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在不完全契约环境下考虑收购方企业与目标企业之间的并购博弈,分析目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于收购方企业的收购动机和收购价格的影响。结果表明:(1)收购方企业是否对目标企业报高价,取决于收购方企业自身的相对能力,而不是目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收购方企业自身相对能力越强,越有可能对目标企业报高价。(2)目标企业没有很强的核心竞争力时,更有可能发生收购。(3)尽管知道高价收购目标企业很可能是不值得的,但一些具有高能力的收购方企业仍然愿意高价收购目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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