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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空气污染的建议优选九篇

时间:2023-12-09 17:38:20

治理空气污染的建议

治理空气污染的建议第1篇

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环保,采取了很多措施,亦取得了一定环境保护效果。尽管目前专家对空气污染的成因还没有定论,但大中城市机动车激增,产生大量的汽车尾气,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建议政府加大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以达到降低空气污染的目的。

一、提高尾气排放环保标准,加大尾气排放的监管力度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法规起步较晚、水平较低,与他们的标准还有不少的距离。事实上,欧盟早在2009年就开始实行尾气排放欧V标准。由于我们国内标准低于欧盟,造成国外汽车制造商在中国制造汽车的标准低于国外。

目前,轻型机动车除北京使用相当于欧V标准的京五排放标准外,其他大部分省市都使用国四排放标准。因此,建议政府把轻型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统一提高到欧V,与国外发达国家一样。同时要加大对汽车尾气排放环保的年检和监管力度,严禁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上路。

二、提高油品等级,统一使用国五标准汽柴油

目前除北京已经实行国五标准,上海、江苏和广东部分城市已经实行国四标准,其他大部分地区仍然实行国三标准。国三标准汽柴油,汽油含硫标准是欧洲、日本标准的15倍,美国标准的5倍,柴油含硫标准则是欧日标准的30余倍,是造成尾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鉴于目前这个情况,建议政府推动炼油厂提高油品等级,全国统一使用国五汽柴油标准,以提高汽柴油的燃烧率,从而降低汽车尾气污染。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防止不良企业和加油站以次充好,对违反的要予以重罚。

三、在柴油车、公交车等高污染车辆上加装铂金过滤器

英国等欧美发达国家,路上行驶的汽车也很多,但为什么污染很少呢?据了解,英国等国家在柴油车上加装了一个铂金过滤器。过滤器上还加自动喷射催化剂的泵,可以使汽车排放的颗粒利用发动机高温降低颗粒燃点,把颗粒充分燃烧后再排放,这种过滤器装在大排量的柴油车上排出的尾汽没有什么污染,在洁净区内行驶均可达标。

路上行驶的柴油车和公交车,是汽车尾气的最大来源。因此建议由政府补贴,率先在柴油车、公交车等车辆加装铂金过滤器,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四、提高喷油嘴质量,进一步规范喷油嘴市场

治理空气污染的建议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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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肖翊/摄

1987年中国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基础性法律文件《大气污染防治法》(下称《大气法》),后根据需要先后在1995年、2000年作出修改。《大气法》前两次修订分别间隔8年和5年的时间,而从第二次修订到现在已经有15年的时间。

在严峻的空气污染挑战面前,需要再次审视这项法律:哪些方面还需要加强和完善?哪些法律障碍还需要解决? 如何更快地大幅减少污染,换来更清洁的空气?

2014年12月22日, 新修订的《大气法》首次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国经济周刊》从多个渠道获悉,《大气法》修订将有望在今年完成。由清华大学、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环保部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等十家中国清洁空气领域的核心科研院所发起成立的中国清洁空气联盟日前《大气法修订建议汇编》(下称“《建议》”)报告。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主任解洪兴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建议》是希望突出《大气法》修订中需要关注的几个关键问题,并收集整理多方的建议,希望可以引发更广泛和深入的讨论,为法律修订提供有益的参考。

建言一

空气质量标准可否5年一评估

――之前的标准16年未更新

《建议》认为首先应该建立空气质量标准更新的长效机制。现行的《大气法》仅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公布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并未规定一个明确的评估和更新机制。之前的空气质量标准是在1996年修订的,16年后才更新,而在这16年间,影响我国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以及空气质量对公众的健康影响均发生了较大改变,标准的更新在管理对公众健康有重要影响的PM2.5污染上显得有些滞后。因此建议《大气法》修订中应确立空气质量标准的评估和更新机制,如规定至少每5年评估一次是否需要修订标准,并确保评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及多方参与。

建言二

完善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

――只有新建期审批,缺少运营期监管

《建议》认为,现行《大气法》规定了排污许可证制度,但目前尚无更详细的规定。实践中,排污许可证制度是随着总量控制制度的建立而逐渐形成的,其制度形式和监管方式主要通过地方试点摸索而成,加上地方环境管理能力的限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没有发展成为全面系统的监管手段,而是沦为简单的“发证―换证”流程,加之欠缺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有机结合,因此未能有效服务于大气污染源的有效监管。

专家呼吁,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一种污染源监管制度,中国学了差不多20年了,但到现在没弄懂、没学会。在《大气法》修订中,应该对排污许可证制度予以完善,将其作为规范企业排污和政府监管的核心制度。

“目前的排污许可证仅仅是一张纸,而且是主要针对企业或者建设项目在新建期的一个前置的审批。目前我们非常缺乏企业和项目已经完成审批、进入运营期后的监管。”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主任解洪兴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美国的排污许可证详细记录企业运营期间所有的排污设施和排污情况、各个排污设施所用的排污标准等信息,方便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监管。目前我们没有这样的监管体系,企业和项目运营之后的管理要求非常少。应该将排污许可证制度真正落实,使企业在运营阶段受到很有效的监管。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肖翊/摄

“我们业内有一个玩笑:排污许可证制度之所以没有被好好地推行,是因为翻译有问题,翻译成了‘许可证’,这样就让大家认为这是一个项目上马之前必须要获得的一纸证件,获得之后就安全了。”解洪兴说,中国要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要把“许可证”的概念转变,它不仅是项目上马的时候要用的,而且是对项目长期运营监管的一套管理机制。

建言三

应责令污染者治污,赔偿受害者

――变“抓人关门”的处罚老路,为赔偿终身制

按照现行的《大气法》,最高处罚金额是针对造成严重空气污染事故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此次送审的《大气法》修订稿中,这一条款已被取消。如何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

环保部原总工程师、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认为,修订《大气法》,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有几个原则要遵循:一是针对超标排污企业,所征收的环境税费一定要高于其治理成本,否则企业在治理污染上是没有积极性的;二是环境损害必须要赔偿,这种责任是终身的、不可推卸的,日本发生水俣病已经50年了,排污的企业到现在还在赔偿;三是必须没收违法者的非法所得,污染环境那部分的非法所得通过计算要全部没收,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成本,甚至倾家荡产。

另外,国外对责任者的认定是越多越好,因为形成大的环境污染不是一个老板、一个企业赔得起的,相关连带责任人,包括给企业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从企业分过红的股东,只要是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直接责任人赔偿不起的时候,相关金融机构、投资方等都要连带追究。

杨朝飞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此次《大气法》修订,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武器,但在执法中要转变一种观念,过去我们执法,谁违法了,就严厉处罚谁,该罚款的罚款,该判刑的判刑,但是我们的环境法治是为了解决大气污染,把企业罚破产了,把负责人抓起来了,最后的污染由谁治理呢?污染受害者的损失由谁赔偿呢?

“解决环境问题,不能仅仅满足于罚款和对有关责任人处罚,要让老百姓受到的损失得到补偿。我们的法律有很大的缺陷,对环境责任的认定有缺陷,把人处理完了,案件就算完了。”杨朝飞说。

建言四

解决环保执法缺钱、缺人难题

――环保部门应单设大气防治机构

杨朝飞表示,现在我们国家的环保执法面临一个很大的尴尬,即违法的人多,但是环境执法不到位。环境执法不到位将带来两个方面的社会不公平:一是在排污者与污染受害者之间出现了不公平的问题,排污者获得了超额的利益,而污染受害者却承担了环境的代价;二是在排污者之间也出现了不公平的问题。

在很多专家看来,环境执法不到位,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缺少具备相应素质的执法队伍。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政策部主任沈晓悦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企业肆意违法的成本低、环保部门压力大,执法能力不足。县一级的环保部门由于编制问题缺乏人员、技术、知识储备。“我国的公务员编制对于国家来说是各个部门总量控制的,环保部门要增加就必须要别的部门减少,所以虽然环保部门呼吁了很久,但是还是控制得很严格。”沈晓悦说。

《建议》认为空气质量管理应当按照科学指导决策的原则,推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管理的模式。若要决策有较好的科学基础,则需要大量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家的支持,包括监测数据分析人员、空气质量模型技术人员、经济专家、能源专家、交通专家等。

解洪兴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美国,国家环保部门负责大气相关工作的政府环保人员超过1400人;在州层面,加州大气资源管理局有近1300人从事空气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相比之下,中国无论在中央层面,还是地方层面,从事空气质量管理的人员数量和美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治理空气污染的建议第3篇

立法的必要性

《条例(草案)》说明中提到,现行《北京市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自2001年实施以来,为本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持。本市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数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不断下降,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但居高不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及不利的地理气象条件、周边地区区域传输等,使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2013年国家实施了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与新标准相比,本市有5项污染物超过标准,其中PM2.5超标一倍多,与国家首都、宜居城市的地位存在很大差距。采取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已成各界共识。特别是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十条”),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为全面落实国务院要求,本市也及时制定了《北京市2013年—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以更大力度推动大气治理工作。

《条例(草案)》说明中指出,目前,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以治理PM2.5为重点的新阶段,在人口和机动车数量持续高位增长、工地开复工面积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大气污染治理难度不断增加,并已成制约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现行《实施办法》的相关制度措施却难以满足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产业结构调整尚未与大气污染防治有效结合、机动车污染防治制度滞后等。因此,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完善上述制度。

另一方面,《实施办法》所依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订中,短期内不能出台,且国家法针对的是全国情况。鉴于此,本市迫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对独立的地方大气污染防治立法,解决大气污染防治中具有地方特色的问题。所以,有必要制定新的地方法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替代现行的《北京市实施办法》。

立法的主要思路

《条例(草案)》说明中指出,要着重构建政府主导、排污单位具体实施、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在制度构建上,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为主线,以控制PM2.5污染为重点,将大气污染防治同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结合,由注重末端治理向注重源头治理转变,由浓度控制为主向浓度与总量控制并重转变,由注重企业治理向企业治理与区域、行业治理并重转变。特别是近期“国十条”的出台,及《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制定,涉及许多新的政策措施。在立法条款的设计上,《条例(草案)》充分考虑了与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对接,力求使本市的大气条例更具操作性,为大气环境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此次立法过程中,《条例(草案) 》着重从可操作性上把握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把握大气污染的形成原因、对应措施、治理目标的关系;二是理清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政府、企业、民众、第三方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三是注意对相关制度进行综合考量,争取做到目标科学、结构合理、内容适当、效果可控;四是理清社会关系和技术手段的关系,通过规范社会关系,促进技术手段的进步和使用。

立法的重点和亮点

《条例(草案)》共八章96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体系,明确了政府、企业、社会主体相互关系。政府负总责,制定环境质量和污染减排的目标、政策和标准,明确不同部门的管理职责,对企业行为进行监管。企业和社会主体承担减排主体责任,负有减排义务,采取各种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减排任务。社会主体有义务保护大气环境,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向大气排放污染物。

二是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对主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并规定了总量控制的主要制度和措施。一是确定总量控制的基本内容和原则。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机动车数量实施总量控制。二是核定企业排放总量,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三是明确总量指标来源渠道,确定排污交易制度。规定已建成项目通过环保部门核定取得,新建项目可通过市场购买或企业自身减排取得。四是实施建设项目总量控制前置审批制度。规定新建项目的总量指标取得办法由环保部门制定,改建、扩建项目的总量指标必须在环评审批前取得。同时规定环保部门审批环评文件时,必须遵循减量替代原则,即企业取得的指标量大于实际排放量。五是实施区域限批制度。对未完成总量控制任务的区域和行业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是针对不同污染物来源,设定相对应的控制措施。针对固定污染源的特点,规定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工业布局。一是工业企业集中治理。《条例(草案)》规定,新建工业项目应按照规划进入相应的工业园区。二是控制燃煤总量,消减燃煤总量。继续规定对燃煤实行总量控制,通过划定和严格管理禁止使用燃煤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等手段控制燃煤增量,减少现有燃煤存量。三是逐步淘汰高污染企业。规定制定高污染行业调整、工艺和设备淘汰名录时,应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和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特征,加强对使用行为的监管。一是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二是对石化和加油站等企业和单位,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泄露和挥发。三是着重强调了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的记录。

针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特点,实行从生产到报废全过程监管。一是把好新车准入关,明确汽车生产厂商对新车的质量保证责任。规定了汽车生产厂家在本市销售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新车准入的环境保护标准,并保证在规定的耐久性期限内稳定达标,对不能达标的,取消其在本市的销售资格。二是确保在用车达标排放,规范定期检测等行为。明确了机动车检测机构、机动车所有者和使用者在定期检测中应承担的义务、遵守的规范。三是减少高排放车辆,淘汰老旧机动车。规定对超标排放、不符合在用车强制性规定的车辆,应当依法强制报废。四是增加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规定。规定了在本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控制制度。

针对扬尘污染特征,实施行为控制。一是明确扬尘控制范围,将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河道整治及建筑拆除等施工工程、物料运输等活动均纳入控制范围。二是细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来源,分别明确了各类产生扬尘的活动应当采取的措施。三是明确建设单位在防治扬尘污染中的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四是完善监测技术体系。环保部门负责统一监测、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排污企业必须自行监测,排放量大的企业还必须安装在线监测并自行污染物监测信息。环保部门组织监测网络进行监测,并公开监督监测的数据信息。

《条例(草案)》分三种情况分别加大处罚力度;一是针对现行规定罚款额度过低的问题,对上位法没有规定的行为,提高了罚款额度,最高可罚50万。二是对需要立即停止排污的,规定了查封排污设施的措施。三是对屡犯不改的情形,规定了加倍处罚制度。

《条例(草案)》说明中说,《条例(草案)》与现行实施办法相比,理念有所转变,制度有所创新,更加符合本市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的实际需要:一是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的现状,设置总量控制专章,明确了对机动车数量和燃煤总量进行控制。二是针对颗粒物污染突出的实际,细化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定,增加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防治内容,专章设置“污染物扬尘污染”。三是针对违法成本普遍偏低的现实情况,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额度,增加加倍处罚、查封等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提出

十方面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条例(草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为主线,将大气污染防治同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结合,由注重末端治理向注重源头治理转变,重点规定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并针对燃煤、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工地扬尘等不同污染源,设定了相应控制措施。《条例(草案)》基本成熟,突出了首都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以下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是关于基本原则。市人大常委会认为,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必须两者兼顾,如不能兼顾,应明确环境保护优先的发展原则。此外,部分专家提出,应当增加“污染者担责”和“公众参与”的原则。在防治方法上,应对污染物排放实施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

二是关于政府职责。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老旧机动车淘汰等,均需要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应当在法规中增加保障财政投入的内容。

三是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市人大常委会认为,为使环评制度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确保建设项目符合本市大气环境要求,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明确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其他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的法律地位,增强其制度刚性。

四是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市人大常委会认为,为了保护居民身体健康,应对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本市应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增加土石方作业和露天停工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完善应急预警和应急管理相关内容。

五是关于总量控制。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要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本市实现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应对相关内容予以完善,增强可操作性。在调研中,部分专家学者提出,应明确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有专家学者还提出,总量控制制度作为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基本制度,其具体目标、要求和排放总量指标取得途径,应向社会公开,并应明确逐年减少排放总量的要求。

六是关于防治固定源产生的大气污染。建立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制度是本市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燃煤总量的重要措施。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等规定中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可通过法规予以进一步规范和固化。《条例(草案)》规定了本市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对高污染行业进行调整。市政府相关部门建议,调整的高污染行业范围应与国务院有关文件相协调,增加禁止新增炼焦和有色金属冶炼项目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大气环境的原料和产品进行源头控制,可降低末端监管的成本,有利于促进企业达标排放,应充实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的相关内容。

七是关于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调研中有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专家提出,《条例(草案)》规定的机动车数量调控政策,应当单列一条。同时,调研中还发现,本市目前仍有1.9万辆在用高排放黄标车。据测算,每辆黄标车的排放量相当于14辆达到国IV排放标准机动车的排污总和。市人大常委会认为,为落实国务院统一部署,应在条例中明确本市将限制高排放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规定。

八是关于防治扬尘污染。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中规定将施工扬尘违法行为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这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应予以固化。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应要求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杜绝道路遗撒。

治理空气污染的建议第4篇

亲爱的朋友们:

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环境是我们的向往,也是市委、市政府的努力目标。然而,日益增多的建筑扬尘、交通扬尘、汽车尾气、露天烧烤、工业粉尘等,正蚕食着我们清洁的空气,影响着你我的身心健康,更与我们的宜居梦想背道而驰。

为改善大气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市委、市政府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整治攻坚行动。在此,xx市环保局倡议:

贡献一份力量,倡导一种文明。“爱护家园,人人有责”。在日常生活中,请您坚持健康、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拒绝露天烧烤,合理健康饮食;使用清洁能源,抵制劣质煤炭;垃圾分类处理,决不焚烧杂物;禁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污染;绿色环保出行,少开机动车辆。让文明,在你我之间传递;让洁净,从你我身边开始。恪守一份承诺,撑起一片蓝天。“蓝天白云,你我共建”。在生产经营中,请您自觉承担环保社会责任,履行治理和减排义务:绿色文明施工,减少建筑扬尘;拒绝超限超载,防范交通扬尘;完善除尘设施,保证达标排放;规范经营行为,治理餐饮油烟;主动拆改锅炉,实施能源改造。让承诺,牢记在你我心中;让污染,尽快从你我身边走开。

承担一份责任,捍卫一方净土。“牵手蓝天,你我同行”。法律法规是治理大气污染的有力依托,人民群众是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强后盾。在社会交往中,请您积极宣传法律,自觉维护法律,主动参与到大气防治行动中来,敢于制止举报各类污染行为,争做保护大气环境的忠诚卫士,让天空多一份湛蓝、让白云多一缕亮色、让xx多一分美丽。

亲爱的朋友们,蓝天之下你我他,洁净环境靠大家。生活在共城大地的xx儿女,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争当大气污染治理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监督者,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xx的空气会更清新,共城的天空会更蔚蓝!

倡议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护空气的倡议书【二】

xx市的公民们:

最近,xx空气污染指数一直很高。走在街上,风里都带着一阵阵灰尘。听别人说,这就叫做空气污染。所谓空气污染,一般是指人为原因所引起的空气污染。我很讨厌空气污染,它会让人很不舒服,还会带来很多疾病。我发现,空气污染指数这么高,主要来自于工业企业、炉灶和锅炉和交通运输。人类无节制地向空气中排放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空气污染,一般是指人为原因所引起的空气污染。

工业企业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也是大气卫生防护工作的重点之一。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在居住区里,随着人口的集中,大量的民用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也需要耗用大量的煤炭,特别在冬季采暖时间,往往使受污染地区烟雾弥漫,这也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大气污染源。近几十年来,由于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城市行驶的汽车日益增多,火车、轮船、飞机等客货运输频繁,这些又给城市增加了新的大气污染源。其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是汽车排出的废气。汽车污染大气的特点是排出的污染物距人们的呼吸带很近,能直接被人吸入。汽车内燃机排出的废气中主要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铅化合物等。除了这些,生活中燃烧香烟、建筑装饰材料等也会释放一些有毒气体。

由上可知,空气污染所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人们要想“尽终其天年”,必须保持和创造一个干净的空气环境,在这方面,人们又应采取哪些必要的措施呢?我觉得应该:

(1)植树造林,美化环境。

人们都有这样的感受,当你在闷热的夏季来到凉爽的海滨或喷水池边时、会感到心旷神治。雷雨之后,到屋外走一走,也会感到空气清新,呼吸舒畅,

(2)发展新能源,减少或防止污染物的排放。

新能源在自然界大量存在,我们熟知的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热以及氢能、原子核能等,都是干净的新能源。目前,一些大城市的屋顶,已开始安装太阳能收集器。人们向往的太阳能炊具、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空调设备也已试制成功,并将逐步推广应用。

倡议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护空气的倡议书【三】

敬爱的市长:

您好!

自古以来,济南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而拥有许多泉水。泉水之多,涌量之大,形态之美,水质之优,世界上没有哪个城市可以相聘美。

可是,那都是几年前的事,那个美丽的泉城之乡济南马上就要不复存在了看到这个我真是太失望了,经济发展了可环境破坏了,

您不失望吗?济南是泉水之乡可我家有时三番五次的停水这是因为什么?水的供应。现在我发出以下建议:

1.通过多种途径向人们大力宣传节约用水。

2.多植树造林,保护水源。

3.带头开展一水多用的活动,节水。

4.保护树木,多植树。

5.多建双重垃圾桶。

6.不过多造船和舰。

7.让小孩们从小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8.学校多开展节约用水的活动。

虽然我的方法不多,但是,我觉得对济南有一定的好处。济南是泉水之乡,我们是泉水人家,不能让济南变成干涸之乡。大家一定要好

好的用水,注意节约用水啊!

我相信,未来的生活在我们的保护下一定会更好!

保护空气的倡议书【四】

昨天中国之声邀请了兰州市长做客,讲述兰州从长期重污染城市变成优良天数超过100多天的经验。笔者认为对西安乃至全国治理空气污染都有重要的借鉴价值。由于没有完整的听,现就将自己听过的写给大家,希望有关部门,以及市民多提意见。

第一:把各项治理空气污染的政策一定要落实,所有的环抱设备要全部开。不能因为花钱就当摆设。

第二:投入要大,兰州市投入7亿,引进民间社会资本40多亿元。将全市的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

第三:所有建设要以人为本,科学施工。始终把环保政策贯彻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工序。

第四:找来环保部门和科学院士分析空气污染的成因,找到源头。分为四大污染。

第五:冬病夏治,夏季可以放松。冬季限制用量。夏季进行环保改造。工业减排,关停。全民参与,冬季派人员督察,查偷排,和不负责人的行为。一个工厂排12个人,因为三班倒。

第六:关停并转。停就是要改造,搬迁过程中得到改造。

第七:三限:即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全市设立统一的用煤计划,质量在冬季必须是优质无烟煤。夏季可以放松。冬季限制用量。其他市场生产生活用煤也必须是优质无烟煤。设立统一的煤质检测发放部门。杜绝劣质煤使用。

第八:立法。规定环境标准,使用的标准比国家高。并且实际落实到位。

第九:政府补贴,循序渐进,一户补助20元,有烟煤改无烟煤。小吃饭店的源头用煤得到控制,必须是无烟煤。

第十:网格化管理。把管理分为小单位,时时检测时时上报,时时治理改进。公布污染监督电话。

治理空气污染的建议第5篇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影响环境安全。国内外的成功经验表明,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必须尽早采取区域联防联控措施。为此,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制定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本报从今日起将推出系列报道,报道珠三角等地区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面取得的进展和经验。 “广东要以亚运会为契机,以珠三角为试验田,把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这是去年年底环境保护部对珠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提出的殷切希望。 如今半年已过去,珠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6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经国务院同意,珠三角地区提前实施国Ⅳ排放标准。 从争论到合作,从探索到实践,从局部到整体,近年来,广东省以珠三角为试验田,以“先行先试”为理念,以专项研究为支撑,以法规规划为保障,以多污染物联合减排为主线,以机动车污染控制为突破口,以亚运会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为契机,走出了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新路子。 统一协调 召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 2008年初召开的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给分管环保工作的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一个很大的触动。当时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十分关注珠三角灰霾现象,但环保部门、气象部门对灰霾的成因、灰霾监测的职责有不同的意见,珠三角一些市也相互埋怨对方治污不力。 林木声当时就在会上指出,老百姓要求的是良好的环境质量,政府必须治理好。各地政府、各个部门都要统一认识,承担起共同的责任。 2008年10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建立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林木声任第一召集人,组成成员包括区域内9个市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和18个省直单位的相关负责人。 联席会议议事范围包括:检查和定期通报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组织考核区域内各地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跨地市行政区域大气污染纠纷,协调各地、各部门建立区域统一的环保政策等。 为保障联席会议高效、有序、公平,切实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根据联席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并设立区域大气质量科学研究中心。 “成立这个联席会议,就是为了加强对珠三角洲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林木声介绍说,高规格的领导构架、高效灵活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的建立,有效推动了珠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进展。制度保障 出台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2009年5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这是近年来广东省人民政府就某项具体环保工作制定的为数不多的政府规章之一。 办法不仅明确提出建立区域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而且对区域内不再规划布点新建燃煤燃油电厂、淘汰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的油漆、涂料产品、城市饮食服务行业污染控制等重要工作,作出了许多创新的规定。 2010年2月8日,珠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另一项指导文件出台。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国家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质监局等6部门联合制定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印发实施。 计划不仅提出了“一年打好基础,三年全面推进,十年卓有成效”的区域空气污染治理目标,而且明确了污染治理的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作为计划的重要内容,《珠三角地区关停小火电机组项目表》、《珠三角各市工业锅炉大气污

治理空气污染的建议第6篇

北京城里,天气灰蒙蒙的。

上午10时,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网站显示:位于西二环的“车公庄”监测站PM2.5小时浓度数为:163微克/立方米。

PM2.5,这个环境科学专业术语、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可入肺颗粒物,近半年迅速成为“热词”。

这引起了出席今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派的高度关注。

大家纷纷建言献策。

及时公布,指引健康出行

2月29日,一则消息引人关注,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作,同意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把PM2.5监测纳入国标,与国际接轨。

网络评议认为,在两会召开前公布这个标准,除了出于改善环境的目的之外,还有及时回应民意,听取意见的意义。

一段时间以来,北京的天经常被雾霾笼罩。情况严重时飞机无法顺利起降、高速公路关闭,网友戏称北京为“雾都”。PM2.5往往就是雾霾的“元凶”。

较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在空气中停留时间长,能穿过鼻腔中的鼻纤毛,直接进入肺部,因此对健康的危害更大。

北京公布了PM2.5的有关数据,在此之前,有些省市也公布了PM2.5监测的数据。环保部对提前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问题已经做出全面部署。

全国政协委员、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及时公布PM2.5监测数据,有利于更好地指引公众健康出行。针对不同的空气质量状态,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危害。”

吴晓青说,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出来后,还配套一个新的AQI评价方法,这个方法是和国际接轨的,会说明应该怎样来自我保护。

同时,致公党中央也提案建议,“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确保在新国标生效前实现全国各地都有能力开展PM2.5等新指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

反映问题,环境保护新要求

“蓝天”为什么不蓝?PM2.5引发的广泛关注,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今年2月7日,国务院总理在听取基层群众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时说,PM2.5的问题反映了群众对环境质量、蓝天白云的新要求。我们的监测标准要逐步与国际相接轨,监测的结果也要与群众的感受相一致。

坦言:去年我们各项工作指标完成得都比较好,但是在节能减排这个重要指标上完成得不够好。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是相当艰巨的,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任务。

在去年年底召开的第七届全国环保工作大会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公布了PM2.5监测的时间表: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将率先开展PM2.5监测,到2016年将推广到全国,也就是说,在“十二五”末,我国将全面铺开对PM2.5的监测。

有人质疑,灰霾天气这么严重,为什么还要等到4年之后才实施新标准呢?

周生贤给出解释:“2016年1月1日是新标准在全国实施的关门期限,而不是指新标准要推迟到那时候才开始实施。”

专家指出,从PM10标准过渡到实施PM2.5标准,是各国综合平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污染现状情况下的产物,均经历了长期的准备阶段。

事实上,相比于PM2.5的监测和公布,排放控制和综合治理是一个更为艰巨的任务。

全国政协委员贾康指出,PM2.5污染主要源于扬尘和燃烧后物质,如燃煤、汽车尾气等。在大力扶持汽车工业的产业政策下,实现控制排放的目标涉及调整产业结构甚至经济结构,艰难而复杂,发达国家的治理基本上也用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在这方面,我们有后发优势。

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煤炭消耗从22亿吨增加到33亿吨,2011年增加到35亿多吨。这几年,钢铁、水泥等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产能增加了30%以上;2011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增长了1800万辆……

“我们燃烧的东西太多了。”全国政协委员黄维义说,“这样的燃烧,怎么能不产生巨大的排放?我国亟须加紧治理,别让我们的肺成为‘吸尘器’。”

常规监测,节能减排为根本

“人们关注PM2.5的焦点集中在标准和监测上。其实PM2.5的监测仅仅是第一步,比监测更重要的是PM2.5的排放控制和综合治理。”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汪纪戎认为,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常规监测指标,不仅是环境保护的一大进步,也将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和消费模式转变。

致公党中央提案指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是一项艰巨的、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提高环境质量的关键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只有污染物浓度降低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了,环境空气质量才能真正得到提高,生态环境才能改善。”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增长。

2011年汽车产销量超过1800万辆,连续三年成为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为群众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监测表明,我国城市空气开始呈现出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

全国政协委员李书福说:“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对于推进污染减排,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汪纪戎建议,降低PM2.5浓度,治理空气污染,必须大幅度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深度治理、严格监管。

同时,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对于降低PM2.5浓度也同样必不可少,如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新能源汽车,引导群众绿色出行等等。

“这是一个多环节密切咬合的链条,只要有一个环节掉链子,效果就会打折扣。”

汪纪戎建议,“十二五”期间应在普遍提高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在PM2.5的重污染区实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以此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由于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区域性、复杂化等污染特征,治理PM2.5需要采取综合手段,既要实现多项污染物协同减排,也要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PM2.5是一个区域特征污染物,不是单靠某地区的环境治理就能达到理想指标。”全国政协常委、民建甘肃省委主委宁崇瑞说,在世界范围内PM2.5的防治都是难点和热点,需要协同控制。

致公党中央建议加强联防联控,建立灰霾天气与大气污染源监测、预报互动机制应重视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新跨越。

“PM2.5看上去是个环境问题,实际上同时也是经济问题、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宁崇瑞表示。

随着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更多的代表委员就这个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30的小微粒治理积极建言,努力为百姓的肺腑“涤清尘埃”。

延 伸

据统计,1979年对全国798座城镇的调查, 全国日污水排放量为258万吨。 1989年对全国代表大会854个城镇进行调查,每天的排放量达365.3亿吨,其中工业废水达成协议5.5亿吨。 这些废水绝大部分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 污染了江河湖海。

据调查,73.3%网民认为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程度非常严重;对于我国监测并公布PM2.5数据,58.9%的网民希望所有地区全部进行监测并公布。

治理空气污染的建议第7篇

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作为全国经济发展先行地区,大气污染包括灰霾问题在广东省发生较早,但相应地广东采取治理措施也较早,并坚持把加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与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创新,走在了全国前列。

目前,广东省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扎实有效,已基本完成了国家下达的阶段性减排任务;二是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全省灰霾天气呈总体下降趋势,2013年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比全国74个重点城市平均值高出16个百分点;三是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升,提前两年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在全国率先向公众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实况。

对此,朱小丹省长指出,广东省产业结构持续偏重、能源结构不合理、城市化迅速发展、环保工作机制不完善等仍是导致我省大气污染问题严重的重要原因。珠三角已和京津冀、长三角共同列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国家下达了严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任务措施。因此,我省大气污染形势依然面临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

“重拳”攻坚大气污染治理

朱小丹强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区域形象和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是转型之需、发展之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广东省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重点在六大方面出“重拳”攻坚大气污染治理,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与希望。

一是以煤炭总量控制为重点,狠抓能源结构调整。实行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全省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36%以下,珠三角地区持续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同时,增加天然气供应,推广使用其他清洁能源。

二是以锅炉整治为重点,狠抓工业源污染治理。加快完成锅炉污染整治,按时完成火电行业污染整治,并推进建材行业污染治理。

三是以黄标车淘汰为重点,狠抓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 在逐步淘汰“黄标车”的同时,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并且严格新车环保准入门槛和在用车辆污染防治。此外,还将提升车用成品油质量,在今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力争供应粤V车用汽油,2015年6月底前全省全面供应粤V车用汽油和国V车用柴油。

四是以石化企业为重点,狠抓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包括加大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治理力度、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开展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等措施。

五是以严格环境准入为重点,严控大气污染新增量。严格实施环评制度,并控制污染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空间格局,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六是以健全监测预警体系为重点,狠抓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实施珠三角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及有效响应机制,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大气污染程度,降低对经济社会秩序的冲击。

联防联控“铁腕”落实责任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朱小丹要求,全省要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善防控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粤港澳区域合作机制,定期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并由省长担任第一召集人,成员由各单位一把手担任,共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和跨市大气污染纠纷,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

治理空气污染的建议第8篇

2月12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对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会议提出,今年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安排100亿元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

如此大好消息,听来禁不住振奋!顿觉往日厚重的雾霾顷刻间似乎也透亮了很多。

其实,在此之前,国务院还曾《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计划》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想想过去的一年,从进入2013年算起,中国就几乎没有一处不雾霾。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鲁地区等区域,大气污染程度十分严重。以北京为例,2013年1月,仅有5天不是雾霾天。

以前经常会有人统计某地某个时段蓝天数总计多少多少,如果照此情况发展下去,这个统计难度会大大降低。

中国民主建国会(以下简称民建)中央委员会于去年2月份就向媒体了将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的41件提案。其中在关于加强中国大气污染治理的提案中,民建中央建议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基金。从成品油消费税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弥补生产、销售、使用高标油而多出的成本,以此刺激高标油品普及,也可补贴混合动力、纯电动等其他低排放汽车的购买者。提案同时建议,制定实施差异化的税收政策。对高标油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及低排放汽车生产者和销售者,可适当减免部分税收;对仍旧生产和销售低标油品的企业,则采取一定的惩罚性征税措施。

治污的声音不绝于耳,治污的政策和力度也在逐日加强。

去年3月份,国务院总理表示,我们要下更大的决心,以更大的作为进行治理。

今年2月9日安徽省省长王学军对该省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说,生态优势即竞争优势,绿水青山即金山银山。安徽省将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让江淮大地天长蓝、水长清。

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豪情壮志实在为人称道。

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这也是继继去年9月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的又一记重拳。

会议提出,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今年安排100亿元,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根据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十二五重点工程新增颗粒物减排能力约148万吨/年,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投资需求约470亿元。

治理空气污染的建议第9篇

室内空气污染物来源于装修材料。甲醛的来源:室内装修或家具中使用的材料,诸如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贴墙布、壁纸、化纤地毯、油漆、涂料、黏合剂等等均不同程度地含有甲醛或可水解为甲醛的化学物质。这些残留的或分解出来的甲醛会逐渐向周围环境中释放,最长释放期可达十几年。苯及甲苯、二甲苯的来源:①作为有机溶剂,如油漆的添加剂和稀释剂;②防水材料添加剂;③装饰材料、人造板家具等使用的粘合剂的溶液。因为国家对苯含量控制比较严格,所以很多材料以甲苯、二甲苯替代苯,苯对人体的危害性大于甲苯和二甲苯。氨主要来源:建筑材料中的混凝土外加剂,在我们南方地区,防冻剂使用较少,所以氨的含量相对较少,还有来自于室内装饰材料中的添加剂和增白剂;总挥发有机化合物TVOC主要来源:各种涂料,粘合剂和各种人造材料等。氡是一种放射性气体,主要在水泥、沙石、砖块中形成后,一部分会跑到空气中来,各种污染物对人体都造成一定的危害。

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环境甲醛、苯、TVOC、氨浓度进行检测时,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毕1h后进行。门窗只关闭一小时时,时间太短,室内污染物浓度一般不会超标,但是人们在房间睡眠时间一般不会低于8小时,此时房间大都是紧闭的,所以家庭室内环境检测时,建议门窗关闭关毕8小时-12小时,这样才能真正代表室内污染物的浓度,因为门窗关闭时间直接影响污染物浓度的积聚。夏季,是甲醛、苯等装修“隐形杀手”活动最为猖獗的时期。高温、高湿、低压的环境加剧了潜藏在木地板、橱柜、墙面等各处的污染气体的散发,释放量比平时高出50%~70%。所以夏天7、8、9三个月是污染浓度最高的时候,一般建议新房装修后避开这三个月入住,至少空置3个月以上在入住,并且时常保持通风状态。

此外,虽然现在很多人装修时都打着“环保”的旗帜,但往往污染隐患也是层出不穷。这就涉及到一个家装污染的新概念“叠加污染”。据了解,目前很多人在装修时都以为采用环保材料就没有问题了,殊不知,即使采用是国家认定的环保板材,还是有一定释放量的,大量使用环保材料制作家具、吊顶、铺设地板等,过多地使用会令室内有害物质累积量增多,不利于有害物质挥发,加大空气污染,造成“叠加污染”,从而成为影响人体健康的元凶。

1.光触媒:光触媒技术是新近从国外引入,应用较多的一种,对重度污染具有治理见效快的显著特点,但价格也最高。而且,据资料,光触媒在进行光合作用,发生化学反应过程中,有可能产生少量二次污染,对壁纸、木制家具的油漆表面等会有所影响。

2. 臭氧:另一种被较多采用的治理技术是利用臭氧强氧化性,净化空气,杀除空气中的有害成分。这是目前国际公认的室内空气治理的一种常用、安全的物理方法,适用于中度、轻度污染。现在这一技术已经被医院等公共场所广泛采用。其最大的特点是不会生成任何残留物及二次污染。但采用这种技术对居室进行治理时,人要暂时离开房间,避免臭氧中毒。

3. 高压电负离子:还有一种利用高压电离分解苯、甲醛等有害气体的办法,主要是用一种产生高压电的仪器,使苯、甲醛等有害气体经高压电离,快速氧化成负离子,与空气结合后,还原成氧气、水和二氧化碳。这种办法有见效快,无污染,不留死角的特点。可以定期采用,作为定期集中治理室内空气超标问题的选择。

4. 炭竹炭、活性炭等都是利用炭的吸收异味、吸附有害气体的原理,来治理室内空气污染。成本低廉,无毒无副作用,但是见效较慢。建议这种办法可以作为室内空气轻微超标的房间长期治理采用。

此外,常打开窗户通风换气是清除室内废气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如果不是有害气体严重超标,一套居室在自然通风条件下,三个月左右,就能挥发掉大部分有害物质。另外,在居室内放一些抗污染的花草,也能起到“空气净化器”的作用。如:常青藤能让90%的苯消失;吊兰能“吞食”室内96%的一氧化碳、86%的甲醛和过氧化氮等;天南星的苞叶能吸收80%的苯、50%的三氯乙烯,仙人球、芦荟等都具有空气净化功能。