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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13 04:14:33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第1篇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就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村委会的组织下,依照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自治章程,村民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去年在全镇十二个村开展的试点活动,符合广大群众的意愿,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同时也积累了工作经经验,为本年度达标活动打下了基础。镇政府决定在计划生育基层管理牢靠,计生工作稳步提升的于咀、小寺头、乐兴、乐安坊、高龙头、中巷、文乐、咀头、习仵、下沟、任家、党家、石家、马家等14个村年内达标,现安排如下:

(一)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活动的意义

首先,要充分认识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村民自治作为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法律概念和一项重大法律制度,已在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作了明确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政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要求计划生育实行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途径。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其次,要充分认识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客观要求,计划生育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群众性工作,必须尊重群众的主人地位,这一群众性特定决定了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必然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广大村民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既是我们的工作对象,又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只有千方百计把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计划生育“难”的问题,才能使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落实到实处,进而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三是充分认识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化解农村社会的一个好办法。实行村委分开,村民直接参与村级计划生育管理,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了党群关系,减少和化解了许多矛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好的社会环境,四是要充分认识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需要。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潜力在农村,只有广大农民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稳定低生育水平才能实现。

(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内容

主要内容是: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村级党支部和村委会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作用,自觉承担抓紧抓好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教育推动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国家法律政策的范围内,村级推动有独立自主处理计划生育事务的权力,该权力向全体村民开放,增强透明度。村民有权参与本村计划生育管理、监督,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制定有利于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村规民约,形成计划生育村级自治规范,增强村一级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为群众提供生育优质服务、强化生殖健康等。

(三)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标准

1、达到计划生育合格村的标准;

2、村党支部、村委会坚强有力,依靠村、组的力量完成村级计生各项工作任务;

3、全体村民民主讨论通过能发挥作用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建立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

4、连续三年无计划外生育、无出生漏报,圆满完成计划生育各项责任指标,年内无早婚、私婚、无非医学需要的大月份引产;

5、已产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95%,村组计生干部、自管小组长对已婚妇女的月访视率达100%;

6、村级计生工作有一定投入,能保证本村计生工作顺利开展,村计生干部享受村支书、村主任同等报酬,自管小组长的岗位津贴达到村干部的10%—20%;

7、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分开,做到初婚、生育指标、环孕情服务、村组干部生育节育、计生干部和自管小组长报酬、村组计生工作奖惩情况,用于计生事业的每个村民5元以上的计生社会事业费的使用情况“十公开”;

8、计生协会会员人数占总数的10%以上,能经常开展活动,做工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操作程序

1、广泛发动群众,让群众明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参与自觉性。在此基础上,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议,推举出村计划生育自管小组长。也可以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一并选出计生专职干部和村计生协会会长。

2、由村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构建班子,结合本村实际,起草《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3、以村民小组、育龄妇女小组和协会联户组(居住在一个自然村协会会员户群体)为单位,反复讨论,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初稿。

4、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并印发到各家各户。

5、将《自治公约》上报乡镇政府、人大主席团备案。

6、根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制定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协议书》要包括村委会与村民在计划生育方面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应体现对等性,应明确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过去的各种不规范的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停止使用)。

7、召开全体村民大会,由村主任代表村委与每一户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生协议书。

8、日常管理,每月由协会联户审理村委会与村民对《协议书》的履行情况,如发生违约行为,由村民议事会进行决议,提出违约行为,要由村民议事会提出建议,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予以解决。此间,乡镇要加强指导与监督。

(五)计划生村民自治的实施要点

计划生育村级自治重点“自治”,关键在调动村民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所谓自治就是要求村级自治组织主动承担起本村计划生育的责任。没有群众的自觉参与和民主监督是无法实现的,要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必须满足群众的五种权利:一是选举权,让群众自己选取举村计生主任和自管小组长。二是知情权,通过村务公开,让群众知道村上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决策,如生育指标发放,村规民约的制订等,都要经群众讨论。三是民主监督权,通过村务分开,让群众对村计生工作进行监督。四是享受生殖保健的权利。镇计生服务所对群众开展计生知识咨询,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和服务。

(六)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认真宣传计生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村民自治健康、有序发展。

2、靠实责任,严格制度。各村的领导班子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同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第2篇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市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推动实现“双降”目标的实施意见》,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诚信计生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双降”目标,强化诚信计生“村为主、组为本”根本措施,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力度,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村(居)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村(居)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战场,是整个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和重点。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网络队伍建设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对实现“双降”目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一)加强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网络队伍建设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客观要求。当前,随着新一轮生育高峰的到来,低生育水平面临生育反弹的挑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依然很重。健全村(居)计生网络队伍,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和保证。 (二)加强村(居)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建设是诚信计生建设的需要。开展诚信计生建设,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是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加强村(居)计生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这个核心,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村(居)人口计生队伍,才能使村(居)两委依法担负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才能使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村级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建设是开展优质服务的迫切需要。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只有建设一支生活在群众中、熟悉群众基本情况、善于做群众工作、了解群众需求,爱岗敬业的村级人口计生工作队伍,才能为群众提供最直接、最及时、多元化的优质服务。 二、加强村(居)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村(居)人口主任(村居计生专干)配备 1、职位设置。村(居)民委员会要根据人口规模合理选配人口计生主任,常住人口2000人以下的配备1名,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配备2名,5000人以上的配备3名。 2、人选条件。村(居)人口计生主任必须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宣传、管理和服务能力;本人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问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为本村(居)居民,必须驻村工作,身体健康;优先选任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人口计生工作经验的人员;村(居)人口计生主任不得由村支书、主任或国家干部、职工兼任。 3、选任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村级人口计生主任要全面实行竞选制,按照“两推一选”的办法产生。即采取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经乡(镇、社区)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乡(镇、社区)按相关程序办理。 4、职责。 (1)组织村(居)民学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2)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监督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 (3)健全村级计划生育管理资料,准确掌握本辖区的人口变动情况,及时上报本辖区居住人员的流入、流出、新婚、出生、节育、死亡等基本信息,管理好计划生育表卡账册等基础资料; (4)组织育龄妇女按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育龄群众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 (5)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工作,协助本村的育龄群众办理《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手续和证件,协助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等惠民政策,帮助育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 (6)对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7)按时完成上级人口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加强村(居)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1、职位设置 按村(居)民小组数配备相应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 2、人选条件: (1)由本村(居)民小组育龄妇女担任;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备一定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3、选任程序:由各乡(镇、社区)指导村(居)两委,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拟定、操作。 4、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掌握本组育龄群众婚姻、怀孕、生育和节育、流动人口等情况,动员已婚育龄夫妇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及时向人口计生主任汇报; (2)组织育龄妇女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 (3)负责对申请生育、奖励优惠、办理有关人口计生证明的对象进行评议、上报工作,并在申请申报表中加注意见; #p#分页标题#e# (4)负责本组《计划生育诚信服务卡》审核把关; (5)对本组育龄群众开展入户访视服务,及时核实全员人口信息。 (三)落实经费、保障运转 村(居)人口计生主任报酬每月不低于800元,按筑党发〔2012〕7号文件要求,市、各区(县、市)、乡三级匹配分级纳入财政预算。其中110元从中央转移支付10%计生经费中列支,其余690元,按市、市、乡级5:4:1比例匹配。实行按绩付酬、奖优罚劣,与工作业绩挂钩的薪酬制度。原则上将个人薪酬总额的80%作为基本薪酬,20%作为绩效薪酬,根据本人年度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报酬每月不低于50元,资金渠道不变。 (四)考核奖惩、严格问责。 建立村(居)人口计生主任绩效考核机制。市、乡两级要切实加大对村(居)人口计生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制定相关制度,签订年度岗位责任书。乡(镇)计生办、社区人口计生服务部要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项责任目标进行量化、细化,明确奖惩。要建立完善平时、半年和年终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对村(居)人口计生主任的德、能、勤、绩和育龄群众的满意程度等进行全面考核,建立考核档案,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群众评价好,所辖村(居)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的村(居)人口计生主任要给予大力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对在省、市考核中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影响全市考核结果的予以问责处理。各乡(镇、社区)要指导村(居)两委,参照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制定出对村(居)育龄妇女小组长的考核办法。 (五)强化培训、增强能力。 建立村级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市、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培训工作。对新任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市人口计生局要督促、指导各乡(镇、社区)每年对所辖村(居)人口计生主任进行四次轮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社区)要高度重视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特别是在组织选用、人员管理等方面要亲力亲为,务必确保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稳定,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要按照人选条件对村(居)人口计生主任和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的选用工作严格把关,以解决人口计生工作在村(居)出现断层及个别村(居)人口计生主任不愿干、不敢干、不会干的问题,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三)按时完成。村(居)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建设情况要列入市对各乡(镇、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评估内容。各级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在5月20日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第3篇

坚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和谐人口、幸福计生”和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总体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首要任务,以规范服务管理、加强基础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促进任务落实为重点,抓基层打基础,抓后进促平衡,以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示范单位“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化计划生育“三自”模式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提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全面提高基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促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2013年为基层基础规范年,重点在抓规范上见成效;2014年为基层基础强化年,重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2015年为基层基础提升年,重点在提升基层服务管理能力、建立完善基层长效工作机制上建成效。

按照“无违法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两非’行为、无出生人口瞒漏报、无应落实节育措施未落实人员、无非正常上访”(以下简称“六无”)的标准,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示范县、乡、村“三级联创”活动。对连续3年达到“六无”标准的村(居),由县级审核命名为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对合格村(居)达到60%以上的乡(镇、街),由县级审核命名为计划生育“合格乡(镇、街)”;对连续4年达到“六无”标准的村(居),由市级审核命名为计划生育“先进村(居)”,对先进村(居)达到60%以上的乡(镇、街),由市级审核命名为计划生育“先进乡(镇、街)”,对先进乡(镇、街)达到60%以上的县(市、区),由市级审核命名为计划生育“先进县(市、区)”;对连续5年达到“六无”标准的村(居),经市级审核推荐、省级验收合格后命名为计划生育“示范村(居)”,对示范村居达到60%以上的乡(镇、街),经市级审核推荐、省级验收合格后命名为计划生育“示范乡(镇、街)”,对示范乡(镇、街)达到60%以上的县(市、区),经市级审核推荐、省级验收合格后命名为计划生育“示范县(市、区)”。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基层计生机构、队伍、阵地等基础建设,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按照省、市要求,配齐配强基层计生工作队伍。每个乡镇至少配备2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具有医学专业执业资格,选聘一名素质高、能力强的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主任要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的标准,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实行“乡聘、村用、县备案、工资统筹发放”,公开推选村级会长、秘书长和会员组长。加强城市社区计划生育队伍网络建设,配齐配强社区专职主任和协管员。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主任报酬,应达到村支部书记报酬的80%。在政府机构改革、社区建设和基层组织换届过程中,计划生育基层机构、队伍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加强乡(镇、街)和村(居)计生服务站室、人口文化阵地的规范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更新完善设施、设备,加强技术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区域内做到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全覆盖,包括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和各类单位及责任人。在农村,继续抓好“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和计生主任责任落实,积极研究解决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兴起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与农村社区管理相适应的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在城区,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管理,落实单位和属地的管理责任,总结推广归口管理、垂直负责的做法,完善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对单位法人管理责任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破产企业要做好职工计生管理与社区的移交工作。未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的各类小型经济社会组织、个体经营户和无业、失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工作,由所在社区兜底管理。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进一步落实完善“现居住地为主”服务管理体制,明确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服务管理责任,完善双向考核制度,切实解决好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建立完善“支部+协会”、“商会+协会”等服务管理模式,在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或产业链上建立计生协会组织,加强计生服务管理。

(三)健全完善基层经常性工作制度,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指导乡级定期做好人口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在完善WIS系统和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建成全市联网的社区人口信息系统和企业单位信息系统。指导乡、村两级制定完善计生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健全完善查环查孕、孕情随访、有奖举报、政(村)务公开等经常性工作制度。推广村级星级化管理,健全乡、村两级科学规范的选拔聘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层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坚持基层工作实绩排名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引导基层把工作重心放在抓好经常性工作落实上。

(四)积极搞好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推进诚信计生建设。把诚信计生建设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做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工作,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用足、用好各项惠民政策,挖掘村级可利用集体资源,强化村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以开展“计生助福、情暖泰山”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做好救助、扶助工作,积极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解决生育、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努力解决基层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针对当前基层普遍存在的查体组织难、长效节育措施落实难、外出躲生追回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问题,进一步转变观念和思路,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指导并依靠村级力量抓好任务落实。进一步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双向约定”制度,在充实内容、规范程序、兑现奖惩、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注重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协会会员、志愿者作用,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四、保障措施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示范单位“三级联创”活动,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根本举措。各级必须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精心实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口计生委成立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示范单位“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县、乡、村要按照省、市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活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二)强化工作指导。各级要突出工作重点,对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项目管理、限期解决。市人口计生委将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人口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与“三自”模式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实行严格奖惩。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第4篇

对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思考

如何强化村级管理,进一步健全经常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网络作用,真正实现以村为主,工作重心下移,解决计划生育“梗阻”在村问题,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是新形势下急需认真思考的问题。一、目前村级管理的现状与问题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一法、一条例”,各级党委政府发扬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精神,注重加强村级队伍建设,减员增效,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尊重群众民主权利,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推动村级管理步入经常化轨道的新路子,使计划生育村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计生形势的发展,目前村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1、有的村领导基本不管。一些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亲自抓,负责总责认识模糊,认为计划生育是专干的事,所谓亲自抓,就是抓专干;部分村班子软弱,管不起来,所谓负总责,就是看考核,很少俯下身去抓重点解难题;另有一些村支书、村主任有个人副业,无暇顾及,加之市、乡约束乏力,某种程度上成了抓自己(个人副业),不负责。2、有的村专干管不过来。多数村专干一人对乡计生办布置的十余项基础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报酬不足以成为个人主要收入,导致专干不“专”,被动维持、应付。3、有的育龄妇女小组长不会管。相当一部分小组长素质不高,其中一部分是只出于利益动机的村干部亲属,加之待遇偏低,只能跑腿儿,送信儿,开会儿,己远远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不能适应当前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4、育龄群众不愿让乡计生人员代管。由于村主要工作指标和上级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多数由乡镇包办代替,且宣传形式呆板,内容空洞,实用性差,考核形式教条,内容要求与群众文化素质差距较大,加之季节、时间不定,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时有冲突,多有扰民之嫌,容易在群众中造成逆反心理,甚至产生对立情绪。5、约束机制弱化。依法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治理不完善,村级工作运行缺乏有力保障,导致约束乏力,管理工作出现断层。6、计生人员待遇偏低,激励机制不能有效落实。税费改革后,市、乡经费普遍吃紧,投入相对不足,全市657个行政村,500人以下的村253个。农业税返还为20%,减去村“两委”工资,经费所剩无几,也就是说最少近40%的村计生人员开支已难以保障,提高待遇,落实优惠更无从谈起。因此在那些经济基础薄弱,村无积累的乡镇,问题尤为突出。目前的报酬难以充分调动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待奖励激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二、对策及建议针对村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势必影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健康的开展。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大力探索,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管理新机制。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做好村级计生工作,组织是保证,队伍是关键。因此,首先要选配好村“两委”班子,增强其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其对人口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健全村计生办组织。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的专干、小组长,优化其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提高村级计生人员整体素质。三是完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人多、面广,能人汇集,贴近群众,灵活多样的优势,真正起到宣传、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使村级网络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形成计生工作县级宏观调控,乡级具体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格局,建立起坚强有力的组织载体。2、完善合同化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人口法》的颁布实施,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实现“两个转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体现在村级管理上,可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框架,规范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即经民主商议,以村民共同认可的形式,制定《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村干部(包括专干、小组长)和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把法律、法规所赋予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具体化的融入《计划生育协议》,使其具有合法性、民主性、互约性,使村组干部行使管理职责有明确标准,群众监督有实在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使每一个村民在参与管理的同时,也无形中管理自己,使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形成管理、监督、责任、义务的良性循环,以有效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村干部(含专干、小组长)职责和村民责任。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是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为了确保村级计生工作纳入经常化轨道,可采取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两委”签订任务明确、奖惩严明、要求具体的计划生育责任书,村“两委”与村专干、小组长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村“两委”与已婚育龄夫妇家庭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定期评议等制度,做到有责任,有义务,有管理,有监督,并且严格奖惩,严格“一票否决”, 对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思考第2页

以增强村级主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调动村民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起乡、村、户之间有责任,有义务,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4、加强指导,建立工作运行保障机制。村级管理离不开乡级指导,更需要行之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一是把农村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经济等融入计划生育工作,置乡、村职责于计生工作中,置计生工作于日常各项工作中,扩大计划生育辐射面,以避免工作断档,防止乡、村脱节,出现断层。二是加强乡级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可实行包村制、例会制(村支书、村主任、村专干),以便经常面对面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计生工作的动态信息,及时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水平,使村干部始终保持工作热情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使他们想干、会干、能干。村级也实行专干、小组长例会制,及时沟通信息,增强凝聚力,激发他们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村级管理健康运行。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优化社会环境。生育的经济效益是夫妇和家庭决定生育子女数量的一个基本动因,而实践也进一步证明,通过利益调整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农民的生育行为,把来自外部的约束力转化为发自内在的驱动力,以此刺激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这既是引导和补偿农民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政府实施人口宏观调控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进一步完善市级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一是制定落实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优先优惠经济政策,使他们能够获得直接的经济实惠。二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三是制定落实母婴保健、社会化养老等社会政策,使其在整个社会中都能体会到优越感,充分体现奖励性和导向性,形成一个鼓励少生优生,促使转变婚育观念的整体社会环境,充分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6、强化综合治理,优化村级工作环境。计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一村、一乡、一部门孤军奋战难以奏效。尤其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必须有付诸实际的真抓真重视(如开会必说,调研必谈,见面必问),真正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为确保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村级管理纳入经常化轨道,从方方面面创造条件,形成一种上面重视,周围协助,下面配合的良好的村级工作环境。①经费保障。计生经费不足是影响当前农村计生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因素。待遇偏低、报酬落实不及时,服务设施跟不上,奖惩不能兑现等,都将严重影响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阻碍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目前急需解决的是经费投入问题。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级积累。二是畅通市、乡经费投入渠道,明确管理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发展计生协会实体、开展社会募捐等形式,增加投入渠道,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目前情况下,可本着突出重点,计生优先的原则,年初将村级经费按比例上交乡镇,不足部分乡镇无条件的予以补足,一次性到位,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以确保村级计生人员报酬及时兑现,奖惩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约束激励作用,并逐步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②法制保障。加强法院、民政、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解决村级管理中出现的违约纠纷,为村级工作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全方位提供法制保障。③服务保障。一是对市乡有关部门强化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村户,搞好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市、乡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指导村级开展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任务,并纳入对部门的目标考核,同时赋予村计生管理人员有直接要求、争取县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帮助和支持的权力,以约束各部门必须积极参与计生工作,进而提高村级管理的服务功能。④舆论保障。市、乡两级党委政府以责任制的形式调动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固定专栏,设置固定专题节目,坚持长期宣传计划生育。文化、宣传部门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婚育新风,造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广泛深入的宣传环境,为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推动村级管理工作提供舆论保障。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第5篇

一、目前村级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一法、一条例”,各级党委政府发扬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精神,注重加强村级队伍建设,减员增效,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尊重群众民利,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推动村级管理步入经常化轨道的新路子,使计划生育村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计生形势的发展,目前村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

1、有的村领导基本不管。一些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亲自抓,负责总责认识模糊,认为计划生育是专干的事,所谓亲自抓,就是抓专干;部分村班子软弱,管不起来,所谓负总责,就是看考核,很少俯下身去抓重点解难题;另有一些村支书、村主任有个人副业,无暇顾及,加之市、乡约束乏力,某种程度上成了抓自己(个人副业),不负责。

2、有的村专干管不过来。多数村专干一人对乡计生办布置的十余项基础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报酬不足以成为个人主要收入,导致专干不“专”,被动维持、应付。

3、有的育龄妇女小组长不会管。相当一部分小组长素质不高,其中一部分是只出于利益动机的村干部亲属,加之待遇偏低,只能跑腿儿,送信儿,开会儿,己远远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不能适应当前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4、育龄群众不愿让乡计生人员代管。由于村主要工作指标和上级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多数由乡镇包办代替,且宣传形式呆板,内容空洞,实用性差,考核形式教条,内容要求与群众文化素质差距较大,加之季节、时间不定,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时有冲突,多有扰民之嫌,容易在群众中造成逆反心理,甚至产生对立情绪。

5、约束机制弱化。依法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治理不完善,村级工作运行缺乏有力保障,导致约束乏力,管理工作出现断层。

6、计生人员待遇偏低,激励机制不能有效落实。税费改革后,市、乡经费普遍吃紧,投入相对不足,全市657个行政村,500人以下的村253个。农业税返还为20%,减去村“两委”工资,经费所剩无几,也就是说最少近40%的村计生人员开支已难以保障,提高待遇,落实优惠更无从谈起。因此在那些经济基础薄弱,村无积累的乡镇,问题尤为突出。目前的报酬难以充分调动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待奖励激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对策及建议

针对村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势必影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健康的开展。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大力探索,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管理新机制。

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做好村级计生工作,组织是保证,队伍是关键。因此,首先要选配好村“两委”班子,增强其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其对人口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健全村计生办组织。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的专干、小组长,优化其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提高村级计生人员整体素质。三是完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人多、面广,能人汇集,贴近群众,灵活多样的优势,真正起到宣传、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使村级网络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形成计生工作县级宏观调控,乡级具体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格局,建立起坚强有力的组织载体。

2、完善合同化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人口法》的颁布实施,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实现“两个转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体现在村级管理上,可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框架,规范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即经民主商议,以村民共同认可的形式,制定《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村干部(包括专干、小组长)和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把法律、法规所赋予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具体化的融入《计划生育协议》,使其具有合法性、民主性、互约性,使村组干部行使管理职责有明确标准,群众监督有实在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使每一个村民在参与管理的同时,也无形中管理自己,使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形成管理、监督、责任、义务的良性循环,以有效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村干部(含专干、小组长)职责和村民责任。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是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为了确保村级计生工作纳入经常化轨道,可采取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两委”签订任务明确、奖惩严明、要求具体的计划生育责任书,村“两委”与村专干、小组长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村“两委”与已婚育龄夫妇家庭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定期评议等制度,做到有责任,有义务,有管理,有监督,并且严格奖惩,严格“一票否决”,以增强村级主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调动村民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起乡、村、户之间有责任,有义务,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4、加强指导,建立工作运行保障机制。村级管理离不开乡级指导,更需要行之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一是把农村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经济等融入计划生育工作,置乡、村职责于计生工作中,置计生工作于日常各项工作中,扩大计划生育辐射面,以避免工作断档,防止乡、村脱节,出现断层。二是加强乡级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可实行包村制、例会制(村支书、村主任、村专干),以便经常面对面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计生工作的动态信息,及时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水平,使村干部始终保持工作热情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使他们想干、会干、能干。村级也实行专干、小组长例会制,及时沟通信息,增强凝聚力,激发他们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村级管理健康运行。

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优化社会环境。生育的经济效益是夫妇和家庭决定生育子女数量的一个基本动因,而实践也进一步证明,通过利益调整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农民的生育行为,把来自外部的约束力转化为发自内在的驱动力,以此刺激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这既是引导和补偿农民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政府实施人口宏观调控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进一步完善市级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一是制定落实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优先优惠经济政策,使他们能够获得直接的经济实惠。二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三是制定落实母婴保健、社会化养老等社会政策,使其在整个社会中都能体会到优越感,充分体现奖励性和导向性,形成一个鼓励少生优生,促使转变婚育观念的整体社会环境,充分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6、强化综合治理,优化村级工作环境。计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一村、一乡、一部门孤军奋战难以奏效。尤其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必须有付诸实际的真抓真重视(如开会必说,调研必谈,见面必问),真正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为确保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村级管理纳入经常化轨道,从方方面面创造条件,形成一种上面重视,周围协助,下面配合的良好的村级工作环境。

①经费保障。计生经费不足是影响当前农村计生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因素。待遇偏低、报酬落实不及时,服务设施跟不上,奖惩不能兑现等,都将严重影响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阻碍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目前急需解决的是经费投入问题。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级积累。二是畅通市、乡经费投入渠道,明确管理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发展计生协会实体、开展社会募捐等形式,增加投入渠道,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目前情况下,可本着突出重点,计生优先的原则,年初将村级经费按比例上交乡镇,不足部分乡镇无条件的予以补足,一次性到位,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以确保村级计生人员报酬及时兑现,奖惩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约束激励作用,并逐步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②法制保障。加强法院、民政、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解决村级管理中出现的违约纠纷,为村级工作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全方位提供法制保障。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第6篇

如何强化村级管理,进一步健全经常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网络作用,真正实现以村为主,工作重心下移,解决计划生育“梗阻”在村问题,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是新形势下急需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目前村级管理的现状与问题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一法、一条例”,各级党委政府发扬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精神,注重加强村级队伍建设,减员增效,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尊重群众民利,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推动村级管理步入经常化轨道的新路子,使计划生育村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计生形势的发展,目前村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

1、有的村领导基本不管。一些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亲自抓,负责总责认识模糊,认为计划生育是专干的事,所谓亲自抓,就是抓专干;部分村班子软弱,管不起来,所谓负总责,就是看考核,很少俯下身去抓重点解难题;另有一些村支书、村主任有个人副业,无暇顾及,加之市、乡约束乏力,某种程度上成了抓自己个人副业,不负责。2、有的村专干管不过来。多数村专干一人对乡计生办布置的十余项基础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报酬不足以成为个人主要收入,导致专干不“专”,被动维持、应付。3、有的育龄妇女小组长不会管。相当一部分小组长素质不高,其中一部分是只出于利益动机的村干部亲属,加之待遇偏低,只能跑腿儿,送信儿,开会儿,己远远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不能适应当前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4、育龄群众不愿让乡计生人员代管。由于村主要工作指标和上级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多数由乡镇包办代替,且宣传形式呆板,内容空洞,实用性差,考核形式教条,内容要求与群众文化素质差距较大,加之季节、时间不定,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时有冲突,多有扰民之嫌,容易在群众中造成逆反心理,甚至产生对立情绪。5、约束机制弱化。依法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治理不完善,村级工作运行缺乏有力保障,导致约束乏力,管理工作出现断层。6、计生人员待遇偏低,激励机制不能有效落实。税费改革后,市、乡经费普遍吃紧,投入相对不足,全市657个行政村,500人以下的村253个。农业税返还为20%,减去村“两委”工资,经费所剩无几,也就是说最少近40%的村计生人员开支已难以保障,提高待遇,落实优惠更无从谈起。因此在那些经济基础薄弱,村无积累的乡镇,问题尤为突出。目前的报酬难以充分调动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待奖励激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对策及建议针对村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势必影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健康的开展。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大力探索,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管理新机制。

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做好村级计生工作,组织是保证,队伍是关键。因此,首先要选配好村“两委”班子,增强其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其对人口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健全村计生办组织。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的专干、小组长,优化其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提高村级计生人员整体素质。三是完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人多、面广,能人汇集,贴近群众,灵活多样的优势,真正起到宣传、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使村级网络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形成计生工作县级宏观调控,乡级具体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格局,建立起坚强有力的组织载体。2、完善合同化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人口法》的颁布实施,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实现“两个转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体现在村级管理上,可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框架,规范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即经民主商议,以村民共同认可的形式,制定《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村干部包括专干、小组长和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把法律、法规所赋予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具体化的融入《计划生育协议》,使其具有合法性、民主性、互约性,使村组干部行使管理职责有明确标准,群众监督有实在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使每一个村民在参与管理的同时,也无形中管理自己,使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形成管理、监督、责任、义务的良性循环,以有效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村干部含专干、小组长职责和村民责任。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是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为了确保村级计生工作纳入经常化轨道,可采取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两委”签订任务明确、奖惩严明、要求具体的计划生育责任书,村“两委”与村专干、小组长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村“两委”与已婚育龄夫妇家庭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定期评议等制度,做到有责任,有义务,有管理,有监督,并且严格奖惩,严格“一票否决”,以增强村级主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调动村民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起乡、村、户之间有责任,有义务,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4、加强指导,建立工作运行保障机制。村级管理离不开乡级指导,更需要行之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一是把农村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经济等融入计划生育工作,置乡、村职责于计生工作中,置计生工作于日常各项工作中,扩大计划生育辐射面,以避免工作断档,防止乡、村脱节,出现断层。二是加强乡级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可实行包村制、例会制村支书、村主任、村专干,以便经常面对面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计生工作的动态信息,及时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水平,使村干部始终保持工作热情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使他们想干、会干、能干。村级也实行专干、小组长例会制,及时沟通信息,增强凝聚力,激发他们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村级管理健康运行。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优化社会环境。生育的经济效益是夫妇和家庭决定生育子女数量的一个基本动因,而实践也进一步证明,通过利益调整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农民的生育行为,把来自外部的约束力转化为发自内在的驱动力,以此刺激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这既是引导和补偿农民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政府实施人口宏观调控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进一步完善市级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一是制定落实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优先优惠经济政策,使他们能够获得直接的经济实惠。二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三是制定落实母婴保健、社会化养老等社会政策,使其在整个社会中都能体会到优越感,充分体现奖励性和导向性,形成一个wenmi.鼓励少生优生,促使转变婚育观念的整体社会环境,充分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6、强化综合治理,优化村级工作环境。计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一村、一乡、一部门孤军奋战难以奏效。尤其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必须有付诸实际的真抓真重视如开会必说,调研必谈,见面必问,真正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为确保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村级管理纳入经常化轨道,从方方面面创造条件,形成一种上面重视,周围协助,下面配合的良好的村级工作环境。①经费保障。计生经费不足是影响当前农村计生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因素。待遇偏低、报酬落实不及时,服务设施跟不上,奖惩不能兑现等,都将严重影响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阻碍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目前急需解决的是经费投入问题。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级积累。二是畅通市、乡经费投入渠道,明确管理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发展计生协会实体、开展社会募捐等形式,增加投入渠道,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目前情况下,可本着突出重点,计生优先的原则,年初将村级经费按比例上交乡镇,不足部分乡镇无条件的予以补足,一次性到位,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以确保村级计生人员报酬及时兑现,奖惩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约束激励作用,并逐步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②法制保障。加强法院、民政、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解决村级管理中出现的违约纠纷,为村级工作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全方位提供法制保障。③服务保障。一是对市乡有关部门强化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村户,搞好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市、乡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指导村级开展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任务,并纳入对部门的目标考核,同时赋予村计生管理人员有直接要求、争取县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帮助和支持的权力,以约束各部门必须积极参与计生工作,进而提高村级管理的服务功能。④舆论保障。市、乡两级党委政府以责任制的形式调动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固定专栏,设置固定专题节目,坚持长期宣传计划生育。文化、宣传部门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婚育新风,造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广泛深入的宣传环境,为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推动村级管理工作提供舆论保障。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第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天计组02号),着力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在全市考核中争取进入先进位次,争取进入市政府表彰行列;综合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创建市、本市“两无一满意”(无政策外生育、无违法行政、群众满意)示范村;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责任机制。强化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责任制,签订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把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管理和督查。积极推动村级两委重视和支持,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当前我镇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政策符合率下滑,出生性别比攀升、长效节育措施落实难、流动人口管理措施落实难、孕情监测质量不高等方面问题。完善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二)各级统筹,加大财政投入。确保镇级财政投入人口计生工作事业费达到人均不少于30元,其中10元用于村级计生工作,确保法定奖励优惠政策、镇村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人口计生经常性工作、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

(三)完善机制,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一是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工作会办制度和点评制度,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二是建立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新机制,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完善“村为主”、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宣传教育等主要业务工作流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效果指标。一是加大政策外怀孕处理力度,确保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高于各级考核要求。二是加大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力度,确保期内手术落实到位,不欠新帐,逐步还清老帐。三是加大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出生性别比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以内。四是加大打假挤水力度,杜绝统计误差。

(五)分类指导,加快后进转化。加强后进村综合治理和薄弱环节工作。认真开展整治后进村和创建“两无一满意”示范村活动。

(六)依法行政,规范生育秩序。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和打击“两非”力度,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

(七)利益导向,转变生育观念。加大人口计生惠民政策兑现落实力度,做到应奖尽奖。继续开展“关爱女孩”、“生育关怀”、“关爱贫困母亲”等计生家庭关爱救助活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职责,完善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兼容政策。

(八)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按照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目标量化细化内容,加强督查指导。重点工作实行重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和采取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到位。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3月份,全面启动。各村、社区要按照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目标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量化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

第二阶段:4-9月份,全面实施。各村、社区要按照行动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每项工作。

第三阶段:10月份,考核验收。严格考核评估程序,规范考核评估内容,按三个实施细则各项工作的序时进度和要求,及时检查,考核评估。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成立以党委书记胡国祥为组长,镇长赵森华为第一副组长,镇分管计生工作副镇长徐正平,镇纪委书记冀成标,镇组织部部长姚宪忠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人口计生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的领导。

(二)加强领导。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三)问效问责。领导小组根据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细化、量化的 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等环节进行事中监督,实行跟踪督办和问效问责,从过程和细节入手,确保工程目标任务完成。对工作进展缓慢、没有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或工作力度不到位、工作起色不大的地方,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村两委主要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的责任。

附件: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先实施细则

三、市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实施细则

四、镇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目标任务分解表

五、市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附件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工作目标保障措施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时间节点

1、保持全省江淮地区一类县领先水平,争取获省政府表彰1、强化党政领导人口计生责任制和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责任制,成立人口计生提升工程领导小组;黄元叔汤泉办公室戴强9月底

2、把工作提升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4、多措并举,全力提升效果指标;

规统股流动股科技股

5、完善机制,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办公室

6、分类指导,加快后进转化;规统股

7、依法行政,规范生育秩序;监察室

8、利益导向,转变社会生育观念;

9、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规统股科技股

1、保持全省江淮地区一类县领先水平,争取获省政府表彰10、强力推进各镇、街道实现各自工作目标;

11、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解决人口计生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12、加大市本级人口计生经费投入,落实人口计生优惠政策;

13、督促市直相关部门落实责任,综合治理人口计生问题;

办公室

流动办

9

月底

14、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2、综合整治12个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创建60个“两无一满意”示范村。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整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邬翠莹规统科

纪信舟

9月底

2、加大投入,保障村级基本工作经费;

3、加强基层人口计生队伍建设,落实报酬待遇;

4、加强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完善村级计生工作制度,明确县、乡、村工作职责;

5、抓后进转化,促进平衡发展,实现工作思路向综合治理转变,工作方法向优质服务转变。

3、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1、市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奖扶办9月底

2、规范工作流程;

3、实行四权分离运行机制;

4、实行终身问责制。

附件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先实施细则

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特制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先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确保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全省和市综合考评中保持先进位次,争取获省政府表彰。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建立健全“两次以上漏检人员”、“政策外在孕人员”、“一上二扎欠帐人员”的个案销号制度,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5%以上。

(二)深化“村为主”工作机制。以“月积分、月督查、月奖惩”工作制度为抓手,细化量化职责任务,加强过程管理和考评,确保日常工作落实。

(三)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落实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要求,着力开展与省外流动人口主要集中地双向协作,着力完善网上平台交验情况月督查制度,确保流动人口全员信息系统建档率95%以上,全市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95%以上。

(四)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认真落实“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情监测、打击两非、实名登记、区域协作”等各项措施,全面建立出生人口实名登记信息平台,实行b超医生实名登记制度,每季度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督查,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2以下。

(五)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深化人口计生便民维权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杜绝行政侵权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对重大恶性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健全社会抚养费征管机制,完善计生有奖举报制度,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

(六)推进市站、镇所、村室标准化建设。加大投入,确保全市计划生育服务阵地标准化建设达100%,随访服务率达90%以上,育龄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达80%以上。

(七)健全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进一步落实自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双女户实行绝育手术的奖励措施,进一步落实“部门线”各项工作,力促各级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兼容政策,切实使广大群众感到实行计划生育不吃亏、在社会上有荣誉、在经济上得实惠。

(八)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出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要选择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创新方案,落实创新任务,形成特色,积累经验,确保有一项创新成果在全省得到认可。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目标管理。强化镇(街道)和市直单位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评估,兑现奖惩,实行“一票否决”。

(二)强化过程管理。一是认真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市对各镇(街道)每月一督查一通报,各镇(街道)每月一汇报一交流,市委、市政府每季度一分析一调度。二是严格实行预警制度。市、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数据监测,定期对主要数据偏离正常值的镇、村重点解剖,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对连续三次以上受到预警的镇、村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级要结合实际,选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细化量化任务,形成攻坚项目,明确一个项目一名牵头领导、一个落实班子、一套实施办法。实行挂(来源:文秘站 )图作战,跟踪跟进,按时间节点个案销号,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三:市整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实施细则

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在全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治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活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1、整治市、本市及各镇(街道)三级12个后进村(居)。通过集中整治后进村(居)活动,强化“村为主”意识,提升“村为主”能力,集中力量解决政策外生育问题,整治的标准是无二多孩政策外生育。通过整治活动,引导基层把注意力放在控制政策外生育上,实现提高政策符合率的目标。

2、创建市、本市及各镇(街道)三级60个示范村(居)。创建示范村(居)的标准是村(居)人口计生工作达到无政策外生育、无违法行政、群众满意。通过创建示范村(居)活动,提升农村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深化“村为主”工作机制。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和计划生育专干,村民小组设立育龄妇女小组长或信息员。

2、落实报酬待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好村“两委”人员的报酬待遇。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制度,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月打卡发放。奖励工资年终兑现。村专干报酬每月不低于村(居)主要负责人的80%(不含市财政每月补助的50元、市财政每年工作奖金400元),并落实相应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制度。

3、保障工作经费。按人均10元标准作为村级工作经费,其中市财政补助元,市财政按人均6元投入,不足的部分由镇(街道)负责。

4、严明工作纪律。村(居)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人口计生信息,严禁有出生、手术等重大信息的错 报、漏报。要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做到依法管理。市、镇两级坚持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5、健全工作制度。按照“村为主”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经常性工作任务及时落实。

6、强化工作指导。对纳入后进村(居)整治和“两无一满意”示范村(居)创建的村(居)要加强指导,定期督查,及时调度后进。

7、市、县、乡三级协调联动。为确保市、本市及各镇(街道)三级整治12个后进村(居)和创建60个示范村(居)目标的实现,各镇(街道)要制定实施细则,积极开展整治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活动(各镇(街道)整治和创建的名额分配见附表)。要结合“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推动群众自治进程,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

8、过程考核,过程淘汰惩戒。市每季度、市每两月、各镇(街道)每月通过督查调研、抽查检查、群众举报、数据监测、月积分等形式,对照市、县、乡三级标准进行过程考核。对不符合整治和创建标准的村(居)进行淘汰。对过程考核分别被市、本市两级淘汰的同一村(居),要对其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免谈话。对村(居)主要负责人、包组村(居)干部进行组织处理,计生专干予以解聘。对被镇(街道)淘汰的村(居),要调整村“两委”班子,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整治和创建未完成目标任务50%的镇(街道),直接列入市和本市重点管理镇(街道)。

三、加强领导

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四、明确责任

本细则的实施,涉及“两委”班子建设、经费保障、效能督查、业务指导等项工作,市、镇(街道)两级组织、民政、财政、效能、人口计生部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统筹解决在整治和创建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五、总结表彰

人口年度结束后,市、镇(街道)两级都要公示整治后进村和创建示范村(居)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7天,对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整治和创建的村(居)予以否决,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达到标准的村(居)进行表彰奖励,奖励每个村(居)1万元,奖金由市、本市两级各承担50%。对圆满完成整治和创建任务的镇(街道),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予以加分。对表彰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后不符合整治和创建标准的村(居),收回荣誉、追回奖金,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处理。

附件四:镇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目标任务分解表

目标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

1、队伍建设(1)配齐村(居)“两委”班子镇组织部、民政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3月底

(2)配齐村(居)专干、村民小组信息员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3月底

2、落实报酬待遇(1)实行基本+绩效+奖励工资镇党委、政府镇长按月发放

(2)市级财政每月补助专干50元;市财政每年发给专干工作奖金400元财政所所长市专干补助3月底市专干工作奖金年终考核发放

3月底

(3)专干报酬不低于村(居)主要负责人的80%,落实社会养老、医疗保障镇党委、政府镇长

3、保障工作经费(1)保障计生工作经费30元/人,村级计生工作经费10元/人镇党委、政府镇长9月底

4、严明工作纪律

(1)杜绝人口计生信息错报、漏报镇、村(居)两委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村专干、乡镇计生工作人员9月底

(2)依法行政镇、村(居)两委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村专干、镇计生工作人员

(3)一票否决镇组织部,各村、社区镇组织部长、各村、社区

5、健全工作制度(1)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镇党委、政府镇计生办镇党委、政府、计生办负责人3月底

(2)经常性工作任务及时落实镇党委、政府,村(居)两委镇党委、政府,村(居)两委负责人9月底

6、强化工作调度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全年

7、市、县、乡三级协调联动本市和各镇(街道)分别制定实施细则镇级整治和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单位负责人3月底

8、过程考核,过程淘汰惩戒(1)市每季度督查、抽查、数据监测、对群众举报调查核实镇计生办主任每季度末

(2)本市两月督查、抽查、数据监测、对群众举报调查核实镇计生办主任每两月末

(3)镇(街道)对后进村(居)实行月积分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月末

(4)对分别被市县两级淘汰的同一村(居)两委进行组织处理,专干解聘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检查结果公布1周以内

(5)对村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诫免谈话镇组织部分管组织负责人

(6)被镇(街道)淘汰的村(居)调整两委班子,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街道)党委、政府、组织部主要负责人

(7)未成目标任务50%的村列入市和本镇重点管理村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根据考核进度需要

附件五:市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市《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我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㈠、奖扶政策宣传品入户率95%以上,奖扶对象政策知晓率80%以上。

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确认及时率90以上。

㈢、8月底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到位率达100%。

㈣、奖扶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㈠、制订序时进度。制订市奖励扶助工作序时进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

㈡、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级调查评议、镇(街道)审核、市级审批、张榜公示等规范程序运作。

㈢、严格公开公示。认真落实“三榜四级”公开公示制度。对新增奖扶对象在组、村、镇(街道)、市四级进行三榜公示,每次公示时间10天。

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奖励扶助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导意见和整改办法。

5、落实“四权分离”。市人口计生委和镇(街道)计生办牵头负责资格确认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市财政局负责奖扶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农村信用联社负责奖扶资金的发放,纪检监察、审计、新闻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市、镇(街道)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镇(街道)要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运行机制。

㈡、加强岗责问效。对市、镇(街道)、村三级岗位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终身问责制,做到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㈢、加强监督考核。发现资格确认错误的,经核实后纳入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考核。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三日

市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目标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

市、镇(街道)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市人口计生委

镇(街道)计生办主任3月底

根据序时工作进度,按时报送相关报表市人口计生委

镇(街道)计生办分管副主任

计生办主任1—9月

奖扶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确保7月底奖扶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市财政局局长全年

奖扶资金通过财政 补贴“一卡通”于8月底发放到户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8月底

9月底前对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开展开展督查和评议纪检、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8月底

落实“三榜四级”公示制度,组织对新增奖扶对象的复核和审批市人口计生委主任4月底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第8篇

一、加强管理。

根据“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建立村级计生队伍“准入、提高、退出”新机制。按照“知识化、年轻化、女性化、职业化”标准。公开选拔、公开招聘村级计生主任。村(居)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任用实行“镇(街道、园区)聘、村用、区级备案”制度,由区每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考试,镇(街道、园区)根据考试成绩,选好配强村级计生主任。计生小组长的职数原则上按照已婚育龄妇女数和流动人口数每50人配备一名计生小组长,部分村(居)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人数。任何村(居)不得未经批准私自撤换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

二、落实工资待遇

(一)两镇村级计生主任的工资待遇

1两镇村级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纳入区财政统筹。包括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其中区负责70%镇负责30%村级负责补助部分。

2基本工资发放标准和办法。根据每个村已婚育龄妇女数和流动人口数。6元为奖励工资;3元为村级小组长的基本工资,3元为奖励工资。不足50名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按50名计算发放;50名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按整数计算发放。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数以上年度年终报表数为基准数据。

3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基本工资待遇低于上年年度工资数额的由村给予补助。要确保补助后的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工资额不低于上年度工资标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二)街道、园区村级计生主任的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由所在村(居)负责发放。要确保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总额不低于上年度工资标准,1村(居)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奖励工资由街道、园区负责发放。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符,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按每人每年3元发放村(居)计生主任的奖励工资;按每人每年2元发放村(居)计生小组长的奖励工资。不足50名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2奖励工资发放标准和办法。根据每个村(居)已婚育龄妇女数和流动人口数。按50名计算发放;50名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按整数计算发放。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数以上年度年终报表数为基准数据。

(三)发放方式

实行专款专用。计生主任基本工资每半年以“直通车”形式发放一次,为保证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本人手中。奖励工资年终考核结束后发放。计生小组长的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由镇、街道、园区计生办负责发放。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第9篇

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村民自治工作提供组织保证。配齐配强村级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几年来,我县各级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把村(居)一级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党支部村委会、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计生协会组织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一是选准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班子。在选配和换届选举中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是否愿意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把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得如何作为考核村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内容,对计生工作开展好的计生干部给予保护照顾,对违反计生或计生工作抓不好的给予否决。年村级换届中,组织、民政、计生等部门提前协调,指导基层选好村级班子,全县有126位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得到提拔使用,其中从分管计生副主任(副书记)提拔为村书记、村主任7人,从村计生管理员提拔为村书记、村主任23人,从计生服务管理小组长提拔为村委、支委17人。同时严把候选人的计生审核关,有191名村两委候选人因违反计生被否决。二是优化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县管、乡聘、村用”管理机制,按村(居)人口规模选配计生管理员,3000人以下的配1人,3000人以上至6000人的配2人,6000人以上配3人,并建立以县、镇两级财政投入为主的计生管理员待遇保障机制,对聘用的村级计生管理员,每月工资由县级财政负担200元,镇级财政负担不少于100元,同时,由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奖惩办法,每半年或全年参照计生管理员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奖惩,做到人员精简,待遇落实,职责明确。三是把计生工作网底巩固在村民小组。全县3049个村(居)民小组共选配3157位计生服务管理小组长,进一步健全完善计生服务管理小组的宣传、管理、服务制度,真正把计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千家万户。四是着手制定计生管理员和服务管理小组长的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聘任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二、着力夯实基础,积极推进计生工作重心下移。为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我县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放在首位。一是抓后进促转化。建立“单列村”管理制度,对班子薄弱、计生底子不清、管理水平差的村实行单列管理。同时建立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乡镇一把手挂钩计生薄弱村制度,通过挂钩指导,把县、镇、村的责任捆在一起,按“一年甩后、二年上水平、三年创先进”的要求,狠抓后进转化,促进全县计生工作平衡发展。二是抓合格村创建质量。对经复核质量不高的合格村给予取消资格,限期整顿。三是抓计生责任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计生工作责任机制,印制《惠安县村(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手册》,对计生宣传、服务、管理等重要环节和重难点工作进一步明确村两委成员、计生管理员的职责责任,制定详细的党政纪责任追究和经济奖惩措施。20__年5月份,对出现政策外生育多孩、政策外生育漏报、持《生育证》育妇怀孕4个月以上不明原因终止妊娠以及连续二轮以上被单列管理的村实行责任追究,159名负有管理责任的镇、村相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或经济处理。四是抓思想认识强化。计生村民自治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是思想认识有没有到位。当前村民自治工作最根本的问题是干部的思想不够解放,观念比较陈旧,对实现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以及建立计生工作新机制的认识不到位。为此,我们在县委党校举办的村级支部书记、村主任培训班上专门开设人口与计生课程,统一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让大家明确开展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是提高群众满意率的重要途径,让各级干部的认识有新的提高,思想得到统一,推行村民自治有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行。我县把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合格村创建、五好文明家庭评比、民主监督之中,县计生领导小组发出《关于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意见》,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的规划、安排。各乡镇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把村民自治工作创造性地结合于合格村创建、规范化管理落实、知情选择推行、协会 “双创”活动之中,使自治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县、乡还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指导组,指导组实行包乡镇、包村居责任制,对基层计划部署、宣传发动、拟订草案、公告、收集意见、村民表决、公布表决结果以及签订协议全程进行督促、指导。为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县指导组专门制作《开展村(居)民自治进度表》,对各个环节的情况及时了解和监控,采用抓两头带中间、抓典型促后进的办法,通过现场学习、请先进典型介绍经验和后进单位分析原因等办法,

促进工作平衡发展。今年3、4月份全县重点工作落实月活动和3次计生重点工作督查,都把村民自治作为重要内容,对个别乡镇工作进展缓慢、村规民约只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表决通过、以及个别乡镇统一印制一个样式的村规民约等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较好地推动村民自治工作的扎实开展。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生自治积极性。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关键在于调动群众参与。群众不参与不支持,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就失去基础。因此,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让群众思想上认同,行动上支持。一是把计生村民自治作为创建优质服务县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加强县站、乡所、村室建设,生育、节育、不育等生殖保健项目和节育技术服务领域不断拓宽,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同时,投入150多万用于宣传硬、软件建设,大力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①全面兑现《条例》规定的“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500元奖励金,各乡镇还配套奖励300-500元;②加大对弱势家庭的扶助力度,县政府出台《关于提高全县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计生对象保障金标准的通知》,实行农村“低保”向计生户倾斜。全县有612户1970名原农村享受低保的计生对象增加了生活补贴,其中“二女”结扎户和独女领证户230户872名每人每月增加补助20元,其它独生子女户和计生户382户1098名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0元。③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保障新机制,县委、县政府出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试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进行直接奖励扶助,每人每月按50元的标准发放。根据调查统计,今年我县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共计160人。三是加大“三结合”帮扶力度,继续实施“三大工程”。计生协会继续开展“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对计生三户实行低息贷款帮扶。一些乡镇积极募集社会资金,建立计生户帮扶专项基金,帮助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全县安居、成才、致富三大工程成效明显,仅县级就投入专项资金153万元,受益计生户3650多户,其中成才工程3500多人,安居工程132户,致富工程20户。四是实行县直部门挂钩帮扶制度。县直各部门认真制订切合实际、有利于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三结合”工作方案、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的直接与计生户结对子帮扶。通过以上措施,鼓励和稳定了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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