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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工作汇报优选九篇

时间:2022-08-14 13:21:59

征信工作汇报

征信工作汇报第1篇

一、关于查询工作管理

自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上线以来,我支行严格按照人民行、秦农银行总行规定执行,一是实行专人负责、专人查询装订并存档。二是严格按照“先授权、再查询”的原则执行,同时根据业务特点建立了征信查询登记簿,认真记录客户的相关信息、查询时间等要素。不存在无客户授权委托书查询客户信用报告、以“贷后管理”为由查询已结清或销户的客户信用报告、在非工作时间查询客户信用报告的现象。

并于2014年8月28日制定莲湖支行征信查询工作制度;

并建立查询登记簿,做到“授权一笔,登记一笔,查询一笔”。

二、关于征信查询用户及权限管理

我支行自个人征信查询业务集中一级支行办理以来,业务运行正常,且能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及省联社的关于个人征信查询及管理规定。由于我支行营业室办理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每天需要查询的征信业务量较大,我支行于2015年1月向原省联社申请为我支行营业室增加个人征信查询员用户一名,除上述营业室办理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外,其余征信查询均在一级支行进行查询。

三、授权委托方面

我支行严格按照《关于秦农银行开业前后征信系统运行的有关通知》中征信查询委托书进行查询,并且能够做到一份授权委托对应一笔征信查询。

四、用户管理执行方面

对于查询用户密码使用,我支行征信查询员严格按照规定查询,不存在多人使用同一用户和公用查询用户现象,查询人员变更或调离,以及新增用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第一时间向总行进行变更备案。

我支行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人民银行、秦农银行总行相关规定,坚持专人负责、专人查询的原则,进一步坚持做好征信查询授权书及征信查询登记薄的管理,将征信工作作为我支行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征信工

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支行

年月日

银行关于征信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2

2018年上半年,人民银行寿县支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加大窗口指导,引导县域金融机构扩大有效信贷投放,全面提升金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积极履职,增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的能力

稳健实施宏观审慎评估(mpa),贯彻落实“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双支柱金融调控框架。按照上级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引导法人金融机构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优化信贷结构,按季开展宏观审慎评估。通过一系列调控政策,促使辖区信贷规模保持在合理区间,金融供给状况持续改善。

二、改进金融管理和服务,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是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的行为管理和动态监测,对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稳健经营行为、涉农金融服务、金融精准扶贫等重要行为进行事中引导和过程管控,引导金融机构认真执行人民银行各项政策,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是加强对辖内法人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行为、信贷执行情况、运用央行资金、遵守准备金制度、影响资产质量变化有关事项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三是开展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改进扶贫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为落实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开展对县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考核,开展了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用当地考核,县域两家法人金融机构考核达标。

三、全力推动金融精准扶贫,持续扶贫攻坚工程

一是积极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落实金融精准扶贫主办行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发挥金融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助推作用,持续改善寿县贫困地区金融供给状况和金融服务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再贷款支持金融精准扶贫的导向作用,县内的农商行、村镇银行根据扶贫贷款发放需要,申请扶贫再贷款支持。三是为提高扶贫再贷款管理和使用的合规性,寿县支行在扶贫再贷款发放期间对借款人使用再贷款进行日常管理,督促借款人将借用的扶贫再贷款全部用于发放贫困地区贷款,充分发挥扶贫再贷款精准支持金融扶贫的导向作用。在约定的额度有效期内于2018年3月28日-3月29日,对寿县农村商业银行、寿县联合银行开展扶贫再贷款政策执行情况现场核查。

四、维护辖区金融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加强辖内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防控,强化流动性日常监测机制;

二是关注县域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同当地统计、房产部门建立稳定的数据交换机制,加大调研力度,及其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

三是建立寿县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防范金融重大事项发生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及时报送重大事项报告,维护辖内金融运行秩序。四是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工作,依法有序做好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各项工作。按照统一部署,顺利完成辖内2家法人金融机构的保费交纳,投保机构经营状况良好,金融秩序稳定。

五、加强征信管理工作,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认真抓好征信合规管理,有效防范征信信息泄漏风险;

二是加大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力度;

三是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开展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及推广信贷资产质押工作;

五是做好征信宣传,开展“6.14征信关爱日”进乡镇活动,传播信用知识,提升公众信用意识。

六、全面推动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持续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

上半年支行结合地区、单位业务实际,不断探索研究优化企业开户服务针对性落实举措,积极组织开展实地督导,全面清查银行企业开户服务优化力度不足、流程有待优化等问题,并采取约谈、召开通气会等各类方式,全面推动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同时合理利用对外窗口优势,依托支付结算、国库集中支付、反洗钱、账户管理等业务,掀起优质服务活动,通过安全生产,热情服务,认真履行央行职责。2018年,按照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要求,结合《淮南市惠农金融服务室建设村级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等,在全覆盖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辖区精品惠农金融服务室建设提质增效,以促进寿县农村地区普惠金融更好地发展。

七、完成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造,全面实现国库支付业务电子支付

根据淮南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关于全面推进县区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按照市财政局和市人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的财政支付无纸化改造要求,支行积极配合,保障技术和人员到位,2018年6月顺利完成寿县辖区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造工作,辖区国库直接支付业务全面实现电子支付。

八、加强国债巡查,有效提高辖区储蓄国债销售量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合肥市中心支库《关于加强储蓄国债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皖国库网发〔2018〕37号)及时开展国债发行首日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的监管。寿县支库通过现场督导和微信通知等方式,要求各行在国债发行期间要将国债销售做为重点理财产品向广大群众进行推介,以此提高本辖区国债销售量,通过上半年巡查和督导,寿县辖区国债销售量较上年度同期有较大增长。

九、加强核算,准确及时进行县级预算收入管理

上半年,支行一方面积极与财税部门沟通协调,适时召开财、税、库、银联席会,促使税务部门将tips签约率和业务量继续提高,淮南市中心支库在tips系统推广应用方面取得新突破。另一方面积极支持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配合政府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实施,协调解决了财、税、行之间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为政府收支改革提供技术保障,确保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在我县的顺利实施。2018年上半年,寿县支库国库业务基本实现了“零差错”工作目标。

十、进一步加大现金管理力度,全面提升人民币流通质量

2018年上半年支行先后3次组织人员对各金融机构13个营业网点进行了柜面支付小面额人民币供应情况暗访和检查,寿县地区人民币流通质量和小面额票币供应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十一、夯实金融统计工作基础,有效提升调查统计水平

认真执行金融统计制度规定,夯实金融统计工作基础,加强统计管理,切实做好辖内金融统计数据资料的采集、汇总和报表上报。认真执行上级行制度性调查规定,按照所确定的监测品种及时做好批发物价的监测报表和分析材料报送。进一步加强金融统计业务管理与指导,促使辖内金融机构统计业务规范进行。

十二、积极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反假的良好氛围,构建绿色的人民币流通环境,提高广大群众的反假的意识和能力,3月5日人行寿县支行联合寿县村镇银行,在寿县古城南门外开展了反假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和金融知识普及宣传,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银行关于征信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3

一、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主要成效

(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良好,在多个领域持续发挥作用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括企业和个人两个征信系统,于20xx年建成并在全国联网运行。截至20xx年末,企业征信系统收集全国企业和其他组织个数1919万户,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企业和其他组织454万户,收录宁波辖区持有贷款卡的企业及其他组织21.3万户;个人征信系统收集自然人8.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3.2亿人,收录宁波辖区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304.8[1]万人。近年来,两大征信系统数据质量稳步提升,系统功能不断完善。信用报告版本不断优化,以简洁的版式展示了更加丰富而有效的信息,报告生成时间进一步缩短,大大提高了金融机构的查询和使用效率。征信系统在帮助商业银行正确选择贷款对象、确定授信额度以及防范信贷风险等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宁波市各金融机构都把查询征信系统作为贷前审批和贷后管理的必要程序,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已经形成并逐渐加强。20xx年,全市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月均查询量分别达到41.7万次和21.8万次。

作为公共的征信体系,我中心支行还积极利用征信系统协助政府部门开展与信用相关的评比、创建活动,推动“信用宁波”建设。如工商局培育评定“宁波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宁波海关开展企业分类管理,市经委开展“诚信之星”评比,银监局进行风险监管,以及市委统战部对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的综合评价等,都多次查询征信系统。20xx年为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为财政局、海关、经委、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累计提供查询2500多家次。此外,征信系统在人民银行在履行反洗钱和金融稳定等职能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后,社会公众对于自身信用记录的关注程度空前提高,人民银行信用报告查询窗口全年累计办理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74243笔,查询量是上年的18倍。

(二)宁波市银行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信息量和查询量迅速提高,形成了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有效补充

20xx年,我中心支行应各金融机构的要求,委托宁波市征信金电公司建立了“宁波市银行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从银行风险防范与管理需要出发,重点采集企业房地产抵押查封、企业用电等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所缺乏的信息,通过金融城域网向各金融机构开放查询。该系统运行7年来,形成了对全国统一的金融信息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有益补充,得到了金融机构的一致肯定。系统对金融机构用户实行会员制,在他项权属登记信息的采集上灵活运用了市场手段,为征信机构的市场运作积累了经验。截至20xx年末,宁波市银行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共采集到房地产抵押查封、电信欠费、支票违规、企业纳税滞纳金、部分企业资信评级、空头支票处罚、外汇年检、质监信用、移动欠费信息、企业用水信息等14类信息,共2566万余条。系统为全市29家金融机构开通用户6311个,其中活动用户2474个。金融机构使用部门涵盖风险管理部、银行卡部、信贷管理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按揭中心、理财中心等众多风险管理和营销部门。20xx年累计查询量198万笔,月均16.5万笔。

(三)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多模式建设效果初步显现

人民银行从20xx年开始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宁波市中心支行借助与市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截止20xx年末,已累计为46474户未取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20xx年新增1066户,更新13750户。在信用档案建设基础上,下发未取得贷款中小企业名单,积极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对尚未取得贷款的中小企业主动挖掘潜在客户,开展信贷营销,加大对市场前景好、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20xx年底,累计有6927户建立信用档案的中小企业获得了银行信贷支持。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是人民银行长期以来的一项重要工作。20xx年,我中心支行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指导各县(市、区)规范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三信”评定工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积极探索有特色、可持续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之路。参加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余姚、慈溪和宁海三个县、市采取与各镇乡(街道)签订工作责任书、建立考核机制、为各金融机构指定联系村等措施,有效提高了信用档案征集工作效率,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评定和创建工作,产生省级信用村7个、信用镇4个。同时,我中支还指导各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户给予无抵押担保授信和利率优惠,要求农户小额信用担保公司对信用户给予无偿担保,让广大农户切实感受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其中余姚始创的“道德银行”信贷模式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并已扩展到农村个体工商户。象山模式在巩固前几年工作成果基础上,推出“文明诚信家庭”信用贷款政策,“文明诚信家庭”可享受农信社免抵押、免担保小额贷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非试点的北仑区、镇海区和奉化市去年下半年相继跟进,通过召开了动员大会,或与当地农办联合发文,启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底,全市累计建立信用档案农户59.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44.7%,比年初提高5.2个百分点。其中评定信用农户44.2万户,对农户贷款余额245.5亿元,比年初增长13.1%。

(四)信用评级管理从事前转向事后和事中,评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宁波市信用评级市场相对成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评级指标体系和评级报告质量不断改善,社会各界对专业机构信用评级的认可度逐渐提高。现有信用评级机构3家,其中宁波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主要面向借款大户企业开展信用评级,宁波金融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服务。

宁波市信用评级业务以借款企业信用评级为主。20xx年,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关于推进信贷市场信用评级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要求,我中心支行结合宁波辖区实际,对辖内信用评级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规范评级行为,提高评级产品质量,同时进一步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保持辖区信用评级市场的平稳发展。20xx年,辖内评级机构全年共开展借款大户企业信用评级932户,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11707户,小额贷款公司评级8家。

(五)应收账款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广泛运用,企业融资渠道得到有效拓展

为解决应收账款质押和融资租赁业务中的物权公示问题,防范企业动产融资中的法律风险,人民银行分别于20xx年、20xx年建成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系统的上线运行较好化解了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后顾之忧,有效避免了承租人非法处置租赁物的可能,防范了信贷风险,便利企业融资。20xx年末,宁波辖区两个登记系统的注册常用户107家,注册用户包括商业银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截至20xx年底累计发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转让(保理)登记25469笔,累计发生融资租赁业务登记291笔。两个登记系统的上线运行,不仅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宁波市一些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了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保理及设备售后回租等一系列金融服务新产品。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宁波市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20xx年,梅山港保税区涌现了20家新的融资租赁企业,人民银行北仑支行积极做好融资租赁公司、银行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之间的业务对接工作,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北仑支行关于做好融资租赁登记与查询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创造了条件。

(六)征信宣传常抓不懈,社会公众信用意识不断提高

征信知识宣传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意识形态领域十分有效的手段。我中心支行每年都开展形式多样的征信宣传活动,特别是20xx年,《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是征信业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我中心支行把《条例》宣传作为20xx年征信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面向全社会宣传《条例》新规,普及征信常识,传播诚信文化。

二、人民银行征信工作对辖区精神文明的影响

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也是社会诚信建设的有效手段,通过征信系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功能的发挥,促使公民信用意识的提高和守信意识加强,从人民银行征信工作实践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功能不仅在经济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对促进辖区精神文明建设也产生积极影响。

(一)促进了诚实守信社会风尚的形成

通过对农户信用档案的建立,以及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的评定,信用意识和诚信观念深入人心,信用有价在农户中达成共识。余姚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出的“道德银行”,以遵纪守法、行为文明,热心公益、支持发展,诚实守信、勤劳致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为道德积分标准,以农户家庭为单位建立道德积分档案,对道德积分高的农户给予信用贷款。这种把“道德”与“信贷”有机联姻,以“诚信”积分为标准,为农民群众提供崇尚道德、诚实守信的激励平台,鼓励更多的人做好事、讲道德,从而形成人人做好事、个个讲道德的社会风尚。

(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目前宁波市试点县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与计划生育、公益事业、治安管理等相结合,对违反计划生育、不关心公益事业、扰乱社会治安、违反村规民约的农户进行扣分或取消信用户的评定资格。这一举措的信用等级评定,对广大农户群众来说更是一个信誉道德的裁定过程,关系到个人在邻里之间,乡村之间的名誉和威望,因此农户群众积极争当信用户。随着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信用评定工作已经日渐成为农民眼中的“道德达标考试”。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也有效解决了农民融资难问题,激发了农民的创业热情,从而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富裕提高,以文明、和谐、诚信、富裕为特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得到了有力的推动。

三、当前宁波征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征信机构缺乏、业态不完整

征信机构是专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企业,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促进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宁波的征信业除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当地延伸和宁波市银行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外,基本上是一片空白,缺少市场自发产生的商业化征信机构,与宁波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二)政府信息公开与共享仍不理想

征信机构经营的前提是从各部门采集到充分的信息,但是,目前政府部门的政务信息不管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都无法满足征信机构的需求,这也是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突出瓶颈。自2002年“信用宁波”建设启动以来,为加强行政管理和信用治理,宁波市政府有关部门一直在推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相继出台了《宁波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宁波市促进第四方物流市场发展的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法规,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各个部门的认识仍有分歧,长期合作基础不牢,信息在政府部门之间尚不能实现无障碍共享,向社会公开难度更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配合做好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

加强与市发改委等部门的联系、合作,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部署,制定、实施《宁波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市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方案》。推进宁波市行业和地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通过数据交换和系统链接等方式,逐步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应用,夯实“信用宁波”基础工程。

(二)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拓宽信息采集内容与途径,打造宁波市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人才、交易等信息共享与应用,形成商务、金融两个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信用支撑体系。确立市、县两级共建机制,借助宁波市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平台,以涉农金融机构和基层行政组织为主体,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推广“道德银行”信贷模式,实现农户信息采集与信贷支持的良性互动,打造富有成效的农村信用体系。

(三)推动建立征信服务市场体系

培育、发展本土的征信服务机构,开发符合宁波产业特色的征信服务产品,满足多层次、多方位的征信需求,充分发挥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关键作用。

征信工作汇报第2篇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对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检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早布置和开始行动。今年的汇缴工作要坚持以总局企业所得税管理“二十四字”方针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局“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汇算清缴为抓手、以信息化为支撑、以人才为保障”所得税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加强分类管理,优化纳税服务,规范汇缴管理,完善工作程序,开展对汇缴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使汇缴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年度汇缴工作质量。

二、有效组织,分类指导,扎实开展汇缴宣传、培训和辅导

一是在宣传培训的内容上,各单位要根据省局在内网设立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专栏”中提供的相关政策、提示与数据,结合本地管理要求,在汇缴申报前做好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解释辅导、汇缴程序的宣传培训和纳税遵从风险提示等各项工作。要加强对所得税新政策和网上申报有关变化事项的辅导,对中小企业、文化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企业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将汇缴政策宣传培训到位。

二是在宣传培训的形式上,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场所、网络报刊媒介开展工作。根据纳税人需求,及时举办汇缴政策集中培训、纳税申报填报讲评、税企座谈会等宣传活动,接受纳税人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对适用特殊政策的重点企业要派专人辅导,主动送政策上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相结合深入宣传税收政策。各单位面上集中培训工作要在3月底前结束,为纳税人提供咨询、解答、个别辅导等针对性的宣传服务工作则要贯穿于整个汇缴始终,以满足纳税人的各种年度申报需求。

三是加强分类培训,不断提升宣传培训的效果。今年的汇缴培训要加强分类,更加重视区分企业类型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差别化培训宣传。培训对象不应少于主要税源企业、一般查帐征收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三个层面,根据企业特性有重点地实施宣传和服务。对房地产、汇总纳税等特殊行业特定类型企业也要开展专门政策讲解。培训辅导既要遍及所有参加汇缴的企业,培训面达到100%,又要突出重点,有所侧重,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影响,形成有利的汇缴氛围。

三、核实税源,核查税基,进一步加强汇缴相关基础管理

1、抓好户籍管理,理清汇缴对象。各单位要对辖区范围内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数量、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准确掌握年度应汇缴户情况,防止漏征漏管、应汇缴而未汇缴情况发生。对年度内已注销企业,以及非正常户、实行跨地区税收转移的分支机构等不需要参加年度汇缴的,也要在做好数据核对基础上,分类整理清册。

2、核对信息,开展所得税管理信息基础维护。明确税务登记、税种认定、新办企业调查等所得税基础管理事项的数据质量要求,开展企业所得税基础信息全面复核维护,对跨地区经营企业特别是总机构在省外、分支机构在我市的企业也要加强基础信息复核,充分应用决策监控系统所得税管理提示信息完成基础管理综合调查相关工作。

3、加强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受理审核。今年网上申报增加了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受理表,各地要辅导企业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5公告)规定的要求及省局25号公告问答,正确做好资产损失的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工作。对所得税优惠事项严格按照省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国税发〔〕93号)的规定,做好税收优惠备案受理相关工作。企业重组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且重组双方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也应按照税收规定进行备案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提醒纳税人注意所得税涉税事项受理、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的截止时间和管理要求,提高其税收遵从度和依法纳税能力。

四、有序安排,优化服务,全力做好汇缴申报全过程跟踪管理

1、合理安排申报进度,保证汇缴准期申报率。各单位要加强年度申报序时管理,妥善安排好不同类别企业分期分批申报。告知汇缴截止期限,从纳税人角度建议其合理安排时间,以免集中申报带来不便。除个别特殊重点企业外,要力争在5月中旬完成所有企业年度申报受理工作。市局将加强整个申报过程监控,适时通报进度,确保准期申报比例达到100%。

2、积极组织所得税网上申报工作。今年是网上纳税申报模块全省统一后的第一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统一网上纳税申报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纳税人做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工作,辅导纳税人网上申报操作,正确归集和填列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以发挥网上申报逻辑控制和自动比对作用。

3、认真做好备案事项管理和附报资料受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5公告、省局25号公告问答、国税发〔〕93号文的规定,做好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受理等相关工作,确保纳税人享受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企业重组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且重组双方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要根据省局重组业务操作指南进行备案管理。对企业报送的涉税事项备案资料,要认真审核是否齐全有效,凡资料不齐全、项目不完整的要及时退回并限期补正。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提醒纳税人注意所得税备案受理的资料内容、截止时间和管理要求,提高其税收遵从度和依法纳税能力。

4、正确引导发挥中介机构涉税鉴证的作用。各单位要加强中介机构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业务管理,密切关注涉税鉴证质量。凡经过中介机构涉税鉴证的,须报送汇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详细说明审核情况、纳税调整项目、原因、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加强涉税鉴证质量评审,以发挥涉税鉴证业务在汇缴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密切关注,突出重点,大力提升主要税源所得税申报质量

1、利用汇缴契机,着力加强主要税源企业税收宣传辅导和纳税提醒。各单位要根据预缴申报营业收入、会计利润等指标排出前位企业,对主要税源特别是达到省、市局监控标准的所得税重点税源,结合纳税申报资料、会计报表及有关第三方信息,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开展“一对一”沟通辅导。一是核对其预缴情况,与实际会计利润额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在企业年度申报前通知其及时补充四季度预缴申报,保证应预缴入库的税款及时入库;二是结合前期宣传辅导,开展主要税源企业基础管理事项综合调整,对总分机构、关联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重要的征管信息加强动态维护,保证征管信息完整、准确;三是对主要税源企业适用政策和主要业务所得税处理开展针对性辅导,深入企业调研,掌握了解其核算状况、会计和税收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存在的风险实施有效纳税提醒,帮助并督促企业对照税法政策准确进行纳税调整。

2、加强年度申报审核,提高主要税源申报质量。关注企业申报动态,在主要税源企业初始申报完成后及时组织年度申报表审核。审核申报表要素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审核申报数据与台帐数据是否吻合,与基础管理信息是否一致,与其他资料的基本勾稽关系是否准确;审核收入和支出明细、纳税调整具体项目,判断企业纳税调整是否到位,发现申报错误及时通知重新申报或者补充申报。主要税源企业年度申报质量是所得税征管质量的重要反映,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加强申报质量的监控管理,省、市局也将充分关注,在汇缴期结束后适时组织抽查考核。

3、建立完善台帐,加强重要事项备案信息管理。对规模较大、达省市局监控标准的重点税源企业要逐户建立所得税管理信息台帐,全面反映包括时间性差异、优惠享受、亏损弥补、税额抵减等所得税常规管理必备内容,对投入产出、主要物料人工耗用、关键评税指标前后各期变化等带有行业特性或个体企业规律性的情报信息也应尽量通过台帐跟踪反映,便于管理。重要事项涉及跨年延续管理或政策适用发生重大改变的,要分清不同年度税基差异对企业所得税实现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

六、规范核定,强化征管,坚持抓好所得税征收方式管理

1、严格对照政策,做好征收方式认定管理。各单位要对照总局、省局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对限制行业、年营业收入超千万元的企业以及当年新办企业不得核定征收。对新办企业初始征收方式认定按查帐征收管理的,应在纳税人年度申报前根据企业核算状况进行征收方式重新鉴定。各单位要督促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建帐建制和准确进行会计核算,把核定征收面控制在合理范围。

2、加强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管理。开展核定征收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核查,如企业经营业务与行业认定不符合,及时做好系统内行业类别更新维护。凡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与行业类型不匹配,突破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业应税所得率上下限的,要利用汇缴期及时进行调整。对某些利润率较高、效益较好的行业和企业应从高确定其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至少高于同类行业查账征收户的利润和税负水平,防止纳税人通过核定征收恶意筹划人为降低税负。

3、强化核定征收企业收入管控,防止少征税或税收流失。各单位要加强不同税种间申报收入比对,积极从源头上控管销售收入。对容易隐瞒收入、纳税申报不实的,要采取以可计量的成本费用支出核定应税所得额方式控管企业税收。对异常零申报企业和长期空挂企业,尽力做好零申报情况核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挤压虚假零申报面。

七、细化分析,排查风险,不断加强汇缴评查和后续管理

1、加强税基项目风险审核。根据市局统一布置,充分应用监控决策系统、基层管理平台开展汇缴申报结束后主要税基项目风险审核工作。各单位要总结近几年汇缴审核工作经验,在市局分析选案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内税源税基特点,加强自身风险识别,完成二级选案。要熟悉风险审核工作流程,按规范的程序进行选案和审核操作,重点加强审核质量管理。根据工作底稿中提示项目和审核要点,认真开展应对处理。涉及主要税源重点风险事项的,要集中骨干力量专业团队重点应对。各单位要加强审核工作组织,强化过程跟踪、督查复查、结果反馈,把好审核质量关口。

2、强化所得税优惠政策后续管理。及时开展享受优惠企业有关数据分析,组织备案资料核查,按照优惠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风险水平等因素,实行分级专业化审核管理。涉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金额较大的,要实行集中专业评审,督促辅导企业完善专项申报资料;对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等政策较复杂事项,要通过服务引导和后续管理,帮助企业掌握政策要义,明确适用口径,降低优惠政策管理风险。对确实不符合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要严格核查管理,防止税收流失。

3、对重点企业统筹开展汇缴评查。各单位要结合前期宣传辅导、纳税提醒、汇缴审核情况,科学规划后期管理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做好所得税汇缴评估检查工作统筹。根据企业年度申报和纳税遵从,运用各类指标和分析工具,切实选出评点,周密制定评查计划,有序安排检查工作,力保评估检查的质量和效果。要按照分层分级管理的要求,集中力量重点应对风险较大的规模企业,加强市、县局层面专业应对,推进团队实体化运作。要充分发挥管查联动在汇缴评查中的兜底和保障作用,努力提升执法威慑,力求评一户、清一户,实现以查促管促进所得税收入稳定增长。

征信工作汇报第3篇

为做好2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常规性基础工作。汇算清缴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涉外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税款的足额入库,而且关系到吸引外商投资软环境的改善、涉外企业税收基础管理和纳税评估、税务审计以及反避税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此,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要按照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要求成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近期,总局已经实现了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的数据衔接并下发了软件升级补丁,各级国际(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信息中心、税源管理、计划征收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接口工作安全进行,共同做好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二、加强业务和操作技能培训,做好申报期间的纳税服务。为了配合各地的业务培训和宣传辅导工作,方便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总局今年重新修订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材料》(总局将通过服务器或其他形式下发),从每张申报表的填表目的、口径、栏目逻辑关系和电脑操作作了说明,对每张申报表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提示,并强化了申报审核软件的政策提示功能。各地要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使人员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汇算清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本领。要通过各种形式为纳税人提供更高层次、更为便捷的服务,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履行纳税义务,协助他们解决申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做好年终税款的决算申报,提高税法遵从度。

三、核实户管情况,夯实征管基础。税源户籍管理是汇算清缴工作的基础,各地应以全国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工作为契机,切实摸清辖区内的正常企业、非正常企业和筹建期企业的真实情况,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户管的各类信息,保证户管情况统计的准确性,夯实管理基础,堵塞税收漏洞。除按规定可不参加汇算清缴的外,确保其他企业纳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

四、规范工作流程,实现数据共享。为进一步实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共享,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减轻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压力,总局已组织开发了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接口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业务工作流程(见附件1)。各地应重视数据接口程序的应用,加强工作衔接,认真落实前期各项准备事项,严格按照软件衔接业务流程的要求开展工作。对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总局。

五、严格加收滞纳金,确保申报准确率。为制止滞纳金加收的随意性,确保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补缴的税款未在5月31日前缴纳入库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从6月1日起按日计算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征信工作汇报第4篇

一、我市企业所得税税源状况

*年度,我市企业所得税征管户数共2174户,其中:查帐征收户有1262户,核定征收户有912户(其中核定应税所得率911户,核定定额1户),核定征收面为41.95%。*年度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共2173户,汇缴面达100%,其中:汇总纳税企业8户,就地纳税企业2165户。1262户查帐征收企业中:盈利企业1021户,盈利面为80.90%;零盈利企业191户,零盈利面为15.13%;亏损企业50户,亏损面为3.96%。06年度我市共入库企业所得税3624.14万元,汇缴期间补缴1181.07万元,其中:查帐征收企业入库3028.03万元,汇缴期间补缴1172.82万元;核定征收企业入库596.11万元,汇缴期间补缴8.25万元,06年全市所得税贡献率为0.48%。经批准,06年度我市享受减免税的企业有161户,减免税额8192.23万元。

二、汇缴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宣传,内外并举,为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业务基础。

06年度汇缴中,我市以国家出台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为契机,总结新法的四大亮点,通过组织培训、深入企业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面对面地进行宣传。同时把新旧法变化内容整理成图表,发放宣传材料3500多份,接待咨询500多人次,回答提问250多条,使纳税人加深了对旧法的理解并对新法有了初步的认知,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政策水平,为汇缴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我局还对一线干部全面开展思想动员,要求每一位干部立足本职工作,树立全局观念,在总结以往年度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定措施,围绕目标抓落实,以高度的责任心掀起了年后新一轮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高潮。

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我们更加重视练好内功、强化内外业务辅导,以提高所得税汇缴的整体业务水平。在宣传辅导培训阶段,我局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对内和对外的培训和辅导。对内培训主要是:组织全体业务人员收看省局视频培训;组织所得税主要管理干部参加泰州市局的汇缴培训和2.0系统的操作培训;由税政科组织各分局业务骨干集中学习有关汇缴文件、新的所得税业务和新的所得税申报表;以会代训开展所得税管理方式的培训和探讨,同时布置0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提出汇缴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汇缴工作要求;由各分局业务分局长组织对分局内部干部进行所得税业务和申报表的审核培训。对外培训,我市仍采取聘请专家教授授课的方式,对我市国税征管范围内的所有所得税企业的办税人员和各分局的责任区责任人,分三批进行为期一天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和新申报表填写的培训。集中培训后,再由各分局业务分局长组织对分局辖区内所得税纳税人的申报培训,开展多次、反复辅导,有的还深入企业进行辅导,为顺利完成06年度所得税汇缴任务打下了坚实的业务基础。

(二)、强化组织,勤于督查,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健全有力的制度保证。

在整个汇缴工作过程中,我局党组非常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认真分析所得税的管理现状,狠抓薄弱环节,及时指导督查,为06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掌握汇缴工作的主动权,确保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由汇缴领导小组对*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并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专门制定了《*市国税局关于做好*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实施意见》,不仅对汇缴各环节的工作和时间作了统筹安排,还从七个方面对06年度的汇缴工作提出了要求,层层落实了责任。为促进各基层分局所得税汇缴工作的开展,市局分管局长带领税政科所得税管理人员,从元旦假后到汇缴结束,先后五次到每个分局进行汇缴工作调研布置、并根据各分局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落实、促进、再促进,一环扣一环,使整个汇缴工作显得既紧张又有序。在06年度汇缴中,我局同时落实了一级对一级的负责制,在认真调研、深入分析、反复测算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定”工作方案,即定时间、定人员、定考核标准,同时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七项通报指标:收入增长幅度、核定征收面、盈利面、亏损面、零盈利面、贡献率、福利企业经营利润率,分阶段进行网上通报,到目前为止已了6期通报。各分局也同时制定了单项工作通报制和单项工作督查制,定期公布各责任人的工作进度和相关指标。市局所得税管理人员定期对汇缴工作进行督查,同时深入最基层听取各责任区汇报,分析疑难并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责任区责任人以市局督查和通报为动力,学习兄弟分局的工作经验,拓展思路,指导一线,形成了全局你追我赶、勇于争先的汇缴工作氛围,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所得税汇缴的整体工作。

(三)、强化措施,严格把关,为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持。

1、准确执行税收政策,杜绝执法隐患。

一是从严鉴定征收方式,对照六个标准和上级局有关的要求,严格规范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对帐册不全、核算不准确的企业坚决改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管理,截止06年底,我市有912户企业实行了核定征收,核定征收面达41.95%,比上年增长了11.95%。在严格鉴定征收方式的同时,我们还要求责任区责任人要积极帮助核定征收企业,特别是房地产等特殊行业,逐步完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各类帐册,准确核算,创造条件向查帐征收过渡。

二是认真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特别是老区优惠政策和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黄桥老区”在我市面积分布较广,几乎有三分之二的乡镇属老区优惠范围,我们一方面积极向纳税人宣传国家对老区人民的扶持,最大限度地让国家政策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我们对照减免税政策规定严格把握征免界限,防止不法分子钻国家政策的空子。经过认真的实地核、复查和严格的集体审议,06年我市共落实了老区优惠政策128户,减免税额3696.68万元,落实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8户,减免税额118.49万元。但同时也退回了经审核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近50户企业的申报资料,占上报审批资料的25%,由此,保证了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到位性,也让税务干部增强了执法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了执法隐患。

三是我市严格加强了对减免税企业的跟踪管理,特别是对到期恢复征税的企业密切监控,如宁波永大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经上门宣传指导,企业在06年度汇缴申报中,认真对征、免税期的收入进行了调整,07年1季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291.73万元。06年,我们对照新的减免税管理办法和严格的跟踪管理,取消了1户企业的下岗再就业优惠资格、2户企业的老区减免税资格,3户老区房地产企业的减免税资格,并追回了已减免的税款0.2万元,同时加收了滞纳金。

2、严格审核,把好申报关口。

一是加强申报审核,对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将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与增值税申报信息进行核对,做到数据吻合;对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与经地税部门审核后的营业税申报表进行核对,做到数据统一;对免税户、亏损户等存在种种情况的企业与台帐资料进行核对,确保与机内数据相一致。

二是进行实地审核。对申报信息存在疑点的,如长期亏损户、贡献率偏低户、免税企业利润率偏高户等,明确要求,责任人必须到户进行审核,查看帐册凭证,掌握第一手资料,帮助纳税人进行汇缴申报。

三是实行分级审核。要求各分局对一般企业由责任区责任人逐户审核;中等企业和特殊行业由分局股长带队审核;重点税源户和大额亏损户,必须由业务分局长亲自参加实地审核,层层把关,落实责任。经过全局干部的艰苦奋斗,06年度汇缴我市平均亏损面降为3.96%,比上年同期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低于泰州大市平均亏损面1.6个百分点;06年度全市共入库企业所得税3624.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8.5%;汇缴期间补税1181.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7.8%;所得税贡献率也达达到了0.48%。比上年同期上升0.21%(剔除烟草公司和减免税额)。

3、实行分类,优化管理。随着时间的变化,国税部门所得税的管户越来越多,面面俱到已经不太可能,要搞好所得税的管理只能按照“科学分类、重点管理、规避风险、提高效率”的原则,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我们按照上级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要求,结合征管力量和收入目标管理,要求各分局对辖区内所得税管户重新进行合理化分类,制定适合本分局的分类管理办法,抓住规模企业、重点行业、面上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

4、抓好基础,健全征管资料。一是抓好征管户数,杜绝漏征漏管户,要及时与地税、工商、民政等部门,以及友邻县市做好沟通联系,做到应管尽管。二是及时受理和报送各类备案和审批资料,我们要求各分局要根据审批、审核备案的有关规定,通知纳税人及时报送需备案和审批的税前扣除和减免税申请,对需纳税人补正和完善资料的,要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对不符合审批要求、不可受理的也要及时书面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对需转报上级局审批的,及时上报。*年度我市共审批税前扣除项目金额为4896.83万元,其中:呆帐损失10489.33万元,固定资产损失695.57万元,财产转让损失227.46万元。同时,我们对实际经营不足6个月的24户企业也办理了推延执行减免税期限的审批。三是做好各类资料的受理和台帐的登记,并及时在2.0系统中启动工作流,按要求进行工作流操作,要保持纸质资料和机内资料的一致性。

5、组织汇缴复查,确保汇缴质量。为检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促进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我市又抽调了31名业务骨干,从5月9日开始,放弃了双休日,连续5天作战,对77户房地产、建安、金融、工贸重点企业进行了汇缴质量复查。检查中,不仅查看了分局内部的汇缴资料的齐全性和准确性,还深入到各有关企业进行实地核查。虽然在今年的汇缴期间,通过分局认真细致的审核,企业二次补申报自纠的问题较多,补缴税额也较大,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政策水平、申报质量有了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但此次汇缴复查,仍从深层次上发现了部分企业在收入成本核算、关联企业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经统计,本次汇缴复查,未发现问题的有23户,有问题的35户,因各种情况待继续核查的有24户(含已确认部分问题户)。复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636.21万元,其中:调减亏损292.34万元,查补所得税税款769.19万元,冲减退税106.72万元,另查补增值税税款5.89万元。总之,通过汇缴复查,更进一步促进了我市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的提高,为下一步做足企业所得税精细化管理文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强化管理,落实所得税纳税评估。汇缴工作已基本结束,我们将通过所得税纳税评估、纳税检查和反避税等途径,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质量。目前,我局已对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工作拉开了序幕,并结合增值税评估的经验,深入企业调查了解,实现两税联评和行业专题评估,我们力争07年在行业评估、两税联评和反避税等方面作出新的突破。

三、税源变化情况分析

1、征管户数的情况分析。我市*年度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共2165户,比05年同期增加了466户,均为新办企业。2165户企业中,查帐征收户有1254户,核定应税所得率户有911户,核定定额1户。查帐征收的1254户企业中,盈利企业有1015户,盈利面为80.94%;零盈利企业有191户,零盈利面为15.23%;亏损企业有48户,亏损面为3.82%,比上年同期下降了9.96%。191户零盈利企业主要是因为在年末开办的,和老区部分企业仍在筹建准备阶段,尚未正式投产,还没有销售和利润实现。

2、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的情况分析。06年我市1254户查帐征收企业总销售收入共626354.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7487.95万元,增长33.59%;06年实现利润总额1275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2.65,增长7.7%。06年经济效益的增长远低于销售收入的增长幅度。

3、盈亏企业的情况分析。*年度,我市1015户盈利企业税收利润为38971.9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08户,12215.38万元,增长45.65%,主要是我市加大了汇缴宣传和审核的力度,在汇缴期间,由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审核后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6734.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921.07万元,增长幅度达80.48%。06年我市亏损企业仅48户,亏损面下降了9.96%,但亏损额却上升为8088.4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408.2万元,上升72.82%,其主要原因是06年度我市出现了3户大额亏损户:*市华东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因06年发生金融诈骗案,正在接受处理,企业处于停业状态,汇缴申报亏损2760.14万元;江苏中丹制药有限公司,因投入较大,新产品效益较低,汇缴申报亏损1030.31万元,但经过分局审核和汇缴复查,已将亏损额降为680.47万元;江苏华晨食品有限公司,因法人代表违法被立案处理,企业处于关停状态,汇缴申报亏损907.74万元。

4、实际应缴所得税额的情况分析。06年我市汇缴累计实际应缴企业所得税为3028.03万元,比去年增加1856.65万元(剔除烟草公司),增长158.5%,主要原因是我市在汇缴申报及审核中加大了力度,企业纳税调增幅度较大。

四、几点思考和建议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基本结束,2007年的工作已经开始,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即将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工作任务更繁重、更艰巨,为确保企业所得税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我们提出几点建议供领导参考:

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企业所得税收入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企业所得税的工作也越来越重要,企业所得税的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我们建议上级机关进一步统一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要让大家在思想上引起重视,尤其在机构的设置、人力的安排上要充实,以适应企业所得税改革的需要。另外,由于基层县(市)局没有专门的所得税管理机构,所得税管理工作只能是各税政科派人兼职管理,人少事多,建议上级局能尽量减少基层的事务性工作,尤其是上级机关能直接查找出的数据,及可以直接开展的一些调研工作等,以便能让基层的同志腾出时间,深入到企业进行实实在在的抓管理,抓出质量、出税源。

征信工作汇报第5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管理;税源监控;纳税评估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最主要的税种之一,也是诸多税种中业务性最强、涉及财务、会计、税收政策等最广的税种,有行业之别、权限之别、内外资之别,因此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有效管理也就成了税务工作中的一个难点。

目前所得税管理的基本现状是:从制定和执行的所得税税收政策上看有沿袭成规的也有适应市场而新制定的;从管理方式上看有据实申报征收也有核定征收、定率征收的;从所得税的税收收入看,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基本上是一年一个台阶,成为税收收入总量中不可缺少的税种,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执法、被执法者的社会反响看有严格执法守法的,也有人认为政策过多过杂、不宜掌握、不便操作、政策界限不严密、不切合实际,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目前的所得税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税源控管方面

1.1.1对现行征管范围划分政策的理解存在分歧。目前国、地税征管范围的划分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税发[2002]8号和国税发[2003]76号文件规定,按照企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日期和性质确定国、地税务机关所得税征收管理范围。调查中发现,实行新的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后,进一步规范了中央、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但是由于国、地税务机关对其所得税征收管理范围的理解不一致,户籍管理数据没有实行实时共享,缺乏相互间的配合、协调,税源管理手段薄弱,导致管理上产生不该有的“盲区”,出现个别漏管户和国、地税重复征管户,增加了日常事务性的工作量,给纳税人造成不该有的麻烦和负担,难以开展深层次的税收管理服务。

1.1.2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控管存在很大难度。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纳入所得税征管范围。伴随着我国对事业单位企业化的改革,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国税系统对事业单位的所得税管理已逐步走上了正轨,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一种从事社会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非盈利性的组织,由于其成立之日起就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不同于企业,这就决定了本身征管的难度;如果不纳入管理范围,将违背国家税法规定;如果纳入征管,管理又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1.1.3有关部门信息交流不畅。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不仅涉及税务部门,也与工商等相关部门联系密切。当前绝大多数基层国税机关与这些部门都缺乏横向联系,信息资源无法共享,信息交流不畅。个别地方国、地税税务登记数与工商、民政等主管部门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数目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税收征管出现空档,产生新的漏征漏管户。

1.2征收管理方面

1.2.1核定征收矛盾突出。长期以来,国税系统征管的企业财务核算较为健全,基本实行查账征收所得税方式。新办企业纳入国税系统征管,遇到新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纳税人的经营方式、经济性质、经营规模等方面将发生很大的变化,单一的查账征收方式已难以适应;二是总局规定应税所得率操作起来难度很大。一方面各区、各行业的营利水平难以准确测算有失公平,另一方面存在与地税征管户税负不均衡的问题,否则,造成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税负差距明显,影响到税务机关的执法形象。

1.2.2汇总纳税单位地方监管乏力。对保险、邮政、电信等机构改变会计核算办法变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的,集中到市级核算。监管成员单位上划后,对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影响主要是:县局由于企业已上划,不便监管,而核算地税务机关由于对企业特别是在县区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的具体经营不很了解,监管力度比就地监管时要差。其原因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兴办企业,而创造的所得税收入又汇总到上级财政收入,地方没有财政收入的好处,大大挫伤地方政府支持热情。因此建议,取消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缴纳,改为就地缴纳,年终汇算清缴总机构汇总缴纳凭在当地缴纳入库的完税证明抵缴税款。

1.3政策制定方面

1.3.1个别政策规定滞后。由于企业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与征管实践不能统一,给税务机关执行政策和纳税人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带来较大困难。例如:如何加强饮食、娱乐、交通和运输等服务行业的管理,如何对财务不健全的中小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如何规范名为集体实为个体承包纳税人的税负核定等,政策都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导致产生税收征管漏洞。另外,纳税人对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意见较大,主要还是政策规定与现实脱节。

1.3.2政策规定不方便基层操作。如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第十条规定:“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核定其某一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也就是说,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其应税所得率的确定应按其主营项目而定。这里同样有一个如何确定其主营项目的问题。特别是对新办第1年的企业,因为无法确定某项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则只能按工商登记的主营项目确定其应税所得率,年终再以企业某一纳税年度的某项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重新确定其应税所得率,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基层征管工作量。

1.4征管力量方面

机构分设以来,基层税务机关普遍没有专设所得税岗,所得税管理队伍不同程度地存在“断层”,熟悉所得税业务的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依然存在。据了解,大部分地级市国税部门税政科(股)专门从事所得税管理工作的人员仅有2~3人,县局更多是兼职,致使一些工作处于应付状态,有关政策落实难以到位,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由于受税收管理体制的影响,基层税收征管的注意力往往集中于增值税等流转税方面,所得税处于边缘化的状态,大部分国税干部的所得税政策业务不熟练,工作力不从心,成为制约所得税管理工作“瓶径”。

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我认为,应围绕“管好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强化预缴”来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加强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管理。

2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若干措施

2.1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依托,加强户籍管理,强化税源监控,实行分类管理

2.1.1摸清纳税人底数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如对房地产业、服务业企业所得税征管,由于营业税由地税部门征管,国税部门对其所得税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仅满足于这些企业的按期申报,对其申报的准确性缺乏必要的监控,甚至有部分企业开业很久,依然没有纳入正常的税务管理。对此,应该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巡查和调查,调查核实分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及时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了解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的其他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事项和其他核定、认定事项的真实性;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对当年或当期申报的涉税信息重点进行分析、评价,并与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和纳税的变化情况,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

2.1.2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及时调整征管手段,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一是要抓住重点,改进方法,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重点税源户的情况,不断调整不同时期的重点税源户,在日管中予以重点监控。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制订出行业的平均赢利水平,以便对照分析。三要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方法保障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2.2强化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密切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信息共享

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的一个基本环节和重要手段,也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项主要工作。现行的纳税评估比较侧重于对增值税纳税情况的评估,而对所得税的评估则比较欠缺。由于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以会计利润为基础,所以,企业常常通过种种方法缩小税基或隐瞒收入、虚列或扩大成本。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的征管中要注意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研究,密切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加强对企业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的真实性审核管理,对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或标准的,一律不得税前扣除;加强对企业费用、购入资产的原始发票的合法性审核,对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不规范的原始凭证(发票),坚决不予进账;加强对企业成本核算的监督,对那些亏损大户,更要具体分析,查清原因。对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偷税情况移送稽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从而使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构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对企业的涉税业务进行全面监控。

2.3要改进汇缴方式,提高汇缴质量

2.3.1要加强对税务机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企业税法宣传的力度,提高征纳双方所得税征税、办税综合素质和技能。在日管中,虽有明确的相关规定,企业在扣除项目方面依然存在着误区,如在工资、福利费及开办费摊销等项目税前列支时不符合税法规定。因此只有统一掌握政策执行尺度和标准,着力提高征纳双方汇缴综合素质和技能,才能确保所得税政策得到及时、准确的贯彻和实施。

2.3.2要改变现行的汇缴方式。在现行制度下,企业所得税在年后15日内申报,4个月内汇算清缴。由于企业户数多、时间紧,汇缴的质量难以保证。为此可以把一部分汇缴工作(如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小的企业)由有资质注册税务师来完成(注册税务师更多地是按照税法的规定来处理相关会计业务),以确保税务机关有足够的精力和人力对重点企业的汇缴进行审核。

2.3.3要加强对有关事项取消审批后的后续管理。应重点检查事前审批改成事前备案的项目、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是否符合规定等,确保所得税征管重大事项执行得正确规范,防止企业混水摸鱼、自行扩大扣除项目范围等现象的发生,以严格管理挖掘税源,从源头和根本上遏制住恶意偷逃税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所得税秩序的规范和整治力度,净化税收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M]:北京: 2006,229-349.

[2] 刘力.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N].中国税务报,2006.

[3] 赵华挽 陆静波李进.浅谈企业所得税定率预征的运用[N].江苏经报,2004.

[4] 陈效万困扰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五大问题 DB/OL.江苏:江苏国税网2006.4.23.

[5] 郭利光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几点思考DB/OL石家庄:中华会计网2006.6.23.

[6]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管理规程[N].甘肃经济日报,2006.

[7] 张伟.应势而变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N].衡阳日报,2005.

[8]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N].公共商务信息导报,2005.

[9] 齐蕴聪 张丽红.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四项注意[N].深圳商报,2006.

征信工作汇报第6篇

一、近几年企业所得税征管现状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增幅瓶颈。国家税务局局2007至2009年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4204.27万元、4511.32万元、4542.73万元,占税收总额的20.57%、20.16%、16.91%,增长幅度分别是82.97%、7.3%、0.7%。2007至2009年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逐年下降,增长幅度也下降严重,特别是2009年增幅几乎停滞。

2、缺乏协调机制。税务部门和外部相关单位之间协调沟通机制不畅,如和工商、地税、财政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方面,缺乏实际操作层面的进展。税务内部各部门多头并进,形齐抓共管之势,然而各部门之间衔接配合不够紧密,实则是各部门各自为阵,无法形成合力效应。

3、日常管理基础工作弱化。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手段滞后,体现在征管查的各个环节。登记环节:登记项目不完整,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不及时。申报环节:表面上虽然反映出高申报率,但存在人为操作现象。其次,工作重心主要在催报上,对申报的合法性、真实性与规范性问题没有严格的审核。征收环节:“税收计划”的体制缺陷,一切以收入为中心,弱化了甚至阻碍了日常管理。入库税额大于申报应纳税款,2009年对征管系统中显示的多缴税款进行调整,说明存在预征、协商征税、申报不规范的情况。

4、现有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人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企业所得税作为最复杂的一个税种,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目前基层管理人员在企业所得税管理方面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都有待提高。我局从事企业所得税管理人员不到在职人员总数的15%,比较全面掌握会计知识、所得税政策、能熟练进行日常管理和稽查的人员更少。

二、多项措施解难题,齐抓共管见成效。

近几年,国税局在开展企业所得税管理中,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强化管理,以增加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降低零负申报率为落脚点,以提高征管质效为目标,采取多项措施,在堵漏增收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2010年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实现31.11%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今年截至6月30日,入库企业所得税4615.4万元,占年度计划的58.72%,同比增长26.47%。

(一)、政府协调,建立社会综合协税体系。

推行社会综合协税,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以涉税信息网络平台的构建为载体,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协税体系,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摸清税基、控管税源,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

1、试点房产业,收获社会综合协税经验。2006年,经过积极的汇报请示,天门市政府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地税局、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委等单位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会议形成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成立了天门市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天门市国家税务局依托市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协调领导小组,积极与各部门进行协调磋商,形成了操作可行的各部门协作流程。经过几年的运行,房产业企业所得税入库由2005年的133万元增长到2010年的1800万元。

2、总结经验,全面推行社会综合协税。社会综合协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在总结房产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把握机遇全面推行社会综合协税。一是不断拓宽信息渠道,延长信息触角,推动综合协税进一步向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社会服务业等行业延伸,逐步建立覆盖各行各业的社会化综合协税网络。二是推进综合协税向企业所得税征管薄弱点延伸,把中小企业、涉农企业、总分支机构等方面的税收纳入综合协税范围,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着力消除征管薄弱点,做到抓住骨干税源,管好中小税源。

(二)良性互动,谋求部门协作治税机制。

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是一项全局性工作,涉及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是管理分局、稽查局或者所得税科某一家的事。外部关系理顺了,税源管理合力增强了,全局内部在征管工作中要拧成一股绳,加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横向互动,同步推进市局和分局的上下联动,积极构建新型征管运行机制。

1、税收计划与税收征管的结合。随着新法实施以来,税收计划不可避免的遇到一些新情况,突出表现为企业所得税税收计划与税源分布不相适应,各地计划分配不均。现行税收计划一般是按前期实绩加上一定比例确定,逐年增加的比例,使有的地方计划数已超过了该地的经济规模,这样导致经济实力强的地方压税源、经济实力弱的地方搞预征。该局实行税收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计划部门与政策管理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加强协作,通过税收计划与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结合,进行深入调查,广泛搜集信息,强化税源分析为税收计划提供基础数据;在开展税收计划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搞好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通过检查完善税收计划制定。

2、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的互动。企业利润与增值额、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有很强的关联性。增值额是产品赢利的基础,企业利润是所有产品赢利扣除相关间接费用的总和,企业利润与增值额有很强的正向变动关系。在税收分析时,加强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相关性指标的关联分析;在纳税评估时,对这两个税种的税基、税收指标比对分析;在税收管理时,建立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征管联系互动机制。

3、信息技术与税收业务的融合。信息管税作为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效能,推进征管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前提是搞好信息中心与业务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强信息技术与税收业务的融合。落实信息管税工作,实现对企业所得税全面分析和监控,有针对性的加强非正常注销、零申报户、长期亏损户等异常户的管理,对纳税潜在的税收管理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及时察觉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强化税源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三)以税源管理为立足点,保障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的完成。

1、户籍管理。(1)加强新办企业监控。对新办企业实行“一登记二核对”,即税源主管分局根据新办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及时进行税种登记,市局征管科负责对新办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和税种核定信息等进行核对,市局所得税科负责对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的正确性进行核对。(2)定期户籍清理。制定定期户籍巡查制度,强化日常巡查,税源主管分局对辖区内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开展定期户籍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报送市局所得税科,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监控。(3)建立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制度。对拟注销的企业,在注销前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和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一律要经过主管税务分局检查,结清税款后才能注销,把好企业所得税最后的清算关。

2、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的管理。(1)认真落实税收计划。市局根据税源情况,科学合理的向税源管理分局分配下达企业所得税专向税收计划,做到税收计划与税源相适应,并做到计划落实到人、落实到户。(2)深化税收分析工作。实行企业所得税定期分析,按月召开分析会。通过各部门分项分析、集中决策,切实强化企业所得税收入预测,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通过全方位的分析及时发现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加强和改进征管措施,提高税源管理的主动权。

(四)以分类管理为突破口,逐步解决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点。

根据全市企业所得税税源结构和征管现状,国税局局采取“抓大、控中、核小”的管理办法,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科学进行分类,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逐步解决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点。

1、重点税源的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对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保障和增加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完成收入任务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抓住了重点税源,就抓住了税收收入的关键。天门市重点税源行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两大行业2010年共入库4739.92万元,占全部入库比重的79.59%;重点税源户:湖北省烟草公司天门市公司,2010年入库2409.1万元,占全部入库比重的40.45%。在重点税源的管理上落实好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制度,定期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建立健全相关信息交流传递制度,确保各项征管信息采集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从而强化税收分析预测,着力实现对重点税源的动态监控。

2、核定征收的管理。针对小型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长期申报亏损的情况,该局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堵塞税源漏洞:一是建立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形成所得税科着重抓好政策辅导和督导工作,税源主管分局具体抓好落实的机制;二是规范核定征收操作流程,对核定征收的程序做了进一步的完善,使核定征收工作有章可循;三是注重政策引导,增强认识。督促不规范的企业建账建制,引导其向自行申报、查账征收方式过渡

(四)以汇算清缴为重点,全面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我局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面达到100%;赢利面42.29%,同比增幅9.24%;实现应纳税额6172.64万元,同比增幅41.32%。在汇算工作中强管理、优服务,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全面提升了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

1、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确保汇算清缴工作组织到位。根据汇算清缴工作要求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市局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汇算清缴实施方案,确保汇算清缴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2、强化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确保汇算清缴工作服务到位。结合创建服务型税务机关,该局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税务人员自身素质,确保汇算清缴辅导中政策执行到位。

(六)完善保障机制,创造企业所得税管理环境。

1、提供组织保障。该切实增强对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市局领导亲自抓,管理部门具体抓,全局上下协作抓,共同做好所得税管理工作

征信工作汇报第7篇

【关键词】摸底;城市改造;征收进度

征收工作实践证明,做好前期摸底工作对于整个工作的后期开展有着极大的影响。对于征收主体来讲,扎实的前期摸底让其做到心中有数,否则会造成后期工作被动。对于被征收人来讲则会造成心理压力程度的不同。

一、摸底是后续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一)补偿资金预算的需要

补偿资金预算是征收工作开展前进行成本核算的必须步骤。该项工作是对征收范围内所有房屋、土地等情况掌握的基础上,根据同一时期片区改造补偿方案,对本次征收所需的补偿款进行预算。片区基础数据的详实掌握,才能获得相对精确的补偿金额数据。

(二)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需要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征收工作开展前的一个环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撰写,要求根据摸底中掌握的基本情况对项目合法性和合理性、造成环境破坏、群众抵制征收、生活方式改变、生活保障担忧、民族宗教问题、单位征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具体的对策措施。真实的各种情况掌握就成为客观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基石。

(三)保证征拆进度的需要

征收方案中规定的签约征收时间一般为两三个月(羊毫街片区改造项目为两个月),之后进入法院强制执行时间。要想在两三个月内完成大部分征收工作,确保征收工作进度,扎实的摸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四)工作汇报及总结的需要

工作进度的掌握和汇报是上级部门对具体实施征收单位的要求。整个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要对各种数据进行不断汇总、更新、分析、结论,分析过程显示,摸底中掌握的情况是比例中的分母,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结果的可信度。

(五)答复行政复议的需要

被征收人提起行政复议后,要求征收主体对行政复议事项作出答复。书面答复中,用到项目的基础数据及与进度相关的各种汇总数据,这项工作同样要求征收部门开展扎实的摸底工作。

二、不扎实的摸底工作带来的危害

(一)影响区域整体的征收进度

晋中市城区羊毫街片区改造项目私产共计607户,单位13个。7月1日征收工作正式开始,7月30日提起了行政复议后,征收工作进展缓慢。在这一个月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私产户计363户,单位计7个。在提起行政复议的主体中,集中于市水利局、武警支队、区调队三个单位,根本目的是借对项目的合法性等事项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问题。行政复议的提起,不仅使得三个单位的征收工作停滞不前,也使得剩余未签约散户产生了等待观望情绪,影响了整个征收进度。

(二)加大了被征收人的心理压力

摸底工作中,填写全面、详尽的调查摸底表、不留真空地带是要求。在正式实施征收工作的两三个月内,再与之进行一些基本情况了解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对“真空地带”被征收人,在片区内征收的大环境中,会对其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

(三)加大了对未签约被征收人的工作难度

就羊毫街片区改造征收工作整个进度来看,签约征收时间结束后,未签约的被征收人大部分是在摸底期间就存在等待观望情绪的人群。这部分人群或是对征收补偿不满意、或是家庭存在特殊困难、或是涉及单位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情况。针对这一群体,在摸底中越应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了解情况,才能在后期签约征收中,较顺利的开展工作。

(四)后期工作进度掌握、汇报的不便

在羊毫街片区改造后期工作进度掌握的总结、分析、汇报材料的撰写过程中,前期数据掌握不准,直接导致结论的不准确。不仅加大了征收主体工作量,而且易引起上级领导对整个征收工作的否定。

三、降低摸底工作中的风险的措施

(一)进行业务知识岗前培训

工作人员岗前知识培训是提高摸底工作精准率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是就房屋测量工具的使用进行培训,正确的使用方法才能形成相对精准的测量结果。二是就摸底表的填写方式进行培训,重点事项特别强调,字迹工整、填写规范。

(二)制作项目详尽合理的调查摸底表

调查登记表的设计应全面、规范,信息应涵盖房屋地址的土地证及证号、房产证及证号、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建筑年代、用途、备注信息;此外,还应设置房屋产权人及家庭所有成员的工作单位或就业状况、联系电话、备注信息栏。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应以附件形式说明事情的缘由。

(三)杜绝形成“真空地带”。

一是分组进行摸底时杜绝形成“真空地带”。将分组情况在征收区域平面图上划定,不存在无人负责区域,从区域划分方面保证摸底的全面性。二是各组进行摸底时,要确保走遍责任区域内所有住户,遇到不让入户情况要以房屋地址设立空表形式记录,从组内工作方面保证摸底工作的质量。

(四)规范化的数据整理

摸底信息整理也是摸底工作的重要程序。一是将摸底信息全部录入电脑以电子版保存。二是将摸底信息以平房(瓦房、砖混、预制、现浇)、楼房(预制、现浇)、土地性质(国有、集体)等项目分别进行统计整理。三是将摸底中涉及到的历史遗留问题撰写书面材料。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征信工作汇报第8篇

一、充分认识建立完善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机制的重要意义

建立完善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通畅的信息共享机制,是绿色信贷政策有效实施的关键。通过建立绿色信贷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提高环境管理水平,防范信贷风险,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对于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力度,改变企业“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促进“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交换共享工作机制

(一)从年月起,将以下环保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1.企业环境违法类信息(见附件1表1);

2.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见附件1表2);

3.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类信息(见附件1表3);

4.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信息(见附件1表4)。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于每月日(第四类信息为每年月日。如遇法定假日顺延)将上月的有关环境信息(电子版)分别报送市环保局相关业务处室和市环境监察总队汇总(同时邮寄加盖公章的纸质件留存备查);市环保局有关业务处室(单位)于每月日前将汇总的信息(含市级审批、处罚信息)电子版送政策法规处汇总,政策法规处于每月日前向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供全市的有关环境信息。各单位应认真收集、掌握企业环境信息的情况,并按照企业环境信息数据项释义表(见附件1表7)的数据项描述要求逐项分别填入对应的表中。

(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将市企业环境信息报送至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获取市环保局提供的全市企业环境信息后,对相关数据进行格式转换和预校验,将通过校验的数据文件,定期上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由征信中心将相关环保信息加载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三)各级金融机构应在日常工作中,根据环保部门通报的企业环境信息,对照银行业机构使用环保信息情况反馈报表(见附件1表6),认真收集、准确掌握经确认的因企业环境信息而压缩、拒绝贷款的信息。全国性金融机构(市)分行和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于每半年后个工作日前将半年内本市各分支机构使用环保信息情况反馈报表收集汇总,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报送(同时提供电子版)。

(四)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获取经全国性金融机构(市)分行和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盖章确认的使用环保信息情况反馈报表后,审核报表的合规性,将审核通过的报表于每半年后25个工作日前汇总并上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同时以书面形式通报至市环保局、全国性金融机构(市)分行和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

(五)建立信息更新和异议处理机制

1.信息更新。各级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整改信息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信息要及时更新,应在信息变化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报送更改信息,即在原有报送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表”中,将“违法行业改正情况”一项补充完整;在原有报送的“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表”中,将“审核时间”和“审核结果”补充完整。

2.异议处理。当企业对在企业征信系统中的环保信息提出异议时,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应按照企业环保信息异议处理程序(见附件2)规定及时进行核查,确需更正的,原信息提供单位应及时对异议数据进行更新和修正。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各级支行、各级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同级环保部门开展异议处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环保执法、审批等工作及数据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的畅通、及时、准确。对企业提出的异议要认真核实,如实提供相关证明并对提供的材料负责。

征信工作汇报第9篇

(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杜绝寅吃卯粮、转引税款、虚收空转和摊派征收现象,确保所得税收入平衡较快增长。

(二)加强税源调查和监控,开展税源普查,准确、详细掌握税源结构、分布及增减变化趋势,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和调度,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税源档案、管理台帐、纳税评估等税源管理平台,加强基础税源管理;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比例不低于70%的要求。

(三)强化重点行业和征管薄弱环节的税收管理,着重加强对房地产、建筑、交通、制造、商贸等支柱性税源的征管,加强餐饮、娱乐、社会服务、股权转让等征管薄弱环节的所得税征管。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按照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的原则,通过综合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税收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减少税收流失,促进收入增长。

(五)认真开展收入分析,开展分税种、分行业收入信息比对分析,及时发现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对收入增减幅度超过20%的行业或企业,进行重点分析,把握所得税收入动态变化情况。

二、落实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正确把握宏观政策目标,积极探索税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途径;落实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基础建设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政策,确保调节收入分配的目标顺利实现。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围绕促进皖北地区的发展战略,发挥税收职能,助力崛起;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个性化服务;促进重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扶持中小企业有序发展。

(三)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充分把握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拓展政策应用空间,释放税收政策效应,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落实支持就业税收政策,促进城镇居民、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四)努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认真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政策;整合纳税服务资源,细化服务措施,注重服务实效;优化税收优惠审批、备案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网上查询。

(五)努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认真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纳税服务制度办法,整合纳税服务资源,细化服务措施,注重服务实效;优化税收优惠审批、备案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

三、强化税收征收管理水平

(一)深化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工作,完善房地产及建筑业税源监控体系建设,搞好房地产及建筑业管理软件的运用。做好房地产及建筑业跨部门涉税信息联网工作。

(二)推广应用财产行为税税源监控管理平台软件,逐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各税种纳入监控范围,实现税源动态监控。

(三)按照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政策规定,加强货运自开票纳税人管理工作。

(四)加强两税信息比对工作,运用数据比对成果,切实提高城建税征收水平。

(五)完善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强化保险部门代收代缴车辆车船税管理,通过综合治税、部门配合等手段,加强车船税税源控管。

(六)强化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健全“项目登记、项目开发、项目清算”的全过程税源监控机制,逐步实现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七)强化同期资料管理,加强对避税行为的防范;拓展反避税新领域,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

(八)大力推进分类管理,对重点行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经营模式、掌握业务流程、熟悉核算方式、把握适用政策,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业管理办法。推广实施总局《企业所得税行业管理操作指南》。对企业兼并重组、股权收购等业务、汇总纳税、清算所得等特殊事项,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广应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管理系统。

(九)切实做好汇算清缴管理,明确企业所得税汇清缴工作流程和工作重点,着重把好企业年度申报表的审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关。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税前扣除项目,对大额资产损失进行实地核查。继续推行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全面推广涉税通汇算清缴软件。对企业汇缴申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稽查部门,通过税务稽查,巩固汇算清缴成果。做好汇算清缴与税源结构分析、开展纳税评估的结合。

(十)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充分依托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银行、工商等外部门提供的第三方涉税信息,全面完整准确掌握企业有关数据,科学确定评估对象。加强企业监控预警分析,着力加强对税负明显偏低企业的评估。每年的纳税评估面不低于所管企业所得税户数的20%。

(十一)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结合县经济总体水平、产业发展趋势和居民收入来源特点,确定我县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人群,摸清高收入行业的收入分布规律,掌握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所得来源,建立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加强对规模较大的个私企业、个体工商户管理。

(十二)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省局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器升级后,在所有代扣代缴单位推广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效果,借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力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到年底,全面实施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以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为基础,开展企业所得税工资、福利费税前扣除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比对工作,比对户数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

(十三)加强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将高收入群体纳入重点税源监控和管理范围,全面完成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任务。注重提高申报质量,对纳税人应申报未申报、申报不实少缴税款的,严格按照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加大开具完税证明工作力度,对已实行明细申报的扣缴单位,要为所有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明确目标,全力推进,多措并举,通过邮寄、上门服务等形式,把完税证明直接发送给纳税人。

四、继续开展培训与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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