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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体系优选九篇

时间:2024-03-08 18:09:49

税收征管体系

税收征管体系第1篇

ISO9000标准的核心管理思想

ISO9000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和的第一个管理类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思想:

(一)全面满足顾客的需要,这是ISO9000的宗旨

对政府机关来说,由于立法机关(如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政府对立法机关负责,因此政府也间接地对人民负责,也就是说,政府的工作必须满足人民的需要,使人民满意。

(二)过程控制的思想

对所有过程进行控制的思想是ISO9000标准的基本思想,ISO9000标准对过程控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确过程网络,即确定每一项工作由哪些过程所组成。二是确定控制方式。在过程网络确定后,应对每一过程进行分析,确定为达到质量体系要求,“过程”中必须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一般通过书面文件加以规定。三是实施制定措施,确保每一个过程都按规定的要求进行,从而达到过程控制的目的。

(三)预防为主的思想

质量的优劣不是由检验决定的,而是通过过程形成的,因此质量管理要强调预防为主,即事先分析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主导因素,采取措施将其消灭在形成过程之中,防患于未然。

(四)持续改进的思想

质量改进旨在提高质量,在ISO9000标准所规定的组织的五项主要质量目标和质量职责中,有三项涉及质量改进。质量改进主要通过改进过程来实现,是一种以追求更高的过程效益和效率为目标的持续活动。持续的质量改进应是组织管理者追求的永恒目标。

(五)制度化管理的思想

ISO9000标准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其制度化管理的思想,即要求组织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制作并保存质量记录,明确内部质量审核程序和方法,从而使工作的考核标准(质量体系文件)、考核依据(质量记录)、考核方法(内部质量审核)都明确化、制度化,形成制度化的管理体制。

(六)自我管理的思想

ISO9000标准要求通过内部质量审核、纠正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文件资料控制等四个支柱要素的协调动作来管理质量体系,使质量体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完善。

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应用ISO9000标准的理论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为什么要按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体系?答案是如果税收征收管理存在质量问题而且有改进质量管理的客观需要,再加上ISO9000标准适用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而且税务机关“贯标”具有可行性,那么将ISO9000标准引入税收征收管理就具有了充分的依据。

(一)税收征收管理中的质量问题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存在着“质量”,都有确立质量、保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质量和创新质量的客观要求,税收征收管理也不例外。那么,应该如何理解税收征收管理的质量。笔者认为,税收征收管理包括以下三方面的质量问题:

1.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是指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这些特性主要包括:①功能性,指税收征收管理发挥作用与效能(如组织收入、为纳税人提供经营用的发票),满足纳税人或其他受益者的需要;②合法性,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要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③合理性,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做到公正合理;如处罚不能畸轻畸重;④准确性,指税款、滞纳金的计算征收、发票的发售等业务要正确无误;⑤时间性,指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开展要及时、省时、准时,不能拖延;⑥文明性,指税收征收管理服务的文明程度,包括友好的态度、和谐的征纳关系等。

2.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质量。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完成都必须经历一个过程,而过程的每一阶段又可看作是过程的子过程。如税务行政处罚就要经过调查取证、审理、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的过程。所以过程质量问题存在于任何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要保证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就必须对税收征收管理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与税收征收管理有关的工作质量。除直接参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工作外,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完成还需要一些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间接相关的工作的支持,如资源配备、人员培训等,由于这些工作之间的整体性,一项工作的失误可能破坏其他工作,从而影响到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最终质量。所以,对每一项工作,无论是直接相关还是间接相关的,都必须认真对待,保证工作的质量。

以上阐述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与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提出的征管质量有相通之处,即二者都强调了质量问题,但质量管理角度上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的内涵要比总局提出的征管质量的内涵丰富得多。国家税务总局虽然未对征管质量进行解释和界定,但从其“十率”考核指标来看,其强调的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要求,此时的征管质量成为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上级机关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而忽视了征管质量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纳税人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尽管其与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上级机关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有部分相同之处)。另外,总局提出的征管质量只强调了税收征收管理结果的质量,而不包括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质量。

(二)税务机关有改进质量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我国税务机关着力于完善征管模式、改进征管手段,税收征收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税收征管还属于“粗放式”的征管,征管方法落后,基础管理弱化,征管质量还处在较低的水平和层次上,致使税收征收管理滞后于税制改革及经济发展的步伐。首先,在内部管理上,各级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虽然很多,但由于没有按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活动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很多“空白点”,管理和控制不到位。其次,在税收业务管理上,存在着职责不清、执法随意性大,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不强等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近几年,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1990年,人民法院受理的税务行政案件为123起,1996年、19997年已分别上升至969件、1389件。与此同时,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的败诉率一直居高不下,1996年为34%、1997年为41.5%。在服务纳税人方面,税务机关较多地从自身角度考虑如何管住税源,较少考虑如何为纳税人提供管理上的便利,造成办税效率低、办税成本高,纳税人抱怨较多,不利于改善税务机关的形象。尤其是税收作为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能较好地满足纳税人要求的税收征收管理将不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上述一系列税收征收管理质量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税收组织收入、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必须花大力气改进和提高税收征收管理质量。

(三)ISO9000标准的普遍适用性

ISO9000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保证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实用价值。ISO9000标准要求以满足顾客及其他受益者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质量体系使各项质量活动及影响质量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质量体系审核及管理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由此可见,任何一个组织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都可以按照ISO9000标准所要求的这几方面内容进行管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同样需要贯彻“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管理思想,通过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质量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对税收征收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实施有效控制,构筑完整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环,促进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效开展;通过确立预防为主的管理思想,实行防患于未然的管理,把有可能发生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总之,尽管ISO9000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涵盖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同样适用。将ISO9000标准蕴涵的科学管理原理和方法融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的税收征收管理,对税务机关强化内部管理、促进依法治税、改善税收服务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税收机关引入ISO9000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引入ISO9000标准无非就是要求税务机关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ISO9000标准的质量体系。实际上,税务机关在引入ISO9000标准前客观上已存在着一个质量体系,也就是存在着质量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这个体系并不一定完全满足ISO9000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税务机关能够按ISO9000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质量体系,使之趋于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税务部门本身的组织结构一般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税收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税务部门全方位加大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税务机关都具有一套税收征管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就具备了建立质量体系的现实基础。另外,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已得到普遍运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一方面有利于我们按ISO9000标准的要求监控工作过程,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质量记录管理的工作量,为贯标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国内外行政机关的成功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例证

质量管理已从最初的由企业性组织采用发展到逐步引起国家机关的重视并被采用,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在美国,克林顿当选总统后,提出在美国政府实施美国企业领先的质量运动。副总统戈尔按照克林顿的指示,在政府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质量改进活动,把许多公司富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经验引入政府,用质量管理方法解决政府的低效率,迅速改变政府的运行方式,将自上而下的官僚作用改变为企业式的政府。马来西亚政府自1989年以来,就决定采用质量管理以满足社会的要求,制定在政府中实施ISO9000标准的计划,该计划已于1996年7月正式启动,由马来西亚总理亲自领导,设在内阁中的马来西亚行政现代化管理规划局(MAMPU)具体组织实施。马来西亚政府认为,政府机构广泛实施ISO9000标准,既能明显改进服务质量,又能为强化管理提供一种有效手段,对履行行政职能、加速经济发展大有裨益。据全球管理咨询公司公布的一项调查,美国保持了最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的首席位置,马来西亚从列31位上升到第22位。这充分说明政府机关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对改善投资环境的积极作用。

在我国,国家机关实施质量体系亦有先例。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试点工作已初获成效,江苏、泉州、绍兴等局均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体系,大大提高了为国内外客户服务的质量水平,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另外,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项目审批处等单位也建立了质量体系,它们的成功实践充分说明ISO9000标准在国家机关中应用是可行和有效的。(待续)政府机关由引导、鼓励企业按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发展到根据内、外部管理环境的需要建立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以树立高效、低耗、廉洁、提供一流服务的政府新形象,已成为政府机关质量管理现代化的一种新趋势。也正是这种趋势,为税务机关的质量管理工作拓展了广阔的空间。本文结合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蛇口征收分局贯彻ISO9000标准(以下简称“贯标”)实例,探讨建立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的理论依据及如何建立等问题。

ISO9000标准的核心管理思想

ISO9000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和的第一个管理类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思想:

(一)全面满足顾客的需要,这是ISO9000的宗旨

对政府机关来说,由于立法机关(如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政府对立法机关负责,因此政府也间接地对人民负责,也就是说,政府的工作必须满足人民的需要,使人民满意。

(二)过程控制的思想

对所有过程进行控制的思想是ISO9000标准的基本思想,ISO9000标准对过程控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确过程网络,即确定每一项工作由哪些过程所组成。二是确定控制方式。在过程网络确定后,应对每一过程进行分析,确定为达到质量体系要求,“过程”中必须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一般通过书面文件加以规定。三是实施制定措施,确保每一个过程都按规定的要求进行,从而达到过程控制的目的。

(三)预防为主的思想

质量的优劣不是由检验决定的,而是通过过程形成的,因此质量管理要强调预防为主,即事先分析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主导因素,采取措施将其消灭在形成过程之中,防患于未然。

(四)持续改进的思想

质量改进旨在提高质量,在ISO9000标准所规定的组织的五项主要质量目标和质量职责中,有三项涉及质量改进。质量改进主要通过改进过程来实现,是一种以追求更高的过程效益和效率为目标的持续活动。持续的质量改进应是组织管理者追求的永恒目标。

(五)制度化管理的思想

ISO9000标准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其制度化管理的思想,即要求组织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制作并保存质量记录,明确内部质量审核程序和方法,从而使工作的考核标准(质量体系文件)、考核依据(质量记录)、考核方法(内部质量审核)都明确化、制度化,形成制度化的管理体制。

(六)自我管理的思想

ISO9000标准要求通过内部质量审核、纠正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文件资料控制等四个支柱要素的协调动作来管理质量体系,使质量体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完善。

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应用ISO9000标准的理论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为什么要按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体系?答案是如果税收征收管理存在质量问题而且有改进质量管理的客观需要,再加上ISO9000标准适用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而且税务机关“贯标”具有可行性,那么将ISO9000标准引入税收征收管理就具有了充分的依据。

(一)税收征收管理中的质量问题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存在着“质量”,都有确立质量、保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质量和创新质量的客观要求,税收征收管理也不例外。那么,应该如何理解税收征收管理的质量。笔者认为,税收征收管理包括以下三方面的质量问题:

1.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是指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这些特性主要包括:①功能性,指税收征收管理发挥作用与效能(如组织收入、为纳税人提供经营用的发票),满足纳税人或其他受益者的需要;②合法性,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要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③合理性,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做到公正合理;如处罚不能畸轻畸重;④准确性,指税款、滞纳金的计算征收、发票的发售等业务要正确无误;⑤时间性,指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开展要及时、省时、准时,不能拖延;⑥文明性,指税收征收管理服务的文明程度,包括友好的态度、和谐的征纳关系等。

2.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质量。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完成都必须经历一个过程,而过程的每一阶段又可看作是过程的子过程。如税务行政处罚就要经过调查取证、审理、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的过程。所以过程质量问题存在于任何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要保证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就必须对税收征收管理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与税收征收管理有关的工作质量。除直接参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工作外,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完成还需要一些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间接相关的工作的支持,如资源配备、人员培训等,由于这些工作之间的整体性,一项工作的失误可能破坏其他工作,从而影响到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最终质量。所以,对每一项工作,无论是直接相关还是间接相关的,都必须认真对待,保证工作的质量。

以上阐述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与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提出的征管质量有相通之处,即二者都强调了质量问题,但质量管理角度上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的内涵要比总局提出的征管质量的内涵丰富得多。国家税务总局虽然未对征管质量进行解释和界定,但从其“十率”考核指标来看,其强调的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要求,此时的征管质量成为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上级机关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而忽视了征管质量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纳税人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尽管其与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上级机关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有部分相同之处)。另外,总局提出的征管质量只强调了税收征收管理结果的质量,而不包括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质量。

(二)税务机关有改进质量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我国税务机关着力于完善征管模式、改进征管手段,税收征收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税收征管还属于“粗放式”的征管,征管方法落后,基础管理弱化,征管质量还处在较低的水平和层次上,致使税收征收管理滞后于税制改革及经济发展的步伐。首先,在内部管理上,各级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虽然很多,但由于没有按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活动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很多“空白点”,管理和控制不到位。其次,在税收业务管理上,存在着职责不清、执法随意性大,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不强等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近几年,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1990年,人民法院受理的税务行政案件为123起,1996年、19997年已分别上升至969件、1389件。与此同时,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的败诉率一直居高不下,1996年为34%、1997年为41.5%。在服务纳税人方面,税务机关较多地从自身角度考虑如何管住税源,较少考虑如何为纳税人提供管理上的便利,造成办税效率低、办税成本高,纳税人抱怨较多,不利于改善税务机关的形象。尤其是税收作为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能较好地满足纳税人要求的税收征收管理将不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上述一系列税收征收管理质量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税收组织收入、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必须花大力气改进和提高税收征收管理质量。

(三)ISO9000标准的普遍适用性

ISO9000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保证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实用价值。ISO9000标准要求以满足顾客及其他受益者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质量体系使各项质量活动及影响质量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质量体系审核及管理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由此可见,任何一个组织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都可以按照ISO9000标准所要求的这几方面内容进行管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同样需要贯彻“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管理思想,通过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质量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对税收征收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实施有效控制,构筑完整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环,促进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效开展;通过确立预防为主的管理思想,实行防患于未然的管理,把有可能发生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总之,尽管ISO9000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涵盖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同样适用。将ISO9000标准蕴涵的科学管理原理和方法融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的税收征收管理,对税务机关强化内部管理、促进依法治税、改善税收服务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税收机关引入ISO9000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引入ISO9000标准无非就是要求税务机关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ISO9000标准的质量体系。实际上,税务机关在引入ISO9000标准前客观上已存在着一个质量体系,也就是存在着质量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这个体系并不一定完全满足ISO9000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税务机关能够按ISO9000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质量体系,使之趋于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税务部门本身的组织结构一般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税收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税务部门全方位加大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税务机关都具有一套税收征管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就具备了建立质量体系的现实基础。另外,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已得到普遍运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一方面有利于我们按ISO9000标准的要求监控工作过程,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质量记录管理的工作量,为贯标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国内外行政机关的成功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例证

质量管理已从最初的由企业性组织采用发展到逐步引起国家机关的重视并被采用,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在美国,克林顿当选总统后,提出在美国政府实施美国企业领先的质量运动。副总统戈尔按照克林顿的指示,在政府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质量改进活动,把许多公司富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经验引入政府,用质量管理方法解决政府的低效率,迅速改变政府的运行方式,将自上而下的官僚作用改变为企业式的政府。马来西亚政府自1989年以来,就决定采用质量管理以满足社会的要求,制定在政府中实施ISO9000标准的计划,该计划已于1996年7月正式启动,由马来西亚总理亲自领导,设在内阁中的马来西亚行政现代化管理规划局(MAMPU)具体组织实施。马来西亚政府认为,政府机构广泛实施ISO9000标准,既能明显改进服务质量,又能为强化管理提供一种有效手段,对履行行政职能、加速经济发展大有裨益。据全球管理咨询公司公布的一项调查,美国保持了最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的首席位置,马来西亚从列31位上升到第22位。这充分说明政府机关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对改善投资环境的积极作用。

在我国,国家机关实施质量体系亦有先例。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试点工作已初获成效,江苏、泉州、绍兴等局均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体系,大大提高了为国内外客户服务的质量水平,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另外,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项目审批处等单位也建立了质量体系,它们的成功实践充分说明ISO9000标准在国家机关中应用是可行和有效的。基于ISO9000标准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框架设计

“贯标”通常可以分成三个阶段:一是确定质量体系;二是质量体系的文件化;三是质量体系的运行与改进

其中质量体系是“贯标”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也是本文要重点阐述的内容。确定质量体系后的文件编写、培训、运行及改进等环节,由于与其他行业贯标的做法基本相同,加上受篇幅限制,本文不再展开阐述。

质量体系是指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即通过设置组织机构,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明确相互的关系和工作的程序,并以质量体系文件的形式进行阐述,最后形成完整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建立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除了要贯彻ISO9000标准的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等核心管理思想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结合实际原则。质量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特点和内、外部环境来考虑,合理确定质量体系需控制的要素及控制程度。

2.整体优化原则。质量体系是由若干个有关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因此建立质量体系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以整体优化为原则。

3.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相结合原则。建立质量体系既要考虑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使二者有机结合。

4.经济性原则。完善的质量体系是在考虑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成本和利益基础上实现质量最优化,不可盲目追求高质量而忽视成本。

在讨论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框架设计前,首先必须明确税务机关质量管理中涉及的两个重要概念,即产品和顾客。

关于产品,ISO9000标准将其定义为活动或过程的结果,包括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和服务四大类。服务是指为满足顾客需要,在供方和顾客之间交接时开展活动的结果以及供方内部活动的结果。根据这一定义结合税收工作的特点,税务机关的产品应届服务类。由于各级税务机关的工作性质不完全相同,产品也会有所差别。对于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基层税务机关来说,其产品为税收征收管理业务,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税务管理及税务稽查。对于不直接从事基层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税务机关,如国家税务总局及省级税务机关,他们负责领导下级机关开展工作,其产品应为行政管理服务,这类产品与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服务基本相似,不具备税收征收管理的典型特征,因此本文不讨论该类税务机关的质量管理体系。

关于顾客,ISO9000标准将其定义为供方所提品的接受者。根据这一定义,顾客是与产品相对应的,对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来说,其接受者是纳税人、纳税担保人、扣缴义务人等税收征收管理相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对行政管理服务来说,其接受者为下级税务机关。此外,对基层税务机关来说,其开展的税收征收管理业务除了要满足纳税人的要求外,还要满足上级税务机关或政府的要求,但上级税务机关或政府并不是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接受音,因此不构成顾客,但他们又与税收征收管理质量有利益关系,我们将其称为质量活动的受益者。显然,受益者还应包括社会、税务干部和职工。

在明确了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系中的产品和顾客的基础上,我们以基层税务机关为对象,讨论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的框架设计,包括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总体结构设计和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要素确定两部分。

(一)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总体结构设计

严格地说,质量方针和目标并不是质量体系的组成部分,但它是质量体系的前提和依据。为了叙述的方便,这里将其与质量体系总体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一并予以阐述。

1.质量方针。质量方针是质量体系的灵魂,是一个税务机关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来说,“依法治税、优质服务”、“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等都体现了质量管理体系满足纳税人要求、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均可作为质量方针。

2.质量目标。质量目标是根据质量方针的要求,税务机关在一定期间内在质量方面所要达到的预期成果。质量目标必须是可以测量的,要清楚明确,要有时间要求。税务征收管理工作的质量目标一般可以用一定期间内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变更、撤销数(率)、服务承诺兑现率、纳税人满意率等指标来表示,这些指标反映税收征收管理满足依法治税或优质服务的要求的程度。

3.组织结构。组织结构是税务机关为行使其职能而建立的内部组织机构及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税务机关普遍有一套现存的较为完善的开展税务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结构。但为提高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应按现代质量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对现行的组织结构进行优化。

(1)成立健全有力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工作。确实无条件成立质量管理部门的单位,可将上述综合性质量管理工作分解到有关的综合性管理部门。

(2)合理分解质量职能。质量职能除上述综合性职能外,还包括策划、控制、改进等职能,对这些职能应进行合理的分解,明确各部门及部门工作人员的质量职责。其中,策划应由最高管理者负责,以质量管理部门为主,负责编制质量计划,包括方针、目标和实施计划。控制一般由质量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改进,即发现不合格,查找和分析原因并制订改进措施,该项职能应落实到各个部门。对部门工作人员,一般应落实以下最基本的质量职责:理解和执行质量方针和目标;熟悉和掌握整个业务流程;明确本岗位的质量活动和要求;了解相关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积极参与质量改进。

(3)理顺各项质量活动的相互关系,明确各部门之间和工作环节之间的接口,确保质量活动的恰当衔接。

4.程序。程序是为进行某项活动所规定的途径。只有对直接或间接影响质量的主要活动的程序作出规定,才能使各项质量活动能按正确的方法组织实施,并得到适当的控制和验证。典型的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①目的和范围:即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及活动所覆盖的领域;②职责:为达到上述目的,由谁来实施此项程序;③实施步骤:按逻辑顺序把实施流程和细节排列出来;④文件:即实施此程序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⑤记录:实施此程序所应制作的质量记录。一般来说,税务机关应对以下质量活动规定程序:内部沟通、质量体系文件控制、质量记录控制、管理评审、资源管理、过程实现的策划、纳税人要求识别、税收征收管理要求的评审、与纳税人沟通、采购控制、税收征收管理运作控制、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内部质量审核、不合格控制、数据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等。

5.过程。过程是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彼此相关的资源和活动。质量体系是通过过程来实施的。为了建立和实施一个有效的质量体系,税务机关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有哪些过程。过程和程序是密切相关的。质量活动是通过程序规定的途径和方法来进行的,而过程又是通过这些质量活动加上投入的资源来实现的,因此,程序是确保过程得以实现的前提。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过程涉及到纳税人要求识别、评审、标识、质量记录控制等多项质量活动,这些活动都是通过程序规定的途径和方法来开展的。税务机关现有的税收征收管理过程可以分为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减免税管理、发票管理、证明单管理、其他税务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行政处罚、税务稽查等10大类,其中每一大类还可以细分若干个小类。

6.资源。资源是质量体系的物质基础。为实施质量方针并达到质量目标,税务机关应根据上述过程的需要确定资源的需求并提供必需、充分和适宜的基本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设施、工作环境等。

(二)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要素确定

在确定了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的总体结构后,接下来的任务就是确定质量体系需要控制哪些要素以及应该控制到什么程度。

1.管理职责。管理职责是一个纲领性的要素,除前述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策划。税务机关应对税收征收管理的现有过程、新增过程及专项过程进行策划,识别和确定所需的资源,确定体系持续改进的途径和方法,策划的结果应形成质量体系文件。

(2)管理者代表。税务机关应在机关领导中指定一名成员为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的主要职责是确保质量体系得到建立和保持。

(3)内部沟通。为确保在不同的层次和职能之间就质量体系的过程及其有效性进行沟通,应明确沟通的方法和范围,一般来说,税务机关内部沟通的方法主要有会议沟通、内部刊物沟通、文件沟通以及请示汇报等。

(4)文件控制。质量体系需要控制的文件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各类公文。质量管理手册是质量体系最高层次的文件,是对质量体系的概括性描述,为避免其过于繁琐,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质量活动,一般需要编制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对完成活动的方法和步骤作出规定,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对质量管理手册构成强有力的支持。

(5)质量记录的控制。质量记录是指为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证明满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质量要求的质量记录,如各类业务申请表、审批表、通知书、批复书、纳税申报表、回执等;另一类是为质量体系要素运行的有效性提供客观证据的质量记录,如文件收发记录、会议记录、人员培训记录、内部质量审核记录、管理评审记录(计划和报告)、供方评价记录、纳税人投诉记录、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等。对上述所有质量记录,应制定程序文件,以控制质量记录的制作、标识、保存、检索和处置。

(6)管理评审。税务机关的领导应定期(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质量体系以及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正式评价,寻求可以实施的改进。

2.资源管理

(1)人力资源。为确保各类人员的工作能力,税务机关应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需要对各类人员必需的资格、经历和培训水平作出规定。要注意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投入,通过持续的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2)设施。设施管理和控制的范围包括:工作场所和相应的设施;设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支持。

(3)工作环境。工作环境管理包括为确保税收征收管理质量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的管理。

3.产品实现。

(1)实现过程的策划。产品实现是完成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所要求的一组有序的过程和子过程。对前述质量体系结构设计中确定的过程应该进行策划,确定每一项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目标、实现过程的程序和方法以及所需提供的资源、验证活动和验收准则、证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及税收管理业务的符合性所必需的质量记录。策划的结果应形成文件,如作业指导书。

(2)顾客要求的识别。对纳税人要求的识别包括对纳税人明确提出的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要求、纳税人未明确提出但预期的要求以及与税收征收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识别。纳税人要求具体是指纳税人对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时间性以及支持的要求。对纳税人明确提出的要求一般由直接受理纳税人办税申请的工作人员识别,对纳税人预期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般应在进行质量策划时进行识别。

(3)产品要求的评审。评审就是要确定开展的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要求,它与制造业需要针对不同的合同或项目临时评审产品的要求不同,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要求由于法治的原因需要在质量策划时作统一规定,一般不存在因个别纳税人的要求而改变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要求的情况。

(4)顾客沟通。税务机关需要就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信息、业务申请的处理情况、纳税人反馈等内容与纳税人进行沟通,规定沟通的渠道和方法,包括税收宣传、咨询、、接受和处理纳税人投诉、问卷调查等,确保沟通的有效性。

(5)采购。采购控制的内容包括评价和选择供方、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等。采购控制的方式和程度应根据采购产品对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质量的影响程度确定,对影响较大的计算机采购、发票印制等就要严格控制,对影响较小的零星采购可进行简单的控制。

(6)标识和可追溯性。此要素要求对税收征收管理运作的全过程使用适用的方法标识税收征收管理业务,并针对测量和监控的需要,对过程的状态进行标识,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特点,标识的范围和方法主要有:对纳税人以名称、税务登记号进行标识;对文书和票据以名称、印章、日期、类别和编号进行标识;对工作场所以标志牌或示意图的方式进行标识;对过程的状态以办理人员签署的意见为标识。其中,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号,文书和票据的编号是唯一的,可以满足可追溯性的要求。

(7)顾客财产。对税务机关控制下的纳税人财产应该妥善保管,包括对纳税人财产进行标识、验证、保护等。当发生丢失,损坏或者说不适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纳税人,并作出适当处理。税务机关控制下的纳税人财产主要有: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扣押的财产;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财产;纳税保证金和发票保证金;调取或代管的纳税人发票;代维报税设备等。

4.测量、分析和改进

(1)顾客满意。此要素要求监控顾客满意和不满意的信息,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定期问卷调查的形式来获取纳税人是否满意的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实施必要的改进。

(2)内部审核。根据此要素的要求,税务机关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是否得到有效地实施和保持。为此,应制定内部审核程序,规定实施审核、确保审核独立性、记录结果并向管理层报告的职责和要求,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过程的测量和监控。此要素要求采用适当的方法对满足顾客要求所必需的实现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税务机关可采取不定期现场抽查的方法对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过程进行现场抽查,管理层负责对整个单位的过程进行现场抽查。另外,税收执法检查,也不失为一种监控过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好方法。

(4)产品的测量和监控。此要素要求对产品的特性进行测量和监控,以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税务机关可采取以下方法对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进行测量和监控。

——自我检查。税收征收管理各环节工作人员对办理的税收征收管理业务采取边操作边复核的方法进行自我检查,核对有关文书、票据,确保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符合要求。在自我检查活动圆满完成之前不得放行和交付。

——税收执法检查。税务机关可定期组织税收执法检查,测量和监控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是否符合要求。

(5)不合格控制。此要素要求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和交付。识别不合格的途径主要有: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办理的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进行自查时发现不合格;不定期现场抽查发现不合格,税收执法检查发现不合格;内部审核发现不合格。对以上各种途径识别的不合格应在程序文件中规定纠正以及对纠正结果进行验证的职责和要求。

(6)数据分析。此要素要求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识别可以实施的改进。税务机关可以对来自测量和监控活动以及其他来源的数据进行分析,这些数据包括纳税人满意率、服务承诺兑现率、不合格在部门和业务中的分布率以及上述各项指标的增减率等。通过分析确定质量改进的重点和范围。

(7)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发现的不合格,除对不合格本身进行纠正外,还应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消除这一原因,以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而对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可能出现不合格的隐患(即潜在的不合格),则应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发生。税务机关应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规定分析不合格的原因、确定和实施所需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验证所采取的措施有效性等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确定了以上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的框架后,即可据此编制质量体系文件并组织实施。

建立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的实证分析

深圳市蛇口征收分局作为试点单位之一,他们成立了由15人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按照ISO9002:1994和ISO/FDIS9001:2000标准的要求结合分局的业务工作特点精心设计了涵盖所有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编制了包括质量管理手册、16个程序文件和47个作业指导书在内的近30万字的质量体系文件,详细规定了分局42项税收征收管理业务以及为保证业务工作质量所必需的其他工作的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2000年9月底,该分局的质量体系通过了认证机构的现场审核,成为我国第一家同时通过ISO9002:1994和ISO/FDIS9001:2000标准认证审核的税务机关,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初步建立了一个严密的税务机关管理机制,形成全员参与、全面控制、高效运转、不断改进的管理体系,实现了管理模式的变革

该分局将ISO质量管理模式引入税收征管工作后,一方面规范了相关的管理活动和职责,理顺了内部管理关系,使机关的各个管理层面、各个操作过程、各个工作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满足了管理科学性、系统性、规范化的要求,克服了以往管理中存在的基础管理弱化、内部协调不畅等问题,明确了职责、规范了程序、改进了管理。一个全面控制、高效运转的管理体系已初步确立。

(二)确立了“职责明确”、“过程控制”、“预防为主”、“不断改进”的税收业务管理新模式,依法治税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

该分局的管理体系综合考虑了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紧密相关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各方面的因素,明确了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控制要求和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的验证要求,建立了一套预防和处理不符合要求的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机制,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传统的税收征收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随意性较大等老大难问题,带来了依法治税工作的新面貌。

(三)树立和实践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大大丰富了税收服务的内涵,改善了税务机关的形象

该分局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在转变服务观念、配备服务设施、提供规范化的服务、与纳税人沟通、建立纳税人满意度评定制度、处理纳税人投诉、服务质量的改进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使税收服务更加贴近纳税人,税收服务的能力极大提高。当出现电脑故障时办税大厅就悬挂“电脑故障、暂停办公”指示牌的现象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暂时改用手工办税。税收服务的内涵被大大地丰富,税务机关的形象也因此得到了改善。

(四)ISO9000管理模式所具有的完善的检查监督机制确保了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使制度化管理落到实处

该分局建立了一支由15名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内部审核员队伍,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审核,对所有科室的全部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符合性审核,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工作和做法要开具不合格报告,并确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另外,认证机构每年还将对该分局进行一次符合性监督审核,若不能通过审核,将被吊销证书,这也就迫使税务机关必须认真执行管理文件和制度。这种内外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大大强化了制度的贯彻执行,真正实现了制度化管理。

税收征管体系第2篇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收将成为国家与农民的主要联系纽带,是农民合理承担义务的重要内容。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收征管的需要,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农业税收政策,严格依法治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本文就建立新的农业税收征管体系有关问题做如下设想:

一、规范征收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依法征税、依率计征的原则。坚持依法征税、依率计征的原则,必须把税法的统一性与管理方法的灵活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进行税收管理时,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税法办事,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存在着差异,具体的管理办法不应强求一律,而应因地制宜,使征收管理符合实际要求,以取得较好的成效。

(二)组织税收收入与促进经济生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收入是征收管理的首要任务,如果不注重组织税收收入,则征收管理就失去了中心;但是,征收管理又不能持单纯的财政观点,不注重开辟财源,就会束缚经济的发展。在征收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组织收入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征收管理与群众协税相结合的原则。农业税收工作涉及城乡各行业,遍及农村千家万户。如果没有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协助,仅靠征收机关的自身力量是搞不好征收管理的。因此,采取适当的形式,因地制宜地组织群众开展协税工作,把专业管理与群众协税结合起来,对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促进征管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是完全必要的。

二、建立规范征收管理体系的目标

农业税收征收管理体系建立的目标:以征收机关为主、协护税为辅,分类分步推行纳税申报和集中征收,搞好服务监督,逐步实现计算机控管和重点稽查的新模式。围绕实现这一目标,要确立征收机关依法征收的主体地位,同时做好征收机关的自身职能转变和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提高,逐步实现由征收人员上门收税向纳税人自觉申报的转变,由专管员直接管户向管事、监督与服务的转变,建立规范的农业税收征管新模式。

三、规范征收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确立农业税收征收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按照农业税收业务征、管、查一体化管理的设想,考虑到农业税收与工商税收的区别,在保证地方税收整体征管体系的前提下,有必要确立农税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本着机构不升格的原则,省、市、县三级成立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农村中心所下按所辖乡镇设置农业税分所。省农税局主要负责全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管理方法,组织所管税种的税收收入;管理农业税收征收经费、票据和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工作;办理所管税种的减免审批事项;开展农业税收征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农业税收征管装备;开展农业税收征收调研和稽查工作,处理所管税种的其他事项。市、县、市、区"农税局主要负责本辖区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负责所管税种的政策法规贯彻实施;负责所属地区的农业税收征收经费管理、票据领发、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工作和稽查工作;办理所管税种减免税的审批、落实工作;协助上级农税局做好本地区的农业税收调研工作,处理好上级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乡农业税分所具体负责所辖区的农业税收任务的直接征收工作;负责农业税收税源的调查核实和登记造册工作;负责农业税收的减免具体落实工作;负责乡级农业税收决算的编报;负责农业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到户工作;负责对村级协护税组织及代征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农业税收队伍建设。我省现有从事农业税收一线征收人员近2700名,平均每乡2名,负责全省农业税收8亿元的征收任务。税改后,农业税收征收任务成倍增加,农特两税预计达到16亿元,征收方式将由原来的政府行政命令式转变为征收机关直接征收为主,征收主体和执法主体将非常明确。面对全省800多万户的纳税人,要做到依法行政、户交户结、按期完成征收任务,现有的征收力量是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员配置。

(三)建立夯实的税源管理基础。农业税收征收要做到依率计征、应征尽征,必须从税源管理入手,在摸清税源真实情况基础上,健全完善的分级管理税源制度,实行动态控管。同时,要加强对纳税户的管理,做到农业税任务落实到户、实行户交户结、完税凭证开列到户;对农业特产税纳税大户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查;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要逐步实行纳税申报制度。在此基础上,对税源情况实行计算机管理。

(四)分类分步推行纳税申报制度。根据农业税收工作特点和纳税人不同的缴税意识、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水平等条件,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申报、邮寄申报等多种方式申报纳税的形式。可以按照先易后难,先城镇后农村,先国有、集体单位后农户的原则,分阶段、分税种地实施。根据耕地占用税、契税一次性纳税和农业特产税大户相对集中的特点,要逐步实现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模式。针对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零星散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现实,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不能急于求成,先试点后推广,要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纳税意识,逐步创造条件实施。

(五)逐步实行集中征收体制。为了方便纳税人,节约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能,农业税收要逐步进入地税办税大厅及其他服务场所。在县(市、区)局已建立的办税报务厅所,要逐步增设农业税收窗口,负责农业税收政策咨询、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一系列工作。定期向县(市、区)农税局报送税款征收资料和申报纳税等情况。在基层税务所,农业税收要与工商税收统一进办税报务厅,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在交通、通信不便的山区和偏远地区,可采取巡回征收和定期定点征收方式搞好征收工作。

(六)建立健全税收保障体系和协税护税网络,规范委托代征税款手续。针对农业税收税源分散、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的实际情况,充分依靠县(市、区)乡政府的领导组织及协调,成立由地税、财政、工商、公安、粮食、土地、金融、城建等部门参加的协护税组织,协助征收部门及时解决税收征管中的难题。乡镇和行政村应建立完善的协护税网络,在征收部门的指导下有效地开展协护税工作,征收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给协护税网络一定协税经费。征收机关按照税法及行政法规规定委托粮食、土地、房地产、林业等单位代征农业税收的,应规范代征程序和办法,要签定代征协议书,对其颁发《委托代征证书》,并监督代征单位执行税法和协议。对聘请的农税协税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和税收业务的教育和培训,实行“一书(聘任书)、一证(上岗证)、一档(协税员档案)”的管理制度,定期考核,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其协护税行为,防止问题的发生。

税收征管体系第3篇

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税收工作的总体思路,制定了“十五”期间征管改革的奋斗目标:“通过进一步完善新的征管模式,初步建立以信息化和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这里指的税收征管体系是在信息化支持下的征收、管理、稽查的专业化分工管理体制,即征、管、查分权的管事制。它的运作原理是通过成立三个专业机构,进行权力制约,三者之间既明确分工又有机联系,形成税收管理的一个有机整体。本文就此作一粗浅探讨。

一、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税收征管体系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它的内容和形式取决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它必须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信息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受其影响,企业经营活动也日趋复杂。特别是当前企业的e化经济迅猛发展,生产经营活动大量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这些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给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迫切要求税收工作提高征管水平,适应形势的发展。而由于税收征管现状与经济形势发展的不对称性,致使税务部门不能及时、全面掌握纳税人信息,造成征管质量低下,重复劳动过多,征管成本加大。而专业化的征管查格局,则以大型数据库和广域网为依托,实现数据的高度集中处理和共享,更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征管质量,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质量,适应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

(二)实行专业化分类管理是依法治税的需要。

据有关资料表明,1999年我国的税务行政“官司”中,税务机关胜诉率只有15%,败诉率却高达32%,53%则是通过做工作后撤诉的,而败诉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执法程序不当造成的。这一数字充分说明原征管模式在执法程序的内部监督管理上存在着漏洞,再加上部分税务干部执法素质不高、专业化不强等因素,导致税收执法权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出现执法随意、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等现象,而实行专业化分类管理后,一方面可以在内部执法程序上对税收执法权力进行分解制约,加强权力监督,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税务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执法技能,从而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

(三)建立专业化的征管格局是wto透明度原则的要求。

我国已经加人wto,透明度原则是wto的重要原则之一。税收是国际国内贸易政策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wto成员国(方)税收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也必须符合透明度原则的要求。税收行政的透明度首先取决于税收程序的透明度,它的关键在于对纳税人的税款核定、审计及对税收违法事实的认定和对税收违法行为处罚的程序、依据和标准都应当规范化和确定化,尽量减少和避免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而专业化的征管格局则正是通过对权力的分解制约和明确岗责划分,来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减少或避免随意执法行为发生的。

(四)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为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提供了技术条件。

专业化征管的前提是岗责划分,形式是专业化分工,需求是部门协作。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则恰好为信息资源的传递和共享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条件,所以只有将岗责划分与现代化科技有效结合起来,贯彻科技加管理的方针,才能充分发挥专业化征管体系的效能。

二、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的目的和要求

(一)目的。

建立理想的税收征管模式的目的在于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实现税收利益的最大化,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使各项税收政策通过征管模式落实到位。所以建立专业化征管体系的目的是通过实行权力分解和制约,推进依法治税,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降低税收成本。

(二)要求。

1.明确岗责划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专业化分工后,必面对征管查三个机构在内部分工和外部协作上明确各个机构及各个岗位的职责,并通过建立责任追究制,增强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减少和避免因推诿扯皮而造成的工作脱节和不连贯,进而影响征管质量和水平。

2.实现信息的集中处理和共享。专业化分工后,征管查各成体系,只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管理手段和网络技术,实现信息数据的集中处理和共享,才能真正建立起专业化的征管格局。

3.收缩机构,精简人员。我国拥有近百万税务大军,素质参差不齐,税收成本较大和不适当性已勿庸讳言。要适应在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征管体系,就应提高人员素质,实行集中征收,收缩机构,精简人员,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4.优化纳税服务,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按照集中征收的要求,大力推行包括电子申报在内的多种申报方式,实现税、银、库联网,减少纳税环节,简化纳税程序,方便税款的申报缴纳入库,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5.提高税源监控能力。专业化征管体系建成后,由于机构收缩,县局是一线征管单位,科室进大厅,撤销了全职能征管机构,甚至县以下的税务所也要撤掉,这样势必要影响到对税源的监控力度。所以在专业化征管格局下,如何提高税源监控力度、减少漏征漏管是摆在改革面前的一个首要问题。

6.提高稽查质量。通过加大稽查力度,提高稽查质量,打击震慑偷税行为,发现、反馈、堵塞征管中的漏洞,使征、管、查协作并进,促进专业化征管格局的形成和发展。

三、建立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基层改革目标不明确。

税务人员对改革的步骤、要求及结果不能准确把握,靠摸着石头过河的工作方法,只能加大工作量,影响改革进程和质量。如现行的征管软件tmsis,由于在当初设计时不支持多元化申报功能,但为了适应改革进程,尽快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就不得不对tmsis进行增强补订程序,重新构造功能,这对于市地级以上的国税管理部门而言,只是进行修改程序的编写,而对于县区级以下的税务部门而言,则要面对的是几千户纳税人、多个数据库的整理修改,增加的工作量及因此而增加的税收成本是可想而知的。而即将推行的ctais软件本身就具备这种功能,所以能否在ctais运行以后再进行多元化申报改革是当前不少基层税务干部存在的疑虑。产生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在推行改革的过程中,缺少对改革的前瞻性和预测性,缺少对改革内容的了解和准备。所以建议我们在推行ctais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真正了解什么是ctais,具体功能和要求是什么,充分做好ctais推行前的准备工作,以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岗位不明,责任不清,工作程序脱节。

成立征、管、查三个专业机构,它的运行保证就是要建立一整套内部各岗位和各专业局之间的岗责体系。我省虽然在改革的初期也制订了过渡期的业务协调方案,但由于对具体工作没有达到最细化,岗位责任划分不清,分工不合理,缺乏考核等监督制约机制,造成内部手续传递混乱,业务繁琐复杂,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影响改革的进度和效果。

1.发票发售问题。现在基层税务所发售的普通发票必须先与征收局签订代售发票协议,在形式上虽然取消了税务所直接发售发票的权利,但实际上仍然履行发票发售的功能;另外还存在管理局因管理需要,对某纳税人采取停票措施,但由于手续传递或责任不强等问题,该纳税人利用“时间差”仍能从征收局领出发票,造成工作脱节。

2.代开发票问题。目前运行的代开发票的程序是:县局审批,基层税务所缴税和办税服务厅开发票三个环节,手续更加繁琐复杂,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3.金税工程岗位设置问题。金税工程在县局设9个岗位,综合科负责登记岗、发票发售岗、税控设备管理岗;政策法规科负责一般纳税人认定岗和数据采集岗;计划征收科负责认证和报税岗;管理局负责日常稽核岗和税源管理岗。运行的主要程序是计划征收科将认证和报税信息传到政策法规科,进行一般纳税人稽核系统软件的数据采集,然后上传至市局。但政策法规科对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易把握,这样数据采集岗设在政策法规科就形同虚设,极易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现象。而将数据采集岗划到计划征收科后,认证、报税、数据采集在同一单位,便于业务协调,增强责任心,更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认证、报税与申报之间存在的问题。一是时间及地点问题。目前运行的模式是企业于例征期前先到办税服务厅进行进项发票认证,然后于例征期再到办税服务厅进行销项发票报税,最后回所在税务所进行申报纳税。这种运行方式不但给纳税人增加了负担,大大提高了纳税成本,而且容易产生纳税人利用认证、报税、申报的时间地点不一致、税务机关报税信息不共享的这一弱点,进行虚假申报,产生偷税现象。所以在远程网络申报还未开通的情况下,对于住址在城区或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可以在例征期前进行认证,而对于边远农村、业务量较小的企业则可将认证、报税、申报三个环节进行合并,统一在例征期由办税服务厅负责受理。二是区间问题。由于抄报税的区间是以自然月为准的,而现在企业的会计核算区间则绝大部分不是以自然月为准的,造成了报税数据采集的时间范围与申报数据的时间范围不一致,加大了征前审核和征后稽核的工作量,特别是将来ctmis运行后,如何能保证报税与申报数据的一致性,是我们目前应尽快解决的问题。所以建议应由政府进行协调,在全省范围内对会计区间进行修改,统一以自然月为准。

5.办税服务厅管理及权限问题。按省局要求,取消征收局后,县(市)局各业务科室前台人员进入原征收局办税服务厅办公,这一改革措施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两个问题:(1)办税服务厅的管理方式问题。办税服务厅应由谁负责管理以及如何管理,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如果是县(市)局业务局长直接进入大厅办公,会出现因业务分工不同,权力受限而无法拍板决策的问题;如果指定一名大厅主任或进驻大厅的业务科室负责人轮流管理,更容易出现扯皮现象;(2)办税服务厅的权限没有明确。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县(市)局各科室不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但实行新模式后,大厅要面对的直接的税务行政执法及处罚问题,如加收滞纳金等一般性税务违章行为,办税服务厅是否有权作出处理决定,它究竟享受哪一级的权限,建议上级税务机关及时予以明确。

(三)税源监控力度不够。

对税源的监控仅仅停留在表面和静态管理,征管的“死点”和“盲点”仍然较多,漏征漏管户依然存在,这已成为专业化管理的源头障碍。虽然新《征管法》作了在税源管理上与工商和银行两部门进行联控的规定,但由于个体、私营业户的大量存在和逐渐增加,经营方式更加灵活,他们可以储蓄存款或个人名义开设银行帐户来满足其经营业务的需要,规避监控,在未进行税收清算或有欠税的情况下而一走了之,造成税款流失。所以在税源的控管上已不能停留在静态管理的思路上,要采取动静结合的方法,全面实施监控。在静态管理上,要继续落实税源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职责,增强责任心;同时在占有大量的纳税人生产经营数据资料的前提下,全面引入纳税评估制度,对纳税人实施预测性监控,对个体户按照《最低税额标准办法》进行双定征收,对小规模纳税人落实《小规模纳税人评估制度》,对一般纳税人参照涉外企业管理的评税制度进行预测,全面对税源的动态进行预测和分析。在动态管理上,通过政府协调,打破部门信息各自占有、各自为政、互不沟通的局面,建立税务机关同工商、银行、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流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在纳税人进入或退出任何一个渠道时都能得到监控,从而达到动态管理的效果。

(四)多元化申报问题。

多元化申报是指为纳税人提供的自主采用的方便、快捷、准确、低成本的申报方式,它的目的在于降低税收成本,实现集中征收。但我们的改革应着力于适应中国现代经济的“二元”结构,不能让现代化的征管模式超越现实的征管条件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和县城城区采取集中征收、管理、稽查是合理和必须的,但在经济落后的农村, 特别是山区、老区,就必须因时、因势、因地制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灵活、多元化的措施进行税收征管,稳步、循序渐进地推进专业化征管改革,切不可操之过急,超越经济发展水平,摘模式化和一刀切。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我国由于旧的税收宣传观念的存在,以及受经济发展水平及纳税人素质的影响,社会大众的纳税意识普遍不高,对税法的遵从程度较差。以辉县为例,全县山区面积占2/3,1 700余户农村个体纳税人散布在全县20多个乡镇农村,知识结构、文化水平较低,纳税意识不强,即使目前实行的“一元化”的税务所大厅申报,也是在催报催缴的情况下完成的。电话申报和银行网点申报方便、快捷,但其前提是纳税人已在银行存够当月的应纳税款,就目前农村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承受能力而言,很难实现。第一是不容易接受。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较差,在心理上和行动上不愿意接受,另外,农村纳税人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电话申报方式来说,因数字较多,不易记忆,操作确有困难。第二,即使纳税人乐于接受,就目前农村的经济状况而言,在税务所进行申报纳税时,又可以同时办理领购发票、税法咨询等涉税事宜,他们何乐而不为呢?在推行多元化申报过程中、由上级要求进度,下级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就可能出现政策变形,片面提高多元化申报比例。据了解已经出现税务所通过验证时机,大量注销那些规模小管理难度大的业户,将之转为临商户进行管理,在数字上片面地达到了多元化申报的比例要求,但实际上却造成了大量的税源、税款的流失,这与我们推行改革的初衷完全是背道而驰的。所以我们在农村进行多元化申报改革中,应切合实际,加强宣传,循序渐进地稳步推行。

(五)加强稽查管理。

稽查管理上,目前存在着由于岗责不清,分工不明,对信息资料不能实现有效的共享,造成选案准确率低,查案不透,制约机制不力,处罚不重的现象。应进一步完善计算机选案指标,提高准确率,严查重罚,并分析税源管理、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堵塞征管漏洞,促进税收征管水平和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提高。

(六)关于税收成本问题。

我们作为改革的试点省份之一,改革给我们带来了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激发了改革的活力。但我们还应冷静地思考,改革是否也给我们带来了负面影响,即改革的成本问题。因此,如何在现有的条件下消除负面影响,降低税收成本一,也是摆在改革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此通过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税收征管体系第4篇

一、我区非税收入管理的现状

(一)非税收入的构成。

我区区级财政收入构成主要由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部分组成。非税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非税收入的特点。

1、非税收入规模不断壮大。尤其是2008年8月实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以来,我区加快了非税收入进财政专户的速度,确保了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金库。2007年,我区非税收入额为31641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10672万元;2008年,收入额为36522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17543万元);2009年1-9月,收入额为30708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10022万元。

2、非税收入管理不断规范。一是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1996年我区设立了财政专户,区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按计划拨付使用,2008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达16005万元,相当于1996年的十倍。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综合预算。2006年,我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预算单位资金统一管理,财政资金一个口子拨付。2009年将单位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范畴,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确定单位的非税收入年度计划,形成科学合理的征收激励机制。

二、我区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

一些部门、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非税收的认识仍停留在自收自支自用认识阶段,对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及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认识不清,把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视为单位自有资金。认识不到位带来工作上的不同步,一些部门非税收入今天缴专户,明天就打报告找财政要钱。

(二)管理方式不到位,政府难以统筹调剂。

几年来,我区对收费等非税收入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在政府调控、集中规范统筹管理上却是步履艰难。如2007年我区对部分单位的非税收入统筹了240万元,仅占当年非税收入总额的0.7%。2008年调控统筹1916万元,占当年非税收入的5%。可以说,统筹难度十分大。目前对非税收入主要是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未真正触及执收执罚单位利益,仍然是“谁收谁用、多收多用、多罚多返”,造成了有钱的部门收入调控不出,无钱的单位攀比而纷纷向财政伸手,既增加了财政负担,又造成了分配不公。

(三)财政职能被肢解,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实际中,非税收入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未真正归位,财政职能被肢解,难以发挥整体效应。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名义上为财政性资金,实则为部门单位使用;纳入预算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也基本上是列收列支,不能有效地形成地方可用财力,无形中虚增了一块财政收入,影响了地方财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四)法制不健全,缺乏监督约束机制。

目前,我区在非税收入管理上依据的大多为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没有制定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对非税收入立项、收入征管和支出安排都存在较大随意性,缺乏有效地监督机制。由于财政部门的强制执行手段有限,对管理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既影响到政策的严肃性,又影响到了财政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对策

非税收入日前已经成为从中央到地方财政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其规范的最终目标应是财权上收,将全部的非税收入收归国库,纳入预算,充分发挥非税收入在优化资源配置、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制止收入流失和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要从根本上改变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和体制缺陷,就必须在认识上有所转变,体制上有所创新,在管理上有所突破。

(一)树立非税收入的新理念。

要逐步淡化预算外资金概念,尽快树立非税收入新理念,真正把理念统一到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上来。非税收入是国家制定政策授权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取得的,与税收收入一起由政府统筹安排,成为政府可用财力。

(二)实行资金统筹,增强政府对非税收入的调控能力。

一是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对非税收入形成的财力实行统筹安排,适当调剂。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实现非税收入使用上的分类管理,改进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方法,真正做到非税收入的征收与使用分离。

二是积极探索非税收入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新型预算管理方式,实现非税收入分配权集中于政府财政的管理目标。财政不但要在年度间对非税收入进行调控,而且在部门、单位间也要进行调度,并积极摸索非税收入在项目间进行调剂的新路子,努力提高非税收入的资金使用效率。

(三)改进征收方式,真正做到“以票管收”。

非税收入资金额度大,涉及面广,征收工作难度大,而且征收手段比较薄弱,法制制度不健全。因此需要完善“源头控收,以票管收,依法尽收”的管理模式,建立运转协调、规范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机制。

一是改进非税收入的征管方式,丰富完善征管手段,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加快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步伐,以有关部门、机构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为基础,以收缴分离为目标,建立“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收缴行为。

三是加强账户管理,取消执收单位以各种形式设立的非税收入过渡户,将非税收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直接缴库或集中汇缴,规范收入收缴程序,减少资金收缴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管机制。

税收征管体系第5篇

iso9000标准的核心管理思想

iso9000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和发布的第一个管理类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思想:

(一)全面满足顾客的需要,这是iso9000的宗旨

对政府机关来说,由于立法机关(如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政府对立法机关负责,因此政府也间接地对人民负责,也就是说,政府的工作必须满足人民的需要,使人民满意。

(二)过程控制的思想

对所有过程进行控制的思想是iso9000标准的基本思想,iso9000标准对过程控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确过程网络,即确定每一项工作由哪些过程所组成。二是确定控制方式。在过程网络确定后,应对每一过程进行分析,确定为达到质量体系要求,“过程”中必须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一般通过书面文件加以规定。三是实施制定措施,确保每一个过程都按规定的要求进行,从而达到过程控制的目的。

(三)预防为主的思想

质量的优劣不是由检验决定的,而是通过过程形成的,因此质量管理要强调预防为主,即事先分析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主导因素,采取措施将其消灭在形成过程之中,防患于未然。

(四)持续改进的思想

质量改进旨在提高质量,在iso9000标准所规定的组织的五项主要质量目标和质量职责中,有三项涉及质量改进。质量改进主要通过改进过程来实现,是一种以追求更高的过程效益和效率为目标的持续活动。持续的质量改进应是组织管理者追求的永恒目标。

(五)制度化管理的思想

iso9000标准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其制度化管理的思想,即要求组织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制作并保存质量记录,明确内部质量审核程序和方法,从而使工作的考核标准(质量体系文件)、考核依据(质量记录)、考核方法(内部质量审核)都明确化、制度化,形成制度化的管理体制。

(六)自我管理的思想

iso9000标准要求通过内部质量审核、纠正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文件资料控制等四个支柱要素的协调动作来管理质量体系,使质量体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完善。

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应用iso9000标准的理论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为什么要按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体系?答案是如果税收征收管理存在质量问题而且有改进质量管理的客观需要,再加上iso9000标准适用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而且税务机关“贯标”具有可行性,那么将iso9000标准引入税收征收管理就具有了充分的依据。

(一)税收征收管理中的质量问题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存在着“质量”,都有确立质量、保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质量和创新质量的客观要求,税收征收管理也不例外。那么,应该如何理解税收征收管理的质量。笔者认为,税收征收管理包括以下三方面的质量问题:

1.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是指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这些特性主要包括:①功能性,指税收征收管理发挥作用与效能(如组织收入、为纳税人提供经营用的发票),满足纳税人或其他受益者的需要;②合法性,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要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③合理性,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做到公正合理;如处罚不能畸轻畸重;④准确性,指税款、滞纳金的计算征收、发票的发售等业务要正确无误;⑤时间性,指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开展要及时、省时、准时,不能拖延;⑥文明性,指税收征收管理服务的文明程度,包括友好的态度、和谐的征纳关系等。

2.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质量。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完成都必须经历一个过程,而过程的每一阶段又可看作是过程的子过程。如税务行政处罚就要经过调查取证、审理、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的过程。所以过程质量问题存在于任何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要保证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就必须对税收征收管理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与税收征收管理有关的工作质量。除直接参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工作外,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完成还需要一些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间接相关的工作的支持,如资源配备、人员培训等,由于这些工作之间的整体性,一项工作的失误可能破坏其他工作,从而影响到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最终质量。所以,对每一项工作,无论是直接相关还是间接相关的,都必须认真对待,保证工作的质量。

以上阐述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与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提出的征管质量有相通之处,即二者都强调了质量问题,但质量管理角度上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的内涵要比总局提出的征管质量的内涵丰富得多。国家税务总局虽然未对征管质量进行解释和界定,但从其“十率”考核指标来看,其强调的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要求,此时的征管质量成为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上级机关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而忽视了征管质量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纳税人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尽管其与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上级机关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有部分相同之处)。另外,总局提出的征管质量只强调了税收征收管理结果的质量,而不包括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质量。

(二)税务机关有改进质量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我国税务机关着力于完善征管模式、改进征管手段,税收征收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税收征管还属于“粗放式”的征管,征管方法落后,基础管理弱化,征管质量还处在较低的水平和层次上,致使税收征收管理滞后于税制改革及经济发展的步伐。首先,在内部管理上,各级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虽然很多,但由于没有按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活动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很多“空白点”,管理和控制不到位。其次,在税收业务管理上,存在着职责不清、执法随意性大,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不强等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近几年,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1990年,人民法院受理的税务行政案件为123起,1996年、19997年已分别上升至969件、1389件。与此同时,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的败诉率一直居高不下,1996年为34%、1997年为41.5%。在服务纳税人方面,税务机关较多地从自身角度考虑如何管住税源,较少考虑如何为纳税人提供管理上的便利,造成办税效率低、办税成本高,纳税人抱怨较多,不利于改善税务机关的形象。尤其是税收作为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能较好地满足纳税人要求的税收征收管理将不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上述一系列税收征收管理质量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税收组织收入、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必须花大力气改进和提高税收征收管理质量。

(三)iso9000标准的普遍适用性

iso9000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保证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实用价值。iso9000标准要求以满足顾客及其他受益者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质量体系使各项质量活动及影响质量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质量体系审核及管理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由此可见,任何一个组织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都可以按照iso9000标准所要求的这几方面内容进行管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同样需要贯彻“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管理思想,通过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质量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对税收征收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实施有效控制,构筑完整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环,促进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效开展;通过确立预防为主的管理思想,实行防患于未然的管理,把有可能发生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总之,尽管iso9000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涵盖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同样适用。将iso9000标准蕴涵的科学管理原理和方法融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的税收征收管理,对税务机关强化内部管理、促进依法治税、改善税收服务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税收机关引入iso9000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引入iso9000标准无非就是要求税务机关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iso9000标准的质量体系。实际上,税务机关在引入iso9000标准前客观上已存在着一个质量体系,也就是存在着质量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这个体系并不一定完全满足iso9000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税务机关能够按iso9000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质量体系,使之趋于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税务部门本身的组织结构一般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税收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税务部门全方位加大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税务机关都具有一套税收征管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就具备了建立质量体系的现实基础。另外,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已得到普遍运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一方面有利于我们按iso9000标准的要求监控工作过程,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质量记录管理的工作量,为贯标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国内外行政机关的成功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例证

质量管理已从最初的由企业性组织采用发展到逐步引起国家机关的重视并被采用,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在美国,克林顿当选总统后,提出在美国政府实施美国企业领先的质量运动。副总统戈尔按照克林顿的指示,在政府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质量改进活动,把许多公司富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经验引入政府,用质量管理方法解决政府的低效率,迅速改变政府的运行方式,将自上而下的官僚作用改变为企业式的政府。马来西亚政府自1989年以来,就决定采用质量管理以满足社会的要求,制定在政府中实施iso9000标准的计划,该计划已于1996年7月正式启动,由马来西亚总理亲自领导,设在内阁中的马来西亚行政现代化管理规划局(mampu)具体组织实施。马来西亚政府认为,政府机构广泛实施iso9000标准,既能明显改进服务质量,又能为强化管理提供一种有效手段,对履行行政职能、加速经济发展大有裨益。据全球管理咨询公司公布的一项调查,美国保持了最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的首席位置,马来西亚从列31位上升到第22位。这充分说明政府机关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对改善投资环境的积极作用。

在我国,国家机关实施质量体系亦有先例。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试点工作已初获成效,江苏、泉州、绍兴等局均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体系,大大提高了为国内外客户服务的质量水平,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另外,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项目审批处等单位也建立了质量体系,它们的成功实践充分说明iso9000标准在国家机关中应用是可行和有效的。 (待续) 政府机关由引导、鼓励企业按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发展到根据内、外部管理环境的需要建立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以树立高效、低耗、廉洁、提供一流服务的政府新形象,已成为政府机关质量管理现代化的一种新趋势。也正是这种趋势,为税务机关的质量管理工作拓展了广阔的空间。本文结合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蛇口征收分局贯彻iso9000标准(以下简称“贯标”)实例,探讨建立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的理论依据及如何建立等问题。

iso9000标准的核心管理思想

iso9000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和发布的第一个管理类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思想:

(一)全面满足顾客的需要,这是iso9000的宗旨

对政府机关来说,由于立法机关(如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政府对立法机关负责,因此政府也间接地对人民负责,也就是说,政府的工作必须满足人民的需要,使人民满意。

(二)过程控制的思想

对所有过程进行控制的思想是iso9000标准的基本思想,iso9000标准对过程控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确过程网络,即确定每一项工作由哪些过程所组成。二是确定控制方式。在过程网络确定后,应对每一过程进行分析,确定为达到质量体系要求,“过程”中必须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一般通过书面文件加以规定。三是实施制定措施,确保每一个过程都按规定的要求进行,从而达到过程控制的目的。

(三)预防为主的思想

质量的优劣不是由检验决定的,而是通过过程形成的,因此质量管理要强调预防为主,即事先分析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主导因素,采取措施将其消灭在形成过程之中,防患于未然。

(四)持续改进的思想

质量改进旨在提高质量,在iso9000标准所规定的组织的五项主要质量目标和质量职责中,有三项涉及质量改进。质量改进主要通过改进过程来实现,是一种以追求更高的过程效益和效率为目标的持续活动。持续的质量改进应是组织管理者追求的永恒目标。

(五)制度化管理的思想

iso9000标准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其制度化管理的思想,即要求组织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制作并保存质量记录,明确内部质量审核程序和方法,从而使工作的考核标准(质量体系文件)、考核依据(质量记录)、考核方法(内部质量审核)都明确化、制度化,形成制度化的管理体制。

(六)自我管理的思想

iso9000标准要求通过内部质量审核、纠正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文件资料控制等四个支柱要素的协调动作来管理质量体系,使质量体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完善。

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应用iso9000标准的理论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为什么要按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体系?答案是如果税收征收管理存在质量问题而且有改进质量管理的客观需要,再加上iso9000标准适用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而且税务机关“贯标”具有可行性,那么将iso9000标准引入税收征收管理就具有了充分的依据。

(一)税收征收管理中的质量问题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存在着“质量”,都有确立质量、保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质量和创新质量的客观要求,税收征收管理也不例外。那么,应该如何理解税收征收管理的质量。笔者认为,税收征收管理包括以下三方面的质量问题:

1.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是指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这些特性主要包括:①功能性,指税收征收管理发挥作用与效能(如组织收入、为纳税人提供经营用的发票),满足纳税人或其他受益者的需要;②合法性,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要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③合理性,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做到公正合理;如处罚不能畸轻畸重;④准确性,指税款、滞纳金的计算征收、发票的发售等业务要正确无误;⑤时间性,指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开展要及时、省时、准时,不能拖延;⑥文明性,指税收征收管理服务的文明程度,包括友好的态度、和谐的征纳关系等。

2.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质量。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完成都必须经历一个过程,而过程的每一阶段又可看作是过程的子过程。如税务行政处罚就要经过调查取证、审理、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的过程。所以过程质量问题存在于任何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要保证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就必须对税收征收管理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与税收征收管理有关的工作质量。除直接参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工作外,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完成还需要一些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间接相关的工作的支持,如资源配备、人员培训等,由于这些工作之间的整体性,一项工作的失误可能破坏其他工作,从而影响到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最终质量。所以,对每一项工作,无论是直接相关还是间接相关的,都必须认真对待,保证工作的质量。

以上阐述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与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提出的征管质量有相通之处,即二者都强调了质量问题,但质量管理角度上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的内涵要比总局提出的征管质量的内涵丰富得多。国家税务总局虽然未对征管质量进行解释和界定,但从其“十率”考核指标来看,其强调的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要求,此时的征管质量成为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上级机关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而忽视了征管质量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纳税人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尽管其与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上级机关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有部分相同之处)。另外,总局提出的征管质量只强调了税收征收管理结果的质量,而不包括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质量。

(二)税务机关有改进质量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我国税务机关着力于完善征管模式、改进征管手段,税收征收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税收征管还属于“粗放式”的征管,征管方法落后,基础管理弱化,征管质量还处在较低的水平和层次上,致使税收征收管理滞后于税制改革及经济发展的步伐。首先,在内部管理上,各级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虽然很多,但由于没有按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活动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很多“空白点”,管理和控制不到位。其次,在税收业务管理上,存在着职责不清、执法随意性大,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不强等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近几年,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1990年,人民法院受理的税务行政案件为123起,1996年、19997年已分别上升至969件、1389件。与此同时,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的败诉率一直居高不下,1996年为34%、1997年为41.5%。在服务纳税人方面,税务机关较多地从自身角度考虑如何管住税源,较少考虑如何为纳税人提供管理上的便利,造成办税效率低、办税成本高,纳税人抱怨较多,不利于改善税务机关的形象。尤其是税收作为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能较好地满足纳税人要求的税收征收管理将不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上述一系列税收征收管理质量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税收组织收入、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必须花大力气改进和提高税收征收管理质量。

(三)iso9000标准的普遍适用性

iso9000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保证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实用价值。iso9000标准要求以满足顾客及其他受益者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质量体系使各项质量活动及影响质量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质量体系审核及管理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由此可见,任何一个组织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都可以按照iso9000标准所要求的这几方面内容进行管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同样需要贯彻“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管理思想,通过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质量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对税收征收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实施有效控制,构筑完整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环,促进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效开展;通过确立预防为主的管理思想,实行防患于未然的管理,把有可能发生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总之,尽管iso9000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涵盖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同样适用。将iso9000标准蕴涵的科学管理原理和方法融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的税收征收管理,对税务机关强化内部管理、促进依法治税、改善税收服务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税收机关引入iso9000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引入iso9000标准无非就是要求税务机关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iso9000标准的质量体系。实际上,税务机关在引入iso9000标准前客观上已存在着一个质量体系,也就是存在着质量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这个体系并不一定完全满足iso9000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税务机关能够按iso9000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质量体系,使之趋于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税务部门本身的组织结构一般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税收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税务部门全方位加大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税务机关都具有一套税收征管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就具备了建立质量体系的现实基础。另外,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已得到普遍运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一方面有利于我们按iso9000标准的要求监控工作过程,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质量记录管理的工作量,为贯标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国内外行政机关的成功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例证

质量管理已从最初的由企业性组织采用发展到逐步引起国家机关的重视并被采用,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税收征管体系第6篇

ISO9000标准的核心管理思想 

ISO9000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和发布的第一个管理类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思想: 

(一)全面满足顾客的需要,这是ISO9000的宗旨 

对政府机关来说,由于立法机关(如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政府对立法机关负责,因此政府也间接地对人民负责,也就是说,政府的工作必须满足人民的需要,使人民满意。 

(二)过程控制的思想 

对所有过程进行控制的思想是ISO9000标准的基本思想,ISO9000标准对过程控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确过程网络,即确定每一项工作由哪些过程所组成。二是确定控制方式。在过程网络确定后,应对每一过程进行分析,确定为达到质量体系要求,“过程”中必须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一般通过书面文件加以规定。三是实施制定措施,确保每一个过程都按规定的要求进行,从而达到过程控制的目的。 

(三)预防为主的思想 

质量的优劣不是由检验决定的,而是通过过程形成的,因此质量管理要强调预防为主,即事先分析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主导因素,采取措施将其消灭在形成过程之中,防患于未然。 

(四)持续改进的思想 

质量改进旨在提高质量,在ISO9000标准所规定的组织的五项主要质量目标和质量职责中,有三项涉及质量改进。质量改进主要通过改进过程来实现,是一种以追求更高的过程效益和效率为目标的持续活动。持续的质量改进应是组织管理者追求的永恒目标。 

(五)制度化管理的思想 

ISO9000标准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其制度化管理的思想,即要求组织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制作并保存质量记录,明确内部质量审核程序和方法,从而使工作的考核标准(质量体系文件)、考核依据(质量记录)、考核方法(内部质量审核)都明确化、制度化,形成制度化的管理体制。 

(六)自我管理的思想 

ISO9000标准要求通过内部质量审核、纠正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文件资料控制等四个支柱要素的协调动作来管理质量体系,使质量体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完善。 

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应用ISO9000标准的理论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为什么要按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体系?答案是如果税收征收管理存在质量问题而且有改进质量管理的客观需要,再加上ISO9000标准适用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而且税务机关“贯标”具有可行性,那么将ISO9000标准引入税收征收管理就具有了充分的依据。 

(一)税收征收管理中的质量问题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存在着“质量”,都有确立质量、保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质量和创新质量的客观要求,税收征收管理也不例外。那么,应该如何理解税收征收管理的质量。笔者认为,税收征收管理包括以下三方面的质量问题: 

1.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是指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这些特性主要包括:①功能性,指税收征收管理发挥作用与效能(如组织收入、为纳税人提供经营用的发票),满足纳税人或其他受益者的需要;②合法性,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要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③合理性,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做到公正合理;如处罚不能畸轻畸重;④准确性,指税款、滞纳金的计算征收、发票的发售等业务要正确无误;⑤时间性,指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开展要及时、省时、准时,不能拖延;⑥文明性,指税收征收管理服务的文明程度,包括友好的态度、和谐的征纳关系等。 

2.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质量。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完成都必须经历一个过程,而过程的每一阶段又可看作是过程的子过程。如税务行政处罚就要经过调查取证、审理、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的过程。所以过程质量问题存在于任何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要保证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就必须对税收征收管理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与税收征收管理有关的工作质量。除直接参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工作外,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完成还需要一些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间接相关的工作的支持,如资源配备、人员培训等,由于这些工作之间的整体性,一项工作的失误可能破坏其他工作,从而影响到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最终质量。所以,对每一项工作,无论是直接相关还是间接相关的,都必须认真对待,保证工作的质量。 

以上阐述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与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提出的征管质量有相通之处,即二者都强调了质量问题,但质量管理角度上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的内涵要比总局提出的征管质量的内涵丰富得多。国家税务总局虽然未对征管质量进行解释和界定,但从其“十率”考核指标来看,其强调的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要求,此时的征管质量成为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上级机关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而忽视了征管质量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纳税人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尽管其与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上级机关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有部分相同之处)。另外,总局提出的征管质量只强调了税收征收管理结果的质量,而不包括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质量。 

(二)税务机关有改进质量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我国税务机关着力于完善征管模式、改进征管手段,税收征收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税收征管还属于“粗放式”的征管,征管方法落后,基础管理弱化,征管质量还处在较低的水平和层次上,致使税收征收管理滞后于税制改革及经济发展的步伐。首先,在内部管理上,各级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虽然很多,但由于没有按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活动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很多“空白点”,管理和控制不到位。其次,在税收业务管理上,存在着职责不清、执法随意性大,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不强等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近几年,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1990年,人民法院受理的税务行政案件为123起,1996年、19997年已分别上升至969件、1389件。与此同时,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的败诉率一直居高不下,1996年为34%、1997年为41.5%。在服务纳税人方面,税务机关较多地从自身角度考虑如何管住税源,较少考虑如何为纳税人提供管理上的便利,造成办税效率低、办税成本高,纳税人抱怨较多,不利于改善税务机关的形象。尤其是税收作为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能较好地满足纳税人要求的税收征收管理将不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上述一系列税收征收管理质量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税收组织收入、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必须花大力气改进和提高税收征收管理质量。 

(三)ISO9000标准的普遍适用性 

ISO9000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保证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实用价值。ISO9000标准要求以满足顾客及其他受益者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质量体系使各项质量活动及影响质量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质量体系审核及管理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由此可见,任何一个组织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都可以按照ISO9000标准所要求的这几方面内容进行管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同样需要贯彻“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管理思想,通过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质量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对税收征收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实施有效控制,构筑完整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环,促进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效开展;通过确立预防为主的管理思想,实行防患于未然的管理,把有可能发生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总之,尽管ISO9000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涵盖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同样适用。将ISO9000标准蕴涵的科学管理原理和方法融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的税收征收管理,对税务机关强化内部管理、促进依法治税、改善税收服务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税收机关引入ISO9000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引入ISO9000标准无非就是要求税务机关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ISO9000标准的质量体系。实际上,税务机关在引入ISO9000标准前客观上已存在着一个质量体系,也就是存在着质量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这个体系并不一定完全满足ISO9000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税务机关能够按ISO9000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质量体系,使之趋于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税务部门本身的组织结构一般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税收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税务部门全方位加大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税务机关都具有一套税收征管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就具备了建立质量体系的现实基础。另外,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已得到普遍运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一方面有利于我们按ISO9000标准的要求监控工作过程,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质量记录管理的工作量,为贯标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国内外行政机关的成功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例证 

质量管理已从最初的由企业性组织采用发展到逐步引起国家机关的重视并被采用,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在美国,克林顿当选总统后,提出在美国政府实施美国企业领先的质量运动。副总统戈尔按照克林顿的指示,在政府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质量改进活动,把许多公司富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经验引入政府,用质量管理方法解决政府的低效率,迅速改变政府的运行方式,将自上而下的官僚作用改变为企业式的政府。马来西亚政府自1989年以来,就决定采用质量管理以满足社会的要求,制定在政府中实施ISO9000标准的计划,该计划已于1996年7月正式启动,由马来西亚总理亲自领导,设在内阁中的马来西亚行政现代化管理规划局(MAMPU)具体组织实施。马来西亚政府认为,政府机构广泛实施ISO9000标准,既能明显改进服务质量,又能为强化管理提供一种有效手段,对履行行政职能、加速经济发展大有裨益。据全球管理咨询公司公布的一项调查,美国保持了最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的首席位置,马来西亚从列31位上升到第22位。这充分说明政府机关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对改善投资环境的积极作用。 

在我国,国家机关实施质量体系亦有先例。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试点工作已初获成效,江苏、泉州、绍兴等局均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体系,大大提高了为国内外客户服务的质量水平,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另外,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项目审批处等单位也建立了质量体系,它们的成功实践充分说明ISO9000标准在国家机关中应用是可行和有效的。 (待续) 政府机关由引导、鼓励企业按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发展到根据内、外部管理环境的需要建立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以树立高效、低耗、廉洁、提供一流服务的政府新形象,已成为政府机关质量管理现代化的一种新趋势。也正是这种趋势,为税务机关的质量管理工作拓展了广阔的空间。本文结合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蛇口征收分局贯彻ISO9000标准(以下简称“贯标”)实例,探讨建立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的理论依据及如何建立等问题。 

ISO9000标准的核心管理思想 

ISO9000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和发布的第一个管理类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思想: 

(一)全面满足顾客的需要,这是ISO9000的宗旨 

对政府机关来说,由于立法机关(如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政府对立法机关负责,因此政府也间接地对人民负责,也就是说,政府的工作必须满足人民的需要,使人民满意。 

(二)过程控制的思想 

对所有过程进行控制的思想是ISO9000标准的基本思想,ISO9000标准对过程控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确过程网络,即确定每一项工作由哪些过程所组成。二是确定控制方式。在过程网络确定后,应对每一过程进行分析,确定为达到质量体系要求,“过程”中必须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一般通过书面文件加以规定。三是实施制定措施,确保每一个过程都按规定的要求进行,从而达到过程控制的目的。 

(三)预防为主的思想 

质量的优劣不是由检验决定的,而是通过过程形成的,因此质量管理要强调预防为主,即事先分析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主导因素,采取措施将其消灭在形成过程之中,防患于未然。 

(四)持续改进的思想 

质量改进旨在提高质量,在ISO9000标准所规定的组织的五项主要质量目标和质量职责中,有三项涉及质量改进。质量改进主要通过改进过程来实现,是一种以追求更高的过程效益和效率为目标的持续活动。持续的质量改进应是组织管理者追求的永恒目标。 

(五)制度化管理的思想 

ISO9000标准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其制度化管理的思想,即要求组织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制作并保存质量记录,明确内部质量审核程序和方法,从而使工作的考核标准(质量体系文件)、考核依据(质量记录)、考核方法(内部质量审核)都明确化、制度化,形成制度化的管理体制。 

(六)自我管理的思想 

ISO9000标准要求通过内部质量审核、纠正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文件资料控制等四个支柱要素的协调动作来管理质量体系,使质量体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完善。 

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应用ISO9000标准的理论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为什么要按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体系?答案是如果税收征收管理存在质量问题而且有改进质量管理的客观需要,再加上ISO9000标准适用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而且税务机关“贯标”具有可行性,那么将ISO9000标准引入税收征收管理就具有了充分的依据。 

(一)税收征收管理中的质量问题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存在着“质量”,都有确立质量、保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质量和创新质量的客观要求,税收征收管理也不例外。那么,应该如何理解税收征收管理的质量。笔者认为,税收征收管理包括以下三方面的质量问题: 

1.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是指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这些特性主要包括:①功能性,指税收征收管理发挥作用与效能(如组织收入、为纳税人提供经营用的发票),满足纳税人或其他受益者的需要;②合法性,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要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③合理性,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做到公正合理;如处罚不能畸轻畸重;④准确性,指税款、滞纳金的计算征收、发票的发售等业务要正确无误;⑤时间性,指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开展要及时、省时、准时,不能拖延;⑥文明性,指税收征收管理服务的文明程度,包括友好的态度、和谐的征纳关系等。 

2.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质量。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完成都必须经历一个过程,而过程的每一阶段又可看作是过程的子过程。如税务行政处罚就要经过调查取证、审理、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的过程。所以过程质量问题存在于任何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要保证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就必须对税收征收管理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与税收征收管理有关的工作质量。除直接参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工作外,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完成还需要一些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间接相关的工作的支持,如资源配备、人员培训等,由于这些工作之间的整体性,一项工作的失误可能破坏其他工作,从而影响到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最终质量。所以,对每一项工作,无论是直接相关还是间接相关的,都必须认真对待,保证工作的质量。 

以上阐述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与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提出的征管质量有相通之处,即二者都强调了质量问题,但质量管理角度上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的内涵要比总局提出的征管质量的内涵丰富得多。国家税务总局虽然未对征管质量进行解释和界定,但从其“十率”考核指标来看,其强调的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要求,此时的征管质量成为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上级机关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而忽视了征管质量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纳税人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尽管其与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满足上级机关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有部分相同之处)。另外,总局提出的征管质量只强调了税收征收管理结果的质量,而不包括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质量。 

(二)税务机关有改进质量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我国税务机关着力于完善征管模式、改进征管手段,税收征收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税收征管还属于“粗放式”的征管,征管方法落后,基础管理弱化,征管质量还处在较低的水平和层次上,致使税收征收管理滞后于税制改革及经济发展的步伐。首先,在内部管理上,各级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虽然很多,但由于没有按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活动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很多“空白点”,管理和控制不到位。其次,在税收业务管理上,存在着职责不清、执法随意性大,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不强等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近几年,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1990年,人民法院受理的税务行政案件为123起,1996年、19997年已分别上升至969件、1389件。与此同时,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的败诉率一直居高不下,1996年为34%、1997年为41.5%。在服务纳税人方面,税务机关较多地从自身角度考虑如何管住税源,较少考虑如何为纳税人提供管理上的便利,造成办税效率低、办税成本高,纳税人抱怨较多,不利于改善税务机关的形象。尤其是税收作为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能较好地满足纳税人要求的税收征收管理将不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上述一系列税收征收管理质量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税收组织收入、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必须花大力气改进和提高税收征收管理质量。 

(三)ISO9000标准的普遍适用性 

ISO9000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保证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实用价值。ISO9000标准要求以满足顾客及其他受益者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质量体系使各项质量活动及影响质量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质量体系审核及管理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由此可见,任何一个组织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都可以按照ISO9000标准所要求的这几方面内容进行管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同样需要贯彻“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管理思想,通过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质量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对税收征收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实施有效控制,构筑完整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环,促进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效开展;通过确立预防为主的管理思想,实行防患于未然的管理,把有可能发生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总之,尽管ISO9000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涵盖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同样适用。将ISO9000标准蕴涵的科学管理原理和方法融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的税收征收管理,对税务机关强化内部管理、促进依法治税、改善税收服务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税收征管体系第7篇

“贯标”通常可以分成三个阶段:一是确定质量体系;二是质量体系的文件化;三是质量体系的运行与改进 

其中质量体系是“贯标”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也是本文要重点阐述的内容。确定质量体系后的文件编写、培训、运行及改进等环节,由于与其他行业贯标的做法基本相同,加上受篇幅限制,本文不再展开阐述。 

质量体系是指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即通过设置组织机构,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明确相互的关系和工作的程序,并以质量体系文件的形式进行阐述,最后形成完整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建立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除了要贯彻ISO9000标准的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等核心管理思想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结合实际原则。质量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特点和内、外部环境来考虑,合理确定质量体系需控制的要素及控制程度。 

2.整体优化原则。质量体系是由若干个有关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因此建立质量体系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以整体优化为原则。 

3.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相结合原则。建立质量体系既要考虑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使二者有机结合。 

4.经济性原则。完善的质量体系是在考虑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成本和利益基础上实现质量最优化,不可盲目追求高质量而忽视成本。 

在讨论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框架设计前,首先必须明确税务机关质量管理中涉及的两个重要概念,即产品和顾客。 

关于产品,ISO9000标准将其定义为活动或过程的结果,包括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和服务四大类。服务是指为满足顾客需要,在供方和顾客之间交接时开展活动的结果以及供方内部活动的结果。根据这一定义结合税收工作的特点,税务机关的产品应届服务类。由于各级税务机关的工作性质不完全相同,产品也会有所差别。对于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基层税务机关来说,其产品为税收征收管理业务,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税务管理及税务稽查。对于不直接从事基层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税务机关,如国家税务总局及省级税务机关,他们负责领导下级机关开展工作,其产品应为行政管理服务,这类产品与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服务基本相似,不具备税收征收管理的典型特征,因此本文不讨论该类税务机关的质量管理体系。 

关于顾客,ISO9000标准将其定义为供方所提供产品的接受者。根据这一定义,顾客是与产品相对应的,对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来说,其接受者是纳税人、纳税担保人、扣缴义务人等税收征收管理相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对行政管理服务来说,其接受者为下级税务机关。此外,对基层税务机关来说,其开展的税收征收管理业务除了要满足纳税人的要求外,还要满足上级税务机关或政府的要求,但上级税务机关或政府并不是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接受音,因此不构成顾客,但他们又与税收征收管理质量有利益关系,我们将其称为质量活动的受益者。显然,受益者还应包括社会、税务干部和职工。 

在明确了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系中的产品和顾客的基础上,我们以基层税务机关为对象,讨论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的框架设计,包括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总体结构设计和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要素确定两部分。 

(一)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总体结构设计 

严格地说,质量方针和目标并不是质量体系的组成部分,但它是质量体系的前提和依据。为了叙述的方便,这里将其与质量体系总体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一并予以阐述。 

1.质量方针。质量方针是质量体系的灵魂,是一个税务机关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来说,“依法治税、优质服务”、“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等都体现了质量管理体系满足纳税人要求、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均可作为质量方针。 

2.质量目标。质量目标是根据质量方针的要求,税务机关在一定期间内在质量方面所要达到的预期成果。质量目标必须是可以测量的,要清楚明确,要有时间要求。税务征收管理工作的质量目标一般可以用一定期间内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变更、撤销数(率)、服务承诺兑现率、纳税人满意率等指标来表示,这些指标反映税收征收管理满足依法治税或优质服务的要求的程度。 

3.组织结构。组织结构是税务机关为行使其职能而建立的内部组织机构及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税务机关普遍有一套现存的较为完善的开展税务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结构。但为提高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应按现代质量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对现行的组织结构进行优化。 

(1)成立健全有力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工作。确实无条件成立质量管理部门的单位,可将上述综合性质量管理工作分解到有关的综合性管理部门。 

(2)合理分解质量职能。质量职能除上述综合性职能外,还包括策划、控制、改进等职能,对这些职能应进行合理的分解,明确各部门及部门工作人员的质量职责。其中,策划应由最高管理者负责,以质量管理部门为主,负责编制质量计划,包括方针、目标和实施计划。控制一般由质量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改进,即发现不合格,查找和分析原因并制订改进措施,该项职能应落实到各个部门。对部门工作人员,一般应落实以下最基本的质量职责:理解和执行质量方针和目标;熟悉和掌握整个业务流程;明确本岗位的质量活动和要求;了解相关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积极参与质量改进。 

(3)理顺各项质量活动的相互关系,明确各部门之间和工作环节之间的接口,确保质量活动的恰当衔接。 

4.程序。程序是为进行某项活动所规定的途径。只有对直接或间接影响质量的主要活动的程序作出规定,才能使各项质量活动能按正确的方法组织实施,并得到适当的控制和验证。典型的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①目的和范围:即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及活动所覆盖的领域;②职责:为达到上述目的,由谁来实施此项程序;③实施步骤:按逻辑顺序把实施流程和细节排列出来;④文件:即实施此程序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⑤记录:实施此程序所应制作的质量记录。一般来说,税务机关应对以下质量活动规定程序:内部沟通、质量体系文件控制、质量记录控制、管理评审、资源管理、过程实现的策划、纳税人要求识别、税收征收管理要求的评审、与纳税人沟通、采购控制、税收征收管理运作控制、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内部质量审核、不合格控制、数据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等。 

5.过程。过程是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彼此相关的资源和活动。质量体系是通过过程来实施的。为了建立和实施一个有效的质量体系,税务机关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有哪些过程。过程和程序是密切相关的。质量活动是通过程序规定的途径和方法来进行的,而过程又是通过这些质量活动加上投入的资源来实现的,因此,程序是确保过程得以实现的前提。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过程涉及到纳税人要求识别、评审、标识、质量记录控制等多项质量活动,这些活动都是通过程序规定的途径和方法来开展的。税务机关现有的税收征收管理过程可以分为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减免税管理、发票管理、证明单管理、其他税务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行政处罚、税务稽查等10大类,其中每一大类还可以细分若干个小类。 

6.资源。资源是质量体系的物质基础。为实施质量方针并达到质量目标,税务机关应根据上述过程的需要确定资源的需求并提供必需、充分和适宜的基本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设施、工作环境等。 

(二)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要素确定 

在确定了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的总体结构后,接下来的任务就是确定质量体系需要控制哪些要素以及应该控制到什么程度。 

1.管理职责。管理职责是一个纲领性的要素,除前述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策划。税务机关应对税收征收管理的现有过程、新增过程及专项过程进行策划,识别和确定所需的资源,确定体系持续改进的途径和方法,策划的结果应形成质量体系文件。 

(2)管理者代表。税务机关应在机关领导中指定一名成员为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的主要职责是确保质量体系得到建立和保持。 

(3)内部沟通。为确保在不同的层次和职能之间就质量体系的过程及其有效性进行沟通,应明确沟通的方法和范围,一般来说,税务机关内部沟通的方法主要有会议沟通、内部刊物沟通、文件沟通以及请示汇报等。 

(4)文件控制。质量体系需要控制的文件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各类公文。质量管理手册是质量体系最高层次的文件,是对质量体系的概括性描述,为避免其过于繁琐,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质量活动,一般需要编制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对完成活动的方法和步骤作出规定,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对质量管理手册构成强有力的支持。 

(5)质量记录的控制。质量记录是指为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证明满足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质量要求的质量记录,如各类业务申请表、审批表、通知书、批复书、纳税申报表、回执等;另一类是为质量体系要素运行的有效性提供客观证据的质量记录,如文件收发记录、会议记录、人员培训记录、内部质量审核记录、管理评审记录(计划和报告)、供方评价记录、纳税人投诉记录、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等。对上述所有质量记录,应制定程序文件,以控制质量记录的制作、标识、保存、检索和处置。 

(6)管理评审。税务机关的领导应定期(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质量体系以及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正式评价,寻求可以实施的改进。 

2.资源管理 

(1)人力资源。为确保各类人员的工作能力,税务机关应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需要对各类人员必需的资格、经历和培训水平作出规定。要注意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投入,通过持续的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2)设施。设施管理和控制的范围包括:工作场所和相应的设施;设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支持性服务。 

(3)工作环境。工作环境管理包括为确保税收征收管理质量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的管理。 

3.产品实现。 

(1)实现过程的策划。产品实现是完成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所要求的一组有序的过程和子过程。对前述质量体系结构设计中确定的过程应该进行策划,确定每一项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目标、实现过程的程序和方法以及所需提供的资源、验证活动和验收准则、证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及税收管理业务的符合性所必需的质量记录。策划的结果应形成文件,如作业指导书。 

(2)顾客要求的识别。对纳税人要求的识别包括对纳税人明确提出的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要求、纳税人未明确提出但预期的要求以及与税收征收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识别。纳税人要求具体是指纳税人对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时间性以及支持性服务的要求。对纳税人明确提出的要求一般由直接受理纳税人办税申请的工作人员识别,对纳税人预期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般应在进行质量策划时进行识别。 

(3)产品要求的评审。评审就是要确定开展的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质量要求,它与制造业需要针对不同的合同或项目临时评审产品的要求不同,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要求由于法治的原因需要在质量策划时作统一规定,一般不存在因个别纳税人的要求而改变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要求的情况。 

(4)顾客沟通。税务机关需要就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信息、业务申请的处理情况、纳税人反馈等内容与纳税人进行沟通,规定沟通的渠道和方法,包括税收宣传、咨询、信访、接受和处理纳税人投诉、问卷调查等,确保沟通的有效性。 

(5)采购。采购控制的内容包括评价和选择供方、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等。采购控制的方式和程度应根据采购产品对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质量的影响程度确定,对影响较大的计算机采购、发票印制等就要严格控制,对影响较小的零星采购可进行简单的控制。 

(6)标识和可追溯性。此要素要求对税收征收管理运作的全过程使用适用的方法标识税收征收管理业务,并针对测量和监控的需要,对过程的状态进行标识,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特点,标识的范围和方法主要有:对纳税人以名称、税务登记号进行标识;对文书和票据以名称、印章、日期、类别和编号进行标识;对工作场所以标志牌或示意图的方式进行标识;对过程的状态以办理人员签署的意见为标识。其中,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号,文书和票据的编号是唯一的,可以满足可追溯性的要求。 

(7)顾客财产。对税务机关控制下的纳税人财产应该妥善保管,包括对纳税人财产进行标识、验证、保护等。当发生丢失,损坏或者说不适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纳税人,并作出适当处理。税务机关控制下的纳税人财产主要有: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扣押的财产;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财产;纳税保证金和发票保证金;调取或代管的纳税人发票;代维报税设备等。 

4.测量、分析和改进 

(1)顾客满意。此要素要求监控顾客满意和不满意的信息,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定期问卷调查的形式来获取纳税人是否满意的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实施必要的改进。 

(2)内部审核。根据此要素的要求,税务机关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是否得到有效地实施和保持。为此,应制定内部审核程序,规定实施审核、确保审核独立性、记录结果并向管理层报告的职责和要求,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过程的测量和监控。此要素要求采用适当的方法对满足顾客要求所必需的实现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税务机关可采取不定期现场抽查的方法对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过程进行现场抽查,管理层负责对整个单位的过程进行现场抽查。另外,税收执法检查,也不失为一种监控过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好方法。 

(4)产品的测量和监控。此要素要求对产品的特性进行测量和监控,以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税务机关可采取以下方法对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进行测量和监控。 

——自我检查。税收征收管理各环节工作人员对办理的税收征收管理业务采取边操作边复核的方法进行自我检查,核对有关文书、票据,确保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符合要求。在自我检查活动圆满完成之前不得放行和交付。 

——税收执法检查。税务机关可定期组织税收执法检查,测量和监控税收征收管理业务是否符合要求。 

(5)不合格控制。此要素要求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和交付。识别不合格的途径主要有: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办理的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进行自查时发现不合格;不定期现场抽查发现不合格,税收执法检查发现不合格;内部审核发现不合格。对以上各种途径识别的不合格应在程序文件中规定纠正以及对纠正结果进行验证的职责和要求。 

(6)数据分析。此要素要求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识别可以实施的改进。税务机关可以对来自测量和监控活动以及其他来源的数据进行分析,这些数据包括纳税人满意率、服务承诺兑现率、不合格在部门和业务中的分布率以及上述各项指标的增减率等。通过分析确定质量改进的重点和范围。 

(7)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发现的不合格,除对不合格本身进行纠正外,还应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消除这一原因,以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而对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可能出现不合格的隐患(即潜在的不合格),则应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发生。税务机关应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规定分析不合格的原因、确定和实施所需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验证所采取的措施有效性等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确定了以上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的框架后,即可据此编制质量体系文件并组织实施。 

建立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的实证分析 

深圳市蛇口征收分局作为试点单位之一,他们成立了由15人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按照ISO9002:1994和ISO/FDIS9001:2000标准的要求结合分局的业务工作特点精心设计了涵盖所有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编制了包括质量管理手册、16个程序文件和47个作业指导书在内的近30万字的质量体系文件,详细规定了分局42项税收征收管理业务以及为保证业务工作质量所必需的其他工作的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2000年9月底,该分局的质量体系通过了认证机构的现场审核,成为我国第一家同时通过ISO9002:1994和ISO/FDIS9001:2000标准认证审核的税务机关,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初步建立了一个严密的税务机关管理机制,形成全员参与、全面控制、高效运转、不断改进的管理体系,实现了管理模式的变革 

该分局将ISO质量管理模式引入税收征管工作后,一方面规范了相关的管理活动和职责,理顺了内部管理关系,使机关的各个管理层面、各个操作过程、各个工作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满足了管理科学性、系统性、规范化的要求,克服了以往管理中存在的基础管理弱化、内部协调不畅等问题,明确了职责、规范了程序、改进了管理。一个全面控制、高效运转的管理体系已初步确立。 

(二)确立了“职责明确”、“过程控制”、“预防为主”、“不断改进”的税收业务管理新模式,依法治税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 

该分局的管理体系综合考虑了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紧密相关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各方面的因素,明确了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控制要求和税收征收管理质量的验证要求,建立了一套预防和处理不符合要求的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机制,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传统的税收征收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随意性较大等老大难问题,带来了依法治税工作的新面貌。 

(三)树立和实践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大大丰富了税收服务的内涵,改善了税务机关的形象 

该分局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在转变服务观念、配备服务设施、提供规范化的服务、与纳税人沟通、建立纳税人满意度评定制度、处理纳税人投诉、服务质量的改进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使税收服务更加贴近纳税人,税收服务的能力极大提高。当出现电脑故障时办税大厅就悬挂“电脑故障、暂停办公”指示牌的现象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暂时改用手工办税。税收服务的内涵被大大地丰富,税务机关的形象也因此得到了改善。 

(四)ISO9000管理模式所具有的完善的检查监督机制确保了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使制度化管理落到实处 

该分局建立了一支由15名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内部审核员队伍,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审核,对所有科室的全部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符合性审核,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工作和做法要开具不合格报告,并确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另外,认证机构每年还将对该分局进行一次符合性监督审核,若不能通过审核,将被吊销证书,这也就迫使税务机关必须认真执行管理文件和制度。这种内外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大大强化了制度的贯彻执行,真正实现了制度化管理。 

税收征管体系第8篇

关键词:大数据;税收;征管体系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4-0133-02

一、大数据基本理论概述

“大数据”是近几年继“物联网”、“云计算”之后出现的又一热词,广泛运用于网络通信、医疗卫生、农业研究、金融市场、气象预报、交通管理、新闻报道等各个方面,譬如2014年巴西世界杯期间,我们也常听到如“云计算”、“大数据”等词。最早提出“大数据”这个概念的是全球知名咨询公司麦肯锡,它在《大数据: 创新、竞争和生产力的下一个前沿领域》报告中指出, “数据,已经渗透到当今每一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成为重要的生产因素。人们对于海量数据的挖掘和运用,预示着新一波生产率增长和消费者盈余浪潮的到来。”

二、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征管中信息不对称

一是税务机关内部的信息不对称。在税务机关内部,一方面存在横向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所得税与流转税部门、稽查与征管部门、纳税评估部门之间就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存在纵向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如国地税之间,同一个税务机关各个上下级部门之间由于信息共享度不高,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二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又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程度存在差异,往往纳税人会处于比较有利的位置;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税收政策掌握程度方面存在差异,往往税务机关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

三是第三方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工商部门、银行、海关、房地产车辆管理部门必须义务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这就使得税务机关在搜集纳税人有关注册登记、存款、进出口、房产车辆等方面的信息困难重重,而纳税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选择隐瞒这些涉税信息。第三方不提供,而纳税人又可以隐瞒,就使得这些涉税信息难以被税务机关完整掌控,最终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应收尽收,造成税收流失。

(二)税收违法现象严重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规模和数量逐年递增,违法行为也在成倍增长。虽然政府一直在投入税收执法工作,但是相关的投入仍然赶不上违法行为的增长速度,所以无论是在惩处违法行为方面,还是在提高税法遵从度上面,都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这充分反映了我国税收违法现象严重,税收执法无力。

在2013年,我国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人 17. 68万户,入库稽查查补收入 (含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连续第五年超过 1 000亿元;共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 17. 59万起,查补入库收入 567. 7亿元。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直接组织查处和督办了206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除了这些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社会上还存在大量的发票违章行为,不仅扰乱经济秩序,而且造成税款流失。2013年,我国共查处9.1万起制售假发票和非法开发票案件,查获了1.3亿份各类非法发票;税务机关查处了8.9万户违法受票企业,查补了138亿元收入。这些数据充分表明,我国税法遵从度不容乐观,税收执法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征管资源配置不合理

我国的税收征管资源配置严重不合理,人均管户数量过多,不仅加大了税收征管人员的工作压力,也给税收征管质量造成了影响。同时,根据我国税收管理员的规定,税收管理员总共有六大类十七项职责。以上原因使得我国“户大管不好、户多管不了”,征管员不管、托管的现象日益严重。随着社会上创业热潮的掀起,纳税人成立、注销等一些事务变得更为频繁。同时,社会生产的趋势逐步转向专业化,纳税人的经营方式越来越多元化,生产、管理、销售分离,跨地区、跨国经营已不是新鲜事,电子商务、电子交易也是不断增长,税务机关以现有征管方式掌握企业的跨地区经营、电子商务方面的信息困难重重,征管方式与税源变化的矛盾日益突出,现有征管方式越来越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税源。

三、促进大数据时代税收征管体系建设的相关对策

(一)强化涉税数据分析

一方面,要全面整合数据。数据分析界古老的“经验法则”指出,数据分析工作中搜集和整理数据占整个工作量70%―80%以上,而分析本身仅占20%―30%。因此,要下大工夫加强信息资源库建设,全面搜集整理纳税人基础、财务、生产、税务等各方面的数据,建立基于分布式系统基础架构的数据存储仓库,运用”云计算“等先进数据处理技术。

另一方面,要对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挖掘。一是用多种不同的分析方法对海量涉税数据进行分析。一般常用的分析方法有关联分析法、分类分析法、序列模型分析法,这几种分析方法在税务分析中发挥了较大作用。比如,通过关联分析法将财务数据与物流数据进行全部核对,发现账证不符的问题;通过分类分析法建立纳税人纳税遵从度评价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纳税及生产经营情况对纳税人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别的纳税人采用不同的风险应对策略;通过序列模型分析法对纳税人的历年纳税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预测出纳税人下一年度的税收收入情况,并及时发现异常。

(二)重构税收征管模式

一方面,形成现代性的征管理念,构建新型税收征管关系。现代性的征管理念,是指一种平等互信、友善沟通的新型管理关系。形成现代性的征管理念,不仅可以实现与纳税人之间的坦率沟通,而且更加注重纳税人的满意度及税法遵从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从而构建新型的税收征管关系。

另一方面,重视效率问题,实现权益和效率的统一。没有高度统一的权益归属,就不可能存在高效率的税收管理。构建新型的税收征管体系必须重视效率问题,按照效率原则重新配置我国税收征管资源,将效率放在首位,实现效率和税收效益的高度统一。

(三)培养大数据人才

应对大数据时代挑战,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人才素质,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发挥各类人才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加强数据分析的专业队伍建设;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专业人才的培养,特别是领军人才的培养,同时,统筹国内外培训,引进国内外专家。不仅要培养出全面掌握数理统计知识、财会知识、数据分析知识和信息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还要培养在各个领域造诣很高的专业化专家型人才。

参考文献:

[1] 刘磊,钟山.试析大数据时代的税收管理[J].税务研究,2015,(1):89-92.

[2] 黄言利.浅谈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26):274.

[3] 徐继华,冯启娜,陈贞汝.智慧政府:大数据治国时代的来临[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

税收征管体系第9篇

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考核经历了从单纯注重收入指标的考核、收入指标与征管“六率”相结合的考核,发展到目前的收入指标、征管“六率”与宏观税负、行业税负、数据质量等指标相结的综合考核。考核的内容和方式不断拓展和改进,考核逐步科学合理。但随着考核的深入推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考核还需要逐步改进和完善。

一、当前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考核存在的问题

(一)考核的数据来源不够全面。税收征管改革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撑,但也一定程度地形成了对电脑数据的盲从,忽视了人的作用的发挥。许多电脑不能触及的领域,如漏征漏管户、纳税人隐瞒不报的销售收入、纳税人不按规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成为计算机监控的盲点。尽管在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中引入了税务登记率、欠税增减率等考核指标,但是这些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电脑资料,不能完全反映管理的质量,考核的数据基础不够全面。

(二)考核的工作内容不够完整。“六率”指标考核体系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唯收入任务的考核,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起了很大作用。但税收征管工作的很多内容未完全纳入考核体系,如信息采集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企业财务健全情况、宏观税负、行业税负,纳税评估、纳税服务以及考核过后的后续管理等内容未完全纳入考核,有些虽已纳入考核,但未形成完整的考核体系,综合评价不足。

(三)考核的指标设置不够科学。一是未合理区分税务人员与纳税人的责任。如纳税申报属纳税人本身的义务,将申报率纳入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由税收管理员来承担纳税人未尽的义务,导致申报期内税收管理员主要精力用于催报,甚至为保证申报率而人为做零申报等问题。二是考核指标交叉、繁琐,在基层分局考核难以落实到位。如《征管法》明确规定了纳税人不按期缴纳税款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税务机关对不按期缴纳税款应采取的征管措施,入库率就可以从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中充分体现出来。三是有些指标注重了量而未深入实质。如要求纳税评估每个管理员每月不少于3户,但对评估的绩效考核不明确;强调纳税人申报,但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考核乏力,导致纳税申报结束后,有些税务干部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资料不加审核,对零申报、负申报等异常申报不加分析,有的明知有问题也不管,听之任之。四是有些衡量征管质量的指标未纳入考核。如税负的水平、对纳税人账簿设置、凭证的管理、动态信息采集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等缺乏量化考核指标。

(四)考核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在一人多岗的情况下,工作量大则出问题的概率也相对较高,考核扣分受罚也就越多,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苦乐不均。二是存在重考核、轻反馈和重复考核的问题,只能反映某些问题存在,不能反馈问题出现的环节和解决措施,致使征管质量考核的指导作用大打折扣。同时多项综合考核中,虽然包含有征管质量考核的若干内容,但往往要通过单独考核才能反映,重复检查严重。三是缺乏独立的考核组织体系,考核一般由临时抽调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执行,考核执行标准难以统一把握。

(五)考核的责任追究不够严格。科学的考核指标、考核方式需要和严格的奖惩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考核效果。现行考核办法不同程度存在对考核对象责任追究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也缺乏对规避上级考核而制造机外数据的监督制约,缺乏对考核实施人员搞过场考核、人情考核的责任追究。同时税收执法信息系统的考核内容只是征管业务其中的一部分,很多内容的考核依然采取手工方式考核,考核不够全面,问题发现不全面,难以严格责任追究。

二、完善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考核的措施和建议 

上述问题的存在是由工作思路、考核方式和机制缺陷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必须对症下药,构建覆盖税收征管过程各个环节、税务机关各个管理层级,包含考评组织者、实施者、数据来源、考核指标、考核方式、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多个方面内容的全面考评体系。 

(一)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分为考核与评价两大类,应包括执法规范考核、纳税人遵从度评价、税收征收率评价、税收征收成本评价、社会满意度评价5个方面,同时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执法规范考核指标建议以登记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等征管“四率”和现行执法考核系统中的考核指标为基础指标,包括户籍管理、税款征收管理、发票管理、信息采集、数据质量、催报催缴、纳税评估、政策执行等细化评价指标;纳税人遵从度评价指标主要以行业平均税负来评价,参考衡量纳税人依法申报的遵从度或履行税款支付义务程度的申报率和入库率指标,将其从考核税务系统内部绩效转为考核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违法违章的管理和处罚力度,把纳税人依法进行的纳税申报和征管执法责任区分开来,通过处罚率分析出对逾期申报、未按期入库的监管力度;税收征收率评价指标以全年宏观税负率为主,辅之以工业增值税增幅、全口径工业增加值增幅之间的弹性系数等指标;税收征收成本评价应结合不同区域和时段以及基础情况开展;社会满意度评价主要以纳税服务质量为评价指标。 

(二)提高考核评价的数据质量。一是健全数据采集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要杜绝机外数据的产生途径,严防各级各部门为规避考核,人为制造机外数据或采取手工台账监控方式;二是严格按业务流程规范操作。由于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人因业务技能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原因,还存在随意操作、胡乱作为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数据的质量。如实际工作中有的对注销户把关还不严格,使有的欠税、偷骗税的纳税人通过认定为非正常户而变相被注销,甚至有的税务人员为应付申报入库率考核而弄虚作假将不符合非正常户认定条件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既虚抬了税收征管考核指标,又助长了不法分子变相注销行为;三是尽快实现国税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数据接口,既有利于通过信息的相互比对,印证数据质量,又便于采取信息化方式对登记率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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