无乱晾晒、无新违章建筑;道路平整无积水、无污水外溢;墙面(电线杆)洁白无乱招贴、无乱涂写;绿化养护到位,植被无缺损;河道清澈无漂浮物,河岸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无堆物;垃圾箱房(桶)保持清洁、无油污、无臭味;公共厕所保持清洁,无臭味、无黄斑;有害生物防制达标;村宅内无无证经营、无证行医及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专业队伍

1、保洁管理。各村要建立环卫保洁服务站,负责人可由村卫生干部兼任,配备3-5名工作人员。服务站按照清扫保洁、分类收集、清运处置的各项要求,负责对保洁作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主要有:保洁员工作职责、工作规范、考核奖惩办法以及垃圾箱房(桶)管理、公共厕所管理规章。同时,定期对责任范围内的保洁成效、人员操守组织检查考核、巡查督促。

2、保洁作业。保洁作业人员包括清扫员和清运员,是村宅环境卫生日常作业的责任主体。一般每个自然村宅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数量配备专职保洁员3-5人。保洁员应统一着装,配备专用工具,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作业人员承担责任范围内道路、河道(镇级河道除外)、宅前屋后、墙体、公共厕所、垃圾箱房(桶)、绿地等的日常保洁管理,同时做到不间断巡扫和垃圾日产日清。

(二)落实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及用途。为确保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和长效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明确:(1)村环卫管理办公经费、环卫设施及器具添置、垃圾清运处置等费用由各村负担;(2)保洁人员工资报酬、服装及劳防用品支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等由镇、村两级负担,镇财政对保洁人员工资及服装经费的50%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下拨各村;(3)对村民的卫生奖励费及环卫作业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费,主要从向村民收取的卫生管理费中列支。

2、资金管理。村环卫保洁服务站需设立专门帐户,对年度镇下拨经费、村预算经费及收取的村民卫生管理费等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保洁员报酬发放。各村结合实际,核定保洁员工作量和报酬。实行报酬与绩效挂钩,经镇爱卫办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拨镇政府的报酬补贴,并由各村负责配套后足额发放。

(三)建立村宅环境卫生体制

建立健全“二级管理、三级网络”的村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体系。“二级管理”指镇、村两级,“三级网络”覆盖镇、村、环卫保洁服务站。

1、镇爱卫办履行村宅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村宅环境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日常督查、考核奖惩以及镇经费补贴核拨等行业管理,指导帮助村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建设和有害生物防制工作。

2、各村具体负责自查自纠本区域内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及自然村宅中的乱设摊、露天市场、跨门营业等现象,保障所需管理经费预算等相关经费的投入。

3、环卫保洁服务站具体负责本村保洁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垃圾清扫、清运和日常督查整改。

(四)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1、保洁作业制度。按照区、镇爱卫办对村宅环境卫生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村民房前屋后自我保洁、公共区域村级保洁,建立健全村宅环卫保洁、垃圾收集和处置清运制度。

2、考核奖惩制度。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经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将给予奖励,工作成效显著的要给予嘉奖。镇爱卫办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并以此作为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村每周组织一次检查考核,考核情况作为保洁员评比奖惩的依据。

3、监督检查制度。镇爱卫办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选派专人,实施不间断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并与经济补贴、村干部年终奖金分配相挂钩。

4、情况通报制度。镇爱卫办针对明查暗访、群众投诉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垃圾污染严重或有损区域形象的自然村宅,将实行党政“一把手”问责制。

五、组织领导

自然村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镇政府将村宅环境长效管理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对基层组织及干部考核的重要范畴,各村“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镇爱卫办负责牵头全镇村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各地村宅环境卫生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

自然村宅环境卫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主动合作,形成合力。镇城管所要结合“村容整洁”达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镇水务所负责做好村宅河道的疏浚清淤以及岸坡垃圾、河道漂浮物的清理;镇绿化办负责加强村宅道路、河道两侧绿化的养护管理,及时补缺;镇安全办加强对村宅环境的日常监测,杜绝环境污染事件。

各村、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然村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各项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切实做到六个百分之百:自然村宅保洁覆盖率100%落实到位;专业保洁员队伍建设100%配备到位;专业保洁人员的报酬100%落实到位;村宅垃圾处置长效管理机制100%健全到位;村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100%实施到位;有害生物防制达标100%确保到位。

环卫工作意见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强化城市管理,增强城市功能为目标,坚持不懈地向深度扩展,全面解决城市管理死角和垃圾围城问题,巩固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秩序良好、人际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为*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社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以辖区居民为服务对象,进一步改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满足社区群众对城市生活环境的需求,提高辖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二)重心下移,强化基层。通过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覆盖,进一步把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实行权力下放、财力倾斜,切实增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以块为主,人人参与。加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各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落实重心下移、以块为主管理的要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是基层建设的主体,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积极利用社区资源,紧紧依靠社区单位,发挥社区和辖区群众的整体优势,加快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城市管理的工作步伐。

三、管理目标

各区人民政府和区城管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参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的标准和要求,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纳入城市管理轨道。通过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规范与管理,充分调动各区办事处、社区和辖区群众参与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精细化、无缝隙管理工作,达到整洁卫生、秩序井然的目的,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要进一步增强搞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搞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关键在街道办事处,重点在社区。各区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目标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增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进一步加大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是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最基层部门,具有管界划分清晰、管理人员对辖区情况熟悉、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等优势。各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做到“费随事转”财力下沉,要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每月按时拨付到位,以保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区级考评机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管理工作也在基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长效管理,是把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各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区级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考评机制,细化考评标准,加大管理工作力度。通过考核考评工作,充分调动和增强街道办事处、社区和辖区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向基层延伸覆盖。

(四)要进一步抓好基层城管队伍建设。各区政府可根据工作实际引入竞争机制,以事定岗,优化人员配置,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的用人制度,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发挥“4050”、享受“低保”人员、清扫保洁员和辖区居民的作用,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无缝隙、精细化管理在基层的落实。要加强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城管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完善管理制度,狠抓城市管理队伍的建设,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向无缝隙、精细化管理的方向发展。

(五)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要及时进行跟踪问效,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奖优罚劣,进一步把城市管理工作推向深入。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到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基层多个单位,工作任务重,群众要求标准高。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切实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