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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财务审计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2-03-12 04:43:21

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离任财务审计报告第1篇

本文通过探索发现基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对离任干部自然资源责任的审计能够将两种模式融为一体。笔者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为研究起点,大胆做出基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成功编制基础上的前瞻性研究假设,对离任干部自然资源责任的审计进行模式与路径进行探索。

关键词: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离任干部;自然资源责任审计

引言

当前理论界对于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方式有两种观点,其一是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审计对象的模式,其二是以资源环境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得拓展模式。笔者认为,第二种审计方式只是当前的权宜之计,对离任干部自然资源责任的审计最终落脚点还是基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审计,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之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就如同资产之于资产负债表。所以,探索基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对离任干部自然资源责任的审计是及其必要的,本文通过分析离任干部自然资源责任的审计的路径导图,并提出基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离任干部自然资源责任审计的相关建议。

一、基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对离任干部自然资源责任的审计的路径导图

本文在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和研究文献的基础上设计了基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对离任干部自然资源责任的审计路径导图,设计此图的目的在于理清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之间的过渡关系和审计路径,为离任干部自然资源责任审计模式探索提供试行思路。本文路径设计图的精髓在于:

(一)明晰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框架。此路径图基于政策解读的基础上,非常清晰地阐述出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框架,使读者一目了然。从框架体系中,我们可以明确看到综合财务报告包含了资产负债表(国家层面)、收入费用表、附注、政府财政经济状况章节、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状况章节等内容。

(二)厘清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离任审计之间相关关系。本文在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和理论文献后,厘清了相关思路并制定出上述路径图。此路径图由上而下,清晰地厘清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国家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四者之间的关系。由图可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即国家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类资产负债表仅仅是国家资产负债表下的一个“元素”,自然资产负债表详细资料只能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附注中列示。国家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构成离任干部自然资源责任的定量审计,属于离任审计的重要部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作为国家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集大成者,必定成为离任干部自然资源责任审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创新性地将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两种审计方式融合,定性定量结合审计。一直以来,学术界对于离任干部资源责任审计的方式都是割裂开来看待的,或是出于当前现实情形所困而提出的权宜做法,或是出于理想化的标准理论探讨。但实际上两者的并不能割裂对立。本文的路径图创新性地将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中资产负债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这两种审计方式融合在一起,形成基于定性和定量的审计模式。一方面,这是当前实际情形形式所致,另一方面,脱离了定性的定量审计无法阐述宏观的绩效环境,脱离了定量的定性审计无法形成强有力的说服力。

二、建议

(一)加快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研究和编制工作。本文探索基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对离任干部自然资源责任的审计虽然是大胆的假设,但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是预期可实现的,同时本文的理论探索侧面说明了其编制的必要性。

(二)加快研制基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离任审计指标体系。仅仅依靠传统指标是无法客观地判断一个地区干部施政和治理的状况,如果企业能建立起一套以企业财务报表为基础的考核体系,反映企业高官的受托责任,那么,理论上也能建立起一套基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考核指标体系。艺纷纷寻找独特的节目视角,以全新的节目形式出现在观众眼前。网络视频平台不同于传统的电视平台,网络视频资源数量庞大,分布广泛,观众可以任意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节目观看。如果节目呈现出单一化、同一化的效果,必然让观众审美疲劳。唯有独特的、不跟风的节目定位,才能在众多综艺节目中脱颖而出。[2]纯网综艺节目来源于网络,在技术上应该区别于传统媒体,应该率先尝试将最新的网络信息技术运用到节目中。随着近几年弹幕视频网站用户群体的壮大,弹幕视频网站bilibili、AcFun在我国整个网络文化圈影响力越来越强。在这些弹幕视频网站受到关注的同时,其他视频网站也开始关注弹幕带来的用户价值,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后开始涉足弹幕视频领域,如纯网综艺《火星情报局》将弹幕引入节目之后,成为节目的亮点之一。通过弹幕实时互动的特点,《火星情报局》成功引领了全民吐槽的效应,在每期节目的弹幕世界里,观众找到了情感的宣泄点,通过弹幕的手段开辟节目的“第二现场”,不仅丰富了节目的内容,同时聚拢了大批粉丝的关注度。弹幕的引入,能够增加观众与节目的互动,观众在观众节目时能看到其他观众对于节目的评价与看法,提高趣味性。

三、推进台网融合

媒体融合的本质是围绕用户这一主题产生的用户参与和用户地位的转变。利用新媒体平台与受众进行直接互动是新媒体的一大特征和优势。现在的“90后”、“00后”是伴随网络成长的一代,天然的网络亲和性使他们更热衷于在网络平台追看热播剧集与综艺节目。但这些并不能否认电视平台在人们休息娱乐中的地位。2016年的各大卫视及视频网站的招商会上,作为最热门纯网综艺之一的《奇葩说》第三季招商为3亿,而电视综艺《奔跑吧兄弟》仅冠名费即已突破5亿,《全员加速中》加《夏日甜心》冠名费达到8亿,电视综艺的先天优势仍然是纯网综艺所不能及的。在新媒体环境下,纯网综艺节目要将联合传统电视平台,从传统媒体引入优秀的节目制作人才,并在节目内容研发、播放平台等方面全面开展合作,强化传统电视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共振效应,推动台网合作,积极向双赢时代迈进。在更加开放、自由的传播环境下,网络自制节目与传统电视节目打破彼此割裂、各自为政的现状,纷纷联起手来走向合作的道路。[3]由芒果TV、天娱传媒与湖南卫视共同打造的纯网综艺节目《2016超级女声》正在芒果TV播出,这档曾经火爆电视圈的选秀综艺节目,在新媒体时代由互联网为其注入新的血脉,呈现出完全不同的节目形态。借助湖南卫视《超级女声》的品牌,节目未播出便以吸引了众多媒体和观众的关注。在节目资源上,《2016超级女声》依托湖南卫视的强大综艺资源,借助湖南卫视广泛的艺人资源,如在《我是歌手》中走红的黄致列、李克勤在《2016超级女声》中担任明星导师。同时节目还借助湖南卫视的演播场地资源,在长沙录制、制作。电视台拥有更加专业的节目制作经验,网络平台拥有更加新鲜的节目制作理念,二者取长补短将自身的优势发挥到极致,将给用户带来前所未有的收视体验。除了与电视台展开合作之外,网络视频平台与电视台在投资、管理等方面也将展开合作。以湖南广电为例,一方面大力拓展电视平台的收视市场,推出精品综艺节目;一方面全力支持旗下网络平台“芒果TV”的发展,宣布不再擅自与其他新媒体合作,一个汇聚传统媒体、网络媒介的卫视生态系统正在孕育而生。网络视频平台可以以湖南广电与芒果TV的合作为例,引入电视台资金入股,保证网站的节目资源与制作资源。在平台拓展后,网络视频平台的生命力将得到进一步延伸。

四、总结

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被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网络视频行业是文化产业中的重要部分,更需要利用创新思维,在借助优势平台的基础上,打造优质的节目。在这个全媒体不断竞争与融合的时代,作为新媒体代表的视频网站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亦在寻找着恰当的突破策略。尽管视频网站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但这种竞争应该是一种良性竞争。视频网站一方面可以通过向传统电视台学习节目拍摄、包装和宣传技术,积极从电视台引入人才,并与电视台实现资源共享。另一方面也可以针对网络视频用户的习惯对节目的互动方式和叙事方式予以调整,进行创新。只有通过不断地探索和改变,各网站的纯网综艺节目才能更好地发展,为网络用户带来定制化和多样化的视频内容。

参考文献:

[1]张振华.当代中国广播电视学[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4.141

[2]黄智峰.电视节目策划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92

离任财务审计报告第2篇

关键词:财务报告舞弊 独立审计 规范研究 实证研究

财务报告是传递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最主要的媒介,是缓解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股东与经理之间委托问题,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石。但随着证券市场的建立和蓬勃发展,财务报告舞弊也如鬼魅般随行,从南海事件到安然事件,从深圳原野、长城机电到琼民源、四川红光、东方锅炉,财务报告舞弊严重吞噬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财务报告舞弊产生的主要根源在于内部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机制,独立审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内部治理机制的不完善,及时发现和披露财务报告舞弊。但是,由于审计师与股东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使得人和审计师有较强的动机进行审计合谋。基于财务报告舞弊审计合谋的视角,中外学者们对财务报告舞弊与独立审计的关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

一、财务报告舞弊与独立审计关系的规范研究

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合体,会计信息是衡量人努力程度,反映受托经济责任执行效率和效果的度量指标,在维护契约有效履行方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由于现实中完全理性、信息完备、信息对称和零交易成本等完全契约的假设条件并不存在,因此包括控股股东和经理在内的人,有较强的激励通过提供失真的甚至虚假的财务报告,牺牲委托人利益、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当委托人预期到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时,会在制定人薪酬契约时扣减由于人机会主义行为所带来的损失,甚至终止契约。为了缓解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降低人和委托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就有必要寻找增进会计信息可信性的机制。由于独立审计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独立审计就成为提高财务报告质量、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外部治理机制。

(一)声誉机制 财务报告审计的主要职能在于发现和披露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重大差错和舞弊,以确保财务报告能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但是由于审计师与委托人的经济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并且存在对审计客户的经济依赖,因此,人和审计师都有动机选择审计合谋以实现各自的效用最大化。而由政府管制和股东监督对人和审计师施加的直接违规成本,以及由市场监督对人和审计师施加的间接违规成本,降低了人和审计师的收益,构成了对审计合谋的强有力的约束;当声誉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时,审计合谋导致的预期间接违规成本会非常大,从而有效地遏阻审计合谋的发生。

离任财务审计报告第3篇

一、离任审计的内容

(一)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主要内容

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负责人离任审计的内容按常规进行,一是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二是会计法执行情况。主要审计以下内容:

1、经济责任执行情况。按公司下达的年度“经济责任制”的考核项目指标,逐项核查指标完成情况。

2、财务会计法规执行情况。(1)查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各项开支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审批。(2)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合法。账套是否完备,是否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是否规范。(3)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有无违反规定将流动资金作储蓄存款或公款私存问题。有无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问题。(4)现金、支票和有价证券是否按规定管理。有无超限额库存现金、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和违反规定购买有价证券和其他投资等问题。(5)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并及时清理,有无长期挂账和资金被其他单位或个人占用问题。有无利用往来账户隐瞒收入、直接列收列支、挤占成本、白条入账、套取现金滥发钱物和违反规定对外投资、私自借贷资金等问题。

3、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1)固定资产台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固定资产不入账、账目核算不合规,账实不符等问题。(2)财产、物资的采购、收发、使用、报废、调拨、转让、变卖等各环节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擅自购置、报废、调拨、转让、变卖国有资产问题,有无保管不严、丢失短缺、损失浪费的问题。(3)国有固定资产有无被无偿占用和损失浪费的问题,占有国有固定资产的受益是否按规定分配使用、上缴等问题。

(二)车间离任干部审计主要内容

1、除结合实际情况按独立核算单位执行外,重点放在会计基础规范和是否坚持民主理财,重大经营支出是否集体研究等职工较敏感的问题上。

2、确定考核指标。主要有:(1)岗位工资支出率;(2)职工福利支出率;(3)经营费用支出率,(4)劳务费用支出率。

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一)审计准备阶段

审计部门接受董事长委托后,就要进入审计准备阶段。主要有以下内容:

1、了解基本情况。被审单位的人员定额、隶属关系、离任干部任职时间、任职期内主要经济指标、经济责任完成情况。

2、收集有关资料。包括被审单位必要的规章制度、承包协议、内部文件、年度计划、会计报表,以往年度审计结论、年终工作总结及其他有关说明材料,以供审计实施时参考。

3、制定审计方法。通过搜集有关资料,了解和分析情况,确定审计重点。制订方案包括步骤、内容、时间安排、审计方法及人员分工,以及确定送达审计或就地审计。同时,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沟通,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4、拟写《审计通知书》。其内容有:审计时间、审计范围,被审计单位财务部门应作的准备工作以及被审人提供的材料,如离任述职报告等。

5、下达审计通知书。准备工作完成后,向委托人做简要汇报,请委托人在审计通知书上签字。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个别情况例外),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必要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

(二)审计实施阶段

1、审计组进点。由组织部门主持召开审计进点会,讲明审计目的和要求,听取领导干部有关情况介绍,了解上个审计期间意见、决定的落实执行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作出承诺。

2、审计查账阶段。这个阶段就是收集和鉴定证据的过程。审计方法同其他专项审计一样,可以采取审阅、核对、核算、调节、盘点、调查、函证、分析等手段。审计人员既要进行账面审查,还要注意收集账外证据,以便客观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整体经济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总监、组织部门汇报,得到他们的支持进行现场整改。

(三)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部门应向委托人及有关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内容及要素和其他审计项目雷同。这里重点强调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评价事项,因为这部分内容,被审计单位和离任人是比较敏感的,也是审计成果的综合体现,所以必须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第一,评价的范围要明确。只局限在经济责任范畴,这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所在。第二,评价要客观。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有关的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第三,突出重点。抓住主要问题,不事无巨细,否则会影响审计报告效果。第四,划清四个界限。即:领导干部任期内和任期外经济责任界限;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的界限;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的界限。第五,评价不宜过长,用词要得体,注意用数字指标对比评价。

审计报告在送达之前应征求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审计部门对审出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认为需要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同时向董事长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书,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纪委、工会和离任人。

(四)后续审计

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要拟订后续审计计划。检查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建议与思考

1、尽管离任审计已经得到广泛开展,但仍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其重要性,更不能从深层次认识到离任审计是一种制衡作用,是保护、爱护干部的一种手段。因此,在离任审计中有时会遇到一些阻力,有的领导、会计还会出现抵触情绪,不积极配合。因此,切实加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很有必要,让公司员工都了解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内容,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即使审不出问题,审计的目的也达到了。

2、成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进行审计通报,加强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目前,领导干部的调整多数集中在年度或换届前后,调整时间相对集中,调整面较宽。因此审计面临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较为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年度审计力度,把审计关口前移,功夫下在平时,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同时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

离任财务审计报告第4篇

一、审计的目的、内容不同

我们在对某类资金占用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时,属于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目的是以证实其真实性,合规合法性为主,检查主体只是对这个单位,检查其合规合法和效益,对领导者个人应负的责任只是这个项目审计的从属内容。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除检查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外,还要检查领导人在任职期内在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中是否履行了经济责任,如任职期间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有关责任制考核指标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指定落实的有关事项。否则,审计目的、重点不清,将影响审计质量和结果。

二、审计的程序、原则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在准备、实施、报告阶段不太复杂,且针对性强。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准备阶段不论领导人自行离职还是组织调动都要在组织人事部门下达调令前进行,要坚持“先审后离,调一审一,未审不调”的原则,审计部门在接到委托审计通知后,要合理确定审计实施方案和日程时限安排,并将需要审计的内容、范围、要求告知有关被审计人员和部门,要其作好相应准备,同时除要求领导人所在部门、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外,还需领导人按时提交有关经济责任书面(述职)材料,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要进行分析研究;在实施处理阶段,要对领导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目标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对发现问题要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人员述职报告中谈及的问题,审计人员有权要求其作出明确答复,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进行延伸审计。

对领导人应负的直接和间接责任要划清责任归属。如要区分前任与继任领导人责任,对遗留问题要区分形成和解决责任,同时还要区分层次责任,明确领导人自身决策同主管领导部门行政干预和执行人员所负责任,报告阶段要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上级部门,还要按常规下达审计意见、决定,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重大经济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审计的对象、范围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资产负债、资金运用等会计资料,审计范围主要是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成果真实性,合规合法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则是全部经济管理及资金活动,审计范围涉及面较广,既有经济活动,又涉及财务领域。

四、审计的报告、结论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只作出不真实、不够真实或不合规合法等审计结论,或经过审计证实其真实、基本真实或合规合法,并针对存在问题直接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而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要将审计内容归类汇总写出结果报告,除财务方面不仅要作出是否真实合规合法的结论外,还要对领导人所在部门,单位各项财产,财务等家底状况以及审计时间界限作出全面结论,对领导人任期内应履行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反映与评价,为上级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

五、资料的取证与核实也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有关资料,可直接从会计报表、账雹凭证中取得,并通过计算核实。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有的可从财务收支审计中取得,有的需要通过外埠取得,如对项目投资决策审计时,就需要从有关合同,有关企业账表以及有关部门经济计划统计等资料中取证。

总之,财务收支审计可以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最基本内容,但经济责任审计包含着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在一定意义上讲,财务收支审计是一种专项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则具有全面审计的性质。与财务收支审计不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一般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积极主动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严格按照中央两办《规定》,成立由党政有关领导参加,组织、人事、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及时布置、反馈和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设立专门经济责任审计科室,建立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适当补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费,真正支持审计执法,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撑腰壮胆,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2、要提高效率,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首先要在观念上正确区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正确区分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和纪检监督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位置,抱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审计;其次在审计方法上要大胆改进。对于管辖单位较多,时间跨度较长的经济责任审计,采取单一的就账定论法是明显不行的,必须采取适当的抽样审计、重点审计的方法。从账户入手,结合座谈、走访等账外调查分析法,全面真实高效地拿出审计结果。审计的内容要注意可比性,如对比有关财务经济指标,要注意与其历史同期数或同行业先进水平相比资料的真实性,以便正确地反映业绩;再次在审计保障上,应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确保他们认真把好审计程序关和审计质量关。

3、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应根据任务的要求,要兼顾到财务等各方面的人才,对重要审计事项应坚持审前培训,以便使审计结论更具客观公正,全面真实,保证审计质量。关于经济责任的时间,要尽量做到与现行财务、会计和统计报告期相一致,截止时间可考虑定于年底、季末或月末,以便核查。对任职期限较长的领导人的审计,要抓住重点,可考虑以近几年的工作为主。

4、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在审计职权范围内,应尽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移交处理的有关事项,应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避免悬而未决的事项。组织部门要严格落实“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做到不审计不离任不重用,参考审计结果,再决定人事去留。为了解决换届轮岗与审计时效不够的矛盾,也可采取先离任待岗,再审计安排的方法,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效果两不误。

离任财务审计报告第5篇

证券市场建立十多年来,为配合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1998年以前证券监管部门允许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就可以申请股票发行上市,并且其前三年的业绩可连续计算论文。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大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并不是整体改制上市,而是在改制为股份公司时,要对不相关联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否则,公司往往难以达到发行股票的条件。

为达到上市条件,这些模拟编报的财务信息就需要作为股份公司发行上市三年又一期(以下简称“报告期”)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在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后作为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由于股份公司在三年前是不存在的,在会计主体不存在而又要为其编报财务信息,如何编制就成为证券市场中公司能否发行上市的关键问题之一。遗憾的是,直到现在,监管部门未制定出相关的编报指南和审计准则,导致证券市场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财务信息的编制与披露方面缺乏规范,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这几年证券市场存在的“虚假上市”等问题或多或少与此有关。

为配合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扭亏为盈,1997年以来,证券监管部门允许上市公司二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增发”)。问题是,在试点的六家纺织企业中,有些上市公司历史财务报表是亏损的,但公司也成功增发了,这似乎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连续三年盈利的规定不合。但是,这些公司在二次发行前,大多进行了规模较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实际上是默许上市公司按重组后的架构模拟编报财务信息的,并以模拟后的会计报表为考核基准。上市公司进行大比例的资产重组后如何编报财务信息,监管部门未制定相关的指南,结果是首批六家公司增发时所公布的会计报表的编报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缺乏编报标准,监管部门个人、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意见相当不一致毕业论文。这就导致,对于进行过大比例资产重组的公司,二次发行时的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较不规范,投资者也就无法从过去的历史信息来判断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

另外,上市公司发生大规模的购并时,如何编制和披露财务信息也未有相关的规定。有些公司发生吸收合并时,并未编制模拟会计报表,吸收合并发生在不同的年度、不同的公司其财务信息的披露是不一样的。这就说明,上市公司发生购并时,如何通过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来反映事项的影响程度,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监管部门尚缺乏编报的指南。

但是,在缺乏首次发行财务信息编报指南和相应的审计准则的情况下,有1000多家公司通过改制为股份公司并发行股票,并大多模拟编报了报告期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对发生大比例资产重组或购并的公司,也编报了模拟财务信息,并作为二次发行的材料。可见,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改组上市和增发是离不开模拟编报的财务信息的。本文拟结合与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有关的问题,谈一谈个人的认识,同时对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申报财务报表剥离调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一些意见。

二、模拟财务信息的含义

何为模拟财务信息,有关文件并未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按照美国证监会(以下简称“SEC”)的说法,模拟财务信息是相对于历史财务信息而言的。美国SEC在其RegulationS-XArticle11中提到模拟财务信息(proformafinancialinformation),是指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某些特定交易影响的信息,即这些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对历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职称论文。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一般在仅仅依靠历史财务报表不能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时进行。SEC为模拟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报告制定了详细的指南。

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可以这样来定义:假定公司现在的架构在报告期初已存在且无转变,按报告期各年实际存在的公司各构成实体,按公司现在执行的会计政策来编制和报告报告期各年度的财务信息。这个定义可解释为:

1.模拟财务信息不是主要财务报表,仅仅是对历史财务报表的一种补充;既可以是申报财务信息的一部分,也可以作为历史财务信息的注释。

2.在编报时,实际包含了这种假定:各种资产或业务产生的业绩在重组入(或置换入)公司前是实际存在的,不是人为虚构的。编报时,仅仅为其移动了一下位置,放在公司的名下。若原来的业务是直接面向市场的,则原来的数据直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当时是内部结转的,则根据生产数量或劳务数量,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模拟计算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当时的资产未能产生活动,则没有可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的业务。若在改组为股份公司前发生了资产剥离、资产重组,可以按剥离和重组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若上市公司发生了兼并、收购、大比例的资产置换(或买卖),可按兼并或置换后(买卖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

3.架构的假定应该包括公司的结构、资产情况、业务情况、执行的会计政策等;假定纳入会计报表范围的公司或子公司从报告期期初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实际不是,应按该会计制度进行归口调整。

4.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的期间各国规定的不一样,我国一般指二年。首次发行要提供三年又一期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大比例资产重组也是三年又一期。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模拟编报财务信息的目的在于利用历史信息,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加工,使拟上市公司三年又一期财务信息在一致性的基础上进行表述,为投资者分析目前状况下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数据的需要提供相关的信息。我们知道,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除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外,信息的相关性也很重要。只有通过比较过去可比期间的财务信息,才可预测将来的可能情况。所以,在制定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指南时,我们更应该强调的是信息的相关性这一质量特征,而不是可靠性。

三、需要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情况

财务信息的编报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编报财务信息预期收益大于编报成本的情况下,财务信息的编报才有意义。根据这一约束条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要编制模拟的财务信息。

在我国,编报模拟财务信息虽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归结证券市场发生的各种案例,需要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条件应包括:1.在发生吸收合并时,要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现在上市公司在发生吸收合并时,要公布合并方案,但如何编制和何时编制未见到相关规定。2.在首次发行时,对于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允许其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业绩模拟计算,独立运行一年后可申请股票发行,包括:①对原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或非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损益剥离后,以一部分经营性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则这部分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对应的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②几个发起人以经营性资产出资(包括股权),则这些投入的个别资产和对应业务的经营业绩也可以相加,作为股份公司前两年的业绩会计论文。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若是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则有限公司的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3.上市公司发生重大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且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占上市公司总资产70%以上,其重组前的业绩可模拟计算。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由于企业上市改组中或上市公司的资本重组方式不同,公司是否需要模拟编报财务信息,应视情况而定:

1.考虑到编报财务信息的成本和对信息的影响程度,规定重要性的定量指标就很重要。美国SEC规定的相对重要程度是50%。我国对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是指对总资产、净资产或净利润而言,也可以对收购或出售资产的价款而言。在购买或出售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70%,还可以模拟计算业绩,其余没有规定。我们认为,对重要性指标不要硬性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影响程度由公司判断决定,并以50%作为重要性指标。

2.上市公司在收购或合并其他企业时,以及发生大比例资产剥离、出售或置换时,应编报模拟的财务信息,并作为临时报告予以公告,而不仅仅在有增发的需求时编报。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对其前两年会计报表按现行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并作为申报会计报表的一部分。

4.非国有企业首次发行时,只要规范改制我们认为也可按照改制方案模拟计算其前两年的业绩。

5.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角度应是投资者,而不是监管部门的需要。模拟财务信息是为投资者的需要而编制的,因而应强调信息的可比性,监管部门应根据投资者的需要制定编报方法。现在,往往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来编报模拟财务信息,比较强调可靠性,信息的横向可比性较差,不能为投资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财务信息。

四、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的期间及何时编制

由于模拟财务信息是假定资产重组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从而对历史财务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因而必须确定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交易发生前的期间,覆盖的期间取决于信息的有效性。美国SEC规定:在编制模拟利润表时,可采用财务预测,所覆盖的日期至少应该包括从交易预计完成日期开始的12个月。

在我国,由于《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连续三年盈利,所以三年应该是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证监会规定公司必须改制为规范的股份公司,并运行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发行,所以,我们认为可以以公司购并后或资产剥离或资产置换后的公司架构为基础,模拟编报前两年的财务信息,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布。因为仅模拟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可以基本看出合并后公司的财务状况,但看不出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趋势。以三年为窗口,观察一个公司的发展,历史信息就会有预测价值。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监管部门并未要求编制模拟财务信息,仅是公司可以在重组完成一年以后提出配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请,其重组前的业绩可以模拟计算。所以,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可以模拟编报二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信息。

信息是有时效性的。信息公布晚了,信息的作用也就弱。对于何时编报模拟财务信息也是应该考虑和解决的。对于公司的改制,应根据改组的方案来编报模拟财务信息,并在申请为股份公司时编制。对于公司的合并,应模拟编报生效当日的合并财务信息,并随合并公告书一起公布。合并完成后,应该对合并发生年度以前三年的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公告。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应在签订计划时而非完成交易时,编制模拟前三年的财务信息,并公告。

五、编制模拟财务信息所采用的方式

以美国SEC规定的条例为例,模拟财务信息由引言、简化的模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注释等组成。引言应该对交易和所涉及的主体以及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的目的加以说明,注释应该详细说明编制模拟信息所涉及的假设与相关的数据。模拟财务信息是对历史财务报表的补充。允许在模拟利润表中进行财务预测,并要求计算模拟的每股收益。

我国以IPO为例,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是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第9号中规定的(一直未公开过,被最近的指导意见所代替),内容可归纳为:

1.模拟会计报表作为报告期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但本身在报告期发生了重大重组,需要再模拟的情况除外)。

2.模拟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注释。只需要编制设立日的资产负债表,要编制设立日前两年的利润表。

3.在注释中披露所涉及的交易主体、交易的资产和方式,模拟会计报表编制的基准、依据等;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以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收入和成本配比为主要的编制基础。

4.不可采用预测信息。

5.要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假定在报告期的期初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追溯调整原会计报表。

6.对原来会计报表存在的会计差错作出恰当的会计调整。

7.编制设立前各会计期间财务报表时,应以改制方案为依据,对设立前原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收入、成本与费用进行划分。同一账项在报告期内各会计期间或时点采用的剥离调整方法应保持一致。若是多个经营实体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则各经营实体对同一账项所采用会计政策和剥离调整方法应保持一致,各经营实体之间的交易或事项必须予以抵销。

8.以模拟财务信息计算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六、模拟财务信息编制的具体原理与方法

对于如何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美国SEC规定,要以计划或完成的资产重组交易为基础,对交易发生前的历史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或合并后编制。在编制时,具体的规定较为弹性,以使模拟信息能适应于各种个别事实和情形。在编报模拟利润表时,要求对交易的一次性影响持续性影响要加以明显区分,并将一次性影响项目(中止经营、非常项目和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等)排除在模拟利润表外,但要在注释中加以说明这种排除。

证监会了IPO的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资产重组、吸收合并的情况尚未有具体规定,但公司会比照指导意见执行。针对该指导意见,我们认为,IPO时,模拟财务信息编报需要讨论的几点是:

1.对于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我们必须强调信息的相关性,而不是信息的可靠性。该指导意见非常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会导致信息的相关性减弱,甚至不可比。比如,由内部产品或劳务转移所形成的部分,原企业会计核算中采用内部价格计量的,应以报告期实际内部价格为基础。这种规定导致的结果是,为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三年利润表的编制采用了不同的计量标准,改制后的公司收入的计量以市价为基础,而改制前基本上以成本为计量基础,这样,编报的各年度的财务信息就不可比。实际工作中,企业制定的内部价格,往往未考虑管理费用,有的企业的内部价格甚至弥补不了费用,也不是真实的内部价格。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是在假定一定基础上编制出来的,改制前二年的收入应比照同期产品或劳务的市场价格来模拟。在无法寻求同类价格的时候,应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适当的毛利。再如,按指导意见,设立股份公司时债权人承诺放弃债权或债转股的,划分财务费用时,不应追溯调整股份公司设立以前年度已入账的相关财务费用。按这种规定来编制三年的会计报表,对财务费用这一信息来说就没有可比性。

2.股份公司在报告期发生了重大资产置换,股份公司应以置换后的架构重编会计报表,而不是仅仅编制和披露备考财务信息。指导意见的做法是,在发生重大资产置换时,还是按原来的方案编报财务信息。对于首次发行IPO来说,若在报告期发生重大资产置换,则三年的财务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的基础上编报的,披露的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产生的,因而反映不了实质内容。所以,根据重组后的架构编制的财务信息不能作为备考的财务信息,而应该作为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3.在报告期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时,要区分支付方式,选择合并基准日前各会计期间应按合并后或合并前公司架构编制。在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并以现金方式购受企业的情况下,上市改组企业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自合并日起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在以换股方式购受企业,上市改组企业整个报告期内应包括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但是,对被购企业于合并日之前的资产负债表则不应作模拟性调整,因为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已为投资者提供了最为有用的财务状况信息。

4.对于我国企业存在特殊性的地方,在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时要有所考虑。如,原企业免费使用的土地、商标、专利权等,在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时,应假定在报告期初就有偿使用,并考虑使用费用计入模拟利润表。

七、模拟财务信息的审计

模拟财务信息在对投资者公布前是否需要审计,各国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以美国为例,1988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了题为“模拟财务信息的报告”的鉴证准则(ReportingonProFormaFinancialInformation)。鉴证准则的无疑为模拟财务信息的审查、评价和报告提供了指南,是注册会计师在进行类似业务时必须遵循的标准。必须注意的是,这一鉴证准则并不适用于按会计准则在会计报表或在会计报表注释中编报的模拟财务信息。显然,注册会计师要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其遵循的标准仍是审计准则。

在我国,模拟财务信息被当作历史财务信息来看待,需要按历史财务信息的要求进行审计,这就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1.我国尚无模拟财务信息的审计准则。与美国不同,我国的审计准则覆盖了所有的业务范围。但实际上,注册会计师是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要求来审计模拟会计报表,都出具了类似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IPO、吸收合并、增发时),在审计报告中表述的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但实际上,目前的审计准则并未规范模拟财务信息审计的特殊之处。按照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程序,是不足以使注册会计师获取模拟会计报表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的满意证据,从而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离任财务审计报告第6篇

证券市场建立十多年来,为配合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1998年以前证券监管部门允许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就可以申请股票发行上市,并且其前三年的业绩可连续计算。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大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并不是整体改制上市,而是在改制为股份公司时,要对不相关联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否则,公司往往难以达到发行股票的条件。

为达到上市条件,这些模拟编报的财务信息就需要作为股份公司发行上市三年又一期(以下简称“报告期”)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在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后作为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由于股份公司在三年前是不存在的,在会计主体不存在而又要为其编报财务信息,如何编制就成为证券市场中公司能否发行上市的关键问题之一。遗憾的是,直到现在,监管部门未制定出相关的编报指南和审计准则,导致证券市场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财务信息的编制与披露方面缺乏规范,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这几年证券市场存在的“虚假上市”等问题或多或少与此有关。

为配合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扭亏为盈,1997年以来,证券监管部门允许上市公司二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增发”)。问题是,在试点的六家纺织企业中,有些上市公司历史财务报表是亏损的,但公司也成功增发了,这似乎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连续三年盈利的规定不合。但是,这些公司在二次发行前,大多进行了规模较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实际上是默许上市公司按重组后的架构模拟编报财务信息的,并以模拟后的会计报表为考核基准。上市公司进行大比例的资产重组后如何编报财务信息,监管部门未制定相关的指南,结果是首批六家公司增发时所公布的会计报表的编报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缺乏编报标准,监管部门个人、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意见相当不一致。这就导致,对于进行过大比例资产重组的公司,二次发行时的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较不规范,投资者也就无法从过去的历史信息来判断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

另外,上市公司发生大规模的购并时,如何编制和披露财务信息也未有相关的规定。有些公司发生吸收合并时,并未编制模拟会计报表,吸收合并发生在不同的年度、不同的公司其财务信息的披露是不一样的。这就说明,上市公司发生购并时,如何通过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来反映事项的影响程度,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监管部门尚缺乏编报的指南。

但是,在缺乏首次发行财务信息编报指南和相应的审计准则的情况下,有1000多家公司通过改制为股份公司并发行股票,并大多模拟编报了报告期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对发生大比例资产重组或购并的公司,也编报了模拟财务信息,并作为二次发行的材料。可见,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改组上市和增发是离不开模拟编报的财务信息的。本文拟结合与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有关的问题,谈一谈个人的认识,同时对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申报财务报表剥离调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一些意见。

二、模拟财务信息的含义

何为模拟财务信息,有关文件并未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按照美国证监会(以下简称“SEC”)的说法,模拟财务信息是相对于历史财务信息而言的。美国SEC在其RegulationS-XArticle11中提到模拟财务信息(proformafinancialinformation),是指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某些特定交易影响的信息,即这些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对历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一般在仅仅依靠历史财务报表不能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时进行。SEC为模拟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报告制定了详细的指南。

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可以这样来定义:假定公司现在的架构在报告期初已存在且无转变,按报告期各年实际存在的公司各构成实体,按公司现在执行的会计政策来编制和报告报告期各年度的财务信息。这个定义可解释为:

1.模拟财务信息不是主要财务报表,仅仅是对历史财务报表的一种补充;既可以是申报财务信息的一部分,也可以作为历史财务信息的注释。

2.在编报时,实际包含了这种假定:各种资产或业务产生的业绩在重组入(或置换入)公司前是实际存在的,不是人为虚构的。编报时,仅仅为其移动了一下位置,放在公司的名下。若原来的业务是直接面向市场的,则原来的数据直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当时是内部结转的,则根据生产数量或劳务数量,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模拟计算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当时的资产未能产生活动,则没有可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的业务。若在改组为股份公司前发生了资产剥离、资产重组,可以按剥离和重组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若上市公司发生了兼并、收购、大比例的资产置换(或买卖),可按兼并或置换后(买卖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

3.架构的假定应该包括公司的结构、资产情况、业务情况、执行的会计政策等;假定纳入会计报表范围的公司或子公司从报告期期初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实际不是,应按该会计制度进行归口调整。

4.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的期间各国规定的不一样,我国一般指二年。首次发行要提供三年又一期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大比例资产重组也是三年又一期。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模拟编报财务信息的目的在于利用历史信息,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加工,使拟上市公司三年又一期财务信息在一致性的基础上进行表述,为投资者分析目前状况下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数据的需要提供相关的信息。我们知道,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除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外,信息的相关性也很重要。只有通过比较过去可比期间的财务信息,才可预测将来的可能情况。所以,在制定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指南时,我们更应该强调的是信息的相关性这一质量特征,而不是可靠性。

三、需要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情况

财务信息的编报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编报财务信息预期收益大于编报成本的情况下,财务信息的编报才有意义。根据这一约束条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要编制模拟的财务信息。

在我国,编报模拟财务信息虽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归结证券市场发生的各种案例,需要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条件应包括:1.在发生吸收合并时,要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现在上市公司在发生吸收合并时,要公布合并方案,但如何编制和何时编制未见到相关规定。2.在首次发行时,对于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允许其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业绩模拟计算,独立运行一年后可申请股票发行,包括:①对原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或非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损益剥离后,以一部分经营性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则这部分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对应的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②几个发起人以经营性资产出资(包括股权),则这些投入的个别资产和对应业务的经营业绩也可以相加,作为股份公司前两年的业绩。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若是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则有限公司的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3.上市公司发生重大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且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占上市公司总资产70%以上,其重组前的业绩可模拟计算。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由于企业上市改组中或上市公司的资本重组方式不同,公司是否需要模拟编报财务信息,应视情况而定:

1.考虑到编报财务信息的成本和对信息的影响程度,规定重要性的定量指标就很重要。美国SEC规定的相对重要程度是50%。我国对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是指对总资产、净资产或净利润而言,也可以对收购或出售资产的价款而言。在购买或出售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70%,还可以模拟计算业绩,其余没有规定。我们认为,对重要性指标不要硬性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影响程度由公司判断决定,并以50%作为重要性指标。

2.上市公司在收购或合并其他企业时,以及发生大比例资产剥离、出售或置换时,应编报模拟的财务信息,并作为临时报告予以公告,而不仅仅在有增发的需求时编报。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对其前两年会计报表按现行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并作为申报会计报表的一部分。

4.非国有企业首次发行时,只要规范改制我们认为也可按照改制方案模拟计算其前两年的业绩。

5.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角度应是投资者,而不是监管部门的需要。模拟财务信息是为投资者的需要而编制的,因而应强调信息的可比性,监管部门应根据投资者的需要制定编报方法。现在,往往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来编报模拟财务信息,比较强调可靠性,信息的横向可比性较差,不能为投资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财务信息。

四、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的期间及何时编制

由于模拟财务信息是假定资产重组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从而对历史财务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因而必须确定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交易发生前的期间,覆盖的期间取决于信息的有效性。美国SEC规定:在编制模拟利润表时,可采用财务预测,所覆盖的日期至少应该包括从交易预计完成日期开始的12个月。

在我国,由于《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连续三年盈利,所以三年应该是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证监会规定公司必须改制为规范的股份公司,并运行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发行,所以,我们认为可以以公司购并后或资产剥离或资产置换后的公司架构为基础,模拟编报前两年的财务信息,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布。因为仅模拟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可以基本看出合并后公司的财务状况,但看不出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趋势。以三年为窗口,观察一个公司的发展,历史信息就会有预测价值。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监管部门并未要求编制模拟财务信息,仅是公司可以在重组完成一年以后提出配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请,其重组前的业绩可以模拟计算。所以,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可以模拟编报二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信息。

信息是有时效性的。信息公布晚了,信息的作用也就弱。对于何时编报模拟财务信息也是应该考虑和解决的。对于公司的改制,应根据改组的方案来编报模拟财务信息,并在申请为股份公司时编制。对于公司的合并,应模拟编报生效当日的合并财务信息,并随合并公告书一起公布。合并完成后,应该对合并发生年度以前三年的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公告。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应在签订计划时而非完成交易时,编制模拟前三年的财务信息,并公告。

五、编制模拟财务信息所采用的方式

以美国SEC规定的条例为例,模拟财务信息由引言、简化的模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注释等组成。引言应该对交易和所涉及的主体以及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的目的加以说明,注释应该详细说明编制模拟信息所涉及的假设与相关的数据。模拟财务信息是对历史财务报表的补充。允许在模拟利润表中进行财务预测,并要求计算模拟的每股收益。

我国以IPO为例,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是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第9号中规定的(一直未公开过,被最近的指导意见所代替),内容可归纳为:

1.模拟会计报表作为报告期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但本身在报告期发生了重大重组,需要再模拟的情况除外)。

2.模拟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注释。只需要编制设立日的资产负债表,要编制设立日前两年的利润表。

3.在注释中披露所涉及的交易主体、交易的资产和方式,模拟会计报表编制的基准、依据等;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以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收入和成本配比为主要的编制基础。

4.不可采用预测信息。

5.要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假定在报告期的期初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追溯调整原会计报表。

6.对原来会计报表存在的会计差错作出恰当的会计调整。

7.编制设立前各会计期间财务报表时,应以改制方案为依据,对设立前原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收入、成本与费用进行划分。同一账项在报告期内各会计期间或时点采用的剥离调整方法应保持一致。若是多个经营实体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则各经营实体对同一账项所采用会计政策和剥离调整方法应保持一致,各经营实体之间的交易或事项必须予以抵销。

8.以模拟财务信息计算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六、模拟财务信息编制的具体原理与方法

对于如何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美国SEC规定,要以计划或完成的资产重组交易为基础,对交易发生前的历史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或合并后编制。在编制时,具体的规定较为弹性,以使模拟信息能适应于各种个别事实和情形。在编报模拟利润表时,要求对交易的一次性影响持续性影响要加以明显区分,并将一次性影响项目(中止经营、非常项目和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等)排除在模拟利润表外,但要在注释中加以说明这种排除。

证监会了IPO的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资产重组、吸收合并的情况尚未有具体规定,但公司会比照指导意见执行。针对该指导意见,我们认为,IPO时,模拟财务信息编报需要讨论的几点是:

1.对于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我们必须强调信息的相关性,而不是信息的可靠性。该指导意见非常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会导致信息的相关性减弱,甚至不可比。比如,由内部产品或劳务转移所形成的部分,原企业会计核算中采用内部价格计量的,应以报告期实际内部价格为基础。这种规定导致的结果是,为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三年利润表的编制采用了不同的计量标准,改制后的公司收入的计量以市价为基础,而改制前基本上以成本为计量基础,这样,编报的各年度的财务信息就不可比。实际工作中,企业制定的内部价格,往往未考虑管理费用,有的企业的内部价格甚至弥补不了费用,也不是真实的内部价格。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是在假定一定基础上编制出来的,改制前二年的收入应比照同期产品或劳务的市场价格来模拟。在无法寻求同类价格的时候,应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适当的毛利。再如,按指导意见,设立股份公司时债权人承诺放弃债权或债转股的,划分财务费用时,不应追溯调整股份公司设立以前年度已入账的相关财务费用。按这种规定来编制三年的会计报表,对财务费用这一信息来说就没有可比性。

2.股份公司在报告期发生了重大资产置换,股份公司应以置换后的架构重编会计报表,而不是仅仅编制和披露备考财务信息。指导意见的做法是,在发生重大资产置换时,还是按原来的方案编报财务信息。对于首次发行IPO来说,若在报告期发生重大资产置换,则三年的财务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的基础上编报的,披露的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产生的,因而反映不了实质内容。所以,根据重组后的架构编制的财务信息不能作为备考的财务信息,而应该作为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3.在报告期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时,要区分支付方式,选择合并基准日前各会计期间应按合并后或合并前公司架构编制。在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并以现金方式购受企业的情况下,上市改组企业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自合并日起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在以换股方式购受企业,上市改组企业整个报告期内应包括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但是,对被购企业于合并日之前的资产负债表则不应作模拟性调整,因为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已为投资者提供了最为有用的财务状况信息。

4.对于我国企业存在特殊性的地方,在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时要有所考虑。如,原企业免费使用的土地、商标、专利权等,在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时,应假定在报告期初就有偿使用,并考虑使用费用计入模拟利润表。

七、模拟财务信息的审计

模拟财务信息在对投资者公布前是否需要审计,各国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以美国为例,1988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了题为“模拟财务信息的报告”的鉴证准则(ReportingonProFormaFinancialInformation)。鉴证准则的无疑为模拟财务信息的审查、评价和报告提供了指南,是注册会计师在进行类似业务时必须遵循的标准。必须注意的是,这一鉴证准则并不适用于按会计准则在会计报表或在会计报表注释中编报的模拟财务信息。显然,注册会计师要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其遵循的标准仍是审计准则。

在我国,模拟财务信息被当作历史财务信息来看待,需要按历史财务信息的要求进行审计,这就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1.我国尚无模拟财务信息的审计准则。与美国不同,我国的审计准则覆盖了所有的业务范围。但实际上,注册会计师是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要求来审计模拟会计报表,都出具了类似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IPO、吸收合并、增发时),在审计报告中表述的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但实际上,目前的审计准则并未规范模拟财务信息审计的特殊之处。按照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程序,是不足以使注册会计师获取模拟会计报表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的满意证据,从而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离任财务审计报告第7篇

证券市场建立十多年来,为配合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1998年以前证券监管部门允许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就可以申请股票发行上市,并且其前三年的业绩可连续计算。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大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并不是整体改制上市,而是在改制为股份公司时,要对不相关联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否则,公司往往难以达到发行股票的条件。

为达到上市条件,这些模拟编报的财务信息就需要作为股份公司发行上市三年又一期(以下简称“报告期”)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在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后作为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由于股份公司在三年前是不存在的,在会计主体不存在而又要为其编报财务信息,如何编制就成为证券市场中公司能否发行上市的关键问题之一。遗憾的是,直到现在,监管部门未制定出相关的编报指南和审计准则,导致证券市场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财务信息的编制与披露方面缺乏规范,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这几年证券市场存在的“虚假上市”等问题或多或少与此有关。

为配合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扭亏为盈,1997年以来,证券监管部门允许上市公司二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增发”)。问题是,在试点的六家纺织企业中,有些上市公司历史财务报表是亏损的,但公司也成功增发了,这似乎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连续三年盈利的规定不合。但是,这些公司在二次发行前,大多进行了规模较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实际上是默许上市公司按重组后的架构模拟编报财务信息的,并以模拟后的会计报表为考核基准。上市公司进行大比例的资产重组后如何编报财务信息,监管部门未制定相关的指南,结果是首批六家公司增发时所公布的会计报表的编报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缺乏编报标准,监管部门个人、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意见相当不一致。这就导致,对于进行过大比例资产重组的公司,二次发行时的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较不规范,投资者也就无法从过去的历史信息来判断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

另外,上市公司发生大规模的购并时,如何编制和披露财务信息也未有相关的规定。有些公司发生吸收合并时,并未编制模拟会计报表,吸收合并发生在不同的年度、不同的公司其财务信息的披露是不一样的。这就说明,上市公司发生购并时,如何通过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来反映事项的影响程度,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监管部门尚缺乏编报的指南。

但是,在缺乏首次发行财务信息编报指南和相应的审计准则的情况下,有1000多家公司通过改制为股份公司并发行股票,并大多模拟编报了报告期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对发生大比例资产重组或购并的公司,也编报了模拟财务信息,并作为二次发行的材料。可见,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改组上市和增发是离不开模拟编报的财务信息的。本文拟结合与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有关的问题,谈一谈个人的认识,同时对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申报财务报表剥离调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一些意见。

二、模拟财务信息的含义

何为模拟财务信息,有关文件并未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按照美国证监会(以下简称“SEC”)的说法,模拟财务信息是相对于历史财务信息而言的。美国SEC在其Regulation S-X Article 11 中提到模拟财务信息(pro forma financial information),是指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某些特定交易影响的信息,即这些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对历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一般在仅仅依靠历史财务报表不能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时进行。SEC为模拟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报告制定了详细的指南。

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可以这样来定义:假定公司现在的架构在报告期初已存在且无转变,按报告期各年实际存在的公司各构成实体,按公司现在执行的会计政策来编制和报告报告期各年度的财务信息。这个定义可解释为:

1.模拟财务信息不是主要财务报表,仅仅是对历史财务报表的一种补充;既可以是申报财务信息的一部分,也可以作为历史财务信息的注释。

2.在编报时,实际包含了这种假定:各种资产或业务产生的业绩在重组入(或置换入)公司前是实际存在的,不是人为虚构的。编报时,仅仅为其移动了一下位置,放在公司的名下。若原来的业务是直接面向市场的,则原来的数据直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当时是内部结转的,则根据生产数量或劳务数量,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模拟计算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当时的资产未能产生活动,则没有可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的业务。若在改组为股份公司前发生了资产剥离、资产重组,可以按剥离和重组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若上市公司发生了兼并、收购、大比例的资产置换(或买卖),可按兼并或置换后(买卖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

3.架构的假定应该包括公司的结[!]构、资产情况、业务情况、执行的会计政策等;假定纳入会计报表范围的公司或子公司从报告期期初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实际不是,应按该会计制度进行归口调整。

4.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的期间各国规定的不一样,我国一般指二年。首次发行要提供三年又一期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大比例资产重组也是三年又一期。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模拟编报财务信息的目的在于利用历史信息,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加工,使拟上市公司三年又一期财务信息在一致性的基础上进行表述,为投资者分析目前状况下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数据的需要提供相关的信息。我们知道,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除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外,信息的相关性也很重要。只有通过比较过去可比期间的财务信息,才可预测将来的可能情况。所以,在制定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指南时,我们更应该强调的是信息的相关性这一质量特征,而不是可靠性。

三、需要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情况

财务信息的编报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编报财务信息预期收益大于编报成本的情况下,财务信息的编报才有意义。根据这一约束条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要编制模拟的财务信息。

在我国,编报模拟财务信息虽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归结证券市场发生的各种案例,需要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条件应包括:1.在发生吸收合并时,要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现在上市公司在发生吸收合并时,要公布合并方案,但如何编制和何时编制未见到相关规定。2.在首次发行时,对于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允许其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业绩模拟计算,独立运行一年后可申请股票发行,包括:①对原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或非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损益剥离后,以一部分经营性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则这部分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对应的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 ②几个发起人以经营性资产出资(包括股权),则这些投入的个别资产和对应业务的经营业绩也可以相加,作为股份公司前两年的业绩。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若是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则有限公司的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3.上市公司发生重大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且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占上市公司总资产70%以上,其重组前的业绩可模拟计算。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由于企业上市改组中或上市公司的资本重组方式不同,公司是否需要模拟编报财务信息,应视情况而定:

1.考虑到编报财务信息的成本和对信息的影响程度,规定重要性的定量指标就很重要。美国SEC规定的相对重要程度是50%。我国对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是指对总资产、净资产或净利润而言,也可以对收购或出售资产的价款而言。在购买或出售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70%,还可以模拟计算业绩,其余没有规定。我们认为,对重要性指标不要硬性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影响程度由公司判断决定,并以50%作为重要性指标。

2.上市公司在收购或合并其他企业时,以及发生大比例资产剥离、出售或置换时,应编报模拟的财务信息,并作为临时报告予以公告,而不仅仅在有增发的需求时编报。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对其前两年会计报表按现行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并作为申报会计报表的一部分。

4.非国有企业首次发行时,只要规范改制我们认为也可按照改制方案模拟计算其前两年的业绩。

5.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角度应是投资者,而不是监管部门的需要。模拟财务信息是为投资者的需要而编制的,因而应强调信息的可比性,监管部门应根据投资者的需要制定编报方法。现在,往往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来编报模拟财务信息,比较强调可靠性,信息的横向可比性较差,不能为投资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财务信息。

四、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的期间及何时编制

由于模拟财务信息是假定资产重组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从而对历史财务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因而必须确定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交易发生前的期间,覆盖的期间取决于信息的有效性。美国SEC规定:在编制模拟利润表时,可采用财务预测,所覆盖的日期至少应该包括从交易预计完成日期开始的12个月。

在我国,由于《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连续三年盈利,所以三年应该是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证监会规定公司必须改制为规范的股份公司,并运行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发行,所以,我们认为可以以公司购并后或资产剥离或资产置换后的公司架构为基础,模拟编报前两年的财务信息,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布。因为仅模拟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可以基本看出合并后公司的财务状况,但看不出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趋势。以三年为窗口,观察一个公司的发展,历史信息就会有预测价值。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监管部门并未要求编制模拟财务信息,仅是公司可以在重组完成一年以后提出配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请,其重组前的业绩可以模拟计算。所以,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可以模拟编报二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信息。

信息是有时效性的。信息公布晚了,信息的作用也就弱。对于何时编报模拟财务信息也是应该考虑和解决的。对于公司的改制,应根据改组的方案来编报模拟财务信息,并在申请为股份公司时编制。对于公司的合并,应模拟编报生效当日的合并财务信息,并随合并公告书一起公布。合并完成后,应该对合并发生年度以前三年的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公告。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应在签订计划时而非完成交易时,编制模拟前三年的财务信息,并公告。

五、编制模拟财务信息所采用的方式

以美国SEC规定的条例为例,模拟财务信息由引言、简化的模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注释等组成。引言应该对交易和所涉及的主体以及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的目的加以说明,注释应该详细说明编制模拟信息所涉及的假设与相关的数据。模拟财务信息是对历史财务报表的补充。允许在模拟利润表中进行财务预测,并要求计算模拟的每股收益。

我国以IPO为例,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是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第9号中规定的(一直未公开过,被最近的指导意见所代替),内容可归纳为:

1.模拟会计报表作为报告期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但本身在报告期发生了重大重组,需要再模拟的情况除外)。

2.模拟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注释。只需要编制设立日的资产负债表,要编制设立日前两年的利润表。

3.在注释中披露所涉及的交易主体、交易的资产和方式,模拟会计报表编制的基准、依据等;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以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收入和成本配比为主要的编制基础。

4.不可采用预测信息。

5.要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假定在报告期的期初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追溯调整原会计报表。

6.对原来会计报表存在的会计差错作出恰当的会计调整。

7.编制设立前各会计期间财务报表时,应以改制方案为依据,对设立前原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收入、成本与费用进行划分。同一账项在报告期内各会计期间或时点采用的剥离调整方法应保持一致。若是多个经营实体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则各经营实体对同一账项所采用会计政策和剥离调整方法应保持一致,各经营实体之间的交易或事项必须予以抵销。

8.以模拟财务信息计算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六、模拟财务信息编制的具体原理与方法

对于如何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美国SEC规定,要以计划或完成的资产重组交易为基础,对交易发生前的历史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或合并后编制。在编制时,具体的规定较为弹性,以使模拟信息能适应于各种个别事实和情形。在编报模拟利润表时,要求对交易的一次性影响持续性影响要加以明显区分,并将一次性影响项目(中止经营、非常项目和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等)排除在模拟利润表外,但要在注释中加以说明这种排除。

证监会了IPO的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资产重组、吸收合并的情况尚未有具体规定,但公司会比照指导意见执行。针对该指导意见,我们认为,IPO时,模拟财务信息编报需要讨论的几点是:

1.对于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我们必须强调信息的相关性,而不是信息的可靠性。该指导意见非常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会导致信息的相关性减弱,甚至不可比。比如,由内部产品或劳务转移所形成的部分,原企业会计核算中采用内部价格计量的,应以报告期实际内部价格为基础。这种规定导致的结果是,为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三年利润表的编制采用了不同的计量标准,改制后的公司收入的计量以市价为基础,而改制前基本上以成本为计量基础,这样,编报的各年度的财务信息就不可比。实际工作中,企业制定的内部价格,往往未考虑管理费用,有的企业的内部价格甚至弥补不 了费用,也不是真实的内部价格。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是在假定一定基础上编制出来的,改制前二年的收入应比照同期产品或劳务的市场价格来模拟。在无法寻求同类价格的时候,应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适当的毛利。再如,按指导意见,设立股份公司时债权人承诺放弃债权或债转股的,划分财务费用时,不应追溯调整股份公司设立以前年度已入账的相关财务费用。按这种规定来编制三年的会计报表,对财务费用这一信息来说就没有可比性。

2.股份公司在报告期发生了重大资产置换,股份公司应以置换后的架构重编会计报表,而不是仅仅编制和披露备考财务信息。指导意见的做法是,在发生重大资产置换时,还是按原来的方案编报财务信息。对于首次发行IPO来说,若在报告 期发生重大资产置换,则三年的财务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的基础上编报的,披露的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产生的,因而反映不了实质内容。所以,根据重组后的架构编制的财务信息不能作为备考的财务信息,而应该作为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3.在报告期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时,要区分支付方式,选择合并基准日前各会计期间应按合并后或合并前公司架构编制。在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并以现金方式购受企业的情况下,上市改组企业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自合并日起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在以换股方式购受企业,上市改组企业整个报告期内应包括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但是,对被购企业于合并日之前的资产负债表则不应作模拟性调整,因为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已为投资者提供了最为有用的财务状况信息。

4.对于我国企业存在特殊性的地方,在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时要有所考虑。如,原企业免费使用的土地、商标、专利权等,在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时,应假定在报告期初就有偿使用,并考虑使用费用计入模拟利润表。

七、模拟财务信息的审计

模拟财务信息在对投资者公布前是否需要审计,各国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以美国为例,1988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了题为“模拟财务信息的报告”的鉴证准则(Reporting on Pro Forma Financial Information)。鉴证准则的无疑为模拟财务信息的审查、评价和报告提供了指南,是注册会计师在进行类似业务时必须遵循的标准。必须注意的是,这一鉴证准则并不适用于按会计准则在会计报表或在会计报表注释中编报的模拟财务信息。显然,注册会计师要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其遵循的标准仍是审计准则。

在我国,模拟财务信息被当作历史财务信息来看待,需要按历史财务信息的要求进行审计,这就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1.我国尚无模拟财务信息的审计准则。与美国不同,我国的审计准则覆盖了所有的业务范围。但实际上,注册会计师是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要求来审计模拟会计报表,都出具了类似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IPO、吸收合并、增发时),在审计报告中表述的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但实际上,目前的审计准则并未规范模拟财务信息审计的特殊之处。按照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程序,是不足以使注册会计师获取模拟会计报表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的满意证据,从而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离任财务审计报告第8篇

一、审计的目的、内容不同

我们在对某类资金占用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时,属于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目的是以证实其真实性,合规合法性为主,检查主体只是对这个单位,检查其合规合法和效益,对领导者个人应负的责任只是这个项目审计的从属内容。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除检查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外,还要检查领导人在任职期内在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中是否履行了经济责任,如任职期间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有关责任制考核指标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指定落实的有关事项。否则,审计目的、重点不清,将影响审计质量和结果。

二、审计的程序、原则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在准备、实施、报告阶段不太复杂,且针对性强。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准备阶段不论领导人自行离职还是组织调动都要在组织人事部门下达调令前进行,要坚持"先审后离,调一审一,未审不调"的原则,审计部门在接到委托审计通知后,要合理确定审计招生方案和日程时限安排,并将需要审计的内容、范围、要求告知有关被审计人员和有关部门,要其作好相应准备,同时除要求领导人所在部门、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外。还需领导人按时提交有关经济责任书面(述职)材料,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要进行分析研究;在实施处理阶段,要对领导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目标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对发现问题要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人员述职报告中谈及的问题,审计人员有权要求其作出明确答复,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进行延伸审计。

对领导人应负的直接和间接责任要划清责任归属。如要区分前任与继任领导人责任,对遗留问题要区分形成和解决责任,同时还要区分层次责任,明确领导人自身决策同主管领导部门行政干预和执行人员所负责任,报告阶段要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上级部门,还要按常规下达审计意见、决定,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重大经济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审计的对象、范围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资产负债、资金运用等会计资料,审计范围主要是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成果真实性,合规合法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则是全部经济管理及资金活动,审计范围涉及面较广,既有经济活动,又涉及财务领域。

四、审计的报告、结论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只作出不真实、不够真实、或不合规合法等审计结论,或经过审计证实其真实、基本真实、或合规合法,并针对存在问题直接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而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要将审计内容归类汇总写出结果报告,除财务方面不仅要作出是否真实合规合法的结论外,还要对领导人所在部门,单位各项财产,财务等家底状况以及审计时间界限作出全面结论,对领导人任期内应履行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反映与评价,为上级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

五、资料的取证与核实也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有关资料,可直接从会计报表、账雹凭证中取得,并通过计算核实。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有的可从财务收支审计中取得,有的需要通过外埠取得,如对项目投资决策审计时,就需要从有关合同,有关企业账表以及有关部门经济计划统计等资料中取证。

总之,财务收支审计可以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最基本内容,但经济责任审计则包含着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在一定意义上讲,财务收支审计是一种专项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则具有全面审计的性质。与财务收支审计不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一般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应根据任务的要求,要兼顾到财务等各方面的人才,对重要审计事项应坚持审前培训,以便使审计结论更具客观公正,全面真实,保证审计质量。

2.关于经济责任的时间,要尽量做到与现行财务、会计和统计报告期相一致,截止时间可考虑定于年底、季末或月末,以便核查。对任职期限较长的领导人的审计,要抓住重点,可考虑以近几年的工作为主。

3.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要注意可比性,如对比有关财务经济指标,要注意与其历史同期数或同行业先进水平相比资料的真实性,以便正确地反映业绩。

4.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在审计职权范围内,应尽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移交处理的有关事项,应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避免悬而未决的事项。

离任财务审计报告第9篇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效性强、涉及内容广、时间跨度大,质量要求高的经济监督和经济责任评价工作,对此,我县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一是2001年首次成立了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审计组长,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3人任副组长,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五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自领导小组成立以来每年都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县委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要求“逢离必审”,原则上坚持“先审后离”;同时还制定了审计结果利用暂行办法。二是针对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薄弱的矛盾,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我局增加6个全额拨款事业编,选调了年轻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充实审计队伍。2007年、2010年又相继两次招考、选调了多名年轻审计人员。三是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由于领导的重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我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增强了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信心。

二、规范制度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手段

自两个《暂行规定》及赣审经发[2003]01号文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凡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及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任期届满或任期办理调离、轮岗、免职等企业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时,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均依法对其实施审计,做到了“逢离必审”,审计覆盖面达到100%。前几年我局制定了《峡江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并首次将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基层公安分局局长、派出所所长纳入审计范围。为全面推进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及时为当地党委及组织部门把好任中“警示关”,制定了滚动式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即:以三年为一滚动期,将全县所有纳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领导干部每三年轮审一遍,使之形成一项经常性的制度监督。对重点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尽量做到“先审后离”。对任职时间长、资金量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做到每年或两年审计一次。由于工作有计划,管理有规范,我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由以“离任审计”为主向以“任中审计”为主的转变。

三、勇于开拓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动力

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我们不断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逐步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代替离任审计。我们了解到有的领导对审计报告过长,数字太多,不便比较的信息后,我局及时进行研究,采用六张表格反应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情况的方法,即收入明细、支出明细、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兴办实事和违纪违规六张表。通过量化的经济指标,使审计结果报告变得简洁、精练,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让人一目了然。2007年我局针对离任审计中遇到的离任与接任领导相互推卸责任等问题,我局首次实行财务交接制度,主要内容有两张表,一是资产负债及净资产表,二是未入账的资产、负债情况、使用的物品移交情况、未归档的财务资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通过实行财务交接手续,使离任领导离得明白,接任领导接得清楚;同时,注重对离任时与接任时考核指标对比,细化经济指标,考核其在任期内的经济效益。审计报告都附一张违纪违规问题表,使问题条理化表现出来,让离任领导能更清楚地了解自己任期内的违纪违规数。由于不断改进审计方法,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变成了“内行看得懂,外行看得清”的报告,得到了领导的好评,也为组织部门考察、任用干部提供更好的参考依据。

同时,在审计中我们还做到审计项目巧安排。一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乡镇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根据制定的三年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即三年内对县副科级以上独立核算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再结合自选常规审计项目和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报组织部门批准;二是实行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将监督关口前移,任中审计每年安排十个以上。这样既扫除了经济责任审计盲区,化解了人事大变动时经济责任审计过于集中的矛盾,又避免了重复审计,减少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四、成果运用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三年来,我局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46.97万元,与以前年度相比发现,通过审计监督,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得到有效的整改和控制,如乡镇垫税、引税现象正逐渐淡出乡镇财政;个人费用挤占公用经费的问题得到改进,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漏交税、费、政府基金等现象也同样明显好转,财务核算逐步规范。我局在认真审计项目的同时,十分注重审计成果的宣传利用,发挥审计为宏观决策服务的作用。几年来,我局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审计结果报告或以《审计要情》的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披露反映,引起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被领导批示批转的《审计要情》有6篇,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针对问题自查自纠,并切实整改。在2008年的县教体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中,首次向县委政府披露了教育系统教师在编不在岗、吃财政“空饷”的问题,引起县领导高度重视纷纷批示对全县教育系统进行全面清理,当年就清理出在编不在岗三类人员共46人,多年的弊端得到根除,整治了行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0年我局将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向县委组织部做了专题汇报。报告中一是反映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二是反映了一些屡查屡犯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审计部门多年的“一审、二帮、三促进”,现已得到有效控制和改进。汇报材料得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感谢审计部门全体同志的辛勤劳动!①建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告知有关单位及时纠正并请跟踪落实。②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可以避免干部少犯错误或已犯错误,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有利。”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为领导提供了较好的决策依据,根据审计反映的情况,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峡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财务开支管理的意见》、《关于项目前期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五、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思考

1.逐步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代替离任审计。近几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表明,任中审计在被审计单位及领导的重视程度、审计查错纠弊的时效性和“审、帮、促”作用的发挥以及审计成果转化等方面均体现出不同于离任审计的特点和力度,因此每年任中审计项目在不断增加,我们今后要多与组织部门协调好,争取以任中审计代替离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