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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优选九篇

时间:2022-11-30 12:52:46

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直接投资第1篇

[关键词]开放程度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

不少学者认识到东道国开放程度会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产生重要影响。通常而言,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大小是随着该国开放度的提高而增加的。这是因为外资比重越大,当地企业与其接触的机会就越多,示范-模仿效应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Findlay,1978)。而且,较高的开放程度意味着国内企业本身的技术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同跨国公司在海外市场进行竞争(蒋殿春、张宇,2006)。此外,出口的扩大可以使国内企业获得较多的利润,从而为国内企业的技术革新和技术设备的引进提供资金来源(何洁、许罗丹,1999)。但蒋殿春和张宇(2006)还指出,如果行业中外商直接投资流入过高,跨国公司就会对行业内的东道国企业形成强有力的冲击,从而使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果往往不理想。

尽管上述研究从不同侧面讨论了对外开放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影响,但是还没有人详细阐述这种影响的具体机制,相关的实证研究也缺乏理论基础。所以,本文首先对东道国开放度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具体机制进行了描述,然后又以赵奇伟等人(2007)所建立的一个包含制度因素的内生增长模型为基础,建立计量模型,就东道国开放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影响进行实证检验。最后,根据计量分析的结果做出结论,并提出政策建议。

一、东道国开放程度影响

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机制分析

在进行实证分析之前,我们有必要解释东道国对外开放度是如何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实现途径的。

1.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实现途径

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包括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和负向的竞争效应。首先,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实施外商直接投资可以引起当地技术进步,带来积极的技术外溢效应。张诚等人(2001)认为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第一,跨国公司采用先进技术对当地企业产生示范作用,或者通过增加竞争压力,迫使国内竞争对手谋求提高技术水平,并引起当地企业的模仿;第二,通过跨国公司的员工流向本地企业而实现技术溢出;第三,跨国公司子公司会以供应商、顾客、合作伙伴等身份与当地企业建立起业务联系网络,从而通过前向联系与后向联系带来技术溢出。其次,跨国公司也会挤占当地企业的市场份额,引致负的溢出效应。在进入初期,跨国公司通常会带来激烈竞争,改变当地市场的供求状况。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当地企业受益于积极的溢出效应而降低平均成本曲线,但因为跨国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或将需求从当地企业转到其他企业,从而使当地企业维持低成本所需要的生产规模无法实现,结果是企业实际生产点只能沿其平均成本曲线向上移动,其实际生产的单位成本仍很高,甚至高于跨国公司进入以前的成本(Markusen&Venables,1999)。此外,如果东道国的劳动力市场低估人才的真实价值,跨国公司的进入就会从当地企业吸引大量人才,造成负向的溢出效应。

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模型来描述外商直接投资积极的技术外溢效应和负的竞争效应(Aitken&Harrison,1999)。假定在一个完全竞争的本地市场中存在若干面临固定生产成本的企业。由于边际成本较低,跨国公司通常会选择更大的生产规模,而为本地市场生产时跨国公司就将会挤占当地企业的市场份额,迫使其削减产量。如图1所示,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使得本地企业的平均成本曲线由AC0下移至AC1,但额外的竞争迫使当地企业的产量从Q0削减至Q1。由于现在当地企业只能在一个更小的产量上平摊固定成本,所以平均成本沿AC1上移至C点,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效应是提高了当地企业的平均成本(由最初的OA′提高至OC′)。可见,如果竞争效应B′C′足够大,则即使存在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A′B′,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A′C′也会为负。

2.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影响

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可以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产生重要影响。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使得当地企业可以从全球范围内进行融资和招募人才,当地企业就更有机会利用新技术,经由示范模仿、人员流动和产业关联等途径获取积极的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同时,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使得当地企业面临更为广阔的全球市场,所以当地企业可以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中获取规模经济,降低生产成本,缩小内外资企业的能力差距,使得当地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为有利的位置。相反,如果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很低,当地企业就难以达到最优的生产规模,内外资企业的能力差距就会加大,限制了东道国企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正溢出效应。

东道国开放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影响可以用图1来说明。如上所述,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和负的竞争效应分别取决于A′B′和B′C′的大小,而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则由A′C′表示。东道国的对外开放程度会影响到企业的平均成本。如果东道国的对外开放程度很高,当地企业不仅更容易获取所需生产要素,还可以面临更广阔的市场,从而比封闭国家的企业更容易形成最优生产规模,在图1中AC1必然是该期内较低的一条平均成本曲线,当地企业充分获取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同时,由于内外资企业的竞争能力更为接近,跨国公司就难以大幅度挤占当地企业的市场份额,所以当地企业产量削减不会太多,Q0和Q1比较接近,故而竞争效应B′C′较小。这样的话,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就会为正,在图形上体现为C′落入A′B′线段上。东道国的对外开放程度越高,当地企业获取所需生产要素就越便利,企业的生产规模越趋于最优规模,正的外商直接投资净溢出效应就会越大,C′就会越接近于B′点①。相反,在相对封闭的国家,当地企业就很难获取所需生产要素,技术溢出效应不会使AC0下移到最低的平均成本曲线,而竞争效应则会使产量削减的幅度足够大,结果使得C′就会落在A′点之上,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为负。所以,外商直接投资净溢出效应的大小取决于东道国对外开放的程度。

二、东道国开放度对外商直接投资

溢出效应影响的实证分析

赵奇伟、张诚(2007)建立了一个包含金融制度在内的内生增长模型,在模型中,金融深化程度通过影响国内研发部门的知识积累对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的途径产生影响。我们可以把他们的理论模型进一步扩展,可以理解为包含对外开放程度等因素在内的制度变量对溢出效应的影响。所以,在他们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构建计量模型如下:

γYit=β0+β1FDIit+β2Hit+β3θit+β4openit+β5openit×FDIit+uit,i=1、2、......31;t=1、2、......8(设1997年为时刻1)。

其中,被解释变量γYit为我国1997~2004年31个省市中第i地区第t年的工业总产值增长率。工业总产值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1991=100)调整为实际值,单位为亿元,数据取自1997~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

类似地,Hit为i地区第t年的人力资本存量,由各地区受教育年限的加权平均值来刻画。具体计算时,我们把小学、初中、高中和大专及以上的受教育年限分别记为6年、9年、12年和16年,则各地人力资本存量的计算公式为:小学比重×6+初中比重×9+高中比重×12+大专及以上学历比重×16①。所使用数据来自1998~2005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θit为内外资企业的技术差距,计算方法为外资企业劳动生产率与内资企业劳动生产率之比减去1。其中,劳动生产率表示为工业增加值与就业人员的比值。在这里,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单位为亿元,外企就业人数单位为万人,两类数据均来自《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内资企业工业增加值缺乏直接数据,由各地区工业增加值扣除掉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得到。其中,各地区工业增加值单位为亿元,数据取自国家统计局网站②。

openit是对外开放度。一国的对外开放度可以用外资依存度③来表示。外资比重越大,当地企业与其接触的机会就越多,示范-模仿效应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Findlay,1978);开放度还可以用一国的贸易依存度来表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发展报告课题组,1995),发展对外贸易一方面可以加速世界先进科学技术的知识和人力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传递,使知识和专业化人力资本能够在贸易伙伴国内迅速积累;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传播与人力资本的外部效应,各国之间开展贸易还可以节约一部分研究与开发费用,避免重复劳动。这些都为东道国获取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创造了更多条件;此外,也有人综合考虑前面两个因素,用外资依存度和贸易依存度之和来表示对外开放度(兰宜生,2002)。本文中选取的指标是贸易依存度,即进出口贸易总额与GDP之比来表示open,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回归分析中的多重共线性。其中,进出口总额根据各年度汇率中间价调整为人民币计价,以和GDP单位相统一。进出口贸易总额、汇率中间价和各地区GDP数据均来自1998~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

在把openit和FDIit作为控制变量后,我们就可以用openit×FDIit来衡量受东道国开放程度制约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为了更准确地衡量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我们分别用两个指标来刻画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在中国经济中的存在水平。一是用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GDP和的比值FGDP,另一个是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之比AFDI。所用数据均来自1998~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我们约定,使用FGDP时的计量模型为模型1,使用AFDI时为模型2。

根据表1的回归结果,开放度所决定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在1997~2004年期间为负,即开放度相对于外资规模来讲相对较低。这个结论可能和很多人的判断不一致,因为他们觉得中国的对外开放度已经很高了。这需要从两方面来解释:第一,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我们采用外贸依存度而不是外资依存度和外贸依存度之和来表示开放度,这显然会低估开放度的值;第二,兰宜生(2003)指出,尽管我国目前的名义贸易依存度已达到较高水平,但综合考虑经济规模、贸易形式差异、汇率和通货膨胀率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实际贸易依存度并不高,远低于主要发达国家及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只略高于印度和巴西;第三,国内许多产业虽然贸易依存度很高,但没有形成较强的前后向联系,不能起到结构进步的“出口导向”作用。为了观测我国对外开放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动态影响,我们分1997~2000,2001~2004年再做计量分析。如表2所示,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在1997~2000,2001~2004年两个阶段都为负,但是在第二个阶段负效应更为明显。这说明,开放度在第一个阶段相对于外资规模已经较低,到了2001年,随着外资累计规模的进一步增大,开放度相对更低了。

三、结论

根据上述理论模型及实证检验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是决定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的重要因素。由于开放度高的国家可以为当地企业提供融资、获取人才、以及接触外资企业上的便利,所以开放程度高的国家或地区可以获取正的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而开放程度低的国家或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不明显甚至为负。

第二,我们所提及的开放程度是个相对的概念,当开放程度相对于外资规模较高时,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就为正;而当开放程度等制度因素的发展比外资规模相对滞后时,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就为负。于是,这就出现了一国或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在不同时间段上的变化。就我国的情况来看,开放程度相对于现有的外资规模一直是滞后的。因此,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在近两年已经全部为负。

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有选择地进一步开放某些产业,特别是增加生产行业的开放度。另一方面,对某些外资比重过高的行业要对引资规模加以限制,保持适度的内外资比例,给内资企业以成长的空间。

[参考文献]

[1]何洁,许罗丹.中国工业部门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外溢效应的实证研究[J].世界经济文汇,1999,(2):16-21.

[2]蒋殿春,张宇.行业特征与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基于高新技术产业的经验分析[J].世界经济,2006,(10):21-29.

[3]兰宜生.对外开放度与地区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J].统计研究,2002,(2):19-22.

[4]兰宜生.我国实际贸易依存度的评估与国际比较[J].经济学动态,2003,(8):17-20.

[5]张诚,张艳蕾,张健敏.跨国公司的技术溢出效应及其制约因素[J].南开经济研究,2001,(3):3-5.

[6]赵奇伟,张诚.金融深化、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1997~2004年省际面板数据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6):74-82.

[7]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发展报告课题组(朱立南执笔),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度与适度外债规模[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5,(5):1-11.

[8]Aitken,BrianJ.andHarrison,AnnE.DoDomesticFirmsBenefitfromDirectForeignInvestment?EvidencefromVenezuela[J].TheAmericanEconomicReview,Vol.89.No.3,June1999,pp.605-618.

外商直接投资第2篇

[关健词] 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间接投资 互补性

对外投资是指资本突破国家界限在国外的投资,按照投资主体是否拥有对投资企业的实际管理权,可以把对外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与对外间接投资(fpi)。前者指投资者以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后者主要是指购买外国公司的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以及中长期国际信贷。本文所指直接投资是指外商在华注册登记的三资企业,而把股票投资和对外借款及其他外商投资作为外商间接投资。

学术上关于fdi的论著主要集中在解释成因和讨论影响两个方面。早期的fdi理论主要从微观或宏观层面出发,重在解释对外直接投资形成的原因。微观层面如海默(1960)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基础上的垄断优势理论,雷蒙德·维农(1966)建立在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上的产品周期理论,巴克莱和卡逊(1976)等建立在科斯定理基础之上的内部化理论,以及约翰·邓宁(1977)建立在产业组织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上的折衷理论(oli);宏观层面如日本小岛清(1978)的比较优势理论。近期研究则主要集中在宏观(即国家层面)上,主要讨论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包括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以及提出政策建议,多为实证研究。

fpi的理论主要是证券投资理论,大都从微观层面即从投资者层面论述如何规避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如上世纪50年代马柯维茨的“资产组合理论”,60年代夏普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及70年代史提夫·罗斯的“资本资产套价理论(arbitrage pricing theory)”等。近期也开始有宏观即国家层面的论述。如有学者(于永达,2000)在分析fpi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及其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应力主fpi的健康发育、有序流动及相关法规的严密健全, 趋利避弊。”也有人(马全军1996)考查fpi对东道国的影响。

关于国际投资的文献尽管很多,但基本上都是要么从直接投资的角度,要么从间接投资的角度去论述,而对于fdi与fpi二者关系角度去论述的则鲜有也。本文拟就fdi与fpi的互补性作一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一、fdi与fpi的互补性

1.从其作用来看,fdi和fpi各有所长,具有互补性。fdi对东道国的正面作用一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引进资金,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引进先进技术(即技术溢出效应);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劳动生产率,带动产业发展(主要是通过竞争及企业间的纵向或横向联系来带动;提高东道国的国际竞争力。其负面的影响是外商直接投资往往会背离东道国的产业及战略规划。以1997年~2002年外商在华实际直接投资数据看,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占到了70%左右,且呈上升趋势,其中制造业接近70%,而且大都投资在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而对国家扶持的第一产业,则不到2%,对大力发展的第三产业,则仅占22%多一点,且呈下降趋势,从投资地域来说,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其中,2001年和2002年东部六省市(注: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外商直接投资份额为70.72%和71.36%。而西部十省市(注: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外商直接投资份额分别为3.09%和2.69%。可见外商投资也不考虑中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另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还容易造成垄断及技术依赖性等缺点。

fpi包含对外借款和证券投资,前者作用主要在于可以利用国外资金,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其优点是资金可以自由使用,有利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战略的实施。其缺点是造成一定的债务负担,且其使用成本一般也比国内资金高,对国际收支平衡也有较大的影响。后者的发展则不仅有利于利用外资,而且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和公司治理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如summers(2000)认为,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有助于降低资本成本、增加投资和提高产出。另一方面,作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若开放不当,又会增加其金融脆弱性,容易造成一国金融危机。

2.fdi和fpi二者互相促进。fdi对fpi的促进作用主要在于:fdi需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大量配套设施,客观上刺激东道国对fpi的需求;fdi有助于提高东道国的竞争力,促进东道国制度的不完善和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使外商投资更加安全,有利于大量fpi的流入;跨国公司等fdi本身需要在国际货币市场上筹集大量的资金,这从实质上来说增加了国间接投资的流量。而fpi对fdi的拉动作用则在于:大量fpi的流入,有助于受资国筹集大量资金,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吸引fdi的竞争力。

二、对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

1.政府要加深对国际投资的认识,转变观念。国际投资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许多政府官员只看到其积极作用的一面,而忽视其消极作用的一面,认为吸引外资多多益善,盲目吸引,更有甚者把吸引外资的数量当作自己的政绩来看待。政府应该从根本上转变观念,首先必须认识到引进外资只是我们发展的经济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因此,外资的引进必须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有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创新。同样,对政府官员吸引外资的考核也应该以此为标准,重在引资质量,而不是单纯地看其引资数量。

2.吸引fdi与fpi并举,重点在吸引直接投资。fdi和fpi二者各有优点,也各有缺点,二者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因此,应该把二者结合起来使用。一方面,西部大开发战略提高基础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也需要巨额资金,另一方面,我国外汇储备充足,目前的负债率并不高,有较大的引资空间。因此,可吸收fpi来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

3.转变引资措施,从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向改善投资环境转移。我国利用外资的成本是世界上最高的,主要以对外资实行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来吸引外资的,使外资税赋很低。而中国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为33%,税赋极不平等。这造成了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使本来就弱小的国内企业在竞争上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同时也剌激了假外资的盛行,这实质上和引进外资的根本目标(发展中国经济的一种手段)是背道而驰的。一国吸引外资的因素很多,主要在于投资环境,包括基础设施、人力资源、政策法规、经济运行状况和社会及政治状况等软硬环境。我国吸引外资的竞争力并不强,我国作为亚洲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东道国,主要是由于地缘、文化、和民族关系,即许多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于华人。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国实际利用港澳台华商直接投资份额占52.7%;合同金额占全国的52.7%。从地域来看,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主要在亚洲,而在亚洲的投资来源中,中国港澳台地区在大陆的投资占较大比重。而港澳台的投资中,近一半投资在广东和福建两省,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两个省与港澳台有较近的地缘及文化习俗等密不可分(其中港商喜欢在广东投资,而台商则更愿意在福建投资),而并非仅仅因为优惠政策。

4.由对外资优惠转向对产业、地域优惠,并对某些行业的外资进行必要的限制,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由于对外资的税赋优惠,给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使国内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同时也刺激了假外资的盛行。另一方面,这本身也不合理,也不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民族工业的发展。因此,应把对外资的优惠转移到对产业、对地区的优惠,给予内外资同等待遇,把引资的优惠政策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发展战略联系起来,真正达到利用外资增强国力,发展本国经济的目的。同时,对有关国家安全的产业,也禁止外资的涉入,如航空、通讯、军事等。对民族工业冲击应适当限制,对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低技术含量、或者本国已经发展得很成熟的产业要限制。

参考文献:

[1]于永达:国际间接投资超前发展论析[j].世界经济,2000(6),pp57

[2]马全军:国际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j].世界贸易,1996(7),pp31

外商直接投资第3篇

按照加入WTO所做出的承诺,中国将会在“十五”时期加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其中如金融保险、批发零售商业、对外贸易、电信、运输和技术服务等领域,中国现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水平远远低于国外同行业企业,将会有大量企业通过与外国跨国公司建立战略同盟提高自身竞争力,不同行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以及消费者对相关服务的质量、多样性和广泛性也会产生新的要求,与这些要求相适应,对外商服务业投资的需求必然会大量增加。其次,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所不同,投资是直接进入对方国内市场的主要方式,因此,中国服务市场的巨大规模对于外国服务业企业具有非常强烈的吸引力。再次,服务业、尤其是消费服务业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服务业规模有利于利用劳动力资源优势、减轻中国长期存在的巨大就业压力,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是中国未来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这种政策导向及其相应的鼓励性措施也将产生对第三产业外商直接投资增长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从国际背景来看,目前服务业投资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流之一,发达国家服务业转移趋势有所加快,流向发展中国家的部分也会明显增加。

根据以上分析,“十五”时期中国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将有望实现比较高的增长速度,由于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保险、电信服务、商业、运输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陆续取消,这些行业的外资增长速度将明显快于包括工业部门在内的其他行业。

初步估计,同时期外商服务业投资的年均增长速度可能达到10~15%的平均水平,新增第三产业外商投资占全部外商投资的比重提高到40%左右。这将大大改善中国的市场和投资环境,有利于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符合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

目前已经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对产业结构变化的预期是什么呢?一项针对136家欧盟在华投资企业进行的调查(2001年6~8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对136家欧盟国家在华投资企业,通过访问、座谈和问卷方式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已在2001年9月8日于中国厦门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参见《欧盟中小企业对华投资发展研究报告》)结果显示,后欧盟企业的对华投资产业结构可能会出现明显的变化。第一,接受调查的企业认为,欧盟企业最有可能选择的行业首先是制造业,这一结果与迄今为止的投资产业结构中制造业比重最高的特点没有什么区别,但是,考虑到目前已经投资的企业中制造业占80.7%、而回答今后将选择制造业的企业比重仅有66.2%这一因素,可以认为未来时期欧盟企业对华投资中制造业投资的比重将会明显下降。第二,现有企业中,邮电通讯、交通运输业的比重仅有3%,但是认为今后欧盟企业将会选择该行业进行投资的企业高达57.4%,排在第二位,可见与电信服务和交通运输有关的服务业投资将出现快速增长,在全部投资中的比重也会明显提高。第三,金融保险业目前的外商投资在地域、经营范围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限制,迄今为止对该行业投资的欧盟企业微乎其微,但是在接受调查企业中47.1%的企业认为,今后欧盟企业的金融保险业投资将成为优先选择的领域之一,仅次于制造业、邮电通讯运输业居第三位。第四,除了上述行业之外,电力、煤气生产供应、商业批发零售等行业的投资也可能出现较快增长,比重有所上升。

由于此项调查涉及企业数量比较多,涉及国家范围广泛,接受调查企业的产业分布、投资方式、地区构成等均与外资总体结构相接近,因此可以认为样本具有比较强的代表性,调查结果反映了发达国家企业对华直接投资产业结构未来趋向的一般性特点。

表2欧盟企业今后增加对华投资可能选择的行业

注:问卷问题:您认为今后欧盟企业对华投资将会选择那些行业?

资料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课题组《欧盟中小企业发展研究报告》2001年9月。

利用投入产出表分析的结果表明,在第三产业中,商业饮食、邮电运输、金融业、公用事业及居民服务业的后关联性最强,也就是说,对这些产业的需求增长受总需求增长的拉动效果较为明显。因此,“十五”时期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比较高的增长速度,对这些服务业的需求增长会超过其他服务业的平均水平。通过吸收外资,提高这些行业的总体规模和服务水平,有利于适应经济增长和和市场消费增长的要求、并产生良性循环效果,带动社会需求进一步增长。因此,应当成为重点发展的领域。

二、劳动密集型工业行业将继续成为外商投资相对集中的领域,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有望加快

根据行业偏向度分析,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选择与劳动密集型程度、资产产出效率、行业平均税负水平等有着直接的关系。假定在未来投资决策中,对行业投资的预期,以目前各制造业行业的全部企业平均水平为主要依据,那么根据外商投资不同的利益目标,选择投资领域的趋向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主要注重利用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比较优势的外商,对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皮革毛皮制品业、服装加工业、纺织业、家具制造业、木材加工、非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的投资趋向较强,向这些领域投资的可能性比较大。以提高资产产出效率为投资指向的外商,对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皮革毛皮制品业、服装加工业、食品加工业、电气机械、办公机械、纺织业、金属制品业等行业的投资趋向很强,向这些领域投资的可能性较大。另一方面,以回避税负为主要目标的外商,对税负水平比较低的行业具有比较高的投资趋向,这些行业包括皮革毛皮制品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塑料制品业、普通机械制造业等。但是,如前所述,外商投资预期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如果对上述因素综合评价,可以得到表3中所列结果。

表3按照外商投资趋向分类的工业行业

注:分类是对资产产出效率、劳动密集型和平均税负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得到的,其中在计算3个因素平均评价指标时,按照各自与外资行业偏向指数的等级相关系数确定了不同权数。

第一,服装、家具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皮革毛皮制品业、其他制造业等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仍将是外资投资预期和偏向程度较高的领域。

第二,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办公机械、电气机械等虽然资本装备程度比较高,但是由于资本产出规模明显、税负水平较低等原因,有可能继续成为外商投资相对集中的领域。实际上,这些行业的劳动密集型加工环节是最具有吸引力的投资领域。

第三,今后外商投资相对较少的行业主要由三类构成:一是电力供应、蒸汽与热水、煤气生产与供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将长期由国有经济占主导的自然垄断行业;二是非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煤炭采选业等资本产出效率较低、税负水平比较高的行业;三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饮料制造业等市场相对饱和、资本产出效率不够明显或者税负水平比较高的行业。

应当注意到,近几年来,跨国公司的投资项目规模不断扩大,资本含量有所提高。这对于中国吸收外资的技术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如果能够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扶持,这种趋势有望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扩大。

三、发达国家制造业今后产业转移的可能趋势——来自日本大型企业的调查结果

日本是中国吸收外资的重要来源地之一,日本的经济结构调整将对面向中国的产业转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根据日本国际合作银行对792家在国外设有法人公司的日本制造业企业所进行的问卷调查(资料来源:日本国际合作银行“2001年海外直接投资问卷调查(第13次)”,2001年11月13日),71.6%的企业提出今后3年将继续加强和扩大海外业务(海外业务除了包括在当地投资企业的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等活动之外,还包括委托生产、收购等),而提出“维持现”或者“缩小、撤退”的企业仅分别占28.0%和0.4%。计划扩大海外业务的企业比重比2000年度调查结果提高了17.1个百分点之多,可见日本企业的对外产业转移今后将以较快的增长速度继续扩大。其中82%的企业认为中国是最有前途的产业转移对象国(可重复选择),比2000年调查结果提高13个百分点,已经连续4年居各国(地区)之首,此外,今后3年计划扩大海外业务的企业中76.3的企业回答将扩大在中国的业务,比2000年度调查结果提高了16.8个百分点(参见表4)。因此,今后中国将成为日本包括直接投资在内的产业转移的主要目的地。

从不同产业的投资趋向来看,在日本的主要行业中,汽车工业生产企业计划3年内扩大和加强海外业务的比重

外商直接投资第4篇

[关键词] 外商直接投资国内投资挤入挤出效应面板数据分析

纵观国内外学者对FDI对我国经济影响的研究来看,关于FDI对国内投资的影响文献并不多,关于FDI对某一区域资本形成效应的文献更是少见。为此,本文将重点探讨FDI对我国某一地区国内投资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经济快速增长,也是全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地区,在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本文将对江苏省范围内FDI对国内投资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为政府制定利用外资政策提供理论支持。

一、FDI对国内投资影响的研究理论基础

来自国内外的经验研究表明,FDI对国内投资的影响十分突出,FDI对国内资本形成的影响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外商新投资建立的企业会直接导致投资规模的扩大,外商并购国内企业盘活资本存量以及并购后的追加投资;外商投资带动产品前后向及相关产业投资;然而外商也会通过上述途径对国内投资产生消极效应,外商投资企业在中间产品投入上转向从国外直接进口,直接导致国内相关企业生产的萎缩;外资企业凭借自身的优势挤占国内企业市场份额,对国内企业造成巨大的竞争压力,打击了国内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从FDI对国内投资的最终影响结果来看,主要表现为三种效应:如果FDI增加1美元,而东道国总投资的增加额大于1美元,那么就存在着挤入效应;如果FDI增加1美元,而东道国总投资的增加额小于1美元,那么就存在着“挤出效应”;如果FDI增加1美元,东道国总投资也增加1美元,那么表明FDI对国内投资的影响是中性的。

关于FDI对国内投资影响的经验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Lubiz(1966)研究表明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加拿大国内资本的形成;毛新雅、王贵新(2006)认为FDI对长三角的国内资本具有显著的挤入效应;雷辉(2006)研究认为东部和西部地区的FDI对国内投资的影响表现为挤出效应,中部地区则表现为明显的挤入效应;而薄文广(2006)认为在全国范围内FDI对国内投资产生了挤入效应。国内外已有研究由于在模型的设定、变量的选取以及样本区间等方面的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是千差万别,本文将运用面板数据分析方法,建立衡量绝对挤入挤出效应的理论模型。

二、FDI对国内投资影响的实证分析

1.模型的设定

一个地区的国内总投资由本国投资者和外商所形成的投资组成,用公式表示就是:(1)

其中,表示t时期内总投资额,,t和,t分别表示国内投资和外商投资。一般来讲,,t受到产出水平、利率水平以及前期投资情况影响,但是许多研究表明在我国利率水平对投资没有显著影响,因而这里仅考虑产出水平及前期投资对t时期国内投资的影响,同时考虑产出水平的滞后效应,用公式表示如下:

=θ+θ1GDPt+θ2GDPt-1+δ1It-1(2)受到国际经济政治形势、汇率的影响,由于我国多年来一直实行的官方管理的有浮动的汇率制度,因此对此我们不予考虑。在大多数情况下,外商投资都用FDI的数量来表示,当然这是一种简单化的处理,同时由于FDI的流入存在时滞效应,用公式表示如下:

=λ1FDt+λ2FDt-1+λ3FDt-2(3)由(1)、(2)、(3)式可以得到:it=β0+β1GDPit+β2GDPit-1+β3+β4FDit+β5FDit-1+β6FDit-2+εt(4)其中,β0表示固定的地区影响,it表示第i地区t时期的总投资,GDPit表示第i地区t时期的国内生产总值,FDit表示第i地区t时期的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εt为残差项。

在式(4)成立,且各系数有效的情况下,则我们可以用的值来衡量FDI对国内投资的影响。如果>1,表示1个单位的FDI可带来多于1个单位的总投资,即FDI产生了挤入效应;如果

2.数据来源

选取1999年~2005年江苏省13个地级市的外商直接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GDP数据,对FDI对国内投资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以上相关数据均来自《江苏统计年鉴》各期。各地区的数据选取如下:

(1)FDI:由于统计资料上FDI数据是以美元标价的外商直接投资额,为了使数据具有可比性,将用美元对人民币的年平均汇率折算成以人民币标价的外商直接投资。然后使用固定资产投资平减指数来消除价格因素。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采用固定资产投资平减指数对各数据进行平减。

(3)GDP:采用GDP平减指数进行平减。

3.Panel Data计量方法的应用

面板数据分析方法是横截面数据和时序数据分析方法的结合,能够同时反映研究对象在时间和截面单元两个方向上的变化规律及不同时间、不同单元的特性,增加了自由度使得估计结果稳健性增强。采用面板数据分析方法可能产生横截面的异方差性和序列相关性,同时由于本研究的横截面个数大于时序个数,因而本文采用广义最小二乘法。由于本文研究关心的是解释变量FDI对被解释变量国内投资的影响程度,也就说考虑截面单元个体的影响情况,所以在下文的回归模型中采用固定效应模型。

4.实证分析的结果

根据江苏省1999年~2005年的数据,采用Eviews3.1软件,对方程(4)进行计量分析,结果见表1:

表1FDI对国内投资影响的回归结果

表1的估计结果中,只有两个变量是显著的,其余都不显著,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分析是无效的,因而我们给出了剔除部分不显著变量的估计结果,见表2:

表2剔除不显著变量的回归结果

表2的估计结果,调整后的决定系数达0.9526,说明模型的拟合优度很高,D.W.检验值为2.25,证明残差无序列相关。各变量在1%的水平下显著,从整体上讲,该模型效果不错。由表2我们可以看出,回归方程各系数在1%的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由于=0.5142+0.7532=1.2674>1,即外商直接投资增加1个单位,国内总投资增加1.2674个单位,据此我们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国内投资存在挤入效应。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江苏地处东部沿海地区,有着独特的区位优势,加上江苏从早期就赋予外资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加剧了FDI向江苏的流动,FDI的进入往往伴随着大规模先进技术的引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使国内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和提高生产效率,从而使得国内投资增加。江苏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国内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及其效率较高,同时江苏拥有数量众多的科研院所和庞大的科技人才队伍,因而国内企业消化吸收外资企业的技术外溢能力较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力地推动了FDI对国内投资的挤入效应。

由于江苏FDI占全国的比重较高,因此今后利用FDI的重点应该放在提高外资质量、促进技术外溢、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上来,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导向,限制FDI进入国内成熟的产业,鼓励进入高风险高技术产业,鼓励技术含量高,对国内企业外溢效应和示范效应大的FDI进入,利用FDI应与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毛新雅王贵新:长江三角洲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资本形成及经济增长效应:基于面板数据的研究[J].世界经济研究,2006,(1):65~71

外商直接投资第5篇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过渡性资本外逃 实证分析

    资本外逃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许多学者的研究表明我国在经济改革转型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本外逃,但与此同时又有大量的国际资本流入。在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过程中,外资企业往往能获得“超国民待遇”,因而并不能排除国内大量的资本流出后又假借外资的身份流入国内以获得政策优惠,我们称这部分外逃资本为过渡性资本外逃。过渡性资本外逃是国内资本对我国的内外资政策进行政策套利的结果,反映了我国对内资尤其是民营资本的政策歧视。但上述观点是经验分析的结果,本文采用实证方法来检验我国资本外逃与fdi的关系。

    一、中国资本外逃的定义和规模

    1.资本外逃的概念界定

     目前学术界并没有一个对资本外逃统一的概念界定,金德伯格(kindleberger,1937)提出的资本外逃的概念是“由恐惧和怀疑所驱动的资本流出”,是为了躲避战争风险或政治动荡而进行的异常的资本流动。卡丁顿(cuddington, 1986)将资本外逃视为短期资本流出中的游资部分,是对投资风险高度敏感、流动性大的投机性资本。这两种定义都将资本外逃局限于短期资本,但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短期资本和长期资本的界限日益模糊。世界银行(1985)将资本外逃定义为“债务国的居民将其财富转移到国外的任何行为”,这就大大扩展了资本外逃的范围。

    国内学者的研究中,对资本外逃的定义也多有区别。宋文兵(1999)认为在中国外汇管制的背景下,未经外汇管理当局批准或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国内资本外流,均应视作资本外逃,即国内投资者的非法资本外移。这种定义侧重于资本流出形式的合法性,但实际上资本外逃也可以假借合法的手段来将资本转移到国外。李晓峰(2000)将资本外逃定义为因恐惧、怀疑或为了逃避本国的异常风险或管制以获取较高的相对收益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资本外流,资本外逃实质上是微观经济主体与宏观经济主体利益目标冲突的产物。同时他又将资本外逃区分为真实性的和过渡性的,真实性的资本外逃是因为一国政治经济环境或投资环境的恶化而产生的,是资本的单向转移,而过渡性资本外逃是由于居民和非居民存在着投资收益和风险的不对称性,一国居民先将资本流出后获得非居民的身份后又流回国内,因此往往伴随着大量的资本内流。

    从宏观层面来看,资本外逃的危害在于减少了国内的生产性资本,国家没有得到这部分资本的利得与税收,长期资本外逃的存在显然是我国经济稳定运行的一个潜在风险因素。但同时也要注意到我国过渡性资本外逃的存在,这部分的资本外逃实质上是符合经济主体理性的政策套利,正确评估过渡性资本外逃对于衡量我国真实的资本外逃的规模和严重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此,笔者将资本外逃定义为:经济人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和规避风险,违反中国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定,未向本国政府申报利润收益和缴纳税收的特殊的资本外流,而过渡性资本外逃是指资本逃出境外后又返回国内的部分。陈珍(2004)认为在我国的资本外逃中很大一部分是过渡性的资本外逃,它们又转化成fdi流回了中国,过渡性资本外逃与我国内外有别的政策优惠制度有强烈的相关性。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大量的资本流入和流出同时存在,过渡性资本外逃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2.我国资本外逃规模的测算

    由于资本外逃不可能有直接的数据,目前资本外逃规模的测算方法最主要有直接法和间接法。本文将使用这两类方法来估算我国的资本外逃数额,并检验其与fdi的关系,使得资本外逃与fdi的关系检验更有可靠性。

    (1)直接法最早由卡丁顿(cuddington, 1986)提出,他认为资本外逃是投机性的短期资本,可以将国际收支平衡表上国内居民持有的外国资产的变化来衡量资本外逃。他的方法是基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误差与遗漏项”来计算资本外逃,认为该项目代表未记录的短期资本流动,具体的计算方法为:资本外逃=私人非银行部门的短期资本项目+误差和遗漏项目(1)世界银行经济学家克拉森斯和诺德(claessens and naude,1993)在卡丁顿思想方法的基础上,对短期资本项目使用了不同的统计口径,也被称为游资(hot money)法:“游资1”= - [其他部门其他资本项目+错误与遗漏项目] (2)“游资2”= - [其他部门其他资产项目中的短期资本项目+错误与遗漏项目] (3)“游资3”=“游资1”-债券和公司股票的证券投资(4)计算结果如果为正值则代表资本外逃,为负则为游资流入。该方法的主要不足之处在于:(1)短期资本项目中也包含了一些正常的资本流出,如短期商业信贷;(2)该方法没有涵盖长期的资本流动项目,且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长短期资本项目越来越难以区分;(3)误差与遗漏项肯定也包含了真实的记录误差或时滞。虽然有这些缺点,直接法计算简洁,数据容易获得,不失为对资本外逃一个可行的估算方法。由于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没有“其他部门其他资产项目中的短期资本项目”一项,因此只能计算“游资1”和“游资3”的数额。计算结果如下表:表1 直接法测算的我国1982-2008年的游资规模单位(亿美元)数据来源: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国际收支平衡表”。

   由表1可以看出,在1982-2007年的大部分时间内,游资1和游资3同时保持正值,据此我们可以认为资本外逃确实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客观经济现象,且在2000年以前外逃数额逐渐增加。但2000年后,资本外逃额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表现为外逃数额有所下降和反复。

    (2)间接法是世界银行1985年提出的,根据恒等式“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资金来源与使用之间的差额就被认为是资本外逃数额,世界银行具体的计算方法是:世界银行法:资本外逃=净资本流入(包括fdi的净值和公司权益的投资)+外债变动—储备变动—经常账户逆差(5)世界银行提出的方法从逻辑上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缺陷在于其比较粗略,fdi和外债并不能代表所有的资本流入,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仅包括弥补经常账户逆差和增加外汇储备,资金的使用项目还应进一步细化。

    在本文中,笔者使用牛晓健(2005)的基于间接法思路的结构法来测算我国的资本外逃。结构法将资本外逃分为非法方式的资本外逃、经常项目下的资本外逃和资本项目下的资本外逃三部分。

    非法方式下的资本外逃就是根据世界银行法的思路,将资金来源项目减去资金的正常流出和占用项目,得到我国非法方式下的资本外逃。我国正常的资本流入项目有经常项目顺差、fdi、外国证券投资、外债和贸易信贷。正常的资金占用项目有国际储备的变动、存款货币银行的国外净资产的变动、企业和居民的外汇存款、b股资金占用和国内外汇黑市中流通的资金;正常的资本流出项目有对外贷款、我国向国外提供的贸易信贷及金融账户下我国的对外投资。

    经常项目下的资本外逃主要是指通过贸易伪报关价格将资本转移出境,即通过高报进口、低报出口的方式与国外贸易商合谋将资金转移出去。以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最重要的中美贸易为例,中国统计的从美国的进口要远远高于美国统计的对中国的出口,而中国统计的对美国的出口要低于美国统计的从中国的进口,这说明我国的对外贸易中确实存在高报进口、低报出口的现象。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中美贸易统计上的巨大差异也和我国的转口贸易以及原产地规则的差异有密切的关系,必须将这两项因素剔除才能得到我国经常项目下的资本外逃。

    资本项目下的资本外逃规模测算的总体思路是多利法(1987)。他将资本外逃定义为私人部门未向当局报告资产收入的国外资产,其主要思路是先求得总的资本流出,再减去正常的资本流出,就得到资本外逃的数额,他提出对正常的资本流出的估计方法是将申报的利息收入除以国际市场平均利率。在此,我们用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申报的投资利息(利润)来倒算资本项目下的资本外逃,假定我国对外投资的企业能够获得国际基准收益率,根据对外投资企业申报的利润水平倒算出我国对外投资的真实数额,然后与国家批准的对外投资进行比较,其差额就是我国资本账户下的资本外逃的数额。

    最后将三部分的资本外逃数额加总就得到我国资本外逃的总额,结果如下:表2 结构法对于中国1982-2008年资本外逃的总体测算单位:亿美元数据来源:表2我国以非法方式进行的资本外逃的测算(cfillegal);冯国钊、刘遵义,《对中美贸易平衡的新估算》,《国际经济评论》,1999年5-6期;《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各期;imf,direction of trade sta-tistics yearbook(dot),1986,1995,2002,ifs,/imf/《香港经济年鉴》各期;《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indices。

    二、流入我国的fdi的规模与构成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对fdi的定义为:一国居民(直接投资者或母公司)在其他国家进行的投资,这些投资涉及长期的关系并拥有长期的权益和控制权。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间的fdi呈快速增长的态势,与此同时,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积极引进外资的政策,流入我国的fdi迅速增长。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我国吸收的fdi从1982年的4.3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923.95亿美元,成为全球吸收fdi最多的国家。

    而我国fdi的来源也从侧面反映了我国fdi的真实情况,如表3所示,我国的fdi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和萨摩亚这三个离岸金融中心,将近占我国fdi总额的五分之一。众所周知,这些离岸金融中心自身的实体经济并不发达,而是利用税收优势和便利的金融服务吸引外国企业去注册,许多中国企业为了避税和资本运作而在这些离岸地区注册公司。而且,这些离岸金融中心对注册企业的管理极为宽松,又采取较为严格的为公司保密的措施,一些公司的控股关系错综复杂,这样我们就很难分清离岸地区fdi的真实资金来源(陈杰,2007)。另外,香港是我国fdi最大的来源地,由于香港在地理位置上与大陆最为接近,资金转移和人员流动也最为便利,不能排除香港的fdi中很大一部分是来自大陆的资金。

    表3 我国fdi的来源地及投资金额单位(亿美元)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5-2009.

    三、资本外逃与fdi的关系检验

    就资本外逃与fdi的关系,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从投资环境来看,当一国的投资环境改善时,资本外逃减少而fdi增加,当投资环境恶化时,资本外逃增加而fdi减少,即资本外逃和fdi成负相关(cudding-ton,1987);二是从差别待遇来看,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往往对境外资本采取优惠政策,造成居民与非居民的差别待遇,就形成了过渡性资本外逃的现象,这样资本外逃和fdi就呈正相关的关系(khan,haque,1985)。kant(1996)的研究结果表明在发展中国家,fdi内流总是伴随着资本外逃的减少,资本外逃主要是由经济环境的恶化引起的。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国内整体投资环境不断改善的同时,也长期存在着内外资不公平待遇的问题,因此我国的资本外逃应当是两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王国林、杨海珍(2001)用计量检验方法表明中国的资本外逃具有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不同的特点,我国的资本外逃与fdi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关系,且互为因果,认为中国的资本外逃主要是由内外资的差别待遇引起的,而不是由经济衰退驱动的。靳玉英(2003)的计量分析结果也表明我国的资本外逃与fdi为正相关,并认为这是由我国在样本期的宏观经济背景决定的,在我国储蓄大于投资的情况下,fdi是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载体,而资本外逃则是我国资本在国内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的情况下在国外进行分散投资。

    本文用相关性检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和主因子分析的方法来检验fdi和资本外逃之间的关系,资本外逃的数据是用上述游资1、游资3和结构法所计算出来的资本外逃数额。在对我国资本外逃与fdi的相关性检验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在1982-2008年期间资本外逃与fdi的相关性很低,与此前许多学者(王国林2001,靳玉英2003)的研究结果不同,笔者发现他们所用的数据为2000年以前的资本外逃测算数据,近年来我国资本流动方向的改变可能影响了与fdi相关性的检验结果。因此,笔者以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为界,将样本期间分为1982-1997年和1998-2008年两个阶段分别检验相关性。检验结果如下:从检验结果来看,游资1与游资3在第一阶段与我国的fdi有着较大的相关性,而在第二阶段三种方法计算出的资本外逃数额与fdi的相关性均较低,原因可能是近年来经济环境的变化。2000年以来我国出现了游资大量流入的现象,由于我们对资本外逃的估算是资本外逃和游资流入数额的净值,无法区分出纯粹的外逃资本,当流入的游资超过外逃的资本时就表现为负值,可能影响了与fdi的相关性。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是用来考察两个变量在时间上的先导滞后关系,即一个变量过去的行为是否影响另一个变量当前的行为。在此笔者运用该方法检验我国资本外逃与fdi时间上的先导滞后关系,如果过渡性资本外逃是我国客观存在的经济现象,那么我国的资本外逃应该在时间上对fdi有先导关系,因为fdi来源于外逃的资本,必然在时间上有滞后。具体的检验结果如下表。

    表5 资本外逃与fdi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从上表的检验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在1-4滞后期时,游资1和游资3均是fdi的granger原因;结构法测算出的资本外逃数额除在1阶滞后外也是fdi的granger原因,因此我们认为我国的资本外逃是fdi的granger原因。一般认为过渡性资本外逃要转换成fdi流回国内通常需要一段时间的时滞,与本文的计量检验结果相符合。检验结果表明我国资本外逃对于fdi的影响是单向的,我国fdi中一部分是源自于外逃的资本。

    因子分析是将多个变量转换为少数几个独立的因子,以这些因子反映原始变量的大部分信息。笔者对我国资本外逃、fdi和外商其他投资(含外债)进行因子分析的结果如下:从上述因子分析的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在1982-1997年期间,游资法测算的我国资本外逃和fdi表现出明显的正相关性,而在1997-2008年期间相关性不显著,原因也可能在于近年来较为显著的资本内流。

    四、政策建议

    本文的实证结果发现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流入我国的fdi中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过渡性资本外逃改头换面而来,对此有如下重要的政策含义:(1)我国需要尽快取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实现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从本文的结论来看,过渡性资本外逃是构成了我国资本外逃的重要部分,流回国内形成又形成虚假的fdi,这部分的资本流动是没有实质效益的。通过取消对国内资本的歧视性待遇,可以减少资本外逃和虚假的fdi,使得我国的资本流动更能反映我国的真实情况,规范我国资本流动的正常秩序。

    (2)改变盲目的引进外资的政策导向。在招商引资成为地方政府的一项政绩指标后,引进外资过程中出现了国内资本假借外资身份的情况,与我国招商引资的原意出现了背离。在我国国内资本过剩寻求投资渠道的情况下,资本并不是我国短缺的资源,如果引入的外资不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不能给我国经济带来良好的溢出效益,就没有必要给外资以优惠的政策扶持。

    (3)尽快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逐步推进资本账户的开放。国内资本市场目前还很不规范,金融产品还很不丰富,不能满足国内资本增值、分散风险的需要,国内资本势必要向国外分散投资以提高收益、降低风险。但在我国资本账户还不开放的背景下,国内资本只有通过各种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手段流出国外以寻求投资机会。因此,大力发展金融市场、推进资本账户开放是我国消除资本外逃的根本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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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宋文兵,1999,中国资本外逃问题研究:1987-1997[j].经济研究,1999(5):39-48.

外商直接投资第6篇

[关健词]外商直接投资外商间接投资互补性

对外投资是指资本突破国家界限在国外的投资,按照投资主体是否拥有对投资企业的实际管理权,可以把对外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DirectInvestment-FDI)与对外间接投资(FPI)。前者指投资者以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后者主要是指购买外国公司的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以及中长期国际信贷。本文所指直接投资是指外商在华注册登记的三资企业,而把股票投资和对外借款及其他外商投资作为外商间接投资。

学术上关于FDI的论著主要集中在解释成因和讨论影响两个方面。早期的FDI理论主要从微观或宏观层面出发,重在解释对外直接投资形成的原因。微观层面如海默(1960)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基础上的垄断优势理论,雷蒙德·维农(1966)建立在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上的产品周期理论,巴克莱和卡逊(1976)等建立在科斯定理基础之上的内部化理论,以及约翰·邓宁(1977)建立在产业组织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上的折衷理论(OLI);宏观层面如日本小岛清(1978)的比较优势理论。近期研究则主要集中在宏观(即国家层面)上,主要讨论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包括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以及提出政策建议,多为实证研究。

FPI的理论主要是证券投资理论,大都从微观层面即从投资者层面论述如何规避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如上世纪50年代马柯维茨的“资产组合理论”,60年代夏普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AssetPricingModel)”及70年代史提夫·罗斯的“资本资产套价理论(ArbitragePricingTheory)”等。近期也开始有宏观即国家层面的论述。如有学者(于永达,2000)在分析FPI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及其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应力主FPI的健康发育、有序流动及相关法规的严密健全,趋利避弊。”也有人(马全军1996)考查FPI对东道国的影响。

关于国际投资的文献尽管很多,但基本上都是要么从直接投资的角度,要么从间接投资的角度去论述,而对于FDI与FPI二者关系角度去论述的则鲜有也。本文拟就FDI与FPI的互补性作一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一、FDI与FPI的互补性

1.从其作用来看,FDI和FPI各有所长,具有互补性。FDI对东道国的正面作用一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引进资金,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引进先进技术(即技术溢出效应);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劳动生产率,带动产业发展(主要是通过竞争及企业间的纵向或横向联系来带动;提高东道国的国际竞争力。其负面的影响是外商直接投资往往会背离东道国的产业及战略规划。以1997年~2002年外商在华实际直接投资数据看,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占到了70%左右,且呈上升趋势,其中制造业接近70%,而且大都投资在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而对国家扶持的第一产业,则不到2%,对大力发展的第三产业,则仅占22%多一点,且呈下降趋势,从投资地域来说,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其中,2001年和2002年东部六省市(注: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外商直接投资份额为70.72%和71.36%。而西部十省市(注: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外商直接投资份额分别为3.09%和2.69%。可见外商投资也不考虑中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另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还容易造成垄断及技术依赖性等缺点。

FPI包含对外借款和证券投资,前者作用主要在于可以利用国外资金,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其优点是资金可以自由使用,有利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战略的实施。其缺点是造成一定的债务负担,且其使用成本一般也比国内资金高,对国际收支平衡也有较大的影响。后者的发展则不仅有利于利用外资,而且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和公司治理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如Summers(2000)认为,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有助于降低资本成本、增加投资和提高产出。另一方面,作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若开放不当,又会增加其金融脆弱性,容易造成一国金融危机。

2.FDI和FPI二者互相促进。FDI对FPI的促进作用主要在于:FDI需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大量配套设施,客观上刺激东道国对FPI的需求;FDI有助于提高东道国的竞争力,促进东道国制度的不完善和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使外商投资更加安全,有利于大量FPI的流入;跨国公司等FDI本身需要在国际货币市场上筹集大量的资金,这从实质上来说增加了国间接投资的流量。而FPI对FDI的拉动作用则在于:大量FPI的流入,有助于受资国筹集大量资金,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吸引FDI的竞争力。

二、对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

1.政府要加深对国际投资的认识,转变观念。国际投资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许多政府官员只看到其积极作用的一面,而忽视其消极作用的一面,认为吸引外资多多益善,盲目吸引,更有甚者把吸引外资的数量当作自己的政绩来看待。政府应该从根本上转变观念,首先必须认识到引进外资只是我们发展的经济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因此,外资的引进必须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有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创新。同样,对政府官员吸引外资的考核也应该以此为标准,重在引资质量,而不是单纯地看其引资数量。

2.吸引FDI与FPI并举,重点在吸引直接投资。FDI和FPI二者各有优点,也各有缺点,二者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因此,应该把二者结合起来使用。一方面,西部大开发战略提高基础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也需要巨额资金,另一方面,我国外汇储备充足,目前的负债率并不高,有较大的引资空间。因此,可吸收FPI来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

3.转变引资措施,从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向改善投资环境转移。我国利用外资的成本是世界上最高的,主要以对外资实行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来吸引外资的,使外资税赋很低。而中国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为33%,税赋极不平等。这造成了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使本来就弱小的国内企业在竞争上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同时也剌激了假外资的盛行,这实质上和引进外资的根本目标(发展中国经济的一种手段)是背道而驰的。一国吸引外资的因素很多,主要在于投资环境,包括基础设施、人力资源、政策法规、经济运行状况和社会及政治状况等软硬环境。我国吸引外资的竞争力并不强,我国作为亚洲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东道国,主要是由于地缘、文化、和民族关系,即许多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于华人。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国实际利用港澳台华商直接投资份额占52.7%;合同金额占全国的52.7%。从地域来看,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主要在亚洲,而在亚洲的投资来源中,中国港澳台地区在大陆的投资占较大比重。而港澳台的投资中,近一半投资在广东和福建两省,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两个省与港澳台有较近的地缘及文化习俗等密不可分(其商喜欢在广东投资,而台商则更愿意在福建投资),而并非仅仅因为优惠政策。

4.由对外资优惠转向对产业、地域优惠,并对某些行业的外资进行必要的限制,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由于对外资的税赋优惠,给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使国内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同时也刺激了假外资的盛行。另一方面,这本身也不合理,也不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民族工业的发展。因此,应把对外资的优惠转移到对产业、对地区的优惠,给予内外资同等待遇,把引资的优惠政策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发展战略联系起来,真正达到利用外资增强国力,发展本国经济的目的。同时,对有关国家安全的产业,也禁止外资的涉入,如航空、通讯、军事等。对民族工业冲击应适当限制,对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低技术含量、或者本国已经发展得很成熟的产业要限制。

参考文献:

[1]于永达:国际间接投资超前发展论析[J].世界经济,2000(6),pp57

[2]马全军:国际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J].世界贸易,1996(7),pp31

外商直接投资第7篇

我国与美国、欧盟的贸易顺差增大,外汇储备激增,原因错综复杂,其中,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特殊的工业化进程中,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加速发展,世界产业结构大调整,外商直接投资持续增加,才是根本原因。

一、中国经济转型与外商投资

20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拉开了我国经济发展战略转变和经济体制转轨的双重转型大幕。

在经济发展战略转型中,我国放弃了简单追求不同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思路,转而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富裕起来。我国期望通过经济特区、珠江三角洲地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乃至整个沿海地区,在改革开放中先后确立起领先优势,逐步带动广大中西部地区发展,形成近似“梯度”发展的格局;同时,我国放弃了闭关锁国、依靠工农业剪刀叉、遏制消费和自我积累实现工业化的道路,转而实行对外开放,吸收外商投资,进口必要的机器设备、技术,弥补外汇短缺、资本短缺以及技术和管理的缺口,突破国内资源约束,通过发展加工贸易,扩大出口,突破国内市场约束,并带动制造业的发展,走上新的工业化道路。

在经济体制转轨中,与整体经济发展战略转型相互配合,一方面,中国没有像苏联东欧转轨国家那样采用激进式的改革方式,而是选择了适宜中国自身条件的渐进式改革道路,在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和不断扩大的对外开放过程中,保持了经济政治体制变革中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的相对稳定,在改革开放以来长达29年的时间长河里,中国经济保持了年均递增9.7%的高速度,人均GDP年均递增超过8%,即使在进入90年代中期以后世界经济动荡不定、许多国家和地区经济波幅增大甚至出现衰退的情况下,中国经济也一直保持了高速增长,大大超过同期世界经济和亚洲经济的增长速度,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经济奇迹。高速增长的经济为外商投资提供了无限机会,构成了吸引外资的区位优势。另一方面,率先在农村启动的经济改革,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的效率大大提高,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进入到非农产业,奔向经济特区等东南沿海地区,为加工贸易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供给,使中国具备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

在经济快速成长过程中,计划经济遗留下的短缺结构与中国13亿人口的庞大潜在市场并存,这一方面形成了无处不在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大多数国内投资商缺少市场开拓经验和技巧,缺乏核心竞争力,外商投资企业在竞争中具有明显的优势,这为外商投资企业打开了广阔的成长空间和盈利空间。虽然我国从1979年开始吸收外商投资以来,直到80年代末,外商投资规模还比较小,年均只有15亿美元,最多的年份也就是30多亿美元,占全球跨国投资的比重不足1%;但1992年以来,随着中国坚定的市场化改革方向确立和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坚定地融入经济全球化,外商形成了对华投资的良好而稳定的预期,外商投资出现了深刻变化,投资持续增加,纷纷把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的制造业转移到中国。

二、全球产业转移与外商投资

充裕的外资供给是获得外商投资的前提。而中国吸收外商投资持续增加还依存于全球产业结构大调整和产业转移提供的契机。

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经济增长模式和经济结构变迁,劳动和资本密集型的一般制造业向外转移,并带动全球产业结构调整。日本依赖在60年代积累起来的工业基础,成为承接美国产业转移的最大东道国,并使日本进入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而工业化的发展离不开资本积累和投资,日本对外资又敬而远之,只能依赖国内积累,一直保持高储蓄率,国内消费因而不足,在产能扩大与国内消费不足的矛盾积累起来后,反过来制约了储蓄转化为投资,消费缺口无法靠投资弥补,寻求出口也就成为必然选择。美国一般制造业大规模转移出来后,也需要从海外进口初级产品和制造业产品满足国内需求,这使日本很自然走上了外向型经济发展道路,并形成大量的对美贸易顺差。

随着美日贸易摩擦加剧,日本经济发展和劳动力成本上升,日本开始进行大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把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向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转移,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也走出了与日本近似的发展道路。

中国在计划经济下虽然错过了20世纪70年代承接世界产业大转移的机会,但在改革开放后成功抓住了80、90年代全球经济整合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机会。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冷战体系瓦解、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各国产业结构重新整合,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知识经济迅速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重化工业纷纷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转移,日本、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大量外移。中国成功抓住世界产业结构大调整的机会,承接日本、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转移出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承接美国、欧盟转移出来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并大量从日本及其他东亚国家和地区等进口零部件,组装生产,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进而发展资本密集型的一般制造业,加工贸易产品和一般制造业产品出口到美国、欧盟等地。这样,一方面推动着中国的工业化,另一方面又不可避免地形成对美国、欧盟的贸易顺差,对日本、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逆差。

总之,中国对美国、欧盟的贸易顺差增大,恰恰是全球产业转移和经济全球化分工体系发展的产物。与日本不同的是,日本当年承接美国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和制造业主要依赖的是本国企业投资,而我国不仅存在资本、外汇缺口,而且存在技术、管理的“缺口”,在制造业技术水平低、管理落后的条件下,叠加上经济体制存在缺陷,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能力严重不足,不得不依赖外商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和一般制造业,我国工业化加速发展的过程同时表现为外商投资企业迅速增加的过程。换言之,我国对美欧贸易顺差增大是与全球产业结构大调整和外商投资密切相关的。

三、外商直接投资与贸易顺差增大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还是处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常见的“资本项目顺差、贸易项目逆差”的状态。但是,随着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以及国际分工日益深化,我国开始逐步摆脱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时期常见的“双缺口”局面。据海关统计,2006年中国对美顺差1442.6亿美元,比1995年增长15.4倍;对欧顺差1005.1亿美元,而1995年时还有14.6亿美元的逆差。与此同时,中国对日、韩、东盟和台湾的贸易逆差合计达1539亿美元,比1995年增长8.9倍。

外商直接投资是中美、中欧贸易顺差和贸易失衡的主要原因。

我国在参与经济全球化中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尤其是制造业加快从其他地区向我国转移。近年来,逐步形成了以东亚为零部件供应方、以中国为加工制造基地、以欧美为核心技术研发方和主要市场的全球产业分工格局。国际产业分工的变化从贸易上则反映为全球贸易地区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我国从东亚国家和地区大量进口原材料和半成品,经加工组装后,再向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出口,东亚国家向美国和欧盟地区的部分直接出口转变为通过中国进行的间接出口。由此导致的结果是,以往部分亚洲国家对美欧的顺差转变为中国对美欧的顺差,因此,加大了中美、中欧贸易顺差。

从外商在我国投资的重要形式――加工贸易,可以看出其对我国贸易顺差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外资企业为主的加工贸易基地,且供应链不断延长,附加值不断提高,加工贸易超过一般贸易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方式。加工贸易赚取的是出口和进口之间的增值部分,这决定了加工贸易必然出现顺差。据海关统计,2001―2006年,加工贸易顺差年均增长28%,总额达6278亿美元,对同期贸易顺差的贡献率为207%。2006年,在我国9691亿美元的出口贸易总额中,加工贸易出口额达5104亿美元,占到52.7%,其中加工贸易出口约80%来自外商投资企业。这样,外商投资于加工贸易,不仅利用我国劳动力成本、环境成本低的优势,赚取了大量利润,而且产品大量出口到美欧市场,形成中美、中欧之间的贸易顺差。

从总体上看,不仅以外商投资为主的加工贸易,而且整体的外商投资企业都直接增加了我国贸易顺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进口额从1992年的263.87亿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4726.16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为23.9%;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创汇增长迅速,其出口额从1992年的173.6亿美元增加到2006的5638.35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为28.8%。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增长明显高于其进口增长速度。因此,我国FDI具有一定的出口导向特征,并成为贸易长期顺差的主要来源。

从海关统计数据看,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贸易顺差的贡献是显著的。1992―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贸易顺差累计为1197.4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贸易顺差占同期全国贸易顺差的51.8%。其中,1997年以前,外资投资企业进出口贸易存在逆差,但逆差逐年减少。1998年开始实现贸易顺差,且顺差逐年增加,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超过10364亿美元,创造贸易顺差912亿美元,分别占我国外贸总额和顺差的58.9%和51.4%。

外商投资还间接增加了我国贸易顺差。这一点往往被忽视。

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达9570.59亿美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31.4%,如果按照库存20%计算,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品销售额达7657亿美元,当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5638.35亿美元,在国内市场销售额达2018.65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大量替代了进口,节约了外汇,从而增加了贸易顺差。否则,我国必须花费更多的外汇用来进口投资品和消费品,贸易顺差则会减少。

外商投资间接增加我国贸易顺差还表现在:外商投资企业大举进入我国市场,与内资企业发生竞争与合作关系,产生了技术溢出效应,带动着内资企业技术、管理进步,许多内资企业加入到跨国公司的产业链条,推动了我国工业化进程。而我国在工业化加快发展中,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速度很快,不仅纺织、轻工、家电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竞争力增强,信息通信等部分高新技术产品的竞争力也不断提升。不断扩张的生产能力,既为出口持续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出口规模扩大,也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进口,增加了贸易顺差。

四、从生产领域入手缓解贸易失衡

我国贸易顺差增大,表面上是贸易问题,是流通领域中的问题,实质上却是生产领域的问题在贸易和流通中的表现。既然我国巨大的贸易顺差从根本上是在全球产业结构大调整、外商投资迅速增加、工业化进程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出现的,主要从流通领域入手就无法根本扭转贸易严重失衡。

为此,一方面要看到我国对美国、欧盟等货物贸易顺差的长期性,看到对日本等东亚国家和地区贸易逆差的长期性,只要全球产业结构调整持续下去,美、欧制造能力继续向我国转移,或我国继续保持世界制造中心的地位,我国上述贸易失衡现象就很难根本改变;另一方面,要缓解我国贸易顺差扩大的趋势,就必须从生产领域入手,从外商投资入手。

从生产领域和外商投资的角度入手缓解贸易顺差扩大,既不能以牺牲我国根本的经济利益为代价,又要遵守WTO的国民待遇原则。简单排斥外商投资流入,排斥外商投资于加工贸易,当然可以根本解决贸易失衡问题,但这会使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受到打击,也会使我国本来就居高不下的失业率攀升,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这是我们无法承受的代价。可以适当提高一般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成本作为主要的选择手段。

第一,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严格禁止各地在对外招商引资中攀比、让渡优惠政策。

在履行中国入世承诺、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放弃简单追求吸收外商投资数量的目标,注重提升外商投资质量和投资结构,禁止地方政府擅自对外商投资让渡优惠政策,清理地方政府各种不规范的外资优惠政策。

第二,提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环境成本,严格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高污染产业外商投资,限制资源高消耗型的外商投资。

为了提高外商投资质量,可以考虑将企业经营中造成环境污染和治理污染的社会成本内部化,由企业承担治理污染的费用。在放弃按照所有制性质设定差别政策待遇的同时,转而实施产业倾斜政策和区域倾斜政策。按照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对不同产业和区域分别实行差别性的投资管理办法和财税、金融等政策待遇。提高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技术门槛和环境门槛,控制资源损耗大、污染程度比较高、技术水平较低的外商投资进入,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外商投资进入。

第三,适当提高包括内外资企业在内的劳工标准,这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虽然学术界的实证分析对于提高劳工标准是否会减少一国外商投资流入存在分歧,但对于成本寻求型外商投资存在影响却基本达成共识。目前,在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中仍然存在着同工不同酬以及福利待遇悬殊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在国际上的形象。为此,应该按照WTO国民待遇原则消除外资企业中劳动待遇的歧视性做法,坚决贯彻和有效实施《劳动法》,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工待遇监管。并随着中国社会发展,提高完善劳工标准,包括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劳动者福利待遇标准等,严格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鼓励内外资企业参加SA8000等国际认证体系。这既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要求,也能够起到调节外商投资企业成本、调节外商投资结构和规模的作用。

外商直接投资第8篇

[关键词]上海自贸区;中国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外商直接投资

[DOI]10.13939/ki.zgsc.2016.03.177

1引言

自1978年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中国民营企业遍地开花,迅速发展,为推动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统计资料显示,2014年,中国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了60%。在2015年公布的胡润品牌榜中,全国品牌200强中近一半是民营品牌,91个上榜民营品牌的平均品牌价值达到191亿元,较去年94个上榜民营品牌的平均价值上涨超过50%。随着民营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中国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越发突出,成为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阻碍。对中国民营企业不同融资方式在企业融资中的比重的调查显示,企业90.5%的融资来源于企业自我融资,只有4.0%的融资来源于银行贷款,2.6%的融资来源于非金融机构,剩下0.9%的融资来源于其他渠道。根据世界银行对投资环境的调查数据,在80个样本国家中,中国是金融约束最大的国家,而在针对阻碍投资扩张的因素的调查中,融资约束是限制80%的民营企业进行投资扩张的主要因素(Claessens和Tzioumis,2006)。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严重阻碍了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进一步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中国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因素既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企业外部经济环境的原因。对于民营企业自身,其信用问题是影响企业外部融资的一大重要原因。民营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企业能够提供给银行的信用信息较少且不规范,加之民营企业成立时间普遍较短,历史信用记录匮乏,这些都使得银行难以对企业做出全面有效的信用评估,最终增加了企业向银行贷款的难度。在外部环境方面,国内的不完全金融市场和政府扶持的不足造成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在此形势下,民营企业为了突破融资困境,加快自身发展,寻求外商直接投资便成为了一个不错的选择。数据显示,在改革开放之后的26年之中,中国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量是日本在战后50年之中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量的10倍。与此同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已经连续18年成为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2014年中国实际使用的外资金额数量达到1195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7%。随着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外资在华投资范围或将扩大,上海自贸区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根据“总体方案”的规定,对于航运服务、社会服务、商贸服务、金融服务、文化服务以及专业服务等领域,一些投资准入限制措施将暂停或取消,其中包括对投资者的资质要求、经营范围限制、股比限制等。其中,在金融服务业领域,对于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将全面开放,在自贸区内鼓励成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第二,对于外商投资项目,由以前的核准制修改为备案制,直接在自贸区内部对外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通过这些措施,外商投资程序得到了简化,从而有效地节省了项目开办的时间,减少了相关的费用。第三,对于生产企业和生产业企业,其在设备、机器等货物上的进口在自贸区内将免除税收。第四,对于外资企业来说,随着自贸区内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生产要素市场的定价机制更加合理,从而使得企业在生产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减小。第五,随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外资可以享受到国民一般的待遇。上海自贸区通过影响外商直接投资,进一步影响了企业的融资情况。然而,外商直接投资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却并不一定是正面的。在信贷市场上,外商直接投资可能造成外商在东道国当地大量融资借贷,对民营企业形成挤出效应,从而对企业融资产生负面的影响。综上所述,本文希望通过实证分析,研究民营企业是否存在融资约束。如果存在融资约束的话,那么,随着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外商直接投资对缓解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能否起到正面的作用。本文的研究对于如何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同时,能够为上海自贸区的设立提供政策建议和理论支持。本文以2010—2014年五年期间所有的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中的民营企业为研究对象。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的民营企业面临比较严重的融资约束问题。在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下,由于存在基于所有制性质的信贷歧视,民营企业难以从国内金融部门持续获得稳定的贷款。因而,充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无疑将成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的一大重要手段,从而推动民营企业发展,进而拉动整个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本文的行文结构如下:第二部分对相关文献进行回顾总结,第三部分对研究设计和样本来源进行说明,第四部分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研究结果,第五部分结合研究结论,对上海自贸区改革提出若干建议。

2文献综述

与本研究相关的文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理论模型设定、金融体系与企业融资约束的关系以及外商直接投资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一是理论模型方面。首先是对于融资约束的衡量问题。在Whited(1992)、Harrison和McMillan(2003)和Hricourt和Poncet(2009)的研究中,均采用了资产负债率(Debtas-setratio)这一变量来衡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约束。然后是研究模型的设定问题。在现有的国内外众多文献中,常用的测度企业融资约束的投资模型有托宾Q投资模型与欧拉方程投资模型(Bond等,1994;Hubbard等,1995)。Fazzari(1988)等,最早提出了关于研究企业融资约束的托宾Q投资模型。相比于托宾Q投资模型,欧拉方程投资模型在研究中更加地被广泛使用。Abel(1980)最早提出了欧拉方程投资模型以计量企业的最优化投资,其后在Whited(1992),Hubbard和Kashyap(1992),Bond和Meghir(1994),Calo-miris和Hubbard(1995)及Laeven(2003)等人的研究中被不断地应用与发展。在这一研究领域里,Harrison和McMil-lan(2003)的论文是经典文献。在他们的研究中,对于一个以最大化现金流量的贴现值为目的的企业,在面临信贷约束的情况下,在选择最优投资方案的时候,受到以下条件的约束:式中,K表示企业的资本存量;I表示投资;R表示投资的净现金流;δ表示折旧率;β表示贴现因子;E是期望函数;Ω表示融资约束。以上方程说明,在均衡条件下,对于一个面临信贷约束的企业,当t期和t+1期投资的边际成本相同的时候,企业的投资方案是最优的。在Harrison和Mc-Millan(2003)论文的基础上,Bond和Meghir(1994)加入了企业投资的调整成本函数,从而得到RI和RK的表达式。Hricourt和Poncet(2009)对Bond和Meghir(1994)得到的表达式进行了简化,从而得到以下两个式子:其中,L表示劳动投入,Y表示净产出,净产出等于产出F(K,L)减去调整成本G(I,K);p表示产出品的价格,pI表示投资品的价格。二是关于金融体系与企业融资约束的关系。早期文献的研究内容多为宏观层面,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不同文献得到的结论存在较大的争议。RajanandZingales(1998)和Laeven(2003)的研究对这种基于宏观层面的研究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对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宏观研究可能不是有效的,他们进一步认为,金融发展之所以能够促进经济增长,是由于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减小了企业的融资压力,缓解了企业的融资约束,减少了企业的交易成本,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增长。通过他们的研究,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并不是基于宏观层面的,而是基于一些微观机理。Park和Sehrt(2001)研究了国有银行的贷款情况,基于他们的研究,国有银行的贷款并非主要出于商业动机,大部分都是由国家政策所主导的。Boyreau—Debray和Wei(2005)对由政府主导的金融体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研究,发现政府主导的金融体系会造成资本配置的低效率,从而大大降低了资金的流动性。Fan(2007)等对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情况进行了研究,发现民营企业在中国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对民营企业的外部融资提出了诸多限制,与此同时,中国的金融机构对于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的意愿很低。Farrell和Lund(2006)发现中国民营企业只得到了27%的贷款,尽管中国民营企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超过了50%,除此之外,在股权和债券市场上,民营企业的进入受到很多限制。张军等(2005)对中国金融市场自由化和企业融资约束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对象为中国上市公司,研究结果说明更加自由的金融市场对于减轻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约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吕伟和张纯(2009)研究了证券市场开放性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研究发现,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对于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三是关于外商直接投资与企业融资约束的关系。Huang(2003)认为,由于中国金融市场效率低下,民营企业面临着银行和证券市场的诸多限制,例如信贷限制和上市歧视等,企业为了融资和扩张投资,不得不向外国投资者寻求帮助,以合资的方式获得融资,从而使得大量外资涌入民营企业。通过与外资企业合资经营的方式,民营企业在信贷市场上面临的不对称信息减少,得到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增加。同时,通过对大量数据资料的实证分析研究,作者发现外商直接投资在宏观层面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增长,而在微观层面,外商直接投资有效地缓解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Hri-court和Poncet(2009)的研究结果与Huang(2003)的发现一致,外商直接投资对于减轻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具有正向作用。Guariglia和Poncet(2008)以中国30个省份的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区间为1989—2003年,通过对面板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发现外商直接投资对于中国金融市场的不完善能够起到一定的替代作用,直接投资有效减少了由于银行机构的低效率而造成的成本,在金融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外商直接投资的大量涌入为一些由于金融市场扭曲而借贷不足的企业提供了资金,从而有效地刺激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对于跨国企业的研究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Harrison(2004)等,以跨国企业为研究对象,发现外商直接投资显著缓解了当地企业的融资约束,为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然而,外商直接投资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却并不一定是正面的。外商直接投资对民营企业融资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信贷市场上,外商直接投资可能造成外商在东道国当地大量融资借贷,对民营企业形成挤出效应,从而对企业融资产生负面的影响。其二,外商直接投资可能通过产品市场加剧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外资企业的发展,在产品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的外资企业对民营企业造成威胁,抢占民营企业原有的市场份额,民营企业的盈利空间受到挤压,从而使得民营企业融资难度加大。Harrison和McMillan(2003)以非洲象牙海岸国家的企业为研究对象,利用1974—1987年的数据,通过对面板数据进行计量分析的结果表明,与外资企业相比,国内民营企业更容易受到融资约束的影响,外商直接投资的大量流入使得外资企业长期在东道国当地银行机构融资借贷,从而对当地民营企业的融资借贷形成了挤出效应,增强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Feldstein(2000)的研究结果与此一致,外商直接投资会造成外资企业在东道国当地进行融资,东道国的资本净流入并不包含所有的外商直接投资。Branstetter和Foley(2007)通过对美国在华跨国公司子公司的融资结构进行研究发现,债务融资占这些公司资产的50%以上,而在所有的债务融资中,有64.1%的债务是在中国当地进行融资得到的。

3研究设计与样本选择

3.1模型与变量定义

Modigliani和Miller(1958)提出的经典MM理论认为,在资金自由流动、无交易成本等完美资本市场的假设前提下,企业的内外融资可以互相替代从而使得企业获得充足的资金,企业的投资与成长水平跟资本结构等融资决定并不相关。然而,Jensen和Meckling(1976)及Myers和Majluf(1984)先后提出的委托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使得资本市场不符合完美市场假设,即没有零成本及无风险的资金流动。这意味着企业的内外部融资成本存在差异,相对较高的外部融资成本相应地为企业带来了融资约束,进而影响企业的投资决定及投资行为。在现有的国内外众多文献中,常用的测度企业融资约束的投资模型有托宾Q投资模型与欧拉方程投资模型(Bond等,1994;Hubbard等,1995)。3.1.1托宾Q投资模型Fazzari(1988)等,最早提出了关于研究企业融资约束的托宾Q投资模型。托宾Q,又被称为资本边际收益,是度量企业成长性、潜在投资机会和未来市场价值的重要指标。在零融资约束、信息充分的完美市场条件下,企业投资行为完全受托宾Q影响。如下式所示:但是,当企业受到外部的融资约束时,相应的成本便会高于来源于企业内部的现金流使用成本,现金流在这种情况下便会称为稀缺资源,进而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于是现金流变量便被添加到上述模型中用以衡量融资约束程度,下述模型中的β2便是用来度量企业融资约束大小的指标。托宾Q投资模型在应用的过程中要求很高的市场效率假设,同时在值得选取方面也备受争议。3.1.2欧拉方程投资模型相比于托宾Q投资模型,欧拉方程投资模型在研究中更加的被广泛使用。Abel(1980)最早提出了欧拉方程投资模型以计量企业的最优化投资,其后在Whited(1992)、Hub-bard和Kashyap(1992)、Bond和Meghir(1994)、Calomiris和Hubbard(1995)及Laeven(2003)等人的研究中被不断地应用与发展。欧拉方程投资模型以拉格朗日因子测度企业内部融资影响投资行为的程度,而成功地避免了定义及观测难以准确计量的托宾Q值,因而通常被认为优于托宾Q投资模型。欧拉方程投资模型基于跨期投资决策的基本原理,在上一期投资及边际资本回报率的基础上研究本期投资问题。该模型以企业价值最大化及资本存量由前一期资本存量、折旧、投资决定为基本假设,认为企业价值同时受到企业内部资本积累及外部融资的约束,是预期未来净现金流现值的最大化。在此基础上,经过一系列求导和代入步骤,并剔除经济波动的影响后,欧拉方程模型通常以下面的这种形式呈现。其中I为投资支出,通常采用现金流量表中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这一指标衡量;K为资本存量,通常采用期末总资产这一指标衡量,用以剔除规模的影响;Y为当期净产出,通常采用主营业务收入这一指标衡量;CF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中最后一项ψ为融资约束的影子价格,在Harrison和Mc-Millan(2003)的修正模型中首次被采用。他们采用两个指标来度量融资约束的影子价格ψ,首先是负债资产比,用来度量企业抵押品的缺乏程度和企业相对其借款能力来说对借款的当前需求;其次是利息覆盖率,即企业的利息支付与利息支付和税收支付前的营业利润之和的比值,代表企业的利息偿付能力,该指标的值越大,意味着企业耗费更多资源偿还债务,企业融资能力越低。3.1.3文章模型设计文章的模型主要是在Harrison和McMillan(2003)修正的欧拉方程投资模型的基础上构建出来的,我们引入了变量外商直接投资来检验外商直接投资水平对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在基于我国的文献研究中,Huang(2003)等人的研究表明,我国的民营企业效率相对高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融资能力受限的原因一般不在于其不具备偿还利息的能力,而是因为在我国民营企业抵押品普遍难以获得足够的法律认可,因此Harrison和McMillan(2003)修正欧拉方程投资模型中的利息覆盖率指标对于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约束的解释力度可能不足。其中I为投资支出,我们采用现金流量表中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这一指标衡量;K为资本存量,我们采用期末总资产这一指标衡量,用以剔除规模的影响,增强各项指标在标准化后的可比性;Y为当期净产出,我们采用主营业务收入这一指标衡量;CF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Fin为负债资产比,即负债与总资产的比值;外商直接投资为每家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水平,我们采用外资股权比例与企业总股本的账面价值的乘积计算。

3.2样本与描述性统计

文章以2010—2014年五年期间所有的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中的民营企业为基础,基于研究目的,为了保证研究结果的稳健性,剔除了以下数据:第一,剔除所有金融保险类的样本;第二,剔除处于*ST、ST、PT状态的财务困境样本,因为这类上市公司较多重组整合,会计指标可能缺少可靠性及相关性;第三,剔除当年IPO、配股、增发的样本;第四,剔除发行B股或H股的样本;第五,剔除样本期间主营业务发生本质变化及发生重大资本运作的样本;第六,剔除关键指标缺失严重或某些指标明显失真的样本。经过上述筛选,我们最后得到的民营企业的数量为1139,总计五年的样本数量为5695,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于WIND金融终端数据库。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我们从表1中可以发现,我国民营企业的当期投资支出(I/K)t及上期投资支出(I/K)t-1的均值分别为0.071及0.076,分别高于相应的中位数0.055及0.058,这说明大部分民营企业的投资支出水平分布在0.06以上。而对于当期净产出的指标(Y/K)t-1,其标准差达到0.552,说明样本数据的波动性较大,进而表示我国民营企业之间在主营业务收入方面差异性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CF/K)t-1的均值0.014与中位数0.021较为接近,但最大值0.534和最小值-0.723之间的波动较大,体现了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状况的多样性现状。主要变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检验显示见表2。

4实证结果及研究结论

表3报告了我们的回归分析结果。其中,当期投资(I/K)t与上一期投资(I/K)t-1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这说明企业的投资有一定延续性,这种情1况可能是项目投资是分多期完成造成的,因此上一期投资对当期投资的影响比较明显。企业的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Y/K)t-1也与企业的投资支出有正向关系,这表明企业的当期净产出即主营业务收入越高,企业越有动力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从而扩大生产规模,取得更多效益。同时,企业的当期投资(I/K)t与对上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CF/K)t-1表现出了显著的正相关性,这种正相关性说明公司的投资大小与内部现金流的多少有关,现金流越多则投资越大,投资对于内部现金流有依赖性。企业的投资支出与负债资产比Fint-1的关系显著为负,表明企业不能通过增加负债的方式增加投资,企业面临较强的外部融资约束。而外商直接投资水平与负债资产比的交叉项Fin×(FDI/K)t-1的系数为1.755,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外商直接投资的引入缓解了企业的融资约束。上述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的民营企业面临比较严重的融资约束问题。在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下,由于存在基于所有制性质的信贷歧视,民营企业难以从国内金融部门持续获得稳定的贷款。因而,充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无疑将成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的一大重要手段,从而推动民营企业发展,进而拉动整个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

5关于上海自贸区改革的若干启发

在本次上海自贸区设立过程中,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外商直接投资带来了重大利好。首先,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提出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及相应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从实质上扩大外商的在华投资范围及自由度。“准入前国民待遇”指的是外商投资在发生和建立前即可享受“国民待遇”,也就是说在投资发生和建立前的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投资的待遇不低于在相似情形下给予本国投资者及投资的待遇。在此之前的“国民待遇”通常仅适用于投资建立之后的阶段。“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则是指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只要没有被列明的便是被允许的。因此,针对原本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禁止或限制外资准入的行业,有一些是在上海自贸区内特别放开的,外商可在这些领域有更多作为。这些领域以服务业为主,主要涉及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和社会服务等多个领域。这些领域内原本对于境外投资者的相关资质要求、股权比例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门槛将得以突破。其次,原有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制度为核准制,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将在上海自贸区内暂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简化为备案管理,包括:外资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营期限审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延长合营期限、解散审批;以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协议/合同/章程重大变更审批、转让合作企业合同权利/义务审批、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审批、延长合作期限审批。涉及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将在自贸区内进行,这一点减少了项目的开办时间成本、降低了相关费用及不确定性风险,从投资程序上促进了外商投资的自由化。同时,上海自贸区设立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便是体现在金融领域的一系列改革中,自贸区的金融自由化大环境促进了投资自由化的环境格局,进而为外商直接投资营造了一个更加自由宽松的资本环境。关于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的一系列措施,包括人民币利率的市场化和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等,将进一步减弱境外资本的外汇管制,有利于境内外资本的自由流动,很大程度上消除外商投资企业因外汇管制而对投资收益的获取、股权转让、撤回投资等方面的隐忧,极大地减少了外商投资项目在生产和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同时,外资银行的准入、鼓励融资租赁、离案金融业务等相关金融创新政策的实施,也将在投资资金的融资、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为外商创造一个更具多样性和灵活性的投资环境。根据以上研究得出的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自贸区内的外商直接投资水平将会呈现显著的增长及繁荣趋势,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对于缓解企业融资约束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受到融资约束的民营企业应积极寻求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机会。一直以来,我国的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并不缺乏风险低而收益高的项目,只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没有足够的有形资产和信誉积累及部分民营企业行为的随意性较大造成的不良后果等原因,使得它们即使盈利前景良好也难免在融资能力上受到较大约束。未来自贸区内的金融资源更加丰富,金融结构更加优化与完善,这些都能够为园区内的民营企业在获取资金供给、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方面带来极大的积极效应,进而有利于民营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把握投资机会,加强投资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进而实现企业成长,并最终推动经济增长。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宽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有助于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推动经济增长。同时,我们也建议民营企业在寻求融资机会的基础上做好自身,注重信息披露质量,不断夯实自身基础。一方面,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熟悉金融政策,学习金融知识,从而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另一方面,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信息对于金融机构、投资者、企业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强信息披露,才能帮助金融机构借助信息了解企业状况、评估业务风险、降低坏账损失,而企业才能因此打开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抓住发展机会。所以,民营企业应规范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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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第9篇

【关键词】外部失衡;双顺差;国际收支;外商直接投资

一、中国经济外部失衡简介

20世纪中期,萨缪尔森提出,一国经济发展同国际收支状况变化的四个阶段:年轻的和正在成长的债务国、成熟的债务国、新兴债权国和成熟的债权国。一般而言,一国在经济腾飞的前期通常处于债务国阶段,其贸易和货物或经常账户上有逆差,而这种逆差是通过资本和金融账户的顺差来弥补的。但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国际收支出现了持续多年的双顺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国在经济还处于发展中国家阶段时候,国际收支状况却呈现出新兴债权国的特征呢?

首先,先从资本与金融账户人手进行分析,从2008年以后,金融项目差额出现迅猛增长的态势,直接投资差额近两年增长也较快。正常情况下,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必然意味着相应机器设备及原材料等国外投资品的进口。贸易项下实物进口同资本与金融项下的外商直接投资的资金流入相互抵消,外汇储备并不会由于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而发生很大的变化。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如此巨额的FDI并未导致我国贸易的逆差。从经常项目顺差、资本与金融账户顺差并存的国际收支结构可以看出:在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中至少有一部分是打着外商直接投资的旗号,外汇资金没有进口外国的投资品而被兑换成人民币,以购买我国的实际资源及投向高收益高风险的领域。名义上是利用外资,实际上所使用的经济资源大都出自国内。

二、FDI导致中国经济外部失衡的分析

从外资引入国的角度来看,外商直接投资实质上就是一种融资方式,而任何一种融资方式都需要有个相应的报酬率。从而我们可以把外商直接投资所得到的利润视为融资的报酬。一国所吸引的FDI存量应被视为其未来必须偿还的债务,具体而言,当一国的新的FDI流人大于当期FDI利润流出,则该国的FDI就表现为净资本流入。从这个角度来看,FDI事实上是种非常昂贵的融资方式。因为FDI对投资方而言是为了获取目标利润,如果一国要保持净资本的流入,其必须保持新的FDI流入的增长速度超过当期FDI利润回流的速度。但是随着净资本流入的增加,FDI的存量就会不断膨胀。FDI存量的不断膨胀迟早将会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债务负担超过其偿还能力。

(一)FDI对货物贸易项目的影响

改革开放伊始,我国摒弃了拉美直接向外举债的发展模式,利用外国直接投资即FDI的方式来推动经济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吸收了数额庞大的FDI,是世界主要的FDI流入国之一。根据外汇管理局国际投资头寸表,截至2009年底,FDI累计余额已经达到9974亿美元。这近1万亿美元外国在华资产,每年都在生成高额利润,而这些利润绝大部分并没有汇出中国,而是留存国内。由于在中国市场运营,FDI利润是人民币形式存在,并日渐成为游离于主流讨论的“人民币热钱”。作为生产经营性资本,FDI的流入必定会对我国的生产和出口能力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影响我国的进出口贸易。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严重影响了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从长远来看看,加工贸易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产生的经济效益有限,由于产品几乎全部出口,同国内企业、国内市场都没有直接联系,“溢出”作用很小,竞争效应、示范效应都不大。

(二)FDI对投资收益项目的影响

1 出口导向型FDI

出口导向型FDI的产品以出口为主,其进入我国的目的主要是利用我国廉价的劳动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在价格上的国际竞争力。在这类企业在生产能力形成时期由于FDI的流入,会对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资本项目产生顺差,同时大量进口设备和原材料又会带来经常项目逆差,但其总效应为正。当生产能力形成之后,由于其出口导向的特点,产品大量出口会形成贸易项目顺差,同时随着生产本地化程度的逐渐提高,设备、原材料等的进口量会逐渐减少,进一步改善经常项目。随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成熟以后,就会导致利润的汇出即利润向FDI母国回流。

2 市场寻找型F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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