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八届八次全委会和全盟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加快推进“两转双赢”,切实做好全市今“两转双赢”牧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原则
坚持实际实用,远近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和我们正在做的、准备做的事情紧密结合,与各有关部门的培训统筹安排,互相促进。
坚持多种形式、灵活多样的原则。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以听得懂、学得会、能用上为原则,通过培训、讲座、观摩、示范、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千方百计做到管用、见效。
坚持教材先行,注重师资骨干的原则。根据培训工作的需要,编印相应的教材和资料,通过培训骨干,然后到户到人的形式加大培训力度。
坚持长远安排,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培训方式要坚持政策培训、技术培训、生产指导相结合,短期技术培训和全程技术服务相结合。
二、培训任务及内容
今全市牧业实用技术培训任务为5460人次,其中技术骨干240人、科技示范户220户、牧民5000人次。
(一)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主要内容包括如何发展现代畜牧业,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社会化大生产,切实提高牧业的劳动生产率;如何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步伐,大力发展精准畜牧业、生态畜牧业、品牌畜牧业和创汇畜牧业;如何大力推广生态畜牧业模式,发展绿色食品生产,提高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导产业实用技术。科技方面主要包括牧区风光互补发电、胚胎移植及性别控制、牧民应用沼气技术、牧民计算机应用、万元塑料大棚模式等。畜牧业方面主要包括肉牛饲养、肉羊饲养、细毛羊饲养、奶牛饲养、分区季节轮牧、饲草料种植收贮加工、经济杂交、蔬菜种植、马铃薯种植、测土配方施肥等。林业水利方面主要包括沙源治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及管理办法、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
(三)牧民组织化。主要内容包括如何推动牧区经营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牧区双层经营体制;如何发展壮大各种行业协会,大力提升牧民组织化程度;如何围绕“新品种、新技术、新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农资供应、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和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化的经济服务组织;如何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牧业产业化。
(四)政策法规。主要内容包括党的党委八届八次全委会和全盟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精神以及当前拉动内需的政策措施。
三、培训方式
采取场和业务部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科技、农牧、林水等部门重点培训技术骨干和科技示范户。场深入嘎查、分场,逐户培训。科技局牵头组织有关涉牧部门深入场指导培训工作,实现指导到户、培训到人的目标。
四、培训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年12月中旬)。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方式和场所,组织师资力量,编写技术明白纸等培训教材。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中旬—年3月底)。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培训指导任务,并将工作总结经市科技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科技局负责抓总体组织和协调、联络,市农牧业局、林水局负责各自业务技术培训。市信息化办公室、新闻中心要做好培训的宣传报道及重点技术要点的转播转载工作。市财政局按工作进度保障培训经费。
(二)强化培训队伍和组编教材工作。有关部门要专门组建师资队伍,场也要抽调技术骨干组成培训队伍,深入基层巡回培训。编写教材要本着实际实用、通俗易懂、蒙汉兼备的原则组编易于学习培训的活页教材、VCD等。
第一条 __县畜牧事业局是全县畜牧业的管理、服务机构,是全县畜牧业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各项工作的需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团结协作、有创造精神、能吃苦耐劳的畜牧兽医工作队伍,树立畜牧兽医工作队伍的新形象,促进畜牧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畜牧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要联系个人和工作的实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争做讲政治、树正气的模范,要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条 畜牧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按照民主集中制的总体要求,积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正确对待事物的客观性,积极开动脑筋,做到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积极进言献策,坚持集体领导,自觉接受上级的工作安排和部署。
第四条 畜牧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待同志要以诚相待,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树立全局观念、集体观念,坚决反对小集体主义,坚决禁止拉帮结伙,坚决反对各自为阵,听之任之。
第五条 畜牧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指示,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提高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做具有高尚情操的人;畜牧事业局的工作人员要坚决拒绝参与“六害”等社会丑恶行为。
第六条 畜牧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比、学、赶、帮、超”的总体要求,履行好本质工作;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刻苦努力与求真务实相结合,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真正做到工作有计划、落实有措施、到期有检查、事事有回音;要积极贯彻执行好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凡有政策规定,属于职务范围内的工作,要大胆办理,敢于负责,果断处置,不回避矛盾;对上级交办的事,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章 县畜牧事业局机关组成人员职责及下设站所
第七条 县畜牧事业局局机关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出纳、会计、办事员、驾驶员组成。
第八条 县畜牧事业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县畜牧事业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并主持县畜牧事业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对局长负责。
第九条 副局长负责分工范围内和局长委托的工作。重大方针政策性问题、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十条 县畜牧事业局办公室是县畜牧事业局的工作机构,协助县畜牧事业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
第十一条 县畜牧事业局下设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县草山饲料工作站、七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等10个站所。
第十二条 县畜牧事业局组成人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县畜牧事业局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县畜牧事业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是畜牧兽医行政管理的主体。其职能是:协助县人民政府制定全县畜牧业生产的计划、规划及发展措施;负责全县的动物防疫管理,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负责全县的畜牧兽医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的种畜禽管理;负责全县的兽药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协助县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监测;负责全县草山草坡的调查、利用、更新和改造;负责全县的畜禽品种改良工作;负责对乡村畜牧兽医服务网络的技术管理;负责全县的畜牧业经济管理。第十四条 下设各站所职责
1、县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全县畜牧兽医防疫体系的发展规划、项目的研究、争取立项、实施;动物防疫及其管理,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畜禽疫病的鉴定、诊断,预防和控制畜禽疫病的发生和蔓延;畜牧兽医新科技的试验、示范、技术创新,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种畜禽管理、保护、培育、推广、服务;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兽药、饲料、添加剂的推广、销售、服务;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完成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2、县兽医卫生监督所:负责兽医卫生监督、管理;肉类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或个人的卫生监督、管理;畜禽交通检疫、检验、管理;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企业及个人的监督、检查、管理;各种资格证、许可证、合格证的审核、检验、发放及管理;代管云南省永保桥兽医卫生监督检查站;受局委托,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依法查处畜牧兽医的违法行为;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县草山饲料工作站: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饲草、饲料工作的规划、项目的研究、争取立项、实施;全县天然草原的保护、开发、利用的技术推广及管理;人工饲草饲料种植、管理、利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的管理、利用、监测;受局委托,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4、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畜牧业发展的计划、规划,进行生产统计,制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畜禽疫病免疫接种、检疫、消毒、化验诊断、监督、监察等;负责畜禽品种生产、供应、改良等;负责草原、草地建设、管理、监护等;负责饲草饲料的生产、加工、销售;负责技术培训、讲座、咨询、信息等服务,负责技术示范与指导;承担上级下达的技术推广任务;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村畜牧兽医室是村级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工作机构,由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管理。其工作职责是:负责进行生产统计;负责畜禽疫病免疫接种;协助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开展动物产地检疫、消毒;负责动物疾病诊断、治疗;负责畜禽品种改良等;负责草原、草地建设、管理;负责技术培训、咨询、服务,负责技术示范与指导;承担上级下达的技术推广任务;完成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及村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 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县级集中学习由县畜牧事业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县级各站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具体时间为每星期一上午8:30开始,凡遇节假日,时间顺延至次日,遇特殊情况另行组织学习;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集中学习由各站自行组织,每星期一次,具体时间自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并做好记录,局上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
第十六条 畜牧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建立学习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旷、迟到、早退,若出现缺旷,按照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结合工作实际,畜牧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平时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五章 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第十八条 各站所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局机关及所属各站所干部职工请假,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写假条,凡请假一天以内由站所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的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批并报告局分管领导;两天以上,五天以内的由局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告局长;五天以上,七天以内的由局长审批;七天以上的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请假人员由各单位按照人事政策规定和单位的内部考核规定进行管理。全系统干部职工,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原则上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上午8:00上班,11:00下班,下午2:00上班,5:00下班。基层各站根据工作性质,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适当变通执行。上班时间内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十条 严肃上下班纪律。本系统干部职工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5分钟累计达5次,按照缺旷1个工作日;迟到30分钟以上一次按照缺旷1个工作日处理。旷工职工,由各单位相应调整本月本人的工资待遇。局机关及所属各站所工作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外出办理的,需向站所办公室说明原因,否则按照早退处理。
第二十一条 外出报告制度。各站、所负责人下乡、出差三天以内要向分管领导报告,三天以上要向局长报告;职工下乡、出差由站所长安排。
第六章 请示、汇报、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坚持逐级请示、汇报制度,不得越级或多头请示、汇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但事后须及时汇报。
第二十三条 下属各站所或干部职工,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第七章 文件的起草、签发、传阅、收发制度
第二十四条 文件的起草和签发。凡本局下发、上报或几个部门联发的文件,由相关部门按照规范起草,由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发后方可打印下发、上报。局长外出而时间又较紧的文件,要电话请示局长同意后再打印下发、上报。本局下发的文件,由局办公室制作,各站所下发、上报的文件,由各站所制作。各类文件,必须按照要求的时限和行文规定,完成起草、打印、下发、上报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文件的传阅。凡属于上级下发的涉及畜牧事业局人和事,须由领导掌握的文件,办公室须及时登记后转领导传阅。
第二十六条 文件的收发。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人员外出时,要做好工作移交和安排。外来文件一律由办公室签收,统一登记后及时转局领导阅处,相关单位按照领导批示负责办理。
第八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按照
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和归档的有关要求,做好局内档案文件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县级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局办公室,将属于归档的材料移交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收集、归档;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的档案材料,在局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站负责归档、管理。每年的归档工作于次年3月份完成。第二十八条 档案的查阅,必须按照档案查阅的有关规定,做好查阅登记,防止档案遗失、破损。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经局领导批准。查阅档案,一般在挡案室进行,确需借出的,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第二十九条 在档案、资料移交、接交时,必须做好移交、接交登记,完善移交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范管理档案资料,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
第九章 、接待制度
第三十条 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地搞好群众接待。群众提出的要求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要积极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引导、疏导、解释工作,努力将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不得将矛盾激化。
第三十一条 本着对口接待的原则,量力而行地搞好接待工作,不准铺张浪费,不准以接待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公务接待、赠品等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
第十章 卫生制度
第三十二条 爱护公共卫生。凡系统内各站所,要定期不定期打扫卫生,认真治理单位内部“脏、乱、差”,随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十三条 讲究个人卫生。凡系统内干部职工,要讲究个人卫生,注意个人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十一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各站所财务由局上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全局按财政部门要求统一设立银行帐户,各单位经费帐务分户核算。
第三十五条 设立局财务室,由局长直接管理,副局长协助局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系统内实行财务垂直管理,局机关为一级核算单位,全局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下属站所属二级核算单位,设一名兼职报帐员。
第三十六条 全局统一实行报帐制,下设各站所领导和兼职报帐员为本单位经济活动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负责,所有收支由经办人签字,站所负责人审批后,按月由兼职报帐员到局财务室结算,由局财务室统一核算。
第三十七条 各站所兼职报帐员每月根据工作需要从局财务室提取一定备用金,月底按时到局财务室报帐,不提无故拖延(每月25—27日为报帐日,遇休息日顺延)。村级畜牧兽医员补助,由所辖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考核,实行季度发放。
第三十八条 下设各站所的所有帐务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核算管理。年初下达的各项创收,各站所要足额及时上缴,在财政统筹后按规定返回各站所方能使用。
第三十九条 重大事项支出。下设站所单项支出1000元以上的,必须报局领导认可后才能支出。
第四十条 局财务室每月要向局领导详细汇报全局财务执行情况,随时向局领导反映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及时纠正解决。指导好下设站所的财务工作,帮助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各站所明细收支帐。
第四十一条 局财务室要对全局整个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杜绝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二章 重点工作考核制度
第四十二条 县畜牧事业局年终按照年初下达的任务数,组织对各站所工作进行考核。各站所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对职工的考核。
第四十三条 考核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分单位评分标准如下:
1、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1)完成各种成本款的回收、上缴工作(20分),每欠收10%扣2分;
(2)完成畜牧兽医科技单个建设项目的年度实施工作(2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5分;
(3)完成动物常规防疫工作,防疫密度达到要求(15分),防疫密度每下降1%扣1分;
(4)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免疫工作,防疫密度达到要求(25分),防疫密度每下降1%扣2分;因防制工作不力,造成疫病流行,该项不得分;
(5)完成畜牧兽医科技推广、服务、鉴定、管理工作(1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2分;
(6)完成局交办的各项全局性工作(10分),每完不成1项扣1分。
2、县草山饲料工作站
(1)完成各种收入指标(20分),每下降10%扣4分。
(2)完成生产成本款回收、上缴工作(20分),每下降10%扣4分;
(3)完成草地监测工作并形成各种类型草地种植、管理、利用的指导基层生产的技术报告(2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5分;
(4)全面完成年度良田好地种草任务推广(20分),每完不成10%扣4分;
(5)完成各种内业资料的管理、统计、上报工作(1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5分;
(6)完成局交办的各项全局性工作(10分),每完不成1项扣1分。
3、县兽医卫生监督所
(1)完成行政、事业性收入指标(40分),每完不成10%扣4分;
(2)完成永保桥防堵任务(20分),人员每脱岗1次扣1分;
(3)完成执法、检查(抽查)、指导工作(20分),每完不成1次扣2分;
(4)完成各种内业资料的管理、统计、上报工作(1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5分;
(5)完成局交办的各项全局性工作(10分),每完不成1项扣1分。
4、驻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
(1)完成全年肉牛冻精改良任务,冻精改良数、产犊数达到下达指标(15分),每达不到一项扣5分;
(2)完成年度肉牛合格示范户的建设任务(5分),每完不成10%扣0.5分;
(3)完成年度黑山羊种羊培育合格示范户的建设任务(5分),每完不成10%扣0.5分;
(4)完成年度种草任务(10分),每完不成10%扣1分;
(5)完成动物常规防疫工作,防疫密度达到要求(5分),防疫密度每下降1%扣1分;
(6)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免疫工作,防疫密度达到要求(20分),防疫密度每下降1%扣2分;因防制工作不力,造成疫病流行,该项不得分;
(7)完成畜牧兽医科技单个建设项目的年度实施工作(1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5分;
(8)完成各种成本款的回收、上缴工作(10分),每完不成10%扣1分;
(9)完成各种内业资料的管理、统计、上报工作(1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5分;
(10)完成局交办的各项全局性工作(10分),每完不成1项扣1分。
4、村畜牧兽医员的考核。村畜牧兽医员,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根据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半年考核一次。
第四十四条 考核奖惩。年终考核分数达100分的站所,年底一次性奖励3000元,95—99分的奖1000元,95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惩站所负责人100元。
第十三章 印章管理
第四十五条 局属各单位的印章由站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对印章使用的合法性负责;局机关印章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对印章使用的合法性负责。第四十六条 须加印章的材料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核合格后方可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在非审核合格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局机关用印审核工作由局长、副局长负责,各站所用印审核工作由站所长负责。
第十四章 公物管理
第四十七条 系统内所有固定资产、生活设施、生产设备、办公设备、药物、器械等有形资产,各种文件材料、档案资料、证、照等无形资产,各种资产的滋息,列入各单位资产管理,各单位必须造册登记,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凡属单位资产,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据为己有。
第四十八条 凡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资产,各站所必须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购置、报损、处置必须报局机关同意。
第九章 附则
本项目根据申请单位(养殖小区)所在地周边种植业、水域环境和自然条件等,在奶牛和生猪养殖小区,推广“三改两分再利用”治理技术,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农田果园利用”。
其中,固体粪便采用强制通风静态垛堆肥技术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制成初级有机肥,该系统的主要组成为:发酵车间、多级发酵槽、生物质除臭设施、通风管道和风机、专用翻堆车等;液体尿污采用田园利用技术模式进行厌氧无害化处理以后,进入氧化塘,供农田、果园等灌溉利用,为无公害农产品提供有机肥水资源,实现粪污“零排放”,该系统的主要组成为:集污池、调节池、高效厌氧池、氧化塘、固体液体分离机等。
实施两种技术模式组合,根据模式工艺流程进行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设计和建造。
相关支持
资金方面,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建设采取中央财政补贴、养殖小区自筹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地方财政应给予补助。补贴标准:根据养殖小区采用的本指南推广的组合治理技术模式,每个小区补助约7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专用机械购置补助、设施建造补贴和技术培训。拨付方式为中央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养殖小区,由农业部拨付省畜牧主管部门,小区到省畜牧主管部门报账。
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采取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两级合同的方式。农业部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遴选、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省畜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管理工作;县畜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服务和监督工作,县畜牧(农业)局(办)要设专人负责,养殖小区所在地方政府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成立项目协调组和专家组,主要负责评审养殖小区技术模式,提出标准工艺设计,进行技术咨询、培训和指导,检查工程质量。
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由农业部组织验收。农业部和省畜牧主管部门设立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申报条件
一、须为在某一地块集中建造畜禽圈舍、农户分户饲养的生产方式,养殖场和专业村不属于此范围;
二、规模化程度高,类型为年存栏500头左右的奶牛养殖小区,年存栏3000头左右的养猪小区;
三、规范化程度高,总体设计合理,有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区域,并有一定的设施基础;
四、产权明晰,管理组织(如村委会、管理委员会、协会等)运行得力,有章程、制度,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
五、辐射作用强,所在县分布有数量较多的养殖小区,治理技术模式能够在当地推广;
六、业主和养殖户具有环保意识,对小区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有积极性。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养殖小区根据本指南要求编制《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申报书》,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其编制(资金用途要明确具体,并且不得超出本指南规定的内容);
二、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指南的申报条件进行实地核查并签署意见,经地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将申报书提交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三、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指南的申报条件进行项目筛选,提出审核意见,以正式文函向农业部申报;
四、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文函、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3份)和财务司(1份);
五、超过申报控制数的、不符合申报材料形式要求的以及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具体事宜,可咨询养殖小区所属地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一、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
(一)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标准为: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100头(出栏)、蛋鸡≥1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二)治理要求
推动养殖专业户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转变。鼓励引导养殖场(小区)由传统养殖方式向生态养殖方式转变,发展清洁养殖,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应因地制宜地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处理污染物,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1、蛋鸡和肉鸡养殖场全部采用干清粪养殖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将粪便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
2、采用水冲粪、水泡粪养殖方式的猪、牛养殖场(小区),要逐步改为干清粪养殖方式。对于粪便直接农业利用或生产有机肥的,必须有固定的配备防雨防渗措施的粪便堆放场所和消纳土地;对于污水和尿液直接农业利用的,应建有固定的能防雨防渗的污水和尿液储存池;污水用于灌溉农田的,排放前必须采取沉淀、厌氧等有效措施进行净化。
3、有条件的养殖场(小区)要采用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清洁养殖方式,并将垫料还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利用微生物转化、降解、吸收、分解粪尿污染物,垫料和粪尿污染物混合发酵后,能够直接变成优质的有机肥料,这种方式可以实现零排放,是目前在全省推广的一种养殖模式。这种养殖模式适用于生猪养殖场(小区)。
4、各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建设雨污分流设施,设置污水收集输送系统,提倡采用暗沟布设。
5、鼓励各畜禽养殖场(小区)按能源生态型原则建设沼气工程,完善沼液后处理设施,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氧化塘处理后达标排放,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制取颗粒有机肥或有机复合肥等。
6、养殖场(小区)及其附近的道路、沟渠和固定废弃物堆放场所必须定期清理,实行清洁文明生产;运输畜禽废弃物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渗漏、防流失、防抛撒等措施;清洗畜禽废弃物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水,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妥善处置,不得直接排放;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尸体应当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具体治理要求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环保总局9号令)、《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的要求执行。
(三)减排档案建设要求
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管理规范化,备案制度化,对全市畜禽养殖业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按照一场一档要求,建立完整、详实的生产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档案资料,明确生产状况、排泄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状况。
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包括畜牧局审批的养殖场(小区)备案文件、环保局审批的环评文件,能够说明养殖场(小区)养殖地址、占地面积、圈舍面积的养殖场(小区)平面图,能够反映养殖方式及治污设施的现场照片等。
2、对于粪便、污水和尿液直接农业利用的,养殖场(小区)需提供明确的粪便、污水和尿液去向或用户使用证明(可以由当地村委会出具使用证明和农田数量证明);对于粪便生产有机肥的,养殖场(小区)需提供明确的粪便入库单、有机肥出库和销售证明;对于粪便转运给专业有机肥厂利用的,养殖场(小区)应提供有机肥厂对粪便的接收证明材料,有机肥生产厂提供生产、销售记录。
3、养殖生猪、肉牛、奶牛,建有治污设施的养殖场(小区),应提供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对于通过垫草垫料和生物发酵床等清洁养殖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小区)需提供垫料和菌种的购买票据、菌种使用单据、废弃垫料的去向等相关材料。
二、农村生活源污染减排
(一)治理要求
生活污水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已建或新建社区,必须建设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二)建设要求
村镇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按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工程设计和建设,并加装流量计。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活性污泥或生物接触滤池或生物接触氧化与人工湿地或土地快渗或氧化塘等组合工艺。仅采用人工湿地、土地快渗、氧化塘等单一处理工艺的,不予确认减排工程。鼓励村镇分散型处理设施收集管网向周边地区延伸,扩大污水收集范围。
(三)减排档案建设要求
包括项目相关环评与批复、竣工验收材料,工程建设相关材料,社区入住人口证明材料。完善村镇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运行台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畜禽养殖业与农村生活源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是我市总量减排任务能否圆满完成的关键。为加强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农工办及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镇(街)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请各镇(街)及相关部门于前将具体负责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报市环保局备案。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农工办及各镇(街)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完成我市畜禽养殖业与农村生活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市环保局负责将我市每年的减排任务公平、科学的分解到各相关镇(街),并根据各镇(街)统计报送的减排项目情况,确定最终上报上级部门的年度总量减排项目名单;负责畜禽养殖业与农村生活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进展情况调度、减排项目档案整理的技术指导与最终审核及上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调查统计汇总工作。
市畜牧局与各镇(街)共同完成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的筛选及减排项目档案收集整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年一次的发表调查统计工作。
市农工办与各镇(街)共同完成农业生活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的筛选及减排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一、建立生猪养殖风险防范机制的意义
建立生猪养殖风险防范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具体体现。生猪生产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猪肉是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建立生猪养殖风险防范机制,对提高生猪养殖抗风险能力,调动生猪养殖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保障人民正常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保障措施
为保证能繁母猪养殖风险防范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能繁殖母猪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能繁母猪风险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风险基金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牧局,区农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畜牧科科长、兽医防治检疫站负责人、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并成立由区农牧局局长任组长,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农牧局畜牧科科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人、各镇畜牧兽医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副主任)、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为成员的区能繁殖母猪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能繁殖母猪养殖风险防范工作,包括建立能繁殖母猪的档案、能繁殖母猪死亡现场的勘验和风险赔付等。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农牧局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畜牧科科长、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监事长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三、风险基金的建立
(一)风险基金的组成
风险基金由各级财政专项经费和社员自筹的风险金组成,其中包括上级财政专项经费79.2496万元;以后各级各部门划拨的专项经费,区财政按照进入风险防范的能繁殖母猪每头匹配40元财政资金注入,共同组成风险基金。
(二)风险基金缴纳标准
风险基金每头能繁殖母猪20元/年,一年缴纳一次。
(三)基金筹措
上列各项资金存入市区农牧局生猪养殖风险基金专户,实行滚动使用。
四、风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管理原则
一是坚持专户存储、专人管理、设立专帐、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财政统筹资金由区农牧局注入养殖风险基金专户,社员自筹部分由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收取。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收取的风险基金,应在2个工作日内注入风险基金专户;二是坚持区级农牧部门管理、合作社建帐、社员使用的原则;三是坚持真实、赔付资料完整和程序合法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每年向农牧局报告上年度风险基金使用情况,定期向社员和社会公示风险机制运行情况;五是坚持日清月结的原则。做到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六是坚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
一是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的能繁殖母猪因病或其它非人为因素死亡的;二是能繁殖母猪发生死亡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其中:现场勘验费(40元/头)、车辆使用费及其它必要的材料费、办公用费(10元/头);三是社员能繁母猪的免疫效价监测的费用支出;四是按规定应当属于本专项经费支付的其它支出;五是风险防范机制一旦终止,未使用的财政注入资金由区农牧局研究报区政府同意后,再明确使用方向。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
1.截留、挤占、挪用风险基金的;
2.未按规定提取、缴存风险基金的;
3.擅自改变风险基金用途的;
4.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能繁母猪死亡赔偿标准:1000元/头。
(四)赔付程序
能繁母猪发生死亡业主向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报告
现场勘验核实、采集资料、出具现场勘验报告
办赔付手续领取赔偿金额结案。
第一种情况:1.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社员饲养的能繁殖母猪发生死亡的,应当在保存好死亡的能繁殖母猪尸体的情况下及时报告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2.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接报告后,立即派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勘验核实、采集资料、并按规定实施无害化处理后,出具由所有勘验人员和业主签名的现场勘验报告;3.社员凭“现场勘验报告”到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办理赔付手续;4.社员持赔付手续到风险基金专户领取赔偿金。
第二种情况:母猪患病的,社员应当立即报告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应当立即报请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或委托属地镇畜牧站派人到现场开展临床诊断和病因调查,能救治的提出救治方案,不能救治的根据情况处理。
(五)赔偿时限
作出决定的风险赔偿,应当在作出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
(六)不予赔偿的情形
一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能繁殖母猪死亡或其它损失,如采用电激、水淹、投放毒物等方式有目的、有预谋造成母猪死亡的,不予以赔偿。
二是病猪死亡后,未经勘验就擅自处置猪尸体的,或未按规定进行销毁或采取其它无害化处理措施的,不予以赔偿。
(七)现场勘验
由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汇同镇畜牧兽医工作部门组织现场勘验。
现场勘验小组由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干部一名以上(含一名)和汇仁养殖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一名以上(含一名)组成。勘验内容包括病因、死因和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死亡现场和无害化处理情况,必要时可实施解剖、收集病理资料。出具有现场勘验全部成员和养殖业主的签名(章)的现场勘验结果报告,并有相片佐证,否则无效。
五、养殖风险防范操作规程
(一)养殖风险规避条件
凡是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能繁殖母猪常年存栏量在15头及以上的社员均可申请参与能繁殖母猪养殖风险防范。
(二)社员养殖风险防范程序
社员提出书面申请,区、镇畜牧兽医工作部门与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派员到现场检查养殖环境、卫生状况和能繁殖母猪免疫、饲养管理、养殖档案和免疫程序编制情况等,对达到条件的,纳入风险防范管理。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小组按照种猪群分别设置编号,用专用的耳刺打码机统一打码、签订合同、交纳风险金,建立风险防范档案。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收集书面申请,缴费单据、合同等资料,分别建立档案。
(三)风险防范生效时限
首次缴纳风险基金的,社员自缴纳风险基金之日起,经过一个平均潜伏期(即20天)后生效。风险防范有效期为一年。下一次缴纳风险基金的时间是上一次风险防范失效前。每年缴费时间为行文之日起1月内有效。
(四)风险防范要求
按照“六统一”的原则,即统一饲料加工、统一制定免疫程序、统一防疫生物药品、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消毒制度、统一监管防疫活动的原则要求,由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制定免疫程序、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等防疫制度和饲养管理制度、规程,报农牧局审批后交社员实施。以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主,汇同区镇畜牧兽医工作部门监督检查社员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发现不按规程办理的社员,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接受整改的,取消其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资格。
(五)汇仁养殖专业合作社与社员签订的风险防范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
现在我国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开始变得越来越高,因此更多的人开始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然而受到很多因素影响,我国却频频出现各种食品安全问题,这些食品安全问题极大地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在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绿色无公害畜牧业农产品,其有效地提升了食品安全水平,而且具有越来越大的盈利空间。为了保证畜牧业农产品的盈利,本文对畜牧业农产品成本核算要点进行了分析和介绍。
关键词:
畜牧业;农产品;成本核算要点
一、引言
目前我国的畜牧养殖业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都占有重要地位,我国的蛋类和肉类产量分别占44.5%和29.3%,位居世界前列,而我国的奶类产量则具有平均每年25%的增长速度。现阶段在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畜牧养殖业已经变成了举足轻重的支柱产业。所以,对当前我国畜牧养殖业成本核算改革进行进一步深化,不断地强化畜牧业养殖企业和生产加工业的企业财务管理,从而进一步的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是当前会计工作者必须要重视的一个问题。
二、畜牧业农产品生产特点分析
目前主要是以我国养殖企业生产特点为依据制定并且实施畜牧业农产品成本核算的,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畜牧业农产品成本核算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首先,在产品实体方面畜牧业农产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基本上都属于生物资产,而并非是原辅材料;其次,其往往具有较长的生产周期和非常大的占用资金数量。在具体的畜牧业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种规模化养殖场大多都具有一年到两年的生产周期,而且在正式投入资金之后的前期往往并不会得到相应的经济效益,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面临亏损的情况[1]。再次,不规范的核算方式:从散养的方式转变到集约养殖的方式,再转变到规模化养殖的方式,最后转变到规范化养殖的方式,这是我国畜牧业养殖的重要发展趋势。尽管现在我国的畜牧业农产品生产方式和生产水平实现了较大的提升,然而很多企业并未真正的依据相关规定开展财务核算,因此这些企业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核算方式不规范的问题。最后,不稳定的销量:猪无名高热病和禽流感等各种重大疫病在近年来严重的打击到了我国畜牧业农产品的生产和经销,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养殖场存在着非常普遍的存栏率减少的问题,并且进一步的导致了不稳定的养殖产品销量。
三、畜牧业农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
在生产和管理畜牧业农产品的过程中,畜牧业在进行成本核算的时候主要采用了混群核算和分群核算等两种不同的方式。以畜禽的种类的不同或者年龄的不同将畜禽划分为不同的群类,然后按照分群的方式对生产所需的费用进行归集,并且对相应的成本进行计算,这是所谓的分群核算,分群核算的基础就是在企业中实施分群放牧和饲养畜禽的方式[2];以畜禽种类的不同为依据对其进行划分,但是不需要以畜禽年龄的不同对其进行内部分群,按照畜群的种类为依据生产所需的费用进行归集,并且对相应的成本进行计算,这就是所谓的混群核算。实施分群核算的基础就是企业要将计算成本的对象作为各种畜禽的群别,比如,将养猪业划分为没有断奶的60天之内的仔猪、需要检定的母猪、种公猪和母猪等基本猪群、育肥猪;120天以上的幼猪;60天~120天的幼猪。养牛业则可以划分成公牛和母牛等不同的基本牛群;180天以上的幼牛;180天以内的犊牛。养禽业则可以划分成包括成龄禽在内的基本禽群;人工孵化的禽群;育肥禽和幼禽。
四、畜牧养殖业生产费用的基本核算分析
在放牧和饲养各种畜禽的过程中企业所需要承担的包括育肥畜禽、幼畜禽和产畜禽等在内的各种生产费用就是畜牧养殖业的生产费用。出于对畜牧养殖业生产费用进行归集以及对成本进行科学计算的目的,企业需要将“农业生产成本”科目的费用设置出来,如果企业具有较大的规模则需要将“畜牧业生产成本”科目另外的设置出来[3]。立足于上述的两种科目,以成本计算对象为依据将各种明细账设置出来。此外,要严格的以规定的成本项目在明细账中将相应的专栏设置好。在“畜牧业生产成本”和“农业生产成本”这两个科目中,下期的在产品成本的转结表示为其中的期末借方余额,对产出产品的实际成本的计算表示为其中的贷方,对畜牧业中所需要的各种生产费用进行归集表示为其中的借方。从经济用途的角度对畜牧业的生产费用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制造费用、直接人工费用、直接材料费用和其他直接费用等。归集与分配生产费用的主要方式如下:在农业生产成本中直接计入工资及福利费费用、孵化增温、蒸煮和粉碎饲料等各种动力费用和燃料费用、属于耗用的饲料费用(主要包括矿物饲料、动物饲料和精饲料等),同时在农业生产成本”科目中进行借记,在“银行存款”、“现金”、”“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和“农用材料”等科目中进行贷记。在“辅助生产成本”中贷记以及在“农业生产成本”借记由辅助生产单位所产生的各项劳务费用。首先,在“制造费用”中汇集产生的各种间接费用,在期末的时候以相应的分配标准在相关产品成本中进行分配计入,在“制造费用”中进行贷记,在“农业生产成本”中进行借记[4]。以材料耗用的各种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工资分配表和耗用材料的汇总表将上述的费用在“农业生产成本”科目借方中记入。
五、畜牧业农产品成本费用的基本核算分析
在这里以禽业养殖为例分析并介绍禽牧业农产品成本费用的基本核算。一般可分为以下三部分核算:
(一)育禽生产成本的核算
育禽成本核算按新会计准则要求在“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下核算,一般分两个阶段:生长期和生产期,通常认为生产性生物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固定资产的特性,核算上思路与固定资产大体一样。育禽可以自产,也可以外购,引进时按引进成本记入:生产性生物资产-生长期;在生长期期间为满足生物资产自身生长、价值增值的要求,实现其产能所发生的饲养材料、人工、动力、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费用全部资本化记入生长期育禽成本,在达到生产时进入生产期后支出停止资本化,转生产期生物资产,并参照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算生产期生物资产折旧,记入产出产品的成本;转为生产期后发生的饲养材料、人工、动力、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费用记入产出产品的成本。
(二)幼禽产品成本的核算
禽业成本核算环节中的一个转折点是幼禽产品的核算,幼禽产品的原材料源于育幼禽产出产品的成本,经过挑选、孵化,出苗转代为幼禽。在孵化过程中产生的人工、动力、折旧及其他等构成了幼禽成本。
(三)育肥禽成本的核算
幼做为核算的最后一环节育肥,计算过程需对饲养费用水平进行考核,按日增重进行核算,这时候就需要对饲养的单日成本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某批饲养费用/该批饲养日龄=某批饲养日成本其中,累计的饲养日成本用饲养只天数来表示,单只饲养一天用每只饲养日天数来表示。通常需要从饲养动态登记簿等信息中查找并且明确每批饲养日龄。
六、结语
目前在我国农业的发展中畜牧养殖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很多农业企业甚至其他行业的企业都开始经营畜牧养殖业,并且进行畜牧业农产品的生产。在畜牧业企业的经营管理中畜牧业农产品的财务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企业除了要不断地开发各种绿色农产品、提升产品质量之外,还要认真做好成本核算工作,全面的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使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赵洪连.畜牧养殖业成本核算问题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5(02).
[2]祖力菲娅•买买提,海里且木•斯依提.新疆牧区不同模式下绵羊饲养成本比较分析[J].新疆畜牧业.2015(01).
[3]祖力菲娅•买买提,海里且木•斯依提.新疆农区两种生产模式下绵羊生产成本比较分析[J].新疆农业科技.2014(05).
[4]于爱芝,王鹤.基于阈值协整的我国猪肉价格与CPI关系研究[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3).
一、指导思想
以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结合获证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和饲料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的开展,通过对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二、整治的范围
一是年12月31日前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二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
三、整治方式
市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管理科负责饲料生产企业的整治工作。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全部获证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和整治。要根据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料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合格证的不同验收审核标准,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对达不到验收规定和其它检查整治内容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建议上级发证机关注销相关证照。
各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辖区内饲料经营企业的整治工作。每个站抽调2—3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饲料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一是是否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二是是否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三是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四是是否存在销售三无(标签、产品批号、执行标准)饲料产品的现象;五是是否存在借销售饲料之机搭车销售兽药的行为;六是是否存在购进、销售“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行为。对存在前4项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建议工商管理部门取消其饲料经营资格。对存在第5项问题的,按无证经营兽药进行处罚。对存在第6项问题的,迅速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并依法做好证据取证、证据保存、笔录等工作,由市局依法进行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
四、整治时间
自2月20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现场检查阶段(2月20日至3月10日)。市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管理科对辖区内全部获证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并根据不同类别产品的考核项目逐条做好记录,填写考核汇总表及检查考核小组意见,同时认真填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
各动物防疫监督站对辖区内的饲料经营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并认真填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检查表》,对存在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书。
(二)企业整改阶段(3月11日至3月20日)。饲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市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管理科。
(三)复检及上报材料阶段(3月21日至3月25日),市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管理科对下达整改通知书的生产企业进行复检,动物防疫监督站对下达整改通知书的经营企业进行复检,做好复检记录。
3月26日至3月31日,市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管理科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报市畜牧兽医局。
五、工作要求
1、对在检查中发现饲料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达不到验收发证时要求的,原料、标签及各项记录等存在管理混乱现象、饲料质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的,要做到从严把关,跟踪追查到底。
2、在检查过程中要把对企业特有工种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生产检验设备设施变更情况、严格按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产品质量控制、计量器具定期检定、有无违禁药物等情况作为重点进行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一、基本情况
德江位于黔渝湘鄂4省市边区结合部乌江中下游武陵山、大娄山交汇处,重庆、贵阳、铜仁三市几何“三角形”中心点,辖19个乡镇街道345个行政村2072平方公里53q2万人口,素有中国“傩戏之乡、天麻之乡、革命老区”美誉和“黔东北门户”之称。2010年9月,省委明确把德江培育成贵州东北部区域通枢纽城市,根据国家和省规划,十二五期,将有杭州―瑞丽、沿河―榕江、务川―习水三条高速和昭通―黔江、都匀―黔江、贵阳―郑州、重庆―广州、遵义―吉首五条铁路及800万吨级共和乌江航运港、德江支线飞机场交汇德江,带来千载难逢的机遇。在这一历史大背景下,畜牧部门审时度势,大胆决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农业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按照“发展保护、监管创新”八字要领,围绕“品种改良、生态养殖”发展思路,抓好政策、措施、服务到位和产业区域优势提升、规模养殖程度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产业经营水平提升“三到位、四提升”上台阶工作,实现德江畜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高效做好国家生猪肉奶牛养良种补贴工作,落实专项资金200余万元,全县良种普及率达 96%、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参保率达100%;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平时补免相结合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确保口蹄疫、猪兰耳病、猪瘟等强制免疫应免疫畜禽密度达100%;全年抽检兽药78 批次、饲料和添加剂62 批次,没收销毁假冒伪劣兽药饲料价值42 万余元;尤其黄牛等改良率达95%以上、生猪三元杂交达98%以上,全县无动物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二、所存问题
体系内部问题。人类科学不断发展,新药品抗生素使用让病毒疫病大大减少,然因过度开发使用,造成病毒免疫力增长、发生变异或产生新病毒,此消彼长,防疫任务越发严重,既要消除以往既有疫病的萌发,又要防御研制新病毒的免疫。畜牧技术不断发展,牧民的畜养规模也在扩大,在有些地方地势艰险,防疫人员检查病疫时难以到达,遇着恶劣天气会耽搁病情治疗,最新的病情数据无法传达,导致信息交流不对称,上级不能作出及时迅速有效地回应。防疫人员是防疫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因普遍对基层的兽医队伍不够重视,大多为经验医师或是兼职乡村兽医,专业水平不达标、防疫人员队伍水平参差不齐,无法形成一套系统地完整的防疫措施。应对普通病症尚可,但对规模稍大、突然、新型的疫病则缺乏经验和措施,加之靠近天山牧场、平原地带多、土壤肥沃、畜牧业发展较好,因而基层畜牧防疫问题普遍。基层兽医经济待遇低,多属编外人员,诸如乡村诊所的兽医兼职等经济重心并不在此。对工作不够谨慎,基层防疫工作没有形成系统的体系,需要培养专业素养技术。多种因素导致防疫失败,村民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信用度产生质疑,在发生情况时隐瞒不报,或谎报疫情规模,不愿防疫局的人员干涉牲畜的疫病,不利疾病及时控制。
体系外部问题。农村散养牲畜情况比较普遍,工作人员进行防疫工作难以集中,无法全面的控制疫情。村民的疫病防控意识还不够强,工作人员的宣传也不到位。
三、对策措施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乡镇畜牧兽医防疫是防疫工作的前线,是开展防疫工作的重要力量,一些非专业人士的任职造成防疫水平降低,致使工作重要性没得充分认识,工作开展不顺。故要加强队伍培训,促进队伍年轻化、专业化,选择或培养知识丰富且技术熟练的工作人员。
强化工作责任监督。扩大防疫人员队伍,减轻防疫工作强度,加大村级防疫支持,提升保障效率质量。由村级单位负责组织管理畜牧防疫,工作人员只负责注射。而实情是各级单位机关尤其基层组织管理能力下降、互相推卸责任,防疫人员职责没变,工作环境继续恶化。要加强基层组织协调畜牧防疫的职能,综合本地,需各村级派出专人来协调组织防疫工作,定期汇集牲畜最新状况上报,改善防疫工作的环境,保障基层防疫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防疫工作组的政治经济地位,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保障防疫的进度和质量。科学管理防疫注射环节,提高医学技术器材,加大资金投资数额。改革推进防疫体系、整合现有各种资源、建立科学防疫队伍、重视科学技术运用,结合经验理论,提高防疫水平。
建立合理考核奖惩。实行岗位责任制,竞争上岗。按照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发放工资。实行群众监督制,积极接受各方意见和建议,深入基层的实践中去。
在晚清发起的兴农运动中,人们在充分地认识引进国外优良畜种以提高畜牧生产能力的同时,牧草在发展畜牧业中的作用也被有识之士给以高度重视,因而在引进国外优良畜禽品种的同时,也伴随着国外优良牧草种子的引进,一些学者还从发展畜牧业的角度对草原和草地进行调查研究,对牧草进行栽培、选育、贮藏试验,从而揭开了中国近代牧草科技发展的序幕,本文现对中国近代牧草方面科研活动作一综述。
一、近代对中国草原草地的调查研究
中国近代对草原草地的调查研究始自1840年前后。那时的调查活动主要从植物学,而不是从饲料学的角度来进行考察的。起初,一些欧洲人对中国北方的植被进行研究、调查,清末英美两国的植物学者对中国西南和的植物研究尤其着力(注:中国畜牧兽医学会:《中国近代畜牧兽医史料集》,农业出版社,1992年,第333—334页。)。日本帝国主义侵入中国东北后,为了更好地利用东北的草地发展畜牧业,对东北和内蒙古进行了广泛详细的有关草地植物资源的综合调查(注:富象乾:《中国饲用植物研究史》,《内蒙古农牧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中国学者对草原和饲料科学的研究始自本世纪二十年代,不过早期主要是从植物学的角度进行调查研究,其中涉及到草原和牧草方面的调查研究。三十年代后,有关北方草原和南方草坡的调查工作才陆续展开。
(一)晚清时欧洲人对中国草地的研究
1830年,俄籍德国人Bunge受帝俄派遣率团到内蒙古、 华北等地采集植物标本。同时俄国人科罗廖夫(1830,1841)、 库托佐罗夫(1830—1841)、格瑞斯基(1840)、让佐夫(1840 )等亦在内蒙古地区采集植物,编成《贝加尔—达乌里植物区系》一书。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德国人海德尔研究了蒙古和中国西南地区的植物,并在1930年发表了《中国植物地理和亲缘》一文。美国人威尔逊在1899年至1911年,对华中、四川、东部植物作过考察和研究,并有专著发表;英国人瓦特1911年以后对东部和云南西北部植物作了研究,并发表了许多论文;美国人诺克于20年代在云南设工作站,对云南西北部、东部、甘肃南部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20—40年代英美学者十余人在云、川、藏等地研究当地的植物,均有。搜集中国牧草资源的则以美国人为主,迈耶尔1905—1918年在新疆、蒙古、东北、华北、华中等地广泛搜集农作物、园艺作物和牧草种质资源。 专门搜集牧草种质资源的有汉松(1899)、皮蓬(1911)、斯蒂芬和墨密兰(1934)(注:中国畜牧兽医学会:《中国近代畜牧兽医史集料》,第333—334页。)。
(二)清末至民国日本人对东北地区的草原调查
1905年,日俄战争后,日本帝国主义控制了中国的东北,开始其征服中国的美梦。征服东北是日本征服中国的庞大计划中的第一步,对东北资源的调查自然受到侵略者的高度重视。1907年,日本在东北成立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该机构的活动涉及东北草原的调查与研究,公开发表了一系列的研究报告。计有1915年满洲产业部务农课的《满蒙牧草植物调查》;1916年矢部吉祯的《东蒙古的牧草和杂草》;1927年小佐井元吉的《满洲的牧草》;1934年佐滕润平的《东乌珠穆沁植物调查报告》;1937年三浦密成的《察绥植物目录》;1940年兴农部畜产司马政局的《满洲的野生牧草及毒草》;1939—1940年,大陆科学院斋滕道雄等的《满洲产野草的饲料科学研究》,内容涉及74种饲用植物的适口性、化学成分、开花期、产量等性状;1941年,斋滕等人又对树叶进行分析,发表《满洲产树叶的饲料学研究》一文,内容涉及22种树叶的适口性、化学成分及单宁的含量;1943年,北满经济调查所发表《兴安北省牧野调查报告》以及《兴安北省三河地区的畜产及牧野》一文;1942年三木茂、川濑勇发表了《北支那牧草资源调查报告》;1943年,满铁北支经济调查所发表《蒙疆牧野调查报告》(注:富象乾:《中国饲用植物研究史》,《内蒙古农牧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 )。所有这些报告,都是从实地调查中所得,这些有关东北的草地及牧草资源调查工作,直接为其掠夺东北地区的资源服务。然而,不可否认,这些调查也使我们对东北的牧草及草地资源有了比较深入而详细的了解。
(三)民国时期中国学者对草原的调查与研究
民国时期中国学者对草原的调查始于20年代,开始主要从植物考察的角度,后来开发西北的呼声高涨,掀起了考察西北的热潮,牧草也被视为一种宝贵资源,因而对西北草原的调查给予足够的关注。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民政府向西南方向溃退,一些学者又开始对南方的草山草坡进行调查研究。
1.民国早期的植物学研究
20年代,钱崇澍研究了黄山的植被;胡先研究了南方的森林。30年代,焦启元、耿以礼研究了江苏、内蒙古的禾本科植物种类及其分布;樊庆生、王启元、郝景盛分别研究了安徽九华山、内蒙古南部和青海湖周围的植被;孔宪武、陈怀封分别研究了兰州、燕山、长白山等地的植被(注:中国畜牧兽医学会:《中国近代畜牧兽医史料集》,第333—334页。)。
2.西北草原草地的研究
西北人稀地广,除矿产资源丰富外,草地资源是一大优势,畜牧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发展畜牧业潜力十分大。1932年,开发西北之声一度高涨,由于矿产资源开发手段有限,只能任其埋于地下,作为潜在资源,而草地资源则易于利用,因此在当时的形势下,许多学者对西北草地进行了考察研究。
1938年前后,孔宪武在辛树帜教授的授意下,研究了渭河流域的杂草,以供研究农业者参考。该研究对渭河流域的杂草植物学特征,以及作为牧草的性能作了详细的考察和分析(注:孔宪武:《陕西渭河流域之杂草》,《西北农林》,1938年第3期。)。
1938年,沙凤苞在《陕西畜牧初步调查》一文中指出,西北地区牛羊矮小瘦弱的原因之一是牧草质量不佳,他认为应该减少耕地面积以栽培牧草,并推荐紫花苜蓿和雄刈草为最佳草类,这两种草类一来可用作饲料,二来可以起到保持水土的作用,一举多得。此外还宜引进国外牧草,进行栽培试验并推广种植(注:沙凤苞:《陕西畜牧初步调查》,《西北农林》,1938年第3期。)。 沙凤苞有关西北地区畜牧调查一文中关于牧草的论述有两点值得重视。一是他认为要充分认识到草地和耕地具有同样重要性,盲目减少草地扩大耕地不仅不能受益,反而会因此受到惩罚,这一点我们曾经有过很多教训;二是在栽培牧草之时要充分注意水土保持,因为土地干旱,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如不考虑水土保持问题,当草地被家畜食后,极易使地表,造成水土流失,形成恶性循环。
1942年,顾谦吉对西北草原进行考察调查以后,根据自然条件及植被类型将西北草原分为七大草区,它们分别是蒙古草区、祁连山草区、青海环海区、柴达木区、巴颜喀拉山区、玉树区、陇南及西倾山区。顾氏对每一区的草类特征都作了详细的描述(注:顾谦吉:《西北畜牧调查报告之设计》,《西北农林》季刊第2卷第1期,西北专号(一),1942年3月。)。
1943年,美籍畜牧顾问,草原专家蒋森来中国,对宁夏的草原进行考察。宁夏地区由于冬末春初饲料缺乏,家畜因之大量死亡。他认为要改变这一局面,除了在入冬前减少牧畜存栏量,使家畜的饲料需求和饲料供给达到平衡外,还需栽培牧草制成干制牧草,以备饲料缺乏之需(注:蒋森:《宁夏畜产考察报告》,《畜牧兽医月刊》1945年5卷3、4 期合刊。)。
1944年,许康祖在《西北羊毛研究》一文中指出,西北地区绵羊大多天然放牧,由于草场质量不佳,春秋之季尚可,入冬以后多营养不良,羊群终日游牧而不得一饱。因此他建议把改良草场作为发展畜牧业最为关键的措施(注:许康祖:《西北羊毛事业》,转引自郭文韬、曹隆恭主编:《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89年, 第489页。)。
1944年,耿以礼、耿伯介父子考察了甘肃、青海一带的草地情况,对甘肃、青海草地类型,草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以及草地改良办法作了较全面的研究。耿氏指出:(1)甘、青一带山坡草地辽阔, 但牧草质量欠佳,亦无占优势之草种,系放牧过度所致;(2 )平原草地面积有限,优势之草类亦显著;(3)青海湖之平原牧草, 要优于拉卜楞甘坪寺之平原牧草,而甘坪寺之平原牧草,又较优于三果乎之平原牧草; (4)在牧草改良过程中,宜首先铲除毒草。毒草有醉马草和极恶草两种。铲除毒草后,以狼尾草替代青海湖“芨芨草”,用鹅冠草替代羽毛属植物群落,用粗穗野麦替代“醉马草”,用豆科植物苜蓿与芫香草替代豆科植物之“极恶草”(注:耿以礼:《甘青牧草考察简要报告》,《中央畜牧兽医汇报》,3卷1期,1945年1月。)。这些考察与研究,对于甘、青一带的草原资源的了解以及草地的改良都具有指导意义。
1945年,何景教授对祁连山一带的草场情况也进行了考察研究,写成《祁连山之牧场草原》一文(注:富象乾:《中国饲用植物研究史》,《内蒙古农牧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
3.南方草山草坡调查研究
对南方草山草坡的调查,主要是在抗日战争期间进行的。因为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使得大批学者退至西南地区,由此西南一带的草山草坡成为草地工作者的主要考察对象。
1942—1943年,畜牧草原工作者对广西的野生及栽培牧草进行较全面的调查。结论认为:广西牧草以禾本科牧草为最多,次为莎草科等,在草地建设中,对一些有毒或与畜病有关的植物应特别加以注意(注:《广西牧草调查研究》;《中央畜牧兽医汇报》,3卷1期,1945年。)。
1944年,美籍学者蒋森赴西康考察,对西康的主要草地类型、植被群落情况作了较详细地分类归纳。他指出西康草地虽然优良,但是载畜量也十分大,属充分利用的草地,如果进行深度放牧,草场退化则立等可见。因此建议在开发过程中,要适时对草场进行改良,以使之能持续利用(注:蒋森著,汤逸人译:《西康畜牧考察报告》,《畜牧兽医月刊》,5卷7—8期合刊,1945年8月。)。
4.草地草原改良与利用研究
有关草地的改良和利用研究,直接关系到畜牧生产的效益,一些草地工作者对此多有涉及,而其中着力最多者是叶培忠和王栋教授。
1944年,王栋对粗劣草地的利用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中国许多草地的粗劣现状,大多是由于人为管理粗放所致,牧草生长任其自然,致使草地质量低劣,生长缓慢。因此,他认为粗劣草地是可以改良的,并分别针对干燥砂质草地、潮湿黏质草地、酸性草地、碱性草地、劣质草地提出改进措施。在改良过程中,他还建议应先将草地分成若干小区,使用不同的改进方法,择其收效快而大的进行推广,这样能够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注:王栋:《粗劣草地之改进》,《畜牧兽医月刊》,4卷6 —7期,1944年7月。)。关于西北的牧草,王栋不仅作过专门研究, 他还提出了西北草地产权归属问题,认为可通过利益激励机制的作用,使草地利用趋于良性循环,这些工作对于合理地利用西北天然草场,发展畜牧业具有积极意义(注:王栋:《西北牧区之草原问题》,《畜牧兽医月刊》,6卷8—9期,1947年。)。
抗日战争期间,叶培忠在甘肃天水水土保持站工作,他从水土保持与发展畜牧两个方面对西北牧草改良问题进行了研究。叶氏说:“多数人认为举凡不耕种之土地即为荒地,均可移民垦植,于是有木伐之,有草犁之,改种五谷。”他指出这一观点十分有害,因为林木有其特殊之价值,牧草为牲畜饲料,其价值不亚于农作物。西北素为牲畜繁盛地区,但数千年来,只知索取,不知保护,过度放牧,可食之草皆食之殆尽。西北气候寒冷,燃料缺乏,草木往往被连根挖掘而作为燃料烧掉,造成水土流失,旱则赤地千里,涝则田舍漂没。叶培忠是较早把发展畜牧与水土保持结合起来的学者,他较早地提出了在不宜农的地区种草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他还建议西北地区牧草种植应将饲料价值和保持水土价值兼顾,对一些不宜农的地区,应退耕还牧(注:叶培忠:《改进西北牧草之途径》(抽印本),由北京农大动物学院胡兴宗教授提供。)。
近代中国学者对草地草原的调查研究,使人们对草原和草地有了新的了解,使人们认识到,草原和草地也是一种资源,合理地利用草原草地其意义不在种植农作物之下。当然,尽管许多学者指出草地草原改良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旧中国政治腐败,致使草原草地的改良仅仅停留在考察和研究阶段,改良与合理利用的工作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才得以大力开展。
二、中国近代牧草的引进
1875年,比利时传教士马修德将红车轴草由其本土引入湖北省巴东县与建始县交界的细沙河天主教教堂附近种植,作为养马饲草,有“洋马草”之称,这是中国近代最早的牧草引进行为。其后,该牧草逐渐传播,至今遍及鄂西山区(注:富象乾:《中国饲用植物研究史》,《内蒙古农牧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但是, 这一引进活动仅仅是一孤立的行为,没有造成反响和产生示范效应。
1897年,《农学报》在上海创刊,该报先后发表了《紫云英栽培法》、《苜蓿说》、《谈栽培苜蓿之有利》、《间作豆科绿肥之利益》、《论种苜蓿之利》等文章,率先提倡种植牧草,并阐述栽培牧草之意义。《农学报》创办人罗振玉更是亲自撰文,呼吁引进优良牧草,他认为应“讲求牧草,移植欧美良品牧草”(注:罗振玉:《论农事移植改良(下)》,《农学报》卷95,1899年。)。由此,国外优良牧草陆续被有识之士引入中国。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8月, 奉天农事试验场试种从国外引进的牧草达37种之多(注:《奉天全省农事试验场报告》,转引自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
日本人进入东北以后, 也曾引进牧草在东北地区进行栽培试验。1908年,日本人大岛义昌在任关东都督之际,将苜蓿引到大连民政署广场附近种植(注:富象乾:《中国饲用植物研究史》,《内蒙古农牧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1914年, “满铁”公主岭农事试验场引入苜蓿,后来在铁岭、辽阳、郑家屯等地进行栽培试验。1922—1923年间,东北地区引进红车轴草、白甜车轴草、杂三叶、白车轴、长叶草、燕麦草、牛选草、禾萱草等,分别在铁岭、公主岭、辽阳、大连、爱河等地作引种观察试验。1927—1928年,又在上述地区引种猫尾草、小麦草等进行栽培试验(注:吴青年:《新引进两种牧草介绍》,《农业技术通讯》,1950年,第5期;《东北优良牧草介绍》,《农业技术通讯》,1950 年第7—9期。)。
30年代,中央农业实验所和中央林业实验所,从美国引进100 多份豆科和禾本科牧草种子,主要有紫苜蓿、红车轴草、杂车轴草、绛车轴草、百脉根、胡枝子、各种野豌豆、多花黑麦草、多年生黑麦草和苏丹草,在南京进行引种试验。1933—1939年,新疆省从苏联引进猫尾草、红车轴草、紫苜蓿等,分别在乌鲁木齐南山种羊场、伊犁、塔城及布尔津阿留滩地区试种(注:富象乾:《中国饲用植物研究史》,《内蒙古农牧学院学报》1982年1期。)。1940年, 成都华西大学丁克生等曾在云南试种从缅甸引进的象草。1941年,程绍迥托赴缅甸考察的邹秉文引进象草、天竺草、洛直草、锡兰草等(注:程绍迥、周泰冲:《象草——种新引进之青饲料之研究》,《中央畜牧兽医汇报》3卷3—4期,1945年。)。1944年,美国副总统华莱士来中国访问,在兰州将92种抗旱性能较强的牧草种子交给当时甘肃省建设厅长张心一(注:莫容:《白兰瓜是怎样落户我国》,《北京晚报》,1985年10月3日。)。1946年, 联合国救济总署援助中国21个品种的牧草种子,总重量达15吨,分配给全国的78个农业试验站、畜牧试验场(站)和教育机构,供栽培试验之用。具体情况如下:
(1)品种名称及其重量
白花草木樨
1000磅
二年生苜蓿
1984磅
白花三叶草
3000磅
Alsike三叶草
1000磅
野牛草
1000磅
加拿大早熟禾
900磅
Bue三叶草
900磅
猫尾草
660磅
画眉草
2000磅
一年生黑麦草
2000磅
豆
1900磅
红花三叶草
900磅
冰草
990磅
鸭茅
1980磅
雀稗
2000磅
Grimma 苜蓿
2000磅
倒伏狐茅
1000磅
小糠草
1000磅
雀麦草
1000磅
共计29304磅
(2)分配机构此次分配机构包括当时各个综合性大学、各农事试验场、各农业推广站等八十余个单位。
同年,联合国救济总署饲草专家,加拿大籍的Mecokey 教授(加拿大Guelph大学)从美国和加拿大向中国引进食用作物、纤维作物、水土保持作物改良品种共194个品种(1561袋,每袋2磅),于1947年分配给20个不同的生态试验区进行小区试验(注:胡兴宗:《1949年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几年的饲草研究工作资料》(未刊稿)。)。1948年,中央农业实验所从美国FAO(粮农组织Washington 办事处)处引进饲草作物种子62个品种,分别分配给一些大学以及农事试验机构进行栽培试验,具体机构如下:南京中央农业实验所、中央畜牧实验所、 中央农业实验所北平工作站、西北山丹培黎学校、四川大学农学院、贵州农业改进所、云南农业改进所、广西大学农学院、岭南大学农学院、青海省建设厅等(注:胡兴宗:《1949年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几年的饲草研究工作资料》(未刊稿)。)。在本世纪上半叶,优良牧草的引进工作在断断续续地进行,但是由于政局动荡,政府腐败,不可能真正重视这一工作,引进以后处于一种有试验而无结果的状态,许多工作仅仅停留在试验栽培阶段,大规模的栽培推广工作并未进行,所产生的效果因此十分有限。
三、近代牧草的栽培、育种及贮藏研究
(一)近代牧草栽培试验研究
近代牧草栽培试验研究,着力较多的是时期东北地区的牧草栽培试验,这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掠夺政策十分契合。此外就是西北农学院的王栋教授。
日伪在东北地区牧草栽培试验涉及面十分广泛,栽培牧草种类有猫尾草、红车轴草、苜蓿、禾萱草、白甜车轴、杂三叶、白车轴、大叶红车轴、长叶草、小麦草、狐尾草、牛选草、燕麦草等。栽培试验内容包括生长发育、饲草品质、干草产量、各类牧草在各地的适应性等。试验结果为:苜蓿、禾萱草、白甜车轴、小麦草、狐尾草、牛选草、燕麦草等在公主岭、铁岭、辽阳、爱河、大连等地生长良好,而猫尾草、红车轴、白车轴除在公主岭因气候寒冷不适应外,其它各地栽培试验均生长良好(注: 吴青年:《新引进的两种牧草介绍》, 《农业技术通讯》,1950年第5期;《东北优良牧草介绍》,《农业技术通讯》,1950 年第7—12期。)。
1941—1942年,程绍迥、周泰冲等在农林部渔牧司作象草栽培试验,试验项目包括:经过长途运输之成活率;在荒山上生长情况;六月及八月份使用分根繁殖情况;在六月使用切插法繁殖之结果;各种土壤对生长之影响;气候对生长之影响等(注:程绍迥、周泰冲:《象草——种新引进之青饲草之研究》,《中央畜牧兽医汇报》3卷3—4期,1945年。)。
1942年,张仲葛等在广西第四区农场进行牧草引种栽培试验。试验材料选用国内外优良牧草,计有苜蓿、红顶草、猫尾草、州蓝草、果园草、马唐草、狗尾草、野稗草等。试验结果表明:以狗尾草发芽率最高,可达73%,发芽整齐,生长情况良好;以狗尾草和紫苜蓿发芽速度最快,平均分别为3.6日和3.7日,次为白花苜蓿,所需时日为4.6日; 红顶草最慢,为6.3日。通过这一试验, 得出的结论是豆科牧草以紫花苜蓿最优,禾本科则以当地野生狗尾草性能优良,不亚于一些引进的西洋牧草(注:张仲葛、刘应周等:《牧草引种试验》,《畜牧兽医月刊》, 2卷9期,1942年5月。),本试验结果具有较高参考价值。
1942—1948年,任教于陕西西北农学院的王栋教授,长期从事牧草的栽培试验。他的主要试验内容有:(1 )牧草幼苗时期根茎生长之比较,样本有苜蓿、野豌豆、红三叶、白花草木樨、黑麦草、燕麦、鹅冠草等,试验结果为牧草幼苗期根的发育较早较快,而茎的发育则较迟较缓。(2)牧草种子室内及田间发芽试验之比较研究。(3)苜蓿种子发芽试验,使用材料包括一年、二年和三年种子。从发芽率来看,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二年种子比一年要高;从发芽速度来看,田间试验时二年种子远比一年种子发芽快,三年种子则与二年种子发芽速度相若,室内则二年以上种子比一年种子稍慢;(4)苜蓿植株增长速度观察, 结果为苜蓿植株在幼苗期增长较慢,在发育期则增长较快;花后由于养分供应种子发育,成熟期株高增长较缓,种子成熟后增长又快,但纤维老化。因此王栋建议,收割期宜在盛花期。此时牧草产量高营养最丰富。(5)牧草茎叶花实各部比例统计,样本为苜蓿、苕子和野豌豆。 结果发现,牧草愈老,茎之营养成分愈减;此外还受气候影响,天旱则茎叶发育差,雨水充沛则牧草生长旺盛。(6 )苜蓿收割次数与产量之关系,结果为春播苜蓿当年产量以每隔六个星期收割一次为最高;每二个星期收割一次,则连割两次后,死亡较多;每四个星期收割一次,也影响其生长,产量较低;每八个星期收割一次,虽不影响生长发育,但比每六个星期收割一次产量要低。(7)苜蓿收割次数对次年产量之影响,试验结果表明,上年每六个星期收割一次则次年产量最高,上年每八个星期收割一次者,次年产量次之,上年每四个星期收割一次者,次年产量再次之,最次之产量则为上年每二个星期收割一次者。(8 )苜蓿按株高收割与产量之关系,盛花期收割产量最高,次为株高16英寸,以下按株高12英寸、8英寸、4英寸、2英寸收割者,产量依次递减。(9)苜蓿历年产量之比较。苜蓿播种后,第二年产量最高,第三至四年逐渐降低,至第五年则降低最多。(10)苜蓿各月份产量之比较。经过三年的连续试验,发现以四月份产量为最高,约占全年的1/3,次5月、次9月,夏季则产量较低,十月至翌年二月则停止生长(注:王栋:《牧草栽培及保藏之初年研究》,《畜牧兽医月刊》,5卷1—6期,1945年;王栋、卢德仁:《第二年牧草栽培试验报告》,《畜牧兽医月刊》,6卷1 —2期,1946年;王栋:《六年牧草栽培与保藏试验之简要报告》,《畜牧兽医月刊》,6卷5—7期,1947年。)。 王栋有关牧草栽培方面的一系列试验,多为国内首次,其中许多结论,成为今天牧草栽培工作的科学依据。特别是通过科学试验论证了一个古老的牧草何时收割营养价值最高的问题。17世纪无名氏《法天新意》一书中已有:“豆有花,犁翻豆种入地,胜如用粪,麦苗易茂”(注:明·佚名:《法天新意》,转引自闵宗殿《中国农史系年要录》,农业出版社,1989年,第177页。) 的记载,但这一结论,大约是凭直觉观察得来的。王栋用科学比较试验的方法,认为牧草收割期应在盛花期中,此时营养价值最高,从科学的角度解释了盛花期掩青的正确作法。在今天的牧草种植过程中,依然遵循着盛花期收割的原则。
(二)牧草育种及选育研究
近代牧草的选育工作未能全面展开,仅甘肃天水水土保持站的叶培忠从事此项研究,并选育出新的品种类型。在杂交育种中,育成叶氏狼尾草;而在选育方面,培育的天水二年生白花草木樨具有良好的栽培性能。
1.叶氏狼尾草的育成
野生植物在自然界与相近的植物常常杂交产生一些新的品种,这就是自然界的远缘杂交现象。但是这种自然杂交由于缺乏必要的人工干预、培育,产生的新品种类型多无较强的生存能力而自然淘汰,自然杂交费时多而成功者不多。叶培忠在天水水土保持站工作时,通过选择适合于该地的优良品种,通过控制其繁殖的方式,以期培育出理想牧草品种。该试验从1944年开始,用甘肃地区的@①草、狼尾草、徽县狼尾草进行杂交,@①草、狼尾草、徽县狼尾草三种植物的生长发育期大致同步,而@①草开花时,雌蕊先放,雄蕊吐粉较迟,于是叶培忠将@①草雄蕊剪掉,以狼尾草及徽县狼尾草之花粉,涂于@①草柱头上,结实情形良好。第二年(1945年)采得种子,是为杂交的一代种子,将种子播种后,得一代杂交幼苗三株,各与母本大致相似而稍异,生长健壮,并都开花结实。这是近代通过远缘杂交方式育成的唯一牧草品种——叶氏狼尾草(注:叶培忠:《改进西北牧草之途径》(抽印本)承北京农业大学胡兴宗教授提供。)。
2.牧草选育
1942—1949年,叶培忠在甘肃天水水土保持站进行牧草杂交的同时,还从事牧草的选育工作,曾选育出天水二年生白花草木樨,十分适合于西北地区种植,与农作物轮作,既可肥田,亦可保持水土,又可作为饲草,更可作为农家炊用柴草,民众十分欢迎,被广泛推广,不仅甘肃种植,还推广至周围省份,种植面积一度达100万亩,直至80 年代还长种不衰,被当地居民称作“宝贝草”(注:金陵大学南京校友会编:《金陵大学建校百周年纪念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70页。)
(三)近代牧草的贮藏研究
由于牧草的生长受季节限制,也就不能全年均衡供给家畜的需要,而在牧草收获的季节,大量牧草如不马上利用,就容易腐烂变质,造成浪费。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使收获季节的多余牧草能在不收获的季节如冬季得到利用,是摆在畜牧工作者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对此西北农学院王栋从牧草青贮和牧草干制两个方面着手解决这一问题。
1.牧草的青贮
青贮是通过贮藏以保持牧草青绿的特征的贮藏方法。此研究自1943—1946年在陕西武功共进行了四次。方法是择地势高燥处,挖掘土窖,深宽各6英尺,长约20英尺。如地下水位过高,则深度稍减。 所用材料是苜蓿和玉米的青绿的植株,其比例为1∶3,即三成玉米植株配一成苜蓿。窖底先铺一层麦秸杆,厚约1—2英寸,然后二层玉米间铺一层苜蓿,铺毕,上盖2英寸麦杆,其上面再封以厚约1尺的细土,踏实密封,贮放三个月后开封,除接触土壁之部分稍有霉烂外,其它皆色味俱佳,大部分呈棕黄色,味芳香而略带酸味,用以饲喂家畜,家畜俱喜采食。这一试验结果表明,在地势干燥地方,牧草青贮不仅能使青绿饲料得以保存,还可以提高其适口性。在西北地区具有广阔的推广前景,其法取材方便、制作简单、乡民皆可仿效。1947年,王栋等又在南京中央畜牧实验所重复此项试验,效果也很好(注:王栋:《牧草栽培及保藏之初步研究》,《畜牧兽医月刊》5卷1—2期,1945年; 《六年来牧草栽培与保藏试验之简要报告》,《畜牧兽医月刊》7卷4—5期, 1948年5月。)。
2.牧草干制研究
牧草干制是一种仅仅通过降低牧草水份即达到可较长时期保存牧草目的的贮藏措施。在牧草干制时,一般以牧草水份降至20%为目标,这时,既能保持牧草的大部分营养物质,同时又能使之长时期存放,不会霉烂。干制牧草的关键是如何降低水份,如果水份蒸发太快,则细胞易死亡,牧草原味保存较少;如果蒸发太慢,则暴露时间太长,养分损失太多。为此王栋教授在1943年夏秋之间从事干草调制试验,目的是确定水份蒸发的速度与环境的温度、湿度、风速、草质老嫩、草层厚薄的关系,以供调制干草时参考。试验用苜蓿作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草质愈嫩水份蒸发愈快,气候晴热干燥水份蒸发较快,草层愈薄水份蒸发愈快,草料中水份含量愈高蒸发愈快,因此王栋建议,在调制干草时,需薄铺草层,多行翻转,如逢天气晴热干燥,则上午刈割,当日即可调制成功;若逢阴雨,则须数日方可蒸发至适宜程度(注:王栋:《牧草栽培及保藏之初步研究》,《畜牧兽医月刊》5卷5—6期,1945年。)。 这一试验结果,对于畜牧生产具有指导价值。
3.其它研究工作
1946年5月,联合国救济署官员到达中国, 与中国农林部官员左舜生部长、程绍迥博士会谈,会谈中救济署官员指出中国没有接触饲草作物,应立即开展此方面的研究。首先计划在广西省良丰饲草试验站、中央农业实验所北平农事试验场、兰州某一机构(未确定)饲草试验站等三处从事饲草研究。
1947年1月,加拿大人Meconkey教授)加拿大Guelph 大学)被联合国粮农组织指派为农林部顾问,促使粮农组织与农林部从事饲草作物方面的合作,此时中央农业实验所的东北公主岭农业试验场和东北农学院开始饲草作物小区试验,后由于战事未能继续,在南京的总部则成立饲草作物组,由蒋彦士博士领导,开始以下研究项目:
1.发展并扩大中国不同地区饲草作物,以改良草地和草原,以及畜牧业区的冬季饲草问题。
2.发现并推广豆科绿肥植物,以增加作物区土壤肥力,从而提高农作物产量。
3.发现优良水土保持植物,以便在水土保持试验站试验,并栽种于土壤被侵蚀的农业区。
4.在中国草原地区进行调查,并绘制草原分布图,以便表示主要的植物群落与土壤和气候的关系;收集草原植物、绿肥植物和水土保持植物在农业试验站试验,以确定当地的最佳饲草、绿肥和水土保持植物。
5.在中央农业实验所进行丘陵草地的改良试验,和沟式窖贮青贮饲料试验。
6.对抗战时引入中国的364个饲草和水土保持植物品种进行试验。
1947年1月起,中央农业实验所共进行了如下有关研究工作:
1.绘制了中国草原类别图1∶100万比例尺地图一幅。
2.200多个饲草品种的田间小区试验。
3.引入所有饲草作物品种分配给有关省份的农业试验站。
4.搜集饲草作物文献与报告,包括Meconkey的“最近欧洲草地管理的成就”,H·Richardson(1946),“Grassland of south China ”等(注:胡兴宗:《1949年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几年的饲草研究工作资料》(未公开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