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优选九篇

时间:2022-05-09 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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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协议书

第1篇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 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变更协议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后记土地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文第_______号第_________顺位地役权登记,双方当事人同意变更。

第二条 地役权范围:东侧长_________米,宽_________米,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不动产标示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目:宅地

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

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铁路安全协议书一甲方:月山车站

乙方:XX有限责任公司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根据《铁路法》、《合同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 施工内容:

修建施工便线,拆除既有线路,现浇箱桥后恢复线路。

二、 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

新月待焦联络线K2+850至K3+600,

马村矿专用线K0+000至K0+400

三、施工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安全防护内容

1、施工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做好一切施工前准备工作,在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并持证上岗)。必须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备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保持与车站联系,监督施工人员及时下道。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2.乙方施工应能保证甲方设备安全,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在甲方现场人员指导下进行原状恢复。

3.乙方施工所修建的临时辅助设施不得妨碍甲方行车及设备的安全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及设备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2.乙方必须加强对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明确施工负责人和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批准的范围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否则造成的影响及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线行车设备损伤的,应及时进行抢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中如需使用作业车辆时,必须提前一天由专人向甲方提报作业内容、以便甲方掌握股道运用及调车作业计划编制。

6、乙方作业车辆在甲方站内作业时,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领导,并严格执行车机联控制度,确保作业安全。轨道车及施工车辆进入营业线,须甲方同意。轨道车及其它施工车辆在站内作业时,防溜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各种机具及机动车不得侵入邻线限界,施工完毕必须做到工完料净。

8、施工期间,乙方须指定工务、电务、供电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配合甲方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和点毕总结会。

9、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在站内铺设电缆、施工便道及设立临时道口时,应提前报甲方同意。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10、乙方到达的施工路料,乙方应主动与甲方联系,由甲方指定卸车地点。卸车的路料应堆放稳固,防止倒塌。

六、安全责任及考核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施工延点、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计算安全配合费用

1、安全监督检查员费用

2、施工配合费用

八、其它事项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一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二份,转施工工程队及施工所在甲方车站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路安全协议书二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1、施工项目:北京东路上跨桥跨越铁路工程

2、作业内容:上跨桥施工

3、施工地点:滨北线K12+938处

4、作业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5、影响范围:既有滨北线对徐家北松浦。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徐家北松浦间滨北线K12+938处左右50米范围内。

2、施工期限: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和规范:

1、《铁路技术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2019年4月1日版);

3、哈尔滨铁路局《铁路交通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19)12号;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

5、《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

6、《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

7、哈铁总[2019]20号附件《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8、《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9】190号。

9、《信号维护规则》

10、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电务行车设备不被损坏。

1、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通信、信号光电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明确光、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光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场勘查探测地下光电缆、电务设备的具置和走向,勘查探测结果(无论有无光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在《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有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由施工单位建立。

2、凡在局管内对营业线上、临近营业线和铁路保护区内动用营业线设备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路外、局外单位施工及路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各各项施工均应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严禁施工,路局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其提供的施工计划。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向路局主管业务处提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3、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度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电务段施工配合确认单》。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乙方要与甲方签订《施工过度期间光缆看护协议》 。

措施:双方严格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1、认真核对施工计划,提前对有关电务段设备进行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2、派专人进行配合,负责配合施工过程中的站场状况、特殊问题指导;

3、配合人员提前40分钟到达现场;

4、室内设电务联络员;

5、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如发现乙方不按标准规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乙方:

1、在甲方设备范围内影响甲方设备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时于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关车间,并办理施工作业单,无甲方签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员不到场不得施工。

3、作业中遇有妨碍施工的电务设备,要及时通知电务人员处理,不得强行施工;

4、电务设备防护区5米内严禁用机械动土作业。

5、严格遵守进入机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时间严禁进入机械室施工。机械室内严禁使用电焊及明火作业。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协议,造成甲方光电缆中断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7、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发生光电缆故障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抢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

8、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所属通信线及附属设施,施工与通信线交越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对通信管线采取防护措施,如因施工影响造成甲方设备切改、移设,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单位确定施工方案后,不得随意便更施工地点或扩大施工范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便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避开甲方光电缆,不得占压光电缆径路,如威胁通信管线、光电缆安全时,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

结合部安全分工: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道床内隐蔽设施准确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派专人到现场会同乙方共同确认各种线、缆等设施的位置,

乙方:

1、配合作业涉及电务调试或恢复设备时,必须在施工方案中预留出电务恢复设备及调试时间,并提供联锁试验表及进行技术交底,并不得影响甲方作业。

2、认真执行配合单作业制度,严禁扩大作业范围,并承担扩大作业范围的后果,开通销记时征得甲方同意。

3、没有甲方人员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电务设备有关资料、数据,承担资料、数据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2、提出确保电务设备不被损坏的施工要求,提供电务设备影响范围,承担影响范围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3、承担因电务设备处理、恢复、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要求不明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并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按双方签订的配合作业单进行施工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护作业要求,承担违反施工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4、承担甲方监护区域不听制止,强行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5、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施工计划,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进度变更时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担通知甲方不及时影响施工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和配合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哈尔滨铁路局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的规定办理。责任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否则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1、双方严格遵守营业线与运输组织管理实施细则,双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

2、依据设计批准的预算进行支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九、本协议有关条款,遇有上级文件调整时,按上级文件办理。本协议一式5份,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安全监察室审查。

十、本协议返回甲方并与甲方呼兰信号车间、绥化通信车间签订细化安全措施。《细化安全措施》根据各专业以站为单位单独会签,要经电务段审核、批准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施工专用章) (施工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批准部门代表签字:

(施工专用章)

第3篇

乙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的物业安全管理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性物业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由装饰公司装修完毕并已通过聚富房地产地产公司验收的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和逃生通道、门厅、电梯、强弱电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电梯及电扶梯、消防设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护管理服务,由乙方看管。

3.地库已安装完成的电缆、上下水管道、排风管道、消防管道设备房的各种设备由乙方看管。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____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重庆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直到达到甲乙标准。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的工作。甲方不认可的乙方员工,可以要求乙方随时更换。由此产生的责任甲方可要求进行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机密的有关资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无偿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电资源。

7.甲方有义务教育甲方员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服从有关管理,共同安全环境。

8.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证件在甲方施工现场配戴使用。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制订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条文严格实施。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2.负责编制重庆国际贸易中心范围内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第4篇

安全共建协议书范文一

为维护项目部及周边地区的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保障项目部正常的施工、生活秩序,并通过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共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加强合作,增进警民情谊,促进双方的精神文明建设。接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指示,昆山市志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千灯镇善浦路、沿江路、宏洋路等路污水收集系统项目项目部与昆山市公安局千灯派出所自愿结成平安共建单位,特制订如下协议:

一、指导思想: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把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维护当地社会安全稳定作为共建的根本任务。

二、平安共建内容

(一)、千灯派出所:1、协助支持项目部做好日常治安维护工作和工人“护导”工作,整顿净化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政治、治安秩序,为工地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2、配合项目部加强依法治场工作,有计划地为施工工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国防教育和逃生消防演练及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防范意识。3、加大对发生在施工现场和周边治安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整顿施工现场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活动。4、督促项目部落实现场安全条例,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参与项目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5、派出所民警协同安全员共同做好后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6、热情服务,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帮助解决教外地人员的临时暂住证等实际问题。

(二)、善浦路、沿江路、宏洋路等路污水收集系统项目项目部: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项目部突出的治安问题和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2、贯彻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对要害部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项目值班及职工宿舍的管理。3、加强对职工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守法的自觉性,增强自我防范的意识。4、经常与公安机关交流、沟通情况,努力实现治安保卫工作联建、联防、联动。5、项目部不得拖欠农民工的工资。6、项目部设立治安门卫室。

三、平安共建制度1、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工作,沟通情况,交流意见。2、双方保持经常性的工作接触,互通有关信息,落实共建内容。3、加强双方联谊,不定期地开展交流活动。 4、上级组织的需共建单位双方参加的重大教育活动或社会公益性活动,双方应以平安共建单位的名义共同参加。

派出所 公司及项目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共建协议书范文二

为确保大桥的“安全畅通,和谐高效”运营目标的实现,加强与大桥各养护管理单位及经营单位的工作联系,建立并完善各方的工作沟通机制,增强各单位工作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主体职责,营造和谐互动的良好氛围,决定开展共创共建活动。经共同协商,公司与经营单位共同签订共创共建协议书。

一、公司职责

1、根据安全管理职责,督促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调各经营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2、对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指导工作,及时了解经营单位的工作情况,对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需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反映或解决。

3、主动与经营单位沟通,增进互信,互相尊重,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

4、定期向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通报各自的工作情况。

5、定期组织召开 “安全运营管理例会”等会议,通报信息,总结共创共建成效。

二、经营单位承诺

1、按照安全责任主体职责,切实履行对大桥的平安创建工作。

2、及时向公司报告涉及桥的平安创建工作情况,提出共创共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主动与公司沟通,增进互信,相互尊重,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

4、自觉遵守公司和大桥主管部门有关桥运营管理的各项规定。

5、定期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运营管理例会”等会议。

三、总结评分

1、20xx年年底,各方要按照各自承诺的内容进行工作总结,供各参建单位共同交流,以进一步完善共创共建活动,提高工作实效。

2、公司按照《安全生产及共创共建考核评分标准》中对应条款对各单位进行年度评分。

本协议一式十六份,各方各执二份,自各方负责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书时效为2009年度。

安全共建协议书范文三

为加强XXXXXXXXXXX工程工地施工期间治安管理工作,遵纪守法,文明施工,维持一方平安,经XXXXXXXXXXX综合楼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XXXXXXXXXX派出所(以下简称乙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平安共建协议书:

一、 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根据谁管理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甲方是XXXXXXXXXX工程的治安管理责任人,必须在乙方的指导下采取切实措施,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杜绝任何形式的群访事件,实施对工程施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平安共建与治安管理责任,实现“平安工地”、省、市文明工地的创建目标。

二、 工作任务和主要内容:

治安管理方面:不准聚众酗酒,不得聚众赌博,严禁打架、斗殴、男女混宿。发现上述现象,甲方先行汇同责任方(施工班组或相关分包主体)对当事者个人说服处理,同时对当事者所在班组进行处罚,对可能导致群殴后果的要及时报请乙方到场协助处理,其它后果由甲乙双方汇同责任方妥善承担,严禁矛盾扩大化;

施工安全方面:爱护公共设施,格守操作规程,杜绝材料浪废,注意自我保护,搞好内部团结,构建和谐项目。甲方精心组织,乙方妥善配合;

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甲方具体负责及时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同时按约定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准恶意或指使员工恶意讨薪,如发现类似或其它有违文明工地形象的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汇同责任方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班组处罚,情节严重者除名,直至提交乙方追究法律责任;

文明施工方面:遵守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不准私拉乱接电线,注意工完料净。不准乱存乱放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甲方汇同乙方一律给予没收。

三、组织领导、考评办法和工作要求: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以专职安全员与片警任组长,各班组负责人与协管员为成员的平安共建领导组,甲方根据XXXXXX综治办公室、住建局与公司签订的《“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责任书》中明确的考评办法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乙方做好监督落实工作。

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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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公司驾驶员安全协议书1

为确保项目部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每个驾驶员遵纪守法自觉性,确保交通绝对安全,特与我项目部驾驶员(凡持驾照者)签订如下交通安全协议书:

一、驾驶员认真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员文明守则》等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决杜绝驾驶员行车过程中出现超载、超员和超速现象,服从交警部门管理。

三、驾驶过程中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得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五、不得开与证驾不符的车辆。

六、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三检(出车前、出车中、收车后)、四勤”(勤检查、勤保养、勤紧固、勤),坚决杜绝病车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七、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原则上不得擅自出车,特殊情况,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出行。

八、因公外出长时间用车者,每天必须向项目部调度报告行车状况,做到本人不违法,确保单位不违法超标。如发生严重违法和责任事故,公司视情况严肃处理。

九、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由非驾驶员驾驶(含车辆外借),如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由本车驾驶员与肇事车驾驶员全权承担一切后果。

项目部盖章:XX

驾驶员签字:XX

项目经理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公司驾驶员安全协议书2

甲方:千阳县新华书店

乙方: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安全驾驶公务车辆及安全责任的承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之目的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车辆所有人,(甲方)和车辆驾驶人(乙方)就车辆安全使用事宜及乙方驾驶可能发生的安全责任承担,使甲、乙双方依本协议承担各自的责任,最大限度保障车辆的安全使用。

二、本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为无固定期限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至乙方不再驾驶甲方车辆时止。

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车辆情况

甲方提供给乙方驾驶的车型号为XXXX,颜色为黑色,车辆车牌号为XXXX,发动机号为XXXX。

四、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①负责办理车辆的各种保险及各种必备行驶手续,保证车辆合法使用。

②负责交纳车辆税费。

③负责车辆定期保养、维修、以维护机件完好。

2、乙方义务

①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保证自行驾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②乙方应认真掌握其使用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每月实施定期检查,保证车况完好。

③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五、事故责任的承担

1、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的责任承担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并协调处理。若保险责任事故系乙方违反交通规则或其它过错行为导致的,乙方应承担保险赔付不足部分的损失。

2、乙方人身意外伤亡的责任承担

①乙方在工作时间驾车或在其它执行公务时间(工作时间指因公出车时间)驾车,发生事故造成乙方人身意外伤亡的,除由责任方及保险公司赔付外,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抚恤补偿金:发生事故后痊愈不构成残疾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6个月基本工资;

发生事故后构成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12个月基本工资;

发生事故后构成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24个月基本工资;

发生事故后不幸死亡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家属30个月基本工资。

②在工作时间外(私自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乙方意外伤亡的,无论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如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支付抚恤补偿金。

3、其它赔偿责任

①由乙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扣押、罚没、罚款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②乙方应按甲方指定厂家对车辆进行维修,由乙方擅自维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应时刻注意防盗、防抢、防火,确保车辆安全。在工作时间或在其它执行公务时间若因乙方的过失造成车辆遗失、被盗、被抢、火灾或其它车辆损害情形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④在工作时间或在其它执行公务时间非因乙方的过失造成车辆的遗失、被盗、被抢、火灾,损失由甲方承担。

⑤由于乙方饮酒、药物麻醉以及将车辆私自借与他人使用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涉及的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以法定机关的认定为准。

5、本协议涉及的车辆被盗、被抢、火灾之事以公安机关认定为准。

6、本协议涉及的乙方应付赔偿责任的情形,乙方应根据本协议主动承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自乙方工资及奖金中逐月扣除一定金额,直至达到乙方应承担的赔偿数额为止。

六、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一年内能认真履行本协议,并未发生任何不安全责任事故,奖励驾驶人员300元。

甲方:XX

乙方(签名):XX

第6篇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分包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工程

分包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木工、泥工、钢筋工、架子工、水电等劳动作业

承包形式:专业承包

劳务分包

二、安全管理

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反光警示背心,临边作业及时正确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有可靠拉结;

2、临时用电应符合JGJ46-2005的规定,必须采用TN-S系统,做到“三级配电、逐级保护”,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严禁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6、确保甲方企业CI形象的要求。

三、甲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双方分包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3、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甲方对乙方安排施工任务时,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5、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具、配电箱、机械设备及钢筋加工车间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具、配电箱、机械设备及钢筋加工车间时,将下发整改通知单,拒不整改时,有权采取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6、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7、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文明施工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8、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隐患或发生一般以上等级事故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9、对乙方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0、对乙方开展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动提供帮助。

四、乙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武汉市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转包;

4、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5、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5.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5.2乙方在安排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5.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5.3.1乙方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5.3.2乙方的班组长、技术员、机械设备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5.3.3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不得安排没有持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严禁使用童工;

5.3.4乙方应保证所有进场人员经过了三级安全教育,并保存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存底;

5.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5.3.6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每周将收集到的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甲方存底。

5.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5.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5.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5.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5.6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查制度:

5.6.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6.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6.3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记忆防护设施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5.7乙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5.8乙方必须执行本企业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5.9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5.10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5.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5.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5.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5.13.1乙方要对乙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5.13.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5.13.3乙方的专业分包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5.13.4施工现场内,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5.13.5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乙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5.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做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5.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13.8乙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设备;

5.13.9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

5.13.10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配齐专职安全员(专业承包单位至少1人,劳务分包单位按50人以下1人,50至200人配2人,200人以上配3人以上来配置);

5.13.11乙方对管辖范围内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防护等)的维护和安全使用负有全部责任,不得擅自拆除,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向甲方安全管理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拆除,并在下班前或作业活动结束后及时将防护设施恢复。

5.14乙方必须执行宿舍管理制度:

5.14.1乙方所有班组负责人需在进场三日内向安全组上交所有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宿舍分配居住由安全组统一安排;

5.14.2乙方宿舍统一摆放四间床,每间房为六人一间,男女必须分开住宿,居住后员工不得未经安全组允许私自更换宿舍,保持所住人员与门牌居住信息表一致;

5.14.3宿舍内员工需在项目部食堂统一就餐,严禁个人私开炉灶;

5.14.4宿舍人员每日起床后需将床单被子铺叠整齐,被子和枕头统一放置在床头,鞋子需整齐摆放在床下边界线内;

5.14.5入住人员的衣物应及时清洗,保持房间无异味,所洗衣物要晾晒在指定区域,严禁晾晒在走廊过道横杆上;

5.14.6宿舍的高低床上铺可用于堆放个人用品,饭盒、脸盆、桶以及其它洗漱用品需依上到下整齐放在搁置架上;

5.14.7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磁炉、热得快、取暖器类的危险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表皮破损的电线,电线严禁私拉乱接;

5.14.8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宿舍管理,甲方有权采取经济处罚。

五、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落实甲方布置的安全防火工作和各种防火安全教育,检查和监督各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定期检查各班组成员所操作的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情况,监督和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

3、督促各班组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4、严格落实甲方临时消防通道及临时消防给水系的布置;

5、严格执行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

六、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若有改动,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批后方可施工;

2、乙方必须达到甲方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楚天杯)。

七、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格管控现场材料堆放,做到工完场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第7篇

劳务安全协议书范文1甲方:

乙方: 工班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双方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就 工程劳务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向乙方提供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违章、违规行为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对乙方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2、乙方的安全目标应与甲方总体安全目标相一致,

3、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甲方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乙方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及种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

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查。

8、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书上岗。

9、施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出现。

10、乙方施工现场的控制,由乙方班组负责人负责。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颁JGJ59-99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控制。如有严重违反JGJ59-99标准保证项目条款的情况,甲方单位有权提出停工并罚款。

12、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单位签发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单位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1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14、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上报各种安全事项的统计数据。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负面影响,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17、乙方向甲方交纳发生,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采取处罚措施;如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保证金在交工后十日内返还。

18、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甲方将取消承(分)包资格,不再与其合作。

第四条 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2、本合同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合同期限也随之变动;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南昌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安全协议书范文2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项目工程,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加强劳务分包队、组及工程分包单位的劳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依法保障务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甲方依法与分包单位、务工作业人员签订劳务安全协议合同。

一、甲方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分包项目务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是,依法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凡经检查发现野蛮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并限期整改,若不按要求,整改不力,甲方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乙方工程分包单位及劳务作业人中班组应完善自己所在单位、区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各工程分包单位及劳务队伍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管理安全工作。

四、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首先进行入场员工的的安全培训教育,做到严格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程。若违反安全规程,情节严重,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第90条规定予以处罚。

五、乙方务工人员必须正确佩带自己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中,未按要求造成事故,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工程分包单位及劳务队自行负责。

六、劳动法规定:使用未满十六岁的童工及未成年人,违法使用务工人员,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抽查、监督管理,并按相关政策从重处罚使用单位。

七、因建筑施工的特点,高空、深坑、危险场所随时都有,为此,乙方不得招用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及年老岁数超过国家法定规定的人员入场务工作业。若不按规定违规使用劳务人员,发生的均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加强用工人员的管理,入场民工必须持身份证登记注册,按公安派出所关于外来人员的管理办理相关手续执行管理。

九、以上条文,经甲、乙方签字,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安全协议书范文3甲方

乙方

为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劳务用工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在比赛期间,即3月28日21:40起至比赛结束即3月30日18:00,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工作。

2.甲方在比赛期间,即3月28日21:40起至比赛结束即3月30日18:00,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赛前培训及安全细则培训,保证乙方在参赛期间的安全保障。

3.甲方在比赛期间,即3月28日21:40起至比赛结束即3月30日18:00,应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比赛防护用品。

4.甲方在比赛期间,即3月28日21:40起至比赛结束即3月30日18:00,主动承担乙方的安全责任,包括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5.甲方在比赛期间,即3月28日21:40起至比赛结束即3月30日18:00,凡涉及到甲方派车接送乙方之事,上车前集合时甲方必须核实乙方是否到场,确认到场之后方可离开。

6.甲方在比赛期间,即3月28日21:40起至比赛结束即3月30日18:00,务必在比赛结束前即3月30日18:00前告知乙方奖金与证书的发放时间、发放方式、发放地点。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参加比赛,有义务接受甲方在比赛期间进行的赛中检查。

2.乙方应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甲方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比赛,比赛期间不得违章作业和野蛮操作。

乙方应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甲方赛前培训及安全细则培训,并做好记录,或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进行赛前安全指导。

3.乙方应保证比赛期间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比赛规则。

4.乙方在比赛期间,如发生因比赛伤、亡事故,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处理事故,但伤后赔偿程序由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违约责任

1.因比赛原因造成的罚款概由甲方及责任者全部承担。

2.凡在工作区域外发生的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概由乙方及责任者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乙方:

根据国家安全运输危险品的规定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甲方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发放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乙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三、乙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乙方的车辆及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资质。

四、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应按国家要求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危化学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甲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七、乙方的运输车辆在甲方厂里不得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必须作出赔偿。

八、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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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港口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完善铁路公司与各作业区(集司、股司)之间的安全协作关系,充分挖掘运输生产的潜力,增强港口集疏运能力,加速铁路车辆及港口货物的周转,确保铁路行车及货物运输安全,提高货运工作质量及运输生产效率,经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铁司)与一、三作业区、股司、集司(以下简称作业区)充分协商,共同签订并遵守本运输安全协议。

第一章 铁司、作业区双方共同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条 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铁路调车作业标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港区《交通安全规则》等有关安全规定,严格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 双方职工必须爱护机车、铁路车辆、铁道线路、道岔、通信信号设备和港口装卸机具等国家财产。

第三条 双方职工必须遵守《湛江港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有关港口安全规定的条款。

第四条 行人和机动车辆、机械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注意道口的警报信号及栏杆的关闭状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没有火车来往才能通过,严禁与火车抢道。

第五条 严禁行人爬车和钻车底,严禁人员在火车卡底下或钢轨上坐卧。

第六条 机动车辆、机械在道口上发生故障不能移动时,道口工及司机必须在现场看守和在铁路来车方向设置防护信号(昼间为红旗,夜间为红灯,下同)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通知铁司调度,铁司取送车辆不得过该道口。

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八条 货码及门机巴杆下不准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车通过门吊底前,门机必须按规定停止作业,禁止货码和巴杆在运行的火车上停留和越过,并执行以下协定:

1、铁司机车进入码头线路作业前,铁司车站值班调度负责将调车作业计划提前三十分钟左右通知作业区调度,由作业区调度负责通知门吊司机暂停装卸作业,并将装卸机具停放在铁路限界外。

2、铁司机车车辆进入门机作业现场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直至门吊停止作业为止。

3、如果门吊司机不听指挥,在机车车辆通过门吊底下时仍强行作业,危及调车人员和机车车辆运行安全的,铁司立即将情况通知作业区安全部门处理。

第二章 铁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九条 机车进港取送作业前,铁司必须派员对有关线路、道岔、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车站调度员,由车站调度通知作业区调度派人处理。

第十条 调动车辆推进运行时,调车人员应在车列前部了望,监视列车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在港区线路牵引或推进运行时,经过道口前应鸣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栏杆防护道口(当车辆进入股司石化部油库区前必须挂好防火罩,并停车接受检查)。

第十二条 严禁在港区内溜放调车作业(港三区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长线除外)。

第十三条 港区内调车作业速度最高限制为:推进运行(车辆在前机车在后部推送)不超过15km/h;单机及牵引运行不超过20km/h。

第十四条 送车时应按作业区的第一次要求对准货位。送好位的车辆不得堵塞道口(成组装车需要除外)。

第十五条 原则上不准调动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调动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调车人员应事先通知作业区装卸人员停止作业,撤离装卸机械;

2、装卸作业人员必须下车候工,不准随车调动;

3、捣勾作业后应及时将装卸未完了的车辆送回原装卸车地点;

4、遇装有贵重货物的车辆,应由作业区派人随车看守;

5、车辆偏载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车辆禁止调动。

第十六条 机车车辆不得越过防护信号,调车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撤除防护信号进行车辆连挂作业。

第十七条 非作业区卸车的重车,不准送入港区(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除外)。

第十八条

装运超限、超长、集重以及危险货物,铁司应会同铁路货运人员在装车前进行检查,共同商定装运方案,装车中进行业务指导,装完车后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铁司行车、货运人员在作业区内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作业区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三章 作业区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二十条 线路两侧及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要堆码稳固。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少于1米;线路两侧堆放货物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

第二十一条 夜间调车取送作业时,作业区应保证作业线有足够的照明;机车车辆运行经过门吊、桥吊底之前,门吊、桥吊应主动停止作业避让机车车辆。

第二十二条 装载机、吊机在铁路线路旁转堆、叠堆等作业时,禁止侵入铁路限界。因作业需要必须侵入铁路限界时,应事先通知铁司货运值班员和车站调度。铁司取送车经过该线路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港区机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三条 搬运超长、超重货物或移动港区大型设备跨越铁路道口,应事先通知铁司安全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道口工应在机车车辆到达前下放道口栏杆,避免机动车和行人抢越道口。道口设备故障时,应派人负责道口安全防护。

第二十五条 道口铺板不得超过轨面25mm。道口轮缘槽,股道内铺板的轮缘槽应经常清理并符合铁路要求(宽70~100mm,深45~60mm),防止机车车辆运行时脱轨掉道。

第二十六条 在股道上和股道两旁作业的人员,在火车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服从调车人员、货运人员的指挥,停止一切妨碍行车安全的作业,人员和机具必须迅速撤离至钢轨头部外侧2米以外。

第二十七条 除因货位关系,铁司有计划压警冲标送车外,车辆应停于警冲标内方,距尽头线车挡须保留15米安全距离(装有缓冲设备的尽头线除外)。作业区因装卸车需要,推动车辆距尽头线车挡不足15米时,作业完了应将车辆推回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八条 车辆送到装卸地点后,原则上不准再推动。遇特殊情况,作业区需人力或机械移动车辆时,须在铁司人员指导下进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1、移动的车辆,手闸必须良好,要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制动,对手闸失灵的车辆不得手推调车。

2、移动车辆时,应撬棍撬动,禁止用机械冲撞起动。

3、制动车辆时,应按规定使用手制动机或止轮器,禁止用枕木、木板、石块及其它杂物制动车辆。

4、人力移动车辆时,速度不准超过3km/h。

5、暴风雨(七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夜间照明不良时,禁止推动车辆。

6、仅允许在本线内移动,且不得超过警冲标。三区k8、k9延长线(15#、16#场)装车,禁止往调车场方向推车。

7、装载易燃、易爆、剧的车辆,禁止推动。

8、装载圆木、竹杆、电杆等容易滚动货物的平板车和低边车作业未完了前,不准推动车辆;装载超出车边及敞车卸车未卸至车边以下时,不准推动车辆。

9、禁止两组车在同一线路上相对方向移动。

10、移动成组车辆时,必须连挂在一起。人工移动时,重车不得超过两辆,空车不得超过四辆;重空车混在一起时,两辆空车折合一辆重车计算。机械拉车不受此限。

第二十九条 装车时,必须按车辆标重均衡装载货物,不得超载、偏载,装车不得超过划线高度,散货装车后应进行平车。

第三十条 卸车后,卸车工人应将卸空后的车辆清扫干净,车门、车窗,端侧板关闭妥当,并按规定用铁线加固好。有蓬布时,应将蓬布折叠整齐,送回指定地点。

第三十一条 装卸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将剩余货物及装卸机具撤离至钢轨外侧1.5米以外;油罐车装卸完了,须抽出油管,收回活动楼梯,关好阀门、罐盖,撤除防护信号。作业区装好的散装货物,经铁司货运员验收后,不得擅自加装。

第三十二条 机车车辆在港区线路上受到损坏或丢失配件的,应将该设备停留在原作业场所,作业区应及时通知铁司有关作业人员到场鉴定,双方分析明确责任,责任方承担费用。如作业区隐瞒不报,铁司(或铁路)检查发现后将故障车辆送原地处理,并由作业 区承担一切损失。

第三十三条 下述与铁司线路、信号及有关设备的施工安全问题,作业区须向铁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铁司派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1、在线路上增设平交道口或扩宽、整修原道口时;

2、在线路上空横跨线路拉电线、电缆时;

3、在线路路基下埋设管道、修建涵洞时;

4、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5米内)建固定建筑物时;

5、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2米内)搭建临时建筑物时;

6、须占用铁路线路堆放货物、停留机具设备时;

7、往线路方向排水,可能造成道床板结时;

8、在线路附近开挖地基影响通信信号电缆时;

9、在铁路曲线地段种植花树木影响铁路信号显示和了望时;

10、线路旁站台(月台)下沉或外涨,侵入线路限界需要整修时;

11、线路两侧排水沟堵塞,需要开挖清理时。

第三十四条 各种杂物、垃圾禁止倒进线路内。处理超重车卸下的货物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线路正常维修和安全运输。

第四章 组织领导及实施

第三十五条 为了更好地检查、监督执行本协议,铁司和作业区各方领导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双方检查协议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协议存在的问题。请局安全处领导主持会议。

第三十六条 铁司和作业区安全部门每季召开一次安全联劳会,总结联劳工作,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双方轮流主持。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协议导致发生事故或严重事故苗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由双方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第9篇

乙方:

甲方将青岛市城阳区青特小镇 号楼2单元 户整体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应做好在装修期间装修员工的治安管理工作。装修期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以及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2、施工期间住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注意自身形象,不能大声喧哗、打闹,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事情。

3、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在高架上施工应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5、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符合安装规范,严禁私拉乱接。

6、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所有的装修材料应码放整齐,装修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安全,严禁违章施工。对施工用的脚手架和施工电器应严格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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