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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2-06-23 18:46:26

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

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一手抓扩大队伍规模,一手抓提高队伍素质,选派支持高校毕业生投身农村基层发挥才智、建功立业,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吸纳储备优秀充足的人才资源,支撑引领全市农村统筹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项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年为我市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基层农技站(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300名,五年共1500名,到农村基层从事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农技推广、文化建设、法律服务和社会发展工作。

(二)实施在校大学生助学金项目。每年在省内高校医学、师范、涉农专业设立100个助学金名额,对家庭困难、品学兼优、毕业后有志赴我市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农的本科以上大学生(特殊专业可放宽到专科生)进行资助,按学制每生每年6000元。获资助的大学生与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由省教育厅办理派遣手续,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安置。

(三)开展学历教育资助项目。鼓励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通过成人教育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对其所支付学费予以报销。每年资助200名,五年共1000名。

(四)开展基层工作大学生培训项目。省、市有关部门每年对振兴计划新招聘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对在服务期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后续培训,保证所有招聘人员在服务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正规专业培训。每年培训500人次,五年共2500人次。

三、实施范围

我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国定、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予以倾斜。

四、政策保障

实行基层服务期制度。通过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和享受大学生助学金到农村基层工作的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和助学金项目资助大学生要与县(区)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社部门签订基层服务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师范、涉农专业五年,医学专业六年。在基层服务满三年的,经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和县级事业单位工作选调,可以在本县(区)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申请读研深造、确因特殊原因需辞职的可逐级专题报告,市人社局负责研究审批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实行基层就业奖励政策。对通过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到基层工作的研究生和医学类专业本科生,在服务期内给予每人3万元的奖励,教育类和农技类专业本科生在服务期内给予1万元的奖励,奖励金按照服务年限分年度发放。

实行高学历人才优先政策。对报名参加振兴计划公开招聘的普通统招研究生予以优先,具体优先政策在每年公开招聘简章中公布。

实行工资和职称评审倾斜政策。通过振兴计划招聘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大专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二级。在教育、卫生、涉农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把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同等条件下有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优先。

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定额补助工资政策。各县(区)财政要确保招聘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省上将对部级贫困县按照当年振兴计划实际招聘人数和助学金项目报到人数给予一定补贴。同时,市财政对当年振兴计划实际到岗大学生,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县(区)财政进行定额补助,用于弥补吸纳计划招聘人员的工资支出。

规范基层事业单位进人渠道。各县(区)要在全面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核准备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进人渠道,打造机会公平、过程透明、操作公正、程序规范的进人秩序。今后,农村基层事业单位空缺编制和当年内自然减员出现的缺额,主要用于振兴计划招聘人员。对急需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用人单位暂无空缺编制的,经审批后可由县(区)按实际招聘数量申请使用周转编制。

定期开展表彰奖励。坚持每年对实施振兴计划工作开展一次评比表彰,对招聘人才数量多、质量高、用得好、成绩突出的县(区)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在振兴计划招聘大学生中开展优秀标兵评选活动,对爱岗敬业、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在全社会营造广泛吸纳人才和人才投身基层的良好氛围。

五、落实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振兴计划是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重视人才,珍惜人才,用好人才,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精心组织实施振兴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支撑引领城乡统筹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人社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人社、财政、编制、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扶贫、计生、规划、文化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振兴办),负责全市实施振兴计划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振兴计划有人抓、有人管。

(三)保证资金投入。市、县(区)财政要足额保证通过振兴计划招聘到农村基层工作大学生各项奖励支出。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审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第2篇

关键词:生育观念;计划生育;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已经实行了多年,人们的生育观念已经得到很大转变,这项政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1 生育观念的转变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近年来,在计生部门转型发展的大环境下,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生活中探讨新思路、在工作中探索新方式,用朴实的话语、暖心的举动、高效的能力为全乡育龄群众、留守老人和儿童送上贴心关怀与服务。

1.1 转变传统观念,提升服务质量。在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的大环境下,“学”政策,利用每月例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培训,做到温故知新。“做”实事,以全县当前实际情况为基础,要求计生专干每月坚持多下组、多访户,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等知识。“改”方法,积极改变传统工作方法,通过建立全县计生专干QQ群、微信群和各村计生服务群,充分利用新时期、新方法及时现行计生政策信息和掌握该村育龄群众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方法。

1.2 强化办事程序,解决群众需求。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各项办事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汇编到公开栏,通过公开规范办事程序、减少了群众不必要的跑路,提高了为民办事效率,也避免了推诿扯皮现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对于群众的需求,能够马上办理的绝不拖延;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给出合理原因,同时承诺办理期限,并且上报备案。通过规范承诺制度,大大提升了计生窗口服务的满意度和信誉度。

1.3 开展多彩活动,丰富群众生活。充分利用春季集中服务、5.29协会活动日、“两癌”筛查等有利时机,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和“好婆婆”、“好媳妇”、“计生光荣户”等生育文明示范户先进典型做出表彰并颁发了荣誉奖牌和纪念品,引导群众主动接受孕优、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预防出生缺陷,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有成效;引导广大家庭以先进家庭为榜样,正确树立科学进步的婚育观、家庭观和幸福观,为构建美丽、文明、幸福、和谐新风尚做出积极努力。

1.4 贴心为民服务,拉近干群距离。新增优检、孕情、出生、手术集中开展一次上门随访服务,为育龄群众送上贴心服务和关怀;结合时间节点与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计生干部进行入户走访,用真诚的态度、暖心的话语,为群众送上党和政府的温暖之情,用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切实拉近干群距离。

2 提倡转变生育观念,促进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措施

在由于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条件的制约,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贯彻落实到每个地方,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困难,也非常被动。所以,怎样转变生育观念,促进计划生育的开展,是当前计划生育的重要工作。

2.1 对我国人口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应展开全方位的教育

应该加强我国人口形势的教育,使每个公民都了解到我国人口的基本特点,意识到我国人口的现状和目前所面临的问题,逐渐增强人们的人均观念。通过进行全方位的人口教育,使公民意识到,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影响了公民的文化素质水平,阻碍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下降,同时,人口的急剧增长,给环境带来了较大压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在人口上所面临的问题已经转化为社会压力、经济压力和生态压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媒体等(报纸、电视、电影、互联网)手段,进行宣传,给人们思想上以警示,使计划生育的责任感存在于每个公民的心中。

2.2 形成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府推动、综合治理”为标准的长效工作机制

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现代人形成科学的婚育观念,在各个社区中以及乡镇中,各个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可以开展一些婚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进而有益于社会计划生育活动的开展。正确引导公民关注社会、关注自身发展,了解国情、省情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自觉树立人口意识、人均观念,同时,加入到宣传计划生育的工作中,从自身做起,尽自身能力,为减轻社会人口压力尽力一些微薄之力,政府要提高综合之力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之间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2.3 注重实施奖励措施,以经济手段引导生育观念的转变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意完善人口政策体系,出台与政治发展政策相配套的人口政策。在农村实施计划生育的过程中,要紧抓当前农村改革的发展机遇,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转变生育观念。在各项惠民政策出台时,政府应提前做好宣传,提前介入,增强利益导向作用,通过经济杠杆和各种利益政策,对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进行有效调整,引导人们将外部的利益政策转变为自身内部的自觉行为,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要给予一定奖励和优待,使他们感受到经济上的实惠和生活上的保障。通过相关奖励措施,加强群众贯彻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进步的生育观念。

2.4 有效实施政策劝导,加强法制治理力度

有效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加强计划生育普法教育工作,把婚育行为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上来,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做到学法、制法、懂法、守法。各地方计划生育办公室,应大力宣传各项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增强民众的婚育法制观念,使民众具有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政策外生育,应该对相关人员依法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充分发挥警示作用,使群众认识自己遵守婚育法规条款;对于农村计划生育的管理,应采取民主管理的方针,充分调动计划生育协会在当地的实际作用,联合广大农民群众,全面推进农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不断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根据各项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健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加强村民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规中的各项制度。

2.5 建立“生育关怀基金”,在政策上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做好养老保险的配套工作

相关部门(各计生协会、慈善总会)应建立“生育关怀基金”,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慈善救助活动,若独生子女出现意外情况,可给以不同标准的救助金。此外,随着独生子女逐渐成年,他们的父母也陆续步入老年人行列,“空巢”家庭也越来越多,所以,社会应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关怀服务,进一步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在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体现对独生子女母的优先优惠政策。

参考文献

[1]张洪青.以群众需求为中心加强宣传教育[J].中国人口报,2012-06-15).

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第3篇

[关键词]教育 行政管理 职能策划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第4篇

关键词: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第5篇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第6篇

论文摘要:本文在对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进行详细论述的基础上,对如何转变教育管理行政职能这一课题给出了若干意见和建议。 论文关键词:教育 行政管理 职能策划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

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第7篇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切实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对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口问题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实现突破发展的关键因素。坚定不移地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举措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近期,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计划生育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切入点,在体现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关怀的同时,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因此应加强奖励政策落实力度,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推进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

一、提高认识,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意义。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有效提升国民素质,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民族振兴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人口问题上出现失误将严重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是我们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广大教师在维护、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上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必须提高对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深层次认识,充分认识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广大教师都要深刻认识人口问题的全局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以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为出发点,以让群众满意为落脚点,用发展的理念、创新的机制、务实的精神和富于创造性的工作,务求抓出实效,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率先垂范,积极主动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到学习、生活乃至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广大教师有着为人师表的责任,宣传、遵守计划生育国策是责任、更是义务。不仅要带头学习计划生育政策,遵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还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发展形势教育,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计划生育政策深入民心,引导学生自觉学习,主动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在大武口区教体局和学校安排布置下,我校结合 “关爱女童” 学校家长联谊活动开展,各班还举行了家长会,让班主任、任课老师与家长面对面交流、沟通,努力营造家校合作育健康新人的氛围。在开展“关爱女童”行动和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中,我们把青少年性与青春期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个性化教育的宣传服务活动,做好青春期性健康教育,举办主题班会、小组讨论、同伴教育、知识讲座、才艺表演和女孩风采展,出版黑板报,开设知心信箱、热线电话、悄悄话室进行青春期心理健康辅导和咨询,千方百计解决学生青春期的困惑。同时,针对本校学生独生子女不断增多的实际,根据独生子女身心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心理生理教育,加强对独生子女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指导,以促进独生子女健康成长。做好计划生育常规工作,开展了两期教育,关心育龄妇女的身体,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和各类报表上报工作,并做好资料的积累。做好了关心女教师的身体健康,组织好一年一次的健康普查工作,对生病教师给予经济、精神方面的关心和帮助,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女教师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完成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各项任务做出表率作用。

三、强化管理,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教师综合考评体系之中。

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全面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我校领导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强化领导责任,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负主要责任,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认真抓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真正实现齐抓共管。具体做法是:

1、各项优惠政策要优先向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和学校倾斜,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户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学校要优先考虑。

    2、教育系统的各类评先评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认定、特级教师评选推荐等工作,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的意见》。推荐对象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推荐时,必须要所在区域计生部门开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 为了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我们大武口区教育局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纳入年度考核运用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中。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把“一票否决”落到实处,做到“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同时要求本系统内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到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经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已形成了一套执行一票否决的具体标准和操作规程,彻底扭转了计生工作抓好与抓坏一个样的局面,有效地调动了各级干部做好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了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实践证明,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是巩固基本国策地位,强化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的非常举措,是我区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大法宝。

3、把遵守、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学校综合评估和教师德考评体系的内容之一,要把计划生育情况列入教师师德考评体系中,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提高人口质量。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财政、基础设施、人力、科技等方面加大教育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人口质量是发展的需要,也是变沉重的负担为宝贵人力资源的关键。必须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加大提高人口素质工作力度,着力做好“三优”工作。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的重要性无须多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提升人口质量已成为共识。在这样的大形势大背景下,我区顺势而为,提出要“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积极行动,迅速出台政策,着力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做好义务教育段学生的免杂费资金的预算,足额按时拨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30年来,我市的人口计生事业经历了从暴风骤雨、和风细雨到春风化雨三个阶段,硕果累累。人口增长方式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人口的有效控制,质量的提高,为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宽松人口环境。

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第8篇

(一)执行政策不严肃

《决定》发表后,中央和省里先后出台了许多政策、法规,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增长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偏差,表现为不严肃、不认真、不坚定,使计划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持之以恒,造成从农村到城市二孩加多孩生育时有发生。

(二)依法管理不到位

1、违法生育时有发生。守法是法制化建设的基本要求,目前在学法、用法、守法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的情况下,部分城市干部职工和农村群众观念滞后,弄虚作假,伺机抢生、偷生、超生,还有少数群众早婚、私婚、非婚姘居,另外还有假双胞胎、假收养、选择性终止妊娠等问题依然存在。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增多。由于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化转移,在管理上出现“空档”,使漏管、难管和管不到位的问题存在,造成人口隐形增长难以遏制。

3、非法收养增多。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人不等在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由民政、公证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收养一个子女。然而部分人为了躲避行政和经济处罚,千方百计把

亲生的子女审报为收养、拾养,钻政策的空子。

4、假病残儿童增多。医疗部门缺乏法律责任,对非遗传性疾病

判定不严,有的出具假证明,提供假鉴定结果现象存在,使计生部门在审核二孩指标时难以审定。

(三)奖罚政策落不实

按照国家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享受的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兑现,但长期以来,由于地方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兑现落实的不好,同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不到位,“有钱的不怕罚,没钱的罚不怕”现象。

(四)保障机制不健全

由于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投入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供给等方面落不实,因而远远跟不上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要求,影响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使管理难上加难。

(五)技术服务水平低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明确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任务、性质、义务和法律责任。但从目前管理与服务上来看水平很低,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没有理顺,广大育龄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差,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为育龄人群服务的能力和操作技能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二:对策

(一)强化宣传,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法律地位和对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一部基本法律。它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方针、政策、制度、措施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奠定了法律依据。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顺应了我国建立社会主

义经济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通过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行为,明确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把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农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地位,确立了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

1、强化认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党和政府对生育政策的调节;依法行政,体现农民依法生育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统一;依法行政,体现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依法行政,体现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的统一。不断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向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新台阶,实行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严格掌握生育政策。要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地方法规,依法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强化利益导向机制,制定优待奖惩办法和规范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依法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3、强化干部群众法制意识。要深刻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全社会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依法调整人们的生育行为;要依法管理和维护群众的相互利益,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尽快转变婚育观念,改变以前依靠行政命令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严格法定职能,坚持纠正不依法行政,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甚至损害育龄群众合法权益,破坏干群关系的行为;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常

抓不懈。

(三)强化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

计划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负担补偿,也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正式颁布赋予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的职责,同时也是遏制计划外生育的必要手段,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征收和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服务于计划生育事业的建设中去。

1、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秩序,加强依法审计。行政监督是依法管理的必要手段。目前在各线社会抚养费征收存在严重的乱收乱支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加强管理,依法监督审计尤为重要,使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支出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更好地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中去。严格使用程序,彻底杜绝那些非法占用、非法截留、非法挪用的贪污不法行为。

2、落实责任,依法实行责任追究制。计划生育事业费的下拨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上交财政,统一调控是国家的宏观指导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占用。对超范围,超标准,超计划的开支,违反财政纪律的当事人,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法加强城镇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社会制约机制

城市人口坚持“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

1、强化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责任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的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的计划生育,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综合服务,坚决纠正和遏制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城里生、农村长、农民严、干部宽的腐败现象,引导干部群众彻底转变生育观念,促使城乡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均衡发展。

2、加大政策宣传,消除生育观念上的偏差。我国生育政策不制

定是按照一定的特别人群结构、地理、民族、社会经济等进行微观调控,也不是每对夫妇都符合1、2、3生育条件,属于生育一胎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属于生育二胎的要通过申请审查审批方可生育;属于少数民族经批准,按少数民族生育政策可以允许生育第三孩,对在生育上相互诱导,钻政策空子的现象,必须坚持予以纠正。

3、依法依纪加大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超生违育问题的查处。近几年来干部职工城镇居民超生违育严重。目前虽有转机,但部门和单位领导疏于管理,超生违育仍有蔓延之势,查处不力依然存在。为此,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在管理上要从源头和根本上遏制超生违育及无政府的生育状况,强化单位管理职能,坚决落实部门,单位计划生育的管理责任,谁开了绿灯,谁开了口子“谁管理失职,谁弄虚作假,就追究谁的责任”;二是敢于碰硬顶真抓典型,对顶风违育的干部职工和群众;三是健全网络跟踪服务,加强育龄妇女的孕前管理,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四是积极推动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广泛的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落实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及家庭社会保障制度,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生产、生活、优生优育的服务。

(五)依法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新机制。政策宣传教育落实到位,使流动人口了解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认识到位,要把流动人口管理作为落实责任目标放在较为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并作为考核责任单位和部门的一项重要依据;工作网络建设到位,建立公安、工商、城建等有关部门的联防工作网络机制,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责任到位,流动人口管理由谁抓,怎样抓,必须明确执法责任,一抓到底。

2、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的社会制约机制,把好流动人口的审批与发证关和现居住地查验服务关,使流出地与现居住地互通信息,了

解育龄人口的育龄状况,以加强服务与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网络程序,实行卡表册档案管理;把好“流出人口审批关、发证登记关、环孕情形服务返回关”;实行“七个一”:即填好一份《申请审批表》、办好一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定一份《合同书》、找一个相对担保人、落实一项有效节育措施、留下一个详细的地址或可靠的电话、按时寄回一份有效环、孕情服务证明,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依法落实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和义务。我国流动人口达1、2亿,将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左右。目前流动人口逐年剧增,随着企事业单位的改制,人口转岗、分流等,这大批的劳动力对社会起着巨大的作用,他们服务于社会,各级政府要为他们提供生产生活方面的服务,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以调动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六)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

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第9篇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切实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对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口问题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实现突破发展的关键因素。坚定不移地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举措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近期,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计划生育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切入点,在体现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关怀的同时,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因此应加强奖励政策落实力度,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推进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

一、提高认识,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意义。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有效提升国民素质,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民族振兴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人口问题上出现失误将严重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是我们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广大教师在维护、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上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必须提高对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深层次认识,充分认识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广大教师都要深刻认识人口问题的全局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以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为出发点,以让群众满意为落脚点,用发展的理念、创新的机制、务实的精神和富于创造性的工作,务求抓出实效,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率先垂范,积极主动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到学习、生活乃至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广大教师有着为人师表的责任,宣传、遵守计划生育国策是责任、更是义务。不仅要带头学习计划生育政策,遵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还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发展形势教育,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计划生育政策深入民心,引导学生自觉学习,主动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在大武口区教体局和学校安排布置下,我校结合 “关爱女童” 学校家长联谊活动开展,各班还举行了家长会,让班主任、任课老师与家长面对面交流、沟通,努力营造家校合作育健康新人的氛围。在开展“关爱女童”行动和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中,我们把青少年性与青春期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个性化教育的宣传服务活动,做好青春期性健康教育,举办主题班会、小组讨论、同伴教育、知识讲座、才艺表演和女孩风采展,出版黑板报,开设知心信箱、热线电话、悄悄话室进行青春期心理健康辅导和咨询,千方百计解决学生青春期的困惑。同时,针对本校学生独生子女不断增多的实际,根据独生子女身心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心理生理教育,加强对独生子女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指导,以促进独生子女健康成长。做好计划生育常规工作,开展了两期教育,关心育龄妇女的身体,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和各类报表上报工作,并做好资料的积累。做好了关心女教师的身体健康,组织好一年一次的健康普查工作,对生病教师给予经济、精神方面的关心和帮助,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女教师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完成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各项任务做出表率作用。

三、强化管理,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教师综合考评体系之中。

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全面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我校领导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强化领导责任,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负主要责任,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认真抓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真正实现齐抓共管。具体做法是:

1、各项优惠政策要优先向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和学校倾斜,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户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学校要优先考虑。

    2、教育系统的各类评先评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认定、特级教师评选推荐等工作,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的意见》。推荐对象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推荐时,必须要所在区域计生部门开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 为了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我们大武口区教育局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纳入年度考核运用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中。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把“一票否决”落到实处,做到“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同时要求本系统内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到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经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已形成了一套执行一票否决的具体标准和操作规程,彻底扭转了计生工作抓好与抓坏一个样的局面,有效地调动了各级干部做好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了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实践证明,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是巩固基本国策地位,强化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的非常举措,是我区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大法宝。

3、把遵守、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学校综合评估和教师德考评体系的内容之一,要把计划生育情况列入教师师德考评体系中,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提高人口质量。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财政、基础设施、人力、科技等方面加大教育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人口质量是发展的需要,也是变沉重的负担为宝贵人力资源的关键。必须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加大提高人口素质工作力度,着力做好“三优”工作。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的重要性无须多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提升人口质量已成为共识。在这样的大形势大背景下,我区顺势而为,提出要“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积极行动,迅速出台政策,着力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做好义务教育段学生的免杂费资金的预算,足额按时拨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30年来,我市的人口计生事业经历了从暴风骤雨、和风细雨到春风化雨三个阶段,硕果累累。人口增长方式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人口的有效控制,质量的提高,为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宽松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