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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汇报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2-08-09 10:16:36

招聘会汇报材料

招聘会汇报材料第1篇

1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员工招聘管理流程,明确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程序,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

总体原则

以用人所长、容人所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人员的招聘管理,但不适用于外聘董事及专家。

4

招聘流程

4.1

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4.1.1

部门预测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与审核:公司各部门每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计划时,应同时制订本部门年度人员需求预测,内容包括实现本部门年度目标所需人员总数与结构、现有人员总数与结构、流出人数与方式(辞职、退休、辞退、轮岗等)、流入人数、时间与方式(内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并编制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的人员需求预测进行审核。

4.1.2

人力资源部预测

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组织机构调整、员工内部流动、员工流失、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对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进行综合平衡,制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并编制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表。

4.1.3

临时人力资源需求

各用人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于未列入年度预测的人员需求,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若是新增岗位,需附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共同制定的此岗位说明书),由部门经理或主管交直接上司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4.2

汇总并编制招聘计划

人力资源部在对各部门需求预测进行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初步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渠道和方式;招聘测试内容和实施部门;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岗时间;以及招聘预算,包括:招聘广告费、交通费、场地费、住宿费、招待费、出差津贴及其他费用等。

4.3

审批

人力资源部将汇总后的人员需求和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不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送回各相关部门并说明理由予以调整;审批合格的交回人力资源部。

4.4

编制招聘方案并开展招聘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编制具体的招聘方案并开展招聘活动。

4.4.1

选择招聘渠道进行招聘

目前渠道主要有六种:人才交流会、学校招聘、人员推荐、媒体招聘、委托招聘、内部竞聘。

4.4.2

材料准备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准备以下材料:

(1)

招聘广告。招聘广告包括我司的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需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2)招聘广告的设计原则。招聘广告应与公司整体形象一致。

(3)招聘广告的责任人:招聘广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4)招聘广告的形式:根据需要采取内部招聘公告,招聘现场海报、公司形象宣传资料、媒体广告等一种形式或多种组合。

(5)公司宣传资料。发给通过初试的人员。

4.5

初选

(1)人力资源部对通过网络、报纸广告、内部介绍等途径投过来的简历进行初选,对基本符合要求的人选进行电话面试并做好电话面试记录。

(2)

对在人才交流会上应聘的人选进行初步面试,认为基本符合要求的发放

《求职申请表》,要求填写并予以收回。

4.6

用人部门初步筛选

对初选合格人选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分类汇总并将应聘者资料交至各部门经理或主管处。部门经理或主管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初选时间最多为两天,确定面试人选后送回人力资源部。

4.7

面试

人力资源部通知通过初步筛选的应聘者到公司面试。

4.7.1

面试测试

人力资源部根据初选合格者应聘岗位要求进行以下相关测试:综合性向测试(包括性格测试、学习风格测试、管理风格测试、效率测试、逻辑能力测试、统筹应变能力测试、思维定势等测试)、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操作技能测试、英语测试、电脑操作等测试。

4.7.2面试小组组建原则

知识互补、能力互补、气质互补、性别互补、年龄互补。

4.7.3

面试小组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建面试小组。

职级

面试小组组成

班长级以下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

总经理或授权人

班长级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主管级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副经理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外聘技术顾问

专业人员

技术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注:(1)必要时请外聘专家协助面试。

(2)经理、副经理

4.7.4

面试小组面试前准备

(1)

人力资源部在面试前1天将面试者资料送交给面试小组成员,面试小组成员应认真审核。

(2)

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参加人力资源部主持的面试准备会,会议内容为面试内容、面试方式、面试过程及其控制、面试结果的处理等。

4.7.5

集体面试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面试,对应聘者的面试情况所有面试小组成员都要

根据面试情况填写《面试评价表》,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存档。人力资源部根据面试小组综合意见决定是否录用面试者。对未通过面试的应聘者通知不予录用;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在进行背景调查后,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5

体检

对通过被录用的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其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通知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者正式录用。

6

录用

对正式录用员工安排就职手续

(1)

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四张一寸免冠照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

填写《员工履历表》,由人力资源部门归档;填写牡丹灵通卡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交至财务部办理工资卡。领取工作服和工牌。

(3)

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流程表安排其学习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到相关部门培训。

(4)

人力资源部引见其到用人部门报到。

7

试用考核

新录用员工一般安排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前15日进行试用考核。

对考核未通过者进行延长试用期、岗位调整或是解聘;对考核通过者办理转正手续。

8

转正

对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员工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9

应聘者资料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聘者资料,人力资源部需保留半年:

经人力资源部面试的应聘者,未达到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可以考虑其他职位

或未来职位者.

(1)

经人力资源部面试的应聘者,超过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可以考虑其他职位或未来职位者.

(2)

未经人力资源部面试但人为可以保留的应聘者资料.

(3)

政府或其他部门推荐应聘者资料。

10

招聘会汇报材料第2篇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苏州银行金融市场总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真诚邀请敢于接受挑战、德才兼备者加盟,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数据分析岗1名

岗位职责:

1.根据银监会要求,对理财业务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报送,并保障数据的各类逻辑校验关系正确;

2.根据监管机构或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数据报表填制和调研报告撰写;

3.对日常业务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监督业务开展的合理性。

应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银行数据处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文字功底较强,有VBA、MATLAB等编程能力者优先;

3.富有团队精神,沟通能力强;

4.工作积极主动、细致耐心。

二、招聘流程

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苏州银行对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苏州银行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说明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13日;

2.报名方式:登陆苏州银行网站人才招聘页面(hr.suzhoubank.com/zpWeb)进行网上申请。网上报名为唯一报名方式,请勿投送纸质简历;

招聘会汇报材料第3篇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县城管委职能划转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聘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以充实南皮镇社区工作。

一、选聘岗位数量

此次选聘范围为南皮辖区内事业单位财政供养的正式工作人员,选聘岗位共计14个。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身份:乡(镇)政府事业在编人员和暂未占编但已通过入编考试合格人员;县直部门事业在编人员和暂未占编但已通过入编考试合格人员。上述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2、年龄:未达法定退休年龄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4、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 1 月2日至 1 月3日

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2寸正面彩色免冠同底照片六张。

3,报名方法:个人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在所在单位进行报名。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填写纸质版《汇总表》,由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材料2018年1月4日报人社局312房间。

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选聘人数。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发现与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100分

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及《十九大报告》相关学习内容;

2、面试100分

面试人员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和院校录取批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

(四)资格复审及人选确定

根据总成绩分别按应聘人数与选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产生不合格人员,按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选聘情况上报政府审批,批复后办理调动手续。与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

四、有关注意事项及说明

1、此次选聘相关的公告和通知均在“阳光南皮网站”发布,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信息。无特殊情况人社局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领取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聘。

2、经审查,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或者在考试等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选聘资格,责任自负。

3、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联系考生以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在填报《报名表》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等事项的,后果自负。特别注意的是,请接近进入资格复审名次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况,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后果自负。

1、2017年南皮县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招聘会汇报材料第4篇

一、常规工作

组织、协助安排好重大公益活动、行政例会、宫务会、教师会等,保障单位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做好各类会议记录。立足全局,注重与培训、活动、财务等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沟通,从而确保整体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呼声和关切,忠实地向领导反馈信息,并对各种动态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当好参谋助手,服务主任决策,并向教职工及时传达贯彻单位决策,加强督办检查,促进各项决策的落实。

做好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完成单位的目标制定、管理、督促工作和年终目标自查报告,组织教职工填写事业单位聘任合同书和签定好安全责任书。做好法定节日、寒暑假的值班安排工作,督促检查上级和单位领导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反馈各种信息,做到了快捷和实效,保证上下政令畅通。

在宣传工作上,坚持围绕我宫的中心工作,从提升单位的知名度,推进招生培训的宗旨出发,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年来,加强与媒体沟通,配合各部门进行宣传,在《*日报》《*都市报》《广播电视报》“*电视台”宣传报道12次。通过宣传,扩大了影响,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加强了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在市教育城域网上挂信息近62条,在中国宫协网站上信息58条,在四川青少年活动阵地网站上信息63条(截止11月20日)。按照宫内的工作要求,做好征稿、排版、文字审定、版式设计、编辑工作,全年共出版简讯2期,每期4个版面,内容丰富,有工作的新举措、工作动态、大型的活动、单位和师生的获奖、培训班公益活动等等。并发至有关领导和兄弟单位及每个学员。及时报道我宫工作动态,加强与兄弟单位的交流与沟通,强化社会对青少年宫的了解。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利用宣传橱窗、宣传条幅配合单位各类活动开展,宣传单位办学成果,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市教育年鉴所需的图片和文字材料报送工作。

认真做好了上级领导、社会各界、单位交流以及职能部门同志的检查、调研、来访接待工作。

二、人事工作

及时办理法人年检、验资报告、一年一度的核编、每个教职工的社保、医保等系列工作。认真做好了教师职评工作和调薪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1名教师的晋升材料的展示、整理、审核、上报、聘任等系列工作;制定了09年招聘、招考人员的资格认定条件,完成了2人的考核招聘、1人的考试招聘的各项工作和相关材料;完成了1人的转正定级的相关材料;办理了1名教师的退休手续,没有出现任何差错。

按照上级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专业技术结构比例表、2009事业单位人员统计表、2009招聘计划一系列表、岗位设置方案、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花名册、*青少年宫教师津补贴发放方案等各类表册100份左右。组织完成了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整理上报考核汇总表和结果登记表。

三、档案、社区工作

1、做好了档案归档工作。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方便有关人员查阅,查阅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必须领导批准,作好借出、归档登记工作。

2、做好了报刊杂志订阅收发工作,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年度党报党刊和各类报刊订阅任务。

3、认真做好单位及师生的获奖情况的登记、奖证收集、年终汇总工作,为单位的目标考核提供有力的依据。考勤的月汇总和公布、年汇总的工作做到准确无误。

4、加强与社区联系,按照要求年初与社区签定好计划生育、卫生、综治等工作的目标责任书,制定好各类计划和年终写好各类总结,及时向社区上报信息,尽职尽责地搞好了社区工作。

四、工作中的反思及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强自身素质建设,不断增强责任感;加强办公室的管理,规范办事程序,确保工作无差错。

2、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做好单位的规章制度、决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增强工作的向心力、凝聚力和责任感。新晨

3、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克服因工作繁琐而带来的急躁情绪,积极为主任及决策层分忧解难,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

招聘会汇报材料第5篇

 根据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等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8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计划为l人的,予以取消。招聘计划2人(含)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1月19日前取得;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需要的各种证明需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注明,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19日为截止日期。

    (十一)具备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1月22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ycq.gov.cn(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待审核期满,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3月12日9:00—3月18日14:3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8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招聘单位初审后,于1月22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峄城区中兴大道10号南二楼)办理减免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8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勿着制式服装照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下午  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分类确定。

    笔试成绩,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采取面试与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统一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追加招聘计划。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学业)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在县级(含)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99900(综合)

    0632-7716029(教育)

招聘会汇报材料第6篇

一、指导思想

20*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基本延续去年小学升初中政策框架,进一步体现实践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办学,严格规范初中招生行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全局,既积极稳妥地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又注意保持招生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使初中招生工作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为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有利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户口划片”(龙岩初级中学除外)的原则。

(三)坚持“统筹安排”的原则。符合借读条件和政策性优先招生的或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报名对象、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对象:持有本*区常住户口,有学籍并取得毕(结)业资格的应(往)届小学毕(结)业生和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在册借读生。

(二)报名时间:6月12~20日。

(三)报名要求:

1、本*区户口小学毕业生务必随带户口本等材料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填写《龙岩市*区20*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初招表”);

非*区户口毕业生不必填写“初招表”,在该借读小学参加毕业考试并发给毕(结)业证书,务必持《小学借读毕业生回户籍地报名登记通知单》、户籍簿、毕业证书和“义务卡”等档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回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报名、登记,否则将无法取得学位。

2、报名时应带:近期正面一寸免冠黑白照片3张(毕业证书、初招表、花名册各一张);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3、填报“初招表”时,毕业生姓名必须与户口本姓名相符。

4、往届生向户口所在地小学报名。

5、本*区户口在区外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于7月20日前,携带原借读小学毕业证明、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校“初招报名登记表”和“义务教育登记卡”等有关材料,直接到区教育局初教股报名、审核、登记。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学校招生。

1、城区户口小学毕(结)业生,原则上按户口划片结合实际居住到指定中学就读,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为录取依据。

2、中学招生规模和划片范围:

(1)龙岩高级中学:初中招生6个班。

招生范围:东城红龙、双井、松涛、东门、东街、龙凤、北园居委会。毕业生户口原则上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在片区内。

(2)龙岩初级中学(二中):初中招生10个班。

划片招生地段:东至解放路;南西至龙川中路、龙川西路、龙川北路;北至北环西路。

所属社区(居委会):中城兴门、北门(部分)、团结、虎岭、西街(部分)、中街、岩心居委会。毕业生户口原则上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实际住址在划片招生地段内。

(3)龙岩四中初中招生4个班。

招生范围:东城除龙岩高中招生以外居委会户口和铁山岭后、白沙移民和岩山中心小学毕(结)业生。本区户口原则上按户口划片,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小学在册借读毕业生,原则上以校划校,若学位不够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其他中学。

(4)龙岩五中招生8个班。

招生范围:南城各居委会户口的小学毕(结)业生;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借读生,本区户口原则上按户口划片,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小学在册借读毕业生,原则上以校划校,若学位不够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其他中学。

(5)龙岩六中招生10个班。

招生范围:中城除兴门、北门(部分)、团结、虎岭、西街(部分)、中街、岩心以外居委会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在工业路以北居住的西陂镇张白土、黄竹坑、赤坑、崆口、紫阳、南石、园田塘户口和江山外山户口及万安涂潭、铁山火竹坑移民、江山搬迁户的小学(本片区小学)毕(结)业生。本区户口原则上按户口划片,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小学在册借读毕业生,原则上以校划校,若学位不够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其他中学。

(6)龙岩七中招生10个班。

招生范围:西城各居委会户口的小学毕(结)业生。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借读生,本区户口原则上以户口划片,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小学在册借读毕业生,原则上以校划校,若学位不够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其他中学。

3、由于旧城区小学毕业生与中学学位供求矛盾突出,城区中学原则上不录取本区农村小学毕业的非城区户口毕(结)业生。

(二)农村中学招生。

根据各乡镇小学实际毕业生生源,确定各校招生规模。

农村小学毕(结)业生,以乡(镇)为单位,直接升入本乡(镇)所在的初中就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小学在册借读毕业生,原则上以校划校。

(三)民办学校招生。

为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凡经批准的民办中学均可面向全区招生。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自主招生,并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7]4号)文件规定,录取办法:

1、本区户口毕业生先向学校申请,再到民办学校登记、缴费、报名。但“初招表”志愿栏中必须填写志愿并签字盖章(学校务必在花名册备注栏注明一所民办学校,如:龙州、实验、闽西文武等中学)。

2、非*户口毕业生填写《*区20*年流动人口子女小升初审批表》(一式四份),并按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局审批后,直接向民办学校登记、缴费、报名。

3、民办学校凭学生报名缴费发票和《*区20*年流动人口子女小升初审批表》或《龙岩市*区20*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及花名册,到教育局录取、审批。

(四)政策性照顾。

属下列政策性照顾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于7月10日前持有申请报告和相应的有效材料到区教育局申请、审查、登记。

1、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投资与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凡在*区固定资产投资300万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和当年被授予“*区重点企业”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其子女及其所聘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可在区属初中择校就(借)读。

(1)“外来投资者”指非*区户籍在*辖区投资办企业法人。应提供:

A、申请借读报告;

B、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C、企业有效的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D、外来投资者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业主和受教育者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所聘“高级管理人员”指该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提供:除上述五种材料外,同时应出示该企业已聘三年以上聘书和有关证明(工资册、工商部门证明或董事会会议记录)。

所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指人事部门授予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应提供:除上述五种材料外,同时应出示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有效证书和该企业已聘三年以上聘书等有关证书。

(2)当年被授予“*区重点企业”指该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应提供:

A、申请报告;

B、区政府颁发的2007~20*年度“*区重点企业”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C、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业主和受教育者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所聘“高级管理人员”。应提供:除上述四种材料外,还应出示该企业已聘三年以上聘书和有关证明(工资册、工商部门证明或董事会会议记录)。

所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除上述四种材料外,还应出示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有效证书和该企业已聘三年以上聘书等有关证书。

2、驻岩现役军人子女,指现在龙岩*辖区服役的部队军人子女。应提供:

(1)军(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

(2)军分区证明;

(3)“双拥办”证明。

(五)流动人口子女毕业生的审批和安排。

1、非*区户口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中学升学,若在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须继续在*区中学就读者,应填写《*区20*年流动人口子女小升初审批表》(一式四份,户口所在地中学、*区就读中学、双方教育主管部门各一份),经户籍所在地中学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按要求盖公章,办理审批手续。

7月25-26日,将户籍地中学、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后的《*区20*年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安排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并携带:⑴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簿;⑵父母双方暂住证;⑶从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心小学(含实小、松涛、附小)审查、登记、汇总造册,逾期不予受理。

经双方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就读中学应返回2份审批表让外地学生随回原户口所在地中学和教育主管部门存档并开具就读证明及有关学籍证明,到就读学校办理就读手续。

2、*区非城区户口在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中学就学,若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须继续在城区中学就读者,应由学生家长书面提出申请,并携带“三证”(父母双方暂住证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居住证明;父母双方在城区从业证明;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26日前到中心小学(含实小、松涛、附小)审查、登记、汇总、造册,逾期不予受理。本区户口毕业生升学借读手续待中学开学后办理。

3、7月28日,中心小学将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统一上交区教育局审查,原则上按片划校统筹安排就读中学。若外来流动人口子女中学学位安排结束,且符合借读条件升学尚未安排者,开学后,可按中学借读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借读。

五、有关要求

(一)户籍审定。

1、严格控制择校生。为避免择校而突击迁移户口的情况发生,城区小学毕(结)业生户籍的认定,原则上以2007-20*学年初教育局核实的在校生花名册户口为依据,报名时户口变更者学校应在花名册备注栏注明“HB”字样,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要求与父、母在同片区同一户口本。

2、属父母正常工作调动,由城外迁入本城区户口的学生。凭父母工作调令和户口簿按本方案户口划片录取。

3、严格杜绝非正常户口迁移和变更现象发生。

4、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问题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研究统筹安排入学。

(二)各校报名汇总应上送材料及要求。

1、“初招表”背面用胶水粘上“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户口复印件(首页户主和子女页)。

2、“*区20*年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两册:贴照片花名册;文字花名册。两种名册的基本信息必须相同。如:顺序、学号、毕业证书号、身份证号等),文字花名册按“样表”电脑打印,“U盘”或电子邮件发送。具体要求:以中心和直属校为单位,用A4纸、横放、每页20名。花名册毕业证书号按教育局统一给的起始编号,不能中断。

3、本区户口和非*区户口分开造册。毕业生户籍必须严格以户口本为依据,做到“户口本”、“初招表”、“花名册”表册相符,学校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按花名册项目要求,从“省、市(地)、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依次注明,不得错位、空格。

4、居住地以家庭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凭房屋产权证或相关实际居住有效证明)。学校一定要加强审批管理,不得弄虚作假。

5、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毕业生的档案材料。由中心校直接送交相应中学教务处,继续按随班就读跟踪管理。

6、符合省、市、区政府文件规定,需照顾录取龙岩初级中学或龙岩高级中学的,在规定时间内直接送交*区教育局审核,逾期不予授理。

7、“初招表”及“义务教育登记卡”用钢笔书写。各校应做好小学毕业生报名的指导和审核工作,防止报名表漏填、错填。

8、“初招表”中“户口所在地”栏,应加强审查,实行责任制。在校生花名册户口所在地与“初招表”和“报名汇总花名册”必须相符。

9、“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按花名册顺序编号并另外装袋,上送教育局存档。

(三)、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生数。根据《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初中班额控制在54人以内。

六、工作安排

1、6月23日:各小学向所在中心校报名(实小、松涛、附小等直属校除外)。

2、7月8~9日:各中心小学(含实小、松涛、附小)派专人向区初招办汇总报名。

7月8日:上午(8:00~12:00)实小、松涛、附小、东新、西城;下午(3:00~6:00)南城、中城、龙门、西陂、曹溪、东肖、(区直属校);

7月9日:上午(8:00~12:00)江山、大池、小池、万安、岩山、苏坂;下午(3:00~6:00):适中、铁山、红坊、红炭山、雁石、白沙。

3、8月5日~8日:中学招生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毕业考试

小学毕业考是小学毕业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定为6月21日。毕业会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成绩直接填入初招表。

八、招生纪律

1、认真组织实施“阳光工程”,初招实施“阳光工程”是进一步落实招生公平、公正原则的重要举措。各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招生政策,初招办法家喻户晓。要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2、初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中小学领导、教师及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

招聘会汇报材料第7篇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招聘范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组织方式。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可参加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笔试。具备自主组织笔试条件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笔试,或由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统一组织笔试。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应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标准化要求、回避规定和保密规定。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

    2.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五级、六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招聘五级、六级管理岗位人员,须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组织。

    4.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等方式测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5.招聘体育、艺术、音乐、舞蹈等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特殊专业人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采取先面试(侧重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

    (三)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市属事业单位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年度招聘方案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招聘方案研究制定招聘简章,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官方网站同时发布。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后两个月内完成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严格按照考试考务有关规定公布成绩,及时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占比可按40%或50%掌握,具体比例应在公开招聘方案、简章中予以明确。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

    人员聘用备案须报送以下材料:公开招聘工作总结、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备案承诺书、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等。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其他要求

    1.市属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发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市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我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2.实行面向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遴选制度。为激励引导优秀人才服务基层干事创业,规范完善基层人才交流机制,对于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的正式在编(含人员总量控制)在岗工作人员向市、区属事业单位交流实行统一公开遴选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市属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发适合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定向招聘岗位。2021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9—2020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4.市属事业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要求,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对残疾但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应聘人员,不得以残疾为由而拒绝聘用。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21年4月23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7.2021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初级岗位原则上不作工作年限要求。

    8.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10.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博士,以及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公布中、长期简章。

    二、参加统一笔试的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明确、具体,易于界定。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专业要求不高的通用型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类别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

    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事业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参加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统一笔试的单位,请务必于2021年4月13日前将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定汇总后的《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分别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官方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招聘单位可进行初审。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五)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且计划招聘名额为1人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4月23日。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外聘考官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八)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领导,优化机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程序,强化监管。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形式,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简章、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务、体检、考察、回避等材料须存档五年备查。

    (三)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填

            表须知

  

附件1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招聘

单位

主管部门

岗位

类别

岗位

等级

岗位

名称

岗位

说明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其他条件要求

是否紧缺专业

面试比例

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信息公布网站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

 

填表说明:1.此表由招聘单位填写,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岗位类别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填写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管理岗位填写七级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填写技术工三级、技术工四级、技术工五级、普通工;

3.定向招聘岗位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2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填表须知

 

一、“岗位名称”栏:岗位名称应从岗位职责的角度表述,明确具体、规范简练。同类岗位专业要求不同时,应后缀阿拉伯数字以示区分。例如,招聘教师的岗位可用“教师1、教师2…”表述。

二、“学历”栏:“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限”限选其一。“学位”栏:“学士、硕士、博士、不限”限选其一。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具有相应或更高学位。

三、“专业名称”栏:填写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专业名称应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学科门类与一级、二级学科名称相同的,须加括号注明。多个专业名称之间用“、”间隔。

四、“研究方向”栏:招聘单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时填写,如无要求则不填。

五、“其他条件要求”栏:填写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对资格职称类证书有要求的,可填写与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书名称,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等。

(二)对英语及其他语种水平有要求的,表述为“通过英语四/六级或425分及以上”“通过英语专业八级”等。

(三)对计算机等水平有要求的,表述为“全国计算机二级”等。

(四)面向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如学科专业有连贯要求,可表述为“本硕专业一致”,或具体罗列出本科适合专业。

(五)如有其他条件要求,须规范表述。

六、“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栏:填写“50%:50%”或“40%:60%”。

七、“咨询电话”栏:按区号加“-”加号码的格式填写,如0532-87654321。

八、“备注”栏:定向招聘岗位注明“定向岗位”,统一表述为“面向××人员”;对工作地点、工作性质及其他需说明的,统一表述为“工作地点在××”等。

九、完整填写“填报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

十、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85912185 、85912091。

 

 

 

招聘会汇报材料第8篇

一、2012年工作成绩与不足

(一)基本情况汇报

(二)利用多种渠道,开拓就业市场

今年全国高校有611万大学毕业生,相对我院的毕业生来讲,优势比较弱,为了更好将毕业生推荐出去,就业办利用新华人才网、各行业网站、报纸、期刊、参与各类招聘会广泛收集信息,另外与合作单位、班主任、已就业学生、兄弟院校的沟通、介绍,深挖就业市场内部资源,采集大量的岗位信息,积极联系企业、实地考察、洽谈合作,拓宽就业市场;先后与50余家招聘企业(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尤其是今年我们借助教育集团公司的就业网平台,帮助学生熟悉网上就业流程、制作简历,上传简历,推荐优秀学员,手把手的教学生网上求职,帮助学生完成网上求职,自主就业率达31.6%;切实提高了就业工作效率。

目前我院与智联招聘网、新华人才频道、新华就业网开展合作,2011年毕业生首先将实施网络就业,为毕业生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集中优势 全面报道就业情况

就业办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就业宣传工作,全校现有对外宣传栏8个,就业办长期使用其中的5个专栏,全年更换就业新闻7次,调研报告4次、专场招聘会报道11次、同时对就业回访、招聘信息等相关内容做了及时的报道,利用教育集团网站、新华就业网、新华人才频道、兄弟院校就业板块等相关网络,及时更新我院相关就业内容;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增加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提高在校生的就业信心。目前就业办正着手搜集成功学子素材,制做《东方巴黎故事》宣传册。

(四)及时反馈 促进教学管理的

就业办每个月对合作单位,通过上门访问、电话回访、邀请企业领导到校等多种方式,收集到就业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评价,就业单位对我院教学、学生管理、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另外,也了解到毕业生对所学专业、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就业服务等情况;并将回访信息月末以就业工作报表(电子稿)的形式,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今年共计发送就业工作报表电子邮件9次,促进了部门工作质量的提高。

(五)实施就业教育 加强创业指导

(六)完善制度 保障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就业办自10年着手整理部门相关材料,通过09年的补充和完善,已经初步建立了就业指导中心日常工作各项材料,制定了部门规章制度、部门员工岗位职责、绩效考核制度,促使就业指导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搜集整理了已就业学生信息、在校学生信息、成功学子信息等并登记造册,全面把控就业工作;建立了学生推荐材料、就业宣传材料、专场招聘会材料、就业回访材料等一系列材料、工具,进一步健全部门档案、材料,全面促进就业工作规范化。日常的部门工作管理严格按照院校工作计划执行,建立工作日清制度,制定合理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实行就业工作月清、周清、日清制度,实现当日事当日毕;部门定期召开总结会议,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在总结中提高;积极参与集团公司和学院提供的各种学习和培训班,利用外部优质资源,学习他人先进经验,通过各种方式全面提高部门员工的工作能力;加强了部门联动,积极协调、沟通工作事宜,保障了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七)做好服务 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二、工作中的不足

2012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就业岗位有所萎缩,我院全体员工在院长的带领下,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群策、群力,就业办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三、2012年工作计划

招聘会汇报材料第9篇

一、2009年工作成绩与不足

(一)基本情况汇报

(二)利用多种渠道,开拓就业市场

今年全国高校有611万大学毕业生,相对我院的毕业生来讲,优势比较弱,为了更好将毕业生推荐出去,就业办利用新华人才网、各行业网站、报纸、期刊、参与各类招聘会广泛收集信息,另外与合作单位、班主任、已就业学生、兄弟院校的沟通、介绍,深挖就业市场内部资源,采集大量的岗位信息,积极联系企业、实地考察、洽谈合作,拓宽就业市场;先后与50余家招聘企业(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尤其是今年我们借助教育集团公司的就业网平台,帮助学生熟悉网上就业流程、制作简历,上传简历,推荐优秀学员,手把手的教学生网上求职,帮助学生完成网上求职,自主就业率达31.6%;切实提高了就业工作效率。

目前我院与智联招聘网、新华人才频道、新华就业网开展合作,2011年毕业生首先将实施网络就业,为毕业生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集中优势 全(本工作总结来源于)面报道就业情况

就业办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就业宣传工作,全校现有对外宣传栏8个,就业办长期使用其中的5个专栏,全年更换就业新闻7次,调研报告4次、专场招聘会报道11次、同时对就业回访、招聘信息等相关内容做了及时的报道,利用教育集团网站、新华就业网、新华人才频道、兄弟院校就业板块等相关网络,及时更新我院相关就业内容;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增加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提高在校生的就业信心。目前就业办正着手搜集成功学子素材,制做《东方巴黎故事》宣传册。

(四)及时反馈 促进教学管理的

就业办每个月对合作单位,通过上门访问、电话回访、邀请企业领导到校等多种方式,收集到就业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评价,就业单位对我院教学、学生管理、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另外,也了解到毕业生对所学专业、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就业服务等情况;并将回访信息月末以就业工作报表(电子稿)的形式,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今年共计发送就业工作报表电子邮件9次,促进了部门工作质量的提高。

(五)实施就业教育 加强创业指导

(六)完善制度 保障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就业办自08年着手整理部门相关材料,通过09年的补充和完善,已经初步建立了就业指导中心日常工作各项材料,制定了部门规章制度、部门员工岗位职责、绩效考核制度,促使就业指导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搜集整理了已就业学生信息、在校学生信息、成功学子信息等并登记造册,全面把控就业工作;建立了学生推荐材料、就业宣传材料、专场招聘会材料、就业回访材料等一系列材料、工具,进一步健全部门档案、材料,全面促进就业工作规范化。日常的部门工作管理严格按照院校工作计划执行,建立工作日清制度,制定合理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实行就业工作月清、周清、日清制度,实现当日事当日毕;部门定期召开总结会议,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在总结中提高;积极参与集团公司和学院提供的各种学习和培训班,利用外部优质资源,学习他人先进经验,通过各种方式全面提高部门员工的工作能力;加强了部门联动,积极协调、沟通工作事宜,保障了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七)做好服务 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二、工作中的不足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就业岗位有所萎缩,我院全体员工在院长的带领下,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群策、群力,就业办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三、2012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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