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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论文

时间:2022-04-26 10:36:37

关键词: 数字媒体  多媒体论文  媒体 

摘要:数字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是信息共享的开放性文化。由此也带来了多样化的文化性和愉悦感,促进了人类文化生活的审美思维的变革。从总的文化特点上看,数字媒体展现和传播的是一种虚拟的、戏仿的、视觉的和机械复制的大众文化消费品,其文化传播方式是在信息传达的基础之上,呈现以个人诉求和人机融合来言说与表征的文化,呈现出从拟彷现实到直接摆弄现实的后现代景观。

数字媒体论文

数字媒体论文:媒体数字资产管理视野下新闻信息资源价值形态分析

摘要 本文着重对新闻信息资源价值形态进行分析和研究,认为新闻信息资源的价值形态主要表现为新闻价值和研究价值、凭证价值和情报价值、知识价值和经济价值等三种形态。

关键词 媒体数字资产 新闻信息资源 价值形态

新闻信息资源是社会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媒体数字资产的核心组成部分,具有显著的开发利用价值。然而为什么新闻信息资源具有开发利用价值,其价值形态(也可称为表现形式)又具体表现为哪几个方面?至今仍缺乏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束缚了新闻信息资源价值的实现和转换,也不利于媒体数字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增值开发,亟待予以重视和研究。

按照哲学价值论的逻辑,新闻信息资源价值可以理解为:作为客体的新闻信息资源要素、属性和功能对作为主体的利用者所产生的实际作用和影响。它是主体(新闻信息资源利用者和利用需求)与客体(各种类型和方式的新闻信息资源)之间的关系范畴。新闻信息资源价值作为一种关系,是主体需要与客体属性的统一和结合。其中,新闻信息资源的要素、属性和功能是构成新闻信息资源价值的客观基础,而利用者的需要是构成新闻信息资源价值的前提。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可以将新闻信息资源的价值形态划分为以下三种:

一、新闻价值和研究价值

根据新闻信息资源对主体价值效应时间长短的不同,可以分为新闻价值和研究价值。

新闻文本进入销售和经营环节以后,从本质上讲它已经成为了新闻信息资源的一部分,按照新闻价值效应的短暂滞留性特点,它的新闻价值理应已经迅速下滑甚至是完全失去。但可喜的是,随着报业运用数字技术能力的迅速提高,已经初步实现了从新闻文本到新闻信息资源的“瞬时”和“同步”转换,不但保留了原汁原味的新闻价值,而且还增添了许多新鲜的“佐料”,进一步丰富了新闻信息消费的手段和方式,使新闻价值得到了更为完美的体现。比如,现在许多报业集团综合运用重组、加工、转化和转移等方式和手段将新闻信息上传到新闻网站、手机以及其它电子终端,形成了数字报、电子报和手机报等多种传播形式。如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创办了可实现互动和多媒体形式的数字报纸——《宁波播报》,该报通过精选《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以及中国宁波网的最新资讯组合成一张新的互动多媒体导读报,网民点击导读新闻,即可直接获取各电子版新闻的详细内容。可见,新闻信息资源同样具有新闻价值,并且新闻价值已成为新闻信息资源不同于和优于其它各种信息资源的显著特征之一。

新闻信息资源除了最基本的新闻价值以外,它还具有丰富的研究价值。众所周知,新闻信息资源的构成内容丰富而又广泛,是一面社会的多棱镜,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法制、生活等领域无所不录,是“一种历史、社会、文化的描述”。新闻信息资源的丰富性特征赋予了它可供研究的价值。比如,新疆日报社的新闻资料室储藏着1936年至今70多年间所出版的《新疆日报》的合订本。这些新闻新消息资源真实地记载着各个历史时期新疆的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等各个方面的史实资料,反映着新疆70多年来变革与发展的轨迹,具有十分珍贵的历史文献价值和浓郁的新疆地方特色,是研究新疆、了解新疆的珍贵资料。这些事例无不说明新闻信息资源除了拥有“事实信息”以外,还存在着许多“意义信息”等着人们去解读、品味和研究。同时,报纸新闻信息资源由于其权威性、公信力和专业性等因素,其研究价值是最高的,“比较而言,期刊和书籍的新闻性很差,广电则基本上保存很少或难以挖掘,网站的权威性缺失。”

二、凭证价值和情报价值

根据新闻信息资源价值实现领域的不同,可分为凭证价值和情报价值

一般而言,新闻信息资源相对于其它信息源更具有客观真实性的特性。正如美国学者沃克·马丁(walker·marten)所说:“一家报纸的历史是出版这家报纸的国家的历史”,“一家报纸就是一个国家的文化的一部日记”。除了新闻作品资源具有还原历史的素质,采访素材、初稿、修改稿、采访手记、审改稿、校对稿、报纸校样,新闻图片等新闻信息资源的凭证价值显得更为突出和珍贵。

首先,从内容上看,它们都是当时当事的真实记录和客观反映,是鲜活的历史细节,特别是采访素材和采访手记等文献资料更是保留了许多当时一手的事实和数据,这些内容往往由于各种原因并不能完全反映在新闻文本当中。同时,也由于编辑取向和版面限制等客观因素,现实中有许多新闻作品并不能见报和面世,有的能被保存起来转化为文献资料,有的则慢慢地被遗弃和销毁。令人遗憾的是,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报社并没有将记者在采写过程中所形成的手稿集中保存起来,而是任其留在记者个人手中。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缺乏统一保管的文献资料就渐渐难以寻觅到它们的踪影。诚然,造成这一现象有其客观原因,如收集和管理的难度大,但随着报业数字化的发展,这些问题已经不难解决。比如,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企业信息门户(eip)中的数字资产管理系统专门为每位记者设置了“我的资料”和“我的作品”等功能模块,记者可以在系统中方便保存资料和文稿,包括那些没有被录用的新闻作品也一直可以留存在系统之中。新闻信息服务部门只要对这些资料和文献进行简单地复制或整理就可以实现集中、统一保存。在这方面,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就做得较为出色,具有很强的资料保存意识,该集团并没有将那些不适合刊登或没有刊登出来的新闻图片随意丢掉,而是有意识地将其集中保存起来。目前,这些新闻图片已经成为档案部门、宣传部门、史志办、出版社和相关科研教育机构争相追逐的“香饽饽”。

其次,从形式特征上看,它们均在不同程度上保留有真实的历史标记,都具有珍贵的凭证价值。采访素材、初稿、修改稿、采访手记、审改稿、校对稿、报纸校样等印刷型文献,要不就是当事人的亲笔手稿,要不就是在上面留有相关人员的修改字样和批示等。例如,目前在人民日报社保存着的、刘少奇、、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笔签阅和修改过的报纸校样,其价值不可估量。

此外,新闻信息资源由于其数量庞大、内容无所不包、对客观世界反应灵敏等特点,蕴藏着极为丰富的情报和线索,经过筛选、比较、分析,最后可以加工成人们需要的、针对性很强的情报信息。目前,新闻信息资源已日益成为社会信息资源中最具活力的信息资源之一,成为行业情报和竞争情报的主要公开信息源。作为一种信息源,相比档案、图书等文献信息,新闻信息资源的独特优势在于它的系统性、丰富性、广泛性和连续性。新闻信息资源中蕴藏着极为系统和丰富的情报信息,关键是要有意识地去整理和挖掘。有感于此,美国学者罗杰,希尔斯曼曾对新闻信息资源的情报价值形象地做过总结:“关于经济和科技情报,在西方,大部分可以从公开或半公开的来源搞到手”。

根据新闻信息资源对主体所产生的实际效应,可以划分为知识价值和经济价值。

新闻信息资源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知识价值。社会大众通过阅读利用,可以从这座丰富的“矿藏”中汲取大量的知识营养,增进对各类问题的了解和判断,进而改变其原有的知识结构:在新闻信息资源系统中,财经类新闻信息资源和行业(专业)性新闻信息资源更是因为它们的专业性和知识性,知识含量更是尤为突出。正因为此,目前许多行业(专业)类报纸凭借自身的知识优势,逐渐由“媒体中心观”的传统发展思路向“资源中心观”转变,通过建构和整合行业或专业领域的资源平台,将自身打造成行业的“知识仓库”,并依托这个信息平台开展数据库服务、顾问咨询服务、商务服务、定制化信息产品服务、人力资源培训服务等内容增值服务,成为所在行业价值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如《中国化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做法就很有代表性,它们依托自身丰富的行业信息资源,创建了中化新网和中证网,成为各自所在行业的知识枢纽,将自身的“知本”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此外,有些新闻信息资源虽然不能直接地体现出自身的知识价值,但是潜藏于其间的“意义信息”,包含着“有看头、有学头、有嚼头的意蕴”,。能引发人们的思考和联想,甚而激发起创新性思维,从而产生知识价值。可见,新闻信息资源的知识价值的体现存在着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应当审慎和理性地加以理解和分析。

新闻信息资源作为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然具有相应的经济价值。首先,新闻信息资源具有鲜明的动态性和时代性,蕴含着丰富的经济政策、市场行情、价格行情、商品信息、技术进展、成果转让、行业评估、形势分析等有价值的经济信息和环境信息。如果被作为信息要素注入到生产力系统当中,能够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缩短劳动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及熟练过程,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有助于引发对生产过程、生产工具、操作方法和工艺技术的革新和创新,提高管理者的决策和判断能力,从而达到提高各部门、各行业效率和效能的功用。日本和韩国就非常擅长运用和发挥新闻信息资源的经济价值:有这么一则事例,韩国三星公司派驻在美国洛杉矶的员工通过报纸看到一则消息:由于廉价的韩国产品的进口,美国最后一家吉他工厂将要关闭。三星总部的竞争情报部门对该信息进行了分析,认为美国国会将提高吉他进口的关税,必须抓紧时间,尽可能地抢先将更多的吉他运往美国,存入仓库。结果正如他们所预料的那样。但由于三星已有大量的存货,因此尽管关税生效,它仍赚取了很高的利润。这个例子充分说明,如果能充分关注和挖掘新闻信息资源,将会给利用者带来丰厚的回馈和收益,

其次,新闻信息资源本身就具有商品性,能直接创造财富并实现其经济价值。因此,只要能实现新闻信息资源的商品化和市场化,顺利完成使用价值的让渡和共享,获得收益将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香港经济日报集团有限公司就是这方面的经营高手,它充分整合自身的新闻信息资源优势和“知本优势”,创建了经济通和经济地产库,并将其提供给发展商、商和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专业人士使用,每年为集团带来了不菲的收益。据该集团2006~2007年董事会年报所提供的数据统计表明,该项收人占了集团总收益的15.35%之多,贡献率相当可观。

综上可见,新闻信息资源价值是一个多向度、多层次的价值系统,为利用者从不同方面发现价值、创造价值、分享价值和实现价值提供了丰富的思路,为新闻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活动提供了宽阔的视野,也为媒体数字资产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数字媒体论文:媒体汇流下的数字电视产业内涵与定位

摘要 本文就目前我国对“大传媒”推广情况进行分析,认为要加快我国数字电视发展、推动我国进入数字电视时代,就必须重新认知数字电视产业的内涵,并以此重新定位数字电视。

关键词 媒体汇流 数字电视 内涵 定位

在数字科技时代,科技的发展已让以往个别独立的产业与科技渐渐模糊了彼此的界线,由此产生了汇流的观念,即以前独立、分离的产业差别界限已经模糊化,如:电信、计算机、视听产业、出版业和其它内容提供者等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差别界限已经消失。可以说,科技汇流使得平面媒体、广电媒体、电话、有线电视及因特网的藩篱逐渐模糊,形成媒体汇流。

其中,电视媒体首当其冲,面临数字化后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也因汇流所带来的质变而让以往壁垒分明的各项媒体有了相互融合的机会,而数字电视便是媒体相互融合的最好例子,也是目前在科技与媒体汇流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数字电视汇集信息、电信及传播于一身,可说是名符其实的“大传媒”。数字电视除了提供免费及付费的多频道业务,未来亦可提供移动信息服务或电信服务。它将汇集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因特网等特性,瞄准使用者的个人需求,增加使用者的内容选择权,提供互动性的信息内容和定向性的内容服务。

然而,虽然政府积极进行电视数字化的推广,且制定了相关日程及推广办法,相关经营者也在做市场开拓工作,数字电视数字机顶盒的增长速度却远远不如预期。根据国家广电总局2006年的统计,数字电视总户数目前仅有300多万户,普及率占全部用户的5%。以经济的角度来看,这种微小和进展缓慢的市场规模实不足以维持数字多媒体服务的运行,因而导致数字电视平台运营和频道节目经营停滞不前,连带影响数字电视机如液晶电视(pdp)及高清晰电视(hdtv)的市场普及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数字电视推广速度的缓慢,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真正了解数字电视产的业内涵以及定位,自然不能在此基础上刺激与提高消费者对数字电视的需求,达到具吸引力的市场规模,进而带动相关产业的资金与人力的投入。

一、媒体汇流下的数字电视产业内涵

内涵一:传播特质是“平台”,而非内容。

麦克卢汉曾说,媒介的“内容”就像小偷带来的肉块,移转了我们心中那只看门狗真正应该注意的东西(小偷本身)。他的意思是指。传播媒介最重大的效果来自于媒介的“形式”本身,而非来自媒介传递什么样的“内容”。换句话说,传媒新科技对人类文明带来的改变,不是它可提供人类什么样的呈现内容,而是传媒新科技的传播特质会造就人类社会文明什么样的改变。从这个意义上讲,传媒新科技应被视为一个平台,搭载与传播内容的平台。

对于数字电视来说,同样地,也应将其传播的特质视为一个平台,就如同利用接收及免费接收的特性,建立一个可接收及免费提供内容的平台。通过这样平台的传播特质概念,更可发挥其本身科技形式所产制出的能量。因此,内容提升不应该是数字电视要一直思考的问题。这并不是说内容不重要,而是在探讨数字电视所带来的影响时,应该先就它的传播特质进行探讨,而非急于研究它传递了什么样的内容,也就是在定位数字电视的传播特质时,科技的形式应该优先于所搭载的内容。

与节目内容提供者不同,数字电视应该发挥的真正的传播特质在于,如何让数字电视成为在可方便免费接收的传播特质场域内,深受使用者青睐的节目内容的搭载平台。因此,对于当下数字电视产业经营者来说。应该朝免费使用的方向建构电视平台,即是将频道当成节目橱窗,通过节目橱窗安排使用者喜爱的节目内容。如此一来,既顺应了使用者对旧有模拟电视免费观看的收视习惯,又能通过好的节目内容吸引使用者观看,实现较高的收视率,这样频道节目橱窗的身价自然也就水涨船高,增强优质节目摆上橱窗的意愿,进而增加频道内各项广告或其它增值功能的价码谈判空间,从而获利。

内涵二:功能设计应着眼于人性化

在传媒新科技的产业发展方面上,经营者们必须重新定位传媒新科技的操作功能特质,也就是传媒新科技的操作功能合乎人性。科技应该以人为本,麦克卢汉在其科技决定论中也提到媒介是人的延伸,新科技的操作功能设计自然也应便于人们使用。

通过人性化操作功能的设计概念,数字电视在操作功能的设计上应该回归人性需求的思考观点,从过去使用者接触过以及体验过的操作功能经验,探寻操作功能设计的元素,再加上从使用者的背景与特质中寻求使用者对于操作功能的需求,以真正符合使用者对于操作功能的人性需求。因此数字电视在操作功能的开发上,不能背弃这样的思考出发点,而操作功能的设计亦可有计划的分期推进,其分期的基准在于让使用者的新使用经验是基于旧有经验之上。渐渐开发出新的功能,让使用者可以遵循旧有的习惯与对于操作功能的人性需求,适应并喜欢新的操作功能。

因此,对于数字电视经营者来说,不必急于研发新的操作功能,反而应该循序在旧有的功能上增加一小部分的新功能,让使用者不会因为不熟悉新的操作功能而有所排斥,又可渐渐地让使用者通过旧有功能的引导适应新的操作功能,再于不违背使用者承袭旧有电视的使用习惯下,拓展新的操作使用功能,也就是通过人性化的操作概念,循序渐进的推展各项新的数字电视操作功能。

内涵三:目标人群应着眼于使用者背后的社会网络共通性。

在传媒新科技的产业发展上,经营者们必须重新定位传媒新科技的使用者特质。也就是将传媒新科技置身于使用者的“社会网络需求”之中。将科技置身于使用者社会网络中的概念,正如当下企业界推崇的蓝海策略所指出的那样,企业不能再专注于顾客的差异性,而是要奠基于顾客价值的强大共通性,开发出前所未有的广大新客户群。这样共通性的概念所指的正是使用者特质延伸的社会网络,就如同家庭主妇购买电饭锅的道理一样,如果电饭锅所烹煮出来的饭菜量未能符合一个家庭共同的需求,那么便显示不出其价值的所在。也因为如此新科技的推广目标人群更应该探求的是这样的共通性,通过使用者特质背后的社会网络共通性。将可顺利为新科技开发更广大的新人群。

通过着眼使用者背后的社会网络共通性的概念,数字电视在设定其目标人群上,应该放弃过去单纯锁定一个特性的购买人群,应该借助使用者社会网络里的共通性,锁定其潜在的购买人群,也就是因为这样社会网络的共通性,代表着这些置身于相同社会网络中的人都有购买与使用的可能,因此推广的目标人群,将不是像过去一样是利用线性思考进行目标人群设定,只单纯依靠一个特性去设定推广的目标人群,而是通过方向性的思考设定其目标人群,通过各项社会网络中共通性的特性,锁定数字电视各个潜在的目标人群。

由于数字电视的使用者具有高度网络使用的频率,因此建议数字电视经营者,可通过网络媒体的特性,发现网络人群背后社会网络的共通性,将有助于数字电视经营者瞄准更多潜在的购买人群,亦可通过数字电视与网络两者共通的特性,进一步锁定可能使用数字电视的潜在人群,进而在现今网络发达的时代,顺利从网络人群背后的社会网络,探寻出数字电视的使用人群。

二、媒体汇流下的数字电视重新定位

传媒新科技绝非骤然而生,更进一步来说新的传媒科技是奠基于旧有技术的基础上而延伸,借助创新的思考与技术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产物,其价值意义非局限于时间或空间上,而是在于创新的思维与技术的突破。就数字电视而言,我们必须依据其内涵,将其传播特质、使用特质、操作功能特质、使用者特质及科技特质重新定位,并以此重新思考与定位数字电视。

定位一:传播特质。

前文提到,数字电视应该朝免费或低费用接收使用的方向建构电视平台,即是将频道当成节目橱窗,通过节目橱窗安排好的节目内容。这就是说,经营者必须认识到数字电视特质会改变使用者的本质,使用由数字电视本身的特性来进行思考。经营者如果过分重视使用者特质,就会忽略了媒体本身的特质,忘了传播特质会影响使用者特质,例如:数字电视接收的特性,可能使得使用者改变收看电视的习惯,不一定受限于某些地方才可以收看电视,而是可以随时随地收看电视,进而连同生活模式都有可能受到改变。

就接收的特性来看,手机电视是目前发挥数字这项特点最淋漓尽致的科技,根据菲利浦(phinps)的调查,用户收看移动电视的时间,除了一般预估的上下班时段、约会等待的空档等在户外的零碎时间外,最多的时段竟然是在家的时间,尤其是准备上床睡觉的时候。这印证了传播特质会改变使用者的收视行为,进而改变了使用者的生活习惯。

定位二:消费行为特质。

在思考观众会观看什么样的节目之前,经营者需要先把问题焦点回归到“观众为什么决定要看数字电视”这个关键点上。对观众而言,做出要看电视这个决定是很重要的。许多人事先决定要看电视,然后再去找可以令人接受的电视节目看;而不是为了要看某个特定节目而坐到电视机前。无论节目内容或质量如何,观众观看的动作仍需回归到“看电视”这一行为的本质上,因此可以说,消费者打开电视收视的决定比起收看哪个节目内容更为重要。

对数字电视经营者而言,应该具有的思维是:重点不在推出了多少个频道或节目,而是有没有办法让观众持续有打开数字电视收看的机会;不是推出众多频道节目后、就等于工作结束,等着观众自己上门观看。这提醒着数字电视经营者,应该重视“决定看电视”这个思维或动作,就如同目前数字电视最新衍伸的发展手机电视,即是抓住手机使用者在闲暇之余可消磨时间的概念,而推出来的数字电视新应用。使用者有机会收看电视为最重要因素,而至于要收看什么样的频道及节目内容,就显得是次要的了。

定位三:操作功能特质。

在数字电视操作功能特质重新定位上,经营者应放弃由自身的需求考虑设计操作功能,而改由使用者操作功能的需求进行操作功能设计。既然使用者——而非经营者——才是真正使用电视的人,那么市场推广经营者就该还给使用者在选择操作数字电视上的主控权。在媒体汇流时代,数字电视经营者应该掌握双向需求的功能设计观点,以迎合使用者对于操作功能需求的方式思考,或许更能拟定好的操作功能设计策略,进而拓展市场。

而经营者以本身频道或节目需求的思考设计或许在不知不觉间导致了经营者对使用者操作功能设计策略上的疏失。在时下数字电视产业来看。经营者仍将功能操作设计视为一项传统的工业设计,单向的考虑操作需求,纵然曾参照旧有有线电视的模式进行设计,但却也只是因应单边(经营者)的需求而产生,不是通过技术与技术、技术与使用者之间的双向需求而衙生的,因而产生操作功能设计上的盲点。

定位四:使用者特质

在使用者特质重新定位上,经营者应该认识到使用者依然在社会大环境下活动,可以通过网络媒体的特性,发现网络人群背后社会网络的共通性,进一步以使用者社会网络延展的观点来进行开拓性的目标人群设定,拓展市场,这将有助于数字电视经营者开发更多潜在的购买人群。

金伟灿在《蓝海策略》书中提出一个观点:红海代表着现存的产业,也就是已知的市场空间;蓝海意指所有目前看不到的产业,是未来的市场空间。对于红海,产业界十分明确且为大家所认可,也有一套共通的竞争法则。所有公司都致力超越竞争对手,已掌握现有的需求。控制更大的市场占有率。然而随着市场空间越来越拥挤,获益和成长展望日益萎缩,产品沦为大宗商品,割喉竞争将红海染成一片血腥。因此作者提醒:相形之下,蓝海是还未开发的市场空间及新需求,有机会创造获利型成长。虽然有些蓝海远在现有产业边界之外,但大部分的蓝海是在红海中扩展产业边界而创造出来。这些论述正给了数字电视经营者启示,即与其沉溺于红海中相互厮杀,不如主动开发另一片蓝海,去争取更广大的目标人群。而数字电视使用者背后的社会网络延展正是这片蓝海。

定位五:科技特质

经营者应将数字电视的科技本质重新定位为并非百分之百全新科技。那么在此情况下,使用者当然也非如目前经营者所误认的为拥有全新独特行为,真正的使用者身上其实是新旧使用行为并存,因此经营者也该充分利用其所有的新旧科技使用行为。在营销推广方面,除了应由电视及网络传播渠道传递推广信息外,更应该特别增加网络渠道所传递的信息量。并借助传递的信息内容,传达数字电视并非全新科技的理念,将更能提高潜在使用者接受数字电视的可能性。

事实上,新科技中确有旧科技的特性,麦克卢汉也提到“后窗口主义”的观点,他认为:“新媒介在取代旧媒介的过程中,前者以后者为发挥潜力的标准。”也就是说,若在科技定位上来看,数字电视仍有“旧”媒体的特质,例如:数字电视仍有有线电视的功能,提供节目,同时亦有广播的特性,也就是提供声音娱乐与信息的特性,若进一步分析,数字电视同时还能提供网络特有的互动功能。因此,实在无必要以全新概念吓退一部分数字电视潜在使用者。

数字媒体论文:数字媒体对文化传播的演进与重构

摘要 数字垛体孕育了各种新的文化景观的形成,改变着人们对文化的认知方式和表达手段。 网络 传播就具有表迭上的“随意”、“戏仿”、“谐谑”和“拼贴”的游戏化特点,人们常常被越来越多地‘拉’出现实世界,手机传播使文化活动和日常活动变得更方便、灵活,快捷、多变、不稳定和随心所欲。

关键词 数字媒体 文化传播 信息方式

数字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是信息共享的开放性文化。由此也带来了多样化的文化性和愉悦感,促进了人类文化生活的审美思维的变革。从总的文化特点上看,数字媒体展现和传播的是一种虚拟的、戏仿的、视觉的和机械复制的大众文化消费品,其文化传播方式是在信息传达的基础之上,呈现以个人诉求和人机融合来言说与表征的文化,呈现出从拟彷现实到直接摆弄现实的后 现代 景观。

一、数字媒体构筑文化传播后现代景观

数字媒体、大众文化、后现代景观,这三个名词常常被纠合在一起。数字媒体主客体多元化的传播方式,大众文化按照市场 规律 批量生产,集中满足人们的感性娱乐需求的文化形态,后现代文化所具有的对传统主流文化或意识形态的“抵制”与“规避”及“消解”,使得数字媒体在以视觉图象为形式特征时,又成为大众们“狂欢”的广场和审美日常化的平台。同时数字媒体还孕育着各种新的文化 艺术 形式的形成,文化艺术表现方式也变得更生动和更具有参与性,改变着人们对文化的认知方式。波斯特指出:“ 电子 媒介也在促成一种同样深刻的文化身份的转型。”“要想获得广泛的感召力,因特网必须做到不仅仅有效、有用和有娱乐性,它还必须以一种令人乐于接受的方式呈示自己。”“信息方式促成了语言的彻底重构,这种重构把主体构建在理性自律个体的模式之外。”

数字媒体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采用数字技术的传统大众媒体,如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数字报纸等;一类是基于互联网技术与数字技术的网络媒体,如iptv、网络杂志、e-mail、博客、播客等,一类是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手机媒体、移动车载电视等。目前,以网络传播和手机传播为主体的数字媒体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人同时参与的传播基本实现。在这其中,网络文学是最能说明数字媒体的文化传播性的。文学创作是人类最早的抒发情感的工具,也是人类最早的信息传播活动。早在人类社会的原始时期,文学就产生了,原始歌谣和原始神话表现了原始人的生活状态和心理情感,而原始人类的“歌、舞、乐”三位一体的表现又显示了文学(歌词)的传播动能。随着社会的 发展 和新的传播工具的产生,文学内容和文学形式也会发生显著变化。正如麦克卢汉指出的那样:“每一种文化、每一个时代都有它喜欢的感知模式和认知模式”。早期刻在各种兽皮和石头等 自然 物上面或者口口相传的文学随着人类语言的产生而变成“书面”的作品,印刷术的产生使文学创作由竹简到纸张,由个人手抄到机械复制,使之成为现在的大众阅读和传播工具,文学的作用与功能不断与时俱进,不断有新的表现形式来“颠覆”旧的表现形式。互联网络的产生,多媒体技术的运用,导致了“触网而生”的网络文学的出现,网络文学几乎“颠覆”了传统文学的创作观念和表现手法,表现出了一种后现代的“非语境化”的文化景观。

网络传播的大众文化性质决定了它对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和审美趣味的日常化。网络传播所具有的虚拟性、交互性、平等性、开放性的特点,不管是从 bbs 的“灌水”还是到利用传统文学形式的“一唱三叹”,或者是网络聊天室的“神侃”,网络短信“博得一笑”的“言子”,想说就说的“博客”等,都改变了文化的传统特质,形成了一种互动的非线性的文化表达方式。在数字媒体中,通过互联网或手机,信息在人类社会中实现了完全的共享,所有个体都成为信息的者和接受者。按照麦克卢议所说,数字媒体的“主体”在不断“位移”,其中心很难有一个明确的指向,传播主体与价值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具有相当的复杂性。这种传受关系主体性的偏离与游移使得数字媒体改变着传媒的生态环境,并使得传媒市场的传播格局被重新划分。美国传播学家梅罗维茨就认为,数字媒体的出现使得传播走向出现了多极化,促成了传播的“情境型式”的变化。一方面,数字媒体的广泛运用促成一系列旧有的情境传播界限被打破,致使一些旧有的不同情境合并,进而形成新的传播情境;另一片面,数字媒体使不同情境之间的一些旧有的连接消失,导致新的情境与连接产生。梅罗维茨所说的“情境型式”,显然指的就是传受关系的多极化与文化关系的破坏与再生。比如,博客与播客,就是数字媒体情境下产生的新的文化传播空间,在这样的“情境型式”的文化传播格式中,开放性、个体性、非线性和交互性使信息传播平台得到自由和自主运用,“一对众”、“众对一”或者“众对众”的传播方式使传受关系不断产生偏离与游移,文化关系成为多方面的不确定的关系。

数字媒体文化传播后现代景观的另一特点是娱乐狂欢。在网络上,不管是网络文学,还是网络新闻或者“bbs”等,正是在于用表达上的“随意”、“戏仿”、“谐谑”和“拼贴”来颠覆了传统文化表达的套路。那些充斥网络、手机上的“搞笑”的语言,汉语和 英语 夹杂,打乱时空界线,语言组合上的“发贴、跟贴”和“bbs”的“灌水”的味道,语义出人意料地错位和戏谑,把各种戏谑和搞笑元素进行“后现代”式的拼贴,虽然“不合时宜”,但在怪异荒诞中又反讽了当代这个不讲诚信、商品至上的现代社会现象。这样的“网络语言”,显然不符合传统文化“再现”或者“表现”的要求,却恰恰符合巴赫金所指出的人们文化上的“狂欢化”特点,“愉快、欢腾,同时带有嘲讽的讥笑,它既肯定又否定,既埋葬又复兴。”其主要之处就在于自觉不自觉地抛弃一切传统的规范和准则,甚至用戏谑和嘲弄来颠覆主流文化而获得另一种更欢乐更轻盈的广场狂欢式的文化方式。

二“人机共同体”演出的“蒙面舞会”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在网络世界中,信息通信技术可以创造出一种新型的文化关系,这种文化关系呈现出非间接性、广泛性等特点。参与者一方面不需要要与他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另一方面,却能够与全世界范围内处于网络上的人群进行随意交流,大大地拓展了参与者的文化交往平台,这样宽广的文化交往平台在现实世界中是参与者无法企及的。网络世界中交往人群特有的身份虚拟性使得网络的交往行为有时甚至比现实的文化交往还来得更为亲密和丰富。现实的文化交往行为常常表现为利益的冲突和交换,而虚拟世界中的交往行为多是建立在共同兴趣的基础上的,区别于现实世界中文化交往的局限性和强迫性。在这种虚拟的交往空间里,人们常常会被越来越多地‘拉’出现实世界。以网络传播为代表的数字媒体文化传播景观,作为一种“人机共同体”式的电子界面的传播,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字符号,而实际上是一种图形符号,本身也无法令“读者”深

入其中, 电子 界面的光与色的变化、闪烁,各种图形和动画穿插其中,都只能让“读者”眼花缭乱地“观看”而很难深文隐蔚地“品味”,或者“玩技术”的兴趣超过了“玩文字”的兴趣。比如, 网络 媒体所带来的网络传播所特有的超文本性,就使网络文化具有人人可以参与其中甚至可以按自己的阅读兴趣和喜好,“人机共同体”演出的“蒙面舞会”是其一大特点。比如,网络文化传播中“卡拉ok”式地多声部游戏和喧哗。超文小式的“链接小说”和“rss聚合新闻”之类的信息与文化传播手段,颠覆了传统文化关系及阅读确定性,强调了受众对文化_止向和文化关系随心所欲的“分割”、“跳跃”、“粘贴”、“改写”和“逆转”。“以文字处理为例,改变数字化书写易如反掌,屏幕符号与白纸黑字相比具有非物质性,这使文本从固定性的语域转移到了无定性的语域。而且,数字化文本易于导致文本的多重作者性。文件可以有多种方式在人们之间交换,每个人都在文本上操作,其结果便是无论在屏幕上还是打印到纸上,每个人都在文奉的空间构型中隐藏了签名的一切痕迹。再者,超文本程序鼓励读者把文本视为他或她可以在其中创立自己的链接的符号域或符号网,这些链接可能会变成文本的一部分,而其他读者也可以尾追或随意更改。这些程序使人们能在全文或一组文本中查找单词或短语,并添加进文本或保存。结果产生一个新文本,把作者原来不想放在一起的词语放在一起。读者以自己的词语层序代替了作者的词语层序。”

非常明显,数字媒体在文化演进中,打破了传统线性文本理性的、有秩序的重‘阅读’、‘思考’,追求阅读意境和审美欣赏,超文本是娱乐的、游戏的、重技术“操作”的“狂欢”,是平面化的拒绝深度的文本。所以,网络文化提供给人们的或者人们参与的是充满时尚的娱乐文化而不是严肃文化,是玩耍而不是思考,它真的就是一个“人机共同体”的“蒙面舞会”,人们尽情地游戏和喧哗,不问身份不问来历,且捉弄那些严肃而传统的影子,拆毁传统文化关系和等级制度的高墙。他们让现实文化与虚拟文化兼容,形成新的以自我“随心所欲”安排为中心的虚拟世界而进行游戏,也是自我快乐的“乌托邦”。同时,由于社会意识形态以集权的方式对人产生的文化与心理上压力和控制十分严重,这种压力和控制也在虚拟世界的游戏中被颠覆和解构,演化为多重的无意义的无深度的只满足个人消费欲望的文化倾向。

当然,网络文化传播也充斥着大量低俗的东西。北京大学温儒敏教授指出:网络文化中一些东西,“对民族文化经典的拆解、拼贴、戏说或者改写,使之平面化、商品化,消解了其原本的意义深度,张扬了感官刺激和情绪宣泄。颠覆经典者在冒犯常规、调侃正经、亵渎传统,希望由此获得一时快感,往往不过是‘愤青’泄愤,网民玩乐,痞子把玩,而某些商家传媒正好乘机而入,吹捧炒作,于是颠覆或者‘恶搞’经典的风气就酿成了文化领域的沙尘暴,越刮越凶。”2006年8月,《光明日报》曾就网络文化问题,以网上“恶搞”“红色经典”为典型,在网上召开“防止网上‘恶搞’成风专家座淡会”。座淡会的众多专家学者认为:“恶搞”“红色经典”至少有四种危害:其一是“列理想信念的颠覆”;其二是“对诚实守信的颠覆”;其三是“对良知善心的颠覆”;其四是“对劳动创造的颠覆”。“‘恶搞’我们的红色经典,会伤害国人的感情,如果伤害了优秀的传统文化,我们也同样受到了伤害”。“我们的民族语言,我们的文明不容胡编”。“‘恶搞’有一种很不好的后果,给优秀的传统文化埋上‘地雷’了,这些东西很可能要使我们付出代价。很多青少年不知道来龙去脉,被这种手段影响了,就产生了一些思想上的误区”。2006年9月,中央电视台在其重点栏目《焦点访淡》中,播出了《“恶搞”面面观》节目,节目中指出:“如果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还只是一种游戏和对某些现实的不满进行发泄的话,恶搞英雄则是在拆除 历史 正义之墙。红色经典记录的是一段历史,是人们记忆中的一个情结,是对一个年代和一种理念的纯真的向往与回忆,是不容亵渎的。”

三、“新新人类”的个人文化之旅

“新新人类”是人们对于网民和热衷于手机传播的青年人的称呼,这一称呼的文化意义在于:它表现了数字媒体文化传播具有新的不同于传统的个人化、自由化、随意化特点。数字媒体改变了传统文化的创造、传播和传承方式,往往以传统文化的挑战者的身份出现,消解权威和中心,形成了新的文化 发展 的强烈张力和价值标准的矛盾,表现了“新新人类”的价值观、道德观的变迁。

在数字媒体文化传播中,手机短信和手机电视可以说很充分地表现出了“新新人类”的文化追求。手机文化体现了 现代 通讯工具的时尚、快速传播、即时响应、差异化等特点,gps在手机上的应用则把这一文化的触角伸向了高科技。gps的导航功能向来以定位精确;范围广泛著称,拥有它仿佛拥有了一颗自己的卫星,对于张扬个性的现代人来说,是文化精神的最好的个性化体现。又如手机短信。如果说在2003年以前,手机短信的主要功能还在于单纯地传递信息,那么,自2003年以来,手机短信的文化传播功能则大大地发展,变大众化娱乐为小众化娱乐。有调查显示,人们在使用手机时,“平常人际交流是不会成为主流的幽默笑话的比例就高达51.2%,这充分体现了手机媒体的个人文化传播功能与娱乐文化特点”。“短信文化的实质在于娱乐,是透着骨子的娱乐。幽默短信正是这种娱乐精神的体现。虽然并没有多少实质的信息传播,但很多‘短信一族’却依然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幽默短信。幽默短信是短信文本中最受欢迎的,他们所追求的是娱乐、娱乐、还是娱乐。幽默短信给发信者带来的快乐是双重的,看到有趣的整人短信 自然 会会心一笑,而当发送出去,想象着收到短信者大吃一惊的样子,又是一种得意的开心。”显然,手机中的娱乐短信并不是“新新人类”对传统文化的体现,而是他们充满了的创新精神也带有“去中心化”色彩的个人文化之旅。

传统媒体的文化传播一般都是“群体性文化”,带有“广场狂欢”的特点,缺乏私密性和即时性。即使私密性较强的如电视节目的观看,他(她)的兴趣爱好左右着其他人的娱乐活动。手机电视的出现改着变这一文化现状,可以说带来了文化传播的个人化革命。美国手机开发商戴维·波斯特在概括当今最流行的媒体和预言今后最流行的媒体时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东西最流行:电视和手机。我们看重的是手机电视的未来。”有人还预言:手机电视将成为世界公民的全民“娱乐运动”。在 经济 发达国家,手机电视正如火如荼地发展着、普及着,引领着一场大众传播的文化变革。摩托罗拉首席技术官就此说:“如果内容是‘国王’,那么移动性就是‘王后’,而我们则共同促成了这场皇室婚姻。”手机电视可以使每个人在路上,在旅行中,在野外玩耍时同时观看电视节目,手机电视正在变电视的“客厅文化”为“旅行文化”,当然,它也正在拆散传统媒体文化的“家庭聚合性”而建立起数字媒体文化传播的“个人私密性”,社会文化因手机传播的出现变得越来越个人化和去中心化,传统人类的“文化集合”将会变成为“新新人类”的“文化分离”,其文化方式也因此而发生极大的变革。又比如,正在普及的3g手机使用中,“用户不仅可以观察摄像头直接拍摄到的周围情况,还能远程遥控这个摄像头,监控的视频资料还能通过无线网络进行上传。当你出外上班,家里无人照看时,利用3g手机的这一功能,你就能随时随地了解家里的情况,不用再提心吊胆。由于设了密码,用户也不必担心偷窥者的骚扰。”可见,手机的数字文化传播平台将使得“新新人类”的文化活动和日常活动变得更方便、灵活、快捷、多变、不稳定和随心所欲。显然,手机文化是当代“移动革命”与社会文化互动而形成的“新新人类”普遍的生存方式之一。手机作为移动的“媒介之媒介”,现代文化传播的重要媒介,将对保障人们的通信自由、扩展社会沟通和交流、促进文化传播、丰富文化生活、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等产生重大的积极的影响。

当然,数字媒体的快速发展及其文化传播需要有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作为指导,同时需要加强监管才能保证健康发展。净化数字媒体文化传播空间,首先就需要传播者要培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文化水平,要对国家尤其要对青少年的成长负责。其次,要加强文化管理,提高文化自律,继承和发展富有民族特色和民族精神的传统文化,在此基础上创新数字传播的文化,丰富现代人的文化生活与传播观念,避免数字媒体文化传播的庸俗化、低级化和去道德化。与传统媒体一样,数字媒体文化传播也需要“进行主动设计和重新定位,从而确立起

数字媒体论文:深入理解如何运用数字媒体面向中国消费者

2012年1月,益普索(ipsos)与campaign asia-pacific杂志联合对近500名亚太区高级营销负责人进行了2012年度营销调查,以了解他们对2012年度业务表现与营销投入的规划。调查表明,测量营销效果(roi)是营销者们2012年的首要任务,整合营销计划与数字媒体的进一步开发和利用是2012年集中关注的焦点。

益普索(ipsos)调查表明,截止2012年1月,中国数字媒体已然成长为中国消费者每日接触较多、接触时间最长的主流媒体,数字媒体每日到达一半以上(52.7%)的中国城市居民,三成左右的农村居民(32.8%),仅次于电视媒体;中国消费者每日上网时长达3.5个小时以上,超越电视成为中国消费者每日使用时间最长的媒体。

但在成为主流媒体的同时,数字媒体也正快速丧失其高注意度、高介入度的领先优势,在受众的注意力和介入度方面,和电视媒体趋于一致。

从营销结果看,数字媒体具有很好的响应率,数字媒体的营销信息能激发大约53.7%的用户响应,略高于电视媒体(47.6%);主要激发进一步使用搜索引擎搜索相关信息(29.6%)以及制造口碑(向其他人谈及占24.9%);尤其是数字媒体能针对不同产品,特别是不同产品的不同购买阶段(如汽车)起到很好的沟通(信息)主渠道作用。

数字媒体正在成为主流媒体

数字媒体每日到达52.7%的中国城市居民,仅次于电视媒体。益普索(ipsos)调查表明,截止2012年1月,在15-64岁的城市人口中,互联网平均每日到达率已经达到52.7%,农村也已经达到32.8%(图1)。

在使用手机上网方面,农村居民已经超过城市居民。调查表明,调查时点前一个月,有21.9%的农村居民几乎每天使用手机上网,相应城市居民的比例仅为21.3%。调查还显示,15-24岁年轻消费群体80%以上每日上网,其中农村青少年的上网比例高达78%;20-40岁女性和25-44岁男性上网比例也分别达到70%左右。另外,50%左右的15-24岁青少年几乎每天使用手机上网(每周4次以上),30%左右的20-40岁女性及25-44岁男性几乎每天使用手机上网。

数字媒体用户规模仍在持续增长中,目前门户网站日到达率最高,但社会化媒体具有更高的成长性。益普索(ipsos)调查表明,在数字媒体领域,以门户网站的日到达率最高,平均为41.1%;其次为搜索引擎,日到达率为32.3%;第三是社会化媒体(含社区、社交和微博),日到达率为21%;接下来依次为视频网站和游戏网站,所有其他资讯类垂直网站(含财经、新闻、汽车、it科技、女性、房产等网站)日到达率则为10.5%(图2)。

同时,分季度比较发现,各数字媒体,如视频网站、游戏网站、资讯网站等,随着时间都有不同程度的成长。社会化媒体自2011年下半年实现爆发式增长以来,特别是15-24岁青少年使用社会化媒体的比例从mac 2011第二波调研的26.5%突然跃升至2011 w3的54.5%,仅次于门户网站(66.0%)。

数字媒体超越电视成为每日使用时间最长的媒体。调查表明,平均而言,互联网用户每天上网时长达210分钟,其中,使用pc上网平均时长为126分钟,使用手机时长为84分钟,特别是农村居民使用手机上网时长远超pc上网,是pc上网时长的2倍。同样,益普索(ipsos)调查表明,数字媒体是居民每天花费时间最多的媒体,是排名第二的电视媒体的1.5倍左右,仅农村居民平均收看电视的时间略长于互联网媒体。

从营销角度而言,数字媒体受众规模的扩大表明其作为广告/品牌信息的载体已经能够到达具有相当规模的目标消费者,同时,数字媒体的成长性,特别是社会化媒体的成长表明选择/购买数字媒体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受众规模),而在线时长的优势也明显增大了每个消费者看到广告的机会以及频次。

数字媒体初始关注优势正在丧失

数字媒体受众注意力集中度下降。最新数据表明(截止2012年1月),互联网用户中,上互联网时专注于上网本身,不从事任何其他活动的比例仅占31.1%,而这个比例在约1年以前(2011年3月)为50.5%,下降了近20个点;60%的用户常常伴以读报、阅读杂志、看电视、听广播、吃/喝东西等其他行为;47.4%的用户常常在通电话/发短信(图3)。

相比较而言,农村用户维护了较高的注意度。通过进一步分析可以了解到,农村居民通常利用网吧等外在资源上网,从而导致网络时间非常宝贵从而比较专注。

从营销角度而言,从受众注意度降低可以看到广告以及记住广告的几率都会受到影响。

数字媒体受众情感介入度较高,但仍低于电视媒体。调查表明,除农村居民外,互联网用户均对互联网媒体表现出强烈的情感依赖,其情感介入指数mei为72。但略低于电视媒体(74),也低于1年前的分值(77)。

mei情感介入指数的调查中,被访者会给每个语句进行1-5分(1分代表非常不同意,5分表示非常同意)的评分。此调查可用于评估消费者对不同媒体的情感和态度,从而判断某个媒体对消费者是否具有较长远的影响。从营销和广告的角度而言,则可反映一个媒体是否提供了一个传递广告和品牌信息的良好情境。该指标通过评估媒体对个人生活的意义、与生活方式的融合、消费者对媒体的推荐意愿等相关指标衍生而出,是一个1至100分的统计值,表1是被访者给予5分和4分的排名前五位语句的评分结果。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广告的有趣性和娱乐性方面,数字媒体与电视媒体相比,依然有较大的差距和提升空间。益普索(ipsos)mac调查表明,仅31.5%的消费者觉得数字媒体广告很有趣,29.5%的受众觉得广告具有娱乐性,两者合计45%;相反,觉得电视广告很有趣的消费者占54.3%,觉得电视广告具有娱乐性的比例为36.2%,二者合计64.3%,这一对比表明互联网广告在创意方面的表现仍需有较大提升,以达到和电视广告相接近的效果。

营销人员如何有效发挥数字媒体?

数字媒体的营销信息能激发大约过半数的用户响应。益普索(ipsos)调查表明,总体而言,数字媒体能激发53.7%的用户采取进一步行动,如用搜索引擎搜索信息(29.6%),向其他人谈及(24.9%),按照所提供的互联网网址访问网站等(17.8%),另有14.7%的用户能被激发直接购买产品。与此对应,电视媒体大约能激发47.6%的观众响应,其主要响应行为表现为,向其他人谈及信息(29.7%),即口碑传播,另有15.4%被激发直接购买产品。

因此,营销者需要根据营销目的的不同,明确数字媒体所能起到的营销作用,以及如何和电视媒体配合,实现1+1>2的多重营销目标。

数字媒体正在成为品牌营销的重要媒介。本次调查特别关注数字媒体在品牌营销方面的影响,调查发现,数字媒体在汽车、食品饮料、药品/保健品方面的营销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汽车方面,处在购车的不同阶段,消费者对媒介的依赖程度有很大区别。在消费者刚开始考虑购买汽车阶段,互联网媒体及广告(50.5%)已经与电视广告(55%)起并驾齐驱之势,当然,家人/朋友的推介也相对重要(36.3%)。总体而言,这个阶段的汽车购买者对汽车各种资讯需求迫切,更关注各种汽车信息渠道;进入汽车购买的品牌选择阶段后,互联网媒体及广告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达到51%左右,成为主流信息渠道,而其他信息渠道,如家人/朋友推介,电视节目,报纸广告等都在这个阶段降为非常次要的位置;在汽车购买的品牌最终决定阶段,互联网媒体及广告的作用又开始弱化,而且是三个阶段最弱化的,在这个阶段,促销人员的推介(16.7%)以及杂志广告(30.2%)起到了非常突出的作用,是三个阶段作用力最强的。

对于药品和保健品而言,互联网媒体的重要性也得到提升,药品/保健品购买者中有20.8%的主要信息渠道来自互联网媒体及其广告,排名第5。

值得注意的是,在购买食品和饮料方面,人们对于互联网所提供的信息及广告依赖程度相对较小,有25.8%的食品/饮料购买者购买食品和饮料时主要信息来源是互联网媒体及其广告,在所有信息渠道中排名第7。(注:互联网媒体可进一步细分门户网站、专业/垂直网站、论坛/博客/微博/社交网站、视频网站、搜索引擎、品牌官网等进行分析)。

通过调查也提醒营销人员,针对不同的产品,甚至针对同一产品的不同营销阶段,数字媒体所起到的作用及其重要性都是不一样的,营销人员应该仔细分析不同产品,不同购买阶段消费者的主要接触点信息,以在合适的时间(不同购买阶段)、合适的地点(不同媒体)提供合适的信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附:ipsos mac(益普索中国媒体地图辑)

ipsos mac(ipsos media atlas china,益普索中国媒体地图辑),是益普索完全拥有自主产权的一项关于中国消费者的大规模年度调查,它覆盖88个一到五线城市及农村地区,每年调查66,000名12-64岁消费者的产品消费习惯、品牌关系、生活形态、价值观与态度、媒体接触习惯以及社会人口统计特征等方面的详细信息。利用电脑辅助电话调查和入户访问的方式,对产品使用与品牌关系、数字媒体与传统媒体接触习惯、生活形态与价值观、社会人口统计特征、日常生活/产品消费场景照片等五个方面进行调查,以实现对中国各社会阶层的真实描绘。

数字媒体论文:新媒体环境下纸媒应构建数字化平台

【摘要】面对“纸媒寒冬”这一说法,近几年学界和业界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特别是2012年10月美国《新闻周刊》提出将在2013年初全面发行数字化版本,更是让许多人相信了这一说法。但“纸媒寒冬”并不意味着“纸媒市场的寒冬”,本文结合美国《新闻周刊》的全数字化发行案例,提出了纸媒发展的新出路——在新媒体环境下构建数字化平台。

【关键词】新媒体;纸媒;数字化;美国《新闻周刊》;

传统纸媒遭遇的发展瓶颈

《2011全球传媒蓝皮书》指出全球报纸日发行量自2009年开始下降,2010年下滑到5.19亿份。全球报纸广告收入比2009年下降了20亿美元,比2006年下降了300亿美元。[1]数据表明,传统的纸媒发行数量在逐渐减少,广告收入也在不断降低,媒体如果仅靠广告来维持经营收入,那么将会显得十分被动。与新兴媒体相比,传统纸媒的实效性不及网络媒体、移动互联网的即时更新,信息量不及网络海量的搜索空间,付费阅读的方式也让更多受众倾向于在线浏览免费的新闻讯息。

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教授菲利普?迈耶运用美国“全国民意研究中心”的综合社会调查数据制作了两个“线性拟合”图:1972-2002年读者对报纸的信心分布图和1972-2002年日报读者数量变化趋势图。通过对前者的分析,他预测道:“到2015年,读者对报纸的信心趋势线将触到0点。”通过对后者的分析,他做出了以下预测:“如果用一把直尺将图中的线顺势延长,那么到2043年第一季度末,日报的读者也将归于零。”[2]菲利普?迈耶教授用这个数据提出了他的“寒冬论”,即纸媒的发展遭遇到了瓶颈。事实也正是如此,2009年拥有146年历史的美国《西雅图邮报》停止发行印刷版,拥有27年历史的杂志纸质版《电视周刊》也不存在了;2012年巴西的《纳塔尔日报》也仅保留电子版,停止出版纸质印刷报纸。近几年来,媒体业界的“纸媒寒冬论”呼声不断,特别是2012年10月19日美国新闻杂志《新闻周刊》宣布,将在今年12月31日最后一次出版印刷版,从2013年初全面转型数字化。这个80年的老品牌最终还是倾向于数字媒体,这不得不让媒体人怀疑“纸媒寒冬”是否真的要到来了。

即使“纸媒寒冬”会到来,但这也并不意味着“纸媒市场的寒冬”,因为新媒体技术的更新换代,使得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传统纸媒在精品化、小众化的发展趋势中分化重聚,寻求新的聚合平台,参与新平台的形成,这将会使纸媒市场重获新生。这一趋势在内容上表现为纸媒产品突破传统的版面局限,形成更加多元化、人性化的产业形态,在形式上表现为数字化、移动化的物质形态,把讯息通过分众的、定向的、交互的、即时的大众媒介进行扩散。笔者认为,对于传统纸媒来说,不管是否面临着寒冬,数字化平台的构建仍然是其新的发展机遇。

纸媒数字化转型:以美国《新闻周刊》为例

美国《新闻周刊》杂志成立于1933年,和《时代》、《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同属美国三大时事周刊,但由于遭到新媒体技术的冲击,《新闻周刊》的发行量和广告收入不断下降,2007年至2009年持续亏损。2010年8月,华盛顿邮报公司宣布把《新闻周刊》以1美元价格出售给悉尼?哈曼。3个月后,哈曼国际工业集团把《新闻周刊》与新兴的新闻网站野兽日报合并,成立新闻周刊—野兽新闻公司,现在的周刊归美国互联网巨头iac公司所有。而2012年的10月份,正是iac公司宣布《新闻周刊》要在2012年底停止发行印刷版,并在2013年初实现全数字化转型的发展战略。纸媒的数字化转型是发展的新出路,不论从媒体本身还是受众的角度来看,这一趋势到目前为止都充分显现出了强大的优势。

微利时代下迎合中产阶级群体的文化消费。纸媒的属性特征决定了它是高风险经济产业,高风险经济体现在纸媒销量的非确定性和纸媒生产的高成本上。一方面,纸媒销量的高低源于新闻的“变动性”和“趣味性”,一则新闻的追踪报道或许会延长这份报纸在一段周期内的高销量,一则深度报道也许会引起群体大规模的兴趣而购买,但同样平淡无奇的报道则会让受众迅速在短时间内流失,再加上区域人员的流动性也会导致销量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纸媒生产的高成本体现在高人力成本和技术成本上。据资料显示,中国的报纸每多1万份的印量要增加300万元的开支。[3]在高风险经济特征之下纸媒只能依靠广告来平衡支出,总体而言纸媒的印刷发行还是处于微利阶段。而数字化平台的构建很好地弥补了这一问题。全数字化运行的《新闻周刊》改称为《环球新闻周刊》,采用付费订阅的模式来运营,这种盈利模式并不适用于任何数字纸媒,而是将目标受众定位于精英的、小众化的中产阶级的高端纸媒。中产阶级有一定的消费能力,他们是经济精英、知识精英、中高层管理人员,他们对印刷制的零碎内容已失去兴趣,而倾向于能够解答自己领域内的焦点问题,这些问题往往是通过付费订阅来得到的,在他们看来获得的讯息是符合自己的身份地位的,也迎合了自己的文化消费。

厚报时代下满足“受众本位”的主动选择。厚报时代意味着纸媒提供的信息量超过了读者的信息接收量,同时也意味着纸媒竞争的必然结果。纸媒有“二次销售”的产业特征,媒体将读者当作产品卖给广告客户实现第二次销售,纸媒的扩版意味着能够增加广告版面,实现广告主投放纸媒的影响力经济。但是纸媒的扩版也会影响受众对信息的有效接收,受众对被动灌输的信息只会“泛读”。举个例子来说,一份50个版面的报纸读者只用十几分钟就读完了,每个版面平均分配的时间不到一分钟,几十秒就看完了一个版,无法达到对信息的深刻记忆。

在新媒体时代受众的注意力资源已经成为市场所追逐的稀缺资源,如何获取受众的注意力是纸媒生存的根本。数字化平台构建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够满足受众对信息的主动选择,而不是被动期待,在读屏时代纸媒的受众不仅可以成为交互式阅读对象,甚至可以成为内容的创造者,在人性化的阅读界面中充分自主地选择和阅览信息,发挥思维的跳跃。美国《新闻周刊》在改版成《环球新闻周刊》之后锁定的目标受众是高端精英人群,新杂志电子版适用于平板电脑和其他的网络阅读设备,通过移动电子设备终端来呈现多元化的讯息,把受众在厚报时代单一的角色转变为既是受众又是传播者的双重角色,让受众成为信息的主导者和操控者。

竞合时代下实现媒介的“内容为王”。竞合时代指的是在未来的竞争中合作,实现强强联合。传统的纸质媒体在与新媒体的合作下实现了移动app产品,最大的特色在于媒体要把精力投在受众的服务体验价值上。当然,受众最需要的还是内容,什么样的内容更有效、更精典、更便捷地使受众接收信息,什么样的内容更能够与受众所处的生活、工作领域息息相关,受众就更倾向于选谁。“内容为王”的模式始终还是受用的,纸媒在构建数字化平台的同时能够有效地把握住内容的主旋律,用原创性的信息去绑定受众的目光。数字化媒体实现内容的优化体验比服务体验更能让受众自愿买单。具体来说,就是数字化媒体提供优质的内容,付费阅读也就会成为受众选择的一种方式,“内容为王”的竞争模式对于数字媒体来说是争夺受众市场的良好渠道。

展望纸媒构建数字化平台的未来在新媒体环境的影响下,纸媒走数字化平台的发展道路势在必行。笔者认为,传统纸媒可以从以下几点构建数字化平台:

细分投放渠道。在市场营销学中所提到的细分市场,并不是根据产品品种、产品系列来进行的,而是从消费者的需求来进行划分的,是从包括消费者的需求、动机、购买行为的多元性和差异性来划分的。从一定意义上讲,能否准确地了解、把握受众的期待心理,捕捉有效的受众群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有效传播策略,将关系到传播活动能否顺利实施和有效传播。[4]媒体只有有效地对目标受众进行细分,才能把有效内容精准投放,提高受众的阅读率,因此细分后的投放渠道对媒体经营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网络、平板电脑、手机移动媒体、户外媒体等各种新媒体的包围下,纸媒数字化平台的构建是充满了机遇的。媒体可以利用传统纸媒和新媒体的优势,实现两者的互融。如纸媒与网络的渠道融合,开发电子阅读客户端、讯息数据库、网上书城;与移动媒体融合开发app付费阅读下载终端,分众实现内容的细分投放或者移动媒体的在线阅读等。具体来说,针对不同年龄阶层的受众也可以实现投放渠道的差异化。年轻一族是网络、平板电脑、移动互联网等流行电子设备的主力消费者,他们愿意花费时间与精力跟踪电子内容的生产、更新,传统纸媒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在网络和移动互联网平台上投放趣味性强的小说连载,开辟专栏与受众进行互动,根据受众的需求对小说情节进行开放性的征集等等。而针对年长的受众,他们习惯了传统纸质报纸或者期刊的传阅,一时间对网络海量的讯息还无法适应,因此可以开设电子书,以pdf的形式清晰地展现给这部分受众。

精品内容为主流。纸媒的数字化平台可以说是媒介形态的更新,也可以说是报网联合的一种新形态,充分利用公共信息提升舆论引导力,利用新媒体的环境去快速搜取精准讯息来设置议程,提升媒介价值。因此,纸媒数字化平台投放的内容实质上会影响媒体的定位。

早在几年前,研究市场营销的学者就提出了内容营销才是网络营销成败的关键这一观点。的确如此,除了运用图片、动画、文字等媒介符号烘托数字化内容的质量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要打造精品的内容讯息。在新闻讯息上体现为,要进行有影响有深度的采访报道和高效的媒体议程设置。新闻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原则要求新闻报道要对客观现象与事实一针见血,在第一时间引起受众的注意,利用数字化平台可以高效地实现第一时间传播、第一时间共享,当然这也就要求媒体提供的内容第一时间内是精品化的。只有以精品的内容为主流才能体现出高端的媒介水平;只有锁定知识阶层的消费者,媒体才能在竞争大潮中保持常青。

拓宽盈利模式。传统纸媒的盈利方式最重要的就是依赖广告,媒体通过“二次销售”把受众的注意力销售给广告商以此获利。该理论认为,媒体第一次销售的产品是有价值的新闻信息,能够吸引目标受众的注意力;第二次销售的是受众的注意力,从而获得广告收益。如此的盈利模式也许能让传统纸媒获利,但却不稳定,因为越来越多的媒介形式正在持续分散传统媒体广告投放的价值。因此,纸媒在数字化平台上要拓宽盈利模式,改变以往被广告商牵制的局面。

目前数字平台上的众多媒体都选择了“付费阅读”这一模式,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支付途径来阅读一些通常被运营商加密或隐藏的文字图像内容。这种方式被作为媒体盈利的一种方式但也不是唯一能够获利的方式。笔者认为,会员制的阅读方式既可以把潜在受众向固定受众引导,又可以实现媒体的盈利,通过入会的方式自愿索取讯息,为会员读者提供兴趣阅读,享受会员的读者服务,对媒体和受众而言是双赢的模式。拓宽数字平台的盈利模式是传统媒体转型的必然选择,也是新媒体环境下传统媒体必须考虑的。

结 语

在新媒体环境下,纸媒数字化平台的构建是形势所需,也是应对新技术挑战的必由之路。笔者始终相信在未来的媒介发展道路中,纸媒数字化平台的构建对于媒体本身和受众来说都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数字媒体论文:数字多媒体技术对舞蹈教学的促进作用

内容摘要:以数字化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时代,多媒体教学在舞蹈艺术教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也体现了时展的需要。多媒体技术的运用能优化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能促进舞蹈伴奏音乐的数字化发展,有利于现代数字舞蹈艺术学习的进一步深入。

关键词:多媒体 舞蹈教学 数字化

创新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得数字多媒体辅助教学成为重要的教学手段和技术,正日趋成熟并渗透在各学科的教学实践中。在大力发展创意产业和创新艺术教育的热潮中,舞蹈艺术教学的数字化是大势所趋。

一、多媒体技术的教学需要

在信息飞速传播的时代,学生通过网络获取知识变得异常便捷。舞蹈艺术表现也正通过多样的视觉媒体传播和多感官刺激的手法丰富着自己的艺术语汇,开创着现代舞蹈艺术的创新之路。在这一情况下,传统舞蹈教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同时也让我们看到mcai(计算机辅助教学系统)的多媒体技术把文本、声音、图形和图像等与计算机综合在一起,全方位地调动学生的“五感”,交互式地完成教学目标。多媒体存储容量大、直观生动,其交互性和网络化可以来辅助舞蹈教学,对学生掌握舞蹈专业技能知识、优化能力结构,促进其全面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指出:“新技术使人类进入了信息传播全球化的时代;它们消除了距离的障碍,正十分有效地参与塑造明日的社会。”现代信息技术与舞蹈艺术教育的结合将成为现代艺术教育的核心和必然趋势,大力推进多媒体技术的运用,优化现代教育资源,丰富教学环境,使学生在多姿多彩的多媒体教学过程里创新艺术、放飞理想,这将是未来教育发展的必然。

二、多媒体技术对舞蹈教学的促进

1.优化教学资源,丰富舞蹈教学的形象性

利用mcai等制作教学课件,极大地丰富了舞蹈教师的教学资源、教学方法和手段,促进了教学水平的发挥和提高。教师可以通过mcai系统地讲解舞蹈基本技能动作,灵活编排组合形式,全方位地分析舞美、队列、方位等舞台要素,使课程图文并茂、完整清晰地展现在学生面前。

利用mcai制作课件,详略繁简自由控制,更有利于课程中要点、难点的讲解、分析和掌握。同时,利用录像反馈技术还可以让学生主动观摩、自我检查学习效果。利用多媒体技术中的影像手段,可以多角度展示不同舞蹈类型的文化背景,使学生把握舞蹈艺术肢体语言的情感语义和形态构成。例如,在民族民间舞教学中,对民族风情图片或影像的展示就可以提高学生对舞蹈语言的认识和把握,民族音乐的导入欣赏可以引发学生对民族舞蹈艺术理解的情感共鸣。同时,视听资料信息传达的形象性是老师单纯的语言介绍所不能达到的,前者更为全面、形象和具体。在教学过程中,舞蹈的风格韵律、情感等内容是教师很难用语言向学生解释清楚的。利用多媒体,可以使教材以直观、形象、生动的画面准确地表达教学内容,使学生获得充分的感知,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加深理解和记忆。这样一来,减少了教师示范动作的次数和强度,提高了教学效率和水平,也能使学生准确掌握动作的要领和韵律。教师可以用更多的时间来纠正和规范学生的动作,培养学生的艺术感受和体验能力。

2.创新舞蹈音乐伴奏教学,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对舞蹈艺术的学习兴趣

在舞蹈教学中,利用midi等现代音乐技术进行舞蹈伴奏教学,极大地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选取不同风格的音乐模式参与到舞蹈基训课的音乐伴奏中,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使枯燥的基训内容在音乐的渲染下,启发学生对肢体语言的感受和理解。这样就改变了单调刻板的教学模式,促进教与学的互动、交流,发挥多媒体技术的教学优势,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使他们在成功的艺术体验中增强自信心、激发对舞蹈艺术的热爱之情。

声像教材等多媒体手段,为学生提供了广泛的舞蹈伴奏音乐形象、新颖的音乐内容、丰富的音乐意境和多样的音乐风格等方面的感受和体验的机会,能够加强学生的综合艺术修养。同时,对姊妹艺术的欣赏也促进了学生对舞蹈艺术的深层理解,不同类型音乐的导入和舞蹈形式的结合,增强了学生对舞蹈艺术的学习兴趣,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

3.导入数字化舞蹈的审美教育,启迪学生创新舞蹈艺术语言

艺术教育的核心在于创新,创新一种美感、一种意韵、一种符号、一种存在的方式等等。通过舞蹈艺术作品展现人们美好的思想情感、生动的生活画面、深邃的精神世界,满足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这些透过舞蹈艺术语言流露出的或喜或悲、或抑或扬的人类积极的情感,感染着大众。学生们在信息网络技术提供的多媒体演示环境中,感受、欣赏着舞蹈的美,想象力和创造力在情境教学的启迪下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

我们正处于一个以数字化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时代,人们的生活正在发生着变化,而这种变化往往是出乎意料的,有的变化将会对我们传统的观念包括艺术观念造成强烈的冲击和震撼。比如,目前已有人将数字化技术运用到舞蹈编导中,使舞蹈编导者的构思包括队形变化及舞蹈动作等都可以通过数字虚拟现实直接呈现在屏幕中。尽管这种技术目前还没有普及,但它在未来是否会引发一场舞蹈编导方面的革命,需要我们特别注意。在舞蹈艺术的发展过程中,远程舞蹈、虚拟数字舞蹈和游戏等大量数字舞蹈艺术作品的涌现,充斥了学生的网络生活。因此,在课程教学中,不断地利用数字多媒体技术展现舞蹈这一学科的前沿和发展,能开阔学生的视野,正确引导学生的审美判断,促进学生创新意识的形成,激发他们的创作热情。

结语

随着多媒体技术的深入普及和不断发展,舞蹈艺术的推广和教学创新,电脑辅助教学技术的提高,舞蹈艺术正朝着多元化、现代化、多媒介化和全方位感官刺激的方向迅速发展。从只有画面没有声音的纯肢体语言表达,到声、光、电多方位辅助表演,再到电脑艺术、行为艺术、展示艺术等多艺术门类的相互借鉴,舞蹈艺术表演和教学正走向一条艺术语汇更丰富、情感氛围更浓烈、视觉美感更具冲击力的变革之路。大众传媒的运用、传播拓宽了舞蹈爱好者和舞蹈教学工作者的视野,提高了舞蹈艺术全民参与和鉴赏的水平。舞蹈艺术的教与学在现代信息和多媒体技术的辅助下,逐步推陈出新,并在内部深化改革,最终赢得更大的发展。

数字媒体论文:数字媒体时代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重构

摘要 本文首先使用产业价值链的相关理论分析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内涵,以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现状为基础,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然后结合数字媒体时代对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带来的影响,提出了重新构建的适应于数字媒体时代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

关键词 电视剧 产业价值链 数字媒体时代 重构

我国电视剧产业发展至今,全国约有1000家制作单位,年产电视剧高达10000多集,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市场。特别是2000年广电总局对电视剧播出实行宏观调控以来,引进剧退出了荧屏黄金时段,为国产剧创造了良好的生存发展空间,各地国产电视剧生产数量大幅增长,制作质量也有所提高。

经过最近十年高速发展的市场化进程,目前,中国电视剧产业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价值链。但是,电视剧产量的高速增长和电视台实际需求得不到满足的供需矛盾依旧突出,同时电视台作为目前最主要的播出平台的垄断地位,使得价值链的天平严重失衡,导致现有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难以实现合理的、最大化的增值。随着数字媒体时代的到来,以及国家对数字媒体技术的政策性强制推广,将使数字电视等新媒体的覆盖率大幅提高,对于电视剧产业的各环节来说,如果能快速响应这一变化,对产业价值链进行重新构建,将会大大增强国内电视剧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内涵

价值链概念是哈佛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 1985年在其《竞争优势》(competitive advantage)一书中提出的。他认为,“每一个企业都是在设计、生产、销售、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的过程中进行种种活动的集合体。这些创造价值的活动既各自独立又相互依赖,所有的这些活动可以用一个价值链来表明。通常一定水平的价值链是企业在一个特定产业内的各种活动的组合。”①

电视剧产业在生产、传播电视剧的过程中, 不仅“流动”有物质流、资金流以及信息流,而且还“流动”有增值流。②与其他产业一样, 电视剧产业链上也并存着价值链。

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构成主体主要包括电视剧制作商、电视剧播放平台运营商、设备供应商以及电视剧消费商等。而从价值增值流程的角度来看,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大致可以分为三个主要环节,包括电视剧制作环节,市场营销环节,消费环节等三个环节。

其中,电视剧制作环节主要完成剧本策划、融资投资和电视剧制作的产业分工,主要由电视剧制作商来完成。制作环节是整个价值链的前端,它们构成了电视剧的供应链,是整个电视剧产业价值的发端和来源。

电视剧市场营销环节主要完成电视剧的发行和播出的产业分工,主要由电视剧发行商、设备供应商和平台运营商等主体来完成。市场营销环节是价值链的中端,它们共同组成了电视剧的输出链,通过输出链,电视剧产品的价值得到进一步放大。

电视剧消费环节主要完成电视剧产品的消费分工,主要由产品消费商来完成。消费环节是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终端,它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电视剧的观众,另一部分是广告商,它们组成了电视剧的消费链,通过消费链,不仅电视剧的价值得以实现,而且使得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得以延伸,使用电视剧产品带来的效应继续开发电视剧之外的其余消费产品。

电视剧产业价值的增值活动主要包括调研、策划、制作、包装、传输、发行、广告以及相关商品开发, 这些价值活动发生在供应链、输出链以及消费链等整个电视剧价值链中。③电视剧与其他产业价值链不同, 电视剧产业价值链更多地表现为信息链。因为电视剧产业价值链是以信息为纽带而将各个增值环节联结起来的, 电视剧产业的增值是通过电视剧的制作、播出等过程来实现,尽管在电视剧产业上有大量的物质流、资金流,但更多、更直接的是信息流。因此,对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分析除了分析资金流外,要更多地偏重信息流的分析。

二、当前中国电视剧产业价值链体系分析

中国电视剧产业经过近20年的市场化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产业价值链。但是,随着数字媒体时代的来临,现有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已经难以跟上数字媒体技术的发展需求,整个产业价值链必将进入重构的进程。下文将分析当前中国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体系结构以及存在的问题。

1.现有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架构

现有的中国电视剧产业价值链架构如图2所示,在产业价值链中,制作商作为内容提供商,由电视台自行制作或者民营制作公司完成电视剧的剧本策划和生产制作,为电视剧产业提供内容和信息的来源;经过生产制作的电视剧作品,经过制片公司自办发行或者发行公司,售卖到电视台的播出平台;电视台通过媒介提供商“免费”将电视剧作品提供给观众消费者,观众支付“注意力”,电视台再把这种“注意力”进行包装和定价,然后再二次售卖给广告客户。所以,观众、广告商和消费者共同构成了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终端。中国电视剧的产业价值链就是由这一系列对电视剧产业发展起到“增值”作用的互不相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经济活动所组成的有机整体。

当前中国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主要增值部分,在电视台的营销平台上,而生产制作环节却无法实现其应有的增值,这对于电视剧这种媒介产品而言是不利于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的;同时在该产业价值链中,资金流成为了价值链的主体,而信息流却只覆盖了产业价值链的一半流程,信息无法全面正确反馈到价值链的源头,对于生产制作高水平的,适合消费者的电视剧作品是十分不利的。

2.现有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体系分析

中国电视剧产业价值链,是在电视台实行“制播分离”的基础上形成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明显暴露出很多弊端。

1.产业链条单一,不容易形成良性的竞争环境。电视剧产业的价值链条是一种显著的环环相扣的垂直链状形态,电视剧产品价值的最终实现依赖于每一个环节的优化耦合。但是链条中的这些环节在市场中的地位却不是平衡的,最突出的就是电视台作为电视剧实现价值的唯一播出终端,在整个链条中始终处于中心地位,过于强大,压制了其他环节,特别是制片公司的发展。在中国电视剧的市场结构中,由于体制的特殊性、资源的稀缺性、内容产业链环节的不完整,使得电视台作为目前最主要的一个播出渠道,成为了制约这个市场的一个关键。渠道为王的状态依然存在于电视剧市场,电视剧产品的价值实现途径有限。

2.制片公司的利益被持续挤压。有关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影视制作机构获利平均仅有6%左右,少数电视剧能达到40%的获利水平,而电视台则仅以占制作成本20%左右的资金买进电视剧,最后获利则可达70%以上,垄断的播出平台往往使电视剧制作方陷于被动。从而也直接导致了剧本的创作乏力,精品剧作难求,原创力不足,剧本粗制滥造,电视剧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下降。

3.处于产业链中游的发行公司扮演了分销商的角色。虽然,目前我国电视剧产品的发行方式有自主发行和委托发行两种,但目前大多是以传统的自主发行方式为主,这也是与我国目前的制作与发行主体基本上是合二为一的现实相吻合的。绝大多数电视剧制片公司都愿意选择这一种方式,以实现利润最大化,这也反映了电视剧的生产、销售的专业化分工程度仍然比较低。发行交易还是以全国、省、市三级的行政划分为主,各级市场间缺少真正的竞争。

4.赢利模式单一,以广告销售为主,风险较大。同时,衍生产品和相关产业尚待开发。目前电视剧多元化经营的前景并不是非常乐观。广告主也没有充分认识到电视剧是一种空间极大的娱乐产业,延伸合作的空间和长度,不仅只局限于电视广告投放,而是在电视剧制作、宣传推广、播放编排等多环节进行合作,进而多元开发电视剧广告市场。

三、构建数字媒体时代电视剧产业价值链

1数字媒体时代的特征

在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影响下,我国媒体格局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电视剧的播出平台也得到了极大的延伸,新兴的电视剧播出平台包括数字付费电视、vod点播、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等等。在这种电视剧拥有多样化营销平台的趋势下,电视剧产业将面临巨大的发展契机,其生产、交易和赢利模式也将发生适应性的调整。数字化的这场革命,对于目前中国尚不完全产业化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来说,应该利用这样一次重大机遇,努力在这次变革中自我突破,实现重构。

数字电视是电视产业的发展方向。政府相关部门的《广播影视科技“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中明确提出:2010年全面实现数字广播电视,2015年停止模拟广播电视的播出。从模拟到数字,电视剧产业发生的将是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决不仅仅是把信号从模拟形态转换成数字形态这么简单,它引起了电视剧产业价值链中各个环节的改变,进而带来了整个产业价值链的变革与升级。④

2.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重新构建架构图

数字媒体时代,由于电视剧产业价值链中平台运营环节发生的巨大改变,渠道变化最根本的就是带来了“制播分离”之后,“制”、“播”主体地位的平等化,为制作环节在产业价值链上的平等发展提供了基础。同时也为电视剧产品价值的实现途径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同时运营环节的变化,将使整个产业价值链的价值流程变得更加合理,资金流和信息流并重,最终促成整个产业价值流的平衡,提高产业竞争力。

重构后的数字媒体时代新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如图3所示。产业价值链中,电视剧的制作环节将进一步细分为制作(内容制作方)、融资投资(投资方)以及生产(主要有电视剧制作公司,自制节目的平台运营商)等三个分工合作的参与者,在这些参与者之间,既有竞争、分工,又有合作、共赢,共同形成产业集群,以利于资源整合,制作更多高水平的电视剧,形成高效的电视剧制作环节。同时,发行环节以及运营平台的竞争进一步加剧。数字媒体时代,随着技术进步和政策放宽使得电视剧产业播出平台运营环节门槛降低,大量竞争者涌入这个领域,主要包括电视台数字付费电视、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移动电视等,而传播设备提供商将由有线系统运营商、卫星运营商、电信宽带和互联网等构成。这些竞争者从电视剧交易市场中购买电视剧,然后向用户推销播放电视剧,获取电视剧产品的营销增值,而消费者在享受电视剧节目的同时,不再像以往一样只需付出“注意力”,如果要想优先享受或者享受高水平的电视剧,就必须为此付出费用。而以这三个环节为核心向外延伸又能带动相关衍生产业的发展。

3.新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分析

数字媒体时代新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的突出特点就是产业价值链的各环节既要分工合作,又要资源整合;既重资金流控制,也重信息流交换。

数字媒体时代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各环节内部以及环节之间的分工需要由专业企业去完成,这样有利于在环节各节点均以自己擅长的方式去为整个产业价值链创造价值。同时,分工不应带来运作上的分离,资源上的分割,而应在分工的同时,将整个产业价值链进行垂直整合。围绕新的平台运营商对产业价值链的各环节进行资源整合。

同时,数字媒体时代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将会实现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完美结合,在以资金流为主体的价值链条上,对于电视剧这一特殊的信息传播产品,信息流也将得到充分的重视。媒介调研机构将改变传统的信息统计和反馈方式,不再只是统计和反馈平台运营商需要的收视信息,而是全方位调研和反馈整个产业价值链所需的信息,包括用户需求、市场销售、广告投放、后产品开发等相关信息,信息流的进一步融会贯通将大大完善整个电视剧产业价值链。

4.平台运营多元化

数字媒体技术带来最重要的变化就是促使播放平台运营多元化。一方面,传统的传播网络因为数字化带来了新的传播形态,如移动电视、数字多媒体广播等方式。另一方面,宽带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成为了电视媒介的传播新渠道,并由此产生了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新的媒体形态。而多元化播放平台中最具影响的是数字付费电视。数字电视是电视产业的发展方向。国家已经确定了在2010年全面实现数字广播电视,2015年停止模拟广播电视的播出。数字电视系统可以成倍地增加频道,有线网络可支持500套左右的数字频道,这为拓展收费电视频道提供了“带宽”。依托数字电视新平台的建立,发展付费电视,这一点对于中国电视剧的发展极为有利。付费电视节目的需求中,数量最多的电视节目就是电视剧。

数字新技术的运用导致媒介的大融合,内容输出平台(频道/带宽)呈现几何式增长,电视市场中,电视台渠道为王与播出平台渠道匮乏的矛盾有望缓解。电视剧播出价值的实现,可以不再局限于电视台的平台,这对于加强产业链上各环节的公平竞争也提供了机会。

5.开启消费者体验新时代

数字媒体时代的本质是一种消费者时代的到来。在数字媒体的世界里,受众从“观众”变成了“用户”。用户成为了拥有最大权力的主导者,用户愿意看某部电视剧才能对其进行消费买单,用户的个性、收视习惯和消费意愿在这个数字时代里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满足。用户能够真正地感受到心仪的电视剧作品为其带来的视听享受,而不用再为广告的出现而烦恼。

6.制作产业集群化

电视剧是典型的“内容为王”的产业。长期以来制作商在整个电视剧的利益链条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获利空间被媒体持续挤压,除了少部分确实有实力和品牌的大制片商以外,大部分中小规模的制片商在这一体制下的生存并不平等。而在新的数字媒体时代,制作商的地位将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制片公司生产电视剧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观众付费的意愿和热情。而要彻底改变目前制作方分散制作、小规模制作的局面,有赖于电视剧产业集群的打造。可以建立以影视拍摄基地为基础的影视制作产业集群,采取基地化生产方式、资源共享、集约经营、降低成本、不断改善和优化自身产业环境,整体提升上游产业链的竞争力。当然,产业集群绝不仅仅只是一个产业集聚的地理范畴的概念,基地只是一个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可以以其规模化、系统化吸收众多相关产业的参与和支持,开发广泛的辐射领域,为其他相关产业带来大量市场需求和潜在市场机会,带动相关门类产品的市场开发。通过产业集聚的溢出效益,形成真正的电视剧产业规模经济效应。

7.建立完善的电视剧发行交易市场

一个发育成熟的发行渠道环节,应该是由多种所有制结构的、独立的、专业化的发行商组成的。在“大而全、小而全”的模拟电视时代,电视剧的发行大多是由制片公司直接对接电视台终端。在数字媒体时代,这种发行方式显然已经不太合时宜了。播出渠道的多元化,使得电视剧制作公司对于专业化的大型发行公司及其庞大的营销网络和营销体系充满了无限期待。建立专业的独立发行公司,真正发挥发行环节的独立主体作用,在上游制作和下游播出环节中间,创造一个相对独立、健全、完善的节目交易市场,将有利于国内电视剧发行的专业化发展,以及电视剧营销的拓展,从而使电视剧产品本身得到最大化的增值。

同时也有利于电视剧市场向海外的拓展。专业的发行公司不仅熟悉海外市场,也精通贸易规则,能够规避海外发行的风险,同时又能拓展海外市场。

8.上下游贯通,延伸电视剧产业价值链

电视剧作为一种文化消费品可以二次、三次甚至多次地开发和售卖,重视对其进行不断扩展的多轮销售,将成为电视剧产业价值链不断增值的驱动力。目前,国内电视剧的收入主要依靠产品本身的售卖,而最具有商业价值的后产品的开发还比较有限,可挖掘的空间极大。相关产业的开发还没有形成规模,衍生产业的形成还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实际上,电视剧与音像图书出版业、旅游业、服装业、电影业、玩具业、会展业、还有影视拍摄制作基地的运营等诸多行业都具有很好的产业延展性。据统计,电视剧与其相关的产业的拉动值是1:10。电视剧市场的发展,完全可以给一些相关行业以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小结

政策的推动、强大的市场需求和经营机制的逐步完善,将促使数字媒体技术飞速发展。在这一背景下的电视剧产业价值链重构要从建设“大”产业价值链的角度出发,增强上游,做大做强制作企业,建立制作产业集群;拓展中游,充分发挥混合媒体时代的优势,建立充满竞争的发行和播出市场机制;延伸下游,从电视剧产品之外找价值。通过产业价值链的重构和发展,使我国的电视剧产业真正实现规模化,从而提升电视剧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数字媒体论文:皮影艺术在数字化媒体艺术中的应用研究

一、皮影艺术的发展特点和风格中体现出来的艺术价值

(一)皮影艺术的发展

皮影是我国民间流传较广的傀儡戏之一。俗称“灯影”,它以皮革雕刻人和物,借助灯光在屏幕上成影。中国皮影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魅力。千百年来,一直是民间戏曲的艺术奇葩之一,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艺术瑰宝。皮影是起源于宋代,形成于古代中原地区。据史料记载,由于战争和迁都,很多皮影艺人向南北迁移,并在各地扎根,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三大区域流派,即中南部皮影、北方皮影、西部皮影。

(二)皮影艺术的风格特点

皮影艺术是借助灯光透过镂空的影人和道具在影布上的景象来完成表演的。其造型在皮影艺术表演中显得尤为重要。人物造型整体性强,采取抽象和写实的艺术设计手法,其造型比例上身偏长。人物的程式化造型来源于舞台剧。男性和女性形象迥然各异。为了破除皮影艺术在表演上的局限性,皮影艺不断地探索和研究,创造了独特的艺术语言,有数十种流派和唱腔。签手是皮影艺术的灵魂,主要采用挑、抵、推、揉、拖、反转等技法来表现细腻的感情,给皮影以鲜活的生命力和感染力。

皮影艺术的意蕴、形态、色彩、光影与表演都有着独到的艺术魅力,对我国现在艺术院校的学科和专业设置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启示作用,如何将这种传统艺术形式进行加工,得其精蕴,如何将其推演到现代设计之中去,是十分值得思考的问题。

二、数字化新媒体艺术的发展现状

(一)媒体的变革

数字革命展开在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基础之上。在整体变革中,网络空间的覆盖面无限广大。过去是单向式的发送和的接收。现在因特网、电子邮件、电子信息、博客、腾讯等多种形式,改变了传统的单向式媒体。双向交互式媒体模式应运而生。基于新的公共空间建构的数字化艺术正走向大众文化和网络化。虚拟的东西让无法在现实环境中实践的思想得以实现。

(二)数字化艺术

上世纪八十年代,数字技术的发展直接促成了数字化艺术的形成。数字化艺术泛指使用数字、信息技术制作的各种形式的有独立审美价值的艺术作品。技术数字化对社会影响是全方位的。在文化领域,这种影响表现为不同的文化传承、艺术形式和艺术观念被逐步解构和重组。传统的艺术概念受到冲击。审美观念发生改变。

数字化艺术是技术与艺术的融合,且技术成分比重加大;图像演变成信息;有互动性;虚拟真实与艺术真实相互融合。数字化艺术将成为世界的主流艺术。作为未来主流文化和大众文化的一部分,数字艺术形态必然在其交互性和媒体的网培性的共同作用下变得更加复杂。数字化艺术的新鲜之处在于它能够与观众互动,还具有转换性,能轻松地把不同运作方式的事物结合为一体。同时,由于数字技术的完备,使得越来越多未经太多基础训练的人也可以涉及艺术创作领域。而这些正是数字化艺术的魅力所在,也是数字化艺术真正的意义所在。

三、皮影艺术在数字化媒体艺术中的应用

数字化媒体艺术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并逐渐成为深受大众欢迎的文化传播和表现形式。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而数字化时代为科学与艺术、传统与现代的彼此交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使数字化设计艺术得到了蓬勃发展。艺术设计的创新发展,也是文化传承的一个过程,民族性将会使其独具魅力。如果把皮影艺术运用到数字化媒体艺术中,将获得双赢效果。

(一)皮影艺术为数字化的媒体艺术提供了传统的艺术借鉴形式。

1.皮影艺术造型平面化、卡通化、抽象个性化。皮影艺术造型质朴单纯却富于表现性。整体上线条优美、有力生动,韵味十足。面部特点为,额头高、鼻梁直、小红口、长眉、细眼,手指长。人物古朴典雅,有民族气息。这种平面性可运用到数字化媒体艺术的设计中并为之确立与众不同的艺术风格。复杂的三维人体结构、建筑结构,可以简化处理为点线面结构,这种概括的数字化平面造型质朴率真,既承续了民族传统造型特点,也具有现代数字化媒体艺术的设计特色。

2. 皮影艺术中的色彩和图案符号,为数字化媒体艺术提供更多的创意空间。数字化媒体艺术要与众不同,可以从传统皮影艺术色彩和图案的符号化特征入手。

怎样更好地运用传统的皮影造型符号,必须经过再三的推敲和研究,从传统文化内涵出发,对所要设计的角色结构、部位等加以夸张和取舍,直到完全符合数字化媒体艺术的设计的主题与风格。皮影艺术装饰性强,不追求固有色和光源色等理性用色思维,更多的在于具有装饰意味的色彩情感表达,数字化媒体艺术可借鉴这种装饰风格强烈的色彩处理手法,技能突出其独特的主题风格,又能独辟蹊径。国外的三维油画,就采用了皮影艺术中的传统五色观的色彩设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二)皮影艺术为数字化媒体艺术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养分,并为自身的传播和转型,奠定了基础。数字化媒体艺术已行至多元化路口。创意是艺术的源泉。创意不足和人文内涵的缺失,造成现代数字化媒体艺术无内涵、无特色。皮影艺术历经千年的传承,具有深厚的民众根基和文化内涵,能应对新媒体艺术发展所带来的强势文化,还原艺术的人文精神,为为雷同的艺术形式提供一种可行性解决方案。并进一步发扬了中国民间文化,数字化媒体艺术的发展推开一扇尘封已久的民间传统之门。

四、结论

综上所述,数字化媒体艺术为我们展示了当代艺术形形色色的风格样式。其艺术的现状与未来所面临的来高科技和人文的挑战,必将重新定位。皮影艺术在数字化媒体艺术中应用表现为造型、色彩和符号,以及传统文化理念在高科技的艺术领域里的实践,如:二维动画中的分层技术和骨架控制,都借鉴了皮影艺术的元素的运用。中国的皮影艺术博大精深,因其别具一格的艺术形式而享誉世界。皮影艺术在数字化媒体艺术中的应用,必将给现代数字化媒体艺术带来新的启迪。

数字媒体论文:新媒体时代我国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途径

21世纪,新媒体以势不可挡的态势迅速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它不仅改变了信息生产、存储、接受的方式,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模式、生活习惯、消费理念等。“新媒体”是一个宽泛的、历史性的概念,它蕴含了比较、变革、创新等多层次的含义。传播学者普遍认同的信息时代新媒体的定义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作为音乐传播的新兴媒介——“新媒体”为我国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赋予了强大的推进动力,但同时也对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数字音乐产业概述

(一)数字音乐产业的概念界定

数字音乐是当今传媒、娱乐、文化等产业共同关注的焦点。广义上的数字音乐,是指通过数字技术制作完成的音乐作品,它不仅包括在线音乐、无线音乐等非物质形态的音乐,还包括cd、vcd等物质形态的音乐:狭义上的数字音乐。是指通过数字技术进行生产、存储并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进行传播、消费的非物质形态的音乐,按照“音频文件的压缩编码格式”分类,主要分为mp3、atrac、wav、wma、mpeg-2、aiff等,本文主要讨论的是狭义的数字音乐。

由于数字音乐产业形成的历史较短,相关的研究还不多,对其还尚未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从产品的生产、企业的范围、经营的内容、服务的对象等角度看。数字音乐产业,就是以数字化形式和网络化渠道,直接或间接从事数字音乐生产、传播、销售、服务的企业及其经营活动的集合。在新媒体环境下,数字音乐产业的价值链的上游。主要由唱片公司、音乐作品创作人和其他版权人等内容提供商(cp)组成;中游则由a8,com、华友世纪、爱国者音乐等增值服务商和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服务平台服务商(sp)组成;下游则是在线收听、付费下载的终端用户。

(二)数字音乐产业的特征

1.新媒体技术是产业快速发展的有力支撑。在新媒体环境下,数字音乐的复制、发行、消费可以在网络虚拟空间完成,突破了三维空间的诸多限制,减少了运营的中间环节,节约了宣传、制作成本,消费者能够买到“纯粹的音乐产品”。基于“长尾理论”。由于存储在服务器上的数字音乐始终处于“上架”状态,它的产品生命周期事实上已被无限延长,那些所谓“过气音乐”也可以创造出巨大的财富,给企业增加更多的商业选择。从网络初期的单向传播模式到现在的分众传播、交互式传播;从手机的单一通话功能步入2g时代的信息功能再到3g时代的网络多媒体功能:从电视的无线模拟信号传输到有线数字传输再到网络互动式的iptv等等,新媒体从数字音乐产业的系统内部创造和扩大了市场,它的每一步发展都会给数字音乐产业带来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2.保护版权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版权(copyright)亦称“著作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音乐版权,是指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对其音乐作品拥有控制、使用、处分、支配、收益等权利的总和。在新媒体时代,数字音乐传播的物理特征决定了它是版权产业的一个重要分支,没有版权保护,数字音乐产业就丧失了生存的土壤。根据艾瑞公司《2009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发展报告》显示,由于各运营商的实际控制,从源头上解决了版权保护问题,无线音乐已占据了92%以上的市场份额,总产值为16.5亿元;而在线音乐因受到版权保护的困扰,一直未能得到良好’的发展,市场份额不足8%,总产值仅为1.4亿元。由此可见,有效解决数字音乐产业的版权保护问题对数字音乐产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3.内容创新是产业进步的原始动力。从本质上来看,数字音乐是内容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内容蕴含着音乐的美,是创作人艺术思想的外在表现,也是人类精神生活永恒的需要。然而“美价值必然与效用有关,正因为美涉及效用观念,人们的效用观念又彼此不同,才会产生出审美上的不一致。”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音乐是一种文化,具有显著民族性和地域性特征。所以,任何将音乐作为世界语的说法似乎都是荒谬的。美国音乐学者西格(charles seeger)早在1941年就写道:“当然我们必须注意避免把音乐作为一种世界语的错误。音乐共同体的数量虽然可能没有按语言划分的共同体那么多,但世界上是有不少音乐共同体的,而且其中有许多是不可能相互沟通的。”因此,尽管现代传播手段日新月异,由于人们对效用观念的差异性和音乐文化的不可替代性,“真正支撑音乐产业发展的原动力,应该是音乐人的激情、感悟以及原创精神,说到底,还是音乐内容的问题。没有音乐内容,服务商再多,服务再好,也做不大市场,也没有意义。”

4.大规模的用户是企业营利的重要资源。追求经济利益是企业的最终目标,如何扩大用户规模是企业家关注的焦点。在新媒体环境下,用户不仅可以直接创造经济价值,他们还可以被看作重要的资源使企业间接获利。正如经济学家亚瑟(w.brain arthur)所说:“使用你的商品的人越多,你获得的优势就越多——或者换句话说,你打下的根基越大,你的经济状况就越充裕。”为了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数字音乐企业通过提供免费的下载服务来吸引用户,进而将他们产生的注意力资源变卖,从而获得相应的广告分成已成为业内普遍成功的商业模式。相比之下,要使用户付费成为可能,提升用户的支付意愿是数字音乐产业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

二、新媒体时代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发展的瓶颈

(一)新媒体技术的进步降低了数字音乐侵权的门槛

在新媒体环境下。数字音乐的侵权行为主要分为:第一,服务者在其网络上提供含有权利瑕疵的作品,是指服务者明知或经第三人告知,或经权利人主张,其提供的服务侵权,而不予纠正的行为;第二,用户未经权利人的许可或法定许可,在合理使用范围之外擅自将他人的作品在信息网络中进行传播的行为。众所周知。制作精良的数字音乐作品需要较高的固定成本投入,但由于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复制”已成为数字音乐的基本生产方式。生产者可以无限地根据市场需求向消费者提供拷贝,如果不计算网络传输成本、宣传推广等费用。数字音乐的生产、发行成本事实上已趋向于“0”,这也意味着盗版者侵权行为的经济成本已基本不存在。据国际唱片业协会数据显示,1999-2009的10年间,全球唱片业销售总额从395亿美元下降到119亿美元,如果加上数字音乐销售额也就162亿美元。造成唱片业销售额逐年下滑的主要原因就是版权侵权和非法下载。另据统计,目前全世界音乐市场中约95%存在侵权行为,盗版下载达到400亿次,这一现象在中国尤为严重,在国内7200家音乐网站中。仅有10%左右获得了唱片公司的授权,绝大多数网站存在提供非法下载或链接的现象。

(二)版权保障机制已不再适应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

新媒体时代。数字音乐的传播速度与范围已经突破了时空的局限。我国现行的法律对于数字音乐的版权的权利界限、侵权标准等还尚未明确,“合理使用”数量和传播范围已无法确定,事实上损害了著作权人的财产利益,客观上给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障碍;在网络音乐侵权诉讼的法院管辖权问题上,法律条文相互矛盾,造成了“有法无所依”的局面;《著作权法》规定录音制作者仅享有4项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唱片产业的发展现状表明,唱片公司拥有的录音作者的4项权利已经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并已不能适应产业发展的要求;我国现有的版权集体管理机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只对著作权人作品的财产权进行信托管理,而邻接权人的权利集体保护组织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设立和运行,从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音乐产业的发展;从执法效果上来看。虽然我国先后颁布了在新世纪伊始就修订了《著作权法》,并先后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文市发[2006]32号)以及《文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数字音乐的侵权行为并未得到有效制止,网络侵权现象依然十分严重。

(三)内容创新不足困扰数字音乐产业的优化升级

如前文所述,数字音乐从本质上来是“创意产业”、“内容产业”的一个分支,拥有丰富而且优秀的音乐资源是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在新媒体时代,数字音乐作品的创作和表演质量同样也令人堪忧。日本唱片业协会主席石坂敬一认为“进入数字时代后,便很少再诞生像席琳·迪翁这样风靡全球的歌手了。从创作上来看,数字技术的确给某些业余音乐爱好者提供了一个参与创作的机会,但这也导致了音乐质量的总体下降。如果能够出现类似于《我心永恒》这样大卖特卖的歌曲,那么所有问题就都不再是问题。”在中国,音乐的创作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就整体而言,音乐作品的创作风格单一,内容的思想性、音乐性不足,恶搞、抄袭、跟风现象较为严重。在音乐版权市场上,华纳、环球、百代和索尼bmg为首的国际唱片公司具有绝对垄断的优势,市场占有率达80%以上。但这些跨国公司对版权的控制极为严格,如以100元厂首计算,数以亿千万的音乐作品,就要有数以百亿的版权费用投入。对国内企业而言,如此高昂的版权费用已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因此,缺少音乐作品,特别是极具创新性的优秀音乐作品,已成为阻碍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发展的桎梏。

(四)用户的消费习惯限制了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规模

用户的网络使用行为往往包含着固定的行为惯性,随着对于信息搜寻路径的熟悉,用户会逐步形成对于特定信息聚合网站(aggregator)的依赖。这种行为惯性和路径依赖,导致网络用户形成两个习惯,第一是通过搜索引擎来搜寻音乐,第二是使用能够在线播放音乐的音乐盒。数字音乐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在消费时体现出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即数字音乐可以同时被多个用户消费而不会影响其中任何人的利益,这便是所谓的“资源共享”。处于对免费的“共享资源”的路径依赖,消费者一旦遇到需要支付成本的“付费资源”,即使所需费用微乎其微,“选择成本”也会促使消费者的心理发生微妙的变化——“成本支出与收益是否合理”便成为一个理性思考的内容,美国华盛顿大学尼克·萨博将之称为“心智交易成本”(mentaltransaction costs)。截止2010年6月,我国网民数量达到4.2亿,网络普及率达到31.8%,其中网络音乐用户达到82.5%:手机网民2.77亿,手机网络音乐用户占45.3%。但是,根据艾瑞公司的调查显示,2009年度,94.1%的中国网民通过网站免费获取音乐,仅有5.9%的网民由于专业需要或找不到免费资源等原因通过付费下载。如此巨大潜在消费群体却没有产生应有的市场规模,说明免费获取音乐已经成为国内用户的消费习惯,并已经影响了我国数字音乐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发展我国数字音乐产业的对策与途径

(一)积极采用数字音乐的drm系统

基于数字音乐资源的公开性、共享性等特征,在web2,0技术被广泛采用以后,个人博客、播客、p2p等交互式传播模式的兴起,数字音乐侵权的方式也日新月异。为了维护产业的良性发展,必须要有另一种更高明的科技手段,来保护内容版权,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该技术就是数字权限管理技术-drm(digital right management),也称内容数字版权加密保护技术,是指涉及数字内容使用权限的设置、认证、交易、保护、监测、跟踪,以及界定使用者和权利人之间关系的数字版权管理技术。drm作为“将影响世界十大新兴技术”之一,它通过技术规范、商业模式和制度规范的集成应用,震荡着当代数字信息的传播、使用规则。为了使数字音乐版权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在被侵权后进行有效的路径跟踪,限制使用mp3、wma等这些为版权侵权行为提供便利的压缩技术,转而广泛采用drm系统应是明智之举。

(二)完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机制

虽然我国在版权保护立法、司法、执法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更应正视现实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版权管理的机制,维护数字音乐产业有序运行。首先,要确定音乐作品的侵权的具体标准,防止抄袭、篡改、恶搞等侵权行为的发生,维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广大音乐人创作优秀作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要明确数字音乐合理使用的范围。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制度宗旨是为了限制著作权的使用范围,平衡私权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但在新媒体环境下,这一宗旨已被完全颠覆,应进一步明确网络下载、p2p传播与合理使用之间的权利界限,明确合理使用范围和数量,并对权利人采取适当的补偿措施。再次,增加录音制作者的权利范围,应该积极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增加录音制作者的机械表演和广播权,以提升唱片企业的竞争能力。第四,完善音乐作品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机制,加快邻接权人权利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进程,切实保护数字音乐产业链各环节的主体利益。第五,完善网络音乐的法院管辖权制度。修改《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界定具体的诉讼时间起点和法院管辖权。建议将原告首次发现侵权行为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发生时间规定为诉讼的时间起点,合理解决诉讼时效难以确定的问题;考虑到网络空间和地理空间的差异性。在服务器或网络终端均难以查明的前提下,可指定原告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权法院,这就可以化解法院管辖权混乱的矛盾。最后,加大数字音乐市场的执法力度。各级文化执法部门应当主动承担所辖地区数字音乐市场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网站。为数字音乐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三)鼓励创作本土的优秀音乐作品

我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本土音乐资源浩如烟海。种类繁多。近年来,蒙古民乐、西北风、东北方言、闽南文化、江南曲风等中国元素与现代音乐的融合为我国音乐的多元化、本土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国内数字音乐消费类型中,除了港台流行音乐外。大陆流行音乐所占市场份额排名第二。面对如此现状。中国唱片业应当积极鼓励原创音乐,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积极扩大国内市场需求,提高本土音乐的市场份额。因此,在世界经济一体化、文化发展多元化的历史潮流中,中国的数字音乐内容,一方面要加大对优秀音乐作品的传播力度,提高音乐的欣赏价值和教育意义;另一方面,还要积极地开展音乐版权贸易,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满足人们日益丰富的音乐文化需求。

(四)培养消费者良好的消费习惯

数字音乐消费习惯是人们在消费数字音乐过程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特征,它受到消费者收入水平、艺术修养、道德自律以及市场资源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习惯一旦养成便难以改变。我国数字音乐的消费者普遍存在“搭便车”的心态,免费获取数字音乐已成人们的最佳选择。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是,音乐资源被随意获取和丢弃,浪费现象严重,破坏了数字音乐产业价值链的平衡。然而,消费习惯难以改变并非无法改变,早在2003年美国也是非法下载泛滥的国家,当时有70%用户通过网络非法下载音乐。经过2年的治理,非法下载的用户比例便下降到了38.3%。目前在线音乐已经成为唱片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支撑起了唱片产业的盈利线。因此,要重新审视消费者对于数字音乐的消费心理,积极开展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消费者树立正版消费的法律意识,约束消费行为,自觉抵制非法音乐的入侵。

数字媒体论文:浅析艺术与数字技术相结合的新媒体艺术设计

摘要:新媒体艺术设计是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艺术相结合的产物,对其形式特征、关学理论和知识结构的研究是这个学科发展的重要环节。为了解决新媒体艺术设计面临的学科基础理论薄弱,产业发展瓶颈等问题,通过调研相关产业,分析最新的前沿研究成果,并结合长期实践,得出新媒体艺术设计只有解决好学科的传承与创新,以及人才的培养平台才能得到高效快速的发展。

关键词:新媒体艺术设计;信息传播;传播媒体数字技术

一、新媒体艺术设计的兴起

科学的每一次进步,都会对艺术设计领域的变革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也成为艺术形式繁荣的发展动力。在整个艺术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医学和人体解剖学的研究,为素描、雕塑提供了重要的创作理论参考;几何与透视学的发展,为绘画提供了符合人体视觉原理的透视理论;颜料化学的进步,为油画家提供了明亮而富有层次的颜色表现空间;光学原理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使印象派画家遵循光学的原理,分析和组织物象的各种关系,同时光学应用的研究还促成了摄影技术的诞生,从而对艺术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一切都体现着科技对于艺术的重要推动作用。

进入20世纪以来,科技对艺术的影响变得更加强烈和迅猛,数字技术的发展为艺术创造了更广阔的表现空间,上世纪80年代初,计算机图形艺术设计成为现代尖端的视觉表现手段和形式,快速迅猛地出现在电视、电影、平面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和建筑环境艺术设计等大众传播媒介和视觉艺术设计领域之中。计算机图形学的出现,被称为第三次图像革命,其意义甚至大于从无声到有声、从黑白到彩色的前两次图像革命…。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数字艺术设计”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出现在艺术设计领域,它融合了“艺术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学科。数字媒体艺术是基于数字科技的快速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生的艺术形式,关于新媒体艺术的特点新媒体艺术先驱罗伊·阿斯科特(royascot)说:“新媒体艺术最鲜明的特质为连接性与互动性。”从国际学术界和教育界对数字化“设计”的诸多称谓及科学内容的设定来看,数字媒体艺术主要涉及到视觉艺术、人机界面、信息传播、多媒体、数字网络、动画、广告、游戏、虚拟环境,虚拟产品设计等,其主要范畴都在2l世纪数字化“设计”的“数字媒介”囊括之中,由此就可以比较明确新媒体艺术设计的基本内涵和范畴。

进入2l世纪,全球范围内以新媒体、数字影像、cg特效、网络技术为代表的数字内容创作行业已经成为当代知识经济产业的核心产业,在美国、日本其产值超过了传统的汽车工业,而韩国更是将游戏为代表的数字内容产业作为立国之本,并已成为韩国经济成长的新动力。目前全球数字内容还在不断地向更深更广的领域扩展,而这个产业也必将成为

三、目前数字艺术设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数字艺术设计及其产业的迅速发展给国内外视觉艺术设计界带来了很多问题。最突出的就是跨学科人才的知识分离化现象严重,其次是人才需求和教育模式的问题,传统的艺术教育体系在设计人才培养定位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两极分化现象。

以上问题的出现,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在认识新媒体艺术设计和培养数字艺术人才的过程中存在着几个方面的问题而产生的:

首先是认识的问题,数字技术在艺术设计领域的应用大致可以归纳三个大的方面:①计算机辅助艺术设计。②数码新媒体艺术设计(包括网络、多媒体、电子产品、动画、游戏等方面)。③非商业化艺术类数码艺术创作在平面、环境等一些学科方面,数字技术是一种辅助手段,而在广告、新闻等方面它是传媒的载体和形式,或是一种工艺和创作手段。④数字媒体设计是随着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和艺术相结合的新型学科,同其他的艺术学科相比,它具有实用性、时代性、跨学科和复合性的特点。对于新媒体艺术需要有新的思考和理解,如果还保持原有对艺术类理念的认识,它既不符合学科的发展,也不符合市场的需求,因此正确地认识理解和探索新媒体艺术及其相关领域对于数字艺术设计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是人才素质结构的培养问题。数字艺术是一门跨学科、多学科结合的复合型学科,培养和训练既懂得艺术设计规律,又懂得计算机图形艺术设计,能操作相关应用和后期制作软件的数字艺术设计人才,已成为当今数字艺术设计产业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课题。数字技术人才和创意人才都是社会急需的,但是需求的比重却有很大的差别,因此需要根据市场的需求来制定培养不同层次的技术人才和创意人才的教育目标。

最后就是培养对象问题。随着普及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进入到艺术类学科,随之而来就产生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专长的相互矛盾的问题,学生的综合修养和知识结构错位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对于新媒体专业的教学和培养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种现象在艺术类院校表现得尤为突出,可以考虑数字媒体教育不要只限于文科的艺术类学生。

四、根据新媒体艺术的特征来完善人才培养

为了新媒体艺术设计的发展和新媒体艺术人才的培养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在人才培养院校建立各个学科间的交流和资料的资源共享、学科间的优势互补的教学体系。2.开设学科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学习教学的立体化平台。这样有利于形成循序渐进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培养扎实的艺术设计功底和熟练的数字工具操作能力、充分利用各方面有用的信息资源。3.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建设教学资源立体化平台和教学模式的创新。将传统艺术教育与现代数字技术教育有机融合,构建新的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环境,创建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工作室,以及数字人才培养创新工作室。4.同时为培养高层次的教师队伍提供了更好师资环境,更好的保证教学质量。5.加强教学体制在选材阶段就提出相对较高标准,培养具备较高综合素质的选材将更符合新媒体专业对培养对象知识结构的要求,就更有利于培养出优秀的人才。面对新媒体艺术的发展,发挥社会和院校之间的各自优势,可以更好的解决数字艺术人才在培养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培养出真正适合社会需求的数字艺术人才。当然数字艺术人才培养的完善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既不能只埋头研究教学的建设,也不能只是应付市场的需求。

五、新媒体艺术设计的未来和发展前景

在人类文明的各个历史阶段,科学技术与艺术的关系一直都是相互促进,协助发展,但是很少有象当前数字技术与网络传播技术这样引发的空前演变。可以说,在现代生活中新媒体艺术已经实质性地改造了艺术的思维模式、设计模式、传播模式以及欣赏模式,新媒体艺术正在成为新世纪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人们可以借助这一平台丰富的形式表达内心的艺术创作情怀,满足生活需求。新媒体艺术设计是当代数字科技发展和艺术相结合的新兴学科,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随着社会和科技发展,数字信息的传播更加深入和全面。数字艺术人才的培养和教育间将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我们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抓住机遇,为新媒体艺术开辟一片灿烂的天地。

数字媒体论文:数字化多媒体时代的广告视觉传达效应

数字化多媒体的出现不断地挑战并充实着传统的视觉传达方式,扩展了当代视觉传达设计外延,视觉传达由以往形态上的平面化、静态化,开始逐渐向动态化、综合化方向转变,从单一媒体跨越到多媒体,从二维平面延伸到三维立体和空间,从传统的印刷设计产品更多转化到虚拟信息形象的传达。广告作为视觉传达的重要形式,也在数字多媒体技术的推动下发生了质的飞跃。网络广告、数字影视广告、多媒体电子显示屏、多媒体互动广告等新一代的广告视觉传播方式以飞速发展的趋势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所谓多媒体,即多种信息媒介的综合。多媒体技术不是各种信息媒介的简单复合,而是一种把文本、图形、影像、声音、视频、动画等形式的信息结合在一起,并通过计算机进行综合处理和控制,能支持完成一系列交互式操作的数字信息技术。在当今信息社会,以计算机科学为标志的数字多媒体技术给广告设计和传播带来了新的气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数字多媒体技术的推动下,广告推广战略也从单纯的品牌推广阶段向更加细化的市场推广阶段转化,开始注重和选择区域媒体、行业媒体以及更加细化市场定位的媒体,数字多媒体广告运作和的方式也更加多样化和人性化。数字化多媒体时代的广告视觉传达效应越来越受到关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播效应好,视觉传达样式多样

传统媒体广告的信息传播是从媒体向受众单向流动,其诉求策略和表现形式因此受到限制。传统的媒体主要包括报纸杂志等纸质媒体、广播、电视、户外媒体等形式。它们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只能传达有限的内容。随着20世纪末数字化多媒体广告的出现,孕育着各种新的视觉样式的形成,视觉表现方式也更加生动和更具渗透力。数字多媒体将印刷、广播、电视、网络、电子出版、计算机通信等各种信息媒体联成一体,对声音、影像、文字、数据等进行一元化高速处理,全方位立体地为用户提供双向信息系统。例如,网络对多媒体技术的支持,使网络广告在视觉传达的形式手段上丰富多样;多媒体电子显示屏以不同的姿态出现在户外、商场、机场、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广告场所,车载电视广告也出现在公交车和地铁,它们以新颖时尚的姿态,发挥着各自的投放优势。人机互动的触摸式计算机平台也广泛使用在展厅、书城、医院以及企业的宣传介绍中。这些新兴的广告媒体样式,不仅丰富了广告的传播媒介,拓展了传统视觉传达的层次,并且获得了较好的传达效应。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如上海外滩游轮上的巨幅lcd显示屏广告,不仅因其尺寸大,而且因其良好的黄金环境,在黄浦江上移动的视觉吸引,以极强的视觉冲击力给来到外滩的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形成了外滩独具一格的广告风景线。随着数字多媒体技术的不断成熟和进步,在不久的将来,在广告领域将会有更多的视觉传达样式,给人们带来更多新的视觉体验。

二、交互性好,体现人性化视觉传达效应

数字化多媒体具有形成人与机器互动、互相交流的操作环境,信息接受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对信息交流方式和过程进行调整,满足人们的参与感。受众不再仅仅是信息的接受者,而是拥有更大的选择自由和参与机会,无论从形式上或是内容传达上都给使用者更多的关心与服务,是人性化设计的体现。交互式广告的真正意义在于体现了用户、广告客户和数字化多媒体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就是说,数字化多媒体提供高效的广告环境和资源,广告客户则可以自主地进行广告投放、更换、效果监测和管理,而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广告信息及其表现形式。也只有建立了三者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才能实现交互式广告最和谐的环境,才可以让交互式广告真正成为大多数企业都可以采用的营销策略,广告的价值也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互动式数字多媒体广告不仅使用在商业广告运作中,甚至在非商业广告运作中也得到使用。例如,博物馆、医院、书城、旅游景点设置的人机互动的触摸式计算机平台有助于帮助人们按需要获取信息。

三、技术先进,给广告设计提供更大创意空间

人类每一次技术进步都会带来艺术的巨大变革。数字化多媒体技术在广告设计中的运用,必将产生前所未有的巨大力量,几乎可以使一切艺术想象变为现实,给新时代的广告设计师们带来创作上更大的自由度和创作空间,使作品呈现出异彩纷呈的艺术效果和视觉感染力。数字印刷技术、国际互联网、数字电视电影、多媒体电子屏幕、数字摄影摄像技术,提高了广告视觉传达的科技水准。运用电脑操作的彩色喷绘技术,使广告视觉传达作品的画面幅度加大,形象更真切感人;电脑及其相关软件在广告视觉传达创作中的运用,使广告创作从二维平面到三维动画,从视觉艺术到视听交互,从虚拟现实空间到可以由用户选取交互点的虚实结合的交互广告媒体。毫无疑问,广告视觉传达将会在不断运用高科技及其新媒体中得到发展。

四、形成跨媒体传播的整合传达效应

数字化多媒体广告使现有的各类相互独立的媒体走向融合,形成一个全方位的、整合各种传播媒介的跨媒体平台。其实质,即统一所有的信息源与传播媒介,将全面的信息与内容通过各种媒介,及时、快速、低成本地传递给最大范围的受众,以发挥不同媒体之间的协同效应。跨媒体信息在不同媒体之间的流布与互动,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指相同信息在不同媒体之间的交叉传播与整合;其二是指媒体之间的合作、共生、互动与协调。例如,国际互联网不仅具有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介传达信息的一般功能,而且还将传统的、界限分明的语言、文字、声音、影像等各种传播形式结合在一起,具有多媒体、实时性、交互性传播广告信息的独特优势;互动电视除具备一般高质量彩色电视接收功能之外,将广播电视技术、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三者完美结合起来,实现了双向通信功能。就广告传播媒体而言,21世纪是媒体整合的世纪,是媒体创意的世纪,人类真正进入了以数字化多媒体传播为特征的信息整合时代。

结语

广告设计是科学与艺术相融合的交叉学科,目前,数字多媒体广告形式在我国已逐渐具备了社会影响力,其地位有逐渐上升的趋势,并且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可以预测,数字化多媒体广告形式将成为21世纪广告视觉设计的主流,甚至成为中国广告业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数字媒体论文:皮影艺术在数字化媒体艺术中的应用研究

一、皮影艺术的发展特点和风格中体现出来的艺术价值

(一)皮影艺术的发展

皮影是我国民间流传较广的傀儡戏之一。俗称“灯影”,它以皮革雕刻人和物,借助灯光在屏幕上成影。中国皮影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魅力。千百年来,一直是民间戏曲的艺术奇葩之一,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艺术瑰宝。皮影是起源于宋代,形成于古代中原地区。据史料记载,由于战争和迁都,很多皮影艺人向南北迁移,并在各地扎根,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三大区域流派,即中南部皮影、北方皮影、西部皮影。

(二)皮影艺术的风格特点

皮影艺术是借助灯光透过镂空的影人和道具在影布上的景象来完成表演的。其造型在皮影艺术表演中显得尤为重要。人物造型整体性强,采取抽象和写实的艺术设计手法,其造型比例上身偏长。人物的程式化造型来源于舞台剧。男性和女性形象迥然各异。为了破除皮影艺术在表演上的局限性,皮影艺不断地探索和研究,创造了独特的艺术语言,有数十种流派和唱腔。签手是皮影艺术的灵魂,主要采用挑、抵、推、揉、拖、反转等技法来表现细腻的感情,给皮影以鲜活的生命力和感染力。

皮影艺术的意蕴、形态、色彩、光影与表演都有着独到的艺术魅力,对我国现在艺术院校的学科和专业设置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启示作用,如何将这种传统艺术形式进行加工,得其精蕴,如何将其推演到现代设计之中去,是十分值得思考的问题。

二、数字化新媒体艺术的发展现状

(一)媒体的变革

数字革命展开在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基础之上。在整体变革中,网络空间的覆盖面无限广大。过去是单向式的发送和的接收。现在因特网、电子邮件、电子信息、博客、腾讯等多种形式,改变了传统的单向式媒体。双向交互式媒体模式应运而生。基于新的公共空间建构的数字化艺术正走向大众文化和网络化。虚拟的东西让无法在现实环境中实践的思想得以实现。

(二)数字化艺术

上世纪八十年代,数字技术的发展直接促成了数字化艺术的形成。数字化艺术泛指使用数字、信息技术制作的各种形式的有独立审美价值的艺术作品。技术数字化对社会影响是全方位的。在文化领域,这种影响表现为不同的文化传承、艺术形式和艺术观念被逐步解构和重组。传统的艺术概念受到冲击。审美观念发生改变。

数字化艺术是技术与艺术的融合,且技术成分比重加大;图像演变成信息;有互动性;虚拟真实与艺术真实相互融合。数字化艺术将成为世界的主流艺术。作为未来主流文化和大众文化的一部分,数字艺术形态必然在其交互性和媒体的网培性的共同作用下变得更加复杂。数字化艺术的新鲜之处在于它能够与观众互动,还具有转换性,能轻松地把不同运作方式的事物结合为一体。同时,由于数字技术的完备,使得越来越多未经太多基础训练的人也可以涉及艺术创作领域。而这些正是数字化艺术的魅力所在,也是数字化艺术真正的意义所在。

三、皮影艺术在数字化媒体艺术中的应用

数字化媒体艺术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并逐渐成为深受大众欢迎的文化传播和表现形式。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而数字化时代为科学与艺术、传统与现代的彼此交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使数字化设计艺术得到了蓬勃发展。艺术设计的创新发展,也是文化传承的一个过程,民族性将会使其独具魅力。如果把皮影艺术运用到数字化媒体艺术中,将获得双赢效果。

(一)皮影艺术为数字化的媒体艺术提供了传统的艺术借鉴形式。

1.皮影艺术造型平面化、卡通化、抽象个性化。皮影艺术造型质朴单纯却富于表现性。整体上线条优美、有力生动,韵味十足。面部特点为,额头高、鼻梁直、小红口、长眉、细眼,手指长。人物古朴典雅,有民族气息。这种平面性可运用到数字化媒体艺术的设计中并为之确立与众不同的艺术风格。复杂的三维人体结构、建筑结构,可以简化处理为点线面结构,这种概括的数字化平面造型质朴率真,既承续了民族传统造型特点,也具有现代数字化媒体艺术的设计特色。

2. 皮影艺术中的色彩和图案符号,为数字化媒体艺术提供更多的创意空间。数字化媒体艺术要与众不同,可以从传统皮影艺术色彩和图案的符号化特征入手。

怎样更好地运用传统的皮影造型符号,必须经过再三的推敲和研究,从传统文化内涵出发,对所要设计的角色结构、部位等加以夸张和取舍,直到完全符合数字化媒体艺术的设计的主题与风格。皮影艺术装饰性强,不追求固有色和光源色等理性用色思维,更多的在于具有装饰意味的色彩情感表达,数字化媒体艺术可借鉴这种装饰风格强烈的色彩处理手法,技能突出其独特的主题风格,又能独辟蹊径。国外的三维油画,就采用了皮影艺术中的传统五色观的色彩设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二)皮影艺术为数字化媒体艺术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养分,并为自身的传播和转型,奠定了基础。数字化媒体艺术已行至多元化路口。创意是艺术的源泉。创意不足和人文内涵的缺失,造成现代数字化媒体艺术无内涵、无特色。皮影艺术历经千年的传承,具有深厚的民众根基和文化内涵,能应对新媒体艺术发展所带来的强势文化,还原艺术的人文精神,为为雷同的艺术形式提供一种可行性解决方案。并进一步发扬了中国民间文化,数字化媒体艺术的发展推开一扇尘封已久的民间传统之门。

四、结论

综上所述,数字化媒体艺术为我们展示了当代艺术形形色色的风格样式。其艺术的现状与未来所面临的来高科技和人文的挑战,必将重新定位。皮影艺术在数字化媒体艺术中应用表现为造型、色彩和符号,以及传统文化理念在高科技的艺术领域里的实践,如:二维动画中的分层技术和骨架控制,都借鉴了皮影艺术的元素的运用。中国的皮影艺术博大精深,因其别具一格的艺术形式而享誉世界。皮影艺术在数字化媒体艺术中的应用,必将给现代数字化媒体艺术带来新的启迪。

数字媒体论文:探求数字媒体技术在设计中的实用性

一、数字媒体技术在展示设计中的应用

数字媒体技术在展示设计中的应用,最为典型的就是上海世博会中各个馆的设计,使数字媒体技术得到了充分的利用。众所周知,上海世博会是展示人类先进社会未来发展的盛会,通过运用数字媒体技术能够将未来的事物表现出来。

1、3600环形影像在世博会中的应用3600环形影像主要是指在环境的空间内,采用3600的环形全景视频,然后配合环绕立体声效,从而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梦幻空间,采用此种技术能够更为形象的以及真实的展现主题,给人带来视觉上的盛宴。在上海世博会中的澳大利亚馆环形剧场,就是采用六块平模组合而成的一个立体的屏幕,在每一块屏幕下都可以单独的进行上升下降的移动,使观众从每一角度观看,都能够体会到不同的感受。

2、180。弧屏以及PLC程序的应用在上海世博会的城市起源厅中,通过采用1800弧屏以及PLC程序控制的自动演示站台,采用全部息影以及虚拟技术将保护神灵、东方发祥、考古警示以及两河晓星这四个方面完美的结合起来,将西方世界的“神的召唤”以及东方世界的“集市起源”相互结合,给观众带来了视觉上的享受。

3、声光电技术在展示空间中的应用声光电技术主要是将声音、光线以及影相互结合为一体,从而构建出一种变幻无穷的视觉效果,给观众的视觉带来强大的冲击力。当观众走进展示物体时,就会随着你发出的声音出现不同的转换。在上海世博会中的德国馆镇馆之宝的动力之源,充分利用了声光电技术,是一个质量为1吨,直径为三米,并且由四十万根的LED发光二极管所组成的一个金属球,这个金属球在声音的作用下,就会向行走的观众展现不同的画面以及色彩,并且随着观众的声音变化,这些画面的色彩以及位置会发生变化。

4、三维虚拟技术的应用三维虚拟仿真主要是利用沉浸式的三维显示系统,伴随虚拟的声音,就会使人员沉浸在一种非常逼真的环境中。三维虚拟显示技术,能够创造三维虚拟现实,这主要是因为电子计算机能够将客观世界的数字化模型转化为不同形态的声波,从而为观众营造一个虚拟的世界。在上海世博会的展馆中,采用数字媒体技术演示出三维实体感觉的城市足迹,从而让观众沉浸其中。每一个城市的展示都是通过三分钟的虚拟现实影像将这个城市的地质面貌、风土人情串联起来,让观众感到仿佛自己在城市中行走,真正的走进虚拟的空间中,通过不同的变换城市风格,感受不同城市的风土人情。

5、真实触摸体验通过触摸能够真实的感受到物体的温度、压力、湿度以及振动等,当触摸到这些物体的时候,人们的触觉器官就会产生能动的反应。这种技术在现代的空间设计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例如:在上海的世博会中,英国馆的设计中就使用了很多触摸互动环节,通过人体的触摸能够体验自然科学的原理,进而更好的了解我们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

二、数字媒体技术背景下的展示设计的发展前景

随着数字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在展示空间中的广泛应用,会使展示设计增加越来越多的数字化的元素,满足观众的好奇心,在这种形式下,展示空间设计的发展情景只会向更高层次方向发展。

1、观赏空间的方式更加多元化数字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得展示空间在设计上会更加的丰富多样,观众欣赏空间的方式也更加的多元化。以往人们只能在电脑屏幕上去观赏展示空间中所提供的信息,但是,在数字媒体技术的背景下,观赏空间的方式将会更加的多元化,在现实的空间中,通过低级鼠标,就会进人到真实的展厅中,了解展品的具体情况,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体验真实的空间环境。

2、观众的参与度更加普遍化在现代的展会空间设计中,实现观众的互动是现代空间设计的重要环节。由于观众对空间的需求不仅仅停留在静态的观看展品,而是最大限度的实现其有效的互动,参与到展品中,真实的感受展品情况,从而在理念上产生共鸣。

3、展示的内容会更加丰富化传统的展示空间内容只是一些静止的展品,并且展示的信息非常有限。在数字媒体技术发展的前景下,展示空间设计的内容会更加的丰富化,开阔观众的视野。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数字媒体技术在展示空间设计中的应用会越来越广泛,最大限度的满足人们的需求,在本质上改变展示艺术的形式以及内涵,让观众在欣赏展品的过程中获得更多的乐趣。在今后的发展历程中,在使用数字媒体技术的同时,与整体的展示氛围实现有效的协调,创造一个“全时空”的展示环境。

作者:朱叶 单位: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数字媒体论文:数字媒体艺术特征研究

摘要:

科技的发展使表现艺术作品视觉形象的媒介有了革新式的发展,表现形式的改变同时也引起了审美体验的改变,文章主要讨论相较于传统艺术作品,数字媒体在介入艺术创作后所产生的交互性、沉浸性、超媒体以及综合性特征。并结合相关作品讨论这些特征在数字媒体艺术作品中所表现的独特魅力。

关键词:

数字媒体艺术;交互性;沉浸性;超媒体;综合性

前言

数字技术与艺术的结合从而产生了数字媒体艺术,其为艺术的表达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以往静态的视觉呈现已变得过于单一,也使艺术形态有了新的蜕变与多元化的成长,相较于传统的艺术传播形式,数字媒体艺术通过设计的过程在传播表现方面呈现出了更多的可能性,其是将人类的理性思维与艺术作品的感性思维相结合,并以新型数字科学技术为基础的艺术表现形式,将人类的想象力尽可能地用视觉图像的形式展现出来。在新型科技手段的冲击下,使得相应作品的审美感觉、体验、逻辑反映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同样也在影响着观看者的审美习惯。数字媒体艺术是科技时代的产物,在为创作者提供表现方法的同时也表现出了丰富的自身特征。

一、交互性

交互性是数字媒体艺术作品中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于传统艺术设计作品的显著特点,交互性增强了观者与作品之间的互动交流,使观看者参与到作品最终呈现的过程当中,将以往静态的艺术呈现转变为动态的交互式艺术呈现。观看者已不再停留在驻足观看的位置,而需要通过自身与作品的操作来达到对艺术作品的感受与理解。交互性在数字媒体艺术作品中表现出三种突出的特征:1.就虚拟空间而言,观看者通过与数字媒体艺术所自带的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交流互动而完成操作;2.就现实空间而言,数字媒体艺术作品通过传感器、激发器和相应的操作系统感应人的具体动态并产生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的生理反应;3.就信息传播而言,与数字媒体艺术作品所匹配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同时具有信息接收与发送的功能,可实现信息的双向传播。交互性的三个特征通过数字媒体艺术特有的设计方式表现在作品的创作过程以及展现结果当中,是数字媒体艺术在数字技术发展下所推进的结果。交互性特征实现可“人—机—人”互动的新型交流方式与体验方式,人的互动参与是这里的核心,数字媒体艺术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主要特征就在于强调观者的参与,甚至可以说若没有观看者的互动参与,作品就会处于未完成状态。传统艺术设计作品如:平面设计或者环境艺术设计等的呈现效果往往处于观者的脑海当中,而数字媒体艺术作品的呈现效果则由于观看者的参与而使作品根据不同的互动操作呈现出不同的可视结果,从而使交互性作品处于不确定的动态之中。而交互性数字作品的魅力也正在于这种不确定性。《生命的空间》(如图1、2)是新媒体艺术家佐梅雷尔创作的系列作品,在新媒体交互性作品中有重要的意义。在这件作品当中,观看者同时是作品的完成者,观看者通过计算机输入自己想要表达的一段文字,随后通过作品背后的数据处理系统将这些文字信息转化成一种可视的植物图形,随着文字的不断输入,植物图形也会按照不同的方式逐渐生成。同时观看者可以通过触屏系统,将植物图形移动与重组,从而形成新的植物图形。在《生命的空间Ⅱ》中,创作者增加了互动的范围,观看者可以在任意的时间找到自己以往创作的作品,并且再次输入文字及其他符号来增长之前的图形。每位观者参与这一作品后都会有独特的图像生成,观看者的互动操作促成了该数字媒体作品的艺术呈现。

二、沉浸性

沉浸性主要体现在虚拟现实,即VR技术当中,VR是数字技术当中运用较多的一种技术,创作者通过“0”和“1”的比特代码超越物质上数的概念,构建虚拟的或人工的虚拟世界。我们在目前众多的电影作品中可以看到这一技术的运用,如在《阿凡达》《侏罗纪公园》等作品中,我们看到了不曾见过的“真实”,从而产生巨大的视觉感染力。虚拟现实所产生的沉浸性目的在于通过营造逼真的视觉环境,并结合其他设备对人的感官产生影响,进而使观看者产生真实的生理反应。布朗在其著作中表示“在场”对虚拟现实研究来说是一个中心观念,用于描述用户将有中介的体验感知为非中介的程度。沉浸性的塑造在艺术潮流中一直便是有的,远古时期的洞穴壁画以及中世纪教堂中将建筑、光线、象征符号的等元素汇集一起的创作等,其目的在于使处于该空间的观看者沉浸在一种特定的环境氛围当中,进而产生精神上的遐想,这一艺术效果的渲染一直存在于人们的创作目的当中,而数字媒体艺术作品实际是对沉浸性这一特点的一种再发挥。其运用新技术来营造不同以往的沉浸性体验:1.全感官:运用不同的技术及相关的设备创造出全感官式的体验,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嗅觉以及情节故事的环境。2.参与性:与传统静态的沉浸性艺术体验不同,数字媒体艺术所营造的沉浸性体验往往强调观看者的参与性。3.戏剧性:美国学者考西指出,在动态的数字技术支持下可以产生一种新型的戏剧语言,这种戏剧语言在强烈视觉冲击的作用下匹配这新型的戏剧呈现。这种全新式的体验调动起了观看者所有的感官感受,使观看者完全沉浸在艺术家设定的环境氛围当中,达到精神的遐想与梦幻效果。VR虚拟现实技术已经在业内有了不菲的成绩,技术也在不断地更新发展。近期,谷歌推出了一项全新的“VR+艺术”活动——“chrome”,这项活动能使人们更好地接触和理解VR技术与艺术的结合。这件作品由六位艺术家运用3D的形式进行雕刻、绘画等创造艺术作品,而全新的数字技术支撑也由谷歌提供的V8Javascript引擎来完成,它能配合艺术家的身体所提供的数据,将艺术家所表现出来的创作过程通过数据的处理转化到电脑数据库当中,而WebMvideo和WebGL则用来渲染360°的视频内容。随后观看者通过佩戴VR眼镜进入艺术家所创作的艺术作品当中,来体验艺术家通过形式和色彩所描绘的艺术空间,沉浸在全包围的艺术空间当中,以往平面式的视觉体验被打破。观看者佩戴VR眼镜能身临其境的感受艺术氛围,并通过自己的脚步移动达到观景式浏览。这一新型的艺术体验方式打破了传统的静态审美体验,具有革新式的发展,是VR技术与艺术的突破性结合。

三、超媒体

超媒体是数字技术发展的突出成果。纳尔逊在其著作中指出的伟大构想“超文本”在数字技术的帮助下得以实现,该特征表现为读者可用不同于传统的阅读方式来进行资料的搜集,在数字技术中,所有的信息都转化为一个链接,处于互联网世界当中的一个节点,观看者可以随意地将其呈现于眼前。在数字技术世界当中,所有的信息共处于一个三维的空间当中,而改变了以往的平面或线形呈现。

四、综合性

视觉呈现方式的多样性表现促使了数字媒体艺术具有了综合性的特征。这一特点主要由艺术形式与技术相结合,从而使数字媒体艺术作品在呈现方式方面具有了极大的包容性,其可以在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方面作品所呈现的主题传达给观看者进而调动观看者的艺术反馈,共同构成艺术设计作品对观看者的审美体验,增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这一特点对于传统艺术设计作品是缺乏的,而综合性的特点也正是数字媒体艺术独立并区别于其他艺术设计学科的一大特征。尼葛洛庞帝曾说“现实的质量是一种典型地运用了其他感官体验的收视效果,不单和视觉有关,各种感官构成的整体要大于部分之和”数字化时代的人在整体感知、整体思维以及整体把握世界方面应该有突出的表现,若还以以往单向的、线性的思维来感知世界,那么可能已不再适应目前社会的高速发展。我们处在一个信息化过剩的时代,信息对于人类的冲击效果严重的影响着人类对于信息的选择与接收,当代艺术设计作品的存在不能忽视对于观看者的内心影响,而综合性的特征则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探索的方向。2012年上海新年音乐会中对于数字媒体艺术的运用便很好地体现了综合性这一特点。上海音乐厅对面的建筑立面上被投影机照亮,在临近新年的时候这场名为“照亮奇迹”的声光秀即将开始,投影的设计充分考虑了建筑的外立面结构,在随后《彼得•潘》的旋律开始后,跳动的投影图形便随着音乐的节奏开始了表演,音乐、光影、建筑这三者此时融合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件综合性的数字媒体艺术作品。在随后的《龙卷风》音乐节奏中,由于节奏的欢快,光影的3D效果也更加明显,建筑外立面的每一个细节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与展现,花岗岩、柱子、窗户、雕塑等元素都被充分地考虑到整体的设计当中(如图3)。

五、结语

数字媒体艺术作品独立存在于艺术设计学科当中的基础就是数字技术,在其学科范围中,数字媒体技术已不再是简单工具的意义,对于数字技术的依赖已经深深地辐射到了创作者对于技术的审美化、艺术化或观念化的探索,进而使得数字媒体艺术的“技艺”成为一种不可分离的混合体。在视觉文化全球化发展的大趋势语境下,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也不再是简单的视觉形象的构建,而已经逐渐深入到艺术创作的过程当中,并影响着视觉形象的呈现方式与创作者的思维方式,同时也是对整个艺术创作机制、传播、参与的整体创新。

作者:何方 单位:晋中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