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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公司工作总结优选九篇

时间:2022-11-27 21:19:11

知识产权公司工作总结

知识产权公司工作总结第1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培训;分层分类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和科技进步突飞猛进,知识产权制度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的基本法律制度,对我国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越发凸显。如何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好知识产权资产,成为实现企业赢利的重要保证之一。知识产权培训服务于企业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提升,是企业知识管理工作实施的前提和保证,直接关系到企业知识管理工作的成败。认识并把握企业知识产权培训规律,着力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对提高企业知识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作用显著。

一、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的特征

企业培训,就其广义属性而言,实际上是企业根据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一种有侧重、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是企业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服务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除具有企业培训的一般内涵,还具有不同于一般培训的其他特殊性。

知识产权是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智力成果本身是无形的,其不具有外在形体,也不占据任何空间。这种无形性或称非物质性,使智力成果的显现和展企业知识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企业对知识产权运用的侧重点不同,有的企业立足于营销创新,注重于企业的商标;有的企业立足于技术能力提升,注重于企业专有技术和专利。不同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需求也各不相同,一个企业中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员工,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对知识产权知识的需求也不同,这就需要对员工的知识产权知识需求进行细分。

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不同企业或者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同一时期的不同发展阶段,知识产权培训的侧重点各不相同。总的来说,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具有全员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实践性强的特点。只有遵循这些规律,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新模式:分层分类企业培训模式,是指企业实施培训工作的标准形式,包括培训需求的评估、培训项目的设计、培训成果的转化、培训评估等有关培训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做法。它决定培训实施的具体步骤,为企业培训提供一个完整的思路,使企业培训工作更加规范化,还有助于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间关系的协调。培训模式的选择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培训的效果。培训模式是针对培训目标设计的。企业培训模式有多种,常见的有系统型模式和咨询型模式。系统型模式是指通过一系列符合逻辑的步骤,有计划地实施的培训,培训是系列连贯的步骤。咨询型模式强调咨询是培训者未来的工作方向,侧重于从培训者的角度出发来考虑培训实施问题[1]。

知识产权的实践性很强,培训效果难以用量化指标来衡量,常见培训模式难以直接适用。因此,针对企业知识产权这一专项工作,选择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培训模式,制订一个长效、持久的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对增强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水平和能力,提高企业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水平尤为重要。

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模式是与企业知识产权培训规律相适应的培训模式。由于企业不同岗位的员工对知识产权要求不同,因此对其实行培训教育亦应有所区别。

如,企业管理者只要了解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能重视和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对企业管理者的培训应以知识产权意识培训为主[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要掌握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以及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实务知识,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应以能力培训为主。分层分类知识产权培训就是将员工划分为企业管理者、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产品研发人员、营销人员、普通员工等不同岗位人群,根据岗位需求实施不同的培训策略。分层培训就是根据员工对知识产权知识的需求,将培训分为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性培训和提高性培训。分类培训就是将培训活动分为对普通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培训的全员培训、对创新能手和企业各级管理者进行知识产权培训的骨干培训、对各级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水平提高的专业培训。

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活动总体分为意识培训、技能培训、专业培训三个方面。意识培训为普通员工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树立和增强普通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规定员工知识产权最低培训课时,如对新进厂的员工,通过入职培训普及知识产权法规和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培育知识产权习惯。技能培训,提高研究人员对专利等技术信息的判读能力,对员工进行专利信息检索的培训,使之掌握技术创新活动有效工具,对员工进行一些技术创新辅助工具运用培训,如TRIZE、专利地图等,使之能在工作中熟练运用。专业培训主要针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进行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战略制定、专利文件撰写等专利知识培训[3]。

实施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应采取企业内部培训和社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在企业内部建立以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为兼职培训师的制度,以满足知识产权培训的长期需求,普通员工的意识培训应以企业内部培训师实施为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应以社会培训为主,如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行业协会等主办的、以获得专利律师任职资格为目的培训等。

三、分层分类知识产权培训的新实践——以总公司企业结构为例在现代企业结构中,总公司下设若干分、子公司、事业部的公司结构较为常见。在这种公司结构下,由于总公司和分、子公司、事业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定位不同,总公司设有综合的基础研发中心和统一负责各分、子公司和事业部知识资产经营的部门。分、子公司、事业部作为某类产品的制造单元,知识产权创造是其知识产权管理重点,总公司和分、子公司、事业部在同一知识产权培训模式下,两者的培训内容有很大不同。

以笔者所在的梅钢公司为例,其是宝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知识产权培训的任务、目标、对象和宝钢公司就有很大不同。首先,子公司不负责知识资产经营,宝钢公司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已由起步阶段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目的发展到知识产权资产经营阶段,以专利许可为代表的技术贸易等知识资产的收益在公司收益中的权重呈增加趋势,总公司和子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围绕实现全公司知识产权资产经营这个核心而设置。总公司负责制订全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落实。对总公司、子公司的决策层和管理层进行知识资产经营知识培训和知识产权战略宣传贯彻是总公司知识产权培训的主要内容;知识产权创造知识和落实总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是子公司的主要培训内容。

其次,总公司设立专门的知识资产部,对全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负责,配有强大的知识资产管理团队,负责制订全公司知识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对全公司的知识资产分类规划,集中运营;而在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子公司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规模小。总公司知识资产部对子公司知识产权生产工作给予指导,检查技术创新指标推进计划执行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指导意见,对子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出评价。子公司知识产权部门工作重点是推进本单元知识产权创造工作,实现主动保护,落实好总公司的工作要求。因此,子公司必须根据本公司的性质、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和范围制定培

训计划,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正如克里曼·斯通所言:“全世界所有员工最大的福利就是培训”。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自觉性、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和企业归属感,为企业的长期战略发展培养后备力量,从而使企业长期受益。多年来,梅钢公司按照分层分类知识产权培训模式,围绕知识产权创造知识和落实总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的知识产权培训,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员工和企业同发展、共成长。如某一技术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对专利等知识产权总有一种神秘感,对自己完成的技术成果也不知道如何总结申报成知识产权成果,通过持续参加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掌握了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在工作中有了主动申报专利等自觉行动,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明显增强。近年来,该技术人员已获得授权职务发明专利4件,实用新型专利12件,其职务专利经公司对外许可交易后,不仅公司获得了良好收益,个人也得到丰厚奖酬,成为公司的技术创新明星,公司成立了用其姓名命名的职工创新小组。他带领身边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的热情高涨,实现了其个人和企业的同发展。比如,企业的某营销人员通过参加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对公司商标和产品的专利权有了深刻认识,在市场营销过程中发现了1起假冒公司商标的侵权产品后立即向公司汇报。其后,公司根据营销人员提供的线索,采取相应法律行动,维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总体上看,通过开展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数逐年增加。

四、结语

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模式符合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规律。实施分层分类的知识产权培训,对提高企业的知识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技术能力有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李亚杰.对企业内培训的几点思考[J].现代企业教育,2010,(4):45-46.

知识产权公司工作总结第2篇

关键词: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对策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涉及科技、经济、管理、法律等多学科知识,具有复合性的特点。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不仅可以激发企业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使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赢得先机,而且还可以形成自己独特的专利池,从而达到遏制竞争对手、后发制人的目的。笔者试图对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完善、管理机构的构建、管理人才的培养以及符合高铁企业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作一探究,希翼对我国高铁企业的发展有所借鉴。

1、加强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性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对知识产权开发、保护、运营的综合管理,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管理、战略管理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它是为规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企业强化对知识产权的有效开发、保护、运营而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的有计划的组织、协调、谋划和利用活动。[1]加强我国高铁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对我国高铁企业的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运营以及整个高铁产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战略意义。

1.1知识产权作为高铁企业的无形资产不同于其他有形资产

一方面,知识产权已被发达国家视为企业经营的第四资源(另外三项资源为:人才资源、物力资源和资金资源)。[2]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作为高铁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其价值已经远超企业有形资产的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已经成为高铁企业的重要战略资源。2004年至2005年,中国南车青岛四方、中国北车长客服务和唐车公司先后从加拿大庞巴迪、日本川崎重工、法国阿尔斯通和德国西门子耗巨资引进专利技术。京津城际铁路使用了西门子技术,仅在通信信号专利技术上就耗资19亿元,而面对武广高铁,西门子则开出了64亿元天价。另外,我国高铁企业购买西门子原型车价格为每列3.5亿元人民币,而技术转让费则高达3.9亿欧元,相当于原型车价格的10倍之多。由此可见,知识产权作为我国高铁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具有非凡的价值。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3]。客体的非物质性也决定了管理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对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不同于其他有形资产的管理。同时,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境外专利许可合同的签订,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在境外遭遇侵权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如何有效的降低其在境外遭遇侵权的可能性,降低诉讼风险,将是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今后要面临的重要问题。

1.2构建我国高铁企业“专利池”(patent pool)的必然选择

专利池本质上是一种系统化的交易机制,是一种高效率低成本的集中管理专利的模式。我国高铁相关产品生产厂商越来越多,企业内部分工越来越细,一项产品所涉及的专利越来越密集,高铁专利技术涉及电力、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牵引制动等多个领域,出现了所谓的“专利灌丛”(patent thicket)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专利池,众多企业各自寻求专利许可的交易成本将十分惊人,而专利池的一站式打包许可方式无疑是最为高效的选择。[4]同时,专利池的构建有助于我国高铁企业联合起来,推行自己的技术标准,以及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争夺国际市场,除设置技术壁垒之外,他们往往以专利池为武器对我国高铁企业发起标准和专利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铁道部签署知识产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时指出,建立铁路行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机制,确立铁路工作的知识产权导向,要坚持以获得知识产权为追求目标,以形成技术标准为努力方向。而专利池的建立则更有助于技术标准的确立和推行,正如有学者所言:一项技术标准一旦确立,标准中所含大量专利的许可问题可能变得错综复杂,成为标准推广的绊脚石,此时,相关专利权人结成专利池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方式。[5]

1.3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国际四大高铁巨头公司(德国的西门子、法国的阿尔斯通、加拿大的庞巴迪、日本的川崎重工)无不把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作为公司发展的战略手段。他们无一例外的制定了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置了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的管理人员,投入巨额的知识产权管理经费。德国西门子公司在全球设有12个知识产权管理部,知识产权管理人员400名,管理该公司的各类知识产权约150000项。[6]同时,为了实现最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西门子公司还制定了一揽子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法国阿尔斯通公司每年用于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费用大约为研究开发经费的2%-3%或者销售额的1%(阿尔斯通2008年营业收入达到264.61亿美元,利润15.66亿美元),如果费用不足,还可以继续申请。[7]在中国高铁“走出去”的现今,要想同国际高铁巨头企业竞争,分享国际高速铁路建设这块大蛋糕,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高铁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好自己的核心技术不受侵犯,同时避免侵犯他国高铁企业的专利技术。

2、我国高铁企业存在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

通过对我国高铁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情况的分析,笔者发现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缺乏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缺乏适应高铁企业快速发展的高水平、复合型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同时,对企业自身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不够。

2.1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多数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些企业甚至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管理、版权管理、商标管理以及商业秘密管理等制度办法的制定处于或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同时,有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存在照搬现象,这已成为我国铁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通病”。以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车公司”)为例,该公司的规章制度可谓是一应俱全,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再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公司建立了一整套的完整的内控体系,调控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科技管理、海外业务管理、战略研究与新事业管理等十一大系统。[8]但是,笔者发现,公司唯独没有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制定系统化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关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散见于科技管理、海外业务管理、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之中。与之相比,国外高铁巨头企业可谓是高瞻远瞩,它们不仅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而且多从战略高度进行谋划。以法国阿尔斯通公司为例,该公司及其下属研究单位都将专利发展战略纳入本单位的战略发展研究及本企业正常工作程序之中,在立项、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等各个环节中注意采用最适合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或者主动在有关领域内形成专利保护网。[9]除此之外,它还制定了与本公司经营特点相适应的各种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精心管理,包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度、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奖励制度、知识产权归属制度、专利文献的利用制度、专利的实施许可制度、专利的保护与诉讼制度、计算机软件与商业秘密的管理与保护制度等。

2.2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健全

通过对南车公司、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车公司”)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建”)职能部门设置及其部门职能的分析,笔者发现,目前我国享有实力的高铁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上多是沿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知识产权管理基本上还是挂靠科研管理部门,或者由其他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这往往造成“代”而不“理”的现象发生,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流于形式,有些公司甚至完全忽视了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南车公司为例,该公司共设立十九个职能部门,[10]但唯独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分别由相关部门代为管理:总裁办公室负责技术秘密的保密工作,科学技术部负责相关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归口管理,法律事务部负责商标管理以及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他高铁企业情况基本类似,北车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研究院负责,法律事务部不负责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而中国铁建不仅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甚至没有设立法律事务部门,公司本级的法律事务由企业管理部代为负责,并没有一个部门在部门职责中明确规定负责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与之相比,国外高铁巨头企业大多都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法国阿尔斯通公司专设知识产权部,直接归集团技术总经理领导,知识产权部部长对集团技术总经理负责。同时,每个下属公司及研究中心都有知识产权高级律师,每个下属业务部门都任命一名知识产权部的人员作为业务指导律师。德国西门子公司也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总部,负责技术规则和关于知识产权交易方面的规定,总部下又分为十多个部门,部门经理要为各自集团的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当遇到相关集团的知识产权事务时,他们是唯一的联系人。[11]

2.3缺乏复合型知识产权管理人才

我国高铁企业无不把“走出去”作为今后企业奋斗的目标,南车公司在本公司发展战略中明确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打造本公司的国际化品牌”,北车公司也明确指出“‘国际化’是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探索从国际贸易向国际化经营迈进的途径”。我国高铁企业实现“走出去”战略目标的关键在于人才,没有高素质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高铁企业的知识产权将得不到有效地开发和运用,高铁“走出去”战略的目标将会仅仅停留在口号的层面。目前,我国几大享有实力的高铁企业已经拥有大量的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比如,截止2007年,中国铁建拥有初、中、高级技术人员共约86000人,其中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勘察大师2人、国家设计大师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188人、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21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17人、高级工程师6375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050人、工程师16207人。[12]但是,纵观我国主要高铁产品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工作情况,笔者发现,公司技术人员仅负责本领域的技术研发工作,而对知识产权的评估、申请则主要由公司法律部门配合外部专利事务所代为进行。公司缺乏既懂技术,又懂法律、经济、管理和外语的复合型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正如我们所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对知识产权开发、保护、运营的综合管理,涉及科技、经济、管理、法律等多学科知识,具有复合性的特点。因此,我国高铁企业现在的人才结构很难对本企业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开发、保护、运营。

2.4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力度不够

我国高铁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占公司总资产比例极小,充分表现出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不重视对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的开发。笔者对南车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分析后发现,公司知识产权资产尤其是专利权所占比重甚少。南车公司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则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构成。2007年,该公司无形资产净值309000万元,公司总资产为3272586万元,无形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9.44%;2008年,公司无形资产343240万元,公司总资产为4548867万元,无形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7.55%;2009年,公司无形资产344395万元,公司总资产为5470409万元,无形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6.30%。同时,从07年到09年公司无形资产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土地使用权价值上涨,而非公司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增加。并且,公司无形资产的构成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和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按照均比计算,专利技术仅占无形资产的一小部分,约为3%左右。而国内其他高铁企业知识产权开发状况也不容乐观,截止2007年9月30日,中国铁建及下属二级公司共持有67件境内注册商标,87件境内专利。[13]随着中国加入WTO,知识产权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多少和质量高低将直接影响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完善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建议

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以上诸多不善之处,已经严重阻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必将成为高铁企业走出国门的一道门槛。笔者认为,切实完善这些不足之处,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作为企业知识产权整体战略的重要一环势在必行。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完善。

3.1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构建

笔者认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构建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做到既全面又有所侧重,我国高铁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以专利为核心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同时兼顾到商标管理、商业秘密管理、著作权及计算机软件的管理等内容。

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设计应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着手进行规划。在宏观层面,应该从全局的、战略的、系统的高度制定适合高铁企业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主要指高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包括高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推进、评估等多个方面。在微观层面,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应体现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使高铁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资源在每个阶段都得到相应制度的规制和保护。具体来讲:1、调整高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阶段的管理制度。在此阶段,制度设计的重点应该在于激发企业员工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规范知识产权产生后的产权归属(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以及知识产权的审查申报等方面。同时,由于我国高铁技术多是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的二次开发创新,因此专利技术的引进管理制度也必不可少。2、调整高铁企业知识产权运用阶段的管理制度。在此阶段,制度制定的重点在于充分利用高铁企业自身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最大化。3、调整高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阶段的管理制度。此阶段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重点在于随时监控竞争对手,及时发现侵权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障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不被侵害。同时,对于需要保密的技术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4、调整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阶段的管理制度。此阶段的制度重点应该是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实现企业知识产权资源的有效运行和合理配置,主要是知识产权专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分工等制度。

最后,我国高铁企业在制定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时,应当符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要求,同时,在我国高铁企业迅速“走出去”的今天,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制定又要遵循国际社会中有关知识产权的共同准则,以尽量减少纠纷,实现高铁企业知识产权资源的价值最大化,同时充分有效地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权益。

3.2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

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应当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外部组织结构(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二是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内部管理机构。

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外部组织结构。纵观各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外部组织结构设置,基本模式主要有三种:隶属于产品研发部门、直属于决策层、隶属于法务部门。这三种模式各有千秋,各有利弊。第二种模式即隶属于决策层的模式适合于企业规模大、知识产权管理复杂、业务具有国际性的大型企业集团。在此模式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位阶较高,可以参与高层知识产权决策,易于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贯彻实施,但是可能出现与研发部门联系不够紧密、部门间沟通成本较大的弊端。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置究竟选择哪种模式,应充分考虑我国高铁企业的自身特点,同时要对这种模式显示出来的弊端加以调整。笔者认为,隶属于决策层的模式更适合我国高铁企业。目前我国高铁企业规模大,注册资金雄厚,研发投入多,且都将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作为自己未来的发展目标。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隶属于决策层管理,将有助于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在公司各个部门的贯彻实施,便于直接参与公司重大知识产权策略的制定,同时也可以直接与公司法务部门联系,掌握公司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务信息,及时处理。

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内部管理机构。从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内部组织结构来看,目前主要有三种典型的基本模式,即集中管理式、分散管理式和行列管理式。分散管理式主要适合于企业产品种类多,涉及技术种类以及其他知识产权运用方式复杂的大型企业。随着高铁企业的快速发展,其在未来国际竞争中无疑将形成以专利为核心、其他知识产权相配合的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同时,高铁技术是一个庞大而极其复杂的技术体系,涉及到机车车辆、通信信号、牵引供电、运营调度、车体结构、综合检测、路基路轨等多个方面,这些技术的专利申请和应用也极为复杂。结合我国高铁企业自身特点,笔者认为分散管理式的模式更适合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企业成熟的分散管理模式的经验,在高铁企业内部设置一个知识产权本部、若干研究所和事业本部。在知识产权本部内可以另设7个部门,分别是策划部(负责推动全公司的中长期知识产权策略,管理知识产权行政事宜)、技术法务部(负责处理知识产权诉讼事宜)、软件保护部(负责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运用、补偿事宜)、专利第一、二部(负责统筹管理技术契约工作),专利申请部(集中管理国内外专利申请事宜)、设计商标部(负责设计和商标的申请、登记)、专利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专利信息,建立电子申请系统)。根据技术特征的不同,高铁企业事业部可以设立机车与动力事业部,轨道客车事业部,货车车辆事业部,机电产品事业部、工程机械事业部等等。每个高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不同特点进行设置。同时,各研究所和各事业部均配置知识产权部,直接隶属于负责技术工作的副所长或总工程师,主要担负该研究所、事业本部的知识产权行政事务,并负责从产品研究开发初期的专利发掘、专利调查、制作专利关系图到国内外专利的申请等所有业务。[14]

3.3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

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积极引进懂技术、懂法律、懂管理、懂外语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二是加强对本企业现有人员的培养,构建企业自身所需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引进复合型人才可以满足高铁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紧急需求,快速提高高铁企业对铁路知识产权的开发、应用和保护的能力。而加强高铁企业现有人员培养的优点在于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精确定位,培养适合高铁企业未来发展需要的独具特色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

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在于专利法律知识及专利技术开发和应用的培养,同时兼顾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的培养。笔者认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应当是分层次、有重点的培养。对于知识产权本部及各研究所和各事业部从事行政事务和知识产权法律工作的人员,应该加强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以及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培养。对于从事专利信息检索分析的专业人员,除了进行法律知识的培养,还应该加强专利信息检索及分析利用以及专题专利数据库的应用的培养。而对于高铁企业研发人员以及工作在一线的事业部门的技术人员,除了上述知识的培养之外,还应该加强专利申请程序、三性判断、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专利及技术秘密的保护等方面知识的培养。同时做好与专利信息检索人员的沟通工作,做到专利信息数据的共享。高铁企业各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和事业部门的技术人员,作为研发创新的一线工作者,其对专利文献更具有敏感性和洞察力,更容易从专利文献中找到灵感,发现现有专利技术的漏洞,从而开发出高铁企业具有竞争力和战略意义的专利技术,因此加强其对专利文献的利用和专利文献的撰写以及技术保密知识和能力的培养也是至关重要的。

以上关于高铁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主要针对的是知识产权部门人才的培养,但是笔者认为,作为一个国际性的大企业,我国高铁企业还应加强全体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注重对其他员工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的培养,在企业内部形成尊重知识产权,崇尚技术创新的良好氛围。

3.4建立系统全面的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数据库

针对高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不重视自身知识产权开发的问题,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虽然可以得到很大提高与改善。但是,如果在高铁企业内部建立系统的、符合企业发展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则此问题将得到几于根本性的解决。高铁企业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应重视知识产权信息的全面收集与管理(包括专利技术信息、商标信息、著作权信息、商业秘密信息等),但笔者认为,作为一个对技术要求极高的高科技企业,应更加重视专利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因此,对世界各国尤其是我国高铁企业的主要竞争国,以及高铁企业技术拟输出国的专利文献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必不可少。正如有学者所言,“专利文献是技术知识的百科全书,它包含了全世界最全面、最新的技术信息。据世界知识产权局统计,发明成果的90%-95%首先在专利文献中公开。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可以节约开发经费40%、开发时间60%。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在一项科研成功的因素中,90%来自已有技术,而真正创造性的劳动仅占10%”[15]。因此,重视对已有专利文献信息的收集利用,能够提高研发创新起点,避免资金、人力资源的重复投入,同时也可以从专利信息的分析中预测竞争对手的技术开发方向和市场特点。

我国高铁企业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立首先要面对的是信息的分类问题。笔者认为,信息的分类可根据国际专利分类表(IPC)对相关铁路产品技术的分类方法设定。[16]这样划分的好处在于同国际公约和大多数公约成员国的划分方法相符合,便于信息的及时收集归类。

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立同时还面临专利技术信息的来源问题。笔者认为,专利技术信息的来源应包括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在国际层面,我国高铁企业首先应获得欧洲专利局公布的专利信息,因为我国高铁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中的德国西门子公司和法国阿尔斯通公司都分布在欧洲,对这两家公司专利数据的了解和分析至关重要,而该网站免费提供包括这两家公司的世界70多个国家及WIPO的共近3100万件专利数据。对于世界其他国家的专利信息,笔者认为并不需要全面购买或检索分析,而应该有针对性。比如,可针对我国高铁企业技术拟输出国本国以及在本国将要面临的竞争对手的高铁专利技术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这样既节约了人力、物力成本,又更富有实用性。同时,笔者认为,当高铁企业投资重大项目,对专利检索的查全率、查准率要求严格时,应考虑购买使用质量更高的商业专利数据库,比如Derwent公司开发的专利数据库,Dialog联机检索系统专利数据库、STN联机检索系统专利数据库。其中,STN系统数据库可以查询到美国专利、日本专利、欧洲专利、PCT专利申请公开文献、Derwent专利,其信息全面系统具有权威性,不失为高铁企业发展所需数据库首选资源。在国内层面,高铁企业应注重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提供的专利信息数据,该网站提供中国专利信息全文数据库,并可以免费提供下载和打印,除此之外,国内互联网上的专利信息资源还包括中国知识产权网专利库、中国专利信息网专利库、易信网专利库、CNKI网专利库等。这些数据库各有特点,如国家知识产权局网提供一般的简单性检索,但有全文数据;中国专利信息网专利库更适合一些复杂性的检索;易信网专利库提供失效专利信息的检索。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们必须对这些国际国内专利信息进行二次开发,将其汇编整理到高铁企业自己创建的专利文献数据库中,以便及时对这些信息进行技术分析,并在第一时间将所得到的信息与分析结果直接传递给知识产权总部和科技人员手中。通过对已掌握的专利信息的定性、定量分析,找出其分布规律及发展趋势,将这些零散的专利信息系统化,技术人员就很容易从中找到专利技术的漏洞,进行专利“漏洞开发”,或“围攻”现有专利,从而达到遏制竞争对手,后发制人的目的。

4、结语

知识产权作为我国高铁企业重要的经营资源、战略资源,对企业的发展具有其他人财物力资源难以比拟的重要价值。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国外高铁企业无不把知识产权作为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武器。因此,我国高铁企业要想走出国门,在国际竞争中赢得竞争优势,必须认真面对自身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处,逐一进行改善,以便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培育和管理,从而获得高质量的专利技术,赢得在国际竞争中的主动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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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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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航天总公司专利及知识产权考察团. 欧洲专利及知识产权考察报告[J]. 航天知识产权. 1998(1): 12.

[10] 分别是: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战略和发展部、运营管理部、财务部、资本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审计和风险部、科学技术部、法律事务部、监察部、企业文化部、信息技术部、机车事业部、客车事业部、货车事业部、城轨事业部、新产业事业部、海外事业部。

[11] 西门子:紧盯未来的创新舞者[EB/OL]. [2011-10-12].省略/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781.

[12]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3] 同上.

[14] 范晓波. 中国知识产权管理报告[M]. 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009: 114―115.

知识产权公司工作总结第3篇

知识产权战略部高级经理

随着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现在的企业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工作。10年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独立的知识产权部门;而10年后的今天,相当多的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我相信再过10年,我国绝大多数创新型企业都会设有独立的知识产权部门,目前江苏、上海、深圳都开展了知识产权职称评审工作,广东省的知识产权职称认定也在酝酿之中,我想随着大家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之时,就是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的春天来临之际,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白宝国信心满满地说道。

文理兼修

白宝国具有多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经验,在企业专利战略、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有着较多的研究,他认为,优秀的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首先应该是个文理兼修的高手,所谓“理”,指的是要懂得知识产权专业知识,而“文”是除了传统理解意义上的法律知识外,更强调要具备足够的语言表达能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其涉及人员非常宽泛,在企业内部,知识产权部门需要跟研发部门进行技术上的沟通、需要跟人力资源部进行员工入职离职方面商业秘密管理方面的沟通、需要跟合同部门进行技术合同方面的权属分配方面的沟通、还需要跟市场部门进行品牌创建商标管理等方面的沟通;而在企业外部,知识产权经理人需要跟所、知识产权律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各个机构进行沟通,只有文理兼修,才能内外通达,让公司能够理解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和未来可为公司创造的价值预期,让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得到足够的重视并最终走向成功。此外,一个优秀的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还应是一个资源整合高手,知识产权的性质决定了他要面对很多部门,而每个部门都有相应的资源可以为知识产权利用,比如公司IT部门实际上是公司商业秘密工作非常重要的具体执行部门,公司研发部门是公司专利产出最直接的责任部门,如何有效的整合这些部门的资源,使他们掌握的资源形成一种合力,来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管控工作,使得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更加完善,这其中一定是需要一个具有强大资源整合能力的优秀知识产权经理人去推动的;另外,一个优秀的知识产权经理人还需要是一个外向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管理人员,一个企业的掌舵者决定了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一个知识产权经理人的个性特质也决定了这个知识产权部门的部门文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性质决定了这个部门人员需要大量的跟外界进行技术、法律方面的沟通,因此知识产权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定是以外向型的为主,而这种外向型的文化培养,必然要求知识产权经理人本身就具有外向型特质,而具有鲜明个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感染整个部门的每一个人,使得整个知识产权部门的工作方式具有鲜明的性格特点,部门人员之间的内耗就会降到最低。

实践成果

白宝国介绍了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知识部门的结构,目前主要分三个模块,分别是专利模块、知识产权法务模块、标准化模块。其中专利模块主要包含专利布局、专利申请、专利流程控制以及专利侵权判定及无效诉讼事务;知识产权法务模块主要负责公司的商标注册、公司内部商标合规性使用监控、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使用合规性审查、公司技术合作合同审理以及公司内部商业秘密风险管控事务,标准化模块主要完成公司产品的企业标准编制工作以及参与或主导行业、国家标准的制、修订事务。

“近几年我们主要工作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继续保持专利申请的持续增长,适当开展核心产品的专利布局;第二,进行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介入,把知识产权工作介入到整个公司的研发、生产采购、销售过程中去;第三,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风险管控体系,联合公司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级部门,在不同的环节设置知识产权管控节点,确保每个阶段知识产权风险的可控性;第四,针对主要竞争对手进行专利和产品跟踪,确保能够规避侵权风险和自身专利技术不被侵犯。”白宝国表示,目前公司专利申请量持续保持增长,研发人员的专利申请意识和能力都得到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工作也介入到了公司的整个研发过程中去,另外现在也开展了针对竞争对手的侵权诉讼。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广东威创视讯已成为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价值体现

回顾和总结是我们年底通常要做的事情,白宝国也跟记者分享了一件在2013年印象深刻的事,“有一次一个偶然的时间我接到公司总经理下达的一个任务,需要我在极短的时间内针对某分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的技术合作给出知识产权建议,如果单从合约上来看并没有太大的问题,但当时我们并没有立即给出答复意见,而是先跟总经理沟通,能否宽限时间,因为我需要了解技术合作的具体方式和后续的一些潜在合作可能,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取得与分公司的直接联系,从中发现了对公司相对不利的一些合作细节,而通过这些细节再进行分析,发现这次技术合作并没有实际的研发和知识产权价值,如果从正常角度,知识产权部门是可以直接否掉这次技术合作的,但我们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通过与分公司和总经理进一步沟通,阐述这次合作在知识产权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为公司带来的损害,在阐述专业问题的同时,我们强调公司不但要考虑专业价值还要考虑商业价值,如果这次合作能给公司带来很大的商业价值,那么我们应该考虑去承受知识产权问题给公司造成的损害,最终这一建议被公司采纳,而分公司总经理也因此对我们的工作表示非常赞赏,在后续的历次与外公司的技术合作中,都第一时间让知识产权部门介入进来共同进行知识产权风险管控。这件事情给我带来最大的启示就是:机会的把握,是我们迈向成功的关键,看似一个偶然的事件,如果我们能够把握住并成功利用,就能给我们的工作创造更大的价值,从而让自身得到外界更多的理解,进而可以更加有效的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当记者问到,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时,知识产权经理人通常会遇到哪些困难,以及如何应对时,白宝国表示:“不同的阶段都会遇到不同的困难,在初始阶段遇到的困难主要是企业员工不懂知识产权、没有知识产权意识,公司各个层级都不太配合知识产权工作的问题,在这个阶段我的做法就是放低姿态,以服务者的角色出现,很多人都会觉得知识产权部门应该是一个更高层级的部门,只要一把手重视,我们就可以要求员工配合,但我觉得我们更应该从服务做起,因为即使一把手重视,但工作没有贵贱之分,公司需要的是部门之间的合作,而不是相互之间的内耗,如果我们能把姿态放低,以服务者的姿态出现,就能够很快让他们感觉到我们其实并不是增加他们的工作负担,而是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当时很容易的就同各个部门建立了比较良好的工作关系,专利、商标、版权工作的开展相对就顺利很多。到了现在这一阶段,我们已经有了上千件的专利,这时候我需要想办法让这上千件专利产生价值,但如果没有许可和诉讼,如何让这些专利产生价值就成了我们目前最困难的事情,由于以往专利申请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量的增长而逐渐让公司对知识产权有一定的认识,最终产生由量变到质变的效果,因此当时并没有过多的强调专利布局,我们现在就在尝试把现有的专利进行分级、分产品管理,针对每一件专利确定其到底应用于我们的哪一款产品的哪种型号,其稳定性、核心性到底如何,通过分级,可以很容易通过检索产品型号而得出该型号产品的所有公司已有专利,然后通过和市场部门配合,把专利语言转化为市场语言,以期让公司产品在市场宣传和招投标过程中占据有利位置,从而让公司已有的专利产生价值。”

发展前景

经验积累、交流培训、优厚薪酬、企业平台,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会更看重哪个?白宝国坦诚的说这个问题他也很纠结,他表示这四个方面都很重要,“没有经验积累我不能获得进步,没有交流培训我不能获得外界认知,没有优厚薪酬不能体现我的价值,没有好的企业平台不能充分发挥我的能力,但如果只能选一个,我认为企业平台更为关键。因为我觉得人不是万能的,一个人的成功往往跟他周围的环境密切相关,我们实现自我价值就必须要有一个能让自己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的平台,很多之前很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在离开了他原先所在的平台以后变得逐渐平庸起来,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失去了赖以成功的土壤,因此,从我个人来说,一个好的企业平台是我目前最为看重的。”

同时,在谈及工作经验之道时,白宝国认为每个人的专业起点不同,所处的平台不同,知识产权工作的难易程度也不同,同样的办法不一定适合不同的公司,便仅从自身出发谈及自己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态度:第一个态度就是主动工作的态度,知识产权工作不同于研发和销售工作,没有新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压力,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知识产权初级阶段的企业来说,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目的还远远达不到创造价值这一层面,更多的是基于一种荣誉获取、保护自身技术或进行风险管控的需求而存在,由此带来的问题就是只要没有侵权诉讼,公司就很难评价自身专利申请的质量;只要没有泄密事件的发生,公司就很难评价自身商业秘密保护的完善程度;只要不被人侵权,就很难确定公司产品研发活动中的知识产权规避是否足够合理,但这些问题即使存在,也不一定就会表现出来!作为一名企业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我们的职责之一就是尽可能的消除公司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如果我们没有一个主动工作的态度,就不可能发现这些问题,也无法很好的对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进行合理布局。

知识产权公司工作总结第4篇

执业机构名称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团队成员人数 50人

团队建立时间 2007年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百年历史的啤酒制造企业,也是世界第六大啤酒制造商。公司拥有国内品牌价值最高和最具国际影响力的啤酒品牌“青岛啤酒”,“青岛啤酒”商标不仅早在1991年即被评选为驰名商标,还连续多年蝉联世界品牌500强。2014年,青岛啤酒更成为一家拥有千亿级品牌的公司。

青岛啤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法律事务总部负责。目前,知识产权模块由三人组成,由法律事务总部副部长作为模块负责人,统筹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工作。

作为传统制造行业和竞争激烈的快消品行业,商标在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乃至发展战略中占据了至关重要的地位。特别是2004年以来,公司确立了“品牌带动下的发展战略”,并以“成为拥有全球影响力品牌的国际化大公司”作为公司愿景。在这一背景下,青岛啤酒的知识产权工作以商标为核心、以建立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目标展开。立足于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近年来知识产权管理团队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结合公司管理需要开发知识产权管理系统。青岛啤酒商标具有悠久的历史,经过多年的培育和经营,使得公司拥有了数量庞大的商标库。如何对数量如此庞大的商标进行有效管理,对于仅有三人的知识产权团队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课题。在模块负责人的带领下,团队与软件开发商合作并经过多轮讨论、沟通,历时一年多的时间,开发上线了一套适应公司实际情况和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系统实现了对每一件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将与一件商标或知识产权有关的程序、案件、权属证明、使用证据等相关联的信息整合和串联起来,实现了信息的高效利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强大的统计分析功能实现了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现状的数据集成和分析,有利于公司对知识产权现状的全面把握以及及时发现管理问题并加以改进。

2、完善管理制度、搭建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作为一家拥有众多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集团化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涉及的地域广、层次多;并且基于快消品市场的竞争态势,各个区域都呈现出个性化的需求,因而管理的难度也进一步加大。因此一项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于搭建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至关重要的。青岛啤酒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由知识产权团队结合多年来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实际问题系统编写,主要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规范商标注册流程,将商标注册可行性论证提前到新产品命名阶段,最大限度的降低因注册风险给新产品研发上市计划带来的影响;积极倡导系列化的前瞻性储备注册,并引导业务部门使用公司现有的储备商标,以盘活公司无形资产。(2)加强商标使用管理,重点关注集团内单位与第三方之间的许可使用关系,严格前置审核程序,规范使用许可合同的签订,统一下发使用标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过程监控,避免使用不当可能造成的侵权风险。(3)对侵权行为实施全方位、多角度的打击,除了采取传统的向工商部门举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之外,在商标注册前端密切监测,对近似商标提出异议;对侵犯公司在先权利的外观专利等提出撤销申请,通过多角度的打击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侵权气焰。

知识产权公司工作总结第5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管理 全面托管

自2008年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开始探索知识产权托管,先后在北京、上海、四川等开展了一些知识产权托管工作。2011年11月,为了更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了《中小企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指南》,为知识产权托管进一步给出了指导建议。

作为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曾经接触和了解到一些企业的知识产托管,但是基本上停留在部分知识产权事务的托管,全面事务的知识产权托管非常少见,也少有报道。笔者有幸开展企业全面事务的知识产权托管,现对企业全面知识产权托管的工作进行回顾和呈现,冀希望对同行或企业有所启发。

1.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的概念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内容是指企业为合理开发、应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使其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的经营管理活动①( 如图一所示)。

知识产权托管是指将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需求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专业化的服务相结合,在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企业委托服务机构管理其全部或部分知识产权相关事务,为企业量身定制一揽子服务的工作模式。

2.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的必要性

近几年,我国的中小企业在政府的宣传、引导下,知识产权意识已经大幅提高。但是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管理涉及的内容面广,而且非常复杂和专业,相关人员必须具备工科学技术知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如图二所示);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碍于自身的规模限制、资金实力、人才匮乏、管理不完善等因素,如果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渐进式、按部就班地自然发展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时间成本和资金、人力投入成本的代价都比较高。为了更加有效保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有必要对知识产权管理进行委托管理,即:把企业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进行外包管理的一种方法。

3.某科技企业全面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探索

本次笔者有幸与某小型科技企业(以下简称“KM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对该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进行全面托管。

3.1KM公司基本情况

KM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金800万元,专业从事声、光、电领域的节能减排、新能源及电动汽车、紫外电晕、紫外火焰检测和微固紫外光敏管,非抗力切削等学科、高新技术的研究和项目孵化。公司由几位研发能力强的技术人员合伙成立,已经拥有二十多位技术人员,并与外部多个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发中心建有紧密的合作关系,目前多项研发成果已经申请了国家专利,一部分成果已经转化入生产运用,并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

3.2KM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情况

2011年初,当时KM公司技术副总有个关于电池技术改进的设想,希望将这些改进进行保护,委托知识产权机构进行。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公司规模小,也不可能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和招聘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所以公司一直是有了研发成果了才由参与研发的技术人员来申请专利保护,其他方面的知识产权工作几乎尚未开展,KM公司考虑实际情况,将知识产权全部事务委托给了机构。

3.3KM知识产权托管开展过程回顾

KM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因此,笔者团队在与KM公司领导多次接触之后,知识产权托管自然而然提上了议程,双方就知识产权托管目标、托管组织与议事规则和内容等达成了一致。

(1)托管目标

规范和提升KM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风险,提高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效率。

(2)组织结构

由于是知识产权委托管理,为了确保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在征得KM公司领导的同意下,双方共同成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一些重大的知识产权和研发相关的重大问题。

(3)议事规则

针对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权限与职责划分、汇报关系、工作推进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4)托管内容

由于KM公司成立时间短,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空白很多,因此全面知识产权管理托管内容设计在保障简洁可行的情况下尽可能丰富和全面,同时要兼顾KM公司的知识产权自我管理能力和团队培养,因此,本次知识产权托管主要涵盖了一下几个方面:

a)KM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策略制定;

b)规范KM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

c)培养企业人员知识产权意识,传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技能;

d)知识产权相关档案管理;

e)知识产权专项业务工作开展。

(5)托管开展的步骤

a)KM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状况调研。我们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管理层和关键员工、现场部门走访和勘察、合作伙伴拜访等形式,对KM公司各业务环节、各部门甚至合作伙伴(包括供应商和部分客户)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调查,并与KM公司相关人员一起研究分析和提炼总结,为KM公司的全面知识产权托管打下了坚实的信息基础。当然,对于KM这种科技研发型企业来说,研发管理自然是我们调查的重点之一。

b)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我们的团队反复论证了KM公司只是产权管理存在的风险和漏洞,初步制定了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并与客户一起讨论修正定稿。并且在后期每半年盘点和评估一次KM公司的知识产权状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知识产权保护调整建议。

c)分阶段制定公司研发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竞争情报管理制度等制度和配套的流程、操作表单。在制度通过审批后,向员工宣传、培训,确保制度和流程的落实。

d)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型地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的培训,培养企业人员知识产权意识,传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

e)其他日常工作和知识产权专项业务工作,根据具体业务计划逐步推进。

4.知识产权全面托管经验总结

由于双方都是第一次探索知识产权托管,因此,对于知识产权托管都是借鉴其他业务托管模式,摸索着进行,能得到KM公司团队高度认可,笔者团队非常高兴,但是过程中也有一些不足,有待改进,尤其是一下三点:

4.1组织和议事规则的强化和坚持

既然是托管,自然要对客户的知识产权管理的短期目标负责,又要为客户的知识产权管理长期健康发展负责。因此,必须要明确组织分工、议事规则、权限和工作机制等,才能更好地掌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局面,让第三方机构(托管方)的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和专业性发挥作用。本次托管中,对月汇报和沟通机制,在初期就由于种种原因搁浅,后来在我方的坚持下,反复跟KM公司领导约时间、约地点进行沟通明确,最后使这一机制得以落实和坚持,这对后面解决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许多重大问题提供了保障。

4.2托管目标设置和预算设置策划

笔者后来思考了一下,本次托管KM公司团队高度评价,可能还有一项重要的因素是本次托管费用非常低。对于KM公司来说,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了KM公司想达到的效果。主要是因为,双方都是一次探索知识产权托管,对于知识产权托管要达到的目标的设置和预算设置都没有经验,只能摸索,前期双方仅基于信任关系而达成的合作协议,对目标的设置只能是比较宏观和泛泛的描述,因此也没有相应的预算设计。

知识产权公司工作总结第6篇

[关键词]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 公司治理

一、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特殊作用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国有独资企业同时具有国有资本控制和股权结构缺乏制衡机制的特点。虽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国有独资公司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但在全国范围内国有独资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悉心探查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现实困境,深刻剖析其生成根源,可以为重构适应现实社会经济条件、运营高效、决策科学的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框架提供参考(李佳微,2008)。

所谓公司治理,不同的学者给予了不同的定义。有人认为,公司治理是一套控制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和其它因素构成的系统 ( Gillan and Starks, 1998);也有学者指出,公司治理是公司资本供给者保证其投资收益的方法(Shleifer and Vishny, 1997);还有人主张,公司治理是一个事后分配公司所产生准租金(quasi-rents)的约束体系”(Zingales, 1998) 。一般说来,能形成共识的基本概括是,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背景下,由一整套降低企业成本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其它机制构成的机制体系,可分为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张建森,2005)。外部治理主要通过各类市场竞争和政府规制等机制发挥作用,内部治理通过内部治理结构包括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内的权力制衡和义务设置等利益权衡机制发挥作用。通过公司治理结构中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合理配置,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利益平衡,运转协调,从而达到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目的。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 一方面接受股东大会的委托, 承担公司的重大决策; 另一方面, 又将执行权委托给经理层。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对国有独资公司来说,这一核心地位更为明显。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除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外,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所以,董事会在国有独资公司治理中有着特殊的作用。

本文结合深圳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实际情况,阐述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旨在为完善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

二、深圳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

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

目前深圳市属国有独资公司普遍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完善国有独资董事会建设的认识不够到位,对董事的资格、权利、义务规定不够明确,董事会的规模与结构不够合理,权力配置与治理机制有待改善。

在观念与认识方面,一是缺乏对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强董事会建设必要性的深刻认识,尤其缺乏分权制衡的意识;二是董事会缺乏明确的人意识,对出资人利益负责的意识不到位,更多地将目光投向企业自身、员工及个人的利益;三是缺乏厘清权责边界的信心,认为在当前体制下,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的关系边界难以划清;四是担心董事会建设和外部董事的引入影响决策与执行的效率。

在董事的资格、权利、义务规定方面,一是董事的任职资格随意性较强,结构呈不合理性,对董事应拥有的商业经验、道德品行、领导能力、专业知识、诚信勤勉、团队精神、行业知识、企业管理知识、财务知识和危机处理知识等方面重视不足;二是在董事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的基本前提---知情权的落实方面各企业有较大差距,没有对董事的知情权予以明确的界定并给予足够的制度与体制保障;三是公司董事应尽的义务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对要求董事主动了解企业情况、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等义务,没有进行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四是对董事的责任追究几乎是空白。

在董事会的规模与结构方面,一是董事会人数未达到合理规模,没有达到能“满足自由讨论和协商交流”的合理规模,兼之制度设计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均为董事会当然成员,客观上形成了公司董事会内部人控制和关键人决策模式的局面;二是董事结构不尽合理,内部董事比例过大,知识结构不够匹配;三是内设机构不健全或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不规范,不但有非董事人员进入专门委员会,而且薪酬和审计委员会成员都是内部董事,监督效果有限,专门委员会基本没有开展工作,难以为董事会提供咨询。

在权力配置与治理机制方面,一是出资人、董事会、经理层权力边界模糊,在出资人与董事会之间和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经常出现出资人代替董事会的职能,而董事会又干了经理层的活的现象;二是监事会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不能有效地将董事会及其他机构不按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行使职权的情况及时向出资人报告;三是董事长集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第一责任人于一身, 存在董事长代替董事会决策的现象;四是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与副总经理都由上级负责选聘,总经理对副总经理缺乏约束力,一些副总经理受“位子决定脑袋”的影响,轻视总经理,直接对董事长负责。

除以上问题之外,还存在着治理者阶层尚未充分发育、持续跟踪与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健全、治理文化有待培育等方面的问题。

三、完善深圳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

建设的基本思路

董事会建设的目的,是要逐步建立董事数量适中、结构合理、制度健全、充分体现出资人意图、作风民主开放的高质量、高效率的董事会,进而形成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针对深圳市属国有独资公司所存在的问题,借鉴公司治理的相关理论和经验,本文提出以下完善深圳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基本思路。

(一)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的职权边界

1.出资人的职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司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事项;二是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出台的系列监管制度,决定一定限额以上的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产权变动、资产核销、对外捐赠、投资,以及推荐公司总经理人选,委派财务总监、核准企业薪酬等。

2.董事会的职权,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公司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事项;二是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出台的系列监管制度,决策一定限额以内的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产权变动、资产核销、对外捐赠、投资等;三是在外部董事人数达到公司董事会总人数一半以上,董事会运作规范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机构和制度健全的前提下,决定公司总经理的提名、选聘、考核、薪酬管理以及主业投资;四是依法决定属下全资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等人选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委派或推荐控股、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以及参与其他重大问题决策。

3.总经理的职权,主要是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企业应当认真研究细化总经理职权,避免与董事会、党组织职权边界不清。

4.监事会的职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所规定事项;二是强化对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的职能,履行对公司董事会是否规范运作的监督职能。

5.党组织的职权,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抓好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二是负责公司及下属企业各级党组织(含纪委,下同)及其工作机构、人员管理;三是负责党组织领导成员的分工和调整;四是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对党纪处分作出决定;五是参与研究有关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等重大问题;六是参与研究有关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奖惩等人事问题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决定党群干部的任免。

在推进董事会建设过程中,要重点解决企业通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专题会等形式直接代替董事会、经理层先行决策的问题。各机构都必须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越权。

(二)明确董事长在董事会、总经理在经理层的地位和作用

1.明确董事长在董事会的地位作用。在目前制度框架下,董事长集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首席产权代表于一身,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公司的法律责任。而在规范的公司治理下,董事会集体对股东会负责,股东会将控制与管理公司的权力委托给董事会集体,而非董事会单个成员,当然也不是董事长本人。如果董事长个人不经董事会就过多地行使权力,在客观上容易架空董事会,削弱董事会作为公司常设机构的权力。因此,在推进董事会治理工作中,尤其要妥善解决董事长的定位问题,弱化董事长的“一把手”意识。

2.明确总经理在董事会的地位作用。总经理领导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职权范围内的决策事项承担责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三)建立健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办事机构,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

外部董事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审议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专门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具体人员组成根据董事个人专长和经历确定。专门委员会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供咨询建议,以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和效率。必要时,各专门委员会可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展开独立研究,费用由公司开支。董事会设立日常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四)明确董事的任职资格、权利义务,调整董事结构

1.明确规定董事的任职资格、权利和义务。董事除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诚信勤勉,具有团队精神,掌握行业知识、企业管理知识、财务知识、危机处理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与判断能力、理解与沟通能力,有必要的履职时间等。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与董事签订的服务合约中应当明确董事的权利义务。

2.提高具有公司运营经验和商业阅历的外部董事比例。在试点企业引入外部董事的过程中,不仅仅要引入“学者类”、“中介专家类”的外部董事,更要注重引进一些有着良好经营业绩与个人品行记录的现任或离任经理担任外部董事,并尽量做到“职业企业家”的外部董事占全部外部董事的多数,从而更好地实现“内行”监控“内行”。

3.逐步建立外部董事的市场化选聘机制。在选聘外部董事和考评时,以深圳市国资委为主导,邀请有关中介组织或专家,实行市场化选聘。在下一步董事会建设工作全面推开后,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明确各个董事的职责和应具备的条件,向社会公开选拔,并将选拔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根据工作岗位和来源不同等因素实行差别薪酬。对于担任专门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外部董事,在工作量增加的同时相应提高津贴标准。

(五)健全责任追究和监督机制

要按照谁行使权力、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1.健全对董事的责任追究。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时,无法证明对该决议投反对票的,董事应承担赔偿责任。

2.强化对经理及经理层的责任追究。经理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经理不得超越职权行使权力,也不能拒绝执行董事会决议。

3.加强对党组织违规的责任追究。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认真履行自身职权,如果在履行职权或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或越权,必须受到追究。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国资委党委在查明核实后,将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

4.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可以考虑赋予监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及评价董事会和董事工作情况的权利。借鉴深圳推行财务总监制度的经验,改变监事会有关成员的安置性质,明确监事的任职资格,加强对监事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使监事能独立有效地开展工作,发挥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层的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建设工作。

(六)建立持续跟踪与考核评价制度

深圳市国资委应建立持续跟踪和考核评价制度,认真检查董事会整体运作和董事个人工作情况,尤其对董事长的年度业绩考核,要与其推进董事会建设情况挂起钩来,从而督促各项制度的切实贯彻执行。

[参考文献]

[1]Gillan, S. and L. Starks. A Survey of Shareholder Activism: Motivation and Empirical Evidence[J].Contemporary Finance Digest. 1998,(3).

[2]Shleifer, A. and R. Vishny. A Surve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J].Journal of Finance. 1997,(52).

[3]Zingales. Corporate Governance[J]. The New Palgrave Divctionary of Economics and the Law.1998,(5).

知识产权公司工作总结第7篇

一、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建立司法案例数据库的条件

(一)必要性条件

1.信息技术的发展方向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快速发展,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大数据能够驱动信息技术产业变革,加速信息技术的跨界融合和创新发展,促进软件业务的发展以及业务模式创新。

2.司法改革的现状

在互联网时代,司法改革源于司法实践的需要,如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阳光、智能司法机制,是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巨大转折。为了实现老百姓心中的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保障司法公信力,司法实践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工具,努力完善司法文书公开,网络庭审直播等司法数据处理方式,建立阳光司法工程。

3.法院审判业务的需要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知识在企业竞争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更加重视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长迅速。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指出,建立“法官员额制”,法院系统的工作人员分为法官、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知识产权法院面临着人少案多,法官压力大等矛盾。

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为例,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692件, 其中民事案件9410件,行政案件37件,财产保全执行案件245件,共审结案件8300件。2015年法官人均结案261件,2016年法官人均结案207件,高于广东全省法官人均结案数,这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判资源配备不协调有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引入远程审判后,案件数量增长迅速,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急需通过完善法院内部案件管理系统,减轻法官案例整理、查找等相关工作,使法官将精力集中于案件审判中。

(二)可能性条件

1.新形势下国家发展战略

党的十,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这为各级法院进一步推进案例指导、研究工作指明了方向。最高法院一直重视案例指导工作,2016年9月30日最高院开通“中国司法案例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强调各级法院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创司法案例研究新局面。

2.建设司法案例数据库系统的技术条件

知识产权法院司法案例数据库系统采用PHP语言和Sphinx全文检索系统,依托于法院现有的内部服务器,进行网页设计和安全设置。除此之外。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还建立了门户网站、网上法院、掌上法院、微信、微博、12368热线等新媒体服务平台,致力于建设智慧法院。

二、实践中建设司法案例数据库系统的相关经验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大数据成为了世界技术领域的又一焦点。司法数据作为大数据的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在司法数据传输、保存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深度分析挖掘,可以揭示出数据中隐藏的司法规律、以及司法实践发展趋势。

为了充分发挥数据分析在案件审判中的作用,解决人少案多、法官压力大等突出矛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借助于大数据分析,建立了一套完善、高效的司法案例数据库――“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y”,为审判业务、专题研究、领导决策提供司法数据支持。

(一)建设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和裁判文书数据平台

“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包括“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库”、“全国知识产权司法数据基础库”、“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库”和“知识产权法律规则体系”。收录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中知识产权案件基本信息、全国各级法院已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公开裁判文书和广州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系统分类,将其分为著作权类案例、专利权类案例库、商标权类案例库、其他案件库四类数据库,此外数据库中还收录了最高法院指导案例和最高法院公报。

通过建立“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系统”,当事人可以在文书的说理中了解法官的思维过程,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法官的审判素养;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树立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开,完善司法改革。

(二)批量处理司法文书

在司法数据统计中,针对多种类型文本(doc、docx)及文本中的多样字符导致的检索困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通过“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将所有获取的电子裁判文书统一处理为纯文本格式(txt),便于司法实践中进行数据检索和存储。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运用“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可以对知识产权文书和非知识产权文书进行自动筛选并分类存储,对于知识产权文书,可以筛选出格式错误、内容未完成和包含有不适宜上网公开内容的文书,便于文书分类管理。运用大数据分析,可以智能提取裁判文书特征项,包括以下内容:案号、审理法院、审理法官、书记员、诉讼审级、文书类型、当事人、诉讼人、诉讼机构、知识产权类别、商标或专利号、商标所在商品或服务类别、专利类型、案由、受理日期、裁判日期、裁判结果等,并且可以在此检索的基础上,进行数据的批量结构化存储。

(三)整合、挖掘司法数据,建立知识产权案件 “大数据”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运用“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综合检索,快速实现关键词检索、高关键词逻辑检索、特征项标签检索、自定义增删修改当前检索条件、保存当前检索条件等。综合检索功能的建立不仅为司法数据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样本,还为司法数据的深入挖掘提供数据支撑。

大数据时代的司法数据统计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设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实时可视化分析系统,实现对知识产权案件从五大角色(审理法院、审理法官、律所、律师、当事人)出发的多维度实时可视化统计分析。对司法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可以清晰了解司法活动的总体情况,总结实践经验,为司法决策提供数据化支持。

(四)充分发挥司法统计作用,完善司法统计模式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运用“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可以有效避免司法统计数据“孤立”、司法统计报送滞后、统计职能发挥不充分的现象。通过该平台,法官和相关用户可以检索到全国法院知识产权领域内的裁判文书,知识产权法院成为真正意义的无“围墙”的法院。相关司法人员在进行某一类型案件统计的时候,只需要搜索某一核心关键词就可以对该类案件进行快速检索,不需要浪费大量时间去查阅相关裁判信息。此外,该系统有益于加强对司法数据的监管,相关公众和上级法院都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对案件信息进行监督,保证司法统计数据的精确性。

(五)实现管理和知识共享

“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不仅可以实现对案件的精确检索,还可以实时记录用户行为。记录律师、当事人、法官等不同用户使用平台时的行为动作、时间等,并根据记录行为生成应用效果分析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应用效果分析图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充分了解文书检索平台存在的不足以便进一步改善,如果数据出现异常情况,也可以自主增加、删除、改动相关数据,保障数据的精准化。

“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包括法官知识共享系统,法官可以在相应的权限系统编辑、分享自己的文章,文章内容可以涉及审判工作中的重难点、焦点问题,以及典型案例。法官也可以将自己遇见的新型纠纷通过平台与其他法官进行交流,通过法官的交流促进司法裁判质量和效率的整体提升,促进法官队伍的不断成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

三、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使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的价值

(一)减轻法官工作负担,提升法院智能化服务水平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面临着人少案多的压力,运用司法案例数据库系统可以实现裁判文书批量处理、检索、分析和管理。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减少了法官在文书搜集、整理、调用中的繁琐步骤,减轻了法官除审判工作以外的文书工作任务,使法官能够将全部精力放在案件审理上,不为其他流程分心。

(二)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大数据不仅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而且还是保证审判质量的技术手段。随着司法改革中“法官员额制”的确立,法官每天审理的案件增加,如何保证“同案同判”成为法官面临的大问题。互联网的发展、城市化的影响、新型经济模式的出现带来了更多的诉讼案件,如果不能借助于司法数据分析,法官难以熟知不计其数的过往案件。借助于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可以有效地解决该问题,法官可以通过关键词检索、法条检索等各种精确检索方式准确、迅速了解过往案件的裁判结果,最大限度做到“同案同判”,促进司法公正。

(三)运用大数据定律,促进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实证研究

通过对法院案件信息的采集处理、分析评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可以实现对相关案件的迅速检索,为审判提供指导,从而建立统一的裁判标准。司法案例研究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收集了国内大量的司法案例,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司法案例数据库,为法官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提供审判指导,同时收集整理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例,有助于增强知识产权案件的预测性和确定性,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实践活动的认同感。

(四)加强司法审判工作预测与分析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通过实时的数据分析系统,使法官和院方及时了解全院案件审判实况、案件审判进度、各法官工作任务量、各行业诉讼情况等,以便法院对内合理安排审判工作,对外及时提供知识产权争议的非司法解决建议以及知识产权行业司法纠纷预警,促进知识产权纠纷的庭外和解和知识产权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建设阳光司法机制

知识产权公司工作总结第8篇

Xu Zibin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Changsha 410083,China)

摘要:本文我们研究了正式的研发投资的频率。用实物期权和基于知识的观点去解释一个公司的知识资源是怎么影响该公司用于确定技术选择的研发投资频率。详细的说,我们得出一个公司若没有内部知识资源,很可能就总不投资研发;若有内外部知识资源,公司有时投资研发;但有内部知识资源而没有外部知识资源时,公司很可能总是投资研发。

Abstract: We studied the frequency of formal R & D investment, used real options and knowledge-based view to explain how did the company's knowledge resources affect the frequency of R & D investment used to determine the technology selection. In details, we got that if a company had no internal knowledge resources, it may not invest in R & D; if it had internal and external knowledge resources, it may invest R & D sometimes; but if it had internal knowledge resources and not had external knowledge resources, the company is likely to always invest R & D.

关键词:研发投资 实物期权理论 基于知识的观点 科技能力

Key words: R & D investment;real options theory;knowledge-based perspective;science and technology capacity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6-0098-01

0引言

从不进行正式研发在理论上是个挑战,因为公司必须持续的正式研发投资以开发自己的技术能力才能确保竞争优势。技术能力对一个公司的竞争优势来说是非常关键的。(Teece,1986;Schumpeter,1942)。然而,技术优势,竞争者的努力和顾客需求的变化会削弱这种优势(Helfat,1997;Nagarajan and Mitchell,1998;Teece,Pisano, and Shuen,1997)。由此,公司必须进行正式研发投资去开发和更新技术能力(Helfat,1997)。一个公司若不进行正式研发投资不仅限制了它内部开发新技术的能力(Helfat,1997,2000),而且也限制了它吸收外部技术的能力(Cohen and Levinthal,1989)。不管怎样,实证研究表明一些公司不进行正式研发投资。

通过分析正式研发投资的频率来解释为什么有的公司从不进行正式的研发投资。我们用实物期权理论和基于知识的观点来解释研发投资频率,这是先前是没有过的。实物期权理论利用金融期权的观点来解释实物资产投资上的决策(Myers, 1977;forreviews of the theory see Pindyck,1991,andTong and Reuer, 2007b,and the papers in Reuerand Tong,2007b)。通过解释知识是怎样影响公司期权有效性,扩展了实物期权理论。通过辨别怎样在知识资产建立期权与怎样在实物上建立期权的不同,我们对先前实物期权理论分支研究作了补充(e.g.,Adner andLevinthal,2004; McGrath,1997;Miller and Shapira,2004)。在研发投资的具体情况中,内外部资源决定了投资的频率以及技术期权建立的可能性。因此,本论文提供了深层次的观点即:能力决定一个公司的期权(Kogut and Kulatilaka,2001)。这些论据对研发投资和在其他知识资产上建立期权做出了解释,在其他知识资产中持续投资是必须的。

1研发投资频率的研究

本文中我们研究了研发投资频率。研发投资对公司来说是必须的,公司可以从中得到新技术或是吸收外部存在的技术以保持竞争优势。然而,尽管有理论探讨,有些公司从不进行正式的研发投资。分析这些战略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些矛盾的行为和扩展理论。

我们以实物期权和基于知识观点的理论分析了研发投资频率。在实物期权理论中,研发投资是技术开发投资的第一步。我们回顾了投资的特征(渐进性、即时性、实用性)是怎么限制金融期权用于分析实物资产投资的。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一种期权这种投资总是可行,但对于实物资产却并不总是成立,尤其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实物资产,是因为知识是定义不清的财产权和随时间消失性。因此我们分析了研发投资频率的决定因素作为最初的步骤,定义了五种战略类型(从不进行正式研发投资,总是进行研发投资,开始,结束,变化研发投资)。

本研究对期权理论有所贡献,(for a review see Reuer and Tong, 2007b)通过分析金融期权用于实物期权的条件。建立期权所需的资源不会受到金融期权的限制,资源可用性会影响实物期权。我们讨论了在实物资产上建立期权与在知识资产上建立期权的不同,这需要来自基于知识观点的论据来支撑。建立了不确定性的理论分支和通过扩展理论解决了另一理论分支的一些问题,这对先前的研究都起到了补充作用。因此,将来对实物期权的研究应该将这些考虑进去。

以投资研发频率为因变量,以内部知识资源,外部知识资源为自变量,公司年龄规模作为控制变量,采用层级回归的方法进行测量,同时我们用研发投资额和熟练工作为内部知识资源的测量变量,用自由现金流和与顾客、供应商、母公司的紧密关系作为外部知识资源的测量变量。我们得出相比有时或总是研发投资,公司缺少熟练工很可能从不进行研发投资。相比有时或总是研发投资,公司缺少现金流可能总是不进行研发投资。相比有时或从不研发投资,公司缺少与顾客的紧密关系会总是研发投资。相比有时或从不研发投资,公司缺少与供应商的紧密关系会总是研发投资。相比有时或从不研发投资,公司缺少与母公司的紧密关系会总是研发投资。

另外,通过解释研发投资频率,对技术战略文献也有所贡献(for a review see Fagerberg et al.,2005)。这个问题先前没有人研究,但却很重要它暗含了与传统文献的矛盾。文章说明了内外部知识资源是怎样影响研发投资频率的。而且,本研究不仅讨论了主动研发与被动研发公司之间的区别。相反,把公司分为五个组:从不进行正式研发投资,总是进行研发投资,开始,结束,变化研发投资。实证表明,每种形为的决定因素是不同的,研发投资频率的决定因素与影响研发投资额的也是不同的。研究结论的推广需要注意因为每种战略类型都有条件限制。文章首次做出了对研发投资频率的研究,并分析其中的重要性。

2结束语

该研究存在如下缺点,首先,在技术能力的基础上谈正式研发投资频率。将来的研究可以在其他资源和能力上,像组织,财政或者市场能力,他们都有不同的特征。这可以使我们对公司资源加速发展的决定因素和实物期权分支理论有更好的理解。其次,我们的研究是以工业公司为样本。结论的适应性有待检查,因为正式研发是大型制造企业开发技术一个关键的步骤。将来的研究可以在理论框架下研究一些服务公司。

知识产权公司工作总结第9篇

关键词:铁路企业;专利;信息管理;知识产权专利

信息作为一种基础性、综合性、战略性资源,包含市场信息、法律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专利合作条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实体专利法条约》等国际条约为基础,专利制度的影响已遍及全球,而专利信息的数量更是每年以百万计的递增。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全球95%以上的最新发明创造记载在专利文献中,约70%的发明创造只在专利文献中公开。专利信息是专利制度运行的载体,不仅能够推动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而且能够实现产业转型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1]。近年来,我国铁路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高速、重载等各类铁路技术迅猛发展。中国标准动车组的研制成功,标志着我国已全面掌握高铁动车组及关键装备的核心技术。如何有效运用专利手段保护我国高铁技术发展中的创新成果,并将技术创新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越来越受到行业内企业的广泛关注。而专利信息分析与利用作为制定专利战略、运用专利武器的基础和前提十分重要[2]。

1专利信息管理和运用的作用

专利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创新之火添利益之油”,对于企业而言,专利本身的核心价值是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具体地说,专利信息在企业经营中起到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1提高研发效率,避免重复立项。在科研项目立项前,应先进行专利查新检索工作,以避免重复研发。当技术人员在科技研发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技术难题,应首先想到进行专利信息的检索、收集,看是否能从相关的技术方案中找到解决办法。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在技术研发中如果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平均可节省60%的科研时间和40%的科研经费[3]。1.2把握技术发展方向,抢占市场先机。通过对专利信息的分析,企业可及时把握本领域科技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动态,为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如西门子专门设立信息研究中心,约30位专家专门负责收集来自经济、科学、技术等方面的信息,监测各业务领域的市场发展态势,撰写科技趋势、市场动态等方面研究报告,为西门子技术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决策信息支撑[4]。1.3帮助企业在技术贸易中掌握主动权。专利法律信息的检索、分析和运用在公司并购、技术引进、专利转让等技术贸易活动中尤为重要。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国内电力规划院、电力设计院、锅炉制造企业联合引进了阿尔斯通全套技术。这次引进有力提升了国内锅炉设计、制造能力,为自主研发打下基础。但在引进的44件许可专利中,23件专利并未进入我国。而这一情况,在技术引进初期我方并未完全掌握,错失了谈判的有力筹码。1.4避免专利纠纷,保护自身权益。在企业产品投放市场时,使用专利数据库进行专利检索可避免企业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同时如果能够定期进行专利数据库检索,则不仅可避免自身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且可对相关技术领域跟踪监控,预防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他人侵犯。另外,一旦企业主动或被动涉及专利纠纷,则更能凸显出专利信息搜集、运用的巨大作用。企业一旦涉诉,无论是作为被告还是原告,都应首先进行全面的专利信息检索。例如,2014年1月10日,旭普林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称,上海中驰公司在中国境内制造、销售的声屏障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上海中驰公司在一审败诉后,通过对专利信息的深入对比和分析,确定旭普林公司涉诉专利在德国并未申请成功。于是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并通过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举证,最终涉诉专利无效,避免了巨额赔款。在上述案例中,上海中驰公司在一审中的被动应诉和在二审过程中主动反击、积极举证,所得到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而在这一过程中,专利信息的搜集和运用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不言而喻。1.5帮助企业控制专利成本。由于专利的维持费用按照阶段性上涨的方式设置,当企业拥有的专利具有一定规模,就有必要考虑专利的成本控制问题。通过对专利信息的检索和分析、运用,可帮助企业对自身专利的市场前景进行评估,以确定哪些专利有必要继续缴费维持、哪些专利应当放弃专利权。

2铁路企业专利信息管理和运用的现状及问题

以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总公司)及其下属各铁路局(公司)为代表的铁路运营企业是国内铁路产品市场的唯一买家,而产品供应方无论是以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代表的铁路装备制造企业,还是以中国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铁路施工企业,均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主,这样的市场结构决定了产品销售中“计划”往往大于“竞争”。因此,专利的核心价值——为企业带来的市场竞争优势,基本没有发挥效应的余地,这也正是以往铁路企业对于构建专利保护体系、运用专利信息热情不高的历史客观因素。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铁技术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尤其是在铁路产品“走出去”的大背景下,铁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经显著提高,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构建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例如,原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主要采取较为集中的管理体制。虽然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但是主要由集团公司研究院负责知识产权工作,集团公司研究院有一名专职人员指导、管理及协调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事务,部分所属企业相应设有知识产权主管或专利主管,也有部分所属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科技管理人员兼职负责[4]。总公司内部设有科技管理部成果管理处,归口管理总公司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编制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规划,拟订管理办法,组织总公司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权益管理工作。同时,其下属单位中国铁路总公司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设有成果管理办公室、知识产权研究办公室及科技查新中心3个部门,为总公司的成果管理处提供从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管理政策研究、专利布局分析等全方位的服务。尽管铁路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建设上已经大幅进步,但在专利信息管理和运用方面,普遍存在以下问题:(1)对专利信息作用的认识不足。虽然铁路技术创新迅速发展,知识产权工作越来越被国内铁路企业认识和尊重。但对于专利体系的认识程度大多还停留在专利申请、专利管理等基础性专利工作,对于专利信息运用这一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一环,并未给予足够重视。(2)对专利信息研究人才的培养重视不足。尽管专利信息在企业经营的全过程都能发挥作用,但其有效运用的前提是对信息的全面搜集、正确提取及深入加工,这样才能将普通的数据转化为资源。而这一转化过程完全要靠专利信息研究人员来完成。一名优秀的专利数据分析师除应具备本行业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专利文献检索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知识及相应外语阅读水平、计算机应用技能[4]。这种高端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无法一蹴而就,且容易被企业忽视。目前很多铁路企业都没有建立针对专利信息人才的培养机制,甚至有些单位还没有将培养专利信息人才提上工作日程。(3)专利信息运用工作体系不健全。健全专利信息运用工作体系是企业开展专利信息管理运用工作的最有力保证。2015年由原中国南车、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组建了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尽管其下属企业在专利信息的管理和运用方面具有很多成功经验,但就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总体而言,尚未形成统一的专利信息管理和运用体系。

3铁路企业专利管理和运用的建议

随着国内铁路产品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国际铁路产品市场竞争的进一步激化,企业要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必须不断进行科技创新研发。而专利信息的有效运用,正是引导企业科技投入、支撑企业科技创新、助力企业发展壮大的关键要素。铁路企业加强专利信息管理和运用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充分利用行业内部专利信息服务机构,迅速提升信息运用水平。中国铁路总公司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技查新中心(简称中心)是铁路行业内部唯一的国家一级查新中心,在从事专利信息服务方面也具有丰富经验,能够帮助铁路企业加强专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究运用,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效支撑。如纵横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不仅委托中心对其新产品进行专利侵权分析,而且与中心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中心定期提供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信息分析报告,为技术人员实施技术研究提供条件,为公司产品研发、市场投产、技术创新和公司经营提供决策服务。(2)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培养专利信息运用专业人才。铁路企业可充分利用国家和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发的公共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对企业技术研发人员、专利管理人员进行专利信息运用技能培训。定期选派人员参加相关的专利信息运用培训,有计划地培养企业内部专利信息运用专业人才。(3)建立符合企业研发创新需求的专题专利数据库。由于全球范围内专利信息的数量巨大,要将专利信息处理为能够为研发提供帮助的有用数据,则要对专利信息进行检索、整理、标引等数据处理工作,而这些工作专业性较强,往往需要专业的数据分析人员才能完成。因此,为了企业的科技研发人员能够更便捷地应用专利信息,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产品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设计简单便捷的导航结构和索引关键词,构建符合自身产品研发需求、战略决策需求的国内外专题专利文献数据库。(4)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专利信息管理和运用体系。尽管利用外部服务机构能够迅速提高企业的专利信息运用水平,但从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看,还是应建立企业内部的专利信息体系。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最能发挥专利信息辅助决策作用的往往是一些关乎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如产品进出口、技术引进或转移、企业并购或重组等。而对这些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的通常是企业领导层,因此如果建立由企业高层领导直接管理的专利信息部门,则能够更好地发挥专利信息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对于已经具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企业,则可在部门内设置专职的专利信息运用工作岗位,配置专门的专利信息工作负责人,使专利信息运用工作更加系统。另外,从经费保障的角度,专利信息工作无论是购买专利数据资源、培训专利工作人员、外购专利数据服务等,必要的经费支持都是开展工作的基础。

作者:王蕾 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参考文献

[1]黄枫,张晓晋,黄金.论铁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J].中国铁路,2015(5):72-74.

[2]林恩丽.浅谈专利分析对企业的重要性[J].福建电脑,2013(2):87-8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