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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金融创新优选九篇

时间:2024-02-29 14:46:45

农业金融创新

农业金融创新第1篇

所谓的“三农”也就是指农民、农业和农村。银行业作为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引导资金流向的重要产业部门和职能部门,在解决三农问题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农业在一国产业中又有其特殊的地位,是一国人民生活的基础,关系着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得到有力的支持和发展。在近期出现的世界性粮食危机更证实了农业的重要性。这就要求了金融业在引导社会资源配置时,要利用一系列的政策和方法使资金流向农业而不是追随着利润高的产业,忽视农业。

2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功能缺失分析

2.1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供给缺失

从农村金融组织机构来看,机构形式单一,数量不足,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错位。由于国家的金融机构定位安排,使得正规金融形式单一且机构的覆盖率较低,业务服务不到位。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品种匾乏,主要集中在粮棉油的购销储活动范围,支农力度不足;中国农业银行实行商业化改革,业务定位转向城市及经济发达区域;农村信用社“一枝独秀”,势单力薄,难以支撑整个“三农”的金融需求;邮政储蓄又不断从农村吸储资金但又不能用于农村经济发展。正规金融的缺位,使得内生于农村经济的非正规金融如民间借贷挤入农村金融市场,尽管有其非合法性,但在有的地区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动力。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大约是正规信贷机构的四倍。

2.2制度供给缺失以及农村金融机构功能弱化

从金融制度供给角度来看,我国农村金融确实存在金融供给的总量不足、有效需求的地区性差异大等特点,但仍属于制度供给缺失所致。由于农村金融市场发育迟缓,存在着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所说的金融抑制,农村金融与经济发展陷入“双抑制”怪圈。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及体制的变革都是沿袭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的结果,存在严重的制度缺欠和制度供给不足的表现,这与我国“以农养工,以农养城”的整体经济发展战略导向是分不开的。从表象上看,我国农村金融抑制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供给型金融抑制,即农村金融机构少、资金量小,供给总量不足。二是需求型金融抑制,主要是由于商品化、货币化程度低,贷款难以及民间金融“挤出效应”等。三是供需结构型金融抑制,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机构以存贷款业务为主,保险、证券、信托、、结算等业务极少。

3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创新的功能界定

3.1农户的金融需求

是指以一家一户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农民的金融需求。研究发现,中国农户的金融需求现阶段表现为:道义小农和理性小农并存,生产性资金需求与生活性资金需求并存,“舒尔茨一波普金命题”在我国成立。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户倾向于单一型金融需求,低收入水平的农户其贷款用于生活支出的比例较高。由于非生产性支出往往占更大比重,故非农业生产性需求凸显出来,生活性借款比重加大。非农业生产性借贷需求和农业生产性借贷需求结合在一起,中国农村的生产性借贷需求呈上升趋势。而经济发达地区,农户的资金需求是收入等级越高的农户,其远离农业生产的程度越高,经营性资金需求加大,综合的金融需求、与城市趋同化的金融需求凸现。

3.2农业金融需求

农业金融需求,是指现代农业在生产、经营、加工和流通等各环节中,其生产和经营主体(包括农户和各种农业组织)所产生的金融需求。从广义上说,现代农业的价值链不断延长,正逐步呈现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管理、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根据。农业产业链向产前、产后和流通领域不断延伸,种养加工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各环节不断整合,新农业正在衍生出多元化的商业金融关联市场。农业金融需求可以按照农业生产过程划分的生产性农业金融需求和经营性农业需求;按照需求主体划分,分为农户的生产性金融需求和农业组织的生产经营性金融需求;按照农业组织形式的类型,可以划分为农产品初级产品——种植、养殖业的金融需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以及多种经济形式联合体的金融需求。

3.3农村金融需求

农村金融需求泛指农村地区及县域经济区域性的各种个体和组织的金融需求,他们包括一般农民和种养专业户、乡镇企业务工人员、农村经济组织、乡镇工业及建筑企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需求的社会管理机构等。随着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我国农村金融需求呈现这样的特点:县域经济发展使商业金融客户群体不断扩大,金融需求层次不断提高。目前县域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县域创造的GDP也占全国的50%。民营经济、特色经济、板块经济、劳务经济等多元化经济发展形式出现,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出现集群化特点,农业和非农业分离的格局开始打破,城乡交融的格局开始形成,这一过程中的金融需求呈现了多元化、差异化的特点。同时,在相关领域又形成一个与“三农”密切关联又相对独立的庞大产业市场,商业性金融资源潜力非常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与产品创新要求也很高。

4以实现金融功能为目标加快金融创新

4.1必须解决创新的动力问题

在现有农村金融的制度框架下,应引入竞争机制,在市场定位中解决好商业化运营的高盈利模式和“支农”的低盈利模式的社会功能矛盾问题。况且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及在亚洲获得成功的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证明了农村金融市场不是没有潜在市场前景。同时,要完善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以及中外农村新型村镇银行、贷款机构及社区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机构,为金融创新提供保证。

4.2构建多层次的农村投融资体制

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对投融资商品的需求表现出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特征,不同阶段、不同人口群体、不同产业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由此导致的金融需求也不一致。所以应该建立起“政策性—合作性—商业性”农村金融体系,农户就可以通过政策扶植维持简单再生产,在合作金融支持下实现初级层次的扩大再生产,在商业性金融的竞争条件下,真正具备经营能力的农户可以实现高级层次的扩大再生产。

农业金融创新第2篇

摘要:农业相对于工业和服务业来说,它的资金使用有这样的特点:资金规模较大,资金周转周期长,资本回报率低。也就是说,农业是一个社会资源使用效率低的部门。目前,在中国农村金融中,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当前农村金融体系的功能并不能满足农村金融的需要,弱化了农村金融对“三农”问题的支持。

关键词:农业;金融业务;“三农”建设

中图分类号:F03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5015601

1引言

所谓的“三农”也就是指农民、农业和农村。银行业作为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引导资金流向的重要产业部门和职能部门,在解决三农问题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农业在一国产业中又有其特殊的地位,是一国人民生活的基础,关系着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得到有力的支持和发展。在近期出现的世界性粮食危机更证实了农业的重要性。这就要求了金融业在引导社会资源配置时,要利用一系列的政策和方法使资金流向农业而不是追随着利润高的产业,忽视农业。

2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功能缺失分析

2.1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供给缺失

从农村金融组织机构来看,机构形式单一,数量不足,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错位。由于国家的金融机构定位安排,使得正规金融形式单一且机构的覆盖率较低,业务服务不到位。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品种匾乏,主要集中在粮棉油的购销储活动范围,支农力度不足;中国农业银行实行商业化改革,业务定位转向城市及经济发达区域;农村信用社“一枝独秀”,势单力薄,难以支撑整个“三农”的金融需求;邮政储蓄又不断从农村吸储资金但又不能用于农村经济发展。正规金融的缺位,使得内生于农村经济的非正规金融如民间借贷挤入农村金融市场,尽管有其非合法性,但在有的地区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动力。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大约是正规信贷机构的四倍。

2.2制度供给缺失以及农村金融机构功能弱化

从金融制度供给角度来看,我国农村金融确实存在金融供给的总量不足、有效需求的地区性差异大等特点,但仍属于制度供给缺失所致。由于农村金融市场发育迟缓,存在着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所说的金融抑制,农村金融与经济发展陷入“双抑制”怪圈。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及体制的变革都是沿袭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的结果,存在严重的制度缺欠和制度供给不足的表现,这与我国“以农养工,以农养城”的整体经济发展战略导向是分不开的。从表象上看,我国农村金融抑制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供给型金融抑制,即农村金融机构少、资金量小,供给总量不足。二是需求型金融抑制,主要是由于商品化、货币化程度低,贷款难以及民间金融“挤出效应”等。三是供需结构型金融抑制,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机构以存贷款业务为主,保险、证券、信托、、结算等业务极少。

3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创新的功能界定

3.1农户的金融需求

是指以一家一户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农民的金融需求。研究发现,中国农户的金融需求现阶段表现为:道义小农和理性小农并存,生产性资金需求与生活性资金需求并存,“舒尔茨一波普金命题”在我国成立。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户倾向于单一型金融需求,低收入水平的农户其贷款用于生活支出的比例较高。由于非生产性支出往往占更大比重,故非农业生产性需求凸显出来,生活性借款比重加大。非农业生产性借贷需求和农业生产性借贷需求结合在一起,中国农村的生产性借贷需求呈上升趋势。而经济发达地区,农户的资金需求是收入等级越高的农户,其远离农业生产的程度越高,经营性资金需求加大,综合的金融需求、与城市趋同化的金融需求凸现。

3.2农业金融需求

农业金融需求,是指现代农业在生产、经营、加工和流通等各环节中,其生产和经营主体(包括农户和各种农业组织)所产生的金融需求。从广义上说,现代农业的价值链不断延长,正逐步呈现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管理、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根据。农业产业链向产前、产后和流通领域不断延伸,种养加工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各环节不断整合,新农业正在衍生出多元化的商业金融关联市场。农业金融需求可以按照农业生产过程划分的生产性农业金融需求和经营性农业需求;按照需求主体划分,分为农户的生产性金融需求和农业组织的生产经营性金融需求;按照农业组织形式的类型,可以划分为农产品初级产品――种植、养殖业的金融需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以及多种经济形式联合体的金融需求。

3.3农村金融需求

农村金融需求泛指农村地区及县域经济区域性的各种个体和组织的金融需求,他们包括一般农民和种养专业户、乡镇企业务工人员、农村经济组织、乡镇工业及建筑企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需求的社会管理机构等。随着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我国农村金融需求呈现这样的特点:县域经济发展使商业金融客户群体不断扩大,金融需求层次不断提高。目前县域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县域创造的GDP也占全国的50%。民营经济、特色经济、板块经济、劳务经济等多元化经济发展形式出现,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出现集群化特点,农业和非农业分离的格局开始打破,城乡交融的格局开始形成,这一过程中的金融需求呈现了多元化、差异化的特点。同时,在相关领域又形成一个与“三农”密切关联又相对独立的庞大产业市场,商业性金融资源潜力非常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与产品创新要求也很高。

4以实现金融功能为目标加快金融创新

4.1必须解决创新的动力问题

在现有农村金融的制度框架下,应引入竞争机制,在市场定位中解决好商业化运营的高盈利模式和“支农”的低盈利模式的社会功能矛盾问题。况且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及在亚洲获得成功的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证明了农村金融市场不是没有潜在市场前景。同时,要完善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以及中外农村新型村镇银行、贷款机构及社区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机构,为金融创新提供保证。

4.2构建多层次的农村投融资体制

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对投融资商品的需求表现出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特征,不同阶段、不同人口群体、不同产业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由此导致的金融需求也不一致。所以应该建立起“政策性―合作性―商业性”农村金融体系,农户就可以通过政策扶植维持简单再生产,在合作金融支持下实现初级层次的扩大再生产,在商业性金融的竞争条件下,真正具备经营能力的农户可以实现高级层次的扩大再生产。

4.3解决好农户信货抵押的问题

可以在土地金融、保险、衍生金融产品等方面探索创新,如农业保险、租赁、期货、银行卡、理财以及代收代付等业务,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在新一轮的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要完善金融政策、法律、法规的规范与指引,完善金融监管职能,保持农村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张丽.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议[J].济南金融,2005,(9).

[2]黄坤.农村金融体系改革:金融功能观视角下的反思[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3).

农业金融创新第3篇

8月27日,由人民论坛杂志社与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联合主办、龙江银行承办的“2011中国农村金融创新暨农业供应链金融高层论坛”在哈尔滨市召开。国家部委有关领导、科研院校知名专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代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农民日报等国内主流媒体记者近200人出席论坛。人民论坛杂志社副总编辑陶建群、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副局长李琳、黑龙江省金融办主任商庆军分别致辞。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服务是党和政府联系“三农”的重要纽带。自2004年以来,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县域工业化趋势明显,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应对上述机遇和挑战,既需要在实践中大胆改革创新,也需要理论界、学术界提供有指导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者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对未来如何加强农村金融创新、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行了深入研讨,并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和建议。与会者指出,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中,引入“农业供应链金融”思想,能够为解决“三农”融资难题提供新的视角。

农业金融创新第4篇

一、规模农业会产生什么样的金融需求?

农业组织方式是农村社会经济的基础,是农村金融发展与创新的逻辑起点。以小农户为交易主体的农村金融,一般呈现出以下特点:(1)期限短,频率高,数额小,融资成本高;(2)缺乏可资抵押的抵押品,谈判成本高;(3)农户面临市场风险与自然风险的约束,风险程度高。满足这种小农户金融需求的主要方式包括:(1)提供政府的扶贫资金,发展社会保障体系;(2)创新金融机构的小额信贷产品,发展民间小额信贷等民间金融组织;(3)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进一步开发农业政策性金融产品。因此,近些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为了实现农户的融资需求与供给方式的相互匹配,在金融机构、利率机制、进入壁垒等方面进行了边际调整。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效率。

但是,农村金融体系的调整与改革也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1)随着农村金融准入门槛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在地方政府推动下迅速增加,但是,农户与农村企业的融资条件并没有获得更大程度的改善;(2)大量新型金融机构涌入农村金融市场并采取超高利率策略,导致了没法满足收益率要求的“三农”投资,无助于增加“三农”信贷供给,并使整个市场中高风险投资者聚集,增大了金融机构的破产概率;(3)作为“边际增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只是简单地增加了资金的投放,并没有为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能够实现长期自我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新机制(陈雨露,马勇,2010)。那么,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瓶颈是什么?为什么近十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国金融改革的逻辑没有遵循需求导向型改革,而是走了一条将城市金融体系向农村延伸的道路(刘祚祥,2012)。因此,对农户而言,新型金融组织并不是内生的,而是嵌入的。新兴的农村金融组织难以实现改革的初衷也就包含在其改革的逻辑中了。

规模农业需要什么样的金融需求?与小农户为基础的传统农业相比,规模农业,即使是以家庭为基础的家庭农场,其金融需求也将发生很大的改变。首先,从事规模农业的经济组织,对金融的依赖程度将比小农户更高。规模农业需要通过土地流转市场获得土地,需要种子、化肥、农药等一系列生产资料的投资,需要雇佣劳动力,需要将耕地、播种、收割等环节的工作外包给专业化服务企业,所有这些经济交易行为,都需要货币的媒介,需要资金的支持。由此可见,随着规模农业发展起来的农业专业化分工,扩大了市场边界,内生出更大的金融需求。其次,规模农业需要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资。无论是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还是设施农业,都需要增加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尽管农业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政府投资占了主要部分,其资金来源于各级政府的财政以及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但农业经济组织依然需要进行部分投入,而且投入的资金量还比较大,其自我储蓄、自我积累的资金往往不能满足资金的需求,因而,产生了融资需求。再次,规模农业需要更为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规模农业是建立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经济组织方式,自然就不再具有小农经济的那种通过兼业化经营而形成的自我风险分担机制,而目前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不但面窄量少,而且效率低下,因而,规模农业产生了农业风险分担的市场需求。最后,规模农业需要提高农业生产组织的创新能力。农业生产组织是农民企业家理性选择的结果,提高其创新能力需要降低农民企业家行为的成本,其创新行为需要金融的支持,特别是低成本的融资机制,对于诱发农民的企业家行为尤为重要。因而,激发农民的创新能力产生了资金需求。

二、规模农业会需要什么样的金融供给?

发展规模农业不仅仅是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而且也是农业产业链的进一步分工与专业化发展。其产业的分工与专业化演变过程中,低成本的融资机制起到了支持与加速的作用。那么,规模农业需要什么样的金融供给,如何才能够实现这方面的供给呢?目前支持我国农业的金融体系包括了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商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以及村镇银行等为内容的银行体系,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的保险体系,以民间借贷为主要内容的非正规金融体系。但是,随着规模农业的发展,现有的金融供给模式将难以适应规模农业的金融需求。

首先,规模农业是现代农业的基础,需要现代设备予以装备,现有涉农金融的合约与规模农业的金融需求难以匹配。农信社(或农商行)的涉农合约,绝大部分是根据种植业或养殖业产品的生命周期而设计的,故一般贷款年限为一年,而且合约展期都有比较严格的限制。随着规模农业所需的专用性资产投资数量增加,已有的金融合约期限与农民对资金使用的期限已经难以匹配,因此商业银行应该根据规模农业的资金需求特点来设计其合约期限。此外,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越来越难以满足农户规模经营日益增加的资金需求量,以满足其对大额资产的投资需求,例如土地流转资金、机械购买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等等。其次,在传统的金融体系中,中小农业企业经营者的资产不能成为抵押产品,从而导致农户及其他中小农业经营者难以获得金融体系所提供的服务。农民通过长期的积累,创造了许多的财富,但这些财富却入不了现代金融体系的法眼,不能成为获取金融服务的筹码。农民如果希望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中获得金融服务,就必须提供能够满足其金融服务条件的可资抵押的资产,因为抵押担保是联接贷款需求与供给的桥梁与纽带。如何使不能抵押的资产具有抵押功能,是一个赋权过程,也是一个金融创新过程。目前,对于规模农业经营者而言,所经营的土地是最重要的资产,如何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将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承包权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已基本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的关键是金融机构的技术及其金融创新能力。在实践中,部分地区的农民通过土地承包权、自建住房以及林权抵押已经获得了金融机构的贷款,并以此作为扩大规模生产的资金来源。第三,降低农民获取金融服务的成本,应该充分应用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功能。尽管农村商业银行以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区域进行物理网点的布局,但是,在交通网络已经十分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日益提高的时代,农村金融发展所面临的最大瓶颈,已经不是网点布局等金融资源的配臵不合理,而是正规金融体系的服务能力问题。以商业银行代表的金融体系,鉴于运营成本过高、利润过低等原因,对农户、农业小微企业、农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不屑一顾,从而导致这些客户希望通过传统金融机构或其贷款等金融资源的努力经常无功而返。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普惠金融将不再是一种金融关怀,而能够成为一种金融模式。例如P2P信贷平台,借助于互联网技术能够规避传统金融体系在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的高成本,降低交易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互联网金融凭借其自身的信息优势,吸引客户自主注册成为会员,由客户自主决策借贷交易,P2P信贷平台本身不参与资金借贷的链中,从而使之成为银行体系、证券交易体系之外的第三种金融模式(谢平,邹传伟,2012)。规模农业是农业现代化、工业化、信息化以及城镇化的基础,与互联网金融能够贡享网络的信息基因,互联网金融与规模农业能够形成内在的互动机制。

三、为什么农业产业基金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关键?

随着城乡经济二元发展趋势日益收敛,城乡一体化融合进程加速,农村金融将逐步演化为农业金融。在土地流转成本日益下降,规模农业经营业已成为农业主要组织形式的条件下,农业效益的提高将取决于农民的企业家创新行为。如何将高素质的人力资本、低成本的金融资本、及时的市场信息配臵到农业领域,是未来农业能否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迄今为止,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各种专业组织相互之间是分割的,有些是市场行为,有些属于政府行为,还有些行为内生于农业产业链延伸的合作组织。但是,在所有这些经济组织中,高素质的人力资本基本上没有有效的配臵渠道,以至于农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在不断下降。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合约,农业产业基金能够将资金与人力资本在农业中进行优化配臵。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是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为规模化农业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制度安排,在“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基本原则上,各交易主体通过讨价还价之后所达成的金融合约。从合约的内容来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运用现代信托关系机制,通过发行基金券的方式集中分散的资金,并以股权形式直接投资于农业,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促进农业企业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经营,从而给投资者以回报。

农业金融创新第5篇

关键词:金融服务;农业经济;创新;信贷资金;农业保险

一、创新金融服务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现实性分析

农村金融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产吩,其实体以资金为主,以信用作为农村金融的手段,表现形式则以货币为主,其主要包括农村资金运动、存款的吸收和支取、信用活动和货币流通等。相较于其他金融,当前农村金融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农村金融的发展情况与农业经济具有十分紧密的关系,通过加快推动当前金融工作服务的发展,可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当前农村建设工作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全面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促进了我国农村金融工作改革的深入,当前农村金融呈现出商业性、政策性和合作性的格局,农村金融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可以说当前农村金融危实力和金融服务水平都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但在当前农村金融服务过程中,还存在着信贷供给不足的问题,这对新农村的建设带来了较大的制约影响。

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原则

(一)深化改革、勇于试验、突出创新、先行先试的原则随着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推进,在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加快改革和创新的力度,全面提升金融支农的能力,有效的解决制约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关键问题。(二)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在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工作中,需要充分的遵循市场的发展需求,同时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对相关政策进行完善,并做好政策的落实工作。更好的发挥政府的重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拓展,进一步缩小城乡金融业务发展的差距。(三)盘活存量和做大增量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创新,充分的挖掘其潜能,更好的发挥金融机构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同时还要加快对农村金融主体进行创新,重视当前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培育工作,为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更好的满足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供给需求。(四)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在当前创新农村金融服务过程中,不仅要做到科学设计,同时还要抓住重点,以此为突破口,从而全面推进,通过先行试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在范围推进,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的全面覆盖。(五)加快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规范化管理才能确保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在创新农村金融服务过程中,在抓好改革创新的同时还要重视市场监管,有效的对金融风险进行防范,保障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业

经济发展的措施(一)创新农村金融组织当前我国农村发展普遍滞后于城镇,这也使当前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覆盖率处于较低水平,金融供给不足及服务缺失在农村金融服务中具有普遍性。因此需要加快构建农村金融体系,将农村投资金融、农村信贷、农业保险及农业担保等都统一纳入到农村金融体系中来,并构建农业融资的风险防控机制及风险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加大对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扶持力度,有效地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范围,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为农村金融服务于农业经济打造良好的条件。(二)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当前农村不仅金融产品少及金融服务方式单一,而且金融质量和金融效率也无法与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相适应,因此在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需要成立为农服务的担保公司,为涉农企业和种养大户提供担保,进一步扩大抵押和质押的范围,有效的解决农业企业和种养大户贷款难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发展速度较快,其与农户的发展现状具有较好的适应性,有效地解决了当前农户小额信贷的需求。因此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大其他金融产品的创新发展,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三)完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在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过程中,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大农业保险的覆盖力度,进一步降低了农业贷款风险;建设农村信用体系,针对具有良好的信用的农户,可以在贷款和参保方面开绿灯,通过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打造良好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为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为农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四)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随着当前农村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农村金融组织需要加大信贷资金的投入力度,有效地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加快推进“三农”的发展,同时还要加大对具备资源优势及竞争力的农产品产业建设的支持力度。重视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和订单农业的建设,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针对当地特点,合理对现代特色农业的发展进行部署,重点支持主导产业的发展,推动特色农业,并加大对养殖户及专业村建设的支持力度。针对农村中现有农业龙头及产业化项目给予积极的支持。(五)大力开展农业保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生产过程中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不仅农产品竞争力下降,同时还会对农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而且随着当前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这也使农业生产风险增加。针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加大力度开展农业保险,以此来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业所带来的风险。当前农业保险品种和数量较少,这也使其与农业发展的需要很难适应,因此需要鼓励商业保险进入到农业领域中来,增加涉农保险业务。同时在当前农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需要将农业保险纳入其中,通过成立农业保险公司或是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来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同时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农产品要实施强制保险政策,进一步稳定农产品的供应,为新农村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六)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创新农村金融服务过程中,需要加快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农村信用体系的全面覆盖。可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创建活动,以此来提升农民的信用水平,增强农民的诚信度。同时还要加大对农民金融风险的宣传,提高农民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实现对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

四、结束语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信用基础十分薄弱,而且农村资金需求存在少、散、短、快的特点,这也使原有的金融体系很难满足当前农村资金的需求,因此需要加快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有效地解决当前农村金融供给和需求结构不匹配的问题,遵循农村金融市场需求,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行创新,采取灵活、高效的信贷形式来有效的促进农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高辰.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及发展对策[J].对外经贸,2013(03)

[2]张伟.现代农村金融理论及我国农村金融制度模式的演进探索[J].现代经济,2010(10)

农业金融创新第6篇

【关键词】农业科技 创新 金融支持 调查 思考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九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该文件首次将“农业科技”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地位,明确了农业科技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的定位,在去年中央财政“三农”投入首次超过1万亿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增加“三农”和农业科技方面的投入。这意味着,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已成为今年中央“三农”政策的重中之重。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十分复杂严峻,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深,农业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增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既不能靠继续消耗农业水土资源的方式,也不能靠不断增施化肥农药的途径。毕竟,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时期,进一步增加对农业水土资源的投入余地越来越小,而靠增加化肥农药的投入,不仅提高了农业的成本,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生产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科技创新加快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但由于我国总体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这既有成果本身的原因,又有转化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更有资金短缺的问题。目前,由于政府对基层农技推广经费投入不足,县乡一级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本都处于“网破、线断、人散”的状况,基层农技推广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从保山的实际情况看,如何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下,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作用,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力、为科技兴农提供有力资金保障是一个值得探索和思考的问题。

一、保山市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保山市根据中央关于加快农业金融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对农业及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并适时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也得到了银行信贷资金、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等在内的金融支持,为科技兴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推动了全市农业科技创新进程,促进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

(一)信贷支农力度持续加大,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信贷支持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拓展涉农领域,加快“三农”金融体制的改革步伐,有效增加“三农”信贷投入,切实加大对农业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涉农贷款稳定快速增长。据统计:2011年末,保山市涉农贷款余额达到了151.26亿元,同比增加30.8亿元,增长25.57%。涉农贷款占全年各项贷款的比重为56.13%,占比较大。同时,保山市各级金融机构在持续增加“三农”信贷投入的过程中,突出支农重点,切实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据统计:2011年末,保山市农业科技贷款余额达8483万元,同比增加1483万元,增长21.18%。农业科技贷款稳步增长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信贷结构持续优化,加大了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经济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相关要求,按照“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要求,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不断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在保持涉农贷款稳定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资料制造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农业科技创新环节的信贷支持有所增强。根据农业科技创新的相关要求,保山市各级金融机构对信贷支持的方式方法展开了探索,积极拓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贷款领域。据统计:2011年末,保山市农产品加工贷款余额达5.32亿元,同比增加2.44亿元,增长50.48%;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余额达2.13亿元,同比增加5077万元,增长31.3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达45.73亿元,同比增加17.59亿元,增长62.56%。二是强化对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发展。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金融机构紧密结合地方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对涉农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推动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发展。据统计:2011年末,保山市农村企业贷款余额达52.59亿元,同比增加17.99亿元,增长52.03%;城市企业涉农贷款余额达30.45亿元,同比增加7.51亿元,增长32.7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余额达15.14亿元,同比增加4.78亿元,增长46.15%。

(三)农村金融科技服务水平稳步提高,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金融机构不断改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环境,加快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步伐,加快农村电子金融、流动金融服务渠道建设,发挥小额现金流转、惠农卡、自助银行设备优势,全面开展惠农支付业务,切实提高农村金融科技服务水平,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据统计:2011年末,保山辖区共建立了辐射29个乡镇,513个村民小组,123207人的32个“惠农支付服务点”。截止2011年末,32个惠农服务点累计发生业务24993笔,金额2,108.59万元;全市乡镇共布放ATM机66台、POS机187台、乡镇特约商户732户,发放惠农卡22万张。

(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明显加大,有效满足了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新需求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金融机构不断丰富特色农村金融产品,大力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较好地满足了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新需求。据统计:2011年末,保山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了11.1亿元,占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的比重为14.97%,占比较大。同时,保山市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目前,保山市分别在腾冲县和昌宁县开展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统计:2011年末,保山市共有16.83万户次农户投保,开展54.5万亩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共赔付保险费155.03万元,占总保费的23.4%;受益农户1.2万户次,占总投保农户的7.1%。

二、保山市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保山市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生产率有了很大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目前保山市仍然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阶段,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制约因素。

(一)农业基础较为薄弱,科技含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低。目前,保山市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阶段,传统农业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农业增长方式仍然粗放,各种持续不断的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二农业科技含量较低,科技支撑较为薄弱。目前,保山市农业科技的贡献率仅为39%,远远低于全国48%的水平。同时,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产业化和组织化发展进程都远远滞后于全国和全省先进水平。

(二)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一是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力度有待加大。近年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保山市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基本实现了年年有所增加,但直接用于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的资金并不多,这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工作的快速发展。二是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有待加强。目前,随着保山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深入,农业企业和农户对资金的需求量迅速扩大,其中用于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方面的资金需求也呈快速增长趋势。尤其是一些农业科技项目,其科技含量和标准化生产水平高,对资金的需求较一般项目更大。但是,由于资金缺乏,致使许多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市场前景看好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无法实施,不仅直接限制了农业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而且也影响了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据统计:2011年末,保山市农业科技贷款余额为8483万元,仅占全市涉农贷款余额的0.56%,占比较低。三是农业科技创新融资手段有待丰富。近年来,中央和省对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逐年增加,但与目前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仍以政府为主导,融资渠道单一,社会资金参与建设不多,还没有形成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企业资金、信贷资金、农户资参与综合开发的新机制。

(三)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不足,抵质押物品较为单一

一是农村金融创新产品较少,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有待加强。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金融机构加大了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但总体看来创新不足。从金融创新的品种来看,目前,保山市只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而与农业科技创新相关的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商标权抵押贷款等新型金融业务和产品则没有开展起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二是贷款抵质押物品种较为单一,贷款需求难以满足。目前,保山市农业地区贷款仍然是以抵质押、担保和保证贷款等传统信贷品种为主,而仓储、订单抵押贷款等新型信贷业务则没有开展,这导致了农业科技企业贷款时仍然选择传统的抵质押贷款。同时,金融机构抵质押物仍以土地、厂房、设备为主,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农产品抵质押贷款等与农业科技企业相关的抵质押方式由于质押物的流动性限制,难以符合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导致了部分农业科技企业的贷款需求难以满足。

(四)风险保障不足,农业保险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农业生产风险大、抗风险能力弱,虽然实施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但由于政策性保险存在着交易成本高、补偿范围认定难、缺乏重大灾害补偿机制等问题,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与分担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目前,在保山市开展的种植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县中,赔付保险费总计155.03万元,仅占总保费的23.4%,占比较低。同时,由于农业科技生产周期长,面临着较大的技术、市场等风险,且缺少承担较高费率的费用,导致保险公司不愿承保农业科技企业的研发项目。

三、保山市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切实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一是进一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全市各级部门要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充分利用政策优势、资金优势、项目优势,重点扶持辐射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壮大一批符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强化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坚持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生态的原则,优先扶持发展优势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生产,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着力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农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科技人员和技术推广部门积极开展农业科研和农业科技服务,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切实抓好农业适用技术培训,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融资体系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摆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投入,逐步增加并用足用好农业科技经费和农民教育经费,进一步健全和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各级财政配套资金保障机制。二是加大信贷投入,充分发挥信贷资金的支持作用。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贷款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科技研究及基础性农业科技发展的支持作用。对涉农科技企业研发及科技育种、农产品改良、高效灌溉、科技推广等基础性农业科技发展的资金需求执行政策性贷款的标准,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延长贷款期限。同时,积极扩大贷款主体,有效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科技发展的支持作用。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制定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办法,拓宽贷款主体、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流程、提高授信额度,建立适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满足农业科技企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过程中的信贷资金需求,按照市场原则,积极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

(三)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多元化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需求

一是加快农村金融信贷产品的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加快信贷产品创新,结合农村科技企业生产及信贷需求特点,引导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扩大抵、质押物范围和抵、质押率,积极探索以农业科技企业股权、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应收账款为质押进行贷款融资的信贷产品;探索开发“银行+保险”、“银行+担保”、“银行+保险+财政补贴”等多种融资模式,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二是加快农村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积极探索和完善农村金融科技服务方式,完善金融信息技术服务,拓宽服务手段,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应用。三是加快农业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的创新。积极探索和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评估、定价、流转和监管等方面的中介机构,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流通,建立全方位的农业科技融资服务载体。

(四)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发挥保险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保障及风险分担作用

一是加快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各保险公司要积极探索适合农业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将科技育种、农业机械、农作物及畜牧品种改良、标准化养殖等涉及的农产品纳入农业保险范畴,鼓励发展以产品订单为依据的跟单农业等保险品种。二是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和补贴比例,出台针对农业大灾之年保险公司亏损的有效补偿机制,弥补保险公司承保农业科技项目的风险损失,充分调动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吴红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 农村金融大有可为 北京 金融时报 2012.2

[2]廖有明著.农业科技推广与金融支持.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1

农业金融创新第7篇

1以农业技术创新为核心的“三农”新政出台背景

“三农”问题始终是经济发展中的“软肋”。特别是近两年来,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成为支撑我国物价水平快速上涨、高位运行的重要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释放出主要农产品供给偏紧的“信号”,时刻牵动着城乡居民的“神经”。从更长远时期上看,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大,耕地、淡水等自然资源刚性约束日益加强,农田基础建设滞后,农业装备水平较低,农业劳动力素质不高,农业经营主体发生变化,以及农业劳动力成本和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快速上涨等一系列潜在压力和风险因素正不断集结和扩散,严重影响农业持续增产和农民增收,加剧了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为此,要保障农业持续发展和农产品稳定供给,其根本出路在于科技,必须要“强科技,保发展”,依托农业科技创新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强对农业的支撑能力。从发展现状上看,我国农业技术创新和应用能力与美国、加拿大、欧盟、以色列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约有一半的耕地靠天收成。我国农业发展不仅面临技术储备和技术创新不足,而且由于农业科技工作中长期重科研、轻中试和推广应用,农业科研成果缺乏行之有效的推广机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科技链与产业链之间存在严重脱节现象。据统计,我国每年经过中央和省级政府部门鉴定的农业科研成果有一万项左右,约30%可以推广,但实际转化率只有10%~15%。在水利科技领域,技术成果转化率也低于30%,许多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1]。鉴于我国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和现实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均明确提出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是2012年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要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2农业技术创新的特点及金融创新需求

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两个密不可分的要素,单有技术创新没有金融创新,就会使技术创新出现“闭锁效应”。国外经验和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实践也证明,金融发展在支持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业技术创新也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迫切需要通过金融创新来增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强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农业和农业技术创新的本质特点所决定的。与工业部门的技术创新相比较,农业技术创新具有相对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第一,农业技术创新以生物技术为主,辅之以信息技术、农业机械装备技术等,技术领域广,包含内容多;第二,受自然条件和生物本身生长规律制约,创新的不确定因素较工业更多,技术创新周期更长;第三,创新应用受到地域环境影响,对技术“本地化”要求高;第四,除了具有广泛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外,农业技术创新往往还具备生态效益;第五,技术转移推广受到农户经营规模和农民素质的约束[2]。农业弱质性与农业技术创新“更大投入、更长周期、更高风险”的特征使其对金融创新的需求更为强烈,需要“规模更大、占用时间更长”的资金支持以及更加健全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创新激励机制。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不断增强,但对农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并不显著。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技术进步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的、单向因果关系,即农业技术进步对农村金融发展有着推动作用,而农村金融发展对我国农业技术进步的作用不明显[3]。农业领域相关研究机构和学者的调研发现,我国农业科技相对落后、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的现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金融有效供给不足所造成的[4]。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产品创新不足、融资渠道狭窄等因素的存在使得许多农业技术创新主体被排斥在金融体系之外,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以农业科技贷款为例,截至2010年末,我国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总额为117657.5亿元,占各类贷款比重为23.1%,其中农业科技贷款为339.7亿元,占各类贷款比重仅为0.07%(表略)。在过去的三年中,农业科技贷款比重仅增加0.01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在持续加大国家财政资金投入支持的同时,加快金融创新,加大金融支持成为保障我国农业技术创新投入、促进农业技术创新的必然选择。

3利用金融创新促进农业技术创新的战略对策

在“十二五”时期,要实现“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5%的目标”,必须要高度重视金融服务这一重要推手。要积极推进农业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的“两轮驱动”,努力在我国特定的金融结构背景下,通过金融制度创新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进行技术创新创造完善的融资渠道以及为分散创新风险提供金融工具和金融制度安排,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

(1)进一步完善支持农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性金融,不断优化农村金融政策体系,努力根据农业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特点提升政策支持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农业部门信贷约束的本质是二元经济结构下的市场失灵,即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的资本、劳动力等要素价格差异导致的农业吸纳资金的弱势,在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下,农村领域的政策性金融不但不能削弱,反而应该在创新中加强[5]。农业科技中的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技术研究领域以及部分科技推广领域多具有公共产品特性,往往呈现“市场失灵”的现象;而在种子培育、农业机械、化工、食品加工等应用性领域,由于技术、市场风险相对较小,投资回报周期相对较短,市场投资动力更强。因此,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的界限,明确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作用领域,促进两者之间的互动互补对于推动农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具有重要意义。在美国,联邦政府投入主要侧重于基础性、前沿性农业科学研究,州政府侧重于对本州经济有影响的科研领域或应用技术开发,私营企业则更多地关注能带来盈利的产品[6]。未来必须切实响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各级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建立起相对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确保农业科技投入增长速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速度,逐步改变当前农业科技投入总体不足的格局。在投入方式和投入重点上,要加快结构调整,实现从注重对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的一般支持转向以项目为主的重点支持,从注重农业产中科技转向注重产前、产中、产后科技整体布局、合理配置,从注重科技研发转向注重研发与中试示范并重。要在整合现有投资引导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对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的优惠政策,充分调动民间投资者的积极性,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投入农业科技,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强度,实现农业科研与推广投入的多元化。还要进一步强化涉农金融业务的差别化监管政策,创新涉农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完善涉农贷款税收激励政策,支持和引导农业发展银行和县域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大对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技人员创业的贷款支持力度,推进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的良性互动。

(2)积极构建与企业规模特征和融资需求相适应的多层次信贷体系,推动银行组织创新和业务创新,扩大信贷机构对农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融资的支持力度和广度。从金融结构演进上看,我国银行型主导金融体系在短期内不会发生根本变化,以银行为主体的信贷体系仍然是支持我国企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融资渠道。然而,当前农业信贷投放与农业科技创新资金需求存在局限性与广泛性、固化性与多样性、滞后性与前瞻性三组突出矛盾[7],导致许多农业技术创新项目的资金需求难以通过传统的正规金融渠道来满足。正规渠道融资困难引起的主要负面影响之一便是民间贷款利率极高,这会直接加重农业技术创新和新技术采用的资金成本,增大技术创新的资金保障压力和市场风险[8]。为此,不断完善与企业分布特征和融资需求相适应的、“门当户对”的多层次银行体系应成为当前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一要借鉴发达国家社区银行经验和总结我国村镇银行经验,积极加快金融体制创新,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放宽民间资本组建地区性民营中小银行的限制,发展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金融服务的能力。二要严格控制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外流,规定其新增存贷款中用于农业的比例,增强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研究探索利用利息补贴、贷款担保、税收减免、放宽涉农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的数量限制和存贷比控制、提高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其他大型商业银行将更多信贷资金投入农业科技创新。三要加快改革农业科技贷款管理办法,适度降低贷款门槛、拓宽贷款主体、延长贷款期限,推动和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建立适合农业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四要鼓励信贷模式的创新,积极探索银团信贷、联贷联保、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涉农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集合融资贷款等贷款新模式,满足农业科技型企业在技术开发、中试、生产、推广应用等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信贷资金需求。五要不断增强涉农业务的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改造、农产品专业市场和电子化信息网络市场开发的专项贷款,推行大型农业机械按揭贷款及租赁业务等内容,提高信贷资金投放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其与农业科技创新资金需求相对称。

农业金融创新第8篇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保定市的农业科技创新与金融结合的状况,找出抑制农业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瓶颈,并借鉴其他省份农业科技创新

>> 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调查与思考 农林高校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路径探究 金融服务创新是支持农业科技的重点 浅谈金融发展对农业科技创新的影响 基于农业科技创新的陕西农村信息化建设路径与对策 农业科技传播中的路径依赖与突破 关于财政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思考与探索 媒体融合背景下山西农业科技传播的探索与创新 农业科技期刊的改革、创新与发展 当前农业科技创新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浅谈实践与农业科技创新 农业科技创新的领路人 农业科技创新的领军人 浅谈农业科技创新的意义 农业科技创新的探讨 农业科技创新的“体系模式” 段惠军:农业科技创新亟需金融支持 县域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问题研究 金融支持区域农业科技创新研究 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支持的路径优化探析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基金项目:科技部农村中心委托项目(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体系构建研究)阶段成果;保定市2012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编号:201201039);2012年保定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编号:12ZR009);2013年河北农业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编号:SK20120201);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地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斌(1978-),男,硕士,讲师,从事农村金融研究。杜英娜(1977-),女,硕士,讲师,从事农村金融研究。王建忠(1965-),男,博士,教授,从事财务金融研究。

农业金融创新第9篇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了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作出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部署。2015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也就银行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创新为驱动、转变发展方式、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等提出明确要求。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一项中心任务,就是要以金融创新为驱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意义重大,由此形成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农村金融创新提供了市场机遇和广阔空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以产业化、规模化、节约化、创新化、国际化为路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出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提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农民的创造、创新、创业活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对此,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以创新驱动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效。探索完善产业链金融模式,进一步整合产业链条上的各种金融要素,深化链式金融服务模式;以信贷扶持为核心,整合信托、保险、基金、财政资金等多种金融资源,探索新型综合化金融服务模式;优先满足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针对农村特点,探索“三权”抵(质)押等有利于盘活“三农”资产的抵押方式,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推进农村消费信贷品种、期限、还款方式创新;探索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为支撑的服务信息化建设,拓宽电子渠道,使线下与线上服务相结合。

此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继续深入推进实施“三大工程”,下沉经营重心,逐步完善在金融服务欠缺区域的机构体系,推进社区银行建设,打造差异化、有特色、功能实用的网点体系,提高网点效能,推出广适用、接地气的产品,促进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打通服务“三农”最后一公里,确保“三农”的金融服务需求得到便捷、及时、有效满足,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实现上述两方面的目标,需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练好内功,深化治理体系改革,做好自身的转型发展工作,特别是要按照2015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快调整发展战略,实现由“讲增速”向“讲转速”转变,由“讲数量”向“讲质量”转变,由“讲占比”向“讲战略”转变;积极转变盈利模式,着力向管理要效益,向定价要效益,向风控要效益,向服务要效益,以转型发展为动力,主动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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