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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履职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2-07-03 20:41:39

环保履职报告

环保履职报告第1篇

自201X年8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XX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切实开展贯彻、整改、落实。狠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工作机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镇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关于绿色、生态、低碳和循环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实行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班子成员督查督办、职能科室(单位)狠抓落实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XXX任组长、镇长XXX、人大主席XXX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环境保护的XXX牵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分别结合职责分工抓好分管工作的环境治理,要求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要做到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确保环境保护履责到位、督查到位和工作到位,使农村生态环境、生产环境和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二)强化工作保障,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XX市、XX市各级关于环境保护和迎接中央环保督查等工作部署要求,我镇先后印发了《XX市XX镇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XX市XX镇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中共XX市XX镇委员会关于成立XX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镇201X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XX镇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工作方案》、《XX镇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污染整治方案》、《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治关闭工作实施方案》、《XX镇镇村级河长履职行动方案》、《201X年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等各类规章制度11个,与村级、部门、企业分别签订责任书,镇党委逢会必讲环保。近年来,专题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环境保护工作8次,召开村居四职干部会议安排部署环境保护工作15次,每月2号定期召开环境保护网格员(信息员)业务学习,根据《XX镇污染源和重点环境保护区域巡查工作通知》,对一类污染企业每月开展巡查一次,对二类及以下污染企业每季度巡查一次,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贯彻落实,确保了我镇环境保护工作有人做事、有人管事。

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围绕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河长制工作、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城乡环境治理等目标任务重点做了五项工作。

1.深入推进环境治理“进村社”活动。近年来,全镇农业部门共组织城乡环境治理“进村社”活动0.3万人次,覆盖全镇18个村居;集中整治河岸、公路沿线和居民聚居区等突出环境问题30多个,清理垃圾200多吨。

2.深入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积极向农民推荐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并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销售和使用农药的行为。全镇主要农作物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4万亩次,覆盖率达32%,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推广取得显著成效。

3.大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和秸秆综合利用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示范带动,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截止目前,全镇实行秸秆综合利用量达1500万吨,

占可收集秸秆总量的70%。

4.尽力防止农村白色污染。按照城乡环境整治标准和要求,合理布局和建设农村垃圾回收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点,基本做到了每个村建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点,保障农膜和废旧农资包装物的回收利用,避免导致土壤和水源的污染。

5.切实加大规模养殖粪污治理力度。一是大力推行“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在宜养区,科学确定养殖畜种和合理的养殖规模,全面推行规模畜禽养殖粪污沼气化利用。二是大力推行圈舍标准化建设。侧重粪污无害化,配套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实现种养结合、循环生态发展。三是加强散养密集区环境整治。通过畜禽粪便肥料化、沼气化利用和修建粪污处理设施,有效改善了散养密集区人居环境。四是加强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通过“一企一档”摸排,全镇上报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户)两家,现已组织开展畜禽搬迁,养殖场所拆除中。

(四)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强化督查督办。

1.高度重视问题整改。根据省市各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镇党委及时召开通报会,全面传达上级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班子成员切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结合通报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履行好分管工作中的环保职责,加大督查监管和问题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环保污染问题,并形成工作台账,做到时时建账销账。

2.扎实整改问题到位。针对省市各级环保督查发现反馈问题并按照问题整改分工要求,我镇及时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加强与牵头单位的协调联系,密切配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目前,我镇尚无央督专办件,XX市百日攻坚战问题清单中“XX场榨油坊污染”和“XX页岩砖厂废气排放”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

二、工作亮点

(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努力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例会制度。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每年不少于6次,有关部门每年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12次,展示了推进环境问题整改的态度和决心,推动了环保问题的解决。二是完善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坚持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细化、实化、量化各部门、各单位环保责任,强化目标考核。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制度。坚持问题查处与责任查处同步,对环保督察中发现的干部队伍问题责任不回避、不遮掩,严肃执纪问责。201X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我镇对泉水村在关停养兔场工作中,村干部工作漂浮的现象进行了问责处理,并予以了全镇通报。四是加强业务部门管理。我镇环保办在人手紧缺的情况下,依然认真开展全镇污染企业、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全面建档,实行一企一档,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通过“一企一档”,按照“一月一巡”、“一季一巡”制度,适时开展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教育和污染治理指导,较好地防治了农村面源污染,同时也较好地化解了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社会矛盾。

(二)以问题导向为重点,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一是紧盯问题整改。坚持把环境保护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并将问题清单、整改时限、进展情况、完成销号等情况按期报送主要领导查阅,对整改推进滞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和党委分管负责人分别进行集中约谈,强化了整改责任单位的紧迫感。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继续宣传XXXXX环保投诉热线的基础上,广泛宣传“XXXXX”百姓服务“一号通”服务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关于环保工作的需求、投诉、举报,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有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三、主要成效

我镇按照市委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XX”的战略部署和目标,充分结合本镇特点,落实以生态承载量协调种养布局,积极探索XX区“生态健康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绿色高效种植”可持续特色发展模式。逐步打造一批有特色、有规模和效益好的种植业、养殖业基地,形成规范、有序发展,减少了“小、散、乱”企业的污染。实现种养业结构“双调整”、效益“双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

针对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农业工作的环保问题,我镇还存在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不够、投入不够、力量不够和监管不够的问题,导致抓发展与抓环保的力度有不平衡和不协调的情况。这些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表现:

(一)重视不够到位。

客观讲,由于多种原因,导致部门领导在实际工作中抓业务、抓项目、抓发展和抓管理的精力和时间更多,抓环保治理的精力和时间偏少,履行“一岗双责”离要求还有差距。

(二)宣传不够到位。

宣传的方式不多、密度不大,导致环保法规政策还未家喻户晓,环保意识还未深入人心,部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中自觉维护和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还未形成。

(三)投入不够到位。

近年来,农村环保投入有明显增长,但与局部污染增长和环保治理需求的经费投入还有较大差距,导致农村秸秆、粪污垃圾等收集、处理和转运的设施设备在数量和质量上明显落后,有的粪污垃圾未能及时有效处理。

(四)技术不够到位。

农村环境污染的源头、成分和结构比较复杂,有效治理需要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的科技人员做保障,但在农牧业战线和基层干部中尤其缺乏环保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环保履职报告第2篇

【关键词】 北京市;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制度设计

一、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原则和分类

(一)企业社会责任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两类定义,一是广义社会责任,例如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archie b. carroll(1979,1991)提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乃公司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另一种是狭义社会责任,1948年,惠普公司创始人之一的戴维·普卡德提出“企业不仅要赢利,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是赢利之外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

本制度设计采用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认为本制度涉及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

(二)社会责任会计

社会责任会计(social responsibility accounting)术语是美国戴利教授在1972年的学位论文中首创的,他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一般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角度,利用会计核算形式衡量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有关社会性质的经济活动,从而揭示和测定这些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在于指导经济资源的最佳分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提高社会的总体资产。

根据社会责任划分为广义和狭义,可以将社会责任会计也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企业完成其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的成本和效益为对象所进行的会计处理。狭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企业所承担的、除经济责任(赢利责任)之外的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的成本和效益为对象所进行的会计处理。本制度设计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广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的角度衡量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果,其对象是企业,属于微观会计。

(三)构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评价指标的原则

1.构建

二、各类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一)企业经济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企业经济责任定义

企业经济责任最早仅仅被界定为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渐变化,企业经济责任的内容也在不断扩展,将企业经济责任定位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构成部分是近年来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的一种新观念。本报告采用国际经济伦理学会主席、美国圣母大学多萨商学院国际商务伦理学教授乔治·恩德勒的观点,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中的经济责任主要包括:(1)赢利或利润的最大化:短期的和长期的;(2)生产率的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生产过程的质量、产品和服务质量;(3)所有者与投资人的财富的保值和增值;(4)尊重供应商;(5)公平对待竞争者;(6)保护雇员利益,包括保留和增加工作岗位、公平支付工资和社会福利、对雇员进行再教育并向雇员授权;(7)服务消费者。

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以使投资者满意并维持企业运行的价格,按社会需求高效率地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

2.经济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经济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中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经济责任报告与传统的财务报告在内容方面有着重叠之处,但在原有通过披露企业财务数据来反映经营绩效的基础上,经济责任报告还应侧重于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资源配置、产业优化、管控能力、风险防范、客户服务、核心竞争力等信息的披露,从而达到全面、系统、及时反映、评价和预测企业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合理决策的目的。

3.经济责任的指标分解

根据上述分析,本报告将经济责任分为以下6类:经营理念类指标、经营目标类指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类指标、强化经营管理类指标、完善客户服务类指标和经营绩效指标。

(二)企业人力资源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人力资源责任定义

社会责任会计中人力资源的责任是企业对其人力资源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责任。人力资源是企业一项不可或缺的发展资源,员工是企业的核心,是企业发展的引擎,是企业培养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具体说,人力资源责任包括:维护劳资雇佣关系,保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素质进行培训,人才的晋升,关爱弱势员工和家庭。企业有责任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发挥员工在企业中的利益攸关者地位,维护好劳资、雇佣关系;企业有责任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落实员工的保险保障权益,给员工提供归属感;充分发展员工的潜力,提供再培训再晋升通道;企业有责任关爱贫困员工及其家庭。

2.人力资源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社会责任会计中报告企业对人力资源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对其人力资源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其中通过支付员工工资、激励机制等完成其承担的依法支付现金或股权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通过员工培训、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等,完成企业对员工的道德伦理责任。

3.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分解

社会责任会计中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可以划分为:工会与业主的劳资关系、个人与企业的雇佣关系、职工保障、工伤率、职工素质、培训、人才晋升通道、贫困救助等8项。

(三)企业社区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社区责任定义

社区责任指企业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企业自身盈利目的的过程中,对其所在社区应尽的义务,或企业对所在社区整体繁荣发展的责任。具体表现在企业带动所在地区的发展,为所在地区政府贡献财税收入,为当地居民谋福祉,促进当地经济整体均衡良性发展等。

2.社区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社区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对所在社区所负担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伦理责任的成本和效益情况。企业发展源于社会,回报社会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企业应该把促进社会创造繁荣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承诺,以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对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和地区,作为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上承担的一种责任,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以期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3.社区责任的指标分解

考核企业社区责任完成情况的指标包括:贡献地方发展和公益事业捐款两个方面。

(四)企业环境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环境责任定义

企业的环境责任是指在追求股东最大利益和谋求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兼顾环境保护的社会需要,使公司的行为最大可能地符合环境道德和法律的要求,并自觉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公司的环境保护责任是公司的一种社会责任,其产生于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性、企业目的实现的客观性、公司权利的社会性及股东利益的相对性。

2.环境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环境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对社会环境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通过建立环境保护理念和目标,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通过环境保护设备、环境保护技术、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企业三废的治理等,努力减少对企业周边生态环境、百姓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履行企业的环境责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完善环保管理及监督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使环保设施与主机同步高效运行。同时,积极探索企业与周边环境友好发展、和谐共赢的有效途径,力争实现和谐共赢、共享共生的发展模式。

报告公司环境责任的情况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企业在环境责任方面所做的成绩以及不足之处,有利于各方监督企业的环境责任实施现状,通过报告能更好地实现自我监督,有利于达到企业环境责任目标,实现环境、社会和企业三者的共同可持续发展。

3.环境责任的指标分解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环境责任指标可以分解为:环境保护理念、环境治理目标、环保设备投入、环保技术投入、“三废”治理情况、厂区环保投入等。企业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设定特殊指标。

(五)企业安全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安全责任定义

安全责任是企业对其安全生产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责任,包括应做好分内之事的安全义务和职责,以及未做好分内之事应受到的惩罚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某个岗位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时,根据个人社会角色的不同而承担相应的安全义务和职责,不同岗位的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义务,即职责;另一方面是对未能按照安全规范作出相应行为的安全主体给予相应的批评、惩罚。安全职责包括:(1)安全职位和安全职责,即一定岗位上的人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义务;(2)职业道德定位,即安全生产责任的存在可以避免利用职务之便的徇私行为;(3)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在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的成本和效益。通过落实安全责任的理念,制定安全生产总目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通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通过安全监查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落实责任,检查安全责任履行情况,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3.安全责任的指标分解

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的指标可以分解为:安全理念、年度安全生产总目标、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监察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监控体系、安全文化、安全绩效等。

(六)企业创新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创新责任定义

企业的创新责任是承担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生产创新、经营创新、管理创新等责任。企业的生产创新可以通过进行研究开发投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加技术创新储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等实现;企业的经营创新可以通过采用新的运营模式,实现产业升级,取得结构优化等;企业的管理创新可以通过建立新的管理理念、创造新的管理流程、管理系统、管理方法等实现。

企业的创新责任,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产品技术上和应用技术上的创新,例如产品的设计、在组合功能方面的创新等;另一面创新就是企业的经营体制、管理体制、业务流程的创新,这个创新也是集中在如何提高效率、提高速度、提高竞争力方面。

2.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公布企业在创新方面的成本和效益。

3.创新责任的指标分解

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的指标可以分解为:技术创新、设备创新、项目创新、财务创新、管理创新等。

三、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会计报告设想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要求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企业对投资者、债权人的责任,对职工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客户的责任,对周围社会的责任,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也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披露的主要内容。

(一)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告格式设想

本制度将社会责任会计报表分为六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经济责任。具体应当披露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目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情况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经营绩效等。这是传统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基本内容,经济责任是一种基础责任,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既是企业追求的首要经济目标,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目标。

2.人力资源责任。披露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使用情况的信息,如劳资关系、企业职工结构、技术培训、劳动小时、薪酬水平、福利待遇、人才晋升通道等。

3.社区责任。披露企业对地方发展的贡献、对公益事业投入以及企业的公益捐赠等。

4.环境责任。主要披露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如空气污染、饮用水污染、沙漠化等,以及企业为优化环境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减少稀有资源的耗用等活动。

5.安全责任,主要披露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体系、安全监察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安全监控体系和安全绩效。

6.创新责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推动企业自身发展和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根本出路,也是改善我国贸易条件,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措施。

(二)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

1.以财务数据为基础,多渠道采集数据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实际付出代价,可以采用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进行核算和管理,社会责任相关指标的投入金额、成本费用以及实际收益可以从企业财务部门所掌握的财务数据中进行分离整理,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数据来源主要是财务数据;而对于一些难以用货币计量的指标数据,也可以采用实物量或者相对数指标进行披露;同时,财务部也不是社会责任会计的唯一信息来源,一些财务部门难以掌握的指标数据,可以从企业的其他相关部门获得。例如,人力资源责任方面的数据可以由企业人事部门提供,创新责任方面的数据可以由企业技术部门提供等等。

2.兼用数据分析、文字说明等方法进行信息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主要由数据指标构成,但对于无法用数据计量的信息,可以采用文字说明的方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性说明。例如,环保责任指标中,某企业“环保先行,绿色生产”的环保理念,以及多年来将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共完成绿化面积87.33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良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并获得了“水土保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等,需要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以文字的方式进行说明。

3.特殊指标的计算公式说明

本文所提出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除了要求企业披露各项指标的上年数据和本年数据外,还单独设立了“贡献率”这个报表项目,用来考察企业社会责任各项指标的投入产出关系,其计算公式为:

此外,由于企业组织形式和所处行业等方面的差异,还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增加专业性较强的指标,对于这些指标的计算公式与数据来源,应在报告中予以独立说明。

(1)履行经济责任的指标

1)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利税等经济责任指标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资产总额、净资产及总资产报酬率经济责任指标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3)主要产品产量、生产动力、工作效率、计划完成度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4)产品销量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5)企业履行经济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2)履行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

1)技术人员比例对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总资产报酬率的影响。

2)人均培训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3)累计培训人数与违章作业的次数的影响。

4)高级工的人数对环保技术投入和废气废水减排的影响。

5)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3)履行环境责任的指标

1)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资源节约对企业生产能力、产品产量、销量的影响。

3)环保技术投入和废水废气的减排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4)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4)履行社区责任的指标

1)企业履行社区责任指标对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企业修建城乡公路对当地区的社会贡献。

3)为当地建设消防站、防疫站、希望小学等公益事业投入对地区的贡献。

4)企业履行社区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5)履行安全责任的指标

1)企业安全检查机制和安全事故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安检次数对企业的年生产能力的影响。

3)违章作业的次数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4)专职安全管理队的规模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5)工伤率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6)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6)履行创新责任的指标

1)创新责任指标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创新项目开发成本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3)创新项目开发收益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4)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三)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设计

1.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

为了报告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企业必须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必要的科目收集汇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数据。这些账户可以在企业财务会计账外单独设账户进行会计信息的归集。

根据以上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表的结构,分别设计:

(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总账账户。例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成本、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成本、企业履行社区责任成本、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成本、企业履行安全责任成本、企业履行创新责任成本。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总账账户。例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贡献、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贡献、企业履行社区责任贡献、企业履行环境责任贡献、企业履行安全责任贡献、企业履行创新责任贡献。

账户格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和贡献账户可以采用棋盘式格式。在账簿中,根据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项目的详略情况分类设置栏目,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管理的特点设置项目,分别累计企业的各种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

计量基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账户的数据可以采用历史成本进行会计计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账户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或贴现值进行会计计量。

企业定期随财务报告对外公布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及时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同时,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财务部门应随时更新和完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具体指标项目,使报告可以同企业实际发展情况保持同步。

2.非财务类指标数据与本企业其他部门数据的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指标数据不仅来源于财务部门,与企业其他各职能部门的生产经营和产出成果也息息相关。因此,财务部门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编制时,应注意各种非财务数据的日常积累,并且与其他数据来源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做到数据共享,从而保证所披露的数据可以准确、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计的各方面情况。

【参考文献】

[1] archie b. carroll,a three-dimensional conceptual model of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4 (1979): 497-505,1997.

环保履职报告第3篇

一、北京工商被诉不作为案情的回放

王立堂诉称:2006年4月,原告在《保定晚报》上看到郭德纲所做的“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广告,出于对名人的信任,便先后在保定购买了两盒北京澳特舒尔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但服用后没有效果。随后,原告发现该广告多处违法,同时在2006年4月份《广告监测报告》中,被告早已确定该广告冒用其它产品的相关批号和审批范围,属违法广告。2006年11月9日,原告发现当日的《京华时报》第A17版又刊登了《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简介》及《排油20斤可靠吗?郭德纲开口给证实!》的违法广告。于是,同年11月18日,原告依据《广告法》第六条的规定向被告发出《履责申请》,要求被告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该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要求被告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但被告一直对原告的履责申请未给予任何答复,而《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发布人的违法行为依旧在持续。为此,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履行如上所请法定职责。

二、逆向审查不作为案件的基本规程

为了有针对性地分析北京工商被诉不作为案的庭审,我们先将“逆向行政审判方式”逆向审查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基本规程予以公示。行政不作为案件的逆向审查主要分为申请结果审查、法律依据审查和事实证据审查等三大步骤。随着三大步骤的逆向渐进,被诉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是否存在、现状如何和应否予以支持势必水落石出。

(一)审查申请结果。

原告向被告业已提出履职申请是审查被告行政不作为是否存在的前提与是否合法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提起诉讼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提出申请的事实之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因此,进入法庭审查阶段,审查原告是否向被告提出了履职申请,由原告举证证明特殊情况外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便首当其冲。原告提出的申请事实表现为系列申请结果,法庭应当要求原告举证证明如下申请结果:1、原告何时向被告提出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2、被告何时收到原告所提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3、原告请求被告履行哪些具体的“法定职责”,4、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事实与理由。然后转由被告质证。经审查,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如果原告举证不能,而被告不予认可,那么法庭应当认定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没有事实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驳回起诉。

(二)审查法律依据。

如果原告向被告提出履职申请的事实得以认定,那么法庭应当进一步审查,即对应原告提出的申请结果,审查被告不作为的法律依据。其一,审查行政主体法律依据。先由被告出示原告请求被告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属于被告法定职责的行政主体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并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依据。经审查,法庭归纳履行原告请求被告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主体合法构成要件。其二,审查行政程序法律依据。法庭要求被告出示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程序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并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依据。经审查,法庭归纳被告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程序合法构成要件。其三,审查行政实体法律依据。法庭要求被告出示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并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依据。经审查,法庭归纳被告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合法构成要件。

(三)审查事实证据。

第一,审查行政主体事实证据。先由被告出示本单位不符合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主体合法构成要件的证据,然后由原告质证,并可以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经审查,法庭认定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是否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如果不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那么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成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审查行政程序事实证据。如果原告请求被告履行的“法定职责”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那么法庭要求被告出示本单位根据原告履职申请已经履行行政程序符合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程序合法构成要件的证据,然后由原告质证,并可以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经审查,法庭认定被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程序,履行法定程序到了哪个环节,各环节具体情况如何。如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或者只是部分履行了法定程序,那么法庭应当认定被告没有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被告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

第三,审查行政实体事实证据。如果被告完全履行了法定程序,那么法庭要求被告出示本单位履行法定职责符合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合法构成要件的证据,然后由原告质证,并可以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经审查,法庭认定被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如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正确履行了法定职责,那么法庭应当认定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成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那么法庭应当认定被告没有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被告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

三、海淀法院审理不作为案件的不足

海淀法院审理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用的是传统行政审判方式,首先由当事人当庭陈述,其次法庭归纳争议焦点,然后组织双方质证质辩,再就是法庭询问,紧接着进行法庭辩论,终而由当事人最后陈述。从传统行政审判方式的视角观察,整个庭审有条不紊,合议庭控制得当,审判长驾驭有方。遗憾的是由于传统行政审判方式的先天缺陷,随着庭审的推进,被诉行政不作为是否存在、是否合法、是否应该予以支持,不但没有清晰地呈现在旁听观众的面前,而且连合议庭自己一时也难以定夺,以至于当事人最后陈述后,庭审嘎然而止,没有出现那种即时合议、审落判出、一槌定音的审判效果。那么,如此审判僵局,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下面我们试着以逆向审查不作为案件的基本规程透视一番。

(一)申请结果审查不够到位。

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进入法庭审查阶段后,法庭组织的当事人当庭陈述及此后诸阶段已经漫无边际自觉不自觉地审查到了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结果。但是,由于审查缺乏针对性、深入性和全面性,因此原告的申请结果虽历经审查,但仍呈朦胧状态:1、原告向被告提出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的时间是2006年11月18日,还是2006年11月20日,抑或是其它时间;2、被告收到原告所提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的时间是2006年4月,还是2006年12月1日,还是其它时间;3、被告到底认不认可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具体请求及“事实与理由”。鉴于证明提出申请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同时庭审中被告认可原告履职申请交邮时间,并最后认可本单位收到履职申请的时间是2006年12月1日,因此庭审观摩者乃至法庭只能朦胧而不敢十分肯定地得出如下申请结果的情形:2006年11月18日或20日或履职申请交邮时间(如果信封邮戳或邮寄回执日期可以辨认的话),原告以《京华时报》刊登“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违法广告为由,依据广告法第六条的规定,通过邮局向被告寄交了履职申请,请求被告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被告于2006年12月1日收到原告邮寄的履职申请。

(二)法律依据审查不够到位。

在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不作为行政纠纷中,原告请求被告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虽然王立堂自认为是虚假广告的受害者,但其并未就个体受害而申请被告履行保护本人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因此从本质上讲,原告的“申请履职”行为是一种维护公益式群众举报行为。假设上述申请结果的情形得以成立,那么对应原告提出的履职申请请求,我们可以看到法庭对于被告不作为的法律依据审查尚未到位。

其一,行政主体法律依据审查尚未到位。考虑到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系原告提起的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之诉,因此对于行政主体法律依据以反过来审查为宜,即先由被告出示原告所请求的“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不属于被告法定职责的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并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依据。由于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审理使用的是传统行政审判方式,当事人因不清楚逆向审查规程和逆向诉辩技巧而没有做这方面的应对准备,因此法庭也就无从归纳履行原告所请求的“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的“法定职责”的行政主体合法构成要件,从而导致进一步审查缺乏基础。

其二,行政程序法律依据审查尚未到位。对于公益举报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另当别论,为了分析的完整,我们权当原告因被告对其公益举报未予作为而提起诉讼符合不作为之诉的受案范围。在这一前提下,针对原告的公益举报请求,法庭如果要求被告出示收到原告的举报后本部门根据举报反映的事实和请求履职的性质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那么,经审查,法庭即可归纳出被告履行原告为公益而举报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行政程序合法构成要件。遗憾的是,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的审理其实不然,从而导致就“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的原告请求,被告应该履行什么样相应的法定程序模糊不清,界定不明,定论难下。

其三,行政实体法律依据审查尚未到位。如果原告的履职申请终而得以实现,那么对于违法者,被告应当给予的是行政处罚;一旦给予违法者以行政处罚,那么被告应当依据哪些实体法律、法规或规章等具体条款呢?这就是行政实体法律依据审查环节应当解决的问题。在这一环节,只要被告出示了履行原告请求履行的给予违法者行政处罚的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然后由原告质辩,并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依据,法庭经审查即可归纳出被告履行原告所请求的“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的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合法构成要件,从而明确得出被告是否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实体法律准绳。按照传统行政审判方式观念,对于不作为之诉,行政实体法律依据的审查是不可想象的,因此,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庭审当中自然而然也就不可能出现对行政实体法律依据进行审查的情形。如此一来,被告是否不履行法定职责也就失去了法定标准。

(三)事实证据审查不够到位。

从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的庭审现状来看,法庭对行政主体事实证据没有审查到位。庭审中,被告已经述及原告所请求的查处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属于违法所在地朝阳工商分局管辖,也就是说对发布虚假广告虽然属于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但按照违法行为地管辖原则,对原告所请求的查处发布虚假广告,本单位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如果被告在行政主体法律依据审查环节出示了《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类的行政主体法律依据作为大前提,那么只要进一步要求并审查被告出示原告举报的违法其所在地属于朝阳工商分局管辖范围的事实证据,那么法庭立马即可认定原告所请求的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是否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但是法庭在审理过程当中没有要求或提示被告出示行政主体方面的事实证据,更没有组织对行政主体事实证据进行质证,所做的只是一味询问或听取被告陈述,因而原告所请求的“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到底属不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庭审过后仍然无法定夺。

如果原告所请求的“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原告书面告知查处结果”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那么只要进一步要求被告出示本单位“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原告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符合对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相对人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的行政程序合法构成要件的证据,然后由原告质证,并可以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法庭即可认定被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相对人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的法定程序,履行这些法定程序到了哪个环节,各个环节的具体情况又是如何。然而,在审理王立堂诉北京工商行政不作为案的过程中,法庭并未如此对应予以审查,因此无法当即认定被告是否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也无法当即断定可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被告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

即使被告完全履行了“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原告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的法定程序,法庭审查也不应就此止步。只有要求被告出示本单位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原告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符合对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相对人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的行政实体合法构成要件的事实证据,然后由原告质证,并可以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法庭才能认定被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正确履行了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原告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的法定职责。但是纵观庭审整个过程,均未见法庭如此运作,因此当事人最后陈述完毕,离上午下班时间尚有近一个小时的余地,而法庭未能即时合议和当庭宣判也就在情理当中了。

环保履职报告第4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总书记、总理都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张德江副总理明确指出,中央企业要抓紧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主动社会责任报告,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表率,树立负责任的良好社会形象。多年来,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社会责任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得到升华。大部分中央企业都深刻认识到开展社会责任工作的重要意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一些企业探索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使命、价值观和愿景,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社会责任观。国家电网、中国移动等企业专门制定了社会责任工作规划,宝钢、中国华电等企业在公司发展规划中专门体现出社会责任战略目标,为稳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中央企业普遍建立了社会责任组织管理体系,明确了归口管理部门,多数企业在公司治理层面建立了有关社会责任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许多企业制定了社会责任工作制度,并根据社会责任工作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一些企业积极探索创新社会责任管理新模式,建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风险管理体系,取得显著成效。许多企业建立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并与国际知名企业进行对标,发现自身缺项弱项指标,通过改进完善“短板”指标,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2006年仅有5家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截至目前,已有75家中央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不少中央企业的报告获得了国内外有关机构的高度评价。许多企业通过设立“社会责任日”、建立社会责任示范基地、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创新社会责任沟通机制。

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

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中央企业坚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加大环保投入,推进节能减排,积极探索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产出的发展道路。到2010年底,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按可比价计算)比2005年下降20.3%;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36.3%,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36.1%,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3.7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

积极探索循环经济绿色发展新模式。许多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业务,创新生产流程,实现绿色发展。宝钢坚持环境经营理念,努力建设绿色产业链,覆盖绿色研发、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营销、资源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鞍钢集团钢渣处理率和利用率分别达到100%和70%,保持了世界领先水平。中铝集团等企业坚持矿产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中电投建设两处黄河土著鱼类增殖站,对保护黄河上游珍稀野生土著鱼类和生物多样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央企业积极发挥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节能环保装备、技术和服务。中冶集团等企业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提供节能环保专业化服务,推动所在行业的绿色转型。南方电网2008年开始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工作,截至2010年底,节能发电调度工作累计折合节约标准煤700万吨。

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央企业坚持完善和落实职代会、厂务公开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60%的企业在集团层面建立了职代会,所属二级及以下单位绝大部分建立了职代会,境内企业普遍实行了厂务公开,董事会试点企业普遍建立了职工董事制度。依法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保证合理的薪酬待遇,基本实现了职工五大类基本保险的全员覆盖。通过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办理农民工工资卡等措施,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积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医疗、养老等保险,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职工素质工程。中央企业不断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广泛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2003年以来,中央企业职工已有1682.7万人次参加了各类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315.1万人次参加了职业资格等级培训,127.7万人取得职业资格。积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央企业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1%;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人才比例由2003年的3.07%提升到2010年的7.9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94个百分点。不断深化班组建设,一大批优秀班组长脱颖而出。

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职业健康。中央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2010年中央企业百亿元销售收入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53%。建立完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预防各种可能的伤害,切实保护职工群众职业健康安全。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中央企业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影响,在保障市场供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抗击雨雪冰冻、汶川和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特殊时期,在保障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信得过、拉得动、打得赢,充分发挥了中央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积极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央企业积极创新扶贫形式,通过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等多种方式,在产业开发、整村推进、劳务输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93家中央企业定点扶贫189个国家重点贫困县,涉及全国21个省市区、8300万人口。许多中央企业在新疆、开展文化、教育、环保、卫生、医疗、援建、技改、抗灾、捐助等各类援疆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地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据不完全统计,2008―2010年中央企业累计对外公益捐赠133.7亿元。宝钢、中国移动等企业建立了企业基金会,探索企业慈善公益事业的规范化管理模式。东风汽车捐资1000万元设立东风帮扶大学生“村官”专项基金,帮扶大学生“村官”开展建设新农村工作。港中旅集团积极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开展“薪火相传”国民教育活动。

中央企业在海外投资贸易活动中,模范遵守所在国法律,尊重所在国习俗,保护当地环境,维护当地员工权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例如,葛洲坝集团在非洲大力实施“属地化”发展战略,成为我国企业“走出 大提高。要进一步规范企业捐赠,提升透明度,增强企业公益事业的主动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切实提高企业慈善水平。三是积极推进社会责任投资。社会责任投资在近年来得到高速发展。中央企业在吸引战略投资者,开展并购重组、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合作时,要注意对合作伙伴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估,选择社会责任绩效好的企业开展合作。我们在考虑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方向时,也将把社会责任绩效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鼓励、支持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中央企业重组、并购中发挥领头羊作用。

强化沟通和透明运营,提高企业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企业社会责任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中央企业要大力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交流,增强运营的透明度。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我们明确要求所有的中央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社会责任报告,目前大部分企业已经社会责任报告,没有报告的40多家企业要抓紧开展这项工作,按时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已经报告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报告质量,增强报告的时效性,提升报告的规范化程度。国际业务比较多的企业要创造条件社会责任国别报告,提升企业在全球负责任运营的形象,增强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二是积极开展“走进央企”活动。要创新与利益相关方有效沟通的方式,有条件的企业要通过社会责任示范基地、开放日等形式,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央企,增进理解和共识。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责任日常信息披露。要围绕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重大问题,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披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要提高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及时披露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合规处置好突发事件。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中央企业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效,积极主动地回应社会关切,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履行海外责任,大力提高企业的国际影响力。随着“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中央企业的国际影响力越来越大,国际社会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海外经营中的社会责任工作。一是要严格遵守所在国法律,尊重所在国的民族文化和宗教习俗,坚持诚信经营;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保护当地环境,抓好安全生产,积极聘用当地员工,维护当地员工权益。二是要坚持多方共赢,发挥中央企业在资本、技术、品牌、信誉、渠道网络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带动当地产业链企业共同发展,实现价值共享。三是积极参与所在国公益事业,支持社区的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环保履职报告第5篇

 

2021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省十三届人大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扣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努力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有新建树、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有新成效、在汇聚民心民力上有新作为,为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着力提高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我省地方立法与国家法律法规衔接配套、与省委改革发展稳定决策同向同步、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实践相适相融。

2.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适应新时代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统筹兼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精心编制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按程序报请省委批准。协助省委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明确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任务,全面系统部署我省立法工作。制定20xx年立法计划,合理安排立法时序。今年拟安排3项继续审议项目、13项正式项目、15项预备项目。

3.推进经济领域立法。制定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集聚创新要素,打造江苏特色的“蓝色”增长极。制定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促进水运行业结构调整,推动水路运输科学发展。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快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更好服务经济发展。修改广告条例,规范广告行业管理,增强广告产业发展活力。继续审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集中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7件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4.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规范登记行为,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解决家庭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父母家庭教育法定主体意识,保障儿童全面健康成长。继续审议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保证妇女各方面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发挥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继续审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促进垃圾无害化处理,更加有效地控制污染、保护环境。

5.注重社会领域立法。修改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弘扬优良传统,匡护社会正义,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修改授予荣誉公民称号条例,鼓励和引导更多外籍人士积极投身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地方志工作条例,推进地方志事业依法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作用。贯彻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修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制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规范省人大常委会履职和推进街道人大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改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将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纳入宪法宣誓范围,完善誓词和宣誓仪式。

6.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审议等工作机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文件精神,推动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发挥基层联系点作用,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和反馈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立法协商,凝聚立法共识,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使每一项法规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契合省情实际。

7.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协同配合,防止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有关部门起草法规,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提前介入,督促、推动有关方面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立法质量。

8.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强化立法项目统筹,确保省和设区市之间立法计划相互协调,科学利用地方立法资源。加强对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建立常态化机制,推动地方立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

二、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推动中央和省级层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9.把握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成效。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立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回应社会普遍关切等依法开展监督,努力推动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今年拟听取和审议19个专项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审计报告,开展4次执法检查,结合审议工作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

10.聚焦经济领域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报告,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支持和督促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听取和审议20xx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增进民生福祉。全面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一步深化预算决算全口径、全过程监督。听取和审议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破解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难题,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培育我省新型文化业态。听取和审议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情况报告,促进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布局适应新需求的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检查专利法和省专利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有关方面加大专利保护和转化力度,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检查旅游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旅游强省建设。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11.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支持政府深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金融领域防范风险的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听取和审议20xx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更大力度推进绿色发展,促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创新扶贫方式,加大扶贫投入,以更大力度推进精准扶贫,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12.呼应人民群众期盼和社会普遍关切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全省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创建并落实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规范化、高水平发展提升,努力使全体人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重点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加快规划编制实施,科学规划城镇空间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最大化利用资源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区域集约发展。听取和审议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挥档案在社会治理和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13.围绕依法行使监察权和公正司法开展监督。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听取和审议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支持监察委员会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运行机制。听取和审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力我省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扎实稳步推进。

1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全国人大要求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依法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快完善相关运作机制,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

1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及时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交有关部门处理,推动和促进相关问题解决。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问题的分析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

16.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拓展审议组织形式,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热点议题实行小组审议或联组审议。结合审议相关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创新工作模式,增强询问效果。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省市县上下联动,扩大社会影响力。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对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17.围绕省委重大决策及时作出决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特别强调的坚守实体经济、坚持创新发展、深化国企改革、推动乡村振兴、修复生态环境等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和省委提出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六个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以全局视野正确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18.及时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对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上一年度省级财政决算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支持政府把更多财力用于发展实体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民生实事上,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持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19.听取审议政府提交的重大事项报告。根据省政府提请,听取和审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听取和审议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有关方面坚定发展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融合科技新潮流,增创竞争新优势,凝聚升级新动能,实现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的新跨越。

20.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办公厅牵头、人大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参加的协调机制,规范重大事项提出程序,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保证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得到有效执行。推动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制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21.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和平台建设。落实并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各项制度,拓展代表履职途径,建设代表履职平台载体,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推动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努力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水平,为代表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便利、营造环境。

22.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坚持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领导到基层调研时走访省人大代表等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与3名基层的省人大代表保持联系,每逢双月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更多熟悉相关议题和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代表参加地方立法、执法检查、重点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完善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机制,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23.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丰富联系内容,拓展联系方式,推进人大代表更密切地联系群众。向原选举单位的市人大代表公布省人大代表基本信息,省人大代表固定联系原选举单位3名市人大代表。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的效用,支持省人大代表依托当地“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工作站”等载体定期接待选民和群众,参加全省各地组织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主题活动。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工作平台和服务网络,鼓励支持省人大代表建立实名制QQ群、微信群,使其成为密切与群众联系的“连心群”。

24.增强代表履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履职学习活动,提高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渠道拓展代表知政知情面,增强代表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帮助代表掌握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切实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25.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建立省直单位和各市省人大代表小组,结合代表的行业和专业建立专业代表小组,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常委会审议的重要议题,组织代表联组或跨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和年中调研。代表调研、视察活动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反馈,着力提高代表活动的实际成效。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协助做好在苏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26.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组织代表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创造更好条件。完善议案审议机制,加强建议办理的沟通协调和督促,提高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完善省政府领导同志领办、常委会领导同志督办重点议案建议工作机制,提升督办落实的层次和力度,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活动,对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激励先进,以点带面,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27.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代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省人大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组织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本届任期内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在苏全国人大代表每年提交一份书面履职情况报告。探索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新方法,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形式,做到代表履职有记载,履职考核有依据。探索开展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28.推进基层人大工作有效开展。邀请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办好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密切与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与交流,深化协同联动,更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效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县乡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实践经验,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发挥联系点乡镇人大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省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和相关工作有效开展。

29.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原则,不断完善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及机关依法履职水平

30.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协助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全省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1.推动人大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着力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设,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领导责任。支持省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32.增强常委会及机关的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和丰富常委会专题讲座,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运用系统思维谋划全局工作的能力,增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强人大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提升人大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活力。

33.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改进会风文风,切实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落实上。

34.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制度建设,从常委会履职和机关建设管理两个层面,全面梳理、修订各项现有制度,根据实际制定新制度,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制度在管人管事管物上的重要作用,保证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协调、高效运转。

35.深化理论研究。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部署,结合人大依法履职的实践,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系统的理论研究,组织交流研讨和成果评比,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作用,加强人大智库建设,深化人大制度理论阐释,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智力支撑。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围绕人大领域改革创新举办研讨会,总结回顾人大工作发展成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36.强化新闻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人大依法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在省主流媒体开辟代表专栏,讲好代表履职故事,总结推广代表工作经验做法,提升代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重视人大新闻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办好《人民与权力》杂志、江苏人大网站、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形成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常委会行使职权、信息公开、服务代表、新闻报道及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环保履职报告第6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企业社会责任白皮书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6)06一0114一03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主体,当然应该对社会承担一定的责任。企业对其承担社会责任信息予以计量、核算与披露,除了有利于向企业相关利益者提供相关的信息,同时还可以帮助社会责任信息使用者评价企业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促使企业目标与社会目标协调一致,改善企业与社会的关系,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另外,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有为数不少的企业不惜牺牲社会利益来获取经济效益,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必须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做出明确的和强制性的规定。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国内外披露现状

(一)国外的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现状

美国是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发源地,美国的政府机构如联邦贸易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等均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恩斯特对《财富》杂志中排名前500名的大公司进行了三年的研究,发现在年度报表中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在逐年增加,至1996年已达到96%。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美国企业尚未公布内容完整的社会责任会计报表。关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准则的制定,经济优先权委员会于2001年12月12日发表了SA8000标准第一个修正版,这是全球第一个用于第三方认证的通用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从20世纪90年代起,西方不少企业开始主动披露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和业绩。据KPMG(毕马威)近期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全球调查报告,2002年的调查显示:全球前250家大企业报告社会责任的比例为45%,各国前100家大企业报告社会责任的比例为23%;而2005年的调查显示,这两个比例分别上升到52%和33%。如果把披露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年终财务报告计算在内的话,这两个比例则高达64%和41%。独立报告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比例最高的前两个国家是日本(80%)和英国(71%)。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及问题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还处于初级阶段,有关的社会责任信息零星地分布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且信息量极少。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国政府目前尚未出台有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准则、规则或规定。虽然在企业法、税法、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合同法等法规中有一些关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但是对其履行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就导致了很少有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披露,就算有所披露,信息也不全面。

其次,在我国的会计处理过程中,与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的问题通常只作为常规的财务会计问题处理,而没有单独归纳到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信息中,如按环保机关规定交纳的排污费,只计入管理费用中;对职工集体福利、职工社会统筹保障金等只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对社会公益和社会福利事业的赞助和捐赠,只计入营业外支出等等。这就导致企业虽然承担了社会责任,但相关的信息却没有体现出来,这就给公众了解及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

再次,目前企业缺乏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独立报告的意识。我国几乎没有企业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而编制独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是社会责任会计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

世界各国要求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内容各不相同。美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内容比较广泛,要求企业披露经济的增长及效率、职工的雇佣与培训、企业所在城市的改造和开发、公害的消除、文化和艺术等;法国企业侧重于披露职工利益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德国则非常重视企业对环境保护所做贡献的披露。随着人们对社会责任认识的加深,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也在不断地扩大,为了适应形势,我国社会责任的披露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能源利用方面的信息。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应该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以先进的科技为生产服务。利用尽量少的能源消耗获取尽量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任务。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就是节约企业的生产成本,并且可以减少能源的消耗,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从能源利用效率中可以看出企业对社会所作贡献的大小。

2.企业职工方面的信息。企业职工方面的信息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为职工所提供的工作本身,即招聘录用、技术培训、职务轮换、职工的工作环境以及为职工提供的发展空间;二是职工收入方面的信息,如职工的工资、福利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离退休人员的劳动保险、职工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向社会保险机构交纳的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障费和医疗保险费等。

3.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环境信息的披露应包括周边环境和生产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等相关指标,如环境保护设备的投入、环境保护相关费用的支出以及有关环境保护和生产安全等方面的研究费用支出。

4.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的信息。包括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提供价格合理的产品,做好售后服务,及时更新产品,满足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

5,对公益事业贡献的信息。企业除依法向国家交纳税金外,还应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对公益事业和社会福利机构以及慈善事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以必要的捐赠和帮助,为社会创造平等就业机会,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所在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议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方式应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特点,在目前编制“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社会责任利润表”和“社会责任现金流量表”。这三大社会责任报表比较困难的条件下,可采取以下方法:

1.在现行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变的基础上,可规定企业在年报附注中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现有的财务报表中所包含的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甚少,企业应该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的社会责任信息:(1)员工责任信息。如本年度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期末应付未付的金额;应当为职工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公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期末应付未付的金额;应当为职工交缴存的住

房公积金,及期末应付和未付金额;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期末应付未付的金额。(2)税费方面的信息。除了现行利润表中已经包含的所得税外,还应该披露企业本年度应当交纳的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增值税、消费税等上缴给国家的各种税费金额及期末应交未交的金额。(3)消费者信息。如为消费者提供的折扣与折让金额,披露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所发生的费用金额,销售合同的履约率等。(4)固定资产支出中购买环境设备以及安全设备的支出。(5)管理费用中离退休职工社会统筹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及环境治污费、环境绿化保护费等费用的金额。(6)营业外支出中公益福利及公益捐赠支出,因产品质量或合同毁约而发生的赔偿支出以及因违规违法而发生的罚款、罚金支出。其中,赔偿、罚款、罚金支出可以从反方面来反映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在现行的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上述信息,将有利于帮助报表使用者充分了解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能简洁地满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要求,且这种方法在目前的条件下切实可行,只要财政部下发文件要求企业在附注中披露上述信息,每个企业都可以做到的。

2.编写年度企业社会责任“白皮书”。如果通过报表附注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仍不够完整和明确,则可要求企业在提供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单独提供一份有关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报告。在该报告中可以用文字叙述和具体数据两种方法来详细阐述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笔者建议该报告可分为五个部分来披露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第一部分披露资源开发利用和节能节耗方面的信息,如三废的再利用率,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等方面的信息;第二部分披露员工的就业情况、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福利社保、员工培训等方面的信息;第三部分披露企业生产的产品性能、效用及产品的售后服务方面的信息;第四部分披露公益事业贡献的信息,如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参与社区活动,为所在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等;第五部分披露社会责任方面的相关指标,如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资产保值增值率、职工所得率、债权人所得率以及股东所得率等指标。另外,对于污染性的行业,还可以在社会责任“白皮书”中增加“环境污染报告”,为公众提供更系统更具体的社会责任信息。编制单独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工作量相对于直接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会大得多。因此,编制单独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先在上市公司推行适用,然后再进行推广到一般性的企业。

3.不同行业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有着较大差别,其披露模式和内容也应当有一定的差别,但具体到某一行业的企业,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项目基本相同或类似。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要形成跨行业的且普遍适用的披露方法是不太可能的。鉴于此,就应将全社会的企业划分为若干类型的行业,并将该企业归人与之相对应的行业,在行业内对披露内容和披露模式进行具体规定并实现标准化,以便于审计和有关部门审查。

四、结论

环保履职报告第7篇

一、煤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煤企社会责任的内涵

David认为CSR是决策和行动的采取,至少要部分考虑企业直接的经济和技术利益以外的原因。后来,戴维斯与他的合作者布洛姆斯特朗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责任是决策者在考虑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也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护和改善社会福利。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认为CSR是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遵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卢代富认为CSR 就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社区经济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叶祥松、黎友焕在《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说“ 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两个特征,第一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强制性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往往是通过相应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的制定来强制推行的。第二是道德和价值观念要求的自发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是建立在企业文化中对人、自然、社会和谐关系的认可上,体现了企业家自身的人文素质与价值观念。”

由此,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为:煤炭企业在谋求利润最大化之外对利益相关方包括员工、消费者、债权人、政府、所在社区、当地环境和社会等承担的责任。包括法律和制度对煤炭企业要求的社会责任和煤炭企业道德和价值观方面自发履行的社会责任。

2、煤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CSR是煤炭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CSR有助于企业吸引、培养和保留人才。一支综合素质高、热爱企业的员工队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CSR的内容之一就是对员工负责。包括为其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制度化、多层次的培训和员工发展体系,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为员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将遵守劳动合同法,保证员工享有合法权益等,这些都有助企业吸引、培养和保留人才。

CSR会给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产品品牌和持续创造力。这些是企业可利用的无形资产,能使企业在竞争中获得更加有利的地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CSR意味着企业将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符合时代要求,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2)有利于建立和谐的政企关系。CSR意味着煤企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包括《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CSR意味着煤企的重大决策会注重体现政府战略。这些都有利于建立和谐的政企关系。

(3)有利于建设和谐社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吸收当地居民就业,兴建公益项目,改善当地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等多方面为当地排忧解难,有利于赢得民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4)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以前,煤炭企业在开采中忽视生态保护,造成地下水渗漏、地面坍塌、土壤干旱等一系列的生态问题。CSR要求煤炭企业在开发中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保护自然环境的和谐。

此外,CSR也为企业之间有效沟通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以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增加信任,促进合作。

二、当前煤企CSR所面临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

CSR虽然从上世纪初就被提出来作为一大理论来研究,但是直到近几年,随着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企业发展中产生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的出现,比如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CSR才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

目前,一些煤炭企业对CSR认识上的不足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煤企对CSR的内涵了解不全面,他们简单地认为,企业CSR就是照章纳税,创造就业,就是向社会捐款,投资兴建公益项目;二是没有深刻认识到CSR关系着企业的生命,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2、没有形成煤企CSR的理论体系

目前,许多煤炭企业已经承担了很多的社会责任,比如,在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员工待遇、职业健康和安全、教育培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都有很详细的规章制度,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还没有形成符合本行业特色的CSR理论体系。

3、缺乏煤企CSR的报告体系

CSR报告的必要性。一是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比如,2004年根据原统配煤矿的调查统计发现煤企的安全欠账达550亿元后,出台了煤企按吨煤成本提取33元的安全费用专用于安全设施改造。二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企业通过报告向社会公布CSR履行情况,可增进社会各界对企业的了解,提高社会信誉;同时督促企业不断完善CSR。三是CSR也是监督政府行为的需要。比如,煤炭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了排污费,政府理应用企业支付的资金进行治污管理。

目前,专门的煤企CSR报告未见。首先,社会责任信息主要分散在董事会报告、会计报表附注等项目,未曾发现有单独报告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其次,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对社会责任的关注程度以及履行情况的文字说明,即局限于非会计基础型的披露形式。

4、缺乏CSR评价体系

目前,政府对煤炭企业主要的考核指标是产量利润和安全指标。而在员工健康、安全、资源、环境以及当地社会均无考核评价体系。缺乏了社会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会使企业管理者忽视社会责任的履行,就像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对政府业绩考核以GDP为主要指标一样,忽视了资源环境的代价。

5、缺乏CSR审计制度

欧洲会计专家协会可持续性审核主席Lars OlleLarsson认为“ 没有经过审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比广告好不了多少” 。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该通过审计确立公信力。目前我国还未推行CSR审计制度。

三、推进煤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

1、转变观念,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的战略规划

煤企要对CSR的内涵有准确的把握,并进一步认识到CSR关系企业的生命,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自觉把CSR作为企业的价值追求和战略目标。例如,三鹿乳业集团无视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遭到了破产;而以生产尖端汽车电池和电动汽车为主的比亚迪,其主要持股人著名投资家巴菲特预言:比亚迪凭借在电动汽车方面的实力,能够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制造商。

2、建立煤企CSR理论体系

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除传统经济效益方面内容外,还应包括人力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内容。针对煤炭行业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企业收益方面的履行责任情况。

(1)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一个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获得财务上的盈余,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因此,收益目标是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因而应该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加以反映。

(2)资源和能源的消耗状况。煤炭行业本身是资源型行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本身消耗了大量的不可再生的煤炭及伴生资源。其资源的回采率、伴生资源的利用效率等既影响当代人的生活福利,也影响到后代人的生活福利,因此,煤炭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3)员工待遇方面。一支热爱企业、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对员工的责任包括对员工的招募录用、为其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制度化、多层次的技术培训体系、提高工薪水平、改进职工福利、改善劳动条件等多个方面。这不仅对本企业有重要的微观意义,而且对于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重要的宏观意义。

(4)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在煤炭开采过程中,造成的地下水渗漏、植被的破坏、空气中煤尘的飞扬等都是煤炭企业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建议企业建立专门的生态保育基金,逐渐修复煤炭开采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企业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和谐统一。

(5)反映企业对消费者履行责任情况。主要包括产品质量与性能、广告的忠实程度、向公众及用户报告企业产品的使用效能、产品的安全性等信息,了解顾客对本企业产品的需求和满意程度等。

(6)反映企业对政府、公众的履行责任情况。包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对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及公益活动的捐赠情况等。这些行为对于提高企业形象、促进企业未来发展也非常重要。

(7)对产品整个生命流程承担责任,建立以“生产者延伸责任”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体系。对产品整个生命流程承担责任,即企业承担“生产者延伸责任”。欧盟将“生产者延伸责任”定义为:生产者必须负责产品使用完毕后的回收、再生或弃置的责任,将生产者责任向下游延伸。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生产者的责任向上游和下游都进行了延伸,其定义是:生产者应承担废弃物回收消除处理责任及产品废物管理责任,应从以“产品”为中心的责任转向原材料选择、产品制造、使用和产品废物回收、再生和处置全过程的责任。对煤炭企业来说,企业应该对煤炭开采过程中附属物煤矸石等进行再生利用。

(8)与供应链体系的上下游企业特别是供应商共同承担责任,建立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合作共赢机制。与供应链体系的上下游企业共同承担责任,实质上是使产品生产流通链条上的所有参与者,通过一致性战略和一体化标准,建立共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链。在这个方面,瑞典企业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建立上下游企业可追溯体系,确保供应链体系全过程的一致性;二是鉴定与供应商的责任契约,确保供应商共同履行社会责任;三是设计供应商管理项目,确保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供应商履行责任;四是建立对供应商的核查和评估机制,确保形成与供应商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体化战略。

3、依法经营,规范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

当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保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它们涉及环保、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经济秩序等各个方面,煤炭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4、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美国的一些企业为了更好地对有关社会责任的问题进行管理,纷纷设置了直属董事会领导下的企业道德委员会或道德责任者等专门机构。道德委员会是企业定期召开的处理经营道德问题的专门会议,当企业准备进入新领域或做出重大决策时,由该会议做出应当遵循的道德基准,对报告的道德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改善方案,委员会大多数由经营层人员构成,吸收人事、销售、财务、生产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因此,道德委员会是企业道德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目前,我国的煤企中有保障负责员工权益的工会组织、销售部、采购部等。建议煤企业建立统一的CSR部门,统筹规划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并计划和汇总报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5、逐步建立和完善煤企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建议企业按照规定定期向社会报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报告采用文字和会计基础的数字详细、客观地报告企业在收益、遵守法规、执行政策、员工权益保障、资源消耗利用、废弃物的处理回收利用、环境的保护和开发、消费者服务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开销等。

6、构建煤炭企业CSR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985年,财政部公布的评价国有企业效益指标中仅有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两个指标,从经济角度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而没有涉及企业人力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为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积极建设和谐社会环境,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我国政府应构建适用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按年度定期公布,使煤炭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都能被实时监控,通过将企业指标与同行业乃至全国企业进行比较, 政府、企业及利益相关群体能及时发现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满足政府、员工、客户、投资者、债权人、广大公民及企业本身了解和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需要,这对推进企业克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积极参与建设和谐社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7、实行企业CSR的审计制度

社会责任审计是评价与报告那些在传统的企业财务报告中没有涉及到的企业成果和影响,如对环境的保护情况、对员工利益的保护情况等,旨在全面、广泛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督促各方面的工作,保护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美国,来自企业外部的社会责任审计机构主要是投资基金组织和如环境保护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社会公益监督机构。前者审计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确保资金投向那些有较高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其次是为了敦促接受投资的企业遵守投资者的要求。后者审计的目的是为了给消费者、投资者、政策制定者、雇员等企业的相关利益者更好的做出经济决定而提供信息,同时也对公司起到监督作用。而美国企业内部也会对自身的社会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其目的是为了了解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

环保履职报告第8篇

一、实施综合监管给基层工商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一)实行综合监管的现实意义与要求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工商所通过实施综合监管。实现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由履行单一职能向履行综合职能的转变。通过整合监管力量和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了管理与执法的疏漏或重叠,优化管理职能,拓宽监管领域和权限,有效解决了上下分离、登管脱节、各自为政的问题,实现工商监管职能全面有效到位。工商综合监管职能和管理权限重心逐渐下移,也对工商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客观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管理体系,合理划分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工作程序和标准。整合系统执法资源,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2、实现职能的准确定位。只有准确定位管理职能,明确工作任务,才能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有效配置各项资源,才能保证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围绕自身职能不断研究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探索科学监管的途径和模式。

3、采取先进的监管手段,提高工商所的综合监管效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部门监管的对象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市场监管的手段也必须不断更新,实现现代化、信息化和科技化,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真正按照市场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实现科学监管。

4、提高人员综合监管素质。增强工商所的综合监管效能,关键在于人员素质的提高。工商部门尤其是处在一线的工商所干部,必须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工商法规,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管理能力。适应科学监管需要。

(二)实施综合监管遇到的困难及主要原因

实际困难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工作能力不足,机构运转不顺畅。工商所内部机构没有完全按照“小局大所”的监管模式设置,基层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局面时有存在。形成应对执法环境的能力、适应市场形势的能力、调控市场秩序的能力不足等等。

2、基层执法装备不足。工商所的巡查执法装备少且差,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车辆和各种检测设备等现代化监管技术设备不能配备齐全,且有的设备破旧,性能低下,不能满足办公和监管执法的需要。

3、目前基层工商所实际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已超出了《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的范围。但是工商所还要受到《条例》的约束。另外在地方政府干预下,工商所承担了过多的法定职责以外的工作,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市场建设规划等。工商所不能专心有效地履行市场监管的法定职能。

形成上述困难的原因主要有:

1、基层人员能力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基层人员固有定势,基层工商所存在队伍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低下、监管手段单一现象。不能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不能借助现代化管理平台进行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待许多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监管存在缺位。

2、基层监管力量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经济户口管理体制推动了“小局大所”的模式初步形成,工商所承担了大量的监管工作。但是,工商所人员配备并没有随着监管工作量的增加而相应增加,加上基层一线监管人员普遍年龄老化,工商所不能很好地适应监管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监管不能实现全面尽职。

3、基层工商所职能定位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综合监管要求工商所基层建设实现规范化,整体工作向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转变。目前工商所法律地位及职责定位不够明确。基层工商所对职能的认识和定位与省市局存在上下错位的现象,上级局更多地强调监管职责,要求全面落实监管与发展、服务、执法、维权的四个统一,而现实中基层工商所则更多地偏重收费,强调经费保障,在多数时候存在以经费多少决定巡查监管工作量多少的现象。

4、协作机制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一是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工商所现行执法监督机制仍不够完善,综合岗位和巡查监管岗位衔接不好。登记与管理脱节,内部监督制约差,缺乏有效监督。二是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相应的制度约束,各部门联合执法处于松散状态,日常工作中不能做到信息互通,各自为战现象普遍存在。

二、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的基本做法

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是指基层工商所在实施综合监管职能时,对超越自身权限和能力范围内的管理问题,尽全力仍然解决不了的前提下。通过及时填写综合监管履职困难报告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借助上级权能实现对辖区经济秩序的有效管理的一种形式。其主要做法是:

(一)发现问题及时填写困难报告单。基层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后,在尽全力履职情况下不能解决的,或发现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范畴,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单,向工商所分管领导报送。分管领导审查后发现问题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在报告上签署意见后,报工商所长。

(二)工商所组织力量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上一层级报告。工商所长对下一层级递交的履职困难报告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并统筹力量解决;如果是工商所层级解决不了需报告分局或同级政府部门的,由工商所提出处理建议。需报告上一级政府的,由工商所报告分局后,以分局的名义报送。同时在报告单上注明工商所的处理情况和建议。

(三)上级部门整合监管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问题。报告单上报后,在规定时间内,上级部门组织相关力量,进行综合整治。工商所此时仍然要做好配合工作,便于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情况,使整治工作在短期内取得较好效果。

为了促使工商所各个岗位环节都能各负其责,保证在每一层面都能围绕综合监管目的,尽全力进行监管,我局在实际工作中,还具体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范围,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原则、层级和时限,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程序及要求,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内容、登记及责任追究方式。

三、全面实行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取得的成效

综合监管困难报告以履职尽责为目标,提高基层监管工作质量和监管效能,建立畅通的工作渠道,实现有效监管。我局自实行综合监管困难报告以来,在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整合监管资源,实现有效监管

综合困难报告的实行。有效地实现监管资源整合,工商所内部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能有效衔接,实现履职尽责的综合监管目的。分局锦屏工商所在查处

取缔一例无照经营加油站过程中,监管人员采取限期办照、责令停业、下达处罚决定等措施,仍然未能达到预期管理目的。鉴于该无照经营涉及危险品,随时可能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监管人员及时果断地作出综合监管困难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关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责任的分工,组织联合执法,落实关停措施,实现了初期监管目的――停业整顿。

(二)提升了基层工商所解决难题的能力

实施综合监管,就是为了提升监管效能。在实施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前,工商所现有的力量很难解决监管中出现的难题。面对严峻现实。基层监管人员容易产生畏难情绪,对待困难不是想方设法去解决,而是简单地采取逃避方式,以至于难题越来越多,监管工作不能取得好的效果。实施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后,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基层可以借助上级部门的力量。很容易地解决监管过程中产生的难题,不仅提升了监管效能,还提高了基层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有效地分流监管责任,降低风险

在现行体制机制下,工商所原则上了解干什么,怎么干,困难如何解决,责任如何分流。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的推行,使本职以外的管理事项得到落实。为达到管理目的奠定了基础,也使部分责任流转到了上级或其他职能部门,从而降低了基层监管岗位的履职风险。缓解了基层人员对履职风险盲目恐惧的心理,主动履职、全力尽职的意识强了。

(四)促进了基层职能的准确定位和内部运行机制的完善

由于困难报告制度从多方面对监管行为作了规定,所以在各个环节都要求监管人员始终坚持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行为。通过综合岗位和巡查监管岗位有机衔接,实现登记与管理相联结,加上内部监督制约。基层监管人员对职能定位有了准确的认识。各个环节在日常工作中能做到相互畅通,内部运行机制日趋完善,基层监管工作基本实现系统性。

四、实行困难报告必须把握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正确认识困难报告,不能将报告效力扩大化,把监管责任无限上交

困难报告的执行标准是局、所两级的争论焦点,客观依据很难把握。无论是网格监管人员,还是巡查组、工商所,都要对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困难报告制度的实行,的确对基层综合监管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可以防止实际工作中监管困难问题扩大化或出现意外情况,通过上级的权力和有效管理,将监管问题缩小或消除,从而分担基层的监管责任,化解监管工作中的问责风险。但是,在工商所也容易形成一个误区,就是将困难报告的效力扩大化,认为凡是综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只要打一个报告就万事大吉,该监管不去监管,该尽全力不尽全力。通过一纸形式的制度,将监管责任无限上交,造成上一级部门被牵扯大量的精力,监管效能被大大地制约。

(二)困难报告要一事一报、一报一结、一报一回复,规范化运作

综合监管困难报告是一种请求报告,将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规定的形式上报,只有实行一事一报工作制度,才能使上报的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如果进行多事一报,往往让上一级不知道哪一个轻重缓急,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有时甚至干扰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上级部门,也要认真对待下级上报的履职困难报告,做到一报一研究、一报一了结,在自身层面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自己的上级报告,并将情况及时回复给下级。这样上下才能及时有效沟通,有利于综合监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得到顺利解决。

环保履职报告第9篇

一、注重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关。一是严格登记管理权限,严格前置审批条件,严格对涉及国家安全、环境保护、人民健康等企业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市场主体的出现。二是开展对高危行业、重污染企业、学校食堂等多次联合专项清理行动,使无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市场环境得到明显好转。三是稳步推进企业环保监管建设。在原有的企业环保排污系统基础上,加强监管,对于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处罚和停产。

二、在注册登记和监管执法中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市场主体符合环保规定的要求,扎实推进“蓝天”、“碧水”、“绿地”、“宁静”行动,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切实履行好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三、充分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对申办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在注册登记时坚持要求其提供《环评意见书》或《排污许可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经环境影响评价同意选址建设的企业必须提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后,我局才核发营业执照。

四、从事可作为原料但必须严格限制进口的境外废物进口、经营以及使用可作为原料但必须限制进口的境外废物的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五、建设项目必须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国家环保总局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造纸、粮食及饲料加工、卷烟、服装制造、印刷业、油库、医药制造、房地产开发、餐饮、农业综合开发、植树造林等170余项,

我局虽然积极开展了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并做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认真履行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但离县委、政府对环保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履行工作行政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为此,我认为我局应该做到几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深化对新形势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环保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原则,同时明确各个责任人,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坚持突出环保工作重点,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狠抓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环境执法氛围。为了营造良好的环保执法氛围,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通过注册登记窗口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二是通过市场有线广播、工商所执法宣传车、举办墙报、板报等多种途径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三是利用市场监管巡查,通过市场巡查人员向广大的经营者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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