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各类人才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竞相迸发创造活力,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直接选拔管理一批高级专家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吉林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拔尖人才(以下简称市拔尖人才),是市委、市政府授予在我市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的最高荣誉称号,是由市委、市政府直接联系和管理,在我市从事科研、教育、医疗、生产、经营、流通、建设、农业、文化、体育、艺术等工作,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优秀人才中拔尖者。
第三条选拔市拔尖人才要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并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在同等条件下,向为我市支柱产业及重大项目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倾斜。
第四条市拔尖人才选拔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选的市拔尖人才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备案。
第五条市拔尖人才每3年选拔一次,3年管理期满后可参加下批市拔尖人才的评选。市拔尖人才的常数一般控制在120名左右。
第六条市拔尖人才从在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业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中评选。
已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不再作为选拔对象。目前在党政机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及法院、检察院机关工作,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纳入参评对象。
第二章选拔条件
第七条市拔尖人才人选,必须是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甘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国家、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人员;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一、二等奖或两项以上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获得吉林市科学技术进步类一等奖或两项以上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得国家科技成果推广奖、省科技成果推广一等奖的人员;获得省科技成果推广二等奖、市科技成果推广一等奖中任何两项的主要完成人。
3、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一、二等奖或两项以上三等奖的第一位完成人;获得市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或两项以上二等奖的第一位完成人。
4、在完成国家、省(部)、市重点工程设计方面,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奖、银奖、优质工程奖或两项以上省(部)级优秀设计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5、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6、在国家、省(部)、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宏观发展战略研究、重大建设项目和对外经济技术交往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建议或解决关键性问题,并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责任人。包括: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基础研究重大项目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的主要责任人;国家和省、市“十五”重点工程建设的总设计师、总工程师。
7、在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或者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使设备或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主要人员。
8、长期工作在农业科研、生产第一线,在农村脱贫致富、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或实用技术推广,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得到省内同行认可的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
9、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德高尚,在医疗技术和临床效果、预防保健等方面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特别是在应对突发重大疫情和诊治疑难、危重病症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被省内同行所公认的医务工作者。
10、长期工作在教学和教育管理第一线,学术造诣高,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为同行公认的教育工作者。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或省教学成果二等奖、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中的任何两项的前两位人员;获得全国、省优秀教师(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
11、从事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工作,成绩卓著,在省、市享有较高声誉,对繁荣和发展文化艺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全国性或省级综合类、文艺类、新闻类、出版类主奖项目的人员。
12、在重点体育项目中,培养出3人次以上获得国家及全省重大体育比赛冠军,对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
13、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现代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能够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对于推动科技进步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贡献突出,所在单位经营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达到省内、市内同行业前列,3年内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管理人员。
14、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总结出一整套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在生产实践中应用,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省内本职业(工种)中较有影响的高技能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或全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在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中分别获得前五名、前三名,在全省一、二类技能竞赛中分别获得前二名、第一名,在全市一类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人员。
15、在其他方面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并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人员。
上述同一项目或集体项目获奖,只评选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一人。重复申报并获奖的成果,以最高级别、最高奖项计算一次。被选拔为第六批市拔尖人才的,以近三年内完成的业务实绩为主要依据,其他人员以近五年内完成的业务实绩为主要依据。
第三章选拔程序
第八条选拔市拔尖人才,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报推荐。市拔尖人才人选,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办法进行。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所在单位应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下发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或同行专家、学术团体的意见,经党组织讨论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确定的推荐人选,填写《吉林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拔尖人才推荐表》,连同被推荐人选主要业绩资料及证明材料(有关奖励和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直主管部门组织(人事)处;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可报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也可报吉林市中小企业发展局;驻吉林市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直接报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对被推荐人选要进行严格审查,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向市委组织部推荐。
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文联等也可组织各学会进行推荐,所推荐人选送被推荐者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二)考核筛选。市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分类,并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进行初步筛选,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将考核结果和初步候选人名单提交市拔尖人才专家评审组。
(三)专家评审。分类别成立市拔尖人才专家评审组,根据市委组织部考核情况和初选结果,采取差额评审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专家评审组由行业(专业)专家、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四)审议公示。市委组织部对专家评审组评定的市拔尖人才名单和评审意见进行汇总,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确定的市拔尖人才人选名单通过《江城日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批准公布。经公示无异议者,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公布,并颁发《吉林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拔尖人才》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第四章管理
第九条市委组织部负责市拔尖人才的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修改有关市拔尖人才的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市拔尖人才的推荐、考核、选拔和报批工作,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拔尖人才的相关待遇。市拔尖人才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条加强市拔尖人才的思想教育工作。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管理期内,市委组织部要通过组织市拔尖人才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经济发达地区参观考察,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形势任务等方面的教育,激励他们努力成为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开拓者和先进文化的重要创造者。
第十一条关心和支持市拔尖人才的知识更新。有关部门和市拔尖人才所在单位要积极为他们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不断更新知识创造条件,保证他们每年达到上级规定的业务进修时间,并努力为市拔尖人才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业务进修、对口专业考察等提供条件。
第十二条引导、激励市拔尖人才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领军作用。跟踪抓好他们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组织他们开展技术与经济对接、技术咨询、技术攻关、技术推广等各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建立市拔尖人才联系青年技术(管理)骨干制度,每名市拔尖人才要从所在单位选择确定1至2名35周岁左右的青年专业技术(管理)骨干作为培养对象,确立培养目标,帮助、指导他们尽快成长为本专业领域内的学科带头人;吸收和聘请市拔尖人才参加政府(单位)的顾问团、咨询团等组织,发挥他们在重大政治、经济决策中的参谋智囊作用。
第十三条对市拔尖人才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市拔尖人才要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和岗位工作性质以及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市拔尖人才,要将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主要经济、技术(管理)指标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市拔尖人才所在单位要根据他们完成3年目标任务的需要和现有条件,制定服务保障措施。有关部门每年要对市拔尖人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单位保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市委组织部要建立市拔尖人才业绩档案,对他们进行跟踪考察。
第十四条对市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在三年管理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所在单位书面提出意见,经所在县(市)区或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市委组织部核实,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再享受市拔尖人才待遇:
1、丧失基本政治条件的;
2、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的;
3、未经组织同意,出国(境)逾期不归的;
4、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5、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6、调往外地工作的;
7、其他原因不宜再作为市拔尖人才的。
第十五条建立联系服务制度。市级领导每人联系1至2名市拔尖人才,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健康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科研、工作、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市委组织部对市拔尖人才每年走访1—2次;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也要建立与本地、本部门(单位)市拔尖人才联系制度,同他们保持经常性联系,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拔尖人才的联系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大力营造有利于市拔尖人才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
1、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市拔尖人才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优秀品德和奉献精神,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2、注意对市拔尖人才的使用,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和专长。对市拔尖人才使用不当的,市委组织部应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调整;要注意保护市拔尖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正当权益,对压制、刁难、打击、迫害市拔尖人才的,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3、对市拔尖人才的党内及行政纪律处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处理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五章待遇
第十七条市拔尖人才在三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200元,所需经费从市财政预算内单独列支(按年度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一次性发放)。市拔尖人才每年可按500元标准征订专业技术资料,征订费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
第十八条市拔尖人才在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评审或聘任。
第十九条市拔尖人才在申报科研项目、高新技术成果的开发应用、科研开发资金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优先给予安排。
第二十条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市拔尖人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所需费用从市人才开发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所在单位每年要为市拔尖人才安排不少于15天的休养(有寒暑假和休假制度的单位,在假期内安排,假期不够的予以补足)。休养期间所发生的国内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单位依据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按因公出差报销(金额在3000元内)。
市委组织部每年定期组织部分市拔尖人才休假疗养。
第二十二条推荐和确定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高级专家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以及推荐科技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人选时,原则上应在符合条件的市拔尖人才中优先考虑。
第二十三条在管理期内,市拔尖人才除享受市政府津贴外,有关部门和单位可视其工作业绩,按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中省直和非公有制单位的市拔尖人才,本办法规定享受的待遇,市里统一解决之外的,由其所在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管理期内获得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高级专家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称号并享受待遇的,不重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加快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为目标,以中青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建立人才聚集机制,优化人才环境,加速人才智力高地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工作目标:到20010年,全市知识分子总量达到2万名以上,中高级职称人员达到3500名;受到专门技能培训的企业、农业劳动者分别占到工、农业劳动者总数的50%、30%以上;全市以专家、科技副职、乡土人才为主体的三级科技人才网络体系逐步完善,“人尽其才、才尽其能”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形成;通过健全政策制度,完善激励措施,使“技术参与分配”逐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重要内容。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1、专家咨询服务团
以国有、集体企业转轨改制和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为重点,强化管理,完善机构,注重实效,重点突破,增强专家咨询服务团自身活力,延伸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服务质量。
本着“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的原则,定期做好专家服务团换届工作,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积极吸收新当选的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有一技之长的优秀科技人才和紧缺技术人才加入服务组织。
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位专家服务团成员每年要为领导提一条合理化建议;联系一个贫困村或一家亏损企业开展科技帮扶或咨询服务;推广一项新成果、新技术。充分发挥专家咨询服务组织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信息灵通的群体优势,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问题决策、企业改制和重点工程项目论证,不断强化专家咨询服务团参与领导决策的服务内容,办好《专家建议》内刊。
按照XX市委组织部要求,根据我市实际,以“科技帮扶百村转化”和“百家企业咨询服务”两项主体活动为载体,动员组织专家团成员下乡下厂,开展科技咨询服务;积极引导、鼓励、支持有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科技实力的专家服务中心和专家个人,开展科技开发、技术承包、租赁经营等有偿服务,或以智力、技术、成果入股的形式,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开发服务实体,促进产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在为社会提供服务、作出贡献的同时,不断探索、实践“技术入股”、“智力入股”等经济收益分配机制,使“按知分配”逐步成为按劳分配的重要内容,增强服务组织的经济实力,激励更多的科技人才参加服务组织、参与服务活动。
2、拔尖人才
推进市管拔尖人才选拔的科学化、规范化。修订完善《市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坚持民主、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筛选,好中选优,选拔对象向生产一线青年优秀人才倾斜。实行市管拔尖人才选拔公示制,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
努力探索市管拔尖人才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实施量化目标考核,逐步使考核结果与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与领导班子工作实绩挂钩、与个人经济待遇挂钩,充分调动市管拔尖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做好局管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局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范局管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
严格上级庄市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申报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他们的成长进步。
注重拔尖人才的知识更新、知识结构优化和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把市管拔尖人才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拔尖人才培训班,并通过起点较高的专家报告会、专题讲座,帮助他们开阔视野,提高素质。鼓励拔尖人才在职自学或到高等院校进修深造,对贡献突出或掌握紧缺技术的拔尖人才要进行重点培养、重点扶持,鼓励他们创业绩、出成果,五年内力争2--4名优秀人才进入XX市管拔尖人才行列。
3、乡土人才
按照省委下达的乡土人才开发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修订《XX市关于加强乡土人才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乡土人才选拔的标准、程序,科学制定乡土人才选拔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乡土人才管理体系,完善市级乡土人才库建设,到2005年,入库人数达到2500名以上。
各乡镇要深化乡土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培养计划,结合本地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对乡土人才进行培养,提高其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对乡土人才在场地、经费、设备、信息、技术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保证其技术特长的充分发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发挥好专家团专家、市管拔尖人才的“传、帮、带”作用,每名专家团专家、市管拔尖人才要联系2--3名乡土人才,保证每名乡土人才至少掌握1--2项实用技术。
4、科技副职
科技副职作为所在乡镇、村科技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要科学配置,严格管理,保证充分发挥作用。要重视科技副职的成长;加强理论和业务培训,对其中特别优秀的要提拔重用;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科技副职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真正做到科学规范、专职专用、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发挥好科技副乡镇长上引下辐的纽带作用,加强市、乡镇(区)、村三级的科技副职网络建设,推进“长、家”结合,促进乡镇、村的科技进步和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强化新项目、新工艺特别是高、精、尖项目的引进。
进一步健全以乡镇科技人才工作站为基础的科技机构建设,保证人员编制、场地、经费和设备的落实,确保科技副职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挂职科技副乡镇长要科学安置,规范管理,加强培养,提高素质,做到智力资源与乡镇经济资源的最佳结合,促进乡镇、村的科技进步和挂职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的同步提高。
5、引进、外聘人才
进一步加强人才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新时期人才引进、聘用和管理机制,以京津石和外地工作的XX籍高层次科技人才为重点,建立“XX市人才信息网”,坚持“聘、引”结合的原则,实施“借智兴藁”、“引智兴藁”工程和“技术联姻”计划,由市人才办牵头,各部门配合,使我市生产企业在京津石找到技术依托单位,促进企业发展。
对外聘、引进的科技人才,各部门要在其子女配偶就学就业、住房安置、工资待遇、人事关系接转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紧缺行业的专门人才,要实行特殊政策,重点照顾。
6、青年人才
进一步加强全市35岁以下、本科学历以上青年人才库的建设,依照“边充实、边选拔、边培养、边使用”的原则,每年从青年人才库中选拔30--50名优秀人才到高等院校进修深造,通过举办培训班、专家讲座等形式,五年内把全市优秀青年人才轮训一遍,提高他们的政治水平、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每年推荐2--4名杰出人才进入XX市管青年拔尖人才行列,并对有特殊贡献的青年人才提拔重用。
三、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
党的领导是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做好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以人为本”的观念,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有关知识分子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知识分子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要把知识分子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汇报,定期进行研究,努力把知识分子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2、明确分工
完善和规范知识分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切实担负起对全市知识分子和科技人才队伍进行全面规划、管理的职责。其下设的办公室负责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和措施,对全市知识分子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统一管理、指导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一切事宜。
知识分子工作实行部门分工制,组织部、宣传部、团市委、科技局、科协、劳动人事局、人才中心、经贸局、乡镇企业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市委组织部要深入调查研究,给市委当好参谋,把知识分子工作同高层次人才比较集中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抓班子、带队伍的局面,推动知识分子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优秀知识分子、杰出科技人才先进模范事迹的宣传工作。
团市委负责做好XX市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考察工作,并协同组织部做好青年优秀人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科协、科技局负责做好全市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推广工作,制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人才奖励计划,并抓好科技副乡镇长、农村科技副主任、科技副厂长的岗位培训。
劳动人事局负责做好全市科技人才的职称评定、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转干、晋升工资奖励等工作,对外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做好其配偶子女的就业安置工作。
人才中心负责为全市各乡镇、部门(单位)、企业提供人才信息,为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并做好优秀大中专毕业生的入库管理工作。
经贸局、乡镇企业局负责做好国有、集体及个体私营企业管理干部、科技人才的管理、培训等工作。
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负责做好本部门科技人才的业务培训工作,并对科技人员深入基层进行技术指导、科技推广、咨询服务、实用技术培训等进行统筹安排。
教育局负责抓好全市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的岗位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文体局、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义演、义诊等活动,推动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
财政局负责做好知识分子工作专项经费、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技术津贴及体检费用的落实工作,并协助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好工作中牵涉到的有关问题。
3、优化环境
各乡镇、市直各部门都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及我市制定的有关知识分子的各项政策措施,尤其要落实好知识分子、科技人才的相关待遇,对他们开展工作必需的经费、场地和设备等要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予以解决。
每年定期召开知识分子表彰会,对优秀知识分子和科技人才进行表彰和奖励;设立“XX市科技奖励基金”,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杰出人才进行重奖;在《XX报》、电视台开辟专栏,对他们的模范事迹大力宣传,以激励、激发广大知识分子特别是高层次科技人才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献才献智的热情和积极性,并在全市社会进一步浓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单位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及定期对贡献突出的优秀知识分子进行慰问等形式,与广大知识分子进行感情沟通,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思想和生活状况,切实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优化知识分子工作环境,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知识分子的关怀。
4、强化自身建设
根据省、市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和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十五”期间,建成“XX市知识分子工作信息网站”,负责各级各类人才信息的交流、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的介绍、专业技术难题的征集、有关政策文件的发布等,促进人才交流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知识分子工作的科学化、智能化。
各级领导干部和知识分子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尤其是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知识分子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理论和论述,用邓小平科技人才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集中精力把中央、省、市委制定的各项知识分子和科技人才政策落到实处。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加快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为目标,以中青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建立人才聚集机制,优化人才环境,加速人才智力高地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工作目标:到20010年,全市知识分子总量达到2万名以上,中高级职称人员达到3500名;受到专门技能培训的企业、农业劳动者分别占到工、农业劳动者总数的50%、30%以上;全市以专家、科技副职、乡土人才为主体的三级科技人才网络体系逐步完善,“人尽其才、才尽其能”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形成;通过健全政策制度,完善激励措施,使“技术参与分配”逐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重要内容。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1、专家咨询服务团
以国有、集体企业转轨改制和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为重点,强化管理,完善机构,注重实效,重点突破,增强专家咨询服务团自身活力,延伸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服务质量。
本着“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的原则,定期做好专家服务团换届工作,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积极吸收新当选的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有一技之长的优秀科技人才和紧缺技术人才加入服务组织。
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位专家服务团成员每年要为领导提一条合理化建议;联系一个贫困村或一家亏损企业开展科技帮扶或咨询服务;推广一项新成果、新技术。充分发挥专家咨询服务组织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信息灵通的群体优势,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问题决策、企业改制和重点工程项目论证,不断强化专家咨询服务团参与领导决策的服务内容,办好《专家建议》内刊。
按照XX市委组织部要求,根据我市实际,以“科技帮扶百村转化”和“百家企业咨询服务”两项主体活动为载体,动员组织专家团成员下乡下厂,开展科技咨询服务;积极引导、鼓励、支持有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科技实力的专家服务中心和专家个人,开展科技开发、技术承包、租赁经营等有偿服务,或以智力、技术、成果入股的形式,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开发服务实体,促进产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在为社会提供服务、作出贡献的同时,不断探索、实践“技术入股”、“智力入股”等经济收益分配机制,使“按知分配”逐步成为按劳分配的重要内容,增强服务组织的经济实力,激励更多的科技人才参加服务组织、参与服务活动。
2、拔尖人才
推进市管拔尖人才选拔的科学化、规范化。修订完善《市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坚持民主、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筛选,好中选优,选拔对象向生产一线青年优秀人才倾斜。实行市管拔尖人才选拔公示制,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
努力探索市管拔尖人才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实施量化目标考核,逐步使考核结果与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与领导班子工作实绩挂钩、与个人经济待遇挂钩,充分调动市管拔尖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做好局管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局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范局管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
严格上级庄市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申报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他们的成长进步。
注重拔尖人才的知识更新、知识结构优化和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把市管拔尖人才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拔尖人才培训班,并通过起点较高的专家报告会、专题讲座,帮助他们开阔视野,提高素质。鼓励拔尖人才在职自学或到高等院校进修深造,对贡献突出或掌握紧缺技术的拔尖人才要进行重点培养、重点扶持,鼓励他们创业绩、出成果,五年内力争2--4名优秀人才进入XX市管拔尖人才行列。
3、乡土人才
按照省委下达的乡土人才开发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修订《XX市关于加强乡土人才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乡土人才选拔的标准、程序,科学制定乡土人才选拔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乡土人才管理体系,完善市级乡土人才库建设,到2005年,入库人数达到2500名以上。
各乡镇要深化乡土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培养计划,结合本地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对乡土人才进行培养,提高其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对乡土人才在场地、经费、设备、信息、技术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保证其技术特长的充分发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发挥好专家团专家、市管拔尖人才的“传、帮、带”作用,每名专家团专家、市管拔尖人才要联系2--3名乡土人才,保证每名乡土人才至少掌握1--2项实用技术。
4、科技副职
科技副职作为所在乡镇、村科技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要科学配置,严格管理,保证充分发挥作用。要重视科技副职的成长;加强理论和业务培训,对其别优秀的要提拔重用;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科技副职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真正做到科学规范、专职专用、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发挥好科技副乡镇长上引下辐的纽带作用,加强市、乡镇(区)、村三级的科技副职网络建设,推进“长、家”结合,促进乡镇、村的科技进步和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强化新项目、新工艺特别是高、精、尖项目的引进。
进一步健全以乡镇科技人才工作站为基础的科技机构建设,保证人员编制、场地、经费和设备的落实,确保科技副职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挂职科技副乡镇长要科学安置,规范管理,加强培养,提高素质,做到智力资源与乡镇经济资源的最佳结合,促进乡镇、村的科技进步和挂职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的同步提高。
5、引进、外聘人才
进一步加强人才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新时期人才引进、聘用和管理机制,以京津石和外地工作的XX籍高层次科技人才为重点,建立“XX市人才信息网”,坚持“聘、引”结合的原则,实施“借智兴藁”、“引智兴藁”工程和“技术联姻”计划,由市人才办牵头,各部门配合,使我市生产企业在京津石找到技术依托单位,促进企业发展。
对外聘、引进的科技人才,各部门要在其子女配偶就学就业、住房安置、工资待遇、人事关系接转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紧缺行业的专门人才,要实行特殊政策,重点照顾。
6、青年人才
进一步加强全市35岁以下、本科学历以上青年人才库的建设,依照“边充实、边选拔、边培养、边使用”的原则,每年从青年人才库中选拔30--50名优秀人才到高等院校进修深造,通过举办培训班、专家讲座等形式,五年内把全市优秀青年人才轮训一遍,提高他们的政治水平、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每年推荐2--4名杰出人才进入XX市管青年拔尖人才行列,并对有特殊贡献的青年人才提拔重用。
三、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
党的领导是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做好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以人为本”的观念,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有关知识分子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知识分子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要把知识分子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汇报,定期进行研究,努力把知识分子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2、明确分工
完善和规范知识分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切实担负起对全市知识分子和科技人才队伍进行全面规划、管理的职责。其下设的办公室负责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和措施,对全市知识分子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统一管理、指导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一切事宜。
知识分子工作实行部门分工制,组织部、宣传部、团市委、科技局、科协、劳动人事局、人才中心、经贸局、乡镇企业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市委组织部要深入调查研究,给市委当好参谋,把知识分子工作同高层次人才比较集中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抓班子、带队伍的局面,推动知识分子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优秀知识分子、杰出科技人才先进模范事迹的宣传工作。
团市委负责做好XX市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考察工作,并协同组织部做好青年优秀人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科协、科技局负责做好全市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推广工作,制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人才奖励计划,并抓好科技副乡镇长、农村科技副主任、科技副厂长的岗位培训。
劳动人事局负责做好全市科技人才的职称评定、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转干、晋升工资奖励等工作,对外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做好其配偶子女的就业安置工作。
人才中心负责为全市各乡镇、部门(单位)、企业提供人才信息,为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并做好优秀大中专毕业生的入库管理工作。
经贸局、乡镇企业局负责做好国有、集体及个体私营企业管理干部、科技人才的管理、培训等工作。
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负责做好本部门科技人才的业务培训工作,并对科技人员深入基层进行技术指导、科技推广、咨询服务、实用技术培训等进行统筹安排。
教育局负责抓好全市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的岗位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文体局、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义演、义诊等活动,推动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
财政局负责做好知识分子工作专项经费、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技术津贴及体检费用的落实工作,并协助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好工作中牵涉到的有关问题。
3、优化环境
各乡镇、市直各部门都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及我市制定的有关知识分子的各项政策措施,尤其要落实好知识分子、科技人才的相关待遇,对他们开展工作必需的经费、场地和设备等要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予以解决。
每年定期召开知识分子表彰会,对优秀知识分子和科技人才进行表彰和奖励;设立“XX市科技奖励基金”,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杰出人才进行重奖;在《XX报》、电视台开辟专栏,对他们的模范事迹大力宣传,以激励、激发广大知识分子特别是高层次科技人才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献才献智的热情和积极性,并在全市社会进一步浓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单位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及定期对贡献突出的优秀知识分子进行慰问等形式,与广大知识分子进行感情沟通,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思想和生活状况,切实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优化知识分子工作环境,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知识分子的关怀。
4、强化自身建设
根据省、市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和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十五”期间,建成“XX市知识分子工作信息网站”,负责各级各类人才信息的交流、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的介绍、专业技术难题的征集、有关政策文件的等,促进人才交流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知识分子工作的科学化、智能化。
答:这项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12项重大人才工程之一,由中央组织部牵头实施,重点培养支持国内3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人才。
科学的未来在青年。有研究表明,自然科学发明的最佳年龄段是25岁至45岁,峰值是37岁。我国要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支持。这项计划就是对那些最具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的专门计划。从实际情况看,青年科技人才是最需要稳定经费支持的群体。制定实施这项计划,就是要为他们的脱颖而出开辟一条“绿色通道”,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问:计划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这项计划从2011年开始,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每年遴选200名左右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到2020年,计划培养支持2000名左右的优秀青年人才。这项计划在遴选支持优秀青年人才的同时,致力探索人才遴选、考评、培养等各方面的新机制、新方法,催生一批各专业领域的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计划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目标任务进行适当调适。
问:计划主要支持哪些领域的人才?
答:计划的支持范围涵盖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优先支持国家重点学科、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急需紧缺领域的科研人才,以增强国家未来人才竞争力和创新能力。需要说明的是,这项计划侧重于支持从事研究工作的创新人才,技能类、表演类、体育竞技类等应用型人才在其他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中另有支持。
问:申报计划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硬件”条件,申报者应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在国内全职工作1年以上。因为这是专门针对国内青年人才的特色计划,对于超过35周岁的人才、拟从国外引进的青年人才等,均有其他重大人才工程给予支持。对于在国际学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特殊人才可破格申报。二是“软件”条件,申报者应在同龄人中具有突出的专业水平和发展潜力,但不对论文、职称等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主要是遵循科学人才观,不简单以论文、职称等外在条件论“英雄”,而是强调发展潜力。至于具体标准的把握,交由评审专家组去评判。
问:为什么要控制申报名额?
答:由于全国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人选非常多,适当控制申报名额,有利于各级单位做好选拔工作,好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申报工作按照人事关系隶属,由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归口推荐上报。申报名额是按照控制总量、突出重点、兼顾全国的原则,商各地、各部门确定的。这项计划坚持人选质量第一,原则上不考虑平衡照顾。因此,部属高校、央企、科研院所等人才比较密集的单位申报名额相对较多,地方则相对少些。
问:这项计划与其他计划有何关系?
答:这项计划是国内顶尖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定位较高,支持力度较大,支持人数相对较少。计划的支持范围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等计划有一定交叉,但不排斥与上述计划的重复支持,关键是看人才质量和培养支持的客观需要。计划以培养支持国内人才为重点,海外人才回国工作一年以上,即可申报计划。已入选“千人计划”并且正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的支持范围。
问:如何确保计划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
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是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具有公信力和生命力的关键。借鉴“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计划的成功经验,我们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了设计。一是信息公开。申报通知面向社会公开,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入选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规范程序。计划入选者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通讯评审、现场答辩、社会公示等程序产生。在申报推荐的第一环节,我们要求推荐单位严格把关,一般要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提出推荐名单、签署推荐意见。目前,各省区市以及申报人选较为集中的教育部、国资委、中科院等部门,都开展了比较严格的初评工作。三是完善制度。通过多项制度设计,确保评选工作公正进行,如:通讯评审专家从评委专家库中根据学科匹配原则随机产生,如因故未能评审,由电脑自动分配新的评委来评审;专家意见和评判分数作为入选的决定性因素,避免外界干预专家评审工作或影响评审结果。
问:这项计划的评委专家是怎么产生的?
答:评委全部从评委专家库中产生。评委专家库是在各地各部门推荐基础上建立的,主要由“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百人计划”等计划的评审专家组成。目前,评委专家库已有数千人的规模,根据需要随时扩充、调整。所有的专家均要求签署保密协议,不能透露评审工作的有关信息。
问:对入选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将如何培养支持?
答:对入选者主要提供两个方面的支持。一是科研经费支持,中央财政提供为期3年、最高可达240万元的科研经费,并赋予入选者较为充分的自主支配权,以创造一个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支持经费的具体额度将依据其开展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综合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来确定。同时,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政策,确保经费使用廉洁高效。二是培养政策支持,制定实施对入选者的后续培养政策,在承担项目、参与课题等方面给予特殊倾斜,利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平台培养人才,探索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培养使用机制。
问:对首批评选工作总体上有何考虑?
一、现行政策及实施情况
主要通过建立国家重大人才项目投入保障机制,促进人才优先发展。
1.优先保证人才密集领域投入。近年来,中央财政落实国家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文化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等有关要求,不断加大投入。据统计,2009-2013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人才密集领域的财政支出,从18569.32亿元增长到37910.35亿元,年均增长19.53%;占国家财政支出比例,从24.34%提高到27.04%,提高了2.7个百分点;占GDP的比例,从的5.45%提高到6.66%,提高了1.21个百分点。
2.保障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部署的12项重大人才工程,是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重要核心项目,也是财政部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部署,财政部按照政府主导、加大投入、优化结构、整合资源的原则,把重大人才工程作为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予以重点保障。据统计,2011-2014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资金累计已超过400亿元,包括“高校毕业生基础培养计划”311亿元、“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43亿元、“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16亿元、“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11亿元、“青年英才开发计划”6亿元、“文化名家工程”4亿元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2项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之外,各机构部门还组织开展了各自领域的人才项目、计划,形成了上下结合、整体推进的人才资源开发格局。但是在某些领域,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领域,存在着统筹协调不够、定位交叉重复、资金效益不高等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1.部分人才项目定位交叉重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都针对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国家扶贫办“雨露计划”,都开展农民培训工作。特别在人才密集的教育、科研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长江学者计划”等人才项目众多,很难分清每个人才项目的异同和特点。
2.项目之间缺乏信息沟通,重叠加冠。由于各个人才项目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和交流,同一个人才可以从不同学科、不同部门的渠道申报多个人才项目,得到多个项目的经费支持,多头申报、重叠加冠、重复资助现象突出。如自然科学领域年轻拔尖人才,可能同时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的资助支持对象。
3.人才项目的层次不清。各级各类人才项目中,第一层级应该是国家统一部署的“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文化名家工程”、“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然后是各部门组织开展的人才项目;与此相适应,对不同层次人才的资助标准以及其享受的荣誉、待遇等应有所区别,以体现部级人才项目的统领性、权威性。但目前有些情况相反,如部级“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对于自然科学领域入选者的资助标准是180万元,而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标准可以达到400万元。
三、有关政策建议
1.对现有人才项目进行统计摸底。建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现有各类人才项目的目标任务、支持对象、实施时间、保障措施、取得成效等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家底”。在此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打破部门界限,合理布局人才项目,对部分定位不清、重复交叉的项目进行必要调整和优化。
2.建立规范的人才项目支持标准体系。根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优化整合后的中央人才项目目录,财政部做好各类人才项目预算方案的综合平衡,规范各类人才项目经费支持强度,制定分层次、分领域的资助标准体系.
杰青获得者的概况
自1994—2008年15年间,信息科学领域共有220位青年拔尖人才获得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基本情况如下:从年龄分布来看,由于杰青获得者的年龄限制在45岁以下,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将他们的年龄分为4个年龄段:幼龄段26—30岁、小龄段31—35岁、中龄段36—40岁和大龄段41—45岁。220杰青获得者的年龄分布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四分之三的杰青获得者属于中龄段和大龄段,说明时间积累对于基础研究拔尖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从获得学位来看,220位杰青获得者中有216位取得博士学位,占总人数的98.18%,说明博士已成为青年拔尖人才成长的主流学位。从教育背景来看,220位杰青获得者中有102位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剩余的118人中,有53人在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前有过1年以上的香港或国外访问学习研究经历,19人有过三个月以上的国外访问学习研究经历。三者相加,多达174人在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前有过海外学习研究经历,占总人数的79.10%,说明海外学习研究经历对于青年拔尖人才成长的重要促进作用。从依托单位来看,220位杰青获得者中高校有162人,占73.64%;中国科学院有56人,占25.45%,其它单位2人。说明高校和中科院作为基础研究拔尖人才培养的主体地位。从地域分布来看,220位杰青获得者中有173人的工作地点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和陕西等省级行政区,其中工作在北京的有91人,占总人数的41.36%,显示出北京作为高校和研究院所集聚地而具有的超强基础研究实力。从学科分布来看,信息科学领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电子学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自动化、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等5个学科的拔尖人才。电子学与信息系统学科人数最多,资助53人;光学和光电子学学科人数最少,资助33了人。事实上,由于基础研究的各学科之间日益呈现出相互渗透和融合的特点,仅从申请人申报的学科代码已无法准确界定其研究内容的学科归属。
杰青获得者的关键成长路径分析
关键成长路径的定义关键路径是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是项目计划中最长的路线,决定着完成整个项目工程的完工时间。本文将关键路径的概念应用于拔尖人才成长路径的分析中,提出关键成长路径的概念。关键成长路径是拔尖人才的主要成长路径,其主要特点是:通过关键成长路径成才的耗时较短,成才的人数最多。设选择成长路径的拔尖人才总人数为ni,选择成长路径i的第j个人成才的耗时为tij,i=1,2,3,…;j=1,2,3,…,ni,则选择成长路径i的ni个人的平均成才耗时为:Ti=∑tij/ni;选择成长路径i平均每年的成才人数为:Ni=ni/Ti;当Max{Ni}时的成长路径i即是关键成长路径。研究样本的选择及研究途径本文以216位拥有博士学位的杰青获得者为研究样本,从教育连贯性、教育经历多元复合性以及本科阶段教育单位层次等三个视角,分析他们从本科到博士毕业的关键成长路径。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选择成长路径i的第j个人成才的耗时tij,计为该杰青获得者从博士毕业到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时间。取得多个博士学位的,以获得第一个博士学位的时间为准。杰青获得者的关键成长路径分析.1教育连贯性视角下的关键成长路径。教育连贯性是指杰青获得者从本科、硕士到博士毕业的连贯程度。三个阶段间间隔的时间越长,教育连贯性越差。根据杰青获得者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可以将教育过程分为五种模式:本科—硕士—博士、本科-硕士—工作—博士、本科—工作—硕士—博士、本科—工作—硕士—工作—博士、本科—直博。通过计算分别得到五种模式下的平均成才耗时Ti、平均每年成才人数Ni如表2所示。明显地,选择成长路径l3的平均每年成才人数N3最多,远高于其它路径,且平均成才耗时T3也较短。因此,连贯性最好的成长路径l3,即是教育连贯性视角下的关键成长路径。
教育经历多元复合性视角下的关键成长路径。高等教育经历的多元复合性,是指一个人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含高校和科研院所)完成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的高等教育,接受过不同学术氛围、校园文化的熏陶。高等教育单位越多,多元复合性越好。根据实际情况,杰青获得者选择在一个、两个或三个单位等三种路径完成本硕博三个阶段的高等教育。这三种路径下的平均成才耗时和平均每年成才人数Ni如表3所示。选择成长路径l2的平均每年成才人数N2最多,而且平均成才耗时T2也较少。因此,多元复合性较好的成长路径l2,即是教育经历多元复合视角下的关键成长路径。.3本科阶段教育单位层次视角下的关键成长路径。本文所述的教育单位层次是指在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下,高校一般被划分为“985”工程重点高校、“211”工程重点高校和地方一般院校等三个层次。另外,国内还有大量的科研院所从事高等教育。据统计,216位杰青获得者全部在国内高校完成了本科阶段的教育,其本科阶段教育单位分布如表4所示。明显地,选择成长路径l1的平均每年成才人数N1最多,而且平均成才耗时T1也较小。因此,选择“985”工程重点高校的成长路径l1,即是本科阶段教育单位类型视角下的关键成长路径。这反映了“985”工程重点高校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雄厚实力。但另一方面,我们统计还发现,216位杰青获得者的博士学位都是在国内重点高校(含“985”和“211”)或国内科研院所或国外高校完成的,没有一位的博士学位是在地方一般高校完成的,这说明地方一般高校在研究生教育方面的薄弱,同时也说明了我国高等教育结构还不太合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重视和强调创新,呼唤和凸显创新人才的价值。
高新科技的出现、互联网的普及、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尤其是资讯系统的空前发展,使得信息总量猛增、信息流速加快。信息的及时获取、信息资源的共创和共享、对自然空间阻隔的冲破、给生活和工作带来的便捷等,这一切深刻影响着整个世界的面貌,改变着每个人的生存状态。对于今天的青少年来说,计算机和网络不仅改变了他们接受知识的方式和信息的总量、流速和内容,更重要的是为他们构建了继自然空间、社会空间和精神文化空间后的第四个空间——数字虚拟的网络空间。而这个空间将是他们今后生活和生存的条件与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空间里,通过人机互动、信息互动、人人互动,正在引发自主学习、交互学习、协作学习、探究学习等新的学习方式。由此带来的平等与协作的人际交往、自由和多元的沟通交流、自主和互动的存在方式,将激发起学生对自身能动性、创造性进一步解放的渴望。
面对正在发生着的深刻变革,如何利用好现代化的教育工具,充分发挥其特有的优势,为我国青少年创新人才的培养构筑一个全新的、开放的学习环境,打造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的生态圈,是我们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
打造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的生态圈,需要顶层设计、资源有效整合
顾名思义,“生态圈”一是“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不能竭泽而渔或拔苗助长,二是各要素无缝衔接,发展模式上协调配合,使“圈”更圆、更大。
打造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的生态圈就是要整合青少年探究与创新能力培养相关的各种要素,力求将学校组织资源、辅导教师资源、参与学生资源、研究参考资源和社会活动资源等无缝融合;就是要科技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校等机构协同配合,为学生提供更多创新实践的机会,建立使优秀学生不断脱颖而出参与国际竞争的发展机制。而对于大多数中小学校而言,生态圈的打造,还需要学校形成追求创新、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善于运用资源,为青少年创新人才的培养创造宽松有利的条件;需要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加强对各级各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综观目前中小学情况,教育部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不断地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和教学,改革高校招生制度,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如制订国家课程标准;修订中小学课程计划;编写新教材;增设“研究性学习”课程,强调探究、合作、自主的学习方式;改革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等。
无需讳言,整个改革推进过程仍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其中最主要的有传统教育观念的根深蒂固;学校缺乏开展创新活动的必要资源和条件;目前学校和社会对学生的管理和评价游离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的主旋律;绝大多数教师亟需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方面的帮助和指导等。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处于一种讲得多做得少、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状态。
归结起来,制约学校指导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主要“瓶颈”就是观念、资源和教师。如何突围?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少年工作部整合国内学术科研机构和各类科技专家力量的优势,以中小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和各种科技创新活动为依托,通过品牌赛事推广、学习环境构筑、资源共享共建、加强有效辅导等方式,吸引更多的青少年积极参与各种科技创新活动,并培养一批能指导青少年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中小学骨干教师。由该部主办、承办或参与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国际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等青少年创新教育活动,已经成为具有导向性、示范性、权威性、科学性、普及性的品牌赛事与活动,受到科技界和教育界的重视和好评,成为我国青少年普遍关注和广泛参与的重要活动,对中小学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打造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的生态圈,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条件
全国大部分地区和学校已经实现了“校校通”。为了将这些信息技术设备和网络条件充分利用起来,中国科协青少年工作部还研发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该平台包括文件通知与新闻报道、品牌活动与赛事服务、工作网络与会员学校建设、国际科学交流活动、网络创新研究院应用等板块,并围绕青少年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这一主题不断拓展和细化各子系统的功能。该平台以学生和教师为两个主要对象,以网络研究院为重点建设目标,提供基于网络的研究性学习课程、创新项目孵化、教师专业发展、数字图书馆、创新论坛、科学报告厅、创新邮局等功能支持,切实推动中小学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科技创新活动。目前,该平台已然成为我国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生态资源系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关键词:基础学科;高等教育;人才培养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文中简称“计划”)是教育部为回应“钱学森之问”而出台的一项人才培养计划,由教育部联合中组部、财政部于2009年启动。它也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两大纲要文件中的重要计划,是关系我国未来教育发展的战略性举措。目前全国已有清华、北大、上海交大、复旦、浙大、南大等19所高校入选该计划,率先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5个学科进行试点[1],每年资助1000名学生,力求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有所突破。
计划实施两年来,社会反响强烈,各界人士都在为营造拔尖学生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和政策机制出谋划策。刘粤湘等人[2],曾对我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在2009-2010年度的推进与实施基本情况作了一个较为详尽的归纳性探讨,本文在此基础上,根据近两年的实施情况,对各高校目前的实施现状和遇到的挑战做一个试探性的分析,做些扶持政策上的探讨。
1、各高校“计划”实施现状
“计划”的目标是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优势基础学科上探索拔尖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吸引优秀的学生投身基础科学研究,形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培养一批未来基础学科学术领军人才和国际一流科学家队伍。
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循,目前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设计,并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理念和模式,在招生、教学、管理等诸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改革。
1.1 高度重视,完善组织管理
各高校高度重视,进行全方位的部署和精心指导,专门设计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部分高校成立学院或学堂进行统一管理:清华大学成立清华学堂;北京大学成立元培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成立致远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成立励芸学院;兰州大学成立萃英学院;四川大学成立吴玉章学院;山东大学成立泰山学堂;武汉大学成立弘毅学堂等等。
部分高校即使没有成立专门的学院或者学堂,也都按照计划的目标要求,根据自身学科特点,设立专门试验班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如复旦设立望道计划;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化英才班和实验班人才培养工作;南开大学开设“伯苓班”和“省身班”;浙江大学成立“求是科学班”。
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开展,各高校都成立了由校长或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等为负责人的领导小组以及专门的工作委员会等机构,对项目的开展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召开相关单位研讨会,协调处理具体行政事务等。
1.2 培养举措与特色
各高校积极在学生遴选、培养模式、教学方式等各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改革,在制度和管理体制上不断创新举措,学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和国际交流等侧重向参与“计划”的学生开放,探索拔尖学生最佳培养模式,形成了显著的拔尖人才培养特色。
1.2.1 学生遴选方式多元化
多数高校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时原则上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生的兴趣和发展潜质,并侧重学生的心理素质、外语应用以及数理基础测试水平等,力争将最优秀的学生选入到培养计划当中。
清华大学钱学森力学班,采取“高考录取+校内分流”的申请体制;计算机班则施行“奥赛+校内二次测试”的方式选拔;报考数学、物理、化学实验班的学生,在经过相关教授考核后,也可直接就读;而生物班等重点实验班则将统一在本科高段学生中选拔人才。
各大学在培养过程中均实行多次选拔、动态进出机制,进行分流和择优递补,并将不适应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学生分流回普通班级中学习。
1.2.2 师资队伍建设注重高水平
各高校均配备最优秀的师资队伍,聘请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的国际国内知名教授进行授课。其中两院院士、“千人计划”特聘专家、“长江学者”以及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高水平专家学者占相当比例。
除了授课师资外,各高校重视组建导师队伍作为学生个性化指导的后盾。导师们在指导学生规划学业、课外阅读与科学研究、综合能力培养、创新科研训练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
大部分高校力争落实“教授治学”的制度与模式,聘请一批国际知名教授组成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学生培养方案,全面负责学生的培养和项目管理。如,清华大学设立“清华学堂首席教授”和“清华学堂项目主任”岗位,聘请丘成桐、朱邦芬、张希、施一公、姚期智、郑泉水等人担任各班首席教授,负责制订本单位项目培养方案,组织协调项目实施[2];山东大学“泰山学堂”成立“专家委员会”,由由相关学科知名专家组成。负责教学方案制订,师资队伍、课程教学等的规划建设,指导教学安排、建设评估等[3]。
1.2.3 培养模式注重个性化
各高校培养方案强调突出个性化的培养,基本实行小班培养模式,体现精英教育培养理念,让学生有自由探索的时间和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学习能力;并鼓励学生自主的学习,制定适合自己的个性化学习计划;强调参加科学研究的项目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造就学生优秀的学术素养。
北京大学元培学院鼓励学生在满足教学计划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条件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鼓励学生依照自己的能力和发展意向选择不同层次和要求的基础课程,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自己的选课计划;上海交大通过讨论课、专业研讨课、暑期研讨班、大师讲坛和学术会议等多种教学方式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型学习,强调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能力;中山大学鼓励学生个性化、跨学科专业的课程选读,培养学生通过多视角及领域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1.2.4 营造创新氛围
各相关院系积极配合参与“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实验室、教学实验中心等等,都向参与“计划”的学生开放。部分高校为学生创新活动提供专门的支持,诸如经费、条件、空间等各方面的支持。
上海交大致远学院把较大的空间用于师生交流、学生讨论和阅览室等,尽力为学生营造沟通交流、自由思考的创新学习氛围。学生们自发组织了多种课堂外学习形式,如学术讨论班、科普讨论班、经验交流会等,自我激发科研兴趣,锻炼科学思维、演讲及表达能力。相邻的自然科学研究院是致远学院有力的师资来源,研究员全部来自海外一流大学,他们与致远学子朝夕相处,潜移默化影响学生科学态度。
此外,各高校还通过邀请世界级学术大师以访问、学术报告和学生座谈的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开放的平等交流的氛围,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新的愿望。
1.2.5 深化国际化培养模式
为适应拔尖计划学生培养需要,各高校深入挖掘和利用国外优质资源,注重培养学生国际化视野。多数高校正在积极推进双语或全英文教学模式。如,中国科技大学在2011年夏季和秋季学期启动首批面向基础学科英才班的双语或全英文课程,由“千人计划”教授领衔开设。南京大学采用将国际教学资源“请进来”的方式,开设国际化课程,目前已经与芝加哥大学、霍普金斯大学、加利福尼亚洛杉矶分校等多所著名高校开展针对性的国际专项合作。
此外,通过联合培养、交换生项目、暑期学校短期考察等方式,分期、分批将学生送到国外一流大学学习和交流,鼓励学生利用国外的优越条件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尽快地融入学科领域或者是国际一流的科学家的群体当中。
2、“计划”实施过程遇到的挑战
2.1 选拔优质生源仍有难度
目前,我国很多中学生在高三一年的时间里,基本上不再补充新知识,仅仅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习题强化。在这样“炒冷饭”、枯燥的教育方式下,容易抹杀学生的学习乐趣和创新意识,对培养拔尖人才非常不利。仅仅通过大学培养,改变学生的学习思维和培养知识探究精神,短时间内难以成效。而现行的教育体制,高校只能从高三的学生中选拔学生。
2.2 免试直升研究生比例尚需提高
相对于基础学科领域人才的培养,仅仅本科四年时间是远远不够的。拔尖人才的培养阶段具有连续性,应当尽可能地为致力于科学研究的学生建立起本硕博贯通的长周期培养机制。目前,各高校举全校之力推动“计划”实施之时,由于部分政策没有及时配套,免试直升研究生推荐指标非常有限,国家又未出台专门的指标倾向,造成学生的出路陷入瓶颈。
2.3 优质师资过度集中
目前,很多高校都成立了专门的学院管理拔尖学生,为拔尖学生聘请了校内外最好的师资。各高校里基础学科的高水平教师通常过度被集中到“计划”学生的培养工作中。这些教师往往又由于科研任务繁重,无法兼顾普通院系的教学工作,造成普通班教师资源配备缺乏。久而久之,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参与高校里其他相关院系对计划的支持力度。
2.4 培养模式还需多元化
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于拔尖创新人才的需求是多样化的,因此,拔尖人才的培养目标和模式也应是多样化的。结合各高校的宣传资料和部分相关会议上的汇报内容,在组织架构、师资队伍配备、组织保障等宏观层面是较为全面的。值得注意的是,各高校的培养模式类似,如设立专门班级、集中优质师资、邀请国外教授担任课程主讲、举办名家讲坛等。但是多元化体现不足,细节落实层面上来看,尚未真正形成较为完整的可持续发展的体系。毕竟,各高校都有自身特色,科学人才培养并不雷同商品生成,不是统一模式就能培养出未来科技领袖。不同类型的高校应当主动应对基础学科和社会的发展,在教学内容、方法和师资结构等方面,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和水平。
3、讨论和建议
3.1 建议教育部能够出台更多相应配套政策
3.1.1 给予高校更多的学生遴选自
学生选拔没有统一的规则,对于参与“计划”的学生,必须要选拔具有科学潜质、对科研具有浓厚兴趣和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而不是单单只看学习成绩高的学生,应该鼓励高校多元化进行学生遴选。
据调查,目前高三一年多进行习题强化,使得学生对知识探究并无太多兴趣,造成学生只为考名牌大学的较强功利性。如何及早发现并制定较为更为优化的选拔方案尚需进一步完善。鼓励高校考虑多与知名中学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积极深入中学名校,加强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对接,着手尽早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思维,制定系列课程、丛书及科研见习计划等。同时,希望教育部能够出台一些相关的扶持政策,鼓励大学将人才选拔前移到高中,全面追踪和选拔优秀学生,使学生探求科学知识的过程不被高考指挥棒截断,允许高校在高中二年级学生中选拔学生。
3.1.2 建立激励机制,相应增加学生面试直升研究生指标
各基础学科的拔尖学生是指望成为未来的基础学科领域的领军人才,并能够逐步跻身于国际一流科学家的队伍。所以,建议试点专业的免试直升研究生指标能够有相应配套政策,在给高校下放指标时,突出保障试点专业的学生,确保大部分试点专业的本科生可以免试攻读研究生,确保试点专业学生能够优先作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留学候选人。
3.1.3 制定相关政策引导高校注重教学
在目前的教师职称晋升体制下,高校教师晋升职称,必须提交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再由同行专家对成果给予学术评价,以教学为主的教师难以得到晋升。所以,往往带来部分负面效应,如部分教师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搞科研、写论文,对教学则敷衍了事;责任心较强的年轻教师迫于晋升压力,难以科研教学两头兼顾,造成参与教学的积极性下降,教学任务往往成为青年教师的负担。
国家除了在保证教学经费投入充足的前提下,还必须制定一系列的合理的管理制度或者教师职称晋升指南,鼓励高校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主持或参与教学建设。如果确实需要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可以是教学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公开出版的教材、开发的教学课件,也可以是教学实践成果,如课程建设、教学获奖、教研获奖、荣誉奖励等等。迫使高校能够发展一批以课堂教学、参与教学研究为主的优质教学师资队伍。
3.1.4 不能急于进行高校“计划”实施绩效评价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20年后,优秀的学生才可能在社会上成为领军人物。所以短时间内就以成果论英雄,并不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建议国家层面应该鼓励高校注重营造培养拔尖学生的氛围,将人才培养眼光放得长远一点,不能期望在大学阶段培养出国际级学术大师,不能以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数、学科竞赛数获奖量等作为高校“计划”实施好坏的参考指标。更要有以多少院士、长江学者、科研突出的人参与该计划,担任主讲教师,作为一个评判标准。
人才培养质量本身就是一个含糊的概念,没有量化的标准,我们需要考虑社会和家庭对大学的要求,立足大学自身发展,回归大学本质,让大学自身对自己进行质量监控,充分发挥大学作为人才培养的主体在构建大学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中的主体作用,鼓励高校内部把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到一个重要位置,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3.2 建议各高校结合自身学科特色,落实人才培养工作
3.2.1 课程设置体现高校自身学科特色
课程体系设置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需要各高校进行多角度分析,全方位调研,深入对比与国际一流大学的差距,深入思考拔尖学生的培养目标。
各高校应该立足于自身的学科特色,充分利用本校资源,发挥自身条件优势,制定科学合理、系统完整、互相衔接,并且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上层次清晰的课程体系;注重学生素质、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为学生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形成一个有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
3.2.2 注重个性化教学在教学环节中的融入
尊重学生个性,让每个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个性发展的领域,从而增强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动参与性和学生的创造性。即使是基础课教学也要注重将个性化教学与课堂教学的有机结合,开拓学生视野,切合学生特点,挖掘学生科研潜质,引导学生加入科学研究,从而激发学生知识探究的兴趣,提升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2.3 科研反哺教学,注重研究型教学
重点突出在教会学生如何进行研究型学习,教会学生如何思考,培养学生的直观理解和判断能力。如,在目前学科发展较快的生物学领域中,尽管国外教材厚,国内教材薄,但不管是学生还是教师都推行国外的教材。因为国外生物教材注重讲述过程,能够引导学生发现问题,主动对未知的领域进行摸索。这种研究型教学方式在我国现行的教学过程中非常缺乏,可以学习国外大学课程,应该注重概念分析,留给学生有足够的思考,而不是一味地进行“填鸭式”地教授给学生广泛而又复杂的内容。
建议各高校依托科研资源培养师资队伍,促使青年教师在良好的科研环境中提升学术能力和教学水平,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以教材形式出版,开展面向师生的“学术沙龙”,促进不同学科背景的教师、学生进行探讨、交流。在教学过程中,引入研究成果及科学前沿信息,以教学案例的方式内化于课堂教学中;将科研的经历和创新的思维传授给学生,从而带动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同时,还要引导学生在信息化的社会下,如何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激发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启迪学生的学科兴趣和科学钻研精神。
3.2.4 稳定师资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
集中优质教学资源,各高校需要制定出一套政策激励机制来吸引顶尖学者全身心积极参与教学的队伍中,形成一支稳定的由海外一流大学著名教授、院士、“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等组成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3.2.5 落实导师制,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交流环境氛围
为了能够让学生在信息量爆炸的时代,尽早获得“名师指路”的机会,产生专业归属感,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向,可以和相关学科所在院所积极推行学业导师制度,搭建创新教育平台,形成从学校到院系到实验室完整的、系统的学术研究培养体系。
结合大学生自身发展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低年级学生主要注重基础知识,可以在高年级学生中推崇学业导师制度,为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学生营造出一个良好环境、良好学风和良好的学术交流的氛围,让学生真正热爱基础科学,热爱学术研究。
3.2.6 国际交流与合作常规化、稳定化
在弄清楚中国教育与西方教育的差别的前提下,选择性地与国外知名高校共建教育联合体,建立国际化交流和人才培养基地;设立国外访学基金,支持学生海外短期或者长期交流交换、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交流活动;实行课程学分互认,与国外知名高校互派学生到对方学校选修特色课程;使得每个学生都有国际交流学习的经历。
结合各年级学生特点,不同的时间段采取不同的派遣方式。如,一二年级学生可以充分利用假期到国外知名学校进行交流,平时则注重加强基础知识的学习。允许高年级学生的学生到国外知名高校修读课程,甚至参与国外科研实验室的课题,拓宽专业视野。
3.2.7 为孵化新兴学科打下基础
当今科学发展呈现高度分化基础上的高度综合趋势,知识的交叉渗透发生在广泛的学科领域,交叉科学时代已然来临,如数学和金融、数学和生物、物理和生物、计算机和金融等等多学科的融合。“计划”的实施,激励了众多知名学者走在教育前沿,致力于造就引领未来的科技领袖,为未来社会提供急需人才。由此,可以多方面促进两门或两门以上的学科相互融合、彼此渗透而生成一类新学科,建构新的知识体系,孵化一门成熟的新兴学科。所以,需要适当打破深深植根于人们心中的传统单一学科的教育理念,改革指向单一学科的学术资源的分配、教师编制及学术评价等;实现“教授治学和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形成“大学不在大楼,而在大师”的格局。
3.3 联合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计划”
当今科学发展呈现高度分化基础上的高度综合趋势,知识的交叉渗透发生在广泛的学科领域,交叉科学时代已然来临,如数学和金融、数学和生物、物理和生物、计算机和金融等等多学科的融合。“计划”的实施,激励了众多知名学者走在教育前沿,致力于造就引领未来的科技领袖,为未来社会提供急需人才,服务于社会。希望社会各界里力量能够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宽松的氛围帮助国家和高校共同推进“计划”实施。
参考文献:
[1] 百度百科,baike.省略/view/3025222.htm.
[2] 刘粤湘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实施拔尖学生培养,中国地质教育,2011年第2期,P14-21.
[3] 山东大学台上学堂,泰山学堂的管理机制:tsxt.sdu.省略/show.asp?id=39.
Analysis of Implementing Status and Exploration of Challenges
for the Test Plan to Cultivate Top Students in Basic Discipline
HONG Wei LI Bing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hanghai,200240, China)
第一条为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在省内乃至全国具有先进技术水平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高层次创新人才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推动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根据《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年)》(发〔号文件)和《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办发〔〕号文件)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选拔范围、对象和名额
第二条选拔范围: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区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选拔对象:本办法所指的创新人才是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工农业生产一线和科研、教育、卫生等行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型人才。选拔的重点是主持或从事的项目能够推动我区支柱和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人才,以及在我区重要学术、技术领域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已入选人员不再重复申报同一层次人选的评选。
第四条选拔的层级和名额:结合全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设置拔尖人才和后备人才2个层级,为了保持拔尖人才、后备人才人选队伍动态稳定的目标,每年选拔尖专业技术人才和拔尖技能型人才30人左右,后备专业技术人才人选和后备技能型人才130名左右。
第三章选拔条件
第五条创新人才须具备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申报拔尖人才层次人选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后备人才层次人选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除具备上述条件外,拔尖人才、后备人才人选,同时须在近5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㈠拔尖人才层次入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卓著,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2.负责主持或主要承担国家、省、科技和产业化项目以及企业重大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完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再创新中取得突出成果,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3.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国家和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副省级城科学技术三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国家和省部级其他重要行业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5.经过权威部门鉴定的2项以上科研成果获得者和相应的2项以上国内外专利授权的发明人或职务发明人;
6.国家和行业重要标准的起草人;
7.已培养出博士毕业生的博士生导师或者担任2名以上企业博士后的合作导师;
8.理论研究、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论文的科教工作者;
9.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省部级以上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省部级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10.被评选为后备人才后,又具备拔尖人才评选条件的人员。
㈡后备人才入选条件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企业重大、重点项目的重要参与者,并参与完成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为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做出较大贡献者;
3.科研项目获得副省级城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副省级政府部门重要行业奖励获得者、地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
4.省部级、副省级重要科研课题和产业化工程项目的重要参与者;
5.经过权威部门鉴定的科研成果获得者和相应的国内外专利授权的发明人或职务发明人;
6.科技开发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或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7.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并得到国内同行专家认可;
8.具有本行业最高职业资格,在本范围内承担了重大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的主要技术工作,成果有创新性,获得了级以上的优秀认可的技术专家;
9.紧缺专业副省级城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获奖者,紧缺专业职业技能大赛冠军;
10.在企业中从事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引进工作等一线工作岗位上有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解决了重要的工艺路线、设备运行、工装卡具等技术难题,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和工作效率,降低了成本,为企业节约了大量资金,在大规模生产、建设中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推荐选拔办法
第六条选拔推荐程序。拔尖人才、后备人才人选的推荐工作,可采取组织推荐、专家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把推荐工作与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在认真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后,按隶属关系,由所在产业园区、有关部门或所在单位审定后,统一报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自荐的,自荐者可经同行业2位享受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或者2名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及2名已入选拔尖人才的人员书面推荐后,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七条评审公示。拔尖人才、后备人才的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管委会确定最终人选,并经社会公示后命名。
第五章人选的培养和管理
第八条对拔尖人才、后备人才,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培养与使用相结合,严格考核和动态管理的任期制度。
第九条拔尖人才、后备人才的任期均为3年,到期自动解除聘任,其中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任期可顺延至项目结项为止。
第十条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拔尖专业技术人才、拔尖技能型人才、后备级专业技术人才、后备级技能型人才,分别择优资助人均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培养经费,资金主要用于拔尖人才、后备人才及其团队建设、国内外交流合作与研修培训、文献资料费用、处理知识产权事物、学术休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的经费,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能职业资格晋升培训、考试、鉴定费用。资助资金额度一次核定,根据培养周期、资金使用计划和定期考核情况,按照年度或一定周期择优拨付;预留20%作为终期考核奖励资金;按照专项资助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规定用途,拔尖人才和后备人才对资助经费有充分的支配权。
第十一条入选拔尖人才的可优先推荐参加领军人才评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评选,入选后备人才的可优先参加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评选、拔尖人才评选。
第十二条拔尖人才、后备人才可优先获得我区科技项目、优先被推荐参加省博士启动基金和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基金以及其他专项科研基金申报。
第十三条每年从人才发展资金中立项支持拔尖人才、后备人才的境内外培训考察和技术交流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各类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和职业技能高级研修培养活动。
第十四条拔尖人才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备人才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3年内任期内可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