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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04 04:12:47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第1篇

第一条 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要从加强内部信用建设入手,通过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强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强化公司外部的资信管理,通过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来规范公司信用,构筑公司信用基础。

第二条 抓好公司质量信用建设,逐步建立推广标准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标准化服务,开展争创名牌企业活动,全面推进我公司的质量信用建设。

第三条 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

第四条 以增强信用意识为重点,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以诚实守信为行为准则的诚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导“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公司的健全发展营造和谐信任的环境,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 建立“四不”承诺公约,把“不逃避债务、不违反合同、不逃税骗税、不做假帐伪帐”作为公司基本的经营守则。

第六条 建立公司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从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通过强化事前管理——客户资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与客户投诉管理,以及事后管理——应收帐款及售后服务监控,从而全过程地控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信用风险。

第七条 会员信用的收集与记录:从政府公报、奖惩公告、媒体报道、会员反馈等渠道,收集会员单位诚信信息,包括会员注册信息,资格信息,商业信誉信息等,按行业分类记录整理。

第八条 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我们将优先选为推荐企业,帮助其宣传并促成很多贸易机会。

第九条 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客户投诉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

第十条 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建立信用管理的内部机制,使其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使信用道德、理念渗透到公司的各个方面。

第十二条 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第2篇

关键词: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9)01-0104-05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与信用销售相配套的制度体系,是市场竞争的产物。随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信用销售逐步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相应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却严重滞后,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为评估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缺失状况,分析制度缺失的原因,笔者设计了《企业信用管理调查问卷》,向1200户企业发放,回收有效问卷995份,其中有信用销售业务的企业838户。

一、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缺失的状况分析

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样本企业已在一定程度上开展了信用销售,但信用销售仍存在以下问题:

1 信用销售比例偏低,影响企业竞争能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对外开放力度加大,我国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本次问卷设计的“您认为贵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程度如何?”的调查结果表明,已有78.3%的企业感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信用销售是市场竞争的产物。信用销售对于买方来说,具有降低交易成本、获得短期融资、增强产品质量保障等诸多好处,受到买方欢迎。在买方市场中,卖方企业不得不采取信用销售方式,以稳定长期合作客户,争取新的销售客户。为验证信用销售与市场竞争的关系,构造了样本企业市场竞争度指数与信用销售指数,用SPSS13.0软件计算的Pearson相关系数达到0.307,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了相关性检验,表明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激烈,企业越有可能采取信用销售方式。

信用销售不同于现款交易,需要企业具备对信用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否则将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识别和控制信用风险能力较强,90%以上的交易额采用信用销售。此次的调查结果表明,995户样本企业中,有信用销售业务的企业占84%,绝大部分企业已接受了信用销售方式,但信用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重只有28.87%。

为估计信用销售对企业竞争能力的影响,问卷设计了“您认为赊销对提高贵公司市场竞争力的作用?”问题,调查结果表明,已有72.1%的样本企业已感受到信用销售对竞争力的影响。

2 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滞后,不适应信用销售发展。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基本功能是控制信用风险,建立信用管理专职部门,对客户资信、客户授信和应收账款进行科学管理,有利于控制信用风险,扩大销售规模,提升竞争能力。从调查情况看,尽管有少数企业已开始探索加强信用管理的路子,但总体来说,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缺失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

(1)缺乏专职的信用管理部门与人员,难以在扩大销售与控制风险之间保持平衡。信用销售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但同时带来了风险,企业必须在两者之间保持平衡。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设置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或信用管理经理,承担和协调整个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是一个有效的管理方式。一般来说,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的信用销售企业都应该设立专职的信用管理部门,200人以下的企业可不设置专职部门但应配备信用管理经理-3]。按此标准,838家信用销售样本企业中,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企业289家,设有信用管理专职部门或指定了信用管理职能部门的企业只有128家,只占44.3%;200人以下的信用销售企业549家,设有信用管理专职人员的企业193家,只占35.2%。

(2)缺乏客户资信管理制度,难以准确识别客户信用风险。科学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准确识别客户信用风险,是有效控制信用风险的第一道关口。根据企业客户资信管理的基本流程,本问卷设计了是否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是否要求提供身份和资质证明、是否要求提供财务报表、是否要求提供其他反映信誉的资料、是否会设法了解其商业信誉、是否会委托专业机构了解其信用、是否会派人进行实地考察、是否建立信用评分制度、是否建立信用评级制度、是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赊销客户信用档案、对客户信用档案是否经常动态更新等问题,调查结果见表1。

(3)客户授信制度不完善,不利于防范信用风险。根据客户信用状况,合理确定对客户的信用政策是控制信用风险的第二道关口。客户授信管理制度应包括确定企业赊销战略、确定信用政策、确定现金折扣、确定债权保障措施、确定信用审批程序、赊销合同审查。根据客户授信制度的基本环节,问卷设计了公司对年度赊销总额度是否有明确的计划控制指标、对客户符不符合赊销的条件是否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公司对客户赊销额度是否有明确的审批权限规定、对风险较大的赊销客户是否会要求其提供抵押或担保、对现款购货的客户是否有一定的折扣、对赊销合同是否会有专业的法律人员进行审查、应收账款是否办理过保理或信用保险等7个问题(结果见表1)。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样本企业客户授信制度很不完善。

(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缺失,不利于化解信用风险。当企业对客户进行授信,将产品提供给客户之后货款收回之前,企业在会计账务上就形成了应收账款。在货款全部收回之前,应收账款将存在逾期和坏账的风险。因此,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是控制信用风险的第三道关口。根据发达国家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基本经验[5],本问卷共设计了公司是否定期进行应收款的账龄分析、公司是否设有专职的应收款催收人员、公司对应收款是否有规定催收程序、公司是否委托过专业收账机构收账4个问题,调查结果见表1。

3 应收账款质量较差,企业信用销售风险大。目前,许多企业迫于竞争的需求,被动地采用信用销售,忽视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企业风险控制不科学、不规范,信用风险大。主要表现在:应收账款逾期比例高,838户信用销售企业,50%以上的企业应收账款逾期率超过5%;应收账款逾期时间长,对838户信用销售企业应收账款平均逾期天数的估计,应收账款平均逾期控制在15天以下的企业只占19.9%,而平均逾期超过一个月的企业占50.2%;应收账款坏账率高,838户信用销售企业应收账款坏账率(含逾期三年以上应收账款)超过1%的占40%,超过3%的占20%以上。

二、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缺失的原因分析

我国企业普遍接受并采用了信用销售方式,但相应的制度建设滞后。其原因何在?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的“生产”与产品生产一样,既有其收益,

也需付出成本。企业在对信用管理制度认知的基础上,依据自身客观条件以及外部制度环境,对制度收益与制度成本作出预期和权衡。当制度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则是其理性选择;反之,如果制度收益预期小于成本预期,则企业缺乏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动力。

信用管理制度的收益在于扩大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其成本则体现在制度设计、制度嵌入和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成本主要包括制度设计成本、制度嵌入成本与制度实施成本。制度实施成本又可分为信息采集成本、债权保障成本、风险损失成本。制度设计成本和制度嵌入成本属于固定成本,制度实施成本属可变成本。

影响制度收益和成本的因素非常复杂,有企业内部因素,也有企业外部因素。从企业内部看,如客户群分散程度、客户群与企业距离远近、客户群的类型、客户群的信用特性等都可能影响到信用管理成本。这些企业内部因素跟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特性密切相连。从企业外部环境看,信用知识供给环境、信用信息采集环境、信用风险转移环境、社会诚实守信环境、应收账款再融资环境等对信用管理成本具有很大影响。

当前,我国企业外部信用环境差,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主要表现在:

1 信用管理知识供给环境差,制度设计与制度嵌入成本高。信用管理制度设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如客户信用档案的设计、信用评价模型的开发、授信模型开发、信用管理计算机辅助系统开发等,都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这些知识靠企业自身逐步积累,不仅难度大、时间长,而且成本很高,这就需要良好的外部信用管理知识供给环境。

信用管理的理念和技术方法是在上世纪70年代,由西方发达国家逐步发展和成熟起来的,近年才开始引入我国。我国信用管理的专业研究、人才培养和咨询服务都刚刚起步,企业普遍缺乏信用管理知识,995户问卷调查中,有62%的企业表示需要外部提供信用管理咨询服务。

2 失信惩戒机制不完善,信用销售风险损失成本高。信用风险不能完全消除,只能进行合理控制,即使在信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企业应收账款坏账率也有0.25%~0.5%,这是企业信用销售必须承担的风险成本。信用风险成本与企业外部的诚信环境密切相关。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反映到企业信用销售领域就是过高的应收账款逾期和坏账率,主要原因在失信惩戒机制缺失。博弈论的研究表明,在一次性信用交易博弈中,受信方失信是其理性选择。只有在无限重复的交易博弈中,受信者才有通过守信行为建立信誉的动机。企业在信用销售过程中,不可避免将面临许多一次性的信用交易,对受信者的失信行为,信用销售企业很难对其进行惩戒。企业唯有的办法就是请求法院支持,而法律诉讼不仅费时、费力、成本高,而且执行难。这就需要社会建立起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将受信者的失信行为记录在案并广为传播,使受信者对信用销售企业的一次易行为,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多次重复交易博弈行为,促使其自觉守信,重视自身信誉。目前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企业信用销售信息尚未进入征信系统,难以发挥对商业失信行为惩戒作用。995户企业问卷中,89%的样本企业认为“非常必要”或“有必要”将信用销售信息,特别是对方拖欠债务的信息记录在对方的信用报告之中。

3 信用风险转移机制不健全,信用销售企业债权保障成本高。信用销售形成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坏账的发生是随机事件。信用风险损失的大小与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密切相关,但信用管理的有效性是在大数定律意义上的。只有当随机事件重复次数足够多时,其概率才可能稳定在一个可预期的水平上。当信用销售客户数量达不到大数定律的要求时,尽管信用管理制度很完善,也可能百密一疏,给企业带来灾难性后果。为此,发达国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转移机制,如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保理等,信用销售企业将风险转移给此类机构,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当然也需付出成本,费用计算的基准是社会平均坏账率加服务费用。

债权保障服务在我国还是一个刚刚起步的行业。一是机构体系不健全。目前,信用担保机构相对较多,但过于分散,资本金实力不足,运作不规范,社会公信力较差。信用保险机构、保理机构则很少。二是业务范围狭窄。信用担保业务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担保,商业履约担保业务刚刚起步。信用保险业务集中在出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基本上还未起步。保理业务也主要集中在国际保理,国内保理业务尚在探索之中。三是运作机制不。当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平均坏账率高,债权保障服务面临两难:如果以高费率承接业务,维持机构运作,则客户很难接受其过高的费率;如果以低费率吸引业务,则自身难以赢利。

4 征信体系不完善,信用销售企业信息搜集成本高。信用销售企业风险识别需要大量信息作支撑,以区分“好”客户和“坏”客户。这些信息来源非常分散,涉及诸多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客户的众多商业往来对象。当前我国政府信息不公开,企业信息搜集的难度非常大、成本非常高,这是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实施的巨大成本。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实行政府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减少信息采集的难度,同时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利用信息产品可重复使用的特点,大幅度降低企业信息搜集成本。

近年来,我国中央银行大力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已建成全国联网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并在银行系统广泛使用,但目前尚不能解决信用销售企业的信息服务需求。主要表现为查得率不高,大量与银行没有信贷关系的企业和个人尚未建立信用档案;信用信息不全,缺少商业交易信息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所掌握的信息;企业财务信息不真实,企业为了借贷、避税等不同目的,随意调整财务数据;信息产品单一,目前征信系统只能对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进行简单记录和汇总,提供单一格式的信用报告,缺乏对企业和个人信用能力的整体评价和预测,难以满足信用销售企业多方面的信息需求;尚未对信用销售企业提供服务。问卷调查中,85%的样本企业希望征信系统能向其提供信息服务。

5 应收账款再融资难,企业信用销售规模难以扩大。企业信用销售货款未回笼之前,形成资金占用。信用销售规模越大,占用资金越多。在企业不能获得外部资金融入的情况下,信用销售规模必将受到内部资金的强约束。在发达国家,信用销售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应收账款进行再融资,将其转化为企业可使用的资金。根据货币乘数原理,如果应收账款能按一定比例再融资,则企业信用销售规模可以成倍数扩张。

应收账款再融资的渠道主要有:票据转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融资等。由于应收账款再融资的风险主要来自应付方,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风险识别难度很大,目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再融资渠道严重不畅。商业票据发展缓慢,商业票据

转让、贴现困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融资等业务尚处于探索阶段。995户企业问卷中,52.8%的企业感到资金“非常紧张”或“比较紧张”。受自有资金的约束,企业信用销售规模受到限制,信用管理制度规模效益难以发挥,信用管理制度固定成本很高且难以分摊,企业缺乏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动力。

四、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有利于扩大信用销售规模,促进商业融资发展;有利于防范信用风险,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然而,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具有很强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特征,国家不能强制其作出制度安排,只能从改善企业外部环境人手,大幅降低制度成本,使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诱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制度。

1 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研发和推广机制,改善知识供给环境,降低企业制度建设固定成本。引导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研究,开发符合我国企业实际的信用管理技术,研究制定信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开发适用的信用管理辅助系统。大力培育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壮大信用管理师资队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大中型企业,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试点,并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大力扶持信用管理咨询业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组建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开展信用管理研究、培训、推广和服务。

2 推进征信体系建设,改善信息搜集环境,降低一企业信息成本。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征信立法,创造良好征信环境。由于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周期长、投入大,在当前社会征信机构短期难以建立大型数据库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立国家统一征信基础数据库,整合信贷信息、信用销售信息,以及政府部门相关信息,为每个有经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相对完善的信用档案,在向金融机构开放的同时,向信用销售企业提供服务,大幅降低信用销售企业信息搜集成本。

3 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改善社会诚信环境,降低信用销售的风险损失成本。加快信用立法,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法律惩戒;建立信用销售信息征信机制,将债权、债务的形成和消除记录到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报告之中,强化对债务人的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大力培育诚实守信的道德文化,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舆论监督和道德谴责,强化债务人的诚信自律和他律。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第3篇

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理解为能抑制人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的一套行为规则与程序。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道格拉斯•诺斯认为,制度是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博弈规则,它旨在约束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是决定长期经济绩效的根本因素。制度约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禁止人们从事某种活动;另一方面,界定可以被允许从事某些活动的条件。因此,制度是一种人类在其中发生相互交往的框架。制度作为人们相互交往的指南,通过为人们提供日常生活规则来减少不确定性,当经济主体做生意、借钱、驾车、人际交往时,就能够知道或者很容易学到应该如何去做。制度对经济绩效的影响是无可争议的,制度能够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选择,源于其目的是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罗纳德•科斯认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是建立使市场主体讲信用的收益大于失信的制度。现阶段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讲求信用。据商务部统计,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有统计表明,我国企业坏账率高达1%至2%,且呈逐年增长势头,相比较之下,成熟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企业坏账率通常为0.25%至0.5%。我国每年签订的约40亿份合同中,合同履约率只有50%。虽然企业失信行为的泛滥并不能完全归结于行为主体的道德败坏,但与现有制度建设的欠缺有着必然联系。在不完善的市场条件下,人们实施机会主义行为的收益大于其成本,在征信成本太高而失信成本过低或为零的情况下,违约、造假、欺诈处处上演,必然损害企业的利益,造成市场失灵和秩序混乱,这是失信的主要原因。企业在不甘心受到相应损害的前提下,为了保持正常的交易,尽可能保护自身的利益,必须建立一套完善且有效的制度作为保障,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应运而生。企业依据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对信用销售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科学管理,成立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了解客户、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的信用状况,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为防范风险、扩大交易、提高利润、减少损失、增加赊销成功率等进行一系列活动,从而规避和降低信用风险。因此,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企业开展信用风险管理是其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必然选择。

二、制度变迁理论与企业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在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互动的稳定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制度的产生与变动来研究某一经济主体的经济发展,并指出各经济主体经济绩效各异的根源。马克斯•韦伯指出:凡是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制度就是有效的制度。企业制度作为社会生产的一种组织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对经济活动效率的追求逐步形成,企业制度发展的直接原因是提高经济效率,这集中体现在企业制度的变革能创造一种新的生产力,新的企业制度既能节约生产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也能增加产出,不仅能为管理的创新提供制度条件和前提,也能够提高企业经济活动综合效率。罗纳德•科斯指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改变各种生产要素的利用率,达到最优效率,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情况下,制度安排对资源的配置和企业的受益都将产生影响,不同的制度安排会产生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企业需要在不同的制度之间进行选择。道格拉斯•诺斯从人类行为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的结合考察制度产生和变迁的过程,制度是为了降低人们互动中的不确定性而存在的,随着生产专业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边际生产成本逐渐递减,以及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中机会主义的存在,边际交易成本就会逐渐增加,从而影响经济效益。制度的稳定性丝毫不否定它们处于变迁之中的事实。制度变迁是一个复杂、渐进、非连续的过程,是由于社会中非正式约束嵌入的结果,不论是惯例、行为准则、行为规范,还是个人、公司之间的契约,制度总是处于不断演化之中。在经济活动中,组织及企业家从事有目的的经济活动,因而他们是制度变迁的主角,型塑了制度变迁的方向。虽然韦伯、科斯、诺斯等对制度研究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尽相同,但都认为生产力或技术的进步以及制度的变迁,对社会或是一个经济主体的经济效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企业作为一种组织形式,是一个有目的的实体,是由其创立者设计出来、用来最大化其财富和收入,以及实现其他由社会制度结构所提供机会设定的目标。在追求这些目标的过程中,企业逐渐改变制度结构,不同约束之间的相互作用使得企业的财富最大化。最合理的制度安排就是使交易成本为零,如果原有的制度安排不能提高利润,原有制度安排下的某些人为了获取潜在利润,就会率先克服这些障碍,从而导致新的制度安排。信用制度变迁对利润增长的作用路径是在一个动态的经济系统中,现有的制度安排决定了市场经济交易机会与交易成本,从而决定了经济增长的收入及速度。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进出口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劳动力价格等外界条件、因素变化进入经济系统时,则改变了现有的经济条件及收益结构,只有进行制度创新,创立新的合适的信用管理制度,才有可能实现潜在利润,实现经济的增长。因此,制度变迁是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企业实现利润增长的必要基础。为了获得经济绩效,企业建立一套能够提高经济效益的制度是必然选择,以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以及市场经济不完备情况下机会主义导致的生产成本增加的问题。这其中,建立科学、完善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是最优选择。

三、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各种创新能力中最基本、对其他创新能力起促进或制约性先导作用的创新能力,具有稀缺性、不可复制性等特征。企业的正式制度会影响企业的组织氛围,进而在资源决策时产生规范和理性,只有当资源与企业正式制度适配时,其创新能力才会提高。因此,企业制度创新能力具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特征。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作为信用销售中考察企业市场营销能力、营运能力、内部管理能力的核心制度,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基本属性和特征,是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来源之一。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企业间的竞争愈演愈烈,赊销、信用交易规模不断增大,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较为明显。企业通过建立规范化的制度和规则,有效降低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存货成本等相关管理成本,同时迎合了客户不同交易方式的需求,大大提高了销售利润率和市场占有率,使本企业具有了其他同行业企业不可比拟的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一方面,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在满足经销商或消费者短期融资需求的同时,能够迅速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经营收益,实现了消费者价值和企业自身利益的统一。特别是在生产贸易链愈加紧密的情况下,只有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建立符合市场规范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降低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才能推进跨区域的企业合作,在实现企业销售最大化的同时,将信用风险降至最低。另一方面,科学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形成战略联盟,使上游供应商、制造商和下游渠道商之间形成稳固的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提高交易对手的忠诚度和成功率,提升企业绩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四、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由三个基本部分构成:正式的规则、非正式的约束(习惯、惯例和自我限定的行事准则)以及它们的实施机制。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不仅包括企业制定的各种信用风险管理政策、规则等正式制度,也包括信用文化的培育、诚信教育等非正式制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构建:

1.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客户资信管理制度是指以客户的信息资源和资信调查为核心的一套规范化管理方法,包括企业内部信息开发制度、客户信息采集制度、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资信调查制度、客户信用分级管理制度等。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状况,为制定正确的信用政策、发放信用额度提供依据。

2.建立企业内部授信管理制度

企业在交易决策过程中通过科学的信用审批方法和程序,审查客户的资信状况,控制授信额度。授信管理是信用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企业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客户以往的交易记录,以及企业的信用政策,由专门的信用审查部门决定发放其信用额度。

3.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企业决定授信后,要对受信客户实施严密的风险跟踪管理,如发生销量大降、法律纠纷、财务收支危机等非正常情况时,企业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应立即开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不良后果出现。为此,企业应建立应收账款档案及其动态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应收账款分类管理制度、赊销客户监控制度、账龄控制制度和欠款催收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尽可能做到既不失去已有客户,又能按期足额收回账款。

4.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

企业开展信用风险管理必须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发建设具有专业水平和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供企业各个职能部门使用,让企业的各个部门或环节都成为信用风险的管理者和控制者。信用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应该具备客户档案管理、客户信用评价、客户授信决策、债权保障管理、应收账款分析、账款催收管理等基本功能,实现企业对信用销售全过程的监控、管理、分析和预警等。为降低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成本,可将系统与销售、会计核算信息化等系统的信息数据库联接与共享。

5.建立信用风险转移制度

企业信用风险转移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强化企业信用销售的债权保障,企业应尽可能采取信用风险转移办法将风险转嫁他人。信用风险的转移必须有机构愿意承接,但目前我国的信用保险和保理机构很少,业务受理范围也十分狭窄,基本局限在出口业务,因此在现实销售中,对于信用程度很高的客户,可以直接采用信用销售,信用程度达不到的客户,可以要求其提供抵押或担保,以增强债权保障,防止和减少风险的产生。

6.建立信用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第4篇

    关键词:企业管理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管理职能信用风险管理

    一、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主体是各式各样的企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成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也是国内企业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社会信用制度的完善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信用是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前提

    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市场交易的信用制度。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市场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没有信用,企业不可能正常经营;没有信用,市场不可能健康运行;没有信用,市场经济不可能健康发展;没有信用,宏观经济政策不可能顺利实施。

    (二)信用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市场经济越发达,企业活动范围越广泛,信用就越重要。从企业整体看,信用是企业形成凝聚力并且发展壮大的基础,没有了信用,企业无法发展壮大;从企业融资看,信用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条件,如果企业信用缺乏或者信用制度不健全,就不可能顺利融资;从市场交易看,企业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在市场树立良好的形象,受到客户和消费者的信赖和欢迎,才能赢得更广阔的市场。因此,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改善企业信用状况,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对于企业抵御市场风险,改善企业融资条件,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做大做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由此可见,企业有必要对信用管理体系进行改革或完善,一是企业外部信用体系的管理,二是企业内部信用体系的管理。这里笔者仅就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提出个人的一点想法。

    二、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

    随着以解决产权问题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面临的更为严峻和紧迫的问题是,基础管理落后,无法适应当前买方市场和信用经济的要求。特别是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信用经济更是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

    当前我国市场信用体制相对比较落后,使得很多在B2B平台上开展的商务活动难以兑现,线下付款势必存在着债务拖欠和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问题,影响了企业发展。为了有效规避商务活动中的兑现风险.企业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这也是每个企业微观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问题分析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在计划与行政管理之下进行的,企业之间(包括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交易大多是在同一个所有者或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的,企业无须过多关心信用和风险问题。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企业变成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这时沿袭传统管理体制的企业,其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欠缺开始暴露出来,并逐渐成为制约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瓶颈。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在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近几年来,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在发展上大致都经历了以下过程:初期资金高投入,销售额高增长,后期则低回报,甚至出现经营危机。在买方市场和赊销方式下,一个企业如果过份注重销售业绩的增长,虽然能快速扩大账面销售额,但其背后的财务状况却不容乐观,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利润随之下降。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有的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一心追求眼前利润;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企业经营管理目标发生偏差,使企业的信用大打折扣,信用管理自然名存实亡。

    2.基本管理职能的欠缺。在我国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落实应收账款的过程中却常常出现由于职责分工不清而导致两个部门相互推托的现象,这样就使得应收账款的处理效率十分低下,甚至出现管理真空。基本管理职能存在欠缺,使这两个部门由于管理目标、职能、利益和对于市场反应上的差异,都不可能较好地承担起企业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的职能。

    3.应收账款管理的滞后。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是如何“追账”。有些企业的销售人员、财务人员耗费大量精力参与讨债,有些企业甚至专门成立了追账机构,但收账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忽视了交易之前和交易过程中的信用管理,将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放在“事后收账”,结果使应收账款得不到合理的控制,还花费了数倍于应收账款正常管理的成本,损失惨重。应收账款管理明显滞后,使企业一时无法收回账款,使得各方面的资金周转不开,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甚至面临倒闭的境地。

    4..信用管理方法的落后。在目前销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上,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比如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作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往往是重权力而不重职能,一旦出现风险问题又相互推卸责任。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在销售提成的激励下,业务人员拉到大量订单之后寄希望于一些缺少专业技能的人员去收账,企业最终只能品尝大量呆账造成的苦果。

    (二)基本解决方案

    企业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以上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合理的信用管理组织机构。目前我国企业在组织机构及其职能设置上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竞争及信用管理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企业最高管理决策层缺少对信用决策业务的领导和控制;信用管理职能划分不清,大多是支离破碎地分布在销售和财务部门,其结果往往是只重权力不重职能;部门内部管理目标、职责和权力不配套,而且部门问在信用管理上缺少协调和沟通;缺少独立的信用管理职能和专业化分工

    针对上述管理现状及未来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要求,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1)企业应当建立一个在总经理或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或设置信用监理),有效地协调企业的销售目标和财务目标;同时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科学的风险制约机制,防止任何部门或各层管理人员盲目决策所导致的信用风险。

    (2)将信用管理的各项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重新进行合理分工,信用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等业务部门各自承担不同的信用管理工作,必须按照不同的管理目标和特点进行科学的设计。例如,在传统上销售人员垄断客户信息的问题,必须通过各部门问在信息收集上的密切合作以及信用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加以解决。

    (3)一些企业已成立的追账机构(如清欠办)应划归信用部统一领导,更加专业化地开展工作。首先,在业务程序控制中强化信用风险控制环节,使各部门分工协作,尽量减少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其次,实现对客户信用管理的职能化、专业化,主要是对客户资信进行管理,对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全方位地进行客户信息搜集、评估和监控;再次,在有客户来访时,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将公司的信用情况向客户进行说明展示,以促进有效销售;最后,信用管理部门通过对各部门人员的培训,形成企业内部对客户信用风险的共识。

    2.改进销售/回款业务流程。现代企业管理在传统职能分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部门间的协调作用和流程设计。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业务流程再造和ERP解决方案就充分体现了这种管理趋势。销售/回款业务流程是企业关键性的业务流程之一,最为重要而且复杂。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可以有效地将企业销售和回款业务活动中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流程设计的方法,跨职能部门地实现销售业绩增长和降低收账风险这两个最基本的目标,从而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笔者在这里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应用ERP专业管理软件来实施对企业内各流程的掌控。)

    实行全程信用管理模式需要建立和改进的业务流程包括如下一些基本项目:客户开发与信息搜集业务流程;客户信用评级业务流程;订单处理与内部授信业务流程;销售风险控制业务流程;款回收业务流程;债权处理业务流程。企业通过上述各项业务流程的建立和改进,将在销售/回款这一企业最重要的价值链中获得较大的增值,其中卖方(企业)信用控制能力的提高和买方(客户)信用风险的降低是使各项业务流程得以改进的关键。比如某公司就是应用ERP管理软件对信用实行良性管理。他们把事先想好的信用评估方式写入程序,使其产生一个新的专门用于信用评估的程序,该程序包括企业所需要的客户信用资信。

    3.建立全过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一些企业不能很好地实施信用管理,是因为缺少一套比较完整而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比如,许多企业不断颁布各种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但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以至于不得不朝令夕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究其原因在于相关的规章制度没有系统化的设计。企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制定信用管理制度方案。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第5篇

第一条为促进经济发展,解决企业和自然人融资担保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担保,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信用担保专门机构与债权人(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约定债务时,由担保机构承担约定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新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负责本市中小企业、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信用担保工作。

第四条市担保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以其全部的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市担保中心属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第五条市担保中心以安全性、合法性、社会性为基本准则,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担保业务。

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股、控股市担保中心。

第六条市担保中心实行会员制。

第七条市担保中心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选择有积极性和资信好的商业银行作为开办企业和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信用担保业务的协作银行。

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应签订协作合同,明确担保责任形式、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责任分担比例、资信评估标准等内容。协作合同应报市国资委和同级人民银行、银监局备案。

第二章担保资金

第八条担保资金以政府启动、社会为主、多元投资、滚动发展的办法筹措,其资金来源渠道包括:

㈠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列的资金;

㈡市政府划拨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经营性及非经营性国有不动产;

㈢社会募集的资金;

㈣会费(风险保证金)或认股;

㈤国内外捐赠;

㈥其他来源。

第九条市财政拨付及其他方式形成的担保资金只限于存入协作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不得用于投资和贷款,但可以按国家规定购买国库券、国债、信托产品。

非货币形态的担保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条对担保资金、负债、收益、费用等项目实行规范管理。担保资金所得收益包括担保费收入和各项存款利息收入,可以用于以下方面:

㈠业务费用;

㈡管理费用;

㈢提取准备金;

㈣购买国库券、国债和本市信托产品;

㈤委托贷款;

㈥其他。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新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管会)负责对市担保中心的监督管理。监管会由市国资委牵头,市经贸委、财政局、审计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和协作银行以及相关资助单位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至6名,成员若干名,监管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监管会行使下列职权:

㈠审议批准市担保中心章程、市担保中心会员章程和担保资金运作实施细则;

㈡审议批准市担保中心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

㈢聘任或解聘市担保中心主任,根据主任的提名,聘任或解聘中心副主任、财务负责人;

㈣监督规范担保资金的运作行为;

㈤审议批准市担保中心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㈥对市担保中心坏账核销和增加或减少资金规模作出决议;

㈦办理市担保中心资产转让的审批和财产权转让手续;

㈧对中心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第十二条市担保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少数确需的专业人员实行聘任制。

第十三条市担保中心在监管会领导下开展担保业务工作,其主要职责:

㈠决定市担保中心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㈡组织实施监管会的决议;

㈢负责担保业务的经营管理;

㈣制定市担保中心章程、市担保中心会员章程和担保资金运作实施细则,并报监管会批准实施;

㈤对申请担保的企业和自然人进行资格审查;

㈥受理担保申请,并按规定审批担保;

㈦向国家和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申请再担保;

㈧负责保后跟踪检查以及担保债务的代偿与追偿;

㈨制定并执行内部的规章制度;

㈩定期向监管会报告担保业务运行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四条市担保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作为市担保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㈠全面负责市担保中心的日常行政和业务经营活动;

㈡向监管会提出市担保中心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盈亏处置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㈢提请聘任或解聘中心副主任、财务负责人;

㈣聘任或解聘除应由市监管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㈤聘请有资格、有经验的律师和注册会计师担任法律和财务顾问;

㈥监管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会员

第十五条承认并遵守担保中心会员章程的各类所有制企业、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济组织可以申请成为市担保中心会员。其入会条件:

㈠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

㈡企业必须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㈢企业有好的领导班子、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较好的经济效益;

㈣企业依法经营、连续二年以上无重大经济、民事纠纷,有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㈤企业在协作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㈥企业具有履行合同、协议的能力;

㈦按会员章程规定认缴入会费;

㈧会员章程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会员入会期限不得低于二年。会员要求退会的,可按会员章程规定办理手续。

第五章担保业务

第十七条担保对象原则上为市担保中心会员,特殊对象由市担保中心视情确定。

第十八条申请担保的企业和自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㈠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

㈡企业必须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㈢重合同、守信用、有较高的资信等级;

㈣被担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㈤具有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有较好的财务核算基础;

㈥在协作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㈦市担保中心认为必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担保种类包括:

㈠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㈡项目贷款担保;

㈢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贷款担保;

㈣个人创业、消费贷款担保;

㈤票据业务担保、履约保函、债务担保。

第二十条协作银行按照协议比例审查、配备贷款额度。

第二十一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具体方式由市担保中心与协作银行、被担保人协商确定。

第二十二条担保范围包括全额担保和部分担保。

第二十三条市担保中心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担保业务:

㈠担保申请:被担保人向协作银行申请贷款,协作银行要求担保的,经银行签署意见后,向市担保中心提出担保申请,同时出具其他必要文件;

㈡担保审核:市担保中心受理被担保人担保申请后,在对其进行资信评估的基础上,对担保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核实和审查;

㈢担保审批:担保审核通过后,市担保中心按审保分离制度和权限审批担保项目;

㈣签订合同:被担保人与协作银行签订主合同的同时,市担保中心与协作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并与被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合同;

㈤发放贷款:担保合同签订以后,协作银行对被担保人正式办理贷款审批发放手续,被担保人按主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同时,协作银行向市担保中心送交放款通知。

第二十四条市担保中心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应向市担保中心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由市担保中心视企业项目风险等级不同,相应按担保贷款额的1%—2%(1年期限)向被担保人收取。

第二十五条市担保中心根据担保种类的范围及风险情况,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申请再担保。

第六章担保赔付与责任

第二十六条当贷款到期时,由协作银行组织催收与追偿。

被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约定债务,债权人提出履行担保协议时,同时应提出《事故报告书》,经市担保中心调查核实后,由市担保中心依约承担代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市担保中心履行代偿义务后,依法享有追偿权,行使如下追偿措施:

㈠市担保中心帮助债务人制定还款计划,尽快收回代偿款;

㈡依法处置反担保物;

㈢依法提讼。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担保中心不承担担保责任:

㈠协作银行与被担保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市担保中心书面同意的;

㈡协作银行允许被担保人转让债务未经市担保中心书面同意的;

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章风险防范与控制

第二十九条市担保中心应建立健全严格的担保操作管理责任制,从内部控制风险。开展担保业务应确保资金安全运营,控制减少损失,将当年代偿总额控制在资本金的3%以内。超过控制界限,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的放大比例一般控制在10倍以内,具体倍数由担保中心和协作银行协商,并报市国资委和有关部门审定后签订协作合同。

第三十条市担保中心在与协作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时,对担保资金实际损失,应按协作合同约定分担。

第三十一条实施反担保措施。被担保人在向市担保中心申请担保时,应当以其合法、有效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担保,按合同额提供等额的反担保。对从事有市场发展前景项目的企业或自然人,市担保中心可在调查其信用状况的基础上视情提供信用担保,并免除其提供反担保。

第三十二条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市担保中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逐步从经营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分别用于冲抵担保发生的经营亏损、代偿支出和弥补担保呆账损失。

风险准备金的具体计提比例由监管会确定。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第6篇

[关键词]塑造; 信用 ; 管理制度 ; 措施 ; 突破口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0)10-0024-03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就无法顺利发展。信用作为现代化的生命线,也是企业立身之本。然而近几年来,一些国家发生的大公司财务欺诈案,使全球面临着“诚信沼泽”的挑战。实践表明经济越发展,信用就越重要。企业信用具有非人格化等特征,体现着企业的信誉、实力、形象等经济文化特质,事关企业的兴衰存亡和生命长短。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我国加入WTO,重塑企业信誉和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已成为全社会的强烈呼声。

一、加快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现实重要性

当前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出现了令人忧患的信用危机,企业信用状况亟待改善。目前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许多企业的信用意识仍十分淡薄。对企业信用行为的记录比较匮乏,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信用惩罚机制,在市场准入或退出、企业融资等方面对于背信行为惩罚不严,致使目前社会上许多企业钻法律空子。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发生的失信现象仅次于腐败,已经成为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顽症”,是阻碍国家经济发展的第二大“瓶颈”。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 GDP 的 10%~20%,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近6000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两个百分点,其中仅假账一项每年造成的损失就高达1000亿元。近几年来许多失信案例,从美国“安然事件”到中国“蓝田事件”都说明企业信用制度的缺损。美国管理协会的专家曾指出:中国企业在信用管理上的空白将是新的市场环境下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可见尽快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显得格外重要。

信用管理是我国企业走出信用困境的根本出路,当前抓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历史意义。首先,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没有信用则没有交换;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经济。市场的内在缺陷和市场失灵,即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发挥信用的强大作用。其次,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需要。全球经济一体化下,法制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以及诚实守信的交易法则是吸引国际投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的重要因素。其三,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条件下金融市场的制度要求。金融市场的突出特点表现为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为克服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所造成的资金交易障碍,由专门的资信评估机构对企业信用评估,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克服由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所带来的种种金融交易困难的有效制度安排。其四,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是减少违约成本与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缓解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状况,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企业信用制度还可约束企业自身的行为,减少信用违约发生率与履约成本,有效防止个人专权和营私。

二、理智选择我国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切入点 建设企业信用制度体系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

须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首先,产权制度可以作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突破口。没有完善的产权制度的经济必定是不讲信用的经济。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使企业成为独立财产的真正拥有者,成为真正的产权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运用和处置本身所属的财产,通过平等协商一致缔结契约出入市场独立地进行真正的产权交易。企业就会有真正内在的自我信用约束机制。抑制失信行为重要的经济基础在于失信的行为要直接由失信者承担,否则必然产生失信的败德行为。信用的基础就是产权,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能给人们提供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如果企业没有真正的个人投资者,就不会有人有积极性维护企业的信誉,企业就不可能讲信用。同时必须完善企业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企业不能自由进出,就会形成垄断,自然就没必要讲信用。

其次,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是健全中国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核心与突破口。应着力于这些工作:①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个人基本账户体系,加强以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为目的的互联网络建设。形成统一协调,联系紧密的信用卡支付、结算网络,实现信用卡的“一卡通”。②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实码制,逐步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全国性的个人信用计算机联网查询系统,以保证个人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在个人需要向相关者提供自己信用情况时,只要出示个人信用实码,对方就可以查询到所需的资料,以减少信用风险。③建立个人信用管理机构。即建立设置科学、机制灵活、管理方便的个人信用管理机构。在遵守有关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的前提下,利用商业性的中介资信机构,实现个人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商业化。④培育专业性的个人信用调查与评价的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个人有形资产的评估体系、个人财务会计体系与个人破产制度,制定对违背个人信用制度者的制裁措施。⑤建立科学、严谨的评价指标体系。个人信用评估就是通过建立针对不同客户类别的信用评级模型,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系统的基础上对每一位客户的授信内容进行科学、准确的信用风险评级。

其三,培养信用专业人才队伍是企业信用管理的迫切需求。推进我国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要求决策者及执行者,必须具备个人信用管理的素质结构。是否拥有高水平的管理人员队伍和造就专业人才的教育环境,关系到企业或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成败。要把尽快培养高质量的信用管理人才队伍作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

三、重构中国特色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模式

关于我国目前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模式的构建,笔者认为,应根据本国市场经济与征信企业的特殊情况,提倡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选择适合国情的有效实施路径。

第一,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必须加快创建我国政府导向的特许经营模式。国内征信企业,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征信和评估需要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协调各有关部门开放相关数据,组织建立统一的数据检索平台。要实现对征信企业的特许经营模式,政府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政府应选择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和城市如广州、北京等为重点,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建立商业化的信用评估机构;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积极培育地区性企业信用市场,逐步发展,建立全国性的企业信用市场。确立征信数据分类、代码、数据范围、报告形式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国家标准。政府建立或授权建立征信数据统一检索平台,要求征信企业提供已被其掌握资信状况的企业的代码、名称、数据更新日期以及其他简要信息。重视对征信企业的规范和管理。信用作为一种商品,肯定要通过市场竞争提高其质量。应禁止任何形式的对信用资源和信用经营的独占垄断,运用市场和法律的手段去管理,当前急需加强我国企业征信制度的立法工作。政府部门应协调各公共服务机构的关系,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网络化信用数据库和系统,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网络系统。要成立信用管理行业协会,所有征信企业应加入行业协会,并履行相关义务。信用管理行业协会在业务上隶属于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监管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发行信用研究、企业资信状况、信用教育等方面的出版物。

第二,建立健全我国企业信用管理配套制度与支撑环境。一是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是企业信用的体制条件;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存在的不足是董事会与执行层之间关系模糊、股权结构不合理、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存在弊端等等。我国许多公司是由国企改制形成的,公司大股东普遍为分散在各个行政机关的国有资产代表人,可动用行政权来控制企业,从而导致市场交易通常扰或扭曲,造成企业信用的缺失,为此要设法明晰产权,分清职责,加强外部监督,提高管理透明度,建立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机制;二是确立企业信用法律规制。信用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必须依靠健全的信用法律规范做为有力保障,才能得以巩固和实施。我国当前立法尚未对企业信用进行具体、系统的规定,迫切需要制定遵守企业信用,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商业秘密等有关信片的法律法规,强化法制建设,特别是信用立法,应当修补我国民法等法律中有关权益保护的规定,切实维护信用关系中各主体的合法权益,对违约失信行为制定更加严厉的赔偿和惩罚规则,使失信成本大大超过其获利收益。三是营造优良的道德环境。道德是人的自我约束,法律是人的外在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讲,道德强于法律。企业信用很大程度是构建在企业间信任和诚信的理念基石上,借助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道德规范加以维护。应注重对企业的信用观念与信用道德的宣传、教育,建立信用道德评价和约束机制,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创造健康的道德环境。

第三,齐抓共管,构筑完整统一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政府、企业和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等部门实际运作和协调配合,只有企业、政府和市场化的社会资信服务中介机构共同协作,三管齐下,我国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才能健康发育和运行。为此必须在如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1.塑造信用政府,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社会中,政府行为通过人们的预期而影响信用机制,我国当前信用机制缺失,与政府功能失调有直接关系。因此,政府必须廉洁自律,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真正提升政府公信力,建立政府信用制度:①要转变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政府监管职能。要实现对政府制订和执行政策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特别是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②要充分利用政策的导向和感召力,建立良好的信用管理体系运行的外部环境。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的品德,侧重抓好信用立法,制定并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扶持和推动市场化信用企业健康快速成长;推动商业银行等与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行业和部门加快改革。要实行准确的司法解释和严格的执法。③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尽快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动态企业信息数据库。目前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主要集中在人行、工商、税务、法院等部门,这些部门应率先行动,完善资信档案登记机制、规范资信评估机制、建立信用风险预警、管理及转嫁系统。

2. 建立企业信用,加强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作为企业要从自身抓起,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扩大信誉度。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建立“三机制一部门”的全程信用管理模式。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中的“三机制”是指在企业内部建立系统完善的信用管理机制。即包括前期管理的企业资信调查和评估机制、中期管理的债权保障机制、后期管理的应收账款管理和回收机制。同时要在企业内部建立独立信用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信用管理工作。首先,要从控制交易全过程中各个业务环节的信用风险出发,强调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地处理各项程序。从供销合同签定前的资信调查,到合同(协议)条文的拟定,从合同(协议)的商谈,到合同执行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控。其次,应使相关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专业化。企业急需建立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①前期信用管理──企业资信调查和评估机制。即客户动态资信管理制度。根据客户信用信息对客户作出信用等级的评定,并按信用等级归类进行管理。②中期信用管理──债权保障机制。即客户授信制度。这项制度以控制客户的信用额度为核心,建立科学的交易审批程序,减少人为主观因素造成的决策失误和信用失控。建立严格的担保审批制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③后期信用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回收机制。即应收账款监控制度。包括建立完整的应收账款信息记录制度、账龄监控制度、赊销客户的跟踪管理制度以及拖欠账款的催收制度等,这是企业信用管理的关键和难点。

3. 培育社会信用,组建信用评估及服务机构。由于我国的资信行业刚刚起步,政府应该发挥推动作用,大力培育信用服务中介组织,为企业信用评价的市场化提供主体基础。①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应在政府的监督下,实行严格的准入、限量和管理制度,对其机构的进入与资质条件加以规范,以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②通过市场手段建立发达的信用服务业。鼓励中外合资、合作兴办信用管理服务机构,支持国内有实力有信誉的信息公司与有关行政机关联合开发信用信息软件,建立信用数据库。③政府部门应借鉴美国资信评估业的做法,对信用管理公司实行联合年检,加强对信用中介行业的监管,确保年检结果的客观、公正。④重视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通过向客户提供所需的信用报告帮助客户防范信用风险;借助信用中介机构特有的信用信息的传递机制,加快有效的社会惩罚机制的形成,使败德企业的失信成本要大大多于其失信所获得的“收益”,以此促使社会信用秩序的根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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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叶,于玉林.构建现代无形资产管理体系的探讨[J].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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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 on Remodeling the System of Enterprise Credit Management with China’s Unique Characteristics

Ye Chenyi, Nie Shali, Li Na

(Accounting School ,Shijiazhuang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Shijiahzhuang 050031,China)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第7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必要性;可行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已经走上了快速发展之路,建筑企业的信用不仅会对企业自身的发展产生影响,也会对建筑市场是否健康发展造成影响。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的信用情况并不乐观,不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缺失的情形屡见不鲜,一些企业还存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导致建筑市场发展比较混乱,部分建筑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证。由此可见,建立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1.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1.1 建筑企业急需信用管理制度的规范发展

当前,在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的大形势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机构、招标等建筑企业也呈现出多样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但是在建筑行业中一些建筑企业严重缺乏信用感,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中置合同义务于不顾,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这对于建筑企业自身的发展无疑是不利的,更不能让建筑市场积极、健康、持续的发展,而建立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法人规范企业在施工建设中的行为,用完善的制度约束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与建筑市场竞争,并在市场竞争中积累起企业的信用,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凸显自身的优势。可见从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来讲,建立完善的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建筑市场急需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其秩序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国家出台了多样建筑市场发展管理措施,如2005年出台了《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等,但是目前建筑市场发展秩序依然比较混乱,一些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仅违法使用关联监理公司,还利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垄断一些中小城市的建筑市场,给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如何规范建筑市场发展秩序,成为建筑市场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可以约束建筑企业的竞争行为,促使企业建立自身的信用管理体系,让企业能够自律当中不断成长,使建筑市场呈现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2.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的可行性

虽然建筑市场发展存在不少困难,但是政府和企业在这一方面的努力还是为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可行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建筑企业已经对信用管理制度有了初步的认识

虽然多数企业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但也有企业在这个方向上进行了尝试,通过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也提高了综合竞争力。这让更多的企业开始探索符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信用管理制度,在探索过程中企业逐渐深化了信用管理制度的认识,为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扩大企业的市场份额。不仅如此,信用管理制度能够解决企业基础管理落后的问题,适应买方市场和信用经济的发展要求,提高企业守信能力和诚信度。这种认识,对于推动建筑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2.2 企业经营者信用意识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为信用管理制度提供了基础

企业经营者的信用意识对信用管理制度有着重要影响,随着社会整体诚信意识的增强,建筑企业经营者的信用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现在很多管理者已经意识到企业信用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意识到如果在经营管理当中不守信的行为不仅会影响到企业的信用形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现在很多企业经营者对企业信用的重视不断增加,这对于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也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此外,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建筑企业也将信息化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发展目标,在信息化发展的促进下,一些企业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综合管理系统,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提供了信息化条件,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信用档案,能够为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准备必要的条件。

2.3 外部监管为信用管理制度提供了外部保证

外部监管也是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不可缺少的条件,当前各地政府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各个管理部门对涉及建筑业市场的不同企业类别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督系统,通过加强企业信息管理,促使建筑企业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政府各部门开始对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的建立进行了探索。像东莞等城市建立了建筑企业诚信公示制度,对建筑市场中的各个行业均制定了不良行为计分标准。该计分标准对处罚依据、扣分分值、惩处方式等都标注得非常清楚,做到了处罚的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源可溯,使得该规定的可操作性及可实施性非常高。第二,通过采用先进监督管理手段,落实信用管理制度。例如,要求在工程项目现场必需按照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市监控中心可随机抽取在建工程项目,对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等人员实行视频点名。该套视频监控系统还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监控,可第一时间发现并责令整改,起到了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监督的良好效果。第三,部分地方政府还开发了网上平台操作系统。各个执法单位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核通过后即可登陆网上操作系统对违规企业扣去相应分值。此举将对企业的管理做到了实时化、信息化、公开化,不但落实了执法机构的人员责任,形成了一套监督体系,还保证了对企业的每一条处罚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综上可知,外部监管是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中不可缺少的条件,也为这项制度的建设提供了可能。

2.4 企业文化的发展为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准备了文化条件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必要条件,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建筑企业已经逐渐认识到企业文化的重要性,相继加强了企业文化建设力度,通过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而信用管理制度建设过程中,也需要良好的企业文化做支撑,发展企业文化能够增强企业的道德意识,提高企业经营者的道德水平,而诚信经营是企业道德中的一部分,企业文化通过道德水平的提高,也能增强企业诚信经营理念,这对于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也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随着建筑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建筑市场信用缺失、违法违规施工等现象也在不断显露,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这意味着当前急需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发展,让建筑市场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而伴随着建筑企业的发展,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信用意识的增强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加之外部监管和企业文化的快速发展,这都为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提供了可能性,政府和企业应该借助这些有利条件,在今后的发展中构建起完善的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建筑市场发展水平,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第8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讲信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乡镇企业信用是乡镇企业依法经营、履约情况、履约能力、法人信用等方面的集中体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乡镇企业适应发展要求加强信用建设,信用意识逐渐增强,信用状况明显改善,涌现出一大批“以诚立企、以信兴企”企业和一批全国知名的乡镇企业家,创造了一批全国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但是,乡镇企业信用建设还是初步的,有约不遵、拖欠货款、逃废债务、偷漏税收,甚至造假仿冒、恶意欺诈的问题在一些企业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在配置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信用成为企业获得发展资源的前提,成为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加强乡镇企业信用建设,培育乡镇企业的良好信用,对于增强乡镇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改善融资条件和发展环境,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期乡镇企业发展与提高的迫切需要,也是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履行的重要职责。

二、加强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按照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部署,与工商、银行、统计、技监、海关、税务、财政、司法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以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和改善企业信用环境为重点,从东部发达地区、重点行业和大中型企业起步,分步推进,逐步实现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到2010年,逐步建立起乡镇企业的基本信用制度、乡镇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乡镇企业信用服务与监管体系(即“一个制度和三个体系”),东部发达地区、重点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在5年内基本建立乡镇企业的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

三、建立健全乡镇企业的基本信用制度

乡镇企业基本信用制度是对乡镇企业信用行为和信用活动的一般规定。针对乡镇企业在信用行为和信用活动方面无章可循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界定和规范乡镇企业的信用行为和信用活动;二是制定为乡镇企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三是制定乡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的相关措施。各地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和规范做法,抓紧研究制定符合当地乡镇企业发展需要的基本信用制度,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乡镇企业基本信用制度。

四、培育乡镇企业的良好信用形象

乡镇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经营行为,努力培育良好信用形象。一是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重合同守信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依法签订合同并履约;二是依法建帐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按期如数偿还银行贷款,在金融机构中有良好信用;四是加强应收应付账款管理。按期如数支付客户货款,在客户中有良好信用;五是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为社会提供优良产品和服务,严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六是建立健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杜绝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七是重视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三废”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实现清洁文明生产;八是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在当地税务部门中有良好信用;九是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发放职工工资,积极推行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十是企业法人代表诚信守法,树立良好的个人信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注重整体形象,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从严治企。

五、引导乡镇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

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关键在于设立与完善企业信用管理职能和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大力推行“3+1”科学信用管理模式(即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运用先进的信用风险防范技术,不断提高信用管理水平。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信用管理融于企业的全程管理之中,与采购销售、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劳动人事、质量和安全管理等紧密结合起来,从基础管理抓起,确立诚信为本、信用第一的观念,强化企业全体员工的信用意识,做好事前预控、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理工作。要建立起以企业主要领导人负责的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以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为核心的信用管理制度,使企业信用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信用管理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规范各业务部门的行为,对任何损害企业信用形象的事件要及时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企业信用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信息、财务、管理、法律、统计、营销、公关等多方面的综合知识,而且要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要从普及性和专业化两个方面加快培养各类信用管理人才。企业经营者不仅要在企业形成良好的信用机制,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人格信誉。

六、加强乡镇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乡镇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是指乡镇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公示、信用担保、信用信息咨询等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乡镇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各地要以乡镇企业基本信用制度为依据,适应乡镇企业发展要求,制定乡镇企业和乡镇企业信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及管理办法,并经省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认可;以县为基础组建各级乡镇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的作用,对乡镇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加强乡镇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农业部乡镇企业局负责全国乡镇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和协调。二是建立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组建县以上乡镇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其他地区要充分利用《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的有利条件,把乡镇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纳入各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协调和实施乡镇企业信用担保的政策措施,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乡镇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市场规律规范运作,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促进其有效防范风险,高效健康运行,为乡镇企业融资担保创造条件。三是建立乡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要积极争取工商、银行、统计、技监、海关、税务、财政、司法等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探索建立部门间联合的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从对大中型乡镇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和评级起步,逐步建立起乡镇企业信用数据库,形成信息齐全、查阅方便、公开透明的乡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农业部建立全国乡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乡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

七、深入开展创建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活动

要抓紧实施乡镇企业诚信工程,推进乡镇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为乡镇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开展创建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活动,是实施乡镇企业诚信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认定办法》,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的先进经验,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弘扬诚信守法风气,不断提高乡镇企业信用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

八、建立健全乡镇企业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推进乡镇企业信用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乡镇企业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信用优秀的乡镇企业在工商、财政、税务、金融服务、信用担保、发行债券、股票上市、进出口等方面给予相应的鼓励支持,把诚信作为对乡镇企业扶持的重要依据。加强对乡镇企业信用情况的动态监督,建立信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讲信用、不讲商业道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企业和经营者,要依法制裁,公开曝光。建立乡镇企业信用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奖诚罚恶”的乡镇企业诚信保障机制。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第9篇

关键词:企业信用管理 管理体系 管理

企业信用问题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顽症,信用的背后反映的是信用风险问题,它源于企业内部管理。在企业的运营中,市场营销、信息管理和信用管理相互交叉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信用经济,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建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成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也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社会信用制度的完善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企业信用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1、是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前提。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信用管理制度。良好的信用能保证企业正常运行。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企业活动的范围越广,信用就越重要,企业会在市场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不断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对于改善企业融资条件,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实现企业宏观调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是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通过强化企业信用责任意识,提高企业管理理念。企业的信用包括:对国家依法纳税的信用、对雇员的信用、对消费者的信用。企业只有主动履行社会信用,才能赢得社会信誉,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伴随着企业现代工业的快速发展,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环境对污染物的承载空间越来越小,必须把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企业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一个企业除了关注产值和利润的增长,更重要的是坚持走资源节约、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

二、现代企业信用管理的现状

在企业在进入市场经济之后,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

1、企业出现不同程度的信用危机。首先是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企业在买方市场和赊销方式下,能快速扩大账面销售额,但其背后的财务状况却不容乐观,呆账坏账增加,有的企业管理者缺少长远目标,一心追求眼前利润,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偏离了企业的信用,使得信用管理自然名存实亡。其次是很多企业盲目追求销售额的增加,忽视对客户的信用管理。

2、缺乏专门的信用管理职能部门。在我国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在落实应收账款的过程中,两个部门相互推托,使得应收账款的处理效率十分低下,由于管理目标、利益和对于市场反应上的差异,都不可能较好地承担起企业信用管理的职能。

3、信用管理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 .

信用管理是一项具有很强技术性的工作,很多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对信用管理工作只是片面理解,在具体的信用管理工作方面,缺少专业知识。同时管理者缺乏对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导致信用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偏低。

4、信用管理方法的落后。在目前财务管理上,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对企业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信用额度控制的缺少,加之风险问题,造成企业大量的坏账呆账,由此产生直接经济损失。

三、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管理体系

1、加强经营管理,优化信用战略。企业应对下属部门的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管理,构建有别于过去企业的新的信用机制,推行现代管理方法,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经营管理。以现代企业信用制度改造传统企业。企业要注重经营策略的研究和销售信用的培养,要研究和预测市场,保证把骨干力量放在经营环节,优化经营战略占领市场。企业要有自己的社会信用,明确的文化思想。把社会信用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

2、增强意识,苦练内功 。自主创新及其信用意识是推动企业承担风险的有力保障。因此,企业既要有信用管理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又要有信用管理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不断提高经营管理者的素质和能力。同时应加强对中小企业员工的信用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文化素质培训。

3、设立信用管理部门。企业应确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建立信用控制体系,对客户的信用进行调查,并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等级的确定,确定客户的信用状况及付款能力。

(二)完善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

1、企业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人员制定一套应收账款考核指标,对每项指标制定一个考核标准,依据考核标准确定不同的奖罚比率,确定对销售人员的奖罚额度。

2、建立创新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对信用风险的识别、衡量、和分析,积极利用风险投资,应设法利用外部的风险投资,形成技术创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得企业能够积极参与技术创新决策和市场开拓等创新活动,选择成功的创新进行学习,从而提高信用开发活动的确定性。不断利用外界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加强与外界的合作研究,缩短技术开发周期。企业要提倡群体决策,建立企业信用创新信息服务中心,把握有关信用与市场的变化,减少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对项目的进展进行适时监控,保证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从而利用信用管理来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

(三)、建立全过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通过对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化的设计,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

1、控制员工的个体行为。群体行为的信用意识需要协调。通过团队内部所形成的一种信用的力量、氛围的影响,去约束规范并控制职工的个体行为,由硬性控制向软性内化控制转化。

2、客户资信管理制度。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下,强化客户资信管理。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内部授信制度,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创建以人为本、虚拟企业、分形工厂等一系列新的理论。

企业信用管理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源和动力。通过培育和实施先进的企业文化,形成企业生产要素有机结合,保证企业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对企业的整体提升最终起着决定性作用。

参考文献:

1卡利斯・莫瑞斯等著,《管理经济学》[M]第七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2李国宁:凝聚力[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06.11

3、王耀球:创新--企业之魂[M].北京:北方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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