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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企业自评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2-05-25 20:56:31

诚信企业自评报告

诚信企业自评报告第1篇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建设,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经研究决定开展年度“示范药店”、“医疗器械经营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树立“讲诚实、守信用”的经营理念,增强抵制假冒伪劣药械的自觉性,塑造规范经营、文明服务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参评条件

(一)“示范药店”参评条件

1.《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年月日之前取得;

2.本年度无违法行为,未被立案处罚;

3.诚信等级为A、B级;

4.没有被举报投诉或被举报投诉经查无过错;

5.本年度GSP重新认证和跟踪检查没有复查;

6.药品质量可靠,经营规范;

7.关键岗位人员在职在岗;

8.店堂整洁卫生,没有违法广告。

(二)“医疗器械经营诚信企业”参评条件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在年月日之前取得;

2.本年度无违法行为,未被立案处罚;

3.诚信等级被评为守信;

4.本年度没有被举报投诉或被举报投诉经查无过错;

5.医疗器械质量可靠,关键岗位人员在职在岗;

6.店堂整洁卫生,没有违法广告。

三、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分自查创建、申报验收、社会公示、通报表彰四个阶段,时间安排如下:

(一)月日至月日为企业自查提高阶段。对照现场验收评分标准(附件1、附件2)进行自查,对存在的缺陷进行及时整改,做好参评准备工作。

(二)月日至月日为申报验收阶段。各参评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填好参评表(附件3)。我局对参评单位进行初选,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由我局组织现场验收,依据《市“示范药店”现场验收评分标准》、《市“医疗器械经营诚信企业”现场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三)月日至月日为社会公示阶段。将现场检查得分率在80%以上的单位作为“示范药店”、“医疗器械经营诚信企业”候选单位,并在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年年初为通报表彰授牌阶段。我局对获得“示范药店”、“医疗器械经营诚信企业”称号的单位予以表彰并授牌。

四、“示范药店”、“医疗器械经营诚信企业”的管理

(一)“示范药店”、“医疗器械经营诚信企业”的评选采取“一票否决”原则。凡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擅自变更许可登记事项;

2.非法渠道购进药械;

3.经营假劣药械;

4.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或虚聘挂职;

5.有违法药械广告。

诚信企业自评报告第2篇

第二条以企业诚信和商业诚信为重点,推荐和评定诚信建设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是通过树立诚信典型,引导和规范企业信用行为,总结适合我省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法和途径,为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全面地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累经验,奠定工作基础。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在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包括工业交通建筑类企业、商品流通企业,卫生医疗、商业服务、文化教育类行业,以及从事经济类业务和从事经济鉴证类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四条示范企业的评定,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负责推荐企业名单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级行业协会要按照评定标准,严格考核和相关环节审查后,报送黑*省“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诚信办)审批。

第五条示范企业的推荐和评定工作,本着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评定过程严格遵守程序,不搞地区和行业问的平衡,不搞名额分配。申报企业不能在两个部门重复上报材料。

第六条示范企业推荐、评定工作,由省诚信办、省经委负责监督管理,委托黑*省诚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省诚促会)组织实施。

第七条此次评定诚信示范企业的工作,严禁向企业收取费用。

第三章评定标准

第八条示范企业,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重视自身诚信建设,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自觉维护自身诚实守信形象,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显著、业绩突出;

(三)企业具有较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无弄虚作假行为,依法纳税,无偷逃税款等不良纪录;

(四)在金融部门具有良好的信贷记录和较高的信用等级;

(五)重合同守信用,按约全面履行义务,无主动违约,毁诺行为,无重大投诉事件发生;

(六)近三年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无重大事故发生;

(七)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社会反响好,企业员工具有良好的信用意识,能够自觉地维护自身信用形象;

(八)注重职工劳动与社会保障,依法维护和保障职工台法权益;

(九)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十)单位负责人基本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四章评定程序

第九条参评单位参照第三章的标准,自我考核,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标准,应填报和提供如下材料:

(一)《黑*省诚信建设示范企业评选申报表》;

(二)按照第三章制定的标准,提供本单位有关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翔实的文字材料;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重台同、守信用”等方面的认定证书或有关材料;

(四)税务登记有关材料及相关完税、证明;

(五)近三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荣誉证明:

(六)银行信用等级证明;

(七)近两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八)环保达标相关证明(仅限生产制造业企业);

(九)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保障年拴手册》:

(十)企业法定代表人所获荣誉证明。

第十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级行业协会根据企业填报和出具的有关材料,经过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省诚促会。

第十一条省诚促会负责对企业填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负责到相关部门核实情况。

第十二条由省诚促会、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提出初审报告报送省诚信办和省经委。

第十三条省诚信办与省经委对初审通过的企业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省诚信办、省经委最终根据公示的结果,确立示范企业名单。

第十五条审批通过的企业将由省诚信办统一授予《黑*省诚信建设示范企业》牌匾和荣誉证书。最终申报企业审批材料由省诚促会统一存档备案。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有效期为贰年。

第十七条建立示范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主要内容为:企业申报审批材料、单位概况,重大信用活动记录,企业综合信用报告等。

第十八条实行示范企业年度审核制度。省诚促会每年将对示范企业进行例行检查,考核其诚信建设工作。

第十九条利用省内有关新闻媒体适时地宣传报道示范企业工作业绩。

第二十条示范企业如改变单位名称,要及时向省诚促会报告,以便对其示范企业的称号进行相应更正。

第二十一条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己被确定的企业如信用水平下降或出现失信问题。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称号的处理。

诚信企业自评报告第3篇

信用是企业的生命。市场经济越发展,企业活动范围越广泛,信用就越重要。开展诚信企业建设,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内容,诚信建设的核心。近年来,县通过多种方式推动诚信企业建设活动,诚信企业建设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重视,企业诚信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信用缺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对创建诚信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开展企业诚信建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形成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无信为忧的社会氛围,对于降低企业经济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推动地方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对于扩大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环境,建设诚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见。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制度先行,统一规范;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为总目标,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以企业资信等级评价为突破口,以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为纽带,以金融带动、政府推动、企业参与、部门协作的方式,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信用水平,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力争用3-4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和披露应用系统和与其相配套的技术支撑体系、企业资信等级评价体系、信用政策体系、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和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促使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效遏制企业失信行为,打造企业诚信品牌,树立信用企业良好形象,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社会环境,为建设诚信提供良好的信用保障。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

一)建立诚信企业建设工作机制

1成立县诚信企业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诚信企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整体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研究制订诚信企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诚信企业建设工作的思路、目标、任务。

二)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披露应用系统和与其相配套的技术支撑体系

1研究制订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办法和标准,统一信用信息分类及编码、信用信息征集格式和信用报告规范文本,并用数字化管理系统自动进行管理。

2建立信用信息数据交互平台,初步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交换和共享。

3建立依法安全使用企业信用信息的机制。

三)建立完善信用政策支撑体系

1研究制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加工、披露和使用行为。

2根据部门管理权限,研究制定相关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优惠政策,对达到一定信用等级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3研究制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管理办法,按照评定等级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4研究制定企业成长计划,对符合标准的信用状况良好的成长型企业给予各项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诚信经营。

5研究制定加强信用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确定行业准入制度,规范中介组织的信用行为。

四)建立企业资信等级评价体系

1培育现代信用服务市场,大力发展以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商账催收等为主的信用服务业。

2组建或引进1-2户有较强实力和公信力的评价中介机构开展企业资信等级评价业务。

3开展企业资信等级评价试点工作。

五)建立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1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和社会服务机构可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及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

2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于有失信行为的企业,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通过信用信息的广泛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制约”信用联防机制,使诚实守信逐步成为市场主流和社会规范。

3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于信用记录出现瑕疵的企业,允许其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帮助下,主动采取措施,纠正失信行为,恢复企业信用或个人信用,通过考核和评价后,获准提前解除失信行为公示和市场禁入等限制。

六)培育信用产品市场需求体系

有关部门要率先在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补助或贴息项目的选择等事项办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包括个人信用报告、企业信用状况及信用等级等)登记注册、行政事务审批、日常监管、资质认定管理及周期性检验和评级评优等工作中逐步推广使用信用产品。

四、实施步骤和任务分工

一)实施步骤。诚信企业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初步建设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诚信企业建设工作机制,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体制,研究拟定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和管理办法,引入或组建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开展企业资信评级试点工作,试行电子数据系统自动规范诚信等级管理及。

2扩大发展阶段:主要任务是逐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信用信息数据交互平台,初步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交换和共享;扩大企业资信等级评级范围;经济生活各领域逐步应用评级报告等信用产品,积极培育信用产品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初步建立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3巩固完善阶段: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政策,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政策支撑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加工、整理、使用、披露系统和技术支撑体系;全面开展企业资信等级评级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信用产品得到充分应用,形成“守信收益、失信受损”良好氛围,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任务分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诚信企业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对开展诚信企业建设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成立县诚信企业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经贸局、人行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工商、税务、质监、劳动、中小局及金融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诚信企业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经贸局和人行共同负责诚信企业建设具体工作。

二)精心组织。由县经贸局、人行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将企业诚信状况作为是否纳入中小成长计划的首要条件,对进入成长计划的中小企业优先提供信用授信、贷款、支付结算、评级、财务管理等一揽子优惠服务。要积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对纳入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和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

三)强化协作。各部门要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管理机构落实,工作方案落实,加快推进全县诚信企业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要制定政策措施,推广使用信用产品。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日常监督、资质管理、评级评优等方面逐步对信用报告的使用做出必要的规定。金融和商业机构在与企业或个人发生信用交易业务时,要按照授权和规范流程查询当事人的信用报告或要求当事人提供信用报告。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大宗交易、签订经济合同、进行合资合作等商业活动中,提倡企业和个人主动提供信用报告,授权他人查询自身的信用报告。

诚信企业自评报告第4篇

企业征信系统二代建设的迫切性

现行企业征信系统的不完善之处

现有报告不能满足使用者需求。一是政府相关部门。现行的企业信用报告只是对企业情况的客观记录,不便于在诚信示范企业评定、培育推介拟上市企业资格审定等情况下进行比较和评价。二是中介机构。主要是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代表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报告能够满足其核对银行信贷等相关信息的需要,但不能满足其通过相关信息对被审计主体隐含信用风险、会计风险的辅助判断。三是拟成为合作伙伴的企业。当前的企业信用报告未收录企业商业信用方面的相关信息,不能满足新建合作关系、产品赊销等方面的决策需求。四是企业自身。信用报告中的信息企业都掌握,但缺少企业最为关心的信用状况直观评价的相关内容。

报告中的对外担保信息内容不完整。企业信用报告中的“当前对外担保信息”栏记录了企业之间发生的信贷担保与被担保信息、个人对企业的担保信息,但却没有被担保人为个人的相关信息。

报告中高管个人信息实用性不强。我国很多学者都研究并得出了企业家对企业诚信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结论。现行企业信用报告中提供的高管人员信息主要是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和工作简历,参考性不强和应有功能没有得到发挥。出台企业家信用报告有利于促进企业家提升诚信意识,更好地向公众发挥诚信示范引领等重要作用,有利于推进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系统二代建设的时间窗口已经打开

从目前的形式看,征信系统二代建设正当时。国际方面:发达国家的社会信用处于较高水平,并在经济金融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金融危机爆发后,穆迪、标普等三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广受诟病,各类债务危机和债务违约屡见不鲜,社会信用水平大幅倒退;这就给了后起者追赶的时间和机遇。国内方面:近些年国内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信贷市场快速发展,征信需求不断提升,征信市场发展的基础更加稳固,社会信用意识得到显著提高,征信系统建设的外部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同时,征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软件和技术瓶颈,产品种类比较单一、系统功能需要改进,产品开发速度和效率还不能满足商业银行业务快速发展要求等问题日益突出。此时启动征信系统二代建设就是在黄金时间、基础稳固、方向明确的前提下进行的技术、产品、服务全面升级,能够显著提升系统功能,使征信系统能够更好地为经济金融发展提供服务。

开展企业征信系统二代建设的意义

使信用报告能更具参考性。企业征信系统已安全平稳运行近7年,企业征信系统二代建设针对系统运行中的不足进行了全面改进和升级,使报告更具科学性,可读性进一步增强,能够帮助不同类型的报告使用者迅速、直观地了解掌握授信对象信用状况。

使企业征信系统功能更加完善。企业征信系统二代建设计划从数据采集内容和机制、数据存储和加工、产品和服务、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升级,将提高系统运行质量和效率、提供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使系统功能更加完善、效用得到更好发挥。

提升征信系统影响力。系统二代建设后,征信系统运行效率的提高、功能的完善将提升公众对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报告的认知度、满意度,将进一步深化影响力,对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作用。

完善企业征信系统基础产品的思考

完善各版本报告内容以满足不同需求

各版本信用报告新增的共性内容。一是增加200字以内简介,对企业进行摘要式介绍。二是增加历史沿革信息,对企业的设立及变更、改制、重组等情况进行记录;而大事记则专门记录保险赔付等对企业有重要影响但不涉及企业沿革的事项。三是对当前行业情况,企业经营状况进行概述。四是将财务信息明确为经审计后的财务信息,并增加报表附注以对重要信息进行有效披露。此外,在非银行信息的采集类别应具有统一性、避免因分区域采集等原因造成非银行信息入库不完整而给信息主体带来的隐性不公。

各版本信用报告的个性内容及具体信息。银行版新增内容:企业征信系统是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基础上建立的,信用报告契合了银行信贷审查和管理的主要需求。我们认为系统二代建设应从银行最为关注的企业信贷信息方面进行完善,增加银行对客户的评级、不良信贷详情、被担保风险揭示信息。社会评价版特定内容:社会评价版信用报告使用者是银行、企业自身和政府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用于满足对报告主体信用及诚信情况的综合判断,建议对银行信贷概况信息、银行综合信用评级、商业信用评价、法定保险缴纳信息、对外投资及收益概要内容进行修订。企业版信用报告:企业版信用报告供企业自身查询,所以信用报告应包含对企业信用产生影响的全部信息,即银行版和社会评价版内容的综合;涉及重复信息项的,取包含信息更为详细版本的格式和内容。此外,关联企业在部分商业银行已实现在线查询,建议将关联方查询结果列入企业版信用报告。如果企业认为记录信息与事实不符,可通过异议处理程序进行更正。政府版信用报告。建议在现有政府版信用报告的基础上增加银行对客户的综合信用评级,企业信贷不良信息概述(包含不良负债减少情况),企业最近3年的经营指标及行业参考比较信息,对外投资及收益概要(同社会版),关联方企业定位信息,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关注信息,衡量未来发展能力的相关指标及是否为政府采购或隐性合作企业等信息。

将企业对个人的担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报告

主要内容及报送主体。主要包括被担保人识别码、合同编码、合同有效状态、合同金额计量币种、合同金额、本担保人保证担保金额计量币种、本担保人担保金额、资金用途、被担保人个人征信系统贷款余额、是否代为偿还过债务、代偿金额(与担保计量币种相同)等方面信息。被担保人个人征信系统贷款余额、是否代为偿还过债务、代偿金额等内容,主要是用于辅助判断该笔担保业务隐含的风险。建议由发生具体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信息报送主体,经加工、汇总后由顶级机构报入征信中心并加载入库。

信息项在信用报告中的展示。企业为个人提供的担保信息是企业对外担保的一部分,应将其列入“当前对外担保信息”项下、按树型结构显示(见图1),并在每种担保方式下按被担保对象划分为个人和企业两个分支。

在个人分支中,用合同号码等主要信息字段对每笔担保业务进行描述;在分支结尾处,显示对个人有效担保的小计笔数、有效担保合同金额和本担保人担保金额汇总信息。企业分支,按企业归类、小计。

提供企业家信用报告以增强参考性

企业家信用报告应遵循的原则。一是坚持客观性。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手段,将各项评价指标及结果客观记录,由报告使用者进行自主判断和评价。二是坚持公平性。应突出企业家诚信意识、品质等内在因素的衡量,通过运用统一的评价指标、公开和公正方式对企业家进行评价。三是坚持可比性。通过指标及技术手段调协,使不同行业企业家信用报告的项目值具有可比性;如不能实现,应分别给出所在行业的中间值或参考值。四是坚持相关性。企业家信用报告指标设定和信息采集应围绕影响“信用”评价的因素渐次开展。五是坚持短期与长期的融合性。企业家信用报告应能体现出当前与过往的信用情况,便于使用者进行综合判断;同时也给信用不佳者改过和积累信用的机会。

诚信企业自评报告第5篇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污染控制和环保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全社会承诺信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全县所有涉水、声、气及固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信管理的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过程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周期为1年,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行为诚信状况,认定结果分“好”、“一般”和“差”(环保黑名单)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黑牌标示。

第五条各企业必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承诺,并主动接受环境保护诚信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认定指标体系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第三章“黑名单”制度

第八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环保局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并不得申报各类政府性奖励。

第九条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水、气、声、固废等各种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全年环保部门监督监测各类污染物超标频率高于30%或单项污染因子平均监测值超标倍数高于50%),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

(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未达到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规范的条款项累计2项及以上);

(三)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投诉或环境污染纠纷较为频繁,或者发生过B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四)危化企业未制订、落实应急预案,且有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条“黑名单”确定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和告知。通过事故调查、日常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审查确定和公布。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环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信息更新。列入环境诚信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治理完成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环保局牵头对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经讨论审定,解除“黑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五章监督实施

诚信企业自评报告第6篇

关键词:民营经济;诚信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为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河北省民营企业诚信建设研究”(课题编号:ZD201445)结项系列论文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3月25日

“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千年来的一种基本美德。但是我们看到当前的企业诚信缺失现象很多,已经逐渐成为影响经济发展,乃至社会稳定的一个问题。信用缺失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更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更重要的是会影响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从河北省乃至我国民营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的情况来看,不同的评价机构和方法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评价角度及指标。

一、国外民营经济诚信评价指标体系

国外民营经济在多个国家占据社会的主流,一些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同时,由于不同国家的经济、文化、历史不同,各国形成了不同的社会诚信体系模式。总体来看,发达国家诚信社会体系建设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诚信体系建设模式。美国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架构,诚信制度俨然成为了美国经济得以良好运行的基础保障,对该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从总体上看,美国诚信体系建设基本概括为三个部分:法律体系、监管和执法部门、信用服务机构。从法律方面来说,美国是信用相关法律非常发达的国家之一,有着完善的法律作为基础。从监管角度来看,美国政府并未专门设立一个信用管理部门来管理信用相关的事务,该功能是指派或自然分配给政府内外各有关部门的。执法机构可分为银行和非银行两类。信用服务机构方面,美国发展的比较早也比较成熟的,且都是私人设立的,均采用了市场化运营方式。

(二)欧洲诚信体系建设模式以政府为主导。包括德国、法国等在内的欧洲国家很早就开始了诚信社会体系的建设步伐,目前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善的诚信体系,并且逐渐成为了经济良好运行的基础和保障。德国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德国的社会诚信体系模式由法律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私营信用服务系统三大部分组成,三部分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构成有机的整体,从而能够借助各种与信用相关的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德国社会信用制度的完善,形成了保障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正常运行与发展的基础。

二、我国企业诚信评价指标概述

目前,国内的企业诚信指标往往从多个方面进行评价,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个企业的不同行为进行评价,综合性不强。下面就从较为重要的几个方面,对我国企业诚信评价指标进行一个较为全面的介绍。

(一)11315企业信用档案。11315全国企业征信系统是我国率先建起的大数据征信新模式,是第三方公众征信平台。该系统内的所有数据均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公开,与各银行、媒体、行业协会、部分征信机构建立共享机制,供普通大众免费查询。该信用档案主要由六部分组成。包括:全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公共监管信息;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的评价信息;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等)对企业的信贷评价信息;主流媒体对企业评价的评价信息;市场反馈信息(包括消费者、交易对方、合作伙伴及员工等主体在线实名提交的评价信息);企业管理评估信息及财务信息。

(二)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人行信用报告是目前金融系统内应用最为广泛的评价指标,是人行信用评价的核心和载体,它全面地记录了企业在社会中的各类经济活动,反映了企业信用状况,是企业征信系统的基础文档。人行企业信用报告客观地记录了企业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同时记录了能够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其信用状况。

人行企业信用报告主要分为四部分: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公共信息和声明信息。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的身份信息、主要出资人情况和高管人员情况等。借贷信息记录企业的金融状况,主要展示企业在金融机构当前的负债和已还清的债务信息,是人行信用报告的核心部分。公共信息展示企业在社会方面的信息,如企业税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判决和执行信息等。声明信息展示企业项下的机构说明、信息主体声明和征信中心标注等。

(三)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人社部印发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从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方面对企业进行等级评价。该办法指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是一种依法评价的行为,主要是评价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该评价主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社部门进行,会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负责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评价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评价。

(四)阿里巴巴企业诚信体系。阿里巴巴企业诚信体系,目前在国内民营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该体系以企I贸易服务数据为核心,帮助中小民营企业汇集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孤立数据,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客观呈现企业信用信息,从而能够更好地促进电商及相关领域诚信环境建设,降低获取订单、融资等服务成本,实现企业间协同效率提升并有效控制信用和欺诈风险。

阿里巴巴企业诚信体系包括企业电子通行码、信用报告、诚信等级评级等部分,该体系目前应用越来越广,场景越来越多,能够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并降低社会风险。

(五)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从环境角度对企业诚信进行评价是一种独特的方式,同时也是一种重要评价形式,该种评价主要是从长远考虑,为了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能够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促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并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所谓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方式,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对环境影响的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方法、指标和程序,对企业环境影响行为进行的信用评价,首先确定信用等级,其次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机构、部门及组织应用的环境信用评价手段。

三、民营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方法

本研究在设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时,主要采用了现在普遍使用的指标设计方法――层次分析法(AHP)。面对复杂纷繁的经济、社会以及科学领域的问题,借助层次分析法我们可以将那些本来是非定量性的指标或因素,经过合理的方式进行人为量化,从而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这种将思维过程数学化的方法,简化了系统分析和计算,有助于决策者保持其思维过程的一致性,保证决策方式及结果的科学化。考虑到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中包括诚信能力指标、诚信行为指标、诚信品质指标,为真实反映指标的作用,按照层次分析法的思想,逐步构造出各层次的指标,由此全面、科学地反映企业诚信状况,可为政府提供一定的科学依据,也可为公众提供诚信评价的有效信息。(表1)

四、完善民营企业诚信指标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管理。从我国的国情来看,为了推动河北省信用管理的健康发展,政府应设立一个相对独立且权威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河北省政府应该积极地发挥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作用。通过制定政策、颁布法规等方式实现对经济的指导;作为市场监管主体,政府应该通过独立而公平的指标,引导守信行为,保障信用行为与活动的健康发展,惩戒失信行为。

(二)培育企业诚信文化,构建企业内部诚信关系、以人为本。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企业与顾客、企业与社会、企业与企业之间诚实守信是以良好的企业诚信文化为基础的。内部的自控相较于外部的监督,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在当今社会,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以人为本是基础建设,因此培育企业诚信文化,应从员工抓起,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价值,满足人的需求,关注人的作用,从而构建诚信的内部关系,培育良好的企业诚信文化内涵。

(三)完善法律制度,为民营企业守信提供保障。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要想建立覆盖全省的全方位多角度征信体系,需要从相关的立法建设开始,完善法律法规为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我国政府应当高度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建设,从立法的层面把加快征信立法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借鉴美国、德国等西方国家的经验,建立健全有关企业诚信缺失惩罚的相关法律法规势在必行也迫在眉睫。同时,行业相关标准,企业准入标准的建设也应尽快提上日程。

(四)为企业诚信建设树立良好的道德规范。要强化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和加大诚信的良好风气,促进河北省济发展,在全省培养诚信意识。广泛开展诚信道德宣传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社区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开展信用培训活动。

诚信企业自评报告第7篇

在会计审计工作中,诚信价值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如果将诚实信用贯穿于会计审计工作中,就会促进相关交易主体建立起有效的信任,进而降低不必要的签约成本、监督成本等,从而最大限度得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交易效率与交易总量和交易成本密切相关。交易成本越低,交易总量越大,就表明交易效率越高。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交易效益的高低取决于交易成本的高低,二者成反比的关系,交易效率的提高也就意味着交易成本的降低。对于企业来说,如果能够依照诚信原则进行会计审计工作中,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就会大大提高交易双方预期,提高签约的效率。对于社会来说,企业间的诚信有助于加快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整个经济运行的成本,从而使企业的经济效率和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得到提高。

(三)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一个具备良好信誉的企业,必然会在市场中得到更多交易对象的青睐。因为,诚信是一个企业最无价的利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竞争加剧的今天,拥有良好信用度的企业才会对投资者有强大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有利于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不断发展壮大。

二、会计审计中诚信价值的博弈

我国现阶段的独立审计诚信制度的建设才刚刚起步,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都只承担有限的责任和风险。贯彻诚信的会计师和审计师以及拥有良好诚信度的会计审计企业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审计信息的真实性,降低审计失真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降低整个社会的经济成本。在会计审计工作过程中,当诚信价值越大时,所带来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也会变大。相反,当会计审计工作者的个人行为和企业行为是在粉饰相关工作报告时,将会对社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和风险,从而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将降低。因此,在会计审计工作中每一个个体和企业都应当重视提升自身的诚信价值,在博弈中所累积的“帕累拖效应”越优,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就会越来越快。在会计审计中诚信价值的博弈会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被审计和会计审计单位的博弈在被审计和会计审计单位的重复博弈中,很多企业为了更好的分配和制约权利,将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在管理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所有权者往往会聘用职业经理人从事相关的经营管理,职业经理人相对于股东更了解企业的运行状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股东往往处于被动的状态。而职业经理人为了谋求自身的利益,就会高估企业的经济价值。而股东为了核实职业经理人所提供的企业运行状况,就会聘用或者委托专门的会计事务所对其工作报告进行评估,确认经理人的经营成就,提高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此外,由于很多企业的董事会股东出任企业高管,在对企业审计报告的评估中,变为徒有形式而失去其实质意义的经理自我评价,这就会让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大打折扣。特别是当企业中会计审计师对报告持有怀疑时,经理往往会利用其职权和身份,打压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他们为了不被辞退,只能一再得放弃自身得职业道德,对审计报告得准确性、真实性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二)会计审计部门之间的博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会计审计行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不断扩大自身的客户范围。在这个过程中,越低的审计成本、越高的服务质量,对于企业吸引新的客户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会计审计部门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取决于审计成本的竞争。从发展过程来看,如果会计事务所以提高效率和交易总量来降低审计成本。对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相反,如果只是单纯的通过弱化审计专业技术的方式来降低审计的成本,就会给社会的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会计审计部门之间成本竞争的加剧,就会导致一些事务所为了降低审计成本,故意省去审计的流程,这就会使得审计失败的风险大大增高,会计诚信价值也面临崩塌。由于当前我国并没有专业的审计监督标准和制度,这就导致一些事务所为了能够生存下去,对被审计对象的要求采取言听计从的态度,降低了事务所的信用度,在与被审计单位的博弈中处于劣势局面。虽然在短期内获得了经济效益,但从长远来看,不断丧失的诚信价值必将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诚信企业自评报告第8篇

一、恢复和重构社会信用环境的举措及成效

近两年来,全州以改善信用环境为切入点,以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为落脚点,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推动、金融合力促动、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参与互动”的信用创建模式,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全州信贷净投放34.65亿元,同比增长27.2%,增速比全省快6.27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各市州第一位。今年上半年,我州实施和续建招商合作项目247个,到位资金41.2亿元,同比增长63%。

(一)政府主导推动,提升决策力

一是建立组织带。2010年6月4日,成立了以州长为组长、常务副州长为副组长的金融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今年5月17日,在州政府召开的金融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上,进一步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也成立了类似组织机构,共同推动信用环境建设。如,泸溪县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企业信用促进会,全县40家企业加入该协会。二是出台文件引。2009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湘西州信用社会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深化信用环境建设的文件,具有极大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其中2010年4月,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书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三是召开会议促。去年来,州委、州政府连续两年组织召开规模大,规格高的全州金融工作会议。今年全州金融工作会上,银企共签约项目40个,签约金额25.3亿元。2009年-2010年,省、州政府连续两年在长沙召开湘西州融资合作洽谈会,签定银企合作项目51个,签约金额57.87亿元,获批授信9.68亿元。2010年,各县政府相继召开银企洽谈会,签约项目101个,签约金额20.27亿元,获批授信17.57亿元。

(二)金融合力促动,加大推动力

一是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一方面,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全州共采集有贷款企业信用信息3379户,采集无贷款企业信用信息903户,采集率分别为100%和75%。另一方面,积极推广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去年末,州委组织部和州人事局联合行文,要求在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评中查询信用报告。为此,州人行出台了《单位统一办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暂行办法》,共为全州581个单位、5087人次提供了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今年3月3日,在全州“两民企业”协会理事会上,56家重点企业提交了企业及高管人员的信用报告,经审核合格后才予受理贴息申请。去年来,全州累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110999人次,查询企业征信系统178人次,办理“两民企业”贷款贴息8453万元。二是大力培植信用企业。今年3月,州人行利用“两民企业”协会平台,邀请湖南远东资信评级公司老总给企业讲授信用评级知识,大力推动企业外部评级。酒鬼公司、州五矿公司、泸溪县金旭公司成为首批外部评级试点企业。同时,选取工业基础好、信用体系较完备的泸溪县武溪工业园作为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去年,该园区被授予全省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园区企业贷款满足率达到85%,新增贷款增速居全州第一位。园区内的蓝天公司等5家企业获得“诚信企业”称号,鑫旭集团等成为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三是大力推广信用评级。在积极开展外部评级的同时,大力推动金融机构内部评级授信。去年来,金融机构完成500多家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授信,对400多家企业累放贷款40多亿元,另有30多家企业已纳入项目储备库,并建立了信用客户档案。农村信用社为28.2万户农户进行了信用评级,累放农贷38.3亿元。四是积极打造金融安全区。今年5月,州政府组织对泸溪县申报信用县考核验收,在全州金融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和授牌,实现了州级信用县零的突破。目前,全州已评定信用乡镇29个,信用村119个,信用农户28.2万户,信用企业15户,州级金融安全区达标县1个。五是金融生态评估报告。根据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对我州8县市综评估分值,结合金融安全区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现场考评情况,连续两年在《团结报》上公开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报告,起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

(三)部门协作联动,煅就凝聚力

一是银法联手开展金融积案清理活动。州人民法院与金融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共同召开金融机构联席会,联合下发金融专项审判工作文件。去年来,全州人民法院共受理金融诉讼案件627件,结案569件,结案率91%,结案标的56664万元;受理金融执行案件收案157件,结案138件,执结率88%,执结标的525858万元;支持金融机构依法核销不良债权3697万元,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下降3.62个百分点。二是部门联合开展清收活动。各县市由纪委牵头,成立清收办公室,采取经济、行政、纪律和法律等手段,收回行政事业单位及国家公职人员逾期贷款1600多万元。其中,泸溪县收回公职人员信用卡不良透支177万元。三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出台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方案》和《州直17家单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细则》,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级各部门。州经信委据此下发了《湘西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湘西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州银行业协会对2家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实行制裁,有效维护了金融债权;州法院对拒不履行法定还款义务的保靖县公路局和凤凰县农业局在《团结报》上限制高消费令,公开暴光;吉首市公安局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破获一起80多万元的银行卡诈骗案;龙山县银法联手严惩“老赖”,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四)社会参与互动,彰显蝶变力

州人大把信用环境建设纳入监督范围,每年“两会”期间都能收到信用环境建设方面的提案;湘西电视台以“搭建信用平台,优化信用环境”为主题,宣传信用知识,营造舆论氛围;泸溪县团委与县五中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增强中学生信用意识;保靖县财政拨付专款支持相关部门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成效显著。

二、我州信用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金融运行环境:效率偏低与信用风险并存

一是金融创安进展缓慢。全州信用乡镇创建率最低的为11.1%;信用农户评级率最低为27.21%;信用企业、信用社区评级面普遍偏低,创建工作滞后。目前,全州没有一个省级金融安全区达标县,信用创建层次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低。信用体系建设与金融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两张皮”现象,缺乏有效对接机制,信贷投入少,存贷比例低。我州人口约占全省总人口的3.9%,而信贷总量仅占1.4%;存贷比例只相当全省平均水平的65%,不良贷款占比却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倍。与同属武陵山区的其他地、市、州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且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三是信用评级标准不一。各金融机构对企业评级存在各自为政的现状,没有统一标准。全州没有一家省级以上信用评级公司,外部评级结果也很难推开。四是农村信用环境相对滞后。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农业保险覆盖面低;个别乡镇还存在金融服务盲点,龙山、泸溪等县个别乡镇一度出现暴力逼贷和无理缠贷现象。五是个别农村信用社存在风险隐患。有的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率、流动性比率、单一客户信贷集中度、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等经营性指标与标准值存在差距;个别分社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曾经发生经济案件。

(二)社会信用环境:引导不力与信用意识扭曲

一是民间借贷规模呈现扩大态势。地下钱庄、私人典当日趋活跃,特别是在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花垣和龙山县,表现得较为突出,如果不加以引导和管理,可能引发局部或区域性信用风险。二是信用中介短缺。全州正常营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仅3家,会计师事务所4家,房地产评估公司2家,土地评估机构1家,机动车鉴定评估公司1家,远不能满足信用市场发展需求。三是失信惩戒机制落实不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仅在州直17家单位中推行,信用报告还没有得到广泛推广运用,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打击和惩戒。四是社会公众信用意识淡薄。一些个体户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社会责任和自身的德行。据对大学生助学贷款情况调查,有一部分大学生毕业后没有按时还贷,造成不良信用记录。

(三)行政环境层面:制度滞后与行为失信并存

一方面,国家没有出整的规范信用行为的法律、法规;我州也没有一个相关的法规和条例,在政策和操作层面,缺乏认同度。另一方面,行政职能没有理顺,在某些行业和领域存在乱作为现象。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及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公信力。据调查统计,到2009年末,全州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本金2.1亿元,信用卡不良透支近900万元(公务卡占比80%)。虽然,各县组织清收,但效果不理想,仅收回逾期贷款本息1600多万元,占比7.2%。去年末,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对公务员考核评奖,全州有5087人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其中有703人次存在负面信息(不良信用记录),占比13.2%;有171人次有不良信贷余额,占比3.36%。欠贷额最多的达50万元。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共拖欠银行贷款本金1.4亿元。

(四)司法环境层面:执法的公正性与效率性相悖

有的基层法院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受到影响,存在案件受理率高、结案率高与执结率低的“两高一低”现象,“赢了官司赔了钱”的情况时有发生;依法执行效力的严肃性和效率性受到影响。如,贷款收不回,依法还要垫付诉讼费,使“依法”变成了“无法”。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监管机制不全是基因。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民族风俗根深蒂固,加之国家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制不健全,失信成本低,不可避免地造成违规、违约,逃债等非诚信行为发生。二是行政干预是诱因。当政府部门在制度变迁和依法行政方面权利过大,并且有时还沿袭着计划经济“命令”传统时,他们的许多行为从广义看就是对信用本身的干预,尽管他们有时是出于好意。三是道德软约束是内因。信用本身就是道德资源。我州是少数民族集聚区,由于历史、习俗和文化等因素影响,在道德层面还没有通过完善的“村规民约”加以权衡和制约,进而形成道德软约束和逆向选择。

三、进一步优化我州信用环境的政策建议

(一)提升高度:充分认识优化信用环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要通过抓诚信教育,树立诚信意识;抓规范,建立诚信机制;推典型,营造诚信氛围。当前,要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商业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诚信建设的整体推进。要坚定“环境就是生产力,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工作理念,树立“处处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投资形象”的责任意识,大力推进信用文化建设,解决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在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上,全局意识要强;在创新与诚信的关系上,诚信意识要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努力做到“知行合一”。

(二)延伸长度:加快推进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诚信政府。政府信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诚信建设首先应从政府做起,努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公信度,使政府成为诚信社会的“定心盘”。要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规范、协调、监督、服务作用,推动信用资源的有机整合,消除部门壁垒,由此形成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社会导向机制,进而形成部门联动、综合涵盖、评价公开的征信服务体系。二是创建诚信企业。据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我国商业史上著名的徽商、晋商都是以诚信起家的。商贸等生活服务性企业,建立行业服务公约,做到诚信服务,规范经营。各类中介机构要确保执业行为的规范和执业质量。工商等部门要逐步推进执业公示制度,堵住信息误导、合同违约、商业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到行政执法与经营守法双向规范。三是培育诚信公民。大力开展“珍爱个人信用记录”宣传活动,争创信用农户、信用公民,使诚信成为一种“信用券”,用于“抵押”和“消费”;把诚信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诚实守信渗透到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中。

(三)拓展深度: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与金融支持有效对接

一是利用信用评级授信结果,指导投入。一方面,利用农户信用评级授信结果,指导农村信用社加大农贷投入,力争三年内,信用农户评级面达到90%以上,授信面达到85%以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满足率达到80%以上。另一方面,利用企业信用评级授信结果,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力争授信企业贷款满足率达到70%以上。二是利用金融生态环境评估结果,引导投入。利用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信用社区评定结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优化资源配置,营造资金“洼地”效应,不断满足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需求。三是利用征信系统现有成果,倡导投入。三年内,力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入库率达到95%以上;对无负面信息的企业,在项目招投标、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四是利用现有奖励政策,激励投入。对信用环境好,在招商引资和信贷投入较大的县市,建议政府执行专项奖励政策。

(四)加大力度:构建社会诚信体系长效机制

诚信企业自评报告第9篇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公示承诺,向全社会承诺信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评估标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管理状况和践行承诺的信用程度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并提供给有关部门作为企业信用等级参考依据,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以激励或制约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诚信企业的管理坚持实事求是、逐步推进、科学评估、属地管理、公正透明、动态监管、激优惩劣的原则。

第四条本意见适用于全县所有企业。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2013年前完成对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设等重点行业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的一般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管理;2015年前对规模以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管理。

第二章公示承诺

第五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公示承诺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公示承诺制度,是指纳入诚信管理的企业要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方式,明确做到信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储存、建设等重点行业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当在门口显要位置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保障企业员工及周边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知情权。

第七条企业以书面形式向政府和社会作出安全生产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镇(乡)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信息网络、新闻传媒、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示,基本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依法生产经营承诺;

(二)公共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告知;

(三)汲取事故教训,及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防范事故发生的承诺;

(四)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安全生产关切的承诺;

(五)落实政府年度重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承诺;

(六)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承诺;

(七)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的相关承诺;

(八)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等级评估

第八条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相结合的原则,各镇乡、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系统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县安委办负责对镇(乡)、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指导和审核。

第九条等级管理

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等级评估有效期三年,到期后由企业申请重新评估确认。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管理状况、兑现承诺的信用程度,按照分级原则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进行管理。

第十条等级划分

(一)评估标准。评估标准为《省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级标准》(见附件2)。

(二)等级划分。分级标准为:A级,80分及以上;B级,60分至79分;C级,40分至59分;D级,40分以下。

第十一条评估程序。由企业对照标准自查评定并提出申请。各镇乡或园区、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企业申请后,组织评估审查,确定等级并报县安委办审定。对评估审核确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等级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统一公布。

在评估期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有较大改变,应及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和升降级制度。

升级:经过整改,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的企业,可向当地镇乡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重新评估,经县安委办审定可提高级别。

降级: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存在较多安全生产隐患,在有关部门或职工群众提出后没有整改的企业,发生人身伤亡和较大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应及时降低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并报县安委办审定。

第四章“黑名单”管理

第十二条建立“黑名单”制度。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造成安全生产诚信严重缺失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应列入“黑名单”:

(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件过期擅自生产经营的;

(二)各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逾期而未整改到位的;

(三)企业发生死亡1人以上(含)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

(四)1年2次及以上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五)安全生产诚信管理D级企业在评估确定级别后未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毕的;

(六)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行政处罚决定、抗拒安全执法的;

(七)谎报、瞒报、漏报以及无正当理由迟报事故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第十四条“黑名单”确定和解除

黑名单确定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通过事故调查、安全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

(二)信息告知。对符合列入“黑名单”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企业,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企业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审查确定。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安委办按照上述第十三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

(四)信息公布。经确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县安委办及时通报给银行等相关部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黑名单”解除。因第十三条第(一)、(二)、(五)项原因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消除不良行为后即可向镇乡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解除申请,报县安委会审定;因第十三条第(三)、(四)项原因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事故发生当日起或第2次被处罚的当日起1年期满并整改完毕,方可向镇乡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解除申请,报县安委会审定;因第十三条第(六)、(七)、(八)项原因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改正违法行为后,方可向镇乡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解除申请,报县安委会审定。解除情况应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激励和约束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诚信管理等级情况,综合利用环保、安全、节能手段,采取适当的激励和制约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自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A级企业以自我管理为主,优先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强B级企业的帮扶和指导,引导企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整治C级企业安全隐患,采取制约措施,促使企业改变安全生产落后局面;淘汰D级企业,限制企业采用落后工艺技术再生产,适时提前关闭;打击“黑名单”企业,通过强有力的制约,促使企业尽快消除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A级企业激励政策

(一)优先列入县绿卡企业名单,优先列入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管理验收和奖励政策。

(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优先给予立项审批,优先享受各类工业发展有关优惠政策。

(三)优先享受县级所有财政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符合要求的当年优先享受科技财政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四)在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矿山治理项目和扩大再生产用地方面给予优惠。

(五)在有序用电管理时,优先使用用电额度。

(六)实行贷款优先和优惠政策。

(七)工伤保险缴费率给予优惠。

(八)优先申报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文明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优先参评劳动模范。

第十七条B级企业引导政策

B级企业正常享受县级财政补助和奖励等各项优惠政策。优先列入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标准化创建单位,鼓励企业通过投入新工艺、新技术、改造机器设备,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第十八条C级企业制约措施

(一)不得列入县绿卡企业名单。

(二)当年县级工业经济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补助和奖励、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和技术创新成果转换专项资金等按政策的70%执行。

(三)列入安全生产、环保、特种设备等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四)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比同类企业实行更为严厉的限电措施。

(五)取消一般工伤事故自理式办理资格。

(六)在贷款审批及贷款利率上实行从严从紧政策。

(七)县级评先评优活动严格控制,取消文明单位参评资格。

(八)企业投入资金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改善本质安全条件,符合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补助的,经经商、财政、安监等部门审查,可列入县级技改贴息项目补助,补助额度为正常项目的50%。

第十九条D级企业强制措施

(一)不得列入县绿卡企业名单、取消当年县级评先评优、文明单位资格,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动模范。

(二)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备案。

(三)取消县级工业经济与商贸流通专项资金补助和奖励、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和技术创新成果转换专项资金政策。

(四)企业电费实行分次结算业务,在有序用电管理期间,实行用电压缩,先行让电,停止办理电力增容、扩容。

(五)列入重点监管执法对象,每季度向安监局上报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要求整改的内容限期予以整改,定期召集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整改后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依法提请予以关闭。

(六)行业主管部门不得为相关企业出具与安全生产有关方面的资信证明。

(七)在贷款审批及贷款利率上实行从严从紧政策。

(八)取消一般工伤事故自理式办理资格。

(九)工程施工企业取消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资格。

第二十条“黑名单”企业惩罚措施

在列入“黑名单”管理期间,采取下列惩罚措施:

(一)当年不得列入县绿卡企业名单、取消当年县级评先评优、文明单位资格,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动模范,已取得文明单位的降级或撤销荣誉。不得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不得申报省、市著名商标,不得申报省、市、县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不得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不得参与绿色企业评选。

(二)暂停新增项目核准备案,不得新增环境容量。

(三)取消县级工业经济与商贸流通专项资金补助和奖励、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和技术创新成果转换专项资金政策,当年不得享受县工业企业优惠奖励政策,取消其它县级财政资金补助和奖励。

(四)企业电费实行分次结算业务,在有序用电管理期间,实行用电压缩,先行让电,停止办理电力增容、扩容。

(五)列入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处罚上限实行处罚,行业主管部门不得为相关企业出具与安全生产有关方面的资信证明。

(六)工程施工企业取消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资格,视情节的严重性给予停止3至24个月所有工程的投标资格或上报上级权限部门给予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严格限制新增贷款,在贷款审批及贷款利率上实行从严从紧政策。

(八)取消一般工伤事故自理式办理资格,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评定降档处理,按规定提高工伤保险费率。

(九)在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矿山治理项目招标时予以准入限制,禁止参加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矿山治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公开竞标,同时不为该类企业审批扩大再生产用地。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各镇乡、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和管辖职责范围内企业诚信管理实行监管,与当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相挂钩。

第二十二条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等级及“黑名单”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十三条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县安委办每年分两次将诚信管理信息通报给县发改、经济商务、科技、人力社保、财政、建设、环保、安监、工商、质监、国土资源、供电、人行等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监督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宣传,及时曝光“黑名单”企业,鼓励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五条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将诚信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情况抄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应及时将企业诚信管理信息纳入到企业征信管理系统,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各商业银行加强风险提示,督促各商业银行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第二十七条县财政要保障诚信管理必要的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涉及激励和约束的有关部门每年年底要将激励和约束落实情况向县督查局、安委办作书面报告,县安委办负责将执行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十九条涉及激励和约束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落实各项激励和约束机制,违反本意见规定,违规滥用激励和约束措施或不作为的,由县安委办提请县监察局予以追责。

第三十条对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严重缺失的,各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环保、安全、节能等措施,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三十一条企业诚信管理工作纳入各镇乡、园区、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三十二条各镇乡、园区和部门可以按本意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以激励或制约企业。

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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