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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大队在支队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支队综治办直接指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综治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创建平安工作会议精神,以“平安云南”建设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综治协管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带动作用,构建和谐社会。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经过大队上下通力协作,精心组织,有效的预防了犯罪行为,调处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全局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为云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法制教育。
大队党支部始终把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党支部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常抓不懈,形成了大队领导亲自抓,各中队领导具体抓,综治成员单位全力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年初,党支部分别与下属中队负责人签定了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5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实行社会治安一票否决。同时,调整和充实了综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操作,定期分析全局各阶段治安形势,确定工作重点,组织好全局治安防范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状况良好。
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快依法治理进程。
20__年3月我大队按照支队综治办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以“平安和谐稳定”为主题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以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成立了由李成洋担任组长、杜新莉为副组长的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较为详实的宣传工作总体计划和创建目标,明确了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对公路沿线的广大老百姓,宣传地点主要以沿线农贸市场、中学、医院、客运站为主,向其发放宣传资料和讲解的危害,爱路护路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以及与禁毒和公路方面的法律法规。
宣传方式主要以在收费站设点、悬挂标语、散发《拒绝珍爱生命》、《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防范新型的危害》《云南省攻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宣传材料为主,并在沿线村寨粘贴宣传海报,解答群众对、公路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疑问,同时还组织村委会利用宣传栏,墙报,刷写宣传标语,入户散发宣传册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禁毒、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出动27车次,83人次,悬挂标语4块,粘贴宣传海报20多份,发放宣传资料900多份,提供咨询服务100多人次。
三、突出重点管理强化措施落实。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强化防范措施。今年,我们本着实现民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程度要有明显提高的目标,突出抓好两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创建“平安云南”活动,努力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的提高单位院内防盗能力。二是加强对重点及流动人口的管理,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同时,针对农民的热点难点及重大性突发性的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建立起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的苗头和动向,做到了预警在先措施在先,及时缓解矛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抓好队伍建设,坚持严打方针。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下达目标工作
一是卫生厕所改造。组织相关人员赴花溪区进行了参观学习,召开了动员会,将目标进行了分解。目前已完成3100余口,其余已全面开工;二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已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召开了培训会,于5月18日开始实施;三是合医工作。参合率达202242人,参合率达96.17%。1—5月共为参合群众报销医疗费用1093.99万元;四是每个乡、镇建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我局决定将永靖镇卫生院设置为永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永靖镇北居委、南居委、铁路新村居委,小寨坝镇的黑神庙居委、磷兴园居委,温泉镇的石头田居委、西洋居委,养龙司乡的养龙司居委,九庄镇的新街居委设置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现已向市局申报,待批准后执行;五是大力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全面落实惠民医疗政策。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已为192名贫困群众减免医疗费用10.15万元。
(二)实事办理工作
一是县医院综合住院大楼的修建已完成部分拆迁和招投标工作;二是县中医院改扩建项目已完成15层主体工程建设;三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工作,目前已印刷健康档案下发到乡镇并开展健康档案的建立。
(三)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以不同形式组织开展了《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元旦春节、“3·15”消费者日、五一节、国庆等重大节日,到街头开展宣传、接受群众咨询、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等活动。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二是加强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1、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对全县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食品从业人员开展了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截止目前已培训各类食品从业人员1250人次。2、大力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在“3•15”消费者日及“4•25”等宣传活动中,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发放食品卫生知识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食品卫生知识咨询200余人次。
三是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对学校环境卫生、学校食堂及学校周围饮食店、副食店进行重点整顿。对学校食堂及其周围饮食、副食店进行了2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学校食堂95户次。
四是加强餐饮具消毒卫生监督管理。按照《贵阳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办法》,开展全县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治,要求达不到自行消毒条件的单位必须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严肃查处自洗餐具及混用餐具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自行消毒户的监督管理,对自行消毒户餐具洗消间卫生、餐具消毒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月对其消毒餐具抽样送检一次,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依法处理。要求自行消毒户每月向疾控部门送检一次,并提供检验合格报告。半年共检查餐饮单位200余户,查处违法经营户12户次,取消自行消毒户5户,责令整改4户次,处以罚款3户,罚款1500元。
五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1、对辖区内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宾馆旅社、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共检查126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开展监督监测,共抽检样品95件次,合格95件次,合格率100%;开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205人次。2、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工作,各公共场所必须达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C级以上才能申办卫生许可证。3、加强小公共场所的专项整治。根据创卫卫生标准和要求,今年以来开展了对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公共用品消毒等卫生改造工作。共开展公共场所整改106户,目前已达标准的有44户,对未达标的单位我所将继续督促整改。
六是抓好传染病的管理。1、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对县医院、中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半年来共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5户次,个体诊所20户次,对发现传染病防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2、加强对县单采血浆公司的采供血管理,对供浆员体检情况、实验室管理情况、采血室采浆情况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七是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对全县10家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2家纯净水生产厂家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对未按规定开展生活饮用水消毒管理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半年来开展检查供水单位50户次,责令整改3户次。
八是做好医疗机构监督工作。医政、卫生监督按工作职责开展了对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监督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是计免工作。1、“4.25”免疫规划知识宣传:4月25日我中心与县卫生局、永靖镇卫生院在县工商局门口设置咨询服务点,开展了以“消除麻疹、控制乙肝、你我共参与”为主题的“4.25全国计免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据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共10人参加,出动宣传车1辆,发放自印资料5400余份,接受咨询90人次。本次的宣传活动还邀请了县电视台、息烽宣传新闻媒体的记者进行了采访和报道,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2、基础免疫接种:上半年完成了6次常规免疫接种,据统计,全县应种麻风538人次,实种382人次,接种率为71.0%;麻腮风应种1802人次,实种1703人次,接种率为94.5%;卡介苗应种1704人次,实种1640人次,接种率为96.2%;乙肝苗应种3812人次,实种3652人次,接种率为95.8%(其中首针及时接种应种871人次,实种817人次,接种率为94.7%);脊灰苗应种5319人次,实种5160人次,接种率为97%,其中初种脊灰苗应种3944人次,实种3819人次,接种率为96.8%,4岁组加强应种1375人次,实种1341人次,接种率为97.5%;百白破应种5820人次,实种5512人次,接种率为95%,其中初种应种4583人次,实种4310人次,接种率为96.4%,次年加强应种1247人次,实种1202人次,接种率为95.4%;白破二联加强应种159人次,实种146人次,接种率为920%;流脑应种3160人次,实种3005人次,接种率为95.1%,其中初种应种2110人次,实种1974人次,接种率为93%,加强接种应种1050人次,实种1031人次,接种率为98.2%;乙脑应种2242人次,实种2096人次,接种率为93.5%,其中初种应种1583人次,实种1507人次,接种率为95.2%,加强应种759人次,实种589人次,接种率为78%。2、计免针对传染病的监测:1-12月共报告疑似麻疹2例,1例为成年人、1例为儿童,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做了个案调查,采集血清标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查,麻疹抗体为阳性,确诊为麻疹病例。
二是疫情管理工作。1、为了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卫生部第37号令,加强我县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县卫生局于3月中旬组织有县属各医疗单位、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疫情管理人员及各乡(镇)分管乡(镇)长40余人参加的2010年疫情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对2010年的疫情管理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对肠道门诊的设置作了安排。2、对县医院、县中医院AFP、麻疹监测一次,监测中仅发现了2例疑似麻疹病例;每两月对县医院和县中医院、每季度对十乡镇卫生院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化验室登记进行查阅,第一季度总计查出3例漏报病例和15例迟报病例。3、每天定时对各医疗单位上报的疫情进行审核,并每月进行疫情分析,10日前出一期疫情简报,截止到2010年6月20日全县共报告乙类传染病9种,累计356例,发病率为142.29/10万,死亡3例(其中乙肝1例、肺结核2例),病死率为0.84%。356例病人中,病毒性肝炎70例、麻疹2例、菌痢13例、肺结核228例、伤寒+副伤寒5例、新生儿破伤风1例、猩红热5例、淋病6例、梅毒26例。上半年报告HIV感染者2例。
手足口病发病情况:截止到2010年6月20日,我县今年累计报告手足口病501例(其中轻症病例496例、重症病例5例),发病率为200.25/10万,无死亡。
三是监测检验工作。完成从业人员体检1790人次,检出不合格人次3人,完成职业卫生体检677人,检出职业禁忌人员20人;采取生活饮用水水样156份,其中完成国家级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和省级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点的采样监测,共检测56份水样,每个水样检测20个项目;检测县自来水公司水样30份,乡镇水样50份,委托水样20份。完成公共场所监测138户,监测合格率97%。共完成228份碘盐样品的采样检测,合格率100%。完成HIV高危人群及在押人员的HIV初筛324人,检出阳性3人。
四是慢性病工作。1、结核病防治工作:完成对243例病人的诊疗工作,其中,初治涂阳53例,复治涂阳12例,重症涂阴14例,其他涂阴164例(包括结核性胸膜炎和肺外结核),分别完成任务的80.3%、57.1%、87.5%、47.7%,均按项目要求进行管理和治疗。2、地方病防治工作:5月完成了对居民户288户的碘盐采样工作。3、麻风病防治工作:管理了3例麻风病人,并对5户麻风病致残家庭进行了慰问活动。4、完成驾驶员体检3931人。
五是健教工作。开展了上街下乡宣传活动8次,其中包括“怎样预防春季传染病”健康教育宣传,“3.24”结核宣传,“4.25”预防接种宣传,“5.15”碘缺乏病宣传,创卫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所有宣传活动共计发放自编的各种宣传资料41400份;出健康教育宣传专栏4期,宣传内容有“手足口病预防知识”、“春季如何预防传染病”、“如何预防高血压”、“如何预防冠心病”、“创卫健康知识”等。半年来中心自出资金编印了4种宣传资料共25000份,共计发放了46000份,转发了各种宣传资料16000份。出健康教育宣传专栏4期,宣传内容有“手足口病预防知识”、“春季如何预防传染病”、“如何预防高血压”、“如何预防冠心病”、“创卫健康知识”等。举办健康教育培训会4次,其中有“健康教育常规培训”、“农村改水改厕健康知识培训”、“除四害技术培训”、“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等;培训人次120人。
六是艾滋病防治工作。1、宣传:上半年共印制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10000份和定制了10万个宣传防治艾滋病知识的纸杯,发放到各乡镇卫生院及公共娱乐场所。2、公共场安全套发放:1-6月共发放安全套15650个。3、娱乐场所服务小姐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1-6月共监测服务小姐25人,未检测出HIV感染者。4、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艾滋病监测:我中心每月一次,对县看守所被监督管人员免疫进行艾滋病监测,1-6月共监测157人,未检测出HIV感染者。
(五)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1.截止2010年3月份,按妇幼卫生工作“3+1”模式统计,我县共有产妇总数1227人,活产总数1236人,其中新法接生1232人,住院分娩有1181人,住院分娩率为95。55%,住院分娩贫困救助407人,发放救助金108563元;产前建卡1225人,建卡率为99。92%,产前检查1225人,产前检查率为99。11%,产后访视1208人,产后访视率为97。73%,孕三月早检1213人,早检率为98。14%,系统管理1194人,系管率为96。60%。
2、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⑴叶酸项目工作。2001年3月19日,全县启动了叶酸项目工作,发放各宣传资料20000余册,印制固定标语181条。到目前共发放叶酸片人片。
⑵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工作。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县已制定方案下发,并按照上级的要求实行月报制度。到5月底,全县农村孕产妇1428人,住院分娩的孕产妇1254人,得到补助的孕产妇1031人。
⑶“降消”项目工作。按照市卫生局的意见,继续施行中央转移支付我县的“降肖”项目工作,到5月底,全县共出生活产儿1236人,补助孕产妇1031人,发放补助资金47。08万元。
5、“两死亡”监测和出生缺陷工作
半年来,我县加大了对农村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把低智力孕妇、癫痫孕妇等纳入管理视线,加强监测,动员其住院分娩,抢救孕产妇5人次,抢救成功4人次。半年来发生2例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20例。死亡率为16。18‰,婴儿死亡16例,死亡率为12。94‰,新生儿死亡7例;发现出生缺陷儿童4例。
6、督导及培训工作
为了更好地搞好妇幼卫生工作,加强妇幼三级网络(尤其是基层网底)的建设,县乡两级妇幼卫生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各乡村进行了督导,半年累计督导120人次;参加省市的县乡卫生技术及管理人员32人次。通过培训县乡两级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很大的提高为进一步搞好妇幼卫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县爱卫办结合“卫生与秩序”、“整脏治乱”、“三创一办”、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同时还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除四害”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四害”密度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二是在全县卫生系统内开展控烟活动;三是结合“三创一办”工作继续搞好全县环境卫生工作,今年,我县重点加强了对公共厕所、城郊结合、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结合创卫和卫生工作实际,在“创卫”工作宣传栏内定期刊出相关内容,同时爱卫办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专项卫生大检查活动,加大了对各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了“创卫”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医政工作管理
一是继续开展以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为主题的医疗质量管理活动,根据质量管理指南,结合息烽实际拟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由县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按规定对医疗垃圾进行处理,不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合理诊疗,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精麻药品管理工作。全县10家使用品和的医疗机构实施网络化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和品督导检查,严格按照“五专”进行管理,防止药品经使用环节流入非法渠道。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审核、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规定及时办理全县医师、护士、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及注册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严格做到依法聘任,防止弄虚作假。四是加强“B”超检查管理,开展“B”超诊断专业的医护人员必须注册在本机构并获得“B”超相关的合格证明,严禁医疗机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施行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及取环、取皮埋等恢复生育手术。全县有9家医疗机构设有“B”超检查,均通过市级相关培训。五是加强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截止到2010年6月,我局共受理处理医疗纠纷6起,经双方自愿协商解决。六是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方面,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及业务水平,完成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培训任务,督促完成乡村医生中医中专学历教育培训项目的完成。七是做好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组织医政、卫生监督人员到县医院、中医院及十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各医疗单位按要求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八)其它工作完成情况
1、卫生应急工作。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按照全县卫生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并调整组织机构,切实加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着力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取暖器电源检查、复印机等;同时组织人员对全县重点消防单位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在做好群众医疗救治工作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
3、维稳、工作。上半年共收到件5件,均派人进行了调查,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进行了答复,登记率和处理率均达100%。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本系统干部职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有关政策的学习,完成综治和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5、元—5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
8、按时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今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键之年,加之我局人少事多,工作开展极为被动。
二是卫生人力资源缺乏、分布不合理。受编制限制,调配难度大,村级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加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缓慢,导致村医积极性不高,卫生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满足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出一条符合息烽县情的改革之路。
(二)加快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县域卫生资源整体形象。认真抓好县医院、县中医院等卫生重大项目建设,通过项目打造,逐步改变县域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陈旧落后的面貌,为加快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提供坚实的基础和强大的推力。
(三)全力开展民生工作,让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管理及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9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加强传染病监测、疫情评估和预防控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五)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依法做好各类日常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加大打击无证行医与整治医疗服务市场力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六)加大爱卫工作力度,抓好居民院落整治及除四害工作。进一步加快“创卫”工作各项指标的建设力度,确保“创卫”各项指标的完成。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着力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着力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四个”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1、提高镇(区)食品安全机构运行质态。促进镇(区)食安办、村工作站运行正常,食品药品“两员”(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充分发挥。
2、深化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2次以上。
3、强化食品风险监测,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严密监控食品安全。
4、强化组织协调,全年召开食安委例会10次以上,对所有镇(区)开展调研指导。
5、进一步规范全县农家宴管理。确保全县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率、农家宴信息上报率、农家宴备案率达90%以上。
6、保化单位监管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检查覆盖率90%以上,频次2次/户以上。
7、全面完成上级和县规定的年度保化品种抽样任务。
8、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及医疗机构制剂室检查覆盖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抽查覆盖率10%以上。重点企业监督检查4次以上,一般企业监督检查1次以上。加强源头监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9、实现基本药物全面监管。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参加招投标的基本药物全品种实施电子监管覆盖率100%。建立辖区内基本药物监管(包括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监管)电子档案覆盖率100%。
10、扎实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原辅料及药包材、冷藏药品、疫苗、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及含特药、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等专项检查。
11、加强药械从业人员培训。组织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1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完成ADR监测报告400份,其中新的、严重的ADR报表占15%以上。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网络,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0份。
13、全年办理案件40件以上,行政指导100起以上,各类案件处理率100%,立案案件结案率90%,罚没款到帐37万元。严格执行未形成案件定期汇报制度、一般案件定期报告制度、案件集体合议和重大案件会审制度。全年无错案,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案件。案件全部实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规定。
14、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行动4次以上,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宣传活动2次以上,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成效显著。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移送率100%。力争获得省局大要案稽查奖励。重大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法制部门及市局。
15、立案案件及行政强制措施全部上网,不得出现红灯警示。
16、认真组织药品监督性及评价性抽样,按时完成抽样计划,加强抽样针对性,提高抽验效能,监督抽验阳性率3%以上。基本药物抽样完成率100%,生产企业中标品种、定点配送企业、试点医院抽样率100%。不合格检验报告书核查100%,并按规定要求反馈抽验机构。及时做好抽验工作总结、分析汇总。
17、加强综治、法治建设等工作。完成学法培训任务,公务员年内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更新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各类普法教育完成率100%。创成县综治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合格单位。推进权力内控建设,规范稽查执法、监督抽验、认证管理、日常监管等执法行为。
18、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社会评议满意度较往年上升,各类考核检查评比位次前移。
19、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年编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简报》12期以上,《日讯》专版专栏组稿10期以上。宣传报道被《食品药品监管》采用10篇(条)以上,被国家级报刊采用4篇(条)以上,市局网站和《中国•》网站采用信息80条以上,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主题大型宣传活动2次以上。
2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履行食安办职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1、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协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镇、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制订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强化年度重点任务的组织推进。每月下发食安委重点工作安排,定期召开食安委例会,组织开展对各镇(区)、部门工作调研指导,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强化督查督办。三是抓好镇(区)、部门工作考核奖励。年底组织人员,对各镇(区)、有关部门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强化食品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建议县政府调整建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督促各镇(区)强化食安办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调整充实食安办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运转正常。积极整合基层监管资源,强化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业推广中心、质监站、工商分局等基层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能,并与公安派出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基层监管工作。加强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建立“两员”考核激励机制,落实考核奖惩。
3、有重点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是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调研,着力引进和培植餐厨废弃物回收企业,切实解决我县餐厨废弃物回收问题。进一步加大我县三处“地沟油”粗炼加工点的监管力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油脂加工企业、作坊监管,强化油脂流通领域溯源管理,规范餐饮单位食用油采购索证行为。二是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在巩固豆芽和血豆腐监管成果的同时,开展米、面、油、乳品、酒类、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牛肉、蘑菇、面条、虾丸等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4、强化食品风险监测。根据全县食品安全市场现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检验检测经费,依托国家有机食品检验中心及县有关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对全县具有特色的地方产品、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减肥、降糖类等保健食品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监测,力争及时发现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提前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5、继续加强农家宴管理。严格按照县农家宴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各镇(区)进一步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工作,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用,及时报送农家宴信息。加强农家宴现场监督指导备案工作,严防农家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根据县明确的监管职责分工的要求,督促县有关部门要依法合理设定行政许可或备案登记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按照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豆制品、小油坊、糕点、米面来料加工等小作坊及街头食品摊点(主要是学校周边摊点)、小餐饮的日常监管,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保化经营规范年”活动,全面规范保化市场秩序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梳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单位基础信息和所经营使用品种基本情况,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到年底,建档率达90%以上。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保化经营行为。督促各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好索证索票、卫生管理、进货查验、货品存储、出入库、不合格产品处理及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购销台账的登记工作。
3、开展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全县保化单位积极争创市、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高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的水平。
4、加强抽样检测,提高监管科技含量。制定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计划。依靠省市药检所的技术支撑,开展对风险程度高、消费量大、易违法添加药物等产品的监督抽检,重点品种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检测,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情况。建立覆盖全县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网络,督促企业落实专人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强化备案登记,严把许可准入关。在新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许可准入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状况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并进行备案登记,作为许可经营和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前置许可的凭证。
6、加大检查力度,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协作,联手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品,是否有普通化妆品冒充特殊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和进口批件,是否销售过期保健食品化妆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问题。
7、开展广告监测,严打虚假宣传行为。加强与新闻宣传、工商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对违法保化广告的进行跟踪监测。重点监测未经审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及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广告,使用医疗术语、虚假或夸大宣传的化妆品广告。
8、实行分类监管,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保化单位规模、经营方式、经营品种多少等,将我县保化经营单位进行分类分级,根据等级确定检查频次,提高监管针对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承诺活动,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并根据日常监管和保化单位规模经营状况,建立并完善好保化单位监管信用档案,开展诚信评比,积极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
(三)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紧扣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创建责任,明确监管职责,完善考核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督促和指导各镇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基本药物、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信用体系管理。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力争年内达到药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
2、切实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指导和督促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做好新中标基本药物的原辅料、生产处方工艺核查工作,实行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动态监管。二是着力配送监管。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实施工作的监管,重点加强药品的采购、在库养护、冷链管理等过程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使用监管。宣传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医疗机构按《办法》要求,严格采购验收管理,改善储存保管条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加大基本药物的质量抽检力度,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保证公众安全使用基本药物。
3、着力提高药械日常监管效能。一是以实施GMP为抓手,提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做好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三类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强化质量授权职权,杜绝药械安全责任事故。二是以加强质量管理为基础,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学习贯彻国家局新修定的GSP,继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实施,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规范日常管理,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三是以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提升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办法》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和使用等行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电子监管档案,完善基础信息、日常监管、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内容,保障公众安全使用药品。
(四)始终保持药械打假治劣力度,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1、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将加大稽查力度,力争多办大案、要案、精品案。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品种检查,实行“无盲区稽查、有重点稽查”,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知名品牌药品、广告品种、出租柜台、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等,医疗机构重点检查疫苗、检验试剂、设备等内容。着力开展打击邮售假药、整治虚假宣传药械、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加强医疗器械的稽查、加强中药饮片抽样检测、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强化生产企业源头监管,积极开展药械抽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
2、加强稽查协作,形成整体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药品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域打假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打击制售假药工作,杜绝以罚代刑和地方保护主义。一是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继续加强与金湖、盐都等周边六县市区稽查协作区的合作,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及时有效的打击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邮政、新闻媒体等部门的配合力度,打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无证生产假劣药械行为及虚假药械广告。三是加强与综合监管科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将稽查与监管有机的结合,提高稽查监管的效能。
3、创新办案方式,坚持规范公正执法。全面提升稽查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创新办案理念,提升案源挖掘能力。要提升观念,创新理念,不简单为了办案而办案,要善于小中见大,善于捕捉信息,善于深度挖掘,提高监督检查中快速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和对违法行为的敏感性,才能追根溯源,更大程度发挥稽查效能,铲除违法行为的源头。二是加大“开门办案”力度。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案件办理质量的提高,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互动,拓展监督渠道,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针对不同案件分别邀请人大、政协、公检法司、行风监督员、监管相对人等参加案件讨论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三是坚持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说理式执法,是提高办案质量、强化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是消除对抗情绪、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是提升机关形象、建设法治药监的现实需要。在办案中强化说理论证,以理服人、以事实为依据,在执法文书中,说清违法事实、说清案件证据、说清违反法规。
(五)切实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
1、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自身建设。围绕“团结、开拓、廉洁、高效”的目标,以深入开展“三问三治”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重于学习、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开阔思维、创新思路,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科学监管、依法行政、综合协调、创新创优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良好风气。注重讲大局、讲党性、讲支持,营造恪尽职守、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注重操守品行、培养健康情趣,努力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以实际行动带领干部职工开拓工作新局面。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活动,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员政治业务素质。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副市长戴绍泉和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分别在2月8日和4月12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市整规办将两位领导的讲话及时印发给了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并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自贡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用药安全性不高、招商引资环境不够宽松的问题”作为“整建活动”实施“三大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国庆和副市长戴绍泉的领导下,市整规办制定了《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市场经济秩序长效机制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和招商引资环境建设三个方面,列出了17个“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对每个问题明确了具体措施、责任(牵头)单位、责任人、配合单位、完成时间和达到的目标和效果。并及时通报、汇总反映其进展情况。按时完成了各项任务。
按照《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2005]102号)要求,在2006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6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2006]15号),对*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市整规办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节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7000多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2000多户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400多户,捣毁各种非法生产经营窝点30个,查获各类案件1473件(其中:立案查处224件),涉案人数1551人,已行政处罚753人。
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2月8日国务院、省、市政府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自贡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1737起,立案查处393件,规范和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1173户,捣毁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窝点45个。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84件。
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了2个蔬菜生产基地,6个超市、农贸市场,对3个农业专合组织等共计18个单位的蔬菜、茶叶、大米、水果4类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样检测,经检测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产品。同时,配合质检中心抽取蘑菇6个样品送省农科院检测中心检测。
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肉品2100公斤,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无生产销售许可证、无批准文号及假冒伪劣产品1.5吨、不安全肉品2.1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8件,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
水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管理;从源头上保证水产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开展化肥养鱼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减少疾病传播,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对水产品药物残留实行抽检。检查渔药、渔饲料等投入品经销尚58户,未发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渔药、渔饲料以及禁用渔药;共检查养殖大户120户,养殖面积2500亩;实施成鱼检疫120批次,苗种检疫160批次;抽检了6组水产品。
质监部门开展了以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利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两打”行动为重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80户、餐饮店13个、超市及其他经营户47个、查处食品安全案件41件,查获案件货值53.84万元,已行政处罚人数38人。
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不断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重点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检查食品经营户23981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51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3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4073公斤,饮料2968瓶,受理消费者投诉1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3万元。
商务(商务经济)部门按照《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切实加强生猪屠宰企业标准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中的违法行为。共检查屠宰场(点)50个,生猪2600多头,菜牛54头,捣毁生猪注水窝点1个,取缔非法生猪屠宰点1个;查获销售假冒酒的违法商家7户,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35份,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280瓶。
卫生部门制定了《*年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与旅游部门建立了推动旅游事业发展合作机制,强化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食品、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管;与工商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2626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件,涉案金额7.5万元;检查学校293所,学校食堂229家,限期整改36家,现场处罚1家,停业整顿1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40公斤。
城管执法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分阶段对城区各主街大道、广场、校园、旅游景点、车站周边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饮食摊点、路边小炒店及夜宵摊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处无证饮食摊点824个,其中取缔276个,教育整改和规范摊点548个。
盐政部门开展了对食盐零售商、餐馆、食堂、各类大型超市、农村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行业用盐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盐业长效监管制度。共检查各类用盐户2000多家,捣毁私盐窝点1个,查获违章盐12.3吨,立案15件,结案12件,行政处罚15人。
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行为;以监督实施GSP和整治药品广告为重点,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的整治;抓好药品使用领域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疫苗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用药用械安全。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84件,集中焚毁了前列治星胶囊、龟龄集等60个多个品规,共计20余吨,货值金额8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我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年)的通知》([2006]22号)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月和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等活动。牵头组织开展了保护专利权专项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抽查了城区和贡井区的各大商场的5000余种商品,查获45种专利权已失效的商品和59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涉案金额4600余元。根据抽查的情况印发了关于检查专利商品情况的通报,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以打击商标侵权为重点,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维护好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行动。积极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深入企业,加强对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指导,已培育4户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培育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经过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对65件“自贡知名商标”进行复审认定,培育30户企业参加“自贡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菜”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开展了商标专项检查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0件;加大了商标工作宣传力度,在《今日晚报》开辟《商标园地》专栏,每月一期,已刊发5期。
文化局部门组织开展了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建立了与公安、工商、教育、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区县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联网工作,全市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全市共受理举报86次,做到了“有报必接,有接必查”。全市开展日常检查320多次,出动检查人员1662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546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7600盒(盘),收缴、捣毁电子游戏机349台(张),收缴非法书刊350本(册),受理案件25件,罚款8万元。集中销毁非法音像制品2.8万张。
烟草专卖部门大力发挥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协作机制,针对市场上的“假、私、非、无”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获违规卷烟702.56件,其中走私烟7.54件、假冒卷烟338.07件、非正规渠道进货卷烟356.95件,累计查获案件1411起;查获获制假窝点2个,贩藏假烟窝点5个;刑事拘留犯案人员14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工商部门深入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新《药品广告审查标准》,会同宣传、监察、纠风、卫生、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制定了《自贡市*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会审制度(暂行)》,建立和完善了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处罚。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6件(其中:药品广告12件,保健食品广告7件,医疗服务广告4件)。
工商部门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已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其中:国家级7户,省级31户,市级75户。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涉案金额3.8万元,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涉案金额5.9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
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市卫生局会同市整规办、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委、中医管理局联合印发《*年度自贡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大要案件。检查医疗机构503家,取缔无证行医诊所及窝点12家,立案处理8家,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与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一台设备。
(五)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工商局部门认真贯彻《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自贡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3件,驱散传销人员66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与《自贡日报》、《今日晚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开展了种子备案工作;开展了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加强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共检查农资市场268个,检查农资门市2309个次,查处农资案件28件(种子13件,肥料4件,农药11件),查获违规和质量不合格种子品种13个6884公斤;查获违规农药24个142公斤,其中登记证过期农药品种1个、过期农药22个、标签不规范1个;复混肥登记证过期等违规品种4个2410公斤。两杂种子登记备案品种423个,其中:玉米品种194个、水稻品种229个,比上年增加100多个。
质监部门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有重点有步骤的对对辖区内42个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大安质监分局还联合工商、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资经销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立案查处农资类案件10件,货值金额26.73元;检查化肥生产企业40家,经销户53个,抽样产品49个,其中24个不合格。
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据统计,共检查农资经营户2438户次,检查市场653个次,检查肥料350余吨,农药1100公斤,种子1280公斤,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
物价部门开展了对我市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的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其中:检查化肥生产企业5家,化肥种子批发企业12家,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整个专项检查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
供销部门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七)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先后制定了《自贡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元月9日召开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参加的自查自纠工作会,要求经营单位3月15日前针对售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房地产专项检查共立案11件,结案2件,罚款3万元。
房管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的紧急通知》,强化了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出动80人次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查处,对于违规预售的,下发停止预售通知书,已对5家企业的5个工程项目下发了停止预售通知书。主动积极宣传房地产交易知识,每月在《今日晚报》公示本月商品房预售信息。开通了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系统,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规范房地产经纪、测绘、评估机构行为,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进行了摸底、清查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制定了《自贡市房地产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在房地产测绘行业实行“预测绘成果审核”。
(八)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税收专项专项整治。国税和地税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税收专项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打击各种偷、抗、骗税行为,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广泛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倡导“依法诚信纳税”风尚。国税系统共对156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411万元,查处偷税案件31件,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2件。地税系统查结案件72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1359万元。
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涉农、通信、医疗收费检查,加强群众价格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4件,处理违法所得17.168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3.569万元,退还消费者3.599万元。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案件35件,在规定期限内案件办结率达100%。
开展建材市场等专项整治。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鞭炮生产企业检查、塑料管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冬季高耗能专项执法检查、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工商部门继续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整治力度,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立案商业贿赂案件5件,已结案3件,罚款14万元;充分发挥商品质量监测抽查职能,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和水平。
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规划和建设部门认真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上半年完成建设项目报建备案52件,审查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书107个,建设工程报建率和施工图审查率均达100%;纳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57个,其中公开招标21个,邀请招标36个;办理省外、市外33家次建筑企业入市备案;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03万元,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民工工资9494.32万元,占网上拖欠总额的100%;责令立即整改的有34个工程,责令限期整改的12个,责令停工整顿的9个;整改安全隐患130处/件。
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旅游部门开展打击欺客宰客、低价竞争、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黑车”、“黑导”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加大旅游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了违规旅游广告专项整治;转变旅游执法工作作风,规范了旅游投诉和旅游行政执法办案程序。查处6个单位门市部违规签订旅游组团合同、订房、订餐等行为;对4个单位违规租赁“黑车”、“野车”提出警告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书;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起;对2家违规印发旅游宣传资料的旅行社进行了警告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受理旅游投诉20起,立案查处5起、调解处理13起、投诉办理的结案率达到90%。
加强海关监督检查。成都海关自贡办事处加强进出口货物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查获进口免税设备违规案件1件,案值80万元;对加工贸易企业查补税款233万元;查处进出口货物中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事件6起。
开展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汽车维修市场、客货道路运输市场、水运市场等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查获案件1089件,立案查处993件,取得无证经营和28户,查处安全隐患47起。
狠抓安全生产。安监部门完善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安全目标执行情况公告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案审制度。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以反“双超”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开展了火灾隐患普查。该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查处安全隐患750起。
各级政法委、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整规工作,并根据本部门职能加强监管。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各级领导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即:“一个规定、两个意见”)的贯彻落实。*年4月12日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的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整规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进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年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市检察院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专卖局、盐业稽查所、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了解行政执法情况,深挖立案监督线索,积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上半年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2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18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62人,刑事拘留38人、取保候审26人、逮捕8人、直接移送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0件12人,其中:合同诈骗6件6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非法行医1件1人;各级法院已宣判偷税、合同诈骗罪犯4人。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部门组织质监局、物价局、知识产权局、卫生局、广电局以及各新闻单位等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自贡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6月,《自贡日报》刊发稿件35篇,图片4幅;《今日晚报》刊发稿件42篇,图片17幅;自贡电台播发消息85条、录音报道12条、专访5个、专稿4组;自贡电视台播发消息80条、专题2个、专访3个、今日关注3期。通过努力,全市整规工作宣传形成了导向正确、上下互动、立体交叉、家喻户晓的良好态势。
五、开展调研,通报信息,加强整规工作基础建设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根据省整规办《关于报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川整规办函〔*〕10号)精神,市整规办组织开展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来下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在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8号),上报了省整规办,并印发给了各区县和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坚持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坚持分别召开了市级部门、区县整规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联系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安排部署整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2009年,我区物价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价格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价格调控、深化价格改革、规范价格秩序、抓好价格服务”的价格工作方针,确保物价稳定和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优化全区价格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规范价费管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2、切实减轻群众价费负担。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里关于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收费优惠政策,共免收该群体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9项,年可减轻群众负担约200万元。二是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课本费、寄宿生住宿费的政策,对城区中小学2009年春秋季课本费、作业本费制定限价标准,进一步优化教育收费政策环境。据统计,今年我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共免除学杂费等各项收费1600万元,惠及学生约4.3万人。 二、加强价格监测,提高价格调控能力
1、认真抓好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今年,我局加大价格监测工作力度,每旬出一期延平价格动态,定期公布延平城区主要食品价格变化情况,对今年第一季度和上半年延平区价格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反映市场价格状况,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有数据、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价格形势报告。1-11月,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延续去年四季度以来的下降态势,持续在下行通道中运行,同比除1月份持平外连续十个月负增长,1-11月平均,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下降了1.9,预计今年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大约下降1.8。1-11月我区各类商品价格总体虽呈现逐步企稳回升、降幅逐月缩小的趋势,但大部分商品价格仍显低迷,尤其作为cpi构成权重最大的食品类价格回升动力不足、下降态势未明显改变、同比降幅仍然较大的现状,是主导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持续保持下降态势的主要因素,居住类价格下降明显、影响程度扩大,也是导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持续负增长的另一重要因素。
2、关注市场动态,加强监管和预警。年初,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对乡镇农贸、农资市场和养殖场、农资公司开展价格调研和供需情况的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市场需求和库存存量。实行定期报告及异常情况即时报告制度,建立价格预警机制,防止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持续稳定好农资价格,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价格秩序。
三、强化价格监督,加大价格检查力度
1、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以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了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8833986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加大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
2、积极参与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履行好检查职责。今年我局配合区教育局、区纠风办组织的教育收费检查4次,检查了市机电职业学校、南平五中、新光学校、西芹中学、西芹中心校、区实验幼儿园和区实验、胜利、扬真、流芳、紫云小学,发现个别学校存在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给予纠正。近期,我局与区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部署,对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寄宿生住宿费政策落实情况。
3、及时处理群众的价格投诉举报。健全了价格投诉快速处理机制,高质高效地查办价格投诉案件。1-11月,我局共受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10件,主要涉及农村客运票价、液化气价格、中小学收费和药品价格方面,均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回复。年初,根据群众举报及时查处个别农村客运中巴车队擅自提高票价行为,对赤门车队处以3000元的罚款;今年6月,我局根据群众纠正了个别小学的违规收费行为。
四、深化价格服务,发挥服务社会功能
1、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全面进、扎实干、持久抓、保实效”的要求,认真做好价格服务进农村、进医院、进商场、进企业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开展价格服务,在春耕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解决好“三农”问题;在“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开展景区服务,维护游客利益。今年以来,我局侧重抓好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
友情提醒:本文来自收集与整理,特别感谢原作者!在各乡镇相继成立了价格服务站,由经管站站长或减负办人员担任义务价格监督员,给各乡镇价格服务站统一制作了制度、职责牌匾。年初,我局对各乡镇价格服务站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全面启动我区的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 3、认真做好价格宣传工作。利用5月初《价格法》颁布实施11周年和12月4日《宪法》颁布施行纪念日契机,会同市物价局分别在滨江公园、中心广场开展价格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气球、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形式,把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送到百姓手中,同时解答群众提出的价格问题。
五、夯实工作基础,提升价格队伍形象
1、切实加强价格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在加强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紧扣价格业务工作实际,突出抓好《价格法》、《福建省价格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价格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开展“延平挑大梁、物价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认真组织专题调研,在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后,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理清了发展思路,进一步增强了推动科学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三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党员干部坚持两个“务必”,全面把握“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价费调整、价格监督检查和涉案物品价格认证等方面,时刻了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基层和群众的反映,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2、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今年,我局认真抓好“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主题评议工作,稳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共查摆梳理出本局政风行风存在问题3条,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到位。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等五项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目录、程序、时间和形式,推行阳光作业。积极开展创建“服务发展最佳股室”活动,通过抓内部管理,健全绩效考评和效能九项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意识,促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3、积极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今年,我局从规范重大事项和重要权力的决策、执行和结果公开等程序性工作入手,认真开展规范“两权”工作,对我局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处罚事项,按照“三级九档”的制度要求,明确了行政执法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等执行标准,建立起规范“两权”配套制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因我局人手少,区物检所人员身兼费管、商价、价格认证等事务,价费专项检查和日常性检查开展面没有到位;二是价格监测网络覆盖面不够;三是面对新形势、新事物,我们的工作还缺乏创新意识。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逐步改进。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我区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价格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中心任务,认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制度,为进一步优化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发展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1、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措施,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生产发展环境,扩大内需,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2、继续规范各类收费行为。一是清理规范涉企、涉农的收
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逐步减少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数额;对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的,要严厉查处,并追究收费单位领导的责任。二是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审验工作;对年审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3、积极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一是开展惠农价格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查处化肥、种子等农资销售超差率、乱加价行为和农民建房、有线电视、林业检尺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二是继续开展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政策和取消义务教育五项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纠正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行为,规范教育收费秩序;三是继续开展医药价格检查。要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农村合作医疗的检查,重点落实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药品销售价格加价率政策,以及药价公示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
4、认真开展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工作。密切注视市场价格动态,重点做好粮油、副食品、农资等重要商品价格跟踪监测,及时反映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抓好我区炉下、王台镇5个生猪、双季稻调查点的实时价格应急调查工作,及时向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上报我区农产品的价格情况。
5、改进价格服务职能,提供高质量的价格服务。一是建立与延平区企业联系户制度,定期深入企业,直接听取企业要求和呼声,切实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做好价格(收费)投诉举报工作,及时为举报人排忧解难,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认真进行查处,给举报人一个满意答复。三是开展好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及时价格和收费政策、价格信息,提高价格政策、价格信息的透明度,促进政务公开。
同志们:
当前,维稳形势十分严峻,区委、区政府开展的“平安**”建设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在我区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区政府组织召开的这次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协作会,很及时,也很有必要。
刚才,**同志代表区110报警服务联动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了我区110报警服务联动工作近期开展的情况,并针对我区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的现状,找出了我们在此项工作中的差距,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初步的安排意见;区市政委、**街道办事处、区人民医院和区公安消防支队的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发了言;**同志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大家又对《110报警服务联动指挥部章程》进行了讨论发言,前面这些同志的发言内容丰富、措辞准确,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我都非常赞同。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我区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明晰加强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的重大意义
当前,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综合服务配套体系,进一步深化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既是党和政府的一项 “民心工程”,也是110 报警服社会联动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对于促进和提高整个社会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推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加强110 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举措。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全面进步,广大人民群众要求政府提供更为广泛、完善、高效的各方面援助服务。而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不仅是面向社会、服务社会的一个系统工程,更是事关千家万户的一项公益事业。通过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这个纽带使政府各部门联合行动,及时、有效地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让人民群众亲身体验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所以,110报警服社会务联动工作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水平,也事关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
其次,加强110 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是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公仆意识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扎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工作就体现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的思想,是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给他们扶危济困,排扰解难,这正好是实践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成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和具体体现。政府各部门参与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要从群众关心的“小事”做起,从群众求助的“难事”做起,从群众需要的“实事”做起,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和衡量政府部门工作的最高标准,并以此来进一步加强党群关系、政群关系、干群关系和警民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讲,人民群众拨打110,是因为人民群众有困难、有疾苦,需要政府部门给予关心,提供帮助。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大大增强了各职能部门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了社会服务效率,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第三,加强我区110 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是建设“宜居**”的有效载体。建设“宜居**”,既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宜居**的现实需要,又是努力实现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更是以实际行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年初,区委、区政府对 “平安**” 建设做出了具体部署和规划,提出了“大力加强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工作,要形成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其目标就是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家立业的生活环境。打造“平安**”,实际上也是为了打造“宜居**”。公共安全是城市居民最基本的需要,没有安全感就谈不上安居乐业。因此,通过开展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消防、自然灾害、供电、供水、通信、交通事故等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控制危机,将突发公共事件的损失降到最低;通过开展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城市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市民构建一个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提高居民安全感;通过开展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城市发展和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相处的社区环境。通过开展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逐步建立城市公共安全信息平台,完善公共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增强公民公共安全意识,营造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
二、明确责任,协同配合 ,充分发挥各社会联动服务单位的职能作用
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党委、政府的总体形象。各联动服务单位必须在区委、区府统一领导下,将这项工作提到一个战略高度,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确保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顺利开展起来。
(一)联动指挥部办公室要起好牵头作用。
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联动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联动单位参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及时的服务,形成以110 报警服务台为纽带,以公安机关为龙头,以各职能部门为主体,以社会各方而力量为依托的综合配套服务体系的大格局。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20xx年5月23日 区府办下发**府办函[20xx]122号,重新组建了由区分管领导挂帅,各联动服务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区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合行动指挥部”,联动指挥部办公室又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合行动工作章程》,对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通联制度以及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筹集方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今天又组织召开了20xx年度的第一次协作会。这一系列工作,充分说明区委、区府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因此,各联动服务成员单位务必认真研究和解决当前“联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联动”工作健康、顺利、有效地开展。
二是切实加强装备保障。联动指挥部对全区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上要及时协助解决。各成员单位要将“联动”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本部门的总体规划、配齐配强相应的设施和装备,保证“联动”工作必要的资金和物质条件。凡遇重大问题、重大险情、重大灾害以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均由区政府决策后,通过110报警服务台统一指挥调度,快速实施救援行动,确保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得到落实。
三是做好综合协调工作。110报警服务联动指挥部要对110 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的各种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需区委、区府协调的,要及时报请区委、区府出面协调和解决。同时要自觉接受区委、区府的检查和监督,使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公安机关要起好龙头作用。
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既是110报警服务台的主管部门,又是联动工作的“排头兵”。要充分利用好110报警服务台快速反应这个优势,发挥好“龙头”作用,带头搞好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
一是要当好参谋和助手。公安机关要不断地研究和解决110 报警服务台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好本系统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及时向联动指挥部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二是强化自身业务工作。公安机关要努力做好在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中的本职工作。实施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后,公安机关的任务会更加艰巨,责任会更加重大。不仅没有减轻110 报警服务台的负荷,相反更加加大了110 报警服务台的工作量和公安机关的压力。由于各职能部门的参与,社会服务领域更加扩大,报警求助的内容和范围必然大幅度增多,群众的要求也必然更高。因此,随着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公安机关更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接处、警第一道程序的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接警、指挥、出警、处警的能力。凡对群众的紧急求助,都要快速反应,立即调动警力先期到达现场,做好前期处置工作。要以加强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为契机,在短时间内把110报警服务台的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是主动搞好协调配合。公安机关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工作,及时通报群众报警求助情况,快速传递各种警情信息。凡涉及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的事项,要做好通联服务工作,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前往处置,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努力兑现“有求必应”的承诺,实现110报警由打击犯罪向服务群众的延伸,由公安效应向社会效应的跨越。
(三)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好部门(行业)的职能作用。
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除了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外,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各职能部门必须带头参与。因为,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与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密切相关,各职能部门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如医疗卫生部门要负责110接处警承救的急、危、伤重患者的抢救,对需要现场施救的要及时赶赴现场等问题;供电、供水、供气部门要负责110接处警承接的有关设施故障的排除、抢修等问题;电信部门要负责保证110接处警中继线开通和线路畅通等问题;还有工商、交通、环保等其他各个职能部门,在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中也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均应当积极参与,并努力为群众多送一份安宁,多尽一份责任,多给一份关怀,多献一份爱心,多做一份实事。只有把为民服务工作真正落实到各部门的职能工作中,才能使之具体实现;也只有通过各职能部门带头参与“联动”工作,形成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以心换心体察老百姓疾苦,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才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努力提高我区联动服务工作新水平
我区的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要在区委、区别府的领导下,迅速行动,拿出新的办法,采取新的举措,制定新的方案,迅速将“联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当前,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通联制度
110报警服务台集社会报警与群众求助于一体,既是公安机关的接警指挥中心,也是社会服务的通联中心,在“联动”工作机制的初建阶段,各部门、各单位必然要经过一个复杂艰苦的磨合期。同时,随着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的广泛开展,群众对快速反应的处置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 110报警服务台必须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制定各项通联制度和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处警服务活动的通联工作,保证整体行动工作的顺利展开。要赋予110报警服务台在“联动”工作中的各种权力,如先期处置权、指挥调度权、执行监督权等,充分发挥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指挥部的上传下达,左右贯通,统一调度,组织协调的作用。各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都要开通与110 报警服务台直接联系的专线电话,一旦遇到报警、求助,指挥部可代表政府下达处置指令,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以社会服务为重,以群众利益至上,自觉接受调动,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拒之。
(二)进一步完善报警服务体系
就整个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来说,必须切实制定和落实与110报警服务相配套的具体措施。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至少要达到六个有:即有领导小组负责,有抢险服务分队,有固定联络电话,有专门车辆装备,有应急处置方案,有对外公开承诺。各职能部门还要结合自己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逐一落实社“联动“工作的责任和办法。如电信部门要确保报警线路畅通,首先要为110报警服务提供足够的中继线,及时提供用户有关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卫生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各大医院要实现110报警服务网,发挥好急救中心的作用,实行24小时急诊服务,凡是110 处警送来的病人,一律先救治后收费,并解决好特因病人医疗费的救助和补偿问题等;市政、环保、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都要成立机动抢险队。接到110处警通知后,要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态
度、最高的质量为群众服务,迅速排除各种故障和险情等等。其他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相应建立各种为民、便民、利民的配套措施。
(三)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为了保障110报服务社会联动工作富有成效,持之以恒地开展,必须建立监督机制,落实监督制度,加强监督工作。
一是要坚决服从接受党委、政府的直接监督。各职能部门要与联动指挥部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并经常开展检查、监督和考核落实情况。对有关部门、单位接到110处警通报后的出动处置情况追踪考察。各职能部门与“联动”工作纳入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评议的工作范畴。必要时,还可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经常监督。各联动单位都要设立投诉电话,虚心受理人民群众对“联动”工作的意见和批评,必要时在社会上聘请义务监督员,邀请其参加报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的一些活动,实行监督反馈卡制度,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推动联合行动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要大力强化新闻媒体的跟踪监督。新闻媒体要把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积极宣传“联动”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巨大作用。既要宣传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物,弘扬正气,鼓舞人民。同时,也要对“联动”工作中的某些消极现象、腐败现象、渎职现象予以披霹和舆沦监督,使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长久不衰。
四是要进一步落实奖惩考评措施。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需要有必要的工作手段和形式。尤其是要采取恰当的、有效的奖惩措施。如果不建立必要的奖惩措施,容易使这项工作走向形式主义。为此,参与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制定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重在目标激励,该属于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就应当主动承担,绝不能互相推诿和扯皮。对服务及时,成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对反应迟缓,敷衍塞责,群众反映差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如果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责任,坚决杜绝有令不行,联而不动、动而不实的问题发生。只有通过奖优惩劣,才能树立正气,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才能避免出现一阵热、一阵风和“冷热病”现象,更好地为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营造一种竞争向上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