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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档案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2-11-29 09:58:02

组织部门档案工作计划

组织部门档案工作计划第1篇

档案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积极宣传档案法,强化学校全员档案意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2.参与制定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3.积极主动向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提供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归档内容范围,将学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材料和载体分门别类进行收集、整理、装订、归档,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对所收集的材料做到分类科学,装订规范,立卷准确,编目详细,上架及时,无零散材料积存。

6.指导并监督本校各处室、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上交等工作。

7.重视稗案的编研和开发利用,对巳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分析,对重要文件和学校大型活动、教学中的基础数据进行汇编和专题介绍,有效地为教育一线服务。

8.积极收集与本校业务有关,能弥补拘案不足的资料,重要文件及材料实行双套制。

9.严格规范档案借阅制度,应用现代化技术设备,借助检索工具,迅速提供所需的档案,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10.档案保管期满,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向市区神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或在档案部门及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档案销毁。

11.遵守档案保密守则。

12.完成分管领导和校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组织制订并执行公司生产战略计划,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生产系统,以实现公司生产目标。

2.参与制订公司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

3.组织制订并实施生产战略规划。

4.主持制订、调整年度生产计划及总预算。

5.按工作程序做好与技术、营销、财务部门的横向联系。

6.领导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査生产质量体系的运行。

7.随时掌握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状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8.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推广。

9.组织落实、监督调控生产过程中各项工艺、质量、设备、成本、产量指标等。

10.领导、管理工厂维护部门对工厂基础设备维护,保证生产现场能够正常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1.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掌捉工作情况和有关数据。

12.综合平衡年度生产任务,制订下达月度生产计划,做到均衡生产。

培训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制定部门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

2.对培训进行合理的成本核算并对其效果进行绩效评估。

3.建立完善的培训档案。

组织部门档案工作计划第2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广东省档案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是指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

第二章各部门管理职责

第三条市及各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必须认真履行监督和指导的职能,把好项目档案关,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和报送工作,参加档案专项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在项目立项阶段,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向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提出并协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馆的移交接收范围。

第四条项目主管部门要对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及时报送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做好电子文件管理;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和报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勘察设计单位、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

第三章档案管理登记制度

第六条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既是重点建设项目的历史记录,也是项目投产后运行、维修、管理、改扩建和技改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为了及时掌握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情况,加强监督和指导,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要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范围是包括国家、省、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的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重点建设项目;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公布需要登记的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并统一部署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登记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和项目所在地的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对本部门和本地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凡新建、在建、收尾和竣工试生产的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按隶属关系组织登记。属于行业主管部门的,由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负责组织填写“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的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便于相互配合,监督指导;属于地方的,由项目所在地的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填报。

第八条登记工作的要求

(一)项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应与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互通情况,互相合作,以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登记完整、准确。

(二)项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和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于新建项目应按本办法第七条及时组织监督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做好档案管理登记,建立档案工作。

(三)要保证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特别要认真做好项目档案的预验收工作。项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应主动与项目建设部门加强联系,根据项目计划工期和进度,及时对登记的项目提出档案验收要求。隶属于地方的项目,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各自管理范围,及时对登记的项目组织预验收。预验收结束后,验收组织单位应按本办法第七条及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登记、报送工作。

(四)项目竣工验收后,应按本办法第七条及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登记、报送工作。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填表情况不定期地对项目档案进行抽查。

第九条为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正常秩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重点建设项目收取任何名目的工程档案保证金和任何形式的档案管理费用。

第四章档案资料整理、归档要求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筹建部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把项目建设文件材料(包括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的工作程序,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要确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以一流工程建一流档案”的目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

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订立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以及所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和移交的义务。

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移交应与项目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项目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构件及设备供应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竣工文件的编制和项目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档案分类、整理、归档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应将经整理、编目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归档文件应完整、准确、系统,应记述和反映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映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十三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工作,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档案管理机构。

第五章项目档案的验收

第十四条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项目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十六条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一)市政府及其计划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二)跨市、区项目,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三)区属项目,由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四)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项目区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区主管部门、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验收前的咨询、指导,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五)市及各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协助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在*市内的国家、省重点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

(一)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市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二)项目区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组织档案验收的项目,验收组由项目区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及项目所在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三)凡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项目,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接收单位。

(四)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验收组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组。

第十八条项目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表略)。验收组织单位在收到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应作出答复。

第十九条项目档案验收要求:

(一)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二)项目档案验收以验收组织单位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

(三)档案验收组全体成员参加项目档案验收会议,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专业人员列席会议。

(四)检查项目档案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抽查档案的数量为项目档案总卷数的15%。抽点为项目前期管理性文件、隐蔽工程文件、竣工文件、质检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

(五)项目档案验收应根据DA/T2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评价。

第二十条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验收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验收的为合格。

第二十一条档案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验收组出具档案验收意见。

第二十二条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项目法人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组提请有关部门对项目法人通报批评,造成档案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在对每一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时,验收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加以验收。组织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时,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执行。

第六章档案的移交、收集

第二十四条项目参建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将工程立项至竣工全过程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按要求立卷整理后,向有关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档案部门移交。

组织部门档案工作计划第3篇

1、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为党组织培养后备力量。每个支部至少2名。

2、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推荐、测评、培养、政审等工作,完成全年党员发展计划。

3、进一步完善基层党支部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保证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4、抓好党校建设,做好党员培训工作。

5、“七、一”期间开展一次以歌颂党、弘扬企业文化为主题的大型活动。

6、制定方案,开展好“党员先锋岗”活动。

二、宣传工作计划

1、 理顺公司宣传报道网络,加强领导和管理,使宣传内容更加丰富,贴近员工,提高《xx新闻》的水平。

2、结合公司实际,强化公司形象宣传工作。重点理顺公司内部的标语、宣传口号、标牌、宣传栏、公告栏等使用公司统一色、统一尺寸等。

3、通过专业协会和其他媒体等渠道做好产品、企业形象宣传工作。

4、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如:公司重大活动、题材的新闻报道策划;联络、接洽公司外新闻单位来公司采访、选材;归口管理各部门对外宣传报道的宣传口径等。

三、群团工作计划

1、制定计划措施,以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为突破口,使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2、“三、八”、“五、四”、“十、一”期间各组织一次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制定方案,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岗位先锋”等活动,做到覆盖面广,效果显著。

四、治安保卫工作计划

1、从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入手,结合公司实际,在组织好研究、探讨的基础上,成立公司治安保卫大队,健全、完善公司安全保卫系统。

2、做好安全保卫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思想、业务素质,维护好公司办公秩序、生产秩序。

3、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健全组织,开展好工作,加强综合治理目标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做好重点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注意发现治安隐患,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5、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器材的配备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消防器材的使用、更新工作。

五、档案管理 工作计划

组织部门档案工作计划第4篇

【关键词】 梨树县 社会主义新农村 档案建设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心工作,本着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抓点带面、逐步规范的原则,强化农业农村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档案信息和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

1 创建范围、内容

创建示范县活动在全县县直涉农部门、镇机关和行政村、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中进行。主要内容是以点带面,全面开展县直涉农部门、乡镇机关、行政村和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整合涉农档案资源,建立与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覆盖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和全体农民的档案工作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档案信息。

1.1 县直涉农部门

(1)制定本部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落实责任,安排经费,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考核范围。(2)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 8号令为切入点,修改完善本部门文件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把本部门涉农档案收集齐全,通过“一网三站”提供给农民,确保涉农政策、技术、信息到镇、村及农户,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用价值的档案信息和市场信息服务。

1.2 镇机关

(1)创建工作列入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成立组织机构,配备专人,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运行机制。(2)修订镇级文件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档案和涉及农民各方面利益的文件材料纳入归档范围,收集齐全,并进行数字化处理,开展面向农民群众的档案信息查阅利用服务。(3)在镇档案室建立农业现行文件查阅咨询站,将已公开的农、林、水、土地、粮食、畜牧等方面的现行文件资料提供给农民,引导农民实现科学的种植和养殖,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4)开展培训工作,对所属村和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1.3 行政村

(1)制定村级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把各种门类和载体(党务、村务、民主管理、财务会计、经营承包、土地林地流转、宅基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科技、生产经营、计划生育、户籍管理、社会治安、项目建设、合作医疗、社会保险、特困户救助、重大活动和党员档案、村民档案、健康档案等)的档案资料收集齐全,集中统一管理。(2)具备开展档案工作 “五有”条件(即有档案室、有柜架、有档案、有制度、有人管)的村,建立档案信息和农业现行文件查阅咨询站,为农民群众提供服务。(3)不具备 “五有”条件的村,采用“村档镇管村用”模式,成立村镇联合档案室,将全镇的村级档案进行整理,全部移交镇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4)所有档案进行编目,有条件的村要利用计算机管理档案,对涉及民生的重要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方便农民的档案利用。

1.4 农村新型经济组织

(1)通过农民建档用档服务指导站,制定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重点抓好建档工作。(2)有档案室、实物档案陈列室、档案柜架和相对固定的兼职档案人员。(3)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党群、行政、产品生产、供应销售、产品开发、基本建设、设备仪器、社会保险、安全保卫、劳动人事、财务管理等)收集齐全,集中统一管理。(4)对所有档案进行编目,有条件的要利用计算机管理档案,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用价值的档案信息和市场信息服务。(5)在开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建档的同时,要开展家庭建档工作。

2 创建步骤

示范县创建活动在国家和省、市档案部门的指导下,于 2009年6月启动,2010年10月基本结束。示范县创建活动分为创建期和示范期两个阶段进行。

(1)创建期( 2009年6月-12月底)。全县所有涉农部门、镇机关建立并完善综合档案室建设,达到国家示范点创建标准;行政村和部分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建立农业现行文件查阅咨询站,达到创建标准。(2)示范期( 2010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全县新农村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利用服务体系,镇、村两级档案室通过“一网三站”网络可以查阅已公开现行文件和档案信息,实现农村信息资源共享,达到广大农民基本不出村就可查阅利用档案信息和已公开现行文件的目的。

到2010年底,力争100%的县直涉农部门和镇机关,及有条件行政村达到国家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迎接国家档案局验收,努力成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进入示范期。

组织部门档案工作计划第5篇

一、党建工作计划:1、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推荐、测评、培养、政审等工作,完成全年党员发展计划。2、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为党组织培养后备力量。每个支部至少2名。3、进一步完善基层党支部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保证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4、抓好党校建设,做好党员培训工作。5、“七、一”期间开展一次以歌颂党、弘扬企业文化为主题的大型活动。6、制定方案,开展好“党员先锋岗”活动。

二、宣传工作计划

1、理顺公司宣传报道网络,加强领导和管理,使宣传内容更加丰富,贴近员工,提高《XX新闻》的水平。

2、通过专业协会和其他媒体等渠道做好产品、企业形象宣传工作。

3、结合公司实际,强化公司形象宣传工作。重点理顺公司内部的标语、宣传口号、标牌、宣传栏、公告栏等使用公司统一色、统一尺寸等。

4、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如:公司重大活动、题材的新闻报道策划;联络、接洽公司外新闻单位来公司采访、选材;归口管理各部门对外宣传报道的宣传口径等。

三、群团工作计划

1、制定计划措施,以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为突破口,使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2、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制定方案,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岗位先锋”等活动,做到覆盖面广,效果显著。

3、“三、八”、“五、四”、“十、一”期间各组织一次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四、治安保卫工作计划

1、从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入手,结合公司实际,在组织好研究、探讨的基础上,成立公司治安保卫大队,健全、完善公司安全保卫系统。

2、做好安全保卫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思想、业务素质,维护好公司办公秩序、生产秩序。

3、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健全组织,开展好工作,加强综合治理目标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做好重点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注意发现治安隐患,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5、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器材的配备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消防器材的使用、更新工作。

五、档案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1、统一管理公司的文书、科技、会计等各类档案,并督促、指导各归档部门按规定进行立卷归档。

2、对档案室及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整顿,完善档案管理系统,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部门档案工作计划第6篇

一、党建工作计划

1、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为党组织培养后备力量。每个支部至少2名。

2、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推荐、测评、培养、政审等工作,完成全年党员发展计划。

3、进一步完善基层党支部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保证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4、抓好党校建设,做好党员培训工作。

5、“七、一”期间开展一次以歌颂党、弘扬企业文化为主题的大型活动。

6、制定方案,开展好“党员先锋岗”活动。

二、宣传工作计划

1、 理顺公司宣传报道网络,加强领导和管理,使宣传内容更加丰富,贴近员工,提高《xx新闻》的水平。

2、结合公司实际,强化公司形象宣传工作。重点理顺公司内部的标语、宣传口号、标牌、宣传栏、公告栏等使用公司统一色、统一尺寸等。

3、通过专业协会和其他媒体等渠道做好产品、企业形象宣传工作。

4、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如:公司重大活动、题材的新闻报道策划;联络、接洽公司外新闻单位来公司采访、选材;归口管理各部门对外宣传报道的宣传口径等。

三、群团工作计划

1、制定计划措施,以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为突破口,使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2、“三、八”、“五、四”、“十、一”期间各组织一次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制定方案,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岗位先锋”等活动,做到覆盖面广,效果显着。

四、治安保卫工作计划

1、从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入手,结合公司实际,在组织好研究、探讨的基础上,成立公司治安保卫大队,健全、完善公司安全保卫系统。

2、做好安全保卫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思想、业务素质,维护好公司办公秩序、生产秩序。

3、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健全组织,开展好工作,加强综合治理目标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做好重点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注意发现治安隐患,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5、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器材的配备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消防器材的使用、更新工作。

五、档案管理 工作计划

1、对档案室及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整顿,完善档案管理系统,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统一管理公司的文书、科技、会计等各类档案,并督促、指导各归档部门按规定进行立卷归档。

3、组织学习档案管理业务,不断提高兼职档案员的业务能力。

六、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计划

组织部门档案工作计划第7篇

一、党建工作计划

1、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为党组织培养后备力量。每个支部至少2名。

2、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推荐、测评、培养、政审等工作,完成全年党员发展计划。

3、进一步完善基层党支部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保证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4、抓好党校建设,做好党员培训工作。

5、“七、一”期间开展一次以歌颂党、弘扬企业文化为主题的大型活动。

6、制定方案,开展好“党员先锋岗”活动。

二、宣传工作计划

1、 理顺公司宣传报道网络,加强领导和管理,使宣传内容更加丰富,贴近员工,提高《xx新闻》的水平。

2、结合公司实际,强化公司形象宣传工作。重点理顺公司内部的标语、宣传口号、标牌、宣传栏、公告栏等使用公司统一色、统一尺寸等。

3、通过专业协会和其他媒体等渠道做好产品、企业形象宣传工作。

4、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如:公司重大活动、题材的新闻报道策划;联络、接洽公司外新闻单位来公司采访、选材;归口管理各部门对外宣传报道的宣传口径等。

三、群团工作计划

1、制定计划措施,以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为突破口,使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2、“三、八”、“五、四”、“十、一”期间各组织一次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制定方案,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岗位先锋”等活动,做到覆盖面广,效果显着。

四、治安保卫工作计划

1、从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入手,结合公司实际,在组织好研究、探讨的基础上,成立公司治安保卫大队,健全、完善公司安全保卫系统。

2、做好安全保卫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思想、业务素质,维护好公司办公秩序、生产秩序。

3、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健全组织,开展好工作,加强综合治理目标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做好重点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注意发现治安隐患,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5、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器材的配备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消防器材的使用、更新工作。

五、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1、对档案室及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整顿,完善档案管理系统,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统一管理公司的文书、科技、会计等各类档案,并督促、指导各归档部门按规定进行立卷归档。 3、组织学习档案管理业务,不断提高兼职档案员的业务能力。

六、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计划

组织部门档案工作计划第8篇

领导小组审时度势,当机立断,确定了一手抓服务大局、一手抓本系统抗震救灾的工作主线。随即,省档案局带领全省档案部门围绕这条主线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大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服务抗震救灾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利用需求,主动为全省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省档案局(馆)组织编研人员,冒着余震的危险进入库房查找资料,加班加点编纂《四川强震灾害档案实录》,连同已编印的《巴蜀灾情实录》及时报送指挥部,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参考;为了帮助救灾部队了解灾区情况,及时为提供了地震灾区如汶川、理县、茂县、北川、青川、平武、绵竹、什邡、都江堰等地的相关资料;及时与河北、云南等省档案局联系,并派专人赶赴河北省查找相关地震资料,将河北、云南等省在唐山、丽江大地震后关于抗震救灾部署、安排、总结、存在的问题以及灾后重建规划等珍贵资料汇集整理后报送到有关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为省委省政府指挥抗震救灾和规划灾区重建提供参考。5月18日,主动与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派出三名从事档案工作多年的同志到指挥部帮助工作并完成抗震救灾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参与抗震救灾大事记的编撰工作。全省各级档案部门也都派出干部到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帮助完成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到抗震救灾一线参与抢险救灾行动。

二是组织领导全省档案系统展开抗震救灾工作。省档案局(馆)通过各种可以利用的手段与灾区联系,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震情安全普查的紧急通知》,了解登记灾区档案部门受损情况;要求各地及时做好有关抗震救灾档案的收集征集工作,确保抗震救灾档案收集齐全、安全保管。与此同时,局(馆)领导兵分几路,率调研组深入到所有重灾地区档案馆和部分重灾企、事业单位实地察看档案灾情,指导档案抢救保护工作。

事实证明,领导小组当初的果断决策和快速高效行动,不仅使省委省政府对档案工作的作用有了更高的评价,对日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起了关键作用,而且使“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工作作风正在成为今天四川档案人践行的主流。

科学务实,迅速部署全省档案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震后要开展的档案工作千头万绪,许多工作需要穿插交叉开展。领导小组没有被繁杂的事务迷失方向,在全力以赴组织档案系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即着手谋划档案部门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月26日,总书记主持政治局会议,对抗震救灾特别是灾后重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5月30日,四川省档案局(馆)迅即召开副处和副研究馆员以上干部会议,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档案局(馆)党组书记、局(馆)长胡金玉同志在会上作了题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灾区恢复重建》的讲话,对四川省档案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一是要以科学、务实的态度竭尽全力支持和帮助灾区档案部门搞好恢复重建:要指导和帮助灾区做好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把地震灾害对档案资料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要进一步做好地震重灾县(市、区)档案馆受损情况、档案资源损毁复核评估和情况调查统计工作,为下一步恢复重建工作打好基础;要指导和帮助受灾地区做好危险库房档案的安全转移保管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对灾区受损档案馆恢复重建提出建议,争取把档案馆建设纳入各地灾后重建的总体规划。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有关抗震救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征集工作;要深入挖掘和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为当前的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档案服务:利用民政档案、户籍档案等为确定孤儿、孤老、孤残身份,实施社会救助提供有效档案服务;积极挖掘馆藏档案资料,把有关灾后疫病防治的档案尽快加以整理,为灾区防疫和妥善安置受灾、受伤群众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利用水利档案、地质档案等,为专业队伍做好高危水库、堰塞湖监控排险,准确分析可能发生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对人员和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及重点工程的威胁,为重建家园提供决策参考。

及早谋划,促成档案馆恢复重建立项

震后不久,四川省档案局(馆)即根据四川档案系统在地震中的受损情况,分别就受损档案馆库需重建、修缮、加固的情况,需添置的档案装具、设备设施情况和档案抢救情况提出了建议方案和重建思路,并及时上报国家档案局。但5月18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编制“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紧急通知》,在恢复重建规划中没有档案馆。

省档案局(馆)立即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省委常委、副省长钟勉同志十分重视,批示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发改委:“档案局的建议值得重视”。

这期间,申报立项工作几经反复。钟勉同志和副省长王宁同志对此十分关心、亲自协调,省政府最终同意将档案馆列入全省灾后重建总体规划,报国务院灾后重建规划组核准。9月19日,国务院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全国51个档案馆纳入恢复重建项目,其中,四川41个,包括33个重建项目、8个恢复项目。

在此过程中,四川省档案局(馆)的同志们不辞劳苦,日夜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恢复重建规划,提出重建项目33个,建设规模15.58万平方米,投资5.1亿元;恢复项目8个,投资410万元;档案抢救项目319万卷,投资2.089亿元,预算投资总额达7.23亿元。此外,在省上认定的、未进入国家认定重灾区范围的12个灾区县中,还有档案馆重建项目5个,建设规模2.1万平方米,投资6780万元;恢复项目5个,投资307万元。

档案馆恢复重建被列入全省灾后重建总体规划,最大的功臣是四川省档案部门抗震救灾工作实实在在的成绩,它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2008年7月省政府总结上半年工作时,蒋巨峰省长指出:档案部门为抢救和保护档案资料等做了大量工作。钟勉副省长指出:在抗震救灾中,档案部门及时收集整理省内外地震资料,为领导决策参考,为抗震救灾提供指导,同时全力组织抢救保护档案,着手收集汶川特大地震资料。

档案馆恢复重建被列入全省灾后重建总体规划,是省委省政府领导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的结果。钟勉同志分管档案工作以来,先后十几次签批省档案局的报告和文件,要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档案工作别是档案系统灾后重建工作

中的困难。对档案部门抗震救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副省长王宁同志明确指示有关部门落实档案系统灾后重建规划。

在争取档案馆恢复重建列入规划工作中,国家档案局领导也为我们积极奔走呼吁。杨冬权局长,段东升、李明华、李和平副局长等领导先后多次到四川指导,帮助我们搞好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八方支援。建立对口援建工作机制

2008年7月29日,在国家档案局的大力支持下,“四川档案系统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成功召开。18个支援省(市)档案部门负责同志和受援县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及档案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进行“一对一”座谈,了解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情况,商谈援助项目和重建计划。

在会上,杨冬权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对档案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他要求不断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政令畅通、信息敏捷、沟通快速、反馈及时,确保对口支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要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围绕支援工作全局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共商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务必做到重点明确、可操作性强,为进一步做各项援建工作提供指导。在整个对口支援工作中,要坚持“硬件”与“软件”结合、“输血”与“造血”结合,当前与长远结合,积极为灾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资源,帮助灾区做好受损档案馆库加固修复和毁坏档案馆库重建的规划、选址、设计、建设等工作;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修复设备,帮助灾区档案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抢救修复受损档案;帮助灾区国家档案馆做好当地机关受损档案的接收进馆和整理工作;帮助灾区档案部门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及时采集、搜集抗震救灾相关档案资料,为灾区恢复重建提供档案信息服务;适当时机安排重灾县档案工作者到对口支援省份进行考察学习和业务培训。要有序推进,注重实效,从档案工作长远发展需要出发,先急后缓、循序渐进、分期分批协商解决问题,将档案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他特别要求四川省档案局对于灾后档案馆重建,要具有长远眼光,不仅要恢复到震前水平,最好一步到位,使档案馆能够真正发挥其“四位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

四川省委常委、副省长钟勉要求全省档案部门扎实推进四川档案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一是要用科学务实的理念引领档案恢复重建,坚持恢复与提升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以科学规划为前提,通过更高水平的建设、更高起点的发展,拓展档案设施功能,提升档案工作水平。二是要用对口支援的实效促进档案恢复重建。三是要用自力更生的精神推动档案恢复重建。灾区地方党委、政府要树立以地方为主的思想,大力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等不靠,切实抓好档案恢复重建工作。灾区档案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挖掘内部潜力。灾区档案干部要肩负起恢复重建的历史使命,攻坚克难,勇于担当,要立足岗位、超常付出,苦干实干,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传承和保护文化遗产,恢复民族文化设施,加快重建新的美好家园。四是要用坚强有力的领导保障档案恢复重建。省委、政府根据国务院《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编制了《四川灾后重建规划大纲》,把档案工作重建作为政权建设类进行了详细规划。灾区地方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档案部门恢复重建工作,把档案部门恢复重建纳入当地政府恢复重建总体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灾区档案部门要精心编制重建方案,落实重建任务,细化重建措施。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各受灾地区档案馆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四川档案系统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的成功召开,不仅建立了对口支援机制,更为四川省档案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极大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展开。到2008年年底,18个对口援建省为受援县资助档案抢救保护经费153.5万元,捐赠工作用车和电脑、服务器等设施设备价值约60万元。北京、上海、山东等省市档案部门还进行技术支持、组织灾区档案干部参观学习、开展业务培训等举措帮助灾区,为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难能可贵的支持。对口支援工作已初见成效。

统筹安排,灾区档案抢救工作有序推进

“档案抢救项目”是四川省档案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5・12”地震后,四川省档案局(馆)十分重视灾区档案的安全。根据国家档案局“确保灾区已抢救出来的档案不受二次损失;确保灾区还在危楼、破楼中的档案不受雨淋等其他损失;确保全国各级党委、政府在此次抗震救灾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及时完整地得到收集整理和保存”的指示精神,全省共抢救被埋和转移处于危险库房中的档案近110万卷,绝大部分受损档案得到及时抢救,一批处于极度危险环境的档案得到安全转移。特别是北川县档案馆8万余卷档案在地震中全部被埋,各级党委政府、档案部门和救灾部队共同努力,先后三次组织抢救挖掘,共清理出6万多卷,全部运到省档案学校抢救。国家档案局协调中央财政划拨专款1000万元,目前抢救修复工作进展顺利。

服务民生,灾区档案部门不辱使命

组织部门档案工作计划第9篇

第二条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的目的,是强化科技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促进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使科技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跟上改革开放的步伐,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地方政府部门所属和中国科学院所属的县团级以上(含县团级)独立的科学技术事业单位(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考核内容

第四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分为:国家一级、国家二级和省(部)级三个等级。国家一级、国家二级等级标准及考核内容见附件一。

第五条省(部)级标准及考核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未单独制定部级标准的部门,其直属科技事业单位的考核、评审可按该单位所在的省级标准进行。

第三章申报、考评与审批

第六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申报工作,原则上采取自愿申请,逐级晋升的办法。一般在升级一年后方可申报更高一等级。

在首次申报档案管理等级时,对确实具备越级申报条件的单位,其越级申报需经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批准。直接申请升为国家二级档案管理的单位必须经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直接申请升为国家一级档案管理的单位必须经国家档案局批准(科研单位同时抄送国家科委,勘察设计单位抄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考评和审批工作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从严要求。

第七条升级申报程序为:各单位在严格按照《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级标准及考核内容》自检合格后,按其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见附件三);并填报《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登记表》(附件四)及《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五)。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所属单位向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抄送地方专业主管部门;部委直属单位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档案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抄送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的考核评定,按隶属关系进行。地方所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升级以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会同地方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评定;部委直属的单位以国务院主管部门为主,会同或委托(必须有委托函)单位所在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考核评定。国家一级档案管理的考评应分预审和考评两步进行。

第十条考评工作程序

(1)听取申报单位自检情况汇报;

(2)对照申报等级标准,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考核;

(3)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评意见并作出考评结论;

(4)向申报单位公布考评情况,并宣布考评结果;

(5)整理汇总有关考评材料,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报告(上报材料要求见附件二)。

第十一条审批工作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考评组的考评意见和结论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国家一级档案管理"单位的审批工作按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档案局批准;"国家二级档案管理"单位的审批工作,由国家档案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国家档案局备案(备案材料见附件二)

科研单位档案管理的等级经批准后抄送国家科委;勘察设计单位档案管理的等级经批准后抄送建设部。

"国家一级档案管理"的审批工作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十二条"省(部)级档案管理"的申报、考评和审批工作由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国务院主管部门进行。

第四章考评组的组织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根据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的需要设立考评组,负责进行考核评审工作。考评组由部级和省(部)级评审员组织。

第十四条考评组一般由5--7人组成。考评"国家一级档案管?quot;单位时,考评组至少应有4名部级评审员;考评"国家二级档案管理"单位时,考评组至少应有2名部级评审员。

第十五条部级评审员的条件

(1)能够正确理解并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和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能够熟练掌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标准,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事;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五年以上档案业务指导或科技管理工作经验。

第十六条部级评审员的职责

(1)接受对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工作进行的业务咨询;

(2)参加国家一级、国家二级档案管理的评审工作;

(3)及时向档案行政管理棵藕凸裨褐鞴懿棵欧从晨萍际乱档ノ坏蛋腹芾砩豆ぷ髑榭龊臀侍狻?br>第十七条部级评审员的聘任

部级评审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推荐,国家档案局审核后聘任(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六)。

第十八条各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主管部门档案管理机构中,已聘任为企业档案管理部级评审员的,可以兼任科技事业单位管理部级评审员。

第十九条推荐人选中要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或科技管理人员。档案管理部级评审员任期五年,到期可以续聘。不再从事升级工作的应改聘。

第五章发证与奖励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等级证书是验证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的标志。获得部级档案管理证书的单位,在全面质量管理、设计单位资格认证、单位管理升级等考核验收时,享受档案管理专项工作免检权,并可作为评选先进单位的考核依据。

国家档案局统一印制国家一级、国家二级档案管理证书,并定期公布"国家一级档案管理"单位名单。

第二十一条暂未进行单位管理升级等评估活动,而先行获得档案管理升级证书的单位,单位要给予有关部门或人员以表彰和相应的奖励;单位已进行管理升级等评估工作,档案管理达到同步升级或高于单位管理等级者,档案管理部门和人员同时享受单位管理升级的奖励待遇。对档案管理升级工作做出重要成绩、表现突出的档案管理人员,其事迹可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或晋升的考核依据。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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