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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控制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07-01 09:50:41

社会控制论文

社会控制论文第1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成本社会成本控制和管理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一种全新的科学发展观。强调更快、更好的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规定;实现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孙向军,2005)。传统观念认为发展就是单纯的追求经济增长,科学发展观改变了这一认识。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单纯的经济增长不等于社会发展,社会的发展是多方位的。这就要求我们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和方法指导各个领域和环节的健康发展。科学发展观的这一思路也适用于社会成本的控制与管理。

社会成本控制与管理的涵义和实质

成本是经济学中一个普遍的经济范畴,美国会计协会与标准委员会对成本做了如下定义:“成本是为了一定目的而付出的(或可能付出的)用货币测定的价值牺牲。”经济学最核心的问题是资源有效配置的问题,而这一问题产生的前提是这样一个基本经济事实:资源是稀缺的。这就构成了机会成本概念的基础。不管是国家、厂商还是个人,拥有的资源都是有限的。而任何资源都可能有多种不同的用途。一般在使用资源的时候,总试图在不同的用途中去选择能够带来最大收益的用途。另一方面,当我们选定了某种资源的用途,就放弃了资源用于各种用途的“机会”,放弃这些机会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在这些用途中可能得到的收益。在这个意义上,被放弃的收益也就成为一种“成本”。严格地说,机会成本是指由于将资源用于某种特定的用途而放弃的其他各种用途所能带来的最高收益,通常并不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而是在选择资源用途时所产生的观念上的成本。机会成本的概念对经济分析非常重要,它是用经济学的眼光对资源进行估计的成本。虽然精确计算机会成本常常带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但它的大小的估计对于资源的使用方向来说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以上考虑的是每一种单项资源的机会成本,而一个国家的经营需要使用许多种资源,那么,从经济分析的观点出发,国家经营的总成本就应该将所使用的所有资源的机会成本都考虑在内,这就是国家经营的总的机会成本。我们把如此计算出来的总成本称为国家经营的经济成本,也就是说,经济成本等于国家所有投入要素的机会成本之和。故成本控制与管理必须在效率的基础上谋求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价值公平。政府必须从社会公众角度出发,全面衡量各经济组织产品或服务寿命周期内的成本与效益,以社会成本最小化,而不是以制造成本或顾客成本最小化作为成本决策的依据,此即社会成本控制。它通过运用影子价格法和机会成本法,综合考虑经济组织行为对有关各方环境的影响来实施宏观的成本控制,此时成本控制管理战略演进为一个由全体经济组织构成的整体国家与环境融为一体的开放性系统。

社会成本增大的原因

社会成本是一国的政府、经济组织及个人发生的一切成本的总和。目前我国社会成本增大也就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导致:

政府社会成本过大。其一是政府机构和官员有预算规模最大化的偏好。原因有二:政府机构规模越大,则可以获得的预算越大(傅光明,2002);政府支出的大小与官员权力大小成正向关系。其二是政府的管理效率低下。其三是政府决策失误导致的社会损失。其四是政府官员“失节”,即造成的损失。其五是政府效率失常引起的损失。人力资源成本增长过快。其增长趋势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源的激烈竞争;工资的比较差异和劳动力价值的自我认识也是诱发人力成本过快增长的主要因素;我国的一些宏观经济政策也导致劳动时间的减少,在劳动效率变化不大的状况下,致使人力资源成本升高;教育费用增长过快,合格劳动力培训成本急剧上涨,未来人力成本普遍增长。

资源价格不断攀升。这里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来源,一国的自然资源状况决定了社会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对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有着决定性影响。2000年我国石油及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接轨,加之自身能源结构不合理,导致自然资源价格飙升。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对经济发展的制约越来越明显,因而治理环境的成本日益增大。

融资成本和科技创新成本的升高。从理论上看我国企业的融资渠道较多,但渠道大多不畅通。如商业银行的利率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股票筹资市场不规范等。科技创新是一国发展和保持竞争力的重要条件,但目前我国普遍不具备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条件,主要在于缺乏巨大的资金投入和风险分担模式。

社会成本控制与管理的具体对策

面对社会成本逐步增长的不利形势,我们应采取切实措施对其加以控制和管理。具体对策如下:

控制和管理政府社会成本的对策。其整体思路:使最广大的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改革实践和改革政策的制定与选择过程,这是经济改革公正性的基本保证;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使其与经济体制的巨大变化相适应,是使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再分配符合社会偏好的基本保障;改进政府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如政府的纵向层次和横向幅度以及该结构基础上的管理规则;建立起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对改革的受损者予以补偿;处理好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之间的关系。

社会控制论文第2篇

关健词:信息传播社会控制大众传媒

从传播学的角度看,信息是物质载体和精神内容的统一,是符号和意义的统一。传播学通常把信息传播分为人内传播(个人接受外部信息并在人体内部进行信息处理的活动,也称自我传播)、人际传播(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传播活动)、群体传播(自然发生的一般非组织性群体所从事的信息传播,包括群体外传播和群体内传播)、组织传播(组织所从事的信息传播,包括组织外传播和组织内传播)和大众传播(指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而进行的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在现实生活中,这5种类别的传播总是同时存在和相互交织在一起。社会控制是指社会组织体系通过社会规范指导和约束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和社会行为,调节和制约各种社会关系的过程。信息传播的高度发展,把整个世界变成地球村。信息传播不仅拓展了人们了解社会的空间,也拓展了国家社会控制的深度和广度。

1信息传播对社会控制的影响

1.1信息传播是社会的血液循环和神经系统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勘中把人与人相互之间的联系称为交往,并把交往放到与生产同等的范畴来看待,认为交往是实现生产和分工的保障。马克思、恩格斯把生产分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因而交往就分为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认为当物质生产达到一定程度,精神生产和精神交往的发展状况如何将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马克思所说的精神交往正是人类信息传播,他的论述最终被高度发达的信息产业所证实。信息已经成为继物质、能源之后制约社会发展的又一个主要因素和资源。

可见,在信息产业高速发展的今天,任何一个人、组织、国家所进行的任何活动都必须在通过信息传播的途径对外部环境进行必要了解的基础上,才可能做出活动的计划和决策,而计划和决策也只能以信息传播方式进行传达才能实施。因此,有学者把人类的信息传播称为社会的血液循环和神经系统。传播学者郭庆光认为,社会发展是建立在系统正常运转的基础之上的,社会信息系统与社会政治系统、经济系统和文化系统重合、交织在一起,它的运行除了受到其他系统的影响和制约之外,其本身的运行状况如何也对其他系统乃至整个社会发生重大的影响,如果传播系统出现传播障碍和传播隔阂,会造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1.2信息传播不仅为社会控制提供相关信息,而且为社会控制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国家通过、法律、纪律和规章、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社会舆论等手段进行社会控制,对每一种手段的运用,各个国家有所不同,它们在制定每一种控制措施之前,是基于对环境一定程度的已知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不是盲目的。而这种对环境的已知状态,是信息传播作用的结果。实施社会控制,要做到有的放矢,就必须进行广开言路,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这是一个获取信息的传播过程。

国家通过各种政令、法律、规章制度进行社会控制,而这些政令、法律、规章制度并不能自然而然地植入人们的思想之中,更不可能直接就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国家必须将之转化为一定的介质(比如语言、文字),通过一定的渠道(比如报纸、电视、广播、书籍等)出来,并通过各种培训、教育或说明、解释,使人们理解,逐渐采纳。而其他社会控制手段(如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实际上是以信息传播的方式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具有时代特点的思想观念或礼仪。而作为控制手段的社会舆论,其本身就是信息传播的结果。

1.3信息传播具有社会控制功能

信息传播不仅为社会控制提供必要的相关信息,并为社会控制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信息传播本身就具备社会控制的功能,主要由以下2种方式表现出来。

1.3.1社会舆论

社会舆论是指多数社会成员对某些人或事的议论和评价,其可能是客观的判断,也可能是捕风捉影的传言,但总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相关社会成员的声誉,具有较强的社会控制力量。以大众传播为主的信息传播可以专业化、高效率、全方位地反映社会公众的意见,形成社会舆论,并对社会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和适当的控制;而新闻媒介作为舆沦信息的“把关人”,控制着舆论信息在社会生活中的流量和流向,而传播什么、重点在何处、强调到何种程度、对信息作何种解释等一系列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把关人”决定的叫。某件小事一旦进人媒介传播渠道,就有可能形成社会焦点,引发社会关注,形成社会舆论。

信息传播,尤其是大众传媒的新闻传播,不仅向公众传播社会规范和公共道德,而且通过将偏离社会规范和公共道德的行为公之于众,能够唤起普遍的社会谴责,将违反者置于强大的社会压力之下,从而起到强制遵守社会规范的作用。因此,以大众传播为主的信息传播具有形成社会舆论和引导社会舆论的强大功能。

1.3.2社会流行

信息传播具有创造流行的功能。通过大众传媒对传播信息进行有目的的取舍,就可以创造流行,形成社会潮流,从而影响社会风气,而其影响不亚于社会规范的强制性。和社会舆论的形成一样,某一事件一旦以大量复制的方式进人传播渠道,当某类信息达到一定的规模,就被人们认定为是社会的一种普遍性事件,便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反应,从而这种原先不具普遍性事件也就成为时代的特色和潮流,社会流行因此而形成。

信息传播创造社会流行的功能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广告的方式来实现的。广告作为一种广泛有效的传播手段和宣传方式,对人们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精神状态等方面都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商业广告作为消费新潮流的引导者,直接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态度,使人们的消费观念、经济意识、审美观念、生活习惯和消费行为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广告不仅传播一种商品,也传播一种观念、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消费范式。广告的广泛性和无孔不人的特点使这种观念和消费范式很快成为大众跟随和模仿的对象,从而形成了社会流行,影响社会风气,成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它不但影响人的观念意识,还可以直接对人的行为起到一定的强制作用。

1.4信息传播系统发生障碍会造成社会失控

信息传播系统的畅通与否对社会的长治久安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所谓政通人和,就是首先要做到信息传播系统的畅通,政令下达和民意上传才畅通。如果传播系统出现传播障碍和传播隔阂,就会造成社会成员的认识、判断、决策和行动发生混乱,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妥善地解决,必会影响社会的正常发展,严重的甚至会造成社会混乱和国家解体。信息传播系统不畅通,必然使信息以扭曲的方式—谣言或传言进行传播,这在更大程度上造成人心恐慌、社会混乱,而社会的混乱又反过来给谣言或传言提供土壤,形成恶性循环。如,秦朝的“焚书坑儒”不仅人为地给社会信息系统设置了传播障碍,而且禁锢思想,摧残学术文化的发展,激起人民的普遍反抗。“焚书坑儒”的结果是加速了秦朝的灭亡。清朝“文字狱”等事件,也使人心出现不同程度的恐慌,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2如何发挥信息传播对社会控制的正面作用

信息传播是双刃剑,其可以传播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内容,也可以传播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信息。在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背景下,发挥信息传播对社会控制的有利作用显得格外重要。

2.1以把握社会控制的适度原则为出发点

衡量社会控制的适度原则主要有:一是社会稳定和发展原则。社会控制的目的不是造成社会的僵化和丧失活力,而是要保持社会的良胜运行,即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创造安全而又宽松的条件。二是人的解放和自由原则。社会是以人为主体的,而每一个个体的人的自由发展和幸福应该成为社会的最终价值目标,社会控制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秩序和安全的确保来促进人的自由和幸福,因此不应以“好管理”为前提而限制人的自由。总之,发挥信息传播对社会控制的正面作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社会控制的适度原则。

2.2尊重媒体的独立性,使社会信息传播系统畅通

尊重媒体的独立性,这是公开化原则的特定要求,是对公开化原则和民众知情权的支持。在现代社会,媒体已经成为民众信息来源的主要渠道,媒体与民众的知情权形成了一种共生关系。媒体应该因民众而生存,而民众则应因媒体而知情。对民众知情权的尊重就要求媒体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与民众密切相关的事件。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具备一个基本条件,即媒体必须在报道h具有独立性,对公众和社会负责。事实证明,一些地方官员以维护稳定为借口而封闭和屏蔽媒体报道,是害怕媒体与民众监督的表现。

2.3加大对各传播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发挥信息传播的正面功能,防止信息传播的负面效应

不能以保证信息传播系统的畅通为由而不分主次、不加选择地进行传播,甚至传播一些负面影响的内容。社会的高度发达,人们对客观环境的认识越来越依赖信息传播。美国新闻学者李普曼认为,信息传播给人们所提供的有关客观环境的信息,构成了一个信息环境,这种信息环境是对客观环境的再现,但其并不能镜子式的简单再现,不是等同于客观环境本身,而是一种具有某种选择性、倾向性的拟态环境。事实上,人们恰恰是对这种拟态环境作出反应的。因此,如果这种拟态环境不能客观地反映现实环境,甚至扭曲反映现实环境,则人们因此所作的反应将会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极为不利。因此,我们应该对各传媒机构进行必要指导,加强管理,发挥信息传播的正面功能,防止其负面影响。

2.4积极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作用

社会舆论是社会控制系统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它虽然不具有硬控制的作用,但它能与社会的政治力量、法律力量配合,共同发挥调节社会、规范人们行动的作用。某些时候,舆论甚至可以发挥政治、法律所不能发挥的作用,具有特殊的精神力量和道义力量。在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尤其重要,往往具有其他控制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结构祸合度不高,脆性较大,社会运行机制不稳定,社会控制显得更为复杂,但也更为重要。“规范真空”与“控制失灵”是这一时期最常见的社会控制失调现象,其他的社会控制手段(如立法、执法、行政等手段)一时难以迅速完成重新适应的过程,而舆论监督在这个时候却能作出最迅速、最灵敏、最有效的反应。它注定承担起填补“真空”的社会责任,并以揭露、批判、谴责,以及坚守、维护、弘扬为手段,完成社会控制的最新最迫切的任务,同时为其他控制手段的重新建设与完善提供足够的指引和参照。

因此,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作用,发挥信息传播的软性和预防性社会控制功能,这将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2.5加强立法,规范信息传播产业市场

信息产业的高度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使各种传播信息鱼目混珠,各种迷信、甚至反动的信息流人社会,而目前我国有关这方面的立法却严重滞后。因此,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和管理这一产业,不仅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6增加资金技术投入,特别要加快农村信息产业的发展步伐

目前,我国信息产业还处在不发达阶段,突出的一个表现就是城乡信息产业发展的极大不平衡性。绝大部分信息传播的“硬件”和“软件”都集中在城市居民,当城市居民享受网上冲浪的时,有些农民家庭还没能收看电视。信息传播的极大不平衡性,日益加大了城乡之间的“知沟”或“信息沟”。在信息成为社会最主要的发展资源的时代,这种“信息沟”带来的结果势必是观念和知识技术的巨大差距,结果在经济上加剧了城乡发展的极大不平衡性和严重的贫富差距,这对国家来说是一个引起社会混乱的巨大隐患,也是社会控制必须面对的事实。

社会控制论文第3篇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环境风险是机构在组织结构设置、管理层控制意识淡薄、员工队伍素质良莠不齐等一系列人文因素造成的风险,为此,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组织决策体系和人文环境。(1)树立“制度先行”的理念,“内部控制”建设做到与时俱进,要随着社会保险保险事业的发展不断完善。

(2)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从组织构架上保证业务经办的安全畅通,在部门、岗位之间形成即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体系。

(3)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要强化经办机构组织文化建设,有计划地开展遵纪守法、职业素质等品德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运行风险是未按照政策或未按照业务规程办理业务带来的风险,就要在业务操作流程上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1)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要严格实行授权制度,只有取得授权的工作人员方可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未经授权不得办理,同时要实行授权备案制度。

(2)要建立业务复核制度,对于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参保信息录入、修改以及待遇计算等社会保险业务,如果只有经办,没有复核,很容易造成工作失误、错办甚至故意违规的现象,譬如,授权一个业务经办环节(岗位)办理参保登记审核、信息录入和变更信息维护、待遇审核、待遇计算等业务,虽然对单位和个人提供了方便,但由于缺乏对岗位权利的制约,极易产生弊端;另外,对于外部人员采取欺骗手段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如果实行单岗,在经办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情况下,就会将外部风险转化为内部风险。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需要建立业务复核制度。

(三)对于财务管理风险,要加强会计核算,严格财务管理,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1)对于未按规定将基金缴入财政专户、各险种未实行分户管理,相互拆借资金的现象,要建立明确的会计操作规程,分险种设账,单独核算,避免相互挤占、挪用基金的现象发生。

(2)建立分工明确的岗位责任制,财务会计部门应设立会计负责人、记账、复核、出纳和财务网管等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范围,财务收支审批实行分级授权,未经授权不得越岗代办,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录工作,财务印鉴、票据、空白凭证实行专人管理并有登记,会计人员轮岗或调离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3)完善账务核对制度,对不同账务应定期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4)为及时发现经办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要建立内部审计监督体制,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对于信息系统存在的风险,通过制度控制手段,在数据传递过程中,减少人为干预,实现信息的事前、事中控制。社会保险费征收数据、待遇支付数据交换,尽量通过与社会保险费(代收)、机构专线连接,采取数据不落地处理;基金财务数据尽量由业务系统产生,通过开发内控监督系统和软件,实现监督方式信息化,有效增强事后控制的效率。

二、“内控”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目前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制度建设,随时了解内控制度的执行和各环节履行职责情况。

(2)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经常性组织参保企业开展业务培训,让广大社保业务经办人员都树立起安全意识,提高工作责任感和防控风险能力,通过法制宣传,起到警示作用。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队伍建设,采取授课以及座谈等形式进行专业培训,经常开展讨论和交流,提高内控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

(4)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逐级、逐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作用,实现内控监督体系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

三、结束语

社会控制论文第4篇

部分出版社的会计核算方式还是沿用传统的手动的方式进行记账、结账等工作,如日常工作中需要使用到各种报表,包括进度表、物品采购报表、经费清单及其他各项报表等,采用手动的方式,不仅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较低,内容较多,工作量大且较为混乱,容易出现错误。另外,一些会计人员本身的技能水平较为有限,或者责任心不佳,在做报表时容易就弄错数据、计算错误等,导致信息的质量不佳,会计信息失真。

二、强化会计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会计内部控制是出版社需要及时进行的强化措施,主要由以下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①理清出版流程,加强流程管理。大多出版社由于没有自己的纸张、制版和印刷厂,所做的工作都集中在图书编辑和图书销售环节,图书的印制都有第三方完成。供、产、销、仓储和财务五个环节,需要相互配合,紧密协作,相互监督才能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真正有效。因此必须针对流程设计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采购与付款和销售与回款环节要尤其重视;

②构建监管部门,强化监督。出版社内部需要构建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逐步的完善内部会计控制机制。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出版社内部的各种制度来审查核实每个部门的活动、绩效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不足之处,或者人员操作中不规范的情况,及时提出来,并校正。该措施能够改善财务部门工作质量评价标准不明确的现象,使得会计预算更加准确,工作效率更高;

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作为对现代企业成熟与发展起过重大推动作用的管理系统,是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一种主要方法。建立完善的全面预算体系才能使内部控制的作用发挥到最大,真正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能考评、追溯。好的内部控制预算管理一定也做的很好,由此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必须要先建立全面预算体系。

④责、权、利要一致。出版社需要将各个流程,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能、权利、责任范围等明确的划分出来,并构建相应的奖惩机制。对没有按照规范工作而出现错误,造成损失的,需要根据该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而表现良好的人员则应予以一定的鼓励,提高人员的工作热情。

(二)合理利用资金

出版社需要在内部设置内审制度,并不断对其进行完善,使得审计工作更加有力度,且有可靠的依据,更加适应出版社的发展及社会形势的变化。财务监督方面不仅需要较为注重资金使用的合法性,也需要充分重视资金的使用的效果,即重视资金其是否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创造出更多的效益。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出版社要及时收集相关数据,对投资项目进行准确的评价,包括可行性、效益、风险、资金的利用率等,并结合单位的资金情况,选择对单位最有利的项目。不仅需要在宏观上整体把握资金的大流动方向,也需要在微观方面把握细节。资金的使用程序也需要严格管理,在使用资金时需要填写申请单,其中需要详细说明资金的用途、金额、所属部门、责任人等,相关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并按照相应的程序得到各个领导的批准,避免出现资金流失的现象,减少成本支出,使得资金的利用率更高。

(三)信息化核算方式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的普及,信息化技术已经渗透到了各个行业和领域,出版社也需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来转变会计核算方式,实现信息化核算。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种:

①硬件配套。首先需要出版社在硬件设置方面加大投入,构建计算机等设备,强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使得各项设备能够适应现代化的会计核算工作;

②内部推行管理型会计核算模式。及时、准确记录资金流动的各项数据,构建专门的数据库,将整个出版流程各项活动的数据与会计核算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单位实行“ERP”管理,各个部门将各自的不同数据输入数据库,并及时更新数据,使得资金的流向等清晰明了,有效避免信息失真,实现信息共享。详尽的数据库又为绩效考核、内部控制、投资决策等提供了依据。

③需要抽调专门的人员维护系统,保障其正常运行。使用资金时也能够通过数据库查询到各类数据,账目也十分清晰;

④做好人员技术平培训。出版社需要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学习,培训的内容包括会计电算化的技术、会计理论知识、计算机的使用方法、数据库的利用及思想教育等,不仅使得人员能够更好的正握各项信息技术,科学的使用计算机、数据库等,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也能够充分的认识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对工作更加认真负责。

三、总结

社会控制论文第5篇

关键词:社会损害金融手段第三方连带赔偿责任财务担保

目前,关于矿难、劣质产品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伪劣药品夺人性命、重大环境污染等由经济活动引起的社会悲剧时常发生。那么,这些损失由谁来承担?是政府?还是由企业的股东、经营者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是政府承担,那就等于由全体纳税人承担,那么这种非自然原因的、由个别企业的经济行为所导致的人为灾难为什么要由全体纳税人承担后果?而股东、经营者是自然人,能承担的经济责任的能力是有限的。让黑心的矿主、企业经营者以及腐败的政府官员承担刑事责任,也无法对无辜的受害者进行经济补偿,或对污染的环境进行事后治理。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环境不确定性等原因,仅靠政府的直接管制还是不能完全阻止社会损害的发生。本文具体探讨了如何通过采用金融手段保障社会损害得到赔偿,进而有效控制社会损害的发生。

社会损害及其控制

社会损害是指企业的产品或其生产经营活动给社会所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包括对环境的损害、对人生命健康的危害以及对财产的损害,这些损害可能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的,也可能是产品导致的。这些后果本应由对社会造成损害的企业承担,但由于有限责任制,在损害发生后,往往企业破产,无力对这些损害进行赔偿,最终这些本应该是企业的内部成本就间接转变成了外部成本。

避免社会损害发生的办法有两种:第一,依靠政府采用各种政策、规章、措施进行管制,一般的做法是由各相关部门(如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对企业进行管制;第二,依靠道德教育,提高经营者的道德修养。但是,事实证明,仅靠这些还远远不够。所以,要更有效地解决社会损害问题,事后的惩罚与事前的管制同样重要,有时可能效果更好。事后的惩罚也有两种:一种是法律严惩,由造成社会损害的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另一种是经济严惩,由造成损害的当事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谁污染,谁治理;谁生产的药品、食品致人死亡,谁赔偿,谁的煤矿发生矿难,谁负责赔偿死难家属。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事后严惩不仅能够惩罚社会损害者、补偿受害者,而且能够警示潜在的社会损害者,促使企业事前采取措施防止社会损害的发生。

采用金融手段的必要性

由造成社会损害的企业承担事后赔偿责任,是一种社会成本的内部化原则。社会成本内部化是指由成本的制造者自己承担成本,不把成本留给社会。这种成本内化原则无论从经济学的角度,还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都是勿庸置疑的。内部化社会成本不仅体现了公平的原则,而且还起到威慑作用,警示潜在社会损害者小心防范以避免损害发生。但是,即使是最不容置疑的责任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会因为企业破产或公司解体而无人承担。

通常情况下,造成社会损害后的补偿成本都是巨大的,企业无法承担,往往会申请破产。破产后,造成社会损害的企业就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受损者也就无法得到全部补偿。更复杂的情况是,企业预期到只需承担有限责任,事前就会采取措施,例如增加负债、剥离资产、尽可能多的分配利润以减少利润盈余、避免一体化政策以保持小规模、把资产转移到海外,以此来增加破产的可能性,避免事后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而外部化社会损害成本。

企业对社会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损害才会被公众发现。在被要求承担损害责任之前,企业有足够多的时间创造利润(这些利润没有扣除潜在的社会损害成本),并在损害被暴露之前,逐步剥离资产,或者完全解体,清算其资产。

由于破产等原因,企业自身不能承担全部损害成本。如果把这些成本留给社会,显然不公平,也有损于资源配置的效率。更严重的是,如果企业预期到不需为社会损害承担责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就不会对社会责任给予足够的关注,反而会肆意的掠夺资源,牟取私利。因此,采用金融手段保障社会损害得到赔偿至关重要,不仅能够弥补受害者,而且能够控制社会损害的发生。

控制社会损害的金融手段

社会损害一旦发生,后果非常严重,造成损害的企业往往会破产,逃避责任。如何解决损害得不到赔偿的问题?事实上,经济的快速发展或多或少都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发达国家解决社会损害问题的一些做法值得我国借鉴。政府可以制定法规与政策,间接引导企业采用金融手段保障损害的赔偿,而不是直接处理这一问题。社会损害发生后,可以采用第三方连带赔偿责任、财务担保等金融手段来保障社会损害得到赔偿,并促使企业事前采取充分的措施控制损害的发生。

(一)第三方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企业没有能力承担社会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最应该承担该责任呢?那些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得到利益的相关者应该承担责任,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经营者、投资者、产品代言人、产品经销商、原料供应者、控股公司等。这些利益相关者是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受益者,在企业存续期间获得了相应的报酬,而这些报酬中隐含了对社会的损害成本。所以,由这些利益相关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一定的合理性。法律通常也要求这些企业的合作伙伴承担连带责任。而且这些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不以其过错为前提,也不以其行为是否引起了损害为前提,当然其承担责任的大小与其过错程度也不成比例。利益相关者为了避免事后被牵连,事前就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涉及的社会损害进行监管,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止损害的发生。

虽然由这些利益相关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并对损害的发生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但是这一办法还是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首先,这些利益相关者具体应该包括哪些?虽然这些利益相关者事先得到了一定的报酬,但是这些报酬是其投入要素所得,让他们承担多大的责任才是公平的?股东、管理者等个人承担责任的能力是有限的,合作伙伴虽然责任的能力强,但是因为一个企业的行为拖垮了另一个企业,这显然也是不合适的。其次,这种连带责任会增加契约各方之间的交易成本,包括事前的契约订立成本与事后解决责任分担的成本。最后,连带责任会影响企业的投资、融资等决策。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

(二)财务担保

财务担保指要求可能会对社会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事先提供证明,保证其有足够的资金来源,能够承担潜在的社会损害责任。在财务担保的要求下,经营者只有事先提供了财务证明,企业才能取得合法资格。财务担保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可以采用保险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付款保证书的形式;可以自己提供担保证明,也可以通过购买取得;可以是私人提供,也可以是政府部门提供。财务担保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1.保险单。保险单是企业从银行购买的保险合同,企业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承诺按照合同条款约定,赔付社会损害。当潜在的损害不确定时,通常采用保险单的形式。如果采用保险单的形式,那么不管企业是否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都负责损害赔偿。

2.履约保证书。履约保证书是一种付款保证书,通常也从保险公司购买。如果购买的是履约保证书,只有在损害企业没有能力承担责任时,保险公司才负责赔付损害。通常在损害结果是确定的情况下采用履约保证书的形式。

3.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依照企业的申请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银行一般在开立信用证之前,会根据申请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不同程度的抵押或存款保证金。损害发生后,只要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规定,银行就要承担付款责任。银行赔付后,再由企业付款给银行。当企业无力偿还时,银行则承担损失。

4.银行存款。有实力的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存款的形式保证未来的损害赔偿责任。银行存款可以采用现金的形式也可采用其它带息证券的形式。损害发生后,企业无力偿还,这些存款账户将被强制清算,用以赔偿损害。

社会控制论文第6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成本社会成本控制和管理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一种全新的科学发展观。强调更快、更好的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规定;实现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孙向军,2005)。传统观念认为发展就是单纯的追求经济增长,科学发展观改变了这一认识。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单纯的经济增长不等于社会发展,社会的发展是多方位的。这就要求我们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和方法指导各个领域和环节的健康发展。科学发展观的这一思路也适用于社会成本的控制与管理。

社会成本控制与管理的涵义和实质

成本是经济学中一个普遍的经济范畴,美国会计协会与标准委员会对成本做了如下定义:“成本是为了一定目的而付出的(或可能付出的)用货币测定的价值牺牲。”经济学最核心的问题是资源有效配置的问题,而这一问题产生的前提是这样一个基本经济事实:资源是稀缺的。这就构成了机会成本概念的基础。不管是国家、厂商还是个人,拥有的资源都是有限的。而任何资源都可能有多种不同的用途。一般在使用资源的时候,总试图在不同的用途中去选择能够带来最大收益的用途。另一方面,当我们选定了某种资源的用途,就放弃了资源用于各种用途的“机会”,放弃这些机会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在这些用途中可能得到的收益。在这个意义上,被放弃的收益也就成为一种“成本”。严格地说,机会成本是指由于将资源用于某种特定的用途而放弃的其他各种用途所能带来的最高收益,通常并不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而是在选择资源用途时所产生的观念上的成本。机会成本的概念对经济分析非常重要,它是用经济学的眼光对资源进行估计的成本。虽然精确计算机会成本常常带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但它的大小的估计对于资源的使用方向来说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以上考虑的是每一种单项资源的机会成本,而一个国家的经营需要使用许多种资源,那么,从经济分析的观点出发,国家经营的总成本就应该将所使用的所有资源的机会成本都考虑在内,这就是国家经营的总的机会成本。我们把如此计算出来的总成本称为国家经营的经济成本,也就是说,经济成本等于国家所有投入要素的机会成本之和。故成本控制与管理必须在效率的基础上谋求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价值公平。政府必须从社会公众角度出发,全面衡量各经济组织产品或服务寿命周期内的成本与效益,以社会成本最小化,而不是以制造成本或顾客成本最小化作为成本决策的依据,此即社会成本控制。它通过运用影子价格法和机会成本法,综合考虑经济组织行为对有关各方环境的影响来实施宏观的成本控制,此时成本控制管理战略演进为一个由全体经济组织构成的整体国家与环境融为一体的开放性系统。

社会成本增大的原因

社会成本是一国的政府、经济组织及个人发生的一切成本的总和。目前我国社会成本增大也就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导致:

政府社会成本过大。其一是政府机构和官员有预算规模最大化的偏好。原因有二:政府机构规模越大,则可以获得的预算越大(傅光明,2002);政府支出的大小与官员权力大小成正向关系。其二是政府的管理效率低下。其三是政府决策失误导致的社会损失。其四是政府官员“失节”,即造成的损失。其五是政府效率失常引起的损失。人力资源成本增长过快。其增长趋势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源的激烈竞争;工资的比较差异和劳动力价值的自我认识也是诱发人力成本过快增长的主要因素;我国的一些宏观经济政策也导致劳动时间的减少,在劳动效率变化不大的状况下,致使人力资源成本升高;教育费用增长过快,合格劳动力培训成本急剧上涨,未来人力成本普遍增长。

资源价格不断攀升。这里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来源,一国的自然资源状况决定了社会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对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有着决定性影响。2000年我国石油及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接轨,加之自身能源结构不合理,导致自然资源价格飙升。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对经济发展的制约越来越明显,因而治理环境的成本日益增大。

融资成本和科技创新成本的升高。从理论上看我国企业的融资渠道较多,但渠道大多不畅通。如商业银行的利率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股票筹资市场不规范等。科技创新是一国发展和保持竞争力的重要条件,但目前我国普遍不具备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条件,主要在于缺乏巨大的资金投入和风险分担模式。

社会成本控制与管理的具体对策

面对社会成本逐步增长的不利形势,我们应采取切实措施对其加以控制和管理。具体对策如下:

控制和管理政府社会成本的对策。其整体思路:使最广大的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改革实践和改革政策的制定与选择过程,这是经济改革公正性的基本保证;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使其与经济体制的巨大变化相适应,是使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再分配符合社会偏好的基本保障;改进政府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如政府的纵向层次和横向幅度以及该结构基础上的管理规则;建立起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对改革的受损者予以补偿;处理好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之间的关系。

社会控制论文第7篇

报社对内部会计控制的认识不足,导致很多报社虽然建立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却没有给予其相应的重视,加之一些报社管理层存在越权管理的现象,使已经建立起来的内部会计控制功能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破例现象频频发生,无法维持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威性。因此,报社管理层对内部会计控制的认识对其在报社内部未来的发展非常重要,如果报社管理层的观念落后,便不能很好的推动内部会计控制的发展,反而会使内部会计控制丧失应有的功能。而当前报社的一部分管理层人员认为内部会计控制只涉及到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不大,这种落后的管理经营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内部会计控制职能的发挥。

二、解决经济时代背景下报社内部会计控制问题的相关措施

(一)树立先进的管理意识1“.以人为本”意识财务管理人员要将报社中的每个员工作为有独立思想、独立意志的“人”来看待,而不是将其作为以提高报社经济效益为存在目的的工具。在经济时代的背景下,人文主义精神更应该在报社中充分的体现出来,报社的管理部门应该真正从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出发,了解员工的真正需求,让每一个员工将自身利益与报社的整体利益联系在一起,实行健全有效的考评机制,在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员工进行处罚的同时,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激励,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起报社中员工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行,实现报社的可持续发展。2.经济效益意识报社的管理人员应当充分意识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性,积极与报社中的财务人员进行沟通,并将每个相关人员的工作内容与岗位职责进行严格的划分,使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职能能够在报社中充分发挥,使报社中的会计工作与出纳工作分开,避免因职务交叉而产生财务数据上的不真实。

(二)构建完善的控制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完善与否关系到报社管理能否和谐有序,因此,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制定的过程中,应当按照职位性质的不同将其分为几个相对独立的机构,并保证几个机构的工作相互制衡,确保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职能可以充分发挥。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管理层,报社的主要管理层需要从宏观角度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全面的把控,统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进度,协调工作的各方面进程,并在实施过程中保障制度的落实与推进;其次,制度实施部门,在报社中建立一个内部会计制制度的专门实施机构,主要负责按部就班的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严格制定与实施,并在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过程中,对其进行及时的分析与评价,把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方向,一旦出现偏离,要及时对其进行调整;第三,财务部,该部门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最主要的执行部门,需要其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严格把控,并将其真正落到实处;最后,报社其他部门,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施的接受者,要配合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工作,遵守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提出的相关要求。

(三)强化科学的内部管理在报社进行内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不仅要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严格控制,还要积极提高报社内部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在提升内部人员素质时,首先要对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进行严格把控,招聘进入报社的会计工作人员,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其次,在日常工作中,要对岗位的工作规范做出严格规定,明确报社财务工作领域每一名员工的岗位职责,并严格岗位考核工作,实行量化的考核方式,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质量,以降低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率;第三,对内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综合素质培训,使会计工作更加娴熟,业务流程更加规范;第四,健全报社内部员工的考评机制,要做到奖惩分明,运用这种方式使员工可以自觉的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最后,可以在报社推行轮岗制度,将工作人员的岗位进行不定期的调整与交换,以抑制不良行为的产生和发展。

(四)创造新型的资金管理报社的日常工作中会涉及到很多与广告公司的业务往来,而这些业务普遍都涉及到资金问题,因此,报社应该将这些广告公司,包括发行部门等设计到资金管理的要素整合起来,利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起专门的部门对这些业务进行统一的管理。报社可以建立起一些专门的银行账户,对这些业务所涉及到的资金进行分类管理,并加强对这些业务资金动态流转的掌握与管理,确保报社中资金的安全与明确。此外,报社还可以利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报社中的资金进行优化配置,以提高报社有效走进的使用效率。

社会控制论文第8篇

「摘要本文力图从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最根本特征——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角度,对跨国有组织犯罪进行分析,希望能对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控制有所裨益。 「关键词跨国有组织犯罪 经济模式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壤,皆为利往.古老的中国格言说出了一切社会活动的基本动因:利益。犯罪作为一个伴随现代社会而存在的现象,其根本起因也在于利益。无可否认,作为犯罪有组织化的最高形态——跨国有组织犯罪,即使它一经出现就很快发展成为扰乱国家法制秩序、危害公民基本人权的世界公害;即使它的滋生和蔓延十分迅速,领域由传统非法活动渗透到几乎所有行业,形成了遍布世界的网络,其拥有的巨大经济和政治势力另人触目惊心;即使在最近十年中,随着经济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高速发展,人员和货物流动速度的不断加快,跨国有组织犯罪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成为当前联合国在防范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中优先考虑的重大问题;即使跨国有组织犯罪作为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它的产生有其自身合理性和社会背景,并不是偶然、任意出现的,其发展又同时受多种因素共同影响,但是,它的基本动因仍然是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因此,如果要对跨国有组织犯罪进行控制,明了其基本目的以及其控制经济领域的手段就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如果我们明了跨国有组织犯罪控制经济领域,获取经济利益的方式,我们就可以有针对性的采取合理的措施,真正从根本上对跨国有组织犯罪进行打击,并且在现实意义上,实现对跨国有组织犯罪发展的有效控制。为了能建立一个典型的跨国有组织犯罪控制经济的模式,对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概念、特征进行界定是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我们做进一步分析的基础。 一、 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各国在谈到跨国有组织犯罪问题时无一不涉及到有组织犯罪问题。而这个问题在世界上是有许多不同看法的。因此,若要界定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内涵和外延,就必须先从界定跨国有组织犯罪谈起。 有组织犯罪的概念我国学术界对有组织犯罪定义问题进行了许多研究,争论很大,莫衷一是。有的人认为,有组织犯罪是指,由故意犯罪者操纵和控制的组织结构稳定、具有较强自我保护能力的犯罪组织所实施的各种类型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 .这个定义要求,犯罪是由故意犯罪者操纵和控制的犯罪组织实施的;该犯罪组织的组织结构稳定,而且具有较强自我保护能力;该犯罪组织实施的犯罪包括各种类型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随后同一作者又认为,有组织犯罪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有组织犯罪,应当包括两类:一是指地区性或跨国性的走私、贩毒、伪造货币、诈骗、敲诈勒索、暴力恐怖以及一些国家存在的业、**业等有组织犯罪活动;二是指每个国家内的各种集团性犯罪活动,其中主要包括各种团伙所进行的犯罪活动。狭义的有组织犯罪,则指那些组织严密、等级森严、内部分工明确、有严格行为规范、为了获得巨额的经济利益而进行有预谋、有计划的犯罪活动的集团性犯罪。对有组织犯罪的定义是,指由故意犯罪者操纵、控制或直接指挥和参与,组织结构严密、等级森严或组织成员相对稳定,有特定行为规范和有逃避法律制裁的防护体系的犯罪组织和犯罪组织联合体,为获取巨大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而使用暴力、恐吓、腐蚀及其他非法手段所进行的集团性犯罪活动 .这个定义界定的有组织犯罪,要求有组织犯罪必须具备若干复杂的条件: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形态是组织结构严密、等级森严;成员相对稳定,有特定行为规范和逃避法律制裁的防护体系的犯罪组织和犯罪组织联合体;犯罪目的是为获取巨大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犯罪手段是使用暴力、恐吓、腐蚀及其他非法手段;犯罪人从事犯罪的活动方式是集团性的犯罪活动.不符合任何其中一个条件都不能构成有组织犯罪。这个定义太过于绝对化了。如果用它来衡量具有组织形态的犯罪活动,那么,绝大多数都不能列入有组织犯罪之中。 有的人则认为,有组织犯罪又称为集团犯罪、团体犯罪。广义的有组织犯罪,是指有一定组织形式的团体,通过其成员的团体活动所实施的犯罪。其中既包括法人组织实施的犯罪,也包括非法的社会团体、犯罪集团所实施的犯罪。狭义的有组织犯罪,仅指犯罪集团组织实施的各种犯罪 .这种观点主要从犯罪的主体来确定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接近于这个术语的语义。还有的人认 为,有组织犯罪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以谋利为主要目的,为了长期共同犯罪而结成组织的,或虽无明确协议成立犯罪组织,但经常共同实施犯罪的,就是有组织犯罪 进而解释说,有组织犯罪的主要目的是谋取经济利益;犯罪成员构成三人或三人以上;从事犯罪的人以长期犯罪为目标;但是,构成有组织犯罪不要求该组织造成实际的严重后果.这个定义把犯罪人数确定为三人或三人以上,将有组织犯罪的面予以扩大,又把该组织界定为为了谋取经济利益的犯罪组织。这个定义从根本上把那些出于政治目的而进行恐怖活动的犯罪组织所实施的犯罪,以及那些反社会的邪教组织所进行的犯罪,都排除在有组织犯罪之外了。 西方许多专家把有组织犯罪看作是用来界定某些主要从事暴力、谋利性的犯罪活动的集团所反映出的犯罪现象的一个术语。①作为集团犯罪的一种形式,有组织犯罪应与纯粹由有组织犯罪活动的集团所为的其他犯罪言行区别开来,②还应把有组织犯罪集团和其他由有组织犯罪集团雇佣而诉诸相同方法和手段的组织区别开来。不能把有组织犯罪与法人公司偶尔从事的犯罪活动相混淆,后者所为的犯罪只能算作是法人犯罪或者是机构犯罪。③有的国家认为,有组织犯罪是由划分为两极以上的犯罪组织或由若干不同的犯罪组织,采用阴谋手段,以分工合作的方式所从事的刑事犯罪活动。其目的在于获取经济利益或对公众生活方式施加影响 .有的国家则认为,所谓有组织犯罪是指由稳定的具有逃避社会控制之防护体系的、操纵犯罪团伙,利用暴力、恐吓、腐蚀和大量盗窃等非法手段从事故意犯罪的相对大的集团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这些定义都在不同层面上揭示了有组织犯罪的特征。由此可见,关于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尚存在许多争论。为了求得一致的见解,以便更好地认识有组织犯罪问题,有必要从多个视角去理解它的实质意义。从术语上讲,有组织犯罪首先是个犯罪学术语。这个术语来源于英语 organizedcrime。从语义的角度上讲,organized是已经完成了的组织状态,organizedcrime自然是指具有组织形态的犯罪。汉语有组织犯罪,是由两个术语组成的:有组织、犯罪.有组织是修饰词,它是用来界定这类犯罪的。很明显,有组织犯罪主要是从组织形态的角度去理解和界定此类犯罪的。是否具有组织形态,是判断这类犯罪的标准。各国刑法典中所规定的每一类犯罪,只要犯罪人是具有组织形态的,都可以列入有组织犯罪中。可见,组织形态是理解有组织犯罪的关键。而恰恰国际上对有组织犯罪的分歧也正在于此。犯罪时,具有多大规模的组织形态,才算是有组织犯罪;一个犯罪组织的内部结构如何,才能称作是有组织犯罪;犯罪时,犯罪人内部如何分工,如何联系,才能认为是有组织犯罪;犯罪人是以何种方式进行组织,并如何在犯罪组织的驱使下进行犯罪,才可以认为是有组织犯罪,诸如此类都是界定有组织犯罪的关键问题。从犯罪学的角度上讲,有组织犯罪可以有多种理解。第一层,应把有组织犯罪看作是犯罪组织的犯罪,即凡是由犯罪组织实施的犯罪,都可以认为是有组织犯罪。从这个理解层面上看,各种犯罪集团,类似意大利黑手党、日本的山口组、哥伦比亚卡利贩毒集团从事的暴力犯罪、贩毒、走私、洗钱等毫无例外地归属于有组织犯罪。从这个角度出发看问题,界定犯罪组织就成为确定有组织犯罪的关键。就生物学而言,组织是生命的有机体,是有结构的存在。就社会意义而言,所谓组织,是指为了一定目的,按照相应规则,而结成的具有体系的机构。犯罪组织即是为了犯罪的目的,根据犯罪需要而结成的具有内部管理体系的系统。从组织形态上看,单个人是不能称为组织的,犯罪组织最起码应由两人以上构成。犯罪人结成组织的目的是为了实施犯罪。这就把那些为了其他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排除在外了,这种组织即使偶尔实施了犯罪,也不能把它称作是犯罪组织。从内部管理机制看,犯罪组织有其特殊的组织系统,并按照内部规则进行活动。第二层,有组织犯罪则是指犯罪人有组织地进行犯罪。凡是犯罪人按照犯罪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完成其犯罪活动的,都属于有组织犯罪。从这个角度上讲,有组织犯罪即是犯罪人根据犯罪需要,共同进行组织、策划、实施犯罪。两人共同犯罪,只要具有组织形态,并且按照组织规则进行犯罪活动,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视为是有组织犯罪。第三层,有组织犯罪不是个人犯罪,而是多个人在某个组织的名义下进行的犯罪。这种犯罪因此具有组织行为的全部特征。它不象个人那样,以单个人的行为反抗整个国家或社会的面目出现,而是以组织形态来表明其反社会的性质。 所以,有组织犯罪是特殊社会组织反抗整个社会的一种形式。 跨国有组织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形式之一,是更大规模的有组织犯罪。如何界定跨国有组织犯罪,最主要的立足点是要把它放在跨国犯罪的范畴内来加以考察,不能只单纯用国内犯罪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跨国有组织犯罪在某种意义上讲是空间概念,并不具有任何时间概念。所以,跨国有组织犯罪无非就是指犯罪组织在两国或两国以上有组织地实施犯罪。其认定依据是国家的疆界范围。凡是有组织犯罪者超越一国领域实施犯罪,即可以归入跨国有组织犯罪之内;凡在一国领域内由该国的犯罪团体实施,就不能认为是跨国犯罪,更不能认为是跨国有组织犯罪了。由于犯罪的阶段各不相同,在犯罪预备、计划、着手、实施各阶段,犯罪行为的表现方式也不同,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也不一致。跨国有组织犯罪过程一般都很复杂,这当然给认定跨国有组织犯罪造成了困难局面。从抽象的意义来讲,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下列各项:首先,跨国有组织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所有的跨国有组织犯罪都是有组织进行的,任何形式的跨国有组织犯罪都需要许多犯罪成员加入才能完成,所以,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犯罪规模很大。为了完成特定的犯罪任务,实现其犯罪意图,犯罪集团不得不进行庞大的组织工作,从计划、预谋、准备到实施犯罪、逃避打击,都要进行周密的安排。整个运转过程如同跨国公司的商务运作那样,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地进行各项犯罪活动。在跨国贩毒和跨国洗钱过程中,其运作最能体现出这种特征。 其次,跨国有组织犯罪是跨国犯罪的主要形式之一。跨国犯罪所具有的基本特征,跨国有组织犯罪肯定都具有。所谓跨国犯罪,是指非法进出两国或两国以上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尽管跨国犯罪是在国际范围内活动,其危害性涉及各个有关国家,如犯罪地国、犯罪结果地国、受害人国籍国、行为人所属国等,但它仍然是国内法上犯罪,而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犯罪。跨国犯罪主要破坏的是国内法。认定跨国犯罪是以当事国特别是受害国法律来作为衡量标准的,而不是以国际法为标准的 .第三,跨国有组织犯罪以谋求更大的利益,榨取巨额利润为其首要目标。第四,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敛集了巨额资本,具有在国际范围内调动资金投入犯罪的能力。这是一般的国内有组织犯罪团体无法比拟的。第五,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组织结构严密、内部约束严格。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是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的主要犯罪特征之一。由于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往往比较庞大,各个集团的组织结构相应都是很复杂的。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有组织性是是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基本特点。实际上,跨国有组织犯罪是一个处于动态发展中的概念。跨国有组织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特殊形态,它的产生也是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同时,大规模的跨国犯罪组织也可能发生分裂或者消亡。认识到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动态特征,就为我们同一思想奠定了基础。 二、跨国有组织犯罪对社会的经济控制模式 顾名思义,有组织是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应有之意,而有组织的根本特征就是控制性即在一定领域或者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控制力量。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控制力量,跨国有组织犯罪造成的危害才特别巨大,某些大规模跨国有组织犯罪甚至能够富可敌国,成为第二政府.物质是社会的基础,物质利益是人们组成社会的根本动因,因而,跨国有组织犯罪也以追求最大经济利益为根本特征的,也就是说,犯罪分子集合起来组成跨国犯罪组织的动力正来源于其经济目的,经济特征是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本质属性。谈到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经济特征,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跨国有组织犯罪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产生和发展的,另一方面,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经济目的决定其一切其他特征和行为。 前者是从历史发展角度谈的。跨国有组织犯罪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特别是市场经济阶段)的高度发展而形成的。在以分散和自给自足为基本特征的自然经济和以短缺和指令性计划为特征的计划经济条件下,跨国有组织犯罪缺乏生存的土壤,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无利可图。只有在经济一体化、社会分工细化、国际交流频繁的社会中,跨国有组织犯罪才显得更有存在必要。现代经 济活动要求的激越化、信息化、国际化在各种犯罪形式中,也只有跨国有组织犯罪才有可能达到。同样,也只有以跨国有组织犯罪这种形式才有可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目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跨国有组织犯罪是最高形态的犯罪特征。后者是从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经济特征和其他特征相互关系角度谈的。经济背景只是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外在条件,而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出现是犯罪内生因素决定的,谋求犯罪利益最大化是犯罪的终极目标。 按照经济学的一般理论,自由竞争走向垄断,是因为资本追求超出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也正是这一股力量使得犯罪实现了由一般犯罪到跨国有组织犯罪的转变。垄断是跨国有组织犯罪追求的目标,也是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手段。正是为了牟取垄断经济利益,个别的罪犯组成了犯罪组织并进而发展成为跨国;正是为了提高犯罪的效率,犯罪组织内部建立了严密的层级结构和分工;正是为了拓宽犯罪市场,跨国有组织犯罪不断向全球扩张,活动领域遍布各个行业;正是为了长久的维持其犯罪利益,贿赂官员和武装威胁甚至操纵选举,才成为其常用的手段。 可见,组织特征和经济特征作为跨国有组织犯罪的两个基本特征,分别对其从外在形式和内在目的两个方面作出了概括。除此之外的其他特征是附属于基本特征的。而在两个基本特征之间,经济特征是第一位的,是跨国犯罪组织之所以成为跨国犯罪组织的基础和动力。 既然经济特征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那么经济学家又是如何描述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呢?通常,经济学家将以两种模式描述跨国有组织犯罪:在获得利益的前提下,组成一个公司或者一个政府.一个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正是一个通过向其他无组织、小规模的犯罪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公司。通常,它以充当高于正常价格卖出的垄断性供应者或者低于市场价买入非法商品的垄断性收购者的方式统治着某一种或某几种固定的犯罪行为。作为垄断性卖方,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可以以垄断价格出卖货物,例如将毒品出售给毒品零售者。而零售者以同样方式将其出卖给吸毒者。但是,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不仅获得了垄断利润,同时也将大部分被捕的风险转移给了无组织的罪犯。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在它可以作为唯一的买受方时,可以人为低价买入,例如被盗物品。同样,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获得了以低价购买非法商品的利润而将触犯盗窃罪的风险转移给了无组织犯罪人。 垄断供应者和垄断购买者的经济模式帮助解释了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采取此种行为模式的原因。例如,如果一个类似黑手党形式的犯罪集团经营着一个几乎没有竞争者的市场。而,此时,人身暴力,或者暴力的威胁,是犯罪集团用来保卫市场分额的基本武器。例如,如果当一个强大的组织试图侵入同一市场时,对于因此而出现的市场的不稳定,暴力是唯一的解决方式。而在同样的情况下,一个合法的公司可能通过投资于调查研究或者广告来保护它的市场分额。 另一个典型的跨国有组织犯罪形式类似于政府。在这种模式下,一个犯罪辛迪加在大范围内具有影响力,并且在一定的地域或者经营范围内对合法或者非法的生意都享有额外的特权。一个跨国有组织犯罪组织充当政府的角色制定了对某些行为的规定,如果必要,仍然以胁迫手段为最终的解决方式。类似一个政府,这种犯罪组织拥有使用暴力的垄断权利。跨国有组织犯罪政府通过对合法或者非法的经营征收额外的强迫赋税或者贿赂来取得从事特定的营业的许可。 同时,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也是一种重新分配的机构,把从一些民众那里取得利益再分配给其他人。同合法的公司或政府一样,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利润获得同时意味着利润的分配——象公司分配给股东,或者象国家以福利的形式分配给社会的各个阶层。其分配的依据是在组织内部不同的作用和地位。在通常的犯罪集团中,集团的成员被分为如下三类:执行者、决策者和保护者。下层的执行者有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在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控制下的单独犯罪人,在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中,他们可以说是被害人,这是因为他们是犯罪集团中最基层的执行者:在作为犯罪集团的垄断性买卖中,如果他作为买方并承担着面向普通社会成员的卖方,那么,他是犯罪集团中最为暴露并因而承担着最大的被捕的风险,同时,相对于犯罪集团所获得的利益,他获得的利益无疑是最小的;如果他作为卖方,那么,他的应得利益或者会被犯罪集团的垄断性低价而剥夺怠尽 ,或者会因为不得不依照犯罪集团发挥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政府管理功能时所制定的税——保护费而被部分瓜分,但无论如何,做为犯罪集团的最基本构成人员,他们是整个犯罪金字塔的基础,也是整个黑社会组织的重要经济来源;其二是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内部的决策者。他们在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中的作用相当于公司或者政府的决策人员。他们负责规划出黑社会组织内部的分工与发展方向,同时,也具有代表作用,即作为真正的黑社会首领——即合法化的某些政府官员的代言人指挥着整个黑社会组织的行动。保护者是黑社会内部最为合法的一部分人——他们或者具有某种合法的社会身份,或者具有相当的政治影响力,并通过他的这种身份或者政治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以合法的或者非法的方式保护着黑社会组织,并通过其合法的行为为黑社会组织进一步发展开辟了一条相对平坦的道路。 对于一个成熟的跨国犯罪组,它就是这样以两种方式、三类组成人员达成了控制某个行业或者某个地区经济的目的。控制经济——分配利润——取得政治权力——控制社会——便利犯罪——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这个怪圈的不断循环构成了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基本经济历程。 三、我国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特点及控制措施 与成熟的跨国有组织犯罪不同,中国的跨国有组织犯罪仍然处于逐步发展的进程中,在其组成人员与经济控制方式具有独特之处。 1,在经济控制模式上,中国的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暴力性明显。同资本的原始积累相类似,暴力是跨国有组织犯罪获得最初的经济基础的不二法门。处于发展中的跨国有组织犯罪自然也无法免俗。从中国现有的跨国有组织犯罪来看,暴力手段仍然是其获得经济利益的最基本手段。而暴力手段意味着犯罪集团中基层执行者的增多与单独犯罪的增多。而基层执行者又多来源于两劳人员,因此,加强对两劳人员的控制,不失为防范跨国有组织犯罪蔓延的有效方式,同时,加强对社会治安的管理、打击、防范跨国有组织犯罪的背景下,控制国内黑社会犯罪的发展,也是控制跨国有组织犯罪发展的有效方式。 2,组织化程度不高,结构层次简单。西方跨国犯罪组织多由一个绝对权威的决策者操纵、控制,有多层次的固定成员,有严格的残酷的内部纪律、规章制度,有专业犯罪技术和科学分工,有极富成效的保护体系,但是,在中国,由于地域、文化等原因,跨国犯罪组织的家族性、地域性较强,就跨国有组织犯罪总体水平看组织话程度不高,结构较为松散,除首领地位显著外,内部等级不森严等。在西方黑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跨国犯罪组织程度的提高,多是随着跨国犯罪组织之间的并吞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因而,防范这些分散的犯罪组织联合起来,也就成为减少黑社会性质势力经济控制力提高的有效方式。 3,作为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利益分配的受益者之一,某些政府官员也是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的组成人员,他们造成的危害甚至更大于执行者与决策者。例如,在1991年和1994年初之间,经过刑事调查和全民投票,意大利政府的整个领导阶层由于贪污与著名的跨国犯罪体团——黑手党有染的罪名全部被罢免。4名前总理被指控有罪。其中一名被指控有与黑手党同谋,参与谋杀的罪行。另一名由于贪污已被判处8年徒刑。一名前内务部长被逮捕并因与卡莫拉秘密团体勾结的罪行而受审判。十余名前部长均因贪污而被罢免。24分要求授权审理因犯有严重罪行(其中17分是关于与黑手党勾结的罪行)的前立法会议的议员的报告被呈递到议会。400余名不同级别政界人士被指控贪污。70个市议会由于黑手党在其所辖区域的破坏活动而被解散。150余名地方行政人员因同样缘故而被撤职。显然,我国的跨国有组织犯罪还未发展到如此猖獗的地步。但是,跨国犯罪组织同政界勾结的迹象却已有迹象。 总之,在明了跨国有组织犯罪对社会的经济模式的同时,结合我国现实情况,分析我国现有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特点,并结合这些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是制止跨国有组织犯罪产生和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维护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有组织犯罪的经济模式》王家明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第15卷第2期,2001年3月 《Russian Organized Crime》,Robert Heilman 《简论我国有组织犯罪的特征》 赵东平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关于跨国有组织犯罪的若干理论问题》赵永琛 政法论坛

社会控制论文第9篇

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 论文摘要:本文从西方经济学发展的角度分析了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对西方经济学家关于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与自由放任或国家干预、社会保障与福利、社会保障与福利改名社会保障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分别进行了论述,在此基础上论述了西方社会保障理论对建立我国社会福利保障学说的启示。 一、导论 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产生阶段,它经历了一个从否定社会救济到主张社会福利的思想发展过程,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英法古典经济学家否定社会救济制度的作用的社会保障思想、德国历史学派提倡国家福利的社会保障思想、福利经济学关于福利保障的思想。二是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形成阶段,它标志着福利型社会保障思想的确立,具体内容包括两方面:凯恩斯主义的福利保障理论、“福利国家”论者的社会保障理论。三是西万社会保障理论的多样化发展阶段,它表现为当代西方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理论,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新自由主义学派的社会保障理论(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社会市场经济学派、公共选择学派等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理论)、其他经济学派的社会保障理论(新制度经济学派、经济增长学派、未来学派等关于社会福利保障理论)、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的福利经济理论。 英国社会学家贝弗里奇(W T. Beveridge)在1942年11月向英国政府提出的《社会保险及有关服务》的报告中已说明:“社会保险应旨在维持生存的最低限度的收入”,“‘社会保障就是对收入达到最低标准的保障”,“国家所组织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的目的在于保证以劳动为条件获得维持生存的基本收入”,至于有些阶层要求保障超出最低生活标准的需要,那可以通过参加私人举办的自愿深险计划去解决。他认为,英国社会政策应以消灭贫困、疾病、肮脏、无知和懒散五大祸害为目标,主张通过建立一个社会性的国民保障制度,对每个公民提供七个方面的社会保障:儿童补助、养老金、残疾津贴、失业救济、丧葬补助、丧失生活来源救济、妇女福利。报告中提出了三个原则;一是普遍性原则,社会保障的实施范围不限于社会的贫困阶层,应包括所有公民,并且不论贫富都按统一的付难交纳保险金;二是政府统一管理原则,政府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组织实施各种社会保障措施;三是全面保障原则或公民需要原则。社会保障计划包括三种保障方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自愿保险。可以说,贝弗里奇不仅在理论上确立了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基本功能与原则,而且说明了社会保障在实际运行中的机制。贝弗里奇的社会保障理论为西方现代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是西方对会保障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笔者由此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问题。 二、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 1.关于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 西方古典学派的经济学家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障的功能作用,因而对社会救济持否定态度。随着工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发展,经济学家对社会保障功能的肯定也有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认识过程,这直接导致了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出发点已由解决劳资纠纷、缓和劳资矛盾逐步转向构筑市场经济中的一个功能体系。也就是说,经济学家将社会福利保障政策视为经济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来说,将其归为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现代主流经济学派将其作为政府调节经济周期、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这样,社会保障的功能就由社会功能转变为经济功能,成为促进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既为社会保障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同时也增强了对社会保障的需求规模和需求水平。但是,现代主流经济学派无限扩大“福利国家”的功能,使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最终必然导致“福利国家”危机和“福利国家”论的危机。由此可见,西方社会保障理论是西方基本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充分反映了西方基本经济理论发展的特征。 2.关于社会保障与自由放任主义或国家干预主义的关系问题 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在较大程度上反映了自由放任主义与国家干预主义两大经济思潮兴衰交替的关系。古典经济学派主张自由放任主义,认为市场机制可以实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因而对社会保障持否定态度;现代新自由主义如现代货币主义、社会市场经济学得、公共选择学派等都认为社会保障破坏了市场机制的功能,严重影响了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因而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