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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统计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2-02-03 07:35:19

劳动统计工作计划

劳动统计工作计划第1篇

经省厅研究决定,全省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会议今天在宜春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我省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表彰*年度全省劳动保障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部署今年全省劳动保障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任务;会审*年各设区市劳动保障综合统计年报。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年工作情况回顾

*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年,全省城乡就业人数2276.7万人,其中城镇就业638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62.7万人和29.4万人。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8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4.2万人,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07.5%、130%和140%,城镇登记失业率3.48%。到*年底,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87.43万人,比上年增长4.2%,完成年计划的101.7%,其中参保职工达到281.96万人,增长3.7%,完成年计划的100.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76.74万人,增长10.5%,完成年计划的108.1%;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0.74万人、153.61万人和117.84万人,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00.3%、96%和117.8%。*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入54.74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完成年计划的102.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6.62亿元,增长23.3%,完成年计划的112.8%;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86亿元,增长9.3%,完成年计划的110.3%。

一年来,全省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关心、支持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进步。

1、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去年重点抓好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在提出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修改完成了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为使规划更加合理、完善,省厅在编制过程中: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赴广东、湖南等省学习了解“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二是科学测算,反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既征求了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意见,又征求各业务部门的意见,既注重事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又注重可操作性。三是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省内的一些专家学者对“十一五”规划进行论证。各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都把“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动员各方面力量,编制了本地区“十一五”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同时结合“十一五”规划工作,对“十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选择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几个主要指标,深入宜春、萍乡等市进行实地评估。

2、统计服务质量有了新的提高。统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省厅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完善统计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加大统计分析力度,提高统计服务质量。第一、按季完成了设区市就业和社会保险主要数据的汇总和向新闻媒体公布,按季汇总了各设区市扩大就业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按季编印了劳动保障统计基础数据和核心数据资料,有效地发挥了统计的监督作用,同时也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第二、较好的完成了*年综合统计年报等各项报表任务,开展了农民工调查;第三、统计分析工作有明显进步。组织南昌、赣州两市对机关、事业和体制内企业技能人才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对调查数据进行处理和全面分析,形成的调查分析报告被新华社《*内参》、《*日报》等新闻刊物采用。这次调查对于真实了解我省企业技能人才和社会保障状况,为今后加强职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障长效机制提供决策参考。*年,大多数地市能按照省厅的要求完成上报了四篇统计分析报告,吉安、南昌、抚州等市报送的统计分析报告不仅数量较多,而且质量较高,部分地市的统计分析还被*劳动保障网站采用;第四、进一步完善了统计考评制度。经过对11个设区市*年度统计工作的综合考评,省厅评选出了4个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7名先进个人。待会儿我们将会宣读表彰决定和为获奖单位、个人颁奖。

3、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圆满完成。积极参与并做好了省直预算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现所属的工作单位预算外资金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做好了全厅*年和*年部门决算和各种财务汇总报表任务,无出现差错。对预算执行情况按季进行分析,完成了全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汇总和*年预算编制。组织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财会人员赴江苏、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学习考察了部门财务管理情况。对驻厦门劳务管理机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

4、基金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在全省开展了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省厅抽查了11个设区市和35个县(区)2003年以来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和1998年4月1日后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及其它违纪违规社会保险基金清还情况,同时还检查了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为巩固检查成果,督促有关单位整改,从而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的管理,省厅对检查情况和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认真做好了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清还工作。对以前年度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问题进行逐个清理,分清在挤占挪用问题上经办机构、劳动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与政府及其当事人的责任,限期整改,并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为抓好工作落实,基金监督机构主动找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争取政府领导重视。*年,全省清还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917.1万元,累计清还挤占挪用基金1.13亿元。赣州市政府和劳动保障局高度重视挤占挪用基金清还工作,专题召开了县市长电视电话会部署清还工作,采取“谁挪用谁清还”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年,全市清还挤占挪用基金817.36万元,其中清还1998年4月1日后发生的挤占挪用基金642.32万元,98年3月31日前发生的挪用基金225.04万元。三是加快了建立基金监督机构的步伐。成立了*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11个设区市劳动行政部门设立或明确了基金监督机构,县市区劳动行政部门选配了专兼职基金监督人员,各级设区市劳动行政部门基金监督工作步入正轨,依法开展了基金监督工作。四是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审计检查证管理规程》,组织地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审计检查证持证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邀请了劳动保障部基金监督司领导、省审计厅处长、经办机构业务部门同志,就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并按规定组织进行了年检考试。五是完成了*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审核和*年度社会保障基金决算布置工作。加强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并两次向省人大财经委作了专题汇报。

5、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劳动保障网站建设和运行工作有质的飞跃。去年11月前完成了对“*劳动保障网”的全面改版,新版“*劳动保障网”根据劳动保障业务特点对栏目内容进行了整合归类,增设了大量新栏目。扩大了网站的信息量,加快了信息的传递速度,增强了与老百姓的互动功能。在改进网站的同时,我们还加大了网站宣传力度,举行了网站改版新闻会,邀请了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等相关部门分管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和省信息中心的领导出席,*日报、省电视台等新闻单位也派记者参加了会,在中国劳动保障报、江南都市报、信息日报、南昌晚报等报纸上都刊登了网站改版的消息,进一步扩大了网站的影响。厅网站已得到部、省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网站改版后访问量大幅增长,到今年3月10日,访问量已经突破了110万人次,比改版前增加近80万,日平均上网访问量5000多人次。设区市劳动保障网站建设取得新发展,南昌、萍乡、赣州、宜春、吉安劳动保障局开通了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并与省劳动保障网进行了链接。所有的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都开通了网站邮箱,为加快信息传递、提高办公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厅局域网安全管理和技术维护工作得到加强,局域网安全运行,没有出现泄密等问题。

二、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随着社会结构变动加快,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会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化,劳动保障工作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存在一些困难、问题,主要反映在:

一是就业压力仍然很大,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十一五”时期在劳动力供给总量继续增长,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加上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总量矛盾仍将十分突出。*失业人员存量居高不下,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仍处于增长高峰期,预计*城镇平均每年需要就业的人员达到100多万人。按照*年*生产总值增长12.8%计算,生产总值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新增就业3.3万人,“十一五”时期*生产总值年均按11%的速度递增,每年新增的城镇就业岗位大约只有40万个。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在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偏低,高技能人才短缺还将成为我省扩大就业、加快发展的一个紧迫问题,成为影响就业质量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此外,灵活就业群体的扩大对就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并存,给就业管理和服务将带来新的难题。

二是社会保障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基金支付压力扩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来自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和经济全球化等多方面的影响。*从2003年开始进入了人口老龄化,预计到2010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513万,占总人口的11.4%,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335万,占总人口的7.4%,而且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大大增加。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养老金支付总量逐年提高,部分企业基金征缴困难,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矛盾突出。预计2010年*参保离退休人员将达到150万人,“十一五”期间如2007年做实个人帐户5%,以后每年做实1%,2010年做实个人帐户达到8%,*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需求将达667亿元,养老保险费征缴454亿元,基金总缺口将达到213亿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不断增加,并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构成直接影响。预计2010年全省失业保险需要保障的人数25万人,待遇支出将达到16亿元,基金征缴仅能满足“保障生活”的需要,同时由于基金和失业人员分布不均衡,预计有40%的统筹地区基金将出现缺口。

三是劳动关系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十一五”时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双方利益越来越明晰,双方的主体意识越来越强,就业形式多样化、复杂化,劳动力流动频率加快,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多变。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一些深层次矛盾进一步显现,国有企业遗留的劳动关系问题更加突出。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个体工商户不签订劳动合同、延长工作时间、忽视改善劳动条件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仍较严重,对加快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工资分配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仍较突出,一些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劳动争议将继续呈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工作仍将面临较大压力。

虽然存在各种困难和挑战,但我们还是有很多有利条件来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我省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将拉动就业不断增长,劳动保障工作已经具有了一个相当好的工作基础,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工作思路、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今年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目标任务已经确定,主要工作目标是:新增城镇就业4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3万人,跨省劳务输出5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职业介绍补贴80万人,职业培训补贴36万人,创业培训2万人。新增担保基金1亿元。小额贷款发放确保5亿元、力争6亿元,累计发放小额贷款达到14-15亿元。养老保险参保职工300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4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2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20万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61.63亿元、17.89亿元、4亿元、1.47亿元和4330万元。

三、做好今年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的意见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劳动保障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未来劳动保障事业将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明确自身任务,善于思考,大胆创新,完成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劳动保障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推动全民创业为主线,紧紧围绕全省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建立健全规划、统计、基金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宏观预测,完善评估制度,扩大统计应用,加大基金监督力度,增强部门财务管理,强化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进一步增强大家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全省劳动保障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的向前发展。各级劳动保障规划、统计、基金监督部门要按照要求,以及我们确定的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基本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制度落实,努力做好劳动保障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

1、加强宏观预测,狠抓规划落实。一是要做好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第一年计划实施工作。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目标,层层抓好落实,并认真做好2007年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二是要建立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季度分析制度。每季季后10天左右,由厅领导主持,各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对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规划财务基金处负责季度统计资料的汇总和分析报告的起草。各地可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预测和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三是要完善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制度,制定具体的检查评估办法,提高计划评估的有效性。对*年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2、提高统计质量,强化统计调查研究。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各方面业务都要有人负责统计工作。负责统计的内设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按规定时间报送统计数字。第一、落实统计数据归口制度。统一印发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调查方案,要求各业务处室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协调做好数据的归口统计,统一和对外提供有关统计信息资料。第二、进一步完善统计会审制度。按季11个设区市就业和社会保险运行情况和汇总扩大就业责任目标数据,按季编印劳动保障统计基础数据和核心数据资料。联合统计、工商等部门开展统计报表数据会审。组织编印《*年*省劳动保障统计年鉴》。第三、开展全省农民工劳动保障基本情况抽样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全省农民工总量和行业分布,农民工就业、劳动关系、收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各地要积极争取调查经费,按要求认真做好各地区农民工劳动保障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和调查数据的处理分析和上报工作。第四、加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宏观分析和规律性问题研究。各地要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抓住事业发展、规划实施、计划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1-2项专题研究。第五、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上报统计分析不少于4篇。加强统计工作交流,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服务决策的水平。

3、加大基金监督力度,确保基金的安全。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相关法规和制度,出台《*省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草拟《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研究建立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现场和非现场监督工作。二是把清还挤占挪用基金和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案件作为抓手,拟定《关于加快对挤占挪用及其他违纪违规基金问题整改的工作意见》,落实清还挤占挪用基金责任制,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安全与社会保险资金转移支付、调剂金分配紧密挂钩,力争将1998年4月1日以后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全部归还。对挤占挪用社保基金久拖不还和新发生的违规违纪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责任。案件查处和基金回收情况每半年上报一次。三是按劳动保障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大检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监督,研究制定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缴费基数试行办法,在解决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对部分中央行业企业的缴费基数等情况开展专项核查试点。四是做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贯彻实施工作,依法开展企业年金管理合同备案,加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管理,探索企业年金基金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落实企业年金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统计报告制度。五是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把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列入基金监督考核内容,提高汇总审核工作质量。六是加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建设,推动各设区市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决策、协调和议事作用。加强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把熟悉财政、金融、会计、法律和计算机知识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基金监督队伍中来,不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4、加强和规范部门财务管理。认真编制好*年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部门预算,配合省财政厅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分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调拨分配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厅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主动协调有关单位,加强与财政联系,争取财政加大对劳动保障事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聚财理财,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是财务工作最根本的任务。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缺少资金,事业就难以生存和发展;有了资金,没有统筹管理,不能把有限资金放在刀刃上,也同样影响事业发展。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劳动保障系统的财务实行了归口管理,但我省劳动保障系统的财务管理处于分散状态,财务管理、资金保障与事业发展不相适应。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和劳动保障部要求,劳动保障财务管理工作要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这是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首先是劳动保障事业资金总量不断增大的需要。统一归口管理有利于统筹考虑资金筹集,有利于综合平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是劳动保障业务领域不断扩大的需要。随着就业再就业经费、中央对社保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和对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审核以及政府采购办法的实施,财务管理工作内容越来越多,需要一个综合的财务部门进行宏观管理。再次,是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它要求一个单位的事业发展经费和机关经费、基建经费等全部编入一个预算,一个口对财政。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后,就不再是机关工作经费的小概念,是统筹管理事业发展资金的大范畴。最近劳动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保障财务管理的工作意见》,这次在会上与江苏省劳动保障厅财务管理工作做法一并印发给大家,请大家结合自己的实际,去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好财务的保障作用,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服务。

5、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抓好“*劳动保障网”建设。做好网站的维护工作,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完善厅网站管理办法,建立网站信息通报制度,督促有关处室、单位及时处理邮件和回复邮件,及时解答网民问题。加强对外宣传,提高网站的点击率,扩大网站的影响力。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要建立完善门户网站,加强信息上报和处理工作。提高全厅办公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改进“办公查询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办公。加强网络维护,增强网络安全。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对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强化职责,制定激励办法,提高信息员的积极性。

四、关于加强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队伍能力建设

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综合性、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工作涉及面广,在劳动保障事业中发挥着谋划导向、保障协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仅是劳动保障系统的综合牵头部门,还是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要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就必须重视和加强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按照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机制,提升队伍素质。这句话讲了多年了,但工作机制建设还不到位。首先是工作机构设置比较乱,大部分地市没有设立相应科室,业务归口散乱,有的连工作职责都不太明确。其次,人员少,业务不熟,工作制度不健全,业务工作没有专人管理的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人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没有人任何事情无从谈起,有人无才任何工作也干不好。作为劳动保障局的领导要在理顺业务管理,建立工作机制,充实人员等问题上做好文章,把一些懂经济、财务、统计、审计、法律等方面知识人员选配到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队伍中来,并切实关心爱护和培养好,使他们茁壮成长。作为具体从事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的同志,应该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中勇于创新思维,做到想干、会干、实干,争创一流业绩。

2.善于谋划,提升工作能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既面临机遇与挑战,又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这就对劳动保障事业的规划统计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要提高创新能力。要结合本职工作特点,加强学习,打牢业务工作功底。在工作中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二是要求把握大局谋划长远的能力。把握大局就是要站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围绕劳动保障中心任务来思考、谋划事业的发展,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抓住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方向,又要把握发展节奏,既要运用规划预测、统计调查等手段评估分析事业发展状况,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又要协调就业、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关系调整、工资分配等项事业均衡发展,并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三是要提高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能力。深入调查,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是成事之道,谋事之基。调查分析能全面了解工作的进展,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调研思考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中的前沿性重大问题,运用调研成果,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与改革提供决策参考。厅里要求设区市上报统计分析不少于四篇,去年还存在一些地市没有完成统计分析任务,甚至还有个别地市没有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希望今后大家要重视这项工作,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超额完成任务。四是要提高综合协调,保障支撑能力。规划财务、统计、基金监督是一项繁琐的工作,对内要做好劳动保障系统各业务部门的协调,对外要与发改委、财政、审计、统计、工商、银行等部门联系,规划财务、统计、基金监督工作离开不了本系统相关业务部门的配合,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也离开不了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要做好协调,加强合作,整合资源,减少工作阻力,通过协调提升劳动保障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地位。五是要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基金总量迅猛增加。*年,全省养老、失业、医疗三项保险基金收支总量达到189.54亿。五项社会保险的基金监督、企业年金基金的监督、个人帐户基金的监督等,任务十分繁重,当前急待解决的是基金监督队伍人员素质与监督任务不适应和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设区市市本级肩负管理所辖县区责任,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对基金的管理使用具有重要的监督职能,也是基金监督必须加强的重要层面。去年有个别市、县仍然存在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对下达全部清还1998年4月1日以后挤占挪用基金的任务,还有景德镇、九江、鹰潭、南昌未完成,其中景德镇、九江、鹰潭未清还分文。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要在落实基金人员,加强监督方面有新的举措,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劳动统计工作计划第2篇

为了使劳动统计工作能适应并促进劳动工作的发展,各级劳动部门要给予劳动统计工作足够的重视。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强化劳动统计工作,搞好劳动统计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现在,一些地区正在进行省市县的机构改革试点,逐步实现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能转变。在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调整的过程中,都要注意强化劳动统计工作。劳动部门的综合统计机构要承担厅、局内各处室统计工作的综合管理及组织协调,对各处室制定或修改的统计报表要进行审核;统计调查计划、方案须送统计机构备案;统计资料的提供由统计机构归口管理,避免滥发报表、数出多门和重复劳动,减轻基层负担。同时,要加强与政府同级统计部门的联系和协调配合。

二、要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劳动统计方法的改革。在新旧体制交替的过程中,要确保劳动统计数据连续,并建立起在新体制运行下的劳动统计体制,就要在劳动统计的方法上进行改革。在统计调查方法上,要发展抽样调查和以部分资料推断整体、获取完整的结构性统计数据的技术方法;要逐步摸索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以及其他调查的互补分析的技术方法;对统计指标的设定和统计报表的设计,要兼顾连续性和适应性两个方面,对指标的分析要进一步深化,抓住主要指标、基础指标,淘汰一些不必要的或过时的指标;要发展预测指标,充分开发利用统计信息资源,改变原统计单纯服务于计划的状况,发挥信息,咨询和监督的整体功能,为职能转变过程中和转变后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供全面的统计服务;要进一步做好对行业主管部门、基层劳动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数据反馈等方面的统计服务工作;在改革中,结合我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推行,建立和健全劳动统计指标体系,形成科学的劳动统计方法。

三、对劳动统计的各项内容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劳动统计的整体效益。各级劳动部门一方面要注意协调好劳动力资源、待业与就业、职工、劳动管理、劳动报酬与人工成本、社会保险与福利、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劳动争议仲裁等各种劳动统计的分工、配合关系;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作好各种劳动统计的综合分析、特别是内在平衡关系的分析。只有提高了劳动统计的整体效益,才可能促进提高劳动行政工作的整体效益。

四、加强统计调查研究与统计分析、预测工作。围绕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和劳动计划体制的改革,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对国家的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劳动工作的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劳动统计不仅要对已发生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应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对劳动力资源城乡分布、地区分布,产业结构,供需情况,城镇待业人数和待业率,职工个人收入和保险福利,职工伤亡事故等进行预测,并搞好劳动事业运行情况的预警。

五、提高劳动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稳定劳动统计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这是搞好统计工作的基本保证。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用多种形式,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劳动统计人员既要懂得统计业务,又要了解有关劳动事业的方针、政策,系统掌握劳动统计的历史资料。因此,对劳动统计人员不要轻易调动,要相对稳定。

劳动统计工作计划第3篇

一、总后勤部是国家在军队管理非编职工的统一管理部门,全军劳动工资计划的业务工作,由总后勤部工厂管理部办理。

二、全军工厂、建筑总(大)队、农(牧)马场,事业单位(科研、文化教育、卫生等机构的职工以及队列单位中印刷、取暖、营房维修、农副业生产等非编职工)的职工均应纳入国家劳动工资计划。

三、根据“统一计划,分别管理”的原则,全军非编职工的劳动工资计划的管理工作,划归四十七个归口部门分别管理。四十七个归口部门是:总参三部、军训部、出版局、测绘局、机要局、管理局、总政管理局、总后营房部、军马部、工厂管理部第一生产管理局、第二生产管理局(汉口)、第三管理局(西安)、司令部管理局、白城办事处(吉林)、大同办事处(山西)、重庆办事处(四川)、西安办事处(陕西)、青藏办事处(青海西宁)、国防科委后勤部,海军,空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铁道兵,公安部队,沈阳军区,北京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福州军区,广州军区,昆明军区,武汉军区,成都军区,兰州军区,西藏军区,新疆军区(乌鲁木齐),内蒙军区(呼和浩特),南京军事学院,汉口高级步校,第二军医大学(上海),后勤学校(汉口),南京军械学校,镇江汽车学校。

四、军队非编职工的年度劳动工资计划,由总后勤部统一汇总报劳动部并抄报国家计委和国防工业办公室。根据国家批准的计划,总后勤部分别下达军队各归口部门,同时抄报劳动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五、基层单位的年度劳动工资计划,由军队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根据总后勤部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下达基层单位的年度计划指标,并按下达单位详细列表报总后勤部备案;同时把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抄送基层单位所在省、市、自治区计委、劳动厅(局)和人民银行(职工人数不抄送银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由军队财务部门监督,工资总额也不抄送银行)。

六、军队归口部门批复基层单位的年度劳动工资计划,可分季列出一次下达,劳动部门和人民银行,根据军队归口部门下达的计划监督执行。

七、军队归口部门在总后勤部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范围内,可在所属基层单位之间,调整指标的余缺。但需将调整情况,按上述第五条规定办理。

八、军队归口部门之间,各归口部门与地方之间,如成建制的交接单位时,交接双方必须办理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指标的划拨手续,同时抄报总后勤部和当地劳动部门、人民银行。

九、基层单位增加职工,必须在军队归口部门批准的计划内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解决,切实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不得无计划用人和私自从社会上招收职工。营区内使用临时工,为了安全保密,可以使用军队营区内的家属,但必须是在批准的计划内并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十、基层单位由于撤销、合并等原因使工人有多余时,军队归口部门内部可进行调剂;内部调剂不了或因政治条件或其他原因,不宜留在军队工作的职工,归口部门应当报告当地劳动部门积极协助安置处理。处理后所缺员额,当地劳动部门可给予补足。

十一、各归口部门由军内调出或由军队调入工人,一次在一百人以上者,由总后勤部批准并报劳动部备案,抄有关省、市、自治区劳动厅(局);一百人以下的由军队归口部门直接与调出、调入省、市、自治区劳动部门联系办理调动手续。

调入北京、上海市的工人,按国务院(65)国经字98号“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工人调动问题的若干规定”办理。

为保证劳动工资计划的正确执行,如调动工人对计划有影响时,调入、调出双方应办理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的划拨手续并抄告有关部门。

劳动统计工作计划第4篇

一、总后勤部是国家在军队管理非编职工的统一管理部门,全军劳动工资计划的业务工作,由总后勤部工厂管理部办理。

二、全军工厂、建筑总(大)队、农(牧)马场,事业单位(科研、文化教育、卫生等机构的职工以及队列单位中印刷、取暖、营房维修、农副业生产等非编职工)的职工均应纳入国家劳动工资计划。

三、根据“统一计划,分别管理”的原则,全军非编职工的劳动工资计划的管理工作,划归四十七个归口部门分别管理。四十七个归口部门是:总参三部、军训部、出版局、测绘局、机要局、管理局、总政管理局、总后营房部、军马部、工厂管理部第一生产管理局、第二生产管理局(汉口)、第三管理局(西安)、司令部管理局、白城办事处(吉林)、大同办事处(山西)、重庆办事处(四川)、西安办事处(陕西)、青藏办事处(青海西宁)、国防科委后勤部,海军,空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铁道兵,公安部队,,,,,福州军区,,昆明军区,武汉军区,,,军区,新疆军区(乌鲁木齐),内蒙军区(呼和浩特),南京军事学院,汉口高级步校,第二军医大学(上海),后勤学校(汉口),南京军械学校,镇江汽车学校。

四、军队非编职工的年度劳动工资计划,由总后勤部统一汇总报劳动部并抄报国家计委和国防工业办公室。根据国家批准的计划,总后勤部分别下达军队各归口部门,同时抄报劳动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五、基层单位的年度劳动工资计划,由军队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根据总后勤部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下达基层单位的年度计划指标,并按下达单位详细列表报总后勤部备案;同时把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抄送基层单位所在省、市、自治区计委、劳动厅(局)和人民银行(职工人数不抄送银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由军队财务部门监督,工资总额也不抄送银行)。

六、军队归口部门批复基层单位的年度劳动工资计划,可分季列出一次下达,劳动部门和人民银行,根据军队归口部门下达的计划监督执行。

七、军队归口部门在总后勤部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范围内,可在所属基层单位之间,调整指标的余缺。但需将调整情况,按上述第五条规定办理。

八、军队归口部门之间,各归口部门与地方之间,如成建制的交接单位时,交接双方必须办理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指标的划拨手续,同时抄报总后勤部和当地劳动部门、人民银行。

九、基层单位增加职工,必须在军队归口部门批准的计划内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解决,切实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不得无计划用人和私自从社会上招收职工。营区内使用临时工,为了安全保密,可以使用军队营区内的家属,但必须是在批准的计划内并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十、基层单位由于撤销、合并等原因使工人有多余时,军队归口部门内部可进行调剂;内部调剂不了或因政治条件或其他原因,不宜留在军队工作的职工,归口部门应当报告当地劳动部门积极协助安置处理。处理后所缺员额,当地劳动部门可给予补足。

十一、各归口部门由军内调出或由军队调入工人,一次在一百人以上者,由总后勤部批准并报劳动部备案,抄有关省、市、自治区劳动厅(局);一百人以下的由军队归口部门直接与调出、调入省、市、自治区劳动部门联系办理调动手续。

调入北京、上海市的工人,按国务院(65)国经字 98号“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工人调动问题的若干规定”办理。

为保证劳动工资计划的正确执行,如调动工人对计划有影响时,调入、调出双方应办理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的划拨手续并抄告有关部门。

劳动统计工作计划第5篇

论文关键词:电网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近年来,随着电网企业不断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健全用工制度,优化用工策略,对改善企业员工队伍结构起到一定作用,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的使用在解决临时性、辅、替代性的岗位用工(简称“三性”岗位)以及控制人工成本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企业超计划编制用工、对派遣机构监督不到位、员工入口把关不严、退出机制不健全、部分岗位混岗作业、管理不规范以及少数派遣机构资质不完备等问题,给企业带来了很大困扰。因此,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就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在这里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以“五统一”的思路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以飨读者。

一、统一劳务派遣用工计划管理

统筹各类用工管理,将劳务派遣用工纳入年度劳动用工计划管控,并考虑定员标准外的运输、后勤、物业等用工需求,实行“统一申报、统一审批”制度,严禁计划外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用工计划是人力资源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计划管理是落实企业战略和工作目标、调控配置资源、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手段。劳务派遣用工是劳动用工计划的一部分,只有将原来单纯的职工人数计划拓展到劳务派遣用工、农电工、业务委托用工等全部用工的计划管理上才能有效地做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控,才能从单一职工人数用工计划管理向全方位总量用工计划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益化管理转变,从而提高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用工管理水平,有助于通过人力资源用工计划管理引领人力资源各项业务更好地协调发展。对于劳务派遣用工计划的核定,更是要从企业定员核定的角度出发,对缺员单位在生产辅助等非核心业务岗位用工给予一定数量的核定;对超员单位原则上不核增或少核增劳务派遣用工计划,从而有效地控制企业的用工总量,防止企业过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二、统一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企业岗位序列编制的基础上,结合劳务派遣用工的实际情况,分类分层对劳务派遣岗位设置进行细分,通过不同的岗位名称、职责、属性严格区分长期职工和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范围,按照同一岗位使用同一种用工的原则统一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从而统一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的适用范围,避免企业核心业务岗位和岗位以及职能管理部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同时,对后勤、物业等服务类通用业务也尽可能优先采用业务外委模式,并避免混岗作业,造成同岗不同酬现象。

三、统一劳务派遣机构准入管理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这就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是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目前劳动力市场上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有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纯的劳务派遣公司,也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制而成的劳务派遣公司,还有隶属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中心。可见现存的劳动者派遣机构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主体范围,且其劳务派遣机构和组织可谓名目繁多,一些不当派遣也是各式各样。因此,企业就有必要全面梳理各类劳务派遣机构情况,按照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完备、管理规范、信用等级优良等要求制订标准规范的准入制度和条件,统一劳务派遣机构准入管理,指定4~5家符合要求的派遣机构供下属各单位选择。对已签订的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派遣机构要依法解除协议,坚决取缔各单位自行设立劳务派遣机构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招聘派遣劳动者,对关联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也不得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从而统一规范劳务派遣机构,保障劳务派遣用工者的合法权益。

四、统一劳务派遣用工薪酬标准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因此,根据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特点,参照企业所在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建立相应统一的公司系统劳务派遣用工薪酬体系就十分必要。劳务派遣人员月基本工资待遇将综合考虑其技术等级、学历水平、工作年限、工种和聘用岗位等因素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特种车辆驾驶及特殊工种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月基本工资可以适当上浮。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报酬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以货币形式支付,所需费用经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核定后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劳务派遣机构指定账户并发放给劳务派遣用工。

五、统一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方式

要全方位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笔者认为还需在用工管理方式上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严格劳务派遣用工招聘。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必须以上级核准的劳务派遣用工计划为依据,在审查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信誉及管理水平并与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基础上,委托派遣机构按照约定的要求、条件和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招聘时,企业要按照岗位性质等区分高端、一般、低端劳务派遣岗位,分别制订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考试、核准等招聘方式。对于高端劳务派遣岗位,一般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等级或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艰苦地区可适当放宽),同时采用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招聘。各企业可与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协议约定劳务派遣用工试岗期。试岗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派遣期为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岗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派遣期为三年以上的,试岗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岗期不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试用期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劳务派遣用工在试岗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可直接退回至劳务派遣机构。

二是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的使用管理。各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时,必须监督劳务派遣机构自招用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告知该劳动者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在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前,必须要求劳务派遣机构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核实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等情况。用工单位不得接受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机构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的被派遣劳动者。

三是加大劳务派遣用工的培训开发。各企业要依据职业能力培训规范的要求,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培训开发,确保劳务派遣人员技能水平适应企业发展和设备技术升级的需要。对新上岗(含新入职)、换岗的劳务派遣人员,要依据岗位工作要求进行不少于 1 周时间的岗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岗位技能、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知识技能。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的应重新培训或退回派遣机构。

四是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绩效考核。企业要将现行的绩效管理制度延伸至劳务派遣用工。要对劳务派遣用工实行绩效考核,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到劳务派遣用工岗位,合理制订具体、量化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科学考核劳务派遣用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及能力,并定期将绩效考核结果通报给劳务派遣机构。同时,各企业要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在核定的费用总额范围内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钩的费用支付机制,引导派遣机构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工资制度。

五是健全劳务派遣用工保险管理。用工单位要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按月将劳务派遣用工参保所需费用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劳务派遣机构指定账户,督导劳务派遣机构及时办理劳务派遣用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做到参保手续和缴纳费用合法合规。劳务派遣用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当地社保机构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

六是完善劳务派遣用工信息化管理。规范、完善劳务派遣用工台账,及时更新劳务派遣用工数据,全面掌握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基本信息、变化调整、岗位分布等情况是做好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基本手段,是劳务派遣用工深化、细化、有效提升管理的基础数据保障。同时,要建立劳务派遣机构数据信息库,要准确掌握派遣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信用等级等信息,要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实时监控和管理,防范派遣机构不规范管理给企业带来的连带法律风险。同时,实现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可控、在控。

七是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督导管理工作。企业每年要结合劳务派遣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对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对照准入条件对所选劳务派遣机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不认真履行协议、管理不规范的劳务派遣机构要依法解除劳务派遣协议,取消其准入资格,并及时更新派遣机构名单。要建立劳务派遣机构管理反馈常态机制,对派遣机构、派遣人员、劳动合同订立、薪酬福利发放、社会保险建立支付等情况要及时掌握,实时监督、反馈。

劳动统计工作计划第6篇

关键词:新型煤矿生产单位;劳动定额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X752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随着“生产规模化、技术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的新型能源生产企业趋投产运行,以其良好的资源禀赋条件和先进的装备优势,在同业中独树一帜,但在劳动工效研究、实行计件工资分配上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的管理体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产单位的积极性。因此建立定额管理体系并用定额管理手段进行生产单位的劳动组织和薪酬分配管理显得极为迫切而重要。

劳动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条件下,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时间或一定时间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它主要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产量定额。即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应完成的产品数量。二是时间定额。即劳动者生产单位产品必须消耗的时间。劳动定额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决策、生产计划、成本核算、定员定岗以及收入分配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定额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力和核心竞争力。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管理,对企业来说极其重要和极为关键。

一、当前劳动定额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劳动定额管理经过标准的编制、人员培训、试行及全面推广应用一系列工作,组织体系已经形成,管理办法已初步建立,体系运行已全面开展。但从定额管理的运行情况来看,还未真正纳入轨道,影响着劳动定额的正常实施运行,制约着今后的顺利发展。其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劳动定额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长期以来公司实行经验型工资分配模式,不少企业普遍对劳动定额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仅凭劳动合同、责任制等办法能完成生产任务即可,很少去考虑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和优化,人们也习惯了此种办法,加之劳动定额分配办法固有的操作复杂、工作量大的特点,求简恶繁的心理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没有很好地调动起人力资源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都受到一定影响。对劳动定额的意义和利用定额管理促进劳动组织的作用认识不够,推行定额的主动性差。

(二)劳动定额管理机制不健全

定额组织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不足。公司、矿、队三级定额组织管理体系已经形成。虽然公司以文件和会议的形式多次下达要求全面开展定额管理工作,公司对矿月度也以定额进行结算工资,但各二级单位内部大多还是采用原有的办法进行内部结算考核。

同时,也缺少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生产矿井定额业务人员均为兼职。由于矿井机关管理人员编制偏紧,一人多职,工作量大,没有充分的时间学习和掌握定额方面的知识,更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深入现场写实,全面了解和掌握生产实际,仅停留在月度定额报表的编制和结算的基础上。

(三)生产作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劳动定额标准的贯彻执行受员工素质和行为的影响较大。目前,生产矿井新型现代化成套综连采设备熟练工种人员较少,或者缺乏与现代定额管理有关的相应知识,或者未经过系统的劳动定额专业培训,造成生产作业区队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使得执行劳动定额过程中,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四) 定额标准的准确性、全面性和科学性不足

定额标准的科学准确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生产作业现场原始记录资料收集不完善、不系统、不科学,统计分析台帐不健全,使得整个定额标准的数据结构不科学、不准确、不全面,给执行和今后定额标准的补充和完善带来较大困难。

(五)分配和激励机制不配套

在生产矿井内部分配中,年初按定额标准编制的各矿井年度工资计划,只计算了正常采掘时的工资,生产准备、工作面出现的条件差异等增支因素未予考虑,导致月度实际结算的定额工资超出年度额工资计划,给工资总额的控制带来困难。实际发生后按比例折算或不予结算,定额结算与实际生产相脱节,影响了定额工作的正常运行。这种分配制度导致部分人产生“劳动定额不起作用”的观念,也就难以发挥劳动定额的激励作用。

二、加强劳动定额管理的对策

加强推进和贯彻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是优化企业内部管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促进企业综合经济效益的必要途径。为此,加强企业劳动定额管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劳动定额管理意识

劳动定额管理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基础,是直接为降低劳动消耗服务的,它对节本增效、提高经济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定额的贯彻执行并不单纯是个别单位和个别业务部门的事情,需要党政领导部门、技术组织部门上下通力合作,为定额宣传贯彻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党、政、工、团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执行定额的意义、目的向广大员工讲清楚,使广大员工明确执行定额管理不仅是工资结算的依据。而且是考核工人任务完成与否的重要指标,是衡量员工贡献大小的尺度。生产技术部门要采取技术组织措施,加强生产、机电、安全方面的管理,减少和消灭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改善劳动组织,严格控制生产消耗,科学合理储备,为完成定额创造条件。

经常性的举办培训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对劳动定额的科学性、适用性、有效性的认识,强化专兼职定额人员的专业水平。定额人员要深入基层,研究定额水平、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挖掘潜力。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和节支降耗活动,组织工人突破定额。

因此,必须要转变全体职工的观念,充分认识劳动定额管理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定额管理出效益”的意识,把定额管理工作抓紧抓好。

(二)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劳动定额管理制度

配备专职定额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定额管理制度,实现劳动定额管理机制与公司内部分配机制有机结合。要根据各个作业工序的特点,全面把握资源配置、生产组织、劳动用工的关系,确保管理制度科学严密,符合矿井生产企业的生产实际。

同时,需要将目前劳动定额的试行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也可以派人去其它劳动定额实施时间长,执行效果好的同行业企业考查学习,以鉴借和吸收其成功的经验。在具体管理别要加强劳动定额年度工资计划编制工作。年度工资计划要明确定额工资的计划范围和量的确定,充分考虑正常生产、生产准备等综合因素,对不可预见的条件差异也要按一定的系数考虑,留有余地。提高年度定额工资计划的充分性、符合性,以利于指导月度定额工资结算工作。月度定额工资结算严格按年度计划执行,做到有章可循,定额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就不会失去平衡。在定额执行初期标准不尽科学、管理不尽完善的情况下考核要有弹性,奖罚力度不宜过大。

(三)提高定额管理人员的素质

定额管理涉及许多生产技术知识、数学知识、统计知识以及生理学、心理学、行为科学和企业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知识,同时又涉及职工的经济利益,政策性较强,其专业性和职能决定着定额管理人员要有丰富的知识结构,并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其素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定额管理工作的质量。因此,要加强对定额管理人员的培训,对不同层次的定额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使定额管理人员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四)强化对定额管理的管理评价与分析

建立科学的定额水平统计分析评价体系,通过定期评价和分析,全面掌握生产计划、区队、班组、职工实际的定额水平,找出影响定额管理的因素,进一步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重新组合生产要素,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管理水平,提高劳动效率。

将定额指标作为编制生产组织计划、生产成本计划、工资分配计划的重要指标。加强定额的考核管理工作并将定额管理工作纳入工作业绩考核范围之列,定额考核要贯彻以每日对工人或班组的成绩进行统计,每旬进行公布,月终进行总结兑现,半年或年底在以对定额完成指标为主要内容的同时结合日常定额基础管理工作的优劣结合进行评比,奖优罚劣。健全原始记录,将作业通知书、施工任务单、班组考勤记分表、生产调度工作地点情况变化记录和报告、工程验收单等登记统计台帐,建立和健全基础资料,及时编制定额完成统计报表并进行统计分析。

(五)实施动态管理,促使定额管理规范化

定额管理工作迫切需要建立覆盖各工序的统计系统,实现对定额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要对生产系统进行全面的定额水平研究,逐步建立与生产计划、劳动用工、定额计划、工资分配相联系的定额综合管理体系,实施动态管理,保证劳动定额在执行、考核、修改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劳动定额真正起到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

一是要健全定额标准目录,将实际结算中遇到的缺项子目进行登记,对照其它煤炭企业定额手册目录摘录需要建立的子目内容,作为本公司定额补充建立目标。在具体组织上从现在着手,抽调或聘用专职人员对照目录逐项建立,争取用一个季度的时间完成标准草拟,一个季度时间完成指标检验。二是在对现有定额标准的完善上,主要是对现有定额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对出现偏差的指标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重新测定,为修订新定额标准提供现场一手资料。

(七)正确认识和处理定额管理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⑴实际工效与统计工效的偏差。各直接生产单位按定员基本相同,但实有在册人数却不尽相同,按此计算而得的工效与实际工效产生偏差,由此进行的统计分析必然是不真实的。对此,应考虑空岗人员的出勤。

⑵劳动定额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管理机构应统一,标准是在执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的,在实际操作中,通过计划、实施、发现问题、实施改进的PDCA 循环中实现持续改进。只要始终坚持科学的态度,细致工作,夯实基础,坚定信心,定额管理,必将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范存良.关于搞好国有企业劳动定额工作的探讨.经济师.行业经济,2004,(4).

尹国富.关于国有企业劳动定额管理的思考.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4).

劳动统计工作计划第7篇

1999年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五在精神,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关键一年,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与脱贫目标承前启后的一年,同时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落实“三二一”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认真做好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工作,将对保证今后几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三二一”工作目标的全面落实,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继续以党的十五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以下简称中央10号文件)精神为指针,根据中央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三二一”工作目标,在客观、全面分析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现状和科学预测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认真做好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之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10号文件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的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做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随下岗随进再就业服务中心。

三、认真做好培训就业工作,把促进就业,特别是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摆到战略高度,抓紧抓好。要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为就业服务的指导思想,以实施再就业工程、落实“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为重点,规范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国有企业已下岗职工和当年新增下岗职工的50%以上实现再就业。同时,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切实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帮助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实行积极主动的就业服务,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努力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缓解就业压力;进一步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合理调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流动规模。

四、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建立起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为主要内容,覆盖城镇各类从业人员,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体系。养老保险方面,要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的政策调整工作,继续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和统一制度的并轨工作。要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大力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努力提高收缴率。要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清理企业欠费,明年要完成全部清欠工作。医疗保险方面,要根据国务院明确的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原则和主要政策,明确各地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规划和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失业保险方面,要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调整统筹层次和基金支出结构,切实做好提高缴费比例后的收缴工作,并使失业保险制度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工伤保险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政策,努力扩大覆盖范围,逐步实行地市级统筹。生育保险方面,建立统一规范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实施范围,提高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农村养老保险方面,要通过调研和摸底,提出开展农村(含乡镇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和相关政策的建议,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继续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和企业工资改革工作。要在巩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大力推进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地区性三方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妥善解决劳动争议。要继续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搞好工资收入宏观调控。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确定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目标,结合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本部门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合理安排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对少数工资总额增速过快、工资水平偏高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要继续贯彻从紧调控的原则。

请你们按上述精神和要求,抓紧编制本地区、本部门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草案),并于1998年11月15日前将计划草案报送我部规划财务司(一式五份)。

附件:1.《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略)

劳动统计工作计划第8篇

建国以来,各地民政部门根据优抚、救济工作的需要,办了一些社会福利工厂,安置家居城市的贫困烈军属和盲人、聋哑人,使他们自食其力,解决了他们部分生活困难,并为社会创造了一些财富;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部题。根据过去的经验和目前情况,最近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确定:今后民政部门应当是办盲人、聋哑人工厂和少数假肢厂、助听器厂、火葬机厂。关于这些生产单位的生产安排问题,国家计委、内务部已于一九年一月十三日发出了“关于民政部门领导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纳入地方计划的通知”,各地要继续贯彻执行,切实解决销问题。但是由于这些工厂的任务主要是安置盲人、聋哑人,和制造为盲人、聋哑人、残缺者服务的产品,不同于一般企业,他们的劳动工资计划应当根据其特点进行管理。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民政部门所办的这些工厂,是全民所有制的地方国营企业。工厂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口粮、日用必需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等供应,与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地方国营企业职工相同。

二、这些工厂的劳动工资计划由民政部门自行管理。具体办法是:每年由市(县)民政部门编制劳动工资计划,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直属工厂的劳动工资计划由民政厅、局批准执行。经过批准的计划均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备案,并抄送各同级劳动部门和抄报内务部。盲人、聋哑人工厂今后吸收的对象,主要是家居城市、生活困难、有劳动能力而在其他方面不能安排就业的盲人、聋哑人,以及扶助他们进行生产的健全人。吸收健全人,要严格控制,并与同级劳动部门协商,逐步做到盲人、聋哑人和残缺者占全厂生产人员的多数。

劳动部门在汇总劳动计划时,对这些工厂增加的人数单独表现。

劳动统计工作计划第9篇

建国以来,各地民政部门根据优抚、救济工作的需要,办了一些社会福利工厂,安置家居城市的贫困烈军属和盲人、聋哑人,使他们自食其力,解决了他们部分生活困难,并为社会创造了一些财富;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部题。根据过去的经验和目前情况,最近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确定:今后民政部门应当是办盲人、聋哑人工厂和少数假肢厂、助听器厂、火葬机厂。关于这些生产单位的生产安排问题,国家计委、内务部已于一九六四年一月十三日发出了“关于民政部门领导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纳入地方计划的通知”,各地要继续贯彻执行,切实解决供产销问题。但是由于这些工厂的任务主要是安置盲人、聋哑人,和制造为盲人、聋哑人、残缺者服务的产品,不同于一般企业,他们的劳动工资计划应当根据其特点进行管理。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民政部门所办的这些工厂,是全民所有制的地方国营企业。工厂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口粮、日用必需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等供应,与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地方国营企业职工相同。

二、这些工厂的劳动工资计划由民政部门自行管理。具体办法是:每年由市(县)民政部门编制劳动工资计划,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直属工厂的劳动工资计划由民政厅、局批准执行。经过批准的计划均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备案,并抄送各同级劳动部门和抄报内务部。盲人、聋哑人工厂今后吸收的对象,主要是家居城市、生活困难、有劳动能力而在其他方面不能安排就业的盲人、聋哑人,以及扶助他们进行生产的健全人。吸收健全人,要严格控制,并与同级劳动部门协商,逐步做到盲人、聋哑人和残缺者占全厂生产人员的多数。

劳动部门在汇总劳动计划时,对这些工厂增加的人数单独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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