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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措施优选九篇

时间:2024-04-19 10:20:18

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措施

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措施第1篇

关键字:示范文本 安全条款 建议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建筑安全生产在国内外都是一个十分受到关注的话题。我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问题。虽然示范文本在通用条款的第五部分安全施工中,从安全施工与防护、安全防护以及事故处理三个方面设定了相应的条款,但随着我国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现行的施工合同示范文中安全的相关条款明显不够完备不够深入,本文从现行法律规章制度出发,结合工程实际对相关条款的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1 工程安全与施工合同

广义的工程安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工程本身的安全,也就是建筑物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另一方面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安全的条款的主要指上述中的后者。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时合理的设计安全条款,明确合同各方主体之间的安全责任,强化合同各方主体之间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履约监管,最大限度地消除施工安全隐患,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

2 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安全条款的建议

2.1 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责分配

建筑安全事故98%是可以控制的,如何控制事故的发生,一方面需要从制度入手,建立完善的建筑安全制度,另一方面就是通过监督并保证各项制度的实施,从这两个方面上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加强安全管理,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建设往往多方参与,管理层次比较多,管理关系复杂。

2.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事故90%以上发生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因此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直是安全工作的重点。

示范文本中第21.2款规定:“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这里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没有提及;二是对安全防护措施向工程师提出,经工程师认可便可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指出:“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建议①示范文本中增加条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人施工开始前十四天内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对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由承包人对其负责;②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工程的所有需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重点分部分项工程。

2.3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与使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 [2005]89号)第六条的要求“投标方应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程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由于影响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因素繁多、复杂,在招投标阶段,对工程的变更、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周围施工环境等受时间限制不能做到完全深入与全面,同时还面临现有资料不能完全客观的反映已发生变化的工程地质、工程环境情况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因此招投标阶段工程安全施工措施项目与费用不能做到全面真实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第七条指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21条中指出经工程师认可实施的防护措施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并未对费用的支付方式,调整方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建议①施工合同条款中应明确:施工期间,除已经明确的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外,施工时产生的新的危险项目等需要采取安全防护的项目,发包人应给与承包人工程措施项目变更或索赔的权利。(即所谓的“投标人包干使用”的范围应控制在招标人在招投标阶段提供的工程物探资料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各种资料的前提之)下;②对重点工程或结构复杂、施工作业环境恶劣、危险性大的工程安全措施项目单列,建议招标人对安全措施项目清单实行单价合同,避免安全措施项目费用总价包干使用。一旦中标,要求承包商根据现场作业环境和工程构造特点,在充分掌握第一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周边构、建筑物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经评审通过,在此基础上列出安全措施项目清单,确定费用。

3 结束语

通过对合同示范文本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等文件的对比分析,总结出示范文本中安全施工条款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建议,使得示范文本中安全方面的条款更加清晰具体。本文的研究对以后合同示范文本的完善以及合同签订时安全条款的设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张水波,查京民.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施工合同有关各方的职责[J].土木工程学报.2004,05.

[2]袁海林.建筑安全的管理和控制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6.

[3]廖小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方法研究[J].建筑经济.2007,08.

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措施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ckaizqy”为你整理了这篇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5月14日6时28分左右,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由江苏晟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宜城街道梅林B-09地块1-15#工程项目,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名木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接报事故后,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部署善后工作,并开展前期事故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和《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的规定,以及《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江苏晟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1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锡安[2020]14号)要求,受宜兴市人民政府委托,成立了以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组长单位,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为成员单位,并邀请宜兴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的“5.14”事故调查组,迅速展开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针对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一)施工单位:江苏晟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益公司),公司地址:宜兴市杨巷镇安前路5号,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D132117965,有效期至2023年4月16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苏)JZ安许证字(2005)020182,有效期至2023年1月14日),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陆祖平。

(二)监理单位: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鸿公司),公司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紫竹东路105号,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E132008198,有效期至2024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瞿学军。

(三)建设单位:宜兴新君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君万公司)。公司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南岳村,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资质(证书编号:无锡KF14401,有效期至2020年6月20日),法定代表人:胡健,项目负责人:崔俊杰。

二、事故工程项目概况及相关情况

(一)事故工程项目概况

宜城街道梅林B-09地块1-15#工程项目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宜浦路北侧梅林路西侧,主要由1#楼-15#楼共15幢单体住宅建筑和地下室组成,框架4-6层,总建筑面积为8208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216㎡,地下建筑面积31865㎡。

2019年9月6日新君万公司将该工程发包给晟益公司施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合同造价2.5亿元,合同开工日期2019年9月28日,合同竣工日期2020年12月20日,合同工期为450天,项目经理为周坚,晟益公司组建了施工项目部,有项目施工负责人史晨雄、项目技术负责人耿仕明、安全员陈达、戴时玲、李杰和施工员、质检员、劳务员等主要管理人员组成。

2019年9月9日新君万公司委托恒鸿公司监理该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酬金300万元,监理期限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12月20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屠海翔,恒鸿公司组建了项目监理部,有总监代表陆志强、专业监理工程师夏阿良、监理员王亮、蔡明华、王雨昂等人员组成。

工程项目于2019年9月28日正式开工,至2020年5月14日事故发生时,该工程项目总进度在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发生事故的11#楼施工至五层主体结构、4#楼和8#楼在基础地下室施工。

经核查该工程项目在2019年9月20日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编号:320282201909200101。

(二)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情况

新君万公司在2019年9月10日组织召开了群塔布置协调会议,晟益公司按照协调会议、施工组织设计部署要求和有关规范规程等规定,组织编制了《群塔方案》,于2020年9月29日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共安排6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进场。自2019年10月30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晟益公司逐台塔机编制了《设备安装方案》并履行了审批和监理审核手续,根据施工进度和建筑起重机械告知、安装、检测、使用程序与规定,先后安装了6#(15#楼)、2#(2#楼)、3#(4#楼)、5#(11#楼)、1#(1#楼)、4#(9#楼)六台塔机,均及时领取了《无锡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建立了“一机一档”,分别安排了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司机和信号司索工并实行定人定机管理,其中,3#(4#楼)塔机规格型号:QTZ125,使用登记编号:WXS-苏B9-T-Ⅲ-1389-20191223,司机为何学生(资格证书编号:苏H042017000296,有效期至2021年3月9日)、信号司索工为唐豪(资格证书编号:苏A032019001042,有效期至2021年5月11日),5#(11#楼)塔机规格型号:QTZ160,使用登记编号:WXS-苏B9-T-Ⅲ-1428-20200327,司机为朱在考(证书编号:苏E0420170001732,有效期至2022年2月27日)、信号司索工为谢志鑫(证书编号:苏A032019001174,有效期至2021年5月11日)。

经核查该工程项目六台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和定期维保正常,机械设备状况良好。

三、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0年5月14日上午6时,该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开始进场施工。6时28分左右,木工劳务班组的木工刘字发和毛泽章在该工程项目11#楼西端搭设的落地式卸料平台上协同5#(11#楼)塔机进行木方捆扎(用挂在起重吊钩上的2根吊索分别捆扎木方两端)和转运施工作业时,由何学生驾驶的3#(4#楼)塔机同时从3#楼东端向8#楼基坑逆时针吊运木方,塔机起重臂侵入与5#(11#楼)塔机作业交叉区域,以较快的速度撞击了5#(11#楼)塔机已下放的起重钢丝绳,造成位于卸料平台上木方西侧正在进行捆扎作业的刘字发随同尚未完全捆扎好的成捆木方一起撞出卸料平台,导致刘字发坠落至地下室顶板(坠落高度约5米)。

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负责人、班组长等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施救并拨打“120”、“110”急救电话,救护车到现场后将刘字发送至宜兴市中医医院进行抢救,因刘字发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8时左右死亡。

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本起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死者:刘字发,男,37岁,木工,文化程度:初中。户籍地:四川省宣汉县华景镇金台村2组54号,生前系晟益公司宜城街道梅林B-09地块1-15#工程项目的木工。

五、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晟益公司宜城街道梅林B-09地块1-15#工程项目的3#(4#楼)塔机司机何学生违章违规作业,造成3#(4#楼)塔机起重臂撞击5#(11#楼)塔机起重钢丝绳,同时由于11#楼西端的落地式卸料平台防护栏杆设置高度不符合规定,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落实群塔作业安全措施严重不力。晟益公司及施工项目部没有严格落实群塔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未在塔机交叉区域设立监护哨,信号司索工配备不足,监护缺失,导致群塔作业和塔机司机缺少有效监护和指挥。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落实教育培训制度不到位,晟益公司及施工项目部对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教育培训和交底缺乏针对性,对塔吊司机、信号司索工没有针对群塔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专项培训教育和详细交底,导致习惯性、经验性违章操作的行为存在。二是落实安全检查验收制度不到位,晟益公司及施工项目部未对11#楼西端搭设的落地式卸料平台进行验收就投入使用,导致平台存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事故隐患未能消除。三是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到位。晟益公司及施工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对群塔作业、高处作业等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四是落实到岗考勤制度不到位,晟益公司及施工项目部没有落实和履行项目管理人员在岗考勤管理,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没有按照施工作息时间变化及时到岗管理,导致早晨上班关键时段安全管理力量不足、安全管理缺位。五是落实安全考核管理制度不到位,晟益公司对项目现场检查考核不落实,对项目部人员在岗考勤、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和整改闭环等检查考核不严格,存在不深入、走过场现象,导致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3)监理单位履行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一是对专项方案措施的落实监理不到位,恒鸿公司及项目监理部对群塔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监督不到位,对监护哨设立不到位、信号司索工配备不足等隐患问题没有督促消除,对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监督管理不严,对卸料平台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情况没有采取禁用措施。二是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恒鸿公司及项目监理部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现场安全措施的安全监督检查不深入、不严格,导致问题隐患发现不及时、整改不彻底。三是监理人员在岗监理不到位,项目监理人员没有履行在岗考勤管理,没有针对施工作息时间变化落实监理值班巡视,存在施工关键时段监理人员缺岗缺位,导致现场监理存在盲区。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江苏晟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14” 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相关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建议如下:

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建议采取司法措施的人员

何学生,男,重庆市奉节县青龙镇发祥村7组16号人,晟益公司宜城街道梅林B-09地块1-15#工程项目的3#(4#楼)塔式起重机司机。违章违规操作,疏于观察,造成3#(4#楼)塔机起重臂撞击5#(11#楼)塔机起重钢丝绳,导致了事故发生,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处理建议: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2、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1)陆祖平,晟益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企业全面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对施工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验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项目部在岗考勤等制度的督促检查不力,组织和督促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不扎实,考核管理不严,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处理建议:建议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

(2)周坚,晟益公司宜城街道梅林B-09地块1-15#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苏132181902798),负责该工程项目全面施工管理,是该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群塔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不力,没有落实监护哨设立和信号司索工配备,对群塔作业、卸料平台等重要安全管理环节没有严格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验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项目部在岗考勤等制度不到位,组织和落实的安全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对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和纠正不严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疏漏,落实整改不彻底,执行在岗考勤管理没有到位,存在离岗缺岗情况,履行项目经理职责不到位,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处理建议: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在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年。

(3)陈达,晟益公司宜城街道梅林B-09地块1-15#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苏建安C(2009)0220141,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0日),负责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执行群塔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不到位,现场监护哨设立和信号司索工配备不落实,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验收管理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不到位,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对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和纠正不坚决,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全面不彻底,履行专职安全员职责不到位,对该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处理建议: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在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年。

(4)瞿学军,恒鸿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企业全面工作。对公司安全监理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对该工程项目监理部执行和落实相关安全监理检查不力,落实项目监理人员在岗履职、值班巡视等考核检查不到位,履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处理建议:建议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

(5)屠海翔,恒鸿公司宜城街道梅林B-09地块1-15#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该工程项目监理。对群塔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不到位,对监护哨设立不到位、信号司索工配备不足等隐患问题没有督促消除,对落地式卸料平台未经验收没有落实禁用措施,专项方案实施的监督不严格;组织和实施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不深入,落实问题隐患发现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督促项目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不力;执行和落实监理人员在岗考勤、值班巡视制度不到位,现场施工关键时段监理缺岗缺位,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不到位,对该起事故负有监理责任。

处理建议: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依法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令停止执业1年。

其他相关人员处理建议

(1)史晨雄,晟益公司宜城街道梅林B-09地块1-15#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该工程项目施工的生产管理。对监护哨设立和信号司索工配备管理不到位,对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不落实,落实整改不全面不彻底,履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不足,对该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处理建议:建议江苏晟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公司奖惩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2)唐豪,晟益公司宜城街道梅林B-09地块1-15#工程项目3#(4#楼)塔机信号司索工。没有及时跟进指挥,没有及时制止3#(4#楼)塔机司机违章操作行为,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

处理建议:建议江苏晟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公司奖惩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1、江苏晟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没有全面落实群塔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监护哨设立和信号司索工配备不到位,企业及项目部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检查验收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项目部在岗考勤制度和考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缺乏针对性,对落地式卸料平台检查验收不及时、验收制度执行不严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对群塔施工、高处作业等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落实整改,企业安全考核检查不深入、走过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处理建议:建议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

2、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按照监理规范和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对群塔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没有严格监督,对监护哨设立不到位、信号司索工配备不足等隐患问题没有督促消除,对落地式卸料平台未经验收没有督促采取禁用措施,专项方案实施的监督不严格;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安全检查不深入、不严格,问题隐患发现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督促现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力;对现场监理人员在岗考勤管理不到位,没有落实督促现场监理值班巡视,没有及时解决施工关键时段监理缺岗缺位问题,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

处理建议:建议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

七、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江苏晟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1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后果和影响是严重的,教训是惨痛深刻的,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1、江苏晟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认真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考核和施工班组管理,按规定配足配强项目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强从业人员尤其是从事特殊工种、危大工程作业人员的针对性安全教育,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严查施工现场“三违”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施工行为。要加强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落实整改闭环,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提高现场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

2、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要认真按照监理规范和有关规定落实监理工作,加强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在岗履职管理,督促项目监理部加大现场安全巡查和整改闭环的监督,强化现场群塔作业、危大工程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项目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3、宜兴新君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汲取本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加强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考核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现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主体责任,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建设。

4、建筑施工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等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大在建项目巡查和监管力度,突出抓好起重机械群塔作业和危大工程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管控,强化预防高坠、起重机械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闭环的监督,对安全管理不严格、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在建项目和参建责任企业要加大随机抽查频次和处罚处理力度,压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促进和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措施第3篇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一甲方:

乙方: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19〕265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19〕265号)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其他市政工程标准取费,即为该标段工程总造价的0.6%取费,其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国家建设部JGJ5999标准和对乙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严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7、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确定该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建议部JGJ5999标准,并接受甲方和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2、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忠县旧城功能恢复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承担违约责任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将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处理。

2、竣工验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支付的该项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按《县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二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团风县十力中学学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学院内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XX 年 4 月 30 日起开工至 XX 年 7 月 26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团风 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措施第4篇

何谓技术性贸易措施?经过wto各成员国努力,在关税减让及传统配额、许可证等贸易保护措施被削减的情况下,近年来,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逐渐将贸易保护重心转向技术性贸易措施,如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种类很多,主要指由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或动植物生命、保护环境及保证产品质量等理由,制定、和实施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以及其它措施类型,如标签、环保、动物福利要求等。

为规范此类措施,wto通过了一系列协定对之进行约束,除tbt和sps协定外,还有《装运前检验协定》、《原产地规则协定》、《农业协定》等。以tbt和sps协定与技术性贸易措施最为密切,也是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的最重要的两个依据,tbt主要是规定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措施,sps主要是规定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技术性贸易措施为什么需要官方评议?由于技术性贸易措施会对贸易产生影响,所以要求技术性贸易措施保持透明度原则,即各国新制定或修订的与现行国际标准不同或没有国际标准,且会对贸易产生影响的措施,各成员国应在实施前向wto通报,wto秘书处通报各成员国,有关各成员国政府有权进行评议,并就其合理性提出问题要求答复,即官方评议。为此,各成员国均统一设立通报中心和咨询中心,我国通报中心设在商务部,咨询中心设在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联系点设在中国农科院质标所。农业部渔业局负责“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官方评议”(简称“评议”),技术支撑单位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二、“评议”工作任重道远

20*年,国务院批准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农业部制定了《农业部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程序》,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官方评议”工作自20*年至20*年,共收到wto成员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66个,数量逐年增多,由最初的2件增加到20*年的34件。在20*年通报中,技术法规类18个,涉及渔业利用资源规范、加工和流通销售过程安全、基因工程动物法规、标签要求、有机产品法规和生产、食品添加剂、动物卫生证书等,其他16个为农兽药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等食品安全措施类的通报。

5年来,农业部渔业局组织专家对该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了认真评议,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建立了较顺畅的工作机制。根据《关于简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程序的通知》要求,“评议”技术支撑由中国水产科学院负责,由水科院根据通报内容,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渔业局对有关评议意见进行最终确认后,反馈农业部联系点。二是开展了一些基础性工作。如开展贝类产品风险分析、辽宁省进出口水产品风险分析、“日本渔用药物指南”对我国鳗鲡出口日本影响分析与对策研究、罗非鱼出口贸易竞争力分析研究等;同时,收集和翻译了一些国际标准和发达国家标准,初步构建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数据库。这些工作为做好水产品官方评议打下了很好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资料。三是评议取得一定成效。20*年开展的对澳大利亚“关于虾及虾制品一般进口风险分析报告的通报”的评议,由于针对性强、理由充分,促使澳大利亚随后充分考虑了我方意见,修改了有关不合理规定,受到了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充分肯定。(评议案例见下文)

三、认清差距知难而进

在wto框架下,我国要借鉴和学习成员国履行义务和制定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方式方法,目前尚存较大差距。

1.缺乏稳定投入机制。“评议”工作自开展以来,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但由于体制和机制等原因,投入不足,无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工作。

2.基础积累不够。一是信息不全面,目前只收集了部分国际和发达国家的质量安全标准,而“评议”需大量国际标准和其他国家标准以及贸易信息作为参考。二是系统整理不够,对收集的数据未进行系统整理,难于有效利用。

3.缺乏稳定的专家技术队伍。“评议”工作机制相对成熟,但尚未建立稳定专家队伍、调动专家积极性的手段,对专业性综合性强的通报,应对比较困难。

4.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技术性贸易措施与企业出口紧密相关,但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目前企业的积极性较低,也缺乏有效的参与方式。

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措施第5篇

关键词:化工安全;安全评价;HAZOP分析

一、前言

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安全管理,基本上采用传统管理方法,主要是凭经验管理,即以事故发生后再处理的“事后过程”为主,因而难以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长期以来,传统安全管理存在4个弊端:没有做到风险预控,安全管理缺乏超前性;没有做到过程控制,安全管理存在随意性;没有制定相应的岗位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安全管理缺乏针对性;没有进行系统的分析与研究,安全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而化产系统大多数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连续作业、过程复杂等特点,安全风险大,容易引起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之一。对于企业来说,遵照国际标准采用科学的严谨的方法对正在设计、施工和在役的生产装置进行安全评价,已经成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首要任务。下面,介绍一种工艺危害分析法――HAZOP分析法。

二、HAZOP分析法的特点、实施及注意事项

1、HAZOP方法的特点

HAZOP分析是一种用于辨识设计缺陷、工艺过程危害及操作性问题的结构化分析方法,方法的本质就是通过系列的会议对工艺图纸和操作规程进行分析。通过各专业人员组成的分析组按规定的方式系统地研究每一个单元(即分析节点),分析偏离设计工艺条件的偏差所导致的危险和可操作性问题。其特点如下:①从生产系统中的工艺参数出发来研究系统中的偏差,运用启发性的引导词来研究因温度、压力、流量等状态参数的变动可能引起的各种故障的原因、存在的危险以及采取的对策,能对工艺设计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和审查。②HAZOP分析所研究的状态参数正是操作人员控制的指标,分析的针对性强,利于提高安全操作能力。③针对工艺设计中的潜在危险进行分析研究,HAZOP可以有效的发现这种潜在危险,甚至更微小隐蔽又可导致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④HAZOP分析结果既可以用于设计的评价,又可以用于操作的评价;既可以用来编制、完善安全规程,又可以作为操作的安全教育材料。⑤通过HAZOP分析审查,排除了工艺装置在设计和操作中可能发生的突然停车、设备破坏、产品不合格以及爆炸、着火中毒等恶性事故,从而提高装置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⑥HAZOP分析方法易于掌握,使用引导词进行分析,既可以扩大思路,又可以避免漫无边际的提出问题。⑦通过HAZOP的分析研究,可以使设计和操作人员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装置的性能,既完善了设计,保证了装置的生产安全,又能充实了生产操作规程,提高操作人员的培训质量。

2、HAZOP分析步骤:

(1)分析准备

①确定分析的对象、目的和范围。在确定分析对象、目的和范围时应清楚明确,便于下一步的分析。分析对象一般有项目负责人确定,并应得到分析小组领导的指导。②确定小组组长。HAZOP分析小组组长应该具有丰富的分析经验、且接受过HAZOP分析专业训练的人员,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调动各专业人员积极提出分析意见,保证分析的顺利有效进行。获取必要资料。③选择HAZOP小组成员。HAZOP小组至少应由四人组成,包括工艺工程师、机械工程师、操作方面的专家及技师、仪表 / 工程师、健康 / 安全 / 环保工程师、项目工程师、专利商的工艺专家(如果该工转让的专利技术)、设备专家。HAZOP小组由5-7人组成比较理想。④确定分析程序。在召开HAZOP分析会议之前,应该根据目的的不同,确定分析内容,初步确定分析节点并制定初步的偏差目录,并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最佳的分析程序。

(2)安排会议。一般每个分析节点平均需要20-30分钟,在每次分析开始之前都要重复上次会议讨论的内容,在一个部分讨论结束后,小组应当作适当修改和总结,再进行下一个部分的分析讨论。

(3)编制分析报告

HAZOP分析报告是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的记录人员不能把会议中出现的每句话都记录下来,这也是不可能的,应当提炼出会议的意见及恰当的分析结果,但是记录下所有重要意见,不能遗漏。

(4)落实分析方案

进行分析后会提出一些针对现有安全措施的建议安全措施,但是不是每一项建议都会被采纳实施,每一项HAZOP建议都要经过审核和分析,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最终决定是否采纳,进而完善整个HAZOP分析。

3、HAZOP审查中注意问题和弊端

(1)HAZOP审查小组成员的综合素质对审查报告的质量影响较大。由于HAZOP分析方法单调,重复循环,耗时耗力,研究过程中小组成员很容易出现疲劳、急躁情绪等。因此,负责人不仅要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而且要善于协调、沟通,充分调动与会人员的积极性。

(2)对工艺过程PI&D图划分节点时,应充分考虑到单元的功能与目的,寻求合理的切断点,同时要保证划分单元规则的一致性。否则,在会议审查讨论过程中可能会遗漏或者重复研究节点连接处的危险与可操作性问题。

(3)HAZOP是一项定性的风险分析技术,如果在会议审查过程中发现某处节点的偏差可能导致灾难性的事故后果,可以结合事故树、事件树、道化学法、风险矩阵等定量的风险评价方法深入地分析事故机理,提出经济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

4、HAZOP分析结果的追踪完善

HAZOP建议措施需要进行审核和实施,需要针对每一项建议制定一个行动方案,所采取的措施要有完整的文件记录才能关闭,适当的实施措施和行动计划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同意采纳建议、接受研究、接受不同方案或拒绝的声明;(2)接受建议后关于方案责任的落实;(3)拟采取措施的简短描述。需要说明一下工作内容;(4)实施建议措施所需要做的工作;(5)拒绝采纳安全或环保建议的技术原因。

三、结束语

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措施第6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主体施工结束, 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 以下简称“建筑工程施工后期”) , 此阶段的施工特点是: 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 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建筑施工后期的这些特点, 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 是事故多发阶段。

在检查中经常发现: 脚手架连墙件、内档防护被室外幕墙等装饰、安装单位擅自拆除, 严重影响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由于内档防护被拆除, 使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形成高达十几米甚至数十米以上的空洞, 成为高处坠落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 任意拆除脚手架杆件、任意搬走脚手板、脚手架超载使用等现象时有发生, 对脚手架的安全使用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施工用电管理混乱, 多个施工单位合用一个配电箱, 造成超负荷和线路负载不均衡;有的无插头直接用电线塞入插孔, 有的使用花线、护套线作行线, 电线电缆随地乱拖, 有的不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规定, 直接从分配电箱接至用电设备, 有的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超过规范规定等, 严重影响用电安全。现场用火管理混乱, 在无任何遮挡的情况下随意进行气割、电焊等明火作业, 甚至在明火作业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在同一作业区域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人多手杂、管理无序……凡此种种, 使建筑施工后期作业现场险象环生。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 是摆在现场安全工作者面前的一大难题。

1 原因分析

造成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难、危险因素多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 土建施工单位对这些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是没有管理责任, 二是无法进行管理; 建设单位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 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 或管理能力不足。

(2)在施工后期, 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 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 管理力量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 使现场安全管理更为薄弱。

(3)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 对土建单位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的权利, 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

(4)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协调, 各参建单位各自为政、管理无序, 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 且无人组织力量排除。

2 对策和措施

笔者认为: 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加强总体协调、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2.1加强总体协调

(1) 应在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 统一指挥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 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因此, 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 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

(2)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 协调会议制度( 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

议事规则) 、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

(3)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 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并开展评比两个方面。

通过协调会议可以解决下列问题:

① 统筹安排施工进度计划, 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② 加强施工平面管理, 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 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

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

③ 合理进行用电规划, 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

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的管理混乱; 加强施工用电管理, 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

( JGJ46- 2005) , 造成用电事故。

④ 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 组织维护保养, 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 保证使用安全。

⑤ 根据施工需要, 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检查落实工作, 应由总承包单位( 或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参加, 对施工现场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 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

2.2 落实安全责任

(1)总承包单位( 或建设单位) 应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 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 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

(2)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到岗到位, 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 贯彻协调会议精神; 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 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 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 加强安全巡查, 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消除事故隐患。

(3)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 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2.3 强化安全监控

总承包单位( 或建设单位) 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 实行分级管理, 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 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 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 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及时掌握安全动态, 实行远程控制, 提高工作效率。

3 建议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花大力气推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制, 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 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2)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消除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工程而造成的安全监管盲区。目前, 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较为普遍,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仅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做出了规定,对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未作规定, 客观上形成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体协调管理的盲区, 对现场安全管理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措施第7篇

一、总体研判

根据我县气候、环境、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和相关行业领域风险研判的情况,2020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风险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油气勘探开发、消防、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

二、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风险及防范措施建议

(一)道路交通方面

突出风险:

1、岁末年初,旅游出行、能源运输、物流运输集中,个体化出行(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明显增多,交通运输任务活跃,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流量明显加大。

2、小客车、大客车、大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穿插混,酒后驾驶、超速超员超限等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风险上升;加之雾霾低温天气,容易出现疲劳驾驶,发生群死群伤的风险增大。

3、进入秋冬季,低温寒潮、雨雪冰冻易导致路面湿滑、产生暗冰,雾霾、突发雾团易导致能见度降低,给水陆交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公路抛洒物、路侧树木倒伏、路面坑槽;交通标志指示缺失,路面标线不清,极易引发交通运输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建议:

1、交警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协调,结合交通、旅游、气象、住建、农业农村、高速公路营运公司以及教育等部门相关数据,针对低温冰雪等恶劣天气和群众集会活动以及旅游景区景点等特点和实际,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全面分析研判,研究部署具有针对性、切实有效的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切实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2、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动态监管和巡查,强化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梳理排查,及时清除道路安全隐患。提前安排值班备勤警力在重要路口、关键卡点、事故多发路段,确保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警情,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3、要加强道路安全法律广泛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增强主动防范意识,共同监督保安全。

(二)建筑施工方面

突出风险:

1、进入第四季度,建设工程在年底大多已进入主体结构封顶、地面各种管线敷设和室内装饰装修阶段,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沟槽开挖量增大,脚手架、建筑塔吊、物料提升机拆卸作业将增多,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事故的概率加大,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呈现高发趋势。

2、受疫情影响,一些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前期开工不足,可能存在抢工期、赶进度,容易发生工人防护不到位,违章违规操作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建议:

1、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好施工保护。

2、加强特种机械安全管理,强化对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在冰雪、霜冻等极端恶劣的天气期间,制定完善的塔吊应急加固预案,严格落实塔吊防碰撞措施。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严禁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和超重吊装等违章作业。

3、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确保建设工程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要求。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定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三)危险化学品方面

突出风险:

1、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易造成管道冻裂、冻凝,易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加之冬季生产作业场所门窗关闭通风不良,泄漏的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在厂房内聚集,发生爆炸、火灾和群体中毒事故的风险加大。

2、年终岁尾,企业完任务、抢效益现象突出,频繁开停车,员工容易疲劳作业,“三违”现象增加,境内高速、国省干道交通流量增大,引发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风险加大。

3、危险化学品点多面广,销售超标违禁产品或非法产品、超量储存和超范围储存等违规行为存在较大风险。

防范措施建议:

1、要结合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

2、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3、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加强硫化氢、甲醇、乙炔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气处置全过程管控。

(四)非煤矿山方面

突出风险:

进入秋冬季,企业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和建设行为可能反弹,高处坠落、边坡失稳、坍塌与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以及中毒风险加大。

防范措施建议:

1、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切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落实安全设施设计,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矿山边坡、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气候下停止施工作业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2、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巡查制度,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五)烟花爆竹方面

突出风险:

岁末年初历来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将出现井喷式增长,不确定安全风险剧增。

防范措施建议:

1、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安全生产值班值守。

2、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烟花爆竹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坚决打击异地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

3、督促企业加强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4、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禁放管控措施,强化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六)消防方面

突出风险:

1、秋冬季节,居民用火用电用气进入高峰期,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仍需重点关注。特别是一些高层建筑、宾馆、饭店、娱乐场所、老旧小区等场所人员密度大,空间复杂,疏散困难,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2、部分高层建筑设备设施老化,维护不到位,特别是老旧高层建筑缺少排烟设施、耐火等级低,火灾隐患较多。

防范措施建议:

1、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有关单位(部门)要突出城市综合体及石油化工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等重点防控对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风险隐患。

2、严格执法检查。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根据自身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坚决从重惩处,对于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七)特种设备方面

突出风险:

1、前期受疫情影响,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各种特种设备长期闲置,安全状况有所下降。

2、受寒冷雨雪等极端天气的影响,锅炉、盛装危险品压力容器、露天作业起重机械、露天运行电梯等特种设备易发生失稳、故障,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防范措施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多措并举开展好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电梯安全使用常识进社区、安全管理知识进企业等活动,培养全民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形成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广泛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2、开展专项检查,持续以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和停止运营等措施。以气瓶充装和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和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3、健全隐患预防机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机制,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特种设备领域安全。

(八)电力方面

突出风险:

1、四季度是集中推进各项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攻坚期,各项生产任务繁重,也是电力安全的高风险期,受极端天气影响,易造成大面积停电,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2、林区高压输电线路因极端天气易引发森林火灾。

防范措施建议:

1、由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牵头,供电公司具体负责提前组织部署迎峰度冬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日常线路巡视检查,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防大风、防雨雪冰冻等季节性措施。

2、抓好输电线路设备运行维护,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供电公司要认真分析输电线路运行工况、梳理工作思路,积极科学整改问题隐患,确保正常健康运行。

3、加强电力设施安全宣传,开展好灾应急演练。

(九)油气勘探方面

突出风险:

随着寒潮来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易造成管道冻裂、冻凝,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加之冬季生产作业场所门窗关闭通风不良,泄漏的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在厂房内场所聚集,发生爆炸、火灾和群体中毒事故的风险加大。

防范措施建议:

1、以防井喷和硫化氢中毒事故为重点,县应急管理局、县经科信局分别牵头,加强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和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2、有关乡镇(街道)要加强辖区内油气开采作业单位应急联动,有效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和能力。

3、加强对影响油气开采集输管网安全运行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管线泄漏引发燃爆和硫化氢中毒事故。

(十)有限空间方面

突出风险:

低温、雾霾造成城市污水管道、发酵池、垃圾站、冻库、储藏室、反应釜等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和沉积物浓度值增大,易引发作业人员中毒、窒息、燃爆和溺水等事故。

防范措施建议:

1、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县经科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风险辨识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风险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制定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2、督促存在有限空间的单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十一)森林火灾方面

突出风险:

由于前期雨量充沛,林区植被生长茂盛,随着秋冬季节的到来,遇到低温、霜冻天气,大量草木枯死,林内集聚大量干燥可燃物,祭祖用火、农事用火突出,加之一些地方施工用火不安全,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隐患,也是造成山火进城、进村、进工厂,威胁文物古迹、寺庙等建筑安全。

防范措施建议:

1、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县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点、护林员包小班、林权权利人和经营单位包山头地块五级责任制,紧盯国有林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强对小孩、老人以及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控,严防野外违规用火进一步加强巡山设卡力度,做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2、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完善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备齐森林防灭火物资,确保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妥善处置。

(十二)防灾减灾方面

突出风险:

第四季度可能出现阶段性干旱、雾霾、冷空气大风和强降温等极端气候引发的灾害风险增大。

防范措施建议:

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措施第8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防范,强化监管,有效地预防重特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发生,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以及《**省劳动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促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代会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1、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高度重视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体制中,群众监督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职代会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重要规章制度和措施进行审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其法律赋予的权力,能够有效地集中职工群众的智慧,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搞好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尊重职代会按照法律规定作出的决定,对于集中群策群力,落实群防群治,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发挥职代会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民主决策作用

2、要切实履行职代会的审议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各级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做到具体、清楚、明确,便于检查落实。

3、职代会要认真审查企业针对预防和整改事故隐患、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审查安全投入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4、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要有工会(职工代表)参加,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以确保建设项目投产后符合劳动安全卫生的要求。

5、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出现重大职业危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职代会作出报告。

6、职代会在审查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方案过程中,要坚持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国家制定的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标准进行审查,不得随意降低标准。

三、发挥职代会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民主管理作用

7、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通过审议集体合同草案,依法设定集体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条款,依法确立企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权利。

①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内容和条款,是集体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集体合同中的安全目标设定、劳动条件改善、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等要力求量化、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以便于监督检查、考核落实。

②设定劳动安全卫生条款既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又要充分体现职工的意愿和要求。要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收集分析职工群众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最关心的问题,扎扎实实地为职工办实事。要从企业实际出发,针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应重点防范的部位与环节,通过平等协商提出计划和方案,及时整改和治理。

③集体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8、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工作。

①及时向职工通报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公布有关资料和情况,为职工代表提出提案创造有利条件。

②做好提案初审、整理、输送工作。对涉及面广,群众呼声强烈的重要提案,企业工会要作为大会议案,提交职代会讨论,形成决议;对属于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的提案,要严格规定期限,并由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及时检查提案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③要把提案征集工作与合理化建议活动结合起来,对解决安全隐患重大问题的提案人,要予以奖励。

9、加强和改进班组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工作。

①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要交班组职工讨论,班组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要交班组职工审议。通过班组安全日活动,定期研究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现状分析和民主评议;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和责任人提出批评;讨论班组安全措施及有关规章制度;实行安全考核。

②民主选举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定期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学习本行业本岗位生产工艺技术和安全卫生知识,不断增强班组成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检查班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③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班组安全竞赛活动,查隐患、反违章、添措施、保安全,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注意安全,人人保证安全的良好群众基础。

四、发挥职代会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民主监督作用

10、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按照厂务公开的规范要求,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实行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11、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其相关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伤亡事故原因及其责任的界定和责任人的处理以及其它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应通过职代会或其它形式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征求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12、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纳入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促进和推动企业领导人员重视安全,真抓实干。评议时,一是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界定领导成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担负的具体责任,做到有的放矢;二是看企业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真正把安全责任放到重于泰山的地位,在保证安全投入,解决存在的问题方面采取了切实措施;三是要看企业安全措施是否取得实效:企业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职工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逐步改善,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

五、工会要切实发挥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

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措施第9篇

一、抓安全隐患因素分析

造船业一直是一个传统的劳力密集型产业,在其生产制造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劳力,这其中又包含高技术含量和低技术含量两种类型。除了生产之外的管理系统对于高级管理人才存在大量缺口,另外船厂对低技术含量的一般工人需求量是很大的,一般船厂在用工上长期采取使用农民工等劳务外包方式,以缓解用工紧张状态。但是,农民工等不具有专业的造船能力,给船厂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

二、抓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船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船厂为第一负责人,部门领导为成员。同时在生产车间,设置安全员,确保车间有安全员进行轮岗,负责车间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明确各自的责任,确保大家都重视安全生产的问题。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立船厂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分析并评估船厂安全生产状况,反映并协调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资源配置和必要的投入。确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3、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制定情况的评估。评估安全生产召开的安全会议次数、解决的安全问题、制定的安全措施。评估安全生产检查次数、检查面、检查的重点、检查的效果、安全检查处理通报。评估有多少职工接受了安全教育、新入职员工安全教育率、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教育效果。同时,对于安全生产的制定情况进行合理评估,确保方案的可行性。

4、补充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完善船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船厂的生产实际情况,是否及时增加、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和办法。定期调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能够满足船厂安全生产管理需要。

5、扩大安全生产制度覆盖。目前船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覆盖了以下部分:设备操作安全、人员作业安全、船厂安全保卫、车辆安全管理、危险品管理、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安全事故分析规定、安全事故处理规定、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规定、安全生产检查规定、安全事故教育规定等等。

三、做好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

1.在新员工入职时应该要做好入职前的培训工作,重点是对于工作中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培训。确保新员工能够很快适应到工作的环境中,能够了解各项安全注意事项。

2.在安全事故处理完之后要开展安全事故处理教育。首先,安全事故发生的部门应该要及时地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且要将调查结果向全部门通报,对本部门内的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其次,对于安全事故相关负责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召开会议进行检讨,并且要通报,使其他人员能够引起重视,不犯同样的错误。另外,船厂应该召开会议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处理措施进行通报,总结此次事故的教训,提高全体职员的安全意识。

3.对安全隐患较大的工作岗位的上岗人员要进行特殊的安全培训,并且要为他们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同时要不断的接受再教育,将再教育纳入安全管理之中,确保安全生产。

4.由于船厂的工作主要是焊接操作,安全隐患较大,并且绝大多数操作人员都来自农村,没有受过专业安全意识教育。所以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应该重点对农民工和焊工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其次,在生产车间可以通过挂安全标语、制作安全宣传栏等加强安全教育。另外,在日常的工作中,对于每一个职工的安全防护措施都应该进行检查,严格要求他们佩戴安全帽等用品,通过这些措施来提高职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进行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该及时地寻找产生的原因,并且做好处理工作,对于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不能有丝毫松懈。在处理过程中要发现本身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此外,还应该加强对所有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管理的质量。各单位应该要成立一个安全事故处理小组,专门负责安全事故处理,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取证,并召开事故处理会议,寻找事故发生的原因,作出相应的处理。其次,事故调查小组也应该与其他部门进行讨论,听取其他部门好的建议,并且负责生产、技术、安全的人员也应该参与,共同制定最终的处理措施。另外,对所有职工要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事故处理能力,加强安全技能的培训,确保每一个人在安全事故发生时都能够进行自保。最后,把好事故处理的关。事故处理必须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对于事故原因模糊不清的坚决调查清楚,切忌草草了事。对事故发生涉及到的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不可包庇。安全防护措施要做到位,要经过有关安全检验部门的验收之后才能投入使用,避免发生同样的事故。

五、开展安全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

项目部在注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同时,将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对建筑物的成品和半成品制定了详细的保护措施,形成了以班组为单位的成品保护责任制度,层层把关,落实到人。通过各施工项目部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我公司顺利完成了几个工程项目的文明工地创建和创杯工作,得到了建筑单位的好评和认可。通过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笔者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如今所处时展的需要,是当前创建节约型企业的需要,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需要。因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有利于实现科学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促进生产技术转化成生产力,有利于提高工程和服务质量。可以促进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安全发展道路,提高企业竞争力,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对企业的发展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增强了企业总体核心竞争力。所以,必须在工程项目部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通过点滴的积累,以推动企业长远的发展。

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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