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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转正总结优选九篇

时间:2022-11-19 01:14:24

行政主管转正总结

行政主管转正总结第1篇

1.行政管理职能需要承担的风险

转型期间行政管理职能变化内容划分总起来是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政治体制结构方面的变化,二是经济体制方面的变化;按照事物质变和量变的哲学思想,政治体制的转型属于质的跳跃,而经济体制的转型只是附属在质的变化之下量形式的变革;石油经济的发展大多是依赖型经济产业,产业结构极不规范,一些低端制造业、高消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比较多,这使得企业没有自主创新能力,在市场上处于劣势地位,核心竞争力并不强,看似问题严重的经济发展背后还隐藏着更深层次的问题,这就是混乱行政管理的结构体系体系和民主体系问题,对此,行政管理职能需要承担管理思路和管理手段的风险。

2.行政管理职能转变面临的机遇

对石油企业行政管理职能的优化方面有很多话题,虽然我们不可能面面俱到,毕竟管理也是动态化的事物,但是石油行业是国家经济的支撑之一,任何有关石油化工企业生存的事情都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的大事情;在当前我们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式下,很多陈旧、迂腐的东西值得我们去改进和提高,所以,风险和机遇欲并存,我们要善于总结本企业行政管理的经验,研究并把握石油企业行政管理职能转变面临的机遇。

3.转型期石油企业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思路

3.1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究竟行政管理职能的内容是什么,职能形式是沿袭老套还是别出心裁进行创新;如何开展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才能的要取得相应的效果,这是我们行政管理者值得研究的问题。就目前而言,本研究认为:思想沟通交流、批评和自我批评、约束监督的三个方面原则,是我们转型期石油企业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3.2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关键

思想产生于实践活动,沟通思想也在于沟通实践活动的细节,对工作实践活动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进行细节详述和分析,也是行政管理工作思想沟通交流的基础;这既便于相互思想交流的通畅性又便于相互之间评判实践活动思维运行的正确性;从思想的原点说起,在细微之处详述,对思想沟通的彻底性起着积极地推动作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利器”,是“砍杀”不正之风“、斩除”歪门邪道、震慑党内丑恶现象蔓延的有力工具;批评和自我批评形式的运用,能将问题表露出来,有助于组织内部认识能力的提高。维护民主监督机制的执行力,保持民主监督机制的有效性,我们行政干部一般都有人们赋予的权力,这些权力是用来为了人们服务的,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来“为所欲为”的;我们要在在约束监督机制下,进行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权力的滥用,确保企业环境下的公平与公正。

3.3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内容

行政管理职能的内容涉及行政系统对石油化工企业进行管理的全部活动,它们构成行政管理的工作范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就是对整体的行政系统进行重新的思索,针对于转型期间企业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行政系统新的总结、新的调整。在转型期内,我们行政管理人员要竭力接受现代社会发展带给我们的历史发展契机,以大无畏的开拓精神搞好行政管理工作;从历史宏观发展的阶段上看,我国处于千载难逢的发展变革期,因此行政管理职能如果沿用老套的思想、方法,是不合时宜的,我们必须借助改革的历史发展的机遇,在思想意识上、运作的方法上、行政管理的手段上进行创新和改造。事实求是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在实施石油企业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利用事实求是的行政理念指导自己的实际工作,也是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要求。从管理型到服务型的转变是行政管理职能最主要的体现,企业要着眼现实、正视风险,忠实履职、规避风险,规范程序、降低风险,合理配置、分担风险,利用全面服务管理的思想,多探索总结经验,敢于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情,使行政管理变成专注于企业发展的服务体系中坚力量。

二、结语

行政主管转正总结第2篇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必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与会人员认为,党中央一直十分重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多年来,我国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经济总量和发展水平的大幅跃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发展方式的转变仍然缓慢,与解决我国发展进程中突出矛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有效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提高我国竞争力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随着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发展方式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些问题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积聚着越来越大的风险和隐患。有的专家指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存在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既与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性矛盾以及国际发展环境的变化有关,也与受传统的发展理念束缚有关,但从根本上看,是体制机制仍存在诸多缺陷所致。因此,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既需要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思路,更需要深化体制改革,尤其需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与会人员强调,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直接影响着发展方式转变的进程。不排除行政体制机制障碍,科学发展观难以落到实处,也就谈不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彻底解决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就不能完全建立;不解决行政性垄断和地区的块块分割现象,统一的、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就不可能真正形成;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滞后的状况就难以根本扭转;不改变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式,就不可能建立健全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也难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稳定、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种种问题就会更加突出。

二、当前行政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会人员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体制

改革的历程,总结了行政体制改革的成就和经验。同时,从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角度,分析了现阶段我国行政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政府职能转变仍不到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并存。尽管多年来党中央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来加以推进,但是由于这一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政府职能尚未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仍然管了不少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包括过多干预甚至直接参与微观经济运行,不合理地包办一些社会事务,直接或间接履行应由社会中介组织、民间机构承担的职能。二是政府尚未充分履行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在维护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保障商品安全和质量、保护各市场主体权益方面,在调解处理利益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持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方面,在为企业、公民提供公共服务,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都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三是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组织等主体的作用发生错位,导致政府与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倒置。有的专家指出,正是因为政府没有正确地履行职能,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唯GDP至上,片面追求经济总量,忽视了改善民生和公共服务,既加剧了投资和消费比例的失衡,又造成了经济社会发展失衡,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二,政府组织结构不尽合理,行政层级、行政机构之间权责关系不顺。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其一,我国的行政体系自上而下共有五个层级,对于有些地区而言,层级显得偏多,管理链条过长,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而且各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划分不清、法定化程度不足。特别是中央和地方关系没有完全理顺,影响了行政体系的有效运作和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一方面,中央和地方之间财权事权不匹配,权责脱节,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轻视公共服务和民生建设;另一方面,中央的一些政令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中央的政策计划被架空。其二,同级政府的不同政府部门之间职能界定不够明晰,管理范围过宽和分工过细的问题并存。尽管近几年实行的大部门体制改革取得了一些效果,但部门之间职责交叉、责任不清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多头管理和无人负责的现象仍然存在。其三,行政权力运行的不同环节之间关系不顺畅,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等环节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和政府组织结构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执行的规范性和效率性、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其四,政府机构资源配置不合理,其中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人员规模偏小,所配置的财政资源也不足,这不利于发展方式转变和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转型。

第三,行政管理方式与时展要求不相适应,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比较低。尽管我国的行政管理方式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但是由于原有行政管理方式的惯性和管理者对既往经验的依赖,仍有不少行政管理方式与时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等行为的科学化水平还不够高,还没有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的程序、标准和规范;二是行政管理手段落后,没有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没有及时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三是行政管理的公开性和公众参与性不够高,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

第四,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绩评价、行政问责难以落实。一是政府绩效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绩效管理过程由谁组织、谁实施、谁参与、谁监督,绩效评估依据什么标准和指标、采用什么程序和方式,绩效评估的结果如何运用等,都没有统一的制度规定,更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是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不强,现有的一些指标体系偏重于经济总量和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正确的政绩观和不科学的发展方式。三是政府绩效管理过程的开放度较低,公众参与度不高,导致绩效评估结果的公信力受到质疑,也使基于绩效评估的行政问责难以真正落实。

第五,法治政府的制度措施不完善,对行政权力、行政人员的制约和监督有待加强。一是从政府职能的界定、行政机构的设置、行政程序的确立、行政行为的实施到行政责任的承担,还有很多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二是有些制度虽然已经制定,但由于规定不够详细具体,或者制度措施不配套,在实践中难以真正付诸实施,导致流于形式,不能对行政权力、行政人员实行有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围绕贯彻“十二五”期间国家发展的主题,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会人员探讨了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路和主要任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第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要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既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活力,又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职能,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信息服务等多种手段,提高宏观调控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职能,推进市场开放和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推动作用。三是要加强社会管理职能,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的作用,合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四是要着力改善公共服务,构建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公平公正、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提高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专家提出,要通过确定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财力保障体制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划以西部和农村地区为重点的战略布局、开展以公共服务为重点内容的干部考核,等等,形成“硬约束”,促进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强化。

第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涉及四个方面:一是要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减少行政层级,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逐步建立以中央、省、市县(县级市)为主体的三级政府架构;二是坚定推进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改革,要在总结近几年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加大机构改革和整合的力度,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有效减少职责交叉、职能重叠、争权诿责的现象;三是要大力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由大部门决策、专门机构执行、相对独立的权威机构监督的行政权力格局和组织结构;四是要调整公共人力资源的配置,扩大承担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部门的人员规模,增加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一线”服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

第三,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针对目前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合理和明确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和事权,中央要负责加强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引导、调控和管理,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把更多的精力转到制定战略规划、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地方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方针政策的框架内,负责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维护市场运行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公共服务;要建立中央与地方公共事务分工体制,并加以法定化。针对中央和地方两级规划并存且中央计划往往被地方计划架空的问题,要制定一部《计划法》,明确中央和地方计划的权限和内容。二是要根据职能和事权的划分,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配资源。要围绕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财政收支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把保持中央财政调控能力与扩大地方财政能力有机结合起来,以做到财权和事权的统一。三是在扩大地方权力的同时,要加大中央的行政监察力度。

行政主管转正总结第3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营运资本管理效率;管理政策;主成分分析;倒U型

一、引言

营运资本管理主要是对企业经营过程当中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进行管理,属于短期财务管理范畴,其涉及面可以延伸到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因此营运资本管理对企业价值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从营运资本管理角度入手如何提升企业价值也就成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与长期投资、筹资管理类似,营运资本管理也需要科学而规范的政策作指导。营运资本管理既要有量的把握,又要有质的体现;既要保持企业的流动性,同时又要提高企业的收益性。然而自MM理论问世之后,现代财务理论研究就没有偏离过长期财务决策的范围,对短期财务管理研究涉及较少,从而形成了理论上的空白点。

二、文献回顾

就营运资本管理效率而言,Deloof(2003)、 Wohrmann et al.(2012)等发现应收账款周转期、存货周转期与盈利能力显著负相关,表明加速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有助于提高公司绩效,进而促进企业价值上升。Garcia-Teruel(2007)、Raheman and Nasr(2007)、Enquvist et al.(2012)通过实证也发现了提高营运资本管理效率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孔宁宁 (2009)等研究发现,公司盈利能力与反映营运资本管理效率的综合指标现金周转期显著负相关,而且与现金周转期的各组成部分应收账款周转期、存货周转期和应付账款周转期显著负相关,研究结果表明实现营运资本的高效周转能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袁卫秋(2012)以2000-2009年的数据为研究对象,实证得出了类似的研究结论。

就营运资本管理政策而言,Weinraub等(1998)通过研究发现,营运资本管理政策具有显著的行业差异,相对激进的营运资本投资政策伴随着相对保守的营运资本融资政策。Nazir等 (2008)采用ROA和托宾Q值计量公司价值,分析得到流动资产比例与托宾Q值和ROA显著正相关,而流动负债比例与托宾Q值显著正相关,与ROA显著负相关。表明营运资本投、融资政策越保守,企业业绩越好。国内关于营运资本管理政策的代表性研究主要有刘运国(2001)和汪平等(2007)。刘运国等(2001)研究发现流动资产比例和流动负债比例呈同向变动,企业盈利能力受到营运资本管理策略影响。汪平等(2007)以流动资产/总资产、流动负债/总负债代表营运资本投、融资政策,通过研究发现,营运资本投、融资政策在回归中均不显著,表明营运资本政策对企业绩效没有显著影响。

三、理论推导与研究假设

设CASH代表现金流量、I代表资本成本、t代表时间序列,则企业价值FV=nt=1CASHt(I+I)t。设PRO表示税后经营净利润、DEP表示折旧摊销,则营业现金流量CASH=PRO+DEP。缩短存货周转期与应收账款周转期,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在有限的时间内实现更多次业务循环、产生更多PRO,使企业在同等期间内实现更大数量的税后经营利润,从而有利于促进企业价值提升。延长应付账款周转期,使其与业务循环周期趋于一致,则能够利于企业充分使用外部资金完成业务周转资金需要、避免产生过多的资金成本,从而为实现更多的PRO创造条件。基于此,提出假设:

H1:存货周转期、应收转款周转期与企业价值负相关

H2:应付账款周转期与企业价值正相关

根据CAPM模型,投资要求的必要报酬率I=Rf+β*(Rm-Rf),由于信息不对称缘故,企业流动资产投资较少,则表明经营风险较大,投资者对β就会做出较高的估计,导致资本成本I上升,引起企业价值下降。如果持有较多的存货,虽可避免停工待料、抓住销售机会,但流动资产盈利性不如长期资产,持有流动资产过多会降低企业的盈利性,从而降低企业价值。基于此,提出假设:

H3:营运资本投资政策与企业价值呈倒U型相关关系

与长期资金相比,短期资金用资费用、筹资费用较低且筹资时间短、筹集速度快。当采用较多的流动负债满足流动资产资金需求时,由于流动负债的利率以及筹资费用都较长期负债低,因而可以获得资本成本降低的优势,从而使得企业价值得到提升。此外,企业有相当规模的流动负债不需要花费成本,可以使得企业无成本使用这一部分资金,从而也减少了企业的用资成本。基于此,提出假设:

H4:营运资本筹资政策稳健度与企业价值负相关

四、变量设计与模型设定

(一)变量设计

本文主要包括营运资本管理效率、投资政策、筹资政策三个自变量。因变量企业价值,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将反映企业成长性及盈利性的指标降维为一个更具代表性的综合性指标。具体变量设计如表1所示

表一变量设计

(二)模型设定

根据研究假设以及变量设计,本文设定如下多元回归模型:

FVit=β0+β1* LNDSIit+β2* LNDSOit+β3* LNDPOit+β4*LIQP2it +β5* TACCit+β6* DFLit +β7* RGSit+ξ0

模型当中βi(i=0、1、2、3、4、5、6、7)表示回归系数,ξ0表示残差,E(ξ0)=0

五、样本选取与实证分析

(一)样本选取

本文总样本时间跨度为2006―2012年,共7年。样本对象为我国A股制造业和零售业上市公司。样本剔除主要依据以下三个原则:(1)剔除ST、*ST类型的样本;(2)剔除数据缺失的样本;(3)剔除指标异常的样本。经整理得到制造业样本650个,零售业样本88个,共738个有效样本,7年共计56826个有效观测值。最终本文建立了以7年为时间跨度、以738个样本为截面的面板数据。数据处理采用EVIEWS7.0软件。

(二)实证分析

2.1 描述性统计

表二是关于样本总体、制造业样本以及零售业样本的营运资本管理效率、营运资本投资政策、营运资本融资政策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二样本总体/制造业/零售业描述性统计

表二表明7年来我国A股制造业、零售业上市公司营运资本管理效率整体较好,存货周转期对数、应收账款周转期对数以及应付账款周转期对数平均值均在3至4之间,对应的周转期天数大致在20天至50天之间(由于采用对数形式,因此周转天数可以采用指数换算,如应付账款周转期对数平均值为3.3275,则周转期天数等于e3.3275-1)。从反映投、筹资政策变量的统计结果看,无论是总样本还是子样本,流动资产大约占总资产的50%,营运资本投资政策较为稳健,样本总体易变现率平均值为-0.0023、制造业为0.0305、零售业为-0.2433,说明从整体看样本的营运资本筹资政策较为激进,且主要是零售业样本驱动的结果。

2.2企业价值主成分分析

表三从总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托宾Q值等四个方面反映了企业价值的主成分分析结果。

表三主成分分析表

从第一主成分得分系数看,总资产收益率、托宾Q值达到了0.7134和0.6174,反映了盈利能力以及成长能力对企业价值的作用。总资产增长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的第二主成分得分系数均达到了60%多,从资产、资本投入以及产出的角度反映了对企业价值的决定。最终本文根据主成分分析法的计算原则将所选取的指标转化成为了企业价值的综合计量指标。

2.3回归分析

进行多元回归分析之前,为避免出现伪回归的可能,本文运用ADF检验方法进行了单位根及协整性检验。检验结果表明不存在单位根并且回归模型稳定(T统计量分别为:18364.3、1455.202;P值均为0)。由于面板数据回归分析可以采用固定效应模型也可以采用随机效应模型,因而本文运用HUSMAN检验以确定回归模型的选取。检验结果显示Chi-Sq. Statistic统计量为53.9768,P值为0,因而可以拒绝原假设(采用随机效应模型),而选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多元回归分析。

表四多元回归检验结果

表四按照样本总体、制造业以及零售业分别进行了多元回归检验。回归结果的R方均在75%以上, P值显著为零,表明多元回归统计模型的拟合优度较好。回归结果表明存货周转期和应收账款周转期与企业价值负相关,而应付账款周转期与企业价值正相关。从营运资本投资政策平方项的回归系数看,总体及子样本结果均显示为负,表明由于流动资产的“二重性”使得营运资本投资政策稳健度与企业价值成倒U型的关系。从营运资本筹资政策替代变量TACC看,总体回归系数和制造业样本回归系数都为负,分别在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表明较多采用流动负债融资有利于企业实现资本成本降低的好处,使得企业能够享受较低的用资成本。由控制变量回归结果可知,财务杠杆系数与销售增长率系数在总体和子样本中均回归显著,说明随着财务风险增加,企业价值会受到不利影响,因而企业应当适度负债、维持最优的资本结构;销售增长与企业价值正相关,增强企业销售能力有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企业价值,因而企业应当制定最优的销售政策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六、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多元回归方法,检验了营运资本管理效率、投融资政策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研究发现:(1)提高营运资本管理效率有助于提高企业价值;(2)营运资本投资政策与企业价值呈倒U型的关系,即对于企业来说,存在一个最佳流动资产持有量; (3)营运资本筹资政策稳健度与企业价值负相关,采用流动负债融资有利于提升企业价值。客观而论,提高营运资本管理效率应当注重存货日常经济批量管理,制定合理的销售信用政策,努力提升人员的谈判技能,争取最佳还款期限。在营运资本投资政策制定过程中,管理层应当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流动资产总体保有量,政策制定的结果应当能使风险性和收益性达到均衡。在营运资本筹资政策制定过程中,应当合理使用流动负债满足流动资产的资金需求,降低企业的用资成本。

[参考文献]

[1]Deloff, M. (2003).Does working capital management affect profitability of Belgian firms?Journal of Business Finance and Accounting, 30, 573-587.

[2]孔宁宁等.营运资本管理效率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基于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南开管理评论,第12卷, 2009

[3]袁卫秋.上市公司营运资本管理政策研究:基于制造业的经验证据. 金融研究.第4期.2012

行政主管转正总结第4篇

论文摘要:对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纵向及横向利益集团冲突进行研究。结论应充分认识及肯定我国竞技体育利益集团主体的逐利行为;应以政策投入方式对其进行积极的导向,以法规及制度的形式完善利益约束机制,控制利益差别的过分悬殊;对中央与地方权力进行合理划分及职能界定,完善利益补偿机制等。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竞技体育呈现的是利益一元化、利益主体单一的格局,而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系统出现了利益分解及利益的重新分配。所谓竞技体育利益集团,是指具有基本相同的利益要求,持共同利益态度而结合在一起,具有很强的组织性的竞技体育利益群体。笔者对我国竞技体育利益集团的结构下一个可操作性的定义,将其分为纵向及横向两个维度。由于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仍保持着基层、省级以及国家层次这三级训练体系,而各训练层次以奥运会、全运会及省运会等为利益目标取向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纵向结构中形成了上层利益集团(如国家体育总局及各项目管理中心)、中层各省市利益集团(如各省体育局)以及低层次各地市利益集团(如各地市级体育部门及少体校等)。横向结构中则有同层次的地方、项目及其他竞技体育单位等横向相互作用的利益集团等。而转型期我国社会化的竞技体育力量正逐渐加强,利益结构中出现了政府主导以外新的利益集团,如竞技体育俱乐部、投入竞技体育的企业及各种形式的竞技体育实体等。

虽然在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正逐渐走向市场化,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竞技体育仍具有鲜明的国家利益及公益事业性质,以及社会主义事业特征。“奥运争光”仍是其最高利益目标。由于利益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特性,转型期利益分化的特征,加之当前缺乏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不可避免地造成集团主体间利益冲突的出现。目前我国竞技体育集团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纵向各层次之间的利益目标冲突、控制与反控制、集中与分散的磨擦;横向地方之间的封锁与反封锁、垄断与反垄断的磨擦;各项目、各地方间利益差别的过分悬殊,以及政府与社会利益集团的冲突等。虽然利益冲突是改革的必然结果,也是系统重构的动力,但其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因此整合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系统的集团利益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1当前我国竞技体育集团利益冲突现状分析

1.1纵向集团利益冲突现状分析

1.1.1竞技体育利益集团问的利益目标分化及冲突

奥运会是我国竞技体育的最高目标,国内的其他比赛如全运会、省运会、各种形式的单项赛事及联赛等,其最终目标都应是为奥运会服务。但由于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出现,以及下层利益主体对上层利益主体从利益依赖性向利益独立性的转变,在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还未能形成有效的利益制约、分配及协调机制的情况下,出现了目前的纵向利益目标冲突,上层与中层、中层与基层以及政府与社会竞技体育利益集团的利益目标出现分化。造成了许多非正常现象,如:“举国体制”优势难以充分发挥;许多项目竞技水平出现以全运会为最高峰、奥运会年水平下降的不正常周期性现象;国家队建设时难以协调地方利益;社会竞技体育集团主体的无序发展;基层单位为了省运会等低层次利益目标而不顾运动员身体发展规律,服用违禁药物及虚报年龄,影响了整个输送体系的正常运转等。

1.1.2多层次竞技体育利益集团间的控制与反控制

各利益集团主体不当逐利行为的加强,与其权力的不断扩张及管理系统中职能不清是相辅相成的。由于转型期各利益主体的相对独立,而体制改革的进程未能及时适应现实情况,造成当前我国竞技体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上层管理部门资源调控主体地位下降、政府与社会利益集团关系不清、纵向利益结构中上层常常无法控制下层的行为等现象。

以田径项目为例,最高管理职能部门是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中层各省市有自己的田径管理中心或主管部门。这些中层管理部门虽然在许多事务上要接受总局田管中心的管理,但在行政上却服从于各省市体育局,与体育总局形成了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并且造成政出多门的现象,有时上层的政策、指令等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种种障碍。而地方及社会利益集团出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常常做出与上层制定的政策、指令及规章背道而驰的行为。

这种多头管理关系造成我国竞技体育政策施行的有效性锐减,造成行政低效率,并且在各层次间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中耗费了大量资源。

1.1.3集中与分散管理的磨擦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基于一定利益关系基础上的权力关系。从某种程度上看,集中与分散即收权与放权。放权管理是转型期我国管理体制改革的显著特征之一,但纵向结构中多级调控权限一直没有明确。体育总局是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制定及下达各项政策、规章、制度。而各项目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本应是制定宏观政策、规划及管理制度,组建国家队,指导训练及后备人才培养,组织比赛等。但由于职能及权力关系不清,体育总局及各项目管理中心的权力过度集中,将许多精力耗费在微观事务性工作上,如提供大量资金及承担着大量物资分配任务等。而地方体育部门以及社会利益集团需要有正当的权力下放以实现其某些利益目的,需要以充分、合理的自以发展自身时却没有得到,缺乏以利益获得形成的激励机制。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权力下放时的有效制约机制,造成无法对下层利益主体的行为进行正当调控。如某些项目国家队建设采用分散型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体制,但许多管理权力过度下放,相应的集中管理及控制措施力度不足,无法控制分散队伍的训练工作,许多投入难以收到应有的效益。

1.2横向竞技体育利益集团间的利益冲突

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横向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各省市间及其他相同层次利益集团间(如各俱乐部)为了争夺竞技体育资源而出现的冲突。由于我国竞技体育资源分布极不平均,有的省市有比较优越的人才数量储备或训练条件等,但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宁可采取资源封锁及限制交流等政策,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及财力资源,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难以合理地宏观配置资源、投入——产出效益低下及各种非正当手段交流等现象。而上层主管部门尽管制定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及管理制度,但由于制定时与现实情况不相配套,或许多时候政策施行时难以平衡各集团主体间横向利益关系,实施效果难以尽如人意。并且出于全运会等自身利益的考虑,各省市间横向利益冲突有愈来愈激烈的势头。

1.3集团利益差别的过分悬殊

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利益差别主要表现在纵向各层次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以及横向各项目之间、各地区之间的利益差别。如国家队获取自身利益时与地方投入国家队建设时的利益获得之间的差别、市场优势较明显的项目与难以向市场转化的项目间的利益差别、水平较高项目与低水平项目间的利益差别、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与边远省份竞技体育集团间利益获得的差别等。

由于利益差别的悬殊,导致“举国体制”优势难以充分发挥,共同发展及公平竞争等方面出现危机,具体表现如:地方在付出与利益回报差别悬殊时不愿投入国家队建设、许多小项目水平难以提高、横向资源配置失调、各地区间竞技体育实力差距加大现象。

2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集团利益整合机制的构建

利益整合及重构是以各个利益主体相对独立性、自主性为前提,通过各种利益主体之间横向的、纵向的、多向的相互作用,达到根本方向和根本利益一致。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集团利益整合机制的构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对各利益集团主体的逐利行为进行积极导向

仅仅对各利益集团的逐利行为进行制约或控制难以达到利益协调的目的,并且对于充分发挥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优势十分不利。只有合理引导各利益集团的逐利行为,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由于转型期各利益集团主体经济独立性的不断加强,而国家对竞技体育投入的总量是相对固定的,不可能无限扩张。以经济投入协调利益关系的难度不断加大,因此应大幅度提高政策投入在利益系统中的导向地位。总局及各项目管理中心应以“奥运争光”的最高目标为前提,以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充分照顾中层及基层利益,以及社会利益集团主体的利益,对各项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加强研究,提高政策投入力度,充分肯定及引导各利益集团主体的正当逐利行为。

2.2应尽快形成及完善利益约束、制衡机制

一种制度作为一整套固定的行为模式,可以视为特定利益关系的凝固化。也就是说制度既是某种特定利益关系的反映,也是对人们追求利益方式的可能性的规定。

面对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利益集团主体的利益分化、冲突,上层管理部门应以合理的制度、规章及政策形成利益约束机制,进行宏观调控。在合理引导各利益集团逐利行为的同时对其进行制约,目的是防止其逐利行为非正当扩张,保证各个竞技体育利益集团主体的行为围绕着“奥运争光”最高目标进行。

以竞赛作为引导及制约手段是竞技体育特有的功能,完善各项竞赛制度是目前的当务之急,目的是使全运会等国内赛事真正发挥为奥运会服务的功能,起到统一全国各方面力量的作用。

除了竞赛制度以外,其他各项制度性规定如协会管理制度、代表队制度、奖惩制度、转会制度等,在制定及调整时应能够积极适应所面临的真实情况。尤其对转型期出现的非政府型竞技体育利益集团主体(如各种俱乐部及参与竞技体育的实体等),在鼓励其合理逐利行为时应有明确严格的限制及正确的导向。

2.3控制利益差别的过分悬殊

通过利益差异激发追求利益的积极性,以此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是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体制的显著差别。但控制利益差别的过分悬殊是转型期政府主管部门保持稳定及全局均衡发展的重要责任,也是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优势以及顺利实现“奥运争光”目标所必须的。

控制利益差别过分悬殊需要主管部门的政策及资金投入向利益差别中弱势方倾斜。在资金安排上不搞“一刀切”,对边远省份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应有优惠政策,充分调动这些地区政府及体育部门投入竞技体育的积极性。在项目布局及资金分配上要有长远眼光,对田径、游泳、水上等基础大项加大扶持力度,同时应积极引导市场力量参与弱势项目。

2.4应进行权力划分及职能界定

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管理系统应进行权力及职能的重新界定及划分,完善宏观与微观管理体系。体育总局及各项目管理中心应积极向宏观管理及调控主体转变,特别是各项目管理中心应从大量的微观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从“办体育”向“管体育”转变,切实实行“管办分离”。对放权管理加强研究,明确与地方体育部门的职能划分。在进行权力划分时要有科学依据,主要应对共有职能实行分类管理,如运动队建设、比赛管理等,有些职能该下放或委托给地方管理,或适合进行市场化管理时应大胆放手。

但权力划分时宏观调控权力必须集中在体育总局及各项目管理中心。体育总局与各项目管理中心应承担起战略制定、项目布局、目标管理、宏观投入总量平衡、行政结构调整等责任。以使全国范围内竞技体育发展大方向一致,抑制各利益集团的不当逐利行为。

2.5完善利益补偿机制

转型期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是提高我国竞技体育整体水平、保证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系统运转正常的重要机制。

行政主管转正总结第5篇

论文关键词:货币政策转变,有效性,银行经营特点,策略

一、对实施稳健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几点认识

2011年我国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这对于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是非常及时和十分必要的。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从过去较为宽松的货币信贷条件向常态回规。因此,稳健货币政策要取得预期效果,必须与其他宏观政策相互协调,把握好力度。迫切需要加深对货币及其相关配套政策的再认识,以适应当前不断变化的宏观经济形势。

(一)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必须发挥信贷政策的特殊作用。稳健货币政策是通过中央银行运用各种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影响利率及经济中的信贷供应程度来间接影响总需求,以达到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进而实现稳定币值、物价和控制通货膨胀的最终目标。信贷政策则是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以实现信贷投放结构不断优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科技进步、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为主要目标。然而,两个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从调控内容和目标看,货币政策主要着眼于调控总量,通过运用利率、汇率、公开市场操作等政策性工具借助市场平台调节货币供应量和信贷总规模,促进社会总供求大体平衡,从而保证币值、物价稳定、抑制通胀。信贷政策主要着眼于解决结构问题,通过引导信贷投向,调整信贷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从调节手段看,货币政策调节工具更市场化一些。而信贷政策的有效实施,不仅要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必要时还须借助行政手段的调控措施。货币与信贷政策的紧密关系,决定了当前我国在间接融资占绝对比例的融资格局下,信贷资金的结构配置和使用效率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资金配置结构和运行效率。因此,信贷政策的实施效果,极大影响着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对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提高稳健货币政策效果发挥着积极促进作用。所以,在实施稳健货币政策背景下,要正确处理好稳健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的辩证关系,不仅要运用稳健货币政策去管理通货膨胀,更要擅于运用信贷政策来调解产业结构,积极主动发挥信贷政策的特殊作用,进而实现稳健货币政策目标。

(二)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必须以优化信贷结构为核心。2011年稳健货币政策内涵为,“增强金融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把好流动性这个总闸门,引导货币信贷向常态回归,实现合理适度增长。要把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和中小企业,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保持社会融资总量的合理规模。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其中信贷结构优化是核心要件。只有切实调整信贷结构,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等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限制领域的信贷,大力增加国家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才能在控制信贷规模的同时,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信贷需要,才能真正确保信贷总量适度,也才能真正有效地防控金融风险。只有对不同的部门实施差别化的信贷结构调整,才能避免稳健货币政策在传导过程中偏离目标,从而保证稳健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在落实稳健货币政策时,对于过度投资、投资低效、风险较大的部门,比如高耗能行业、投机性房地产需求等,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要通过各种工具和手段,抑制商业银行贷款投放。对于战略性产业、经济中薄弱环节,比如低碳经济、民营经济和农业,则要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支持。

(三)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必须保持宏观政策相对稳定。2008年以来的两年多时间内,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大起大落。2008年上半年为防止过热实行了从紧缩货币政策,随着8月份金融危机全面爆发,财政、货币政策转为极度宽松,宏观刺激政策持续了大约一年之后,2009年保增长的目标得以实现。到2010年,随着世界经济逐步复苏和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不断巩固,国内出现了通货预期强化和通胀压力上升的苗头,宏观政策开始逐步收紧,转以抑制潜在的过热风险,货币政策也由适度宽松调整为稳健货币政策。以上宏观政策的不断变化,虽然是应对宏观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的需要,同时却加重了各方面政策执行的难度。在当前通货预期强化和通胀压力上升下,宏观政策当然要因时而动,但更应该保持相对稳定。要从长远的视角来观察我国的问题,摸清我国的实际情况,兼顾眼前与长远,才能够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才不会出现频繁的、过度化的政策调控。尤其是对一些战略性问题,更要从长计议,探索出一套适应我国国情的、持续的、相对稳定的稳健货币政策。

(四)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必须有宏观政策部门主动配合。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特别是优化信贷结构,需要差别化金融调控工具和监管、财政、税务、产业多部门的协调配合。人民银行可以通过差别化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定向票据、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工具,选择性地放松或收紧商业银行贷款的资本约束和流动性约束,以此引导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

银行业监管部门要主动协调货币政策目标和监管目标,灵活使用监管工具。在金融结构调整体系中,银行监管作为商业银行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整的一个重要外部环节,其职能不仅要在事中和事后发现纰漏和纠正错误,还应在事前有效配合稳健货币政策,积极发挥约束和导向作用。

二、货币政策转变后基层银行经营的主要特点及中小企业面临的新困难

(一)基层银行经营的主要特点。从2010年四季度至今,央行已四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并三次加息,加快了货币政策回归稳健步伐。随着宏观调控力度的逐步加大,主要银行经营及风险管理政策出现调整,引发基层行经营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营运资金较紧,揽存压力加大。稳健货币政策背景下的信贷规模适度控制、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加息和通胀预期,使银行面临信贷规模下降和利润空间收缩的压力,不得不调整业务结构,寻求新的收入和资金来源。2010年10月以来,央行五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不断调高,主要银行系统内部资金集中的力度也在加大,基层分支机构的流动性收缩来得更快、更猛。目前我国负利率的问题依然存在。在负利率导致的社会储蓄意愿低迷的情况下,仅维持现有存贷比,银行就要付出更多的揽存努力。导致部分银行不断推出带有明显存款性质的各类理财产品,通过基层行吸引市场资金,缓解银根抽紧后可能面临的流动性困难。二是信贷规模压缩,额度控制加强。2010年12月以来,国家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各银行机构总行普遍对授信规模和信贷增速实施了一定控制,由此导致部分银行分支机构前期签订的一些授信协议、承诺难以按原有额度、期限、利率等条件兑现。2010年底开始,各大型银行已普遍开始收紧信贷,进入今年年初,规模从紧趋势显现。信贷规模收紧,银企博弈格局发生变化,根据借款企业综合贡献状况采取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原先的非核心客户、边缘客户将面临“被压缩”、“被清退”的局面。另一方面,基于银行发展战略、风险防控的角度考虑,将紧缺的信贷资源主要投向于目标核心客户、大规模集团型企业,并且要求借款企业落实足值的不动产抵押,提供与贷款规模相匹配的资产支持,进一步推高了信贷政策的准入门槛,原先游离于信贷准入政策边缘的借款企业将会面临“出局”的尴尬境地。信贷规模的收缩导致借款人甚至部分重点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的信贷需求较难满足。三是市场转向卖方,信贷门槛抬升。信贷规模控制,使信贷资金成为市场稀缺资源,银行在贷款风险定价中处于有利地位,在客户选择上得以实行更严格的行业限制、更高的担保条件、更高的利率以及更多附加条件,有的贷款品种利率不断上浮仍然供不应求,贷款定价中的额度溢价飙升迅猛。信贷市场转向卖方,一方面给银行带来了超额收益,另一方面也为银行调整客户机构,筛选优质客户,特别是发现有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客户创造了条件,对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以有效利用信贷资源配置,弥补因规模受控可能带来的收益减少产生重要影响。四是管理面临压力,潜在风险滋生。随着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转向稳健,银行信贷规模收缩,使银行经营管理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目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复杂多变,各类风险交织的情况下,任一风险应对、处置不力,都可能影响银行形象和声誉,引发声誉风险。此外,在难以正常融资的情况下,由于借款人的资金需求难以适时得到持续满足,在信贷宽松条件下长期依靠借新还旧和滚动贷款维持经营资金链正常运转的个人和公司客户可能面临资金断链的风险。部分资金链紧张的企业很可能铤而走险,利用银行漏洞获取资金。而一旦发生案件极易使公众对银行管理能力产生怀疑,动摇市场信心,引发声誉风险。

(二)中小企业面临的新困难。我国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为稳健后,中小企业将面临三方面的困难:一是供求矛盾加剧,中小企业获取贷款难度增加。总量规模收紧,信贷资金供求缺口扩大已成不争事实。值得关注的是,贷款规模收缩比例在大、中、小型企业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基于风险、收益、成本等方面考虑,银行往往采取“保大压小”的结构调整策略,使得中小企业获取贷款的难度增加。多数中小企业面临贷款难、资金保障压力大的同时,还面临招收员工难、原材料涨价、汇率波动大等困境,“大单、长单”的接收意愿下降,经营导向趋于短期化、投机化,将对制造、外贸等实体产业产生深远影响。二是融资成本上升,中小企业财务压力明显加大。信贷供求关系偏紧导致借贷利率走高,民间借贷利率进一步上升。银行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上升,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已呈常态化,个别贷款甚至上浮幅度更大。利率上浮的贷款品种主要集中于与中小企业高度关联的个人经营贷款、小企业贷款等品种,广大中小企业成为融资成本上升的“聚焦点”、“重灾区”,成为货币政策转向、贷款规模收紧形势下的主要“被调控对象”,与政策基调相违背。多数中小企业财务实力弱、盈利空间小,难以承受长期的高息成本,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和案件风险。

三是融资压力传导,行业中游企业将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规模收紧下,行业上游企业基于市场优势地位,以延期付款方式,将财务成本转嫁至中游企业。处于行业下游的中小企业基于目前的融资困境,也通过原材料、配件等供销渠道向中游核心企业传导融资压力,致使行业中游企业面临上、下游企业的双重资金压力。

三、货币政策转变后基层银行应对策略

(一)把握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宏观政策取向。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1年宏观经济政策要积极稳健、审慎灵活,重点是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和内生动力”。宏观经济政策是建立在对我国基本国情准确判断后提出的,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宏观政策取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社会、文化、民生以及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都需要大量建设资金,在间接融资占绝对比例的融资格局下,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就显得非常重要。面对地方政府难以抑制的发展冲动,以及全面完成节能减排、房地产调控、清理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和淘汰落后产能等任务,只有实施严格的信贷政策,才能规范信贷投向,优化信贷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于不符合国家政策支持方向、产能过剩的行业尽管其有信贷资金需求,银行要执行严格的信贷政策,在信贷上予以控制,积极主动配合国家宏观政策,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二是坚持信贷政策和有效监管相结合。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宏观政策取向,是巧妙运用“看的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进行宏观调控的具体体现。几年来,作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货币政策承担了太多职能,包括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的职能。然而,由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通、市场主体不健全、政府管理经济目标考核不科学,尤其是缺乏像信贷政策这样一只比较严格的“看的见的手”的积极配合,常常出现一“松”就乱、一“紧”就死的局面。这说明严格的信贷政策和有效监管,是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真正的关键,否则,政策设想再美好,实施起来可能只会是徒劳,一定程度上信贷政策和有效监管的成效决定货币政策执行的成效。所以,要改变过去单向调控货币供求的方式,巧妙运用“看的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进行宏观调控,消除由于过紧或过松对经济产生的消极影响,确保2011年的银行信贷增长恢复到平常水平又不对经济增长造成负面影响。

(二)为基层银行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政府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担保机制,建议各级政府按照中小企业上缴税收的一定比例计提专项资金,注入政策性担保公司,补充“临时还贷扶持基金”,形成以“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税收增加—担保增强”主线的循环互动机制。控制融资成本,在推进财政贴息制度基础上,建议人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上浮幅度作适当限制,防止宏观调控政策“误伤”中小企业。加强财政扶持,加大中小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的税收减免力度,强化差异化核销政策,进一步调动银行信贷支持的积极性。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整合中小企业在人行、工商、税务、司法机关的各类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加大违约成本,优化区域金融环境。二是加大监管推进力度。加强监管引领,促使银行及时转变思想理念,提高发展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考核力度,将中小企业贷款发展要求纳入监管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监管评级、准入审批、检查频率等管理措施相挂钩,进一步增强监管激励效果;强化集中度风险监管,进一步加强大户贷款、集团授信监管,加大违规贷款、超限额贷款的处罚力度,纠正银行“垒大户、傍大款”的不当倾向;加强舆论引导,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帮助中小企业主增强信用意识,全面了解信贷政策,落实诚实申贷、用贷原则,为中小企业贷款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中小企业要强化“自主管理”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中小企业贷款持续、快速、稳定发展需要银企双方共同努力。当前环境下,中小企业要围绕“提升自主管理能力”,着重做好两个层面的工作。一方面,要摆正经营发展理念。坚持长期稳健经营理念,加强融资风险管理,配合银行落实贷款新规,以实际行动体现企业方面的合规意识、诚信意识、合作意识,增强银行支持的信心。另一方面,要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优化产供销运营体系,规范财务核算制度,加强账户和资金往来管理,完善经营管理信息的披露机制,尽快扭转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严格做到三个“不”,即:不提供虚假报表蒙蔽银行,不利用关联交易套取贷款、不利用同名划转挪用资金,增强银企合作的基础。

(三)基层银行要尽快适应货币政策调整的要求。针对货币政策转向条件下基层银行经营活动的特点,各上级行和银行监管部门必须保持高度关注,帮助基层行尽可能平稳地适应货币政策调整的要求,在新的货币政策条件下平稳健康运行。

一是增加商业银行内部规模调度的弹性。要在统一规模和资金调度的框架下,更多地运用经济资本占用考核等更具有弹性和灵活性的考核与调控手段,根据不同机构和地区经济及银行业务发展情况,总量从紧下,分层、分区系统内调控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和力度,防止银行系统内部规模管理“一刀切”给基层行资金运营管理和正常信贷业务活动带来严重不良影响。二是用好卖方市场下银行信贷结构优化的机遇。各级银行要抓住信贷额度阶段性趋紧的机遇,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重点满足符合产业和信贷政策导向、综合收益好、忠诚度高的客户的合理需求,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控制,以权限下放、单列考核为重点,大胆尝试供应链融资、小额保证保险贷款等新型融资模式。会同有关政府部门打通存货、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抵质押业务运行链条,加大担保方式创新力度为中小企业贷款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同时,对存在潜在风险和重点调控行业的存量客户,认真研究制定清收和退出计划,以此缓解增量计划不足的矛盾,加大平台贷款、集团客户和房地产贷款的管控力度,加大不良贷款清退力度,腾出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用于补充小企业贷款规模。三是适时开拓新的利润增长渠道。信贷规模的严格控制对基层银行主要依靠利息收入的发展模式形成了较大的挑战。要维持近年来利润快速增长的势头,必须加快基层行的金融创新步伐,根据当地金融服务的实际需求推出更多的、新的金融产品,大力发展涵盖企业和个人的理财、基金、国内信用证、国际结算等资本占用较少,收益水平较高的中间业务,提高产品渗透度,用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代替单一的信贷支持,推进收入多元化,缓解宏观调控对银行盈利水平的冲击。

(四)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基层银行需防控声誉风险。稳健货币政策下使银行面临信贷规模下降和利润空间收缩的压力,不得不调整业务结构,寻求新的收入和资金来源。这一过程中,若营销宣传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消费者利益保护不到位,极易引发声誉风险。为此,银行要适应货币政策调整的要求,加强声誉风险管理。一是完善声誉风险管控体系。银行要把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提高到战略高度,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统筹加以考虑,科学制定商业银行声誉的战略规划和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声誉管理机构,完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与流程,适时、全面监测银行声誉状况,提升声誉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声誉风险文化建设,强化全员声誉风险意识,提升风险应对能力,营造声誉风险管理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市场纪律的自我约束。坚持诚信经营原则,进一步完善服务程序公示制度,诚实、正确介绍服务产品,审慎做出授信承诺和实施授信行为,出现确实无法实现服务承诺情况时,应给予满意、诚恳的答复,避免因盲目承诺难以兑现而产生的声誉风险。注重互利互惠、长远发展,合理简化服务程序,整合收费项目,减少短期行为,并充分履行对金融消费者的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完善客户关系管理,完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向利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提供便捷、快速的协商渠道,防止消费者极端行为,避免负面舆情。三是加强合规管理。以强化合规建设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有效识别、监测、评估、报告合规风险,从而提高合规管理和业务规范化水平,有效避免声誉风险。四是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加强舆情监测,关注并及时引导正确的公众舆论。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积极回应媒体,引导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事件,避免误导公众。

参考文献

1 胡晓炼,关于准确理解和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建议[J],当代金融家杂志2011.02

2 谷秀军,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着力提高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N],金融时报2011.02

行政主管转正总结第6篇

一、“十二五”期行政体制改革的设计规划

我国所进行的改革就其宏观性而论,涵盖到四大领域,即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在四大改革之下,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改革,构成一个体制机制改革的系统。行政体制改革,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范畴,它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行政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本身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同政治体制改革一样,涉及理念变革、体制再造、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方式优化、行为改进等方方面面。因此,行政体制改革要有整体性思维,切忌东一榔头、西一棒子,零敲碎打,毫无章法。正如《纲要》指出的,要“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由此提出了关于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的重大问题。

《纲要》提出的“顶层设计”是一个新概念。“顶层设计”(TOP-DOWN)是源于自然科学或大型工程技术领域的一种设计理念,它是针对某一具体的设计对象,运用系统论的方式,自高端开始的总体构想和战略设计,注重规划设计与实际需求的紧密结合,不仅需要从系统和全局的高度对设计对象的结构、功能、层次、标准进行统筹考虑和明确界定,而且十分强调从理想到现实的技术化、精确化建构,是铺展在意图与实践之间的“蓝图”。“顶层设计”最早应用于工程技术行业,比如大的水电、核电工程等,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果。当代社会,我们看待任何事物都要有系统的观点,社会领域也是这样,尤其是改革更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将这样的自然科学的理念移植到社会科学领域,是完全必要的,是一个很好的借鉴。行政体制改革同样需要“顶层设计”,就是从最高层开始,站在一个战略制高点上,弄清楚要实现的目标后,一层一层设计好。“顶层设计”的特点有三:一是整体主义战略。在根据任务需求确定核心或终极目标后,“顶层设计”的所有子系统、分任务单元都不折不扣地指向和围绕核心目标,产生顶层设计所预期的整体效应,二是缜密的理性思维。“顶层设计”虽然是自高端开始的“自上而下”的设计,但这种“上”并不是凭空建构,而是源于并高于实践,是对实践经验和感性认识的理性提升,并“蓝图”化。三是强调执行力。“顶层设计”存确定整体主义战略和绘制“蓝图”以后,更注重执行,体现了精细化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的策略。它强调执行,注重细节,注重各环节之间的互动与衔接。

至于《纲要》提出的“总体规划”,这是大家早就熟悉的概念。总体规划就是讲大局观、谋划全局,这是对于我们所从事的某项事业要求做出系统思考、系统安排和周密部署的重大问题。《纲要》把“总体规划”与“顶层设计”联系在一起,是为了进一步突出行政体制改革的战略性、系统性和全局性的基本特征。

《纲要》提出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其意义在于强调在科学发展代要进行科学决策。“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是当代科学决策的表现形态之一。人类社会的管理和改革活动需要决策,在早期农耕代,管理和改革的决策常态是个别决策、感性决策、经验决策。进入工业社会后,社会日益丰富复杂,决策慢慢过渡到理性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这就需要运刚很多现代技术性的手段,比如需要有智库,有很多人专门收集信息,然后进行设计、推导,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还需要进行试验,还需要搜集回馈、不断修正等等。

首先,对我国“十二五”期行政体制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要明确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中央已经提出了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奋斗目标,这就是通过行政体制改革要实现三个根本性的转变:一是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木转变:二是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根本转变:三是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对照这个总体目标的要求,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还有不小差距,必须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继续抓紧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其次,对我国“十二五”期行政体制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必须包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以及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内的四大部分。“十二五”期的行政体制改革,要努力研究如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要努力研究如何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降低行政成本,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要努力研究如何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要努力研究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加强行政问责制,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要努力研究如何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二、“十二五”期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根据《纲要》的规定,我国“十二五L”期的行政体制改革主要有12项重大的改革任务。

(一)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为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调整和规范政府管理的事项,改进市场监管方式。要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完善市场运行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加快培育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使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能承担起政府转移出来的专业性、技术性职能,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过去的政府职能中,十分重视和强调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这是必要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在政府职能结构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应该更加突出和重要,并逐步成为政府的主要职能或核心职能。在政府组织结构上,负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部门不仅应占有相应的比重,而且要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支出所占比例要逐渐增大,并成为政府主要支出。必须建立健全惠及全民、公平公

正、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1998年开始,全国许多地方相继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2001年9月,国务院对全面推进这项改革做出部署,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监察部设立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先后四次组织国务院各部门对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共取消和调整了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占总数的50.1%。2010年7月,国务院决定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4项。五次总计取消和调整了1990项,现在还剩1600多项,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仍然过多,需要进一步清理、改革。

(四)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我国已进行了六次政府行政机构改革。1982年以来,平均每5年进行一次行政机构改革,可谓频繁,但主要以“精简机构、减少人员”为主。这说明,我国的行政机构改革和优化政府机构仍然没有到位。当前,应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把行政管理分为三个环节,必须按照三个环节规范部门职能。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解决上级政府“权大责小”、下级政府“权小责大”,以及财权事权不对称等问题。

(五)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大部门制即大部门体制,简称“大部制”,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在机构设置上加大横向覆盖的范围,将类似职能尽量集中在一个大的部门之中,以实现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达到政府管理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之目的。实行大部制改革,首先必须转变政府职能,进而把相似的职能集中起来,着力解决机构重迭、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达到减少机构的目的。

(六)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地方政府层级设置过多,容易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十二五”期间的行政体制改革,有必要适当减少地方政府层级设置,将地方行政层级从四级制缩减为三级制,促进地方治理结构扁平化。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逐步实现地方政府三级制,还涉及增加省级行政区域和政府的问题。

(七)降低行政成本。据统计,2006年国家财政的行政管理费为7571.05亿元,占政府财政支出的18.73%。如果再加上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各类会议和培训支出、几千名省部级以上离休人员的特需支出,以及机关修造豪华楼堂馆所、更新办公设施的支出,我国管理机关自身开支占年度财政支出要高达30%以上。近年来行政管理费用增长还在攀升。要坚决遏制我国行政管理费用的过快增长,除了正常的人力资本支出之外,必须认真解决政府运行成本盲目膨胀、管理成本过高、职务消费失控、政府奢侈之风日盛、行政浪费严重的问题,一是解决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和公费出国的“三公”浪费问题。二是解决政府会议浪费问题。三是解决“政绩工程”和办公楼建设浪费问题。四是解决能源和资源浪费的问题。

(八)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或主要领导手中的问题,仍然需要克服、改进。对此,要积极推进“三化”决策。科学化决策:建立决策的中枢系统、参谋咨询系统、信息情报系统、监督回馈系统。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计。民主化决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协商和协调。要开拓多种管道倾听民众呼声,从民众中吸取智慧,使政府决策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建立在深厚扎实的群众基础之上,真正做到顺民心、合民意,建立和完善决策的公开听证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法治化决策:政府决策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建立政府决策的法律制度,目的就是要为决策制度立法,以便依法约束政府决策主体的行为,实现政府决策机制和决策全过程的法治化。

(九)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绩效评估是改进政府治理的重要环节,它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政府管理流程,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建构绩效型政府,需要改变“重决策、轻执行、轻评估”的现状,拓展公民参与途径,规范绩效评价指针和程序,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机制,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对于一些重大和突发的公共管理事件,可引入外部评价机制,提高绩效评估的科学性和独立性。还要纠正“重经济指标,轻公共服务”的倾向,强化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考评、绩效评估体系应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公共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内容。基本公共服务评估指针应该逐步以结果为导向,而不是仅仅评估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投入,忽视供给结果和品质。

(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问责制度是建没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要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

行政主管转正总结第7篇

关键词:体育管理体制;组织结构;水平分工

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5-0577-03

先进的制度是社会和谐有序之根本。人类正是因为有了“秩序”,才摆脱了动物世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享有和谐的公共生活。过去,计划经济的国家“秩序”,将社会的组织锁定在固定的疆域内,将个人铆钉在僵化的组织机体内,人的自主性受到极大限制。当今,国内体育管理受其影响很大。如果说,北京奥运会后国家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龙头是其职能的转变,那么重心就是变革性质单一、功能重叠的垂直分工型组织结构,建立性质多元、协作共赢的水平分工型组织结构。因为国家体育职能的转变要依赖于组织结构的调整,若结构不变,职能难变。因此,研究这一问题对于贯彻“十七大”提出的“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精神,贯彻国家第五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解决国家体育制度安排与公民对其选择的矛盾,促进国家体育的集约化、民主化和社会化具有重要意义。

1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了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管理实践反馈法等研究方法;笔者查阅了社会学和管理学等相关文献,与国家体育总局多位官员,以及多名专家座谈,并结合多年的地方体育行政管理实践,提出如下改革思路。

2结果与分析

2.1国家体育管理垂直分工型组织结构现状与国际背景

2.1.1现状分析我国现行的体育管理体制的组织结构是按照等级划分的垂直、多层次分化的结构。它共分三个层次:最高层次是决策领导层;第二层次是管理层,由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社体中心和体彩中心等构成;第三层次是执行层。这种结构是20世纪末为适应国家经济体制转型,推进国家体育社会化而建立的“过渡型”的组织结构。它在特定时期,为实现国家竞技体育的“赶超"和群众体育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其问题不断凸显:一是性质相对单一,这既不符合目前国内多元化的市场经济体制,也不符合“十七大”“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精神;二是层次多,功能重叠,掌舵与划桨不分,“管办"难分。例如,国家体育行政部门直属的项目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既有政府管理职能,又有具体操办的职责。既办运动队,又关注经营赛事等,并且都是“国企”,因而导致民营企业办队或搞健身俱乐部,在资源分配和政策导向上都无法与之公平竞争。社会学研究表明:“由垂直分化所造成的差别就叫做社会不平等”。[1]

2.1.2国际背景自20世纪70年代起,在国际政治民主化的背景下,以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等为首,针对层次多、成本高的“科层官僚制”问题,相继提出减政分权、改革体制、引进官民平等竞争机制,并提出政府“管得更少,管得更好”的思想,而且实施了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公开竞标”国家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2] 20世纪末,韩国以金永三和金大中为首,先后变革了层次多、费用高的集权政府,提出建立“规模小,效益高”的民主化政府,恢复了国民对政府的信任。这些改革思路虽然不完全符合中国的国情,但颇有参考价值。虽然近年来我国体育管理体制几经变革,但都未从根本上触及政府利益的“神经”,今后的改革已步入政府“自我革命”的艰苦时期。他要求政府部门割舍局部利益,去建立官民共赢的“善治”的组织结构。以求开创国家体育的和谐环境。这是十分艰难的,但历史已不允许我们再疑迟,更不能再走回头路。

2.2建立水平分工型组织结构社会学中的水平分化,是按照某一标准将人分为不同类型的平等的群体。水平分工型体育管理组织结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与社会体育组织之间,建立一种“平等协作”,和谐有序的民主关系。

2.2.1建立水平分工型组织结构的依据理论依据。20世纪末,西方部分发达国家提倡用民主的“善治”(治理)替代官僚的“统治”。这是因为人们在社会资源配置中,既看到市场的失效,又看到政府的失控。“善治”是指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其特点:一是对环境开放,决策与管理既民主又透明;二是组织结构一般是扁平化,既有利于政府分权,又有利于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保持地位平等,其重心是以“顾客”满意程度为导向,打破“……政府机构作为公共物品及服务的唯一提供者的垄断地位。”[2]美国学者奥斯本在《改革政府》中,在论述政府治理(善治)中指出“起催化剂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分权的政府:从等级制到参与协作”,他在大量实际调研的基础上,论证了分权机构比集权机构更具有民主性、创新性、责任性和效率性。[3]这就是国家与社会“协作治理”的管理方式,也是公民对制度的“选择”。当今,中国社会要达到“善治”,建立政府部门与社团 “平等合作”的关系,为二者共同管理国家体育创造条件,这是符合“十七大”提出的“……扩大公民有序地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思想。因此,借鉴国外经验,选择一种政府部门与实体化的社团协作型的体制,应是我国体育管理体制创新的选择。

政策依据。国家“九五”计划指出,“进一步改革体育管理体制,有条件的运动项目要推行协会制和俱乐部制,形成国家与社会共同兴办体育事业的格局,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十七大”报告在论述民主政治中指出,“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并将加强“社会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纳入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中。这些都为国家积极支持社会兴办体育社团,加强政府与社会共同管理国家体育提供了思路。

2.2.2建立水平分工型组织结构的基本思路依据国情,我国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决策、执行、监督”行政三分制,要坚持“稳步进行,逐步实施”的原则,对其组织结构进行两次调整。

第一次调整是“分权”,建立国家与社会“结合型”的体育管理组织结构。这是在国家体育总局直接领导下,总局将管理的竞技、群体和产业的资源,实质性地分别授权给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体育综合委员会,并使其三者真正成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性的体育社团,进而融合国家和社会资源发展国家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这实质是“决策”与“执行”的分离(图1)。它既符合“十七大”提出的“政事分开”“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思想,又有利于在制度上促进国家竞技、群体及产业协调发展。

第二次调整是“整合”,建立国家与社会“协作型”的体育管理组织结构。这是在国家民主、法制和市场等机制日渐完善的条件下,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中国奥委会、中华体育总会、体育科学学会、体育基金会等相关体育组织,形成地位平等、性质多元、协作共赢的体育管理组织结构,其性质是多元共赢(国办、民营和中外合资等),以实现国家体育投资主体多元化(图1)同时,伴随政府机构的改革,国家体育有关监管部门将独立存在于各种权力部门之外工作,防过去体制内的“失监”与“虚监”,以实现政府与社会共同管理国家体育的“整合”效应。因此,国家体育机构第二次分化与调整的实质是“决策、执行、监督”的三分离,是三者相互制约,协调发展的要求。

在以上两次的分化与调整中,国家要逐步确立政府与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体育科学学会以及体育基金会的功能与地位如下:

1) 明确体育行政职能。建立官民“协作型”体育组织,政府工作的重点是要制定国家体育大政方针与行业法规,加强公共管理;其次是利用制度培育体育社团和体育市场,并加大对之监管力度。这尤为重要,因为体育社团的成熟和体育市场的完善,急需政府营造良好的组织环境和社会环境,但以往政府在此严重“缺位”。所以,国内现行的“举国体制”并不是名副其实的举全国之力的体制,而是一种“有国无民”的官方体制,真正的“举国体制”是国家与社会协作型的体制,即公共管理。

2) 明确体育社团地位。水平分化后,中国奥委会在国家体育总局的宏观指导下,独立与国际奥委会工作,这是适应国际体育通则的文明之举。水平分化初期,体总对下属的社团,要“扶上马,送一程”,待他们成熟后,支持其独立工作。三是,政府要支持中国体育基金会和体育科学学会独立工作。

2.2.3建立水平分工型组织结构的优点国家体育管理体制组织结构经过两次分化与调整,最终是要建立政府部门与社会体育组织之间,地位平等、协作共赢的新型组织结构,其优点如下:

一是能主动适应国内经济社会环境。伴随国家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的完善,以及体育社团“自治”能力的增强,国家体育组织的国有成分要逐渐减少,民营成分应逐步增多,以适应“国退民进”和“小政府,大社会”的经济社会环境。

二是能促进要国家体育管理集约化。因水平分化的组织结构层次少,能使管理半径缩小,速度加快,成本降低,推进国家体育管理“集约化”。国家体育组织水平分化后,主要任务是确定大政方针,以制度协调和监督管理等方式宏观调控。这既能减少腐败,又能提高公信力,促进国家体育组织要素之间的和谐。

三是尊重个体自主选择。国家体育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后,既有利于改变政府过去独家向社会提供体育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垄断地位,更有利于尊重社会体育个体自主选择的权力,以真正实现国家体育“以人为本”。

四是实现体育的民主化和社会化。体育民主化是国家与社会共同管理体育,即体育的公共管理。体育社会化是国家与社会共同为公民提供体育产品(公私皆有),这是国家体育制度文明的象征。水平分工型体育组织结构是政府与社会共同协作管理国家体育体制的组织机构,它将有助于和谐社会,推进国家体育社会化。首先,国家体育的权力将由政府“独揽”转向分权协作,即官民共同“治理”――“善治”,以促进国家体育民主化。其次,国家体育资源要将政府垄断变为制度分配,这将有利于官民平等竞争,实现共赢。再次,国家体育制度法规,将由政府独自制定,变为官民共同制定,共同管理,按“十七大”的精神把人民应有的权力归还于民;“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第四,国家体育公共服务将由政府独家提供,转向政府与社会共同“运营”,以促进国家体育社会化。以上四点,也将有助于缓解国家体育制度安排与公民制度选择之间的矛盾,以求维护国家体育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真正实现国家体育“以人为本”,这是一种体育的“善治”,见下列公式:

国家体育公共管理模式=市场无形之手+政府有形之手+社团第三只手

五是创建有特色的普世性的体制。“十七大”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都是具有普世性的价值观。人追求自由平等、自助创新、自主选择是具有普世性的。国家体育管理组织结构水平分化是一种具有普世性的平等分化,一是国家宏观管理体育,以社会体育组织兴办体育为主,国家调节社会体育组织之间的矛盾,主要靠法律和经济手段;二是社会体育组织之间地位平等,无等级差异。再者,水平分化后的中国奥委会是实体的独立法人单位,更便于按国际通则与国际奥委会对口工作。

2.2.4建立水平分工型组织结构的途径未来,若求国家体育组织结构向水平多元分化的方向发展,建立政府与社会协作型的管理体制,国家体育管理观念与工作方法的变革是重要的条件。

管理观念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国家体育的再发展,也不仅是金牌的增多,更是其文化的全面繁荣,中国体育要“武事文取”,即国家体育管理要靠增加教育、科技和制度等文化含量。[4]所以,国家体育管理体制的变革,首先要变革“官本位”思想,建立“民本位”的理念,以此促进国内体育的私德与公德的协调发展。

工作职能和方法要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首先,要承认民营体育组织是责、权、利相对独立的法人单位。国家要依靠制度,有秩序地管理有关体育活动,而不是单纯靠行政手段干预。这样,国家体育管理才能真正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即由“善治”替代“统治”,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方式。实现这一转变,关键在于国家要用制度去维护国内体育秩序。正如,亨廷顿在论述政府管理中指出,“首要的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人当然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但不能有自由而无秩序”。吉林大学周光辉教授也曾强调,“人们对文明的政治渴望,也正是对合理的公共秩序的期待,人们对政治文明的理想寻求,也就是对合理的公共秩序的追求”这是很有道理的。

其次,国家要逐渐变单纯体育的“行政管理”为“公共管理”,并要强化政府的社会体育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传统的体育行政管理热衷于“统治”,未来体育公共管理追求的是“服务”(善治),二者的特点见下表(表1):

3结论

1) 国家体育管理组织要改革性质单一、功能重叠的垂直分工型组织结构,建立适应国际环境、性质多元、地位平等的水平分工型的组织结构。这是国家体育体制改革的重心,是促进其观念、职能转变,实现国家体育管理民主化、运行社会化、成本集约化的重要途径。

2) 国家体育管理体制的观念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其工作职能与方法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这是其组织结构得以创新的基本途径,也是国家体育管理由民主的“治理”替代集权的“统治”,即向“善治”转变的表现;也是转变国家体育管理作风,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竞技、群体和产业协调发展的措施。

3) 建立性质多元的水平分工型的组织结构,是从国家体育管理的思想观念、组织结构到工作方式的不断自我否定、自我创新的过程。这对于缓解国家体育制度安排与公民自主选择之间的矛盾,维护国家体育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建立具有普世性文明的国家体育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编[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1992(2): 224.

[2] 曹现强.公共管理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5):2-3.

行政主管转正总结第8篇

一、伴随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断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改革开放35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在思想解放进程中不断创新,在经济体制改革步伐中不断发展,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在改革开放初期和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阶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促进市场活力逐步释放,市场主体数量迅猛增长。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指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1987年,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要求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和物价管理,严格执行市场管理法规,形成正常的市场秩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需要,努力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认真执行并推动完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确立并积极发挥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注册管理、广告管理和集市贸易管理等职能作用,积极培育各类市场,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市场主体焕发出无尽的创造活力。截至1992年,全国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达到582.2万户;私营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14万户;外商投资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8.4万户;个体工商户从少到多,由1978年的10.1万户增加到1533.9万户,增长了151倍。

(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阶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促进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后,党和政府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与时俱进,从“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环境逐步优化,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地位作用日益突出。国家先后制定颁布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法律支撑,营造制度环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同时积极发挥公平交易、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出来,市场主体类型不断丰富,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2年,全国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到3111.7万户,其中,各类企业734.2万户,个体工商户2377.5万户。在企业中,私营企业263.8万户,外资企业25.9万户。十年间,各类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由1992年的3.5万亿元增加到19.7万亿元,增长了4.6倍;户均注册资本由1992年的57.5万元增加到267.9万元,增长了3.7倍。

(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阶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服务发展方式转变,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2002年,党的十六大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调结构、转方式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网络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大力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带动和促进就业。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市场主体结构日益优化。截至2013年9月底,全国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到5872万户,其中,各类企业1469.3万户,个体工商户4311.6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1.1万户。在企业中,私营企业1195.5万户,外商投资企业44.1万户。现代服务业引领第三产业快速增长,第三产业达到1057.9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72%,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对增加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比重中,从2003年的61.06%增加到2012年的89.31%,充分表明个体私营经济的活力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十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市场主体对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市场主体数量越多,产业结构越合理,中小微企业作用发挥越充分,市场就会越活跃,发展动力就会越强劲。市场主体越成熟规范,市场经济就越健全完善。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没有模式可搬,没有经验可循。面对市场主体的多样化,市场秩序的复杂化,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我们对履行工商职能、服务市场主体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体会不断加深:一是工商部门必须始终坚持立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方针,做到支持鼓励与依法登记相结合;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和维护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秩序,为市场主体营造好的发展环境;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使工商登记制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市场主体需求。这些认识或者说基本经验为我们下一步深化改革夯实了思想理论基础。

二、深化改革,转变职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对改革开放的认识,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深化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深化改革不仅是当前形势下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既要增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发展活力,也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微观基础的活力,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二)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改革的核心。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大幕已经拉开。这次改革强调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和抓手,顺应时展趋势,反映人民群众呼声。转变政府职能,既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又要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切实解决好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工商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扎实推进职能转变。一是把工商职能切实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始终坚持把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作好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切实增强市场监管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尽职尽责加强监管、监管就是服务大局的氛围。二是把工商职能切实转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上来,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努力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三是把工商职能切实转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始终坚持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当好“裁判员”,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夯实群众信赖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基。

(三)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目的。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源泉,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活跃市场经济,根本是活跃市场主体。多年来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情况表明,市场主体数量增长率、注册资本增长率与GDP增长率、就业增长率之间密切相关,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数量的多少、经营规模的大小、产业结构的分布,都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数据显示,企业注册资本与财政收入在总量上具有较强的正相关关系,企业注册资本每增长1亿元,就能带动财政收入增长1490万元。企业发展工商指数和全国财政收入保持相似的趋势,对预判财政收入未来发展趋势有较好的参考作用。前不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足市场主体准入职能,运用新建立的“国家经济户籍库”中的全国新设企业、注吊销企业等数据,对企业的生存周期和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发现近五成企业存活周期在5年以下,企业成立后3~7年是发展“瓶颈期”,企业规模越大存活率越高。这一情况表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对市场主体数据的有效运用,全面履行企业登记职能,可以很好地支持各类企业发展,为实体经济服务,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不竭的微观基础。我们不断推进改革举措,释放制度改革红利,其目的之一就是要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三、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扎实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面临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以深化改革统领全局,以强化监管促进发展,不断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以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工商职能转变。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既是工商职能转变的突破口,也是工商职能转变的中心任务。工商登记制度是确立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和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进程中,我国的工商登记制度基本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培育市场主体、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现行工商登记制度的适应性面临新挑战,如政府管控过度、行政审批过多、市场准入条件过高等,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准入门槛,抑制了投资活力。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作为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好地促进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应当遵循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基本原则。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同时简化其他工商登记条件,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释放投资创业活力;二是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理顺证照关系,提高登记注册效率,使市场主体更加方便快捷地进入市场。工商登记职能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础职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将以此为重点,进一步转变职能,积极维护市场的准入、竞争、交易秩序,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行政主管转正总结第9篇

关键词:村级组织;财务收支;社会稳定

中图分类号: F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7)05-0038-16

一、引 言

村级组织是联接国家与农村社会的中介,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在农村的基本环节。近年来,一方面,农村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尖锐化,农村社会冲突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最严峻问题之一1;另一方面,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力量普遍弱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衰退2,特别是中西部农村,村级组织财务运转困难重重,基层政权“悬浮”问题凸显3。目前,村级组织债务负担沉重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4。自税费改革后,随着政府在农村地区的政策指向和目标的变化,国家与农村社会的关系正在发生变化,村级组织的职能也由税费改革前的协助政府汲取资源和管制向改革后为农户提供服务转变,但“强国家―弱农村”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5;而且改革后村级组织财务普遍陷入困境,严重影响到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使村级社会管理陷入新的困境1。戚晓明深入分析了村级组织运行困难的原因,发现税费改革切断了村级组织的经费来源是其运转陷入困境的直接原因,村级经济枯竭是现实原因,城乡二元体制则是深层次原因,而村级组织管理体制问题则是客观原因2,如村务不公开、基层干部处事不公、作风不正、村集体资产被侵吞等最易引发村民不满和冲突,并且当前基层政府在介入冲突或者纠纷解决机制过程中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有时一些不当的“维稳”措施还可能造成矛盾激化3。可见,村级组织不仅担负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任,而且也是农村社会治理的责任主体。村级组织运转状况的好坏、功能的强弱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那么,村级组织运转状况如何,在农村税费改革前后,村级组织运转有何变化,对农村社会治理和稳定又有怎样的影响?村级组织运转困难的根源在哪?这些问题值得学术界深入探讨。本文基于1995-2013年农村固定观察点村级数据库,从村级组织运转状况入手,分析当前村级组织管理存在的问题、区域差异及形成的根源,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前后村级组织管理支出有何变化,以及对农村社会管理和稳定的影响,为制定中国农村社会治理改革方案或决策提供参考。

二、数据来源及基本情况

(一)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于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该观察点始于1986年,是一项长达30多年的跟踪观察,每年跟踪调查约300个村。本文采用1995-2013年间的观察村作为样本,在观察期有些村庄因合并、搬迁等原因被替换,实际有数据且提供时间在10年及以上的样本村占全部观察村的91.47%。为了体现跟踪观察特色,本文重点对有良好连续观察记录(10年及以上)的村庄进行分析。

(二)观察村基本情况

从经济区域看,位于农区的观察村占88.41%,位于林区的占6.67%,位于牧区、渔区和其他区域的合计占4.92%。从经济发展水平看,其认定的经济发展程度分布如下:上等占7.40%,中上等占28.69%,中等占45.40%,中下占15.63%,下等占2.88%。在观察村中,总体上只有18.38%的村位于城郊,但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城郊村占比在波动中上升,已由1995年的15.69%上升至2013年的17.39%。有18.50%的样本村属于乡镇政府所在地,但受到中国撤乡并镇政策实施的影响,这一比例呈下降趋势,已由1995年的20.07%降至2013年的16.09%。有9.07%的村是当地民政局承认的贫困村,且在观察期间保持稳定;有36.18%的村被县以上政府命名为小康村。从观察村负债发生率看,总体上,村级组织负债发生率为33.75%;从时间演变看,村级组织负债发生率经历了先增后减的趋势,从1995年的12.77%大幅增加到2004年的43.62%,之后开始在波动中缓慢下降,经过10年到2013年降至29.13%(表1)。

三、村级组织收支水平及其变化

(一)村级组织收支水平及其变化

村级组织良好的财务收支是保障其正常运转的前提。从财务收支水平看(图1),总体上随时间呈不断上升趋势。从收入看,已由1995年的42.74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104.66万元1,19年增幅达1.45倍,年均增幅5.10%;在税费改革前其收入波动幅度较大,在改革期间出现明显减少,而改革后呈稳步增加趋势。这与中国实施的农村税费改革步调基本一致。从支出看,已由1995年的21.32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76.46万元,19年增幅高达2.59倍,年均增幅7.35%;从时间变化趋势看,在观察的前10年(1995-2004),财务支出从1995年的21.32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51.46万元,增加了1.41倍;在观察的后10年(2004-2013),财务支出从51.46万元增加到76.46万元,增幅48.58%。可见,较税费改革前,改革后村级财务支出增幅下降明显,这表明税费改革和与之配套的精简机构改革确实有助于控制村级财务支出,减轻农民负担。从收支增幅看,村级财务支出增幅显著高于收入增幅,这是造成近年来许多村级组织运转普遍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村级组织收支结构及其变化

合理的财务收支结构是维持村级组织长期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从村级组织收入来源看,主要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农户上缴收入2、企业上缴收入、上级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3等。从分布看,总体上,村集体经营占41.07%,农户上缴占15.30%,企业上缴占8.41%,上级拨款占7.45%,其他占27.77%。可见,村级组织收入主要来源于村集体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从时间变化趋势看,在1995年,村集体经营性和农户上缴是村级收入的主要来源,但随着税费改革的实施以及村集体经济的衰落,来自集体经营和农户上缴的收入呈逐年下降趋势,集体经营性和农户上缴占比分别从1995年的55.02%、20.07%下降到2013年的22.94%和12.59%,特别是新农政的实施,农户上缴占比一度下降到2007年的1.60%,为观察以来最低,但近年来有所反弹,主要原因是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完善,上缴的土地承包费逐年上升。企业上缴收入经历了先升后降的过程,在2006年占村级组织收入的比重达到最大,之后开始出现明显下降,特别是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企业上缴占比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而上政府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分别从1995年的2.06%、12.19%增加到2013年的17.96%和43.92%(图2)。

从村级财务支出条目看,主要包括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支出、上缴上级部门支出、公益事业支出、行政管理费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其中行政管理费和公益事业支出是村级组织履行农村社会管理、维护乡村稳定的基本支出。总体上,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支出占13.78%,上缴上级部门支出占10.57%,公益性事业支出占16.53%,行政管理费支出占15.79%,其他支出占43.33%。显然,在支出中占比最多的为“无名目”的其他支出,这为村级组织财务问题埋下隐患。从时序变化看,2013年村级组织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支出为11.84万元,较1995年增加了2.78倍,年均增幅7.67%,较2006年增加了22.57%,年均增幅2.95%。可见,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的能力在弱化。2013年村级组织上缴上级有关部门2.17万元,较1995年减少了59.13%,年均减少4.85%;较2006年减少了35.61%,年均减少6.09%。可见,在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上缴上级部门的支出压力在下降。2013年村级公益事业支出为21.82万元,较1995年增加了4.80倍,年均增幅10.26%;较2006年增加了2.02倍,年均增幅17.12%。可见,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公益性事业支出较改革前增幅明显加大。2013年村级组织行政管理费支出为8.90万元,较1995年增加了2.05倍,年均增幅6.39%,较2006年增加了37.77%,年均增幅4.68%。可见,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行政管理费增幅较改革前有所减缓。2013年村级组织其他支出为31.72万元,较1995年增加了4.12倍,年均增幅9.50%,较2006年增加了45.37%,年均增幅5.49%(图3)。可见,税费改革后其他支出增幅小于税费改革前。综上,农村税费改革显著改变了村级组织的财务收支结构;改革前,村级收入主要来源于村集体经营和农户上缴,而改革后村级收入主要来源于上级组织拨款和农户上缴;改革前,村级支出主要用于上缴上级部门和公益事业支出;而改革后,村级支出主要用于公益事业支出和生产服务性支出。

四、村级组织运转的基本特征

(一)村级组织运转费用逐年攀升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是村级组织的基本职责,而行政管理费和公益事业支出分别是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乡村治理的必要条件。从图4看,行政管理费和公益事业支出呈稳步增长趋势,特别是税费改革后,行政管理费用呈大幅上升态势。

2013年行政管理费支出8.90万,较1995年增加了2.05倍。从时序演变看,行政管理费支出增幅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5-2004年,这期间行政管理费支出增幅较小,年均增幅5.51%;第二阶段为2004-2013年,这期间增幅较前10年明显要快,年均增幅7.28%。公益事业支出从1995年的3.76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21.82万元,增加了4.80倍;从时序演变看,公益事业支出增幅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5-2003年,这时期公益性事业支出呈稳步增长态势,年均增速7.92%;第二阶段为税费改革全面实施阶段(2003-2006),这期间公益事业支出在波动中缓慢增长,年均增幅1.42%;第三阶段为农村综合改革阶段(2006之后),按照中央政府增加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要求的部署,公益支出呈大幅增长态势,年均增幅17.12%。

(二)村干部工资和补贴是村级组织运转的主要费用支出

从行政管理费支出条目看(图5),招待费和村干部工资、补贴支出是行政管理费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总体上,招待费支出呈先降后升趋势,村干部工资、补贴呈逐年增加趋势。从招待费时序变化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5-2003年,招待费支出在波动中下降,从1995年的1.11万元下降到2003年0.76万元,降幅31.53%;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税费改革后(2004-2013),这一阶段招待费大幅反弹,从2004年的0.77万元大幅增加到2013年的1.31f元,增幅70.13%。从工资和补贴时序变化看,其在波动中稳步上升,2013年较1995年增加了3.19倍,年均增幅8.29%,较2003年增加了1.40倍,年均增幅9.16%。可见,税费改革后村干部工资和补贴增幅明显较改革前快。从招待费和村干部工资、补贴占行政管理费支出的比重变化趋势看,招待费支出占比在波动中下降,从1995年的37.96%下降到2013年的14.70%;而村干部工资和补贴支出占比呈显著增长趋势,从1995年的62.04%上升到2013年的85.30%。可见,村干部工资和补贴支出是村级组织运转的主要费用支出,且近年来呈大幅增长态势。

(三)税费改革后上级拨款是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主要资金来源

从上级拨款收入占村级行政管理费支出的比例看(图6),在税费改革前,这一比例多在100%以下,说明上级拨款不足以完全弥补行政管理费支出,因此村级组织只能通过村集体经营收入或其他收入来弥补,但对于中西部粮食主产区而言,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只能靠“三提五统”以及各种罚款收入来填补,这也是税费改革前粮食主产区税费负担较东部沿海地区更重的根源之一1,也是导致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在税费改革后,国家切断了村级组织从农村汲取财政资源的脉络,为了保证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政府建立了财政转移机制,上级拨款占村级组织行政管理费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已成为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支出的主要来源,自2004年以来这一比例首次超过100%,之后也基本维持在这一高水平上,弥补了村级组织行政管理费支出的不足,保证了其正常运行。

(四)村级组织成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实施主体

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不仅意味着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而且也意味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改变,村级组织成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然而,自税费改革和新农村建设实施以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村公共品的投入,村级组织作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地位正在逐渐弱化,这一点可以从我们的数据中得到印证。村级组织公益事业支出占村级财务收入的比重虽然逐年增长,但占比较低,绝大多数年份均在15%以下;但从公益事业支出占村级财务支出的比重看,在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前,这一比重均在25%以下,而税费改革后这一比重呈大幅上升趋势,到2013年上升至45.12%。显然,受农村税费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影响,村级组织已从税费改革前的供给主体角色转变为改革后的实施主体角色。

五、影响村级组织运转的因素

(一)影响村级组织运转的因素:描述性统计分析

1.村级组织运转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

一般而言,村级组织运转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从图8可以看出,村级财务收支与经济发达程度保持一致,经济越发达,其财务收支水平也越高,反之则相反。从经济发展水平看,观察村经济发展程度差异较大;经济最为发达的上等村,其收支分别为231.05万元和217.83万元,而下等村收支分别只有28.82万元和30.49万元,两级的收支水平相差7-8倍。此外,下等村村级财务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因此,政府应更多关注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村级财务状况,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能够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从图8可以看出,村级财务收支水平与行政管理费支出关系呈“U”型,即财务收支水平较高和较低的村,其行政管理费均较高。这说明经济发展越落后的村,其行政管理效率越低。从财务收支与公益事业支出的关系看,也呈“U”型,财务收支较高的村和较低的村,其公益事业支出水平均较高。原因是财务收支水平较高的村,更有经济实力为本村庄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而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村中有54.41%的村为贫困村,而贫困村更有可能获得更多的政府财政转移,故下等村公益事业支出反而高于中下等村。

2.村级组织运转与村干部数量的关系

村干部是农村社会的管理者,更是农村社会的当家人。因此村干部与村级组织运转紧密相关。从村干部的数量分布上看,其人数在10人以下的占观察村的92.14%,为5人的比例最多,占20.42%,绝大数村集中在3-7人,占比高达73.93%。从村干部人数与行政管理费支出的关系看(图9),村干部人均行政管理费支出与村干部人数大体上呈“U”型,当村干部人数在1-2人时,人均行政管理费支出较高,随着村干部人数的增加,人均行政管理费支出随之下降,当村干部人数为7人左右时,人均行政管理费支出达到最低,但在村干部人数超过7人后,人均行政管理费支出呈大幅上升趋势。进一步从行政管理费支出结构看,我们发现村干部人均招待费支出和村干部工资、补贴与村干部人数也呈“U”型,村干部人数在5-7人时,人均招待费支出最低;村干部人数在7人时,人均村干部工资和补贴支出最低。可见,村级组织行政人员数量存在最优规模。从行政管理费角度看,最优的村级组织规模应该在5-7人;而从村干部与公益事业支出的关系看,总体上村干部人数越多的村,其人均公益事业支出也越大,说明村干部人数越多,其组织和动员资源的能力也越强(图10)。

3.村级组织运转与人口规模的关系

从图11可以看出,村级财务收支与人口规模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财务收支在人口规模小于4000人时,其与人口规模正相关;当人口规模在4000-5000人时,其与人口规模负相关;在人口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其与人口规模又呈正相关。从村级行政管理费支出与人口规模的关系看,人口规模小于4000人时,其与人口规模呈正相关,其中在3000-4000人之间时出现加速上升,随后在4000-5000人出现明显下降,但人口规模超过5000人时,其呈直线上升趋势。从村级公益事业支出与人口规模的关系看,总体上,其与人口规模正相关,特别是在人口规模超过5000人后,公益事业支出呈大幅上升趋势。总之,从村级组织运转和人口规模的关系视角看,城市最优人口规模理论可能同样适用于农村,人口规模在4000-5000人的村,村级组织运转效率会更高。

4.村级组织运转与其社会属性、区位的关系

从表2可以看出,村级组织运转与其社会属性、区位关系相关。被当地政府命名的小康村,其村级财务收支均显著高于非小康村,其中小康村收入高出非小康村23.99%,小康村支出高出非小康村45.97%;然而c村级收支不匹配的是,非小康村村干部人均行政管理费支出却要高于小康村15.31个百分点;进一步比较小康村和非小康村的人均行政管理费支出结构,发现非小康村的村干部人均招待费支出和村干部人均工资、补贴均高于小康村的30个百分点和12.99个百分点;原因是小康村往往在村级组织运转、财务管理制度上更为规范和透明,村级组织的运转受到更多社会力量的监督。从人均公益事业性支出看,非小康村较小康村支出高出21.75个百分点,原因在于非小康村可能比小康村获得了更多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

从贫困村与非贫困的村级组织运转的比较看(表2),村级财务收支存在较大差距,非贫困村财务收入是贫困村(被当地民政局认定)的4.95倍,支出是贫困村的4.24倍;从村干部人均行政管理费支出看,非贫困村显著高出贫困村83.61个百分点。从村干部行政管理费支出结构看,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在人均招待费、工资和补贴支出占人均行政管理支出的比重上大体一致。从公益事业性支出看,非贫困村高出贫困村85.53个百分点。可见,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在村级公益事业支出上存在较大差异。

从观察村是否为基层政府所在地的情况看(表2),政府所在地的观察村财务收支分别高出非政府所在地的60.28%和16.42%。从村干部人均行政管理费支出看,政府所在地的观察村高出非政府所在地30个百分点;进一步从村干部人均行政管理费支出结构看,政府所在地的观察村招待费支出与非政府所在地齐平,但政府所在地的观察村村干部人均工资和补贴高于非政府所在地的37.97%。从人均公益事业支出看,政府所在地的观察村是非政府所在地的1.43倍。可见,政府所在地的观察村的村级公共服务供给状况要显著好于非政府所在地的观察村,这进一步印证了村干部人数越多,其动员资源的能力越强,村级公共物品供给会越多。

从观察村是否为城郊村看,城郊村财务收支水平显著高于非城郊村,其中城郊村收支分别是非城郊村的4.40倍和3.90倍。可见,区位优势对村庄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村干部人均行政管理费上,城郊村显著高于非城郊村,前者是后者的2.39倍;进一步从行政管理费支出结构看,城郊村村干部人均招待费和工资、补贴分别是非城郊村的2.33倍和2.44倍。从人均公益事业支出看,城郊村高出非城郊村43.77个百分点。

从观察村的负债发生率看,总体上,负债发生率为33.69%。从负债累计发生的年数上看,在整个观察期,观察村负债发生率呈正态分布,其中累计负债发生年数为6年的比例最高,为15.11%,从未发生负债的村仅占1.92%,发生年数在14年的占0.38%(图12)。从时序数据上看,在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前(2004),村级负债发生率为28.63%,在改革后,这一比例迅速升至37.90%,增加了近10个百分点。从图13可以进一步看出,在税费改革前,村级组织累计负债发生年数在3年以下的比例显著高于改革后,但改革后,村级组织累计负债发生年数在3年以上的比例显著高于改革前。可见,税费改革切断了村级组织从农村吸取资源的能力是导致村级组织负债发生率高发的主要原因。为什么会出现如此高的负债率呢?我们进一步对比分析发现赤字村的村干部人均行政管理费支出较盈余村还要略高;另外赤字村人均公益事业支出也显著高于盈余村。这说明赤字村负债一方面可能源于行政管理费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可能是公益事业支出庞大。因此,要降低村级负债率,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节省行政管理费支出,二加大上级政府财政转移力度,特别是对村级公益事业支出的转移支付,三重新提振村集体经济。

(二)影响村级组织运转的因素:一个计量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构建了一个简单的计量经济学模型,用于实证分析影响村级组织运转的因素。构建的对数计量模型如下:

其中exp enditure表示村级组织运转支出(i=1,2),1表示村级行政管理费支出,2为村级公益事业支出;economic表示村经济发展水平,用村级组织财务收入代替;cadre表示村干部人数;scale表示村规模,用人口和土地规模衡量;X表示一系列控制变量,如观察村的社会属性和地理区位等;u为随机扰动项。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如下(表3):

从模型估计结果看(表4),村级财务收入、村干部人数、人口规模对村级行政管理支出均有显著正影响;但土地规模对村级行政管理费支出有显著的负影响。原因在于土地规模越大的村多以农业生产为主,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故其可用于支出的行政管理费用也较少1。模型(2)为加入了控制变量后的回归,其结果仍然稳健,并且相比较而言,城郊村的行政管理费要显著高于非城郊村,但贫困村的行政管理费要略低于非贫困村,这与贫困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有关;小康村的行政管理费支出要显著低于非小康村,这与前文描述性统计分析得到的结论一致(表3);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级行政管理费要显著高于非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但不显著。模型(3)为村级财务收入大于支出的子样本估计结果,经济发展水平、村干部人数、人口规模和土地规模对行政管理费支出的影响都有预期的符号,小康村这一社会属性对行政管理费支出的影响为负且显著,但政府所在地的样本村和贫困村这两个与村有关的社会属性对行政管理费支出的影响不显著。模型(4)为村级财务收入小于支出的子样本估计结果,经济发展水平、村干部人数、人口规模和土地规模对行政管理费支出的影响都有预期的符号,并且小康村这一村级社会属性仍然对行政管理费支出有显著负影响。

村级公益事业支出是村级组织履行农村社会管理的主要体现。从估计结果看(表5),村经济发展水平、干部人数和人口规模对公益事业支出有显著正影响,但土地规模对公益事业支出有显著负影响,说明对于村庄而言,土地规模越大越不利于提高村级公益事业支出。模型(2)为加入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村经济发展水平、干部人数、人口规模和土地规模对公益事业支出的影响与模型(2)一致,并且相比较而言,区位优势并没有给农村居民带来更多福利,在公益事业支出上城郊村与非城郊村在统计上无差异;小康村的头衔也并未给村民带来更多福利,但相比较而言,贫困村和政府所在地的观察村对公益事业支出有显著正影响,这与前文描述性统计分析一致。原因在于贫困村更有利于获得上级政府财政拨款,进而有助于公共事业支出增加;政府所在地的观察村能获得更多的公益事业支出,这可以从地方政府科层制晋升逻辑中得到最好的诠释。模型(3)区分了村级财务状况对公益事业支出的影响,引入了虚拟变量dummy(村级财务收入大于支出,dummy=1;其他为0),结果显示赤字村公益事业支出反而高于盈余村,原因是公益事业支出是产生赤字的主要原因之一。

六、村级组织运转的区域差异

(一)村级组织运转的区域差异

从区域视角看,村级组织运转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图14)。在1995年,东部地区村干部人均行政管理费最高(0.56万元),其次为东北地区(0.41万元),第三为中部地区(0.36万元),最后为西部地区(0.22万元)1。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区域差异排序已发生明显变化,到2013年,|部仍最高,达到了2.12万元,但紧随其后的是中部地区,达到1.88万元,为增幅最快的区域;第三为西部,为0.78万元;最后为东北,仅为0.74万元,为四大区域中增幅最小的。相比较,村干部人均行政管理费支出东中部有趋同趋势,西部和东北有趋同趋势。

(二)村级组织行政管理费支出的区域差异

从区域视角看,总体上,中部地区观察村行政管理费用占村级财务支出的比重最大(15.89%),其次为西部(11.79%),第三为东部(10.72%),最低的为东北(5.88%);中部高出东北10个百分点。进一步,从村级行政管理费支出占财务收入的比重看,排序依然没有变化,中部依然是最高(12.97%),其次为西部(9.75%),第三为东部(7.21%),最后为东北(4.97%);中部较东北高出8个百分点。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运转费用主要来自于上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在中部和东北观察村,上级拨款收入基本上能满足村级组织日常行政管理费支出,在西部,上级拨款收入除了能弥补村级组织行政管理费开支外,还略有盈余;但对于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东部,上级拨款收入只能覆盖村级组织行政管理费支出的69.93%,剩下的需要靠村级其他收入去填补,对于集体经济较发达的沿海东部地区,这并不是问题,但在中西部,村级组织运转将受到严重影响。

从行政管理费支出结构看(表6),总体上,村干部工资和补贴占行政管理费支出的比重高达77.91%,而招待费支出占比为22.09%。可见,目前村干部工资和补贴已成为行政管理费支出的主体。从区域视角看,越是贫困落后的地区,其村干部工资和补贴占比越高,如在西部这一比例高达85.81%,而东中部较为接近,分别为77.49%和76.01%,最低的是东北,为69.39%。从招待费支出的区域视角看,东北招待费占行政管理费支出的比重最高,达到30.61%;其次为中部,占23.99%,第三为东部,占22.51%,最后为西部,占比最小,仅为14.19%;最高的东北高出西部16.42个百分点。

(三)村级组织公共品供给的区域差异

从区域视角看(图15),东部人均公益事业支出最高,其次为东北,第三为中部,最后为西部。从时序演变看,东部人均公益事业支出增幅明显,从1995年的46.25元增加到2013年的230.28元,19年增加了3.98倍,年均增幅8.82%;东北增幅较慢,从1995年的31.62元增加到2013年的83.41元,19年增加了1.64倍,年均增幅5.24%;中部S时间稳步增长,但增幅较小,从1995年的14.70元增加到2013年的34.32元,增加了1.33倍,年均增幅4.56%;西部增幅较大,特别是2006年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实施以来,人均公益事业支出呈大幅增长态势,较1995年,2005年西部人均支出增幅62.54%,到2013年人均支出上升到30.69元,较2005年增加了1.66倍,并超过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